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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意见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6 16:04:10

人才工作意见

人才工作意见第1篇

一、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继续做好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完成公务员登记、确定级别、考核、奖励、职务升降等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完善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的程序和办法,积极组织好公务员招考工作;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把“进口关”,不断提高招考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

3、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的培训、考试工作;举办人事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提高人事干部整体素质,开拓视野;认真组织好全县公务员参加市级规定项目的学习。

4、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促进公务员道德建设;加强督查考核,有效促进各级机关及其公务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一线公务员队伍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做好工资福利和退休服务工作

5、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工资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做好工资制度衔接和工资套改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工资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重点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6、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增长机制及待遇,及时审批退休;组织全县科级以下退休人员体检;丰富退休人员文化生活,使他们发挥余热,为创建生态县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7、做好技工考核工作。继续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适时开展个别工种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8、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全面规范我县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重点审核、指导各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县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用人合同的聘后管理,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9、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实施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员外,都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0、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大对职称政策的宣传,按照市人事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化评审、教育卫生两大系列的职评工作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做好服务工作。

1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县“*”教育规划,按照《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市级规定项目教育任务;积极开展县级及企事业单位自管项目培训,依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检查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12、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大仲裁工作的宣传力度,完善仲裁工作程序,明确受案范围、时限、监督管理等规定,公正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仲裁员学习例会制度;加强与其他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保证仲裁员理论知识不断更新,实践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13、严格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证工作。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签证工作程序,严肃签证工作纪律,完善对聘用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人事工作环境。

五、认真落实*县“*”人才事业发展规划,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4、加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依据我县《*人才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努力做好高级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做好办理居住证工作,并做好追踪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15、有计划地做好外埠毕业生引进工作。依据市里的政策规定,调查了解用人单位需求状况,本着不求数量、确保质量的原则,提升引进毕业生的层次;进一步完善引进毕业生使用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在“用的上、留的住、起作用”上下功夫。

16、创新思路,做好20*年本县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建立本县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动态跟踪每个人的就业情况。适时举办应届毕业生大型专场招聘洽谈会,利用网络,免费为毕业生开展网上求职,加大对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力度,使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

17、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建设。逐步完善人才招聘会的操作流程,加强安全保障措施,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净化人才市场环境,取缔非法招聘行为;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适时召开大型招聘会。

18、积极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对全县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现状进行调查并建立台帐;加强对高级人才引进、毕业生引进及素质测评等业务工作;妥善解决非公经济人才队伍的实际困难,建立与非公经济组织联系制度,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全面的人事人才服务。

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就业工作,完成干部安置任务

19、精心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村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工作。按照市里安排,积极与划定院校进行沟通,组织好报名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项工作;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让大学生更多地了解掌握农村情况,为以后工作打好基础;做好现有大学生村官的跟踪考察工作,加强后期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20、认真落实20*年安置任务和安置政策。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军队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针对自主择业军队干部工作面临的问题,研究做好此项工作的办法和建议;继续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接收、退役金的核定及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工作。

七、切实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

2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事人才工作,解决人事人才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组织机关干部和基层人事干部开展人事人才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机关干入推进人事部门依法行政。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人事执法监督检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北京市条例》,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人才工作意见第2篇

一、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明确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

1、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人为本和人才资本是最重要资本的观念。只要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都是人才。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紧紧抓住培养现有人才、使用优秀人才、引进紧缺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人才队伍,一支具有开拓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一支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学术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活跃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漂河在中原城市群中加快经济隆起,建设开放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率先在中原地区实现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提前五年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3、完善国民教育体系。突出加强农村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高中阶段毛人学率达到80%以上。不断调整教育结构,强力推进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我市各类技能人才。规范和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4、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围绕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创建学习型社会。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五年内使各类在职人员普遍轮训一遍。健全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学习培训情况与考核、奖惩、晋级(职)挂钩,督促各类人员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完善在职学习制度,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经单位同意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单位可给予一定补贴。加大境外培训力度,定期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派有发展潜力,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的中青年人才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培训。分层次选送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到国内著名高校进修。

5、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每两年组织一次漂河市技术能手评选活动,为技能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全面推行和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技师考核评价制度。到2010年,全市高级技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0%以上。

6、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整合农业人才资源,市、县、乡分级组建农业技术讲习团,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开办农民技校,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大批“土专家”、“田秀才”。认真落实教育部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依托电大远程教育,加快培养农村高等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支持农业专家在农村创建示范基地,引导农民科学种田。打造“劳务经济”品牌,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村劳务输出培训和农民转岗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2010年,全市累计培训农民工SO万人次以上,建成2个全省技能人才输出基地县,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劳务输出专业乡村。

7、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人才一视同仁,在人才选拔、政府奖励、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等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营造公平公正的人才工作环境。

三、完善人才使用机制,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

8、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按照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德才兼备的要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常性考察和任期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考核评价工作,突出对经营业绩、综合素质、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考核。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主要看其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技术学术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技能人才的评价主要看职业能力和水平。

9、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落实辞职辞退制度,积极探索疏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办法,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每年从省内外高校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跟踪培养,到2010年,乡镇正职要有一定数量的选调生,要注重选拔优秀选调生充实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以推进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以聘代评步伐,到2005年,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制,除政策性安置人员外,补充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实行人事。

10、建立与业绩紧密联系的分配制度。深化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鼓励收人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各类事业单位都要制订搞活分配的意见,健全业绩效益评估制度。财政定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从本人所创造的纯收益增值中拿出20%-35%,作为奖励资金或由其自主分配。对特殊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年薪等特殊的分配形式。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完全放开。事业单位业绩突出的人才要优先推荐到领导岗位或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鼓励高层次人才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投资创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经法定机构评估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人股的,所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约定。科技人才承担政府科研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可获50%的知识产权。

11、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以网络为特征的无形市场建设,拓展“漯河人才”网站远程服务功能,构建“人才信息高速公路”,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经济、快捷、方便的人才信息服务。大力发展人事劳动业务,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进一步拓展人才服务功能,把我市人才市场办成市县联动、辐射周边、联结全国的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人才队伍之间的流动渠道,实现“人才共享”。允许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损害国家和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到其它单位兼职兼薪。县以上教育、卫生系统中45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乡村工作经历的,原则上要到乡村对口工作一年以上,并作为晋升职称、评先和晋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12、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相关部门建立骨干人才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其健康情况。用人单位要优先为高层次人才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提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津贴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人才小区,统筹解决好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各有关单位摹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力支持人才小区建设。

13、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奖励制度。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规范和完善各类人才奖项评选标准和办法,实现有效奖励和有序奖励。今后,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的各类人才奖项评选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把关。继续贯彻落实《中共深河市委、深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定期组织开展科技功臣评选工作,对于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功臣,可给予重奖。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奖励力度,激励企业上规模、比贡献、创新争先,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企业,市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于获得部级、省级奖励的各类人才,市委、市政府按同等标准给予奖励。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发现和培育人才工作

的先进典型。鼓励社会组织、单位、企业出台人才奖励措施,奖励有功人才。

四、引才与引智并举,建立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机制

14、建立吸引人才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中的主体作用,引进我市急需的食品工程、造纸、轻工、材料化工、物流管理、农技推广、外经外贸等方面的各类人才。政府人事部门牵头设立“一站式”人才引进窗口,实行人才引进限时办理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各种事项。凡到我市就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先落户后择业。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市、县、乡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可按特殊职位考录,简化程序;依据德才条件,可以分别安排副县级和正科级职务,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依据德才条件,可分别享受副县级和正科级工资、福利待遇。对到我市就业的硕士以上毕业生和列人国家“211”工程的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在市场双向选择基础上,政府保底安排到事业单位或企业就业。每年市人才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到全国重点院校招募人才,进党政机关的,可按特殊职位考录;愿意进事业单位的,可当场签定就业协议,毕业生可持就业协议办理人编等相关手续。

15、完善吸引人才优惠政策。抓好引进人才“双百工程”的落实。从2004年起,凡引进到我市工作并签订五年(含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硕士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万元,博士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财政全供单位,安家费由各级财政支付,其它性质的单位,确有困难的,市财政可适当给予补贴;引进的其他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可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引进的人才可根据本人要求,其配偶由人事部门负责安置,相关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其子女需在我市中小学就读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学校。

16、建立聚集人才的创业平台。在漂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条件基础上,建立人才创业园,对带高新技术成果来园区投资办厂的,按规定在税收、土地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坚持用项目聚集人才,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全部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选拔项目承担者。加快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到2010年,力争再建1-2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快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建设,争取到2010年在我市建立5个以上重点院校实习基地。

17、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可通过特聘兼职、有偿租赁、资源共享、成果转化、项目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参与我市建设。柔性流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为其申办《课河市人才工作暂住证》,在购房、社会保险、车辆办照、职称评审、子女人学等方面享受我市居民同等待遇。建立特聘专家制度,选聘一批国内外优秀人才,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授予“漯河市特聘专家”称号,并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短期聘用、技术合作等方式引进国外智力。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18、健全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管人才的要求,整合人才工作力量,理顺人才管理体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各县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工作力量。

19、加大对人才工作的多方投人。各级财政要优先把人才资源开发所需经费列人预算,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从2005年起,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人才的培养、引进、奖励、津贴发放等事项,并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逐年提高。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各类企业用于人才培训投人的经费列人成本开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人才资源。逐步形成以政府适当投人为导向、用人单位投人为主体、社会各方筹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人格局。

20、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纳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级、分类、分层次联系人才制度,热心为各类人才办实事、办好事。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注意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督促检查,把人才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人才工作意见第3篇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制定发展目标时要明确人才发展,在部署重点任务时要考虑人才保证,在落实工作举措时要确保人才到位,建立党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

(二)加强宏观指导。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年—2020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意见,规划好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工作调研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信息库,为县委对人才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县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建设正在筹备中;积极探索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成员单位抓人才工作的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按季度对人才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人才工作督查通报制,确保人才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和信息库建设。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筹备召开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人才工作联络员会议,对全县人才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人才工作者的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认真做好人才资源统计和分析工作,各乡镇年底前要向县人才办提供本乡镇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名册和统计报表。县直各部门要向县人才办提供本单位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名册和统计报表,县经贸局增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名册及统计报表。名册和统计报表由县人才办统一制定下发。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文化系统要不断提高认识,制定宣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我县人才工作中出现的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出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继续推进“三大人才工程”建设

(一)继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1、党政人才。围绕提素质、增能力,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在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重点办好年全县乡科级正职培训班、乡科级副职培训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非党干部培训班、后备干部培训班;强化实践锻炼,继续选派县直部门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到部门锻炼,继续选派领导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龙办发〔〕70号),建立组织、统战、民宗、妇联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座谈会,加强“四种干部”的教育、培养,重点做好市委选派的3名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锻炼及乡镇长(局长)助理配备工作,定向考录我县特少民族公务员2名;继续抓好在职学历提升和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干部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新所需人才。

2、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推行以竞聘管理岗位为基本内容的用人机制,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大力实施远程教育培训,开展多形式的网络培训班,把专业技术人才在职学习和在线学习有机结合起来;采取菜单式培训,“缺什么补什么”,切实做好教育、卫生、文化艺术人才的考核推荐工作,选派有中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人才及英语骨干教师到外地学习;实施万名医师下农村工程和县级医师支援农村计划,加强对中、小学特级教师、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的指导。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市场为导向,以组织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相结合,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选任和教育培训机制,促进企业管理人才健康发展;继续做好“银河工程”和“蓝色证书”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专业对口学习;积极做好对青年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的SIYB创业培训(SIYB是国际劳工组织为帮助微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而专门研究开发的培训小企业家的系列课程)。

(二)继续推进“边疆民族地区人才振兴工程”。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为民族地区人才队伍注入活力,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切实加强边疆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认真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等措施,不断提高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乡镇中学入学巩固率;充分利用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好中小学教师的综合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从农业、水利、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的科技人员进驻村社开展科技入户工程;组织实施好大学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继续做好选派机关工作人员担任“新农村指导员”的锻炼培养工作。

(三)继续推进人才引进工程。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的原则,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引进工作;坚持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相结合,引进人才与引进资金、项目相结合,在重点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引进柔性人才,特别是结合抓好市级“百项”重大项目建设和40项重大项目中涉及我县的18项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的复合管理型人才;加快和完善人才市场运作体系,健全了各项就业政策、措施和制度,建立了人才供求信息和人才数据库,全力做好大中专生毕业和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三、以提升素质为着力点,着力抓好“五类人才”队伍建设

(一)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4号)精神,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统计、分析的工作力度,进一步了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现状,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以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函大)、“绿色证书培训工程”为主要载体,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设置培训专业,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种植、养殖和加工能手;以农村产业合作社、产业协会为依托,不断强化对协会理事长、农业专业大户的集中培训和引导支持,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农产品经纪人,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以实施“阳光工程”为抓手,充分整合各种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订单培训,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村技能型人才;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积极开展科技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及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引导农民自觉学习运用实用技术,提高生产技能;配合“党员致富先锋”行动计划,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加大对农村党员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政策扶持,切实把党员培养成“土专家、田秀才”,不断增强农村党员的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致富能力;加强乡村农技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秋季完成年27人的招生任务。按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选聘19名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任“村官”工作。

(二)抓好中小学师资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组织实施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岗招聘计划,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建立和完善城镇中小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积极推行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认真落实《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实施意见》,重点完成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教育、中小学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中小学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等六个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完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制度,选派3名英语骨干教师到上海外国语大学学习;建立和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校际间的合作交流。

(三)抓好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一方面邀请省、市的著名医学专家、学者,亲临我县做临床指导和理论讲座,提高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医学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另一方面选派一批优秀的医务工作者到外地学习先进的医学技术;结合实际积极争取国家卫生部支援西部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我县紧缺的医疗卫生人才;认真制定年卫生系统人才需求计划和系统内调配计划,有计划、有目的的引进人才,合理调配人才,提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医疗卫生人才结构;加强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举办妇幼专干、乡村医生等各类培训班;加强对全县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推荐上报副高级资格评审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县级卫生单位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规定;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四)抓好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等项目培训为抓手,以职业中学为培训主阵地,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职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加快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做好县职业中学建设工作;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技师考评工作。

(五)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民政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专业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人事部、民政部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积极推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对分布在司法、社区、残联、妇联、工会等领域的社会工作者状况开展调研。

四、进一步加大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力度,不断优化人才成长、创业环境

(一)建立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抓人才工作的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核;按照《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对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提出的评价标准,积极研究探索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

(二)健全和完善人才流动机制。积极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重点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才市场信息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能培训等人才公共服务工作。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建设,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人才服务行业的有序发展。健全和完善师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教师聘任制,使教师流动进一步合理,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人才工作意见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根据《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先进理念,以“推动赶超发展、加快跨越”为主题,加快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镇决战决胜更高水平面小康社会,全面加快基本现代化建设进程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建立“镇园企联动式”的工作推进机制、“引育用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机制,进一步在人才队伍中形成比学赶超的浓烈氛围,促进各类人才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不断在自身工作领域推出科技新成果,提升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份额,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烈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在人才中开展“三项活动”

以“三项活动”为平台,有效促进各类人才在工作中比创新,提升能力素质;比帮带,提升梯队质量;比成效,提升贡献份额。

1、举办技能大赛。力争全年举办职业技能大赛2次,为青年技术骨干交流技术、展示自我提供舞台。在检阅人才学习成果的同时,引导人才在竞争中提升技能,增长才干。

2、深入推进“导师带徒”活动。在党政机关中继续实施青蓝工程,为党政后备人才配备了“一对一”结对领导,签订结对培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进一步加强党政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提升他们的思想综合素质和工作实践能力。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导师带徒”活动,让专业技术人才在帮带实践中增长智慧。

3、举办评选表彰活动。面向基层一线、面向企事业单位、面向优势行业和重点产业开展优秀创新人才、优秀人才特别贡献奖的评选活动,激励和调动各类人才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新”争作贡献的积极性。

(二)在人才所在单位推进“三大工程”

以“三大工程”为载体,大力引导企业争当“引才聚智”标兵,争创“育才慧智”先进,争做“用才留智”典型。

1、搭建平台,实施人才引进工程。积极参与省沿江开发()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大型招聘会,赴上海、南京等地举办2次招才引智推介会。各单位要充分借助各大引才载体,力争全年引进博士1名,硕士以上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才5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和中级职称人才50名,实现人才集聚。镇人才办每季度对各单位人才招引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年底人才工作会议上对吸纳毕业生就业前五名的企业予以表彰。

2、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横学纵比”工程。发挥科技镇长团作用,积极指导人才工作单位加强与高校及各大培训机构的合作,力争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人才校地合作协议不少于2项,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定期举办“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素质培训工程”、“农技人才走基层”等活动,为各类人才提供学习的机会。

3、加大投入,重点抓好创新载体建设工程。以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作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活动,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能力提升,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展示自身才华的平台,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四、保障措施

人才工作意见第5篇

根据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的要求,围绕逐步建立健全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体制,形成统分结合、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抓手,更好地发挥各有关单位职能作用,形成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结合**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县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及时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人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

2、着眼于建设**县人才队伍,探讨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问题,就全县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交流各单位人才和人才工作的思路、计划和措施,了解掌握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状况;

4、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研究制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

5、指导和协调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活动;

6、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人才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

三、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成单位是: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委农工部、县政府办、县经贸委、县发改委、县人劳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科协、县社联。

四、牵头单位及人员组成

县委组织部为县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主持人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成员为各单位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确定联席会议的议题;

2、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

3、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工作意见第6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1、确立人才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人才问题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区委、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区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经济建设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短缺,高新技术人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新兴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城市建设和管理人才尤其不够;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人才流动的体制尚未消除;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有待完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激励竞争机制有待进一步形成。建设工业强区、鲁中商城、聊斋名城和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关键在人才。必须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把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2、明确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突出抓好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人才总量,提高人才素质,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区人才工作实现“一个突破、两个提高、三个明显”,即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有大的突破;人才增长速度和人才贡献率有明显提高,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人才总量明显增加、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素质明显提高,使我区成为人才积极向往、建功立业的聚集地。

二、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创新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改革各类人才评价方式,积极探索主体明确、各具特色的评价办法。完善评价手段,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推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

4、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验干部最根本的标准。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在提高理论素养、培养战略思维、树立世界眼光和加强党性锻炼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把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干部及时选拔、调整到重要领导岗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加强公务员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

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加快发展的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职业化、现代化的优秀企业家。研究企业家成长规律,创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环境和条件。加大培养措施,不断提高以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素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驾驭市场经济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重点培养一批急需的纺织、化工、建材、外经外贸及信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高新技术方面的高层次人才,重视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善于组织重大科研成果项目,掌握科技发展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学科带头人和科技管理专家。

7、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岗位培训,组织技术革新和攻关,改进技能传授方式,促进岗位成才。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根据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大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和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快速成长。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开发,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加强人才和智力扶贫。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服务体系。

8、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才,是我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等人才政策上统一安排,在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

三、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9、强化能力建设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研究制定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标准。改革教育培训的机制、内容和方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使人才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提升能力,促进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

10、大力促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加快人才培养步伐。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要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发展社区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形成与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相当、结构合理、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系,全面做好各类人才的培养。

建立和完善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由政府推动走向市场机制驱动,突出企业和人才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城市活动,形成促使每个人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性社会机制,加快人才培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适应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终身教育体系。实行继续教育评估制度,建立继续教育的考核、奖励、使用一体化的体系。

11、突出抓好急需和重点人才的培养。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对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政治理论、领导水平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提高宏观决策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对新任领导干部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确保5年内对全体在职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每年择优选拔5-10名35岁以下科级及优秀一般干部脱产到高校或国外进行中长期培训。注重选拔一批40岁左右特别是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进行跟踪管理。重点挑选特别优秀的、精通金融、市场营销、国际经济、法律、资本运营的经营管理者到国内外重点高校或发达地区进行中长期脱产培训学习、锻炼,培养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外向型、复合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较强创新竞争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引才与引智并举,全方位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和智力

12、进一步畅通人才智力引进渠道。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敞开大门引进人才。凡具有真才实学、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技师以上技术工人,放开引进。发挥企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主体作用,凡企业急需的人才,不论身份、不论学历,一律接收。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才引进的相关手续,要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理制,保证渠道畅通,高效快捷。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原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参与项目开发、技术攻关和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我区不同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薪。

13、加大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智力的力度。充分利用海外留学人员趋向归国创业的有利时机,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他们以多种方式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建立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引才机制,重点吸引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支持和引导企事业单位运用市场机制聘请外国专家,积极参与国际间的人才和智力资源竞争。对外国专家运用自己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使企业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企业应采取技术入股、销售提成等方式给予回报或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

五、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构筑人才干事创业平台

14、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改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办法。加大选拔任用优秀青年干部的力度,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快车道”。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建立和完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建立起符合我区实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测评系统,把组织推荐与市场配置结合起来,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库,尽快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办法的市场化。积极探讨民营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的路子,引导企业通过向国内外聘请职业经理人等方式,让有较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人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大力扶持能够整合生产要素、利用社会资源和聚集各类人才积极创业的经营管理人才。

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15、最大限度地发挥优秀人才的作用。在有关企事单位推行科技开发项目招标和首席专家负责制,为优秀专家施展才华提供舞台。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加速科技转化进程,力求做到用好一个人才,带动一个项目,形成一个产业,聚集一个群体,使优秀人才在干事创业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加强专家群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中的智力优势。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家群体建设,设立专家咨询机构,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发挥专家群体在重大规划、重要项目论证和决策中的整体优势,定期举办“专家论坛”,使优秀人才献计献策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6、大力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加快建设**经济开发区、建陶工业园、双凤科技工业园,重点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入园发展,把三个园区建成高新技术发展的聚集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利用现有的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更多的留学归国人员来我区创业。积极探索在重点行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集聚培养优秀人才。积极鼓励全区重点骨干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以多种方式建立研发机构,聘请学者担任科技顾问,寻求智力支持,抢占科技人才制高点,为优秀人才创业建立施展才华的平台。

17、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相联、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

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收入分配政策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指导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制定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探索产权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做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进一步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立**区优秀人才贡献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管理、生产以及其它方面的优秀人才,由区委、区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18、为人才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优化人才服务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为人才成长发展、干事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对人才领办、创办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社会中介机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创造条件。

建立优秀人才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社会公共服务,使他们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落实引进优秀人才的各项待遇。搞好健康服务,对在**工作的优秀专家给予医疗保健待遇,实行专家休假制度,定期组织外出疗养休假。探索建立优秀人才社会优待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在医疗、购房、交通、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就业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完善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专家制度,及时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19、加快人才市场建设步伐,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和政府支持的力度,建成一处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人力资源市场,广泛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抓好智能人才市场建设,加快推动人才市场向高层次、多元化、网络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构成以区人才市场为龙头,以行业、专业人才市场和民办人才中介机构为基础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整顿市场秩序,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人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创建**人才品牌市场。

20、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遵循市场规律,引导企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发挥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的主体作用,按照人才的市场供求关系,有效解决人才供求矛盾。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大力发展人事业务,拓宽范围。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

七、全面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21、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围绕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人才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亲自抓人才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

22、建立完善新的人才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各级党委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目标一致地做好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23、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职责,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级、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人才工作意见第7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

1、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资源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兴市之要,唯在人才。今后几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富民强市新侨乡,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走人才强市之路,是我市追赶珠江三角洲先进水平,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的战略地位,全面做好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富民强市新侨乡的奋斗目标,把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主体,以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高技能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为重点,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着力构建政策、机制、环境、服务、保障五大体系,营造一个人才智力自由流动、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人才竞争充满活力的社会环境,建设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到2010年,力争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8.56万,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0.15万以上,各类人才占社会总人口比例达到9%左右。把江门建设成为适宜各类人才创业和生活的聚集地,成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二、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不断增加人才资源总量

3、拓宽人才引进范围,突出人才引进重点。大力引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各类人才,特别是加快引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懂得国际通行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国际化人才和各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要重点引进在国内外、各学科领域或技术领域中的优秀拔尖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高新技术或先进工艺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自带资金、自带项目来江门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高水平的教育、文化、艺术、体育人才;高层次的公共行政、事业管理的专业化人才;具有专业优势的经营管理、资本运营人才。鼓励引进创业型人才,扶持带高新技术项目在江门创业的人才。重视引进留学人才和境外高层次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在我市创业或为我市服务。

4、建立人才“绿色通道”,放宽人才准入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的外地人才,愿意来江门工作的,可先入户,后择业。对企业聘用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四不限”政策,即不限生源地、不限专业、不限学历层次、不限接收时间。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其配偶和子女及一方父母可随迁落户。对已应聘来我市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文艺表演、体育竞技等专业特长以及其它特殊技能的市外农村户籍人才,经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后可直接入户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博士、硕士,在编制已满情况下,经批准,允许先进后出,用人单位可向编制部门申请增人指标。引进高层次人才具有行政职务的,经有关部门核准,引进单位职数已满的可以超职数配备,以后再恢复到单位原有职数。对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和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专业人才,可先到岗任职,后确认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先聘任中级以上、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5、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积极探索和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实行关系不转、户口不迁、来去自由的灵活政策,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对拥有科研学术成果、发明专利、掌握高新技术及其他紧缺急需的人才,除正式调入外,可通过聘用、借用、兼职、技术入股、承包经营、合作开发、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项目论证、承接课题、定期服务以及领办、自办、合办、承包各类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办法,以个别引进、团队引进、项目联动引进等形式,吸纳他们的智力资源。认真落实《江门市人才特聘制度试行办法》,对柔性引进的人才,统一办理《人才特聘工作证》,使他们在创业投资、进出境、社会保障、购房置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一律不受户口限制,来去自由,享受“市民待遇”;对海外留学人才、港澳台人才和国外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制度,使人才享受广东省居民待遇。同时,充分利用江门五邑侨乡在世界各地的人才资源优势,发挥市政府科技顾问、五邑籍院士和江门市优秀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努力寻求在科技决策、咨询、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以及人才引进的牵线搭桥作用。

6、加强人才的载体建设,强化企业吸纳人才的主体地位。按照产业分布特点,高起点、高水平做大做强我市各类工业园区,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市人才的聚集中心。积极帮助和鼓励大型企业申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争取2010年前全市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以上,充分发挥其引进、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企业经国家批准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企业所在地的区或县级市的政府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市政府另外给予5万元启动经费。引导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形成产业优势,把产业作为吸引人才、集聚人才的重要载体。鼓励大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我市企事业单位设立专业工作室、科研开发基地及科技示范区,强化企业吸纳人才的主体地位。

三、大力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素质

7、大力发展中高等教育。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主干,加快我市中高等院校建设的步伐。积极支持和鼓励发展民办中高等院校。采取灵活措施,吸引外地高校来我市兴办分校分院。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办好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高标准建设一批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多渠道、多层次培养人才。五邑大学要充分发挥其在我市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大力发展应用学科,加快培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优先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加强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方面的学科建设,扩大工程技术型、技术与管理复合型、经贸外向型等专业的招生规模,优先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及紧缺急需的人才。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要根据自身的定位,适时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立足本市,面向市场,与企业结成“伙伴”,建立“订单式”培养机制,提高毕业生对企业的适应性,增加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满足企业生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8、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按建立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学习型队伍的要求,依托全社会的教育资源和开放式学习网络,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加强对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建立协调统一的人才培训教育体系。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的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建立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完善政府、单位、个人三方负责的培训教育投入机制,确保培训教育经费落到实处。贯彻落实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完善“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培训教育机制,促进继续教育市场化和社会化。完善继续教育证书制度,研究和制定鼓励人才终身学习的政策,健全人才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构筑有利于人才学习的制度和环境,促进人才自主开发机制的形成,推动和保证人才的终身学习。

9、重点抓好优秀拔尖人才的培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重点抓好高级和部分中级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精、尖”科技人才以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党政领导人才的培养。完善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定期进修、出国深造、岗位实践、挂职锻炼等多途径培养办法。依托国家重点高校,有计划组织一批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企业管理人才和党政领导人才在职攻读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博士;选送一批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科技和管理拔尖人才以及党政领导人才赴国内外著名大学、跨国公司和科研院所进修或培训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根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江门讲学,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132”工程,力争用5至6年时间培养选拔100名45岁左右的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300名40岁以下的市级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2000名3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骨干。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

10、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创新党政人才评价制度,制定重在群众认可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完善以工作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内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党政干部考核体系和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届中考核和届末考核,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探索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制定以实现经营者任期经营管理目标为取向,重在出资人和市场认可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以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取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评价办法。要大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推行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指导下的专业技术水平社会评价机制。提倡通过考试、考核、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改革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研究建立各类人才评价标准的转换机制,促进人才多途径发展。

11、创新人才的选拔任用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投票表决等制度,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拓宽党政干部选拔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部门补充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时,要逐步打破部门、单位限制,允许其他部门、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参与竞争、选拔,部分职位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外地人才和境外留学人才进行公开选拔。改革和完善干部辞职制度,建立领导职务任期制度,实行优胜劣汰,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增强党政干部队伍的活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严格把好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关”。

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国有企业要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选,择优任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拓宽选拔人才的视野,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企业任职。

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以及“科学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双向选择、签订合同”的要求,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人员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通过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人才的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

12、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制度。以鼓励劳动和创造为根本目的,改革和完善现行分配制度,保证各类人才得到与他们劳动成果相适应的报酬,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党政机关要结合完善公务员制度,实行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实绩、资历等因素,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的发放。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公务员收入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试行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使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与其责任、风险、业绩及企业效益直接挂钩。鼓励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行以岗定薪、绩效挂钩、岗换薪变的分配机制。建立人才资本和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把知识、管理、专利、商标、科技发明和原创科研成果等有形或无形资产转化为货币或股权,实行人才资本产权激励制度。鼓励企业对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实行利润分享、奖励红股或股份期权。逐步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行业的实际,积极探索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实行以业绩和效益为标准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研究和规范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行业的收入分配。建立高层次人才的特殊分配政策,制定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制度,对承担重大科研开发项目的技术带头人、支柱产业急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本行业、本地区专业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要让其享受与其贡献和能力相适应的分配政策,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13、建立和完善人才的奖励制度。设立“五邑杰出人才奖”、“五邑人才创业奖”和“五邑技术能手奖”。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政府定期给予表彰和奖励。继续完善现有的人才奖励制度,支持和鼓励国内外、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在我市设立专门人才奖项。加大对科研人员和回乡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的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和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以及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及与之相当奖项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和省颁发的原有奖金外,由同级政府按同等标准给予奖励。对品学兼优、毕业后自愿回我市工作的全国重点院校我市紧缺专业的江门五邑籍本科及以上学生,由所在地政府在学生就业后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进行定向奖励。

14、健全规范有效人才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资金投入、社会保障、人才流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切实保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与上级文件精神相违背的政策,妨碍人才的流动、使用及待遇的落实。用人单位聘用人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鼓励用人单位为各类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参加商业保险,逐步缩小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的差别。

六、大力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提高人才市场化配置水平

15、构建开放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法则统一、分工协作、信息沟通、各具特色的要求,推动各类人才市场的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努力构建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为主体,社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覆盖全社会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按照高起点、高要求、高效率的要求,重新规划修建江门市人才市场。进一步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建立专业性人才市场,发展农村人才市场,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和高新技术人才市场。

16、强化人才市场管理,提高人才市场服务水平。按照“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有力”的要求,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监管,规范人才市场运作,维护人才市场秩序,营造人才市场诚信环境,促进人才市场有序竞争。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健全市场机制,开展品牌服务。加强就业、招聘、创业指导和人事档案管理、人才诚信等人才资源服务一体化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人才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各类人才信息库,推动人才市场向信息网络型发展,提高网络的利用水平和人才市场的信息化程度。加快实现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贯通,实现网上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强与周边地区人才市场的信息交流、沟通与合作,增强我市人才市场信息的集聚和辐射功能。

17、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进一步完善促进人才流动的政策措施,打破人才身份、所有制等对人才的限制。建立政府机关雇员制度,实行特岗特薪,自由聘任专业技术人才。依法规范非公单位人员的聘用,保护非公单位和受聘人才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新的用人制度,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发展人事业务,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人才业绩、能力、诚信的考核评价记载。探索多种形式的人才流动形式,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引导和促进人才在我市不同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有序和合理流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潜力,实现人才资源社会化,促进人才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优化。同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人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人才的有序和合理流动。

七、加强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促进人才工作的协调发展

18、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摸清非公有经济组织的人才资源现状,尽快建立非公有经济组织的人事统计制度。研究制定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向非公有经济组织流动的政策措施。完善非公有经济组织的人事管理体制,对非公有经济组织的人才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在奖励、职称评定等人才政策上同等对待,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

19、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通过学校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技能人才特别是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加速培养一批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岗位培训,开展“技术练兵”,组织技术革新和攻关,改进技能传授方式,促进岗位成才。完善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鼓励广大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刻苦钻研技术,鼓励技能人才自学成才和在职参加培训。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经济上有困难的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在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由同级财政给予600元至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20、加快推进农村实用人才的开发战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化技术学校、妇女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各种农村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并依托有关高等院校采取委托培养、选送培养、联系培养、专题培养、考察培养等多种方式,加速培养一批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农村实用乡土人才。

加强对农村乡土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由各县级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每两年组织一次农村乡土人才的评选,实行动态管理;对优秀乡土人才,可选聘到乡镇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实行村委人才工程,从2006年起,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从今年起,全市党政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则上先到镇、村工作一年,然后回录用单位工作。“选调生”原则上也安排到基层乡镇工作,推动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综合运用工资、津贴、职称等政策措施,稳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鼓励和引导农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或领办、创办乡镇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对到乡镇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工作地,或将户口留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设立乡镇人才工作站,建立和完善农村人才服务体系。加强人才智力扶贫,组织专家、科技人员开展科技下乡、农业推广、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智力支农服务。

八、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

21、营造良好的用才氛围。积极营造大胆创新、敢于竞争和不以成败论英雄的人文环境,形成爱才、重才、容才、护才的良好氛围。坚持留住人才与用好人才并重,研究制定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的政策措施,盘活、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通过政策性开发,把集中在公有制单位部分积压、闲置的人才资源,包括下岗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引导到人才相对短缺的行业和优势产业,使现有人才的智力和活力得到充分发挥。

22、改善和提高现有人才的待遇。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类人才的福利待遇随着经济发展稳步提高。继续完善江门市优秀中青年专家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中青年专家的福利待遇,关心优秀中青年专家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建立和完善高层次拔尖人才的津贴补助制度。对在我市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和获得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并经评鉴确认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同级财政在一定年限内每月给予1000元的津贴补助。对我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除国家和省原有的特殊津贴外,其在职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月给予500元的津贴补助。对受聘于我市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我市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月给予4500元津贴补助。企业要首先在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建立起企业年金制度,逐步提高企业人才的退休待遇。

23、推行人才共享制度。开放业余兼职,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特殊行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外,鼓励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犯国家和单位的知识产权及经济技术权益的前提下,兼职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参与企业技术创新等各类工作。农业科技人员从市区到县(市)、镇工作的,由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率为取向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引导科技人员围绕市场选课题,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24、充分发挥老年人才的作用。放宽高级专家退休年龄,对具有较深专业造诣的自然科学科技工作者和教育、医疗专家,如工作需要,身体健康,本人自愿,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延长办理退休手续。对已办理退休的上述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组织需要和本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返聘,充分发挥退休专家的作用。各县级市、区要建立老年人人才信息库,开展老年人才交流活动,做好人才资源的二次开发工作。

九、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才工作健康发展

25、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根本性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和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级市、区要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市、区人才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各县级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在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等方面,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全市上下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6、加大考核和检查力度。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职责,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考核,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正职和分管科技、人才工作副职政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和检查力度,对人才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7、加大人才资源开发资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设立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工作的需要,逐步增大此项资金的投入。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专项经费。鼓励境外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我市人才资源开发事业。市财政每年视财力状况安排专款,作为人才开发的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引才活动、重要培养工程、重点基地建设和高层次人才的学术交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补助,发放高层次人才的津贴,资助回国留学人员从事科研开发,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和在人才资源开发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8、实施“人才关爱行动计划”。建立市和县级市、区党政领导和市直各部门领导与高层次拔尖人才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专访、慰问等形式,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发挥博士联谊会的作用,建立党委和政府与高层次人才有效沟通的渠道。通过政治上关心、事业上支持、生活上关爱,积极营造用感情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人才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分析人才工作的形势,提出改进人才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人才工作意见第8篇

一、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高层次创业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区投资创办(领办)科技型生产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的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其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为国内或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科研成果;

(2)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3)能引领我区机电、光伏、轻工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

2、高层次创新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我区各类企业和创新载体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引进后,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在国内外行业内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

(2)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主持企业内重要技术的攻关或产品开发,是企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主要完成人;

(3)开发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乃至国际市场有较强竞争力,且该产品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享受的奖励规定

1、高层次创业人才可享受的奖励规定

(1)企业注册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所提供的工作场所和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

(2)鼓励以技术成果入股,经权威部门评估,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允许股份制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

(3)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有关人才家属安置、子女入学、非经营性物业购置和企业“三重”、“双创”扶持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4)优先推荐申报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若获得省高层次创业人才资助,再一次性给予30万元配套资金。

2、高层次创新人才可享受的奖励规定

(1)一次性给予引进创新人才企业10万元奖励,给予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个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贴;

(2)企业实际发放给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工资在计算应缴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3)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有关人才家属安置、子女入学、非经营性物业购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4)优先推荐申报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若获得省高层次创新人才资助,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配套资金。

三、做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的相关要求

1、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评审工作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开展一次,每次5名左右,有关资助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十一五”期后的相关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和要求,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2、由各乡镇、街道,维扬经济开发区,物流集聚区组织申报;

3、区科技局、人事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汇总;

4、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科技局、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奖励对象;

人才工作意见第9篇

进一步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系。全区各单位要牢固确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理念,把党管人才工作作为加强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的“一号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明确区委书记、街镇(园区)党(工)委书记主抓人才,区长、主任(镇长)主抓教育,专职副书记主抓科技,形成人才、教育、科技三位一体、协调高效的领导机制。着力健全区、街镇(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或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区级机关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规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有效发挥领导小组谋划大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破解难题职能,审议人才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重大事项要报同级党委(党组)审定。加大在重点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的力度,努力构建区、街(镇)、村(居)三级人才工作领导体系,逐步实现党管人才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全区域人才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区、化工园区人才工作。组织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坚持牵头不包办、抓总不包揽、统筹不代替,重点做好总体规划实施、重要政策制定、重点工程策划、重大典型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区委组织部对全区域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区人才工作办公室自身建设,确保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四到位;充分激发街镇(园区)招才引智积极性,各街镇(园区)要设立人才工作办公室并配备精干人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两新”组织设立人才专员,充实人才工作一线力量。注重在实践中提高各级干部的人才工作水平,有针对性地把有激情、有韧劲、敢担当、有潜力的年轻骨干力量放到人才工作一线岗位重点培养锻炼。进一步完善各司其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理清单位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在重点人才职责部门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宣传部门要切实履行人才工作宣传职能;人社、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专项办作用,在人才引进、人才申报、政策兑现、技术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渠道优势和业务优势;财政部门要确保人才资助资金和人才工作经费;承担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统战、编制、教育、统计、税务、工商、法制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明确重点、密切配合,共同构建协同高效科学的工作落实机制。台办、侨办、外事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等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推动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人才工作。切实加强与驻区大企业沟通联络,与知名猎头公司合作,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参与和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形成“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的强大合力。

突出抓好党管人才工作重点

进一步健全人才发展政策体系。紧盯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切实加大与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对接力度,畅通信息,争取资源,力争在“”的组织实施上走在全市前列。建立区和街镇(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人才工作专项调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性开展人才工作调研的工作机制。在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创新工作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的新要求,持续推进人才政策的完善和创新,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努力形成“洼地效应”。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强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全面落实“蓝卡”创新政策集成功能,健全完善人才公寓、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体检等相关配套政策及其操作流程,切实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的安居环境和配套服务。进一步推进重点人才工程。全面整合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工作力量,扎实推进部级“紫金人才特区”创建和“321计划”、“科技九条”、“创业七策”,以及“英才计划”、“集聚985行动计划”等“1+3+2”重点人才工程。建立健全重点人才工程目标责任制,按照“五年目标年度化、年度目标具体化”的思路,逐年逐项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街镇(园区)和区级机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统筹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形成上下衔接、综合配套的人才工程支撑体系。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对重点人才工程的实施加强协调指导,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逐项听取工程进展情况汇报,统一组织重点项目验收评估,确保重点人才工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