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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制度优选九篇

时间:2022-07-09 10:19:32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第1篇

一、加强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进步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熟悉,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订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熟悉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急性、艰巨行和长时间性。学校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调和各部分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构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络。

二、明确职责(一)学校分管副校长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下:

1.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学校分管副校长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催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职员和从业职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到达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范围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范围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催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展开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下:

1.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果断予以封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

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

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

三是出现食品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

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艳服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职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视部分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得了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学校食堂物质实行准进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展开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制止非食堂工作职员随便进进加工操纵间及食品原料寄存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分、教育行政部分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展开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品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分,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分和卫生行政部分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存造成食品中毒或可能导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分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分的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分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局势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催促完成。

3.继续展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从业职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定期展开培训。定期展开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宣传,展开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分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职员进行一次培训,进步后勤工作职员的专业素质.

4,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总结,评比.

五、活动安排:

仲春份:安排布置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三月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检查

四月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检查

五~六月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二次检查

七~八月份:后勤工作职员培训

九~十月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三次检查

十一~十仲春份:年终检查,总结,评比

初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医务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工作布置,现将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的监测工作,定期向学校汇报校园的卫生工作。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指导方针,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的监测制度,对全校学生认真做好健康状况的晨检工作和因病缺课统计。做好常见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和预报工作,如:春秋两季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夏季预防肠道传染病,夏秋两季预防虫媒传染病等。协助学生科对班主任进行动员和培训,坚持学生晨检工作制度化,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

二、进一步开展学生卫生防病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的健康教育工作。针对传染病流行特点,学校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保持校园和班级环境卫生整洁。医务室将认真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通过健康教育专栏、广播、专题讲座、班级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健的能力。四月份拟定协同学生科和教务处,由医务室牵头开展“预防艾滋病”专题知识讲座,主要面对中专一年级学生,地点拟定在学校阶梯教室。

五月份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辅导,主要针对我校高考学生,拟定由张丽老师主讲。下学期还将安排开展“预防肺结核”专题健康讲座,并对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争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增强学生预防疾病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三、认真进行学生门诊登记工作。做好医务室卫生消毒工作,确保师生用药安全和医疗用品安全,努力提高工作服务质量,日常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时积极配合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妥善处理好各种情况。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工作。通过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卫生知识的培训,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能够深入大家的心田,让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医务室和总务处将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去年已经开展了两次有关培训,效果很明显,拟定下学期开始还将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施行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协同总务处把好食品采购、储存、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主要工作环节,强调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才可以上岗,不得供应凉拌菜,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继续加强和完善食堂的软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配合总务处做好进货台帐的查验工作,将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高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第2篇

一、采购制度

1

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中心产品部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中心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食品。

3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

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

购进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二、贮存制度

1

所有入库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需冷藏的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

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

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食品的宣传。

3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

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

四、售后服务制度

1

中心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

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中心相关部门。

3

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中心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

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

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

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中心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中心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

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

应根据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食品的质量。

4

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食品不得混垛。

5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

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

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

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

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

中心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1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中心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

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中心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

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一、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

对中心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中心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负责建立,健全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中心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

负责签发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

负责对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中心购进的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

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中心内部的贯彻实施。

6

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中心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

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

每年负责安排中心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

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食品的质量。

5

保证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中心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中心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

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食品逐件验收。

3

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第3篇

小海小学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各校(包括幼儿园及其他办学机构)均要制订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间餐、“学生奶”、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有计划的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规模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扩大招生规模。

4.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学校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同时该校在当年的各项考核、评比中一票否决。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小商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学校规划、建设和危房改造过程中要统筹考虑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每年必须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改善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使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符合规定。根据《如皋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估。

5.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第4篇

【关键词】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高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高校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各高校食堂的基础条件、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均得到了改善。但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道德、技术、环境和消费观念等风险也使得高校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同时,原有的食品卫生安全理念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正确审视目前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对于保证高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模式的转变,大多数的高校后勤服务实行了社会化管理,高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改革虽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自身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加工流程布局不合理,交叉感染的现象较为严重;食堂建筑布局不合理,消毒保洁等卫生设施较少;食品的库存不安全,食品采购缺乏完整索证备查;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淡薄,健康合格证的持有率低等。这表明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突出问题,一般表现为:

(一)高校食堂经营者过于注重利益的获取

在高校中,食堂一般采取的都是个人承包政策,将食堂的经营权限承包给个人或团体。这样一来,在食堂经营的过程中,承包者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地压缩成本,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管理混乱、卫生堪忧。由于监管困难,且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食堂承包人只考虑眼前利益,极少更新、添置设备和改善卫生条件。劳动法施行后,为了降低人工成本,一些食堂聘用文化层次较低、卫生意识淡薄的临时人员。由于员工工作强度大,薪酬待遇偏低,导致食堂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更换频繁。部分高校食堂新聘人员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有效培训,甚至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

(二)食品安全监管流于形式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部分高校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理理念落后。缺少企业化管理的经验,缺乏对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细节引导,相关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管理松懈。部分高校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够细,没有层层落实到个人等问题,在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垃圾排放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食品安全预警机制与应急机制不健全

尤其在食物中毒高发的季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存在涉及人数多、发病快等特点,但由于很多高校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与应急机制,没有在事发前启动预警机制,事发后的应急机制很不到位,往往手忙脚乱,仓促应对,影响处置的效果。同时,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一些高校对于事件发生的原因、教训等方面反思不够,不能有效地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机制的优化对策

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健全管理组织与制度,是高校解决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逐级明确分工,并签署《食品安全保障责任书》,对各层组织的人员配置采取公布岗位标准、自愿报名、群众推荐、组织批准、竞聘上岗的方式。采购供应部、质量监控部、各食堂的经理必须具备2年以上饮食工作经验、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以及商品流通基本常识,有较强的食品安全意识。只有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才有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学校饮食经营准入制度

学校食堂经营部门要建立餐饮经营准入制度。全面审核投资方面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投资能力、资质信誉以及道德素质。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并择优选定,坚决杜绝有其他不正之风发生。明确质量要求和处理处罚办法,严把卫生准入关。学校食堂在采购正常使用的主副食品时,必须要到合法的经营单位采购饮食物资。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对大宗饮食物资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对零星饮食物资也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选择的定点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应报学校后勤管理机构或饮食服务实体等有关部门备案。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建设

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需要卫生监督部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等各个方面的密切配合,尤其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至关重要。为提高全体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分为样本,制定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做到所有部门有制度、所有工序有规范、所有岗位有规定。

3.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素质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食品生产人员除应健康状况合格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为使食品从业人员自觉达到食品卫生的良好水平,每年安排食堂全体员工培训,邀请食品卫生专家和卫生监督人员为从业人员讲授食品卫生法规、食品安全基本常识,从思想上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

4.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自身监查管理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尤其在高校更为敏感。在制度上着重对各个工序间关连点的控制突出各个工序间关连点的制约关系。采用食品安全保障责任书的形式,分别与供应商、监控部、中心仓库、各伙食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保障责任关联体系。对食品保管、领料、加工、销售各环节,明确责任和处理权限,列出高额的奖罚措施和责任追究程序,使各个部门、各个环节认真履行验收程序,把制约机制落在实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执行措施,为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构筑牢固防线。

参考文献:

[1]李怀,赵万里.中国食品安全规制问题及规制政策转变研究[J].首都经贸大学学报,2010(2).

[2]崔莹.浅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J].中国卫生产业,2012(2).

[3]王晓丹,徐桂花.高校食品安全问题刍议[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0(2).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第5篇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全校师生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项规范化管理之中,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学校先后成立了卫生安全工作小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组织机构、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康教育三级网络等组织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法规,逐一落实卫生安全制度,先后制定了《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晨检制度》《消毒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病愈返校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生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食堂管理规章制度》《食堂岗位责任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使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细致化、持久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学校领导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主管校长经常组织开展工作,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形成了制度化、规模化的格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全校师生人人讲食品卫生安全,时刻注意食品卫生安全,每位教职工都自觉承担对学生卫生安全教育的责任,并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有效地遏制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学校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了学校卫生安全基础设施

我校食堂基础设施规范,布局合理,功能分块,无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机会。副校长亲自抓食堂管理工作,严把采购关,确保优质、安全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上岗,定期参加培训,养成良好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加强对就餐环境、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环节的卫生监督。食堂重地非本食堂人员禁入,严防投毒等突发事件发生。学校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为师生提供健康安全食品为宗旨。

四、改善学校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创建健康科学的育人环境

学校领导在校园环境建设中坚持“校园环境高品位,一景一处都育人”如气势宏伟的校门、“拥抱未来”大型雕塑,校风、校训,先进的塑胶跑道、草坪足球场、水泥篮球、排球场地,洁净的人行道及大面积的绿化花园和设计先进的喷泉,校园环境已达到“绿化、美化、亮化”标准。学校被评为部级绿色学校,学校共有90多间教室,所有采光照明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平均照度150XL,教学设备先进,学生课桌椅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教室及宿舍环境洁净,食堂、卫生间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人人讲卫生,学校以年级部为单位做好室内外卫生检查及个人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班级积极争创卫生流动红旗,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卫生安全意识和能力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第6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单项规章;管理条例;法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2.29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11-0103-03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高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已从温饱型社会走向享受和发展型社会,人们开始普遍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食品贸易的日益扩大,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开始持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的大量立法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立法。回顾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大致可将其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萌芽时期(1949—1963年)。这一阶段,是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萌芽时期,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起步阶段。这一时期新中国刚刚成立,农业生产能力和食品供应都非常有限,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根本不足以解决全社会的温饱问题。同时在这一阶段我国的立法理论、制度和技术,都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该阶段立法的主要任务都集中于为建设新政权而提供基本的国家制度,因此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制建设不是立法的重点。期间,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主要集中在国务院卫生部和有关部门通过一些单项规章和标准对有关食品卫生和食品中毒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管理上。其可细分为两个阶段:(1)1949—1953年从新中国建国到政务院第一次机构重组时期。当时全国食品卫生管理主要由卫生部承担。 1950年中央政府为了应对大量的食品卫生和食品中毒事件在卫生部下设了我国第一个食品检验机构——药品食品检验所,开始正式对食品进行化验和制定食品标准。1953年卫生部颁布了《关于统一调味粉含麸酸钠标准的通知》和《清凉饮食物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食品卫生规章,目的就是为了扭转因冷饮不卫生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和肠道疾病频繁暴发的状况。[1]同年经国务院167次会议批准在全国建立各省、市、自治区直到县级的卫生防疫站,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和管理工作,至此卫生防疫站作为我国地方食品卫生主管部门被确立。同时轻工、商业等食品生产经营部门和单位也建立了一些保证自身产品合格出厂销售的食品卫生检验和管理机构。由于从中央到地方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建立,卫生部开始通过部门规章对食品卫生工作进行管理,如1954年卫生部下发了《关于食品中使用糖精含量的规定》、1957年又下发了《关于酱油中使用防腐剂问题》。[2](2)1954—1956年我国第二次政府机构改革时期。该阶段由于政府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进一步得到明确,1956年后卫生部按照职权划分开始联合相关部门管理涉及多部门分管的食品问题。在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萌芽阶段,当时人们对现代意义上的食品安全还没有明显的需求,再加上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并非以盈利为唯一目的,在政府的直接指挥和监督下,食品假冒仿冒问题十分少见,政府部门也只是对由食品卫生问题引发的疾病进行管理。因此我国并没形成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也比较简单。

2.发展时期(1964—1979年)。这是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发展阶段,与前一阶段相比我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正在逐步走向正规化。这一阶段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迈向法制化的前期准备阶段,同时也是由萌芽阶段的单向管理、单一渠道管理向全面管理、多渠道管理的过渡。这一时期我国食品供应和粮食生产主要经历了1963—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6—1970年的十年“”时期和1976—1978年的经济建设恢复阶段。 [3]

受萌芽阶段和发展阶段我国食品供应的现实情况决定,前后两个阶段我国针对食品卫生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虽没有实质改变,都是集中在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上,但与其前一阶段相比所表现出的立法层次、立法内容却发生了很大改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单项管理到全面管理。1964年国务院转发了卫生部、商业部等五部委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该条例的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进入到了全面管理阶段,其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加工、采购、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将监管范围、层次进行了扩大。[4]该《条例》初步确定了我国早期食品管理的主要内容,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及主管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初步构建了我国食品卫生管理的模式,第一次确立了卫生部在食品管理中的地位,明确了其管理职责及与相关各部门的关系。特别需要指出,该条例首次提出在我国要建立食品卫生标准和确定惩罚责任和办法,这标志着食品卫生管理从单项行政管理向法制化管理的迈进。到197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卫生部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农村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试行办法》。新条例是对1964年《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的补充和完善,表明我国在不断加强食品卫生法制化管理的力度。(2)各部委大量推出食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由于1964年《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明确指出卫生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逐步研究制定各种主要食品、食品原料、食品附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包括容器)的卫生标准(包括检验方法),同时规定制订食品卫生标准,应当事先与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一致。故卫生部及相关部门大量推出食品标准和食品检验方法,使得我国这一时期在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有了相当数量的依据,食品生产也有所遵循,这对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标准化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食品管理法制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3.走向成熟时期(1981—2009年)。这一时期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趋向成熟,主要表现为从《食品卫生法(试行)》到《食品卫生法》的颁布,再到对《食品卫生法》的不断修改和完善,最终制定《食品安全法》,总共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1)1981—2001年食品卫生法阶段。该阶段我国食品工业基本由过去的供不应求、凭票供应,发展为供求状况大致平衡。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食品工业稳定快速地增长。伴随着食品工业的高速发展,为了更有效地对食品问题进行管理,该阶段成为我国最终确立食品监管法制化的重要时期。这一阶段的主要立法工作表现为:第一,大量食品卫生及相关法律诞生。首先,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这是在总结我国食品卫生管理前两阶段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比较完整的食品卫生法律,作为国家颁布的正式法律,其以主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为目标,规范了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使食品执法队伍建设步入正规化,强化了法律责任,同时在附则中明确了与食品有关的相关概念。其次,到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新中国诞生了第一部卫生法律,从而形成了由食品卫生法律、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食品卫生标准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机联系的食品卫生法律制度体系。经过13年的总结和积累,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改变了执法主体,理顺了监管体系,行政处罚规定更加明确具体,也加重了处罚力度,同时增加了对保健食品的规定。这一时期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还颁布了大量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第二,食品标准制定更加科学、规范。1980年国家标准局组建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1981年卫生部成立了我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同年食品卫生标准技术分委员会也相继成立。继《食品卫生法(试行)》规范了卫生标准的制定后,所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逐步走上了法制管理的轨道。至1998年底我国已制定并颁布的食品卫生国家标准236项,和标准相关的检验方法227项,合计463项,还包括行业标准18项,其中食品卫生标准类别标准涵盖面约占90%以上。[5]

(2)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修改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完成了对《食品卫生法》的修改。这一阶段的主要立法工作包括:第一,全面修改《食品卫生法》,将食品问题上升到安全角度,扩大其保护范围,法律适用主体进一步扩大,监管模式变被动事后监管为主动全程监管,统一食品安全标准,解决了此前食品标准太多太乱、重复交叉层次不清的问题,同时首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第二,健全相关管理机构。1978年9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恢复,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到2001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始对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进行管理。199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开始介入食品安全领域。同时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家商检局、原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卫生检疫局合并组成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工作。2001年国务院批准将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至此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按职能合并完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式形成。[6]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历史演进的启示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至今食品安全法共经过了三个基本发展时期,每个时期的发展规划都是根据时代的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解决该阶段表现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而后经过科学技术和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进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进入新一轮的完善过程,总体看来各阶段的发展都符合当时的时代要求。但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食品工业的迅猛发展,新产品的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高度重视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尤为严峻,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因此对于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研究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回溯总结我国60多年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程,我们认为未来完善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不断推出配套法律法规。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假冒劣质、有毒有害食品大量充斥着市场;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用化学添加物;食品污染问题复杂、危害严重;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显现;食源性危害压力日益增加,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引发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恐慌,给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良性发展造成巨大冲击,也正因为如此极大地催生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成熟与完善。[7]由于《食品安全法》在保护食品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得该法的实施和落实涉及到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等多个学科。但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论在什么监管模式下都形成了由各部门分别管理的体制,因而出现了大量重复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因此《食品安全法》应进一步规定由专门的部门统一整理和制定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废除已经被淘汰的各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各个行政部门在进行监管时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标准相一致。同时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分段监管所必然出现的监管缝隙,还应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配套法律法规建设,使现有的法律法规更科学、更协调,并不断填补空白领域的法制建设,如有关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转基因食品、对食品安全信息等各方面的配套法律法规。

2.不断完善监管主体的监管能力。现阶段可以将参与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分为国家监管主体和社会监管主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关系到广大百姓生活的头等大事,单靠任何一个部门或任意一个主体监管都不会起到彻底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的效果,因此应发挥各主体全面监管的作用,不断完善监管主体的监管能力。(1)重新定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12年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但由于该综合协调机构没有执法权,在省级和市级行政序列中没有固定的编制,其协调职能往往成为政策上的一句空话,因此自成立以来该委员会一直存在着定位不清的问题。现阶段应重新定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在行政序列中的地位,赋予其行政职权,以解决自成立以来该委员会一直面对着的定位不清的问题。[8](2)统一监管模式。《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分段监管下形成了多头管理、分散管理格局,监管职能经常出现重复或空白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因此应改革分段监管原则,将原先分段监管为主、食品监管为辅变为统一的监管模式,设立统一的食品监管处罚主体,以解决现阶段监管机构过于庞杂,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机制的突出问题。(3)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监管功能。从现今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过程来看,我国的食品行业协会的总体力量还很薄弱,自律监管质量还有待提高。行业协会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能力不仅与理论上关于行业协会自治机制所应有的功能存在很大的背离,也与社会民众对其的期望相差较远。因此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监管功能,加强有效监管,赋予行业协会新的职能,建立行业通报平台,维护整个行业形象,充分引导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间的协调机制。(4)加大社会监管力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一部分,应越来越多地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新格局。《食品安全法》应建立制度保障,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广大社会参与监督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和更加规范的服务机制,使公众、社会团体、消费者和媒体更加有意愿,更加便捷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上来。

3.不断推动监督管理制度改革。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四大基本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其优劣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执法质量的好坏,因此我们要不断推进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的改革。(1)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规定,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从经验监管向科学监管、从传统监管向现代监管逐步迈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的科学依据,其测试结果应具有较高的准确性,避免不确定性。为达到风险评估的准确性,我们要不断进行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完善风险检测程序,增加其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加强风险评估检测水平。[9](2)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长久以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一直表现出重叠和技术水平不高的特征。因此需要构建统一的标准制定机构,在制定标准时不仅要考虑其是否能适应食品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还要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外有关国家、区域组织已有的食品标准,尽可能和国际接轨,确保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法规、标准和世界先进的法规、标准同步。[10](3)食品召回制度,该制度起源于国外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消费者利益保护的加强逐渐发展起来的,它是现代市场法制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在实行食品召回中,未来应注意树立企业自主召回的责任意识,并实行制度改革充分保障企业自主招回的积极性,同时应完善政府强行召回的程序和填补找回过程中赔偿制度的空白。[11](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制度。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要建立各级政府、各级单位的食品应急预案体系,做到预案完备详实。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一支统一领导、相互协作、跨部门的应急团队,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4.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建设。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国长期存在着“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本畸高”的问题。正是由于这种问题的长期存在,致使《食品安全法》很难达到充分维护消费者权益,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的10倍赔偿制度,对于一般食品、低价食品或免费食品的安全,所起到的惩罚和教育作用非常有限。因此我们应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净化食品市场,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在刑事领域要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罪状,将食品安全犯罪主体扩大到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完善食品安全犯罪刑罚设置,要逐步提高食品安全犯罪的主刑,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刑,增设食品安全犯罪的资格刑。[12](2)在民事领域要赋予普通公民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赋予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明确检查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建立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的补偿和奖励机制。[13](3)行政领域要严格准入条件,严把准入资格。不断丰富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基础设备建设,建立统一的实验室,避免出现质监、卫生、农业、粮食、检验检疫等不同部门实验室重复建设现象,解决多个实验室开展相同品种和项目的检测工作,导致检品来源不足,相当部分检验仪器和人员闲置的双向矛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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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蒋孝娟.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与监管对策[J].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11,(6).

[3]崔卓兰,宋慧宁.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11,(2).

[4]杨菲.中国食品安全现状与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J].预防医学论坛,2009,(11).

[5]锁放.比较法视角下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体系的健全[J].经济与法制,2011,(8).

[6]韩忠伟,李玉基.从分段监管转向行政权衡平监管——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构建[J].求索,2010,(6).

[7]刘鹏.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基于体制变迁与绩效评估的实证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10,(2).

[8]蒋慧.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症结和出路[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6).

[9]王艳林.论《食品安全法》中的企业标准——对《食品安全法》第25条的注释与评论[J].法学杂志,2009,(8).

[10]李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5,(1).

[11]陶丽琴,陈佳.论《食品安全法》的法定召回义务及其民事责任[J].法学杂志, 2009, (11).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每学期召开定期召开两次食品安全培训会议。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落实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第8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园的食品卫生工作历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了幼儿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1、成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园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Xx(副园长、分管安全卫生工作)

Xx(副园长)

组员:Xx、Xx、Xx、Xx、Xx、Xx、Xx

2、层层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人:

总责任人:Xx

具体责任人:Xx

大班组责任人:Xx

中班组责任人:Xx

小班组责任人:Xx

后勤组责任人:Xx

各班责任人:班长。

4、组织教职工特别是后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饮食卫生“五四”制度》等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教职工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切实认识到幼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幼儿的安全与健康。

二、完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1、制定完善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共制定并上墙10个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即《饮食卫生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库房原料管理登记制度》、《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与健康检查制度》.

2、食堂卫生管理

保持食堂内环境整洁,有“三防”措施,室内无苍蝇、无灰尘、无蟑螂、无鼠迹,坚持每天大扫除,做到地面、用具见本色;食堂室内室外卫生实行分片包干,保持用具清洁、干净,做到清洁卫生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坚持做到:墙壁、屋顶经常清扫无黑垢、油污、蛛网,门窗干净明亮;纱窗完好,无灰尘油垢,餐具清洁明亮。厨房用具(砧板等)和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清洗后存放在保洁橱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合理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用具,不违规使用和强行工作;工作人员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水电,防止火灾、失盗、投毒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第9篇

根据上级要求,我园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会议要求,我园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二、切实抓好园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食堂卫生证件、制度齐全。我园食堂“三证”齐全,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有关要求,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环境整洁。

3、食堂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及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外购食品安全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严格执行食物留样48小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