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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18 17:07:51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第1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民间金融

中图分类号:F275.1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增加就业、扩大出口、创造社会财富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99%,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出口创汇占68%,上缴税收占48%,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2007年以来,由于国内不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货币政策由稳健转向从紧,人民币不断升值,以抑制过热的经济,国外又受到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导致我国中小企业不断受到冲击。在内外经济环境不利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生存问题日益凸显。2008年1~7月份,广东有3,618家玩具出口企业退出市场,占上年同期出口企业总数的77.8%。浙江省通过上半年多部委对省内各地多行业的几次调研,三度上书发改委、农业部,提交题为“当前中小企业生存环境亟待改善”的联合报告。2008年8月份以来,政府先后出台多项举措以应对宏观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从“商业银行信贷额度调增”到“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单列小企业信贷额度并单独考核”,再到“中央财政六大扶植政策”,以及“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和下调部分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等等措施。尽管政府通过多种途径来缓解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困境,但仍无法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融资不畅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

中小企业一般处于产业链的低端,缺乏市场和技术上的竞争力,在具有高成长性的同时,也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高出生率与高死亡率并存。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财务信息不透明、经营上的不确定性、承受外部经济冲击的能力弱等制约因素,形成了中小企业融资不同于大企业的一些特殊性:

1、中小企业融资依赖内源融资。内源性融资是企业主通过自身的积累或企业内部利润的留存来获取资金的融资方式。据IFC2004年的调查,我国民营企业至少有63%的资金来源于内源性融资。这是由于中小企业一般建立的时间短,缺乏外源融资所需的信用记录和合格的财务报表,信用保证能力也差,难以得到外部投资者和银行的信任,因此只能主要依靠企业主的出资和企业的内部积累来滚动发展。在企业创立初期,有限的外源融资主要来自亲朋好友的借贷和天使融资等民间金融渠道。

2、中小企业外源融资依赖债务融资。在外源融资方式的选择上,中小企业更加依赖债务融资,极少选择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这是因为:①在公开市场上发行股票等证券一般都有严格的入市规模和产业政策标准,民营中小企业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与公司法规定的硬性条件相差甚远;②虽有创业板市场,由于有限市场容量以及过高市场准入条件、佣金成本和成本,使得中小企业望而却步。目前为止,全国中小企业中只有273家上市;③在透明度要求很高的股票市场上,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透明,投资者在购买其发行的股票时往往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作为补偿,这可能导致中小企业所发行股票的市场价值被低估;④中小企业大多数属于股权封闭的家族式企业,向公众发行股票会导致创业家族对企业控制权的稀释乃至丧失,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一般不愿意走这一步。而与在公开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相比,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的贷款不需要向社会公布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也不会导致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动。由于贷款的金额、利率和期限等合同条款是由借贷双方谈判决定的,而且往往可以通过事后再谈判加以调整,因而它比规则严密的证券市场更易于满足中小企业灵活多样的融资需求。

3、中小企业更依赖民间金融渠道。基于中小企业经济灵活性强的特点所表现出的对资产快速周转的要求,中小企业融资表现为额度小、频率高和时间性强的特点。所以,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加依赖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设备租赁等来自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以及民间的各种民间金融渠道。由于信息相对封闭,资产抵押能力弱等局限,中小企业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面临较大的约束;加上向银行申请贷款往往手续烦琐,耗费的时间长,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时效性要求,特别是对季节性、应急性资金的需求。这就迫使中小企业更多地求助于手续简便的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等民间金融。虽然这些渠道的融资成本往往高于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但它们能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的经济灵活性要求。

二、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适宜性

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民间金融是其除正规金融之外的重要资金补足渠道。由于正规金融部门受到的约束和限制,导致对中小企业金融供给不足,使得中小企业对金融产品的超额需求溢出到民间金融市场。民间金融机构在信息、担保、交易成本等各方面具有正规金融不能比拟的相对优势,因此其有能力供给部分金融产品以弥补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供给不足造成的缺口,在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民间金融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缓解中小企业危机也发挥了不能替代的作用。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有着天生的相合性:

1、信息优势。民间金融组织的信息优势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民间金融市场上的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收入状况、还款能力等相对比较了解,避免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及其伴随的问题。民间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还反映在它对贷款的监督过程中。由于地域、职业和血缘等原因,民间信贷市场上的借贷双方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不用费力去了解借款人的信息,这种信息上的便利导致贷款人能够较为及时地把握贷款按时足额归还的可能性,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2、担保优势。民间金融组织关于担保的灵活安排缓解了中小企业面临的担保约束。首先,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不能作为担保的东西在民间金融市场中可以作为担保。例如房产、土地等,这类物品或者因为政府法令的规定不可以当作担保品,或者因为正规金融机构认为管理和处置成本较高或者物品实际价值低而不愿意将之作为担保品。但是,在民间金融市场上,借贷双方能够绕过政府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机构关于最小交易数额的限制。由于借贷双方居住的地域相近并且接触较多,因此担保品的管理和处置成本相对较低,不被正规金融机构当作担保品的财物仍可作为担保品;其次,关联契约实质上也是一种担保。关联契约是民间信贷市场上比较常见的现象,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除了在信贷市场上存在借贷关系外,还在其他市场上,如商品市场上存在交易关系,因此双方在签订信贷契约时还把其他市场的交易情况附加到里面。这种存在于信贷市场之外的交易关系,不仅为贷款人提供了关于借款人资信、还款能力的信息,事实上也是一种担保。它增加了借款人违约的成本,使得贷款人能够对借款人保持一定的控制力,加强了对借款人正确使用贷款以及履行还款义务的激励;再次,在民间金融市场上,还存在一种社会担保机制,或称隐性担保机制。民间金融市场上的借贷双方不仅有信用关系,还处于一定的社会联系中。在一定意义上,这种社会联系也是一种无形的资源,它能够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物质或精神收益。这种社会联系一旦和借款人的还款行为挂钩,就成为一种无形的担保。如果借款人及时足额的还款,这种社会联系就能够得到很好的维持。一旦借款人违约,则这种联系被破坏,其带来的损失可能会抵消违约带来的收益。社会担保机制的存在,使贷款人在经济制裁之外还增加了其他制裁方式,从而对借款人的行为构成约束。

3、交易成本优势。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其融资具有需求急、频率高、规模小的特点,这都要求金融机构的运行必须是低成本的。首先,民间金融机构的操作比较简便,合同的内容简单而实用,对参与者的素质要求也不是很高。而正规金融机构往往要有复杂而漫长的运作程序,操作难度比较大,这些都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时间性强的特点,并需要高昂的交易费用;其次,虽然民间金融机构的组织和运转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经济落后地区时间和精力的机会成本也较低,这进一步降低了民间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再次,民间金融机构本身具有小巧灵活的特点,以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种种创新,也节省了交易成本。此外,借贷双方还可以就贷款的归还期限、利率、归还的方式等进行创新和变通。相反,正规金融机构在相关领域的创新却往往因为各种各样的管制而发生扭曲,导致交易成本的上升;最后,民间金融契约的执行常常通过社区法则得以实现,从而避免了通过正规法律途径进行诉讼所需的高昂费用。

三、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建议

民间金融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成为除正规金融外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下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政府需要健全和规范正规金融体系外,对民间金融市场也要加以积极引导和发展,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1、界定合法民间融资行为范围。虽然我国民间融资一直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但由于民间融资的自发性、隐蔽性和复杂性,过去政府对其主要是采取抑制政策,使得民间融资行为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突出表现为民间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不明。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类似《民间融资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合法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边界条件,让民间融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健康发展,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时,对于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例如高利贷、金融投机、金融诈骗和洗钱等,则应当严厉打击。2008年11月央行起草《放贷人条例》草案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对一部分已经存在并拥有较多资金的民间金融机构松绑,使得民间借贷行为合法化迈出重要一步。

2、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委托管理层次少,与企业地域联系密切,熟悉企业自信与经营状况等特点,决策迅速,容易监督,能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而非常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深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浙江省,积极推进在重点地区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例如温州瑞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开业后的一个月内发放贷款6,400万元。此外,在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上,应该努力为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发展营造一个机会均等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货币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中小金融机构由于缺乏国家信誉作为保证,同时其资金实力弱,市场份额小,服务的对象主要又是中小企业,因此政策方面理应予以一定的优惠。

3、加快金融监管制度创新,控制融资风险。民间融资在资金规模大小、业务范围、市场定位、财务状况和资质高低等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异,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应当确立合适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然后将这些民间融资行为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监管。一方面要完善金融市场准入规则,鼓励建立合法的民间融资机构,并对其资金来源、经营者素质、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对于自发的民间融资行为,应以政策引导和规范,通过相应的民事法规来约束,对其中的违规行为和不稳定因素加以规范。通过金融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加强民间融资行为的监管,降低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融资风险。

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环境需要改善和规范以外,还要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素质和经营能力,完善企业内部融资环境。一方面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增强企业融资能力。许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往往是由于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真实,融资渠道狭窄等因素造成的。因此,中小企业首先应当通过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保证对外信息的真实性等措施。来改善中小企业自身的融资条件以赢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地方政府也应当支持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可以鼓励中小企业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间闲散资金,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另一方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市场信用。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企业切不可盲目地投资扩张,在项目投资前应进行认真的市场调查和分析,多考虑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认真分析自己的竞争力,懂得节制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找准企业产品的市场定位,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中小企业,制约其生存和发展,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既有利于中小企业在当前金融危机下渡过难关,同时大大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符合全国经济保增长的政策。本文从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和民间融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适宜性方面进行讨论,可以看到民间金融以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企业资金流转、减轻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它是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重要来源。因此,政府应大力改善民间金融,引导其走向规范,使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机构和谐发展,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我国的经济建设。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IFC:ChinaPrivateEnterprise Study[S].2004.

[2]王宣喻,储小平.资本市场的层级结构与信息不对称下的私营企业融资决策[J].上海经济研究,2002.4.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第2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融资 民间金融

1 我国目前民间金融形式与特征

1.1 我国民间金融的主要存在形式

1.1.1 民间自由借贷

民间自由借贷,是民间金融活动最基本、最随意的融资形式。这种借贷存在于日常生活开支中,也存在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民间自由借贷通常由亲友介绍,陌生人之间很少发生借贷关系,善意、责任、互惠是它背后的交易动机。

1.1.2 民间合会

这是在我国有着较为悠久历史的民间金融形式,是一种带有互动、合作性质的自发性群众集资组织。它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接近亲戚朋友之间合作互助的概念;另一种主要目的是为盈利,如抬会。

1.1.3 银背

所谓银背就是指那些利用自身广泛的社会关系网来充当借贷中间人的组织或个人。银背一般以收取中介费来赚取利益,收取的利息往往比银行高。

1.1.4 私人钱庄

私人钱庄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民间金融组织,但事实上还有一些以不同名义存在的地下钱庄,吸收民间存款,发放高利贷。目前,尽管在地下活动的私人钱庄的数量不多,活动范围有限,但融资规模相当可观。

1.2 我国民间金融的基本特征

1.2.1 借贷活动具有地缘性

从民间金融的形式来看,民间金融组织或机构的产生主要基于当地居民或企业的资金需求,借贷活动主要在较小的地域范围内进行,参加借贷活动者大多彼此了解。民间金融活动主要靠当地居民的道德约束,并且与区域分布、经济发展程度、传统文化习俗和公众投资意识等存在较大关系,因此,民间金融活动具有较强的地缘性。

1.2.2 借贷方式灵活简便

民间金融机构的产生大多基于地缘和血缘,因此,民间借贷参与者一般为本乡本土人或是亲朋好友。当借款者需要资金时,只需向资金提供者说明资金用途、借款金额,然后资金提供者根据借款者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制定出灵活的借贷手续(有的甚至只需要口头上的约定),借款者很快就可获得所需资金。

1.2.3 借贷利率高弹性大

民间金融的利率是由其自身的特性决定的:一方面,民间金融争抢资金来源,许以高息回报;另一方面,民间金融的风险大,投资者往往要求更高的风险回报。民间金融利率的确定是建立在借款人自身的资质基础上的,即款人的还款能力、资信程度、资金用途等确定,弹性较大。

1.2.4 融资期限短规模小

首先,民间金融的资金借贷主要解决临时性资金需求问题,资金需求者一般为农户或中小企业者,借出的资金主要用于农忙或临时周转;其次,民间金融的借贷利率较高,借方为节省借款成本,非常重视效率,尽量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因此,民间金融的融资期限以短期为主。

2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特殊的融资需求不仅增加了信贷部门的融资成本,而且增加了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融资的难度。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这一难题,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效果甚微,中小企业仍处在融资难的困境当中。

第一,中小企业内源融资后劲不足

长期以来,中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利润,不是被用于职工分配,就是被国家调走或创办新企业,早己形成银行提供全额流动资金的供给制局面。受传统经济的影响,中国中小企业也养成了过分依赖银行的心理。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对银行的期望值过高,企业没有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机制。中小企业在利润分配中普遍存在着“重消费、轻积累”的倾向,这就容易促使企业分光吃净。因此,多数中小企业无法通过企业留存收益来解决融资问题。

第二,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中国在开展直接融资、发展资本市场问题上所采取的政策主要面向于国有大型企业,忽略了众多中小企业的需要,即现有的直接融资方式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尽管在2004年深圳启动了中小企业板市场,力求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但是其设置的准入门槛依然偏高,中小企业大多无法满足上市的要求。

第三,中小企业面临正规金融的融资约束。

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各个方面都显得相对薄弱,同时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银行信贷部门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信贷配给”,因此,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往往倾向那些规模大,实力强的大企业,而不愿向实力弱小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就使中小企业急需资金的要求与银行部门“惜贷”形成一对矛盾。

3 发挥民间金融作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相互需求,有效地改善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对待民间金融,如果一味地打压和取缔,只会加重民营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困境,并迫使民间金融活动变得更加隐蔽和难以监控。因此,我们必须在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正确引导和监控民间金融的发展。

第一,从法律上承认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让其在阳光下成长。引导私人钱庄、民间金融合会等灰色金融由地下走向地上,向规范化、合法化、机构化金融转变。明确民间金融的管理主体、职责和内容,对民间金融的用途、期限、利率等方面作出指导性的规定,使其参与到整个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去。

第二,从政策上支持民间金融,引导其良性发展。我国民间金融未来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制度安排问题,它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开金融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机制,确立公正、有效的市场竞争规则,同时给市场主体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从而使民间金融充分发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三,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进民间金融的生存土壤。建立国家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为各级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制度和自律制度,并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自身积累机制。

第四,完善对民间金融的监管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金融活跃地区的监测,建立完善有效的监测系统,定期采集相关数据,全面掌握民间金融的运行情况,并以此制定政策法规。对民间金融应该坚持审慎监管,坚持所有者的自律监管、市场监管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李国义[王贺.完善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职能的研究.商业经济,2010.1.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第3篇

一、民间金融的概念及其发展现状

(一)民间金融的定义

民间金融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正规金融活动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中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民间借贷。广义的民间借贷是各种民间金融的总称,狭义的民间借贷指民间个人之间的借贷活动。

(二)民间金融发展现状

民间金融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手续简便、放款快捷、利率灵活等特点广受中小微企业的青睐。近些年来,随着民间金融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1、民间金融市场缺少监管机制。民间金融由于其形式多样,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造成政府监管出现很多空隙。不能与正规的金融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在金融业务运行中会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同时,民间金融得不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导致其发展不规范、业务单一化,影响其健康快速发展。2、民间金融机构缺少抵御风险的能力。民间金融机构大部分是吸收社会上闲散资金,投资给需要的中小微企业。由于其经营时间短,规模小、资产少,不具备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民间金融由于其担保物少、利率高,在遇到金融危机时容易出现收不回投资额和利息,使民间金融机构濒临倒闭。3、民间金融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民间金融机构由于其投资利率远远高于正规金融机构投资利率,导致金融市场中存在非正常竞争、容易出现非法集资,对整个金融秩序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容易引发社会问题,造成社会不安,影响金融秩序正常运行。

二、分析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一)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中小微企业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大幅度增加。他们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活跃市场、解决就业、创造价值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中小微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资产少、发展迅速、相当一部分集中于高科技产业。他们拥有高学历、高技能的优秀人才,这些企业的特点是工作效率高、科技创新能力强、创造利润高。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优势在快速发展中,缺乏大量的资金支持,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发展速度。因为其资产规模小、抵押质押金额少、信用等级低、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导致他们在正规的金融机构融资低、贷款难等困境。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中小微企业融资少、贷款难一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因为其成立时间短、资本少、信用度低、可提供的抵押物少等特点,无法在大型的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导致其发展出现瓶颈,阻碍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存在问题既有外部原因,也有企业自身原因。外部原因是与我国国情和金融体制有关,内部原因和中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分不开。正是由于这些因素,才导致我国中小微企业贷款少、融资难的困境。1、我国市场经济的特点及实施的金融政策。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使我国的经济体制既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性,又有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制度性特征。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大力发展国有企业,政府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有各种政策支持对国有企业贷款也积极配合,提供丰富的资金资源。2、中小微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小微企业虽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他们数量多、规模小,能够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少、信用等级低、财务不健全等特点,从商业银行融资相当困难。商业银行有各自的审贷系统,中小微企业的申贷资料在银行系统中评分较低,能够获得贷款数额很难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3、中小微企业融资路径有限。尽管中小微企业盈利水平高,但是由于其资本少,风险承受能力低,不具备上市筹资的条件。这样导致这些企业不能在资本市场上融资,限制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阻碍其发展和壮大。

三、民间金融与中小微企业的相互作用

(一)民间金融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

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便、融资快等特点,深受中小微企业的信赖。具体作用有以下几点:1、手续简便、融资快成为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条件。正规金融机构因为中小微企业成立时间短、贷款综合评分低、财务信息不健全,抵押质押物价值不高等,审核贷款程序繁琐,放贷时间长,有可能延误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活动。但是民间金融可以克服这些问题,及时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满足其发展的需要。2、融资费用低,能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虽然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低于民间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但是高抵押质押也需要一定的成本,相应的其他融资费用也会增加。最后导致实际利率高于民间金融机构的利率,同时、还可能审核通过的贷款金额少于申请数额,误失投资商机,影响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中小微企业对民间金融的促进作用

1、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民间金融的发展。中小微企业向民间金融机构融资后发展迅速,可以及时还清贷款,从而促进了民间金融机构的再投资,有助于资金的高效利用,对民间金融的发展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2、中小微企业的特点也有助于民间金融的发展。中小微企业具有地域性特点,大多是实体经营,风险可控。民间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这些企业,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促进了民间金融的快速发展。

四、如何完善金融体制使中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

在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时,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力量,将会有效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发展民间金融,不仅可以有效调节市场经济中的资金配置,让中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帮助其发展壮大;而且能促进金融体制更加健全,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地快速健康发展。

(一)完善我国金融体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使民间金融有法可依、健康发展

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中缺少对民间金融的有关规章制度,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民间金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金融市场合法与非法的区别,让借贷双方清楚明了地进行投资,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从而使民间金融机构和正规的金融机构有公平的竞争环境,更好地体现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特点--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

(二)引导民间金融投资方向,避免和降低风险的发生

现阶段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发展比较混乱,近些年来出现很多投资担保公司,用吸引人的高利率借入资金开辟市场。但是时过不久这些投资担保公司纷纷倒闭,老板跑路造成投资者损失惨重,不仅没有得到高的投资回报率,就连本金也收不回来。所以国家在制定规范民间金融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引导其选择投资的合理方向,防范投资风险的发生。同时让民间金融机构参与大型项目的融资,使民间金融机构的投资更加多元化,达到分摊风险,降低损失的目的。

(三)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使利率逐渐走向市场化

现在我国央行已经设定正规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设定最高上浮比例。这为我国利率实施市场化已经迈出了一大步,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宏观调控作用。民间金融存贷款利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也应根据央行利率变动实施上下浮动。使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平等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

(四)建议中小微企业完善自身,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第4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资本

一、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现状

1.当前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现状

民间金融是指没有经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各种金融组织形式、金融行为、金融市场。从制度的角度来看,它是民间经济主体在寻求不到体制内金融制度或者主流金融供给支持情况下的自发衍生物。民间金融按其组织形式划分,大致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如企业相互融资,企业非法集资等;二是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如标会、抬会、合会等;三是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当行、基金会等。

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活动十分活跃,民间金融规模逐渐扩大。根据2004年12月由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进行的首次实地调查,2003年,全国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50亿元~8300亿元之间,相当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增加额的近3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报告统计,2005年,我国金融管制体外的民间融资测算为9500亿元,相当于GDP6.96%左右,相当于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以上调查数据充分表明,现阶段我国民间金融无论是在数量还是流通领域方面都处在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2.当前我国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1)现行的金融压抑政策是导致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政策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利率进行管制,每年都规定存放款利率的最高最低限额。尽管近年来国家允许利率有一定的浮动空间,但浮动范围不大,远未达到金融自由化的要求。在这种金融压抑政策之下,储蓄者为了避免损失,不得不进行自主投资或通过民间金融组织贷款,因为自主投资的利润率或民间金融的利率远远高于官方存款利率。对于民间小额借款者来说,到大银行进行借款,其利率成本较低,但其它隐形成本却是高昂的;而通过民间借贷,其利率成本虽然较高,但其它隐形成本却很低,两相比较,后者效率较高。这就是民间金融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2)民营经济的持续崛起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需求原因。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民间融资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对GDP贡献率以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以达74%,国有部门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只有24%。

(3)国家发展中小银行步伐缓慢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效率原因。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我国银行业一直处于四大银行绝对垄断的状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虽然合资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得到一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民间借贷需求的巨大缺口,但国家对银行业的限制依然很严格,与四大银行相比,合资银行、股份制银行等比例依然较低。因此,民间借贷的各种要求仍然难于满足。再者,民间借贷发生的频次高,每次贷款数额小,加上这些银行与借款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使得它们的交易成本非常大,因此,依靠四大银行、合资银行、股份制银行来满足民间的资金需求在效率上是极不合理的。

二、民间金融的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近年来,中小企业已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上升,我国中小企业在总产值、实现利税额以及出口额等指标上分别占60%、40%、和60%。中小企业已成为地方经济的主体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它们对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活跃市场经济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扩大出口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农业发展乃至推动我国整个经济体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是极不相称的。

作为一种游离于国家金融之外的非正规金融活动,民间金融受经济基础、金融体制和法律、法规的制约,多年来,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由于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规范界定,有时近似于非法金融。有关部门对其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其处于理不理、管不管的状态。作为一种金融活动,特别是在此次宏观调控实施的过程中,民间金融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它的风险利弊也更为人们担忧。因此,必须对其从利弊两个方面进行客观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1.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影响

(1)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往往是资金不足,而这种情况又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缓解。民间金融则为一些求贷不能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了燃眉之急。

(2)民间金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民间融资是一种合约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合约双方之间信息高度对称,作为资金供给方的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金用途和所投资项目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因而有利于其正确确定融资决策,并对贷款人在资金使用上予以实时监督。贷款人一般都是具有理的“经济人”,由于其融资行为是在没有任何行政干扰的情况下主动作出的,是个人自主选择的结果,因而这样一种融资机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把资金投放到还款能力最有保证的个人手中或预期收益最佳的投资项目上。对借款人来说,由于资金供给方是个人,相应强化了其信用约束和还款责任,决定了其必须合理和高效率地使用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3)民间金融有利于监督管理和控制风险。民间融资的区域小,借款人与贷款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借款人事前对贷款人及其资金用途有较为详细的了解。贷中和贷后有不同程度的持续动态跟踪,可以利用地缘、血缘等关系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资金运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因而其现实风险不一定很大。

(4)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效应,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和发达国家相比,民间金融在我国发展的客观性和必要性显得更加突出。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所具有的互补效应也更加强烈。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城乡经济和金融发展极不平衡,这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环境。同时,多种所有制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多种经营层次并存的情况在我国将长期存在,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和分布在广阔农村的当以亿计的农户的庞大的资金的需求的满足,相当一部分需要求助于民间金融,这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生生不息的原动力。

2.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消极影响

(1)民间金融的发展加剧了正规金融组织信贷资产的风险。对于既有银行贷款又有民间金融组织贷款的中小企业,由于民间金融组织与其关系更紧密,民间金融组织更了解那些中小企业,一般能够在官方金融机构追款之前先行追款。而且,在通常的贷款偿还中那些中小企业一般会先偿还后者。这无疑增加了正规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的偿还风险,降低正规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的价值。

(2)民间金融的发展容易导致信用危机。目前我国依然维持信用垄断制度,国有银行有国家信用作后盾,而民间金融组织不但没有国家信用作担保,甚至连基本的法律保证和法律规范都没有,因而其潜在的风险极大。其次,民间金融倾向于“高息揽款、高息放贷”的经营模式,据粗略统计,在某些地区,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发生率达到了85%,超高利率的发生率甚至达到了25%,这种模式是造成信用危机的一个重要前提。再者,民间金融缺乏存款保险支持,它们依靠的只能是自身信用,一旦民间金融机构倒闭,存款人受损。

(3)民间金融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大多数民间金融的利率高于官方利率,甚至不乏高利贷,这势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使原本就实力不大的中小企业承担过高的负债风险。

三、发展民间金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政策建议

1.转变观念,正视并重视民间金融,政府管理部门对民间金融应正确引导,疏堵结合,促其规范

政府部门对待经济发展中的民间金融要改变放任自由的做法,做到正确引导,疏堵结合。一要大力搞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民间金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互的民间金融,应承认其在经济体制中的合理性,确立其合法地位。二是应出台《民间金融管理条例》,将民间金融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金融监管范围,为规范民间金融构筑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三是在民间金融活跃的地方,可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咨询机构,为借贷双方提供诸如《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服务,减少因法律盲区引起的民间纠纷。

2.制度规范是拓展民间金融发展的必要手段

民间金融所具备的信息优势虽然能够有效地防范借款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但这种信息优势是建立在传统的亲缘血缘的基础之上,因此这又把民间金融的业务活动限定在邻里亲戚等特定的客户群中,实际上成为民间金融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民间金融要想冲破地域限制并形成规模效应,必须朝正规制度约束的方向发展,即交易范围的扩大必将对民间金融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一是交易流程的严谨化。重点是契约的订立应由口头向书面形式发展,且契约的内容与形式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二是组织制度的完善化。股份制的合作基金会应完善股东治理机制,明确出资人的职责与权利。三是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型民间金融组织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制度。

3.实行民间金融自主定价,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当前可采取下列措施:扩大民间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和信贷风险的补偿能力,促进民间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实行存款浮动利率,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范围;小额信贷重在利率自由化,可以通过收取高利息例如15%到20%的办法来吸引民间资本做小额贷款项目;当前贷款利率已基本开放,但存款还实行严格的管制政策,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需要用市场供求关系来调节和平衡资金价格,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允许存款利率上浮,建立新的市场竞争体系,促其增强对民营经济信贷支持的积极性。

4.鼓励民间金融在改革中创新融资方式和结构类型

对此可先试行,引导民间金融浮出水面,让其阳光化,逐步向正规金融组织演化。具体做法是:组织民间小额贷款机构,通过信托方式将民间资金委托农村信用社点名放贷,促进民间资金正规化,并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专门由民间资本出资的“只贷不存”的信贷银行为中小企业服务;扩大贷款抵押物的范围,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继续开展林权海滩旅游未来收益抵押贷款试点。探讨农作物动产抵押贷款问题。开展存货(产成品原材料)应收账款出口退税收费权等动产抵押质押,尤其是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保值业务,缓解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革重组农村信用社、改革邮政储蓄制度,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和政策性贷款统筹协调。

5.改造并且优先重组民间金融存量

私人钱庄各种基金会等民间金融机构,因未获有关部门批准而处于监督真空,很容易引发借贷纠纷和金融诈骗事件,扰乱金融秩序。因此,对一些确已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金能够依法经营履约效率高的私人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应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逐步演化为规范化运作的定位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并对其加强管理和监督。

6.发展介于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可以在民间金融活跃地区率先搞一些民间金融机构试点,成立一些区域性的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信用合作社等合作金融机构,将一些高价值或者龙头性的民间金融纳入政府监管的范围。如果允许现有的民间金融组织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登记注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既可以保留民间金融组织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上的信用平台优势,又可以减少由于民间金融不透明所带来的潜在的风险。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第5篇

探究我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中小企业自身原因。由于去年下半年以来经济不景气,我省中小企业营业收入、投资能力、盈利能力明显降低,加上多数中小企业的资本金偏少,资金积累不足,抵御风险能力较差,金融机构普遍对其贷款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部分中小企业在利益驱动下,还参与了“放倒款”(指把利息先从本金中扣除的高利贷活动)等高利贷活动;有的中小企业甚至将银行贷款所得资金用于非法融资;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因参与房地产投资、证券投资和去年上半年过多购入高价原材料而损失惨重。有些经营困难、丧失还款能力的企业还出现了逃废债行为。这就使得银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更加谨慎。

金融机构原因。商业银行在商业性经营机制的作用下,普遍实行了授权授信制度,强化了各单位一级法人的地位,上收或部分上收了各基层行的信贷权,县市支行已经没有多大的贷款权力,客观上增加了中小企业依靠商业银行解决资金问题的难度。有些银行金融机构还对中小企业贷款采取“授信供给”(具体做法是银行把企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存款),要求中小企业在贷款时交顾问费、购买保险(银行与保险机构形成默契),由此提高了中小企业的实际贷款利率水平,使得许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高昂的贷款成本。此外,中小企业孕育期和创业期风险大,除了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能够提供一部分资金外,只能主要依靠内源融资和社会集资、民间借贷等。

政府方面的原因。目前政府制定的民间投融资的正式规则在执行和实施中还存在着偏差,还没有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从直接融资看,资本市场融资政策向大企业倾斜,产权交易市场还没有发育成熟,创业风险投资还不活跃。从间接融资渠道看,由于中国银监会对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指标限制等原因,目前浙江省只有5家村镇银行开业,农村资金互助社还没有开始试点,利用民间金融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非常有限。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和中央银行推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我省虽然已经发展了44家,但仍然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

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除了中小企业自身修炼内功、提高市场竞争力外,关键是要发挥我省民间资金充沛的优势,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第一,积极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新型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出资的合法融资组织。在引导我省现有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新型中小金融机构的建设。主要途径:一是扩大村镇银行试点范围,改革现行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金融机构控股的制度。我省由民间资本组建的台州商业银行(其前身是路桥银座城市信用社),资产质量高、效益好,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它所代表的发展方向应该值得肯定。银行监管部门应当允许村镇银行控股权对民营企业开放,由此可以加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加大村镇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尽快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农村资金互助社不需要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是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出资组建的互助组织,能够真正扎根于乡镇和行政村为小企业服务。三是扩大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是由民间出资组建的合法融资组织,应该进一步扩大试点,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向小额贷款公司按公司资本净额1∶0?郾5的比例融入资金,扩大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来源,解决目前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无米之炊的难题。

第二,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民间金融浮出水面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我省民间金融是随着民营经济的壮大成长起来的,它有效地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同时也蕴含着较大风险,因此,要引导它从“地下”转到“地面”上来,充分发挥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效应,并使其负面效应降到最低限度。一是允许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依法改制为小额贷款公司或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或者参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改制,使这类民间金融组织转变成正规金融机构或民间出资的合法融资组织,规范运作。二是将民间借贷纳入正规金融监管体系。除了那些以诈骗敛财为目的或具有投机性质的标会及高利贷外,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之间正常的、分散的民间借贷和保持互质的短期性、临时性的资金互助组织(如盛行农村的“轮会”),只要遵守现行司法部门规定的借贷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和不吸收存款的现行政策规定,就给以保护,并引导借款自然人和中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作抵押,使其公开化、合法化、规范化。民间融资浮出水面运作,既可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又能有效地避免高利贷带来的风险。

第三,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机制。虽然中小企业比较适合与中小银行建立信贷关系,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金融供给的主体,目前大部分民间资金也主要存入这些商业银行,因此,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机制,也是利用民间资金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一要改进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制度。国有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健全集中办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同时适当下放县一级基层行的贷款权,使之充分发挥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比较对称的优势,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二要从制度上制止“授信供给贷款”等非合规行为。

第四,推广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的各种贷款抵押产品。允许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供应链融资、票据融资等。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获取信贷支持的农地金融制度试点,目前我省有的地方(如乐清市)已出现民间的自发探索。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不足的一条重要途径,政府要组织有关方面予以规范、引导和支持。

第五,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和转型升级的风投基金和产业基金。集中政策资源,统筹预算内外资金,建立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支持中小企业资产重组,提高产业层次,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高新产业培育。建立财政资金为主、政策性银行和中小企业及自然人共同出资的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创业板市场融资和发行短期融资券。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第6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民间借贷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民间借贷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究

收录日期:2016年10月18日

一、中小企业融资与民间借贷发展现状

2011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对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定义进行了规定。根据该通知划定的标准,可以将中小企业定义为在企业人员、产业等规模上弱于同一行业大型企业的小型经济单位。近年来,为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我国中小企业数量激增。截至2016年,我国中小企业超过7,000万家,占我国全部企业数量的9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贡献了一半以上的企业税收,满足了城镇80%以上的就业需求。但是,作为我国社会生产力主力军,缓解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渠道,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却只有2.5年,不足大型企业平均寿命的三分之一,其融资情况更是不容乐观。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大体可以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两类,后者又可以根据渠道的不同划分为:银行贷款、企业发行债券、民间借贷、信用担保、租赁融资和国外银行贷款6种。但看似丰富的融资途径并没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据投融界数据中心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占我国全部企业数量99%的中小企业2015年获得银行贷款的份额不足15%,三成以上中小企业因为融资失败造成资金链断裂走向破产。可见,当前“融资难”、“融资贵”依旧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关键词。

民间借贷方面。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行为的必然产物,民间借贷是指有别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融资行为。同时,民间借贷易于操作、手续简单等特点,对现有经济体制下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因此,近年来,一些投资者将短期投机性资金大量投入民间借贷市场,促进了民间借贷市场的快速增长。据中国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3月,国内共计有近9,000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总计约9,500亿元,中小企业1/3的融资来自于民间借贷。

二、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

长期以来,融资难是限制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众多学者研究发现,尽管过去民间借贷的合法性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其手续简单、期限灵活、资金到位速度快等特点依然对中小企业人的融资行为具有积极作用。这些积极作用在《规定》颁布以后体现得更为明显,归结如下:

(一)降低融资成本。商业银行在考虑是否贷款给中小企业时,需要仔细核查贷款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贷款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甚至需要派银行的工作人员去企业工地、厂房实地考察,派遣人员的车旅费等,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而民间借贷大多无需担保,对企业经营信息有自己的了解渠道,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二)降低融资风险。《规定》颁布以后,法律一方面承认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对企业间借贷放宽了要求,并划出了贷款利率的“三线两区”,如表1所示。(表1)

(三)提高融资效率。一方面民间借贷整体流程简单,没有商业银行那么繁琐,可以快速办理贷款项目;另一方面相比商业银行定期贷款的贷款模式,民间借贷即借即还的特点更能满足中小企业可能频繁贷款的需要。

(四)实现信息对称。首先,民间借贷地域性明显,对当地企业比较了解,信息对称性高;其次,从民间借贷的起源来看,借贷双方往往有血缘关系,进一步防止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矛盾。

三、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消极影响

尽管整体上来看,目前民间借贷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更多便利,但是从中小企业长久发展的角度上来看,民间借贷与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阻挡了中小企业发展的脚步。

(一)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虽然《规定》给出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三线两区”,但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还是远高于银行,较高的融资成本限制了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从2015年民间借贷和银行同期利率情况来看,民间借贷利率约是银行的3倍。因此,民间借贷虽然短期内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可能给中小企业带来较大的负债风险,不利于中小企业长期发展。

(二)金融市场秩序方面。事实上,民间借贷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一方面民间借贷的负责人素质良莠不齐,同时民间借贷本身具有盲目性,更看重短期效益好的中小企业,不利于市场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一些行业的中小企业与政府政策相违背,或因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本应被淘汰,但是却因为可以通过民间借贷渠道进行融资,正常经营,不但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也让政府给金融市场发展情况的把握带来了困难。

(三)政府监管方面。尽管民间借贷在法律层面上取得了进步,但是政府后续监管并没有达到金融市场的需求。目前对民间借贷公司的监管没有统一的政府部门。事实上,民间借贷只是对金融市场中非正式金融机构的总称,其具体形式可以大致分为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和小额贷款公司,而由于国家没有对民间借贷进行层次上的划分,很难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比如,目前大部分地区小额借贷公司属于金融办的监管范畴,而中介公司则隶属工商部门管辖范畴,典当公司又由商务部监管。这种分散管理的方式,无疑给政府监管带来了困难,很难保证《规定》中的法律得到有效实行,那么“三线两区”的利率保证也成为了一纸空谈。一旦中小企出于各方面原因签下了高利率的借贷合同,那么很容易滋生高利贷的现象,使得中小企无力承担高额利息,最终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局面。

四、民间借贷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综合考虑民间借贷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本文从中小企业自身、金融市场和政府支持三个方面入手,提出民间借贷视角下中小企业的融资对策。

(一)中小企业方面

1、做好内部管理工作。中小企业应改变原有的只重视生产而忽略企业管理的观念,有规划企业发展的意识。一方面要为企业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发展目标,有利于企业中长期发展;另一方面应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给企业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逐步形成企业文化。

2、提高风险控制意识。中小企业无法得到银行贷款的一大原因是,其寿命短,银行很难从中小企业贷款中获得应有的利润。但是,要提高中小企业寿命,就要中小企业自身有风险控制意识。这方面,企业管理者应和财务工作人员一起制定财务预警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提高企业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中抵御风险的能力。

3、充分利用多种融资渠道。中小企业不能过分依赖一种融资渠道。无论是依赖银行贷款还是依赖民间借贷,从长远来看都是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因此中小企业要充分利用多种融资渠道。首先,要对民间借贷慎重选择,对不同的项目进行评估,看是否适合民间借贷;其次,选择民间借贷时,可以通过银行或信誉可靠的大企业做中介找到合适的贷款公司。

(二)金融市场方面

1、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民间借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本质是提供一个平台同时解决民间资本多、投资难问题和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大、融资难问题。民间借贷合法化只是金融体制改革的开始,如果想要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就必须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适当放宽民间借贷政策,让民间借贷更好地担负起非正式金融在金融市场中的职责。同时,正式金融机构可以参与到非正式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来,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督,为进一步开放民间借贷市场打好基础。

2、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新模式。目前,虽然表面上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很多,但是市场和政策的一些限制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更多的依赖民间借贷。因此,为规避民间借贷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负面影响,市场应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模式。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而是可以从渠道优化组合的思路入手。比如,大力推动银行和民间借贷的合作,这方面可以让银行作为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的中介,也可以采取银行和民间借贷共同打造金融产品的方式进行。

3、优化金融市场服务机制。目前,我国刚刚形成正式金融和非正式金融机构“双管齐下”的格局,但是这个形式还没有经过市场的检验,达到一种平衡,非正式金融机构更多的是作为正式金融机构的补充存在。因此,如果想更好地利用市场本身的调节作用,必须建立有针对性的融资服务机制。银行方面,可以根据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打造新的贷款项目,对于信誉良好,短期内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合理的优化贷款流程,更好地服务市场。民间借贷方面,可以建立相关的咨询平台、法律服务平台等。

(三)政府政策方面

1、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的关键便是我国缺乏相应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使得银行不敢轻易向中小企业贷款,甚至出现企业利用民间借贷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但是仅凭借市场或者某个金融机构(正式或非正式),很难建立全面而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因此,国家需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2、大力支持信用正规民间借贷平台发展。长久以来,民间借贷一直被视为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的温床。事实上,民间借贷高利率、高风险的特点确实容易使中小企业陷入资金恶性循环,其分散隐蔽的特点又增加了国家的监管难度。但是,对于民间借贷和中小企业融资的这种现状,更应该建立一个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发展民间借贷的制度。一方面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审查根据各地市具体情况制定标准;另一方面对发展良好的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让其更好地体现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

3、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监管力度。目前,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已经趋于完善,但是民间借贷与中小企业融资的协同发展需要一个完整的体系。不仅如此,各地区民间借贷的发展情况和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是不同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地方发展需求的法规。同时,根据上文提到的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涉及的主体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三线两区”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等问题,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法律得到良好施行。

主要参考文献:

[1]魏文静,牛淑珍主编.金融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8.

[2]林艺娟.中小企业多元化战略下融资渠道拓展探究[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12.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第7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但目前的资金稀缺,是影响其进一步发展的限制因素。尤其是经济发展的现在,中小企业贷款难又受到了银行信贷规模变化的影响,因此民间融资便是中小企业面前的有效道路。所谓民间融资就是在受资人和出资人中间,在法律规定的金融机构以外,为获得高利息以及资金使用权的同时支付约定利息,所采取的民间借贷,意在于使资金使用权变化的行为。在全国众多发展形式较好的省份中,浙江是比较突出的。不过由于受到欧洲债务危机以及持续的金融危机情况下,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融资效率渐渐低下,但是民间的融资仍然是绝大部分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方法。本文由此展开探讨,并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加以研究,本次问卷调查要面向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相关工作者,发放问卷230份,共收回问卷153份。从收回的153份问卷中,可以分析出如下结果。

二、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现状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民间融资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相互联系。首先,如何达到中小企业融资目标是民间融资的主要作用。其次,在现在混乱的市场金融秩序下,各种不正当集资手段大大的打乱了原本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政府一直保持加强与改善的管理态度与理念,不过因为缺少太多金融融资管理经验,市场与政府之间相互不协调,以及政府宏观调控下民间融资的缓慢性和商业市场中的高收益的趋势下,各种民间融资问题的风险接踵而至,十分不利于浙江的经济发展。

三、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

表4体现了当下民间融资存在的一些问题,接近一半的人认为民间借贷手续不健全,也有民间融资利率高,监管制度不健全等可能加大融资风险的问题。

1.利率高,增加破产风险

由表4可得,26.88%的人认为当前民间融资利率高,有破产风险。显而易见民间融资的利率是很高的,因此在正规的贷款利率下民间融资让企业承受了更大的经济风险。尽管利率高风险高,甚至可能出现惊人的数值,但是企业为了继续正常的运营和发展仍然甚至必须采取这种经济行为,造成的后果也是企业难以承受和估量的。有些企业可能因为民间融资获得短暂的经济释放,但是在其根部早已中了慢性毒药,因为民间融资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会造成企业很多意识不到的后果。

2.民间借贷手续不健全

由表4可得,40.15%的人认为当前民间融资民间借贷手续不健全。在民间融资的来源方面,企业通过和受资人的合同形式或者普通的口头形式来约定合作方式。但是绝大部分民间借贷中,许多合作方式都是无纸质合同或者是过程办理不齐全不完整的。这样的操作行为会导致受款人或者出资人任何一方若有变动,就会产生十分麻烦的经济纠纷。

3.隐蔽性导致监管缺失

由表4可得,24.3%的人认为当前监管制度不健全。因为是民间私人关系获得的融资,因此这种获取融资的行为隐蔽性是很强的,对于政府监管来说,即使发现有金额变动但是由于私人的操作行为,政府是很难干预以及掌握资金的去留方向的。因此对于民间融资的监管,其难度是十分大的。就现在来说,我们浙江省内对民间融资的监控制度,都是基于融资前的预防说明和尚未产生问题前的监控。但是当融资问题的发生时,事态的恶性发展时监控部门已经起不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了。

四、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现状原因分析

表5调查了相关工作者对于当前民间融资现状的造成原因,42%的人认为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例如企业组织形式的限制,或是企业融资能力的不足。31%的人认为是由于金融机构的服务制度不健全导致的。也有26%的人认为是因为国家政策方面不完善。

1.政策方面

根据表5,26.05%的人认为造成现状的原因是国家政策不完善。在如今竞争环境十分激烈的情况下,为了使民间融资达到其作用的最大化,政府也对其进行了政策帮助。对于那些刚刚萌芽的中小企业,政府进行了重点帮助,使其免遭了许多在大环境下的困难打击。因此政府帮助的许多中小企业在民间融资下得以发展。但是由于民间融资所产生的风险太大以及过程中的隐蔽性,政府对其的干预或者政府的政策帮助不能发挥全面的作用。并且过多的县域资金来来去去,对民间融资的发展产生了一些抑制作用。进而不利于民间投资的政策改善,影响政府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决定。

2.金融方面

根据表5,31.83%的人认为主要原因有金融机构服务制度不健全。

(1)合作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不强

民间融资渠道方式多样,但这些渠道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始终存在不足,发展不完善,或者正在发展阶段,导致中小企业信贷相对缺乏便利。

(2)金融机构与民间融资之间存在反作用

总的来说在大的金融环境和金融机构下,民间融资确实是能解决中小企业的经济问题及其需求的。但是对于金融体系的完善还是有待提高的。过高的民间融资利率使刚萌芽的企业承担了过高的风险压力,加大了他们发展的难度。

3.企业自身

根据表5,42.12%的人认为造成当前现状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问题。

(1)企业组织形式的限制

合伙制企业以及单一业主制的企业,他们的企业发展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其原因在于政府规定这些企业是不能发行股票融资的。

(2)企业财务信息信用低

对规模较小、资金有限的中小企业来说,良好的资金运营管理机制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保证。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机制上存在财务部门设置简单,缺少必要的监督,权限设定不清等问题。

(3)企业融资担保和抵押能力不足

中小企业规模小,效益不稳定,难以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在没有良好的盈利来源情况下,企业几乎不存在任何资产,即使部分企业拥有一些不动产,但是可能还存在抵押不能获得期望资金,甚至抵押手续过多,费用过高等问题,使得企业对资产担保抵押不够信任。

(4)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偏低

在中小企业中,由于管理者素质偏低,员工素质低,没有适合的管理团队,导致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企业的外部环境不优秀,发展速度过慢,不具备竞争实力,创新能力不足,导致企业经营时间太短。

五、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建议

表6表现了企业工作者对于民间融资的改善建议,主要有搭建规范化融资平台与健全信用评审制度,也有建立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表明企业工作者认为当前的融资体系不够完善,需要加强信用体系,扩大融资平台。

1.优化融资的外部环境

融资外部环境的优化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创新的建设。首先,要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系统建设,健全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其次,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发展集融资体系,充分发挥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融资能力。

2.搭建规范化的民间融资平台

由表6可得,26.58%的人认为应搭建规范化的民间融资平台。现在在浙江一些地方民间借贷利率过高,导致融资风险太高。所以应改善信息,完善民间融资的渠道,使其更好的发展。

(1)政府设立中介周转机构

中小企业主要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它们生于市场,长于市场,依靠市场力量寻求发展。中小企业的这一特点决定了非官方组织的性质,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市场中介组织将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2)设立由民间资金的资金池

政府帮助筹集民间资金,帮助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

(3)设立集群内的小额贷款机构

伴随外界环境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政府通过了解中小企业的生产、销售况,为他们专门建立一个体系,实施一个标准制度。这样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在认识自我的情况下扬长避短,使企业发展壮大。

3.发展互联网金融,提高民间借贷透明度

由表6可得,16.46%的认为可以发展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不可置否是现在社会最有代表的金融创新,但浙江在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方面却缺乏广泛地应用。所以,浙江各政府应该健全网络服务,宣传金融的服务优势,为更多的地区达到网点覆盖。只要成功,这便是掌握民间借贷情况的有力方法,也可以提升信息的真实性,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

六、总结

浙江是一个积聚了许许多多中小企业的大省,如果民间融资出现问题,不但会干扰中小企业的前进道路,也会影响浙江省的经济发展。本文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在民间融资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但因为民间融资的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浙江省,也频繁出现在全国各企业。所以,分析浙江民间融资的情况,汇集浙江省内民间融资的案例,结合浙江民间融资的实情,深论民间融资的体制,不仅有利于浙江中小企业达到“二次创业”的目标,完善自身的竞争优势,也加快了企业在未来的经济潮流中的发展步伐,由此一来,对全国民营经济的加速进步也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徐巧静.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对策分析.新经济,2013.11.

[2]朱飞.关于我国民间融资的思考.金融市场,2013.6.

[3]金丹.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现状及制度探究[J].决策与信息,2012.12.

[4]赵昱.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2011.10.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股权融资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7-0150-2

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融资问题日渐显著,主要体现在过分依赖正式金融,没有发展起一批与民营企业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民营的中小银行。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的持续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更有现阶段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等政策因素。只有不断完善民间融资,才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助推剂。

一、我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状况

关于中小企业资金结构的研究也不少,虽然在调研统计方面数字不大相同,但都反映了一个事实,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很难,民间融资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根据我国浙江省温州市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地中小企业的资金构成中自有资金占40%,银行贷款40%,民间借款占20%。南开大学课题组2005年5-9月对东北、西北、华北和西南地区的民间融资状况也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结果显示:注册资金在10万以下(调查比重占12.77%)的小企业100%采取私人借贷的融资方式,且100%是通过亲戚或熟人的渠道私人融资的;在10万-30万(调查比重21.28%)的企业中,60%采取私人借贷的融资方式,而且100%是通过亲戚或熟人的渠道民间融资的;100万-500万(调查比重36.17%)的企业52.94%采取私人借贷的融资方式,94.12%通过亲戚或熟人的渠道私人融资。从以上的数字看,越是规模小的企业,对民间金融的依赖性越强。另外,民间融资网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1月末,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有1238家,贷款余额676亿元人民币。可以说我国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所得的资金需求在随着民间融资渠道的发展与完善而不断增长。

二、我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特征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资金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行为,规模大、涉及面广,在社会融资中所占比例已达到了较高程度。当前民间融资主要呈现出以下几点特征:

民间融资呈现半公开化或公开化。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得民间融资更为活跃,而且该行为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呈现半公开化或公开化的特点。

民间融资形式多样化。目前民间融资的主要形式有:民间借贷、企业内部集资、占用客户资金、企业以拖欠手段求得资金平衡等,其中民间借贷成为民间融资最主要的融资方式。

民间融资交易活跃,发展迅猛。资料显示,2010年全国民间融资规模已超2万亿元。民间融资的利率水平普遍高于正规金融体系的存贷利率,付息方式灵活。

三、部分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及借鉴

美国中小企业融资研究。美国中小企业界定的范围与我国差别不大,都具有规模小、存活时间短、经营灵活等特点。但相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而言,在美国比较完善的和多元化的融资体系中,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是美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两种主要形式。

其中内部股权融资是指企业主与朋友和家庭成员的资金,其占企业股权的融资的绝大多数。外部股权融资,主要包括“天使”资本和创业投资基金。天使”资本(Angel Funds)是指专门用于支持小型初始企业或者创业者的创业资金;创业投资基金是指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员通过调查,选定投资项目和企业,进而设计相应的投资规划,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债权融资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财务公司贷款以及商业信用延期付款等。其中中小银行是美国中小企业的主要信贷来源,但一般需要担保,约80%的中小企业贷款是通过担保获得的。

日本中小企业融资研究。二战后,日本中小企业之所以能够繁荣发展并推动日本经济的复兴,与日本为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了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密切相关。在日本,政府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依据日本《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和《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的助成法》等有关规定,日本的都、道、府、县设立特别会计经管对中小企业设备现代化的贷款事业,而且这种贷款为无息贷款。在出现灾害等不可归责于中小企业的意外情况下,都、道、府、县可以免除中小企业贷款的全部或者一部分。政府还出资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由这些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贷款等服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是由政府全额出资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中小企业融通一般金融机构难以融通的长期性的必要资金。国民金融公库也是由政府全额出资设立的一个公法人,设立目的是为那些对从银行或其他普通金融机构融通资金有困难的国民大众,提供必要的事业资金,其业务之一就是为有意独立从事事业并有切实事业计划的人提供小额事业资金贷款。

新加坡中小企业融资研究。在新加坡约有12万家中小企业,10家企业中有9家是中小企业,并且中小企业的雇员占新加坡工作人员总数的45%,中小企业产值约占新加坡国内总产值的四分之一。新加坡在政府牵头下,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着力创建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融资体系。在企业初创时期,政府出台了“起步公司发展计划”,提供一对一的融资帮助,即第三方每在起步公司中投资一元,政府也会投入一元;对于成长期的良好企业,政府和授信者(银行或其他参与的金融机构)承担风险,为中小企业授信(固定利率),一般授信是用在企业购买机器、日常营运开支或租赁设备等用途,这使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得到了满足。

韩国中小企业融资研究。在韩国,中小企业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国家经济起飞的主要产业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韩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政府大力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融资的努力是分不开的。韩国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制定法律,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二是设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三是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

通过对部分国外中小企业的融资分析,可以得知其资金来源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这些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似。但是在国外由于资本市场的发展,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显然比我国的要成熟多;另外,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值得我国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借鉴。

四、我国中小企业青睐民间融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对民间融资的青睐是各方面原因综合的必然结果,这些原因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门槛高和民间融资方便快捷等的优点吸引了中小企业。

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门槛太高。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贷款难主要表现在中小企业自身的缺陷与金融机构的高条件两方面。第一,由于经营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经营品种单一、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生存和发展的不确定性突出等原因,它们很难具备较高的抵押信用能力和经营信用能力,因而也很难通过正规渠道得到金融机构的融资。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统计,企业规模越小,贷款申请的银行拒绝率越大;第二,银行的责任体系提高了贷款门槛。从银行角度来看,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业一般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抵押担保物的价值不足等特点。一旦出了坏账,上到银行行长、审批人员,下到客户经理、一般信贷人员都要层层承担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使银行员工不敢为中小企业贷款。

民间融资的优点吸引着中小企业。(1)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条件较低。民间金融机构在放贷时一般不要求抵押或担保,主要是靠借款人或者中间人的个人信用。相比大型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由于时常与企业接触,因而其在搜集信息与判别方面更有优势,这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比较了解,避免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及其伴随的问题。(2)民间融资方便简洁,效率相对较高。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民间信贷具有特殊的竞争优势。由于通常是基于地缘、人缘、血缘等关系产生,相比起金融机构,民间信贷获取信息成本低,而且手续便捷、方式灵活,可以提供个性化的信贷服务,交易成本低。它与金融机构贷款相比,虽然资金成本稍高,但时间成本较低。而且商业企业为了抓住市场机遇,往往倾向于这种“快进快出”的民间融资行为。

【参考文献】

[1]仲德涛.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其对策研究[J].北方经贸,2007(7).

[2]周萍萍.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与对策[J].企业与金融,2007(7).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第9篇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十分迅猛,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受限于自身信用等原因,中小企业在融资上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这时候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本文对民间借贷与中小企业融资的关系进行了简要研究,旨在优化中小企业在融资方式上的选择,以促进其长期稳定的发展。

一、 我国民间借贷的特点

①普遍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民间借贷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借款的方式和范围都逐步扩大;②风险较高: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普遍较高,这是由民间借贷的方便性和中小企业的用款迫切性所决定的;③借贷方式以信用贷款为主: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缺乏抵押和担保以,固定资产不符合商业银行的低压要求,因此难以实现商业银行贷款,但民间借贷融资的方式往往属于不需要抵押和担保的,因此其更加符合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和融资需要;④差别定价严重:民间借贷不同于银行贷款,其在利率上是可调整的,不同的资金用途会有不同的借贷利率;⑤缺乏监管:民间借贷有着分散性和盲目性,其中很容易参杂着一些违法活动,民间借贷需要被监管,但当前我国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体系并不健全,缺乏对民间借贷的有效法律保护,这样很容易引发民间借贷纠纷。

二、 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一) 正面影响

(1) 缓解资金压力

有许多的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断流面临着发展的停滞甚至倒闭的风险,中小企业受限于自身信用以及国家政策,很难进行对外融资,而民间却有着资金闲置,中小企业以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能够极大的解决当前的资金困境,缓解了资金压力,通过借贷资金转化为投资生产,从而实现了企业的发展[1]。

(2) 优化资源配置

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担保简便,借款人可以充分考虑资金用途、借款企业发展潜力等,通过综合的分析选择风险较小的中小企业提供民间借贷,这就使得一些回报高、风险小的行业更容易受到民间借贷的支持,使得大量的民间资金聚集在风险小、稳定性高的优势行业,促进了此行业的发展,小范围内的优化了资源配置。

(3)监督管理和控制风险

相较于商业银行贷款等对外融资,民间借贷融资的方式一般是区域性的,借贷范围比较小,同时借贷双方一般关系比较密切,借款人对于资金的用途以及贷款企业都比较了解,避免了信息的不对称,有效实现了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能够实现对资金运用过程中风险的控制。

(二) 负面影响

①易引发借贷纠纷:当前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受限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并不完全受保护,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的手续简单,在担保措施、合同签署等程序并不十分规范,这就增加了引起借贷纠纷的风险;②不利于长期发展:民间借贷融资的方式虽然能够缓解中小企业短期的资金压力,但其利率较高,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如果借款数额过大、时间较长,高额的利息会给中小企业带来很大的还款负担,不利于中小企业长期的发展;③易引起恶性循环:民间借贷利率较高是其一个主要的特点,中小企业通过民间高利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一旦企业无法走出困境,高额的利息会企业压力倍增,容易引发这种高利借贷资金的恶性循环,风险较大;④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这种民间借贷融资方式并不受国家宏观调控,许多借款人并不问资金的用途,这就使得资金流向不明确,有一些资金可能流入到国家宏观调控的限制行业中,一些受保护的中小企业反而不能获得资金,从而影响了国家的宏观调控。

三、 中小企业民间借贷融资可行性研究

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可以根据其发展进度以及企业价值分为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中的小企业其民间借贷融资的可行性是不一样的。

(一) 创业期的可行性

创业期仅仅是中小企业的一个起步阶段,在创业期阶段内,企业未来的发展有着许多的不确定性,其产品效果以及发展前景还没有经过发展的检验,融资的风险较大,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个阶段的资金需求比较大,并且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长期的资金维持十分重要。由于投资的风险性较大,商业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并不可行,但中小企业在购买设备、原材料等方面的支出比较大,过多的对外举债会造成极大的资金压力和还款压力,因此,在创业期的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应为直接融资,如果采用民间借贷融资,应当主要考虑亲友互助、信用贷款以及企业内部集资的方式进行融资,这些民间借贷方式的风险较小,且对于企业的还款压力较小,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的发展。

(二) 成长期的可行性

经过创业期的发展,处在成长期阶段的中小企业发展前景逐渐明朗起来,企业的风险较小,同时企业的产品逐步得到市场的认可,企业有了产品的收入和盈利的能力,在这个时期中小企业一般需要资金巩固生产、扩大生产以扩大市场份额让企业进一步发展,虽然企业的盈利能力加强,但这并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此时企业基本满足商业银行的贷款需求,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贷款进行对外融资,此外,为了扩大生产、投资建厂、购买设备,企业也可以选择民间借贷融资,成长期的企业已经有能力偿还民间借贷,对于民间借贷的还款压力也有着一定的承受能力。

(三) 成熟期的可行性

成熟期阶段的中小企业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资产规模,并在市场上占有了一席之地,由于行业竞争以及规模的扩大,此时中小企业的利润率一般能够维持在市场平均水平,为了长远的发展,企业应当将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转型,以保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由于企业盈利的稳定,此时的资金需求主要为流动性的资金,除了与商业银行接触进行融资外,中小企业可以采取并购或上市的渠道进行融资,也可以考虑民间借贷的方式,对企业信息以及产品信息进行披露,吸引民间借贷资金进行融资,例如连锁经营、专卖等方式,如果中小企业在成熟期出现短期的资金短缺可以利用中介型的民间借贷进行融资以缓解资金压力[2]。

(四) 衰退期的可行性

处于衰退期阶段的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已经逐渐被市场所淘汰,企业正在逐渐走下坡路,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中小企业应当积极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做好产品和服务的转型工作,或延伸到其他领域二次创业,此时中小企业的规模逐步回缩,因此资金并不紧张,融资主要是为了产品和服务的转型以及二次创业,这个时期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吸引民间借贷长期投资,通过这种民间借贷方式保证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