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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19 17:10:23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第1篇

关键词:经济合同管理;法治视域;高校

一高校经济合同概述

(一)合同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经济合同(Economiccontract)是合同中最重要的一种,从内涵上看,主要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确立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台同、保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高校作为承担公共服务的组织,性质上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与其他市场民事主体平等参与经济活动,有权以单位名义独立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并以单位法人财产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义务和责任。高校经济合同是高校以其发展需求为前提,以自身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签订的具有经济目的或体现经济内容的合同。如学校教学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后勤物资买卖合同、基建工程合同、修缮工程合同、租赁合同、合作办学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各类业务代理合同、债权债务清偿协议等。高校经济合同是高校作为普通的市场主体与其他平等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适用民事法律调整,但它又有别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特定经济目的或体现特定经济内容。同时,由于高校自身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能,不完全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而更多是维持自身发展需要为目标,使其签订经济合同的类型,以及合同审签过程、履行过程等方面呈现出与其它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市场主体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着不一样的特征。

(二)高校经济合同的特征分析

1.主体资格特征。现行法律将公立高校定性为事业单位法人,使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能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在我国现有法律和教育制度规定中,公立高校主要是以国家名义举办的,以从事高等教育活动、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培养高层次人才、进行科学研究并服务社会为主要办学目的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性质属于事业单位。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公立高校成立时都经过批准取得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法人资格,这种资格的获得与肯定,是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应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2.内容特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培养高层次人才、进行科学研究并服务社会发展。高校其自身的特性以及特殊的法律和社会身份局限了其参与经济生活的界限,也决定了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有着自身的鲜明特征,那就是要围绕高校教育发展规划目标和思路,围绕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功能发挥,保证学校特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来设定。[1]所以,高校经济合同主要集中在教学科研、师生生活保障、合作办学、餐饮物业服务、基建维修工程、保险、银行贷款等内容。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高校转型升级,产学研深度融合,开放型发展思路被认同,高校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层面在逐渐扩大,其签订经济合同的类型也在不断丰富拓展。3.程序特征。高校在经济合同签订中身份是民事主体法人,但又因其系事业单位属性,内部机构设臵和运行很大程度上参照了政府行政机关的运作,相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经费开支使用具有较为严格复杂的程序,因而使其经济合同的审签、履行等程序有一定特殊性。从合同审签的程序上来看,高校经济合同的签订一般由相关职能部门将合同主要内容的需求向学校提出,经学校层面讨论批准同意,重大采购项目还需先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意,然后再经校内合同内容相关二级单位申请,承办部门做好合同签订前期准备、合同文本主要内容的沟通草拟,法制部门的审查把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程序等。另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签订前凡是满足招投标条件的还应当先进行招标投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明确合同相关主体。从合同履行角度看,高校经济合同一般因其内部机构无法人资格,不具备签约能力,所以只能以是以学校名义签订,但合同的具体履行则一般是由相关业务单位或职能部门来完成。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指的是高校对其所签订经济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解除、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必须注重全过程以及系统、动态的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而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2]目前,多数高校将合同简单视作经济交易的一种手段和工具,疏于对合同的管理,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学校对外签订合同主要是由各校内二级单位申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承办,纪检审计部门监督,看似分工合作,但并没有专业归口牵头部门,容易造成合同多头管理或者缺位管理,加大了合同签约、履行风险。近年来,许多高校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遇到了越来越多的纠纷,这促使他们认识到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了,并开始采取相关措施,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但由于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自身的特殊性,同时其本身也处在一个初步探索阶段,并没有很成熟的模式或制度能够直接借鉴套用,因而各高校会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简单归纳成以下几点。

(一)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较差

无论是高校教师,还是都高校管理人员注重科研教学,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在服务教学工作当中,加之高校的特殊市场地位,其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机会较小,未形成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对经济合同的法律意风险意识认识不够。部分高校疏于对合同的管理,思想认识不够,只关注科研和教学,对于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和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缺乏正确认识,也不能给予应有的重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容易出现不遵守交易规则的现象,只有口头协议而忽视书面合同。另外,部门高校为了逃避税收征缴,签订两份不一样的阴阳合同。还有部分高校在签订经济合同时,缺少对合同相对方资信做必要的尽职调查,甚至都不清楚对方的营业范围是否涵盖了本次经济合同签订的主要内容。这些情形高校工作法律意思淡薄所导致的,为高校平稳发展埋下了隐患。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

1.合同主体不适格。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除经批准高校以自身独立财产投资另外设立的公司法人外,作为唯一的法人,高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签订经济合同,做为合同的适格主体。作为法人代表的校长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在合同上签字署名。但在合同管理实践中,有一些直接由校内二级单位与校外民事主体签订经济合同,由二级单位负责人或者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用于内部行文的二级单位公章,而合同的另一方也无异议,这看似简化了审批签约程序,但却因为签约主体资格不合法,很有可能会导致合同会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造成合同纠纷并要求过错方承担责任,无疑可能会导致损害学校利益。部分高校为了规范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和明确主体资格问题,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来解决相关问题,其中规定到学校经济合同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由校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主要是主管校领导)签署,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明确合同签约主体,但据一项数据调查显示,湖南一所普通二本院校一年签订经济合同约230多份,这还不包括其他人事、科研合作等类型的合同,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这一数据可能还会增加,如果大多数经济合同都仅仅依靠校长授权主管校领导签署,这样会导致增加工作程序,影响工作效率。2.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完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权利义务关系的载体,使得市场经济交易更为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并能保证交易双方承诺的实现,降低交易成本,避免违约风险。而不规范、不完整的合同内容则容易留下漏洞,并引起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甚至造成诉讼纠纷。在经济合同管理实践中,合同内容的制定,一般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合同内容基本条款欠缺。《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高校经济合同在由自身来拟定的时候,出于简化程序,走过场的想法,对于合同内容的制定不规范,有些内容直接省去,只有简单的交易标的物和交易价款,标的物(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都未提及或者简单带过,有些合同重要内容也只是口头约定,未能落实到书面上,这给合同安全履行埋下了隐患。二是专业术语和专业标准表述不清晰。校内二级单位(尤其是理工类院系)采购重心一般是科学仪器设备、以及物理化学专业耗材等涉及专业化、科技含量高的物资,合同审查归口部门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化知识的了解,不能从专业角度了解合同标的,在草拟审查合同文本时,对专业术语和专业标准表述上存在不清晰的情况,有可能给合同相对方留下钻漏的空间,合同的具体条款也就很难保证公平、合理、周全。

(三)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

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终止是一个完整的动态过程,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积极促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高校经济合同有其自身特殊性,且所覆盖面较广,多而细,对高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和广大教职师生员工的后勤保障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对合同履行和管理缺乏必要的监督,容易造成合同签约审查、履行归档的混乱无序,不利于学校正常经济活动的开展,也不利于实现学校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在高校经济合同履行实践中,通常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对合同内容进行随意的变更。合同一旦签订生效便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拘束力,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合同变更是因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实际情况的变化,合同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决定过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的修改。市场经济发展瞬息万变,市场主体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为了维护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变更要及时有效。在高校的合同履行及管理实践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措施,涉及合同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定金等重要条款的变更较为随意,或是口头约定,或是在合同文本上署名签字,但具体内容无法明确。二是由于在实践中各高校经济合同的主要承办机构是各实际二级需求单位,从合同草拟签订到合同履行完毕归档,除了大宗交易或支付行为有审计、纪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审查外,一般合同的签订履行都再无其它部门的监督。这些都给合同是否能够完整安全地履行埋下了隐患。[3]

(四)合同管理机构的缺失

高校主要职能是教学科研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学校内部职能机构的设臵也是以此为目标。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高校很少设立相关单独部门来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高校经济活动的参与及合同管理工作都是交由学校后勤及其他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这些业务部门往往又担负着学校其它管理工作,主要业务不在此,合同的管理属于交叉无人管的边缘业务,对合同的签订、管理不重视也是不可避免的。缺少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士对合同进行管理是思想认识上的不予重的视必然逻辑结果。合同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办理程序可以细分为业务承办部门、合同文本审核部门、合同批准部门以及合同文书归档部门,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一般都具备以上合同管理细分职能,无需要再单独另设其它机构。针对高校而言,各二级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都可能因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及高校本身发展需要而要签订经济合同,因而都可能成为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就被赋予了合同签订管理的业务职能,必然造成合同管理业务分散不统一,不规范。各高校对合同文本审核的部门各不相同,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后勤处都有可能是合同文本审核部门,也有的高校进行相关联业务部门会签审签制度,由业务需求部门申请,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签。合同的最终归档管理部门各高校之间差异也很大,有的由学校办公室归档管理,有的则是由各承办部门会签完成后移送档案管进行管理,有的则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也不乏由审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高校,但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都是本部门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较为混乱。

(五)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

信息化、数据化建设运用已经是各行各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高校不仅仅是信息化的提倡者而且应当实践者。但现实环境中,大多数高校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还处在纸质文本管理阶段,工作效率不高,即使有部分高校进行新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引入了合同信息管理功能,但也只是最终归档的纸质文本的电子化,并不能实现与财务管理的无缝对接,合同管理仍然处于信息孤岛状态,各部门之间缺乏顺畅的信息沟通与互动,无法共享合同动态履行全程信息,合同执行效率未得到质的提升。

三建设与对策

(一)提高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树立正确的合同法律风险意识是高校经济合同正常履行,维护高校合法权益与促进高校正常发展的重要前提。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主要在于高校要坚持依法治校,把校务各项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的学习,转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足够的法律知识,能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尽可能的规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将合同履行风险降到最低,保护高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应该依据《合同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操作经验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使经济合同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要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风险、依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为目的,就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与违约责任承担等处理方面在管理办法中做出详细的规定。并根据高校自身发展模式和特点,制定符合高校特性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这是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有力保障。合同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这才有利于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合同纠纷,化解法律风险。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要完善有效,系统而又科学完整,且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相对方资信审查及管理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其中,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是鉴于高校主要职能的确定性,主要经济活动行为的连续稳定性,为提升办事效率,使相同情况下合同文本能多次反复使用,可事先由相关部门拟定某类合同的示范文本,以供借鉴或直接使用,这即能提高办事效率有能避免相同情况合同内容不一致现象发生。合同会签审批制度的启动应当由业务职能部门根据规划需要提出,对于合同文本的草拟审核应当由具有法律知识的职能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后由各相关部门进行会签把关,如法制部门对合同内容的审查,财务部门对合同经费的落实,审计部门对整个合同履行的监督等制度,遇有重大经济合同还要应提交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这使合同签订规范化,避免内幕交易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学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但应注意在保证制度实施的前提下要提升办事效率,不能出现事已办完合同未签的情况出现。法人授权委托制度意在使合同签约主体资格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校长是高校的法人代表,是签订高校经济合同的适格主体。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校长是可以授权其他代理人在其职责范围内代为签订合同。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制度要求高校设臵专人专岗,保管和负责合同会签审批手续完备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同时,各高等院校应逐步建立合同管理的跟踪监督机制,根据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的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合同执行进度、预决算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及早发现问题,将合同履行风险降到最低。合同的最终归档应当由档案部门进行,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形成的纸质和电子文档进行编号统一归档保存,以备审计和监督。同时管理办法还应当注意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衔接,要注意听取各部门的意见,保证管理办法具有可操作性,能最终落实,防止办法成为一纸空文,避免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推诿扯皮。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

合同的订立履行全过程提倡采用信息化手段来处理,能提升办事效率,但内容的审核最终必须要依靠专业人员来完成,现阶段电子信息化手段是无法完成这项工作的,合同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对经济合同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高校应培养一支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专业人才队伍,这是经济合同审核的需要,也是依法治校的要求。合同审核人员应加强法学理论和相关财经等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合同法》、《招投标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转变对合同管理的旧有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合同审核人员自身法律素养和具体实操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田[J].教育财会研究,2009,(4).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第2篇

关键词:政府会计;合同管理;合同制度;信息系统

一、规范合同管理必要性

(一)完善高校的内控体系,切实做到依法治校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内部控制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合同管理,必将是依法治校的重要支撑点之一。强化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高校的内控体系,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为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提供良好的内控环境。

(二)提升财务管理质量,促进政府会计制度有序执行

随着国家深化改革和教育机制体制的变革,高校开始以独立的民事主体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并且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和复杂,合同已成为高校与社会经济活动联系的重要纽带。高校主要是围绕其三大职能展开经济活动,合同类型主要包含物资设备采购、基建维修工程、科研课题、合作办学等等,高校涉及的合同关系日益多元,引发的合同纠纷日益复杂。2019年1月1日起,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增加了收入、费用两个财务会计要素,增加了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核算内容。这就要求财务人员改变工作思路,了解合同的实质内涵,对经济合同作出专业判断,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当期收入和成本进行合理确认。完善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对保障学校的经济利益和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为推进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起提供保障。

二、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

近几年部分高校已经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逐步建立了合同相关内控制度,但制度更多是针对合同签订、合同的登记备案方面,对合同签订的授权机制、合同履行情况等鲜少涉及,尚未形成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制度体系。并且已出台的制度更侧重宏观的指导性意见,缺乏对各个环节细化的操作规范。

(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不明确,多头签订,监督乏力

大部分高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不确定,基本按部门职责确定合同管理部门,比如:基建修缮合同由基建部门负责,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科研合同由科技处负责等等,对于未明确管理部门的合同,基本由二级单位自行签订管理。采用多头管理的方式,造成信息统计、查询困难,不便于学校对合同签订情况、执行情况进行总体把握。

(三)授权机制不完善,签订混乱

经调查,目前大部分高校财务审批权限均已下放,经费开支实行“审批人负责制”,二级单位经费开支拥有较大的自主权,高校各二级单位日常对外经济业务相对独立。这种情况下,各部门签订合同时只关注是否按照财务报销规定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形式化居多。财务人员审核时更关注票据的合法性,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鲜少关注签订合同的规范性。很多高校都存在未经授权使用部门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情况,这将给高校管理带来较大的经济风险。

(四)合同履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

目前,大部分高校并未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动态监督,合同资料分散在各签订部门,无法对学校所签订合同及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基本仍按照实际收款、付款情况确认收入、成本,导致无法依据合同约定条款,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确认当期收入与成本。

(五)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水平较低

随着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高校经济合同种类与数量越来越多,纸质合同传阅、保管已无法满足高校的发展,特别无法适应目前高校多校区管理的状况。即便部分高校使用信息系统对合同进行管理,但基本以面向职能的规划方法,将现有的业务流程对数据关联和系统划分构建系统,这样的做法未能充分考虑业务本身的运行方式,无法打破各单位之间多年来根深蒂固的界限,信息无法在部门之间无障碍传递。财务系统获取合同系统相关信息困难,财务会计无法合同的债权债务进行合理的估计,无法及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成本,这样情况将严重影响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的顺利执行。

三、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策略

(一)转变管理层观念,提高财务管理

意识,确保政府会计制度顺利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落实,会给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加大了高校财务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可推动高校财务系统和活动的完善,完善预算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因此,为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顺利执行,高校管理层需转变观念,意识到会计制度转型给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明确新会计制度执行对学校发展起到的重大意义。

(二)梳理合同业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高校要以《合同法》等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为基础,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结合高校实际情况,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全面梳理高校中存在的合同业务,明确合同管理控制环节,系统分析合同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确定风险控制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对高校合同签订、执行、保管等各环节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合同归口管理和分类管理规定、合同授权制度、合同审签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以及合同档案制度等。强化合同授权机制,明确委托事项、额度、期限等授权范围,严格审查授权委托及签章事项的执行情况,避免发生授权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等责任推诿情况。

(三)基于流程再造,构建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流程是由一系列活动按照一定的逻辑组成的,为了完成某一项任务,人类会进行的一系列相关活动,这些活动的集合就会形成业务流程。90年代美国学术界提出的企业管理新概念BPR,指企业针对市场环境和顾客需求,对其业务流程进行“根本的重新思考”和“彻底的重新设计”再造新的业务流程。BPR不仅适用企业,也适用于进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的高校。高校可对原有的合同业务流程进行系统分析,找出流程中全部的执行主体,分析各主体所负的工作职责,同时考虑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等数据信息对接,在此基础上设计新的业务流程,并对流程中的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然后对业务流程进行信息化改造,即将信息活动从流程中分离出来,建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全校范围内合同管理的自动化、网络化及信息共享,尽可能降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发生,减轻经办人奔波于多校区多部门之间盖章签字请示验收等环节的负担。财务部门可以自动从信息共享平台查看并调取相关合同信息,及时确认相关收入、成本。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第3篇

关键词:高校;经济合同;现状;建议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的权利,同时也拥有独立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高校经济合同是指以自己为合同一方的主体,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的基础之上,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各类具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协议或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各类服务类合同(主要包括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审计业务合同等)。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因为一些人为或客观上的原因,会出现一些合同纠纷,而在双方主体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仲裁或诉讼等不良后果,对高校的经济及声誉都有所创伤。如何减少或者消除这些不良后果,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投入更多的事前精力,去减少因签订合同而引发的风险。

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高校从它的财政资金投入及在校生人数划分,可以划分为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对于部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分散、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科研项目种类、科研项目金额等都比较大,相应的在管理制度上也逐步的完善,由校长办公室下设法务部门,专门审核经济合同条款;对于省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一般由老、新两个校区,教职工人数一般在1000-2000人左右,学生人数一般在10000-20000人左右,科研项目种类由少数中央支持地方,国自然,973项目等和众多横向科研经费组成,科研项目金额年总额可以达到1亿-2亿之间,在管理制度上不是很完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基本上局限于审计处、招投标办、资产处或者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一项附带智能;对于市属高校而言,因校区基本上就一个,教职工人数一般也就几百人,在校学生人数也有限,科研项目及金额不多,管理上比较简单,基本也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也无处可寻,处于无人审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的现象。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不管是部属、省属还是市属高校,因为它们本身管理机制存在很大的差别,但高校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是需要将各类经费用好,发展好教学与科研事业。对于经济合同管理,各高校的管理目标也应该是一致的,是要减少合同存在的各类风险,保证教学与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综合而言,目前各类高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下列几项:

1.合同管理机构缺失。高校经济业务种类庞大,部门设置也较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一个部门之中的有的经济业务类型不是其他部门所弄明白的,对于一个经济事项需要签订合同,对于它的可行性,必要性,具体金额的确定等,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来审核把关。

2.合同前期手续不全。目前高校合同签订的程序基本是部门领导或部门经办人员与合同主体另一方协商好后,根据对方单位提供的合同模板或者学校自身的合同模板,根据盖章程序的要求,相关领导签字后即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在对合同主体双方协商的相关内容和过程,没有相应的材料支撑,无从了解经济事项的立项、谈判、审批等相关重要流程。

3.合同条款审核不严。一般高校一年签订的各类合同大概有5000多份,除去寒暑假等节假日,平均每天需要签订30份左右的合同。对合同条款的把握必然存在不仔细,特别是一些特殊经济事项合同。合同条款审核不严,后期的合同风险将很大,容易造成高校的经济损失。

4.合同履行缺乏监督。高校各部门领导对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不是很了解。设备采购合同是否已经到货验收?工程类合同是否已竣工验收?款项是否已按合同条款支付?维修项目是否还在质保期内?等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各个部门或者归口管理部门整理清楚,以免多付款,设备工程未验收,质保期内发生维修费用等情况的出现。

三、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建议

1.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人治不如法治,在规范管理之前,制度先行。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组织管理机构框架,制定适合自身管理要求的相关制度要求。好的管理制度应具有实际可行性,在理清实际工作运行流程的基础之上,提炼出相应的管理措施,指导实际工作,规范流程,填补漏洞。

2.确立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的设定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及管理要求,确定是设立专门的法务部,还是在已有的部门下设置经济合同管理科,对于已有的部门,权衡确定是在资产管理部门、招投标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还是审计处,所有的设置都是为了在达到管理要求的基础之上简便流程,将合同管理的前期立项审批、招投标与后期的审计、付款相串联起来,一体化管理。

3.设立合同审核专家库。一份合同的审核,在注重它的前期手续的是否完毕的条件下,主要还需要审核它的具体条款。目前高校对于一些经常出现的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已基本制定了比较正式的模板合同,对于模板合同的审核相对比较容易点,但对于没有模板的其它经济事项,特别是金额比较重大,期限比较长,主体比较复杂的合同,需要相应的专家对合同条款进行把控,并出具相应的专家审核意见。比如对于数据库的采购合同,物业托管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等,需要相关专家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审核,充分维护学校的相关利益,减少合同条款存在的风险。合同审核专家库可以由学校具有相关知识的教职工、领导及校外的中介机构专家等组成,根据需要审核的事项,随机抽取专家库中的专家,匿名审核修改,最终由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修改意见,形成最终合同文本。

4.建立合同履行汇报机制。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履行是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相关的经济事项才能结束,合同才能终止。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需要形成常态机制。合同承办人负责具体跟踪合同履行的负责人,当出现异常情况时,需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是需要重新签订补充条款还是终止合同,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具体处理。对于重大经济项目合同,需要根据相关领导小组的讨论或者校长办公会的研究来决定。

5.加强外单位的信用评估。合同主体的另一方外单位的资质,信用,履约情况等,是高校需要持续考核的,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外单位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不能开具正规发票等情况,高校应及时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如证实外单位存在债务风险,履约风险,诉讼风险等,学校应将其纳入不正常单位名单,在后期其它经济事项签订合同时,避免与这家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关系。

作者:郜婷婷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

参考文献:

[1]唐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5,(16):324-325.

[2]刘静.浅议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经济管理,2015,(10):73-75.

[3]漆刚,廖云.高校经济合同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高校管理,2015,(17):115-116.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第4篇

【关键词】 高校; 内部控制; 经济合同; 合同管理; 全过程

【中图分类号】 F237;G6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9-0087-05

一、引言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在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所需签订的各类合同应运而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高等教育领域深化综合改革不断推进,高校越来越多地参与各类市场经济活动,对外经济合作日趋频繁,高校所涉及的各类经济合同也层出不穷。自从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实现4%以后,国内经济形势和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发生变化,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已由帮助教育呼吁增加投入,转变为更关注教育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和产出效益。经济合同管理(以下简称合同管理)作为高校经费使用与规范管理的途径、媒介和手段,重要性尤为突出。

随着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逐渐成为包括非营利组织在内的经济实体的关注重点[ 1 ]。高校合同管理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重要内容,存在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缺少预算管理、归口管理等现象,导致高校承受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名誉受损的风险,从而影响了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建设,实行经济合同全过程内部控制管理已经刻不容缓。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管理主体和分工不明确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纳入学校行政管理隶属关系的大框架中,没有严格制定归口管理的模式,造成合同管理秩序混乱。如基建合同由基建部门管理,资产租赁合同以及维修合同由后勤部门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由资产处管理,联合办学合同由各二级学院管理等。这种多头对外、多头管理的模式使得学校不能全面掌握对外经济合作内容,造成学校资源和资金留置在外,易发生业务部门坐收坐支,给学校带来经济风险。

(二)流程设计和岗位管理不合理

不少高校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够科学合理,有的高校过于复杂烦琐,有的高校过于简单。流程中没有必要的牵制和审批环节,流程管理形同虚设;没有有效的审批授权管理,合同金额不论多大均由某一个人审批;存在一个人包干全部合同管理的现象,从申请到审核再到执行和监督,没有形成有效的岗位分离,没有设置互相牵制的岗位,不能形成互相监督检查机制[ 2 ]。

(三)预算控制不严肃

高校对合同预算编制不够重视,预算编制未细化,并且监管力度不强导致预算执行很随意,往往没有严格按照“先预算―后计划―再实施”的程序进行。如高校采购合同的签订遇到的首要门槛就是预算编制,而实践中多数高校对采购项目并未进行充分调研和认证,导致预算编制忽高忽低,加之后期执行的随意性导致预算与实际相脱节,难以达到“无预算不执行、有预算不超支”的目标。

(四)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高校管理人员长期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氛围,缺乏法律知识的认知和风险防范意识,对于经济合同的签订存在应付了事的态度和“走形式”的思想,“内部解决”、“暗箱操作”等情况普遍存在,合同的执行更看重习惯和人情而忽视合同条款的签订。合同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职责多流于形式,使得高校经济合同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法律纠纷和违约现象屡见不鲜[ 3 ]。

(五)审计监督工作不到位

高校经济合同受部门众多、时间跨度较大等因素的影响在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隐患,尤其是在基建及批量采购等大额合作项目上更易出现[ 4 ]。高校在对外经济合作上设置了审计监督环节,但基本是宏观制度层面的要求,并没有确立各环节的管理细则,致使审计监督部门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一直处于相对被动状态,对经济合同的管理难以做到实质性控制。

(六)合同归档管理不规范

多数高校尚未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档案分散在各相关业务部门,没有配备合同专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高校合同档案管理尚未引进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依然采取手工作业的方式,信息采集和维护手段较为落后,导致合同档案的登记、更新不及时或遗漏,不便于后期工作人员的查阅和使用,影响了合同内容的信息化展示,校领导和相关部门难以掌握学校的对外经济活动情况,给高校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 5 ]。

三、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

1.授权审批制度不规范

高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即高校对外经济合作必须以校长作为合同的法定签约人,未经授权任何二级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合作关系。而实际工作中,由于经济合同签订的时效问题,从前期调研到最终签订往往都是由有合同需求的二级业务部门自行完成,未实行有效的逐级授权审批负责制,因此经常出现合同管理流程上的不合理。

2.合同管理实施缺少岗位牵制

高校合同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具有其自身鲜明的特点,应切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尽管各高校纷纷出台了合同管理规定,但内容上并没有细化。对合同立项、协商、拟定、审核、签约、归档、执行等各个环节的配套制度并没有进行全面细致的部署,未实现有效的岗位牵制,导致当前高校合同管理的松散、混乱。

3.监督体系不完善

合同监管是一个动态过程,贯穿高校对外经济合作活动的始终。高校虽设立了纪检审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和签订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却没有利用其部门职责,跟踪监督合同执行情况,也没有结合财务部门制定的预算方案审计学校实时用款情况,因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问题难以及时反馈和解决。

4.责任追究制度不严格

对合同管理情况实施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环节的规范化。高校普遍存在重奖轻罚或重奖不罚的现象,工作出问题无人买单或一味迁就责任人,不能严格制定和落实问责机制,难以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不利于高校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管理组织架构设计不合理

合同管理没有顶层设计,在实施环节也没有归口管理部门,没有形成分工合作、有效协调的管理机制。职能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明确,在责任和义务面前互相推诿,在权力和利益面前互相争抢。

(三)信息化建设落后

1.对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不重视

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对合同实施以无纸化为目标的办公模式。高校合同多为手工管理,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即便部分高校已经引入合同管理系统,但尚未与财务系统连接,无法提取财务系统中已有的确切信息,不能掌握合同支付进度,增加了合同执行过程中潜在的经济风险。

2.“信息孤岛”阻碍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

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能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有利于高校经济业务活动的开展。高校各职能部门之间、各业务人员之间缺少工作的互动与信息的交流,没有积极、动态地投入到对外合作的每一个环节中,使得合同信息失去时效性和真实性。系统与系统之间缺少数据互通共享,各自为政,封闭保守。更为重要的是影响和阻碍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的开展。

(四)缺少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高校注重对外经济活动效益,忽视了对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并且由于高校合同管理员并非专业出身,使得管理者对合同风险管控的必要性认知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管、办及监督各相关部门实际工作的随意性。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涉及领域广泛,包括会计、审计、基建、法律等专业性很强的学科知识。现阶段,对于配备这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的管理人才是多数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瓶颈。同时,高校对现有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不够重视,使得合同管理水平停滞不前。

(五)缺少合同执行绩效评价

高校对合同管理没有树立绩效观念,绩效意识薄弱。没有设置合理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没有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岗位责任制。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情况缺少考评。另外,对合同项目本身的执行也缺少绩效评价,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没有具体评价和考量。

四、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遵循高校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文化性和创新性原则,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以及记录控制、财务分析控制、绩效考评等控制方法,结合高校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强高校合同管理[ 6 ]。

(一)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

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各业务环节所对应的管理部门,建立职能部门之间分工负责、稽核牵制的流程体系。具体见经济合同管理一般流程图(图1)和以采购合同为例的经济合同内控流程图(图2)。

(二)加强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

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石。为了高校经济活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首先要以完善制度为目标,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才是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大方向。第一,要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政策和高校实际情况建立高校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的策划、立项、谈判、编制、会审、签订、归档、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部署,实行岗位分离,达到有效内部牵制的目的。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办法配套制度,对合同运作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每个程序的执行都有据可依。相关配套制度主要涵盖授权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追究制度、归口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建设才有实际效果,合同管理工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 7 ]。

(三)落实合同全程性跟踪监督管理

合同管理是全程性、动态性的管理,从前期策划到签订后的执行以及归档,都要进行实时监管,并指定专员跟踪合同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于重点岗位要突出监控力度,或不定期采取轮岗制,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日常化、规范化。使用合同管理跟踪提醒系统,使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各个环节清晰流畅,能够随时查看合同进度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也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严格财务预算控制

预算管理是高校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加强合同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合同执行预算,并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细致地测算合同执行全过程的预算。在合同执行期间,确保专款专用,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遇到实际重大变化,如确需变更预算的,需按照原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加强年度合同预算结余管理,对于当年已经完工合同项目,应收回合同预算余额;对于跨年度的合同项目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度间结转。

预算控制除了要对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资源使用情况进行事前安排,还要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控制,财务部门定期提供合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部门对报告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保证学校经济活动的开展能够严格按照预算机制进行。

(五)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领导的态度和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高校合同管理水平能否真正提高的重要因素,因此,树立积极的工作态度,加强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利于高校管理水平的提升。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和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遵纪守法、勤政廉洁的理念,创造良好的管理工作环境。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定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如联系兄弟院校交流讨论、实地考察合同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邀请业内专家来校指导或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来壮大管理队伍等。

(六)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

高校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纳入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信息技术部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购置、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系统间数据共享。将合同管理从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各个环节流程纳入信息化系统,有效地利用软件功能进行控制并提高管理效益。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置专员对合同档案进行整合归档,分类统计、连续编号,确保纸质档案信息与系统信息相互对应、口径一致,方便后期监督调阅。

(七)建立合同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高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设置合理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岗位责任制。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出现问题时客观地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追究,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避免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并以此作为确定合同管理人员薪酬和职级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讨论

学者们对高校内部控制的研究观点基本分为两大类:一是全面内部控制,其控制内容不仅包括高校的经济事务,还包括非经济事务,比如教学事务、学生事务、科研事务、人事事务等[ 8 ];二是非全面内部控制,其控制内容主要针对高校经济业务,比如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按照这两类思想,对高校合同的内部控制也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全部合同,既包括不涉及经济的业务合同,也包括经济合同;二是仅指经济合同。本文虽然是针对高校经济合同所进行的研究,但笔者认为其他非经济业务合同应参照经济合同的管理程序执行。因为,非经济业务合同在各个环节上同样存在法律风险、当事人员廉政风险、合同违约导致高校声誉受损风险等,所以在其策划、签订、执行、归档、评价、信息公开等环节也应该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的管理规范执行,这也是高校内部控制全面性原则、创新性原则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A].2012.

[2] 朱锦余.合同管理流程及其主要风险分析与控制研究[J].会计之友,2009(5):4-7.

[3] 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9(2):15-19.

[4] 廖云.新时期高校参与经济活动的风险探究[J].经济观察,2013(31):12-13.

[5] 史为业.高校合同管理的路径探析[J].会计之友,2010(10):84-86.

[6] 陈峰,薛武昭.关于高校财务管理有效性问题的几点思考[J].会计之友,2012(13):109-111.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第5篇

(一) 由于高校每年都要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故几乎每天都有合同履行时点出现,合同履行情况既无法即时汇总,也实现不了动态智能管理。高校的经济合同从资金流向方向区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付款合同,即高校购买货物或者劳务等需支付外单位或个人款项的合同;第二类是收款合同。收款合同又分为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接受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取暖费等合同。

1. 联合办学合同。即高等学校与有关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合同。主要涉及学费、培训费、住宿费的收入分成,收入分配时点,违约责任等。

2. 资产租赁合同。即高校将闲置的教育教学设备以及教室、食堂、超市、房产、车辆等资产对外租赁取得收入签订的合同。

3. 对外投资合同。即高校利用货币资金、实务资产和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签订的合同。

4. 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有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应逐级申报,分级审批。资产处置行为应和购买方或接收方签订经济合同,借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5. 接受捐赠合同。学校接受校友、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均应签订捐赠协议。以证明资产产权转移和作为财务入账业务依据。

以上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时点高校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财务报销、审核、入账又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故高校基本上不能即时汇总出所有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结果,也不方便跟踪管理。

(二) 财务审核和合同管理脱节。高校财务部门岗位设置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报销审核人员不一致,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和掌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也就不能科学、准确地办理款项支付业务。比如:某一时点,某基建工程款应付对方工程款的总金额?应挂往来科目的款项金额?第二次付款时点?第二次应付金额?留取质保金多少?等。在工程款中还应扣取多少租赁校产款项、水电费等一系列复杂的经济往来控制要素。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

(三) 提供给决策层的数据滞后,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最新、最准确的数据。高校决策层在对学校整体运行情况作宏观部署时,要审议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收入负债情况。其中,分析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项的依据就是经济合同。由于财务账套确认应收、应付往来科目受对方单位开具发票,本校各部门、各级次签字审核报销程序的制约,故财务确认应收、应付资金情况有滞后性。高校决策层需要审议经济合同整体履行情况,只能发动各部门将繁多的经济合同按收、付款情况分成两种类型分析,故牵扯面广、周期长,比较繁琐,不能为决策层提供即时、最新数据。

(四) 目前的经济合同管理中环节较多,容易出现人为缺失给高校造成损失。目前,大部分高校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是部门或处室牵头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审阅学校决策层会议通过合同签订经办部门交办公室存档编号办公室编号后转交财务备案纪检审计部门存档。如果以上几个环节出现某个纰漏,会给经济合同的执行带来实质性损失。

(五) 合同管理较为粗放。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

(六) 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抓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要求。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高校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要求高等学校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积极推进内涵管理。这就要求高校将经济合同管理纳入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的管理轨道。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高校开发经济合同动态管理平台,基本功能设想如下:

(一) 网络会签功能。各处室、部门按照职能设立各初始登记入口。合同签订经办部门经办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将合同的名称、标的物数量、金额、质量要求、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登记到系统中合同签订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在网上审核法律顾问网络审核财务处网络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网络审核校长网络审核(重大合同的签订需经高校领导集体研究签订)法人代表签字、验印经济合同专用章、签订纸质正式合同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网上编号后收集纸质文档纪检审计部门存档。此功能,相比传统合同会签流程,网络会签能实现无纸化办公,更方便、快捷,而且能实现异地会签,避免传统方式因某一节点人员离校耽误合同签订的缺陷。

(二) 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构建最关键的一个功能就是要实现财务数据动态化录入。财务部门要设定录入端口,由主管会计根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情况,依据合同目录及时录入收入和支出金额。实现此功能的前提是财务数据要及时更新,对已经收付的款项,在记账软件下账后,要同时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中登记。

(三) 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系统要设定合同履行节点自动预警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运行时,到关键时点时要实现红字预警功能,及时提醒经办部门及时催收或者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同时,财务、纪检审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都能收到合同到期预警信号。

(四) 根据工作需要可为学校领导设立超级管理员账户,随时调阅每个经济合同的应收和应付情况,并能统计出某一阶段的高校应收金额和负债金额,便于领导层宏观管理和决策。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第6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高等院校;经济合同;管理;影响

1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高校在提升自身教育水平的同时对于经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极为重视,但是由于受到内部控制问题的影响,导致自身的经济合同管理水平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提升。从现实的角度来讲,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高校与其他合作商是否能够有效地进行交流合作,可以说经济合同管理直接决定着高校的未来发展前景。因此相关的高校管理人员必须要从内部控制的将角度分析,何种内部控制问题会对经济合同管理造成不利的影响,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此来降低内部控制对经济合同管理的不利影响,进而提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水平,推动高校整体的发展进程。

2内部控制问题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造成的不利影响

从现实的角度来讲,高校内部控制的水平对于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水平有着直接的影响。就目前来看,高校时常会因为内部控制问题自身经济合同管理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这些问题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内控流程问题,造成合同管理流程存在着较大的问题,现阶段,诸多高校的内控流程极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导致高校各个部门以及各个阶层的管理人员不仅无法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合同执行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严重的越权行为,导致合同管理工作很难顺利地进行下去。第二,由于财务控制问题,导致经济合同预算结果不准确,时常会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出现。第三,由于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导致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使他们不仅无法明确自身的职责与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也无法准确地认知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3内部控制视域下,提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水平的措施

3.1规范合同管理程序

为了能够有效地降低内部控制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不利影响,提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水平,使其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推动高校整体的发展进程,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必须要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为此首先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准确有效的了解经济合同管理的要求,并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对其进行具体的规范。其次,要明确发起部门主要负责经济合同的策划工作,调研工作以及制定工作,并对其进行可行性分析,这是第一步。要明确领导层负责合同的审核以及决策,这是第二步。当合同通过领导层审核之后,合同发起部门必须要按照合同上所规定的内容严格的去执行,这是第三步。合同发起部门要聘请法律专员对合同进行法律评估,之后在与合作单位进一步的协商,达成意见一致。这是第四步。档双方达成意见一致之后,由高校领导层与合作单位的领导进行合同签署工作,这是最后一步。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合同管理程序具有较强的规范性,进而降低内部控制对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3.2完善财务控制机制

从本质上来讲,财务控制同属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而财务控制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水平也有着较强的影响,财务控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是否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因此为了能够有效地降低财务控制问题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不利影响,提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水平,相关的高校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必须要完善财务控制机制,做好财务预算工作。为此,首先,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要结合经济合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方案,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对经济合同上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其次,在合同执行阶段,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要保证每一笔资金都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严加防范贪污腐败行为,与此同时,当合同发生变更之后,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要依据变更的具体内容,从新进行财务预算,以此来保证财务预算结果的准确性,并与原财务预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将分析结果与合作方进行披露。最后,相关的审计部门必须要做好资源配置工作,保证资源配置的科学合理性,同时还要对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以及审查,保证财务预算的准确性。这样不仅可以降低内部控制问题对于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极大地提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水平。

3.3提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从现实的角度来讲,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决定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水平,而人员管理同属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内部控制视域下,为了能够准确有效地降低内部控制问题对于经济合同管理的不利影响,提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水平,相关的该校领导者必须要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此首先相关的高效领导者必须要在内部建立起完善的人员培训机制。其次,定期地对相关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最后,在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将经济合同管理的内容,要求,以及目的告知给每一位受训人员,并将创新元素融入培训工作当中,以此来提升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进而提升高校整体的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4结语

综上所述,内部控制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有着较强的影响,高效的内控水平与高校的经济合同管理水平成正比关系,当高效的内部控制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其经济合同管理水平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因此相关的高校管理者必须要从内部控制的角度,结合经济合同管理的需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降低内部控制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不利影响,以此来实现既定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靳锋敏.高校强化经济合同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的实践研究[J].高教研究与实践,2015(7).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第7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高校;经济合同管理

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要点的分析

(一)梳理业务范围。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业务主要指涉及经济支出与收益的行为,从业务范围来看,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结算、服务交易、货物交易等经管理部门认定必须签订合同的业务。从高校部门范围来看,主要包括责任部门、管理部门、协作部门等。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准确梳理业务范围。(二)明确控制目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需要以一定目标为依据,明确管理经济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评定经济合同的薄弱环节,并采取相应措施,促进经济业务合理开展和合同的有效履行,以提升高校经济管理水平,维护合法权益。(三)明晰审批权限。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内容比较多,种类比较繁杂,为了提高管理的针对性,一般合同种类或金额划分为重大合同、重要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类型合同的审批权限也不同。主要审批责任人包括、法规处处长、财务处长、各部门副校长、校长等,涉及人员比较多,通过明确审批权限将经济合同管理的调查、谈判、签署及结算工作的审批细化到每一个负责人。(四)识别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策略。经济合同管理往往会存在着主观和客观风险。因此,高校合同管理部门要将业务流程条理化与业务环节的制订放在首位,并将具体内容细化,具体包括岗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不相容的岗位是否分离、各流程的审核制度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执行是否有效等。成立风险评估小组,采用定量与定性的方式判辨各类风险的发生率,以及风险发生后对学校未来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并以此为依据,提供有效的应对措施。

二、内部控制视角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优化策略

(一)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力。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石。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重要内容,要想提高其管理水平,首先需要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与只执行力。根据《合同法》相关内容,对合同的文本拟定、审批、签署、履行、纠纷处理、结算以及后续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部署,并实施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实现内部的有效牵制。此外,还要建立与每个执行环节相对应的制度,保证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有据可依。其中可以将重点放在归口管理机制的制订,确定本校内部各种操作的归口管理责任单位的控制方法,促进经济业务相关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二)利用内部控制流程图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流程的科学梳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在设计合同管理流程时,首先要明确各个业务环节所对应的管理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员。比如,在合同执行这一流程中,合同经办人要随时跟随合同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生异常必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合同管理员报告。又如,合同签署环节,主要涉及合同执行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计纪检部部门共同参与。为了准确梳理各环节与各部门和负责人之间关系,可以借助内部控制流程图,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三)落实经济合同的全程性跟踪。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全程性、动态性过程,以合同文本的策划为起始,以后续管理以及归档为结束,整个过程都需要全方位的跟踪与监督,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维护高校实际利益。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指定专员进行跟踪与监督,并将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日常化、规范化。结合跟踪系统的应用,明晰合同实施流程,增加执行情况的透明度,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效果。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第8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合同审签;内部控制

1引言

随着国家对高等学校事业的重视,高校办学规模不断发展、扩大,学校办学、发展科研事业筹措资金的途径越来越多样化,高校经济活动种类逐渐增多,由此产生的经济合同种类与数量也呈不断上升和增加的趋势。为了防范学校经济风险,规范学校的经济合同管理,经济合同审签成为高校内部审计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高校内控管理的重要环节。本文通过高校经济合同审签的含义展开论述,分析了经济合同审签的现状、问题,审签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最后对如何加强高校经济合同审签工作做出阐述。

2经济合同审签的含义及必要性

高校经济合同是指学校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参与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与其他平等主体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设立的书面协议。按照开展的业务不同,高校对外主要签订的合同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合同以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合同;(2)物资采购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资产处置合同;(4)对外合作办班培训合同;(5)科技服务合同;(6)资产租赁合同;(7)委托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高校合同审签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通过一定的审计程序及方法,对上述经济合同在签订之前,进行的审查、复核和签批工作。高校合同管理是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合同审签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效促进高校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经济合同所涉及的经济活动的监督,防范学校经济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

3经济合同审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经济合同审签权责落实不到位,审计的监督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随着高校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大部分高校已经建立了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对于合同的文本起草、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审签、合同印章管理的部门做出了权责划分。然而在实际的审签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一是部分职能部门并没有认清责任,没有认识到合同审签是合同签订的最后一关,而是把合同审签作为一道屏障和保护伞,在合同文本起草、合同的初审工作中敷衍了事,把本部门应该完成的工作推向了审计部门,使得审计部门既承担了管理部门的初审工作,也是终审部门,原本文件规定的多个部门把关变成了不作为,最后使得审计人员往往疲于奔命,审计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二是有的管理部门以时间紧等为理由在合同已经执行后报审合同,这样形式主义的合同审签基本已经没有意义,审计监督职能难以得到发挥。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管理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缺乏追责机制。

3.2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需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效管理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高校涉及的经济业务增加,每年签订的合同呈几何数量增长,伴随着合同签订前审签的结束,合同后续签订、付款、执行的一系列环节均需要加以把控,合同结束后的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可能也要对以前的相关合同进行调用。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合同的审签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把控显得尤为重要,这也可以使相关部门及学校领导及时了解合同执行的进度,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3.3审计部门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审计职能及独立性不能充分发挥

高校合同种类广、数量多,涉及业务丰富,合同审签人员既要具有法律、财经、工程多方面的知识,又要做到主动沟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一般分为财务审计、工程审计两个科室,对于合同审签需要的法律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从知识结构及人员配备上不能满足合同审签的需要,使得审计的监督职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另外由于内审部门与招标办、后勤处等报送合同的部门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对于发现的问题可能会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损害审计的独立性。

4经济合同审签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

合同管理是高校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合同审签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环节,在合同审签中,内审部门应注意把握以下关键控制点,明确控制措施,通过合同审签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1审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

学校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或按规定可不签订合同外,均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对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按照《合同法》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重点审查以下内容:合同内容及条款是否完整;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同内容及条款、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是否相符:合同内容及条款在重大问题上有无做出不当让步,导致学校合法利益受损或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在对合同的文本进行审核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重点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合同文本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4.2审查合同签订主体的资质,降低合同签订风险

在合同订立前的审核工作中,应调取合同对方材料,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证明、信用状况、生产能力等有关内容,评估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采购合同是学校合同的主要组成部门,对于采购合同,应重点对签订合同供应商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进行审查,尤其是采取预付款方式的,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权限和流程签署采购合同,防止学校利益受损。

4.3审查合同文本签字双方是否是法人或授权人

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加盖规定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签署合同。学校应当加强对合同印章的管理,合同经审签后,通过管理部门审批及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印章,降低学校不当损失的风险。

4.4对于高校的技术合同及其他合同

在审查过程中还应注意合同的保管及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因合同保管不当或未签订保密协议,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导致学校乃至国家利益受损。

5做好高校审签工作的建议

5.1完善合同管理、审签制度,做到权责分明并建立追责机制

针对还未建立合同管理规定、合同审签规定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省市对合同管理方面的规定建立适合本校的合同管理、审签的相关制度,对于合同的起草、审核、审批、签订、执行、核算、保管和归档,明确部门责任,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步入正轨,职能部门在开展工作时有制度保障。针对已经建立合同管理相关规定的学校,应完善制度,对于合同各个环节的工作,各会签部门应明确责任,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及追责机制,使管理部门合同责任人不再有“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思想,如相关部门对合同把关不严,未尽到自身责任,应严肃追究,起到防范学校风险,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作用。

5.2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注重沟通,营造良好审计环境

大数据环境下,做好审计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重要保证。高校应建立适合自身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合同从签订、履行、保管等方面进行线上审批、控制,全面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水平。合同管理、审签工作是多部门协调才能做好的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独奏曲”,而是多个部门通力合作的“交响乐”。在对合同审签过程中,审计部门既不能有做“老好人”的思想,遇到问题应从学校角度考虑,从制度角度、学校利益出发审核,做到维护学校权益,防范经济风险;同时审计部门也不能以审计监督者自居,高高在上,在发现问题时应做到与职能部门认真沟通,态度良好,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的合同管理共同做出贡献。

5.3加强高校审计队伍建设,做好合同审签工作

合同审签涉及的合同种类广,数量多,并且随着学校经济业务的拓展,新的经济合同类型也会随之产生,这要求审计人员在埋头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业务的学习,重点学习合同审签相关的经济、法律、工程方面的知识,以及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同时高校应定期组织对审计人员的培训,与其他高校的同事的交流、沟通、学习,这有助于更好地做好合同审签工作。对于专业技术合同,应充分与职能部门沟通,借助其专业优势进行审核。从多角度,多方面提高合同审核质量,为学校防范经济风险,提高学校的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何海梅.高校经济合同审计的思考[J].市场论坛,2017,(5).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第9篇

(一)提高经济管理专业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经济管理教学中运用校企合作模式,对经济管理课程内容的创新和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通过校企合作,高校能够了解到,企业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需要具备哪些理论知识、哪些实际操作能力,能够掌握企业发展的趋势对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趋势,从而对经济管理教学内容进行改进,使其更加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为学生的就业和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另外,高校通过校企合作模式能够深刻的把握将理论知识转变为实际能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同时,学生通过企业提供的实习岗位获得丰富的经验,企业通过学生获得经济管理专业前沿知识,通过校企合作达到双赢的目的。

(二)为经济管理专业课程改革提供有利的条件在经济管理专业教学中运用校企合作模式能够让高校了解到企业需要的人才类型,进而根据企业的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将培养企业发展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为目标,对经济管理专业课程进行改革,改变高校经济管理专业与企业需求脱节的现象。通过对企业运营的分析,将与企业有关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审计、企业战略管理等相关的知识和实践加入到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基于企业需求角度创新高校经济管理专业教学,培养具有综合性能力素质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

二、校企合作模式在经济管理教学中的路径选择分析

(一)建立企业和高校合作交流的平台校企合作需要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同的主体共同参与,因此要在企业和高校之间建立一个平等、便利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为相关合作工作的开展和细节的商定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校企合作委员会是最常见的平台,通过这个委员会将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桥梁。学校开业通过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获得经济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和改革的资料,对相关经济管理教学项目的优化,通过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掌握经济管理学科专业的应用前景和发展趋势。企业要为高校提供真实的经济管理教学案例,选拔优秀的企业人才对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提供雄厚的实践经验传授,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教育。同时,通过校企合作委员会还能够让学生了解到企业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前景,为企业的宣传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校企合作模式下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校企合作模式下,高校需要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机制,将企业引入到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机制制定过程中,将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作为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的切入点。高校要根据企业经济管理岗位职责、岗位能力要求等作为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校企双方通过沟通交流制定经济管理人才培养课程、培养计划和培养方案,并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校企合作模式下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不仅要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而且要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夯实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在校企合作模式下,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着重要的意义。经济管理教学应当对高校现有的教学资源进行积极的整合,结合企业工作实际情况,建设校内经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在基地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基地教学背景、企业仿真环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校内实训基地要体现出经济管理教学的实践操作、工作体验等功能。同时,作为校外实训基地企业需要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实训环境,要派专人负责学校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帮助学生实现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强化学生的实践技能。通过校内外实训基地的联合培训,促使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四)建立综合性专业教师队伍首先,高校需要对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行提高,要建设一支理论知识能力强、实践操作能力高的经济管理教学队伍,高校教师可以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通过挂职、短期学习获得直接经验,从而对经济管理专业内容进行改进,对教学方法进行创新,并能够在校内实训基地内充分的发挥教师主导性作用,为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供科学的指导。其次,企业可以选拔一批优秀经济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到校企合作教学过程中,将自身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总结作为教学案例提供给学生。通过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建设一支综合性的教学队伍,为学生提供更好地更专业的指导。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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