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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4-03-25 09:57:06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第1篇

关键词:监理 工作内容 问题 注意事项 施工工艺

一、监理工作依据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当地颁布内容, 开展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工作。

2、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施工技术标准、设计图及设计文件。

3、本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4、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以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5、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批文、规划红线、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6、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7、《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部分)。

二、监理工作总则

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和甲方现场的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

2. 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掌握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知识,熟悉本项目的有关合同和图纸,熟悉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保持廉洁公正。

3.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监理条例、合同条款,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甲方书面指令施工,每周例会前向甲方提交书面记录和报告。

4. 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进行旁站监理并形成规定的记录。

5. 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保证竣工验收时室内环境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6. 按甲方要求进行关键工序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等。

7. 为保证户户精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二个月开始分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

三、施工前控制

1.施工前质量控制

(1) 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等(如有分包)

(2)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协助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 认真熟悉图纸,为图纸会审工作做好准备

(4) 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5) 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2.施工前进度控制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及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发现问题,需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并进行修改。

3. 投资控制

根据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协议,仔细分析合同的构成要素,确定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方面,在实施过程中严加控制,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发生。

四、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监理采用试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全过程跟踪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及时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改正,并通过工程例会总结施工中的优缺点,提高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必要时通过监理工程师指令性文件(联系单、通知单、暂停令、备忘录等)要求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或按监理具体要求解决存在的施工问题。

(1) 施工阶段原材料质量控制

①承包商应选多家有资质的混凝土生产单位,供甲方考察选择。

②所有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进场时必须报验,在提交有关质保资料并为建设单位在承包合同中指定品牌或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其他品牌同时经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未经监理签字认可的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③钢筋、水泥、石灰、碎石等规范规定的必须取样复试的材料,进场后必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外观质量的检查,同时提交有效的质保资料;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在监理见证抽样后送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做好记录,未经监理见证的试验不予认可。

④承包商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取样、送检、试块制作、试验记录等。当监理认为该人不称职时,承包商应重新安排专人。现场必备的检测器具必须到位。

(2) 工序施工质量控制

①工序施工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将根据工程需要及进展情况采用巡视、旁站、抽查、检测等方法检查承包商施工质量情况,并及时以口头、指令单、联系单、备忘录等形式指出施工中存在的与设计不符或不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等问题,承包商应及时按照监理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满足有关要求,如拒不整改的,必须及时向业主回报,并不予签认工程量和认可工程质量。

②承包商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和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和降低质量标准。所有设计变更需由设计院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签字同意。同时,承包商有责任不断地深化设计图纸,及时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各专业衔接方面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由甲方联系设计单位解决。

③监理将要求承包商做到:所有施工工序(含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基槽由勘测单位)复核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或隐蔽。工程隐蔽前还必须经质监站和设计单位验收认可。

④监理将要求承包商对钢筋、混凝土、防水卷材等材料及工序施工按规范要求的频次进行质量检验、试验,且必须有监理在场见证取样。

3.投资控制

监理将要求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及时申报工程付款形象进度预算书,报业主审核。监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按合同要求签署付款凭证。承包商应以事实和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地申报合同工程量、合同外签证工作量;合同外工程量签证还必须会同甲方现场代表审核签认。

五、总结与展望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建筑行业也跟着发展,工程监理的作用也日趋明显,自从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成为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心和支柱。工程质量的优劣,监理成效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水平。在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对外是代表监理单位,对内则是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由此可见,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扮演着承上启下、统揽全局的重要角色。

参考文献:

[1] 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2007.

[2] 王立春.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实务应用指南[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200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4] 庞志平,殷正云.切实提高监理规划的编制质量[J].建设监理,2009.(9):4~22.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第2篇

【关键词】设计监理;移民规划;水库移民;工作范围

我国的基本建设项目推行以项目法人负责制为中心的招标承包制、项目监理制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实践证明,采用“三制”可以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工程项目投资。

然而,勘测设计项目实行上述“三制”相对滞后,特别是招标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还远未普遍推行,水利工程项目移民规划设计的设计监理也是如此。本文结合水库移民工程自身的特点,从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工作范围和程序等方面探讨设计监理在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1.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移民规划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功能、投资效益以及安全运行,对移民规划设计加强管理和监督,是完善工程设计管理、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的一项有效措施。目前多数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公司缺乏移民专业人员,远不能对移民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成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就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单位的委托,对设计单位移民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其成果进行质量、进度以及工作费用的控制和管理,以使设计单位提交满足合同需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较优的勘测规划设计成果,并提供满意的技术服务。

2.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

在工程项目批准立项的前提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方案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勘测设计单位,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2)督促和检查设计合同(协议)的执行,进行规划设计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全程控制,督促勘测设计单位按合同(协议)的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勘测设计文件。(3)协助项目法人与勘测设计单位就设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代表项目法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及优化设计方案。(4)协助项目法人会同勘测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优化设计方案。(5)代表及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规定。(6)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7)完善合同管理。进行合同分析,对项目法人委托管理的合同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合同档案;进行合同监督,督促合同各方履约,减少合同纠纷;严格控制合同变更。

3.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程序

3.1资料收集及分析

收集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有关资料,并分析其完整性和可用性,资料包括:①枢纽工程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库区淹没范围和坝区施工征地范围图,征地区斑块图、地形图;②水库干、支流设计洪水资料和回水计算成果;③库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报告,安置区居民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防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④库(坝)区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及移民安置方案,城镇和主要专项复建方案,防护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相关水土保持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方案以及上级审查意见;⑤库(坝)区及移民安置区各项社会经济调查资料;⑥项目法人与当地政府达成的协议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批件;⑦其他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3.2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工作

3.2.1设计方案招投标阶段的工作

根据工程立项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批文,协助项目法人审查各勘测设计单位的设计大纲;组织设计方案招投标,评定设计方案;协助项目法人选择勘测设计单位,委托勘测规划设计任务,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

3.2.2实物指标调查阶段的工作

实物指标调查是移民安置规划的基础工作,在此阶段,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进行以下几项工作:(1)参与征地移民规划设计工作、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及有关调查表格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出监理意见;(2)对居民迁移、土地征用及其他淹没对象的淹没处理范围进行审核;(3)对库区浸没和坍岸区范围进行审核;(4)对库区和坝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及复核外业工作进行监控,敦促设计人员严格按调查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

3.2.3淹没(征地)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在移民工程的各项规划设计中,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参与征地移民规划大纲的讨论与修改,根据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规划原则、规划依据和规划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经济性等作出评价和论证,提出监理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投资、进度和质量的全面控制。具体工作包括:

(1)对规划外业工作进行监控,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2)对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的各项关键数据作出评价,对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进行评价和审核;(3)对城集镇淹没影响处理规划、工矿企业迁建规划、专业项目的复建规划、文物处理规划、库底清理规划作出评价和审核;(4)对防护工程及其他专项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输入及输出文件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协助项目法人对相关文件组织审查;(5)对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进行审核;(6)对水库淹没处理实施总进度及分期移民和分年度投资规划进行审核。

3.2.4后期工作

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等。

4.结论

(1)在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中开展设计监理是必要的,它能协助项目法人更好地对勘测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和把关,控制勘测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和设计投资,从而更好地贯彻项目法人负责制。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Abstract: supervision is plann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unit in an entrusted by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department to guide the guiding document for supervision work. Realiz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otal goal is a system of the process, need to make plans, establish organization, equipped with appropriate supervisory staff, effective leadership,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arget control of the project.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ng the significance of planning, basis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引言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意义

(1)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要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监理单位如何履行监理合同,如何落实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不但需要而且应当了解和确认监理单位的工作。同时,业主有权监督监理单位全面、认真执行监理合同。而监理规划正是业主了解和确认这些问题的最好资料,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监理规划应当能够全面而详细地为业主监督监理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3)从建筑工程监理控制的过程可知,监理规划的内容必然随着工程的进展而逐步调整、补充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工作过程记录。因此,它是每一家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存档资料。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依据

监理规划是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充分分析和研究建筑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等方面的情况后制定的。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是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二是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规定和政策;三是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也具有法律地位,也必须遵守和执行。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二是政府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3)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必须依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以下内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关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方面的要求。

(4)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也要考虑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关于业主和承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5)监理大纲中的监理组织计划,拟投人的主要监理人员,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案,合同管理方案,信息管理方案,定期提交给业主的监理工作阶段性成果等内容都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要求

(1)监理规划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力求做到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的确定,首先应考虑整个建设监理制度对建筑工程监理的内容要求。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筑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这些内容无疑是构成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施工阶段监理规划统一的内容要求应当在建设监理法规文件或监理合同中明确下来。

(2)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应当统一,但各项具体的内容则要有针对性。监理规划是指导某一个特定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它的具体内容应与这个建筑工程相适应。由于所有建筑工程都具有单件性和一次性的特点,也就是说每个建筑工程都有自身的特点, 而且,每一个监理单位和每一位总监理工程师对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在监理思想、监理方法和监理手段等方面都会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因此,不同的监理单位和不同的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监理规划的具体内容时,必然会体现出自己鲜明的特色。

(3)监理规划是针对一个具体建筑工程编写的,而不同的建筑工程具有不同的工程特点、工程条件和运行方式。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必然与工程运行客观规律具有一致性,必须把握、遵循建筑工程运行的规律。因此,监理规划要随着建筑工程的展开进行不断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把握建筑工程运行的客观规律,就需要不断地收集大量的编写信息。如果掌握的工程信息很少,就不可能对监理工作进行详尽的规划。例如,随着设计的不断进展、工程招标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工程信息量越来越多,监理规划的内容也就越来越趋于完整。就一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监理规划来说,想一气呵成的做法是不实际的,也是不科学的,即使编写出来也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施的价值。

(4)监理规划应当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制定,这是建筑工程监理实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必然要求。当然,编制好建筑工程监理规划,还要充分调动整个项目监理机构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要广泛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吸收其中水平比较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写。在监理规划编写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为进一步搞好监理服务奠定基础。作为监理单位的业务工作,在编写监理规划时还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编写。

(5)监理规划的编写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将编写的整个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监理规划编写阶段可按工程实施的各阶段来划分, 这样,工程实施各阶段所输出的工程信息就成为相应的监理规划信息,例如,可划分为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和施工阶段。设计的前期阶段,即设计准备阶段应完成规划的总框架并将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近细远粗”的规划,使监理规划内容与已经掌握的工程信息紧密结合;设计阶段结束,大量的工程信息能够提供出来,所以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的大部分内容能够落实;随着施工招标的进展,各承包单位逐步确定下来,工程施工合同逐步签订,施工阶段监理规划所需的工程信息基本齐备,足以编写出完整的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6)现代科学管理应当讲究效率、效能和效益,其表现之一就是使控制活动的表达方式格式化、标准化,从而使控制的规划显得更明确、更简洁、直观。因此需要选择最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来表示监理规划的各项内容。比较而言,图、表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是采用的基本方法。编写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各项内容时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需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作出统一规定。

(7)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交给业主,由业主确认并监督实施。从监理规划编写的上述要求来看,它的编写既需要由主要负责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又需要形成编写班子。同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部门负责人也有相关的任务和责任。监理规划涉及到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各方面,所以,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应当关注它,使监理觇划编制得科学、完备,真正发挥全面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

四、结论

对一项工程的监理而言,如果没有一份与所监理工程自身特点相结合的监理规划来指导监理工作,也就没有良好的监理效果,即:没有周密完整的规划,具体的实施可能就要打折扣。对一个监理企业来讲,监理规划的编制质量同时也是监理水平的外在体现,代表着监理企业的形象。监理规划不但要有,更重要的是要有使用价值、有针对性:监理企业的价值观念,总监及其他专业监理人员的监理思想等都要在规划中有所体现甚至创新,同时能经得起外部的检查。也希望通过监理企业内部、建设单位、政府监督机构等的齐抓共管,促使监理规划的编制达到企业应有的水平。只有具有针对性,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监理单位的实际水平可从监理规划和它的实施中充分地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M】.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第4篇

关键词:施工监理;项目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郑州兴华220kV输变电工程是由我院监理的争创国网公司优质工程的重点项目。该工程于2010年9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12月28日整体启动试运行一次成功,按期圆满完成工程任务。本文结合该工程施工监理中项目管理的实践和具体经验,重点介绍现代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的九大知识领域之一的项目的质量管理。

项目的质量管理是现代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的九大知识领域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管理过程包括:质量规划、实施质量保证、实施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执行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使用一些基本项目管理工具和技术来保证项目的质量。

一、质量规划

质量规划编制的依据为项目相关领域的标准和规范、项目范围说明书及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对项目团队如何执行质量政策的方式进行说明,以及就项目执行中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作一规划,其内容包括项目质量管理系统、目标与责任;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项目质量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实现项目质量目标所需的资源;项目质量管理的职责分配计划。项目质量规划是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实现项目质量方针的事前规划;对本项目而言它是项目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分解和具体体现。

1 准则和标准

对本项目而言,准则和标准即是监理依据,主要依据性文件为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业主项目部制定的工程建设管理纲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审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变更签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等有关合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等。

2 项目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郑州兴华220kV变电站及配套输电线路全部工程,包括施工准备、设备验收、施工图审核、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电缆隧道施工、系统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监理服务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站区内土建、线路施工、施工管理、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的服务等内容。

监理范围包括项目的服务以及实现该服务所需要做的各项具体工作。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讲,监理范围的确定是为成功实现项目的目标,规定或控制哪些方面是项目应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

3 项目管理计划

3.1 质量目标和策划

项目质量管理在早期计划中确定,在项目计划阶段,在项目的《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中首先就明确了本项目监理的质量目标: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为创建国网公司优质工程。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的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规程优良级标准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在项目《监理规划》中明确质量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并以此指导各监理工程师编制各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专业的质量检查计划和关键控制点,即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以达到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2 组织机构

建立精干高效的监理项目组织机构是实现项目目标的前提条件,项目管理组织的根本任务是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相对应的监理机构负责施工阶段工程的项目管理和监理任务。具体来说,项目监理按照以下模式组织即可实现项目管理的组织功能:监理项目部负责监理项目部人员的组建和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人员的调配及考核,根据郑州兴华220kV输变电工程的特点,监理项目部采取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我院的授权并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代表监理机构全权处理监理项目部一切事务;安全监察部和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理项目部对项目监理的过程考评和检查;专家顾问组对监理项目部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并参与过程检查;造价部负责项目部有关造价控制方面的技术支持;办公室负责监理项目部的后勤保证。

3.3 实现项目质量目标的人员和资源配置

本工程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备计划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配置项目经理(总监1人)、总监代表1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1人、电气2人、输电1人及安全1人)及监理员2人。在项目《监理规划》的指导下明确各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具体的分配计划。资源配置包括办公设施、交通设备及检测设备配置,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和建设管理单位及其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动态调制。

二 实施质量保证(施工过程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的思路和方法)

1 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措施

制定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要求,建立健全监理项目部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监理项目部内部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质量管理程序文件执行,质量控制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监督、协助和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保证体系。

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尤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执业资格、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机具设备及环境、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对施工技术方案及重要工序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组织施工图会检和施工图技术交底,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等。审核施工单位制订的三级验收项目划分表。

2 施工质量的事中控制措施

严格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监理人员按计划实施旁站监理、停检点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工序交接检查;对桩基施工、重大起吊作业以及重要现场试验要加强监理的力度。加强对现场巡视监控的力度,监理人员做到了每天现场至少巡视两次,发现影响质量和安全的行为,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管理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从而使工程的质量、施工现场安全可控、在控。

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体系进行检查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活动中始终发挥良好的作用。监理人员按计划实施旁站监理、停检点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工序交接检查;对旁站点,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和按进度计划施工。

切实做好工序质量控制: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必要的调测等。加强对现场巡视监控的力度,本工程采用的检查方式是根据各施工单位的分组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影响质量和安全的行为,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管理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

严格执行四级验收制度:在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范围内,主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与验评,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内部三级检验制度,代表建设管理单位按已划分的检验分级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第四级验收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及签证,并不定期地抽查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和验评表。

设计变更的质量控制:对设计修改和施工变更实行闭合循环控制,核查设计变更并跟踪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保证监理工程师按新修改及变更的施工文件进行监理。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的每天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做好记录,保证原始记录及时、准确、整齐,做到有案可查。本工程监理报告采用月报、监理例会、专题会、协调会等形式,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发送有关单位及时通报监理工作情况。截至工程结束监理项目部共开展创优策划活动6次,形成变电监理例会纪要54份,输电监理例会35份,专题会、协调会纪要6份,监理月报17份。

在郑州兴华220kV输变电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共审查各施工项目部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报审38份(土建19份,隧道8份,电气6份,线路3份,遥视消防2份)、特殊施工方案报审9份(土建6份,电气3份);共审签文件:主要材料供应商资质报审35份(其中土建22份,隧道9份,电气1份,线路3份);材料/构配件进场报审185份(土建75份,隧道107份,电气1份,线路2份);试品/试件报验209组,钢筋连接报验400组、回填土报验153组。

三 实施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事后控制的手段及依据)

监理项目部严格控制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对已确定的验收、评定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通过本单位的质保体系(三级)逐级自行检查合格并以书面形式签认,之后监理工程师再对四级验收项目进行验收,并对四级以下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在施工过程的检查中,凡达不到质量控制点质量目标的,即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达到质量目标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以小目标的落实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大目标的实现。项目于2010年9月1日开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项目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河南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的竣工验收,项目的质量管理、时间管理及成本管理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

质量作为项目三约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质量管理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是一个成功项目必不可少的一环。项目质量管理方式多样,对于具体项目,应该认真分析项目的特点,寻找适合项目的管理方法。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全面使用现代科学的项目质量管理方法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4版)[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第5篇

关键词:强化规划;改革管理;改变方式;质量管理;验收结算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进行,我国国力不断强大,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增加,尤其水利建设资金年年增长。如何搞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最小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这就是摆在我们水利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想解决好这个问题,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政府规划职能

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组建专门的《水利规划》机构,严格界定《水利规划》工作内容、规划标准和工作深度,提高质量。将《水利规划》纳入地方政府法制化建设轨道。对《水利规划》进行补充、完善、修改要与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同步进行。对《水利规划》中的建设规划项目,严格区分为常规建设规划项目和非常规建设规划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建设规划项目的规模进行分级管理。

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常规建设规划项目(江河整治、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农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水利发电、水环境的保护、城市供水)制定长远规划,规划应具体明确工程的建设的必要性、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安全标准、针对流域或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用及移民搬迁计划、土石料场粗查、投资估算、经济评价。

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对常规建设规划项目,取消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建设任务、环境影响评价、经济评价等内容的审查。对工程建设规模、安全标准、土地征用及移民搬迁计划、投资估算等内容,行政审批部门对照《水利规划》中相对应的建设规划项目的结论和指标对拟建的具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不再真对具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在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不确定因素较大的非常规建设规划项目(采矿加工筛选、高耗水工业等用水大户),真对其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具体工程项目,按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按现有的审批程序严格管理。

《水利规划》应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备案,列出《水利规划》中建设规划项目的项目清单、项目基本情况或简介并编码上网公布,对《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的修改、补充、及调整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2、改革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资规模,按本地区近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分轻重缓急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不应再安排和审查人畜饮水安全、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商品粮基地、综合农业开发、土地整治、发改、移民等工程项目。被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中的常规建设规划项目,必须是《水利规划》中上网公布的清单项目,减少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决策的随意性,提高《水利规划》的权威性。

3、改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

对《水利规划》中的建设规划项目,依据建设规划项目的规模、工程等级化分为中央项目、省级项目和地方项目,进行分级管理。

(1)对工程规模巨大、工程等级较高、建设管理复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持原有的建设管理程序。

(2)对工程规模小、工程等级较低、数量众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由市县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改变和创新工程建设的管理办法。

(3)对于由市县地方水行政主管部负责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将现有的勘察设计委托模式和施工招投标模式改变为水利工程建设竟标模式,将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多个建设环节捆绑在一起,在市场需求牵引下自由组合形成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引入市场竟争机制,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含勘察、设计、施工费)的形式,采用最低报价法竟标。取消或减少政府在微观事物上管的过多、过细又难以管好的职能。真正把政府的主要精力转移到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上来。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统一、标准的工程建设市场。在充分的市场竟争环境下,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在不违返法律、法规、规范和《水利规划》中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安全标准、使用年限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约束的前提下,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自主设计、自主施工,充分调动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市场主体)采用新计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极积性。在激烈的竟争、严格监管环境下,使建设工程项目报价更低、设计更加合理、安全更加可靠。

强化工程建设保证金制度,建立全额或高额工程建设保证金制度,取消市场建设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设备、资金、业绩、诚信、能力的审查,加大违规的惩罚力度,取消或减少人为控制的主观因素,强化制度保障的客观因素。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保障能力,

4、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

强化政府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监管职能,设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和《施工质量监督站》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审查和监督工作范围和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主确定勘察项目、勘察内容和工作深度,并对工程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满足性负完全责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勘察成果和设计规范对工程设计的安全性、耐久性、满足性进行审查。

审核设计是否满足《水利规划》要求的设计任务、工程规模、防洪标准、设计使用年限、永久占地指标、当地建筑材料(质量、储量、位置、分布范围)。

审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法律、法规、条例要求。

对审查后的工程设计资料和施工图纸进行盖章确认。

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质量监督站》基础隐蔽工程开挖以后,审查工程地质条件是否与施工图相符,如有出入,应作设计变更,并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审查后方可继续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应对自身的勘察成果与实际不符而造成的设计变更负责。

5、工程验收与结算的必要条件

(1)准备验收与结算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水利规划》中上网公布的清单项目,强化《水利规划》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减少地方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决策的随意性。

(2)准备验收与结算的工程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必须出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强化设计审查责任。《施工质量监督站》

(3)国家应制定出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强化监督职能,落实监督程序、责任。加强各级《施工质量监督站》的标准化建设,对人员素质、必备仪器设备、交通车辆、规章制度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施工质量监督站》坚决取剔。

(4)施工建设合同是结算必备的条件,详细的施工合同是结算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第6篇

【关键词】建设监理;目标规划;控制合同;管理;协调

前言

工程项目监理是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在设计阶段就已经对整个工程作出了详细的规划,工程的预算,工期进度的控制,施工质量的标准要求,施工中应该注意的事项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划,所以在工程项目进行的过程中,都要严格的按照设计规范执行。实际上要建设完成一项工程项目并不难,难的是在进行的过程中都可以完全的按照施工规范执行。所以说施工监理工作就是对项目目标的控制,在执行的过程中,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和预期计划进行对比,及时的调整,使其可以按照预期的目标进行,这是工程监理部门的中心任务。热河在实际工作中更好的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做好目标规划

目标规划是以实现目标控制为目的的规划和计划,它是围绕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进行研究确定、分解综合、安排计划、风险管理、制定措施等项工作的集合。工程项目目标规划的过程是一个由粗而细的过程。它随着工程的进程,分阶段地根据可能获得的工程信息对前一阶段的规划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和完善。目标规划工作包括正确地确定投资、进度、质量目标或对已经初步确定的目标进行论证;按照目标控制的需要将各目标进行分解,使每个目标都形成一个既能分解又能综合地满足控制要求的目标划分系统,以便实施控制;把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目标和活动编制成计划,用动态的计划系统来协调和规范工程项目的实施,为实现预期目标构筑一座桥梁,使项目协调有序地达到预期目标;对计划目标的实现进行风险分析和管理,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实施主动控制;制定各项目标的综合控制措施,力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2 加强动态控制

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的动态控制就是在工程项目进行的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的状况和预期的状况进行对比,如果发现实际的状况和预期发生偏离的情况下,要对实际工程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期达到预期的目标。在项目的目标,进度和质量方面都要进行合理的质量控制,制定详细的目标计划,然后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要根据制定好的计划进行控制,及时的调整,保证工程的质量。而所谓的控制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制定的计划也并不是一成不变,必须按照计划全盘不变的执行的,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随时都会有外界因素的干扰而使项目的发生突变,和预期的不相符,那么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就要根据实际状况适时的调整,以便适应工程的需要。计划的制定只是提供一个大的方向,在控制的过程中,要按照计划的方向实施,但是变化也是在计划之内的,只要不超出计划的范围,能够满足控制的需求就都是合格的。动态控制是在对所控制的目标进行确认之后,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然后根据基础确定控制的方向。因为计划都是在控制实施前制定好的,对于项目进行中的突发状况是无法预料的,所以说在制定计划之前,要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系统的分析,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根据数据信息的采集,综合各方面因素全面考虑,制定出合理的控制计划。

3 强化组织协调

在项目控制的过程中,组织协调工作是必要的,可以使项目的控制按照预期的方向直行,当项目的某个方面与预期目标发生偏离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就要和相关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好的他们之间的矛盾,使控制目标可以按照预期的计划执行。比如说在过程建设的过程中,发现施工所用的工艺方法和施工机械与规定的要求不相符的情况下,监理部门就要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采取一定的措施合理的解决问题。当项目的经费在实际的使用中和预算出现矛盾,超出了限额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就要与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如何将费用问题降下来,在既满足业主的需求的情况下,又可以为项目节省成本。所以说在整个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地方发生了冲突都需要监理部门有效的协调,和相关的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使问题可以完满的解决,以确保工程的质量问题。在组织协调工作中,不仅要负责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同时还要处理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这些都属于是内部协调,除此之外,还要和外部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一切和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都需要去沟通协调,只有将各项关系都疏通好了,才能够为工程项目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按照预期完成工程项目目标。

4 健全信息管理

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对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程,这些工作的总称为信息管理。

为了有效地进行控制,全面、准确、及时地获得工程信息是十分重要的。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报告系统,通过这个报告系统来传递经过核实的准确、及时、完整的工程信息。谁来做这种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的工作?选派专门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是必要的。同时,还要通过计算机辅助做好这项工作。但是人的作用依然是主要的。信息的收集工作要由人来完成,信息的及时性需要有关人员对信息管理持主动积极的态度,信息的准确性要求管理人员认真负责去对待。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事先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对工程状况事先进行预测。只有熟悉并研究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才能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去伪存真,掌握可用的信息。对众多的费用、时间和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必须进行加工、处理、分类和归纳等工作,否则面对一大堆资料和数据就难以分析。

5 严格合同管理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

合同管理对于监理单位完成监理任务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国外经验,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一项工程合同,应当对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方建设行为起到控制作用,同时具体指导一项工程如何操作完成。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合同管理起着控制整个项目实施的作用。

6 结语

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正处在发展阶段的产业,它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度、措施上予以扶持,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才能充分发挥它在工程建设中"三控二管一协调"的作用, 才能实现国家在基木建设中大力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

参考文献:

[1]裴志华,许立峰,王卫星.浅谈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现状[J].山西建筑.2010(19).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第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欢迎阅读!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1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研究,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2、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规划的修订和调整工作,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综合平衡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3、管理指导县城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负责审批《建设项目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方案的审定工作、负责项目工程的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

4、负责对县城规划实施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二、服务内容:

1、规划选址、用地红线、建筑红线服务;

2、规划方案许可各类技术指标控制服务;

3、用地许可服务;

4、设计方案设计许可服务;

5、项目规划工程许可服务;

6、审批后规划服务。

三、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城居民,在我县城乡规划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

四、服务承诺:

实行限时审批,提高工作效率;文明热情,规范工作行为;依法依规行政,公正廉明执法;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自觉严格守纪、勤政廉洁敬业

1、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和《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对报来的规划设计方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对符合规划条件的规划设计3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委会议审定,原则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不含规委会审定时间)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发证条件并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经正式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条件的报建项目提交规委会议审定,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后,办理发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含规委会审定和其它相关部门审查时间及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技术审查和服务时间以及社会公示时间)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2公司领导:

____工程项目经理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印章先用于公司内幕往来文书、报表、资料及对业主(甲方)不发生经济行为的普通函件,严禁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对外签订任何类型的合同、协议、承诺。

项目负责人承诺:

1.项目经理部印章仅限于项目经理部向业主、监理发送函件和填报相关技术、质量及竣工验收资料使用;

2.项目经理部印章不对外签订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工程及劳务分包等合同及安全协议等事宜,且不能作为对外担保使用。

3.印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3项目责任人:

按照公司项目责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担 项目管理的全部责任,并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与总包方的合同内容。

二、在公司受权范围内,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

三、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责任。

四、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接受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六、自愿承担设备、辅助材料及周转材料。

七、如本项目需要保证金的,由本人承担,并愿意在退回保证金时,不影响民工工资发放,如有影响,公司有权用于发放工资。

八、服从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按公司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九、按项目总造价向公司上缴:管理费 利润税金 ,并承担项目管理?a href='//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钡墓ぷ省?/p>十、承担本项目的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

十一、本承诺书与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项目承诺人: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4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周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报送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

存在勘察设计变更的,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程序监督。

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5项目责任人:

按照公司项目责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担 项目管理的全部责任,并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与总包方的合同内容,项目责任人承诺书。

二、在公司受权范围内,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

三、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责任,承诺书《项目责任人承诺书》。

四、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接受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六、自愿承担设备、辅助材料及周转材料。

七、如本项目需要保证金的,由本人承担,并愿意在退回保证金时不影响民工工资发放,如有影响,公司有权用于发放工资。

八、服从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按公司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九、按项目总造价向公司上缴:管理费、利润、税金 ,并承担项目管理部人员的工资。

十、承担本项目的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

十一、本承诺书与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第8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其建设项目的管理。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及其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以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及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目标,应对入世挑战,调整整合投资,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强对资源密集型敏感性农产品生产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护,通过投资引导和项目带动,推动产业创新和优化区域布局,培育和构筑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优势产品、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部直属单位农业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以下称部直属项目),以及需要中央兴办的具有战略意义或全局意义、跨区域性的重大农业基础性、公益性骨干项目和示范引导性项目(以下称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受益范围较小、不具有广泛示范引导作用、属于局部地方投资范围的项目。也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生产经营性(竞争性)项目;2.投资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零星单台(件)设备、仪器、器具购置和单项土建工程项目;3.按规定由生产费用,行政费用,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他行政、事业费用列支的项目;4.未按规定做完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5.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基本建设资金。第二章职能分工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第七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以及年度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重点、立项基本原则和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统一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第八条农业部财务司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审批直属单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九条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提出本行业投资计划建议,负责本行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遴选和初步审查,负责已纳入部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本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本行业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另有确定的重点项目由发展计划司组织除外)。第十条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发展计划司与各行业主管司局之间按照阶段分工、责权一致、相互衔接、互相监督的原则,分四个工作阶段进行分工管理:第一阶段--遴选项目阶段。由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和发展计划司提出的农业项目建设重点、立项原则及前期工作计划要求,提出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区域布局、技术规范等意见,报送发展计划司。第二阶段--审批项目、计划平衡阶段。由发展计划司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和概预算的审批,负责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由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本行业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第四阶段--监督检查阶段。由发展计划司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总体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组织重点建设项目或专项建设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的计划(计财)管理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申报,根据委托办理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施工建设等。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第十二条申报农业部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逐项评估论证及审批、进行建设准备、列入年度计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全部工作和过程。项目前期工作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是对要求建设的具体项目进行的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须说明对拟建项目的总体轮廓设想,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筹措、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是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材料。第十四条项目建议书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一般民用建筑项目可做设计方案比较,下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行业发展规划,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论证。根据可行性研究所获得的资料和信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总论。主要包括项目摘要、可行性研究的依据等。2.项目背景。主要包括项目的由来、国内外相关产业及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可行性、产业关联度分析、承担单位和项目法人(人员及技术力量、现有工作基础及资产状况、所有制性质等)及协作单位概况等。3.市场供求分析和行业发展前景分析。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国内外及本项目区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国内外及本项目区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4.项目地点选择和资源条件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地点的具置、气候、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交通、通讯、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地点比较和选择意见,项目占地范围、总体布局方案,项目资源、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供应情况及公用设施条件等。5.工艺技术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6.项目建设方案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项目建设规模、逐项详细建设内容(分类量化)等。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与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以及所需铺底流动资金;明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贷款偿付方式等。8.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9.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机制、运行方式、人员编制、培训计划等。10.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主要包括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运行)与劳动保护措施等。11.效益评价。主要包括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评价、不确定性分析等。12.结论与建议。对建设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方案比较,选择最佳建设方案,提出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及结论性意见。农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由具有相应农业工程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单位编写。第十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编制项目扩初设计文件。项目扩初设计须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要求、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意见、以及项目的有关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和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投资概算和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等。项目扩初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编制施工图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第四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基本建设程序是从建设项目选项、决策,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后评价整个过程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投资总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七个建设阶段,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和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组织实施;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由项目主管司局商发展计划司同意,适当合并简化建设程序。第十七条项目申报。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的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以计字号文同时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行业主管司局。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等项目材料,由各单位以正式文件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同时抄送行业主管司局。所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用A4纸报送。第十八条项目评估。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组织初评后报国家计委。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组织专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核。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从其规定。第十九条项目审批。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行业主管司局初审并提出意见后,报发展计划司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的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计划管理部门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的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发展计划司根据专家或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并征求行业司局的意见进行审批。第二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含10%)以上,或扩初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含10%)以上的,要按照审批权限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超过批准的扩初设计概算投资5%以上的,须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扩初设计文件。第二十一条中央与地方联建的跨区域或全国性布局的项目,部各行业主管司局应以专项项目形式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布局、投资规模、建设期限等内容,报发展计划司审批后,分年度实施。第五章年度投资计划第二十二条年度投资计划不搞切块、不定基数,实行按项目安排投资,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并进行拨款。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必须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在京直属单位的建设项目还须向北京市建委申请建房计划;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必须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财政或金融部门的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件),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第二十四条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部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总体方案由发展计划司统一编制。发展计划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农业部确定的投资重点,在国家计委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在综合有关行业主管司局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于每年9月份向国家计委编报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并于每年3月底前编制提出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部常务会审批。第二十五条各行业主管司局及有关单位根据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投资重点,负责编制提出本行业年度投资计划建议,于每年8月底以前向发展计划司报送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第二十六条年度投资计划的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实行分批、集中、统一下达的方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批计划。各行业主管司局及直属单位要根据部常务会议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总体方案,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年度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按发展计划司制定的统一计划表式,及时向发展计划司报送准备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表和具体说明,经发展计划司审核、平衡后,报部领导审批签发,统一用计字号文分批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须经发展计划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第六章招投标管理第二十八条农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统一归口管理农业建设项目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各行业主管司局负责管理本行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第三十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第三十一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三十二条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及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中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设备购置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者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施工单位的确定,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仪器、设备等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也要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第三十三条对确有特殊原因不宜进行公开招标或不宜进行招标的,经有关行业主管司局商发展计划司同意,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三十四条招标活动中的有效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少于三家的须重新组织招标。第三十五条项目招投标活动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委托招标机构开展招投标活动。委托机构进行招标的,所选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组织。对部直属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可根据需要由发展计划司以合法程序组织或委托招投标。对全国性布局的多个相类似的项目中同类大宗仪器设备的采购,可根据需要由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统一组织,委托有关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统一采购。第三十六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土建工程还须编制工程标底。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应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工程标底编制要以计划部门批准的工程概算、现行规定的概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和有关规定为依据。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须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标。第七章工程监理第三十七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和监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实行监督管理,对项目法人即业主负责;同时,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其监督职责,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第三十九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以及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但属重要基础设施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第四十条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择优选择资质合格、执法严格、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监理单位和监理队伍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理。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提前将监理的范围、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监理单位权限等,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项目建设。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要把工程质量放在工程监理的首位,工程质量须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签字。对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以及不合理的设计图纸,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修改。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构件,监理人员不得签字,有权要求退换;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签字的进场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等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跟班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不予签字。监理要加强项目投资使用控制。审核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变化引起的投资增减;审查工程洽商,核定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的增减,并认定其对工期的影响;核定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等。监理要加强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限期建成。第八章项目施工和合同管理第四十三条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quot;三边"工程。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五条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合同签订之前,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组织好图纸会签、技术交底的工作,力求在施工前解决图纸未表达或表达不明确的问题,避免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洽商、设计变更。部直属单位重点建设项目或中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直属单位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建设单位须将合同草案报发展计划司审核。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证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报告情况,并向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停止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直至取消项目建设资格,收回已下达投资。第四十九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派专人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会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要鼓励施工单位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要严格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第五十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建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有关基建财务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挤占挪用或浪费损失。项目建设资金要建立专帐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对使用部拨款和单位自筹资金联建的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一定坚持先存后用的原则,在项目立项之前应先筹足自有资金并专户存入银行,并在申请立项时出具银行存款证明。对使用部拨款和地方配套投资联建的项目,在立项之前,地方财政、计划部门必须先出具资金承诺证明;项目立项后,地方投资要先到位后,我部方可下达投资计划。第五十二条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第九章竣工验收第五十三条项目建成后,项目地方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主管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须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五十五条进行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批复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包括土建及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等);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能够按设计要求投产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6.绘制了工程竣工图;7.工程决算已经审计,工程项目已经建设单位初验合格。第五十六条竣工验收必须提供的主要文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竣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决算、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项目试运行报告;工程质量合格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检验文件和各种技术资料。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第五十八条初验合格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项目主管部门或部有关直属单位应按职能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及时组织或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由地方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司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要在验收或评价后的一个月内向发展计划司报送验收报告或评价报告。由发展计划司组织竣工验收的行业项目,要在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向行业主管司局通报验收情况。第五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对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第十章监督检查第六十条发展计划司、财务司、行业主管司局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第六十一条项目行业主管司局要定期对本行业(本单位)年度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于每年2月底前向发展计划司报送上一年度基本建设监督检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书面材料。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定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于每年的1月底前按项目隶属关系向行业主管司局或发展计划司报送上一年度基本建设自查自纠报告。第六十三条发展计划司会同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业、单位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第六十四条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建设项目开工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还要定期做好工程中期审计、年度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对资金不到位、来源不正当、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要查清责任,严肃处理。对出现质量事故、存在质量隐患、缺乏质量安全保障的项目,要停止拨款,并核减本单位下一年度投资,停止安排新上项目。发展计划司商有关部门确定中期审计或年度审计项目名单,并委托有关部门具体开展项目审计工作。第六十五条加强社会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舆论监督,对质量好的工程项目给予表扬,对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的项目要予以揭露、曝光。要建立重大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制度。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现场,要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挂牌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举报电话,让公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进行检举揭发,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及时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第六十六条凡发现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建设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性质、内容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其他查证有严重问题的建设项目,要停止拨款,问题严重的要追缴(或在下一年度计划中扣回)已拨款项,并在下一年度计划中停止安排该单位项目。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项目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七条加强基本建设管理队伍建设。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地方农业主管部门,都要有相应的机构并配备熟悉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专职机构或人员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就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基本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农业基本建设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第六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农业部的有关要求,就特殊项目和专项(如国债项目、重大专项等)、或项目管理的专门方面和领域(如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是指农业部归口管理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饲料工业等行业,以及科研教育、市场、信息等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有关行业和领域。第七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是指全部或部分利用农业部归口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及有关工作。第七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安排农业部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等。第七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直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局、农机等农业一级和二级厅(局、委、办)。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第9篇

关键词:概念;测绘工程;项目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几个基本概念

1.1 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定义: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人们通常理解的产品是指具有某种特定物质形状和用途的物品, 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通常定义为人们有目的的生产劳动所创造, 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品。在测绘方面,产品即是按约定制作的测绘成果,如地图。

1.2 项目

按《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定义,“项目”是指为创造某个独特的产品或服务所做的暂时性努力。

通常定义指一项一次性任务。这项一次性任务是由一个临时性组织,在一定的时间里, 在一定的预算内, 通过一定的科学运筹和组织予以完成的,它的完成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在《测绘技术设计规定》涉及测绘项目定义的描述是:由一组起止日期的、相互协调的测绘活动组成的独特过程, 该过程要达到符合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在内的规定要求的目标,且其成果(或产品) 可提供社会直接使用和流通。

1.3项目管理

按《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定义,就是把各种知识、技能、手段和技术应用于项目之中, 以满足项

目的要求。通常定义是指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项目及其资源进行计

划、组织、协调、控制,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标的管理方法体系。从项目管理概念,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测绘项目管理测绘项目组织运用系统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测绘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程序以实现项目目标的全过程管理。

2 对测绘项目管理的需求

2.1 集团作业需求

当测绘项目时间短、投资大、实施范围广,就需要由多个测绘单位集团作业,集团作业的项目对项

目管理有较大的需求。

2.2 质量需求

随着地理信息在各领域应用的不断增大,数据技术要求日趋严格,质量成为项目管理的重要需求。

2.3 测绘单位需求

测绘单位为了提高工程项目成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期望通过管理促进测绘的生产力水平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提高。

2.4 项目协调的需求

当测绘项目由多家测绘单位实施时,规范与统一成为项目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笔者近期经历的项目管理实践证明了一点:该项目为100 km2 1 :500 地形图测绘,由五家测绘单位实施,项目总时间为6 个月,集团作业时间为3 个月。由于各测绘单位的习惯,测绘资料格式没有行业统一标准,于是规范与统一需求尤为突出,需要项目管理来实现。

3 测绘项目管理方法

3.1 组织与程序管理

3.1.1 组织

项目管理首先要求测绘单位组建项目机构, 即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质量、技术负责人和测绘作业组(队) 等到位的测绘项目部。还要建立项目部各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同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也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作为建设或监理单位还要加强对测绘单位的项目部进行组织监督管理, 以确保项目部人员始终有效到位。

3.1.2 程序

法律和标准对测绘有部分规定,如测绘项目备案制度等,但没有类似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这种规定。我们株洲市规划局根据需要出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株洲市测绘项目管理规定》, 对发包、合同、开工(备案) 、质量、验收等一系列项目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管理程序中几个重要环节为:

A. 项目备案。测绘项目备案是开工前的法定程序,也是检查测绘单位的项目技术设计书、项目部设置及人员配置、进度计划等落实情况的重要环节。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设或监理单位在审查项目开工报告时协助。

B. 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是项目实施的重要程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由建设单位管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

C. 竣工报告。竣工报告也是项目实施的重要程序,同样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由建设单位管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

D. 质量监督。项目质量监督是一项法定程序,是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设或监理单位协助。

E.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项目实施关门程序,对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而言是法定程序。由建设单位管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3.1.3 项目会议制度。

笔者的项目实践表明,建立项目会议制度,使测绘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有机会讨论问题,让质量和进度控制有空间。项目会议一般可分为首次会议、月会议和末次会议几种。

A. 首次会议,主要是交底、协调。建设或监理单位可以将项目技术设计书和项目管理程序向测绘单位作面对面的交底,协调和解决测绘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困难,还能统一质量技术口径。

B. 月会议,主要是监督、协调。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各测绘单位,对各过程测绘成果和资料进行交叉检查,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签发、被检方签认书面《项目检查意见单》,并向建设或监理单位和测绘单位提交,测绘单位按检查意见整改。同时,会议还可以协调和解决测绘单位提出的问题。检查和协调均用会议纪要书面行文,使各方执行有依据。

C. 末次会议,主要是监督、收件。在合同约定项目完工日或竣工日后一天召开,各测绘单位向建设单位交接项目竣工资料,建设或监理单位再组织交叉检查。会议召开时间应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每月一次为宜,过多会造成测绘单位负担,做到会议各方都有事可做为佳。

3.2 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主要为技术措施计划、人员配置计划、进度计划和投资计划等。可以通过项目技术设计和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制定、监督和管理来实现。

(1) 项目技术设计。根据《测绘技术设计规定》,测绘项目技术设计由测绘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审批,严格按《测绘技术设计规定》行业标准规定内容和格式编制。

(2) 项目实施组织设计。笔者认为《,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更偏重于技术方案和措施,因此有必要增加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像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样编制。主要说清以下几个问题:

A. 人员设备计划。重点将项目部组织关系和人员配置明确, 让到位人员计划具体化。同时, 做好与人员计划配套的设备配置计划。

B. 进度计划。应该按合同时间目标,根据项目配置的设备、人员、资金和实施环境条件等因素制定进度计划。若项目由多个测绘单位实施,还应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编制总进度计划。

C. 技术措施。技术措施要围绕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制定切合实际的技术组织措施,要有具体方法和细部描述,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可操作性强的手段。

D. 投资计划。对于内容单一的基础测绘项目来讲,投资计划比较简单,我们应该重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复杂项目的投资计划管理。

3.3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工作。首先测绘单位应该按考核合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开展项目质量管理,其次建设或监理单位需要加强监督管理,最后质量监督检验单位要将过程监督与最终监督相结合。具体可按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3.3.1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

笔者从项目实践中看到,不少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没有切实到位,质量保证体系也未真正运行。究其原因是单位主要领导轻视质量管理,只重视招标投标。有人甚至说质量保证体系只是资质证书需要而为之,因为他们坚信项目质量由先进测绘仪器保证。因此, 我们更要加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

项目部应该按质量保证体系及《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规定,以二级检查制对项目质量进行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 并重视责任人签字。对仪器自动生成的测量数据记录和人工输入数据,都要严格检查。对于项目竣工资料必需经测绘单位质量部门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 才能提交建设或监理单位,提交质量监督单位最终检验。

3.3.2 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管理重点是检查和监督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对重要环节和重要控制点严格把关。比如地形图项目,控制测量是重要环节,首幅地形图是重要控制点,严格把关可避免产生更大的错误。监理还应严格监理程序:过程检查就是检查测绘质量记录,需要填写监理记录,并在需要监理签认的测绘质量记录中签字;最终检验,当测绘单位提交项目竣工资料后,监理应该最终检验,出具监理报告,并在《测绘项目竣工报告》中监理签认。

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专项技术监督检查,也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如笔者从事的地形图测绘项目,就是委托数据质量检查水平比较高的测绘单位作数据入库质量检查,即所有的地形图均必需经该单位查图软件的数据入库质量检查合格后,各测绘单位的竣工地形图才能送质量监督单位作最终检查,这样做确保了地形图数据入库质量水平。

3.3.3 质量监督单位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单位要将产品质量监督改为项目质量监督,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督单位要将过程监督和最终监督相结合, 对重要环节过程监督,为过程质量把关。

3.4 进度和合同管理

进度管理主要通过项目会议和项目检查来实现,同时用组织协调来控制。合同管理可借助于项目会议、项目款支付、质量目标监控,以及违约处理等方式来管理。

3.5 资料管理

笔者从项目实践中发现,不少单位不会编制竣工资料。主要表现为质量记录不符合质量保证体系的文件格式基本要求,如仪器自动记录没有记录名称、记录人、检查人、日期、页码等, 记录不签字;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总结报告不规范,不按《测绘技术设计规定》和《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编制。为此,笔者认为资料管理应该成为测绘项目管理另一个重点。

资料管理需要抓标准、抓统一。

首先,应该设置行业规定或标准。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一样,对测绘项目所有涉及的资料进行统一规范。若暂时没有行业标准,可以由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按当地需要制定。

其次,设定常用测绘记录等资料标准格式。通用表式可以标准化,仪器自动打印记录规定编辑处理标准,自编资料有统一编制模式, 如规定资料必需有表格名称、责任人( 作业人、检查人、审查人等)栏及签字、日期、页码(第n 页共n 页) 、比例尺、项目名称、测绘单位名称等。这些要求对于标准化来讲是最基本的原则。

最后,规定测绘项目竣工资料收集、编制、成册方法和标准。规定项目竣工资料组成, 编制方法,成册要求。如竣工资料应有封面及扉页,应加盖公章,有法定代表及技术负责人签字等。

总之,资料管理就是要让项目有统一的资料内容及格式、编制方法和成册要求。就资料管理而言,笔者以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直接管理非常必要,这也是从外部促进测绘单位提高资料编制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