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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知识优选九篇

时间:2023-12-25 10:46:51

餐饮安全知识

餐饮安全知识第1篇

[关键词] 食品安全;态度;行为

[中图分类号] R719.3;F272.9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4)09-0123-03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民生,直接影响人们的生命安全。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尤其重要。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管理的餐饮从业人员对食品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这些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以及在进行食品制作管理的过程中是否融入食品安全的理念,直接与消费者的安全相关。为准确掌握该类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知识、态度和行为,本文进行了相关研究,为积极寻求相关干预依据和管理办法提供现实数据。具体结果报道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研究选择2011年7月~2012年8月在宜宾市翠屏区从事餐饮工作的从业人员。根据具体餐饮单位的规模,在大、中、小型饭店以及单位食堂等分别抽取研究对象。其中随机选择大、中型饭店各200家;小型饭店、单位食堂各180家。研究单位一共760家。在所有研究单位中随机选择两名从业人员作为研究对象。制作具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共1520份,在研究对象填写后回收。共收回有效问卷1440份,回收率94.74%。

1.2研究方法

项目组根据有关资料[1-6]自行编制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具体包括引言、调查对象情况、食品安全知识知晓情况、对食品安全的态度以及具体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为等内容。调查对象情况主要包括对象单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龄、岗位等;食品安全知识知晓情况主要由20道经过优化的选择题构成,均为单选题,其内容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掌握的知识以及应该掌握的知识、日常工作中常见的影响食品安全的有关情况等;对食品安全的态度以及具体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为则为10道单选题。所抽调的从事调查的人员主要为宜宾市翠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宾市翠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宾市翠屏区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宜宾市翠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调查。

1.3统计学处理

运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用百分数表示,采用χ2检验,P

2结果

2.1调查对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知晓情况

2.1.1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知晓率情况比较 调查对象对于食品安全有关知识知晓率为60.76%。对于餐饮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的具体时间、进行工商登记所需要的证件、何种疾病允许接触直接入口食物、工作服定期更换要求等知识掌握较好,均为85%以上;而对餐具卫生的“五关”内容、存放2 h以上食物的处理方式、吊销许可证的限制从业时间等相关知识掌握较差,在30%以下。见表1。

表1 1 440名调查对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知晓率情况比较

2.1.2不同单位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差异 在所有调查对象中,大中型饭店从业者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知晓率为61.15%、小饭店为59.15%,单位食堂为61.75%。两两比较,χ2=2.04、0.11、.020,P均>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1.3不同文化程度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小学及以下知晓率为49.58%,初中为59.20%,高中/高职/中专为61.45%,大学则高达63.29%,研究生及以上则为70.00%。提示从业者文化程度越高,其知晓率越高。见表2。

表2 不同文化程度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2.1.4不同专业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所有调查对象中,烹饪者804人、旅游服务90人、基础学习174人、其他372人,知晓率分别为65.02%、62.20%、54.20%、54.28%。其中,烹饪者、旅游服务者知晓率均高于基础学习和其他专业人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3 不同专业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2.1.5从业工龄不同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从业工龄不同,知晓率不同。工龄越长,知晓率越上升。其中,10年以上者与7~9年者比较,χ2=046,P>0.05;与1年以下、1~3年、4~6年工龄者比较,χ2范围为10.15~308.9,P

表4 从业工龄不同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比较

2.1.6不同岗位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不同岗位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比较接近,不具有显著差异(P>0.05)。见表5。

表5 不同岗位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比较

2.1.7不同培训次数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比较 未培训者知晓率为39.1%,培训一次者知晓率为56.80%、培训二次者知晓率为64.00%,培训三次及以上者知晓率为68.00%。培训次数和知晓率呈正比例关系。

2.2调查对象对食品安全的态度

有98.80%的调查对象表示愿意接受定期体检、教育培训、遵循工作规范进行操作。无所谓者占0.70%,不愿意者占0.50%。愿意接受者与无所谓、不愿意者比较,χ2=2771.67、2783.05,P均

2.3调查对象从事食品安全的具体行为

有89.7%的调查对象遵循食品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偶尔遵循者为4.40%,从不遵循者为5.90%,遵循者与其他两种情况者比较,χ2=2002.83、2026.39,P

3讨论

民以食为天,说明了食物的重要性;病从口入,说明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熟食品的安全是“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中最终也是最重要的一环[7]。餐饮从业者直接接触食品,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8]。这些人员的安全知识掌握水平、对待食品安全的具体态度、从事食品制作和管理的具体行为等,均直接影响食品的安全性[9,10]。本研究表明,宜宾市翠屏区餐饮从业者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只有60.76%。这一数据表明其比例尚小,相关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具有极大的提升空间。对餐饮行业的从业者来说,其食品安全知识还相对匮乏,指导具体操作的理论基础尚不扎实,还需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

本调查涉及到从业者的文化水平。数据表明,文化水平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呈正比例关系。文化水平愈高,相关知识的掌握就越多。目前我区的基层餐饮从业者多数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整体文化层次偏低,对于食品安全的态度及常识均有较大改善空间。根据这一数据结论,建议餐饮单位在招聘和选择人员时,不但要考虑应聘者的文化水平情况,在进行培训时,还要针对文化水平低者适当加大力度和范围 ,将其作为培训教育的重点群体。本调查还涉及到从业者的专业背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从业者安全知识知晓率较高,这提示在招聘和选择人员时,要考虑相关专业背景,尽量选择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除了部分中大型餐饮企业的部分管理人员及旅游服务人员具有食品安全或酒店管理等专业背景外,整体而言具有专业背景的从业者的比例非常低,在这一情况短时间难以根本性改变的当下,对从业者后天进行系统的专业安全知识的培训就显得极其重要。本研究还发现工龄越长者,其知晓率越高,一方面说明从业资历的重要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对从业者进行后天安全知识培训的有效性,表明了培训次数以及相关工作经历对于知晓率的重要作用。根据这一结论,我们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有必要提醒餐饮单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对新老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要区别进行,以便取得更好的效果[11]。

本研究涉及到关于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已经养成良好习惯的比例为89.70%。虽然占据绝大多数,但还有一少部分未得以全部实施,这是安全隐患所在。这表明在进行培训时,必须加强在工作重点执行,差异性地看待和对待培训对象,根据不同情况开展针对性地培训,确保将相关知识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S]. 2009.

[2]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S]. 2009.

[3] 卫生部.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S]. 2005.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S]. 2011.

[5] 卫生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S]. 2010.

[6] 卫生部.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S]. 2010.

[7] 李荷芬,范丽江. 昆山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现状与改进措施[J]. 卫生职业教育,2010,28(16):114-115.

[8] 张磊. 餐饮业从业人员食物中毒相关食品安全行为现况调查及干预策略研究[D]. 复旦大学,2006.

[9] 童瑶. 长沙市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信行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D]. 中南大学,2012.

[10] 钱艳. 餐饮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调查与培训研究[D]. 天津商学院,2006.

餐饮安全知识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自身管理的水平,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岗位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二)对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促使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培训对象

(一)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二)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包括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等。

(三)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

四、培训安排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

1.培训内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等。

2.培训对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3.培训时间:4-7月份。

(二)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内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

3.培训时间:4-5月份。

(三)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许可条件与管理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常见的食物中毒及处理等食品安全知识。

2.培训对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培训时间:全年(由当地镇街政府与中队协定)。

(四)农村土厨师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农村土厨师等。

3.培训时间:6-9月份。

(五)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班

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培训大纲制定培训内容,由各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五、组织方式

(一)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中型以上(含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局餐饮科负责组织开展,中队配合。

(二)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的培训工作由当地镇(街)牵头组织,辖区中队负责实施。

(三)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除本局餐饮科及各中队自行集中授课外,必要时邀请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集中授课,下发专家授课的相关培训材料。同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应当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与业务技能。

(二)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餐饮单位对本单位新招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强化培训。

(三)交流考察学习。适时开展交流考察活动,向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七、培训监督与考核

(一)局餐饮科,各中队负责本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指导及其监督管理,制订培训及考核的年度计划和具体操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参加上岗前的初次培训和在岗期间的每年强化培训,培训情况应当有记录。

(三)餐饮科,各中队要将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自身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内容之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当停止其上岗资格,并按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狠抓培训,强化考核,充分认识培训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长、中队长应带头参加培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餐饮安全知识第3篇

一、开展调查摸底,搞好执法宣传

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各分队迅速开展餐饮服务相对人监管基本情况调研,逐门逐户送达《致全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一封信》,采集持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人、类别、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切实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餐饮服务单位基础数据库和监管档案,为推行数字化监管模式、全面开展监管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广泛宣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职能调整情况和依法经营基本要求等内容,使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尽快了解相关规定,自觉依法从业。

二、加强学习培训,夯实监管基础

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监管实践技能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全面系统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为依法开展监管工作做好准备,为全员上线监管奠定基础。分期分批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从业行为,增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自律意识。

三、加强日常监管,深化分级管理

(一)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高效原则,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制定和细化审查标准,完善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审核、审批程序,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二)研究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管依据、监管程序、监管要点等多项内容,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对所有监管单位,按照其量化分级等级对应的监管频次进行检查和规范,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违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及肉制品食品原料等行为。着力抓好国庆节、仲秋节、元旦春节以及全国艺术生考试、中高考等重要节日和考试期间的餐饮安全监管,确保重大节日和考试期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三)借鉴吸收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内容,建立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量化分级评价新机制。

四、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市局和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针对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检查记录,建立整治档案,解决突出问题,年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

(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根据市政府《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中小餐饮单位等为重点,搞好集中整治活动,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原料、餐具等流入餐饮环节。

(二)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学校食堂作为今年的重点整治目标,组织开展1-2次专项整顿。要从严实施许可和监督检查,新开办学校食堂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并责令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将整顿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通报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确保职责履行到位。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经营行为,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开展“小饭桌”、“小餐饮”专项整治。“小饭桌”是指学校和个人举办的为低龄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提供餐饮和午休服务的校内外场所。主动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全面做好调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小饭桌”,对违法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取缔。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对《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内外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一次性消毒餐具采购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全面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

五、加大抽验力度,有效防范风险

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完成好餐饮服务环节重点食品监督抽检任务。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把抽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购置必要的设备、配备相关人员,制定符合我区的重点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增加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的覆盖面,尽量覆盖各级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定期汇总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等各项监管工作情况,组织专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实现全区信息共享,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

六、开展示范创建,提升整体水平

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细化示范创建标准,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市级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并择优推荐省市级示范街、示范单位,争创部级示范县(街、单位),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示范群体,带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稳步提高,推进“规范监管年”活动的开展。

七、加强应急管理,科学实施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完善餐饮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组建应急机构和队伍,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配备应急设备,编制应急预案实施细则,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有效应对。

结合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建立基于食品安全关键控制技术的保障工作程序,推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开展。我局重点组织做好区人大会、区政协会、鲁台经贸洽谈会、风筝会、元旦春节等涉及全区的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餐饮安全知识第4篇

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督,严格许可、强化监督。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案件,公开曝光违法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二)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整治违规采购行为和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细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责任,对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采购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劣质餐具等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三)深入推进重点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

深化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治理。严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以及是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情况。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互查互评活动,并将互查互评结果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步伐。

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从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索证索票、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加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稳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在摸底统计和分类建档的基础上,制定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小餐饮整规具体要求。要探索分级分类治理途径,努力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

(四)深化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

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是否按有效期使用,严禁餐饮单位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五)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进度,遴选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餐饮服务单位、街、县,推动示范工程创建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辐射作用。

(六)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

1、根据工作实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品种抽检,及时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堵截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2、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有害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生物毒素、有害生物等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3、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

(七)建立完善重大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中毒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处置及时、有效。

餐饮安全知识第5篇

在巡视工作中食品安全监管股专题汇报材料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振郃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3年上半年,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现将2013年上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培训,增强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上半年共对87余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消费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

(一)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上半年,我局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17家,年检214家。对全县餐饮经营户下达整改意见书72份,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全县目前共有学校24所(不含校点,初中3所、小学15所、幼儿园5所),有24所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其中有23所学校采用食堂供餐的模式进行供餐、1所学校采用课间餐的模式进行供餐。从春季开学至今,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食用油,米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情况、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上半年出动车辆6台次,监督员26人次,共对全县23余家学校进行了全面的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留样不规范,设计、布局不合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索证索票与台帐记录不全的23家学校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三)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和“两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做到事前检查、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使多数单位建立了食用油脂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制度,餐厨废弃油脂有专人负责处理,有回收处理记录,有效杜绝“地沟油”重回餐桌。目前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食品的案件一起,已立案处理。

(五)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行为。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对部分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并进行相关票证的索取。在整治过程中,针对部分餐饮业主对原材料采购索证和台帐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有的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指导各餐饮单位规范建立索票索证台帐,做到产品可追踪溯源。

(六)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开展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工作。上半年我局召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点动员大会,邀请我县辖区内30余家大、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宣读了云南省“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上半年共有29家企业申请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做好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上半年对120余户餐饮企业进行了量化分级首次评定。

三、行政履职与科普宣传相结合,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月活动”、“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科普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展示宣传展板6幅次、宣传简报3期。二是组织餐饮企业诚信宣誓,强化餐饮业主的诚信守法意识。三是在工作中,向社会各界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大多数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建筑布局和工艺流程欠合理现象,再加上受条件和位置的制约,监督整改难度较大,对今后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亦有一定影响。三是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城市居民、流动人口等,法制观念淡薄,卫生习惯较差,多数文化程度偏低,规范记录食品采购台账存在很大的难度。四是我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而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执法人员非常少,力量薄弱,办公经费也非常短缺,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还将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工作。

餐饮安全知识第6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

餐饮单位在经营中,为改善和提高菜肴的色、香、味及口感等常使用一些添加剂。如在油炸食品时在油中加入抗氧化剂,提高煎炸效率,在制做烤肉、叉烧肉等食品时经常使用亚硝酸盐改善肉制品的味道;在自制饮品中加入香精、增稠剂、甜味剂等。一些餐饮单位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者加入非食用物质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监管过程中,不借助检测手段很难用传统监督方法辨识。

对策与建议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导向作用,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通过正面宣传与负面曝光并用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信息,引导群众消费。加大餐饮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力度,增强其自律意识,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应扶持、指导餐饮单位,帮助在审批标准边缘的餐饮单位,完善硬件设施,达到许可发放标准。降低许可发放前期手续,经整改达标后发放许可。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能达标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水平(1)加快基层单位快速检测设备的投入,为科学有效监督提供技术保障。(2)确保监督抽检经费的落实,加大对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产品及环境设施的抽检力度,抽检结果通过媒体等宣传渠道,定期向社会广泛公示,达到引导消费的目的。(3)全面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标落到实处。创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示范街、示范店),积极鼓励餐饮单位开展创建活动。(4)实行网络化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行网络化管理的责任体系,每个餐饮单位都有具体的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人除负责必要的日常监管责任外,还要承担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各项制度。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餐饮安全知识第7篇

一、各乡镇食品安全管理站

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全面清理排查本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包括餐饮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院食堂)、厨师队,对清理排查出来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立即整改,确保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近期检查中发现有的学校食堂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校食堂硬件达不到要求,面积狭小,生产加工流程布局达不到要求,无冷藏保鲜设备及消毒保洁的专用设施设备,“三防”(防鼠、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全。

二是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供餐。

三是原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管理为落实;食物留样不符合规定;未及时清理过期、腐败食品;未将有害物品、个人生活用品与食品分开存放管理。

四是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没有专用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且没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

五是经营禁止经营的凉菜。

六是食堂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堂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停留在按照以往经验来处理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上,食品安全意识亟待提升。

针对学校食堂存在的这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各学校立即展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排查自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格供餐准入条件,引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强、责任心强、管理水平高的业主供餐,教育局近期将对各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也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餐饮安全知识第8篇

一、基本情况概述

*县辖区面积约2540平方公里,总人口57万,辖28个乡镇(处),46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47万,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全县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的餐饮服务业整体水平较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固定店面的餐饮总数为862家,其中有许可证的为560家,无许可证的为302家,即将转让的为13家,获证率约为64.9%。在所有餐饮单位中大型企业18家,中型企业15家,学校食堂40家,农家游199家,绝大部分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6%。从数据统计来看,我县餐饮单位基本呈金字塔状,塔顶端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数量最少,中间部分为较为规范的小型餐饮单位,最底端则是数量庞大的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不稳定、设施设备缺乏、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五小”(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餐饮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数量众多、布局分散,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产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对方便快捷的就餐需求越来越大,餐饮服务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除较规范的酒店外,绝大多数是家常风味店、特色小吃店、休闲餐厅、烧烤店、大排档、农家乐等,而这些小型餐饮单位常常抱着“省钱经营”的心态去经营,投入少、成本低、分布广、条件差,加之多数业主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事先不申请,不管卫生条件符合与否,不经许可即行开办的现象,有的企业则是被查处时才被迫办证,不查不办,更有甚者是遇到检查,听到风声不对,干脆“收兵回营”,躲过检查后再继续经营,导致我辖区内存在着一大批未办证的餐饮单位。

(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健康体检不到位。目前,我县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从业人员,多数是低文化层次的群体,其中初中、高中文化的居多,部分从业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起码的卫生知识都一无所知,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操作;有的企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或者为了应付办证,节省体检费用,从业人员体检几个就算了事,不符合全员体检的规定,加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体检了的走了,新来的未经体检随即上岗,特别是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全部未进行健康检查,若有患有传染性疾病(如甲肝、肺结核等)的人员上岗,给消费者构成严重的健康隐患,这些患病从业人员成为餐饮业的“隐形杀手”。

(三)设施设备简陋,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众多的小餐饮单位受自身经营规模、方式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业主不愿意在硬件设施上投入,难以做到分间操作,有的甚至生熟案不分,也不能达到远离厕所、粪堆、污水沟等污染源的要求。日常监督检查时经常见到库房、操作间的物品就地堆放或堆放无序,废菜乱扔,污水横流的现象,较为脏、乱、差。特别是夜市、小吃摊点、火锅店等大多数集中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地段,来往车辆多,卫生环境条件极差,加之自带的清水和餐具有限,但是需要洗刷的餐具、用具又多,为了节约用水,两盆水撑到底,一盆去油,一盆冲刷,更别提卫生消毒了,存在许多食品安全隐患。

(四)小餐桌、小食堂管理缺失。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中小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还比较到位,但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获证率较低,学生小饭桌的获证率极低,这些小食堂、小餐桌未获许可,基础条件差,操作规程混乱,餐饮具消毒空白,责任管理缺失,对其监管难度也很大,几乎处于脱管游离状态。

(五)监管力量不足,制约监管工作有效开展。随着监管体制的调整,餐饮消费环节由我局负责,同时我局还承担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而我县餐饮业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执法装备尤其是仅有的3台执法车辆远远不能适应新任务的监管需要,存在着“力不从心”的困境,而我局在乡镇村又没有派出机构,与数量众多而监管难度大的餐饮单位形成了悬殊鲜明的对比。

(六)检验检测技术手段不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食品检验检测将实行“买样制”,检测设备、抽样费和检验费将面临巨大缺口,这将成为制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因素。还有,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交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检验检测工作仍由疾控中心承担,餐饮监管与检测检验两者能否有效对接,能否协调运转都值得商榷探讨。

(七)农家游、农家乐监管工作是一个棘手问题。我县是一个旅游大县,大力发展农家游、农家乐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旅游本身具有人员高度集中、特殊时令性、区域特色性等特点,尤其是*月中旬至*月中旬较兴旺,农家游、农家乐在这一季节也逐步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高风险场所,主要表现在:许多经营者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下对外开放经营,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无证上岗现象;开办者大部分是地处偏远山区的农村人口,法律意识、卫生意识相对较差;厨房功能布局不合理,功能间缺少,卫生设施不全,*造成交叉污染,部分经营户为体现“农家乐”“家常便饭”的意图,在食品操作加工上采用不卫生的“土方法”;部分经营户不配备或者虽配备了餐具消毒、保洁设施,有的不经常使用、有的由于游客数量多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形同虚设;前几年,我县为发展农家游、农家乐专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范和许可条件,但随着旅游业的日益发展,旅游人数日渐增多,饮食花样日益繁多,原有的许可条件和规范远不能符合满足现实的监管情况。

三、建议与对策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上街咨询、手机短信、投诉举报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饮食卫生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月份,利用一周时间,我局通过召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大会,公开发放执法服装、设置展台、接受咨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优秀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五进”活动和餐饮服务执法检查开放日活动,营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要加强对餐饮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对其进行《食品行业从业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操作规程》等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年度体检工作,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采取强制措施,调离其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月*日,由市局统一安排,组织全县380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申领许可证的企业就其现场布局、设施设备、人员条件等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验收,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目前,我局已受理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申请书31份,已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0件;

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落实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追根溯源,*月份我局印制了统一的台账登记册,发放到餐饮企业,同时完善了23项餐饮食品安全制度,指导餐饮企业健全餐饮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重点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政策引导。积极研究制定“五小”餐饮企业管理办法,借鉴重庆市小餐饮临时许可办法,对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或者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等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办理6-8个月的《餐饮服务临时许可证》,既使临时性企业得到规范,又不至于浪费资源,符合小型企业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月份,我局在对全县餐饮企业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突出监管重点,将社会关注度高的学校食堂、农家院、农村集体聚餐及经营规模小*出问题的餐饮服务摊点、小餐饮列为重点规范对象,经过上下反复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拟定了《*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县餐饮服务摊点监督管理办法》、《*县农家宴席监督管理规范》、《*县农家院监督管理办法》《*县小餐饮临时许可审查规范》,已上报县政府,目前处于审核阶段;

(四)全面推进餐饮业信用体系建设。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去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将餐饮企业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有利于促进餐饮服务经营者提高自身食品安全信用等级,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我局在具体工作中将坚持“监管并重、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量化分级;除此之外还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通过制定标准、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等形式评选出10名餐饮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店(学校)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推动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同时主动曝光一批无证经营、无证上岗、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且屡教不改的企业或摊主,使违法经营者无容身之地。

餐饮安全知识第9篇

我国餐饮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是与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相一致的,是我国经济繁荣的表现形式之一。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1年全国餐饮收入20543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2012年全国餐饮收入23448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但透过我国餐饮业快速发展的背后,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对我国餐饮业2005年—2013年食品安全事件的统计,影响比较大的事件有六十多起,其中重大的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列。我国餐饮食品安全形势在总体稳定向好的同时,仍存在诚信环境相对缺失、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滞后,监管较薄弱等因素,仍需不断努力来实现更高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而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我国一些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一些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包括两个方面,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而餐饮企业的内部原因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关键因素,因此深入分析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内部原因更有利于餐饮企业通过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内因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源于20世纪早期的美国,到了20世纪的末期,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才在我国兴起,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虽然有着不同的表述,但其本质基本一致,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决策中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并对其在决策和活动中所造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承担责任,通过构建与利益相关方的和谐互动关系,促进自身和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很明显,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广义的综合概念,它超出了法律范畴,同时还伴随企业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变化。餐饮企业作为企业大家庭中的一员,其社会责任在广义上与其它企业是一致的。但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其社会责任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要承担好相关利益方的责任,其重中之重就是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保证食品安全是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所在。

认知不足。由于我国对企业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许多餐饮企业又不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观念与意识方面的培训,造成了一部分餐饮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认知不足、理解片面。从而导致餐饮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淡薄,把企业按时纳税、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片面的等同于履行了社会责任。殊不知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涵义深刻、涉及广泛。它包含了餐饮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并贯穿于餐饮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对企业社会责任涵义认知不足,缺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是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短期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它们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息息相关。因此餐饮企业理应树立良好的经营理念,时刻关注相关方的利益,更应把保证食品安全视作其首要的社会责任,把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长远目标。但部分餐饮企业过分关注短期利益,无视长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把追求利益最大化当成是企业发展的最大目标,忽视了食品安全是企业的核心社会责任,结果导致餐饮企业为了谋取利益而不择手段,使得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由此可见餐饮企业经营理念短浅是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又一重要原因。管理滞后。食品安全是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内容,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餐饮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政府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促使餐饮企业增强社会责任观念,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同时各地政府也从促进餐饮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餐饮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不会简单的随着餐饮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餐饮企业不良经营理念的改变而迅速好转,要保证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地付诸实施。

我国的餐饮企业结构复杂且都以小企业为主,餐饮食品加工设备简单,菜肴加工过程几乎无规范可循,标准化程度低,人才短缺,经营管理水平差,食品安全管理难度很大。由于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并且很不完善,通过查询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发出8236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其中餐饮业433张,仅占5.26%。因此餐饮业内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很不到位,难以做到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也就不足为奇。餐饮业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已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心理和对整个餐饮业的不信任,并已经影响了部分餐饮企业的正常发展。

三、构建餐饮业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对于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经引起餐饮行业内部的重视。一些大型餐饮企业或餐饮连锁企业开始关注食品安全并参加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培训,逐步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打造餐饮业的名牌企业。例如:申报2013年上海餐饮业名牌企业的上海梅龙镇酒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麦金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杨利朋生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餐饮单位,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从17家餐饮单位编制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来看,其中部分企业已开始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原材料采购、食品卫生、菜肴加工方式(如中央厨房)等方面加强了监管,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由此可见餐饮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保证食品安全十分重要。

1.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的基本步骤⑴成立食品安全小组,由具有餐饮食品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通常包括从事原辅料采购、卫生质量控制、加工、设备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⑵充分识别餐饮食品所涉及的原辅料和与餐饮食品接触的材料,并对其产品特性及适宜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接受准则等进行描述;⑶根据不同的餐饮业态确定相应的餐饮食品特性、预期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包装及分销方式;⑷根据不同的餐饮业态编制相应的从原材料接受直到消费者使用全过程的餐饮服务流程;⑸分析并确定餐饮服务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潜在危害,并通过对已识别的食品安全危害造成不良健康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发生的可能性的危害评估,选择相应的控制措施。

2.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要的控制措施

1)原辅料采购控制

(1)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制度,选择有资质的供方,不向非法和无证经营供方进行采购。(2)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建立产品进货台账,通过感观验证和供方索证、索票的方式进行控制,满足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2)原辅料、半成品的贮存控制

(1)应建立原辅料的贮存制度。易腐原料应冷藏或冷冻储存,并明确规定冷藏或冷冻温度及保存期限;(2)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并明确规定贮存温度及保存期限。

3)烹制加工控制

(1)应根据餐饮食品的类别,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豆浆、四季豆等特殊食品应煮熟煮透。通过感观目测、定期对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及终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进行监测,对工艺参数进行确认。(3)凉菜应在专间操作,应明确改刀熟食从改刀后至供应的时间;隔夜冷荤食品要回烧彻底。(4)应根据食用油煎炸频率、用量和特点,按照GB7102.1《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或监测控制食用油煎炸过程的安全质量。

4)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控制

(1)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的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5)备餐及供餐控制

应明确规定烹调后至食用前食品的存放温度和时间。

6)餐饮食品的配送控制

(1)应制定配送程序,包括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配送的硬件设施、运输条件的监控。(2)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应根据不同的加工工艺(热藏/冷藏)明确贮存和运输温度和保质期。

7)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控制

(1)应规定采用的消毒方式,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应明确消毒温度及持续时间。(2)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明确消毒浓度及持续时间,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残留的消毒剂。(3)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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