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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与文学的关系优选九篇

时间:2023-11-13 10:03:06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第1篇

作为艺术门类中与科技手段、商业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的现代综合艺术,电影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纠缠在与其他艺术关系的辨析和梳理之中。对于非音乐片和纪录片的电影来说,其核心价值是否可以通过音响效果、造型等因素体现出来?电影的最高境界是否存在对于哲学、宗教或者文学意义上的价值体现?这些问题在有声电影取代无声电影后渐渐的受到人们的质疑。随着电影的剧情、台词等文学性因素要求的相应增强,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和文学家对电影的介入被看作是提高电影艺术水平的必要手段。凸显和廓清电影与戏剧、小说、文学剧本的联系构成了中国电影理论史的一条主线。中国早期电影经历了从无脚本到精心构思剧本的过程,所谓“影戏”、“镜头文学”的提法以及受苏联电影理论的影响而形成的文学第一性、电影第二性的观念深入人心,忠实原著一度成为评价电影改编的最高标准。在80年代有关电影独立性等问题的讨论中,虽然分歧较大,但重视电影剧本改编质量的文学性前提则为众人所认同。用镜头语言去描绘文学内涵,这似乎成了中国无数电影制作人最终努力达到的目标。

现在的影视作品经常改编文学原著,有时甚至改得面目全非,彻底背离原著所表达的意图。导演应有一定责任感,不能以追求票房,收视率而刻意迎合大众。一些影视作品总是走着老戏套,出现个奸角就一定有个正义使者出现,然后最终邪不压正,这样的剧情过于矫情,看着别扭。似乎悲情有悲情的戏路,喜剧有喜剧的套子,好像人们的笑脸与眼泪都有固定取悦的方式。当今的影视艺术有明显的娱乐化趋势,但是有是否有人曾经想过,当一切艺术文学都为娱乐而活的时候,人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时候,人类文明就会有毁灭的态势。

电影版的《活着》,里面小儿子的死法就和文学作品里面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到底是被抽血抽死好,还是被围墙砸死好?原则虽然没有改变,终究是死了。但是文学里面的死法似乎更发人深思。但是用在影视里面,似乎就死了有点残忍了,所以只能换成我们大众思维里面能接受的死法。《肖申克的救赎》电影还是总体上忠于斯蒂芬金的原著的。一些细节的改编上,如电影中安迪长得又瘦又高,但原著中,安迪的身材属于短小精悍,而且相貌英俊的那种。原著中说“安迪长得比较矮小,生就一张俊脸……”,同时对安迪还有这样的叙述:“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时是三十岁,他属于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他戴了一副金边眼镜,指甲永远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我最记得的也是那双手,一个男人给人这种印象还满滑稽的,但这似乎正好总结了安迪这个人的特色,他的样子老让你觉得他似乎应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所以,安迪给人的感觉总是非常精神、非常清爽,戴着一副眼镜,更衬托了他的聪明智慧。还有最后结局稍有不同。小说结束在Red前往墨西哥寻找Andy的路上而不确定他能否找到,以“我希望”作为结尾,而电影中Red在墨西哥的海滩找到了Andy这一幕我认为2种版本还是小说最后把希望和救赎展示得比较恰当。

我想很多人都有过花很多的时间看一部很烂的影片的经历,就是看了开头,就能联想到结尾,但是不看完似乎又说不过去,看下去吧又似乎在强迫自己在嚼蜡一样,淡然无味。一般人看影视艺术作品,是怀着期待和被感染的心态,最后发现只不过是一部商业炒作片或者大成本投资,著名影星汇集的哗众取宠的豪华片的时候,会有很多的感触,至少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就近而言我去电影院看了《黄金罗盘》没想到直到剧终,还没有叙述清楚故事的全部,一黑幕的时候全戏院的人都骂开了,原来人家还有续集。对于这样的商业行为观众只能安慰自己现在赚钱不容易,人家也要养家糊口。这样的电影反而激起去寻觅其文学作品的冲动,只为了尽快的把故事看明白。李安《断臂山》是根据1997普罗克斯的短篇小说改编,只有数十页的小说,文字精简。李安用自己独特的理解:家庭、责任、爱情与生活;“爱是可以超越文化差异的,当爱降临时,异性之爱与同性之爱是毫无差别的,不妨把性别撇开。”引起了全世界人们的关注。电影《断背山》在优美的西部风光和略显沧桑的吉他音乐的衬托下两个牛仔之间的爱情如歌如泣,达到了“从没有过的如此纯洁、神圣地刻画两个男人间的爱情”的地步,而影片的最后,Ennis目送自己即将与心上人结婚的女儿驱车离去,打开衣橱,凝视着断臂山的明信片,饱经沧桑的脸上老泪纵横,说出那句令人心痛的“I swear”的时候是如此的凄凉,想想这忽然而已的生命中又有多少不能承受的痛苦――看着他们,想着自己,失落的天堂弥漫着每个观者的内心,不失原著细腻优雅的文学色彩。所以说影视作品里富含文学性就能让影视作品更具备感染性。

在西方电影发展史上也曾经历小说与电影孰优孰劣的争议,在早期剧情片时代,作家认为电影不能像小说那样“充分表现思维状况的活动”,因而艺术价值不大。但60年代以来,由于阿伦•雷乃、费里尼和安东尼奥尼等电影大师侧重于描绘人物内心世界的影片获得成功,用“有无隐喻”来衡量小说与电影的本质差异不再适宜。小说家面对电影的态度常常比较轻蔑,托马斯•曼说:电影不是艺术,是生活。20世纪的文学大师如海明威、德莱塞、福克纳、奥尼尔等人都曾受雇于好莱坞,但都声称电影对他们的吸引力是在经济方面,电影未曾影响他们的创作。 中国小说家和电影的关系比较复杂。当代小说成就了中国当代电影,当代电影也提高了当代小说家的知名度,并且为其作者带来的不只是名望还有大量的经济收入。王朔、莫言、苏童、刘恒、宁财神、北村等小说家的备受大众关注这他们的作品拍摄的电影,改编的电影有关。当代社会从“话语”的文化转向“形象”的文化与中国当前的小康社会和消费文化的总体性密切相关,反映出眼睛从抽象的理性探索转向直接的感性的深刻变换。电影所带来的现实利益使得许多作家不仅投身于影视的导演、编剧和策划等工作,更热衷于“视觉化写作”,极力在小说创作中表现适宜影视改编的元素,不同程度地放弃了小说家面对纸笔的独立身份,有人称为“挂小说的羊头,卖剧本的狗肉”。尤其是80年代后作家与影视的亲密结合,实际上对小说创作不无隐患。当文学作品都写的通俗易懂,就犹如纸上电影一样,似乎其文学韵味就荡然无存了。所以当代很多小说家,特别是有电影改编经历的知名作家,都明确表达自己的作家身份和电影之间的不妥协立场。曾经感叹“遇到张艺谋这样的导演我很幸运”的莫言多次说到:写小说时自己是一个皇帝,而改编剧本时是一个奴才。他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我认为写小说就要坚持原则,决不向电影和电视剧靠拢,哪怕一百个人里面只有一两个人读得懂,也不要想着怎么可以更容易拍成电影。小说跟电影、电视剧的关系,我认为应该是各走各的路,然后偶然地在某一点上契合,生出一个作品。我的态度是,绝不向电影、电视靠拢,写小说不特意追求通俗性、故事性。”

影视文学比文学拥有更多的群众性,是任何文学作品不能比拟的。因此它必须具有震撼力和表现力。文学的表现工具只是文字,有相对的限制性;影视艺术有无比的精确性和敏锐性,能较好通过影象声音反应一切复杂的生活现象。它能对观众直接诉之于形象,使观众得到的是完全逼真的感受。另外,影视艺术具有政府空间和时间的魔力,我们可以看到同代同代人的生活景象,也可以看见一切动人心弦的历史的重演。《乱世佳人》中瑞德说:“我不求你原谅,我永远也不理解和原谅我自己,如果子弹打中我那倒好了。我是个,我只知道我爱你,即使这倒霉的世界和我俩都变成碎片,我也爱你,因为我们很相像,我们俩都够坏,自私而精明,但我们能够一眼就把事物看清。”的时候,这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狂野而不娇纵,具有概括和典型化文学作品的能力。

我们看一幅画,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可以反复玩味。对于电影来说,如果观众一个地方没有看懂,或者体会不够,他不可能要求停顿一下,甚至连思索一下的空隙都没有,他只能在感受上留下一个缺口,缺口一多,电影给他留下的印象就会变得残缺不全,也就很难集中精力来欣赏了。所以影视艺术要创造出有血有肉的人物,剧本要准确的刻画人物性格个思想感情,不要把人物局限于某一个固定的场景里;演员的演技要出色到可以和剧本融合;其它的幕后创造英雄要在同意的创造意图下进行工作。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第2篇

一、动画影视艺术与影视文学的内涵

优秀的动画影视作品能够让观众的视觉与心理产生美感,也能够起到净化心灵的作用。动画影视艺术追求意境与情感上的完美结合,最早起源于电影,是在影视作品中为了达到时空结合的艺术功效,影视学家应用时间、空间等各种表现手段强化银幕的表现力,结合虚拟动画形象,满足观众们情感和审美上的需求。目前,由于动画影视艺术能够给观众带来美感与震撼力,动画影视艺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电视中,为了迎合观众的趣味,一些动画影视作品艺术标准比较低,往往会制造一些高上座率的商业影片,通俗、暴力。为了传达影视作品所要表现的内容,动画影视艺术通过空间营造、表现以及空间再现的方式,不但能够丰富人的精神世界,还能养眼、养心。进入新时期后,在影视作品中引入了一些斑驳陆离的光电科技,不但给观众带来了视觉上的冲击与震撼,还能从很大程度上提升影视作品的艺术效果。影视文学是为了给观众的视觉和听觉带来直观性的感受,文学剧本通过电视、电影、广播等形式很好地表达了文学思想的内容,是文学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与其他传统文学相比,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涵义。它比传统意义上的小说、诗歌等更具有震撼力和影响力,得到了广大观众的普遍认同,已经成了现代文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影视文学与其他类型的文学都具备传统文学的特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如:故事情节的塑造、人物的刻画、情感的表达等。另外,影视文学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丰富的表达方式,它结合影视媒介,具备了“读、看、听”的三重功效。同时,影视文学通过鲜明的视觉形象能够将文学形象演绎出来,具有鲜明的影视特征,能够将文学原著中抽象的形象具体化和深刻化,将描述的动作展现出来。

二、影视文学与动画影视艺术的关系

(一)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关系

动画影视艺术与影视文学之间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关系。首先,在表现情感以及事件的发展状况上,不像影视作品所呈现的那样,影视文学更能引起观众的思考,比较抽象。而动画影视艺术引起的情感共鸣是一时的,比较直白,如:喜悦、忧伤、快乐、恐惧等。长期下去,会让人变得颓废、慵懒,情感苍白无力。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具有双刃剑的作用,具有其合理的一面。因此,在欣赏影视文学作品的时候,为了能够深刻感悟作者所要表达的情感,观众必须要将心境投入其中。其次,影视文学不能将文字中对生活的感悟以及评价很好地展现出来,不能将作品中作者的倾向性赋予形象性。而在比较短的时间中,动画影视艺术则能够用各种镜头和具体的人物形象满足观众视听上的审美需求。另外,大部分动画影视作品都是从文学作品改编过来的。因此,为了尊重文学原著,在动画影视作品的创作上,要掌握适度的原则,本着尊重文学的目的。在改编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使动画影视艺术作品完全脱离原著所要表达的内容,也不能把文学原著改得面目全非,不要刻意迎合大众,追求票房数和收视率。艺术文学都是在娱乐服务的同时,服务于人类的。但是,纵观当今影视发展的整体趋势,影视艺术具有了明显的娱乐化趋势,因此,影视艺术作品创作的时候,需要本着尊重文学的原则,才能不导致人类文明的灭亡。

(二)动画影视艺术作品能够为影视文学增添养分

文字是传统文学所借助的工具,因此,在很多方面具有限制性。而和其他文学作品相比,影视文学具有直观性的特征,能够较好地反映复杂的生活现象,因此,影视文学更具有震撼力、影响力和群众性。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坚持不断的奋斗,改变种种限制,摆脱现实生活的束缚。同时为了宣泄情绪和压抑,人们利用幻想和游戏的心态改变这种限制。否则人们会产生精神危机,甚至导致精神崩溃。而在创作动画影视艺术作品的时候,利用动画影视艺术作品,不但能间接地排解人们的这种限制,还能够为影视文学提供养分。一般情况下,在编排虚幻世界的时候,动画剧作者会获得一定的超越满足感和自我宣泄感。而由于文本的“召唤”,在接受动画作品的时候,观众也会与作家产生同样的人生体验。如:在动画片中,失恋者可以体验到成功爱情的奥妙,弱小者可以体验到战胜对手的酣畅淋漓。由此可见,动画影视作品能够为影视文学的创作提供更多诡异的想象。如:《海底总动员》《熊出没》等动画片中,为了表现了一个神奇的动物,展现一个神奇的植物世界,剧作者像表现人的世界那样,为观众构筑了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动物、植物会像人一样说话,人们会像小鸟一样飞,不但满足了制作者与观众的游戏天性,也给予了影视文学创作的养分。

三、如何区别影视文学与动画影视艺术

(一)观众接受方式上的区别

在观众接受方式上,两者之间具有很大的区别。首先,动画影视艺术具有自己独特的表现方式,它不等同于文学,不依赖于文学,但是同文学一样,动画影视艺术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并且在动画、声音和光影的互动上,影视艺术作品更具表现力,更能吸引观众的眼球。其次,在所能表达的广度、深度上,文学作品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如:在欣赏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我们可以反复地吟味不懂的地方。而欣赏电影的时候,观众会在感受上留有缺口,甚至连思索的时间都没有,不能停顿,不然会影响到观众欣赏整部影片,甚至会使观众无法集中全部精力,动画电影会变得残缺不全。因此,为了避免观众感受上的缺口,影视艺术要依据剧本情节,在塑造人物形象的时候,将动画人物置于不同的场景中,不但要生动形象,还要有血有肉,不能将人物固定在一个特定的情境中不变动。

(二)观赏效果上的不同

什么是文学呢?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是以语言符号来描写世界,主要作用于人的想象。什么是动画影视艺术呢?动画影视艺术是以线条和色彩符号描绘世界,主要作用是人的视觉,是视觉艺术。从一定程度上,影视文学具体是指视觉与听觉的感受效果为设计的着眼点,是影视文学中的一部分,应用文学创作的规律构筑故事情节和塑造人物形象、抒发感情,最后才能借助电影和电视等声画媒介呈现在观众面前。影视文学能够集视觉、听觉等多因素于一起,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具有很强的震撼力和影响力,能够给观众直观性的观赏效果,会令观众具有身临其境的感受。由此可见,动画影视艺术给观众带来的感受是短暂和直观的。而影视文学给观众带来的感受是持久的,有韵味的。

(三)不同的影响因素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第3篇

关键词:文学;影视;权力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2)02-0115-04

一、前大众传播时代的文学权力

1990年代以前,文学所积累的话语资源,具备的传播能力,享有的公众认知度都是电影、电视无法比拟的,文学在与影视的相互作用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这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影视传播的效果层面来看,评价一部电影、电视剧优劣与否的标准在于它是否符合文学原著的主题思想,取决于演员表演是否实现了文学原作中人物的精神气质,简言之,评价标准源于文学。1990年代以前,“忠实于原著”是影视改编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夏衍改编鲁迅小说《祝福》的事件很有代表性。夏衍在谈到电影《祝福》的改编剧本时说:“在改编工作中我力求做到的是:一、忠实于原著的主题思想;二、力求保存原作的谨严、朴质、外冷峻而内炽热的风格……”①;导演和编剧早在拍摄之前就明确了要尊重原著,一切以原著为准的改编原则,并把这种创作态度落实到影片拍摄的每一个细节上。反之,如果影片与小说稍有出入,就可能遭到责难。“应该强调用电影这种艺术样式努力忠实地再现原著。这包括原著的思想、精神、人物、情节、意境、风格……改编时采取尽量忠实地再现的态度是比较妥当的”②。电影如此,电视剧也不例外。试看1980年代拍摄的最有影响力的几部电视剧,如《四世同堂》(1985年)、《红楼梦》(1986年)、《努尔哈赤》(1986年)、《西游记》(1987年),都是根据文学名著改编而成,而且基本上都遵循“忠实于原著,慎于翻新”的改编原则,力求最大限度地还原文学作品。1990年代以前,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文学在影视改编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是否忠实于原著,对原著的忠实度有多高是评论界衡量影视作品成败的基本准则。电影成功与否取决于作品文学价值的大小,没有优秀的文学作品就没有优秀的电影,“于是乎,这批作品的改编就被先验地制约在一个文学本质高于电影本质的框架里”③。如果影视剧改编稍有出格,就会受到“误读原著”、“削弱原著”等等非议。“忠实原著”的改编原则和评价标准最直接地体现了文学对影视有意和有效的影响,体现了文学的主导权力。

其次,从信息的流向来看,文学是信息的者,而电影、电视则是信息的接受者,文学一直是影视最重要的资讯来源。文学在长达几千年的发展、流变中,积累了多种多样的叙事手法、结构样式、表现技巧,沉淀了一大批经典之作,为影视的艺术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可供借鉴的素

材和营养,并直接催生出了一批优秀影视剧作品。第一届至第十二届电影金鸡奖评选的最佳故事片与最佳编剧奖,足足三分之二授予了文学改编作品。1980-1989年,“飞天奖”共评出3个“特等奖”:《四世同堂》、《红楼梦》、《西游记》,全部是根据文学经典改编而成,11个“一等奖”剧目中,有9部根据文学原作改编而成,文学对电视剧获奖的贡献率高达82%。在这个向文学看齐的过程中,影视不仅大量借鉴文学的优秀成果,而且也被中国现当代文学裹挟进了剧烈变革的思潮运动中。可以说,一定时期内,文学思潮的走向直接决定了影视作品的走向,文学在某种意义上担当了为影视“启蒙”的角色,文学所发挥的这种决定性作用被人形象地称之为“拐棍”。1930年代,

* 本文为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媒介的变革与竞争――文学影视权力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14275955)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随着左翼文学工作者介入中国电影,拍摄了《春蚕》、《一江春水向东流》、《乌鸦与麻雀》、《万家灯火》等影片,中国电影逐渐开始与中国现代文学思潮同步。建国后,文学思潮对影视创作的影响更加明显。1959年,长篇小说的繁荣,带动电影界拍摄了《青春之歌》、《林海雪原》等同名影片。“伤痕文学”拉开了新时期文学崭新的序幕,随之,一批“伤痕电影”应运而生,《泪痕》、《苦恼人的笑》、《巴山夜雨》、《被爱情遗忘的角落》等在观众中引起强烈共鸣。“伤痕电视”《神圣的使命》、《蹉跎岁月》、《新岸》等也满足了当时群众的情感需要,随后,在“反思文学”的带动下,影视工作者相继推出了《天云山传奇》、《牧马人》、《燕归来》、《人生》等作品,加入到历史反思的洪流中。不久,文学又将笔触深入到民族文化心态的解剖上来,由此诞生了“寻根文学”,受其影响,“寻根电影”也应运而生。

再次,从媒介组织及其在社会文化空间所发挥的功能来看,文学创作者所属的作家协会在文联的整个机构中处于最重要的地位,而且不论建国初期还是新时期文艺的发端,文学对于促进、巩固新建立的人民民主国家的制度认同,落实、强化自《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到“双百方针”等一系列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方针的实施,以及大力倡导思想解放、文艺创新的潮流,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文学的“议程设置”功能远远超过影视。1949年7月,在北平召开的第一次文代会上成立了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文联),并选举产生文联主席郭沫若,副主席茅盾、周扬。从主席团的构成情况看,郭沫若是诗人,茅盾长期从事文学创作和评论,周扬则是从左翼到延安鲁艺时期,一直从事苏联文学理论的翻译介绍和五四新文学的作家作品研究,三人都是文学界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被推举为“专管文艺”的全国性机构最高领导人,文学的象征性权力由此可见一斑。在建国后那样一个传媒形态相对单一,传媒空间相对封闭的情况下,要宣传主流社会价值规范,稳定现存社会制度合法性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挑选其中最具代表性、影响力最大的艺术门类为主要对象,经由这种媒介的意义指涉、个体批判,将媒介组织与外在社会政治环境的共生关系扩大、普及到整个艺术领域。文学就是这个最重要的媒介对象。1954年开始的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运动,原本只是不同观点、不同方法的学术争论,但是当发现这个问题后,他就从整个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需要出发,为此次争论下了最高指示。很快这场原本只限于学术界小范围内的文学争论被高度政治化、扩大化了,并波及到哲学界、历史学界以及整个艺术领域。批判已不限于文学的现实主义问题,而上升到“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斗争,对文艺创作和艺术家进行政治批判。1962年8月,中国作家协会在大连召开“农村题材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邵荃麟在会议上作了“写英雄人物是树立典范,但也应注意写中间状态的人物。只写英雄典范,不写矛盾错综复杂的人物,小说的现实主义就不够”的重要发言,但随着“左”倾思潮的不断发展,到1964年下半年,全国范围内都发动了对所谓“中间人物论”的批判。很快,这场文学讨伐斗争就波及到了电影界,《北国江南》、《早春二月》、《林家铺子》、《不夜城》等影片被扣上“阶级调和论”、“资产阶级人性论”、“中间人物论”等大帽子,对影片和创作人员进行了严厉批判。

二、媒介变革时代的产业重构

“大众传播是传播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职能化”④,在这个阶段,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渠道日益多样化,不同媒介都在为扩大信息传播的广延性、综合性以及增加传播效果的强度而激烈竞争。1990年代,文学与影视之间的权力关系之所以发生根本变化,就在于文学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媒介接触程度远远低于影视。

影视在1990年代的大范围普及首先得益于媒介技术的创新与突破。1984年,中国第一颗实验通信卫星发射成功,1990年4月,中央电视台和四川电视台首次通过“亚洲一号”卫星现场直播,此后,卫星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数字压缩技术的应用,使得我国的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卫星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呈几何倍数的增长,而且随着电视机生产技术的成熟,国产彩电的年生产能力从1979年的不足1万台,迅速增长到1998年的3000万台,这大大提高了电视机的社会拥有量和家庭平均拥有量。技术创新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电视人口普及率的飞跃(1988年中国电视人口覆盖率为75.4%,1995年增长到84.5%,1999年达到92%)。

电影在1990年代也依靠技术创新实现了传播方式上质的飞跃。数字技术、音像存储技术的发展催生出VCD、DVD等光碟产品,这使得电影在诞生近一个世纪后首次进入家庭,改变了电影接收终端的单一性和传播方式上的“一次性”,大大提高了电影在日常生活中的接触率和影响力。不仅如此,光碟产品的可操作性也使电影观众对信息的处理能力和掌控能力大大提高。时至今日,光碟产品的更新换代日新月异,画面清晰度不断提高,光碟和影碟机价格都不断下降,通过购买音像制品和家庭影院来欣赏电影已经成为许多人新的休闲方式。

随着电脑的不断普及,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电子通讯技术日益成熟,影视传播又开发出视频点播、网络下载、电视电影、付费电影、手机电影等新的收看方式,这都使电影、电视真正走进家庭,丰富了媒介固有的传播方式,放大了媒介的传播效果,使得媒介的信息储存和操作更加方便、快捷,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成本更加低廉,获取信息的路径更加多样化。新技术扩展了影视的传播空间,丰富了人们对于影视剧的审美经验,人们从被动观看转变为积极地选择。观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爱好选择喜欢的节目,可以重新编辑影视剧场景,观众对内容的选择和创造有了更大的控制权,也就是说,人们找到了使影视服务于自己的方法。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大大提升了媒介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可用程度,并最终成功地提高了影视的媒介影响力。

技术创新为影视扩大媒介影响力奠定了基础,然而国家政策是左右影视发展更重要、更现实的力量,因此,讨论1990年代影视的媒介扩张,还必须考虑到国家政策的干预与推动作用。

19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为电影、电视的迅猛发展提供了契机。1992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明确地将电影、电视列为第三产业,这才有了电影、电视“由单一工具属性到工具与产业双重属性和由单一政治利益诉求到政治与经济利益双重诉求的变化”⑤。对影视大众媒介属性的认定为影视的大规模扩张和追求商业利润最大化提供了政治合法性。

此后,中央又陆续出台了《关于改革故事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等放宽影视行业准入限制、深化影视产业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政策。这些都极大刺激了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包括外资参与影视节目制作的热情,不仅很快催生出一批民营影视制作公司和各类有外资背景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而且迅速提高了电影、电视剧的生产能力。1980 年,全国电视剧产量为 131 集,截止1980年代末,全国电视剧的年产量约为2000集左右。进入1990年代,中国电视剧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年产量平均约为6000集左右。国产电影虽然在1990年代初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但是电影制作的大门一旦向社会敞开,国产电影的数量立刻成倍增长,并不断刷新纪录。

制播分离,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开放电影、电视的制作环节,不仅提高了电影、电视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提升了国产电影、电视剧的生产数量和生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日益增多的电视频道、家庭影院对影视剧的大量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大批量生产、精芜并存、鱼龙混杂的基础上,电影、电视剧的创作类型日益丰富,创作题材日益扩展,电影、电视的内容核心产业地位得以确立。没有相当数量的优势,电影、电视的媒介内容优势就不可能实现;没有优秀影视作品的支撑,一批高忠实度的影视受众群体就不可能出现,媒介在技术上的优势也不可能真正转化为媒介的影响力。

与影视大规模扩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文学在1990年代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期刊、图书、副刊一直是文学传播的主要阵地,但这三块阵地在1990年代无一例外地受到市场经济和影视强势的冲击,发生剧烈变革。经历了1980年代无可比拟的辉煌后,随着《国务院关于对期刊出版实行自负盈亏的通知》出台以及国家对期刊财政拨款政策和管理制度的改革,纯文学期刊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资金紧张、销量下滑,部分文学期刊甚至被迫停刊。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文学的生存空间和市场空间在不断萎缩,文学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媒介接触率持续下降。

三、大众传播时代的影视特权

影视在信息传播上的优势必然带来文化上的强势,进入1990年代,不论介入社会生活、参与热点问题讨论、引导公众舆论,还是影响文学改编作品的最终形态、阐释标准、评价体系,影视都发挥了有效的影响力,成为占支配性的媒介力量,影视在与文学的相互关系中已经牢牢占据了主导性地位。这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影视剧改编的评价标准不再是忠实于原著的无差别影像化复制,而更强调影视本位。

到了1990年代,以陈凯歌、张艺谋为代表的第五代导演“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忠实原著’的改编认知,而更多将文学原著看成是激发灵感的源泉和电影创作的素材”⑥,而他们作品获得的巨大成功和广泛认可又使这种强调影视本位和影视改编原创性的态度得到支持和强化。今天,影视剧改编标准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影视剧改编与原作的差异被视为理所当然,人们更强调要尊重影视本身的创作规律,更强调影视剧对镜头语言的处理和影像节奏的把握是否符合影视艺术的媒介属性,更强调影视剧所创造的商业效益与收视率能否让制作人和投资方收回成本。

在这种背景下,文学成了电影、电视剧的“脚本工厂”,它们只是被看作一堆素材。恶搞传统文学经典《西游记》,彻底颠覆小说主题、人物设置的影片《大话西游》被奉为当今时代的电影经典,就是影视剧改编标准发生变化最极端、最典型的例子。为了增强画面的造型能力和形式感,影视剧改编中常常增加一些富有象征性的视觉符号,这就是文字的图像化;为了迎合观众口味,吸引观众注意力,影视剧改编常常采取传统的戏剧式结构,删减与主题无关的叙事,使冲突更加集中,而为了填满长篇电视连续剧所需的容量,又必须增加许多新的人物和情节,这一减一加就造成了情节冲突的戏剧化;导演作为影视剧制作的第一责任人和投资方利益的执行人,在影视制作中处于中心地位,导演权力的膨胀是以牺牲文学原作的内容、主题或风格为代价的,在“拍什么”和“怎么拍”的问题上,导演具有更大的发言权,这就是导演意志的强化;为了争取最大范围内观众的认可,影视剧常常将文学作品中最富艺术创新的写作手法、结构布局转换成最通俗的叙事形式,将文学作品中个人化的、极端化的审美情趣加以缓和,以贴近观众的期待视野和传统的欣赏习惯,这就是影像的世俗化、平民化。这些改动使电影、电视剧表现出来的画面景观与文学原作的风貌之间呈现出巨大的差异。

其次,从信息传播的流向来看,影视开始有意识地将其媒介产品和表达方式输出到文学领域,影视成为信息的者,而文学则成为信息的接受者,具有次生性。

长期以来,文学与影视的信息传播过程都是将文学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是从文学到影视的单向传播。1990年代以后,电影、电视不再只是被动等待、完全依赖文学所提供的素材,而开始根据拍摄需要、市场需求有意识地影响,或者说引导当代文学的创作,很多作家为了谋求一个影视包装的外壳,也积极迎合了这种非自然状态下的写作方式。这样,就诞生了一大批由剧本改编而成的小说。王朔是这种写作方式的始作俑者。1995年,张艺谋向苏童、北村、格非、赵玫等六位作家“订购”以《武则天》为题的长篇小说的事件,更将这种从影视到小说的“命题式写作”推向极致。在这种写作模式下,文学写作行为的发生不再是自发的冲动,而成了被动的写作机器,作品的思想内容和结构布局都完全受制于影视。此外,影视也开始将自己的审美趣味、叙事手法向文学写作渗透,这就出现了文学写作与影像叙事的趋同。刘震云的小说《手机》以场景转换带动情节发展,小说形式空间化;海岩的作品《便衣警察》、《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你的生命如此多情》、《玉观音》、《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几乎都是由最能吸引观众眼球的要素――刑侦+情感――组合而成,采取的是好莱坞工业化的方式写作。影视向文学信息输出的第三种形式就是将影视产品输出到纸媒文学的影视同期书。影视同期书是电影、电视和文学为了共同的市场诉求而捆绑推出的一种新的产品形态,影视同期书从策划、编写到出版、宣传、销售都必须与电影、电视剧的整体制作、营销企划保持高度一致,它的本质是为影视服务的,是影视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虽然从表面看来,一些作家和他们的作品因为影视同期书获得了成功,作家的名气和作品的销量都“火”了,但是,从长远来看,影视同期书实际上加重了文学对电影、电视的依赖程度,使文学写作和评价标准的独立性在影视媒介的霸权下更加岌岌可危。

再次,从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和作家身份的变化来看,影视已经牢牢占据了公众舆论的中心,成为人们娱乐、获取信息的首要选择,成为引导社会热点、参与文化建构、过滤信息的主导性媒介,并由此带来了文学媒介从业者向影视的转向。

1990年,一部《渴望》万人空巷。“渴望冲击波”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渴望》事实上是起到了一种重建价值观或者说重构文化精神的作用。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涌入了大量的西方文化观念,中国传统的人生观、价值观,以至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以后确立的革命人生观都受到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冲击。而电视剧《渴望》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通过对普通人身上美好品质的赞颂,通过对蕴涵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的传统价值观的发掘,自觉的承担起了重建统一的文化价值观,重建社会的精神信仰的时代重任”⑦。1992年,中国掀起了“出国热”和“留学热”,一部《北京人在纽约》紧跟时代步伐,让有关中西方文化冲突和融合的讨论进入公众视野。1990年代,伴随着张艺谋、陈凯歌在柏林电影节、戛纳电影节先后获奖,有关电影中透露出来的民族寓言又成了人们争论的焦点。夸张、搞怪、无厘头的周星驰电影在1990年代所经历的观众热捧和评论界的态度转变,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文化课题。由此可见,1990年代影视的媒介影响力已不仅局限于娱乐消遣和信息采集,而且开始影响到人们的文化生活、情感态度、社会认知。人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认识与判断,对文化热点的兴趣与参与都跟影视的传播活动存在高度对应的关系,影视的议程设置功能异常显著。

伴随着影视在大众传播中的强势地位,文学的媒介从业者――作家开始分化,出现了作家主动向影视靠拢的趋势。王朔是第一个将文学与影视结合起来并迅速积累起个人财富和知名度的作家,他以“王朔电影年”的轰动效应和作品被影视剧高频率、高密度改编的事实,确立了其在大众心目中的作家身份,这创造了大众传播时代,除作协之外,“作家”的另一种生存方式和认可方式,并对传统的作家身份和生存方式带来巨大冲击。此后,越来越多的作家开始以各种方式参与到电影、电视的生产和制作中,作家的身份构成走向多样化:1992年,王朔的“海马影视中心”成立;1993年,王朔、冯小刚、彭晓林创办“好梦影视公司”,杨争光辞职创办“长安影视公司”,张贤亮担任华夏西部影视城有限公司董事长,建立镇北堡西部影城。可以说,1990年代,影视几乎将中国优秀的作家一网打尽,作家们又增加了“编剧”、“导演”、“商人”等多重身份,作家“触电”成为一种潮流,这代表的是处于边缘领域的文学和文学写作者试图进入核心领域的一种象征,也是影视成功发挥媒介“劝诱”功能的证明。

注释:

① 夏衍:《杂谈改编》,《祝福――从小说到电影》,中国电影出版社1979年版,第119页。

② 李振潼:《论文学名著的电影改编》,《电影艺术》1983年第10期。

③ 张巍:《中国电影专业史研究》,中国电影出版社2006年版,第274页。

④ 倪虹:《大众传播媒介的权力》,《新闻与传播研究》1999年第1期。

⑤李晓枫主编《中国电视传媒资本运营》,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版,第4-5页。

⑥ 陈晓云:《改编,还是原创:一种令人困惑的悖谬――兼及对电影文学性命题的反思》,《当代电影》2008年第2期。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第4篇

[关键词] 影视;文学;辩证关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影视已经逐渐成为现代人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而且影视技术的不断提高,例如3D技术的发明及推广,人们越来越享受这一场又一场的视觉盛宴。不可否认,影视艺术具备非常强的直观性,这样的直观性会让观众觉得充满了亲和力,远没有传统的文字中的那种神秘性。在人们追求效率的时代,影视这样的艺术方式更加能够传递给观众各样的感情和信息。电影和电视的普及,就像一场视觉革命,给人们的生活和世界各地文化的传播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具备强大力量的新生血液。人们不再从一个一个的铅字上去领会自己没有见过的风景和其他人的喜怒哀乐,因为影视艺术可以让他们直接欣赏到那些美好的景色、曼妙的声音和那些我们所不认识的人的或喜或悲的人生。我们可以直接幸福别人的幸福,悲伤别人的悲伤。电影和电视,以一种全新的形式向人们述说它的优越性,它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视觉上和文化传播上的革命,想要打破文学的单一的传播形式。

确实,影视的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所绽放出的光辉似乎已经掩盖了文学的头上的皇冠的颜色。但是,乔治•布鲁斯东认为,影视与文学是两条各自无穷发展的直线,二者相交于某一点,在这个点上,二者合二为一;但是,当它们离开这一点继续前进时,就会沿着各自不同的发展轨道前进。[1]文学是不可能被影视所取代的,文学有其自身的强大之处,悠久的历史、深厚的积淀和丰富的内涵统统是作为新生力量的影视所无法取代的。

但是,把影视与文学置于对立的立场上互相争夺谁可以发号施令也是不可取的。从我国的自身情况来看,我国的影视艺术与文学艺术是互相结合在一起的。因为我国悠久的历史,我国的文学艺术水平在世界范围内相当高,这就给我国的影视艺术提供了非常多的素材,这些素材往往就是电影或者电视剧本的起源。我国的经典作品四大名著,既是经典文学作品也是经典的影视作品,并且进行多次翻拍,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很多的优秀电影作品都是出自于经典的文学名著,例如,国外的《乱世佳人》《巴黎圣母院》《母亲》等,国内的《围城》《霸王别姬》《赵氏孤儿》等。

一、当代影视与文学的共同之处

(一)二者都是来源于生活,以人为表现对象,反映和折射现实社会

在社会这个大集体中,人是个体,是具有特殊性的个体,是构成社会的必不可少的主体。同时,从广义的人的角度来说,人又是一个范围广大的概念,是具备思考能力和感知能力的社会主体,具备自然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其社会性。影视和文学这两种艺术形式都是以人这个社会主体为主要的表现对象。通过反应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社会下的不同阶层人类的不同反应,以此为基点反应当时当地的社会的不同特性。较大范围内的较为复杂的社会性现象,涉及人性、经济、社会、环境、道德、历史、美学、感情等各种内容,即是影视和文学艺术所要共同表达的根本性的内容。[2]它不是可分析的,也没有对错之分,他是人类生活中的各种内容的综合反应,是一个整体性的,是感情和理智的融合,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影视和文学艺术在表现这些社会现象和社会感情的时候具有很强的灵活的特性,可以根据需要和需要表达的侧重点不同而从容地选择合适的表现方式和侧重点。影视可以通过剪辑和镜头切换来展现不同的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而文字可以在字里行间通过不同的表述方式给读者以无限的想象空间。

(二)影视和文学都是一种流动的艺术

影视和文学艺术的流动性主要是通过时间流逝、故事进展、情节和人物的外在反映来展现的。无论哪一个故事,无论是影视还是文学,主要的故事讲述都包括主体、客体和媒介以及相关的叙事因素来构成整个内容的。二者通过对每个故事的描写和展现都给读者创造出了一个虚拟的世界,一个在现实世界中观众和读者所接触不到的世界。这个世界的存在充满了神秘感,可以给人一种想要探索和了解的意义。在电影、电视和文学作品中讲述的每个故事、每个人物,它们在一个主题展开不同方式、不同角度的叙述,给观众和读者以不同的期待。而且越来越多的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不约而同地借鉴了电影中经常使用的表述方法。例如,通过不断拉近的镜头来渐渐地看清故事的环境等。

(三)影视和文学都通过故事和感情表述

文学艺术通过一个个的文字和其所代表的内涵来讲述故事,影视通过一个个不同的画面和远近不同的镜头来讲述故事。二者都使用叙事这个表现手段来吸引观众。选定了一定的主线,就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给观众讲述一个个可能引起观众的共鸣的故事,或喜或悲,触动了观众的某一个瞬间和感情,心的距离拉近,好感即油然而生。同时,每个故事中所表达的感情也是吸引观众的主要因素,《风声》中的忠、《集结号》中的勇、《让子弹飞》中的义、《山楂树之恋》中的爱,这些感情无一不牵动着观众的心,而这些优秀作品往往都是经典的文学和影视的优秀结合。

二、当代影视与文学的不同之处

(一)表述的方式不同

影视艺术有声有色,有直观的记忆,是具体的,角色的外表、秀丽的风光、人民的生活,都是可以让观众实实在在的看见的;而文学艺术的表述是通过文字展现的,读者必须在自己对文字的理解的基础上,去想象每个抽象的画面,具备很强的间接性,不同的读者所想象的画面完全不同。但是,相反的,影视虽然具备直观性,可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人物、故事和结局往往局限于某个具体的、特定的情况,演员是谁,这个角色就长得这个样子;可是文学艺术不同,同样的一句话,“这个女孩长得很漂亮”,每个人脑海中浮现的画面都是不同的,没有局限性。另外,电视由于有很多的肢体性语言和画面,可以让不同语言的观众都理解,但是受文字的局限性,文学艺术往往是带有很强的民族性色彩,即使可以翻译成别的语言,很多情况下也是无法表现其中的精髓的。

(二)传播的媒介不同

文学的传播媒介是具有间接性的文字和语言,影视的传播媒介是具有直接性的影像和镜头。[3]前者所塑造的形象,存在于读者想象,大家互不相同,往往很难表述清楚让别人看见,但是它就是清晰地存在,特色鲜明。后者通过镜头塑造的形象,可以直接诉诸视觉,具有直接性,但是每个人的形象统一。例如,小说《哈利•波特》中,每个读者都有一个自己心里的哈利,但是看完同名电影后,每个人心中的哈利就是演员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所以说,二者一个直接,一个间接;一个具体,一个抽象;一个单一,一个多变。

(三)表现对象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受空间的特性的限制,二者的表现对象不完全相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人的内心世界,影视要想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也必须通过可见的镜头来表现,需要有画面和外部造型以及动作,可是有很多的内心世界不是可以通过这些直观的表现手段来表现的,它们往往是无形并且抽象的。所以,在表达内心世界的时候,文学相比于影视具有一定的优势,是最可以描绘其精髓的媒介。

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中,良好的想象力的发挥可以帮助读者迅速而准确的反映在大脑中,这些信息在大脑中生成一幅幅的画面并且重组,进而形成完整的形象。而影视的欣赏过程中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各种叙事要素通过直观的镜头在银幕中展现给观众看,具有很强的直接性,不需要大脑的重新反映的重组。所以,受这些特性制约,二者各有不同的受众,这取决于观众的自身性格和诉求。

三、当代影视与文学的辩证关系

(一)文学是影视发展的温床

之所以说文学是影视发展的温床,是因为文学作品是当今影视剧本的主要基础和源泉。剧本相对于一部影视作品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对剧本的高要求就直接导致了对编剧的要求,而创作一个优秀的剧本是很费时费力的,并且优秀编剧人才更是稀缺。[4]因此,自人类历史有记录以来的无数的文学作品为剧本创作提供了一条捷径。从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中选择合适的自己需要的故事进行改编,这是现在剧本创作的主要方式,原创的剧本所占的比例非常少,尤其是在我国的影视界。就像张艺谋认为的,中国电影的繁荣要建立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基础之上,而且,现在中国电影事业的逐步发展中,优秀的小说从根本上为电影创作提供了新的可能性。现在中国电影的几个优秀导演,张艺谋、冯小刚、陈凯歌等,他们的优秀作品绝大部分都是以小说为基础改编的剧本。

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的过程中,我国的影视界有两种基本的思路。第一种是基本忠于原著,这在我国的老一辈的艺术家的观念中根深蒂固,编剧无论怎样的修改和加入自己的元素,但是都必须有一定的原则和底线,及不能损伤原作的主题思想和原作自身的独特风格。在这样的情况下,改编后登上荧幕的电影和电视对原著具有非常强并且可见的依赖性,基本上包含了原著中的较为全面的内涵和意义,甚至是主旨。另一种就是现代小说的改编,现代小说改编的历史中,前期的主要包括张爱玲、琼瑶、金庸、海岩、王朔等小说大家,后期也包括一系列的网络小说。这其中的佼佼者是导演张艺谋,他的电影绝大部分都来源于小说,但是却又和小说相比可以表达出不同的感情和故事,给人以不同的感受,让小说的读者和电影的观众都叹为观止。

(二)二者相互吸纳并且成长

影视和文学艺术从某种角度来说都是叙事的艺术。二者在叙事过程中互相借鉴叙事手段、人物情节表现方式、结构技巧。电影吸纳了小说的叙事要素,如精彩的故事情节、感情丰富的人物形象、独特的叙事视角,或者倒叙、插叙等不同的叙事手法,还有生动细腻的局部描写,这些因素都是构成一个优秀的电影作品中不可或缺的亮点,一部电影只要在其中一方面做到优秀,就可以称之为一部优秀的作品。

不可否认的,无论电影电视有多么深刻的内涵、精美的画面、优美的音乐或者别的可以吸引观众的各种魅力,其真正的、当之无愧的精华是要倚重于其文学基础的。所以,无论未来科技发展得如何,影视和文学这两种艺术形式一定会更加的互相融合和共同进步的。

[参考文献]

[1] [法]马塞尔•马尔丹.电影作为语言[M].吴岳添,赵家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03.

[2] 张玉霞.论影视艺术与文学的关系[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08,24(06).

[3] 李幼蒸.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80.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第5篇

中国电影与文学、与电视之间一直存在着一种纠缠不清的关系。“电影文学”的概念 成为与中国电影相伴的经典词汇而频频出现在各种场合,中国电影与中国文学的亲密关 系也是不争的事实。当电视开始普及,“影视文学”取代“电影文学”成为人们讨论的 电视节目,特别是讨论电视剧时最常用的一个概念。其间包含了我们对于电影本性和电 视本性的一种有意无意的忽略,而中国电影一直缺乏视觉表现力,恐怕与这种观念不无 关系。而电影与文学、电影与电视关系的颠覆,则是世纪之交中国特殊的社会文化语境 下的特殊产物。当文学不再成为社会文化的主流,以视听文化为其主要表征的电影势必 将成为社会文化的主体;而尚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观众,面对着同样处于“初级阶 段”的中国电影,面对着美国好莱坞电影、其他各种文化娱乐形式冲击下艰难生存的本 土电影,毫不犹豫地将目光投放到同样不能令他们满意的电视跟前,这也许是“初级阶 段”一种必然的选择。

【关键词】 中国电影/文学/电视/角色

电影与文学、电影与电视,在中国的电影界一直是纠缠不清的问题。“电影文学”的 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成为与中国电影相伴的经典词汇而频频出现在各种场合, 甚至被提到了与“电影”等同的地步;而中国电影与中国文学的亲密关系当然也是不争 的事实。当电视开始普及,并且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后,“影视文学 ”取代“电影文学”成为人们讨论电视节目,特别是讨论电视剧的时候最常用的一个概 念。这中间,事实上包含了我们对于电影本性和电视本性的一种有意无意忽略的形态, 而中国电影一直缺乏视觉表现力恐怕与这种观念不无关系。电影与电视的并置,尤其是 电视开始更多地占有中国人的业余时间之后,对于这两种既相通而又有着显著区别的文 化样式(之所以用“文化”而不用“艺术”,是因为“艺术”无法涵盖电视的所有内容) 的探讨却付阙如。

一、电影与文学:踩着文学的肩膀

作为20世纪最为重要的艺术样式,年轻的电影与古老的文学之间一直存在着亲密的姻 缘关系,这种关系在电影发展的最初阶段以及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更多表现为电影 对于文学的借鉴,这种借鉴通常呈现为这样两个层面:一方面,文学的一整套反映生活 、表达生活的方法,比如小说的叙事手法、结构样式、表现技巧,诗歌的抒情,散文的 意境,都为电影创作提供了丰富的可供借鉴的营养;另一方面,世界电影史上的许多作 品都是根据文学作品改编的,这些文学作品中既包括了经典作品,也包括了当代的畅销 作品,而被改编的主体则更多是叙事性的小说和戏剧。在国外,根据莎士比亚、雨果、 小仲马、狄更斯、海明威、托尔斯泰等作家的作品改编成的电影,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 创造了经典的银幕形象。黑泽明的《罗生门》、科波拉的《教父》和《现代启示录》、 斯皮尔伯格的《辛德勒的名单》,以及《乱世佳人》、《美国往事》、《法国中尉的女 人》、《克莱默夫妇》、《沉默的羔羊》、《阿甘正传》,这些在世界影坛广为流传的 影片背后,都有着或经典或流行的文学原著。可以说,年轻的电影正是在古老文学的甘 泉的滋润下勃发出日益旺盛的生命力的。文学似乎成为电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 源泉。法国新小说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不仅创作了《广岛之 恋》、《长别离》等优秀的电影剧本,还自编自导了《印度之歌》等一系列影片,其自 传体小说《情人》又被法国年轻导演让-雅克·阿诺拍成同名影片而轰动一时。法国新 小说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阿仑·罗勃-格里叶在文学和电影领域都取得了惊人的成就, 由他编剧、阿仑·雷乃导演的《去年在马里昂巴德》已经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作品。在 中国颇有读者的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也同时致力于文学和电影创作。

当然电影与文学的这种关系是互动的,许多文学作品就是因为借助了电影媒介的强大 影响力而迎来了第二春。最明显也是最成功的例子就是小说《飘》与电影《乱世佳人》 的关系,小说《飘》的畅销,当然不能否认《乱世佳人》一再公映所带来的效应。

据实说来,中国当代电影可以说是踩着文学的肩膀成长起来的,或者说拄着文学的拐 杖前进的。看一看历届金鸡奖、百花奖获奖影片,看一看那些成就卓著的电影导演,就 知道文学对电影的影响有多大。80年代以来,不但中国四大古典名著《西游记》、《三 国演义》、《水浒》、《红楼梦》被悉数搬上银幕或屏幕,一些现当代作家的作品也成 为电影改编的主要对象。

对于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的改编,至今仍然存在着一种似乎是矛盾的现象。相对而言, 《西游记》的改编被更大程度地接受了,无论是戏曲片《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绍剧)、 动画片《大闹天宫》,还是电视连续剧《西游记》、《春光灿烂猪八戒》,都获得了不 同程度的认可。其次是《三国演义》和《水浒》。而事实上,《水浒》的改编已经开始 引发一些争议,相比较而言,许多观众接受了电视连续剧《武松》,还有港片《新英雄 本色》。对于《水浒》的完整改编,似乎最令人关注的还是主题歌《好汉歌》的流行, 还有,就是捧红了一位来自台湾的三流演员。关于改编的争议集中体现在《红楼梦》的 一次次改编上。“”结束之后,戏曲片《红楼梦》(越剧)引发了观众争相观看的热 潮,而后来的电视连续剧和电影故事片却多少让人感觉有些失望。从形式(媒介)转换的 角度来说,要把《红楼梦》这样内容繁杂、结构精致、形象复杂的小说搬上银幕,确实 是一项几乎“不可能的任务”。据说,这部传世之作将再一次被改编,但愿不是再一次 地糟践名著。

继《祝福》在20世纪50年代成功地被搬上银幕之后,鲁迅的小说《伤逝》、《药》、 《阿q正传》在80年代初鲁迅诞辰100周年之际又先后被拍成电影。平心而论,《祝福》 仍然是迄今为止鲁迅小说中改编得最为成功的作品,这不仅因为这篇小说在鲁迅所有小 说中包含着最为明晰的叙事线索,具备显而易见的“电影化”的可能,而且它的改编者 夏衍乃是先后改编过《林家铺子》、《革命家庭》、《憩园》、《烈火中永生》等作品 的一代改编大师。与《祝福》相比,其他几篇小说的改编无疑有着更大的难度。曾经执 导《林家铺子》、《革命家庭》、《烈火中永生》等影片的水华,在《伤逝》中更强调 忠实原著,影片保留了原著的结构形式和叙事逻辑,甚至大量保留了原著中精美的语言 文字。它以男主人公涓生的内心独白贯穿始终,大量出现回忆、幻想、幻觉等主观镜头 ,细腻地表现人物内心的感情波澜,保持了原著沉郁、凝重的艺术风格。这是它的特色 ,也是它的局限。因为过分的拘泥原作难免会给人一种沉闷之感,另外在情绪和节奏变 化上也略显单调。文字思维和视听思维、文字语言和视听语言之间毕竟有着本质的差异 。与《伤逝》的改编不同,《药》的改编者则在原著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的再创作。要将 语言凝炼并且高度风格化的仅有数千字的小说搬上银幕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影片编 导根据自己所理解的小说主旨,补充了情节,丰富了人物,将小说中隐含的夏瑜的故事 扩展为一条由授意、行刺、就义等几个环节组成的明晰的叙事线索,还运用电影手段将 小说中一笔带过的人物心理描写外化为一系列镜头,如华老栓买到人血馒头后对儿子身 体康复、成家立业的想象,夏四奶奶在梦中与儿子相会的幻觉等等,力图使影片富于艺 术感染力。对《药》的改编,电影界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种探索是积极有益的,有人 认为过多地增加情节内容是对鲁迅作品的篡改,这种做法对改编大家的作品是不合适的 ,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于鲁迅的代表作《阿q正传》的改编则遭遇更大的尴尬 。鲁迅在生前就对《阿q正传》有所顾虑,认为它不宜改编,担心舞台化的阿q会流于滑 稽可笑而损伤原形象的价值。所以在电影版的《阿q正传》中,一开始就奠定了严肃深 沉的风格,编导试图着力于精神胜利法和阿q式革命的剖析,使影片具有较大的思想深 度。但这种处理显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喜剧演员严顺开的演绎下,具有喜剧框 架、悲剧内涵的作品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喜剧乃至于闹剧,而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的批判精神也丧失了。不过,严顺开还是获得了第六届百花奖最佳男演员奖和瑞士第 二届韦维国际喜剧电影节最佳男演员金手杖奖。《阿q正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 有关文化误读的例子。

20世纪80年代以来,茅盾的《子夜》,老舍的《骆驼祥子》、《茶馆》,巴金的《寒 夜》,曹禺的《原野》、《雷雨》、《日出》等现代经典文学作品也先后被改编成电影 。老导演凌子风先后改编了老舍的《骆驼祥子》、沈从文的《边城》、许地山的《春桃 》、李?氯说摹端浪?⒗健?影片名为《狂》)等文学作品,形成了一个独具特 色的文学名著改编系列。他将自己丰厚的人生阅历和感悟渗透到从文学到电影的二度创 作之中。《骆驼祥子》的成功,首先得益于改编者对原著的深刻把握和理解,它在基本 尊重原著精神主旨的基础上,突出并增加了虎妞在作品整体中的分量,而这一角色的成 功与斯琴高娃的出色演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她那一边啃鸡腿一边瞟祥子一边用手指 头剔牙的神情,一边刷牙一边用鞋夹给小福子拨劈柴的动作,都妥帖地体现了老舍笔下 “浑身是戏”的戏剧人物的特点,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复合体”。相比之下,祥子的 形象就有些黯然失色,影片较多地突出了他的憨厚老实,而削弱了他的精明、内秀。在 和虎妞的爱情生活中,影片更多地描绘了小家庭的温暖与亲切,而对祥子被诱惑的羞恼 、被纠缠的痛苦等心理状态则刻画不足。影片获得了第三届金鸡奖最佳故事片、最佳女 演员、最佳美术、最佳道具奖和第六届百花奖最佳故事片、最佳女演员奖。老导演谢添 又执导了根据老舍话剧名作改编的《茶馆》。由于北京人艺演员们的卓越表演,话剧《 茶馆》被誉为“中国话剧的国宝”,影片在尽可能保留其舞台演出精华的前提下进行了 再创作。继《骆驼祥子》之后,凌子风又拍摄了根据沈从文名作改编的《边城》,以浪 漫主义的风格展示了中国湘西边远小山村的淳朴民风和小人物的悲剧命运,获得第五届 金鸡奖最佳导演奖。《春桃》不仅成为第十二届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其主演姜文、刘晓 庆也继《芙蓉镇》之后再次囊括了最佳男女演员的称号。

新时期涌现的一些中青年作家的作品也得到了电影创作者的青睐。《天云山传奇》、 《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人到中年》、《牧马人》、《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如意 》、《人生》、《一个和八个》、《黄土地》、《老井》、《野山》、《黑炮事件》、 《孩子王》、《红高粱》、《红衣少女》、《高山下的花环》、《芙蓉镇》、《良家妇 女》、《边走边唱》、《顽主》、《轮回》、《菊豆》、《大红灯笼高高挂》、《秋菊 打官司》、《活着》、《红粉》、《香魂女》、《阳光灿烂的日子》等在80年代以来产 生了巨大反响或者获得各类奖项的影片都来自对中国当代文学作品的成功改编。谢晋新 时期的重要影片,张艺谋、陈凯歌的成名作以及此后一系列重要作品同样与文学原著有 着姻缘关系。他们都非常注重从当代文学中汲取养分,那些曾为他们赢得国际电影大奖 的作品都能找到初始的文学母本。

名著改编的日见增长促使了艺术家们在改编风格上各领,独辟蹊径,从而形成改 编样式渐趋丰富的局面。但与其他题材领域的创作相比,新时期的名著改编还缺乏像当 年《林家铺子》、《早春二月》那样的彪炳整个影坛的力作。如何使改编作品更出神入 化地展现原著的神韵,如何使我们的改编作品得到更多观众的认可,这始终是新一代电 影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可以说,在中国,电影与文学之间似乎呈现出更加密不可分的关系。在相当长的一个 历史时期里,“电影文学”曾经是讨论电影的一个举足轻重的概念,“电影语言”被理 解为仅仅等同于人物语言的狭小概念而从属于“电影文学”。著名导演张骏祥认为,在 绘画、音乐、舞蹈、雕塑、建筑、戏剧、电影“这七种艺术中,前五种只是艺术,无所 谓文学”,“惟独戏剧和电影,是艺术,而且是综合艺术,不但是综合艺术,而且又是 文学:戏剧文学和电影文学”。这种观念在中国电影界有着相当的代表性。

二、电影与文学:进入新同居时代

20世纪末以来,我们越来越感受到文学与电影关系的天平已开始发生明显的倾斜。在 影像文化迅速发展、人们的文化生活日渐丰富的今天,中国的当代文学失去了往日的霸 主地位和轰动效应。长篇巨制的古典名著和白纸黑字的传统形式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唤 起人们的种种热情,人们更热衷于影像世界所提供的丰富、形象和生动的视听效果。这 样一种特殊的文化语境反倒让文学与电影出现了另一种层面上的互动——昔日高高在上 的文学不仅可以借助电影、电视等新的传播手段重新获得“轰动效应”,而且正在以前 所未有的积极姿态依赖电影、电视,找回曾经的辉煌。电影、电视从文学中汲取养分, 这是众所周知的;而文学对电影、电视的再度青睐却包含了更多的文化意蕴。

颠覆了电影与文学关系的,是被称为“痞子作家”的王朔。可以说,是电影和电视成 就了王朔。1988年,他的四部小说同时被拍成了电影。《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被 “第五代”中最擅长表现现代都市生活的导演之一夏刚拍成同名电影,这部电影事实上 也成为夏刚的成名作;《顽主》被米家山相中;《橡皮人》被叶大鹰改编成《大喘气》 ;《浮出海面》则被“第五代导演”中另一位擅长于现代都市生活的黄建新拍成了《轮 回》。电影界将这一年命名为“王朔电影年”,从而形成了中国电影史上罕见的以作家 (并且是一个不太知名的作家)的名字来命名的电影现象。理着小平头,穿着黑布鞋的王 朔一夜之间红遍了大江南北。虽然骂声不断,但厚厚四大卷的《王朔文集》也就这么应 运而生,被搬进了千家万户的书柜,从而奠定了王朔在百姓中的知名度。

另外,莫言、苏童、余华、刘恒、叶兆言等一些原来本应是很甘寂寞、和者甚寡、知 音难觅的先锋作家,也因为张艺谋、陈凯歌以及一些国外电影奖的缘故而频频曝光于媒 体,极端个人化体验的小说也被纷纷集结出版,露脸于大街小巷的书摊。许多作家争相 投足于张艺谋门下,为其撰写小说、剧本,以自己的作品能被张导选中为荣。当年,包 括苏童在内的正处于创作旺季的五位作家更是在张艺谋的高价召集下,为至今尚未拍摄 的电影《武则天》效力。

我们不难看到,在文学借助电影、电视发光并重新唤起人们对文学的热情的同时,更 唤起了作家对于电影、电视的热衷。也许是因为耐不住文学的清贫与寂寞,他们从先前 的自恃清高,被动地接受电影、电视的青睐转而向电影、电视暗送秋波以至于投怀送抱 了。因为电影、电视带给作家的名利远不是文学本身可以望其项背的,文学与电影进入 “新同居时代”也是迟早之事。

而王朔无疑是开创这个“新时代”的先锋,他明确意识到与其遮遮掩掩地等待导演像 寻找出土文物一样来发现自己的小说,还不如直接通过编剧介入电影、电视创作。中国 大陆第一部长篇室内剧《渴望》的成功着实为他创造了“开门红”,之后他又一发不可 收地有了《编辑部的故事》和《爱你没商量》。尔后以“海马”创作集体为标志的集体 创作方式以显而易见的优势投入运作,王朔的小说几乎被悉数搬上银幕或屏幕,如《无 人喝彩》、《过把瘾》、《永失我爱》、《阳光灿烂的日子》,直至自任导演的《爸爸 》,流行程度一点都不亚于当年迷倒一大片少男少女的琼瑶的言情剧和香港的武打片。

而伴随着王朔由一个单一作家的身份到编剧、策划以至导演身份的转换,他作为作家 的个性也在逐步消磨与损耗。因为通俗化、大众化、娱乐化是他在电影、电视创作过程 中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但就编剧生涯而言,他的《编辑部的故事》已达到顶峰,因为这 部电视剧最能体现他的个人风格了。至于后来的《海马歌舞厅》则成为青年作家以集体 方式介入影视创作的第一次失败。另外一次集团化的失败则是电视系列剧《中国模特》 。它告诉我们,电影、电视与文学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门类,有着各自独特的艺术语 言,电影、电视这种工业时代的艺术必然要拒绝那些对工业生产方式毫不了解的人。这 似乎也为我们的作家提了个醒——文学与电影、电视的“套种”并不总那么尽如人意。

另一个值得一提的以作家身份介入电影创作的是刘恒。先是他的《黑的雪》被谢飞改 编成《本命年》,此后,张艺谋将他的《伏羲伏羲》拍成了《菊豆》,再后又应张艺谋 之邀将陈源斌的《万家灯火》改编为《秋菊打官司》。如此具有先锋意识的作家也不甘 寂寞地“触电”,这岂是一个简单的文化现象?

另外,近年来“影视同期书”的出现又称得上是一大奇观。以往,创作者多是把文学 读本改编成影视剧,而现在则是影视剧衍生出许多相应的文学读本,出现了文学与影视 “同步推出”的新现象。《刮痧》、《庭院里的女人》、《大腕》,与电影同名的图书 所提供的信息一点也不比电影本身少。电视剧就更多了,《永不瞑目》、《人间四月天 》、《大宅门》、《雍正王朝》、《橘子红了》等剧本或小说一窝蜂而上。这些书在图 书大厦占据的位置之显赫、架上货品之丰富、上架速度之快捷,以带有一定冲击力的姿 态强行进入人们的视野。“剧本”与“小说”这两个原本互不相干的概念被很自然地组 合在一起,堂而皇之地成为文化市场上的新宠。原本想看看刘恒的小说原作,书架上提 供给你更多的却是《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的剧本。这些剧本的艺术价值如何,暂且 不去讨论,但是它们背后的“影视热——图书热”的基本规律则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 难看到在电影、电视与文学的这种互动中所体现出来的浓厚的商业炒作色彩。

当电影、电视还处于萌芽、发展时期,文学在受众中的老大地位是不可动摇的。而时 至今日,电影、电视声威的壮大又是难以抵御的,不论对于受众,还是出版社、编剧、 作家和导演,电影、电视都如一支枪,通过各种手段投射出锐利的光芒。

三、电影与电视:牛刀杀鸡过把瘾

在中国大陆电影界,除了巩俐和章子怡,还想不起哪位有点名声的演员没有拍过电视 连续剧,但巩俐和章子怡也在电视广告上露过不止一回脸。不说那些演艺和名声都中不 溜秋的演员了,光是那些算得上顶尖的人物,也或多或少都与电视连续剧沾点边。姜文 有《北京人在纽约》,葛优、吕丽萍有《编辑部的故事》、《围城》,李保田有《宰相 刘罗锅》,刘晓庆有《武则天》、《火烧阿房宫》,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在导演队 伍里,除了张艺谋、陈凯歌、田壮壮,还有极少数死心塌地酷爱电影拥抱电影梦想的更 加年轻的导演,也很少有不沾电视连续剧边的。在中国电影危机重重的今天,拍电视连 续剧似乎也不失为一种生存之道,无论是对于影视企业,还是对于创作者个人,至少可 以多挣一些银子,少担一分风险。再说,全国有几千家电视台,有几亿在“黄金时间” 嗷嗷待哺的观众,且不论节目质量的好坏,就算只是填满播出时段,也需要数量极为可 观的电视连续剧。

20世纪80年代中期“第五代导演”横空出世,一茬茬地在世界上获奖,似乎大有将金 棕榈金狮金熊席卷一空的意思。可转眼间,他们又城头变换大王旗,一马当先地杀进电 视剧市场,带起中国电影导演拍电视剧精品的万丈豪情。世纪之初的2002年,当《大明 宫词》中太平公主幽婉苍凉的低诉还在回荡,当《大宅门》中陈凯歌、张艺谋为报答郭 宝昌知遇之恩客串演出的逸事还在为娱记们津津乐道,当黄健中《笑傲江湖》惊起的骂 声一片还不绝于耳之时,中国的电影导演们以更大的激情在电视剧屏幕上来了一次大比 拼——2002年年初吴子牛的《天下粮仓》登陆央视,惹来浙江电视界所谓“第三次高峰 ”的沾沾自喜;而“第六代”的管虎也不甘示弱,凭借《黑洞》抢滩各省市电视台;紧 跟着李少红携《大明宫词》之势隆重推出《橘子红了》,以其唯美的画面继续人们对她 的争议;陈凯歌的《吕布与貂蝉》又登堂入室,老百姓爱看也罢,厌烦也罢,毫不妨碍 它成为电视台手中的一件赚钱利器;同时,黄健中欲与陈凯歌试比高,在央视一套黄金 时间展示他的新作《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赢来了和《笑傲江湖》一样的待遇 ;年届60的“第四代导演”谢飞面对清冷票房心灰意懒,悲壮地宣布要在电视剧市场中 寻找他的知音,推出了《日出》……各位下海的电影导演自此还心有不足,纷纷筹划起 下一部电视剧:周晓文的《天龙八部》,黄健中的《红楼丫头》,陈凯歌的《周瑜和二 乔》,郭宝昌的《欲望的旋涡》……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电影人做电视,怎一个“闹 ”字了得!

有意思的是,在这场电影导演纷纷跳水做电视剧的热潮中,两位女将走到了时代的前 列,充分证明了中国妇女面对时代变迁时独有的前瞻视野。黄蜀芹早在1990年就拍摄了 电视连续剧《围城》,并借此拿下飞天奖的优秀导演奖;而曾经执导了《血色清晨》、 《银蛇谋杀案》、《四十不惑》等著名影片的李少红则在90年代中期改编了曹禺的名篇 《雷雨》,由于对于原著精神的“篡改”而一时成为评论的热点,之后又接连推出两部 电视剧,俨然成为了打造中国电视剧艺术精品的第一人。

其实,《围城》也好,《雷雨》也罢,它们的出现就预示着中国电影导演做电视剧时 一种自信的张扬:他们往往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揽下改编名著重造历史的棘手任务, 还以自己的理解对人尽皆知的历史、名著来一个纯然个人化的诠释。无论观众接受与否 ,电影导演自身的名头也足以令一群娱记屁颠屁颠地跟风炒作,把电视剧炒到够热的火 候去赚取够多的银子。于是《大明宫词》中上下人等动辄就是莎士比亚式的感慨,《笑 傲江湖》中青城派掌门玩起了川剧“变脸”绝活,《吕布与貂蝉》将三国勾心斗角的血 腥政治化成了吕布与貂蝉的爱情神话,即便是现实题材的《黑洞》,也颠覆了电视剧中 “坏人”的普遍形象,让观众在剧终时产生了一丝迷惘和忧伤。正是电影导演做起电视 时那股牛劲儿,使这些事件本身的意义超越了他们所拍出的电视剧的价值,而平头百姓 并不会因此就买所谓电影导演的账。作为央视2002年开年大戏的《天下粮仓》,尽管有 导演吴子牛要创造一种新的电视剧的豪言,并在画面和镜头上狠狠下了一番功夫,然而 《天下粮仓》并没有如期待中那样大火特火。该剧制作的确精致,但观众更愿看故事。 这句话点中了电影人的死穴。

如果一定较起真来,谁爱拍电影谁爱拍电视本与平民百姓没有什么多大关联,萝卜青 菜,各有所爱,爱谁谁呗,别人是管不着的。不过,对于那些钟爱电影尤其是钟爱中国 电影又老是恨铁不成钢的人来说,听到一个又一个电影大腕不慎掉进电视,心里难免还 是会“咯噔”一下,觉得满不是滋味。放眼望去,无论是当今世界电影霸主美国好莱坞 ,还是固守电影艺术阵地的西欧,那些在电影圈里混得不错的人大约是不大会“染指” 电视剧的,据说在发达国家,没有那么多观众每天守着电视连续剧度过“黄金时间”。 即便是在香港和台湾,尽管多栖似乎是一种风气,影、视、歌、广告、剪彩等等全方位 发展且发展得还算有些成绩的艺员并不在少数,但通常来说,艺员往往通过选美或者培 训的途径先在电视里“混个脸熟”,然后再往电影发展,如果在电影圈混得尚可,也就 不大会吃回头草,然后电视圈接着炒作生手,如此循环往复,难怪那个弹丸之地明星竟 如韭菜般一长一大片批量生产。美国影星迈克·福克斯获得艾美奖后即前往好莱坞发展 ,并出演了《回到未来》等一系列卖座电影,然而当他江河日下沦为票房毒药后,又不 得不再回头捡起电视剧。另外,美国影星极为注重保护自身形象,轻易不肯接拍广告, 以免过多的曝光让观众对他们的脸腻烦。而在中国,这条规律似乎是倒着来的,即便如 巩俐、章子怡等绝不在电视剧中露脸的影星也时不时要拍几个广告,不知是不是为了保 持自己的“人气”。当然也有例外,冯小刚拍电视剧成绩不错,却还是丢掉这个如今的 电影导演们争着抢着的香饽饽,义无返顾地投入了电影事业决不回头。而同样颇有电视 缘的周迅则在《射雕英雄传》之后宣布就此放弃电视剧,一心一意地专攻电影。当然, 仅仅靠冯小刚的贺岁片和周迅那点机灵,想要唤醒目前人心思“富”的电影大腕们重归 电影,似乎也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电影人做电视剧,无论有多么美妙的借口,一开始就透着中国电影业的无奈。事实上 ,电影演员前些年纷纷下海演电视剧已经给人们拉响了警报。无论电影人在国际上的成 绩多么为国增光值得骄傲,他们在国内仍不得不做一做电视剧以博取观众的赞同。于是 姜文在《北京人在纽约》中出镜,王志文在《过把瘾》里过了一把当大众偶像的瘾,李 保田因《宰相刘罗锅》而大红大紫,张国立更是当起了皇帝专业户,很少有人记得他曾 是一个“顽主”,当然还有越演越“年轻”的刘晓庆——电影大腕牛刀杀鸡,虽有大材 小用之嫌,但赢一回国人的激赏,似乎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在他们当中惟有姜文 挥一挥衣袖,一脸潇洒地做回他的电影本行,还当起了导演,其他演员大都就此深陷于 电视剧名利双收的诱惑之中难以自拔。这尤其令人担心起如今热乎着电视剧的导演们, 是否要将捣鼓所谓“电视剧精品”作为己任,而荒废了他们本来的功课。

电视剧这玩意儿似乎老跟“精品”较劲,要把这种文化快餐都做成“精品”,实在有 点扯淡(希望这种说法不要成为粗制滥造的遁词)。当年十分轰动引得万人空巷的《霍元 甲》现在看起来实在粗糙得很。可在某省级电视台举办的“新旧《霍元甲》高低大比拼 ”中,旧版《霍元甲》的观众综合支持率愣是超过了看起来制作得更加“精美”的新版 《霍元甲》。中国电视界常常喜欢用拍电影的力道去拍比起来更加快餐的电视剧。《北 京人在纽约》的成功,离不开姜文这把“牛刀”,他的光芒盖过了剧中所有演员,甚至 也盖过了导演。王志文刀不血刃游刃有余地在《过把瘾》中宰了只小草鸡,使这部在后 半夜播出的电视剧照样走红,似乎已经成为国产言情剧的“经典”,至今鲜有超越它的 。电影大腕涉足电视连续剧,就好比世界级足球前锋耍过几个校队的后卫然后破门得分 ,自然不必耗费多大力气并且会博得满堂喝彩。曾经热播的《大宅门》不仅有曾经是电 影导演的郭宝昌耗数十年心血倾力创作之说,更有许多当今中国电影界最优秀演员的加 盟和包括陈凯歌、张艺谋等在内的顶级大腕的友情出演,这恐怕比电视剧本身更具有号 召力,但播出后的反响与声嘶力竭的叫卖似乎有点不成比例。市场很残酷,就算真是“ 精品”,也不见得就能保证收视率,而收视率似乎是绝大部分电视台生存的不二法门。 没有了收视率,电视台何以生存?同样是电影导演出身的李少红推出那部《大明宫词》 的时候,引来了关于电视剧本性的大讨论。在许多人看来,它不但画面过于精美(让人 想起“形式主义”),并且演员还不说“人话”(让人想起莎剧),但同样风格的《橘子 红了》上市的时候,这些人悄悄闭上了嘴巴开始看得津津有味。昨天的“前卫”今天变 成了“传统”。李少红让我们知道电视剧还有另外一种拍法。同属“第五代”的吴子牛 的《天下粮仓》没有给浙江电视剧带来“第三次高峰”,“筷子浮起人头落地”最终被 证明更适合说(听)而不是呈现(观看),这个据说让不少人心动的细节对于电视机前的观 众来说没有任何震撼力。

话说回来,我仍然满心希望那些电影大腕们的介入能够给电视剧创作带来更多令人欣 喜的信息,至少可以将百年电影在视听构成、叙事技巧、文化内涵上所积累的丰富经验 有效地转化为电视剧的资源,正如电影的发展曾经从其他艺术中汲取了丰厚的养料一样 。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享誉世界电影界的《十戒》原本是电视系列作品,令人惊诧 不已的是电视剧原来可以拍成这个样子,其中的《关于杀人的短片》(之五)和《关于爱 情的短片》(之六)更成为20世纪末世界电影界的焦点话题,而导演也凭借此片与《三色 》、《薇洛尼卡的双重生活》而成为后现代并不多见的电影大师之一。以《情书》和《 燕尾蝶》而为中国人所熟悉的日本导演岩井俊二也是拍电视短片出身,他在《四月物语 》、《梦旅人》、《烟花》中所表现的细腻的情感、优美的画面也让人看起来觉得饶有 趣味。另外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获得去年戛纳国际电影节金棕榈大奖的《黑暗中的舞 者》让更多人激动万分的不光是那种“恶意”(不含贬义)煽情所带来的“催泪”效果, 更因为是dv数码摄像机的相对低成本和易操作让很多人相信我们大家都能拍电影,尽管 至少目前看来它仍然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这一切至少给我们一种启示,拍电影也罢,做电视也好,只要用心去感受,去把握, 去表达,都会赢得观众。但如果非得按电影手法去做电视,把电视剧做成电影,或者像 现在很多中国导演那样把电影拍成了电视剧,那就有点搞笑了。

如今,电影人做电视似乎已经不仅仅只是一种商业行为,一种在票房疲软下的无奈, 让人迷惑的是,这似乎已经变成了一种时尚。这样说是因为,最近连台湾的侯孝贤也接 拍了电视剧,而且还是万众瞩目的《流星花园》续集。我们无法想象这一部青春偶像剧 在他缓慢沉重的长镜头下该是怎么样的光景,然而据说侯孝贤也是本着一种电影人才有 的严格精神投入到该剧的开拍当中——自此,我们似乎也实在没有理由对陈凯歌、李少 红、吴子牛说一声“不”了。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第6篇

【摘 要 题】观点与流派

【关 键 词】视觉文化/文学的终结/电影小说/日常生活审美化

【正 文】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技术狂欢的时代。视觉文化,是一种在数码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推动下立足于视觉因素,以“形象”或是“影像”主导人们审美心理结构的崭新文化形态。视觉文化的兴起,是当今文化生活中一个极其重要的事件。它似乎将已有的文字的传统阐释功能和表现功能排斥殆尽,而引发了“图像”与“文字”之争,使曾高居“象牙塔”中的文学艺术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那么,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冲击之下,“图像”能替代“文字”吗?文学会走向“终结”吗?本文主要以电影(电视)与文学的关系为个案,试图探讨这些问题。

问题的提出

在西方,不少理论家们惊呼“图像”已然战胜了“文字”,认为“文字”屈从于“图像”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海德格尔认为,近现代社会是一个“技术时代”、“世界图像的时代”(注:海德格尔:《世界图像的时代》,《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第72、73页。)。丹尼尔·贝尔声称:“目前居‘统治’地位的是视觉观念。声音和景象,尤其是后者,组织了美学,统率了观众”;“我相信,当代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文化,而不是一种印刷文化,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注: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蒲隆、任晓晋译,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56页。) 詹姆逊则指出,在现代主义阶段,文化和艺术的主要模式是时间模式,它体现为历史的深度阐释和意识;而在我们所处的后现代主义阶段,文化和艺术的主要模式则明显地转向空间模式——一种以复制与现实的关系为中心,以及以这种距离感为中心的空间模式。他在一次访谈录中说:“我用时间的空间化把这两组特征(表面与断裂)联系起来。时间成了永远的现时,因此是空间性的。我们与过去的关系也变成空间性的了”;换言之,种种“类象”或“影像”的文化逻辑是一种空间意义的联系,它们将众多历史性的片段摊到一个平面之上,彼此之间没有历史的纵深感(注:詹姆逊:《后现代主义,或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陈清侨译,《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55页。)。面对机械复制技术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和形象的垄断性推进,法国哲学家居伊·德波在《景象社会》中指出“景象”是当今社会的主要生产,而大胆宣布了“景象社会”的到来(注:Guy Debord, Society of the Spectacle( New York: Zone, 1994) , 4~5. )。后来的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本雅明提出了“机械复制时代”文明的阐释。接着,利奥塔在肯定了图像形式所表现出来的生命能量的同时,提出了“图像体制”问题,并对这一体制进行了批判。稍后的博得里拉又提出了“类像时代”的概念,并指出这是一个由模型、符码和控制论所支配的信息与符号时代;他说:“景象决不能理解为是视觉世界的滥用,抑或是形象的大众传播技术的产物,确切地说,它就是世界观,它已变得真实并在物质上被转化了。它是对象化了的世界观”;它的“基本特征在于这样一个简单事实,即它的手段同时就是它的目的,它是永远照耀现代被动性帝国的不落的太阳,它覆盖世界的整个表面但永恒沐浴在自身的光辉之中”(注:居伊·德波:《景象的社会》,肖伟胜译,见《文化研究》第三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在《图像的威力》一书中,法国思想家勒内·于格更是对人们膜拜与迷恋图像的文化景观作了一个极其生动的描述:“尽管当代舞台上占首要地位的是脑力劳动,但我们已不是思维健全的人,内心生活不再从文学作品中吸取源泉。感官的冲击带着我们的鼻子,支配着我们的行动。现代生活通过感觉、视觉和听觉向我们涌来。汽车司机高速行驶,路牌一闪而过无法辨认,他服从的是红灯、绿灯;空闲者坐在椅子里,想放松一下,于是扭动开关,然而无线电激烈的音响冲进沉静的内心,摇晃的电视图像在微暗中闪现……令人痒痒的听觉音响和视觉形象包围和淹没了我们这一代人。图像取代读书的角色,成为精神生活的食粮。它们非但没有为思维提供某种有益的思考,反而破坏了思维,不可抵挡地向思维冲击,涌入观众的脑海,如此凶猛,理性来不及筑成一道防线或仅仅制作一张过滤网。”(注:勒内·于格:《图像的威力》,钱凤根译,四川美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21页。)

面对信息技术的幽灵,法国后结构主义者雅克·德里达借《明信片》中主人公的惊人之口说:“所谓的文学的整整一个时代,即便不是全部的话,都不能活过电传的特定技术制度(在这方面政治制度是次要的)。哲学或精神分析学也不能。爱情信件也不能。……”美国加州大学学者J·希利斯·米勒举电讯媒介、因特网对文学、对全球化、对民族国家权力、政治施为行为的影响与渗透为例,得出了一个令人忧虑的结论:“文学研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再也不会出现这样一个时代——为了文学自身的目的。撇开理论或政治方面的考虑而去单纯研究文学……文学研究从来就没有正当时的时候,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注:以上引文见J·希利斯·米勒:《全球化时代文学研究还会继续存在吗?》,《文学评论》2001年第1期。) 围绕“图像”与“文字”之争,影视与文学的关系是研究者的主要关注点之一。与西方学者的思想同步,国内学者也相继提出了“图像化转向”,以及我们已进入“图像时代”,传统的文学与文学研究即将“终结”的论说。

可以断言,影像的诞生是当代文化生产的一大转折。麦克卢汉说:“电影的诞生使我们超越了机械论,转入了发展的有机联系的世界。仅仅靠加快机械的速度,电影把我们带入了创新的外形和结构的世界。”(注:参见《麦克卢汉精粹》,何道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2页。) 而继电影之后,电视更是大规模地扩大了影像生产的规模。这些影像正在强有力地介入、包围和控制着人们的生活,而印刷文化的中心地位则岌岌可危。布尔迪厄就注意到了电视对报纸一类传统文字媒介的有力挑战,他说:“今天,在新闻界围绕着电视展开的斗争是主要的斗争……有迹象表明,与电视相比,文字新闻业在渐渐地萎缩:电视增刊在各家报纸中的比重不断增大;文字记者们最关心的是自己的作品被电视所采用(当然,也一心想在电视上露面,这有助于提高他们在报社的身价。任何一个记者,若想要有影响,就必须上电视做节目;这样一来,某些电视记者反而在报社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从而对文字这一行的特殊性提出了质疑;如果一个电视女主持人朝夕之间就可以成为一家报社的主编的话,那人们就不得不发出疑问,一个文字记者的特殊技能到底何在);被美国人称为‘agenda’的东西(即议事日程,那些必须讨论的东西,如社会的主题,重大问题等)越来越受电视的左右(在我作了描述的信息的循环流通中,电视的影响是决定性的,文字记者推出一个主题,如一个事件,一场论战等,一定要被电视采用,重新策划,拥有某种政治效力,才会变得举足轻重,成为中心议题)。文字记者的地位因此而受到威胁,这一行业的特殊性也就遭到了质疑。”(注:布尔迪厄:《关于电视》,许钧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57~58页。) 记者的文字不过是结构上依附于电视的信息,文字记者被边缘化了。这里,电视的威力也就是图像的力量。在当代文化中,“图像”似乎已然凌驾于“文字”之上。

受到西方理论家的影响,国内有学者也提出,“图像时代”的到来,意味着电影的进攻和文学的退缩;“在这场美学革命中,电影以其逼真性对于艺术的规则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在资本经济的协同作用下,作为艺术场域的后来居上者,它迫使文学走向边缘。在此语境压力下,文学家能够选择的策略是或者俯首称臣,沦为电影文学脚本的文学师,或者以电影的叙事逻辑为模仿对象,企图接受电影的招安,或者以种种语言或叙事企图冲出重围,却不幸跌入无人喝彩的寂寞沙场。……文学的黄昏已然来临。”(注:朱国华:《电影:文学的终结者?》,《文学评论》2003年第2期。) 其言外之意是,文学将让位于电影,“图像”将替代“文字”,文学将不可避免地走向“终结”。

影视与文学的联姻

在我看来,影视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简单。作为两种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和艺术特质的艺术样式,影视与文学有着各自不同的生存方式与发展道路,它们之间有着非常复杂的关系。

电影艺术兴起之初,为了摆脱“杂耍”与“游艺场玩艺”,电影虚心地向经典的文学著作“求教”。“当时的电影缺乏想象力……为了从不景气的情况中摆脱出来,为了把那些比光顾市集木棚的观众更有钱的人吸引到电影院里来,电影就必须在戏剧和文学方面寻找高尚的题材”(注:乔治·萨杜尔《世界电影史》,中国电影出版社1982年版,第73页,第77页。)。通过大量地改编、演绎文学名著,依赖这些原作的权威地位,早期的电影俘获了大批的观众。于是,法国电影导演阿培尔·冈斯在1927年就热情满怀地说:“莎士比亚、伦勃朗、贝多芬将拍成电影……所有的传说、所有的神话和志怪故事、所有创立宗教的人和各种宗教本身……都期待着在水银灯下的复活,而主人公们在墓门前你推我搡。”(注:转引自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浙江摄影出版社1993年版,第8页。)曾有人做过细致的统计,自有电影以来,大约70%以上的中外故事片都改编自文学名著(主要是小说),而且文学名著一改再改,像法国文豪雨果的《悲惨世界》,曾被改编高达17次。难怪前苏联的电影理论家波高热娃感慨道:“没有莱蒙托夫和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巴尔扎克的作品的改编,那么电影的历史也是不堪设想的。”(注:李晋生编:《中国电影理论文选》上册,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版,第503页。)尽管如此,人们在观赏了这些改编的电影之后,还是有相当多的人愿意甚至更喜欢阅读原著,其中重要的原由是原作精神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王安忆就表示:“我觉得电影是非常糟糕的东西,电影给我们造成了最浅薄的印象。很多名著被拍成了电影,使我们对这些名著的印象被电影留下来的印象所替代,而电影告诉我们的通常是一个最通俗的,最平庸的故事。……电影特别善于把名著平庸化,大众化,变成一种可使大家广泛接受的东西。”(注:王安忆:《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1页。)

显然,在影视对于文学名著的改编过程中,作为文学作品的原作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并影响着人们对于影视作品改编成败的评判。我们知道,电影受到时长、摄制技术和观众的生理要求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对于作品复杂人物关系和社会状况的表现往往力不从心,而无法与文学作品中那种运用文字以持续不断地铺陈、描写、刻画而带给读者的审美体验同日而语。如,电影《红楼梦》尽管尽量忠实原著,总会挂一漏万,使千百万观众不满足。此外,影像文本能否改编成功,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于编导对于原著和作者的理解深度,只有和原著有着精神的共鸣和沟通,才能改编成令人信服的作品。如,电影《城南旧事》,抓住了林海音原作中那种淡淡的感伤情绪,改编获得了成功。而电影《骆驼祥子》,编导出于对祥子的特殊喜爱,草率地变动了祥子的堕落结局,不仅破坏了祥子性格的发展逻辑,而且削弱了影片社会历史的内涵价值。

也有些影视所选取的文学原作并非文学名著,这些文学原作的名气远远不如名著,或仅仅是在文学圈子里为人所知。影视艺术家以它们为素材进行再创作,使它们为一般大众所接受,而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如,电视剧《围城》播出后,钱钟书先生的原著小说在书摊上成为热销,而在此之前并不大为人所知;琼瑶、金庸、老舍、二月河、张平、海岩等人的小说也都是如此,它们都伴随电影或电视剧相继成为读者的案头之物。同样,电影《哈里·波特》、《指环王》以及斯蒂芬·金的电影引入中国后,这些翻译作品也迅即风靡了大江南北。在这种改编过程中,不可否认,影视艺术家起了主导的作用;但是,他们仍然遵循着从原作到剧本到拍摄,即从“文字”到“图像”的路径。

还有一些影视是对文学原作的戏说,它们是借助于一种与原作格调的对比和张力关系,而有意脱离文学原作所进行的自由创造。这些影像文本离文学原著越来越远,甚至于面目全非。譬如,在大陆与香港合拍的电影《大话西游》之《月光宝盒》、《大圣娶亲》里,编导不过是借了《西游记》的躯壳来编织自己对于爱情与人生的梦想,其中根本就没有多少原著的影子。

但是,前苏联的著名导演C·格拉西莫夫说得好:“一个电影导演是可以从崇高的文学典范中学到很多东西的。这两种艺术之间存在着联系,而且这种联系应该得到加强。伟大的文学所积累的经验能够帮助我们电影工作者学会怎样深刻地去研究复杂多样的生活。”(注:转引自《历史积淀与时代跨越——中国现代文学名著影视改编透视》,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02年第一期,第41~49页。)

这让人想起了中国电影史的一段佳话:1947年12月14日,由张爱玲编剧的电影《太太万岁》在上海各大影院同时上映,据记载,在连续两周里,即使大雪纷飞,剧院仍是场场爆满。上海各报竞相报道这一盛况,有“连日客满,卖座第一”;“精彩绝伦,回味无穷”;“本年度银坛压卷之作”云云(注:参见1947年12月13日~27日上海《大公报》、《申报》、《新闻报》等报章报道。),关于《太太万岁》的评论热潮直到第二年才渐趋平淡。《太太万岁》成功的原因很大部分应归于张爱玲,她坚持在剧本创作中沿袭了自己一贯关注小人物平淡人生的视角,以及淡淡的“含着微笑”的艺术风格。有评论者谈及这部影片时指出,无论是影片的选材,还是在表现方式(如影片中的场景处理、细节安排等)上,都带有典型的“张爱玲风”——“它的风气是一股潜流,在你的生活中澌澌地说着、流着,经过了手心掌成了一酌温暖的泉水,而你手掌里一直感到它的温暖,也许这缓缓的泉流,有一天把大岩石也磨平了。”(注:参见《文华影片公司新片特刊·〈太太万岁〉中的太太》,《大公报·大公园》1947年12月13日。)

影视与文学的疏离

不可否认,影视一直在追求自己独立的探索与发展道路,试图把自己的触角伸向各个领域。目前的电影制作就出现了通过高科技、大投入、大场面以追求视听感受的发展趋势。如,风靡全球的《侏罗纪公园》、《哈里·波特》、《指环王》和《功夫》等影片都是靠着让人匪夷所思、叹为观止的声音和画面效果让观众如痴如醉,而创造了不菲的票房价值。沃卓斯基兄弟1999年的《骇客帝国》与2003年的《骇客帝国:重装上阵》更被评论为开启了电影叙事语言的新纪元。这些电影竭力冲击当代技术所能提供的视觉效果的极限,而其中的文学性因素受到了挤压,给观众提供的是目不暇接的视觉大餐。但是,我们不能由电影与文学关系的这种疏离,而对这种现象在理论上进行无限引申和扩展,得出“图像时代”的到来或是“文学的终结”。因为,在广阔的文学天地里,仍然有很多东西是影视无从插手的。

一般说来,影视是通过画面与音响作用于大众感官的视听艺术,它必须把所要表现的内容一概化为视觉形象与听觉形象;而文学则是经由文字的传达作用于读者头脑的想像艺术,它可以毫不费力地表述抽象概念与凌乱而不相接的心理流程。在画面思维与想像思维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视觉、听觉艺术直接诉诸人的官能,而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却不直接诉诸官能,但在深入探索和表现人物细致入微的思想感情上,却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文学接受过程中,视觉不过是一个始发点,它所传导的符号信息只有通过读者中枢神经的再造想像,在脑海里破译出一幅符合文字描绘的艺术图景,才能读出凝结在书中的意思或意味——这是心智性的;而荧屏则是全息性的,音、像、语俱全,它们在同一瞬间撞击着人的整体机能,其间无需任何语符的转译,人们很容易就被激活,仿佛尚未动脑,却一下什么都懂了,实际上却不一定都懂了。

以对《十日谈》、《坎特伯雷故事》、《天方夜谭》改编成果而蜚声影坛的意大利导演比埃尔·保罗·帕索里尼指出:“我觉得电影和文学作为表现手段之间区别,主要表现在隐喻上,文学几乎完全是由隐喻构成的,而电影几乎完全没有隐喻。”(注:转引自《西方文学与电影》,载于《广西艺术学院学报》1996年增刊。)也就是说,文学作品里充满了文字构成的隐喻,其中的人物形象更是无数隐喻的终极指向,读者必须在阅读文学作品的全过程之后,结合自己的日常经验加以分解、类比、综合才能获得审美享受;而电影则只能通过画面凸现鲜明视觉形象,观众所得到的是导演强加的、先声夺人的视觉印象。安德烈·勒文孙说:“在电影里,人们从形象中获得思想;在文学里,人们从思想中获得形象。”(注:转引自爱德华·茂莱:《电影化的想象——作家和电影》,邵牧君译,中国电影出版社1989年版,第114页。)身跨文学与电影两界,既是“新小说”派代表,又是“左岸派”电影重要编导的阿兰·罗伯—格里叶也感慨地说:“文学——这是词汇和句子,电影——这是影像和声音。文字描述和影像是不相同的。文字的描述是逐渐推进的,而画面是总体性的,它不可能再现文字的运动。”(注:转引自《西方文学与电影》,载于《广西艺术学院学报》1996年增刊,第41~44页。)

因此,正如莫言所说的,文学原作和影视作品“毕竟是有独立品格的两回事,……改编是一种固定化,每个人在读小说时都在想像和创造,比如林黛玉是高是矮,长脸圆脸,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但一旦改成影视作品,就明确了,固定了,也就限定了,林黛玉就是某某演员那样瘦的长脸。所以影视其实是用对作品的一种解读代替抹杀千万种不同的解读。从这种意义上讲,文学是活的,影视却是死的”。这一番话道出了小说与剧本写作不同的特性和要求,文学具有影视所不能替代的独特之处(注:陈洁:《作家的影视新感觉》,《中华读书报》1999年6月1日。)。

爱德华·茂莱精辟地指出:“由于小说家掌握的是一种语言的手段,他在开掘思想和感情、区分各种不同的感觉、表现过去和现在的复杂交错和处理大的抽象物等方面得天独厚。尽管晚近以来某些电影导演力图在表现复杂的主观关系方面与文学一争高低,但电影毕竟在这个领域里比小说略逊一筹,难相比美。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人的内心世界上的电影导演,或者换句话说,当他们处理一些更适合于文学家的题材时,结果往往拍出静态的、混乱的和枯燥乏味的非电影。”(注:爱德华·茂莱:《电影化的想象——作家和电影》,邵牧君译,中国电影出版社1989年版,第113、140、306、302页。)像鲁迅的小说作品,除个别篇目外许多都不适合改编电影,虽然《祝福》、《伤逝》已改编成功,但《在酒楼上》、《药》、《离婚》、《狂人日记》等都不适合。夏衍先生甚至认为《阿Q正传》也不具有改编成电影的可改性,他指出,“要在舞台上或银幕上表现阿Q的真实性格而不流于庸俗和‘滑稽’是十分不容易的”(注:转引自《论改编的艺术》,《世界电影》1983年第1期。)。再如,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属于书信体小说,作品中充满了少年人对生活的感受,但关于情节、场景的叙事则显单薄、次要,以表现视觉形象为重心的电影就很难把它搬上银幕。又如,一些意识流的文学作品更是根本就无法改编也拒绝改编,“把《尤利西斯》拍成电影的尝试是注定要失败的。虽然乔伊斯的小说里充满了和银幕上使用的技巧很相类似的技巧,这些技巧在书本里是用词句来完成的,或者是在语言的和理性的层次上运用,并非电影摄像机所能摄录。我们如果想了解乔伊斯笔下的人物,就必须进入——深深地进入人物的内心。电影的再现事物表象的能力是无与伦比的;然而,在需要深入人物的复杂心灵时,电影就远远不如意识流小说家施展自如了。”(注:爱德华·茂莱:《电影化的想象——作家和电影》,邵牧君译,中国电影出版社1989年版,第113、140、306、302页。)

可见,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门类,文学和影视的艺术规律和表达方式是不同的。小说的最终产品和影视的最终产品,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美学种类,就像芭蕾舞不能和建筑相同一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学与影视是艺术天地中并流的双河,那种认为电影将取代文学,使文学会成为自己的附属品的论断是偏颇的。

诗意地栖居

在“图像化”转向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文学样式处于低谷,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文学语言的实验性和先锋性与新媒介进行竞争,不断地拓展着文学的生存空间。

我们注意到,影视艺术的发展使作家的创作在技术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新小说家萨洛特、格里叶、布托尔都认识到新兴电影艺术对小说技巧的意义,说“电影这一前程无量的艺术,其崭新的技巧,马上使小说受益匪浅”(注:娜丽塔·萨洛特:《从陀斯妥耶夫斯基到卡夫卡》,见柳鸣九《新小说派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页。)。格里叶的创作活动就像一台机器,按照事先设定好的程序进行循环往复的复制。如,他的《去年在马里安巴》标明是“电影小说”,其叙事策略多采取淡化人物情节、简化叙事,强调片段记录、复制和迷宫手法等。而且在格里叶的代表作《嫉妒》的开篇,小说家则像一台摄像机,从露台将场景一一精确地描写下来,其故事和情节则如机械一样不断复制,阿X的故事和弗兰克的故事重复写了九次,一只蜈蚣的死说了九次,“香蕉林”的描写重复了六次,汽车抛锚叙述了六次……这些重复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小说中的人物似乎已然迷失在现代技术的丛林。对于自己的创作取向,格里叶有一段自白:“但在我这里,人的眼睛坚定不移地落在物上,他看见它们,但不肯把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不肯同它们达成任何默契或暧昧的关系……人的视线限于摄取准确的度量,同样他的激情也只停留于物的表面,而不企图深入,因为物的里面什么也没有;并且也不作任何感情表示,因为物件不会有所反应。”(注:罗伯特·格里叶:《自然,人道主义,悲剧》,见柳鸣九《新小说派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69页。)因此,阅读这些“电影小说”,我们仿佛穿梭于技术之网,让人感觉技术复制时代的技术和机器不仅裹挟了现实中的人,而且进入了当代的艺术世界之中。对于“电影小说”的艺术特点,爱德华·茂莱有一个非常精彩的概括:“肤浅的性格刻画,截头去尾的场面结构,跳切式的场面转换,旨在补充银幕画面的对白,无需花上千百个字便能在一个画面里面阐明其主题”(注:爱德华·茂莱:《电影化的想象——作家和电影》,邵牧君译,中国电影出版社1989年版,第113、140、306、302页。);他强调指出,“如果要使电影化的想象在小说里成为一种正面力量,就必须把它消解在本质上是文学的表现形式之中,消解在文学地‘把握’生活的方式之中,换言之,电影对小说的影响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是有益的:即小说仍是真正的小说,而不是冒称小说的电影剧本”(注:爱德华·茂莱:《电影化的想象——作家和电影》,邵牧君译,中国电影出版社1989年版,第113、140、306、302页。)。

畅销小说作家海岩指出,“我们现在处于视觉的时代,而不是阅读的时代,看影视的人远远多于阅读的人,看影视的人再去阅读,其要求的阅读方式、阅读心理会被改造,对结构对人物对画面感会有要求,在影像时代,从事文本创作时应该考虑到读者的需求、欣赏、接受的习惯变化,所以作家在描写方式上很自然会改变,这是由和人物和事件结合在一起的时代生活节奏和心理节奏决定的。”(注:鲍晓倩:《作家纷纷触电影视 创作心态各不相仿》,《中华读书报》2003年11月26日。)但是,显而易见,小说并不会因此而成为影视的附庸。文学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即使文学中有精英文学与大众文学的分野,它们也是彼此共存,各有各的市场,各有各的发展;而影视不过是“严肃文学的通俗读本”(苏童语),它对于精英文学作品的改编,只不过是把它大众化,变成大众的精神食粮,实际上永远无法取代它的精英本体。因此,小说的改编大户王朔说:“写影视剧来钱,但写多了真把人写伤了,再要写小说都回不过神来。”(注:陈洁:《作家的影视新感觉》,《中华读书报》1999年6月1日。)

海德格尔说过,人应为自己创造一个能诗意地栖居的场所,这便是心灵的归宿。他提出近现代社会是一个“技术时代”、“世界图像的时代”,本意是要人们区分“世界图画”和“关于世界的图画”。诗意的居所无需豪华,无需珠光宝气;适合于肉眼纵情声色的锦绣谷,未必宜于心眼居住。因为它亟须提供的是安魂,而非肉眼的烦躁。人的主体性与科学技术的共同发展,使人们生活在一种所谓的“世界图画”之中,这种“图画”实际上是一种幻觉,它虽有逼真的外观,却不一定指向外在真实的世界。更多的情况是,彩色荧屏因有全息性直播物质现实之特点,而迅猛沦为商业广告媒体,日夜挑逗着人们的欲念。红的是唇,绿的是怀春的猫的眼睛。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官能,很少思想;充满生物性,很少价值性。一言以蔽之,现代文化工业是用高科技来煽动低品位,用物质文明来包装原始——以是之故,面对这滚滚的视觉洪流,有的北欧国家已法定孩子每周看电视的时间,以便他们能够用心读书。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第7篇

一、引言

将法律与文学作为一种思想流派或法学领域来开展研究,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法学院。随着美国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发展,逐步将这一领域进行了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分支:一是作为文学的法律(Law as literature),二是文学中的法律(Law in literature),三是有关文学的法律(law of literature),四是通过文学的法律(law through literature)。本文笔者主要通过研究第二分支,即研究文学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法律,思考其中的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近些年来,国内法学家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工作也在不断深入。那么,为何要研究法律与文学,它的意义何在?笔者认为,法律与文学是一个有待开拓的领域,它可以摆脱抽象思维,并借助生动而具体的故事,来理解法律问题的一种途径和方式。通过跳出传统模式对法学理论的研究,摆脱从研究概念、分类、权利与义务等这类问题出发,并借助故事的整体性,来把握法律与社会的问题,来探讨不同语境下的法律世界与社会规范的相互作用。它不仅可以成为法学教育方式的一次创新与突破,更为法学研究领域开创了一个新载体。

法律与文学的研究,是通过结合不同时代背景下的文学素材,而开展的针对不同社会历史语境下的理论研究剖析。不同社会背景下的文学作品,无论文学作品是否处于相同的社会背景,他们总会展现一个共通性,即会用特有的社会规范来维持秩序,其中就会涉及到一定时期的风俗、道德、宗教还有法律等问题。而剖析其中社会规范的冲突与调和,则是法律与文学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它有可能从一个侧面扩展中国当代法学理论研究的领域,改变研究的方式。而本文重点探讨的是,更具表现力的文学作品即影视作品中对于法律、道德等社会规范的呈现与阐释,探讨从影视作品中反映出的社会规范的冲突、惩戒、救赎及信仰等问题。本文首先通过两部影视作品介绍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冲突问题,然后利用两部影视作品中讲述的有关违规范之后的惩戒与救赎问题,进而引出对规范信仰的重要性,并对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冲突调和进行了总结。通过以影视剧这种更为鲜活立体的方式把某些文学作品搬上荧屏,让广泛的受众群体通过更为形象具体的方式,去体验不同秩序世界中的文化以及社会规范,从而引发人们对各种价值的判断与反思。

二、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矛盾冲突

社会规范指人们社会行为的规矩,社会活动的准则。它是人类为了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o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衍生出来,相习成风,约定俗成,或者由人们共同制定并明确施行的。其本质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也是社会关系的具体化。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社会规范主要包括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道德作为一种内生的规范植根于人们的心中,而法律是一种外生的规范设计,则约束着人们的生活。由于两种规范的外生性与内生性的差异,形成了两种社会规范的本质冲突。而这些冲突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被揭示出来,突显出了社会生活在法律与道德间的摇摆不定:时而合法但不合理,时而合理但是不合法。

文学作品中的故事往往会结合当下的社会时代背景,来展现不同社会规范下的人物事件,进而剖析作品中所体现的特定历史语境下的文化、风俗与秩序,尤其是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冲突以及调和的问题。情与法的冲突一直都是文学或影视创作的重要主题。那些影响较大的影视剧中融合了更多的现代艺术元素,更富表现力。因此,以耳熟能详的影视剧为讨论背景,能够更真切的再现生活、提炼生活,真实的反映出文学作品中有关社会规范的冲突与融合。当社会从传统的道德秩序向现代法律秩序迈进时,所借鉴的西方文明的现代法律制度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理念相碰撞,必定会对本国国民的思想认知产生一定的冲击。

法律规范的形成是一个过程,现代的法治社会萌生于古代西方文化,在近代欧洲得到发展,并全盛于美国。道德规范却是各民族内生自发的文化、意识与思想的沉淀。现代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而这种在久远的西方历史中逐渐确立形成的“合法性”很难与传统礼俗社会文化带来的“合理性”相融合。当面对社会变革或是存在与其他文化相融合时,传统的本土文化思想与现代主流法治文化思想势必会出现冲突。

三、社会规范的惩戒与救赎

社会规范是社会所坚持的行为标准,按照其惩戒机制可以分为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道德规范就是一种非正式的规范,属于内在的惩戒,因为其惩罚手段主要是违反者自发的内心挣扎与愧疚感;法律规范是正式规范,属于外在的惩戒,其是利用国家机器通过刑罚的手段进行强制性的惩戒。通过以暴制暴的方法,建立起的法律规范惩戒手段是否有效?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外在的威慑力量绝对没有内在的自发而形成的秩序感的建立更为有效。

道德规范能够让人自发的进行内省,而法律规范则是外部强硬的进行惩罚。两部不同国界的影片,反应的都是在法律规范的惩治作用扭曲或缺失的情况下,道德规范中的自发救赎的力量,在“善”的感召下即使是大恶之人也会引发其对纯真朴实世界回归的愿望。

四、社会规范冲突中的信仰问题

没有了社会规范,人类无法维系在当下的物质生活中。而在上述讨论的四部影视作品中不同意义的冲突却具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社会规范背后的信仰问题,笔者认为,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冲突的本质即是信仰上的冲突。

在《秋菊打官司》中,对于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秋菊的信仰所确信的还是道德秩序,她所要求的说法也是道德层面上的,所以才会不辞辛苦的走访上告。然而最终她得到的却是获得法律规范上的解决方法,与其内心所确信的道德规范是冲突的,因此她便不知所措了。剧中所刻画的秋菊这一人物形象是不懂法律规范的村妇,但是却有着极其坚定的道德规范信念的人。而这反映的也正是在我们传统的道德观念之上去建构法律秩序时的矛盾与冲突,当人们在试图冲破现有的道德规范而去信仰法律规范时所产生的迷茫与困惑。《爱在哈佛》的女主人公所信仰的是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而她所处的美国社会处于严谨的法律规范的社会秩序构架中,其更信奉实用主义与功利主义。她的救死扶伤的“义”与病人在得到救助后,反而因“利”而向她提起控告行为的对比,也充分表现了信仰的冲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代表“利”的法律规范并不是唯一善的秩序。

同样在前文中所讨论的救赎也与信仰密不可分。因为救赎是通过信仰使人的灵魂得到拯救的过程,只有将救赎观念上升到救赎信仰的高度, 它才能对日常生活发生重大而深远的作用,所以无论是道德规范的违反还是法律规范的违背,都需要做的是对信仰进行救赎。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人公有着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信念,正是这种信念可以支撑他用一把小锤子花了20年挖出通向自由的地道,才有通过穿凿跨越5个足球场长度的粪便管道逃生的勇气,这种精神体现了他对自由的信仰救赎。在《天下无贼》中,作为贼的男主人公从恶到善的转变,从对金钱信仰的漩涡中抽脱出来,从而使在坠落边缘的良知闪现,完成了从贼的恶到对“舍生取义”的善的信仰救赎。

若是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自己的精神家园。在西方社会中,法律规范与基督教的宗教文化相互交替,共同影响着西方世界。由于受到宗教文化的深厚影响,当西方人面对着法律秩序时,并不是从政治学的角度理解国家所订立规则的权威性,而是可以从信仰的角度去体会法律的神圣性。纵观中国历史传承,核心文化是儒家思想,虽然它不是宗教,因为对于普通百姓,缺少构成宗教的仪式环节[3]。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发挥着宗教的功能,且开启人心的动向,可以有效的安排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可以提携人心的向上超越。虽然没有“儒教”信仰,但是儒家的礼教文化却影响了东亚世界。而在历史的进程中,儒家精神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被无数仁人志士所信奉,“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对彼岸精神世界的追求促成了对自身生命价值的超越。

宗教是一套与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行动,这种信仰与行动把社会里的人们联合起来而形成了一个道德上的社区[7]。信仰原本指的是对宗教的信仰,而在现代社会中所使用的语境早已超出了这个范围,似乎每种观念都可能形成一种信仰,例如对金钱或对爱情的信仰。但是无论信仰的外延如何变化,即使信仰的客体已经被庸俗化了,但是信仰必定是确定性的而且这种确信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两者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作为被信仰的社会规范体系,并且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冲突也需要通过信仰的方式来化解。宗教因法律而具有社会性,法律因宗教而获得神圣性。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为僵死的教条。没有法律的信仰将会蜕变成狂妄的信念。美国学者伯尔曼认为法律可以像宗教一样得到信仰,并强调了在法律规范中信仰的巨大力量。没有信仰就如同是躯体在享受着物质世界的繁荣,心灵世界的孤寂却没有力量来安抚。人们需要救赎信仰,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中和统一,以自由的内心去看待周围的世界,相信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力量,正视西方法治社会下物质繁荣背后充斥的功利主义的社会矛盾。

5. 总结

本文利用四部影视作品所展现的场景,讨论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问题,有关冲突与其惩治的问题,并由此引发对信仰问题的更为深入的思考。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往往是相冲突的。例如法理与人情的冲突、利与义的冲突。当外来的文化影响着对儒家传统文化的笃信时,便会引发信仰的缺失。但同时,可以看出传统的道德规范已经融入了人们的日常思维和习惯中,成为一种无形的信仰和秩序。应看到的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并非无法共存。法律秩序是当前全球化竞争中经济建设、秩序建设的必然选择,接受法治并非等同于对道德秩序的放弃,反而更需要做的是恢复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信,以及对自身道德秩序的确信,并在此基础上维系法律规范的权威性,为经济建设、社会和谐发展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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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冯仕政, 李建华. 宗教伦理与日常生活――马克斯・韦伯宗教伦理思想引论[J]. 伦理学研究, 2004 (1): 75-79.

[6] 傅佩荣. 儒家与现代人生[M]. 上海三联书店, 2007.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第8篇

关键词:影视美学;创作;文本;接受;源流

中图分类号:J9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7—0168—01

上世纪80年代之后影视美学在我国得到了长足发展,翻译和编写的各种理论著作相继出版。目前,各高校艺术学系、新闻系和中文系都把影视美学作为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很多高校甚至把影视艺术课程作为高校人文素质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由此可见,在当前影视艺术与网络文化紧密结合的时代,我们的影视艺术研究逐渐得到重视,而影视美学的研究方法问题却至今没有一个定论,甚至没有引起过注意和争论。针对这一现状,我们从美学和艺术学的基本理论出发,联系当前影视艺术的发展状况,在教学实践与美学理论结合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一套影视美学研究方法,主要从四个方面来研究影视美学:

一是创作学角度

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和社会生活)是影视创作的源泉,但世界本身并不能直接构成艺术作品,它必须经过创作者的艺术创造才能变成艺术作品。因此,为了从根本上把握艺术的审美特性,我们首先必须研究艺术作品的创造过程和创作规律。一般而言,艺术作品是由两种创作过程合而为一的,一是内化过程,即把生活真实内化为艺术真实,创作出一种“意与境偕”的艺术作品;二是外化过程,即通过各种艺术技巧把影视艺术作品中的艺术真实外化为生活真实,使观众身临其境地从中得到真实的情感体验和艺术熏陶。

二是文本学角度

文本在英文中即Text,可以翻译为文本、本文、辞等,钱钟书就有“观‘辞’(Text)必究其‘始终’(Context)耳”一说。中文里把“文”与“本”合为“文本”一词,一是表达了以文为本的涵义,二是在西方文艺理论的影响下强调了作品(即“本”)的文学性和审美特性(即“文”)。文本虽然与作家、外部世界和读者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此处所讲的文本学研究就必须忘却这些联系而纯粹地从文本本身着手来考察其审美特性。因此当我们面对一部已经被创作出来的影视艺术作品,即一种文本时,作为专业研究者,我们不能仅仅是从观赏性角度看待影视作品,而应该从音响效果、视像效果和剪辑手法等等方面来分析的影视文本的艺术形象和审美风格等等问题。一方面必须完善影视作品中的音乐、舞蹈、造型、色彩、场景、情节等等要素,使各种要素都达到艺术表现的极高境界;另一方面,在声音和图象、场景与情节等方面的拼接和组合过程中必须使之完全融合,其审美效果才能超出单一的艺术表现,体现出影视艺术的独特审美优势。

三是接受学角度

影视作品最终面临的是观众,只有通过大众的观看、鉴赏和批评,才能使影视作品成为真正的审美对象。而对于影视作品的接受、消费和传播,也就是说从接受学角度研究影视作品,才能真正体现出影视艺术的审美价值。尤其对于从事影视艺术研究者而言,研究作品在大众之中的接受、消费和传播是极其重要的,是关系到影视艺术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之所在。正如姚斯所指出的“作品在其诞生之初,并不是指向任何特定的读者的。它是要彻底打破文学期待的熟悉的视野。读者只有逐渐发展去适应作品。因而当先前成功作品的读者经验己经过时,失去了可欣赏性,新期待视野己经达到了更为普遍的交流时,才具备了改变审美标准的力量。”很多优秀的影视艺术作品与读者的期待视野往往有一段距离,因而对这类作品,必须经过导师阐释、引导,使读者认识其价值之后,传播和消费才能顺利实现。

四是源流学角度

源流学也可以说是研究影视艺术的历史,是从各个不同阶段的影视艺术作品中找出其发展的轨迹和规律,源流学最终关注的则是影视艺术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前景问题。而且影视美学理论本身的发展也是值得关注的,如影视美学理论史上的电影符号学、电影叙事学、精神分析学电影理论、意识形态学电影理论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创作学、文本学和接受学一般都是在共时的层面上来研究影视艺术,而源流学则是从历时的层面上考察影视艺术的发生、发展的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理论体系。这种历时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由自影视艺术诞生以来的影视作品所构成的作品历史,这是研究影视美学的基础材料;而且还必须找出这些庞杂材料中的优秀作品和具有标志性转换的作品,从而进行断代史的研究。二是把艺术美学理论引入影视艺术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影视美学理论,这是影视美学的核心,它是对每一时段影视艺术的抽象概括和审美总结,而且这种理论的发展和创新都与各自时代艺术和技术的发展紧密地联系着,因而也是影视美学与文艺美学相联系的契合点。

参考文献:

影视与文学的关系第9篇

一、文学与传媒的“张力”关系

文学与传媒,是一个很有价值而又非常复杂的课题,它们之间的张力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不仅由于传媒形式的多元化和多样性(报纸文艺副刊、文学杂志、文学网站或网站的文学栏目等),还在于文学批评的分野(专业批评、媒体批评、学院批评等),更在于文化思潮和社会观念的变迁(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等)。以文学杂志为例,就分为文学批评杂志、文学研究性杂志和文学作品杂志等,不同的倾向和立场造成讨论的对象、层次和目标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学与传媒就形成一种“张力”关系,直接影响文学的创作、传播和评价。将文学与传媒放在“张力”关系中进行考察,也就是用辩证的思想方法辨析文学与传媒的互动关系,从多个层面剖解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

首先,从文学与传媒的宏观层面进行探讨,可以发现更深层次的文化背景、产业机制和话语结构等关联。

整体而言,文学与传媒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文学不能离开传媒,传媒也需要文学。一方面,无论是哪个历史时期,无论是何种文学,都必须通过各种传媒形式进行传播,任何传媒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载体,文学又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两者的结合不能摆脱这种社会关系的制约;另一方面,文学本身也是一种传媒,自身具有传媒的特点、功能和价值。通常认为,文学包括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所谓“言而无文,行而不远”,文学形式和语言本身就具有传媒的特性和功能。在本质上,传媒是一种文化,是人类生活中的文化现实,现代生活中的传媒几乎无处不在,从电视广播到书籍报刊,从网络讯息到手机短信,传媒以一种覆盖性的姿态成为文学不得不面对的生活元素。

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学与传媒共同面对的发展语境,两者都需要完成从一元体制到多元体制的转换,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发展不平衡的关系。首先,文学与传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出现生存危机,在政府减负的背景下,原来的行政化体制形式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改革势在必行。其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在提供改革经验的同时,也在根本上改变了经济、社会文化结构,催生了消费文化的兴起与大众娱乐的巨大需求,文学的说教功能和传媒的喉舌功能受到空前挑战。文学开始分化为主流文学、精英文学和大众文学,传媒也在政治宣传与大众娱乐之间寻找最大的平衡,分化与整合、调整与提升成为两者都要解决的全新课题。再次,由于文学与传媒在产业化、技术性等方面的差异,借助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传媒的产业化发展迅猛,文学的多元化发展相对边缘。最后,在文化软实力的倡导和建设中,传媒成为最具影响力的文化载体,文学也被看做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和方面,但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坛的话语权、影响力和输出量等方面不尽人意,大大降低了文学在世界文学竞争中的地位。

其次,文学与传媒的张力关系,还可以从微观层面,分别考察文学中的传媒,传媒中的文学,从内涵和外延关系的层面进行认识。

按照传统的文艺观念,文学与传媒是相对独立而又紧密联系的统一体,由此形成一定的矛盾关系,文学的价值在这种关系中展现出来。从“张力”关系的角度来看,传媒对文学的意义存在于作品全部内涵和外延的有机整体中,具体而言,存在于文学与传媒之间形成的对立统一的“张力”关系之中。文学与传媒的内涵关系,既包括文学文本的意蕴、语言,也包括传媒的形式、种类,文学意蕴所包含的自然、社会、人生、历史等越丰富,与传媒的关联越紧密。文学的阅读和接受是文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任何文学都离不开特定的传媒,传媒的特点直接影响了文学的美学、社会学、文化学等方面的特征,无论是美国传播学家库利所说的“传播的历史是所有历史的基础”,还是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即讯息”,都表明传媒对包括文学在内的一切人类精神生活方式产生的深刻影响。

从文学批评的角度来说,文学与传媒的张力关系探讨实际上就是在文学的终极内涵和终极外延之间进行的意义选择,传统的文学批评一般从作品的外延一端开始挖掘作品的内涵,而现代批评一般从作品的内涵一端展开作品的外延,或者从两端向中间掘进,直到今天我们可以运用综合性的方法和模式对文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全方位评判。对于很多文学作品而言,其内蕴中就包含着丰富的传媒因素和特质;从外延关系上来说,传媒又是文学最重要的外部关系之一,这种内外双重关系之间的张力必然对文学的意义生成造成直接影响。文学研究需要对文学与传媒之间的张力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和挖掘,找出其结构组成和价值体系,在最大程度上把握文学在传媒时代的意义和价值。

二、影视如何改编文学?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到九十年代初,第五代导演的电影作品与先锋作家的小说之间存在精神气质、叙事结构等深层次的同构关系。文学市场化深入之后,电影与文学同为大众文化产品,从而有了更多合作的机会和理由。站在文学的角度,电影与文学的交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电影对文学的改编,二是电影对作家写作的影响。至于视觉文化霸权挤压了文学的生存空间,进而造成小说危机,则不能单纯指责电影了。

一般而言,人们对影视改变文学的指责,包括影视逻辑、视觉思维等降低了文学的审美品位,改变了文学的叙事方式、语言表达和生产方式,进而造成文学创作的逆向化、剧本化、肤浅化和庸俗化等。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和苏童的小说《妻妾成群》先后被张艺谋改编成了电影《红高粱》和《大红灯笼高高挂》,看中的是小说提供的意境、思想,而莫言又受邀写剧本时脑海中不断浮现出电影画面,却以失败告终。

站在小说角度评价电影,以文学的审美标准衡量电影的艺术价值,很容易陷入自说自话、毫无实效的境地。小说的兴盛有数百年历史,其经验系统可以承载极为厚重的内容,其复杂性、多样性和丰富性等远非其他艺术形式能比。以纯文学为标杆,电影的艺术形式主要以震惊效果展示经历、感受、价值和情感。

以传媒与文学的张力关系看待影视对文学的改编,既要坚守文学的底线,即以文学性为核心构建电影的灵魂;又要遵循电影逻辑和视觉文化规律,创造性地重构和延伸文学性因素,建立属于电影的审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