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城乡规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18 1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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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城乡规划

第1篇

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实施;关系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对土地进行规划与管理既能够增强土地利用效率,还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城市建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土地规划管理的基础上推动城乡建设的统筹与调控,制定科学的规划与管理方案,在确保城乡经济发展的通知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一、土地规划管理作用分析

(一)确保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对国有土地进行固化可在空间结构和经济结构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可增进地区与产业之间的协调性,实现人、土地、经济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通过土地规划与管理,既可以保护基本农田的使用面积,还能够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条件,形成可持续的、生态化的土地利用环境。科学、规范的土地规划与管理还能够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结构的合理性,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二)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人均土地面积少又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土地用途进行管制可以在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条例的约束下按照经济发展需求对土地性质进行分类,如将土地资源分为农田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等。这样能够限制和引导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利用,在经济建设、耕地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三者之间建立平衡点,达到既保护又发展的目的。

(三)促进土地规划与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土地规划需要经过较长的时期才能够体现出效果,且其受投资、人口、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同地区和不同方案之间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对土地进行规划管理可以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当前经验,指导后续使用的进一步完善和土地规划手段的进一步创新。

二、城乡规划的价值

(一)对空间布局的利用

城乡规划的重心就是通过对城乡的空间布局进行一个合理有效的利用。通过对实际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分析,然后对每个地区作出详细的规划,看哪个地方有利于发展经济,哪个地区适宜人类的居住,通过对布局进行合理的设置,从而对土地有一个合理的应用。土地之源的合理开发作为城乡规划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不仅对于人们生活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够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氛围。并且通过城乡规划,可以协调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格局,促进地方经济的向前发展。在城市规划中,生态环境的建设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通过完善人们的生存环境,从而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缓解城乡两极分化

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指的是通过对城市与乡村的有限条件进行一个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从而促进城市与乡村的不断融合,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在城乡规划中,主要是通过对农村进行改造,充分利用农村中的土地资源,对外进行招商引资,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通过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发展经济项目,然后再根据相关的实施细则给农村的人们分配城市用房,并且鼓励他们进行自主创业,政府通过提出鼓励和优惠政策,来支持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进行招商引资,还可以通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有效的分担,政府对其加强教育力度,提升他们的文化水平,传授他们农作物的种植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培训等,发展林业、畜牧业、种植业,从而拉动农村的整体的经济水平,有效的缓解城乡的两极分化现象。

(三)有利于宏观调控

政府对于城乡规划的建设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方式来进行,宏观调控作为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以城乡规划的表现形式来进行城乡规划,从而使城乡经济能够保证协调、平稳的运行。自从《城乡规划法》出台并实施之后,各个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都制定了相关的城乡规划政策,以期通过政府对城乡规划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实施,对城乡的经济发展不断存进,从而使其能够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之间的关系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城镇建设用地有序扩张

加强两规的衔接和互通的关系,两者之间既不是明确的制约关系也不是具体的平行关系,要想较好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应建立符合实际的管理办法。要把合理用地和保护耕地作为指导方针,城乡规划中的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规划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且在城市建设设中可分为新区扩张和旧城改造两种方式,分别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旧城改造用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在开发区和小城镇要以新区扩张为主,旧城改造为辅建设良好的大中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都是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为基础的。

(二)拓展土地规划的深度,在规划与实施之间搭建桥梁

由于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编制分属于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的利用规模等原则性的问题上存在差异,导致“两规”在相互结合的过程中不能够有效的衔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都是由地方政府组织的,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追求太快导致城乡规划不能顺利的进行。地方政府追求形式上的发展盲目的扩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土地利用规划是从土地的结构均衡分配,对城乡空间增长的控制和对土地资源的布局和空间结构进行合理的布局,“两规”自身存在的差异性不利于城市空间的有序增长,甚至在城乡规划当中出现又相互制约的局面。城乡空间的扩大常常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扩张没有一定的规律,通常产生跳跃性和无序性的增长。

(三)以土地管理为核心,推动城乡规划的科学发展

为了能够与经济体制的增长相适应,规划管理部门通过积极的探索新的规划方式,使得区域协调与城乡规划相一致,并发展处一系列的新规划。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两规”,使其能够协调稳步的发展,从而建立一个环节制度化与沟通信息化的信息交流平台。

为确保两个“规划”在工作中的协调一致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区内的建设项目要以审批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为前提;(2)城市是弥补人们精神资源和人文资源的核心地区,地质灾害严重和珍贵的水源保护地带要做好保护措施,限制建设城市规划区划定;(3)限制建立区应该充分考虑乡镇和你农村土地归属权的单位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4)将限制建立区划定和管理条例上升为由当地政府令,制定相应的配套方案,提高社会保护生态资源的积极性。

结束语

城乡规划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的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使得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良好的发展,因此,必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是我国当前土地领域的一个研究热点,在土地规划指标分解缺乏科学性、城乡规划实施困难的情况下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有效联系,以审批为前提,以保护为手段,以沟通为桥梁,以保护生态资源为根本,制定科学、合理的执行策略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书芳,王娜. 城乡统筹理念下探析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改革[J]. 江西建材,2014,07:19.

第2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 土地管理 问题

前言:

对于城乡工作而言,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城乡的均衡发展,创设更加优质的生存环境,借助对优势资源的分析,立足全局性与整体性,实现对土地的合理规划。同时,对于土地,是重要的资源类型,具有不可再生的性质,因此,要重视做好管理工作,使得土地资源的价值得到有效的发挥。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关系密切,需要进行关系的合理分析,兼顾科学性,建造更加合理的管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

1、全面分析城乡规划工作在土地管理中的价值体现

对于土地问题,彰显全局性、整体性与战略性,与城乡居民息息相关,关系密切,同时,与土地利用的有效与合理性也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事关民生,与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统一性。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土地资源备受关注,成为影响城乡发展的关键,尤其是在近期的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城发展的主体因素,诸多城市规划项目都需要得到土地资源的强大支持。土地管理工作能够为城乡规划提供更大的空间和资源,实现对方案的不断优化和整合,营造更加优质的环境空间,使得城乡建设更加趋于长远性。

2、系统介绍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的难点

2.1开发后期土地质量不高

针对诸多开发项目,耕地不可缺少,在根本上满足耕地审批的标准,因此,在土地被开发之后,土地质量不高,很难满足项目质量要求,生产能力不高,出现耕地占补不均衡的现象,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开发资源使用效率不高。

2.2相关土地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在城乡土地管理中,项目繁杂,涉及环境、工程等诸多项目,因此,要注重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2.3土地管理在投资主体方面彰显单一性的特征

在土地开发管理中,主体仍是政府,对投资管理产生较大影响,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即土地有偿使用的资源预计农业发展基金。另外,还包含土地开垦相关费用,政府投资作用明显,但是,仅仅依靠政府,很难满足土地开发管理在资金方面的支持作用。

2.4盲目重视局部,忽视全局性利益

对于属于重要性资源类型,在开发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盲目追求局部利益,忽视全局性利益,使得土地资源出现过度开发的情况,尤其是忽视环境影响。虽然短期利益被满足,但是,长远来看,破坏了整个大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如何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的协调发展

3.1有效发挥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的双重制约功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使用备受关注,其中的矛盾对社会的有序发展影响较大。因此,要采取主动性的模式,实现对土地能源的科学规划,保证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的匹配,促使二者相互促进的同时,达到彼此限制的目的,防止出现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相矛盾的情况,保证土地资源能够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得到合理利用,发挥价值。为此,在城市规划项目中,要实行对土地的科学规划和使用,提高利用效率,在解决土地资源紧缺的同手,缓解土地需求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价值。

3.2对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不断规范,实现对土地监督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

对于城乡规划,主要是对城乡建设空间进行合理统筹,与居民关系密切,也与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不可分割。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中,要对土地管理进行规范,尤其要强化土地监督机制,控制好总量,实现对结构的合理优化,达到管理的高效性,提升服务的主动性,构建更加科学的发展机制,使得项目的开发能够最大化地发挥土地的价值和潜能,避免土地品质的下降。同时,要强化执法监督手段的应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追加相关责任。最后,要发挥媒体宣传作用。

3.3重视提升土地开发技术团体人员的整体素质

对于土地开发工作而言,其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需要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给予支持,保证土地开发的有序进行,因此,要重视建立更加高水平的土地开发专业技术团队,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增强技术水平,尤其关注对新技术、知识和政策的学习,提升人员专业性与技术性,保证土地开发工作的高水准。

3.4强化城市生态环境的规划工作

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在整个城市规划中意义重大,因此,要重视科学规划的作用,满足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依据城市的实际承载能力,实现对城市的有效保护。达到社会、经济与环境有机协调。在具体操作中,要发挥地方优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实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增强。另外,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督,强化评估和激励,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效控制,加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执行,形成强大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结束语:

综上,在当前社会发展中,要实现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的协调发展,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缩小城乡差距。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实现对规划水平的提升,立足环境保护和土地的合理使用,营造更加和谐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杨丙红. 我国区域规划法律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3.

第3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

1.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规划编制滞后于建设

在近年来的城乡规划区的规划建设中,就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原有道路系统功能和建设用地的位置及规模,已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总规的调整和修编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方案的制订、评审修改等一系列过程。这对于规划本身科学性、合理性是必须的,但由于总体规划的调整及修编,造成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缺乏上层规划的指导,而无法做深做细,造成对于具体的微观控制严重不足,在整个规划体系中出现了薄弱的环节乃至断层,造成规划管理工作的被动。规划设计在相当程度上强调的是城市空间环境质量,追求物质空间结构理想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缺憾。加之有的规划编制单位不能深入实际,随着近两年的“房地产热”及政府的经济状况拮据,村庄的搬迁不能及时地实施,造成农民大规模违规建房而无法控制,以致今后村庄搬迁无望,只能调整规划。

1.2城市土地垄断措施不力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城市建设的平台,是城市发展的根本。近年来,由于县级城市环境的不断改善,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加,都吸纳了大量的外来人员进城,同时,由于政府长期以来缺少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一级土地市场的刚性约束手段,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利用区域优势,以要求解决自己居住问题为由,纷纷抢占地皮,乱搭、扩建、乱建房屋,私买私卖,牟取暴利,还有些村民甚至把分到户的土地随意高价出卖,扰乱了土地市场,也给规划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1.3规划管理技术手段不具体

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总体规划是对城市的宏观控制,而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则因为县级城市规划经费紧张的原因而存在编制上的不足,致使规划管理部门无法将其作为管理的依据。加之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地方性新的《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也都没有出台,因此就没有过硬的技术手段对建设项目进行控制。

1.4规划决策不够科学民主

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职责,城乡规划行政作为一项政府职能,在错综复杂的城市大系统中,无论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宏观决策,还是整个建设项目的微观决策,大到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交通组织、环境保护,小到地块的开发强度、建筑日照、绿地布局和公建设施,无一不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控制“非公共性”利益主体的外部不经济行为,体现空间资源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因此,政府对于城市规划的决策,常常涉及多因素、多结构、多种关系的综合性决策,仅凭领导者个人的才能、经验和智慧或对城市建设的良好愿望进行决策,是难以做到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的。

2.加强城乡建设规划与土地管理的有效措施

2.1严格规划审批

严格执行市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规划的地块,一律不批任何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城市规划区内以及市域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建设项目审批由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市长一支笔审批。各镇(处)按规定的权限对本辖区内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村民住宅建设以及其他建设项目涉及镇(处)的,由镇(处)提出初审意见,各镇(处)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本区域规划进行审核再上报审批。

2.2严肃规划设计

土地储备机构在对地块进行储备前必须要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在招拍挂过程中,规划设计条件必须作为一项前置依据。规划设计条件中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特别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因涉及公共利益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市规划委员会集体审批。经批准提高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必须向国土部门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差价。

2.3规范建筑管理

加强建筑安全及建筑节能管理。由市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房产局、工商局、安监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招投标局、城司和人防办参与,对在建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每季度向社会公示一次。禁止未批先建、少报多建。同时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公示后一年内市招投标局不得受理综合评价不合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内外企业投标报名,市住建局不得受理其年度准入备案。加强对房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对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禁止房屋销售。由市房产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的商住项目虚假宣传及预售活动。建设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由市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招投标局、城司和人防办参与。未取得综合验收的项目,不得擅自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手续。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比活动,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优良工程奖励分值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获得前三名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级工程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2.4土地征收补偿

强化土地收购储备,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坚决实行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农户私订征地协议,或以租代征形式非法使用集体土地。市国土部门代表市政府行使征收土地主体职责,负责宣传征地政策、签订征地协议、组织报批材料。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统征前期事务性工作及土地储备。各镇(处)和村级组织负责收地,履行征地协调、落实征地补偿的职责。同时要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收储制度。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制订年度收储计划,与镇(处)签订《控制性土地收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控制性收储期间,土地仍由农民耕种。控制性土地收储范围应向社会公示。广泛宣传、定期公布和严格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城市规划区内所在镇(处)负责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形式,停止宅基地安置方式。引导村民到统一规划建设的安置小区居住。实行政府指导、镇(处)主体、镇(处)村(社区)分配落实和物业化管理新模式。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及监管由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由物价、房产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备案。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资源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支撑各行各业。当今中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重要历史时期。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国土、大资源、大生态的理念,树立国土资源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理的理念,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新路径,对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分析

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经济建设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两个规划的依据都是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其核心内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对象、范围、实施年限、方法、步骤各有侧重,规划深度也悬殊较大。长期以来,两个规划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衔接不到位,难以协调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也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我国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时间较迟(到 80 年代才在我国起步),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但其规划的理论与方法不完备,因此规划制定水平低,规划体系存在缺陷,致使其可操作性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然在控制城市的发展规模与避免城市无规则蔓延上起重要作用,但其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指导思想,由上而下编制,规划中的主要用地指标也是由上而下分解,没有充分考虑实际发展的用地需求,脱离实际,存在与城市总体规划、现状不一致等矛盾。

1.1 规划指标分解不合理。有些地方的规划上下级规划脱节,在逐级分解规划指标的过程中,有的供求缺口偏大,有的突破了上级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分解落实的主要依据―――基础数据(各地区历年用地情况统计、土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和产业发展规划等)不真实、不准确;客观上社会发展、政策和战略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规划指标分解的准确性。

1.2 用地定位不明确。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最终要通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到具体地块,但在一些地方乡级规划与这个要求有很大差距。有的规划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居民点、非农业建设用地没有落实用地范围,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具体范围多不落实,尤其是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未作充分调查研究,定位落实较差。

1.3 规划文本和图件不够规范。一是规划基数和基础图件采用不当。有的规划未按要求采用统一时间的详查变更数,人为调减耕地基数,增加建设用地面积,并相应更改了现状图。二是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与新法规定不一致。新法对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作了规定,但有的规划仍使用过去的分类和分区。三是内容不够完整。一些规划内容过分简略,特别是重要指标,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等不全面或缺少分解指标,有的缺少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图。

1.4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一些城市建设用地严重不足。根据 2001 年度土地变更详查数据,2001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为 834743 亩,至 2010 年是 76597 亩的用地指标,年均只有8511亩。更突出的问题是,规划期内17.44万亩建设用地指标中,只有5万亩是可以占用耕地的,余者皆为非耕地,这在平原地区中是不现实的。有些城市为满足建设的需要,突破建设用地计划不乏存在,使大量耕地被占用。

2城乡规划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和实施办法

城乡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因此规划实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城市总体规划是由地方政府主持规划,政府方面热衷于建设大城市,有任意扩大城市规模的倾向,规划部门为迎合政府意图,加上自身利益观念的驱使(按规划面积计酬),也喜好做大规划。由于以上原因,加上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的快速增长,带来了新一轮的圈地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脆弱性也暴露无遗。1997 年~2002 年的六年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 1646 万亩,年均274 万亩,与 1991 年~1996 年的年均 440 万亩相比,下降了37%。2003 年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之初对十个省市的统计,在458.1 万亩园区实际用地中,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就有 314.6 万亩,占68.7%。

3 协调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由于两个规划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和规划目标,从本质看,它们应该是相互协调和衔接的关系。城市总体规划除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了城市体系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内容,这应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为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提供宏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以促进城市与区域经济的发展。

城市规划应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共同遵循发展区域社会和经济,合理利用和珍惜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发挥城市区域的竞争优势,协调区域间、城镇间的矛盾。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依法适时调整规划,提高修编质量。调整规划要依法按程序进行,严格界定调整范围。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调整或修编规划:一是受自然灾害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和使用条件发生变化并影响规划执行的;二是新提出的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符合独立选址条件的;三是在耕地等主要农用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情况下,需要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的;四是行政区调整后,影响规划执行的;五是主要用地规划定量或定位经核定确实有错误或遗漏的。

4 上级规划调整,需要相应调整或修编下级规划

应正确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的关系,制定年度计划不能脱离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近期用地需求来制定年度计划。城市建设过程严格执行年度用地计划,政府不能背离年度计划随意批地。

第5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城乡建设发展,针对土地的使用状况也慢慢出现了新的矛盾,土地管制机构和城市乡镇策划开发机构要兼顾计划,科学计划,为一起建设美好的生长环境而奋斗,创建合理的管制系统,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推动经济建筑的持续前进与改善。

二、关于城乡建设中土地管理环节的分析

伴随我国的城乡规划建设也在迅速发展。在建设现代化乡镇、城市的过程中对土地管理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财产和生产资料,城乡建设的工作之中,少不了土地管理。我们可以由目前仍然存在的城乡建设工作中,与土地管理相关的问题,寻觅出针对土地管理,城乡建设工作有效推行的方法,由此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

城乡建设的工作,主要指的是相关的机关做好整体的布局工作,维护生态平衡和环境保障,有效地使用资源,也是有维护现有政策公平的目的。依照现有法规,城乡建设的工作,主要是以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经济方面的协调发展为其基本的要务,而加速改善科学化的用地,并且改变现有城乡民众生活条件为其目的,整体的工作之中包含了所有的民众生活空间划分。所以由此可知,城乡建设的工作是一个有全局意义的、综合性的工作,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也是城乡基础建设的前提。土地,这样一个社会经济进步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是加速紧急发展的基础,于整体土地管理工作紧密相干。

第一,在城乡建设工作中,因相关因素的影响,而且工作中不能百分百保障顺利进行,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这是极其不利城乡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实际的工作过程之中,太多的人被利益蒙蔽双眼和大脑,甚至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和手段,只是为了满足眼面前自己的私欲,如大肆毫无忌惮地对环境造成污染、给土地造成破坏等。这些对土地资源这种无价之宝来说,影响颇为深远。有些时候,开发商投资的都是巨额资金,再加上资金的周转时间相对较长,这也就会使许多的开发商完全忽视气候因素,地质因素,马上就上手施工,罔顾整体环境需要的适应过程。这样完全不科学,不合理的建设方法,直接导致生态不平衡,从更远来看会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严重影响民众生活。

第二,城乡建设的工作不断推进,绝对少不了针对土地的管理,这是城乡建设的系统能否得到稳步发展的大前提,因为工作中的土地管理能力匮乏,也因此不能保障城乡建设的完成,而且由此造就一系列的麻烦出现,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城乡建设工作中,土地管理十分有难度和挑战,涉及较多的方面,而在这此之中个别的商人为了谋求更高的利益收入,选择省成本但不合规范的方法,由此,使得土地的管理质量下降,也使原先的城乡建设方案达不到原先预期的效果和质量。

第三,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城乡建设工作之中,土地的管理,投资和管理通通都是来源于政府,其主要的建设意见亦是作为工作的向导发挥具体的作用。但是,一般政府的投资力度很有限,做不到包揽所有土地建设,完善开发的工作。因此,急迫地需要政府来广泛邀请投资来源,更快地完成项目建设。

第四,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的规划管理缺乏灵活性和稳定性。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土地利用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对未来的科学预测进行适当地调整,但事实上很多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做表面文章,实质上一成不变,与现实脱节。但灵活性不代表可以随意调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是稳定,而这正也是现实中所缺乏的,规划的不稳定既损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同时也无法达到保护耕地及发展经济的目的。

三、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的管理堪称庞杂的工作量,与之紧密相关的方面还远不止一两个,其中涉及和应用的方法手段也很多,在这之中有些开发商为了削减在其成本上的投入,选择廉价但是不合要求的方法,直接使得土地的管理质量下降,也使得原先的城乡建设规划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和质量。

目前,我国的城乡建设工作之中,土地的管理,投资一般还是来源于政府,政府的建设意见也作为主要向导发挥其作用。但是,政府的投资财力往往很有限,很难做到包揽一片土地,做好开发工作。所以,就需要政府去扩展投资的来源,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

根据时代的不同,土地资源的使用范围也不同,这也要按照实际的情况做好调节,不能单单只是在表面加以变化而不动其实质,这是操作和实际的脱节。但是这种变化不是指任意的改变,而是在真正的规划操作之中加以变化,这些也是目前很难去做到的,这些工作的难度和改变不当不仅仅做不到保障城乡经济的发展,也更难维护原有的土地环境。

四、城乡建设工作中,土地管理举措

城乡建设规划,即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这不仅仅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还和土地的开发运用有关。城镇的综合发展肯定会带来城镇发展和土地之间的冲突。要深刻了解当下社会中存在的违规用地、建造等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层次挖掘出在违规用地后面的情况。各级别政府要把握全局,充分了解解决城镇策划以及土地之间冲突的急迫,主动搞好城市策划

第一,土地开发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较高的技术支持与人员的专业素质。而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土地开发专业技术团队是确保土地开发建设工作高效率、高水准完成的必要条件。针对于我国的这种现况,应该通过不断地加强新技术应用培训,来提高专业土地开发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以此保障土地开发的科学性与先进性。与此同时建立一套严格的、专业的考核与认证制度,定期地对专业的工作人员做好考评,认证,从而使相关从业人员提高能力与业务水平。

第二,对目前已有的土地规划要综合地、全面根据本地的现实状况,做好最好的规划与开发。进一步分析土地和城乡建设工作存有的矛盾,相应地增加执法检查,充分地认识到这两个工作相结合的重要性,做好相关的工作。实现科学化、合理化地预测对城乡建设工作要做的改变。

第三,加强多种类的投资吸引,进一步扩大投资吸纳,这些都是保障土地管理工作开展的大前提。再来按照每一位投资商需求的不同,完善工作,真正实现融合政商这二者之间投资。

第四,在做土地的管理工作之前,先要安排好实现的编制工作做好,只有事先准备充分,才可以保障现实与城乡建设工作的脱节问题,改变信息的匮乏问题。从而来有效推进土地管理工作到位,所有城乡建设工作顺利的开展。

第五,由现有的系统扩展并且跟进土地的管理工作,让他和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不做表面功夫而是追求更深层次的土地资源管理发展。也勿忘根据城乡建设规划案、城乡的交通建设需求作为出发点衡量整体的布局工作,做到按当地情况规划建设顺利开展。

五、结束语

通过以上详细的分析和探讨,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得知,伴随着如今的城乡建设规划的工作开展,土地管理的工作直接相关城乡建设发展。城乡的规划工作和城乡土地管理工作同步实现,唯有努力提升服务民众的水平和工作质量,真正的有效解决这两者直接仍然存在的问题,给我们先进的城乡建设的健全发展和完善作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赵旭晨,林伟明.浅谈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J].华北国土资源,2011(18):190-192

[2]万星辰,韩阳燕.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J].江西建材.2013(24):120-122

第6篇

[关键词]土地管理 土地资源 城乡建设 规划

中图分类号:Y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173-01

1.城乡规划中土地管理存在问题

1.1 城乡规划建设形式单一

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形式单一,不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欠缺全面统筹规划,城乡规划建设缺乏地区个性与特性,规划偷工减料,基本上是照搬其他城乡规划的形式,最终影响城乡规划建设质量,欠缺生机活力,还很有可能为日后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2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不到位

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布局混乱,土地管理不到位,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不高,城乡规划的许多细节都没有与当地实际情况相一致,只是简单套用常见的城乡规划模式,而且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善,没有对公共设施服务区、工业区、生活区及商业区进行有效划分,给人们生活带来负面影响[1],阻碍城乡的统筹发展。

1.3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衔接不紧密

由于受众多因素影响,导致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不协调,各项管理工作衔接不紧密,严重降低整个城乡规划建设质量和土地管理水平,给城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难点

为有效解决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的存在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做好城乡发展统筹兼顾,我们必须把握城乡建设中土地管理难点,优化城乡规划建设方案,推动城乡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1 土地管理不全面

任何一项建设规划都会对环境造成或多或少的污染,因此,在进行详细规划建设时,必须全面考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程度,尽可能将破坏降到最低。但许多开放商没有对城乡规划建设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只顾虑投入资金大且资金周转期长,在城乡规划建设时常常不顾气候和土地的影响直接开荒,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对该区日后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2 土地管理质量低

由于土地管理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生态环境。但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开发商在规划城乡建设时,为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选择偷工减料,应用不合理的土地管理技术,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降低土地管理质量,拖慢城乡规划建设步伐。

2.3 政府资源有限

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的总体管理者是政府,因此每一项城乡规划项目都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方可实施,对于大型城乡规划建设项目还会适当进行投资,以推动城乡建设的进行。但我国经济水平有限,在管理土地资源的城乡规划建设时,虽持支持态度,但投入资金有限,导致本来预期效果极佳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因得不到政府资金支持而被延迟或取消[2]。

2.4 城乡规划不稳定

在规划城乡建设项目时,一些项目开发商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灵活性和稳定性缺乏全面认识,经常在城乡规划建设初步开展时,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随意调整城乡规划,导致城乡规划稳定性一降再降,也破坏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最终导致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现象时有发生。

3.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对策

3.1 处理好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的关系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的关系,做到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资源,充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坚持走好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路线。对存在的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建筑的不良情况要深入探究其形成原因,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管理工作,促进城乡规划建设顺利进行。

3.2 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

完善的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机制是保证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因此,我们必须逐步健全城乡管理体制,加强各部门间联系与沟通,促进各部门协调和联动,促进城乡发展统筹兼顾。其次,在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过程中,应重视环境保护,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此外,由于绿化环境对城乡规划建设有重要作用,兼有保护环境、调节气候、保持生态平衡、美化城乡景观等功能,在城乡规划建设中要重视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3],适当增加各种形式的绿地面积,提高城乡绿地覆盖率,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

3.3 优化城乡规划建设

优化城乡规划建设,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用科学的思想指导土地利用发展,做好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转变土地管理方式,全面统筹城乡规划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土地管理规划的整体控制

各类与土地资源利用有关的规划都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最终制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相符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计划安排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及时作出恰当整改,核减用地规模。唯有如此,才能加强土地管理规划的整体控制,落实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优化城乡规划建设。

(2)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基础设施

城乡规划应严格遵循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加强与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协调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城市土地资源。

第7篇

关键词:城乡;土地规划;利用;分析

中图分类号:TU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城乡建设和城乡管理中,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经济建设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两个规划的依据都是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其核心内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对象、范围、实施年限、方法、步骤各有侧重,规划深度也悬殊较大。长期以来,两个规划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衔接不到位,难以协调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七条也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1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意义

随着城乡发展进程的加快,城乡的能源危机日益严重,水资源短缺,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城乡土地之间的不合理分配等严重的影响着人们群众的生产生活,这些情况严重束缚着城乡的发展进程,为城乡的可持续性发展埋下隐患。对于城乡之间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并不能一朝一夕之间就能解决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规划过程,由于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的拥入城市,这对本就紧缺的城市土地资源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城市规划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土地对于农村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而在城市土地是进行合理布局和建设的基础,面对有限的土地资源的不断扩张的城市发展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存在,所以如何在城乡规划之间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协调发展是我国城乡发展进程中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城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及其问题

2.1 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

在当前,我国的农村土地较城市严重紧缺的工业用地来讲,要适当的富余些,所以针对当前的土地分配情况,在城乡规划中对土地的利用方式有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部分农村土地进行征用,这是农村土地向城市土地转换的重要途径,随着城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加快,农业用地逐渐转化为城市用地也是必然趋势,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转化后的土地使城市紧缺的用地形式有了较大的改观,保证了城市化进程推进和用地之间的矛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上城市用地的需求。其二:以招标、拍卖的方式解决城市的用地需求。城市规划过程中,房产商进行房产开发过程中的建筑用地通常都是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通常通过招标的方式取得,然后再用招标的方式分配给有能力承建的单位,对土地加以利用。

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在城乡规划中首先说土地征用方面的问题,征用是政府强制性的行业,所以在征用过程中体现不出土地的真实价格,现在对农民土地的征用一般都是价格较低,国家对农民补偿的费用可是微乎其微,再加之政府的机关对土地补偿款的私自截留,真正到农民手里的钱款更是少的可怜,严重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其次农民在私下对土地流转的情况严重,这种自发性的流转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也没有统一的规范,所以后续会有太多的问题遗留下来,难以对这部分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现在中国的房价一直处于不断看涨的状态,这些虚高的房价与人们的收入形成了分明的对比,这就是房产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高价竞拍的结果造成的,高价竞拍来的土地,再进行配套的建设,这种情况下房价只能不断的看涨,造成房产市场巨大的泡沫经济产生。

2.2 城乡规划中土地合理利用的政策建议

要想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首先应该做好城乡规划的工作,只有城乡规划中合理的对土地加以利用,才能充分的发挥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下面就城乡规划中土地合理利用的具体措施进行分析:

2.2.1 对农村土地征用的管制

2.2.1.1 征地补偿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根据地租理论,地租有级差之分,应根据土地的优劣程度来确定地租。换言之,对征收的土地给予征地补偿费时,应有所区分,根据地块带来的效益确定。对于在可预测范围内有良好发展前景,并且用途非常广泛的地块,在征用补偿费的确定时,应区别于劣质地块。此外,政府在对失地农民的同期损失给予补偿时,应该加入土地使用后的预期利益,动态提高补偿标准,从而既可以降低农民对征地的不满情绪,又提高了土地征用的成效。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分配理论,级差地租Ⅰ应由土地所有者所有,级差地租Ⅱ应由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所有。对土地征用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应充分考虑被征地者的利益。而据国家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中,农民约得 5%~10%,村一级得25%~30%,政府及部门得 60%~70%。因此,规范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是改善现行制度的重要方面,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2.2.1.2 征用土地的购地费确定。购地费应由被征购地块的地价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构成,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应如实补偿,地价款可根据农地基准地价,参考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的用途及预期收益等因素确定,让农民分享额外的增值收益。尤其对于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在承包期还未到达的前提下,承包的土地已被政府征用,他们的预期利益更应得到保护。

2.2.2 对土地招标、竞拍、挂牌的规制

由于国家允许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招商、拍卖和挂牌,全面推行和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从而凸显土地资产价值,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以及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台。经营性用地通过扩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比例,由市场机制决定土地去向,由政府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准地价和出让底价,充分挖掘土地的资产价值。

根据科斯定理,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甚至不需要政府干预市场交易,市场交易便会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来进行。市场的真谛不是价格,而是产权,只要产权确定,市场主体便会“议出”合理的价格。土地是一种特殊商品,地价是转让产权后的经济收入,招标、竞拍、挂牌会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政府为了保证招标、竞拍、挂牌的顺利进行以及土地资产价值的充分体现应该先从制定基准地价以及转让土地的产权入手,根据转让产权的不同、土地的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地区经济结构、人口密度、城市周围农用地的生产状况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基准地价,从源头上规制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

3 结束语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乡之间的差异越来越淡化,面对日益紧张的土地资源,城乡土地规划被推上了重要日程,土地是城乡建设的战略资源,所以对土地的合理规划是政府对城乡进行管理和调控的重要手段。经济是带动城市化前进的重要动力,随着经济的突飞猛进,城市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面对如此快速的发展,城市无论在人口、能源还是环境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如何更好的规划城市发展的诸多事宜,促进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计划是当前城市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城市越来越面临着严峻的能源危机,如何更好的协调城市能源的消耗是城市规划的重要问题。现在每个城市都面临着土地资源的紧张的局面,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形势更为严峻,所以城市规划需要从长远的目标出发,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和管理规划,使城乡建设中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参考文献:

[1] 陆益龙. 农村土地征用问题: 现状及成因分析 [J]. 学习与实践,2009(1).

第8篇

关键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毕业论文(设计)是对本科生大学期间最重要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对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综合素质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平台,是大学生创造性完成科研或工程问题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如何提高对毕业论文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是当前高等学校面临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概况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涉及地理科学、人文科学、城乡建设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内容。其目标是培养具备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接受过严格科学思维训练和良好的专业技能训练,立足于宏观、中观区域规划和土地管理,能够从事城乡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教学、开发或应用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作为应用性极强的专业,在我国处于资源环境问题空前严重、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应发挥本专业的强大优势和积极作用,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而论文(设计)作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但可以加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而且可以针对社会问题达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为即将走入工作岗位的学生提供专业实战训练的平台,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问题

以重庆工商大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为例,虽然历年毕业论文(设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经验,但还有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

1.面对就业压力和专业技能的欠缺,学生降低了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我要求

由于毕业论文(设计)在时间安排上与学生求职时间冲突,加之当前颇大的就业压力,使得学生无法全身心地投入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中。同时,由于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具有较高的制图软件使用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部分学生由于缺乏专业技能而降低了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我要求。

2.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不够重视

由于高校教师具有繁重的教学任务和科研压力,没有太多精力关注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一些具有博导、硕导资格的教师,更是由于研究生的培养任务过程以及较多的科研课题,完全淡化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在工作中的地位;个别专业教师由于专业水平有限,不能够有效地进行指导。同时,由于毕业论文(设计)没有与教师的职称晋级、评奖评优等挂钩,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导致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不够重视。

3.由于选题的问题,毕业论文(设计)中理论与实践脱节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具有较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社会问题,但在选题中,部分题目与实践相脱节,使得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大打折扣。

4.管理上存在漏洞,机制上不够健全

学校及学院虽然制订了诸多规章制度,但大都是对阅读文献、格式等方面的要求,而忽视了对毕业论文(设计)起关键作用的指标和标准,严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三、新形势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高的途径

1.加强师生对毕业论文(设计)重要性的高度认识

思想上的高度认识和统一是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完成的前提。应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培训会、宣讲会等方式,使师生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培养方案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大学四年所学理论与专业技能综合运用的关键环节,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即将走入社会、与行业对接前的重要实战训练。因此,指导教师不但要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对于应用性极强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性,而且也要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是专业培养当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学生而言,要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不但是顺利毕业的重要条件,更重要的是专业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的重要环节,同时,也要认识到,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可以作为求职材料中的亮点,是反映一个毕业生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的缩影。

2.夯实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性工作

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这是由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是大学四年积累的一个过程。(1)在大一新生入学阶段,要对学生深入开展专业认识教育,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前景,让学生知道如何学好本专业,树立对专业的信心;(2)大二、大三阶段要重点培养学生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思维,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等理论课程,同时,要加强基础课程实验、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和规划综合实习等实践教学,以及专业技术手段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诸如,3S技术、规划制图以及3D技术的教学实践;(3)大三、大四阶段还要注重培养学生查阅文献与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等。只有大学各个阶段不断地积累,才能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供可靠的保证。

3.提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质量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保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是一个应用性极强的专业,尤其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要结合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资源环境、新型城镇化以及乡村发展等问题进行选题,这样不但问题针对性强,更重要的是通过解决具体问题可以锻炼学生综合的专业思维能力。在选题方面要做到以下几点:(1)要求教师能够认真负责,并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为学生提供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2)在选题的支撑上,要尽可能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在校学生创新科研基金项目、规划策划大赛以及暑期社会实践等结合起来;(3)在研究尺度上,以小尺度为主,一方面要通过大量调查问卷的一手数据和官方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找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另一方面收集研究区域的基础数据,对区域进行规划设计,制订研究区域的发展规划方案。总之,通过对选题质量的把关,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4.制订有利于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制度

规范科学的制度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基础。针对目前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制度存在空白或漏洞的问题,应该积极完善各项有利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高的制度或机制。(1)适当调整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针对目前毕业论文(设计)与毕业生求职时间严重冲突的问题,建议对论文写作的时间期限进行适当地调整,可以考虑在大四上学期的后半学期进行题目选定、开题等工作,寒假前完成初稿;(2)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把关。在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征集后,邀请学院内部专家进行题目筛选,方可允许学生进行选题;(3)严格实施二辩制度。对于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实施严格的二辩制度;(4)实施指导教师奖惩制度。建立指导教师评价标准和指标,评价结果作为指导教师的晋级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张欣.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的思考[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3(3):99-101.

第9篇

关键词:城市土地;城市交通;现状;关系

中图分类号: P2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城市交通规划和土地利用的互动关系一直是城市规划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社会背景对此问题关注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文章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试图理清我国大城市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协调关系。

二、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现状

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都是结构单一的中心结构模式,即就是只有一个城市中心,且一般都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带。由此就造成了城市土地的不合理利用,以及交通压力大和环境压力大的现象。对于这种问题则对整个城市进行多中心布局即可,将城市中心均匀分布在城市的各个位置,从而避免过于集中。在当前中国城市土地利用中还存在城市土地利用不合理,城市规模过大以及基础设施发展滞后于城市规模,城市土地利用的强度不合理等问题。如今,各大城市都开始在郊区建立新型工业园以及居住用地。同时,在当前城市发展以及城市中心土地价格急速上涨的情况下,城市中心的居住用地会越来越少,而城市中心的居民以及消费者等也呈上升趋势,则城市交通规划以城市中心为重点成为必要。

2.1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统的互动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全面深化和加速,我国大城市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城市化浪潮。城市化水平由1949年的7.3%提高到2008年的45.68%。突出表现在城市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重新调整的城市空间重塑:一个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中村更新、CBD、TOD城市开发的逐步推进和住房市场化等因素给各个城市带来了新一轮的机遇。城市化的推进势必导致城市土地范围的扩大和土地的再利用,而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城市人口的增加和新世纪能源、环境方面的约束等也同时给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一个城市土地利用的充分性、土地利用布局和分类深刻影响人们的出行方式和特点,决定交通量的生成。从需求的角度考虑,交通需求来源与土地使用,从而受城市空间结构变化的影响,因此城市空间结构对于交通流量的空间分配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而城市交通系统反过来又会对城市空间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制约。可以发现,一个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模式和交通系统一起影响着城市人们的日常出行。二者之间的一体化规划、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2.2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现状

中国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工业用地比重偏大,住宅、交通、环境绿化和第三产业用地比重较低。根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一般城市用地结构是生活居住用地占40%-50%,工业用地占10%-15%,道路广场用地占8%-15%,绿地占8%-15%。而据中国55个城市调查,工业用地比例高出上述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住宅、商业服务等生活用地低于上述标准3-10个百分点。

中国正处于工业化过程中,工业产出与占地面积的相关性较高,导致工业用地过快增长。城市交通用地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用地占比例过小,导致城市交通不畅和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目前大多数城市都是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拟定的用地布局来进行城市土地分类建设,城市交通系统依据土地布局分类进行供给配置。

2.3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现状

伴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的数量的急剧增加和工业技术的进步,我国城市交通一直处于供给不足的状态。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包括轨道交通、轻轨、市内高等级环路、高架桥、交通枢纽等。

交通供给的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支持和发展了城市活动,但由于我国大部分城市是一种被动的交通供给,是在土地利用布局的基础上提供的运输服务。城市的居住密度、就业密度、可达性、邻里设计和城市居民的整体人口特征、社会经济状况、私人小汽车拥有量一起作用于道路网络和交通服务系统,决定着人们平时的活动地点和出行方式的组合。我国城市土地开发利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布局,没有考虑其与交通系统的互动性,

三、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相互关系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一种循环的作用与反馈的关系。在认识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关系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3.1 土地利用结构决定交通运输需求

城市土地开发方式对城市交通的发展有着能动作用,当然,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在对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关系的研究中可以知道,城市内部居民的出行方式以及交通量等,基本上是利用空间分布的一个函数。城市中当有新的土地开发时,必然会产生新的交通需求,当然也就改变了原有的平衡,则建设新的交通设施等成为必要。城市交通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土地利用的状况,城市土地的利用不仅决定了城市交通源,而且也决定了城市交通量以及城市交通方式。这也就使城市土地利用状况要求不同的城市交通模式与之对应。

3.2 城市交通的建设影响土地利用结构

交通作为城市的骨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城市的空间结构。同时城市交通发展的状况也决定了城市自身的形态以及城市发展方向,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因此,在对城市交通进行规划时要有长远的规划以及眼光。特别是在以往的研究理论像土地规划和经济地理中就有提到,地租理论是土地利用量评价的主要方式,规划依赖于地租价值。

3.3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之间的相互协调

城市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的关系实质上反映了土地利用与交通设施的关系。土地利用决定着出行生成活动,这就使土地利用决定着交通设施的需求。当然,对于城市交通设施的供给,在很大程度上也改变了土地承载的活动,从而改变城市土地利用的状况。

四、结束语

正确认识以及理解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相互关系,从而解决城市中的交通问题,同时也要进一步发展以及探索更加有效合理的交通机制,保证城市土地充分高效利用的同时,保证城市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当然,这需要建立在对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有着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而在对其关系的认识时可以从土地利用结构决定交通运输需求,城市交通的建设影响土地利用结构以及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之间的相互协调三种关系着手,从而对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两者有着正确的认识与理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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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刘昕.以联合开发为基础的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互动发展模式研究.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年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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