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老龄化解决措施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16 10:40:23

老龄化解决措施

老龄化解决措施第1篇

【关键词】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大,社会老龄化速度快,人口老龄化形势异常严峻。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于经济发展的速度,这种“未富先老”的状况无疑为我国面对老龄化,解决养老问题增加了难度。

二、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的措施建议分析

(1)对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第一,普遍提高退休年龄宜缓行。从目前中国的国情来看,提高退休年龄应该有不可缺少的三个重要前提。一是就业形势必须要有明显好转。二是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必须能够真正起到“保险”和“保障”的作用。三是必须全面消除就业歧视。第二,适当提高女性退休年龄。目前我国规定男性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退休。女性就业时间缩短5年,使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劳动力浪费。这一改革政策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可先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逐步将女性退休年龄提高到57岁。第三,可施行弹性退休制度。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弹性退休制进行探索。从去年10月1日起,上海实施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并有关试行意见,规定延迟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2)中国三大养老保障体系。按照国际惯例,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通过征税或缴费方式,强制执行,覆盖全社会;第二层次是企业年金,在政府鼓励下自行建立,采用个人账户积累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第三层次是商业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举办,个人自愿投保。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中国养老保障三大体系中的第一体系。然而,从2000年到2009年的十年间,几乎只着力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使得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陷入了一枝独秀同时日益孤独和脆弱、缺乏有效补充或替代资源的困局。一是没有有效解决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小部分社会成员获得了较高水平的养老保障。二是政府不均衡的财政福利补贴是一种低效率的干预。三是逆向干预下的基本养老保险蜕变为国家养老福利。四是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孤独性和脆弱性,其增长挤压了其他层次的生存空间,产生了严重外部负效应。第二,企业年金。一是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个人角度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是比较低的,经过八年调整以后,人均是1700元;从国家角度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国家财政压力很大,因此发展企业年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二是发展积累制的企业年金。作为进行基金积累的主体,既可以由政府统一管理进行积累,也可以由企业建立年金计划进行积累,同时也可以由个人自行积累。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养老保险计划是较好的选择,既可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同时也可以降低风险。三是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措施。税收优惠使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能够获得规避税收、增加收益的好处,因此是政府鼓励企业年金发展的最有效措施。第三,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首先,政府部门与商业养老保险机构职责不清,造成了国家、企业负担过重,部分参与者无力承担,同时也挤掉了商业性养老保险发展的空间。其次,养老保险制度与国民收入分配变动的趋势不相适应。保监会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收入为626亿元,占GDP的比重不足0.5%,人均保费不到50元。第四,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发展的几点思考。一是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在各自领域范围内的“能动”作用,建立二者协调发展、互补并存的养老保险保障机制。二是完善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受托企业年金的管理运作模式,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年金账户管理的丰富经验,为企业年金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基础。三是通过商业养老保险完善的销售网络系统的强大资源优势,为企业年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四是营造企业年金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进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实现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双赢。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单单依靠基本养老保险已经不能满足众多退休职工的养老问题,因此,商业性养老保险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各个层面的重视。当前,在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和诸多相同的特征,它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断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

参 考 文 献

老龄化解决措施第2篇

关键词:中国;老龄化;现状;措施;建议

一、中国社会老龄化发展阶段及特征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从 2001 年到 2100 年,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年到2020年的快速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将平均每年增加596万老龄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3.28%。到2020年,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第二阶段,2021年到2050年的加速老龄化阶段。中国老龄人口平均每年增加620万人。到 2050 年,老龄化水平达到30%以上。第三阶段,2051年到2100年的稳定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老龄人口规模将稳定在3-4亿,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预计到 21 世纪中叶,中国人口老龄化达到峰值时,人均gdp也只能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也表明我国的老龄化是一个“未富先老”的过程。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影响

1.“人口红利”的衰退。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人口红利”的衰退。最近30年来,中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劳动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非常显著。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影响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中国正在由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短缺时代转变。最近这两年,我国很多地方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都出现了“用工荒”现象,招工难、用工难的问题日显突出。低成本劳动力的优势正在逐步消失,在不远的将来,劳动力紧缺会慢慢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我们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保障压力加大。老龄化研究中,老龄人口抚养比是一个重要指标。1990年中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13.74个老年人,2000年抚养15.60人,据预测到2025年需抚养29.46人,2050年则达到48.49人。抚养比的急剧上升导致退休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基金等国家财政支出的急剧上升。

3.个人消费减少。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导致消费需求的变化。一般而言,在老龄化进行的过程中,由于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消费支出呈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由于收入降低,老龄人口的消费水平将下降。扩大内需是中央制定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而总体来看人口老龄化会导致个人消费减少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内需增长,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不利影响。

三、我国政府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应对不断加快的老龄化进程。

1.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由单一的社会统筹制度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管理方式也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当然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覆盖面过窄、养老保险金收支不平衡、养老保险金投资收益偏低等问题,我国政府也一直在不断吸取其他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经验并结合自身国情,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

2.研究延长退休年龄。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退休年龄偏低。一方面较低的退休年龄加重了社会保障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提高,很多五六十岁的人往往还有精力有能力而且愿意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为社会经济建设贡献力量。我国目前人才结构不合理,有多年专业经验的人士在各个领域都非常匮乏,过早地让这批人员退休也是对人才资源的一种浪费。我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退休年龄问题。很多国家都通过延长退休年龄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但延长退休年龄也在当地社会引起了一些争议,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

四、我

应对老龄化的一些建议

1.调整经济结构,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经济得到了发展,才能解决社会的各种矛盾,包括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人口红利”的日趋消失也可能为中国提供一个更平衡和更持久增长的契机。由于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我国经济增长长期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驱动,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今天,我们必须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济增长的含金量,经济增长的源泉不应仅依靠人口红利。

2.加快相关立法。人口老龄化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归根到底要靠法律。199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总的来说,有关老龄人口保障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滞后于老龄化的发展。为了维护老龄人口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必须尽快制定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家庭赡养等专项涉老法律、法规。

3.大力发展老龄产业。目前我国老龄产业化水平还很低,因此要制定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对老龄产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建立老龄产业发展管理体制。立足城乡社区发展老龄服务业,培育老龄服务中介组织,培养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同时我们也要大力研制开发老龄消费品,培育老龄用品市场。

4.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生育率的方案,逐步调整人口结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味地控制人口数量,会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国的老龄化趋势。我们需要根据现实国情,既要控制人口增长又要防止人口老龄化速度过快和老龄人口比重过高。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个相互兼顾的人口发展规划,合理控制生育率,优化人口结构,为社会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提供优质的劳动力资源,为国家的长期稳定繁荣提供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严冰,张伟.中国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10-11(1).

[2]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r]. 2006-02-23 .

老龄化解决措施第3篇

1956 年联合国发表的《人口老龄化及其经济社会影响》中提出,按照 65 岁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将老龄社会分为三个阶段:老龄化社会(7%)、老龄社会(14%)、超老龄社会(21%)。 日本内阁府的《老龄社会白皮书》中指出,早在 2007 年日本社会老龄率就高达 21.5%,步入了超老龄社会。 据《老龄社会白皮书》

最新数据统计,2011 年日本社会老龄率已达到 23.3%。 高度人口老龄化已经对日本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 日本社会应对老龄化的措施和政策。

日本政府为了减缓甚至解决老龄化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不断改革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养老、医疗和护理是老龄化社会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对于促进老龄化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首先改革养老保险制度:(1)明确 100 年内养老金待遇与缴费状况;(2)尽量控制保险费率上升,2017 年以后保险费率固定不变;(3)根据宏观经济指数调整养老金,即根据社会整体的工资总额增长率调整养老金增长幅度。 由此,在职职工减少的情况下,即使平均工资增长,养老金也会下调;(4)从2004 年度开始到 2009 年度, 逐步将基础年金中的国库负担比例由 1/3 提高到 1/2。

其次改革医疗保险制度:(1)将 70~74 岁高龄患者的医疗费负担比率从 10%提高到 20%。(2)改革老年人保健制度,新建以 75 岁以上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人医疗制度。 另外,对65~74 岁老年人的医疗费 , 实行由参保人数分摊的财务调剂。 (3)将政府掌管的健康保险从政府中分离出来,设立全国健康保险协会,掌管健康组合保险中组合成员以外的被保险者的保险,保险费率由各都道府县根据各地的医疗费情况分别设定。

再次改革护理保险制度:(1) 向重视预防型转变;(2)调整设施给付;(3)确立新的服务体系;(4)确保和提高服务质量。

2.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日本政府修改了《高龄者雇佣安定法》,将延长退休年龄的建议法定化,规定从 2006 年 4 月以后,雇主必须在如下的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将其选择的方式制定为企业的制度。 一是随着养老金领取年龄的推迟(60 岁),把退休年龄提升到 65 岁,到 2013 年必须达到 65 岁;二是废除退休制;三是维持现有退休制度,但员工退休后如仍有工作意愿,原企业必须对所有愿意继续工作的员工重新雇佣或延续合同,给老年人就业创造机会。

3.鼓励生育,延缓老龄化进程。(1)直接增加儿童生育及抚养补贴(不包括婚姻补贴);(2)改善生育环境,促进婚姻、生育及养育。 此外,地方保健组合可根据当地的财政情况,自行决定对治疗不孕症、产假、生育补助的额度。

三 日本社会老龄化对策的制约因素———财政问题。

1.日本财政与老龄化对策实施的相互关系。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本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养老、医疗、护理等各方面政策措施的实施需要强大的财政作保障。 财政作为社会保障的从属职能作用,在战后日本社会保障发展进程中发挥得相当突出,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日本的社会保障起步较迟,但是,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为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政支撑,使日本的社会保障在短短的二十年间, 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无论是规模还是社会保障的内涵都发生了飞跃,财政作为社会保障的后盾发挥了巨大作用。

同时,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收不抵支,日本陷入了财政赤字的困境。 随着日本经济的长期萧条以及人口高龄化和少子化社会的到来,社会保障费用逐年增加,尤其是年金和医疗保险费用增加,财政将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 可见,针对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措施能否顺利得以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财政的制约和影响。

2.日本的财政问题。日本面临的主要财政问题是债务问题突出,在实施紧急经济对策之前债务额对 GDP 的比就已经超过了 170%。 目前,日本的财政仍在持续恶化。

2008 年的雷曼危机后,主要发达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财政补救工作,同时采取了紧急经济对策。 因此各国债务额对GDP 比都有所上升,但是除意大利为 132.0%外,其他国家均保持在 100%以下。 然而,日本债务额对 GDP 比在 2010 年高达 199.2%,已逼近 200%大关。 2009 年底国债、借款、政府短期债券等日本债务额突破了 900 兆日元,2010 年度预算中国债发行额为 44 兆 3 千亿日元,2011 年底债务额达 997 兆日元,创历史最高纪录。 同样,大约 1800 个地方公共团体的财政不足自 1994 年后急速扩大,在 2009 年度末达到了 197 兆日元。

日本的财政、经济已经陷入频临破产的危机状况。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依靠存款度日的人数也逐渐增加,因此,今后作为国债购买资金来源的储蓄额将会持续下降。 如果国债在日本国内无法筹集的话,会导致国债信用降低、利率提高,必然会导致日元的暴跌,从而陷入极度通货膨胀的危险境地。

另外,随着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今后以年金、医疗为中心的财政支出无疑会逐渐增加,一般财政支出中的公费负担也会持续增加。 当然这不仅是国家的问题,与普通市民息息相关的生活保护、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的财政恶化也影响了都道府县、市镇村等地方自治体的财政。

四 结语。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 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必须认识到财政问题是老龄化对策的一大制约。 想要很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最终还是要依靠强大的财力支撑。 换言之,没有强大的财力就无法解决人口老龄化所造成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因此,如何广开财源以保证各项老龄化政策措施得以实施是日本政府所面临的最大课题。

参考文献:

老龄化解决措施第4篇

摘要: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我国的保险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然而我国的保险市场乃至社会保险市场仍然不够成熟,并暴露出诸多问题,从某些侧面体现出中国社保体制的弊端。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势必将影响到我国的整体社会保险水平,甚至会对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产生不利影响。

关键词:社会保险;存在问题;老龄化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开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种保障制度。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595万人。2008年,2729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为91.5%。低保等制度的实施使得低收入居民生活得到了切实的保障。2008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61万人。2008年有2335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4306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弊端便日益暴露出来。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它关系到社会成员中能有多少人能够直接享受到社会保障权利,进而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相比之下还是比较低的。这种情况不利于多种成分共同发展和多种渠道就业的政策实施。在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中,覆盖面最大的是养老保险制度,但参加该制度的人还不到2亿。而且,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农村参保人数仅占农业总人口的7%,1亿多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没有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如此低,难以保证农村居民的参保需要。多数城镇职工未能享有社会保险,而广大农民则基本上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以上这些情况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并且已经成为影响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隐患。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具体做法主要有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真正的实现“应保尽保”,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扩大社会几近筹集渠道。从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农民工的问题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应该真正把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

二、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具体有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人口的老龄化情况提前到达高峰。发生老龄化的原因是多样的,从我国的发展来看,主要是因为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加快,经济迅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水平也稳步提高,所以人口死亡率降低,平均寿命增加导致,还有就是我国从二十世纪后期开始,为了控制人口的急剧增长采取多种措施,例如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这一措施更加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必须要说的是中国现在处于社会经济不太发达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的,也就是“未富先老”,也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强,所以就会增加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

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特别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年均100万的增长速度。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这就会直接加重现有劳动人口的负担,换句话说就是年轻人工作,但是所得需要分出一部分给退休的老年人或者是没有工作能力的老年人,所以如果老年人口比例越大,那么成年劳动力的负担就必然越重。如此发展下去也必将对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同时也会给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一旦我国经济进入平稳发展时期,真正的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当时收取的养老金是不足以支付得起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的。如果不能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由于新旧养老制度转型而形成的种种问题,未来终将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重大冲击。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但是因为我国特殊国情,人口老龄化在我国表现的就更加的突出了,解决起来的难度也更加的大。所以我们要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符合国家情况的措施,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上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要发展经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为养老提供坚强的经济后盾。明确老龄道路,提高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关措施缓解老龄化问题。最后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使老年人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三、权利与责任界限划分不清晰

我国社会保障的改革是以减轻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责任为出发点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界定依然不清晰。与此同时,企业和个人都普遍感觉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负担越来越沉重。个人的基本养老金缴费比例也逐年增加,同时人们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满意程度也在增加。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各方权利和责任的界定不明确。政府的钱花在了什么地方,老百姓根本就不清楚;企业与个人缴用了多少费用有多少回报率,也没有明确的预期。因此,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有多大程度,企业与个人的责任在哪些方面,在何种水平,都应该进一步的明确,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责任共担的机制。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是明显的,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这就需要全社会都动员起来。政府、企业、个人各自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完善中国社会保险体制贡献一份力量。为使中国社会保险真正走向成熟,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何平《社会保障概论》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老龄化解决措施第5篇

关键词:少子高龄化;劳动力供给;应对措施;启示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6)03-0057-10

DOI:10.14156/ki.rbwtyj.2016.03.007

一、日本少子高龄化

(一)日本少子高龄化现状

少子高龄化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日本是进入少子高龄化社会较早的国家之一,少子高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按照联合国老龄化标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就称为老龄化社会,超过14%则称为老龄社会,超过21%则称为超老龄社会。按照此标准,日本昭和45年(197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平成6年(1994年)进入老龄社会,平成19年(2007年)进入超老龄社会,可见日本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十分严重[1]。对于少子化问题来说,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从日本少子化发展趋势来看,0~14岁人口数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少子化问题日趋严重。表1显示日本各年龄段人口数量及变化情况,图1反映日本少子高龄化现状及变化趋势,可以看出1950年日本各年龄段人口分配合理,并未出现少子高龄化问题,1970年,0~14岁人口由1950年的2 979万人减少至2 515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由416万人增加至740万人;1990年,0~14岁人口减少至2 249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至1 489万人,少子化程度由1970年的23.9%降至18.2%,老龄化程度由1970年的7.1%增长至12.1%,少年儿童抚养比由34.9%降至26.2%,老年人口抚养比由10.3%增至17.3%,说明少年儿童抚养负担减轻,但老年人抚养负担加重;2010年,0~14岁人口减少到1 680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到2 677万

人,老年人口数量比儿童人口超出近1 000万人,少子化程度为13.2%,老龄化程度为23%,少年儿童抚养比为20.7%,老年人口抚养比为33.0%,老年人抚养负担增长较快;截止2013年,0~14岁人口1 639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为3 190万人,少子化程度为12.9%,老龄化程度为25.1%,少年儿童抚养比20.7%,老年人口抚养比为40.3%。由此可见,日本少子高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

(二)日本少子高龄化的变化

根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研究所的推测,如表1、图1所示:2020年,日本0~14岁人口数量将减少到1 457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增加至

3 612万人,少子化程度为11.7%,老龄化程度为29.1%,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9.8%,老年人口抚养比为49.2%,老年人口抚养负担进一步加重;2040年,0~14岁人口数量为1 073万人,65岁人口数量为3 868万人,少子化程度降至10%,老龄化程度增至36.1%,届时日本人口中有1/3以上都是老年人,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8.5%,老年人口抚养比为66.8%,1.5个劳动力需要抚养一个老年人;2060年,0~14岁人口数量为791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3 364万人,少子化程度为8.3%,老龄化程度为39.9%,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7.6%,老年人口抚养比为76.1%,日本少子高龄化程度已经达到鼎峰。此后,少子高龄化问题会逐渐得到缓解。

二、少子高龄化对日本劳动力供给的影响

(一)劳动力供给数量减少,年龄结构老化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劳动力数量和供给取决于这个国家总人口中处于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多少,劳动力年龄结构和数量对劳动力的供给变化具有制约作用。日本是进入老龄化较早的国家,老龄化速度的加剧对劳动力供给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2]。根据表1可以看出,日本劳动适龄人口1950-2000年一直呈增加趋势,由5 017万人增加到8 622万人,年均增长率约为1.4%;从2000年开始,劳动适龄人口数量开始出现大幅下降,到2010年降至8 103万人。截止2013年,日本劳动适龄人口数量为7 907万人,13年间减少715万人,降幅为8.3%;预计2020年劳动适龄人口减少至7 341万人,2040年则跌至5 787万人,2060年降至4 418万人。由此可见,日本劳动适龄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并且减少的速度不断加快。日本劳动力人口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见图2,1990年日本劳动力人口6 384万人,占劳动适龄人口的74.3%,65岁以上劳动力人数360万人,占劳动力人口的5.6%;2000年劳动力人口数增加至6 766万人,占劳动适龄人口的78.5%,65岁及以上劳动人口493万人,占劳动力人口的7.3%;2006年、2012年日本的劳动力人口数量开始下降,2006年为6 557万人,2012年则降至6 628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的比重达到8.8%。根据总务省统计局推算,日本劳动力人口继续呈下降趋势,2017年、2030年劳动力人口数量将降至6 556万人、6 18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的比重分别升至10.4%和11.1%。由此可见,受日本少子高龄化趋势的影响,日本劳动适龄人口及劳动力人口呈下降趋势,劳动力供给数量不断减少,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及老年劳动力数量呈上升趋势,劳动力人口数量总体呈减少趋势,导致日本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是日本社会的安全网,有力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其作用不可替代。日本政府为解决少子高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危机,日本政府不断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对年金制度、医疗制度、介护保险制度等进行改革,以提高社会保险费收缴水平,降低社会保险支出,“开源节流”,多措并举,达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的目的。日本公共年金制度改革,主要有公共年金财政政策、建立大学生公共年金缴纳制度、实行公共年金减额发放制度、推迟领取老龄厚生养老金者实行奖励制度等[9],此外,政府不断强调加强和改善年金管理和运营、加强对年金机构的改革、组建年金基金经营会、提高年金基金运营人员专业化水平、设立监督机制和公开经营状况等措施,以加强国民对年金基金运营的信心。在推进医疗保险改革方面,主要采取提高国民加入健康保险的个人负担比例、改革老年人健康保险制度、将“老人医疗制度”年限推迟到 75 岁开始、选择“特别养老院”的老年人个人承担房费和水电费及针对7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高龄者医疗制度”等。在介护保险制度方面,主要针对体弱病残老人生活所需方面的护理和照料, 2000年正式实施护理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居家护理和设施护理。居家护理是以老人的家为中

心向老人提供护理; 设施护理是老人住在特定的设施内接受护理服务[10]。日本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措施,对经济增长、促进就业、保障老年人福利等起到了一定作用,尤其是对于抚养负担不断加重的年轻人来说,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保,是他们选择就业的主要动力,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加年轻人就业的信心,促进就业率的提高。

(三)发展老龄产业,支持老年人就业

人口少子高龄化引起日本年轻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为补充劳动力供给,日本政府不断采取措施,发展老龄产业,支持老年人就业[11]。日本老龄产业主要包括老年产品制造业、老年生活和护理服务、老年房地产、老年金融保险及老年休闲服务等五大领域。日本老龄产业发展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80年代、90年代逐渐完善,进入21世纪以来,一些大公司和企业转变经营战略模式,利用资金和技术优势,进军老龄产业相关领域,产业规模逐渐扩张,并以每年4%~5%的利率增长。目前,日本老龄产业已经开始步入了结构合理、分布平衡、竞争有序的相对成熟阶段,不仅能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基本物质消费需求,也能满足老年休闲、健康、文化、娱乐等精神方面的消费需求。日本政府为应对今后更加迅猛的“银色浪潮”,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入老龄产业市场,促进老年产业发展,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日本老龄产业已经实现良性循环发展,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渐明显。在促进老年人就业方面,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支持措施,为鼓励60以上的老年人延长就业年限,或者重新选择新的职业,采取逐渐延长退休年龄政策,并且通过法律的形式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对企业设立高龄雇佣奖励政策,向雇佣 60~65岁老年人的企业雇主提供25%的高龄职工工资补助,对于临时雇佣老年人的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补助[12]。此外,政府还划拨专款,成立“银色人才中心”,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就业帮助、寻找就业机会、延长老年人雇佣年限,增加劳动力供给,缓解老龄化对社会的冲击。实践证明,日本老龄产业不断发展,老年人就业增加,对少子高龄化的经济影响产生了一定的缓解作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四)放宽移民政策,吸引外国年轻劳动力

日本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国,明治维新之前一直处于闭关锁国状态,自明治维新以后,日本逐渐开放国门,加强与外界的经济往来,但由于岛国根性,日本在吸收外国劳动力和人才方面,与欧美国家相比政策还不够开放。随着20世纪90年代少子高龄化速度的加快,日本政府认识到单靠提高生育率难以弥补国内劳动力不足的问题,逐渐放宽了移民政策,吸引更多的外国劳动力,缓解国内劳动力不足的压力[13]。根据日本相关研究机构推算,日本今后50年间,每年需要外国劳动者60万人,才能补足劳动力供给,维持国民经济发展。日本将移民对象的首选放在来自各个国家的留学生身上,主要通过奖励措施留住高学历留学生,对拥有一技之长的留学生,放宽其就业劳动许可,使其尽可能长期或者永久居住日本[14]。2013年日本《产经新闻》报道,日本政府将不断放宽移民政策,增加移民数量,补充国内劳动力不足。根据政府确定的方针,日本将大幅放宽接收外国劳动者进入日本国内的限制条件。除将放宽技能劳动者的入境条件以外,日本政府还计划将现行制度下未被允许的不具备特定专业、技术领域能力的单纯劳动力在限定条件下也允许其入境。2014年日本《读卖新闻》相关报道指出,日本政府已经就建设、护理等领域引入外国劳动者的政策进行论证。第一阶段为扩充建筑行业的外国劳动力数量。由于东京成功申办2020年奥运会,国家建筑设施需求会逐渐增加,未来建筑行业将面临劳动力严重不足问题,所以日本政府决定将延长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规定的在留期限,由原先的3年更改为6年。少子高龄化给日本劳动力市场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放宽移民的政策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增加了外国劳动者数量。

四、启 示

(一)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中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下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老年人口基数大、“未富先老”,再加上经济实力水平相对较弱,应对老龄化带来的问题难度较大。因此,中国要解决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主要依靠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国家的经济实力,用强大经济实力做后盾,解决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各种问题。为实现经济发展,政府应该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解决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应发挥作为劳动力资源大国优势,在积极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增加更多就业岗位的同时不断提高资本、技术投入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保持经济发展后劲。此外,劳动力素质提高有利于促进就业,平衡教育资源的分布,重视发展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提升劳动力素质,增加其就业的机会。劳动者素质提高,尤其是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从而增加更多就业岗位,更有利于增加高知识、高技能的老年人就业机会、改变其生活观念,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压力,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11]小林真一郎.bI造と少子高h化――2015年にP力は本当に不足するのか[J]. 季刊政策・U友芯浚2009(1):95-111.

[12]森田子.少子化が企I行婴擞毪à胗绊[J].日本P研究jI, 2006(553):4-18.

[13]木江理子.日本の外国人P者受け入れ政策[M].|京:原房,2006.

[14]井口泰.国H的な人の移婴颏幛挨毳ジア槁[J].ファイナンシャル レビュ`, 2013(5):88-114.

[15]藤江泰郎.人口p少下でのP市觥―女性、高h者のP力率引上げにより2040 年にかけてのP力不足を\り切れ[R].|京:世界平和研究所IIPS Policy Paper ,2014:1-68.

老龄化解决措施第6篇

这次市老龄委全委会议,听取了_同志关于20*年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大家审议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方案和“爱老奉献年”活动方案,并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老龄办要根据大家的意见,抓紧做好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关于去年的工作,于敏同志已经做了总结,应该说,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老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实际效果也不错,是取得长足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概括地说,是有了新气象,呈现新面貌,取得新进展。

一是,有了新气象。从老龄工作机构看,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实际需要,对市老龄委成员及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增加了市残联为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出现了一批新面孔,老龄委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增加了老龄办行政编制,老龄工作专职队伍进一步加强。从工作方式看,建立了老龄委和老龄办两个层次的主任、副主任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主任、副主任都按要求坚持深系点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探讨工作思路,指导工作开展。

二是,呈现新面貌。表现在:①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老龄宣传工作的意见》,开通了*老龄网站,并与国家老龄网链接,成为展示我市老龄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联系社会各界及广大老年朋友的桥梁和纽带;与___日报社联合举办了“泉映晚霞”老龄工作专版。每隔一周出版一期,内容丰富,很受广大老年朋友喜爱。这些都对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宣传老龄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发挥了良好的作用。②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市民政部门在街道和社区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组织开展了对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市卫生部门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为老年人免费查体、送医送药上门活动,查体近1.3万人次,优惠或免收查体费近10万元。在万名农村老年人免费游*活动中,市民政局、农业局给予了热情赞助,园林、公安等部门给予了积极配合。老龄委的其它成员单位也积极落实各项承诺,形成了共同为老龄工作献计出力的可喜局面。③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各级老龄办根据全市老龄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他们的组织协调下,整个老龄工作有形式、有内容,丰富多彩,效果明显。

三是,取得新进展。突出表现在:①老年人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充分发挥了“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室”“老年人维权接待室”和“148”老年人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作用,认真解决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行为,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老年人权益保障年”承诺的80件实事,全部按时完成,这项活动的开展也使得去年成为广大老年人得到实惠更多的一年。②老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年共筹措资金60万元,在全市农村建设了141个老年活动基地,统一配备了图书、健身器材等,成为老年人学习、健身、举办活动的好去处,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新建老年公寓6处,增加床位190张。③老有所养得到进一步改善。城镇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险体系。全市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年人全部实现了应保的参保,供养率达到100。90以上的农村60岁老年人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趵突泉办事处利用星光老年之家,建起了全市第一家托老所,开辟了老年公寓之外的一条新的针对特殊情况老年人的养老方式。④老年人尤其是城市老年人文体活动更加丰富。老年人文体网络更加健全,举办了首届老年人田径运动会、老年人健身操比赛、健康老人才艺大赛,既充分展示了我市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又是我市老年人丰富多彩文体活动的真实写照。⑤尊老敬老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老有所养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老年人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加大了对尊老敬老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树立了11个先进村(居)老工委、17个老年活动基地示范点、10大孝星、10名敬老模范、10名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等典型,并组织部分典型人物组成尊老敬老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全市五个县(市)区作专场报告,使敬老尊老的传统更加深入人心。

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老龄委工作机构和广大老龄工作者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今年的老龄工作,于敏同志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设想和意见,大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希望老龄办认真吸收后形成今年工作的意见。下面,结合我市老龄工作实际,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去年12月12日,国务院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表明了我国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态度,并为发展老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方针。对照白皮书的要求,应该说,我市老龄工作任重道远。比如: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逐步加快,高龄趋势越来越明显,导致社会人口扶养比不断提高,对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压力不断加大,并影响到社会代际关系的和谐。特别在农村,由于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使农村的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老年人群的贫困化和边缘化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这些做老龄工作的同志首先要对当前老龄的趋势有一个准确的判断,要充分认识老龄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认识上进一步统一,积极研究,认真对策,在这个问题上不应有丝毫的松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老龄问题是个全社会的问题,做好老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这方面,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媒体、网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在全社会宣传敬老养老助老,倡导尊老爱老的良好风尚。把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弘扬新型的孝文化,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形成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增强群众维护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尊老爱老敬老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关爱老人、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企业家自觉加入到为老年人献爱心、办好事的行列中。要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使他们从小认识到老年人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培养仁爱之心和责任意识,懂得感恩回报和奉献社会。

(三)落实措施,实事办实。老龄问题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解决老龄问题,既要着眼于解决全局性的问题,从机制、制度健全完善等方面下功夫,又要扎扎实实解决好老年人的实际问题。首先,要落实好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___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把现有的各项老年人政策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同时,针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新的政策措施。二是围绕“爱老奉献年”活动,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实实在在做几件惠及老年人的实事好事。对工作计划中确定举办的各项活动要认真策划好、安排好、落实好,好事办好,见到实效。三是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把为老服务的各项措施制定好,实现好。要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基本医疗待遇的落实。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社区扶持相结合,推动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要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充分发挥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涉老纠纷处理在萌芽阶段。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制定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重组等方式,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增加数量,扩展功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队伍严整、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网络,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四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创新。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化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全方位做好各项老龄工作。要把老龄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确保老龄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各级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老龄工作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工作机构健全,干部队伍稳定,活动设施完善,服务项目丰富,考评机制科学的老龄工作新局面。要加强调查研究,畅通与老年人联系的渠道,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事老龄工作的同志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急,帮老年人之所需,解老年人之所困,做关心老龄事业的表率。

老龄化解决措施第7篇

[关键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措施

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推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成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养老保障体系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政策空间角度进行重新梳理,制定一系列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提高国民生活质量以及中国经济发展可以提供稳定的机制。

1、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因分析

1.1人口老龄化问题分析。人口老龄化是目前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趋势。我国人口老龄化基数大、速度快时间长、未富先老。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老年人口大约占全国老年人口的2/3,农村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35%,而城市是6.30%,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占据多数。说明我国农村已比城市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随着农村青壮年人口外流,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成为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目前全国离退休人员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1亿人。可见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

1.2养老保险国家财政支出负担加重。按照世界上其它国家的做法,公共财政必须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扮演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概括起来说,公共财政在养老保险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作为一个主体直接为养老保险供款;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提供最低养老金;公共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制度运营过程中的管理费用。而人口老龄化问题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对公共财政支付造成了巨大压力。

1.3缴费标准难统一。由于我国城乡、地域差异较为明显,全国难以形成统一的制度体系,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制定与实行工作开展的比较晚,到目前为止不到三年的时间,因此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的理论体系和严格的执行制度。并且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缴费标准等很多方面都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1.4我国农村社会转型使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农村工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农村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人口结构与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使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作为现有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保障为基础,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形式,以集体养老、社会养老保险为补充形式,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养老保障制度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有的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不能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而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

2、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措施

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模式选择应根据我国经济转型、人口结构和社会结构的特点,借鉴发展中国家非缴费型社会养老保障经验和世界银行倡导的多支柱养老模式,整合社会救济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我国城乡有别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养老保障。

2.1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中企业和个人缴费率较高。根据中国劳动要素分配系数和养老负担系数实际数据,分析中国社会养老保障水平适度性,证明我国现在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已处于理论适度下限水平之上。在我国劳动要素分配系数远低于理论数据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实际承担的缴费率偏高,企业和个人责任偏大,国家责任偏弱。政策建议降低缴费率,增加政府的投入。

2.2科学规划缴费标准。由于我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开展了很多年了,而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时间短,仅仅不到三年的时间,所以我们要做的第一部工作就是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在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创建系统的适合我国农村发展现状的新农合政策制度。采用科学的规划政策,认识到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较大的经济差距,发展情况不同,采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也应相应不同,鼓励经济发达的地区积极探索,实行人员分类、区域分类推进的方法,为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作保障。

2.3整合社会养老保障资源,建立保险保障型的多层次的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借鉴发展中国家非缴费型养老保障实践经验,和世界银行提出的多支柱养老模式,建立我国保险保障型的多层次的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重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整合三支柱与社会救济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我国包括家庭养老在内的多层次的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救济养老、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养老、商业寿险和家庭养老等各层次养老保障资源的作用。

2.4我国社会养老金筹资模式适宜采取现收现付制。根据我国实际劳动力增长率、工资增长率和实际利率增长率的状况,现在和较长时间能够满足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并借鉴名义账户制,解决我国统账结合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转轨成本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问题。

遵章守制,严格基金管理。按照基金财务制度和新农保会计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筹集和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5延迟退休年龄。提高退休年龄是化解人口老龄化危机和缓解政府财政危机的有效手段。其产生的影响有:其一,降低制度赡养率,退休年龄提高,退休人口相应减少,就业人口相应增加;其二,提高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水平,就业年龄增加了,其缴费的时间也延长了;其三,减轻支付压力,缩短制度支付养老金的时间。

2.6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应分两步走,近期制度建设和中长期制度建设。在近期考虑到农民群体分化的现实,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保障措施,中长期则追求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整合,将目前城镇的社会统筹部分养老金扩展到农村,使其成为全民共享的养老保障项目。可采取城市化、“土地换保障”、改“农业税”为“养老保障费”及人口政策和养老保障政策相结合等措施解决制度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

结语

养老保险制度从建立以来,就在不断地经历调整和演变。从整体上来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正在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保险演变,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责任共担机制。按照需求理论建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形成我国城乡包括家庭养老在内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探讨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措施,对我国经济建设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老龄化解决措施第8篇

一、充分认识解决老龄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我国人口走向老龄化,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社会在不断进步、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人的生命、寿命在延长,老龄人口自然在增长;另一方面,国家提倡计划生育,并为之制订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严格控制了人口增长。又因为维持数千年的“养儿防老”传统习俗和思想观念的逐步瓦解和摒弃,使人口的增长率逐渐在下降,这样,相对于总人口而言,新出生的人口比例在下降,老龄的人口继续在加快增加。老龄人口的出现和到来,从某种意义上讲,算是一件益事,人口的素质在提高,人口整体寿命在延长。说明社会正在进步。同时,我们也不能过于乐观,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因老龄人口的到来,不断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家庭问题、共性问题,必须要引起我们的思考和关注,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研究。

(一)必须认识到:老龄问题、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不能忽视的议题

1、人口的确在加速“老龄化”。据统计,1949年前,中国国民平均寿命是39岁,到1996年达到61岁,到2005年这个数字就达到了71.6岁,接近72岁。特别是独生子女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加速了中国老龄化的进程。有人预测,今后一段时间,50岁到6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口还将会急剧增加。到2030年前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预计增加到4亿左右,相当于现在欧盟15个国家的人口总和。可见,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客观的事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一个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人已经喊出了“2020年,谁为我们养老?”的疑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中国人现在担心养老问题,37%的人认为退休后自己生活水平会“严重下降”。再过十多年,4+2+1式(4位父母、夫妇2人、1个子女)的倒金字塔的家庭结构将成为家庭的主流角色。许多老年人、或正走向“老年人”行列的人担心,让一对小夫妻负担6个老人的生活似乎是空想。所以,他们喊出“谁在未来为我们养老”的呼吁是正常的,也是理解的。

2、问题严重性在出现。人口老龄化,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和现象。在不少大中城市中,“空巢”老人的数量在增加,有的加速增加,已占老年人总数的三分之一。有关专家预测,到2025年,我国老人家庭“空巢”率将达到60%左右,到2050年,这一数率将达90%左右。其中,高龄“空巢”老人家庭越来越多,还多于三分之一。如:在江苏连云港市,“空巢”老人家庭中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有3万多人,占“空巢”老人的33%.有人对南京某社区进行“涉老”问题调查(共发放200份问卷),有68%的中老年人患高血压、骨质疏松等1种以上的常见疾病,为后代带孩子感到吃力。2005年8月4日,长春市81岁的“空巢”老人王一本在家里死亡,4天之后才被发现。大庆市55岁的独居老人卢某被发现死亡,经鉴定已离世半年之久。而江苏南京市近年来就发生20起孤寡老年人死在无人照顾的家中的悲剧。还有一对年轻夫妇,外出打工,竟将自已4岁的男孩留在家中,还叫本来也需要人照顾的七十多岁的爷爷照看。结果有一天,爷爷躺在床上起不来,气断身亡,幼小的孙子也因无人照看,最终也饿死在其爷爷的床边。待年轻夫妇回来后,为时已晚,落个惨痛的悲剧。“空巢”老人现象的出现,说明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家庭问题已经客观出现;说明老年人需要关怀,需要照顾,需要看护,需要救助,需要社会的关爱。

(二)要充分认识到:关注老龄问题和重视老年工作已被各级党政摆上了重要位置,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1、党中央、国各院非常关心全国“老龄”工作、“养老”事业。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出现,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及时加以分析研究,制订了相关的对策,对搞好老龄工作,推动老年事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养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报告”中强调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老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重视和明确。《建议》中指出:要“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胡锦涛总书记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文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为我们必须要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文件。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专门主持召开全国老龄委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这些说明,党中央、国各院是非常关心全国“老龄”工作和“养老”事业的。

2、政府部门十分重视“老龄”“养老”工作。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都把老龄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2005年10月10日,在北京举办的以主题为“老年学的多学科视野”首届中国老年学家前沿论坛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会、中国人口学会会长彭佩云在会上强调,要求我们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老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新在谈到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时,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重要一项列出。国家民政部、社会劳动保障部等部门也都针对“老龄”、“养老”的问题和现状,制订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并已经加以在全国实施了。不难看出,我们的政府及其各部门是关注老龄问题的,是高度重视老年工作的,是十分关心老年事业的发展。

3、社会在对“老龄”工作给予关注、关爱。针对不断出现老龄化社会问题,针对“银发浪潮”的到来,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不少社会组织充分采取措施,为解决老龄问题,推动老年事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如:北京针对“空巢”老年家庭增多的现象,专门制订了对这些家庭“一天一电话,三天一见面”的定期拜访制度。重庆市,发动人力将印有社区24小时值班电话的黄丝带分发到“空巢”老人手中,只要打电话,就有志愿者前来提供救助或服务。江苏省南京市有个叫锁金村社区,先前早些时候,就在邻里之间推出过“平安铃”;以提醒和倡导邻居照顾“空巢”老人家庭。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延东社区,对于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家庭,采取定期上门询问制度,发现困难及时解决,同时也发动邻里之间相互帮助。不少保险公司也针对因人口老龄化趋势带来“养老”的问题,大力做好“养老保险”这篇大文章,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事业,推出了不同的养老险种。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如:新华人寿开设“吉庆有余”分红型两全养老险种,是深受广大“未老的年轻人”喜爱的“补充社保的养老计划”。

(三)必须要充分认识到:税收政策在解决老龄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税收政策是国家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和措施,对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老龄工作和推动老年事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有益作用。完整的、科学的、到位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特别通过利用国家出台的优惠税收政策将是解决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助推老年事业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

一是要认识到:税收政策是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而有必要采取的政策组成部分。老龄化问题,需要国家关注,需要国家重视,需要政府重视,需要政府采取措施。而政府采取的措施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可以使用税收政策,可以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来应对日益出现人口老龄化问题,来调节和促进老龄工作,来推动老年事业的发展。

二是要认识到:税务部门是支持、促进老年事业发展的重要部门。老龄工作、老年事业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关注、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关爱。而税务部门是落实、执行税收政策的最主要部门。税务部门将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好,贯彻好,执行好,就能有利于有助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就能有力地推动老年事业的不断发展。因此,作为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重大,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有义务地认真做好各项涉及“老龄工作、老年事业”的税收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有义务地全面执行和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为促进和推动整体老年事业发展增添后劲,提供动力,提供支持。

三是充分认识到:通过税收政策促进老年事业工作,推助老年事业发展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要充分认识到,通过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一方面,要认识到:相关税收政策的出台将会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创造了条件,将为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带来机遇,将为推动老年事业发展带来活力和生机;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国家通过制订相应的税收政策,可以从机制上确保推动和促进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的长期稳定性,可以从法律上为鼓励和促进有利于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确定和明确有益于解决老龄化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的需要税收政策支持的方面和项目

人口老龄化的确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解决老龄化问题存在着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我们必须要正确对待,认真正视这一问题。要通过税收政策,来解决老龄化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必须要对相关的方面和涉及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明确哪些是需要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且有益于解决老龄化问题,助推老年事业发展的具体方面和项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和项目。

其一,对举办、开设“老龄人、老年人”专门服务的商店(场、社),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类服务机构和企业主要包括:一些为老年人专门开设的特别商店、服务场所。比如:对这类商店、商场、经营销售部、服务社销售老年人专用的服装、保健商品以及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的特殊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这些项目,使大多数的老年人直接感受到国家、社会对他们的关爱。让他们零距离接触到“老年事业”与众不同,真正感受到一定的“优惠”就在身边。

其二,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文化场所、老年人旅游服务公司、文化书店,其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类企业主要包括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文化场所、娱乐中心、老年人旅游服务公司、文化书店等。对这类方面和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照顾,能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充实老年人的精神境界,丰富和活跃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其三,对专门为老年人建造的公寓、住所取得的收入及其附属收入,可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这些项目主要包括专门投资兴建的“空巢老人”居住场所,老年人集中生活的公寓,以及经批准开办的民营老人福利院、各类开办的托老所等。这些项目的开办,可以直接为老年人带来益处,减轻社会的负担、压力,有助于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工程发展。

其四,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咨询服务机构,其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类项目和机构主要包括:专门为老年人解释、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公司,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其他知识服务的咨询公司以及专门对老龄问题进行研究的咨询机构、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婚姻介绍、联谊活动服务公司、为老年人专门开设的谈心站等。

其五,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医院,其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机构和项目,具体包括:各类专门为老年人开办的保健医院、医疗救护中心(站)、料理护理中心、生活救助中心等。对这些项目给予税收政策优惠,有利于促进老年人延年益寿,确保他们健康生活、健康发展。

其六,对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便而生产的老年人专用产品,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方面和项目可包括为老年人而生产专用的拐杖、轮椅,老年人专用的老花眼镜、特殊保健品、专用家庭医疗设备等,这些产品通过享受税收政策优惠,成本会较低,使一部分老年人直接受惠得益。

其七,对专门为老年人发展事业而捐助赠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对其捐赠部分,可享受税收政策优惠。这些方面和项目主要指企业及其他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老年公益事业机构或用于救助老年人生活、支持老年事业发展而捐助捐献的设备、款项等。对这些项目给予享受税收政策优惠,有利于鼓励、激励、刺激纳税人关注、关心、支持老年事业的发展。

其八,对为“老年人”专门开办的商业养老保险,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税收政策。对这类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逐步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有利于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功能作用,扩展养老保障范围,为实现“老有所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不断拓宽保障性养老覆盖面。

其九,对专门为促进老年事业发展提供信用服务的,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方面和项目主要包括:为营建老年服务设施提供的信贷投入,为老年人集中专门开设的信用服务机构,如为老年人办理的信用卡等方面。对这类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在金融方面为推动老年事业发展,提供“便利”环境和条件。

三、对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老龄工作,推动老年事业发展的具体建议

以上所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和推动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的方面较多,空间较大,涉及面广。但从现实中,从目前情况来看,专门为“养老”投资服务的方面和项目并不多,出台的相关措施也不尽完善,没有从根本上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税收政策,制订相关税收行政措施,以应对当前和今后的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和推动老年事业的不断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一些税种方面加以改革和调整。

(一)在营业税方面,应作相应的调整。对凡专门针对老年人服务的营业收入,如:上述涉及的老人医院、保健护理中心、老年服务社、文化场所、老年人养老院等方面,涉及缴纳营业税的,可进行免征,或者采取先征后退办法,全面实行100%免征营业税。《中国税务报》已经“民营文艺团体获税收支持”的相关报道,对民营文艺团体为老年人组织专门演出取得的收入,同样可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二)在增值税方面,应作相应的改革。对专门生产老年人专用产品的企业,涉及缴纳增值税的,如:生产老年人专用的拐杖、轮椅等,保健衣服、老花眼镜、老年人日常救护用品等,可以实行免征增值税;或者比照同类产品,给予减征50%的减免照顾;或者在进项抵扣方面可允许扩大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扩大和提高老年人专用产品范围、档次、质量;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用品修理部(如:为老年人专用的手摇车而开设的修理部等)取得的收入,实行完全免征增值税,或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

(三)在所得税方面,应作较大的改革和调整。对专门从事生产老年人专用产品的生产企业,如专门生产老年人专用拐杖的企业等,取得的应税所得收入,可实行免征所得税,或者比照同行同类产品,同行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减半征收所得税,或者按最低所得税率档次征收(即按15%征收所得税)。允许这类生产性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为研究开发老年人专用的新产品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经营企业,如对专门为老年人依法开办的老年大学、文化娱乐场所、老年公寓、养老院取得的所得均给予免征所得税照顾。对于各类企业专为老年人公益服务机构捐赠的设备、款项可以允许税前列支,不列入计税依据。对经国家、省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老龄问题的研究中心,其科研人员实际发放的工资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据实发工资的100%扣除。

(四)在消费税方面,也要作必要的调整。国家对消费税是从严控管的。但,对于专门为老年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如:老年人专用的汽车轮胎、老年人专用达到国家标准的保健性酒、老年人专用的香烟、老年人专用化妆品等,国家可以比照相应产品,减半50%征收消费税,以扩大老年人消费向健康、保健方面发展。

(五)在其他税收方面,也应作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关于这方面,涉及的税收主要有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建税、“利息税”等较小税种。对60岁以上老年人购自用轿车,凭个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健康证明,可享受购1辆免缴车辆购置税的照顾;对于专门出租给老年公益专用的房屋取得的收入,可享受免征房产税或减半征收房产税的照顾;对于已经享受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专门为老年人服务性企业、生产性企业,同样给予减免征收城建税照顾;对于专门用于养老保险的存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可免征“利息税”;对经国家批准的专门从事老龄问题和老年工作的研究机构,从开办之日起或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使用税、房产税。

老龄化解决措施第9篇

今天是XX年最后一天,明天就是XX年新春元旦。在即将过去的XX年,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斗争的重大胜利,xx奥运会、残奥会圆满成功,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顺利完成,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积极成效,这些都生动展现了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伟大力量,展现了阔步前进的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力量,展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力量,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全市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围绕“扭住工业、抓好农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思路,全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认真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积极谋划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完成777?8亿元,同比增长14?5,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全市的发展形势令人鼓舞。

刚才,高福生同志代表市老龄委全面总结了XX年全市的老龄工作,郭新成同志结合我市实际宣读了XX年全市的老龄工作要点,我完全同意。应该讲,XX年对于全市的老龄工作也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龄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及其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不仅继续保持了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而且工作又有新的举措、新的进展,老年人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老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老有所养体系不断完善、老有所乐得到进一步体现、尊老敬老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市委书记张广智同志亲自到夕阳红颐养院视察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志亲自安排部署老人节庆祝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自己的行动,体现出了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老龄部门和广大老龄工作者辛勤努力的结果。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效果明显。各级老龄工作人员服务大局,充满爱心、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为老龄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市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按照市老龄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保障老年人权益,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老年人做了大量实事、好事,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各新闻单位大力宣传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倡导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为老龄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龄委向一年来辛勤工作在老龄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和所有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XX年,是全面落实“xxx”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老龄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创建活动为主题,集中在抓深入、加力度、求实效上下工夫,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老龄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首先,我市的老龄化同全国一样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5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并且每年以3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30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30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3%左右,平均每4个人中就有一位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这必将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应对老龄化趋势的压力和责任巨大,我们要未雨绸缪、及早对策。其次,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老龄工作。全国老龄办了中国老龄人口百年预测、国务院新闻办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对老龄事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总结,对老龄事业发展的任务目标做了科学规划和全面部署,这对全国的老龄工作者是一个巨大鼓舞,为我们更好地开展老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第三,当前老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的工作水平与形势的变化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各县(市)区的老龄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绝大多数农村人口仍处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老年服务体系建设还不适应老年人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要求,我市许多地方的老年优待工作还没有落实到位等等。对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从事老龄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老龄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自觉站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 使命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推动老龄事业加快发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老龄工作涉及的内容很广,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很多。各级各部门要在抓好创建活动的同时,着眼于从总体上做好老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市老龄事业发展“xxx”规划》以及市委张广智书记视察老龄工作时的讲话要求,把现有的各项优待老年人政策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同时,针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新的优待老年人的政策措施。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充实老年人优待优惠办法的内容,并加强督查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老有所养体系建设。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基本医疗待遇的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社区扶持相结合,推动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三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工作,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市、区)创建活动。同时,进一步抓好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重组等方式,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增加数量,扩展功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队伍严整、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网络,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四是进一步抓好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要把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投入,整体推进。要引导和带动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创造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让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占领老年人的思想文化阵地;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丰富办学形式和内容,提高教学质量,逐步形成深受老年人喜爱的老年教育网络。五是进一步探索养老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创新。要发挥好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事业,服务老龄事业;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化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等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以创业促就业;要组织或推动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养老服务业行业规范,建立资质评估认证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定期评估,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保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进一步巩固“大老龄”工作新格局

老龄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牵扯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务必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把老龄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老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确保老龄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各级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老龄工作组织建设,努力形成工作机构健全,干部队伍精悍,服务内容丰富,考评机制科学的老龄工作新格局。要加强调查研究,畅通与老年人联系的渠道,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事老龄工作的同志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急,帮老年人之所需,解老年人之所困,做老年人的贴心人。

二是,不断巩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老龄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和老龄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老龄办作为老龄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要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注意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老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总结老龄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只要真正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我们的老龄工作就能开创新局面,就能做出新成绩。

三是,深入宣传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形成全民敬老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媒体、网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在全社会宣传敬老养老助老,倡导尊老爱老的良好风尚。把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弘扬新型的孝文化,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形成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增强群众维护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尊老爱老敬老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关爱老人、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企业家自觉加入到为老年人献爱心、办好事的行列中。要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使他们从小认识到老年人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培养仁爱之心和责任意识,懂得感恩回报和奉献社会。要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发动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积极投入老龄慈善事业,为老年人谋利造福,为老龄事业做贡献,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老龄事业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