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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05 10:39:31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第1篇

工程项目代建制度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已经在我国逐步推行。目前,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谈如何做好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一、政府投资项目与项目代建制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问题。首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较低,政府投资项目种类较多,有的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控制的环节很多,非专业部门管理效果不佳,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其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难以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资金是无偿拨付和使用的。因此,政府投资项目往往会出现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投资超计划的“三超工程”现象。再次,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受到较大的影响,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不完善。

为改善和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从决策、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现在所推行的“代建制”是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招投标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它形成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相分离的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工程代建管理的主要参与方为委托方、代建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委托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政府所属投资公司,代建单位主要是指社会化的项目管理企业,使用单位主要是竣工建筑产品的使用管理者。代建单位的产生引入了竞争机制,除个别特殊项目由政府指定外,均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和代建单位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明确代建项目的范围、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工程项目代建制与现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有本质的区别。首先,项目的管理责任范围不同:项目法人的管理责任范围覆盖项目全寿命期,包括项目策划策划、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偿还贷款及资产的保值增值。代建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只是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即从项目审批立项后开始,直至项目建成后向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后止。其次,项目建设资金的责任不同:项目法人需要在项目建设阶段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在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期间负责借贷资金的还本付息及对投资方的回报。代建单位不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只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在批准的投资范围内保质保量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二、工程项目代建制存在的问题:

1、代建制度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尚未有明确的说明。这样就导致双方责任不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暴露出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法规不全,尚未建立项目代建制配套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应的操作细则。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致使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甚至处于无序状态。这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2、 现行体制阻碍代建制企业的发展。代建制度中的参与方主要是政府主管部门、政府所属投资公司和代建企业,代建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裙带关系,自然形成一种行业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将极大的阻碍代建制企业的市场竞争,对代建制企业的长远发展是相当不利的。

3、管理不严,委托方即政府不直接与建设项目的其他当事人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施工承包商等打交道,与之打交道的是接受政府授权作为一个实体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它政府对项目进行协调和管理。 另外,代建企业与项目使用单位的经济利益也未完全割断,致使投资失控,“三超”现象大量存在。同时,在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对代建企业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的代建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代建没有明确的代建资质,同时,项目管理人员知识面偏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缺少项目经理、复合型人才。并且代建企业的人员组织结构不合理,考核机制也尚未健全。

三、完善代建制度的几点建议:

为工程项目代建制健康有序发展,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规范完善工程项目代建制度:

一是完善法律制度。制定、修改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文件。明确代建企业应具备的管理能力或业绩、注册资本金、技术力量、企业资质等标准。确立代建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规范各方行为和相互关系。对于现阶段由于代建制度出现而产生的风险转移问题,应通过立法来确立代建制度,将委托代建后的行政责任转移给代建人。同时制定合理的代建取费标准,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责权利不对等的现象。

二是转变经营机制。代建制不应只停留在国内或政府投资的范围和领域内。近年来随着投资数量的增加,投资主体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就是民间投资和境外投资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应该立足现在,面向未来,扩大服务范围,将其延伸至民营、外资领域;

三是强化管理。代建制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利用代建企业独立的、强大的专业化项目咨询管理力量,强化和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工程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整体化、系统化代建管理。因此,代建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开始,直至工程项目建成移交及责任期满为止都要负起法律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强化管理。在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代建企业和项目的监督。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从代建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开始实施就应介入,进行监督,代建企业直至工程项目建成移交及责任期满为止都要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养。代建企业属于“智力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极为重要,这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还要通晓有关法律、社会及相关科学知识,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因此,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素质培养。

五是强调各方主体的责任和目标。要强调的每个主体在满足本身的利益前必须满足服务整个项目的利益,所以各个主体之间即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各方必须明确责任,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结束语

“代建制”使项目管理技术、管理手段、管理思想更专业、更先进;通过市场的方式转移项目建设费用超支的风险。政府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既符合国际惯例,又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因此,完善加强项目“代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第2篇

关键词:代建项目, 造价管理, 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engineering cost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specific measures, and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re analyzed.

Key word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改革的不断深化,工程投融资领域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断地加快,为了有效控制项目业主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责任和风险,客观上要求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与传统的基于资源消耗的相对静态的造价确定方法不同,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要求在确定造价时,首先从分析项目具体活动与具体活动过程入手,然后依据开展项目活动的过程和开展项目所用的技术方法与工效水平去确定项目的资源消耗和占用,最终定出项目的造价。

2参与和加强代建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代建项目因其特有的“建设-移交”属性,需要多方的参与和紧密配合,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几方参与主体。

(1)发起方:通常情况下,代建项目的发起方就是政府。

(2)投资方:投资方是发起方通过具有竞争性的程序选择出来的代建项目的出资建设方,由于代建项目涵盖工程施工过程的特殊性,具备一定融资能力的建筑施工单位往往会成为代建项目的主要投资方。

(3)项目公司:规范的代建项目要求投资方设立项目公司,并由该项目公司负责代建项目的具体投资以及工程招标、建设管理工作,履行发包方职责。

(4)回购方:在代建项目建设完成并移交后,发起方就要开始向项目公司支付回购款,通常情况下回购方为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投资公司。

(5)其他相关方:经融机构、社会中介单位等。其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建筑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作各方之间联系的纽带。信誉良好的造价咨询单位可以使政府不必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而仅依靠间接管理手段即可达到目的。从代建项目意向谈判、主要边界条件设定、合同的结构设计,再到工程回购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整个过程均应由造价咨询单位来协助完成,

这是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3如何做好代建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代建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管理的具体程序中,对代建项目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时也要针对建设项目活动来进行,充分利用管理能力和资源。以下从代建项目建设的几个阶段具体分析如何做好代建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

(1)代建项目意向谈判和方案设计阶段是代建项目的开始。代建模式的方案设计中关于边界条件的设立,是政府和投资人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任何细微的变化改动都牵涉到各方的经济利益,边界条件所涵盖的内容是代建谈判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造价咨询关注的重心。代建项目的边界条件主要包括回购基数、投资收益率、回购方式。

①回购基数主要由合同价款、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组成,在代建项目意向谈判和方案设计阶段主要考虑合同价款,这就要求合同价款编制应做到内容全面、费用构成完整、计算合理,编制时不仅要考虑建设项目前期实施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还应按项目合理建设期预测价格水平波动,考虑资产租赁和贷款的时间价值等动态因素对造价的影响。

②投资收益率即资金占用成本,是由回购方支付的投资收益的计算比率,相当于投资人投资于项目建设的资金在建设期及回购期的利息,直接关系到回购方的代建项目融资成本和投资人的代建项目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就是以回购基数为基础的投资收益率计算金额。以投资收益率为基础,主要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投资收益计算方式。

③回购方式包括回购时限和回购款支付日,由回购方与投资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设定。通常是以年为周期,每年一次回购款支付。第一次回购款支付日一般可以设定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工程实际使用之日,以后几年的回购款支付日以第一次回购款支付日的日期为准。

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对拟建代建项目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分析和论证,为代建项目谈判和方案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本阶段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影响,是工程造价产生的源头。合理确定造价是评估代建项目建设、开展后续工作的关键,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代建项目实际运作一般是以项目公司为建设单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招投标阶段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底是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的基础,也是回购基数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科学的标底才能正确地判断投标单位所报价格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判定投标价是否合法有效。造价咨询单位可以为有形建筑市场的投标报价、标底的编制提供社会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3)代建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该阶段是建设产品实体形成的过程,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转变的过程,涉及面广、建造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有效的造价控制可以很好地调节各方的行为和利益,既降低发起方的投入成本,又可以使投资方、承包商获得合理利润,规范施工行为。作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代建项目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完成对工程费用变更的审查(工程费用变更的有

效性、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和处理,依据合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处理工程索赔。并与各方积极配合,采用合理的方法计算索赔金额和工期,并加强索赔的事前控制、主动控制,避免索赔费用的扩大。同时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与工程实际完成进度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偏差及产生的原因,向发起人、投资人提出合理的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为相关各方调整资金筹措,对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进行偏差控制与纠正提供可靠依据。

(4)竣工阶段,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全部工作,经发起人、投资人验收合格,各方依据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最终计算和确定实际工程造价,即代建项目回购基数的最终确认。造价咨询单位需从专业角度对合同总价、设计变更和工程索赔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对照图纸、变更、签证、合同,会同发起人、投资人、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进行洽商,最终形成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

4 代建项目中与造价有关的合同管理

代建模式作为一种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其内容涉及投资、融资、建设、监理、施工、回购等一系列活动,其参与人包括项目回购方、投资人、项目公司、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及设备供应商、融资机构等多个主体,不同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均要通过签署合同加以明确。

合同管理是代建项目造价咨询的核心内容之一,合理的合同条款是合同得到充分执行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如果合同规定不严谨,就不能应对代建项目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合同的理解成为纠纷的焦点,此外如果合同条款过于苛刻,就不能保障投资人、承包人的最低利益要求,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对于投融资类合同,在签订合同时,造价咨询单位应在投资谈判阶段介入,重视对项目现场考察及对项目所在地政策的了解,合理设定代建项目边界条件,加强对项目概算的审核,在建设内容确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对项目概算审核不漏项、不错项,避免项目投资概算额度与实际投资额度之间产生太大的差异。而对于工程建设类合同来说,工程造价咨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合同的履行与完善方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合同价款是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合理的合同价款是合同得到充分执行的前提

和必要条件。但不管是采取什么方式的合同价,确定增减项目的价格计取方法都是极其重要的,而不能简单地认为采用了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对文本内容不去认真理解。应完善合同条款,增强法制观念,避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处于被动,从而降低工程造价管理的难度。

5结语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第3篇

我国在1999年4月,专务项目管理的上海浦东咨询公司受上海市计委委托组建上海市收教收治综合基地筹建处,全过程代理项目实施,开始了上海市财政投资项目运用代建制的试点。2000年3月,上海重大市政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研究通过鉴定。2001年4月,由上海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建上海大连路隧道发展有限公司,按照BOT的方式负责对大连路隧道项目的实施。2000年上海市正式向境内外投资人开放高速公路投资领域,到目前已完成招商项目11个,总投资达268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投资占50%左右,这些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管理运用代建制,由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承担,大大提高了建设管理水平,有力地保证了投资人的利益和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2002年5月,宁波市政府公布了《宁波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2003年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由此可见,项目代建制在我国作为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新起点,已经经历了起步探索阶段,正在不断完善,逐步推广。

项目代建制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主要应用模式为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委托管理两种。

发达国家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

1、设计—建造总承包(Design—Build),即(D—B):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造,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D—B模式是一种项目组织方式。业主和设计—建造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工作,甚至负责土地购买和项目融资。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2、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Turnkey,即EPC/Turnkey):EPC/Turnkey方式是指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这种方式的总承包商在试运行阶段仅承担技术服务,而不象交钥匙总承包(Turnkey)那样对试运行承担全部责任。

设计—建造或EPC交钥匙的合同结构是业主首先招聘一家专业咨询公司研究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业主只需以总价合同为基础,选定一个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选择咨询设计公司和分包商。如果是政府的公共项目,则必须采用资格预审,用公开竞争性招标办法。

采用设计—建造或EPC交钥匙承发包模式的优点是: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减少项目的成本和工期。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业主可得到早期的成本保证。其缺点是:业主无法选择设计人员;设计可能会受到施工者利益的影响,由于主要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因而可能工程的造价较高。

第二种模式为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托管),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与服务。工程项目委托管理的主要方式有:

1、项目管理服务(PM),即工程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在项目的决策、实施阶段为业主编制相关文件,提供招标代理、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管理和服务。

英国建筑师协会将项目管理(PM)的定义为“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通过项目策划(PP)和项目控制(PC)以达到项目的费用目标(投资目标、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即PM=PP+PC。项目管理(PM)分为业主方的PM、设计方的PM、承包方的PM和供货方的PM四种类型。其中业主方的PM起主导作用,本文所指为业主方的PM。

项目策划(PP)从内容上来说主要包括目标论证、目标分解、组织结构策划、工作流程策划、合同结构策划、风险管理策划等。项目策划以时间划分包括决策期的策划、实施期的策划(又分为进度策划、投资策划、质量策划)及经营策划。策划的目的是为了控制,项目控制(PC)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具体来说,项目管理服务(PM)是指工程咨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工程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一定的报酬和承担一定管理责任的服务方式。

2、项目管理承包(PMC),即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总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设计、采购、施工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全面管理。

PMC是受业主委托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的项目管理承包商,PMC管理模式分成两个阶段来进行,第一阶段为定义阶段,第二阶段为执行阶段。在定义阶段,PMC要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提出一定的合理化建议;根据有关标准、类似项目的成本资料与经验做出投资预算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参考;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工程设计、采购和建造的招标书,确定工程中各个项目的总承包商,视不同的项目总承包商可以是EPC或设计—建造。在执行阶段,由中标的总承包商负责执行详细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PMC在业主的委托管理合同授权下,进行全部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直到项目完成。在PMC介入的各阶段,PMC要及时向业主报告工作,业主则派出少量人员对PMC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PMC的报价组成多数为工时费用部分、利润部分和风险金部分之和。项目的最终决算要同在定义阶段结束时批准的预算相比较,若节约了则按PMC约定的分成办法就节约部分初步计算,再按项目的可用性、性能、工期三个方面的指标考核而得最终奖励额;若超支了,则要按协议约定承担罚款,直至罚没PMC的全部担保金。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moder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is based 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for object, by project manager responsibilities as the foundation,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project goals for the purpose, to constitute a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elements of the market, in order to adapt to this set of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system and the management system as a guarantee, the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system.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oder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代建筑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基本产业, 对国有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好的推动作用, 现在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 建筑业在各个行业的竞争和发展中起到了表率的作用。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活动,要是搞好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经济提高效果。 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在符合合同目标的前提下,以最小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

一、现代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

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是研究如何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目标为目的,对项目按照其内在逻辑规律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 、协调和控制,以适应内部及外部环境并组织高效率地施工使生产要素优化组合 、合理配置,保证施工生产的均衡性,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实现项目目标和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故项目管理需要用系统工程的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管理,具有全面性 、科学性和程序性。

项目管理的目标就是项目的目标,项目的目标界定了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 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 、费用控制、 安全管理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 、材料、 机械设备 、技术和资金,这些要素具有集合性、 相关性 、目的性和环境适应性,是一种相互结合的立体多维的关系,这就说明项目是具有系统性的施工,施工项目管理是具有系统管理的特点的。

二、加强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1、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 施工中精心组织, 精心施工, 创一流管理一流的施工质量 ,强化质量意识。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程序 ,对工程施工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 ,实施质量目标管理 ,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及创优意识 ,加大质量奖罚力度, 管理层将权益与质量管理挂钩 ,用内部合同形式进行约束, 实施重奖重罚。

2、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a建立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的安全管理制度 推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保证现场的施工安全 防患于未然 减少或者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消灭安全隐患的产生 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b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要以事前控制为主安全无处不在, 无时不在, 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 ,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辩识分析工作, 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时刻处于 “在控和可控 ”状态。 学会在事前抓安全, 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c 加大安全投入, 严格按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标准管理。 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计划出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费用 ,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管理实施; 包括:施工场区道路硬化、 现场围挡 、三宝等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 、四口防护到位等, 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 :深基坑支护 、脚手架工程 、大型模板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且要经过专家论证。 d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 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抓落实要在基层、 在现场、在作业面 、在工人中。 必须做到谁管理、 谁检查、 谁签字 、谁负责。

3、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属于全面而综合性的管理方面的工作,具备全过程、系统性与全员管理的基本特点,建筑工程要充分结合建筑的基本特点,充分做好计划管理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施工企业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基本特点制定科学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的合理进度进行明确的说明,来将其变成施工进度的指导原则。

4、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

强化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是企业经营与发展的基础。 因此,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企业应强化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管理。以工程造价的科学编制及有效执行为基础,以材料成本控制、 人员成本控制综合,施工成本控制为重点实现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为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在工程建设施工前,即需要对工程建设的各项内容进行分析。 通过对工程所在地材料市场情况的了解人员成本情况的了解 、气候因素对施工的影响等制定科学的工程造价以科学的工程造价编制使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能够以工程造价为指导开展成本管理工作。 同时,施工企业项目部门还要对工程材料进行科学的管理。首先,科学规划进场材料数量,以此减少材料资金的占用。 同时注重材料采购质量与采购数量的复核,保障企业经济利益。另外,施工企业还要对进场材料进行科学的存放管理,以存放管理保障材料质量不受影响,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通过材料控制实现成本与质量管理的基础。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第5篇

关键词:现代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前言

在现阶段,我国的建筑工程的项目数量正在不断增多,同时施工项目中包含的各种技术性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建筑质量和性能的要求都在提高。对于施工工程企业来说,要想抓住机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就必须要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的同时做好施工项目的管理,在复杂而又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创新发展。

1现代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分析

1.1建筑工程地基施工技术

建筑施工进度中,地基施工是最基础的施工内容,也是决定建筑稳定性的一个关键技术。如果地基的施工技术不到位就很有可能导致地基坍塌从而引发建筑的大面积倒塌。因此,建筑的地基必须要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固处理,使地基平坦、踏实。一般来说常见的地基处理方法主要由换填法、预压法、强夯法和振冲法等,在我国建筑施工中最常见的就是换填法和预压法。如图1所示,换填法就是在建筑基础下持力层比较软弱的情况下将软土层挖去,再用砂石、碎石灰土等质地比较坚硬的材料进行填充,最后分层夯实形成地基。而地基预压技术就是对地基以砂井的手段方式进行堆载预压处理。如图2所示,在建筑施工确定地基以后,根据建筑的重量和地基的重力承载情况进行估算。然后在软土层用钢管打孔,在井中灌砂从而形成“砂井”。再对地基施加与预期建筑相当的压力负荷,这样就能够有效排水,地基土就会变得坚实。一般来说,预压法对地基的软土处理深度是10m左右,真空预压则可以达到15m左右就能够达到要求。

1.2桩基的施工技术

桩基就是在地基施工基础上建筑称重桩体的施工技术。从实践上看,桩基的施工技术主要包括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技术两种。如图3所示,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的技术要点就是用螺旋机在桩上钻孔,通过特殊的钻头自上而下灌注超流态混凝土,在混凝土达到达到地下水位或者是无坍孔位置时,抽出钻杆,向桩孔内注入钢筋笼成桩,最后再补充混凝土,完成桩基。人工挖孔灌注桩技术就是用人工而不是专业的钻杆设备来完成桩基的挖掘成孔,其后就可以将钢筋笼放置在其中,灌注混凝土形成基桩。目前,这种方式相比较于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来说更加环保,效率较高,因此应用比较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技术应用中需要采取钢管套壁等方式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1.3混凝土施工技术

混凝土是建筑施工必须要使用的基础性材料之一,其施工的技术将会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在施工的过程中,混凝土必须要按照工程设计的行业规范标准进行合理配比。在搅拌之前必须要按照要求进行配比实验,在搅拌的过程中要按照专业的方式要求进行有效的搅拌。在搅拌完成以后,需要注意的是混凝土的运输质量控制,并进行必要的坍落度检查。同时在浇注的过程中要做好振捣技术控制,掌握好振捣的深度(一般在5cm,间距是40cm),避免出现蜂窝、麻面的现象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混凝土浇注技术是其施工技术的重要内容,一般包括先张法和后张法两种。先张法就是在混凝土在浇注之前就张力预应力筋并在台座或者是钢模上临时锚固张拉的预应力筋,在混凝土达到强度保证粘合时就马上放松应力筋,这样混凝土就会产生余压力(如图4所示)。后张力技术就是在混凝预制构件中按预应力筋的位置留出孔道,待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以后在预留孔道中穿入预应力筋张拉,将端部的锚具预张拉力直接传给混凝土,产生预压应力,在孔道中注入水泥浆,形成整体混凝土构件[2]。

1.4建筑工程钢筋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钢筋技术本质上就是要掌握好钢筋的质量要求。在钢筋的采购环节中,施工单位应该就相关的施工要求进行了解,采购符合要求的钢筋材料,确保钢筋材料的质量。在钢筋采购完成以后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抗拉强度、弯曲性等性能的检测,如果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则需要重新采购。在检测合格以后,需要用专业的焊接技术进行施工,保证钢筋的质量符合建筑的要求。

2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2.1建筑工程的进度管理

建筑工程的进度管理与成本管理是相互影响的两个环节,是成本管理的基础。进行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就是在正式施工之前,要求根据工程设计的图纸按照科学的指标原则编制工程进度方案,方案要能考虑到众多的综合性因素[3]。在具体的施工进度管理中,要严格按照方法和工程的合同对各项施工的进度进行把控,如保障施工材料采购进度、各项施工进程的安排等,在质量安全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把握好进度。同时相关的管理人员需要处理好天气、环境等意外因素对施工进度产生的影响,科学配置工程资源。

2.2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的质量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要全方位把握好建筑的质量需要在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进度等方面的内容和要素。例如,在施工材料方面,项目采购人员必须要对复杂的建筑材料市场进行深入分析和调研,综合筛选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要采购具有检测合格证书的材料。在是施工工艺上,应该选用具有专业化技术水平的施工人员,协调好工程施工的步骤和进度,管理人员负责做好质量的衔接工作。对施工各项内容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应该客观、真实、科学,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达到要求。

2.3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就是要实现工程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最主要的就是确定好成本控制和管理的目标,并保证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明确。例如,可以选择项目经理担任成本管理的责任人,这样能够保证项目与成本控制承接,明确各方的成本责任。一般来说,成本控制管理就是要加强人力、物力和资金三者之间的协调关系,强调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采用现代化财务管理的手段明确成本管理的目标。

2.4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无论在任何类型的建筑工程中,都应该将安全作为主要的管理内容。安全管理就是要明确生产安全的各项责任,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点中融合进安全的要素进行施工,明确安全事故的追责管理体系[4]。管理人员应该按照合同的内容不断强化施工安全的意识教育,宣传培训安全施工的技巧和技能,保证工程正常、有序进行。

3结论

综上所述,在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时代趋势下,要想提高建筑的综合质量和整体性能,就必须要掌握好各项施工工程的技术要点,即在地基施工、桩基施工、混凝土及其构件施工和钢筋材料等施工过程中都严格按照规范性技术的要求来进行。对于工程的项目管理,则是要做好工程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成本管理,处理好工程的技术与进度之间的关系,提高建筑的综合性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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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志勇.浅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经济导刊,2016,12(18):181+180.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第6篇

【关键词】 工程变更;程序;变更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4—016—03

长期以来,许多地方政府对所投资的建设项目一般都采用由使用单位设立一个临时机构来管理的模式。随着项目通过各项审批后,设计和建造商的重心就转向了使用人,政府投资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被明显弱化,进而导致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拖工期成为常见现象。近年来,随着市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地方政府在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中也涌现了各种创新模式,“代建制”就是其中相对比较先进的一种。

代建制,是指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等方式择优选择有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期法人,按照合同约定全权负责项目投资管理和组织项目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代建制是我国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和项目管理制度创新的产物,是一种项目组织和合同安排的方式,是一种项目管理模式。它能更好的控制投资,提高管理水平,有助于节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社会成本。

我国各地的代建制大致来说,项目参与者有投资方、使用方、代理方、设计方、承包商。代建制的运作程序分成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投资方决定需要投资的项目;然后由使用方提出投资额,经政府审批后,有使用者主管单位选择代理方;代理方进行设计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施工图完成后,代理方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招标,待施工承包商确定后进行项目施工。代建制的管理组织机构大部分是由使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与代理方签定代理合同。

“代建制”即投资人利用国家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委托以赢利为目的的招标公司,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在我国,从1993年开始福建省厦门市就通过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委托给一些有实力的专业公司,并在改革中不断地对这种方法加以完善,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项目代建制度。实施代建制通过市场招标选择项目代建人,即政府投资人从市场采购项目管理服务资源,这样既落实了政府投资人对项目监管的深度和力度,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又能使政府的项目管理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转变,规范了政府自身投资行为,遵循市场规则。

在房价疯涨的背景下,两会上许多代表都提出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来平抑房价的建议,商品房降价之外,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开始重视并探索适应调控的另一条路径——建设保障房。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主要形式就是代建,即政府出钱,开发商代建,政府同时会支付开发商一定管理回报。

保障房项目一般具备体量大,施工周期长,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将贯穿全程,其中业主方(政府)提出的工程变更是造成项目目标变化的主要根源,且影响是多方面的。代建项目团队(开发商)只有加强了业主方(政府)工程变更的管理,项目的计划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本论文的研究目标是通过对保障房项目政府工程变更的分析研究,向代建人(开发商)提供管理业主方(政府)工程变更的有效流程,以优化工程变更管理,利于保障房项目的目标的实现。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过程中,对于已有的条件、要求、计划等的改变和修正。由于工程项目在技术、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复杂性,工程变更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干扰工作流程,可能造成工期延误、成本超支、质量缺陷等问题。因此,全面认识工程变更的类型、原因及后果,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十分重要的。

按照变更的内容,工程变更一般包含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两大类。设计变更,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洽商单两种。工程签证,是指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需要由建设、监理、施工

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于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如施工条件变化或无法预见的情况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按照提出者不同,工程变更又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由设计部门提出。由于设计部门在原设计时时间偏紧、工作不仔细、工作深度不足、设计基础资料不齐全或不准确,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不合理设计或设计错漏。因设计者本身造成错误设计,以致施工中无法按原设计实施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及其功能实现,必须进行设计修改或优化。

第二类,由业主(建设单位)提出。一般是提高设计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或业主在合同限定范围内,根据工程投资、建设、进度需要提出变更。

第三类,由监理提出。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为满足质量要求,认为有必要提出修改设计,或由于原设计过于保守、浪费或施工不便等,对原设计进行优化。

第四类,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以及为了节约工程成本或加快工程进度等情况下,可提出工程变更。

第五类,由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而提出变更。

按照可预见性与否,工程变更可分为可预见的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变更。可预见的变更属于事先有计划的变更,或打算进行的变更,如项目团队有计划地进行人员调整;而不可预见的变更属于自然发生的变更,并不存在事先人为计划的任何成分,如无法预见的异常恶劣气候所引起的变更。可预见的变更是一种主动的变更,项目团队事先进行周密计划,然后采取必要的步骤或行动实施变更计划;而不可预见的变更是一种被动的变更,一旦发生这类变更,项目团队只能被迫进行应对。对于项目团队而言,主动变更往往意味着机会,而被动变更往往意味着威胁。项目团队应充分利用从以往变更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尽量采取主动的方式,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进行成功的变更管理。 根据变更引起的后果和影响,变更还可分为有利的变更和不利的变更。有利的变更不仅会在短期内取得正面的效果,而且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不会造成负面的影响。有利的变更,如改用先进的技术或管理方法,可以创造持续改进的有利环境,从而提高项目的价值,因此应该受到充分的鼓励和支持。相反,不利的变更,如被迫赶工,往往导致管理混乱的不利局面,从而降低项目的价值,因此应当尽量加以防止和避免。

根据可选程度划分,工程变更可分为强制性的变更和可选择的变更。一些工程变更是必须进行的,例如伴随着法令或规范的修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另外一些变更则是可以选择的。

理论上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都有可能提出工程变更,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但实际工程施工阶段的绝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很少提出工程变更,并且都要涉及增加投资、延长工期。

通常人们将工程变更描述为“设计变更”,但不是说只有设计方能提出工程变更,之所以称谓“设计变更”,是因为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在技术上、实际中都需要设计单位进行确认,也只有设计进行了确认,各方特别是施工方才能合理的提出增加费用,延长工期。

政治环境主要包括:政府的有关政策发生改变,政府机构办事效率低下,各种许可批准程序繁杂,速度缓慢等。经济环境主要包括:经济动荡,通货膨胀,劳动力、材料及机械设备的价格上涨,市场竞争加剧等。

法律环境主要包括:劳工法、安全法、建筑防火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等发生变化。

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劳动力供不应求,劳动力素质差,工程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反对等。技术环境主要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应用,工程项目的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普遍加大等。自然环境主要包括:无法预见的不利的现场条件,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风、雨、雪、温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

业主引起的变更。由于业主没有明确定义项目目标,改变要求,缺乏资金,没有及时付款,没有及时决策,没有及时提供施工场地等原因,都可能在工程项目中造成工程变更。其中,业主改变要求的情形包括:改变工作范围(新增工作或取消工作),减少预算,缩短工期(要求赶工),提高质量标准等。

设计引起的变更。没有正确理解业主的要求,设计人员缺乏技能,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设计失误和疏忽,与现场条件不一致,缺乏可施工性,价值工程实践,所有这些与设计有关的原因都可能在工程项目中导致工程变更。

承包商引起的变更。与承包商有关的变更原因主要指没有正确理解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没有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成本、进度、质量计划),现场管理混乱,劳动生产率低下,不良的沟通和协调等原因。另外,分包商也可能引发工程变更,上游分包商的工作延误也可能造成下游分包商的工程变更。

直接影响。①工作范围变化,如新增工作、取消工作;②时间变化,如工作时间延长、赶工;③成本或资源变化,如成本超支、资源浪费;④需要修补缺陷,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校正、施工返工。

间接影响。①劳动生产率损失;②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③打乱工作流程;④索赔和争端;⑤士气降低;⑥声誉受损。

正面影响。少数的变更能给项目带来正面的影响,如在设计阶段利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优化,通过成本效益分析,从若干备选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而该方案最能使变更带来的效益大于为此付出的费用。

负面影响。大多数的变更只能带来负面的影响,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对于这样的工程变更,项目团队必须加强变更管理,尽量减少变更带来的负面影响。

工程变更控制的管理,应该遵循“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原则,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内容、工程变更的相关责任方进行必要的界定。

同时,对工程变更的目标进行确认,对工程变更的技术性进行论证,对工程变更的方式进行优化,工程变更的费用进行权衡,对工程变更的工期影响进行评估,对工程变更所带来的风险进行预测。所以对工程建设相关各方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内容、必要性、费用变化、工期影响、工程风险进行全面的论证;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批,进行费用、工期、风险的最终核算,下发设计变更单,按变更单施工。

在处理工程变更时,还应该充分考虑工程变更提出方的目的,往往提出工程变更的主体不同,其对工程变更所要达到目标是不同的,如设计单位是以相关规范及条文为变更底线进行基础性把关,但现在设计人员为了逃避责任往往在满足各种规范条例的前提下,做出非常保守的变更,相应地也增大了费用。而施工单位在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时,往往是会无中生有,夸大事实,其最终目标是为了修改合同价格,增加工程费用。

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程师,应充分考虑到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价值性。

在工程管理的活动中,事前控制是必须加强的工作。变更涉及建设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根据经验,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发生的大多数变更,均是因为前期决策考虑不周或设计时的错漏,所以一定要在实施以前就要想办法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前瞻性,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手段控制设计质量,从源头上遏制变更的发生,提高变更管理的水平,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规范项目管理。如果项目从启动开始就按规范进行管理,真正实行专业的项目管理,在项目决策时就使用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度,有效的控制变更的发生,进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在建设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设计就成为关键。据有关资料显示,项目的设计费用一般只占建设工程费用的1%以下,而这小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0%以上。故应当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方案的优劣、设计质量的高低,与设计单位的技术、装备水平、人员配备、专业设计之间相互配合,三级设计审核制度及设计院质量事故责任制度均有密切联系,因此要在设计合同中对设计质量和返工等作约束、考核;同时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提高设计施工图质量。第三,遵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杜绝“三边工程”。 边设计、边施工、边更改的“三边工程”,往往为保证工期,大部分的设计图纸都是在催促中提交的,出现错漏再所难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变更。而这一类变更通常是在合同外的,这对于工程的投资控制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要保证工期,那么赶工加班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业主一定要按照科学的建设程序,杜绝“三边工程”,将工程

变更的出现频率降到最低,从而使工程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加强设计方案的优化。设计方案的优化是最大的节约,加强变更的全过程管理,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决策,对设备的选择、结构形式的选用等,要与设计院一起研究、管理,否则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设计方案能优化到什么程度,同时由于业主参与设计的全过程管理,通过设计阶段限额设计,边设计边算帐,能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基本控制。

第五,加强对施工图的审查。每当施工图到时,及时交各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和设计院联系并交换意见;加强总图的会审和审查工作,做到合理使用,综合布置,节约使用土地,一次考虑到位,杜绝重复投资;加强施工图的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工作,还可有效减少设计变更和设计修改。

第六,要加强管理人员的配置、素质和责任心,否则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提出优化的方案和意见;而且在工程变更控制的诸多因素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因此,加强对变更控制人才的培养是一件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第七,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在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中对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作出明确规定。招标是合同谈判的第一步,对于中标单位来说,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业主的经济利益。如果在招标时没有详细的条款进行约束,那么将会给项目的投资控制带来巨大的困难。所以,变更调价的原则必须详细列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中,为下一步的施工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尽量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出现。

必须制订详细的变更管理制度,并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变更审批原则。为变更管理提供制度保证,各个部门之间互相制约,使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避免发生扯皮现象。在具体的审批过程中,明确审批变更的权限层级,做到有章可循,审批严格,职责明确,做到每一次变更都有完整的审批记录。

从变更管理的程序上看,要有完善严密的审批程序。特别是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在设计院提出方案后,还要再次组织审查会,对新方案进行再一次审查,通过后才进行施工。在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必须要求以标准的形式(例如表格) 上报,并且要有完整的内容叙述。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类型的工程变更,给业主和监理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带来一些困难,影响项目实施管理的效率。要做到科学、有序地应对各类型的变更,就必须有一个完善的变更管理程序,从变更的受理、审核、审批以及后续工程量的确定、签证、结算等方面要有明确的管理办法,确定变更的管理程序。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职责及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审批,杜绝工程变更处理的随意性。对于提出的变更方案要从经济、技术、工期、安全、质量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在审核的时候一定要对方案的可行性及有效性进行分析,杜绝那些不必要的或是方案没有优化的变更发生,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工期损失。

工程变更是项目投资失控和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它对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都会产生影响 。工程变更涉及了从设计到施工的整个过程,并且每个项目的变更发生各有各的特点。但变更的产生一定有其共性的一面,所以在项目的管理中须重视对变更的总结研究,不断查找变更产生的原因,寻求有效的管理途径,将工程变更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好,将其对工程项目的影响控制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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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第7篇

关键词:代建制;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代建制管理模式

代建制管理模式是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代建阶段,代建单位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行使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代建制的本质是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近年来国际工程咨询业发展极为迅速的服务项目,属于高端业务范畴,对于企业的实力水平和服务功能要求高。严格来说,代建制并不是建设实施组织方式,它是有别于业主建设制的一种称呼,它是一种建设管理方式,是随“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相分离,即分权理论而产生的。通过法定授权,代建制企业获得建设或管理部分的法定权限。

2 代建制的运作体系和实施程序

2.1 代建制的运行体系

在代建制市场体系中,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代表政府部门,需整合工程咨询、招标、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总包商、分包商、勘察设计等,各参与方均围绕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

1)政府部门对代建制市场体系的管理。政府部门对代建制市场体系的管理包括市场(行业)管理和对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两个方面。

2)项目管理公司与专业中介机构的关系。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根据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对项目建设进行组织管理,其范围可能是包括融资在内,从项目策划一直到竣工、试车、投产的整个过程,并通过有效管理,实施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达到项目技术和经济指标最优化。工程招标等中介机构是指工程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委托不同功能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阶段性管理,这仅仅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某一个或者几个环节,工作内容也仅限于相关事项。与代建制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相比较而言,工作范围要小得多,内容要少得多。

3)项目管理公司与工程项目总承包的关系。代建制的实质是投资方委托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来组织和管理项目建设,该委托合同主要是服务性质,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通过提供自己的项目管理服务收取酬金,虽然合同中会规定根据工程效益情况给予项目管理公司不同程度上的奖励,但一般来说酬金与工程效益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工程建设如果亏本了,建设单位仍然须按照合同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工程项目总承包也是国内外工程界常见的一种工程建设模式。它是指投资人或者建设单位明确了项目的投资规模、功能要求、质量标准、开竣工期限等的前提下,委托总承包企业进行工程总承包,一般委托人不再对工程建设具体细节作具体干预,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投资人或者建设单位只是在必要时予以协助,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进行全面控制,直接承担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

2.2 代建制的运作实施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工程项目功能、标准、规模等需求,编写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2)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批复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总额,并在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明确该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

3)使用单位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组织勘察、初步设计,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部门会同规划等部门,对代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进行审核批复。

4)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通过公开招标或有限招标方式,选定具备条件的代建单位,投资部门和代建单位、使用单位三方签订书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5)代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6)财政部门根据《项目代建合同》和投资部门的批复,直接向代建单位下拨建设资金和代建管理费。

7)在项目建成后,由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组织规划、建设、财政、审计、使用单位等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8)在项目代建过程中,政府规划、建设、审计、财政依据各自职责对项目建设和代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使用单位可以对项目建设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代建项目管理公司的行为,参与工程验收,负责接收竣工建筑物及其使用维护。

3代建制与政府自助管理建设制的优势对比分析

推行代建制的主要意图就是要克服传统建设体制中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位一体”的缺点,实现建设和使用相分离,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更加专业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向市场化转变;提高了投资效益,遏制了“三超”(超投资、超标准、超规模)问题;有利于遏制和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对代建制管理模式与政府投资项目自建制管理模式的系统对比分析,代建制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更加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代建制管理模式是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才移交使用单位。

2)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实行代建制,使用单位将前期工作委托给代建单位,通过选择专业咨询机构完成,而非自己决策,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不仅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更重要的是必须满足项目后续工作的需要。前期决策阶段所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及投资,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改动,使得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科学性得到切实体现。同时,在代建制下,政府需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因此,政府必须比以往更加重视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排出项目重要性顺序,循序渐进,量力而为。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第8篇

[关键词]地方 铁路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制

1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建设概述

1.1 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增长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福建经济不断增长,地方铁路工程建设投资在不断扩大,随着沿海大通道高速铁路的开通,沿海各省市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加快,有更多的市政道路、桥梁需要穿(跨)越既有铁路,因而将会产生大量的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

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厂矿企业因自身发展而投资修建的与既有铁路或在建铁路联系密切的工程项目。包括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统称专用线)以及地方市政道路穿、跨越铁路的工程建设等。穿、跨越铁路工程是指:上跨铁路的桥梁等各种建筑物和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下穿铁路的涵洞、框架桥和各种管线。

1.2 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特点

点多线长、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协调难度大是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专业性强:铁路属专业性很强的企业,工种分工细、专业程度高;站前工程、站后工程等技术特点强、区别大,站前工程包括路基、桥涵、隧道、轨道、站场建筑设备等5个专业;站后工程包括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建筑、给排水、机车、车辆、机械设备安装等9个专业,涉及面宽。安全要求高: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均是在铁路营业线上施工,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协调难度大:因铁路建设跨越行政区域多,前期征地拆迁等工作协调难度大;涉及多部门、多层次、多专业的协调工作。在铁路内部就有工务、车务、机务、供电等九个设备管理单位、几十个工种,协调起来难度相当大。

1.3福建地方铁路工程的代建情况

南昌铁路局福建福铁地方铁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地铁公司)为南昌铁路局直属企业,负责地方投资建设的工程。福建地铁公司承担了大多数福建境内由地方政府、企业投资的铁路专用线,以及地方市政设施等穿跨越铁路立交工程等地方铁路工程的建设工作,近五年来工程代建产值情况详见表1。

2项目管理与代建制

2.1 代建制模式的优点

代建制的一个重大创新在于引进了市场化管理,把原来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行政隶属和管理关系,变成基于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即委托关系。代建制模式是对近年来全国各地试行“代建制”成功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作为代建主体,代建单位的工作性质为工程建设管理和咨询,单位性质是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优势是专业化管理水平,盈利模式是收取费、咨询费,从节约的建设投资中提成。

代建制模式与传统建设管理模式的比较,见表2所示。

代建制具有以下三个优点:第一,能够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如招标),从机制上确保防止“三超”行为的发生。第二,能够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管理行为,增强了项目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第三,有助于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政企分开。

2.2 代建制的模式分类

根据代建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性质,代建项目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两类:代建项目管理服务模式(PM,Project Management)和代建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2.2.1 代建项目管理服务模式(PM模式)

代建项目管理公司受业主聘用,根据服务合同可为业主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协助业主编制项目要求和项目计划,组织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审查设计文件,代表业主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在这种项目管理模式中,代建项目管理公司只与业主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可协助业主选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或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但项目管理公司不承担具体的设计和施工任务,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也没有合同关系,所以也不承担经济责任。如图1所示。

2.2.2 代建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模式)

代建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成熟的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中,代建项目管理承包企业可以就项目与业主签订管理总包合同,并可以直接同其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代建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如图2所示。

3地方铁路工程项目代建制的运用

3.1引入代建制的必要性分析

针对福建地方铁路工程项目的特点,只有引进代建制这一科学的管理模式,并结合企业实际,规范、有序地开展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才能适应福建地方铁路工程建设不断增长的需要。

3.1.1 地方业主的需求所决定

地方业主出于对铁路系统的不了解,在建设过程中面对近十个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施工及一系列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不知如何入手,特别希望有一家机构能帮忙承接这些穿跨铁路或专用线的工程建设任务。随着福建高速铁路不断开通运营,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市场更需要专业化企业来承担这项任务。

3.1.2 铁路工程自身的特点所决定

如前所述,铁路工程具有点多线长、专业繁多、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等特点。由于铁路工程施工是在动态行车状态下完成,因此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除了按建设部的要求进行管理外,还必须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来组织实施。这一系列特点就决定了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需要由一支专业队伍来承担。

3.1.3 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需要

铁路具有 “高、大、半” 的特点,即高度统一、大联动机、半军事化,运输安全生产是铁路永恒的主题。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因此安全要求高于其他施工项目。无疑,不熟悉铁路运输的企业是不能承担地方铁路建设工程任务的。

3.2 代建制的具体运用

3.2.1 PM代建项目管理模式

代建管理模式是指提供代建项目技术管理服务的方式,即项目管理服务(PM) 模式。以福建地铁公司代建的厦门杏林公铁大桥B标段上跨铁路配合工程为例,

福建地铁公司以技术管理服务的方式为该项目提供铁路配合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项目业主是厦门路桥投资建设集团公司,桥梁主体施工单位为路桥二公局。代建合同以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合同的形式签定。代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为业主提供穿跨越铁路的工程技术咨询和服务,包括组织铁路工程专家对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审查,协调各铁路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施工配合,代业主向南昌铁路局申报施工计划审批等等。在这种模式下,福建地铁公司的地位相当于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服务公司。代建模式如图3所示。

3.2.2 PMC代建项目管理模式

代建承包模式是指委托、承包建设的方式,即项目管理承包(PMC) 模式。以三明市化机涵洞拓宽改造工程为例,福建地铁公司就是以委托、承包建设的方式承接了该下穿铁路立交桥项目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政工程管理处,立交桥主体施工单位是南昌铁路天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代建合同采用风险包干的固定总价合同,代建工作包括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同时接受铁路工程质量监督。设计单位为福建铁四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在这种模式下,福建地铁公司的地位相当于施工总承包商。代建模式如图4所示。

3.3 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3.3.1 法律制度配套问题

《建筑法》对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都进行了法律定位,惟独对工程代建没有定位。即便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成熟做法,也只是将各地的做法进行了推广,规定工程设计或咨询或监理或施工等相关资质的单位都可以进行工程代建,都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建议措施:补充和完善《建筑法》。首先,应在法律层面解决,将代建制与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供应等一起立法,肯定工程代建在建筑市场的地位;其次,通过《招投标法》等法规对工程代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代建单位。

3.3.2代建单位的资质管理问题

在代建单位的资格上,各地方文件不一、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标准。各地政府一般规定代建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并能够独立承担履约责任的法人。

建议措施:按照PM和PMC两种模式区分对待,在PMC模式下,代建企业的地位相当于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在PM模式下,代建企业的地位相当于工程施工监理等工程咨询服务类别。二者在企业资质、代建行为等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代建企业的定位是属于承包商类别,还是属于工程咨询企业类别,应根据项目管理服务的类型和模式加以区分,制定不同的资质标准。

3.3.3 代建单位的收费问题

目前,国内各地对代建费的计取,主要参照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标准为上限进行计算,一般不会超过工程造价的2.0%。如果不是全过程代建,则代建管理费更低,以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为例,按照闽政[2007]11号文《福建省政府省级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若只承担施工阶段代建的,则按照全过程代建收费的70%计取(2.0%×70%=1.4%)。由此可见,这种低收费的格局极为不利于代建企业的发展壮大。

建议措施:鼓励采用PMC模式代建,充分调动代建企业的积极性,风险与收益共存,增加代建企业收入,同时增加对代建企业的制约措施和管理办法;若采用PM模式代建情况下,则加大激励措施、鼓励节余分成。尽快出台关于代建单位参与投资节余分成的办法,以达到激励代建人的目的。

综上所述,代建制模式是一种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模式,通过在福建地方铁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代建制的有益尝试,可以看出地方铁路工程项目建设引入代建制已势在必行,代建制在今后的实践发展过程中还会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地方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运用过程当中,相信一定会得到逐步的解决,而代建制本身也将得以不断的完善。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第9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前 言

目前,国有资金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建设项目,通常采用投资方直接负责,由最终使用管理单位自建的管理方式。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常由非专业机构和非专业人员、甚至由抽调人员组成临时机构进行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缺乏管理经验,项目责任主体虚位,投资与建设、建设与管理混为一体,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导致决策失误或监督失效、失灵,不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而且项目单位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的“三超”现象十分普遍,造成投资额度失控,浪费资源的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

“代建制”的出现有效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代建制”属于委托的法律范畴,委托是被委托人在委托人委托权限内从事被委托事项,并由被委托者承受结果和承担责任。工程项目代建制作为一种新的建设模式:是指由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专门管理机构,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按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使用的一种制度。代建期间,代建机构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投资主体职责,在权限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按照自身管理制度和经验独立完成工程管理工作。代建机构虽然实施具体管理,但受建设方的监督制约,受权限的限制。一些重要权力,如资金拨付、工程决算、审计等受到建设方的严格监督。因此,现有体制下的项目代建制说白就是代建单位受业主的委托,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投资方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案》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带有探索性的工作。实行预算内投资基建项目代建制,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和一般竞争性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组织实施预算内投资基建项目代建制方案,确定了一批能够从事项目代建的试点企业。从目前代建试点的效果来看,实行代建制的工程降低了工程造价和管理费用,提高了工程质量,缩短了工期,提高了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透明度和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也应看到代建制作为一种新的项目管理模式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概念,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位,市场操作不规范,行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下面针对其中一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供大家讨论。煤炭网

一、关于代建制中参建各方的定义和法律关系

通常代建过程中,参建方包括:项目法人即投资人、代建机构、使用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项目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包括由政府全额投资或由政府控股的项目法人和经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以及通过政府招商取得建设工程项目经营权,并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公司。

代建机构,也称代建人是指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且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造价咨询、招标、施工、房地产开发或其他相应的工程建设方面资质的专业法人或组织。

使用单位是指项目建成后实际接受、使用、管理并拥有项目产权的法人或组织。代建基本过程是由投资人通过招标方式或直接委托的选择代建机构,代建机构选定后,投资人、代建机构、使用单位签定项目相关代建合同,代建机构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实施全面负责,包括:组织有关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土地征用拆迁、规划选址报批、代委托方缴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报建手续、组织招投标、选择施工、设计、监理部、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财务用款计划,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组织编制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文件,项目完工后的项目移交。代建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代建机构代表投资人的利益,在代建期间要具有项目法人地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代建机构履行职责的法律环境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细分项目法人、代建机构、使用单位的职责,明晰三者权利、义务对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非常重要。

二、关于代建机构的选择煤

代建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建设管理能力,并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在项目建设中具有法人地位,拥有法人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什么类型或选择具有什么资质类别的法人机构来作代建机构,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和相关的政策规定。

按照国家目前可从事类似代建工作的法人机构来看,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是管理咨询类公司,包括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工程监理、造价管理、招标公司、具有咨询资质的设计院等;二是工程施工总包类公司,包括施工总包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融资公司等。根据国有资金投资代建工程当前的要求,不论哪类公司必须具有2个或以上咨询资质(如工程造价甲级和招标甲级的资质),且具有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能力或业绩。如何选择代建机构要结合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特点考虑,首先以满足使用人的合理需求为目的,兼顾资金来源、偿还及管理,综合各项因素使投资和建设的风险降到最小。工程造价管理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的特点是占有技术优势,具备很强的项目施工管理能力,但要作为项目法人仍然具有相当的难度,需要与业主相配合,才能实现项目目标。随着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性投资公司的出现,笔者认为现阶段以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甲级资质的专业公司为形式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机构更为可行。煤炭

三、关于代建制的运作模式

煤炭关于代建制的运作不同城市采取的模式各不相同,现阶段大部分采用项目法人加代建单位的形式,由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负责提出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立项、规划等报批、初步设计及与项目相关的土地、环保、消防等的报批,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负责做好资金筹措和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组织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代建单位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实施中有关手续,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工程相关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交工验收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终身负责制,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进度拨款意见,按进度要求上报年度资金计划并按月上报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编制工程决算并负责工程竣工和相关资料的整理。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分工比较明确,可操作性强;强化了建设单位的地位和作用,监督作用强。缺点是:对不具备工程项目组织管理的单位,前期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同时代建单位的作用有所淡化,没有完全发挥其代建功能。

综合上面两种方式的利弊,可根据建设的需要,由投资人选择具有资格的代建单位,签署代建委托合同,在委托权限内,行使法人权力,对项目实施合同管理,从项目批复立项到保修期结束,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实行终身负责制。代建前期的工作重点应放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上,为后续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在设计阶段充分统一使用单位意见,为后期项目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实施阶段性项目代建(项目实施中期)是从建设许可证等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开始的,该阶段的工作重点在施工过程的监督及建设资金的审核、批付上。网.cn提供内

四、关于代建制的行业管理

煤炭根据有关单位的调研,实行代建制的工程项目投资全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尽管代建制还处于试点阶段,但是他的成效已经毋庸置疑。代建制仍然在发展探索中,目前问题多集中在行业管理上,诸如:法人公司和代建单位之间的职责不清、不合理,合同协议内容不全面、不明确;代建市场管理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法人公司、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部以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代建制的理解观念不一、思想认识程度不同;政府部门、法人公司和代建单位各自所追求的目的不同以及利益冲突。为了顺利地推行代建制度,避免实施过程中不必要的反复,代建制度的建立要从实施代建制度的背景和法律环境,理论可行性和实施步骤(模式)、实施的政府控制手段等方面做系统性的考虑。以下是有关的几个问题:煤w.coa

1、完善法律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代建制还是空白。没有一个严谨、统一的概念,代建公司的存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

2、建立行业标准。比如市场准入制度,代建单位的资质等级、注册资本金、技术力量、代建业绩等。以保证代建公司的水平,保证代建质量。

3、制定代建合同的标准范本。明确规定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各方在协议中的风险,内容应该涵盖项目全过程。

4、统一代建费用标准。目前普遍做法是代建费用占羡慕概算费用1%-8%,其中根据前期和实施阶段工作比例,前期代建费用占总代建费用的10%-30%。通过统一费用标准,防止代建标准达不到要求和市场恶意竞争。

5、建立奖惩措施。对达到设计标准和建设要求的项目颁发完工证书,对无法达到设计标准的要进行惩罚或罚款或拒收项目,因此对代建单位管理费及包干结余奖励应做出明确规定。煤炭

综上所述,代建制虽然未能全面推广,但随加入WTO以后的全面解禁,代建制一定会在不远的将来在中国大地全面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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