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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2 09:40:44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实践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具体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调动各级宣传部分和新闻媒体的力量,充分反映全市各级党委、县政府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展现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建设新农村的实践活动,营建浓厚的社会言论情况,提高全民参加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具体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意义和深入内在,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绪、工作办法、建设准则、目的任务、推进方法和工作重点。

2、大力宣传我市以规划为先导、以“三清六改四普及”为基本内容的乡村基本设备建设的行动和成效。

3、大力宣传我市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切实改变农业发展方法,推进“一村一品”和农民专业协作社建设的行动和成效。

4、大力宣传我市推进农业构造调整,加速农业产业化运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持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行动和成效。

5、大力宣传我市执行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公同事业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乡村社会事业,促进乡村社会具体提高的行动和成效。

6、大力宣传我市推进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速构建社会主义调和乡村的行动和成效。

7、大力宣传我市深化乡村各项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推进机制,为新农村建设供应体制机制保证的行动和成效。

8、大力宣传我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发展,各地涌现出的提高前辈经历和提高前辈人物、典型事例等。

三、首要工作

1、充分应用中心新闻媒体和日报、人民播送电台、电视台、手机台以及中国网、大江网、新农村建设网、省新农村建设简报等新闻宣传媒体,做好对外宣传。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状况以及各地典型经历、提高前辈人物事迹等,进行多方位、全景式的宣传报道。

2、充分发扬宜春日报、宜春电视台、宜春播送电台、《新农村月月谈》、市新农村建设调和小康家园示范工程简报和各县市区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对我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目的、工作重点、严重行动以及各地的鲜活经历进行实时宣传,让各县市区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一起提高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程度。

3、各县市区要采取组织新农村建设宣讲团、举行培训班、设立宣传牌等多种方式进行普遍宣传,大力营建一种让全社会都来关怀、支持、参加新农村建设的优越气氛。

四、工作要求

1、增强指导。各县市区要高度注重新农村建设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县新村办要指定一名指导分担宣传工作,确定一名具有较高政策程度和文字功底、扎实肯干、熟习新农村建设状况,且把握需要的电脑操作技艺,能胜任新闻报道工作的同志,作为宣传报道信息员,各乡镇也要安排一名副科级指导和一名通信员专门负责组稿工作。

2、制订方案。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依据各自实践,制订好新农村建设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依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把宣传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第2篇

今天来到*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新农村办公室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目前安排的内业、外业建设,都是非常满意,非常高兴,非常感动。一方面*县新农村建设这项工作,从年初部署以来,不断壮大,从无到有,在*农村大地普遍开展,特别是通过省地试点村的带动,使53个行政村都发生了变化,做到了全面推进,重点突出,强力督办,走在了全区前列,甚至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为大兴安岭地区新农村建设拿出了鲜活经验,这是我们高兴满意之处。另一方面满意高兴之处,就是通过新农村建设这个新的载体,把*县村级组织、两委、农户的积极性普遍发动起来,调动起来,激活起来,树立的品牌就是“学习甘南兴十四,建设*新农村”。

通过我们*县新农村建设,通过听大家汇报,通过刚才的走、看、听,总体觉得我们*县新农村建设有许多地方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1、保障措施到位。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县、乡、村三级新农村建组织机构都健全。二是超前谋划。都有相应的建设规划、建设思路、经济发展规划,经济发展的思路,属于舆论先行,规划先行,为新农村建设规划提供蓝图建设保障。三是人的素质普遍提高。通过思想发动,组织动员,围绕新农村建设客观需求,具体工作的逐步实施和展开,县、乡、村三级人员的因素,都有较大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的因素保障。四是新农村建设得到内外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内在有自身选项目,拿资金,拿投入。外在有包乡、包村,帮乡、帮村这些做法,县内搞了200多个项目,落实资金达15万元,地区包扶单位最多的拿出8万元的帮扶,这是帮扶上的保障。

2、*县新农村建设组织发动到位。这是*县新农村建设超前谋划,先行一步的根本。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后,省地委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新时期一个党的重心工作提出,我们*县及时把新农村建设作为2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十一五”时期的一个中心工作,新农村办公室紧紧把组织发动落实到位,在*大地掀起新一轮建设热潮。

3、建设主体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在*新农村建设中非常值得探索、肯定、进一步研究和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最终的主体是农民,各级党政组织是起组织、发动、推动、推进作用,甚至在抓项目、抓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直接建设者还是农民,这是新农村建设牢不可破的重心主体,不能忽视这个群体,忽视这个群体,建设新农村的大厦就是建在沙漠之上,不会牢固。

4、从规划角度、指导角度、项目资金落实角度都是超前谋划的。超前谋划了我们的规划,超前谋划了我们的建设项目、资金,使*县新农村建设有章可循,有实质内容可做,最终*县新农村建设必将成为“三农”工作的有效载体。各乡、各村都围绕这些在多方谋划,多方行动。新农村办公室也做了明确分工,有产业分工,综合指导,计划项目分工,抓住了新农村建设的骨架、中心、重点环节,可以说着力解决了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矛盾,对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非常有利。

5、*新农村建设得到全县各方面积极参与,确实在*县体现到了城市支持农村,好多重点工作向农村延伸,这样的热情、局面都有一个新的铺展,打开了崭新的局面。工业反哺农业在*很薄弱,但从城市支持农村,从职能部门强化向乡镇农村延伸,积极帮助农村,特别围绕新农村建设解决实际问题,办好事、办实事,在*县已蔚然成风。

6、各包乡包村干部,后备干部值得肯定。*一大批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包村干部,按照县委号召、按着新农村办公室要求,辛辛苦苦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一线,蹲在村里,克服了很多困难。还有一大批后备干部代表单位在那直接包村的,不仅为当地新农村建设起到帮、促作用,同时也树立了*县机关干部良好作风,良好形象,让农民看到了党的各级干部在新一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淳朴务实的风采,帮助县委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赋予了新时期党建工作新内容。

7、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同志们的工作值得肯定。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作,3月13日我县正式成立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办公室是按临时组织,临时机构角度搭建的,抽调的各位同志能够以大局为主,正确理解和支持全县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号召,正确处理好各自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自觉把全部精力重心放在新农村建设的各个环节上。这些同志担负很重的担子,在新农村建设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的情况下,不断摸索、创新,逐步发展、完善,不断研究新农村建设新的问题,拿出新办法、新措施,强力加强指导,全面加以推进,起到统领、指挥,组织协调的作用,体现了这些同志的高素质。这些同志也吃了很多辛苦,有维护*县整体大局发展趋势的奉献精神。能够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展示了*干部的良好形象。

做好今后新农村建设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加强和完善的东西,还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高起点规划必需要和农村实际相结合,即要做实,还要让农民亲身感受到真实、可信,目标宏大,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符合*农民、农村的实际。

2、进一步调动新农村建设主体作用。现在新农村建设普遍存在等的思想。新农村建设是个长期艰苦过程,国家会围绕重点项目,特别对试点村要有大投入,解决偏远落后地区人居环境、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是新农村建设国家下的决心,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魄力。敢于免去五千年的皇粮国税,在接近8亿农民的国家要建设新农村,把农民按照国际对轨的方式,人居环境、生产环境达到一流,确实需要魄力,重点投入是正常的,但决不能把国家投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心,忽视农民这个群体,否则将来会打败仗。回顾历史、党史,任何时期忽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个重心,这个队伍肯定要失败。所以我们一定把各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每一家、每一户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全部调动起来,这样,各乡、各村建设新农村的热潮才能真正形成。

3、不能忽视围绕资金项目,围绕着各村建设新农村重点,突出的工作规划、实施、落实,要加大工作力度。

4、围绕新农村建设看得见,摸得着的事,逐步做起,加强工作推进力度,还要进一步采取措施。

5、把新农村建设和全县“三农”工作和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达到互相促进,形成有机整体,进一步凝聚全县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潮。

6、不能忽视宣传、信息传递、经验交流、典型引路、产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针对这些,包括已取得的好的基础,做好今后*新农村建设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任重而道远,不该沾沾自喜,也不能松劲,是正在鼓劲往前干的时候。做好今后新农村建设工作还有许多问题值得考虑。

1、还要进一步从提高全县,特别是54个行政村干部的热情,提高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特别围绕如何建新农村,谁来建新农村,建设什么样的新农村,这三个课题考虑,这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2、新农村谁来建,怎么建,建到什么程度,是每一步新农村建设突出体现出来的,值得去思考的,要紧紧去组织。谁来建,各级党政组织建,农民亲手建,乡镇、村两委带头建。把农民生产、生活面貌的改善都通过新农村建设这个载体逐步加以解决,这就是建。动员一些资金、项目的支撑也是在建,是大家共同建。怎么建,就要通过规划先行,通过项目落地,通过人居环境,生产环境的改善,特别是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标准,从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的实际热点出发,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一个环节扣一个环节,一个计划落实一个计划推着去干。建到什么程度,建设到中央提出的20字方针,具体在*落实到各地。也要求各村,标准不能是一个,目标要具体,目标要现实,实施起来就具体,就现实,值得我们思考。

3、要考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政策的争取力度。全县各级组织都有责任,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首先负有重要责任,要向上级各部门,小组,包括一些单位去协调、汇报、争取,从一定意义上对新农村建设起到重点促进作用。

4、新农村建设还需要在把产业做大做强上考虑。新农村建设靠什么做先导,做基础,要靠发展,靠农民集体经济的壮大,靠农民手里有钱,壮大集体积累,单靠奉献,靠党员干部的带头、捐赠,只是一时的影响,不是长期的基础,还要壮大集体积累。要求各乡、村必须通过招商引资,通过对自己特色资源的开发搞一村一产业,搞产业的前提是搞项目,搞项目的前提是搞好自己的资源调查,选型定位,拿出认证,计划规划,一年跟一年,长期不断地延续实施。把项目分近期、中长期、远期。要求各村都有近期经济发展项目和规划,一代跟一代,一班人跟一班人,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去抓,这个非常关键,将来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民要致富,没这个做基础,新农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要反弹,要走回头路。

5、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以及全县有责任,一定落实和实施好省地关于我们*县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落地的项目,落地投资,尽快组织实施。今年年未算总帐时,不管省地投、县投、乡投、村投,新农村建设要有雏形,对比有个起色,能看到实实在在的事,这是对我县新农村建设阶段成果的最好检验。

6、进一步在信息宣传上做文章,一是对内信息,起到指导作用。二是对外信息,要上报、传递,交流,突出信息化社会,发挥信息的特殊作用,不能忽视信息的作用,一个信息可能在瞬间引来一个项目的落地。宣传分对内宣传,对外宣传,对内宣传是凝聚,对外宣传是索取,争取被理解、被认可,被认可的同时获得一些想不到的效益,要把信息做出效率。

6、在健全机制上进一步研究*县新农村建设,没有好机制,多个机制做潜在规律的支撑,新农村建立就没有长劲,不了了之,建立内在健全机制,对事物发展规律性的东西有益处。要建立帮扶机制、考核机制、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奖惩机制,特别围绕新农村产业化进程,动员农村围绕特殊载体的奇效机制要有,拿出一些奇效办法把这些机制促起来,没有机制做内在制约,人们就没有长期工作劲头,越到基层越是这样,要实施一些管用办法。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第3篇

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彻底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效加快城乡统筹一体发展进程,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鲁政发73号),按照“市里政策导向、镇上督导推动、村庄主体实施、群众共同参与”的运作思路,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计划至间,在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埠口港(以下简称“各镇办”)规划建设60处新型农村社区。其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社区建设到底基本完成,镇驻地范围内的社区建设到底基本完成,乡村范围内的社区建设到底基本完成。

年,开发区、南海新区至少实施3个社区建设项目,天福、环山、龙山至少实施2个社区建设项目,其它镇办至少实施1个社区建设项目,以后每年要有所突破。

二、建设类型和模式

1.城市改造型。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区建设,运用房地产开发模式,对开发区、南海新区、天福、环山、龙山等进行整村搬迁改造、连片开发建设,对相邻村庄迁村并点,对节约出来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

2.驻地集聚型。将城郊村和镇驻地村建设改造成为社区,吸纳周边村庄农户入住,并将周边村庄整体拆除复垦。

3.多村联建型。由政府主导,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中心村为依托,统一组织建设社区,对周边村庄整体拆除后复垦。

4.强村兼并型。引导经济强村兼并周边经济欠发达村,并对兼并村庄组织复耕,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5.村企共建型。由企业筹集资金对相关村庄进行搬迁建设、整体改造,对腾空的土地及相关资源进行开发,实现企业扩张发展、村居条件改善的双赢。村庄搬迁改造后将节余的用地指标通过法定程序优先调剂给企业使用。

三、工作流程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征收手续,依法补偿安置后进行整村搬迁改造。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按照第(一)项程序办理;不需要征收土地的,按如下流程办理:

1.各镇办根据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村委会拟定搬迁初步意见,在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查备案。

3.各镇办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4.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和实施计划,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5.村委会在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查备案。

6.村委会搬迁公示、公告,并通过聘请评估公司等方式丈量、评估、测算,公示结果,征求户型意见,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7.社区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由村委会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监理、施工单位,在房屋拆除后,组织建设施工。社区建设项目必须整体实施,严禁将一个社区项目分期、分片建设。

8.提倡在社区开工建设前将规划涉及的村庄全部进行整村拆除。不能全部拆除的,社区开工建设前拆除房屋的栋数不得低于村庄总户数的三分之一,回迁住宅楼建成后组织村民搬迁入住,并将剩余民房整体拆除。

9.工程验收合格后,组织村民回迁、物业入驻,并办理土地证、房产证。腾空地由各镇办与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复垦协议并组织复垦,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对复垦结果进行初验合格后,由省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正式验收。

四、政策扶持

(一)补助资金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补助和土地复垦专项补助。补助资金由各镇办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统筹使用。

对城市规划区外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各镇办在本辖区范围内调剂使用的,市政府将土地收益全额返还;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市财政补助所在镇办20万元/亩。其他建设用地节余的指标经整理复垦成耕地并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市财政除拨付复垦费用外,再按照同等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予以补助。补助资金待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拨付50%,剩余部分半年内付清。

(二)收费减免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给予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价格调节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综合开发管理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噪声排污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市政府权限范围内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为提高地下空间利用率,对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符合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的非经营性地下建筑物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计算范围。

(三)权属确认政策

社区建设项目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被搬迁人的回迁房屋应安置房屋面积部分,房屋登记部门依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契税免税证明及产权人相关信息等,办理回迁户房屋产权登记;超出应安置房屋面积部分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公安、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农业、审计、广播电视台、法制办等部门、单位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配优配强人员,分解任务目标,制定推进计划;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搞好配套服务,共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社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更新农民居住观念,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认知度,形成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第4篇

第二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

(一)上级拨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

(二)县级财政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三)经县政府批准整合用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四)接受社会捐赠等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第三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简称“新农办”)共同管理。

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组负责对项目的审批、指导、监督。

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下达拨付及核算管理。

县新农办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安排意见。

第四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

(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1.为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水、电、路、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2.节能、环保的沼气等能源替代项目工程建设补助。

3.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补助。

4.农村广播、电视、通讯、科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二)产业发展方面补助

1.发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等特色产业补助。

2.传统文化、传统手工艺品、小食品等特色的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补助。

3.发展乡村旅游补助。

(三)村容村貌整治方面补助。

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以及美化、绿化、亮化工程等方面的补助。

第五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财政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专户。

第六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专项资金采用县级报帐、乡级代付制,并有专人管理,县、乡镇均建立资金总帐和明细帐,确保各部门、各类别的资金有明晰、完整的反映。县财政部门负责报帐业务核算。

报帐程序和方式参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项目资金的整合

项目资金是指对上级安排我县的部分涉农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组合,专项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

(一)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适度调整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县领导组批准后,由县财政、主管部门与新农办联合发文下达。

(二)县直各部门,在县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确定项目支持内容、资金支持额度,并向上级申报争取项目资金。

(三)对审批权下放和切块安排的上级专项资金,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安排使用。

第八条整合资金的管理

(一)经县领导组批准整合的资金,由县财政拨入“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

(二)整合资金由县财政和相关部门与新农办联合发文下达。

第九条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专款到位不及时、挤占挪用专款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不再安排其他新的项目资金。

第十条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乡镇、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县新农办及时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工作总结,并报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第5篇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核查的通知》(农函[2020]47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13至2019年度“厕所革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3至2019年,***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共涉及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属于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是以项目属地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实施主体,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集成资金,村民投资投劳,企业和社会捐赠等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三拆三清”(拆违建房、危旧房、围墙;清垃圾、 塘沟、废弃物)环境综合整治和“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完善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于2006年就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现在已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新农村建设领导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并由专门领导负责,由专门科室承担各项职责。对照省市县要求,各乡镇(管委会)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了乡镇(管委会)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落实村点新农村整治建设任务。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组织,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选好点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办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从选点规模、选点原则、报点要求、建设内容、推进时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全县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的选点报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明确。为督促乡镇推进项目建设,我办通过全面督促检查与重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共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督查4次,年底还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的考评验收,有效保障了全县新农村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组织开展督查考核,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使用情况

***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总财政资金投入达4.158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079亿元,市财政资金8316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1.2474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预算支出比率达100%。

为有效规范我县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办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并填写了《新农村建设点项目资金预算表》,下发了《***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下拨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不截留、不套用,不挤占、不挪用和不虚列支出等情况。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切实防范和杜绝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在本级预算批复后六十天内拨付至县级新农村建设专账,通过县级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支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实行分批下拨制,原则上按资金总额3:5:2的比例分三次下拨。对已启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村点(中心村点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和施工合同),经村点申请、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拨付总补助资金的30%用于项目启动;在建设项目完成70%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再拨付50%的“以奖代补”资金;余下的20%部分,待整个建设项目完成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经管站(或财政所)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经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于程序核实结束2个月以内拨付到位

四、验收考评情况

根据历年《新农村建设方案》安排,县新农办要求14个乡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在每年11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2月初先后开展村级、乡镇两级验收,县新农办根据乡镇验收结果到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对施工质量、工程量不达标的立即下达整改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最后根据第三方评审金额足额拨付资金新农村建设村点资金。同时不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和全县重点工作定期交账考核机制,以考促进,以评促优,促使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取得全面进步。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第6篇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核查的通知》(农函[2020]47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13至2019年度“厕所革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3至2019年,***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共涉及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属于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是以项目属地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实施主体,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集成资金,村民投资投劳,企业和社会捐赠等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三拆三清”(拆违建房、危旧房、围墙;清垃圾、 塘沟、废弃物)环境综合整治和“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完善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于2006年就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现在已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新农村建设领导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并由专门领导负责,由专门科室承担各项职责。对照省市县要求,各乡镇(管委会)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了乡镇(管委会)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落实村点新农村整治建设任务。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组织,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选好点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办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从选点规模、选点原则、报点要求、建设内容、推进时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全县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的选点报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明确。为督促乡镇推进项目建设,我办通过全面督促检查与重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共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督查4次,年底还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的考评验收,有效保障了全县新农村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组织开展督查考核,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使用情况

***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总财政资金投入达4.158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079亿元,市财政资金8316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1.2474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预算支出比率达100%。

为有效规范我县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办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并填写了《新农村建设点项目资金预算表》,下发了《***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下拨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不截留、不套用,不挤占、不挪用和不虚列支出等情况。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切实防范和杜绝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在本级预算批复后六十天内拨付至县级新农村建设专账,通过县级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支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实行分批下拨制,原则上按资金总额3:5:2的比例分三次下拨。对已启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村点(中心村点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和施工合同),经村点申请、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拨付总补助资金的30%用于项目启动;在建设项目完成70%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再拨付50%的“以奖代补”资金;余下的20%部分,待整个建设项目完成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经管站(或财政所)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经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于程序核实结束2个月以内拨付到位

四、验收考评情况

根据历年《新农村建设方案》安排,县新农办要求14个乡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在每年11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2月初先后开展村级、乡镇两级验收,县新农办根据乡镇验收结果到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对施工质量、工程量不达标的立即下达整改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最后根据第三方评审金额足额拨付资金新农村建设村点资金。同时不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和全县重点工作定期交账考核机制,以考促进,以评促优,促使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取得全面进步。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切合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综合治理、村民自治”原则,大力推动政府公共消防管理向农村延伸,全面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确保全区农村消防规划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和谐发展,为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负责指导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开展。成立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安监局、区计生委、区规划分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民政局、区消防支队及等单位分管领导

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支队。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新农村消防建设的督导及考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区75个行政村应在年内全面达到新农村消防建设标准,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府办发〔〕第39号)要求。其中包括6个示范村、42个推进村和27个一般行政村,基本实现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基本形成覆盖镇、村的农村火灾防控网络,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

制定本地区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各街镇应成立组织机构。确定建设目标,完成6个示范村和42个推进村义务消防队的建设,达到区新农村建设村级消防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要求,30个已建队的行政村应完成消防水池或消防取水通道(取水口)建设工作。

2.第二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

6个示范村和42个推进村应完成消防水池或消防取水通道(取水口)建设工作和消防宣传专栏、漫画的绘制建设工作。详见附件3全区75个村应完成义务消防队建设任务。

3.验收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府办发〔〕第39号)和《区新农村建设村级消防建设标准》要求对各地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区政府组织检查验收组。

二)工作措施

1.全面推动农村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工作

分步骤、分阶段,各镇应在年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工作,至今年年底,力争实现75个行政村全面完成义务消防队的建设任务。结合“千百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建队任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开展:第一阶段,应在年底完成建队任务的7个行政村(其中含谷镇、石板镇、巴福镇、陶家镇、铜罐驿镇各1个,西彭镇2个)基础上,完成6个示范村、42个推进村的义务消防队建队任务;第二阶段,完成27个一般行政村全面完成建队任务,并达到区新农村建设村级消防建设标准》要求。

2.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全面掌握辖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各镇要立即组织各村委会开展摸排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拟订工作方案和计划,结合“千百工程”建设及村庄整治、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把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做到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建设就跟到哪里”避免新的欠账”对已有供水管网的村,要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无供水管网的村应修建消防专用水池或结合江河、水库、池塘、蓄水池、地下水等水源修建消防水池,设置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取水通道和取水口,道路宽度、荷载等方面要满足消防车(或消防摩托)通行要求,并设置明显固定标识。

3.大力加强“千百工程”推进工作

并设置消防室(可与警务室、村公共服务中心、村委会员办公场所等合用)负责本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村级规划中将消防内容纳入编制内容;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要求;建立有1台机动消防泵和必要灭火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的义务消防队;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各镇街在11月底前应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标准》详见附件1完成6个示范村、42个推进村的建设任务。各村委会应成立消防工作自治小组。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村民整改火灾隐患,宣传防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4.努力构建农村消防安全防控体系

妥善解决农村病残孤寡老人、五保户集中供养过程中用火、用电安全问题。公安派出所要强化在农村地区的消防监督执法主体地位,各镇、村要制定并实施防火安全公约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在重大节日和火灾高发季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农村火灾隐患整改。乡镇基层治安协勤员、巡防员、乡镇安监员、计划生育宣传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消防检查、指导、宣传工作。各村、社要建立联动机制,编制一定数量的户数成立联户联防组织。

5.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之中,各镇、村要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内容,大力营造农村消防安全氛围。各镇、村要在有条件的道路两侧、林区入口、房屋外墙以及人员居住集中的区域刷写或悬挂消防宣传标语、消防漫画。要在每年的春耕秋收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大对村民的消防培训力度,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要高度重视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分管安全的镇领导担任组长,由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政策、协调指导、检查督导本辖区新农村消防工作,要将新农村消防建设作为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消防工作政绩考评的内容,定期检查考核,推动落实。要将新农村消防建设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等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明确职责、加强措施

促使其正确履行职责,各镇应加强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的指导和督促。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各村应严格按照“六有”基本要求加快推动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着力抓好管理体制、组织建设、人员编配、教育培训、执勤训练等规范化建设。公安消防支队应加强对各镇、村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严格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水平。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第8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庄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升省级中心镇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我镇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管理

(一)审批原则。农民建房安排宅基地要本着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按村庄规划综合治理“空心村”和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用地规划,严格控制新宅基地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再新批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农村居民需要翻建房屋,先由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通过后,再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然后到镇村镇办领取《乡村建房申请表》,镇村镇办对建房户条件进行审核,建房户持本户户口本扉页和建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乡村建房申请表》到镇国土资源所进行登记。经村镇办、国土所实地勘察符合建设规划的,建房户与施工队到镇村镇办签订《村镇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施工队必须具有建设资质,在镇村镇办备案并定期接受年检。由分管领导签字,供电所凭镇政府介绍信给予办理接电事宜。镇政府派人到现场定点放线后,由镇村镇办批准后施工队方可施工。待各项手续齐全后,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新建房屋的,经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镇长签批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三)对违规建房的有关规定

1、对在村庄规划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规定进行建设,严重违反村庄规划的,以及随意抬高宅基地高程,影响排水的,村镇办、国土所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没收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根据《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35条之规定,按违法建筑面积5—10元/平方米进行罚款。

2、村民或村民委员会向本村以外的公民转让、买卖宅基地,必须报经镇村镇办批准并按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国土部门按照擅自转让使用权的规定依法处理,对擅自买卖、转让宅基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处理。

3、村民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违法占地建房的,镇村镇办、国土所依法查处。

4、对违法超占宅基地,镇村镇办、国土所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占、乱取土,如需取土,需经村委会同意,报村镇办、国土所审核后划定取土点,方可取土。对各村私自垫土的行为,对村支部书记、社区书记和包村干部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

6、凡发现各村有私自违法新建房屋的,镇村镇办、国土所立即查处,限期整改。镇政府将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社区书记和包村干部的责任,分别给予500元以上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

二、城区建设管理

1、拟建设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所在村“两委”研究确定加盖村公章后再上报镇村镇办、国土所,村镇办、国土所对项目用地性质进行审核,所长签字,符合用地性质的(1)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等手续(2)到公路局办理公路允许施工手续(3)到建设局办理“一书三证”;

2、所有手续办理后到村镇办办理登记备案,上报分管领导审核项目效果图,并由分管领导签字;

3、上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由镇长签字;

4、镇村镇办、国土所现场定点放线并交足押金,每间楼房按3000元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实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5、以上手续合格后到供电所、自来水公司办理接电、接水手续;

6、对未按以上要求施工的没收所有施工工具和建筑材料,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镇办、国土所、司法所、派出所、供电所、法庭、社区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碣石山镇农村宅基地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村镇办、国土所联合办公。

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第9篇

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一带四”活动,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的有效载体,更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服务“四大战略”的现实需要。全镇各级党组织务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一带四”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一带四”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全力推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强化“核心”、凝聚“民心”、推动“中心”,为加快“一区三县”和“五镇”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一带四”活动,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务实”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的建设中心任务和县委工作大局,自觉用“五个服务”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党建效能,为镇党委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凝聚强大群众力量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创新”原则,与时俱进、突出特色。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领基层党建工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服务方式、创建服务平台、创优服务质量,推进基层党组织实现工作方式转型、工作作风转变,探索符合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办法。

(三)“为民”原则,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紧密结合我镇党建工作实际,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党建“一带四”活动取得凝聚民心民力的实效。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以推进《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六个文件精神落实为主抓手,突出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党员、服务基层“五个服务”重点,抓实农村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新村建设,力促党的富民惠民便民政策有效落实,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群众收入持续增加、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满意度大幅提升。力争两年内,通过强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带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大优化、产业发展大提升、民生保障大改善、和谐新村大建设。

(一)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大优化。以推行文明联创、卫生联洁、治安联防、应急联动、困难联帮、产业联带为主要内容的“六联机制”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探索推行“4+X”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即:以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公共服务组织、经济组织(或联合组织)为支撑,“X”是指村(居)委会下辖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片组长、村(居)民代表等,重点抓好“协治、自治、共治”三大建设,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可持续发展。

(1)强化责任帮扶联动协治。在基层群众中广泛推广以“文明联创、卫生联洁、治安联防、应急联动、困难联帮、产业联带”为主要内容的“联动机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务村务公开等工作制度,把全镇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建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组织堡垒,突出解决矛盾纠纷、案件和历史遗留等“3个重点问题”,实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的“双丰收”“两促进”,打造形成上下联动、大抓基层治理格局。

(2)优化组织设置带动自治。探索推行村党组织领导下的“4+X”自治机制建设,坚持管理区域精细化、管理人员责任化、管理内容标准化。积极推广“两统三自”和“五个一点”建设等模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做到“村民动嘴,党员跑腿”,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3)建强管理队伍驱动共治。全面建立镇领导干部驻村(社区)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按照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四个固定模式”,零距离接待基层群众、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同时建立健全公开承诺、民事、专项考核、经费保障等“四项长效制度”,推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现全覆盖、常态化。深入实施村(社区)干部“领头雁”工程,重点抓好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后备干部、女村干部等各类示范培训班,着力提升镇村干部依法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同时,积极拓宽村(社区)干部特别是大学生村干部的政治出路,积极做好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激励引导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善于干事、勤政为民、主动争先的实干型先锋队伍,合力共推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二)农村产业发展大提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突出抓党建促发展工作主题,实施“产业党建”,把党组织设置在产业链上,让党员作用发挥在产业链上,让群众富在产业链上,进一步彰显产业党建活力,让产业党建催生产业集群效应。整合农村基层事业单位优势资源,设置“菜单式”“点对点”服务项目,及时服务群众发展产业需要,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市场中介组织,扶持发展各种专业协会,推进产村相融,加快“农业转型”。

(1)大力培养造就新型农民。组织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少于7天的全员集中轮训,对全镇基层党员不少于5天的普遍集训。大力实施“农村科技致富人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农村教育人才、乡村文化人才、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育道德标杆型、知识技能型、艰苦创业型、市场开拓型、致富带动型等“新型”农民,积极鼓励、引导、扶持各类种养大户、返乡农民工走上创业之路;优化党组织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农村“五老”充分发挥致富“传帮带”作用,大力开展茶叶、核桃、蓝莓等特色产业示范活动,广泛传授技术,交流致富经验,让更多农民切实掌握一门致富技术。

(2)加快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坚持以实现农民增收致富为核心目标,守住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基石,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发展。要加快发展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面推行“支部+协会”“联村+企业”“公司+合作社+农户”等联结模式,让村民真正感受到党建富民、党建惠民。

(3)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机制。结合农村资源优势和发展条件,分别制定发展规划及措施,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宏观引导。农业型示范村要以市场为“晴雨表”,重点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采取股份合作、自营、联营、发包等多种方式,引进业主开发荒山、荒坡等,发展经济林木、时令鲜果、花卉苗木、反季节蔬菜以及水产养殖等项目;特色产业示范村要把党组织设置在产业链上,让党员作用发挥在产业链上,让群众富在产业链上,进一步彰显产业党建活力,让产业党建催生产业集群效应。

(三)农村民生保障大改善。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扣“强化基层基础年”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办好14件民生实事,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紧贴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组织村组干部、致富能手、党员群众等方面带头人,把计生、新农合、新农保、强农惠农补贴兑付、政策性农业保险等与群众相关的工作和服务延伸到村组。

(1)健全帮扶救助体系。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建立贫困救助热线和贫困学生救助制度、贫困残疾人救助制度、白血病患者医疗救助制度、洪灾救助制度、火灾受灾户救助制度、因灾因病返贫基层干部救助制度、贫困党员救助和80岁以上老党员定额补助制度、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等救助制度,切实整合救助资源扶危济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为城乡弱势群体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各村(社区)要及时将“1+8”救助制度具体内容和申请办理流程上墙,在村(社区)中深入开展救助制度宣传工作,为村(社区)干部举办业务知识培训。集中解决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扶贫等一批民生难题,让群众致富有人带、困难有人帮、心结有人解。

(2)延伸服务群众触角。围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问题导向,以改进作风为主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了解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人人争学蒋乙嘉,我为家乡做件事”专题活动,契合“走基层”“双联”和“双报到”等活动载体,全面推广党员干部联动流动直接服务群众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先进性意识,践行先进性标准,推动党员干部更好的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采取发放“便民服务卡”等形式,准确掌握群众的困难、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疑难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帮扶群众协调解决,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做实事,把为民服务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

(3)夯实民生基础保障。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公共财政的民生投向,务实推进以“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助农增收”为主要内容的十大民生工程和14件民生实事办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四)农村和谐新村大建设。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和县委《关于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组织引导民兵、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骨干力量,大力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努力把党组织政治优势转化为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优势,以红塘村为示范点,力争把全镇30%以上的村建成“治理规范、生活富裕、精神充实、环境良好”的和谐新村。

(1)建强便民服务中心站所。大力开展以“1+6”为主要内容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原有文体设施,有效整合村文化活动室、农家(社区)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党员活动室、学习室、数字电影放映室、群众体育阵地等资源,着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平台,镇建立一个便民服务中心,九月底前100%的村(社区)完成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站。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要健全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投诉举报等办事制度,完善办事柜台、窗口吊牌、办公桌椅、办事指南和各类标识标牌等服务设施设备,力求规范统一、高效为民,形成规范化的“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灵活办、依法办”“五办”服务模式,健全完善兴民、为民、便民三位一体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