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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文化的性质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3 16:00:18

大众文化的性质

大众文化的性质第1篇

关键词:文化 高等教育大众化 质量评价体系

一、文化的含义

所谓文化,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从广义上讲,文化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它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大类。从狭义上看,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即社会的思想道德、科技、教育等意识形态构成的观念体系。文化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积淀和产物。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文化进行不同的划分:从文化的发展历史来看,可将文化分为传统文化和近现代文化:从文化内涵的科学性看来,也有落后文化和先进文化之分。总之,不论是哪种文化,都对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教育产生着重大影响。

二、文化与高等教育的关系

文化与高等教育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文化对高等教育的作用和高等教育的文化功能。

(一)文化对高等教育的作用

1.文化对高等教育的直接作用。

(1)文化的多样性对高等教育内容的制约。

文化是高校教学内容的直接来源,不同的文化知识形态客观上限制着高等学校教学内容的选择。从古至今,文化的多样性直接引发了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和国家高等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

(2)文化传统对高等教育的影响。

文化传统是一种具有内在制约作用的强大力量。高等教育的价值观、质量观、教学内容、专业课程、教学方式、教育目标、教育管理体制等,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文化或文化传统的制约与影响。

2.文化在高等教育与政治、经济关系中的中介作用。

文化除了对高等教育起直接作用外,还起着中介作用,即政治经济对高等教育的制约作用一般要通过文化作为中介来实现。实际上,政治经济对教育的作用往往不是直接作用于教育的,而是以文化作为中介,即一般要经过文化加以“折射”。

(二)高等教育的文化功能

1.传播文化的功能。

教育过程本身是一种文化传播过程,而这种传播过程由于它独具的深层面、高选择性、系统性特点,较利于形成文化上的共享。

2.选择文化的功能。高等教育对文化的选择是多方面、多途径的,是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主要是通过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师群体以及学生群体需求来选择文化。

3.创造文化的功能。

高等教育在创造文化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人才(教师、学生)身上。科学研究是高等教育直接创造新文化的主要途径。

三、高等教育大众化质量评价体系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后,建立与此相适应的高等教育质量体系已迫在眉睫。高等教育大众化质量评价体系的建构主要包括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的质量观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质量保障体系两大方面的内容。

(一)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的质量观

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命线。现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前提是多样化的,从而也应当有多样化的教育质量标准。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发展性的高等教育质量观。

高等教育质量标准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存在一个既定的、永恒的质量标准。各高校要始终以高等教育的发展为核心,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高等教育质量,通过发展来解决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质量问题。

2.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观。

高等教育多样化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一种必然的结果。高等教育的多样化表现在高等教育需求多样化、办学主体多样化与培养目标多样化等方面。

3.整体性的高等教育质量观。

高等教育质量是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质量,而不是单一的人才培养质量。大学是多样化的,是有层次的。只有从整体上对高等教育的质量观加以把握,才能真正保证其质量。

4.适应性的高等教育质量观。

适应性高等教育质量观是指高等教育所提供的教育服务满足受教育者个人的程度以及所培养的人才满足国家、社会和用人单位需要的程度。只有真正做到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具有适应性,才能实现教育的真正价值。

5.特色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观

高等学校的特色是其质量的重要标志,是其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石。各高校要从本校的办学条件、水平出发,要从本校所处的环境出发,要从社会需求出发,明确方向,找准优势,建立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办出自己的特色。

(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质量评价保障体系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基础之上,一般可分为外部保障和内部保障两个体系:高等教育质量的外部保障体系和高等教育质量的内部保障体系。两者相互作用,共同实现对高等教育质量予以保障的功能。

1.高等教育质量的外部保障体系。

高等教育质量的外部保障体系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要建立“政府+社会机构”的外部质量保障主体。除一些必须由政府直接出面组织的对学校的重大教育评价和监督活动以外,大多数经常性的教育、教学评价活动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社会中介机构在评价活动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政府决策的依据。社会中介机构可以由行业协会、民间团体、新闻媒体等构成。另一方面要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评价指标体系。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高等教育质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质量观。因此,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多样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建立一套分层次、多样化的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评价指标体系。

2,高校内部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质量体系。

高校内部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仅包括正确的办学思想,良好的办学条件,优良的师资队伍,更重要的是要深化高校教育教学体制改革,从根本上保证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的质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转变教学质量观念,树立多元化的教学质量观;改革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实现管理的系统化与科学化;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学习机制;建立有效的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机制,即立体、多元、发展性的评价机制。

四、文化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质量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人们都是致力于研究政治、经济因素在高等教育当中的作用,而对文化这一重要的因素对于教育的影响研究甚少。但实际上,文化与高等教育的关系较之高等教育与政治、经济的关系,有着更加悠久的历史。文化对高等教育的影响也比政治、经济对高等教育的影响 深刻。

(一)文化的多样性与高等教育大众化质量评价观的多样化

文化多样性被定义为各群体和社会借以表现其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这些表现形式在他们内部传承。它不仅体现在人类文化遗产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表现形式来表达、弘扬和传承的多种方式,而且体现在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进行的艺术创造、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多种方式。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

文化的多样性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质量观和质量评价体系的多样化。文化是高等教育教学内容的直接来源,多样的文化直接决定着多样化的教育内容。同时教育对不同文化的选择、传递与创新也使教育方法、途径和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这就要求在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中只有坚持多元化的教育质量观,实施多主体的评价方式,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和手段来进行评价才是真正科学、客观的评价。为此,建构高等教育大众化质量评价体系,必须重视文化的重要作用。

(二)文化传统制约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质量评价体系的建构

传统文化是指居住在一定地域内的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它有四种形式的文化内容:物质、行为、制度、精神文化。我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在五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是一种具有内在制约作用的强大力量,对高等教育的多方面都有重要影响。文化传统对高等教育的价值观、质量观、评价观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制约和影响作用。不同的国家,文化传统不同,使得高等教育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作为文化传统主流的儒家文化也深深地影响着我国的高等教育。直到现代,我们仍要认识到传统文化对我国高等教育的不可忽视的影响。

(三)先进文化是高等教育大众化质量评价体系的文化导向

大众文化的性质第2篇

一、群众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一)群众文化具有自我性

群众文化姓“群”,那就是有其自身的文化特征,即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出于群众生产劳动之余丰富自我精神生活的需要,通过自主创作、自我欣赏、自觉传播达到自我调节与自我完善,消除身心疲劳、获取自身满足和快乐的文化活动。比如,东北二人转,内蒙古、山西一带的二人台,特别是内蒙古二人台中的“打坐腔”,它出现在劳动休息的田边地头,农闲时节的家庭中,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与劳动密切相关。歌唱的内容就是劳动者自己的生活,参与者就是劳动者自己,开发者就是劳动者自己,其欣赏者、娱乐同样是参与者自己,其群众文化的自我性十分明显。这样看来,群众文化就具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现实的社会需要和鲜明的公益色彩等特点。这些特点无一不在突显群众文化的自我性。

(二)群众文化建设必须把“服务群众”作为宗旨

如前所述,群众文化具有自我性,它是一种以人民群众活动为主体,以自娱自教为主,以满足自我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群众性是其鲜明的特色,也是其根本特性。因此,群众文化建设在传承、创作、创新、管理等方面,必须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把群众的需要、喜爱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而不是削弱。群众文化建设源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由此可以看出,群众文化建设是为人民大众提供精神粮食,只有把服务群众作为宗旨,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主旨。再从党文化方针看,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是坚持群众为主导,强调群众是文化发展的源动力,强调只有把人民大众放在群众文化建设的首位,才能真正“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才能把党的文化工作方针落实在服务群众这一宗旨上。群众文化有其自发性,它由群众自发创作、自发传播,这是其自身发展的内在性所决定的,是离不开群众的。所以,群众文化建设就应依靠大众,以群众喜闻乐见为原则,开展文化创作和文化管理,从而实现群众文化建设的价值,以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二、群众文化建设的社会功能

群众文化是大众劳动之余的活动,但它是人们的集体性活动,因而也就有了社会性,因而群众文化建设就具备了社会功能。笔者认为,群众文化建设的社会功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精神调剂功能

我们知道,人的精神是需要调剂的,因为人的精神状态是因客观和主观的因素变化而变化的,精神出现不正常或不平衡时,就需要调剂、平衡,以保持健康向上的态势,从而更好地从事工作或生活。如我们所看到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许多艺术形式,民歌、戏曲、曲艺、音乐、舞蹈等,都是人们在排遣某种情感或调剂平衡精神状态时产生的,人们在欣赏或参与文化艺术活动时就能实现情感、意志、愿望、体力等方面的调剂或平衡,从而更好地参加工作,更好地生活。这也是人们常说的“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再如内蒙地区的“爬山调”,在笔者所接触到的生活中的歌唱者,大多从事野外工作,如放牧、田间劳作等,这些劳动者,常哼唱着小调,一边劳动一边哼唱,进而“创作”出许多民歌。再有陕北民歌《掐蒜薹》,这种在劳动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情歌”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它的作用便是在劳动中调剂情绪,抒发感情,激发劳动兴趣,恢复体力,以达到心身愉悦的目的。

(二)宣传教育功能

群众文化由群众在生产劳动中产生,起始是为了抒感,调剂情绪,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加入一些劝善向上的内容,也就融入了教育内容,群众文化因而也就有了宣传教育功能。这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大多具有感化育人功能的原因。随着宣传的需要就利用了这些文化形式,加入教育的内容,这就是经常说的在群众文化活动中要做到寓教于乐。同时,群众文化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在不断提高其审美水平,进而以有较高审美价值的高雅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再现,使需要传播的信息雅化并向外扩散,提升其宣餍Ч,也让观众感悟深刻的人生哲理,陶冶做人情操,深化人生涵养,更使美的道德观念、思想准则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升华。

三、群众文化建设中的传承和创新

大众文化的性质第3篇

关键词:群众文化,大众文化,市场文化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群众文化和大众文化的认识十分模糊,常常对两者无法区分。这主要是因为:

1、群众文化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自身理论体系尚在建构中,其发展还远未达到人们熟知的程度;

2、群众文化和大众文化在某些表象上有着太多的相似(如红红火火的文化活动、群众的广泛参与等),很容易使人产生混淆。

关于群众文化的探讨

关于群众文化的定义,群众文化理论界有几种影响相对较大的描述。1988年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简明群众文化词典》(汤友权、胡鹗飞主编)将群众文化定义为“群众文化是人民群众自我进行的,以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文学艺术为中心内容的社会历史现象”。1988年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群众文化学概论》(吴一平主编)指出“群众文化是人民群众为满足精神生活需求,以自身活动为主体,以自我娱乐、自我教育为目的进行的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和综合性、普及性、传承性的各类文化活动”。1993年由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的《群众文化学》(郑永富主编)认为群众文化是“人们职业外,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近年来有学者指出“群众文化是以群众为主体,由群众直接或间接参与活动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包括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工作和群众文化生活等要素”。这些见解从不同角度对群众文化的本质进行了概括性的描述,揭示了群众文化的某些特征。群众文化界对于群众文化定义的探讨过程,实际上又是群众文化人对群众文化本质认识的不断完善和深入的过程。这些积极的探索,对于帮助我们全面理解和正确认识群众文化是十分有益的。

在众多的探讨成果中,笔者非常认同成都市群众文化专家郑时雍先生的论述。他在他的《<群众文化学原理>教学大纲》中提出,“群众文化是社会实践主体按美的规律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在社会化满足过程中形成的文化现象,是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在文化方面得到彻底解放的体现。它以文艺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也包括了群众文化事业的各种必备要素”。他认为,群众文化的历史发展,经历了原始社会的蒙昧阶段、阶级社会的自在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自觉自为阶段,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走向了与专业文化艺术“双并举”的成熟阶段。郑时雍先生关于群众文化的本质概括,从哲学、社会学的维度揭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具体来说,他从历史唯物主义及“群众史观”的理论基石出发,揭示了群众文化的本原、内容特点以及群众文化现象的基本矛盾。郑时雍先生关于群众文化的本质概括,已经逐渐获得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学术界的普遍认同。

应当说群众文化是我国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群众文化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熟而成熟的,也就是说,群众文化自从它成为了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矢志不渝的追求与卓有建树的体现之后,便真正获得了价值观念、物质基础、文化制度的成长和成熟。从这个意义上讲,群众文化属于主流文化范畴,并随着共产党统治地位的稳步确立,逐步发展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方式。其文化工具论意义也随着我们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而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审美教育功能,成为与国民文化艺术素养的提高密切相关的重要文化形态,从而真正获得了相对独立的文化价值。

蓬勃兴起的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又称市场文化,是以现代大众传播媒介为手段,以市场为依托,向人们提供文化消费产品、场所、服务等城市文化现象。它最初是在西方国家形成的。我国的大众文化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而成长起来的。

在计划经济时代的文化一元化语境中,国家对文化生产手段是有严格控制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图书馆、影剧院等文化生产和传播均以表达国家意志和主流话语为最高行为规范。随着改革开放国策的实施,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以及主流文化对多样性的倡导,为大众文化生产和消费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据。大众文化就这样以一种新兴的文化形态在上世纪90年代这个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迅速登场。民众的文化消费欲望和对文化娱乐功能的强烈诉求,则加速了大众文化的膨胀和弥漫。其市场运作机制,解构了既有的文化一体现状,它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市民社会对自身文化利益的普遍肯定,满足了民众的多元文化需求;另一方面它又以新的文化内容再造、改变、诱导着民众和社会的文化趣味和审美观念。

大众文化在中国已经取得全面的胜利,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不能因为它在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追求上已获得成功、对活跃文化产业机制和社会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意义,而忽视了它与生俱来的先天性文化缺陷。大众文化从来就以中性的面目出现,它没有自己坚持的固有立场,只受市场规律的支配。只要有利可图,任何文化形式都可以被作为利用的资源。因此,它具有文化价值取向的商业性、文化构成的泛容性和文化目的的随意性。同时,由于大众文化本身是一种寻求感官刺激的幻觉文化,它向人们提供的文化内容均是以想象的方式出现,与人们生存的现实并不发生直接联系,这又决定了它的文化主体的异质性。这就构成了大众文化基本的本质属性,并充分显示出它的两面性。

在我国,大众文化由于价值取向与主文化的冲突而决定了它的亚文化性质。但事实上,心灵疲惫的人们仍然愿意在大众文化的“平民意识”中实现个人的向往和趣味,实现自己在文化上的自我确认。

因此,我们至少可以总结两点:一是大众文化致命的缺陷以及这种缺陷伴随文化内容的扩张,对当代文化建设形成的巨大的价值冲击;二是大众文化的强大生命力既表明了它对民众的吸引力和草根特性,又无不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主流文化与人民大众现实生活的距离感,以及由此导致的单调和苍白。

群众文化和大众文化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化。总体上讲,群众文化属于社会主义主文化,大众文化属于亚文化。

从文化主体看,群众文化与主文化具有文化主体的同一性,因为它是以马克思群众史观为指导的,尊重和承认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主体地位,尊重和承认人民群众文化实践的主体地位,这与人民群众在我国的社会地位是一致的。而大众文化却具有文化主体的异质性,因为大众文化的商业消费取向,决定了它关注的并非人民群众的本质需要而是对主体“量”的意义的覆盖和传播;从文化构成看,群众文化因起源于主体的社会实践而具有本源性,大众文化则为了对主体“量”的追求,在形式上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资源,而非文化内涵深刻性的追求,所以文化构成上具有泛容性;从价值取向看,群众文化是通过文化艺术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具有明显的美育性,大众文化的利益最大化,是支配其市场运作机制的价值尺度,故具有商业性;从文化需求看,群众文化最大限度地反映出主体丰富的各个层次的精神生活需求,具有本质性特征,大众文化对感官刺激的诉求是寻求主体“量”的覆盖的必要手段,显示出非本质性;从活动方式看,群众文化强调主动参与而具主体性,大众文化中消费一方只是单纯的受众,失去了人对文化的“创造与享受”的统一,显示出单方向的受众性;从文化方向看,群众文化的传播以人的需要为前提,并不断调整对主文化的偏离,带有方向主导性的自觉,大众文化对流行、时尚的追赶存在盲目倾向,具有自在性;从文化传播看,群众文化具有人际交流和文化关怀的情感化的特点,大众文化则通过机器作为载体,是典型的人机交流;从文化目的看,群众文化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与主文化具有一致性,大众文化因为利益的追求,有什么样的市场就有什么样的文化目的,故表现出随意性。

参考文献:

汤友权、胡鹗飞 《简明群众文化词典》 湖南大学出版社 1988

吴一平《 群众文化学概论》 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

郑永富《群众文化学》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1993

李桂森 男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 大本

大众文化的性质第4篇

【关键词】中国梦;群众文化;工作者;基本素质

群众文化的建设需要群众文化工作者一手来抓,就目前的情况看,建设群众文化已经成为了社会较为关注的一个话题。群众文化工作者是建设群众文化的直接接触者以及主导者,其基本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文化的建设效果,因此,为了保证群文建设效果,就必须要从其基本素质的培养入手,这是保证建设效果的基础,因此必须要得到重视。

一、具有完美的人格

群众文化建设对于其工作者人格的要求非常严格。在当今时代,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但还存在一部分人,对于培养完美的人格重视性的认识程度不足。作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必须要起到带头作用 要从多个角度出发,去实施多种策略,去保证其人格能够达到群众的要求。总的来说,对群众文化工作者人格的判断需要从很多角度出发来完成。例如: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终身学习和勇敢面对问题的思想便是完美人格的主要体现。针对这一方面的问题,群众文化工作者必须要认识到其重要性,要认识到培养自身上述素质对于长远发展所带来的价值,要从自身出发,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去培养这一方面的能力。需要认识到,健的体魄是所有人事业成功的基础,但作为群文工作者不但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还要拥有健康的心理和完美的人格。只有“自己健康”了,拥有乐观开朗的性格、坦荡宽广的胸怀、积极进取的精神、正确的角色认知、饱满的工作热情、融洽的人际关系、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以及敢于创新的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勇于面对挫折的勇气,这些都是群文工作者必备的心理素质。群文职业是一种用生命去感动生命、用心灵去浇灌心灵的职业,良好的个性是一种优势资源,与创新能力和事业成功关系密切,只有健全的人格才能在有意无意间去影响广大群众,才能通过开展各种群文艺术活动来丰富百姓生活,帮助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坚持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这一素质对于任何领域的工作人员来说都非常重要,对于群众文化工作者来说更是如此。鉴于群众文化工作者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爱岗敬业更是尤其重要。一个称职的群众文化工作者必须要以身作则去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工作效率,同时和能够使人们从中受到更多的启发,这对于群众文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价值,因此必须要得到有关部门及人员的重视和支持。职业道德是在社会活动中各行各业所应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规范虽不带强制性,但具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力。作为一名群众文化工作者,担负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陶冶群众思想情操的重要职责。群众文化工作的职业道德与群众文化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产生着巨大的影响。通过组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向广大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水平,忠诚于党的群众文化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树立敬业精神,把群众放在首位,不断学习新知识,以适应群众文化工作的需要。有人说,群文工作者是万金油。因为,群众性文化活动包罗万象,包含着广阔的内涵,然而,它又实实在在地存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因此群文工作也需面面俱到,只要与文化、与群众、与宣传有关,就是群文工作者为之服务的地方,就会有要运用的知识。这就要求群文工作者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通过组织一场场演出,组建一支支文化活动队伍,来丰富和充实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因此可以看出,社会对于群众文化工作者的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而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工作要求必须要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才能使群众的生活能够更加便利。

三、一专多能

一专多能是社会对群众文化工作者的一个主要要求。所谓的一专主要指的是群众文化工作者的专业性要强,其主要抓的工作重点必须要是群众文化,而不能偏离轨道。所谓的多能主要指的是,群众文化工作者在专业范围内,其能力要拓展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对一次文化活动的宣传,大到组织群众进行文化方面的汇演,甚至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基地,这些都是群众文化工作者必须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因此可以说,群众文化工作者必须要保证一专多能。基层群众工作是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前沿阵地,是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主力军,是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的平台,是不断推进基层文化建设、提升公益文化综合服务的载体。 可见,群文工作者专业技术的高低,也决定了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的优劣。

四、发展创新

创新是评价一个领域能否得到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评价一个人的整体素质能否得到更大程度的提高的一个主要标准。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创新水平对于群文建设效果会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创新能力得不到保证,那么群众文化也必定会出现过于传统的现象,不仅其内容不够新颖,同时其气氛也必定会较为沉闷,对于群众文化建设先进性的提高会产生阻碍。具备较高的创新素质的群众文化工作者,能够将群众文化建设与实际生活相结合,能够将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先进理念以及技术等应用到具体建设过程中,同时也就能够为群众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这对于群文建设整体水平以及效果的提高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群文工作者必须要认识到提高自身创新能力的重要性,这是其基本素质能够得到提高的基础。

大众文化的性质第5篇

关键词 群众 文化工作 重要性 措施

中图分类号:G229 文献标识码:A

提高群众文化素质,是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只有广大人民群众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才能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当代社会,做好群众的文化工作,提高群众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许多地方忽略群众文化工作,只是强调加强经济建设,群众文化素质比较低,影响了精神文明建设。本文主要具体分析了加强群众文化工作、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的重要性,并且提出了一些措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此能够更好地提高群众文化修养,促进我国精神文明建设。

一、提高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群众文化是人们用以表达喜、怒、哀、乐等思想感情的重要手段,是满足群众的精神生活需要。现在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精神文明建设能够促进我国社会发展,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因此,做好群众文化工作,对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至关重要。下边具体分析了提高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性。

1、群众文化建设是提高国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基础性工程。加强群众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基础,是我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的发展需要广大人们群众的共同努力,只有群众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才能不断提高社会的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的发展需要文明的进步,广大人们群众的综合素质对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提高群众文化建设,这是文化工作的重心所在,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社会主义群众文化事业的本质特征。重视群众的文化工作,提高群众的文化道德修养,这是特色社会主义群众文化事业的本质特征,同时也是进一步促进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发展。我国加强群众文化建设的根本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它的根本任务则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进步和发展。因此,我们不断强调加强群众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积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提高群众文化水平。通过提高群众文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国精神文明建设。

二、提高群众文化工作的措施

群众文化建设对于促进我国物质和精神文明非常重要,所以我们不断加大措施来提高群众文化建设。但是,许多地方在加强群众文化建设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有些地方甚至只是流于形式,侧重加强经济建设,使得群众文化建设工作长期被搁置,这些严重制约了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阻碍了地方精神文化建设,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针对这些情况,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性措施,以此能够不断完善群众文化建设工作,提高群众文化修养。

1、群众文化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首先,要抓住各地区群众文化活动的特点,把地区性的文化特点与文化宣传紧密结合起来,这样不会让群众感到陌生,易于接受。群众熟悉当地的历史文化,相关部门可以将先进思想与当地的历史文化相结合,赋予群众文化活动新形势、新意境,让广大人们群众充满兴趣,能够在欢乐的氛围中学到新思想、新文化。比如,现在西方思想冲击比较严重,大多数年轻人都已经忘记了我国一些传统节日,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可以采用联欢、举办文化展等形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增加群众传统文化思想意识。

2、发展地区广场文化。文化广场是现代社会文化环境和综合文化实力的重要标志,可以极大地提高群众文化修养。政府和相关文化部门要加大财政投资,修建广场文化,为群众精神娱乐提供场所。群众可以空闲时间集聚在不同的文化广场,可以通过下围棋、戏剧、健身等方式来放松自己,无形中也提高了自身文化修养,结识不同人群,学习一些娱乐知识,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这些都有利于群众文化建设。因此,加强群众文化建设,提高群众文化修养,文化广场显得格外重要。我们不仅要注重经济建设,地方性投资主要投向经济建设,同时还要加大文化建设投资,注重群众的文化建设。

3、拓展群众文化的发展空间。群众文化不仅仅局限于一种环境或者方式,而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商业文化、老年文化等,这些都是新时期群众文化发展的空间。我们不能单纯认为群众文化只是广场文化,只是中老年人文化,还包括学生、商人等。因此,我们必须扩展群众文化的发展空间。比如,在校园中,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培养综合型学生。在企业中,在发展企业经济之外,还要树立企业自身文化,加强员工文化建设。总之,我们不能将群众文化局限于一种形式,要多方位、全面提高群众文化水平,提高群众整体综合素质,为社会发展培养全面人才。

4、做好文化宣传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媒体等快速发展,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方式。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利用网络、媒体等形式来宣传文化,一些先进人物、感人事迹等通过网络快速传播,使广大人们群众受到影响,无形中提高群众文化建设。各地区要做好网络、媒体文化宣传工作,一些先进文化或者历史文化可以通过网络等形式进行传播,让群众能够及时的了解。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重视文化建设,侧重宣传积极、健康的文化思想,对于网上出现不健康文化传播的现象,给予严厉的惩处,提高群众文化建设意识。

三、总结

群众文化建设关系到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能够促进我国物质文明建设。因此,我们必须重视群众文化建设,提高群众文化修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群众文化建设工作,以此来不断提高我国先进文化建设,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政府文化体育广播中心)

参考文献:

大众文化的性质第6篇

艺术是人类文化的重要构成,因此艺术研究不能缺乏文化视角,对现代影视艺术的研究同样如此。本文根据影视艺术的特点和功能探讨其特定文化属性,从其大众文化属性出发揭示其创作机制和发展规律,及其与精英—雅文化和经典艺术的关系,并联系我国影视艺术创作的实际,试图为国内影视业找到一条走出低谷的有效途径。本文为笔者关于影视艺术的文化学研究系列论文之一。

【关键词】 影视艺术/大众文化/读者性文本

当我们试图深入影视艺术,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批评的时候,我们首先会遇到它的文化属性问题。因为艺术是文化的特定表现,它“双重地归属于文化:一方面,作为文化所产生的并且在文化中发展的艺术活动方式,作为由艺术创造者和艺术消费者的共同努力而实现的人对世界的艺术形象掌握的方式归属于文化,另一方面,作为在文化中对象化的、固定的、得到储存的具有艺术价值的艺术活动成果归属于文化”。(注:[苏]莫伊谢依·萨莫伊洛维奇·卡冈《美学和系统方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114页。)实际上,艺术既是文化的表现,也以文化为表现对象。那么,何为文化呢?文化是一个古已有之却又长期争论的概念。关于文化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二百个之多。从词义学的角度看,“文化”一词在西方主要源于拉丁文“cultura”,意指耕作、培养、教育、发展出来的事物,是与自然存在的事物相对而言的。在汉语中,“文”是一个象形字,它的原始形象是表示许多装饰花纹相互交叉,富丽而不单调。《说文解字》即是这样解释的:“文,错画也,象交文。”《易·系辞下》也说:“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中则有这样的句子:“五色成文而不乱。”“化”是一个会意字,从“人”从“匕”,“匕”乃回首从人之意,表示引导从善;也可解释为改易、生成、造化,指事物形态或性质的改变。如《庄子·逍遥游》:“化而为鸟,其名为鹏。”《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黄帝内经·素问》:“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这里,文化实际上被理解为一个过程性的动作,这个动作既指涉人有意识地作用自然世界的活动,又包含了原有的自然物根据人的活动改变面貌和秩序,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成为属人的,从自然物变为文化物,从自然秩序变为文化秩序的过程。”(注:丁亚平《艺术文化学》,文化艺术出版社,第31—32页。)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含义也在不断地演进,不断地扩展,由人对自然的改变性活动和自然的人化到人的社会活动及由此而形成的组织、制度、思想与各种意识形态结构都成为文化的表述对象。正如萨姆瓦所说:“文化是一种积淀物,是知识、经验、信仰、价值观、处世态度、赋义方法、社会阶层的结构、宗教、时间观念、社会角色、空间关系观念、宇宙观以及物质财富等等的积淀,是一个大的群体通过若干代的个人和群体努力而获取的。”(注:萨姆瓦等《跨文化传通》,三联书店,第28页。)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伯内特·泰勒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更为明确地指出:文化“是人类在自身的历史经验中创造的‘包罗万象的复合体’”,“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的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显然,文化的范域是极其宽泛的,其所有构成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即物质层次、精神层次和艺术层次。“物质生产的产品和方式属于文化,以‘天然’向‘文化’的转化正是在物质水平上开始为限。而至于精神生产,它则形成精神文化的层次。只是必须预先说明,不应该在那种涵义上理解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区分:仿佛前者是某种纯物质的和只限于物质的东西,后者则是某种纯精神的和只限于精神的东西。而应该理解为:在文化的这些层次中,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的相互关系正相反——物质文化根据自己的内容和发挥功用的方式是物质的,精神文化在这些决定性的方面是精神的,然而它的所有产品是被物化的,否则,这些产品就根本不可能存在;而物质文化的全部过程表现精神的目的、计划和模式。”(注:[苏]莫伊谢依·萨莫伊洛维奇·卡冈《美学和系统方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88页。)人类全部的艺术创作及其作品构成文化的艺术层次或称艺术文化。艺术文化在人类总体文化中处于一种特殊地带,它介于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既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又分别延射、渗透于物质和精神文化,以“边缘艺术”的形态与物质文化或精神文化交叉、交融,如建筑艺术、工业品艺术设计、演说艺术及艺术政论作品等。实际上,即使是处于独立空间的纯粹的艺术创作,也与物质和精神文化领域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因为无论多么纯粹的艺术创作都离不开以特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主体的生成和生存环境,并且不可能不表现和反映特定物质和精神文化的状态和内涵。由此可见,艺术不仅是文化的重要构成,而且成为文化的一种生动而有意味的表达。

正是由于艺术既是文化的表现,也表现文化,所以文化便从根本上决定着艺术的性质与特征。苏珊·朗格指出:“常说的艺术基本统一性,并非在于各类艺术形成要素的相同和技术的相似,而主要在于它们特有含义的唯一性,即在于全部艺术‘意味’的意义。‘有意味的形式’(其确实有意味)是各类艺术的本质,也是我们所以把某些东西称为‘艺术品’的原因所在。”(注:[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33页。)这里的“有意味的形式”即是情感的形式,或称人类情感的符号,它是“一种情感的描绘性表现,它反映着难于言表从而无法确认的感觉形式。有意味的形式概念,起码为上述要求提供了出发点。所有的描绘方式都是复杂的、准确的和微妙的。符号的制造,就像制造一个便当的碗,一支顺手的桨那样,要求着高明的技术。表达的技术是比自卫技能更为重要的社会传统。……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注:[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50—51页。)作为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艺术无疑是为人类情感的表达需要而诞生的,同时也会随着这种表达需要的变化而变化。而无论人类情感抑或这种情感的表达,都在文化的范畴,且既为其它文化形式所影响和制约,也影响、制约着其它文化形式。因此,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时代,由于这一区域、时代的特定的文化环境及生成于斯的人类的特定情感的决定,艺术便诞生了它的特定风格。当然,这种风格不仅表现在艺术家身上和艺术作品中,同时也表现在艺术符号-形式方面。如所周知,东方写意的文化土壤诞生了以虚拟、程式为基本特征的中国传统戏曲,而写实的话剧只能由与之相适应的西方文化所孕育:至于话剧在中国的移植,则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文化的“西风东渐”。所以,不仅一个艺术家、一件艺术作品的出现与一种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是一种艺术样式,也可以看作是特定文化的产物。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难从艺术符号上找到其特定的文化信息;反过来,我们研究一种艺术样式,显然也必须首先考虑其文化属性。只有把握了文化属性,或者说,只有搞清楚了这种艺术样式赖以产生和发展的文化背景,才有可能找到接近它、了解它、并深入研究它的有效路径,才有可能对它作出实事求是的确切评价。对影视艺术的研究、批评便是如此。

在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并存着三种文化形态: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所谓主流文化,是指反映统治者的价值取向、代表统治者的利益、维护统治者的地位并在国家机器运转中起主导作用的统治者的文化。所谓精英文化,也称雅文化,即由少数知识程度、思想修养、艺术造诣明显高于广大普通群众的社会上流人物所创造的文化形态。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前工业社会的各个阶段,这种精英文化或雅文化常常与主流文化相互渗透,互为依存,共同构成一股左右社会发展趋势的重要力量。如我国历史上,曾以正统的儒、道、佛三家学说为主体,以《诗经》为发端的文学潮流为正统规范,历经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清代朴学,至近代西学,形成了一种传统的上层文化,这种上层文化就是典型的主流文化与精英文化的混合体:它在态势上属于精英文化、雅文化,而在功能上则完全属于主流文化。当然,有时候,精英—雅文化也会处于与主流文化分离甚至对立的状态,如在现代,精英—雅文化就往往以“纯粹”的文化形式反抗主流文化的强奸或干预。至于大众文化,情况则有些复杂。从字面上理解,“大众文化”就是大众所创造的、适合于大众且在大众中流行的文化,这一点似无歧义。但同样为大众所创造、同样适合于大众、同样在大众中广泛流行的还有“民间文化”,它是否也属于大众文化呢?对于这个问题,人们的看法便有不同。“大众文化”的概念最早出现于美国哲学家奥尔特加的《民众的反抗》一书中,主要指现代社会中涌现的,被一般人所信奉、所接受的文化。“大众文化是大众社会的产物,这种社会最先产生于先进的工业主义的美国。”(注:覃光广、冯利、陈朴主编《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第33页。)显然,这种观点强调了大众文化的现代性,并由此将此前时代就已存在的“民间文化”排除在外。周宪更为明确地指出:“我认为,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和现代文化中的大众文化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首先,大众(mass)这个概念是一个现代的范畴,与传统社会的俗民(folk)概念截然不同。从社会学角度看,大众文化首先是和大众的形成密切相关。而大众的形成又是现代社会的工业化都市化的必然产物。随着工业化,现代城市出现了;城市吸引了大批人口的迁入,大批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而城市里原来的居民也发生了变化,于是便形成了奥尔特加所说的‘平均的人’——现代都市大众。这和传统社会中分散地居于乡镇甚至乡村的俗民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造成大众文化出现的第二个直接原因,是技术的进步所形成的大众传播媒介。在相当程度上说,没有大众传播媒介,就没有大众文化。正是大众传播媒介使得大众文化迥然异趣于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大众文化完全是现代文化的产物,它和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截然不同。……无论是大众抑或大众传媒,都是现代文化的产物。”(注:周宪《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第64—65页。)与上述观点不同的是,一些学者认为“大众文化”是一个具有相当时间跨度的概念,并不局限于现代工业社会。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当然并不否认传统民间文化与现代大众文化的区别,但那只是大众文化在不同时代的阶段性差异;即使是在现代,大众文化也不都是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如服饰、饮食、时尚等。大众文化不等于大众传播,也不等于以电子媒介为表现形式的群众文化,“大众文化是一个历史更为久远,内容也更为复杂的概念”。“群众文化是现代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但群众文化并不就等于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早在群众文化出现之前就已存在,其主要形式是‘民间文化’(包括民间故事、民歌、占巫、庆典、戏曲说唱、绘画装饰),这就是传统的大众文化。”(注:徐贲《走向后现代与后殖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4、258—259页。)这里又引进了“群众文化”的概念,可见大众文化是一个种概念,它还拥有若干属概念。对于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文化具有过程性,正如C.P.曼克思所说,文化现实(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是历史的,来自于过去,并前进到新的未来。(注:转引自覃光广等主编《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第129页。)大众文化同样如此。尽管“大众文化”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现代,然而并不意味着大众文化完全是现代的产物,它在过去时代就已存在,这种存在当然只以其本质与现代大众文化的一致为标志,而在表现形态和具体特征上则可以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如上所述,传统的民间文化与现代的大众文化在大众创造、适合大众及流行于大众等方面如出一辙,这就充分显示了二者本质的一致性。事实上,大众文化是不断发展、变迁的,主要表现为内容或结构的变化。如果说在前工业社会,大众文化是以民间文化为主要形式:那么,在工业和后工业社会,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当然不是唯一形式)则转变为大众传播文化,虽然大众传播并不等于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由民间文化向大众传播文化的转变,无疑是人类总体文化发展的结果,它不仅更新和完善了大众文化的内部构造、结构功能,而且大大提高了大众文化在人类总体文化中的地位,因为大众传播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不似以往民间文化的无足轻重。众所周知,传统的民间文化因其浅与俗往往难登大雅之堂,从而不能对社会文化发展构成决定性的影响,虽与精英、主流文化并存,却始终处于边缘地带;而现代大众文化(大众传播文化)却几乎控制了现代文化的发展趋向,既使精英文化难以举步,也让主流文化不得不首肯和认同。“这情景确乎令人惊诧。大众文化一开始还只是零星地、羞怯地在‘娱乐’的名义下被举擢而出。然而,很快这种局面就被轻而易举地改变了。不仅仅是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也不仅仅是西部片、武打片、娱乐片、爱情片、警匪片、生活片,还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录像、流行歌曲、摇滚乐、卡拉OK、游戏机、迪斯科、劲歌狂舞,还有像袜子一样被频繁更换、忘却的流行歌星、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几乎是渗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与此同时,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的精英文化,则被困窘万分地挤出了世人的视野。”(注:高小康《大众的梦·潘知常序》,东方出版社。)现代大众文化的兴起一方面是缘于现代社会人们特定的社会心理和时代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代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大众传播文化的独特功能,即大众传播的媒介系统不仅对人们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和控制力,而且以其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大量而全面的渗透在全社会构成一种媒介环境,从而使得“人们一天除睡眠和工作外,几乎全在媒介中度过”,“媒介带来的信息充满着生活空间”(注:沙莲香主编《传播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53页。)。这样,大众传播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任何社会现象、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乃至某一个人物、某一种商品充分“炒”热,让世人不得不接受。而现代大众文化正是在大众传播文化(媒介)的功能作用下,同时契合人们的社会时代心理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唯其如此,所以从总体上看,尽管现代大众文化的声势、地位已远非传统的大众文化——民间文化可以望其项背,但却并没有超越后者的浅与俗。这种浅与俗对于传统大众文化——民间文化来说除了限制其自身的发展外,并不存在其它危害;而对于现代大众文化来说,由于它已肆意越过边界侵吞了精英文化的领域,把精英文化赶入了枯鱼之肆,因而它的浅与俗则有可能导致人类文化的全面退化。正如美国著名大众文化评论家伯纳德·罗森贝格(Bernard Rosenberg)所认为,现代大众社会存在着单调、平淡、庸俗、丧失人性及人们在富裕生活中容易产生诱惑和孤独感的缺陷,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达和表现的大众文化虽然可以暂时克服人们在现实中的茫然感、孤独感和生存的危机感,但它也很有可能大大地降低人类文化的真正标准,从而在长远的历史中加深人们的导化。于是,如何处理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关系,如何改造和提高大众文化的品位便成为了大众文化发展所亟须解决的问题——现代影视艺术正是以这样的文化境况为背景进入我们的研究、批评视野。

不论电影抑或电视,其诞生伊始,便不仅意味着人类一种新型的艺术样式的出现,而且标志着现代大众文化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鉴于当代大众文化已与现代通讯手段产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电影的诞生标志着一个关键的文化转折点。它奇妙地将技术、商业性娱乐、艺术和景观融为一体,使自己与传统文化的精英显得格格不入,并对其造成重大的威胁。”(注:[美]丹尼尔·杰·切特罗姆《传播媒介与美国人的思想》,中国广播出版社,第32页。)电视同样如此,正如日本电视社会学家井上宏所指出:“电视以神奇莫测的光电变换手段,为自己在大众传播媒介中赢得了应有的地位。在电视传播过程中,在电视播出者与视听者之间,通过电视图像形成了新的传播关系。日本的电视传播学者藤竹晓认为,电视传播的基本要点是人们如何把电视作为社会认识的手段而加以利用并使之发生效果,即把电视看作是人们认识社会的重要手段。同时,电视还有另一个作用,即‘娱乐作用’。电视传播是以图像为主(也包括语言、音响效果和音乐等要素)的媒介,而图像则产生了电视传播的两重性,一方面使视听者认识世界,另一方面为视听者提供了娱乐。”(注:[日]井上宏《电视社会学》,见藤竹晓著《电视社会学·附录一》,安徽文艺出版社,第129页。)由此可见,电影、电视是认识与娱乐并举、传播与艺术并存的一种新型的文化形式,本为现代大众文化的重要构成,具有现代大众文化的性质与特征。而既在现代大众文化之列,影视艺术便首先是一种适合大众审美心理和欣赏水平、为大众所喜爱的通俗艺术,这与民间艺术类似(所以民间艺术/文化即是传统的大众文化),却与所有高雅艺术划清了界限;而其现代性,即与现代通讯手段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和以神奇莫测的光电变换、以奇妙的声像记录及呈现为艺术创造方式,以及以对当代大众生活、心理的准确把握和表现为艺术追求,以满足当代大众的审美、娱乐乃至消闲为创作目的,则使影视艺术将作为传统大众文化主要形式的民间艺术/文化远远地抛在了后面;至于商业性,更是影视艺术同时区别于传统高雅和民间艺术的现代大众艺术(文化)的重要特质。影视艺术正是这样的一种艺术样式:它集传播与艺术于一体,熔通俗、审美、娱乐、消闲、商业于一炉,乃大众文化的现代表现形式,也是现代大众文化的艺术表现方式。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便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影视理论与创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尽管从总体上来说,现代大众文化正处于上升期,其发展方兴未艾,但我国影视艺术却已面临危机。有观点认为这种危机为各种现代大众娱乐/文化形式的蜂拥而起所致,实际上,任何娱乐形式其魅力都无法与影视艺术相比拟,更无法取而代之。显然,影视艺术的危机不是由于来自外部的“同行相争”,而是由于自身内部的问题。具体地说,我们对影视艺术的大众文化本质还缺乏真正的、深刻的认识,对影视艺术作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的内部机制和运作规律还缺乏了解、掌握;或者,甚至根本没有将影视艺术纳入大众文化的范畴,置其大众文化规律于不顾。一个突出而典型的例子就是在理论和创作上流行“三分法”。所谓“三分法”,即人为 地将影视艺术作品分成主旋律片/剧、艺术片/剧和商业片/剧。主旋律片/剧以政治宣传为目的,用概念代替形象,或用形象图解概念;艺术片/剧故作高雅,阳春白雪,孤芳自赏。这两类影视片/剧都以不顾观众兴趣、爱好,远离大众为共性,是“文以载道”、“为艺术而艺术”等传统艺术美学观念,实际上即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的演绎和表现。商业片/剧应该是绝对通俗化、大众化的,因为它追求票房,重视观众,甚至可以迎合观众。例如好莱坞的商业片/剧就是真正的大众艺术,它们能够真正地令大众着迷,充分满足当代大众的娱乐、审美需求;而我国的所谓“商业片/剧”则只不过是“粗制滥造”的代名词。因为受传统艺术文化观念的长期熏陶和沉重压迫,真正的艺术家们往往羞于与大众为伍,不愿意从事商业片/剧创作,也不懂得怎样创作商业片/剧。因此,迄今为止,我国的商业片/剧创作从未获得应有的地位,大部分“商业片/剧”出自缺乏艺术功力者之手,或为艺术家不得已(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勉强为之,随意为之,甚至随便为之,以致这些作品基本上既无艺术性,也无商业性。其实,艺术性与商业性在影视创作中并不是对立的,恰恰相反,它们相互依存,至少,商业性必须以艺术性为前提。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与现代大众艺术文化观念的分水岭不在于是否承认艺术的存在,也不在于认定艺术层次的高低有别(尽管人们已习惯于认为大众文化/艺术浅俗、低级,事实上大众文化目前也基本上处于浅俗、低级的层面,如前所述;但大众文化/艺术的艺术文化水准并不是没有提高的可能:不仅大众的素质可以不断提高,而且大众文化/艺术自身也存在着提高品位的机制与功能——这种机制与功能将在“现代影视艺术的文化学研究之二”里详论),而在于是将艺术的接受者定位于少数人,抑或定位于大众。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在讨论文学文本时提出了“读者性文本”和“作者性文本”两种文本倾向,“巴尔特对这两种文本倾向的区分不只是指文本的基本性质,而且也指文本所引发的阅读方式。‘读者性文本’往往让读者被动地、单纯接受式地阅读,使读者单向地从文本接受意义。相对而言,‘读者性文本’是一种封闭性的文本,易读易懂,清晰明了。‘作者性文本’和‘读者性文本’不同,它不断地要求读者积极介入,像作者一样或者和作者一起建构文本的意义。这种文本将其构意结构展示在读者的面前,要求读者对文本进行再创作。……‘读者性文本’通俗易懂,比较大众化,而‘作者性文本’则比较深奥复杂,是少数人欣赏的先锋文学”。(注:徐贲《走向后现代与后殖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4、258—259页。)影视艺术作为大众艺术(文化)形式,显然应该构建“读者性文本”——商业片/剧所建构的便是这种文本,它并不排斥艺术性,其与建构“作者性文本”的传统高雅-精英艺术的区别仅在于文本的基本性质及其阅读方式不同而已。由于对商业片/剧的误解、歧视和实际创作的粗劣状态,可以说,我国真正的商业片/剧根本还没出现。这样,不论是观念上还是实践中,影视艺术在我国都还没有真正被当作大众文化来对待,国人是一直沿用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按照传统艺术美学原则倡导和从事本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的影视艺术的创作,焉能不使影视艺术陷入危机?

从世界范围来看,国外影视界虽然没有“主旋律片/剧”的概念,而“文艺片/剧”和“商业片/剧”的说法却是存在的。但不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纯粹的文艺片/剧,即所建构的是“作者性文本”的影视作品,无不感到寂寞与孤独,自觉难与商业片/剧一争天下。事实上,文艺片/剧并不是没有存在价值,只是其真正价值不在于被观众接受,而在于探索影视艺术的内在机制,尝试各种艺术创作方法和手段,尽可能挖掘出其潜在的表现力,从而为影视艺术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与启示。作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影视艺术的主要片/剧种只有、也只能是以建构“读者性文本”为基本特征的“商业片/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专门提出这一概念,因为影视艺术的商业属性是与生俱来的,是其机体的不可割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现代大众社会和现代大众文化的标志性特征。也就是说,所有影视作品都应该具有商业性,都应该是商业化的,因此,提“商业片/剧”就好像说“女人是人”、“松树是树”一样纯属多余。当然,强调影视艺术的现代大众文化属性,主张影视艺术创作遵循现代大众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并不意味着现代影视艺术只能停留在一般大众文化的浅、俗层面上。相反,由于影视艺术不仅是所有大众文化形式中对大众最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一种,而且,它的特殊机制还赋予了它有效吸纳高雅艺术与文化因素的功能,这就使得它不仅可以自身超越浅与俗,而且还有可能引领整个现代大众文化提高品位。

尽管影视艺术不在精英-雅文化的范畴,不是精英—雅文化所孕育、产出的传统经典艺术,但它却与精英—雅文化及其经典艺术关系颇为密切。如所周知,影视艺术的内在机制具有极大的兼容性,它能巧妙地将文学、戏剧、音乐、美术、建筑等传统艺术门类融为一体,虽然被融进的各门传统艺术已经过改造和转化,以影视特有的方式呈现和表达,然而它们毕竟来自精英—雅文化,并没有完全磨灭其本来的经典艺术特质,这就为影视艺术提高自身的艺术、文化品味提供了一种可能。从历史上看,电影正是由于引进了文学、戏剧元素(如叙事、矛盾冲突、情节结构等)才从街头杂耍变成艺术殿堂中的一员;电视剧作为电视艺术基本的、主要的品种,也是在电视与戏剧的嫁接中诞生,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依靠戏剧的美学原则奠定其艺术地位。当然,影视艺术与上述经典艺术的关系必须慎重处理,因为它有可能导致两种结果。如果过分强调影视艺术对经典艺术的依赖,以经典艺术的美学观念和原则取代影视艺术独有的艺术观念与美学原则,甚而至于将影视艺术与经典艺术混为一谈——这种情况在我国影视界司空见惯,如不少国产影片和电视剧都可以被看作是用摄影/像机所记录的戏剧演出。这样影视艺术虽然被赋予了戏剧/经典艺术的特征,却同时也被改变了文化特质,即其大众文化色彩荡然无存,取而代之为主流、精英文化,而这显然不是影视艺术提高艺术、文化品位的正确途径,因为由此途径影视艺术不仅会逐步丧失自己的艺术个性,而且会以“作者性文本”的建构走进有悖现代大众审美需求和艺术消费心理、从而远离大众选择的死胡同,如同上文所述。影视艺术借助其与精英—雅文化及经典艺术的密切关系提高艺术、文化品位的正确途径是:以大众文化为体,以精英—雅文化为用;或以影视艺术为体,以经典艺术为用。具体地说,在影视艺术的创作中,首先必须坚持大众文化的方向,以建构“读者性文本”、满足现代大众的消费型艺术审美需求为目的;在此前提下,充分利用影视艺术的独特功能,将精英—雅文化及其经典艺术的精华按照现代大众文化的要求进行特定转换,使其具备大众文化(艺术)的表现和传播方式,从而为当代大众所乐于接受。

大众文化的性质第7篇

艺术是人类文化的重要构成,因此艺术研究不能缺乏文化视角,对现代影视艺术的研究同样如此。本文根据影视艺术的特点和功能探讨其特定文化属性,从其大众文化属性出发揭示其创作机制和发展规律,及其与精英—雅文化和经典艺术的关系,并联系我国影视艺术创作的实际,试图为国内影视业找到一条走出低谷的有效途径。本文为笔者关于影视艺术的文化学研究系列论文之一。 

【关键词】 影视艺术/大众文化/读者性文本

 

    一

    当我们试图深入影视艺术,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批评的时候,我们首先会遇到它的文化属性问题。因为艺术是文化的特定表现,它“双重地归属于文化:一方面,作为文化所产生的并且在文化中发展的艺术活动方式,作为由艺术创造者和艺术消费者的共同努力而实现的人对世界的艺术形象掌握的方式归属于文化,另一方面,作为在文化中对象化的、固定的、得到储存的具有艺术价值的艺术活动成果归属于文化”。(注:[苏]莫伊谢依·萨莫伊洛维奇·卡冈《美学和系统方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114页。)实际上,艺术既是文化的表现,也以文化为表现对象。那么,何为文化呢?文化是一个古已有之却又长期争论的概念。关于文化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二百个之多。从词义学的角度看,“文化”一词在西方主要源于拉丁文“cultura”,意指耕作、培养、教育、发展出来的事物,是与自然存在的事物相对而言的。在汉语中,“文”是一个象形字,它的原始形象是表示许多装饰花纹相互交叉,富丽而不单调。《说文解字》即是这样解释的:“文,错画也,象交文。”《易·系辞下》也说:“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中则有这样的句子:“五色成文而不乱。”“化”是一个会意字,从“人”从“匕”,“匕”乃回首从人之意,表示引导从善;也可解释为改易、生成、造化,指事物形态或性质的改变。如《庄子·逍遥游》:“化而为鸟,其名为鹏。”《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黄帝内经·素问》:“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这里,文化实际上被理解为一个过程性的动作,这个动作既指涉人有意识地作用自然世界的活动,又包含了原有的自然物根据人的活动改变面貌和秩序,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成为属人的,从自然物变为文化物,从自然秩序变为文化秩序的过程。”(注:丁亚平《艺术文化学》,文化艺术出版社,第31—32页。)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含义也在不断地演进,不断地扩展,由人对自然的改变性活动和自然的人化到人的社会活动及由此而形成的组织、制度、思想与各种意识形态结构都成为文化的表述对象。正如萨姆瓦所说:“文化是一种积淀物,是知识、经验、信仰、价值观、处世态度、赋义方法、社会阶层的结构、宗教、时间观念、社会角色、空间关系观念、宇宙观以及物质财富等等的积淀,是一个大的群体通过若干代的个人和群体努力而获取的。”(注:萨姆瓦等《跨文化传通》,三联书店,第28页。)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伯内特·泰勒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更为明确地指出:文化“是人类在自身的历史经验中创造的‘包罗万象的复合体’”,“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的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显然,文化的范域是极其宽泛的,其所有构成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即物质层次、精神层次和艺术层次。“物质生产的产品和方式属于文化,以‘天然’向‘文化’的转化正是在物质水平上开始为限。而至于精神生产,它则形成精神文化的层次。只是必须预先说明,不应该在那种涵义上理解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区分:仿佛前者是某种纯物质的和只限于物质的东西,后者则是某种纯精神的和只限于精神的东西。而应该理解为:在文化的这些层次中,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的相互关系正相反——物质文化根据自己的内容和发挥功用的方式是物质的,精神文化在这些决定性的方面是精神的,然而它的所有产品是被物化的,否则,这些产品就根本不可能存在;而物质文化的全部过程表现精神的目的、计划和模式。”(注:[苏]莫伊谢依·萨莫伊洛维奇·卡冈《美学和系统方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88页。)人类全部的艺术创作及其作品构成文化的艺术层次或称艺术文化。艺术文化在人类总体文化中处于一种特殊地带,它介于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既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又分别延射、渗透于物质和精神文化,以“边缘艺术”的形态与物质文化或精神文化交叉、交融,如建筑艺术、工业品艺术设计、演说艺术及艺术政论作品等。实际上,即使是处于独立空间的纯粹的艺术创作,也与物质和精神文化领域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因为无论多么纯粹的艺术创作都离不开以特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主体的生成和生存环境,并且不可能不表现和反映特定物质和精神文化的状态和内涵。由此可见,艺术不仅是文化的重要构成,而且成为文化的一种生动而有意味的表达。

    正是由于艺术既是文化的表现,也表现文化,所以文化便从根本上决定着艺术的性质与特征。苏珊·朗格指出:“常说的艺术基本统一性,并非在于各类艺术形成要素的相同和技术的相似,而主要在于它们特有含义的唯一性,即在于全部艺术‘意味’的意义。‘有意味的形式’(其确实有意味)是各类艺术的本质,也是我们所以把某些东西称为‘艺术品’的原因所在。”(注:[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33页。)这里的“有意味的形式”即是情感的形式,或称人类情感的符号,它是“一种情感的描绘性表现,它反映着难于言表从而无法确认的感觉形式。有意味的形式概念,起码为上述要求提供了出发点。所有的描绘方式都是复杂的、准确的和微妙的。符号的制造,就像制造一个便当的碗,一支顺手的桨那样,要求着高明的技术。表达的技术是比自卫技能更为重要的社会传统。……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注:[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50—51页。)作为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艺术无疑是为人类情感的表达需要而诞生的,同时也会随着这种表达需要的变化而变化。而无论人类情感抑或这种情感的表达,都在文化的范畴,且既为其它文化形式所影响和制约,也影响、制约着其它文化形式。因此,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时代,由于这一区域、时代的特定的文化环境及生成于斯的人类的特定情感的决定,艺术便诞生了它的特定风格。当然,这种风格不仅表现在艺术家身上和艺术作品中,同时也表现在艺术符号-形式方面。如所周知,东方写意的文化土壤诞生了以虚拟、程式为基本特征的中国传统戏曲,而写实的话剧只能由与之相适应的西方文化所孕育:至于话剧在中国的移植,则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文化的“西风东渐”。所以,不仅一个艺术家、一件艺术作品的出现与一种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是一种艺术样式,也可以看作是特定文化的产物。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难从艺术符号上找到其特定的文化信息;反过来,我们研究一种艺术样式,显然也必须首先考虑其文化属性。只有把握了文化属性,或者说,只有搞清楚了这种艺术样式赖以产生和发展的文化背景,才有可能找到接近它、了解它、并深入研究它的有效路径,才有可能对它作出实事求是的确切评价。对影视艺术的研究、批评便是如此。

    二

    在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并存着三种文化形态: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所谓主流文化,是指反映统治者的价值取向、代表统治者的利益、维护统治者的地位并在国家机器运转中起主导作用的统治者的文化。所谓精英文化,也称雅文化,即由少数知识程度、思想修养、艺术造诣明显高于广大普通群众的社会上流人物所创造的文化形态。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前工业社会的各个阶段,这种精英文化或雅文化常常与主流文化相互渗透,互为依存,共同构成一股左右社会发展趋势的重要力量。如我国历史上,曾以正统的儒、道、佛三家学说为主体,以《诗经》为发端的文学潮流为正统规范,历经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清代朴学,至近代西学,形成了一种传统的上层文化,这种上层文化就是典型的主流文化与精英文化的混合体:它在态势上属于精英文化、雅文化,而在功能上则完全属于主流文化。当然,有时候,精英—雅文化也会处于与主流文化分离甚至对立的状态,如在现代,精英—雅文化就往往以“纯粹”的文化形式反抗主流文化的强奸或干预。至于大众文化,情况则有些复杂。从字面上理解,“大众文化”就是大众所创造的、适合于大众且在大众中流行的文化,这一点似无歧义。但同样为大众所创造、同样适合于大众、同样在大众中广泛流行的还有“民间文化”,它是否也属于大众文化呢?对于这个问题,人们的看法便有不同。“大众文化”的概念最早出现于美国哲学家奥尔特加的《民众的反抗》一书中,主要指现代社会中涌现的,被一般人所信奉、所接受的文化。“大众文化是大众社会的产物,这种社会最先产生于先进的工业主义的美国。”(注:覃光广、冯利、陈朴主编《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第33页。)显然,这种观点强调了大众文化的现代性,并由此将此前时代就已存在的“民间文化”排除在外。周宪更为明确地指出:“我认为,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和现代文化中的大众文化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首先,大众(mass)这个概念是一个现代的范畴,与传统社会的俗民(folk)概念截然不同。从社会学角度看,大众文化首先是和大众的形成密切相关。而大众的形成又是现代社会的工业化都市化的必然产物。随着工业化,现代城市出现了;城市吸引了大批人口的迁入,大批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而城市里原来的居民也发生了变化,于是便形成了奥尔特加所说的‘平均的人’——现代都市大众。这和传统社会中分散地居于乡镇甚至乡村的俗民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造成大众文化出现的第二个直接原因,是技术的进步所形成的大众传播媒介。在相当程度上说,没有大众传播媒介,就没有大众文化。正是大众传播媒介使得大众文化迥然异趣于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大众文化完全是现代文化的产物,它和古典文化中的民间文化截然不同。……无论是大众抑或大众传媒,都是现代文化的产物。”(注:周宪《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第64—65页。)与上述观点不同的是,一些学者认为“大众文化”是一个具有相当时间跨度的概念,并不局限于现代工业社会。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当然并不否认传统民间文化与现代大众文化的区别,但那只是大众文化在不同时代的阶段性差异;即使是在现代,大众文化也不都是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如服饰、饮食、时尚等。大众文化不等于大众传播,也不等于以电子媒介为表现形式的群众文化,“大众文化是一个历史更为久远,内容也更为复杂的概念”。“群众文化是现代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但群众文化并不就等于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早在群众文化出现之前就已存在,其主要形式是‘民间文化’(包括民间故事、民歌、占巫、庆典、戏曲说唱、绘画装饰),这就是传统的大众文化。”(注:徐贲《走向后现代与后殖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4、258—259页。)这里又引进了“群众文化”的概念,可见大众文化是一个种概念,它还拥有若干属概念。对于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文化具有过程性,正如c.p.曼克思所说,文化现实(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是历史的,来自于过去,并前进到新的未来。(注:转引自覃光广等主编《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第129页。)大众文化同样如此。尽管“大众文化”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现代,然而并不意味着大众文化完全是现代的产物,它在过去时代就已存在,这种存在当然只以其本质与现代大众文化的一致为标志,而在表现形态和具体特征上则可以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如上所述,传统的民间文化与现代的大众文化在大众创造、适合大众及流行于大众等方面如出一辙,这就充分显示了二者本质的一致性。事实上,大众文化是不断发展、变迁的,主要表现为内容或结构的变化。如果说在前工业社会,大众文化是以民间文化为主要形式:那么,在工业和后工业社会,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当然不是唯一形式)则转变为大众传播文化,虽然大众传播并不等于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由民间文化向大众传播文化的转变,无疑是人类总体文化发展的结果,它不仅更新和完善了大众文化的内部构造、结构功能,而且大大提高了大众文化在人类总体文化中的地位,因为大众传播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不似以往民间文化的无足轻重。众所周知,传统的民间文化因其浅与俗往往难登大雅之堂,从而不能对社会文化发展构成决定性的影响,虽与精英、主流文化并存,却始终处于边缘地带;而现代大众文化(大众传播文化)却几乎控制了现代文化的发展趋向,既使精英文化难以举步,也让主流文化不得不首肯和认同。“这情景确乎令人惊诧。大众文化一开始还只是零星地、羞怯地在‘娱乐’的名义下被举擢而出。然而,很快这种局面就被轻而易举地改变了。不仅仅是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也不仅仅是西部片、武打片、娱乐片、爱情片、警匪片、生活片,还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录像、流行歌曲、摇滚乐、卡拉ok、游戏机、迪斯科、劲歌狂舞,还有像袜子一样被频繁更换、忘却的流行歌星、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几乎是渗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与此同时,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的精英文化,则被困窘万分地挤出了世人的视野。”(注:高小康《大众的梦·潘知常序》,东方出版社。)现代大众文化的兴起一方面是缘于现代社会人们特定的社会心理和时代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代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大众传播文化的独特功能,即大众传播的媒介系统不仅对人们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和控制力,而且以其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大量而全面的渗透在全社会构成一种媒介环境,从而使得“人们一天除睡眠和工作外,几乎全在媒介中度过”,“媒介带来的信息充满着生活空间”(注:沙莲香主编《传播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53页。)。这样,大众传播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任何社会现象、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乃至某一个人物、某一种商品充分“炒”热,让世人不得不接受。而现代大众文化正是在大众传播文化(媒介)的功能作用下,同时契合人们的社会时代心理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唯其如此,所以从总体上看,尽管现代大众文化的声势、地位已远非传统的大众文化——民间文化可以望其项背,但却并没有超越后者的浅与俗。这种浅与俗对于传统大众文化——民间文化来说除了限制其自身的发展外,并不存在其它危害;而对于现代大众文化来说,由于它已肆意越过边界侵吞了精英文化的领域,把精英文化赶入了枯鱼之肆,因而它的浅与俗则有可能导致人类文化的全面退化。正如美国著名大众文化评论家伯纳德·罗森贝格(bernard rosenberg)所认为,现代大众社会存在着单调、平淡、庸俗、丧失人性及人们在富裕生活中容易产生诱惑和孤独感的缺陷,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达和表现的大众文化虽然可以暂时克服人们在现实中的茫然感、孤独感和生存的危机感,但它也很有可能大大地降低人类文化的真正标准,从而在长远的历史中加深人们的导化。于是,如何处理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关系,如何改造和提高大众文化的品位便成为了大众文化发展所亟须解决的问题——现代影视艺术正是以这样的文化境况为背景进入我们的研究、批评视野。

    三

    不论电影抑或电视,其诞生伊始,便不仅意味着人类一种新型的艺术样式的出现,而且标志着现代大众文化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鉴于当代大众文化已与现代通讯手段产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电影的诞生标志着一个关键的文化转折点。它奇妙地将技术、商业性娱乐、艺术和景观融为一体,使自己与传统文化的精英显得格格不入,并对其造成重大的威胁。”(注:[美]丹尼尔·杰·切特罗姆《传播媒介与美国人的思想》,中国广播出版社,第32页。)电视同样如此,正如日本电视社会学家井上宏所指出:“电视以神奇莫测的光电变换手段,为自己在大众传播媒介中赢得了应有的地位。在电视传播过程中,在电视播出者与视听者之间,通过电视图像形成了新的传播关系。日本的电视传播学者藤竹晓认为,电视传播的基本要点是人们如何把电视作为社会认识的手段而加以利用并使之发生效果,即把电视看作是人们认识社会的重要手段。同时,电视还有另一个作用,即‘娱乐作用’。电视传播是以图像为主(也包括语言、音响效果和音乐等要素)的媒介,而图像则产生了电视传播的两重性,一方面使视听者认识世界,另一方面为视听者提供了娱乐。”(注:[日]井上宏《电视社会学》,见藤竹晓著《电视社会学·附录一》,安徽文艺出版社,第129页。)由此可见,电影、电视是认识与娱乐并举、传播与艺术并存的一种新型的文化形式,本为现代大众文化的重要构成,具有现代大众文化的性质与特征。而既在现代大众文化之列,影视艺术便首先是一种适合大众审美心理和欣赏水平、为大众所喜爱的通俗艺术,这与民间艺术类似(所以民间艺术/文化即是传统的大众文化),却与所有高雅艺术划清了界限;而其现代性,即与现代通讯手段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和以神奇莫测的光电变换、以奇妙的声像记录及呈现为艺术创造方式,以及以对当代大众生活、心理的准确把握和表现为艺术追求,以满足当代大众的审美、娱乐乃至消闲为创作目的,则使影视艺术将作为传统大众文化主要形式的民间艺术/文化远远地抛在了后面;至于商业性,更是影视艺术同时区别于传统高雅和民间艺术的现代大众艺术(文化)的重要特质。影视艺术正是这样的一种艺术样式:它集传播与艺术于一体,熔通俗、审美、娱乐、消闲、商业于一炉,乃大众文化的现代表现形式,也是现代大众文化的艺术表现方式。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便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影视理论与创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尽管从总体上来说,现代大众文化正处于上升期,其发展方兴未艾,但我国影视艺术却已面临危机。有观点认为这种危机为各种现代大众娱乐/文化形式的蜂拥而起所致,实际上,任何娱乐形式其魅力都无法与影视艺术相比拟,更无法取而代之。显然,影视艺术的危机不是由于来自外部的“同行相争”,而是由于自身内部的问题。具体地说,我们对影视艺术的大众文化本质还缺乏真正的、深刻的认识,对影视艺术作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的内部机制和运作规律还缺乏了解、掌握;或者,甚至根本没有将影视艺术纳入大众文化的范畴,置其大众文化规律于不顾。一个突出而典型的例子就是在理论和创作上流行“三分法”。所谓“三分法”,即人为 地将影视艺术作品分成主旋律片/剧、艺术片/剧和商业片/剧。主旋律片/剧以政治宣传为目的,用概念代替形象,或用形象图解概念;艺术片/剧故作高雅,阳春白雪,孤芳自赏。这两类影视片/剧都以不顾观众兴趣、爱好,远离大众为共性,是“文以载道”、“为艺术而艺术”等传统艺术美学观念,实际上即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的演绎和表现。商业片/剧应该是绝对通俗化、大众化的,因为它追求票房,重视观众,甚至可以迎合观众。例如好莱坞的商业片/剧就是真正的大众艺术,它们能够真正地令大众着迷,充分满足当代大众的娱乐、审美需求;而我国的所谓“商业片/剧”则只不过是“粗制滥造”的代名词。因为受传统艺术文化观念的长期熏陶和沉重压迫,真正的艺术家们往往羞于与大众为伍,不愿意从事商业片/剧创作,也不懂得怎样创作商业片/剧。因此,迄今为止,我国的商业片/剧创作从未获得应有的地位,大部分“商业片/剧”出自缺乏艺术功力者之手,或为艺术家不得已(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勉强为之,随意为之,甚至随便为之,以致这些作品基本上既无艺术性,也无商业性。其实,艺术性与商业性在影视创作中并不是对立的,恰恰相反,它们相互依存,至少,商业性必须以艺术性为前提。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与现代大众艺术文化观念的分水岭不在于是否承认艺术的存在,也不在于认定艺术层次的高低有别(尽管人们已习惯于认为大众文化/艺术浅俗、低级,事实上大众文化目前也基本上处于浅俗、低级的层面,如前所述;但大众文化/艺术的艺术文化水准并不是没有提高的可能:不仅大众的素质可以不断提高,而且大众文化/艺术自身也存在着提高品位的机制与功能——这种机制与功能将在“现代影视艺术的文化学研究之二”里详论),而在于是将艺术的接受者定位于少数人,抑或定位于大众。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在讨论文学文本时提出了“读者性文本”和“作者性文本”两种文本倾向,“巴尔特对这两种文本倾向的区分不只是指文本的基本性质,而且也指文本所引发的阅读方式。‘读者性文本’往往让读者被动地、单纯接受式地阅读,使读者单向地从文本接受意义。相对而言,‘读者性文本’是一种封闭性的文本,易读易懂,清晰明了。‘作者性文本’和‘读者性文本’不同,它不断地要求读者积极介入,像作者一样或者和作者一起建构文本的意义。这种文本将其构意结构展示在读者的面前,要求读者对文本进行再创作。……‘读者性文本’通俗易懂,比较大众化,而‘作者性文本’则比较深奥复杂,是少数人欣赏的先锋文学”。(注:徐贲《走向后现代与后殖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4、258—259页。)影视艺术作为大众艺术(文化)形式,显然应该构建“读者性文本”——商业片/剧所建构的便是这种文本,它并不排斥艺术性,其与建构“作者性文本”的传统高雅-精英艺术的区别仅在于文本的基本性质及其阅读方式不同而已。由于对商业片/剧的误解、歧视和实际创作的粗劣状态,可以说,我国真正的商业片/剧根本还没出现。这样,不论是观念上还是实践中,影视艺术在我国都还没有真正被当作大众文化来对待,国人是一直沿用主流、精英艺术文化观念,按照传统艺术美学原则倡导和从事本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的影视艺术的创作,焉能不使影视艺术陷入危机?

    从世界范围来看,国外影视界虽然没有“主旋律片/剧”的概念,而“文艺片/剧”和“商业片/剧”的说法却是存在的。但不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纯粹的文艺片/剧,即所建构的是“作者性文本”的影视作品,无不感到寂寞与孤独,自觉难与商业片/剧一争天下。事实上,文艺片/剧并不是没有存在价值,只是其真正价值不在于被观众接受,而在于探索影视艺术的内在机制,尝试各种艺术创作方法和手段,尽可能挖掘出其潜在的表现力,从而为影视艺术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与启示。作为现代大众文化形式,影视艺术的主要片/剧种只有、也只能是以建构“读者性文本”为基本特征的“商业片/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专门提出这一概念,因为影视艺术的商业属性是与生俱来的,是其机体的不可割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现代大众社会和现代大众文化的标志性特征。也就是说,所有影视作品都应该具有商业性,都应该是商业化的,因此,提“商业片/剧”就好像说“女人是人”、“松树是树”一样纯属多余。当然,强调影视艺术的现代大众文化属性,主张影视艺术创作遵循现代大众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并不意味着现代影视艺术只能停留在一般大众文化的浅、俗层面上。相反,由于影视艺术不仅是所有大众文化形式中对大众最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一种,而且,它的特殊机制还赋予了它有效吸纳高雅艺术与文化因素的功能,这就使得它不仅可以自身超越浅与俗,而且还有可能引领整个现代大众文化提高品位。

    尽管影视艺术不在精英-雅文化的范畴,不是精英—雅文化所孕育、产出的传统经典艺术,但它却与精英—雅文化及其经典艺术关系颇为密切。如所周知,影视艺术的内在机制具有极大的兼容性,它能巧妙地将文学、戏剧、音乐、美术、建筑等传统艺术门类融为一体,虽然被融进的各门传统艺术已经过改造和转化,以影视特有的方式呈现和表达,然而它们毕竟来自精英—雅文化,并没有完全磨灭其本来的经典艺术特质,这就为影视艺术提高自身的艺术、文化品味提供了一种可能。从历史上看,电影正是由于引进了文学、戏剧元素(如叙事、矛盾冲突、情节结构等)才从街头杂耍变成艺术殿堂中的一员;电视剧作为电视艺术基本的、主要的品种,也是在电视与戏剧的嫁接中诞生,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依靠戏剧的美学原则奠定其艺术地位。当然,影视艺术与上述经典艺术的关系必须慎重处理,因为它有可能导致两种结果。如果过分强调影视艺术对经典艺术的依赖,以经典艺术的美学观念和原则取代影视艺术独有的艺术观念与美学原则,甚而至于将影视艺术与经典艺术混为一谈——这种情况在我国影视界司空见惯,如不少国产影片和电视剧都可以被看作是用摄影/像机所记录的戏剧演出。这样影视艺术虽然被赋予了戏剧/经典艺术的特征,却同时也被改变了文化特质,即其大众文化色彩荡然无存,取而代之为主流、精英文化,而这显然不是影视艺术提高艺术、文化品位的正确途径,因为由此途径影视艺术不仅会逐步丧失自己的艺术个性,而且会以“作者性文本”的建构走进有悖现代大众审美需求和艺术消费心理、从而远离大众选择的死胡同,如同上文所述。影视艺术借助其与精英—雅文化及经典艺术的密切关系提高艺术、文化品位的正确途径是:以大众文化为体,以精英—雅文化为用;或以影视艺术为体,以经典艺术为用。具体地说,在影视艺术的创作中,首先必须坚持大众文化的方向,以建构“读者性文本”、满足现代大众的消费型艺术审美需求为目的;在此前提下,充分利用影视艺术的独特功能,将精英—雅文化及其经典艺术的精华按照现代大众文化的要求进行特定转换,使其具备大众文化(艺术)的表现和传播方式,从而为当代大众所乐于接受。

大众文化的性质第8篇

关键词:基层群众文化;存在问题;有效途径

前言

从我国目前的社区建设来看,和谐社会已经成为了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导下,社区建设在手段和方式都进行了不断的创新。为了满足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社区文化部门对群众的兴趣爱好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根据群众的兴趣特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活跃了社区气氛,构建起了和谐的社区环境。基于这一认识,社区群众应积极参与到文化活动中来,应认识到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高社区文化氛围,提高生活质量。

1社区基层文化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社区文化建设是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的一种群众性文化活动,是融入社区各民族、各区域民俗文化特色的小区文化,它是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推行文化强国战略的最为基层也最贴近人民群众的文化综合体,它有着广泛的群众文化活动发展空间,是政府机构与人民群众相互联系的最接近也最有效的基层和基础单位,社区文化的有效活跃开展,起着调动社会文化气氛及和谐社会风气的作用,是国家文化发展的前沿阵地和发展桥梁。社区文化是在中国实行现代化建设下,全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之际得到重视,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文化以社区为依托,以文化活动家为载体,以宣伟党的方针政策为路线,以活跃人民群众文化为目的,在性质上,它具社会性,参与和服务对象都是社区的长期居住居民;在内容上,它贴近生活,所展现的文艺方式都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文化元素,它不断提炼人民群众日常劳动的情景和生活气息;在形式上,它具有开放性,主要对象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民群众。社区群众文化以它独有的方便性,集教育性、娱乐性、知识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并及时地发映了社会的不同层面的诉求,提高社区居民自身素质和主人翁意识,有效地拓展了社区人民群众的文化空间,吸引和带动、活跃社区的精神面貌,促进邻居关系和睦,减少社会关系紧张、关怀青少年成长都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2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对社区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2)参与意识不够强。一般来说,一项活动的参与面达到20% 就属较高了,而目前我们的活动参与面与其相比相差甚远。老年人是文化活动参与的主力军,在职职工及青壮年参与率低是一个普遍现象。

(3)社区文化管理及资金投入不足。目前在社区,文化设施主要指街道社区文化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而这些设施的活动面积就达不到所需标准,且有的设施陈旧老化,无资金更新,至于新的文化设施建设更不可能。这在客观上制约了社区文化活动的发展。

(4)社区群众文化人才缺乏。目前许多社区居民委员会就无文化人才,而且参加文化专业培训的机会也不多,这也影响了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

3完善社区群众文化活动途径

3.1加强管理,完善社区群众文化的运行机制。

建立合理完善的运行机制是实现社区群众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社区群众文化的建设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而是需要建立长效机制,而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实行的临时性政策,从而才能逐步完善社区群众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而构建科学合理的社区群众文化运行机制,需要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工作构想和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任务目标以及落实措施等。

3.2加大资金投入,在评比中提升社区文化建设的规模和层次

通过评比来提升社区文化建设规模和层次,就是要经常开展具有艺术特点和个性的社区文艺表演活动,不断更新社区文化活动的形式与内容,进一步改善社区文化活动的设施和环境。只有这样,社区群众文化才会在规模和层次上产生一个质的飞跃。采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一方面政府要加强重视,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给予专项财政拨款。另一方面可以由社区自筹,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由社区群众集资或者吸引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对其进行资金赞助,为开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物质保障。在充足的物质条件保证下,要重点对老旧的群众文化场所进行改造或者新建,加强硬件设施的建设,购置多种设备以满足群众的活动需求。同时,社区群众也要多爱护场所的设施,让更多人享受到社区群众文化建设所提供的服务。

3.3“三项到位”

(1)组织运行到位。社区群众文化是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它的内容来说,也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融入时代主题、社会庆典的范畴之中,适时开展主题性活动,以调动社区文化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挖掘它们中的潜能。开展组织红歌大赛等主题性活动,组织上百支社区文化队伍的参与,极大地调动了社区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人才培养到位。要使广大社区在社区主义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应有的作用,人才培养至关重要,为此,必须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通过居住在社区中的离退休文化专业人员的优势,实行身边传帮带、做好主力军;另外文化主管部门、文联及各种协会应发挥人才优势、开展驻点挂牌培训、培养、给予专业输送、提升社区文化水平。

(3)市场准入到位。通过不同区域,不同人才对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形成自有特色文化样式和品牌,以市场之手,让社区群众文化走出“闺房”,让社会认可,成为大众的精神食粮,这样既有利于民族民间文化的发掘、传承,又有利于文化的繁荣和发展,让市场成为社区群众文化健康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器。

总之,基层群众文化建设为居民提供交流的平台,创造社区融洽的居住氛围,有利于提升群众的形象,也有利于居民文化素质的提升,同时还能够在其中融入对居民的德育教育,对推动我国的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建设过程中,应根据群众的兴趣爱好,构建有意义的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社区群众参与其中,发挥社区文化的积极作用,提高社区文化建设质量,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

参考文献:

[1] 路选萍 .新时期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的思考[J].大众文艺,2011(15).

大众文化的性质第9篇

关键词:群众文化;队伍建设;文化价值;审美教育

群众文化是我国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近年来,文化部提出的群众文化四基建设――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基本活动方式――这一科学命题,是新时期群众文化新的历史任务。“四基建设”突出了群众文化内部各要素的突变。这一突变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因为它强调了对群众文化本质需求的满足,把人民群众对文化权利的实现作为最基本的任务。新时期,对群众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群众文化四基建设的内涵和战略意义也必将更加凸显出来。笔者将从以下几方面对群众文化队伍建设进行探讨。

一、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的本质:满足人民群众的本质需要

人的需要有两大范畴,即本质需要和非本质需要。群众文化需要也有“本质需要”和“非本质需要”之分。群众文化的本质需要是社会实践主体按美的规律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当群众文化的主体对客观需要处于自在状态时,就极易受到内外条件制约,脱离本质需要,产生非本质需要,这就揭示出群众文化需要的盲目性。这种盲目性并非不可动摇,它可通过一定力量或文化环境的吸引,使其改变性质、指向,最终导向人的本质需要。这就要求对群众文化需要要有分析有选择,对其进行积极的诱导,改造群众文化需要的盲目性,营造健康的文化生态环境。

当前,以市场规律运作的市场文化强烈地冲击着群众文化,只有通过加强以“满足人的本质需要为目的”的群众文化基本队伍建设,并以队伍的力量激活基本活动内容、基本活动方式的创新,才能实现对大众文化的非本质需求和满足的有效诱导和整合。因此,只有建设一支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本质需要为价值取向,具备对群众文化需要进行冷静分析、选择和正确诱导能力的高素质队伍,才能服务于全面小康主题下群众文化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的创新,最终服务于人的精神追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的内涵:突出全面小康的主题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群众文化“基本队伍建设”的理念和认识,应当顺应全面小康所要求的这种质与量的变化,满足人民群众的本质需要,充分实现群众的文化权利。笔者认为,这样的理念和认识所衍生的时代内涵,应当有以下两方面的新变化。

1.基本队伍的范围的延伸

目前基层文化建设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莫过于“社区文化”,其政策依据是“城市发展社区文化,农村发展乡镇文化”。社区文化作为城市化战略在文化层面的内容,往往被提得很响,而农村的文化队伍建设还处在自在阶段。很明显,这种城乡文化差别不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因此,实现基本队伍范围的延伸,淡化城市和农村的差别,是当前群众文化队伍建设必须正视的问题。社区文化也可分为农村社区文化和城市社区文化。具体而言,就是把城市社区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内容延伸到农村,模糊城市与农村的差别,在农村实行与城市一样的社区队伍建设,即农村社区队伍建设。目前,就群众文化基本队伍建设而言,不应存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区别,就其范围而言,应将农村和城市的文化队伍建设统一在“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的题义之中。

2.基本队伍建设的意义的扩张

如果说当前的群众文化基本队伍建设的意义,是构架在促进群众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和增强群众文化创新活力的着力点上,那么按照本文关于淡化城乡区别,加强城乡无差别的社区文化队伍建设的思路来强化群众文化基本队伍建设,其意义就被赋予了新的时代特征。基本构想主要表现为:通过社区文化队伍建设促进社区文化在城市和农村的繁荣,进而引导农村的社区建设,最终缓解城乡二元文化对立,推动农村村民的城市化,全面实现小康。因此,社区文化基本队伍建设在农村实践的加强,将会引起农村社会文化心理的巨大变化,实现农村城市化战略的可能性增大,群众文化基本队伍建设的意义也必然扩张到实现全面小康这一总目标的统慑之下。

三、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的归宿:高效率实施社会审美教育

群众文化作为社会教育中的美育文化,主要是通过观念、制度、物质等层面的保障,组织辅导群众艺术活动,提高人们的审美趣味,规范人的价值观念,从而培养具有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具有能动创造性的,完整而和谐的人。目前,一方面面临着各类社会文化和思潮以其光怪陆离的形式、纷繁复杂的构成而形成的需要性冲击;一方面是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的总目标以及满足群众文化本质需要,实现社会主体的自我完善的迫切性。因此,从群众文化的内涵和特质看,基本队伍建设的归宿,就是使群众文化的社会审美教育功能得到强化,通过队伍建设达到高效率实施社会审美教育的目的。

从群众文化的本质和实践成本看,要求我们的基本队伍建设必须以高效实施社会审美教育为起点和归宿。有了这样的起点和归宿,群众文化的基本活动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的创新就有了被激活的可能,也就获得了较高素质的保障。一方面群众文化专业干部队伍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能区分专业文艺和群众文艺的不同特质,熟悉群众文化理论与实践规律,对群众文化需要能进行分析、选择和诱导,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生产者;另一方面群众文化业余骨干队伍(包括基层的社会文艺团体)既能被作为基本队伍的主要构成成份,接受群众文化职能部门和工作者实施的社会审美教育,积极参与审美活动,对周围的群众实施社会审美教育并组织开展活动的主体力量。从而逐步获得较高效率的社会审美教育实现。(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工人文化宫)

参考文献:

[1] 王中海.构建和谐社会赋予群众文化工作的新内涵.价值工程.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