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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2 15:28:12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第1篇

【关键词】留守儿童;音乐教育;分析;建议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他们大多数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育不健康,在成长过程中,他们的身心健康,学习成绩普遍偏差,监护和生活状况出现失控局面等,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美育教育的重要手段,音乐教育对于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都能起到一定的促进辅助作用,在整个基础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我国的音乐教育成绩有很大的进步,可是城乡之间的发展却不平衡,在多数的农村里,音乐教育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发展,未能发挥出应有的特效,对音乐教育的宣传力度不够,致使普遍的观念认为学习音乐对孩子并无太大的用处,这种片面的思想,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

一、农村留守儿童音乐教育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家庭教育观念陈旧,音乐教育意识淡薄

留守儿童正是身心快速发展的时期,家庭是儿童人生的摇篮,古往今来,有许多卓有成效的名人在幼年时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他们日后成才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意识非常淡薄,由于多数留守儿童与他们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他们的责任主要是养育而不是教育,他们的文化程度不高,教育观念陈旧,难以承担对孩子的道德培养和学习辅导的任务,父母在家的检查作业,参加家长会等对孩子最基本的学习监督职责都无人担当,他们只以生活照顾为主,认为只要让他们吃饱穿暖就可以了,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孩子能否健康成长与他们无关,放任自由,在精神层面上,忽视了音乐教育,长久以来,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

(二)学校教学设施陈旧,教育措施不得力

在农村,由于资金紧缺,学校无法添置先进的教学设备,有时甚至连一间像样的教室都没有,无法保证正常的教学,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方面家长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完全依赖学校教育,但由于学生多,教师的教学任务较重,教师往往很难顾及每个学生,对学生的心理关爱难以到位,有的留守孩子与父母聚少离多,交流沟通时间较少,他们大部分缺少亲情关爱,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这是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

(三)大多数留守儿童缺乏心理支持,道德观念偏差

留守儿童缺少父母在身边的支持,容易产生自卑心理,30%的孩子性格偏内向,由于缺少关爱,他们很容易对周边的人或事物产生戒备和敌对的心理,甚至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变得更加强烈,另一方面,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对孩子容易产生强烈的愧疚感,容易造成拿金钱弥补的坏习惯,长期下来,孩子形成功利主义人生观,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

(四)缺乏专业的师资力量,音乐教学不够规范

在农村,由于人们的教育观念陈旧,普遍认为只要学好数理化就可以了,音乐课上不上没有关系,认为音乐课是“副科”,加上音乐专业教师严重短缺。由于农村的音乐教学硬件设施不到位,有的学校甚至连台风琴都没有,严重影响音乐课的教学,这样,导致音乐教师队伍不稳定,专业老师不愿到农村任教,音乐课老师都是由语文数学等文化课老师担任,所以,这些留守孩子就不可能像城里的学生一样进行系统而专业的音乐训练。

二、音乐教育对留守儿童的重要性

由于音乐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教育有着重大的意义,他能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效促进儿童想象、情感等感性方面的健康成长,完善留守儿童道德品质,具体表现在:

(一)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功能,帮助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923年,音乐教育的领导人物卡尔、格肯斯就提出“音乐为每个孩子,每个孩子为音乐”,其实,每个孩子都是需要音乐教育的,他们也是渴望音乐教育的,尤其是留守儿童,他们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养成了自信心不够,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系统而完善的音乐教育可以很好的培养孩子的审美观,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情操,确定乐观向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对他们健康发展起到了指导作用,音乐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渠道,另外,还可以通过大量的爱国歌曲的学习,如《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国歌》、《团结就是力量》等一系列革命歌曲帮助留守儿童树立崇高的革命思想和爱国情操,培养他们的集体意识和乐观向上的奋斗精神。

(二)开拓音乐教育资源,促进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

音乐教育对人的心理成长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音乐教育不是培养音乐家而首先是培养人”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少父母关爱,他们倍感孤独,对事物的兴趣不够热情,音乐教育对塑造儿童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儿童的整体心理发展水平,帮助孩子培养健康心理和发展健康人格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所以说,音乐教育在促进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三)音乐教育有助于促进留守儿童心脑和性格的发育

儿童时期是整个人生的开始,也是性格形成的重要阶段,心脑的发育及良好性格的养成对儿童以后的成长具有重大意义,音乐教育是取得促进儿童心脑发育的良好教育效果的一条通道,日本的铃木镇一先生是较早发现音乐教育与智力开发之间存在联系的音乐教育家,他主张对儿童进行良好的早期音乐教育,会培养出个性优雅,才能卓越的新一代人才。

人的性格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可以通过幼年时期的日常生活,环境中的身心的历练等培养而成的,塑造一种良好的性格,是孩子毕生事业的基础,“音乐教育是相当重要的”,这是铃木镇一先生教育思想的一个方面,他强调音乐教育潜移默化的作用,他认为音乐教育会让儿童在不知不觉中培养高尚人格。

(四)音乐教育有助于提高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

音乐可以开发左右脑,刺激神经元,激发大脑潜能,使大脑更加灵活,音乐教育有助于培养和提高留守儿童的注意力,法国钢琴家埃米尔・绍厄尔曾说过:“音乐学习也许比其他学习更能发展学生的思想集中能力,要弹奏的音符都必须同时认出来并正确地弹奏出来,在音乐里,没有时间开小差。”这充分地说明音乐学习需要集中注意力,再比如在学习一首新歌时,要求背歌谱和歌词,这对提高学生的记忆力有较大帮助,而记忆力又是学习各门功课必需的,在偏远的农村,由于受教育理念,学习环境,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影响,留守儿童学校生活比较单调,在音乐教育中,对学生所产生的各种陋习都能得到潜移默化的改变。

三、对农村留守儿童音乐教育的几点建议

首先,针对农村地区音乐教育水平远低于城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设立音乐教育专项经费,添置音乐器材,积极创设良好地校园环境,为学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并建立音乐教育网络,及时得到最前沿,最先进的教学理念。

其次,开展丰富多彩音乐实践活动,培养留守儿童之间的协作精神,由于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不同,他们在留守过程中容易产生孤独和自闭,对参加集体活动自信心不够,没有热情,较难融入集体,音乐实践活动可以将艺术与思想品德、审美教育于一体的情感体验活动,它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表演潜能、通过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借助音乐来表达和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感,陶冶了情操,在实践活动中,应多开展以合唱合奏、歌咏比赛、舞蹈比赛,配乐诗比赛和兴趣小组等多种形式,通过积极参与和集体排练,可以增强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最后,加强农村音乐教师师资队伍建设,要解决农村音乐老师的编制,待遇等问题,要让专业老师能够静下心来,这样才能建立一支稳定的音乐教师队伍,并定期给他们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专业能力,更好地为留守儿童服务。

参考文献

[1] 廖冬梅.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EB/OL].http:///ywxk/ShowArticle.asp?ArticleID=8329,2009 (05).

[2] 夏小玲.音乐教育有助于农村留守儿童心身健康的调查报告[J].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12(02).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第2篇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倡议书优选范文   各位朋友、各界爱心人士:

  你们好!

  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获取家庭收入,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但他们自己却留在了家中,失去了父母的陪伴。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便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据统计,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或亲友临时监护,70%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3次。正处于成长发育关键时期的孩子,无法享受到父母的关心和呵护,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由于监护不善、缺乏照顾,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状况都不容乐观,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尤其需要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与中国的未来息息相关,他们的进步关乎整个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总书记一直在强调“中国梦”,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每个留守儿童也都有自己的心愿、自己的梦想,他们的梦想也是中国梦的一部分。为了让留守儿童知道自己的心声有人倾听,心愿有人实现,困难有人帮助,在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关爱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圆梦”的倡议:

  一、争当“圆梦使者”。我们将在留守儿童中开展心愿征集活动,通过媒体心愿,报道心愿背后的故事。希望社会热心人士主动参与,力所能及地帮助留守儿童实现心愿。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他们不孤单,有很多人重视他们的想法,愿意陪着他们实现愿望。

  二、争当“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爱心小伙伴”。“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请您伸出关爱的双手,倾听他们的心声。按照“一帮一”或“一帮多”的形式,与留守儿童开展经常性的沟通,并与其老师、父母以及监护人进行交流,共同关心留守儿童的成长。

  三、努力为“留守儿童”做好事、办实事。抽出一点时间,节约一点开支,奉献一片爱心, 我们要做的只不过是写一封信、打一个电话、买一本书、送一件礼物,让他们快乐时能与您分享,受委屈时能得到您的抚慰。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鼓励他们参加学校集体活动,融入集体生活,培养他们的交往能力和活泼开朗的性格。

  让我们一起,做留守儿童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品德的教育人、成长的保护人,让所有远离父母的孩子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就让我们一起,伸出双手去帮助他们圆梦吧!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倡议书优选范文

  倡议书

  尊敬的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使我校的留守儿童同样享受到父母的慈爱、家庭的温暖,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我校快乐、健康的学习、成长,在此特向老师、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全体老师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关爱留守儿童,不仅要从学习上帮助他们,更重要的是建立与他们的亲情关系,通过关注他们的生活、身体、心理健康等,帮助他们解决成长的烦恼,为留守儿童办实事、献爱心,使他们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同学们要积极开展“爱心手拉手,真情暖留守”活动,在学习、生活上关心、帮助身边的留守同学,不歧视、不嘲笑,真诚的帮助他们克服缺点,共同进步。

  留守儿童要自强自立,能够体会父母的艰辛,以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努力克服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树立造福社会、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各界的殷切期望。

  “送人玫瑰手留香,雪中送炭心留暖”,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倡扬助人为乐的社会美德,同样的天空,同样的阳光,同样的色彩,同样的精彩。让我们用爱心托起他们的未来,托起和谐灿烂的明天!愿他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倡议书优选范文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

  大家好!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城市转移。由于受到诸多条件限制,很多农民工在自己进城的同时却无力解决孩子进城将要面对的诸多现实问题,只能选择将孩子留在农村,并托付给其他人代为照看,最终形成了农民工父母与子女分隔两地的局面,由此诞生了一个新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据统计,我市有留守儿童32976名,留守儿童数量居全区之首。这些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生活条件差、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为了使这些处在人生成长关键时期的孩子们能与其他孩子共同健康、快乐成长,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XX市妇联向全市发出“关爱留守儿童”的倡议:

  一、争当“留守儿童”的家长。按照“一帮一”、“一帮多”或“多帮一”的形式,各尽所能,踊跃参与到与留守儿童结对关爱活动中来,针对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心理上存在的问题,正确、适时引导孩子成长,主动履行家长义务。

  二、努力为“留守儿童”做好事、办实事。抽出一点时间,节约一点开支,奉献一片爱心,给留守儿童写一封信、打一个电话、买一本书、送一件礼物,让他们的快乐与您分享,委屈时能得到您的抚慰……,您可以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与帮扶的留守儿童联系交流,谈心沟通,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鼓励他们参加学校集体活动,融入集体生活,培养他们的交往能力和活泼开朗的性格,您也可以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托管人、任课老师联系沟通,做留守儿童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品德的教育人、成长的保护人,让所有远离父母的孩子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三、积极捐建儿童友好家园。近年来,各级妇联积极协调政府与社会力量的支持和捐助,在全市开展了儿童友好家园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全市11个旗县市区依托学校和社区建成49所儿童友好家园。家园以关爱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活动、亲情抚慰、心理关怀为目的,开设有图书阅览室、课余节假日活动室、心理辅导室,并开通了亲情热线。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主题教育、文体、双休日和节假日等关爱活动的开展,使留守儿童愉悦了身心,增长了知识,锻炼了能力。但是,由于我市留守儿童众多,已建儿童家园的数量和家园内部的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留守儿童的现实需求,希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积极捐建留守儿童家园,或者为留守儿童家园捐款捐物,让我市更多的留守儿童在自己的家园里健康成长。

  朋友们,请您和家人、身边的朋友行动起来吧,伸出我们温暖的双手,把爱心阳光洒向这群朝气蓬勃的生命,用爱心雨露浇灌祖国的花朵,共同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自由、快乐地成长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爱心捐助热线:

  联系人:158XXXX8459

  地址:XX新区市党政大楼XX室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第3篇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争执性结论;影响因素;述评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5-0258-02

1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的研究综述

1.1 研究争执性结论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打工后,易造成儿童亲情缺失,其原有家庭内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留守儿童需要对家庭内部抚养环境的变化进行适应。为此,多数研究者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适应情况,但研究结论缺乏共识性,甚至相互矛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学习适应方面。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父母外出并未对留守儿童的学习造成不良影响。留守儿童具有较高的学习独立性。多数孩子能够理解父母在外打工的艰辛,并以此作为激励自己好好学习的动力;另一观点则认为,父母离开尤其是母亲的离开,儿童的学业成绩有了显著下降;70%以上的教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以后,孩子的成绩差了。他们中逃学、厌学、辍学、纪律差、迷恋网吧的现象比一般儿童严重。

情绪适应方面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父母都外出打工、单亲外出打工和父母都在家这三类儿童在孤独量表上的得分不存在显著差异。留守儿童的幸福感与非留守儿童无显著差异。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略低于非留守儿童,但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对地,有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表现出诸多情绪问题,主要涉及孤独感、委屈难过、敏感自卑以及忧虑情绪。他们在状态焦虑水平上要明显高于父母均在家的儿童,而两者在特质焦虑上没有显著差异。

行为适应方面。正面的观点认为,父母外出打工使得留守儿童的生活过早独立,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表现出更多的助人行为。独立起居和做家务的能力强于非留守儿童,能更好地理解父母,体味生活的艰辛。很多留守儿童在班上与同学们的关系较好,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能经常帮助其他同学。负面表现发现,留守儿童与父母分离带来的不安全感,容易使留守儿童对周围他人产生戒备和敌对心理,表现出攻击行为。有些儿童情绪比较冷漠或者自卑,逃避各种活动、害怕与人交往等。一些留守儿童抽烟、酗酒等,有些甚至走上了小偷小摸、抢劫等违法犯罪的道路。

1.2 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的因素

1.2.1 不同监护人类型

隔代监护人易造成儿童放纵、任性,亲戚朋友对孩子心理与精神上的需要很少关注,自我监护型易养成孩子奢侈、浪费、不知勤俭的不良行为习惯,自律能力较弱。通过对比流动儿童、双留守儿童、单留守儿童、曾留守儿童及一般儿童发现,双留守儿童社会适应性最差;与一般儿童相比,留守儿童的自尊低、孤独感强,双留守儿童抑郁高,单留守儿童的生活满意度高,曾留守儿童的自尊低、孤独感强、抑郁高、社交焦虑高。单亲外出留守儿童的抑郁水平显著低于双亲外出的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隔代教养组和寄养组在亲密度、矛盾性、娱乐性上有显著差异,寄养组亲密度较低,矛盾性、娱乐性较高。

1.2.2 父母的教育观念

父母在孩子的早期生活成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父母的关爱、支持和鼓励能够使孩子对周围环境建立良好的信任感与安全感,这对他们社会性发展、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的。外出务工人员形成的多元教育观念对子女学业会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城市或城镇打工,使他们的教育观点发生了变化。但到底产生什么样的改变,却有不同意见。有的父母认为“读不读书都一样”,从而助长了一些成绩不好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情绪和“读书无用论”的思想;相反,有的父母对子女寄予很高的期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儿童的学习积极性,他们出去打工赚钱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能供孩子上学。

1.2.3 父母外出时间

研究发现,父母离开时间的长短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有显著影响。父母外出时间为一年的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很低,两年以后升高,以后又逐年降低,到十年以上时最差。即离开时间越久对留守孩心理影响越大。留守时间在5年以上的儿童的心理失衡得分显著高于留守时间为1-2年、3-4年的儿童。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和父母在外时间的长度成反比,即父母在外的时间越长,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越低。研究表明,父母在孩子越小时外出打工,对儿童的焦虑水平影响越大。父母早期离开孩子,甚至会深刻地影响儿童的特质焦虑。

1.2.4 亲子沟通频率

调查发现,父母与孩子沟通频率越高,留守儿童的学习行为更健康、社交能力更强、日常生活行为更好;反之亦然。对于单亲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而言,超过3个月与父母联系一次的留守儿童对父亲的依恋质量显著低于一周、两周和一月与父母联系一次的留守儿童;对于双亲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来说,与父母的联系频率为一周一次的留守儿童对母亲的依恋程度显著高于半月、一个月和超过3月与父母联系一次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的间隔时间越长,与父母团聚的次数越少,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越低。和父母联系频率越低,留守儿童恐怖倾向、过敏倾向的危险性增加。

1.3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问题策略研究

目前相关研究大多认为应该从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几个方面入手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家庭方面:(1)最好让孩子跟随父母生活;(2)降低母亲“出行率”;家长多与孩子进行情感上的沟通。学校方面:(1)注重对“留守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2)积极发挥学校功能,建立健全的家校联防育人机制;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和育子方式。社区方面:(1)发挥社区综合教育功能,形成社区、学校、家庭立体式的教育管理网络;(2)组建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寻找“妈妈”、“爸爸”替代他们的父母角色;积极开展对母亲的教育指导工作。政府层面:(1)打破二元制的城乡户籍壁垒,逐步消除城乡差距;(2)大力推进农村新课改,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3)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4)开发城市公立学校的潜力,就近入学。

2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研究评价

从上文综述的结果可以看出,对同一研究内容由不同的研究者进行研究时,其研究结果常有争议。究其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2.1 留守儿童概念界定问题

明确的概念界定是开展科学研究的前提。迄今,“留守儿童”仍缺乏明确、统一界定,这直接影响这一领域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

第一,孩子的年龄。留守儿童年龄有以下观点: 16岁以下、14岁以下、未满18岁、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6-14岁、6-16岁。许多研究没有对留守儿童的年龄进行明确的界定。第二,父母外出数量是一个还是两个才算是留守儿童?有的认为双方外出才算留守儿童。有的则认为只要一方外出,就算留守儿童。现多数观点认为只要一方外出就算留守儿童。第三,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多数研究认为留守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结果。实际上,父母外出,导致孩子留守的原因很多:经商、出国留学、打工、外出照看病人、因关系不合一方出走、离异、孤儿等。很显然,不同原因导致的留守现象,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相差很大,对孩子心理的影响是有差异的。第四,留守儿童地域性问题。有的研究把农村留守儿童等同于留守儿童,误认为留守儿童是农村特有的社会现象,上文已介绍,留守儿童现象最早出现在城市。而且很有可能两地留守儿童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存在差异。有关学者在定义上也注意到这样的区别,并做了区分。相反,有的研究则把三者混淆,从而导致与其它研究结果的分歧。第五,父母外出的时间长度。多数研究在界定留守儿童时,未涉及父母外出的时间长度。是1年以上,还是半年以上,或者3个月以上,或者其他时间长度标准?目前,多数研究认为以半年为标准为宜。有关研究也支持这样的标准:留守半年的儿童在自尊、心理控制源以及社会适应能力上都和一般儿童有显著的差异。留守半年比留守三个月更具鉴别力,可以作为划分留守儿童的标准。

2.2 研究方法问题

在研究方法上,以问卷、心理量表、心理测验为工具使用定量调查研究方法的人占绝大部分;以观察、访谈、个案分析等为手段使用定性研究方法的人占较少比例。量化的方法,只能收集到一些表象的信息和数据,对于那些隐藏在表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未能触及。许多研究缺乏理论指导,没有明确的理论框架,对调查结果未能进行理论概括与提升,难以进行深入探讨和解释,从而难以谈论其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最好把这些各个领域分散的研究力量,统一在一起,组织专家研讨会,共同确定留守儿童的概念及其内涵、外延。概念明确后,再确定具体研究的内容,以适当方式公诸于世,大家共同遵守执行。

2.3 研究偏见问题

许多研究者带着对农村留守儿童负面的假设,戴着一副有色眼镜来看待他们,更多关注与农村留守儿童有关的“负面”问题,对农村留守儿童积极一面的论述较少,研究的客观性、中立性不够。上文总结的有关留守儿童的一些基本结论之间存在的相互矛盾,就已经告诉我们不能带着“留守儿童是问题儿童的”类似这样的标签去进行研究,为了寻找负面证据加以证明。有关研究的差异,也使研究者思考以下问题:为什么面对同样的压力,对于处境不利的农村儿童,有些发展不良,有些儿童却发展得很好,有些甚至超出了正常儿童的发展水平。

2.4 建议和对策问题

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需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应对。研究者所提的建议和对策包括了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政府的层面。从上文可以发现,针对政府层面的建议很多,但所提建议,在现有条件下难以实现,无法起到高效的作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不是说改就改的,这涉及到很多因素。让他们重新回到父母身边,解决好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就是解决留守儿童不再留守的最好方法。这样的方法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办到的。 学校方面,对于农村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条件较差等问题,这只是三农问题中的一个方面,是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我们需要找到一种有效、高效、操作性强的建议。

3 结语

综合上面有关农村留守儿童适应研究的四方面问题,可以发现:以比较客观中立的研究视角,给农村留守儿童一个明确可操作的界定,采用量化研究方法之外的方法――质化研究,关注儿童面对家庭环境变化适应的过程和更广泛的情景性因素,对于深入、真实地了解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强、有效的建议和对策,将十分有用。近年来逐渐兴起的关于心理弹性的研究,对这种研究选择,十分有利。

参考文献

[1]段成荣,周福林.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人口研究,2005,29(1):29-36.

[2]范兴华,方晓义,刘勤学,等.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社会适应比较[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33-40.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第4篇

一是单亲监护,即只有父母一方在家照顾孩子。此种监护方式多为母亲留在家中。此时,在没有男性劳动力的家庭,母亲会因粗重农活和双方老人的负担,对孩子的照顾大打折扣;也有些家庭是父亲留在家照看孩子,由于男性性格相对粗犷,在教导孩子时缺乏耐心,喜好用强制手段解决问题,常会造就“问题少年”的出现。二是隔代监护,指把孩子交给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看。首先,由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年老体弱,文化水平有限,对留守儿童的照顾仅限于温饱方面,而对其学习的帮助很小。其次,因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大多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会对孩子过分溺爱,对孩子的过度放纵,易造成孩子自私,蛮横任性等问题。三是上代监护,指把孩子托付给叔,舅,姑,姨等亲属。首先,上代监护会给孩子寄人篱下的精神压力。其次,此种监护常出现频繁更换监护人的情况,造成留守儿童要不断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从而给本来就缺乏情感依赖基础的儿童更大的心理压力。此外,此种监护中,常出现受托人对留守儿童实施虐待、犯等犯罪行为。四是自我监护,指让孩子自己照顾自己。此时,孩子不仅要承受学习负担,还要自己解决生活的衣食住行等问题。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孩子由于无人监管和心智不成熟,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出现迷恋网游、打架斗殴,早恋等现象。甚至还会形成小偷小摸的恶习,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困境

(一)人身安全问题

2010年《中国农村儿童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例中,67.4%发生在农村地区,其中大多发生在留守儿童中间。据统计,63%的留守儿童是属于隔代监护。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人身伤害,甚至被当做犯罪对象,成为被拐卖,等犯罪的作案目标。数据显示,在被拐卖的儿童中,人数最多的是留守儿童。在遭害案件中,农村地区犯罪率最高。此外,由于家庭和学校对安全问题衔接存有“真空地带“,在农村,留守儿童因溺水、触电、车祸等意外伤亡事件常有发生。

(二)心理问题

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常年与父母分离,缺乏与父母的情感交流,造成这些儿童性格自卑,内向,孤僻等问题。据一项心理调查显示,有49.7%的农村留守儿童表示,父母外出打工对自己的生活影响“很大”;有28.2%的农村留守儿童表示,在生活中遇到烦恼时,只能“闷在心里”;面对挫折时,有26%的留守儿童表示“很希望父母在身边”,有8%的儿童则表示“不知所措或想自杀”;23.9%的人表示“很少与他人交流“。

(三)受教育权问题

《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对青少年受教育权做出规定。但大多是慨括性条文。近几年,中央也加大了资金和政策扶助,但仍无法改变农村儿童受教育权缺失现状。由于户籍制度问题和城里高额的借读费,让大多农村父母无力承担,只能将子女留在农村接受教育。在学校教育方面,农村办学条件差,教育资源不足,教育观念落后。在家庭教育方面,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在外,没有父母的言传身教,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也是相当缺失的。

(四)发展权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心智不健全,社交能力弱,道德素养低等问题。相关心理研究表示,这些年幼时形成的问题会对其一生造成严重的发展困境。据2009年教育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村青少年初中毕业就读高中的比例已经从1988年的26.3%降低到现在的18.6%。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每年大约有203万的农村青少年于小学毕业后即走向了社会,成为新一波低文化依靠体力劳动的社会人。必须得承认,没有完全接受基本教育,必定会对留守儿童今后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三、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之对策

解决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问题,关系到我国未来人才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完善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

现行法中,只有少量法律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有规定,《民法通则》中没有规定委托监护的问题,这造成在适用委托监护时,往往找不到权威法律依据。因此建议制定《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条例细则》,以强化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同时明细委托监护人的任选资格和义务。其次,要明确规定变更监护人和监护职责转移的条件及内容,并设立监督和惩罚机制,以达到切实保护留守儿童受监护权的目的。

(二)完善相关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义务教育法》中对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规定,大多是缺乏可实施性的“空法”,甚至有些规定早已过时。因此,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制定针对留守儿童权益方面的法律,并完善现行法律中的相关监护职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健康权,发展权。同时,对现有“空法”性质的相关法律作出司法解释,以促进法律的可操作性。建议允许和鼓励地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以多层次,多角度给予留守儿童切实的保护。

(三)建立公平公正的教育体制

农村经济发展有限,教育资源匮乏,所以建议政府倾斜教育资金于农村教学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师资力量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其次,调整我国户籍政策,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在城市读书的机会。此外,建议学校与农村村委会及派出所为留守儿童建立成长档案和联系卡等监控体系,鼓励学校定期与这些儿童交流,全面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使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得到多重保护。

(四)改革现行户籍制度

城乡二元制户籍制度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现在,二元制户籍制度,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障碍。首先,该户籍制度是阻碍农村儿童随同父母转移城市读书的重要因素。其次,因该户籍制度的存在,增加了城乡公民在接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所以,建议改革二元制户籍制度,保障农村儿童跟随父母生活的权益,从而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

(五)完善行政监督

在政府完善农村社保同时,也应制定专门针对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措施。如,建立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律救助中心,在其权益遭侵害时,能通过这一通道得到帮助;鼓励农村学校建立寄宿制形式,给选择住校的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设立教师帮扶机制,给予留守儿童生活上的关心;加强政府的监管,建议政府设立针对留守儿童的帮扶组织,专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六)鼓励社会力量的积极帮扶

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需要政府,学校及家庭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参与。首先,村委会是除学校之外与留守儿童接触较多的基层组织,村委会应主动发挥其功能,给予留守儿童帮助,在其权益遭侵害时,及时介入,防止问题恶化。其次,各级妇联应定期下乡走访,关注留守儿童的情况,同时,妇联应加强与相关慈善组织的联系,呼吁各界给予留守儿童帮扶。此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也应给予农村留守儿童关注。

四、结语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第5篇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20__年国务院农民工办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列为前瞻性研究课题,全国妇联为此联合有关专家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现状、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

我们将本次研究的目标确定为以下三点:第一,进一步全面准确地把握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和基本特征;第二,深人研究不同年龄和性别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和问题,认识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层特征与需求差异;第三,认真总结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落实和发展相关政策服务。

2.研究方法与特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全面考虑儿童生存发展需求的多面性与特点,本研究将“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

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研究⑴主要是通过对20__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在数量、区域分布、年龄、性别、受教育状况、监护人情况等方面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

定性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了解政府机构相关人员、儿童和家长及其他监护照料者的认识、需求和看法,客观准确地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总结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进一步提出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的特色和切入点在于:

一一按年龄分层,将农村留守儿童分为幼儿(0--5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6--14周岁)和大龄儿童(15--17周岁)三个部分,了解其各自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并根据他们的不同需求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一将性别作为贯穿年龄分层与问题分析的一个基本视角和主线,认识并揭示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与需求的性别差异。

一一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以定量研究为基础,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状况和主要特征。通过定性研究了解不同留守儿童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讨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解决的政策制度环境,探讨针对不同年龄、性别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需求的对策建议。

现将课题研究的主要发现与结论介绍如下。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现状与基本特征

本研究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的分析,以258万人口抽样数据为依据。抽样样本采用简单随机抽户的方法从20__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抽取。本报告引用的所有数据资料均为加权之后的结果。

本研究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筛选,根据人口抽样资料提供的儿童的个人记录及其所在户的其他个人信息逐个进行。

1.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规模和发展变化

按照前述定义,根据20__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可以确认0--17周岁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21.72%,据此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和20__年相比,20__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农村留守儿童已非常普遍。

2.农村留守儿童的结构和分布

各年龄组所占比例随年龄增长先缓慢上升后下降。从0周岁到15周岁,各年龄组的农村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基本呈随年龄增长缓慢上升的趋势,但从16周岁组开始的比例迅速下降。在按年龄划分的学龄前(0-5周岁)、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和大龄(15-17周岁)四组中,各组所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5%、 20.84%和17.27%。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各省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构成情况基本接近。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小学适龄儿童较多,如:四川、安徽、广东、湖北、江苏、重庆等;但河南、湖南、广西、山东等省区的幼儿更多;初中以上适龄儿童比较多的省份是四川、安徽、湖北、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等。

性别比偏高,特别是在低年龄组,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男童多于农村留守女童。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3.71%,女孩占46.29%,性别比为__.75。从各年龄组的性别构成上看,各年龄组的男孩数均多于女孩数,而且年龄越小,性别比越高,这种趋势表现得十分稳定。总体看,各省农村留守儿童的性别比差异,与当地儿童的性别比存在很强的相关性。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男童多于农村留守女童,农村留守男童少于农村留守女童的省(市、区)只有北京、上海、内蒙古、宁夏、新疆。

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分布在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等省。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十分集中,而且多数居住在中南部的省份。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6个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2%。除上述六个省外,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排名前十位的还有广西、湖北、贵州和江苏。农村留守儿童分布集中的十个省份中,多数属于典型的劳动力输出大省,但广东、江苏由于省内劳动力流动,从而也产生了一定规模的农村留守儿童。

3.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

超过半数的农村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在一起生活。按其监护类型,农村留守儿童目前的家庭结构如表2-1。

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父母一方外出留守儿童占47.14%。父母双方外出留守儿童占52.86%,如表2-2。

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家庭结构有一定差异。从不同年龄组的分析可以发现:年龄越大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单亲外出留守的比例越高。在更加详细的分类中发现,随着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增大,“和母亲单独留守”、“和父亲单独留守”的比例都增大,但和父母亲一方以及祖父母一起生活的比例却在降低,而在年龄更小的儿童中,双亲外出留守的比例反而更大。表2-3中的数据显

示,双亲外出并与祖父母一起留守的儿童中,0-5周岁所占比例最高,达40.19%。 大部分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并非“年迈体弱”,但受教育程度偏低。通常认为,留守儿童被留在家乡由“年迈体弱”的祖父母照顾,但从数据上看,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农村留守儿童祖父的平均年龄为61岁,祖母的平均年龄为59岁。绝大部分祖父母年龄在50一70周岁之间,其中50一59周岁的祖父、母分别占43.19%和47.64%。留守儿童祖父母的受教育状况主要为小学或者未上过学,留守祖父的受教育程度比祖母相对稍高,祖父中只念过小学和未上过学的比例为74.96%,祖母的该比例为84.02%。

4.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

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小学教育的机会基本能得到保障,接受初中教育的机会尚未得到完全保障,但其受教育状况仍然好于农村其他儿童。

绝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念书,男孩在校的比例为92.58%,女孩在校的比例为92.01%。男孩未上过学的比例为1.75%,女孩的这一比例为1.82%。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男女留守儿童受教育机会的差异极小,男孩的在校比例仅比女孩高0.48个百分点。比较而言,各个年龄组农村留守儿童的在校比例都高于全部农村儿童的在校比例,特别是15-17周岁年龄组,农村留守儿童的在校比例仍然达80%,而农村儿童的在校比例只有70%。

部分中西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应该受到重视。部分中西部省份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辍学比例较其他省份高。

5.农村留守幼儿状况

我国0一5周岁农村留守幼儿占全国农村同龄儿童的比例为30.46%。

农村留守幼儿集中分布在中西部人口大省。农村留守幼儿的数量超过100万的省份有四川、安徽、河南、湖南、江西、贵州、广东,这7个人口流出大省学龄前留守儿童总和占全国学龄前留守儿童的65.97%。

监护类型以单亲监护和隔代监护为主。农村留守幼儿隔代监护最为常见,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留守男童比例为37.38%,女童比例则更高一点为38.73%。在单亲监护中,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比例高于和父亲一起生活的比例,男童和母亲单独留守或者和母亲及祖父母一起留守的比例为42.1%,女童相应的比例为40.03%,和父亲单独留守或者和父亲及祖父母一起留守的比例很小。

6.大龄农村留守儿童就业状况

三分之一的15一17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初中毕业以后开始外出打工。数据显示,15-17周岁组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虽然较高,但与小学和初中学龄儿童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三分之一的大龄留守儿童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

绝大部分已经就业的农村留守儿童依然从事农业工作。15一17周岁农村留守儿童中在业的比例为12.53%。在业农村留守儿童中83.15%为土地承包者,其他还有一些在私营企业工作,有些为个体工商业者等。男性务农者多于女性,而女性进私营企业者多于男性;女性雇员多于男性,而男性自营劳动者多于女性。

三、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1.农村留守儿童易产生的问题

一一亲情缺失问题。相关调查发现,超过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33%的父亲、25%的母亲外出5年以上。而且60%一70%以上的父母是在外省打工,30%的父母每年回家一次,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在外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但也有约2%的父母与孩子常年无联系。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儿童在面对自身变化、学习压力、人际交往等问题时,缺少父母的关怀,容易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

一一生活抚育问题。由于部分农村家长缺乏科学的喂养知识,家庭的饮食习惯还基本是有啥吃啥,特别是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幼儿,科学喂养更是缺乏。据留守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的相关调查显示,部分留守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指标水平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低体重率和生长迟缓率高于非留守儿童。

一一教育监护问题。从整体情况看,多数留守儿童与祖辈共同生活,由于老人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加之还有近一半委托监护人同时监护几个儿童,老人监护往往主要是照料孩子的生活。由于家庭将更多的教育监护责任“转嫁”给学校,但对于学校而言,由于教育资金不足,专业资源匮乏,面对留守儿童特殊需求,学校、老师常常是有心无力。

一一安全保护问题。相关调查显示,有56%的临时监护人经常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发生,但也有34%的人只是有时会注意,还有8%明确表示顾不过来。一些农村大龄留守儿童离开了学校,脱离了正规组织的管理,处于无人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留守儿童溺水、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据有关部门反映,被拐卖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

2.不同年龄段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迄今为止,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和工作更多地侧重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40%以上的留守幼儿和大龄儿童问题一定程度上被农村留守中小学生问题所掩盖,以致对留守儿童问题认识一定程度上存在普遍化的倾向。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中学龄前儿童、小学学龄儿童、初中学龄儿童和大龄儿童均已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儿童在不同的年龄段,其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和需求不同,所面临的问题也存在较大差异,只有分别加以关注,才能针对不同年龄儿童的特点开展更为扎实有效的工作。因此,本研究对不同年龄段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

(1)农村留守幼儿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一科学喂养问题。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一3个月外出,相当数量的农村留守婴儿由于母亲外出得不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

一一情感和社会性发展问题。0一5周岁留守幼儿有55%和祖辈或其他人一起生活,由于缺少父母亲情呵护与亲子交流,对幼儿认知、情感、社会性发展都会有深刻而持久的影响。

一一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机会少。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托幼机构数量有限,农村幼儿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机会明显少于城市儿童。留守幼儿在家庭教育上的不足得不到正规学前教育补偿,早期发展受到局限。

(2)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一安全和青春期教育缺乏。父母外出导致对孩子的监管弱化,留守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受到侵害的风险更大。

一一寄宿制教育需加强和规范。目前寄宿制学校在一些地方还不能满足农村儿童包括留守儿童的需求。部分已建立的寄宿学校由于管理薄弱,教育资源有限,监护范围、监护现状也达不到要求。

一一流动儿童在城市生活面临困难。国家规定的以公办

中小学和流入地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全面落实。受各地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及升学制度制约,部分流动儿童难以适应城市教育。

(3)农村大龄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一父母流动对学业完成具有一定影响。数据显示15一17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在校比例大幅度下降,辍学比例上升。而目前流入地政府有关促进流动儿童就学的配套政策基本以小学阶段的教育为主,初中阶段以后流动儿童的就学存在不少政策限制。中考高考制度、城乡教材和科目设立的不同等,也阻碍着留守儿童跟随父母进城就读。

一一多数农村大龄留守儿童就业层次较低、缺乏社会保障。部分农村大龄留守儿童在结束了初中教育之后即进入了劳动力市场。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低,学历上处于劣势,多数只能进入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子承父业或延续低层次就业和边缘化的社会地位。他们中近9成的人工资收入低、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

一一大龄留守女童的害问题值得关注。留守女童除了面临和其他留守儿童相同的安全问题之外,还有着特殊的困扰与危机,近年来,留守女童遭受害的案件屡有曝光,而家庭、学校及社区往往缺乏对留守女童的有效保护以及性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

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近年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构,完善了相关政策,开展和深化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关爱活动,逐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护网络,扩大和强化了宣传范围及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针对研究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

建议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国家和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之中。要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纲要实施的监测评估体系。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

2.推进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

要加大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保护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有效实施。要完善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障,强化法定监护人责任,完善委托监护制度,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或其他人员监护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要积极推进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住房、教育、卫生等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逐步消除与户籍管理相联系的就业、医疗、教育等政策障碍,促进城乡、区域、部门之间相关政策的衔接与配套,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都能平等分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

3.重视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培训。

建议在政府部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加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发展各类家长学校,全面建设农村家庭教育网络,拓展城乡家庭教育渠道,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加强对监护人特别是祖父母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监护意识和能力。

4.加强相关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

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支持力度,使研究成果更好为国家和政府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农民工问题以及“三农”问题服务。当前要特别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研究,及时对各地经验进行总结和提升;加强相关创新性政策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幼儿以及大龄等儿童问题的研究。

5.针对不同年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开展更加扎实具体的工作。

要克服过于笼统、表面和形式化的倾向,针对不同年龄和性别农村留守儿童的需求、状况和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工作。要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分层信息,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和相关政策决策服务。

(1)解决农村留守幼儿突出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一完善留守幼儿的计划免疫和保健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提高留守儿童保健的系统管理率;抓住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利契机,确保农村留守幼儿享有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一加强农民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学前教育工作,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投入,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托幼机构。城市流人地政府应扩大对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园的接收能力,并提倡形式多样的托幼服务方式。

(2)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突出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一加强教育监护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等适合农村学生需求的教育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等,对留守儿童进行关护,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网络。

一一加强心理健康、法制与青春期教育。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加强安全知识与青春期教育;社会综合治理等部门要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宣传法律知识,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同时做好乡村、学校治安防范。

一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均衡化发展。要改革教育内容、课程设置等相关教育制度,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制度。消除义务教育内容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改革高中报考和高考制度,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能够与城市儿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和服务。

(3)解决农村大龄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第6篇

关键词:留守儿童;关爱;对策

中图分类号: G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1-70-3

0 引言

在我国当前社会上存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存到外面的城市进行打工,以辛苦的劳动换取一定的家庭收入,在改善家庭经济情况的同时也为社会的和谐建设贡献了一定的力量,但是他们却留在了农村的家里,基本上没有时间和父母相处。其实在我国内地城市也存在这样的现象,部分家庭的父母外出打工,而在这些家庭中本应该享受父母关爱的孩子集中起来就成为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相关权威调查反映,在我国,现阶段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总数已经超过了5800万人,并且其中有57.2%的留守儿童只有父母的一方外出打工,有42.8%的留守儿童父母全部外出打工。在这些留守儿童中有79.7%左右孩子的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等长辈生活,也存在13%左右的儿童被家长托付给亲戚和朋友抚养,甚至存在7.3%的孩子处于无人监护状态。

今年全国两会新闻会上,新闻发言人傅莹说,如何保障和保护留守儿童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痛点。的确,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一个非常突出和棘手的社会问题。对于留守儿童问题我们不能仅仅依靠“运动式”的方式排查解决,更不能在政策层面上继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们亟须转变理念,以关爱为切入点,从长远和根本上统筹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1 留守儿童问题根源为城乡差异下的“机会不均等”

我国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上一直未能从“机会均等”的角度全面思考,也没有形成政策合力,导致这一社会问题渐趋严重,日益凸显。

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认识上的局限,认为留守儿童问题仅是生活或上学问题,并未从深层次意识到“机会均等”对于根本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大意义。

二是尚未形成针对留守儿童“机会均等”的综合性政策,部门“单个作战”现象明显,配合不力,更没有“一揽子”关于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等的政策配套措施。

三是缺乏推动留守儿童“机会均等”政策的有效载体,未能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且存在资源不聚焦,服务不配套的现象。

四是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在参与推动留守儿童“机会均等”的政策中积极性不够,能力不足,同时缺乏政策引导。

2 当前留守儿童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我国留守儿童大多数与祖辈一起生活,父母监护教育的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在农村地区部分家庭中父母外出打工后,一般无法与孩子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隔代教育效果相对较差,导致留守儿童群体内部存在一定的亲情饥渴问题,心理健康状况较差,对儿童的学习和发展都产生不良影响。具体来说就是在亲情缺失的情况下,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自卑懦弱、性格内向以及感情冷漠方面的问题,在与其他人进行沟通和交流的过程中也往往缺乏主动性,甚至容易冲动,即使极小的问题也容易上升为打架斗殴,严重限制了儿童的健康成长。

具体来说,我国社会上留守儿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2.1 比例超高

从对2000年“五普”资料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中国社会上的留守儿童超过了5800万人,并且14岁以下的未成年留守儿童占比例相对较大,已经超过了4390万人,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较大的省份,留守儿童在当地所有儿童中所占比重已经明显超过了18%,达到了18%-22%的区间范围内,并且这部分儿童父母双方一般都外出务工,无法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这直接造成由于人口不合理流动所造成的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2.2 监护力度不足

调查研究统计,我国存在80%以上的留守儿童与祖辈或者亲友生活在一起,接受祖辈或者亲友的监护,但是这类监护人一般无法良好的监督儿童的学习,对他们进行辅导和监督,再加上农村地区办学条件的限制,农村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也往往无法针对留守儿童展开特殊的关爱和教育,不仅造成学校和家庭教育之间存在间隙,也导致留守儿童在监护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出现了厌学和逃学情况,不利于留守儿童发展。

2.3 抚慰不足

留守儿童家庭中父母一般处于长期外出状态,儿童对父爱和母爱的情感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出现心理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的疏导,导致部分留守儿童不仅存在心理问题,甚至由于行为习惯不良极易出现道德失范或者行为失控问题,威胁儿童的成长和社会的和谐。

2.4 缺乏照顾

留守儿童家庭中家长的监护责任无法得到贯彻落实,实际监护人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而儿童自身防护能力又相对较弱,造成部分留守儿童极易受到外界的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的袭击目标。据公安部门的调查研究显示,在近几年我国被拐卖的儿童中,处于第二位的就是留守儿童。此外,留守儿童中女性儿童害也是留守儿童缺乏照顾的重要表现,对儿童成长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2.5 心理问题

心理问题是当前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最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只有改善当前留守儿童长期无法得到关爱、无人监护的现状,才能够避免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出现,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一般来说,当前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他们在家庭或者学校中极易出现部分与其他孩子不同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往往会超越道德和法律对儿童的限定底线,严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

2.6 学习问题

由于留守儿童一般无法接受父母双方的直接教育和引导,导致留守儿童往往无法受到学习方面的监督,甚至存在部分留守儿童学习和受教育处于无人过问状态的情况。这一问题的存在造成部分学生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往往将主要精力放置到玩耍和生活中,在不接受充分教育和指导的情况下,各类超越道德底线的行为在学生身上出现,对孩子的学习状况产生了更为不良的影响。由此可见,学习问题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上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应该受到一定的关注。

2.7 生活问题

生活困难是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经济条件的限制下,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往往只能够在极度节俭的状态下维持简单的温饱,甚至一旦儿童出现疾病,也只能采用传统的民间方式治疗,一般没有能力到医院中就医,甚至部分儿童只能选择硬“扛”。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留守儿童过早的承担起家庭的负担,不仅对儿童的健康造成影响,甚至致使儿童对人生存在错误的认识,不重视学习而过于关注生活条件的改善,造成部分留守儿童为了摆脱经济困境而过早的承担劳动任务、选择错误的生活方式等,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3 儿童成长“关爱”政策的国外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虽已不存在较明显的留守儿童的问题,但其在推动解决学前儿童成长“关爱”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性的政策措施,值得我们参考学习,主要经验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为学前儿童成长“关爱”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认为“关爱”应包括儿童教育、医疗卫生、家长就业、心理健康等诸多方面。也就是说导致儿童贫困和社会排斥的原因是多样化和多层次的,具体表现为:“缺乏教育机会”“家庭收入较低”“医疗卫生服务不均等”以及“住房环境差”等因素。比如,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所推行的“开端计划”提供四个方面的综合:儿童教育与发展服务、家长参与服务、健康服务、职员素质提高服务。

二是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儿童早教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涉及早教、医疗、家长就业培训、心理健康服务等“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服务。特别是帮助处于相对弱势的社区儿童,能够在成长初期获得在智力、情感和身体发展等方面更为公平的机会,为以后适应社会竞争环境打下良好基础。比如,英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确保开始”政策,在国内所有社区中建立了“儿童早教中心”,提供综合性的“一站式”立体化服务。

三是强调政府部门间的精诚合作,通过对绩效目标体系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克服部门本位主义,推动涉及学前儿童成长“关爱”的各项政策形成合力,克服相互扯皮的现象。比如,英国通过绩效目标体系推动负责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部门形成制度化的合作机制。

四是确定“合作性”“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监督和质量控制”和“儿童尽早起步”方面的基本运行原则。其中,“合作性”原则重点关注将更多的市场主体、社会大众以及社会相关组织积极纳入到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中,从而在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下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而“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高度重视公共服务的权利应该逐步向公民转移;“监督和质量控制”工作的作用在于能够对政府在保证公共服务质量工作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加以确认;“儿童尽早起步”则明确提出应该高度重视为儿童的初步成长创造公平的环境。

4 统筹推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留守儿童问题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产生,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1 确定实现“关爱”的政策原则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需要统筹综合推进,建议确定“尽早起步、以留守儿童为中心、合作性和质量监管”的政策原则。“尽早起步”明确留守儿童早教的重要性,推动“留守儿童”免费的半日制学前教育或全日制保教一体的服务,积极创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家园”“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等为他们提供营养保健、口腔卫生、心理保健和社会服务等一系列保障措施。“以留守儿童为中心”明确政策的出台应结合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提升留守儿童关爱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中心。“合作性”明确解决留守儿童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制度性合作,也需要政府与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合作。“监管质量”明确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机制推动此项工作的进行。

4.2 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留守儿童问题与我国长期形成的户籍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要继续深化改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特别要强调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养老、住房保障等问题。这将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

4.3 发挥好社区的主导作用

推动儿童成长“机会均等”最为有效的载体在社区,因此,我们必须重视社区作用的充分发挥。建议国家发改委将“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等相关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内容纳入“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规划中,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为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农村儿童提供服务和管护,并加快推进到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至少有1所为当地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的“儿童之家”。同时,还要积极整合和发挥社区的学前教育机制、卫生机构、早教中心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并由社区统筹规划。

4.4 制定有约束力的部门协作机制

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综合性政策目标,更没有的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将涉及留守儿童教育、家长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等统筹兼顾纳入同一具有约束力的部门协作机制。建议国务院办公厅牵头,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教育部、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妇联和共青团等组织形成专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联席工作会议,从财政、教育、医疗卫生、家长就业等方面科学合理设定政策目标,形成政策合力。具体还建议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纳入农村社区建设整体规划,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设立公益岗或聘请专业社工,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和家庭提供支持服务。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建设县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返乡就业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社会保障等一站式服务。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建议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要求;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均衡化发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能够与城市儿童均等享有教育资源和服务。

4.5 配套相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一是厘清针对留守儿童教育、家长就业、医疗卫生、心理健康等的现有公共财政资金,围绕留守儿童“关爱”政策进行公共财政资金整合和重新配置。

二是明确推进留守儿童“关爱”政策过程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共同统筹资金,既要考虑中央政府的财政承受力,又要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6 推进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多元协作

推动留守儿童“关爱”问题的解决要积极听取公众意见,主动形成政府、市场、公众的多元参与机制,方能获得行动“最大公约数”效应。

一是引入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提供儿童心理健康辅导、医疗卫生等服务,满足儿童成长所需的基本需求。比如在农村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如“关爱留守儿童社工服务站”“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等,在这些社会组织中引入专业社区;还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实施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提供留守儿童亲情电话和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部署,以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探索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新办法为着力点,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心灵关爱、健康成长为核心,推进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联动、公众积极参与的“政府、学校、村(社区)、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教育帮扶工作,基本建成系统化、网络化的关爱体系,力争使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为加快“生态、活力、幸福”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政策引导机制。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部署,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列入《县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写入县党代会工作报告和县人代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被确定为县委县政府年关注民生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和对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力推动关爱长效机制建立。建议省妇联加大对试点县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力度,确保试点成功。

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以县委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有序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日常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关爱工作格局。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项目运行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凝聚社会资源,广泛筹集社会爱心资金,大力实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留守儿童安康计划”,免费为0-6岁留守儿童进行定期体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开设心理教育课,逐步推广学生饮用奶(鸡蛋)计划,为非寄宿贫困生提供“爱心午餐”,不断改善青少年营养状况。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活动机构,到年底,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所示范性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启动“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扶活动。推进“归燕工程”,鼓励留守儿童的父母就地就业创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切实让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4、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部门联动机制。实行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切实推动关爱服务的有效实施。县教育部门要保障留守儿童平等的教育权利,加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建设和管理,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对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及时交流沟通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思想情况,提高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育人水平;县卫生部门要普及医疗保健知识,确保留守儿童计划免疫和健康服务;县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县民政部门要优先将低收入家庭留守儿童纳入低保范围;县残联对留守儿童中的残疾儿童要予以特别关爱;县公安、文化等部门要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整治,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县妇联、团县委要广泛动员、组织志愿者开展“城乡儿童手拉手”、“亲情家长”、“妈妈”、“知心姐姐”等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县文明办要组织加强和改进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县委宣传部要及时宣传报道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宣传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5、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网络覆盖机制。发挥各方力量,在全社会形成一张覆盖到边、监护到底、关爱到位的工作网络,建立以基层党政组织、行政村为主体的管护网络,把对留守儿童的管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责,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进行全面认真摸底,建立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发挥出学校在教育留守儿童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要安排专人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管理,做到“五清楚”、“三沟通”,即清楚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健康状况、父母及监护人联系方式;密切与留守儿童父母的沟通、密切与第二监护人的沟通、密切与留守儿童的沟通;建立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探索各具特色的留守儿童家庭互助模式,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建立以留守儿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责任。

6、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教育指导机制。要充分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省网上家长学校等资源广泛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留守儿童家长及其临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创办“家教流动学校”,定期到村、到田间地头讲解家庭教育知识。要在留守儿童家长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教实践活动,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有条件的社区可以通过设立留守儿童工作网站,为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提供交流经验的平台。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制定并上报《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2、工作推进阶段。召开县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根据《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3、工作自查阶段。查缺补漏,重点难点突破,做好迎接验收的准备工作。

4、总结验收阶段。做好上级对我县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情况检查验收的迎查工作。总结经验,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解决问题。要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季报、年报制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和监护网络。各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学习成长档案,定期统计更新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和留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名留守儿童纳入关爱服务范围。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第8篇

一、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令人堪忧

二是学习成绩不理想。留守儿童大多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这些老人中缺文化的比例较高,学习辅导使不上劲。而孩子又受父母在外打工的影响,不少的儿童把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也定为打工挣钱,学习缺乏热情,厌学、旷课、逃学、拖欠作业,学校成绩差的多数是留守儿童。如地处陇城的通道三中,今年在校学生389人,其中留守儿童260人,高达67%。据学校统计,全校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约75人,其中留守儿童63人,占84%;另外,我们调查的菁芜洲中学和临口、下乡中心小学,情况都相似。各校成绩差的学生,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均在80%以上。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各地带有普遍性、且事关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继续存在并日益凸显。因此,我们不能消极回避,只能主动应对,大胆创新,卓有成效地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对策

样以开拓创新的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诸多问题?通过由点到面的调查,由表及里的分析比较,我们认为,各县(市、区)比较重视搞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从实际出发,注重针对性,对不同年龄、存在不同问题分别采取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做法。根据通道及其他县(市)前段的做法,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创办“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摇篮——幼儿园。

溆浦从2003年起,利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产和小学现有教师,解决办园条件,全面启动农村幼儿园创建工作,吸纳更多的农村幼儿特别是留守幼儿,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既盘活了教育资源,又服务

了学生、家长和社会。溆浦的作法,在2006年的全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上得到了充分肯定和推介。目前,该县农村幼儿园已发展到72所,在园幼儿12864人,占农村同龄幼儿总数54.99%

2、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规模,重点吸纳“留守儿童”住校寄宿。

3、招募“家长助理”,让留守儿童感受家的温暖。

4、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带教活动,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合力。

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通道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以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

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诸多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关注。在我市许多地方,一些县(市、区)基层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行动,伸出援手,真情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关爱行动还是比较零散,整体力度较弱,教育管理仍然滞后,与中央、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作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是关键。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整体推进的力度。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要抓紧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5号文件精神,把作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摆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尽快建立以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专门工作班子,由党委、政府明确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相关组织、宣传、教育、农办、公安、财政、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党委、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或办公室相关副主任为专门工作班子日常工作协调人。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会议要求认真作好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5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具体职责、任务和目标。如教育部门要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作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入校入园入托工作,将其中的贫困生纳入“两免一补”范畴,确保他们完成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要在农村中小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配备专门教师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咨询,认真落实监护人联系,管理教育及寄宿优先等各项制度。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目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提高效能,形成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建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列为考核基层党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评估办法和奖惩问责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2、立足市情,明确和落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具体对策、措施

新形势下,我市一些市直县(市、区)直部门(单位)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些对策措施。如开办幼儿园,吸纳更多的留守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校寄宿;招募“家长助理”,为留守儿童弥补亲情,增添家的温暖;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等。实践表明,这些措施对策符合市情,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另外,还有外地市、县在中小学校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对留守儿童加强心理疏导及发挥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建立校外活动阵地,克服假期留守儿童教育空档现象等措施也行之有效。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将这些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纳入政府行为,通过印发文件、召开座谈会或现场经验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加以肯定。同时,就相关对策措施订出实施规划,限期完成工作目标,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真正成为党委、政府统揽协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3、进一步改善条件,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适当加大财力投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好教育管理工作,离不开相应的财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当前,要大力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住宿条件,积极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留守儿童寄宿规模。据市教育部门初步规划,全市需建农村寄宿制学校364所,现已建成211所,计划今年再建53所,

明年、后年各建50所。从通道5个乡镇中心小学实施的结果看,平均每个乡镇32万余元。如按通道的投入概算今后三年内,全市每年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需增加投入1600万元;另外,要对农村留守儿童“阳光驿站”建设资金和职能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给予支持;还有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专职教师培训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等。这些需要增加的投入,主要靠公共财政解决。我们建议省、市、县(市、区)按一定比例分级筹措。其次,可通过社会化运作,进一步发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基金”,做大可用财力。再次,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出资直接参与扶贫助学,兴办留守儿童托幼服务机构、校外活动阵地等,减轻公共财政负担。

二是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今后,随着农村寄宿制学校规模扩大,幼儿园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入校入园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大量增加,幼儿园保育员人手不够;中小学需要新配心理辅导老师,其中寄宿制学校还需新配生活辅导教师、增加食堂餐饮服务人员等。因此,请求市里在教育系统内部挖掘人员潜力的基础上,对乡镇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按在校在园师生比例核编,适当增加相关岗位人员编制,确保作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第9篇

在去年党的十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国家政策的应有之义,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关“留守儿童”的议案和建议越来越多。“最美孕妇”、“中国好人”彭伟平说,由于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安全问题在农村地区十分突出,希望能引起国家重视。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集团董事长俞敏洪,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将为未来城市的发展,带来危害性的影响。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姚晓英谈及去年发生在贵州毕节的五名儿童闷死垃圾桶中的惨案,她语调低沉地说:“留守儿童问题不解决,我们的小康就是有伤疤的小康!”据全国妇联统计,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由十年前的2000多万增至5000多万,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数字还会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不可忽视的普遍性社会问题。如何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亟待全社会的进一步关注。

二、现状的分析

我校是地处苏中地区的一所农村小学,在校一千多学生中,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的全留守型儿童近三分之一,父亲或母亲在外打工,另一方留守原籍企业的半留守型儿童将近学生数的一半。这些留守儿童面对的是一个很不利的成长环境:其一,亲子沟通减少、亲子关系疏远,祖辈和其他亲朋无力或无心的教育使家庭教育出现严重的缺失,况且在农村,本身的家庭教育就一直落后于城市。其二,农村学校仍相对滞后于时代的飞速发展,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变化,显得被动而无应对之策。其三,留守儿童常年生活在农村,淳朴的民风、勤劳的品质给孩子积极的熏陶,但农民淳朴的背后是文化素养的低下、封建迷信思想的腐蚀及农村文化生活的贫乏又给孩子们以消极的影响。留守儿童所处的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1.学习态度不正。留守儿童大多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其他亲友生活在一起,这些老人年龄普遍偏大,身体不好,文化程度不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隔代惯现象尤为严重。同时这些老人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极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因为在家少有人监管,很多学生不能完成老师布置的适量作业,更有甚者请人代而为之。部分留守儿童家庭为了方便,将孩子送至社会上无资无质的学托,同学之间互相抄袭现象严重。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优秀的不到15%,85%以上学习成绩处于中等或偏下水平。

2.家校联系不畅。孩子的教育问题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教育,不少家长认为孩子送到学校就是老师的事。学校搭建校信通平台,不少留守儿童家庭爷爷奶奶没有手机,有些不会读短信,老师和家庭沟通不畅。学校班级组织家长会,多半是白发老者,还有不少孩子家长根本不能参加。孩子在校生病有不少孩子家长竟无法通知,孩子不做作业竟有年老监护人说:“不做不要紧,我家孙子不想有多大出息,只要像你们一样做个小学教师就行了。”

3.行为习惯较差。通过调查发现,在留守儿童中,放纵溺爱型家长的比例比其他儿童中的比例要高得多,对于孩子的行为,只要不犯大错,他们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使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说谎、打架、玩恶作剧、欺负小同学的现象在留守儿童身上发生,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形成行为偏差。

4.心理问题突出。留守儿童监护人对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感变化,这对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极为不利,常引发种种心理病症,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不少留守儿童存在自闭症倾向,对于老师的问话一问三不答,点头摇头了事,更有少数留守儿童存在自残或施暴的倾向。

5.安全状况堪忧。在留守儿童中,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乏对儿童的安全监管,加之部分监护人和代养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不够、意识不强、监护不力,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的安全难以得到保障。有些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在孩子生病时不去看医生,自以为是地给孩子服药,更有甚者用迷信的方法企图祛病消灾,延误看病的最佳时机。有些监护人因打牌、农忙,散学不能按时到校接孩子。特别是在双休、寒暑假期间,脱离了学校管理回到家后,不少孩子不能好好呆在家中完成作业,而是几个留守儿童自发组成小团体,甚至发生团体冲突。这些孩子在家无人看管,一旦离开老师的监督,他们就如脱缰的野马,点野火、毁青苗、履薄冰的事情时有发生。

三、解决的对策

如何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现已更大程度地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在本次两会中不少代表就留守儿童的问题提出不少建设性的建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振超提出:成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增设农村公办幼儿园,设立农民工“探子假”等诸多建议,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来自云南的全国人大代表铁飞燕提出:能不能解决完善留守儿童异地就学的问题,让他们随父母到哪里都能在当地的公立学校上学。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北省委专职副主委唐瑾提出提案:要尽快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体制,这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之策。

代表们的提议反映了人民的心声,但要实实在在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必须根据农村特点,以学校为主阵地,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综合教育网络。

1.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首先学校校长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这一群体,充分调查了解本校的留守儿童教育的状况,针对当地留守儿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增设相关教育内容。学校要时刻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学校老师开学初就要摸清本班留守儿童的情况,要建立留守儿童的专项档案,登记父母及监护人的详细联系地址、电话,了解记录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情况,这样才能做到对每个留守儿童的“因材施教”。利用亲子电话,加强留守儿童和父母的互动、交流,经常和留守儿童的父母、监护人沟通,共商留守儿童的教育策略。学校心理咨询室要定时定地对留守儿童开放,引导他们正确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增强对生活的适应能力,并引导留守儿童比较全面、正确地认识自我,既能发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又能看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健康成长。 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使留守儿童融入到班集体这个大家庭中,从而使他们在心理上有所归属。教师要适时家坊,上门嘘寒问暖、辅导功课,同学间相互协作,结对子、一个或两个同学帮助一个留守学生,营造一种轻松和谐的氛围,让留守学生感到父母未在身边,胜过父母在身边的家的温暖,让他们孤独的心有所依靠,始终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

2.改变父母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首先,身教重于言教。著名教育家蒙特梭利在她的名作《有吸收力的心理》中指出,对于儿童来说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建议留守儿童父母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加强心理修养、文化修养及日常生活修养等。在家庭中,父母的行为会给孩子的教育带来很大影响,这就要求父母身体力行。要使子女形成好的行为习惯,父母就应起到示范作用,让子女将身在远方的父母看作是自己最信赖的人。其次,努力改变外出务工方式,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如果父母双双外出,则对子女影响较大,但如果有一个在家,则影响相对就要小得多。因此,父母外出务工时,如果没有可靠监护人,最好留一个在家,保持家庭教育的存在与完整。如果夫妻双方都出去打工,首要问题就是选定好监护人。监护人最好是比较有文化、有责任感、能监督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既不要娇惯孩子,也不要让子女干过多的家务、农活,保证子女充分的学习时间。如是祖辈监护,一定要嘱咐其对孙辈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第三,改变教育沟通方式。如果却有困难,父母都必须外出,则要改变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原则上最好做到每周最少交流联系一次。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在沟通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外,还可以用传统的书信方式,这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非常有帮助。另外还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做到挣钱与关心子女教育两不误。

3.发挥农村的特点优势,充实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针对当前家庭、农村社区和学校之间缺乏有机的合作与沟通状况,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社区和学校联动的运作机制:政府要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的宣传力度,培养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体系。可由村委会牵头,联合妇联、工会、学校和派出所,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富余人员、中小学退休教师以及青年志愿者,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做到每个留守儿童均有人照看,使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社区的关怀。家庭、村委会和学校之间做到各负其责,及时沟通、及时了解,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从制度上形成对留守儿童的最坚强有力的保护网,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观察 “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成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并告知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对孩子进行教育、指导,定期督促外出务工家长经常了解自己孩子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定期免费举办各种形式的老年培训班,把老人集中起来学习一些简单的知识,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从而使他们更好地承担起教育孙辈们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