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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2 15:27:53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1篇

Abstract: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 a complicated process, construction unit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various geological face and hydrological conditions. So almost every road construction project will appear engineering change, if not handled properly will affect the whole road the progress of the project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so the construction unit to giv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engineering change contract management by full attention. Based on many years' engaged in highwa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nge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to discuss the report and put forward engineering change and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procedures, and to change the number of engineering calculation and verify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ng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法律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或者是合同变更应该建立在施工单位和业主相互协商的基础上,如果合同双方没有事先同意工程变更或者是合同变更就不能进行。但是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的前提不一定非要是施工单位和业主这两个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如果这种工程变更是一种客观需要,可以由监理提出然后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根据监理的工程变更指示之后,才能进行施工。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的造价问题,需要合同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二、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类型

首先,根据我国《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我国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公路工程施工中任何工程数量的变化。

2、公路工程施工中任何单项工程的取消和增加。

3、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的性质、质量和种类的变更

4、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的任何部分的高程、线形、位置和尺寸的变更

5、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附加工程的变更

6、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顺序和时间的变更

其次,根据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还可以根据各方当事人进行分类。

1、由施工单位想业主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鉴于地质条件的变化、施工情况的变化、出于方便施工的目的、施工单位的技术和装备达不到合同施工要求或者是为了控制施工成本和加快施工进度等多方面的原因,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可以申请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

2、业主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其主要是业主想在原有公路工程的基础上扩大施工规模、提高施工的设计标准或者对施工的进度有了新的要求都可以提出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

3、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综合考量,提出工程变更。例如施工过程中地质、水文施工条件等多种因数的变化。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计划。这个主要是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整体规划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

5、公路工程的设计方要求对设计进行完善提出相应的工程变更设计。

三、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上报和审批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的前提是要严格按照原先的设计任务书和最初的设计的原则。变更的设计要严格按照原来的技术标准、工程设计规范、工程变更要符合节约的原则、减少对耕地的资源的占用,以有利于施工为原则,目的在于控制施工成本和提高公路建设的工程进度。公路施工工程的变更要根据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要按照合同的条款的规定经行,任何一项对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都不能让原有的施工合同失效。例如工程变更之后的项目单价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合同规定的单价,如果合同中没有一些工程项目变更的单价,就需要对这个工程变更进行重新估价。这个估价要经过施工单位的施工预算,监理工程师的审定,最后的业主的批准,就能按照这些估价进行施工。最后这个估价和审批必须在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才能经行施工不然可能会面临业主不给予计量支付的问题。

四、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合同单价管理。

我国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合同单价有着一定的规定,变更工程要根据施工单位完成的数量和单价进行计量工作。首先,工程变更的单价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工程细目的单价。其次,一些小型的公路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单价,可以让监理工程师对计计日工的单价进行评估。再次,如果公路施工项目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单价不可能完全适应实际的施工情况,需要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三方协商对那些超出的部分经行协商估价。估价的原则是公路施工工程细目涉及的价格要高于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公路施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要大于或者是小于合同规定工程量的百分之二十五。最后,根据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预算编制办法和承包人投标时提交的单价分析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中相关细目的单价为标准对那些没有在合同中相应的工程细目进行估价。

我国《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总价变更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因为单项变更工程中评估出来的单价,不一定就是整个工程施工的总价,例如出现物价因素导致实际计量与合同规定的不一致,所以需要一些调整。如果出现各项单价与工程总价不一致就需要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和业主根据合同进行三方协商建立一个管理费的调整限额,给整个合同的总价一定的调整的空间,具体的调整空间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五。

五、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合同的申报与审批

1、公路工程施工中业主指令变更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时因为公路规划的等方面的因数的变化,业主会向施工单位提出新的指令。这时就需要施工单位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按照业主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具体的施工。同时对一些根据业主指令进行修改的资料和相关手续进行保存。同时根据前面的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单价评估原则对工程变更的费用进行确认,同时完成相关合同签订工作,然后将合同条款上报给驻地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就可以签发程变更

批复单及签发工程变更令。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指令就可以正式成为施工补充合同。

2、监理工程师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

监理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需要先询问业主的意见,然后和施工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监理工程师要在进行工程变更的时候要准备材料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内容; 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 同时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完成这些材料之后工程变更就可以正式成为补充合同。

3、施工单位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

施工要进行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需要先准备变更申请及变更内容报告,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方案和数量、以及单价和费用。施工单位把这些材料上报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和分析,然后监理工程师在给驻地监理进行审核,最后再对总监办工程办进行最后的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程变更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合同文件

的规定,审查其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复核变更的工程数量。审核通过后最后提交给业主进行最后的定夺,业主同意后施工单位对公路施工中工程变更意见正式通过了,可以写进合同中。施工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令之后就可以正是对工程变更进行施工。终上所述,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完成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施工单位、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该给予这项工作足够的重视,为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参考文献

[1] 田兴培.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建材技术与应用,2010,(06).

[2] 冉立新.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工作之我见[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5,(06).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2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一、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当前我国公路交通事业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政企分开的关键时期,公路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也正从传统的国家拨付转移到国家和地方多方筹资的建设过程中来,每项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都想修建出质量好和后期维护成本低的公路工程,以此最大化的确保建设单位的投资利益,但是与此同时,施工企业也想利用最少资源获得最大的利益,而为了更好地将业主和施工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就必须利用合同对双方进行管理,制定科学完整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合同条款,因而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管对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都具有十分强烈的必要性。 此外,通过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能有效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以及监理企业三方的关系,还能在合同条款中将三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建设中正确的体现出来,从而最大化的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出现了变更

在公路施工中,由于建设任务相对繁重,甚至有时必须要对机构进行调整,因而导致招标后合同签订时间被拖长,对施工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其次,由于统筹规划不够细致,设计的方案不完善出现了漏洞或突发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这时就不得不修改或增加设计,因此也会增加一些合同外的附加工程内容。再次,由于管理模式适应施工过程,是需要一个实践和完善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因此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例如,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合同文件签订时间过长,施工单位已进场,但合同文件及平衡后的中标工程量清单迟迟不能发放到位,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较多的合同外扩大项目使工程量清单新增项目较多,这些扩大给承包人的额外工程,承包人要么不愿意做,要么要求单价异常高使得新增项目的单价审核工作困难较多,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不论是总监办还是承包人,刚进场时对新型管理模式陌生没能很快地进入角色,常常还按照以往形成的惯例模式办理设计变更致使设计变更报审不规范,没有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和执行,返工次数较多、报审周期长。

2、合同发包人行为不规范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3、合同索赔难以实现

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是履行义务和获得利益的保障,是公路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利益、风险的约定分配,特别是高速路合同的管理,受行政干预较多,更要认清合同的重要意义,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导致在实际所享受的合同权益无法保障,致使按合同索赔难以实现。比如发生工程变更时,额外工作未得到书面确认,变更指令又不规范,重要资料未能适当保存,导致发生纠纷后,施工单位索赔证据不足,应得的索赔难以实现,本来很好解决的纠纷或息事宁人自己吃亏,或导致矛盾升级两败俱伤,这些都是忽视合同重要性的必然结果。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施工合同采用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

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施工企业的合同谈判人员策略上,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对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显得尤为重要。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聘请律师为项目顾问,参与合同的起草、谈判等工作。

2、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4、合理转移风险

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关键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把开展索赔工作变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5、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

结束语

公路工程本身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具有极高的实施难度与极强的现实意义。施工合同作为确保工程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保障,更需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尽管实际的合同管理中存在难以避免的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但通过有目的的体制完善、自身教育与创新型的合同管理人才培养,这些困难都将迎刃而解,科学合同管理将为公路工程施工提供更大的上升空间。

参考文献

[1]李菲.论如何做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J].交通标准化,2013,(5):94-97.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建设;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概述

1.1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招标阶段,首先要根据工程的可批复建设期,科学地对标段进行划分,标段划分的合理与否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在划分标段时,责任者要对工程的人文、地理、周边等环境因素以及工期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的标段划分有利于保证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防止延误工期造成成本损失等。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的编制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齐全,与合同管理能否顺利实行息息相关。根据公路工程项目招标的相关文件中的各清单细目的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单价所包含的费用内容等,建设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应针对有多个设计单位的大项目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协调,按照公路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计量规则,将各合同段工程量清单统计出来,使整体公路建设的工程量清单和计量单位保持一致。并且建设单位应预先在工程量清单中,对施工期间可能会出现的工程但施工设计图纸中未包含的工程,合理预估其数量并给定细目名称,尽可能减少工程出现变更的情况,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全面性。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的尺子,能够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同时标底也是衡量投标单位能否中标的依据,并且还是建设单位投资控制的手段[1]。在标底编制前,需要相关人员对招标的文件、技术说明、施工图纸等方面有详细了解,并认真勘察公路沿线的物理价格与分布情况、地质环境等方面,根据工程所在地及工程条件确定费率,结合现场调查结果,确保编制的标底科学合理,为项目建设和合同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1.2参建单位的合同管理

参建单位的合同管理包括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

1.2.1设计单位的管理

公路工程设计的质量优化,能够有效减少工程出现变更以及索赔的问题。工程的设计会对公路工程施工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应选择一个报价合理、施工质量和信誉较好的设计公司,以更好地管理合同,提高建筑质量。

1.2.2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合同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符合高速公路项目承建要求以及合同内容更加科学合理,从而更好地控制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确保公路工程合同的落实,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考核标准,对监理工程师的能力进行审查,从而确保监理人员具备专业素质。监理人员应时刻保持工作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公路合同管理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1.2.3施工单位的管理

施工单位在进行投招标时,要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守相关公路工程建设投招标的法律法规,在竞争性公开招标的企业中选取具备较强施工专业素质,并且誉高、价格低的施工承包单位。在竞争性公开招标过程中,最低价中标容易造成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得不到保证,所以我国现阶段的合理低价中标是最能实现建设方和施工方“双赢”的合同授予方式[2]。这就要求评标小组的专家具有较强的分辨能力,从合格投标书中的技术、管理、机械设备等方面详细辨别,选择各方面均优的施工单位,从而保障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施工单位为了保障公路建设的质量,可以通过合理配置施工资源和工期,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动态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从而保证施工单位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给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2计量与支付

承包商给定的合格工程量或者按照合同计价的工程量及其支付的过程为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增加的工程项目及索赔、价格调整等。

2.1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合同清单包含的工程量在支付过程中,必须符合一定的流程,即首先由承包商提交中间交验申请、试验报表等计量资料给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格,支付双方在现场签字确认工程量。在支付过程中,需注意支付工程款必须具备齐全的手续才给予支付,否则不予以支付;支付时需扣除预付材料款、开工预付款以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

2.2变更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的变更将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确定需要变更时,应制定相应的变更程序,在经得业主及设计单位的同意后,确认变更规模的大小是否符合预算,超出预算或合同暂定金额的需要报给主管部门,获得批准后才可实施变更。规模变更的原因往往是施工设计、标准或进度等造成的,业主在变更的过程中,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商变更费用。变更工程费用的计算应遵循相关原则,在变更工程单价确认后,即可按核定的变更工程量进行计量与支付。

3工程索赔

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中存在一方人员违背了合同的要求,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内容,而导致工程发生实际的经济损失,另一方就有资格提出索赔的要求,这就是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正当的权利要求,要得到工程索赔,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索赔依据。工程索赔的存在是保证合同实现的依据,是约束合同双方的重要工具,用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并及时履行义务;另外,工程索赔也可以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可以采用工程价款补偿或工期补偿两种方式进行工程索赔,索赔费用是用来赔偿工程实际损失的,因此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计算。

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改善措施

现阶段,在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缺乏一定的管理制度和机构、存在违法转包和分包的现象、合同价款引发纠纷、施工索赔难等问题亟待解决,下文将对上述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4.1管理制度和机构的缺乏

由于部分投标单位领导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或者合同管理的实施力度不足,造成施工现场偶有出现实际情况与合同内容不符的现象。另外,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都是委托给监理单位全盘负责的,使得合同管理容易出现相应的纠纷。针对这一情况,投标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应的制度,保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序化。政府应设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4.2存在违法转包和分包的现象

相关法规中明确提出禁止公路工程承包人将承包的项目非法转包给其他人,并且禁止将承包工程分解,并分包给第三方。虽然转包和分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这种现象在我国依然频繁发生。非法转包和分包的第三方普遍是自身实力水平不足难以凭自身实力得到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因此可能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另外,这种不守法的现象会危及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强化施工的合同管理,在进行合法分包的过程中,总包单位必须加强审查并进行记录,防止不良企业参加合法分包。对于已经合理分包的工程,应当加强对其施工的管理,防止分包单位再次进行非法转包和分包。

4.3施工索赔难

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物价和工程量等都会对施工单位造成影响。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一方若是未能及时履行合同,则会对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且难以在有效时间内索赔,从而影响工程的正常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的索赔涉及情况较为复杂,常受到工程行政管理机构的干预,索赔时可能会因各种原因使得索赔难度较大,给公路工程承包人带来严重损失。因此,应在公路建设施工的合同管理中积极引入工程担保制度,使得公路工程建设单位能够更好地规避和转移风险。合理的工程索赔能够保障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从而有效地制约双方责任,是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路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前提。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4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施工项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路工程建设近年来呈现蓬勃发展之势。由于公路工程往往投资大、持续时间长、参与主体多、经济关系复杂,还要受到地质、气候、政治、金融等多因素的影陶,导致实施建设项目的难度很大。实践证明,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施工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它覆盖了合同策划、签订、实施、解决争议、风险管理、索赔及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因此,加强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就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主要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概括来说,公路工程建设合同具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①它是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做出的法律行为,是双方意识一致的表现;②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③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④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当事一方不履行义务,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国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体现为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目标,都在合同中有具体的体现。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施工项目管理的过程,就是一个完整的合同履行过程,它包括了质量、工期、资源和安全的管理,也包括了分包和预算的管理。而这些管理均是以合同管理为前提条件,离开了合同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无法进行,施工项目成本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等一整套成本管理的系统无法运行。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关系到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3、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分析

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投资建设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充分保障业主方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施工合同的各关系方进行组织、协调及监督,确保整个公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就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来说应当涵盖以下几方面:

3.1施工合同交底

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后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施工分部学习合同内容和条文规定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施工合同交底,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和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质量保障措施;将安全施工、成本管理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项目组成员个人;制定明确的项目阶段进度计划和总工期目标,并制定具体的实施保障措施以及奖惩制度;明确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在项目施工开始前进行合同交底工作,使得合同双方对施工合同内容获得充分明确,熟悉施工合同内容规定的边沿和范围,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作出有效的预防,明确难于预测的变化和工程风险的责任方。

3.2工期管理

施工合同签订后,业主方应按合同内容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上报分月、分阶段的具体施工计划和施工总计划,并结合整个项目的施工计划加以审核和协调。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分月、分阶段的施工计划下达进度计划,并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检查,对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现实因素进行分析、协调并尽量及时解决,确保进度计划按时完成;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要调整整个工程进度计划时,还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并组织专项讨论会。

3.3质量管理

在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方对施工质量的控制通常是通过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施工的方法来进行。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的具体质量标准,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主要包括检验工程使用材料,半成品及构件的质量检查,现场施工秩序和安全管理,按合同与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以及相关规范、规程、通用条款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按设计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施工过程监督,并项目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方也应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查,并检查监理单位技术人员的管理情况,全程参与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及时分析问题原因和责任,检查处理后的项目实施效果,充分行使业主方的质量监督权和控制权。

3.4计量与支付

公路工程项目的计量与支付是根据施工单位进行的实际施工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进行计价并支付的过程,不仅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项目费用,还包括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项目费用及工程索赔、价格调整等产生的总费用。

(1)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的计量和支付。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之内的工程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定价进行支付,并且由施工单位提供附有中间交验申请、试验报表等计量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经施工合同关系双方签认认可的实际工程量进行计量和支付。支付结算时还应扣除工程预付款、质量保证金等数额,凡现场手续签认资料不齐的工程量均不予支付。

(2)变更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由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工期长、实施规模大等特点,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技术标准、进度计划变化等原因可能导致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工程变更,业主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合同规定,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后依照相关计量原则支付给施工单位相应的工程变更费用。但是,工程变更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公路工程项目的造价,所以要制定建立完善的工程变更程序,控制变更规模,当达到一定额度时,要经业主、设计单位同意方能进行。

3.5工作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估价、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的知识,专业性很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机构来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科或预算科的一种兼职工作。合同管理和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不利因素,采用最有效的合同管理和索赔策略。合同管理和索赔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端和赔偿问题,更有利于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涉及诸多学科知识的工作,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良好的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外在需要,也是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在建筑项目管理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姚远.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J].新疆有色金属.2009(05)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5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合同管理;

公路建设在我国的基础建设宏观大局中一直是不饿动摇的工作重点,对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公路建设模式多样化,公路建设的投资多元化,公路管理的非常化在公路工程从筹备到具体实施,再到建设完成都有这深渊的意义,首先我们从关于公路施工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开始谈起。

1. 存在的问题根本

对于公路施工的招投标问题,由很多地区的理解程度是不够的,在具体操作以及指导思想的理解上都存在这较大的偏差,主要存在于一下几个方面:

1.1部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公路施工工程的审核不严格

近年来,经常看到有很多没有独立资格的二级法人等不具备投标资格的身影出现在投标会上,这些挂靠企业利用资质等级的虚报甚至假报中标,这种基础建设程序的做法是现有工程建设的漏洞,直接导致施工的质量的严重拉低。

1.2工程建设的市场较为混乱

由部分地区现仍存在着无质量监督、无报建、无规划、无证施工、无证设计的工程,工程的制止不力,其监管也不到位,对于工程及基础建设程序不能完善的进行,所谓的招标就成了一种形式化,工程的质量投资以及工期更不能有效的进行控制了。

1.3关于工程建设承发包的法规及以法律不够完善

在工程建设承发包的过程中,之风屡见不鲜,招标单位从与招标企业中得到与工程大小相应的好处尽心协议或者指定招标,这在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属于严重的渎职、失职行为,这也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了潜在的写威胁。

2. 关于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各项施工的招投标的一项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的一项正当的竞争模式,这种择优确定中标人的竞争方法及模式从一定程度来讲是对一地区公路施工基础建设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使不正当的竞争模式彻底的消除,使招投标的制度有章可循,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的工作:

2.1对工程的监理做出明确的责任制

建立明确的项目法人企业,是实现法人监理责任制的基础,企业应做到营运机构以及资本管理机构权责明确、科学管理、产权清晰和政企分开。

2.2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参与投标资格的预审和后审

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满足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去的公路工程施工的管理证书后,才能进行具体的工程开展,并作为工程的法人企业,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以及突发状况的处理。

2.3建设单位对于招投标的程序要严格进行

要确保招投标的全部过程都能够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及保护,投标书编制质量要加以提高,制定严密并且严格的投标准则,确保缜密、全面、详细的进行标评,从而促进整个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增强地方基础建设的质量及素质。

人们都知道我国的基础建设中公路建设是重中之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促进作用。在公路建设中,用到合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也是一种重要管理手段,当然也是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保证个人利益的有效依据。它的作用我们不容忽视,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将对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做出探讨。

3. 在公路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3.1 前些合同的双方对法律的意识和知识淡薄。

大多数工程项目的实施中,所立的施工合同中大多都是针对于承包方而协商制定的,对业主的要求制约很少,他们都强调承包方的义务,而忽视业主,所以产生了很多业主的违约、赔偿的不利因素,在此情况下产生的纠纷时非常不容易解决的,也说明承包商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导致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问题,并且通过审核要求投标价格最低,这是中标人的基本要求。有些承包商不满足施工的要求,而欺骗他人来参加投标,这是不合法的。因此,简历合法的施工合同管理条约是分厂有必要的,也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利益保障。

3.2合同管理、支付建设没有足够的重视。

很多承包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相关知识不够重视。每当有心得施工措施产生时,就必须要有相关的管理制约措施来制约这些在施工中不利因素的产生,负责要达到预期施工效果是非常困难的。目前,我国对于建立相关的管理办法还有很大的漏洞,但是,在不断的吸取经验来完善管理办法。在实际措施中体现管理对也业主还缺乏相应的力度,忽略了不良因素产生的后果;尤其是近几年,在公路工程项目上招标不平等的问题还很严重,这也导致了公路工程建设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3.3在合同管理中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

公路建设十分广泛,内容丰富,所以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来协调管理。而现实中,在公路管理过程中,并不是由专业的人员来管理的,而是将其看做普通的管理项目做为一种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这些管理人员缺乏一定的培训。当合同产生问题时,不能及时的解决,不能及时的做出补救办法,这也是公路建设中的一大损失。所以培养一定的专业人事来完成此项任务,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4.改善合同管理措施

4.1加强承包商的资格审核。

在进行项目投标时,必须要严格对承包商进行审查,否则就会出现恶意竞标,投标部公平的现象。如果承包商资格没有达到要求,在之后施工方面也是重大问题,出现豆腐渣工程。

4.2 绝对杜绝行政干涉现象的发生。

目前,我国对建筑工程中招标、投标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对合理的竞争有着促进作用。各公路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的发包单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规定,一切活动必须遵循合同规定。在合法的基础上得到竞标。

4.3积极培养人才,让合同管理职业化。

现阶段,可以做好合同管理的人才非常紧缺,不断的培养此方面的人才,提高合同管理人才的素质,有着非常重大的意思,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以保障公路建设的顺利发展。

5.结束语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目前是一门新型课程,设计范围十分广泛,在招投标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良好的发展道路工程管理具有深远意义,它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上方保障,只有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可靠地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赵宗明.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J]. 建材发展导向, 2012, (11): 275-276.

[2] 李青, 董若菲. 公路施工企业项目与合同风险管理问题探析[J]. 科技信息, 2012, (29): 368.

[3] 郭海玲. 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J].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2, (7): 150.

[4] 王洪彪.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2, (12): 37.

[5] 吴永建, 季宝伟, 陈苏武. 浅谈监理工程师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 管理观察, 2011, (1): 142.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6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ust grasp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ighway engineering, make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o ensure that the project smooth implementation for the enterprise and strive for the biggest economic benefits.

Key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公路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而普遍的适用意义。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公路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然而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改变公路设计图纸。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随意改变公路设计图纸。1.2文字表述不严谨、条款不齐全的合同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就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1.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1.4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FROM:无忧培训 培训无忧1354afd5誎:JFD() $

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2.1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如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赔程序、分包商的账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应规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员也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

2.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2.3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2.4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在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2.6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7篇

关键词:加强 公路工程 施工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

一、合同的重要性

1、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工程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工程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 工程建设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 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合同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 1) 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 2) 组织好在职人员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 3) 选送有关人员到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到有关院校深造。

( 4) 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公路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 规范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公路工程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的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责任与利益、权利与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应违反。合同双方在根本利益上的不一致,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因此,相关企业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保证工程的有效实施。还应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等整理保存工作,建立并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4、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分析后应进行“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施工分部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的分析结果。通过技术交底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关键工作;将安全、成本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分部及个人;严格制定进度目标, 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明确施工合同有关各方( 如业主、监理工程师) 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交底工作使大家充分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 使大家都树立全局观念,使各项工作协调一致,避免施工中违约行为。

5、对合同履行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公路工程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上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的全过程管理:第一,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第二,必须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计划有序实施; 第三, 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来电话、函件、文件、会议记录等并存档,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资料;第四,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五,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 、中止、转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 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一旦业主出现类似资金危机等则会严重影响工程进一步的开展,所以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严重侵害。

总之,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应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全过程,且必须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具体方面,才能确保公路工程项目如期有效地实现预定目标。

参考文献:

[1] 钱芳蓉,钱启鸿. 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J]. 科学之友. 2010(22)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8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6-0168-01

在当前公路工程建设中,加强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改善经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本文对目前公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加强公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作一些探讨。

一、目前公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2、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3、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1))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

(2)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

4、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合同就束之高阁,“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趋利避害。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允,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施工企业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权益、弥补上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施工企业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公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2、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应将合同管理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管理,这是由法律顾问机构的性质决定的,是专业化管理的必然。在管理层级较多的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和各级下属企业都应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在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合同管理机构,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别,甚至可以继续划分专业科室,完成管理工作。条件较好的企业,应在合同管理机构中设立具备法律顾问资格,又有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专业和经验的人员做法律顾问,以方便对合同的进行全面和专业的审核,以及履行过程的监管。

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4、加强工程项目合同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1)重视工程项目前期合同管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性,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一次性投资大等特点。施工企业在获得工程信息和接到招标文件后,企业投标小组应组织专题会议对涉及到合同内容方面要进行预审,与建设方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谈判一环非常重要,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需要认真审阅、核查、分析招标文件,审查合同文本,并做出相应的分析报告,对合同的风险及企业可得利润做出综合性评估。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策划及审查,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注意合同风险的传递和转移。此外,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的信息、建议、意见等,对合同修改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配合企业制定报价策略,配合合同谈判。

(2)重视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企业应重视合同的实施。企业应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正确履行、管理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合同的实施和跟进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满足性,及时解决问题。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履约阶段应注意做好各自的工作。在合同履约阶段项目经理部主要需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①及时变更应变更的合同。在建筑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②及时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

③应签证确认的一定要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有的签证都为日工期计算和经济补偿提供依据。如果项目经理部对此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很可能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④应当追究的一定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所以企业应定期清理被拖欠工程款,应当追究的就要在有效时期内。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⑤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对于这些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一定要按公司资料管理的要求保存。

(3)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4)加强施工合同的履约监督。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话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企业对合同依法履行的反馈和监督检查,应该作为企业合同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5、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进行管理,才能保证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9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Tl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4-0258-01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完成业主交给的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施工企业而言,其全部工作内容紧紧围绕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他们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履约的过程。目前,我国公路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加强施工中的合同管理,以合同为准绳。确保工程各项目标,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市场尚不发达,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还是用传统的思想观念和管理体制。不能运用现代企业的理论和方法实施合同管理,只是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导致建设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步履艰难,甚至产生严重违约,同时索赔又无据可依,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1 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施工企业只是重视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一旦工程拿到手就疏于施工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不到位。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管理办法,虽然企业制定了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合同归口管理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相互推委、扯皮;分级管理机制不到位。自上而下。白下而上没有形成一套系统而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机制;缺少对合同管理必要的审查和有效监督,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1.2 合同条文缺乏合法性,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公路工程中主要表现在合同文件显失公平,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合同签订不能使用合同范本,绝大多数条款是发包方自行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施工企业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合同分析。不能对合同条款正确理解,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程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要求投标单位私下进行承诺。签订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1.3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变相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置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4 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由于当前我国公路建设市场仍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造成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不平等,使部分工程承包存在违法或违规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内容过于简单,有利于业主方,许多涉及施工方工程变更、索赌的条款的合同内容不明确,造成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另一方面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基本上没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范畴,虽然一些合同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过于简单而产生合同纠纷,造成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得到补偿。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的必修课。

2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加强工程投标阶段的管理

企业应加强工程投标管理,首先熟悉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的规范,考虑自己的技术实力能否达到业主的要求,以及为了达到这个要求的成本能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到量力而行,对工程现场必须进行详细考察,熟悉现场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工地施工条件以及周边的居民情况和当地市场的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及市场的供应量,必须深入的研究这些因素,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编制技术投标书时,要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实力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并善于利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及管理技术,达到科学、高效、节约的要求。

2.2 做好工程施工合同分析

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和项目部中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分析工作。所谓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由于诸多因素的存在,承包人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容中存在:合同条文采用法律用语,往往不够直观明了,不容易理解;合同各方的责任关系。如工期、质量,费用等逻辑关系极为复杂;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等。只有通过施工合同分析,就合同条文达成一致理解,找出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把合同任务层层分解,然后落实到具体部门、施工队、人员身上,一便于实施和检查。

2.3 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分析后应进行“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施工分部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的分析结果。通过技术交底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关键工作,将安全、成本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分部及个人;严格制定进度目标,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明确施工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交底工作使大家充分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观念,使各项工作协调一致。避免施工中违约行为。

2.4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