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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30 14:34:48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合同

0 前言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还不健全、不完善,还没有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内的指导实施准则,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尚不规范,在概念认识与理解上还存在着局限等,直接使用这些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本会产生很多问题。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我们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吸收和借鉴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条件,设计出适合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1 制订项目管理合同文本的要求和原则

(1)有助于促进良好的管理。

合同应促使项目的参加者按照现代项目管理原理和实践管理好自己的工作,鼓励各方合作,而不是互相制衡,能体现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双方有互相通知责任,有知情权,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密切,才能克服大量未预料的困难,减少争执,并易于解决;要求双方诚实信用,互相信任,能照顾各方的利益,使项目参加者各方都能满意,实现多赢;强调公平合理,公平地分担工作和责任,工作和报酬之间应平衡。在保证合同法律的严谨性和严密性的前提下,更趋向工程,使用工程语言,文体清晰、简洁、易读易懂,注重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促进良好的管理。

(2)灵活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全面,尽可能多的采用选择性条款,人们在使用时就可以通过对条款的选择或删除对合同文本加以灵活运用,这样也可以减少专用条款的数量,减少人们的随意性。同时,通过灵活运用选择性条款,又可以使同一个合同文本有更广泛的适应性,适用于多种合同策略(如不同的承发包方式,不同的专业领域等);适用于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如总价合同,单价合同,目标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单一承包商或多个承包商联营承包;适用于不同的国度和不同的法律基础等。

(3)概括但不失完备性。

合同文本应包含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以此为基础将双方各方面的需要和意图概括反映出来。同时,将合同中应该具备的条款明列出来,使合同条款尽可能全面、完整,避免发生条款遗漏、残缺等问题。

(4)规范性。

合同文本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具有相应的规范性。而且合同文本应具有很强的可靠性,使合同双方在使用合同文本时避免意思表示不全面、不确切,防止显失公平和违反法律的条款。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后,实际上就将自己的签约行为纳入了依法办事的轨道,要接收合同文本的制约。

(5)其他要求。

随着工程项目管理新的发展,对合同还有许多新的要求。如合同应体现工程项目的社会和历史责任,强化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合同应反映工程项目的全生命期管理和集成化管理的要求;合同应反映供应链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甚至合同还应包容许多工程采用虚拟组织的方式运作。

2 我国使用国际项目管理合同的环境

2.1 现实状况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建筑市场还不健全,不完善,市场服务体系等相关要素市场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具体对国际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件的影响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1)监理的素质尚不足以承担起项目管理的重任。

(2)政府质量监督制度使市场主体质量责任代位。

(3)专业人士组织或行业协会尚未发挥足够作用,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尚不规范。

(4)管理体制不顺和手段欠缺。

2.2 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建设工程合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新颁法律共同确立了基本完整的工程合同法律框架,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相关的法律主要有:

建设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

建设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建设部部门规章主要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办法、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 构建我国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为了形成我国的项目管理合同文本,我们应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根据应用的不同情况,把握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件中的相对固定的文本结构部分,有针对性地借鉴和吸收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结构。

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构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时,可以参考国际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总体框架,合同结构如图1所示: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内容。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文本的内容应能体现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并进而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的通用条件参照国际项目管理合同,项目管理委托服务范围考虑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各阶段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内容,将其整理分类后形成菜单式服务,在实际使用时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内容中具体内容见附录。

4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应用条件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能与国际接轨的项目管理模式的基本框架有业主实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责任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制。2003年初,建设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是,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往往有很多现象背离了项目管理的初衷。为了使国际项目管理合同能在一个较为适当的环境下使用,我们应逐步改善我国的现实状况,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

发达国家相当重视项目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资质认定,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行业。美国PMI学会主办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PMP考试和资质证书,得到社会的公认。获得PMP的人有更多的机会被政府部门和大公司聘任和重用。

(2)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在管理体制、法制建设、运行机制、中介服务、价格政策和社会习惯等方面仍有许多方面有待改进。我们必须建立法制的、政府监督的、自我约束的管理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市场,加大投资中介服务的法律责任,为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与国际项目管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该进一步加强与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国际项目管理机构和协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加强项目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自己的项目管理体系,引进和开发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系统,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4)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

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法律、规章,但仍没有一个在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的指导性实施准则。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些工程没有实行招投标制,有些却采用议标或是假招标,大搞“人情工程”。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参考文献

[1]中国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与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第2篇

关键词:工程设计;合同评审;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合同评审

依据组织的长远规划、战略目标、近期工作计划,对项目进行市场、政策、方向等方面的评估,进而对合同缔约目的、预期效果进行决策性分析,形成合同起草指导意见,并对合同草稿进行立意审查的过程。包括口头表达的要求得到确认,异议已得到解决,乙方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同时对合同评审中的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应修订合同并及时将修改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审查实质上是前合同事务,对合同的起草修改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责任部门为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法律事务机构以及相关职能机构可以提供咨询建议。评审方式可依据项目类别、项目大小、技术难易程度、采取授权人审批、会签评审二种方式,一般掌握准则:大或难项目采取会签评审,小或易项目采取授权人审批。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会签或评审项目都应准确理解甲方要求,包括甲方口头表达的要求, 如: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内容及标准是否明确,产品要求是否在委托任务书、合同中得到明确规定,合同中的技术、质量和工期要求是否可行,是否有能力满足顾客对产品的使用、交付和服务各方面的要求,供需双方对合同或订单理解不一致的问题是否已得到解决,对顾客提出的可能使具有风险的特殊要求,是否有相应对策,是否采取必要的、可实现的技术上和资源上的措施。

二.职业道德建设

工程设计行业独特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专业技术手段以及其特定的服务对象,决定了该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循一定的职业道德规范,才能调整好其内部、外部的各种关系,充分发挥工程设计行业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良好行业风尚的需要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旦形成,在净化行业风气、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方面的作用将是持久的。这种良好风尚的形成,离不开每个工程设计人员高尚职业道德品质的作用。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的道德观念的变化和社会大环境的不良因素给职业道德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是非、得失、利弊、好坏等评判标准多元化,导致道德滑坡,工程设计行业出现了许多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加强设计队伍管理首先要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精诚团结、配合默契的管理队伍;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的权限,要坚持放权到位、管理到位、责任监督到位、充分发挥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是工程设计项目在开工前要编制项目设计大纲、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把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落到实处。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的关键。首先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设计项目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他要策划工程设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工程设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在前期他要组织各个设计人员正确理解招标书或委托方的建设意图,编制“设计大纲”。在设计的适当阶段组织好方案论证、设计评审、设计验证等工作。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除了带好整个设计团队外,还要注意对年轻设计人员的培养,这包括对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助理培养、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设计人员的培养、审核人员对校对人员的培养等,只有不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拓宽专业知识面和内外沟通能力,才能使公司拥有更多技术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的业务骨干,从而提高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设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还要关注整个工程设计产品的完整性,它包括方案阶段的设计模型或多媒体;扩初阶段除了满足工艺、使用功能要求外,还应满足甲方招标文件、设备订货的要求;施工图阶段要对各相关部门在评审中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特别是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款的执行情况必须重点检查,以确保施工图审查一次通过。在施工图交付甲方施工以后,项目负责人要主动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做好现场施工配合工作,以保证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总体得到控制。所以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是设计院人员素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明确工程的质量目标

搞好质量管理首先要明确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目标。在工程设计前应根据甲方要求、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勘察报告等实际情况确定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在设计的各个阶段严格控制、确保工程设计项目质量目标的逐一实现。

要抓好关键过程的设计控制。对重大或关键过程的设计除了要有具体的设计方案外,更要有设计创新。在设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设计院自身的特色制定有关符合本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会审和征求专家意见。除了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进行严格复查、检查外,还应进一步强化对关键设计过程工作的复核,杜绝因设计引发的质量事故发生。同时积极促进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设计中的应用,提高工程设计的技术含量。 严格按设计规范设计。根据工程设计项目的特点、公司应组织力量编制各专业统一的设计说明、技术措施、技术规定。编制标准规范、图集、节点详图的有效版本目录和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有效版本目录,并按常用、通用、选用标注目录,方便设计人员选用,同时还必须是动态管理的。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设计程序,大纲策划、方案评审、设计验证等,一定要经过严格地,正确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审查。

坚持“三校两审制度”。每道设计工序完成,首先由设计人员自校,再有校对、校核、审核、审定有关人员逐级校审(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当),不能越级审核,也不允许未完成整改就越级审核。建议不要由参与同一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人员互校,这样不容易发现问题,也不宜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搞好技术交底。设计一旦完成交付甲方后,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主动联系甲方,及时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前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编制交底大纲,不能以施工单位编制的交底会议纪要取代设计院的技术交底,草草了事。

四.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就是在工程设计项目的形成过程中,对设计过程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设计项目成本控制的第一人。在项目管理中,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

控制人工费用。设计院内部要合理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工程设计,根据工程设计项目的类别、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合理搭配。

五.进度管理

进度是项目能否运作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它与项目投资、项目质量等同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工程成本、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的重要保证。设计进度与项目进度的关系项目进度管理包括两大部分内容,即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和项目进度计划的控制。在项目实施之前,必须先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科学的进度计划, 计划的内容包括设计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有人员安排、各专业提资、校审、会签、评审、成品制作时间安排等,计划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使进度计划符合变化后的实施条件,然后再按计划逐步实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往往会造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所以,必须实行项目进度计划控制。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的方法是以项目进度计划为依据,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收集有关实际进度的信息,比较和分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确定调整措施,对原进度计划进行修改后再予以实施,随后继续检查、分析、修正,直至项目最终完成。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最优工期,多快好省地完成任务。根据项目进度控制深度、功能、参与对象等的不同,项目进度可有多种计划系统。这里主要探讨由不同项目参与方制定的进度计划系统,它的主要构架可分解为:整个项目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施工和设备安装进度计划-采购和供货进度计划。组织进度计划的实施。计划审批后,要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检查和发现影响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进度的问题,修订和更新进度计划。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国际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我国建设工程快速发展,配置建设活动资源的设计市场日益活跃,弊端也逐步显现,出现许多不按市场规则行事的案例,引起许多纠纷与问题,影响了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作为设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建筑活动主体间沟通的纽带,起到剂的作用。自九七年我国颁布《建筑法》、《合同法》以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已成为规范建设工程主体各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文本和重要凭证,在完善设计市场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建设,以适应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发展十分重要。

一、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基本现状

1997年我国颁布了《建筑法》,1999年颁布了《合同法》、《招标投标法》,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2007年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使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出现新局面,相关单位能依法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权益受到保护,出现问题能依合同规定协商解决,设计市场迈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也出现许多新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规大都是十几年前颁布的,这些法规只概括笼统地对签订合同双方和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简单的规定和说明,并没有相应的具体意见,对于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执法规定也仅在我国《刑法》中有部分说明,更没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具体法规,法规不完善造成了诸如设计费不按时支付,设计图纸因此不能继续交付,影响了建设工程进度,给信誉造成影响等一系列问题。

2.合同文本不规范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标准订立的,国家对于合同文本的制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合规格的合同文本。一方面,目前,在建设工程市场中不依照建设部出台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比较多,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很多都采取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承包合同。而自制合同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条款的词语用法、条款的前后衔接、条款的文本格式等都与规范合同文本有很大的差别,尤其对于一些不法的发包商而言,他们倾向于自制合同文本,这样就可以通过一些模糊的字眼以及笼统的语句来规避自身的风险,等到承包商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发包商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另一种解释来获得为自身利益辩护的权利。

3.法律意识淡薄

受封建思想束缚,全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多年普法,但具有法律知识能真正依法办事维权的不多,在建设工程领域也不例外。大部分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依法办事维权的习惯,一切服从领导已成为常态,一旦出现问题不懂依法维权。

4.管理人员缺乏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重资金、重技术、轻管理的倾向仍很严重,认为工程管理不是热门学科,许多优秀人士不愿参加这方面的学习研究,使得参加这方面学习的人大都是不得已或转业人员,他们学习兴趣不高,即使输送到建设工程单位,领导也不重视,工作繁杂辛苦,职务不明确,工资待遇低,工作不安心,更谈不上研究。因此造成包括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在内的建设工程管理人才缺乏。

5.管理水平落后

受重技术轻管理思想的影响,造成管理人才缺失,仅有的现岗管理人员,不但缺乏专业知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到终结,至出现违约问题等各方面整个过程缺失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可循,造成管理水平落后。

6.涉外需求不适应

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日益增多,在接纳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出现了许多障碍,既无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可依,又缺乏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可循,更缺乏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三、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建议

1.完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国策,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有法可依的基础。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现状,建议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框架下,国家或地方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制定配套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使建设工程设计从双方开始业务洽谈至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到违约赔偿等各方面的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便于准确把握。

2.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观念

只有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者的法制观念,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缺失,法制观念不强的实际,建议建立对职管人员的学法、培训、考核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开展交流研讨活动,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二)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议

1.培养高素质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培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高素质人才至关重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才现状,建议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长效机制,规范职业准入门槛,同时加强对职管人员的专业理论与技术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水平,引进激励晋升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2.制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示范文本

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是重要的法律文本,也是重要的法律凭证。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的实际,建议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同时,制定限制使用自制文本的规定,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3.健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科学管理制度

科学规范系统化的管理制度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特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与法规相配套的、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形成包括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合同备案、审查、合同执行全程监督、文件档案管理、设计费第三方监管、信息网络管理等等在内的管理制度。

(三)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国际化建议

只有国际化管理才是现代化的管理。面对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市场不断对外扩展的实际,建议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制定签订涉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相关的实施条例与办法,在推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时,充分考虑国际化因素,参照国际合同文本,在满足跨国建设工程设计实际的同时,力争将合同做到与国际接轨,并尽快培育一支有较高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的高素质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结束语:

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迈进,才能适应设计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房维廉.经济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M].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第4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造价审计;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造价审计工作是提高工程项目工作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并节约资金投入的重要措施与手段。随着当前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投资规模的日益扩大,对工程项目实施良好的造价跟踪审计工作,已成为了保证工程整体质量与进度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即指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其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只有抓住了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相关人员不仅要从企业内控角度对合同的计划、签订、履约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而且在提高工作效率,整合社会资源,实现有效监管方面,也要积极地开展的探索。

1、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重要性

1.1、合同签订前管理可以明晰权责

众所周知,建设项目工程合同包含诸多信息,贯穿于建设项目工程的始终。其中,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影响非常大。合同签订前的管理主要是指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中,合同是控制建设进度、质量和投资的主要依据。各项内容都应该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面、科学、合理地确定,这样才能在发生问题后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明确各方的职责,也方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获得实际收益。

1.2、履行合同的过程可以避免发生违约现象

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即指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这一段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至关重要。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一旦签署就表示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在这一阶段,必须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发生违约现象,这样会避免导致工程造价不受控制。一般而言,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有工程工期、质量、工程款支付和工程变更等。合同管理人员要把好各个因素。

1.3、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可以完善整个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一直贯穿于整个建设建设项目工程的整个过程,其中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也非常重要。合同签订之后,合同产生的法律效力将一直延续到建设项目安装工程结束,作用不容小觑。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必须重视合同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所产生的影响,仔细检查工程阶段的各项资料,记录好原始记录,建立完整的审查档案,一旦发现问题,必须重算,然后再对总的工料进行分析和汇总,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造价跟踪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资源的占有率比较偏

对于建设项目工程的造价审计,在成本以及相关资源的占有率方面要比事后审计明显偏高。主要由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需要有大量审计人员的投入,并且其相关的审计环境比较复杂,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内容以及范围上都比事后审计工作的量偏低。所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跟踪审计工作中对于足够审计资源的合理配置,对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要在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工作中不断的加强对相关计量相关资料的检查,以此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计价等审计资源的真实、准确性,最终有效的提高建设项目工程审计的质量。

2.2、人员素质较低

建设项目工程的造价跟踪审计,对于相关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建设项目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要以掌握建设项目工程技术以及建设项目工程经济为主的造价人员为主,而建设项目工程的财务审计工作则要求以审计师和相关的注册造价人员为主。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跟踪审计中,既要保证其紧密结合工作,又要注意两者的相辅相成性的发挥,以此保证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在整个造价跟踪审计中不留工作死角,以此有效的控制和避免建设项目工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存在。这就要求相关的主管部门要在建设项目工程工作中不断的加强对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再教育工作,以此促使其在工作中不断的更新知识、技术方法,以此更好的将其应用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跟踪审计工作当中。

2.3、风险不确定性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工作中的风险问题,主要是指在建设项目工程审计的过程中,相关人员没有意识到被审计工程存在的问题,或者在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核算中出现差错而没有被及时纠正的情况下,在建设项目工程采取了不适当的审计方法以及程序进行工作,最终受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指控,严重的将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强化建设项目造价跟踪审计的有效措施

3.1、运行模式的有效选择

建设项目工程的造价跟踪审计主要是其主要运行模式的选择,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除了要根据相关工程建设的实际之外,还要在工作中结合审计的有效资源实现多方面的综合考虑。根据相关的资料表明,建设项目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是最高的,占到80%~90%,而建设项目工程的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不低于70%。因此在实际的建设项目工程工作中对于投资决策阶段以及设计阶段的跟踪造价审计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运行模式的选择工作中,要注意尽量的优先选择全过程的跟踪审计模式,同时不断强化建设项目工程审计监控的力度,以此实现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控制,最终提高相关工程的经济效益。

3.2、强化造价审计人员的培养

工程造价的跟踪审计工作对于相关的审计人员来说,其务必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不仅仅要求造价审计人员可以具备能够解决审核项目工程造价的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而且还得要很好的协调与处理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以及各个专业之间的联系,另外,还得熟悉施工规范与流程,具有较强的市场观念,从而就可以充分的保障工程项目造价的公正、客观与精确。为此,我们就应该用素质较高的造价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正公平、科学严谨的跟踪审核。

3.3、推行复审制度

为了在最大程度之上来有效地降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的风险,并且将跟踪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就应该对需要审核项目采用一级审核、三级复核的制度。也就是通过工程造价人员审核之后,再统一的由项目负责人来进行复核,并最终由技术负责人终审的方式,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在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之中的风险,真正的确保审计结论的有效、可靠以及真实。

3.4、采用适宜的审计方法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审计方法是融合了建设项目工程财务、相关技术、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等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的统一运用,并在实际的工作中通过相关建设项目工程的造价审计人员,在长期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不断的去实现创新与总结,以此最终发展起来的一种方法体系。在建设项目工程中,通过合理应用相关的审计方法,可以有效的对建设项目工程的造价进行全面的控制。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最常用有工程造价全面审核法、工程造价重点审核法、工程造价分组计算审核法、工程造价标准图审核法以及工程造价的对比审核法等,在具体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要注意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5、加强对审计机构的管理

在相关的内审机构实施对工程全过程的跟踪审计时,要注意派出专职审计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专人专职负责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监督与管理。审计人员应由造价审计、财务审计和工程技术专业人员组成,内部审计人员专业不足以胜任时,可通过招标选定外聘中介机构,配合内审机构具体实施跟踪审计业务。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社会咨询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双方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需明确合作的方式、服务内容、违约条款等,实际开展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及审计规程,指导日常审计工作,内审机构应定期检查中介机构的工作情况,汇总、反映并及时协调跟踪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强化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4.1、强化合约管理队伍建设

作为合格的合约管理人员,首先应有极强的敬业精神、爱岗热情和较高的职业素养,合约管理人员应该为自身定位,知道自己的岗位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位置,某种意义上说合约管理人员是项目经理的参谋或军师。同时积极主动的熟悉和掌握这此资料文件,并能准确理解业主的人合同、工程量造价清单,这样可以了解本项目的工程造价背景。

4.2、强化跟业主的总包合同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总包单位和业主及监理的唯一纽带,是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监理工作人员按照业主与总包的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的每项内容都要进行详细的分析,把握好合同需执行和履行的关键点以及难点的条款,并研究是否存在有实现的可能性以及有什么事项有可能会引起纠纷以及解决其的方案。在工程施工过程时,总承包人员应时时刻刻重视合同实行中的状况,把实际出现的情况和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比对,寻找出其差异以进行解决问题。监理工程师与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报告业主同意修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时,要进行审批总承包以及分包方修改后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完工时间的推迟。

4.3、强化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工作

通常情况下,对于建设项目分项工程 原材料、半成品材料主要是由项目部的上级管理单位统一招标组织供应或集中配送,而作为建设项目分项工程项目部这个层面主要是对劳务作业量进行分包,推行招标选择劳务队伍的模式有着一定的优点。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可以通过劳务分包招标,将我方的意愿和分包理念充分的表达出来,以此利于以后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通过劳务分包招标,并组织项目部各个管理部门参与的评标活动,使各管理部门提前了解和熟悉劳务分包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此利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4.4、施工前控制

合同管理必须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并有合理的预见性。首先,要加强合同管理力量,组织管理人员对合同条款正确理解;其次,对合同要素应考虑周全,对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保修管理、风险范围、奖励措施等,须仔细推敲,认真体会;再次,严格合同审查制度。同样的事物,不同的视角审视,会有不同的看法,以发现客观存在的合同缺陷。

4.5、强化具体施工阶段管理

工程项目进场后,合约管理人员要及时和建设项目其他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在实际的工作中及早的熟悉相关的施工图纸、施工设计以及各分部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指导书,并积极的组织计算每个建设项目分项工程以及细部工程的数量,确保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数量、工程工期以及概况做到大致的了解。同时还要在工作中收集和购置相关的招、投标文件,和相关的业主签订的合同书,与建设项目分项工程造价相关的编制办法、定额、政策性法律法规等文件资料,这此都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口常会用到的信息资源和工具书。与此同时,在劳务分包活动前,相关的合约管理人员要对本建设项目分项工程的每个分部工程的分包前,充分做好建筑市场单价信息的调查,对标前的成本进行分析,测定出合理的分包单价,为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做好准备。

4.6、施工后总结

在工程竣工后,施工的合同管理工作并没有结束。要形成事后总结的工作习惯。既要发扬成功的经验,也要吸取失败的教训。事后总结机制对工程建设无小裨益,它能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4.7、市场呼唤“交钥匙”工程合同管理

投资人就是项目法人,理所当然是工程管理第一责任人。现实情况是:工程投资者、使用者往往分离,使得工程法人治理结构模糊。举例来说,某市某局修建办公楼,属于财政投资项目。在该项目中,某局是建设单位,也是工程使用人,但它不是法人,政府才是项目法人。“真项目,伪业主”的事态,是造成市场不规范的缘由之一。传统“工程部制”管理模式存在此许弊端:从业人员往往由非专业人士组成,素质良莠不均,容易瞎指挥、乱管理、非法干预;“伪业主”管理工程易于滋生腐败,在工程管理中非常危险。当前,国际上流行做法是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在我国称之“代建制”,或称之“一体化管理”。这一制度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市场呼唤“交钥匙”工程合同管理,真正做到项目法人、建设人、使用人“三权分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适应当今工程管理要求,真正做到与国际惯例接轨。

总而言之,有效的审计成果运用能充分体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效益。实施跟踪审计需要注意保持其独立性,审计工作的参与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监督控制的环节。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深远意义就在于将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防患于未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而对于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建设管理者必须强化全过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各方主体合同管理,层层抓落实,并监督执行到位。除了“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规范外,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史需要增强合同意识、诚信理念,使建设合同管理步入良阵发展轨道中来。以此为相关的建筑企业赢得更多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冉龙君.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重点浅谈[J].中国石油审计,2010(24).

[2]刘芳.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切入点及关键环节的选择[J].审计月刊,2009(3)

[3]汤笑鹏. 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核对成本控制的作用[J]. 中国建材科技,2014,01:109-110.

[4]孔彦梅,孙广才. 浅谈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J]. 河南建材,2014,03:62-63.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第5篇

一、签证的分类

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作签认证明,如计日工数量、索赔、变更、设备材料采购价格等工程价格调整依据的确认都是以各种形式的签证单来实现。

1、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2、工程洽商记录:用于对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的核定,需要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家签认。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3、工程(现场)签证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工程签证单都是由承建商向工程师申报,经审批同意后,对工程签证事实的工程量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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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4、设计变更单: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的改变和修改。

5、设备材料价格认证单。

二、签证中遇到的问题

1是内容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缺乏操作性。如某公司办公楼地板砖铺贴工程签证单约定:每平方米价格95元。因内容模糊不清,结算时施工单位和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引起争执,一方说95元是地板砖成品价加部分辅助材料价,另一方则认为签证单约定的95元是铺贴完工的成活价,给结算造成了麻烦。

2签证内容前后矛盾或与合同内项目重复。如某公司办公楼在施工中办理了一份关于电缆的签证单,签证单中一项大直径电缆是施工图中已包含的项目,其材料价格及安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而甲方项目负责人员因为该项目实际发生就办理了这份可能在结算中误导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重复计费的证明。

3签证的工程量远远大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材料设备签证的价格明显高于当时的市场价。在科技水平日益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越来越倾向于为人们提供更加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的今天,非生产性工程建设中,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所占工程造价的比重也越来越高。一般的固定合同价中对部分主要材料进行了约定为暂估价,实际结算由建设方购买提供;或者由承建方购买,建设方进行价格认定,而高于市场价格的认定会显著地增加造价。

5、事后补签,与实际情况不符。

6、变更签证责任不清,不能按合同约定让责任单位承担变更费用。

2006年,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3炉试运,造成同期建设的#4炉保温大面积损坏需重新安装。而发包方在该事件发生后,委托#4炉承建单位对#4炉保温和设备材料恢复安装,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炉定排排汽造成#4炉保温损坏责任在于设计单位,而甲方的签证既没有按合同约定向照管不力的施工单位索赔此项费用,也没有按约定向责任单位设计部门索赔,造成工程投资增加。

三、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

签证中发包方管理人员或者受委托单位要认真审查有关索赔依据是否符合

合同规定,索赔计算是否合理,落实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填写的签证内容应使不在现场的人员通过看签证单就能知道事件发生的具体内容,不会给别人造成模糊概念。

2、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费;固定总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如能附图的尽可能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还是税后造价。

3、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如果合同约定有结算方式,填列内容要与合同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原合同无相符的结算条款,应协议签上计价方式。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4、其他需要填列的内容。主要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工作内容、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者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5、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签证。某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要求在厨房增加配电箱及相应增加电缆材料,由于施工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签证单,在工程完工竣工结算时,既没有签证单,竣工图纸也根本不显示此处变更,电缆等材料所增加工程量因装修封闭也无从考证,造成变更增加费用无据可依,给施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6、因甲方原因改变走向或者位置需拆除重新安装的变更项目,按合同约定应增加造价的,应在签证单中注明拆除和重新安装的材料和工艺,以及是否对拆除的材料重复利用。

7、施工单位为了在结算中不漏算、少算,一般都会及时地找甲方管理人员办理变更增加项目签证单,而包含在合同价中因变更而无需再施工部分,甲方管理人员应做好向施工单位“索赔”的签证。否则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工程造价,给建设单位增加了多余的投资。

8、当发生诸如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约等情况时,需要及时办理签证。

9、材料与设备价格签证中必须注明采购及保管费归属,或者说明签证价格包含的内容。

四、加强签证管理的意义

加强施工中各类签证的管理,对控制建安工程造价,平衡发、承包双方的投资和收益水平意义重大。

1、工程实施阶段的各种因素引起的变更,大多会直接影响到竣工结算的费用增减,加强签证管理,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安工程造价。

2、便于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或避免了造价纠纷。

3、体现了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要求。

4、与国际惯例相衔接。

5、为发承包双方提供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确定发承包价格的平台,有效地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

五、提高签证管理水平的措施

负责签证的发包方内部管理人员,因建设工程经验和造价管理知识匮乏,经常会显得力不从心,为增强他们对建设工程的管理能力,从计价签证的范围、计价签证的内容及要求、计价签证的程序及计价签证价款的确认等方面对签证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有效控制各种签证费用,以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要把好签证关,发包方建设项目负责人员或者受委托单位签证核查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了解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以及建设内容,熟悉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精通施工合同条款。

2对重大设计变更、设备或者材料替代方案,应用价值工程原理等技术经济比较方法进行综合评审,研究这些变更或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经济,供决策层参考。

3、深入施工现场,如实掌握例如台风、暴雨、现场停水、停电的起止时间等种类资料的积累。

4、及时正确地处理索赔和防范索赔;

5、掌握材料、设备、人工、施工机械市场价格的动态信息。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第6篇

【关键词】任务驱动教学法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 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1C-

0154-02

一、“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按照以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无论是施工任务的发包还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及服务的采购,基本都需要通过“招标”这种采购方式来确定合适的承包人。因此,工程招标投标知识与合同管理知识,是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核心知识。

在建筑类学校工程管理专业开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目的就是给学生传授进入建筑市场就业需要掌握的技能知识,即工程招标投标知识与合同管理知识,培养学生参与或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能力,以及根据合同内容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能力。

二、“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当前,“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着较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其一,主观认识上,对课程的实践教学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课程具有很强应用性的特点。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不到位,缺乏对课程实践教学的总体设计,缺乏对与课程有关的设计性、综合性实践环节的重视和指导。其二,组织管理上,学校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由于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不尽合理,影响了教师针对课程的不同理论内容开展对应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实践教学的效果难以评价、对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不充分等,都影响了“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综合教学效果。其三,实践环节上,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性不强,部分授课教师指导课程实训任务的开展内容过于简单。现在开展“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校不多,已开展该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校采用的模式太单一,只是简单地模拟某个项目进行投标、召开开标会、进行合同的谈判、草签合同等,并不能涵盖整个课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另外,学生也普遍觉得实训内容太过简单,不能激发参与的兴趣,教学效果大受影响。其四,教学方法上,未能有效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设计工程招投标模拟系统等。

由于存在上述种种问题,传统“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所培养的学生很少具备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能力。因此,要提高学生在建筑行业的就业竞争水平,就应改变以往的教学方式,转而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从“以教师为主体”向“以学生为主体”转变,强调学生的工作态度培养,培养学生“不解释问题,只解决问题”的健康思维方式,以及“把不喜欢的分内事情做好,积极为领导分忧”的工作意识。

三、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课程教学设计

教学改革专家戴士弘教授提出,课程教学设计的目标必须突出能力培养,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以任务为驱动”、“以学生为主体”三个基本原则;职业课程的教学必须以能力为本位(大学是以知识为本位),突出能力目标。因此每一次课、每一门课的教学目标都必须有能力目标。本文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按岗位能力设置课程体系,以工程招投标工作流程为项目主线,以招投标任务为载体,设计招投标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内容。

(一)教学情景一:对建筑市场的认识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学习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通过本教学情景的教学,学生能具备辨析某项目建设程序的合法性的能力;辨析某项目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的能力。同时,学生能认识建筑市场的有形化,了解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体验工程发包与承包以招投标的方式在交易中心完成的过程,掌握交易过程中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二)教学情景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准备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正确组建招标机构和落实招标条件;正确选择招标方式及划分标段;根据实例模拟申请招标;根据实例说出招标文件的组成,模拟编制招标文件;根据实例模拟编制标底。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施工招标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施工招标机构的主要职责与构成、招标形式及日程安排、招标申请的程序、招标文件的构成及编制方法等知识。

(三)教学情景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根据实例说出招标公告的组成,模拟编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根据实例说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模拟编制投标人资格预审;模拟发售招标文件;模拟组织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组成内容;掌握投标人资格预审的作用、程序及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了解发售招标文件过程;了解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的工作流程,招标答疑的编制等知识。

(四)教学情景四:建设工程施工投标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投标报价的策略与技巧应用;根据实例模拟进行现场踏勘及复核工程量;根据实例模拟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决策的步骤及相关工作内容;了解现场踏勘的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和核实工程量的工作意义、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掌握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与内容、编制步骤及注意事项等知识。

(五)教学情景五:定标签约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根据实例模拟进行接受投标人递送标书;根据实例模拟进行建设工程开标;根据实例模拟进行建设工程评标;根据实例模拟进行建设工程定标签约。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定标签约阶段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接受投标人递送标书的流程及记录;熟悉开标会议程序、无效投标文件的界定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熟悉评标的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工作内容要求;建设工程定标的含义、期限、原则与方式;熟悉合同商务谈判与履行的基本概念、评标资料整理与归档等知识。

(六)教学情景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拟定某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编制索赔报告。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索赔报告的内容组成等知识。

四、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教学设计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教学设计,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以任务为驱动,设计单项技能训练,先训练学生的单项技能,再训练学生的综合技能,实现教、学、做合一的工学结合模式。

其次,引入实际案例对学生进行案例教学、现场演示教学,教师辅以讲解、示范。

再次,以真实工程为背景模拟工程招投标各环节,让学生参与实际案例的全过程模拟招投标,全部工作交给学生,由他们自行组织整个模拟过程,老师讲解、评价、考核,注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使学生真正得到锻炼。

最后,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确保教学内容丰富、信息量大。

五、结语

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通过开展模拟各项与招标及投标有关的工作,可以使学生系统地练习建筑市场开拓、招标、施工单位的投标策略、投标,以及模拟开标过程、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一系列过程,加强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运用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基本技能的水平,同时使学生树立职业人意识和正确的工作态度,从而可以很好地实现职业教育的目的。因此,应继续探索并完善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课程教学设计,使任务驱动教学法在职业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谢琳琳,张原,王幼松.《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教学改革探讨[J].建筑经济,2010(7)

[2]解本政.工程造价专业招投标模拟实验室建设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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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沈央珍.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构建学生活动模块[J].中国职业技术教

育,2007(6)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第7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合同;工程量;综合单价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施工合同的类型、选择

国内外工程管理按照合同价款的付款方式不同,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确定合同价款的付款方式时,将合同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按照国际惯例,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中,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是以设计图纸、工程量等为计算依据,按合同签订时的总价,一笔包死,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总价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是可变的,而单价固定不作调整,只根据工程量的变化来调整,最后结算总价。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这种合同约定的工程数量与工程价格可以随实际情况变化而调整。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即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方式支付酬金。

2 工程量的调整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文件的核心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重要参考数据,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情况下,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是相等的,如钢筋工程量;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基础土方开挖,清单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而实际施工时既要考虑边坡需要放坡,又要考虑加宽的工作面,清单工程量就与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不相等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定额计价模式相对应,仅仅明确了工程量的确认方法与确认程序,对工程量的调整计量规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的调整时,承发包双方一定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做到调整的工程量与编制清单的工程量计算方法一致,避免造成歧义。

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调整条件和调整范围。只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新增工程、其他变更产生的工程量以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时才允许调整;但调整也不是无限制的,要确定工程量的调整范围。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在合同中应该约定当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一定范围,才能调整。在这个范围内的工程量不能调整,高于或低于这个范围应该调整。 3 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价款的确定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清单中分项工程量和综合单价两个参数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合同价款的大小。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相对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会发生一些变化,故工程变更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工程变更必然引起工程量变化,从而引起工程承发包价格的变化。由于合同价款关系到承发包双方的切身利益,其调整也很自然地成为合同双方关注的焦点,也是频频引起争执的地方。

3.1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作出的改变。在施工中发生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大部分是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变更的发生应作出明确的界定,对变更后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作出明确的约定,是非常必要的。

工程变更一定是真正发生了在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而这些内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要正确计量因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防止在工程变更中以小充大,高估冒算。工程变更的资料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在施工合同中还应该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办理变更资料,将会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带来合同纠纷,造成合同管理的难度。应杜绝事后签证和竣工验收时集中办理签证签字手续的现象。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签证记工单等资料,这些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及时。

3.2 工程量签证

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量的变化,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文件中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而达成的补充性合同文件,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该具备较高的证据意识,尤其是承包人应该要有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真正做到及时签证。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承发包双方的切身利益,以免由于时间过长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因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停工,在施工过程中是常有的现象,但有的施工合同中却没有约定停工损失的计算条款,承包人没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再加上工程处于动态之中,要证明其停工时的人员、设备、周转材料的数量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有很多承包人无法进行停工索赔。如果在合同中明确停工损失的计算方式,索赔工作将会成为比较容易的事情。

3.3 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

在施工合同中应该约定当工程量变化时,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承包人在报价的过程中常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当工程数量小的分项工程报价适当降低,当工程数量大的分项工程报价适当提高。有时承包人故意让工程量有误,将在今后施工中工程量可能发生变化的某些分项工程的价格压低或抬高。在实际施工中,如果低价工程量调减过大,或高价工程量调增过大,都会使承包商获益,发包商蒙受损失;同样中标后,发包商因设计变更减少高价工程量,或增加低价工程量,也会使承包商蒙受损失。因此,这种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幅度后,应该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通常施工合同都应当约定,当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出或少于清单工程量一定幅度后,超出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按一定的比例做出相应的下调或上浮。对于工程量超出或少于清单工程量的幅度不宜过大,否则发包人或者承包人面临的风险也会加大。同时,当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跟着进行调整,也应该合同中约定。

在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要调整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这样规定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 材料价格风险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第8篇

关键词: 工程合同 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指的是对于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当前我国的项目管理中,普遍采用了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PMI管理体系,大家的研究重点放在了以质量管理(Quality management)、进度管理(Time management)、费用管理(Cost management)为核心的目标管理,以及以采购管理(Procurement management)、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沟通管理(Communication management)组成的资源管理,以及以集成管理(Integration management)、范围管理(Scope management)、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组成的综合管理上,谈到项目管理,就是对于这九大问题的管理。而目前,在商品经济的基础——合同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却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我认为,建立以合同管理为龙头的项目管理体系,才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对于我们这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是极为淡漠的,当前研究项目管理,就不得不研究合同,研究如何制定与执行合同。可以说,离开合同,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更谈不上采购、人力资源、沟通、范围、风险及综合管理。合同管理之所以没有列入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PMI管理手册,并不是合同管理不重要,而是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发达国家经济建设的基础, FIDIC条款的每一条,都是必须落实到合同中去的,按合同文字说话早已成为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习惯。而我国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长期以来长官意志、人情观念代替了法制,在工程建设行业也没有树立合同的权威性。因此,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注重对合同体系的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本文拟从某体育场建设的实例出发,探讨如何把体育场建设的合同管理结合到P3E/C软件的使用上来,更好的以信息技术提高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走出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的道路。

一、 合同管理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的关系

对于任何一份合同,都必须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办法,这就是提出工程的目标。如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必须明确提出要求施工达到的质量等级,如应该达到长城杯的要求;工程进度的目标是在何时完工等;工程造价控制在多少万元内;不发生安全事故等。

在我国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教材里,把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归纳成“三控两管一协调”,其中“三控”指的就是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而“两管”指的就是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现在看来,应该改为“四控两管一协调”,即增加对安全的控制。而合同管理是质量、进度、投资与安全控制所必须具备的手段。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必须事先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无论是项目的业主、咨询公司,还是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材料设备供应商,通过合同的联系,从而保证了各自的利益与项目管理的成功紧紧联系在一起。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任何人都必须重合同讲信誉,只有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项目建设的取得成功。

在合同制订前,业主一般通过招投标,寻找出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合作伙伴,经过合同谈判,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如在合同的执行中存在矛盾,就应该积极与对方协调,力争达成补充协议,而一旦无法协调成功,就应该通过索赔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作为建设业主某体育场建设有限公司,在工作开展的初期,应该首先选择好采用何种合同体系。对于某体育场这种大型建设项目来说,面临的建设任务是极其复杂的,它不仅有设计上的国外设计单位与国内设计单位的配合,也有新型结构与材料在工程上的应用问题,设计图纸如何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还有施工总承包单位是一个联合体,两家公司在职责上的划分问题,以及众多的施工分包单位和众多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而体育场建设,关系到国家奥运战略的成功,建设进度的管理是工程成败的关键,我认为选择P3E/C软件作为计划进度管理的工具是适宜的。P3E/C软件是美国PRIMAVER公司开发的企业级工程进度计划专业软件,它具有企业项目结构分解(EPS)、组织分解结构(OBS)、资源分解结构(RBS)、工作分解结构(WBS),特别适合这种复杂的大型项目的管理。它对于质量安全管理,采用的是质量控制点、验收等级及质量监督、安全控制4个与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作业分类码。根据项目公司有关质量/安全的要求加载到相关的作业(分项工程),以赋予这些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时间属性。对于建设投资控制,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投资分解以及自下而上的统计分析对比,可以极为准确的管好工程费用,实现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目标。我认为,体育场建设应该采用FIDIC的单价合同。

二、 合同管理在P3E/C中的实现

从某体育场的合同管理框架附图(略),我们可以看到,该体育场的合同共分为顾问合同、勘测与设计合同、建安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指定供货合同、市政外管线与室外工程合同六个大类,这就意味着该工程今后将主要执行的就是这些合同关系,这也是工程投资将分为以上六类。我们可以把它作为EPS结构的二级结构,在此对工程投资进行预算的第一次分配。

而这六类合同可以又分为工程项目,如(1)顾问合同类的法律顾问合同、工程设计顾问、工程管理顾问、财务顾问、运管顾问等(2)勘测与设计合同类的勘察设计总包、地质勘察与沉降观测、精装修设计、弱电工程二次设计、热力工程外线设计、燃气工程及外线设计、电力外线设计、电话外线设计、中水机房设计、田径比赛设施设计、比赛场地设计、室外景观与绿化设计、室外建筑立体照明设计(3)建安工程施工类的施工总包合同、业主指定分包的弱电工程、安全防护、保卫设施、屋盖钢结构工程、屋盖充气膜工程、屋盖开启传动设施、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比赛场地照明工程、热力站工程及外线、燃气工程及外线、变配电工程及外线、电梯工程、中水站工程、基坑工程(4)建安工程监理合同、市政工程监理合同(5)业主指定供货合同类的座椅供货、防火门供货、冷水机组供货、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供货、空调循环水设备供货、卫生洁具供货、柴油发电机组供货、电梯、扶梯供货、变压器供货、高低压柜供货、石材、磁砖供货(6)市政外管线及室外工程类的道路工程、雨排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建筑立体照明工程、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比赛场地工程、田径比赛设施工程、电话外线工程。我们可以把估算的工程款按照以上项目进行再次分配。对于分配的这些工程预算我们将作为工程的控制目标,在设计阶段即为工程的设计控制指标。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投资分解是与EPS分解结构完全一致的,这样,在P3E/C软件中我们就可以明确工程的实施对象,以及它们负责的内容。把上述合同金额汇总起来,就是工程的总投资控制指标。对于上述项目的再次分解,就构成了工作分解结构(WBS)。体育场建设公司的管理应该到达这一级,这样就可以监控工程的完成情况,便于分析投资目标的实现。而对于工作分解结构(WBS)的投资控制,则是设计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所要完成的工作。第二,我们的投资分解是严格与合同体系相适应的,而不是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解的,如勘察设计合同里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以及设备设计均为设计总包单位承担,我们就把它作为一个设计总承包项目处理;而精装修设计、弱电二次设计、热力工程外线设计、燃气工程及外线设计、电力外线设计等是由不同的设计单位完成,因此它们也分别作为一个项目处理。施工也是如此,这种分解与项目的大小无关,而是按照工程的企业组织分解结构(OBS)进行划分的。每一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对应了一个项目。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对于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与投资管理很好的结合起来。

对于工程的进度管理,是按照上述分解方法,各参建项目分别建立自己的进度计划,由业主及监理汇总,并由业主建立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并由此控制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进度。一般采用前推法或后推法计算工程的完成时间。通过PR组件,我们可以把工程进展的实际执行情况收集起来,采取每周更新的方式,实时的监控工程进展情况,并把工程开展中暴露的问题反映出来。并由此分析工程的进度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费用的控制情况、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赢得值情况等,实时监控工程的变更。对于投资控制,P3E/C是采用自上而下的预算管理与自下而上的作业费用管理两种方式,汇总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可以作平行的比较、也可以做前后多次的比较。并可以设置临界值,由计算机自行提醒项目管理人员,掌握项目的工程实际情况。 三、 合同管理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还应该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

1、 尽可能采用总包负责制。对于大型工程而言,应力求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这是因为如果按照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将给业主带来极大的麻烦。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工程投资有所节约,而实际上由于工作界面划分过多,业主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常常造成有的事没人做,而有的事又大家争着做。施工中间业主常常发现在计划开始时没有想到的问题,并往往因此而影响了工程的进度,造成施工的返工或工程量的追加。

2、 采用单价合同。对于大型的体育场建设,我们的设计工作往往是滞后的,而对于这种在签合同之前没有完整的施工图纸的建设项目,希望采用总包合同的方式,把工程量没有固定的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施工单位要么是高估冒报,把风险因素考虑进去;要么是采取先进去再讲价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后反过来伤害了业主的利益。而对于单价合同,是固定项目的单价,实际测量工程完成的数量,并由监理认可的数量与施工单位结算。对于单价合同,工程量的控制实际上取决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变更。我们如果控制好了设计,就完全可以控制施工的最终结算。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第9篇

【关键词】 采购 BOT 管理

工程采购模式,是指工程实施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咨询师、顾问)、设计人、承包商、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人等工程活动参与人之间的关系模式,包括合同关系、指令(管理、协调)关系、协作(平行)关系。

1 传统的工程采购模式

(1)传统模式的组织。这种项目采购管理模式,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咨询工程师)进行项目前期的各项有关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业主委托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的准备,设计完成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订立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有关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货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业主一般指派业主代表(或委托监理工程师)与咨询工程师、设计人、承包商连续,负责有关的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2)传统模式的特点。传统模式下合同关系有:业主——监理工程师(建筑师、咨询工程师),业主——设计(勘察)承包人,业主——施工承包商,业主——直接供应商。指令(管理、协调)关系有:监理工程师——其他合同当事人(除业主、分包商之外)。协作(平行)关系有:咨询、设计、勘察、施工、直接供应商之间;分包商之间。传统工程采购模式的优点是: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都熟悉有关程序;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和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以控制;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其缺点是项目周期较长,业主管理费和前期投入较高;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这种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模式在国际工程界最为通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和采用FIDIC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此种模式。我国工程界也习惯采用此种模式。

2 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1)CM模式的组织。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简称CM模式,又称为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这是近年来在国外比较流行的一共工程采购管理模式,与我国过去的所谓“三边”工程模式近似(边设计、边施工、边部分动用)。这种模式的工程采购是阶段性的,不必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即可进行招标。由业主、业主委托的CM经理与建筑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但CM经理对设计的管理起协调作用。在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和设计时,要考虑到控制项目的总投资。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组织施工招标,由业主与中标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2)CM模式的特点。业主分别与各个承包商、设计单位、设备供货商等签订合同。业主与CM经理、建筑师之间也是合同关系。而业主任命的CM经理与各个施工、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运输等承包商之间则是业务上的管理和协调关系。各承包人之间是平行(协作)关系。CM经理负责工程的监督、协调及管理工作,在施工阶段,他的主要任务是对成本、质量和进度等进行监督,并预测和监控成本和进度的变换。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这种模式的缺点则是分段招标可能导致工程费用较高,因而要做好分析比较,研究项目标段的多少,选定一个最优的结合点。(3)型和风险型CM模式。CM模式有两种常用的组织方式。1)型模式,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商和商,业主和CM经理的服务合同采用固定酬金加管理费(即成本补偿合同)办法,业主在各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风险型模式,CM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在英国称为管理承包。能够进行风险型管理的CM公司通常是从过去的大型工程公司演化而来的,来自咨询设计公司的CM经理往往只能承担型CM。目前为了适应市场的要求,许多工程管理公司已形成独立的公司机构,能够进行任何一种形式的建筑工程管理。

3 设计——建造工程采购模式

(1)设计——建造模式的组织。设计——建造模式是一种简练的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模式,FIDIC条件的《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和《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都是基于这种项目采购管理模式而编制的。在这种方式下,业主首先委托专业咨询公司,研究拟定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通过招标选择设计——建造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甚至提供包括项目融资、土地购买、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全程服务。(2)设计——建造模式的特点。这种采购管理模式在投标和订合同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自己选择咨询设计公司进行项目的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各个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近年来这种模式比较流行,主要是由于可以对各项分包采用阶段发包方式,因而项目可以提早投产;同时由于设计与施工可以比较紧密地搭接,业主能从节约电费、节省时间以及承包商对整个工程承担责任中得到好处。设计——建造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在项目初期选定项目组成员,连续性好,项目责任单一,有早期的成本保证;可采用CM模式,可减少管理费用,减少利息及价格上涨的影响;在项目初始预先考虑施工因素,可减少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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