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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7 18:11:13

民间融资论文

民间融资论文第1篇

关键词:民间融资管理对策

一、当前我国民间融资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民间融资的现状及特点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经济的日渐活跃,私营经济日益发展壮大,民间融资亦以各种形式发展起来。由于民间融资本身固有的隐蔽性特点,人们很难确切地了解它的实际规模。2005年7月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出席“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时说,根据央行调查统计司以民间融资的调查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的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

(二)民间融资形成的原因分析

1资金需求的因素分析:

(1)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快速加快,要保持这样的增长态势,没有充裕的资金支持是很难持续的。

(2)中小企业自身制度上的缺陷,增加了企业规范运作与银行信贷管理之间的矛盾。财务制度不规范,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对其经营活动的风险、成果做出准确判断。抵押担保条件落实困难,无法达到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要求。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较差,给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增加压力。

(3)正规的金融产品不够丰富,资本市场不景气,导致银行存款外流。除了低收益的银行存款,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有限,收益率偏低;资本市场不景气,股票、债券、租赁、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产品匮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投资需要,尤其是大部分小城市和县城的金融市场仍然处在较低的发展阶段,在资金趋利性和民间金融市场信息相对透明的情况下,有投资能力的居民只能在民间金融市场上寻找出路,将银行存款转为民间融资。

2、银行制度因素分析:

(1)融资准入的门槛较高。从直接融资来看,主板上市的门槛较高,中小企业很难达到上市标准。对中小企业板市场,证监会在高成长性方面做出了市场定位,对拟进入的中小企业上市资格审查更为严格,且相关费用比较高,使之不可能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服务。与股票市场类似,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没有向中小企业开放。在间接融资方面,大部分企业在遇到资金困难时首先想到“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或“通过正规金融市场融资”;但是,银行贷款条件基本要求高、贷款手续复杂、资金到位时间长,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银行贷款的需求。因此,当正规金融体系无法满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时,他们不得不寻找非正式融资渠道。

(2)信贷资源配置有较大限制。一是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向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项目倾斜,而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供给不足。政策性银行目前的投资重点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和大型项目上。由于政策性金融债券为其近年来主要筹资渠道,受还本付息的约束,该行难以在资金投放向上倾斜。二是金融机构设置缺位。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县城的营业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县域贷款业务呈萎缩状态。现有的中小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有限,资金供给能力与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3)金融服务有较大限制。一是行业信贷政策对中小企业有严格的限制。中小企业一般融资需求大多在200万元以下,频率一般是大型企业的3-5倍,贷款属于零售性质;由于贷款业务要严格按程序办手续比较烦琐,管理难度较大,从营销成本和效率考虑,国有商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大都不愿意承办这类业务。二是商业银行没有把票据融资业务作为主要资产业务,发展与市场需求有较大差距。三是边贸结算服务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形成了较大数额的现金在银行体外循环。

二、民间融资的经济影响

(一)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

1、支持了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例如温州地区,1999~2003年,民间资本投资总额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平均为61.9%,一般是国有投资额的2倍、外商投资额的20倍,民间资本已经成为温州最主要的投资主体。

2、遵循市场规则配置资源,客观上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有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拾遗补缺、方便生活、促进生产、扩大就业、迅速提高我国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二是促进了产业产品创新,推动了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一定程度地转变了我国区域经济结构趋同的趋势。

3、为民间资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投资渠道,拓展了经济增长的空间,提高了资金利用的效率。民间融资从某种意义上是填补了正规金融业的缺失,并向正规金融业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挑战。这种挑战对于敦促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和创新的步伐,具有正面作用,同时民间借贷方便、快捷以及市场化利率的优势,也为银行、信用社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4、随行就市的民间融资利率,合乎利率市场化的变化趋势。灵活多样的民间融资利率均属市场利率,它们较真实地反映出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资金价格,发挥了利率的杠杆功能,调动了资金的组织者和供给者的积极性,有效地调节资金的流向和流量,使民间资金的经济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民间融资的利率水平,对国家利率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对于处在市场化进程中的银行产品的市场定价,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民间融资的负面影响

由于体外循环资金所具有的隐蔽性、自发性、盲目性、投机性和非规范性等特点,难于监管,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给社会经济政治带来不利的影响。

1、影响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由于体外循环资金的自发性、盲目性、逐利性以及民间融资主体生产经营和管理素质所限,使大部分资金的流向多为进入门槛低、短期内能看到收益的行业。这类行业的相当一部分是属于高能耗、高污染和技术水平低的行业和项目。2、体外循环资金积聚形成规模巨大的投机力量,有可能导致经济发展失衡。近些年来,民间资金的积聚已经形成不可忽视的投机力量,巨额投机资金兴风作浪已对我国造成重大影响。如股票市场庞大的私募基金,背后都有体外循环资金的作用。又如已被大众所熟知的温州炒房团,使各地的房价都有明显的升高。

3、以高利贷形式存在的不规范民间融资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高利贷多盛行于贫困的农村,而农民借款多用于生活所需。有些地区,有的因讨债发生斗殴致伤,还有的与黑恶势力结合,暴力讨债,影响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多在亲友之间,常因利益关系导致亲友之间发生一些矛盾,再加上借贷手续不规范,违约情况发生时,纠纷难以解决,引发各种突发事件,不利于社会和谐。

4、体外循环资金的存在严重干扰了金融秩序和金融市场。自发的、无规则的民间金融行为,严重冲击了金融市场的秩序。民间自由利率的不完全性和逐利性,使金融市场反映失真,对正规金融体系的影响很大。

5、形成影响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经营的隐患。从前面的论述中可知,体外循环资金并不是完全脱离正规金融体系的,有相当一部分与正规金融体系存在各种各样的关系,会给正规金融机构带来某种可能的损害。一部分企业或个人受利益驱使,利用银行贷款转贷民企或放高利贷套利,使银行资金游离到银行体外循环,潜在的风险更大。

三、对民间融资的管理对策及建议

虽然体外循环资金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也促进了我国的经济起发展,但它毕竟缺少法律约束,它的存在和发展,不利于我国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其不利因素对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和宏观金融调控是一种冲击,甚至会导致经济和社会一定程度或一定区域的动荡。因此,必须将体外循环资金纳入宏观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范围内。

1、完善政策供给,大力优化金融产业布局

我国目前缺乏对个体、私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金融产业布局不合理,使得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民等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是资金体外循环形成和活跃的制度性原因。首先要实现金融服务的多层次和差异化,完善政策和制度供给,建立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需要的投融资渠道和制度,对个体、私营经济开放资本市场。其次要积极创新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的工具,使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可以从债券市场上得到筹融资机会。再次要创建风险投资公司或产业、行业风险投资基金,并采取措施逐步使私募基金合法化。实行“高风险高收益”的民间金融服务,为敢担风险者提供投资渠道,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2、培育诚信法治的市场,改善金融环境

要将体民间融资纳入正常轨道,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促进全社会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法制和诚信的市场。要建立健全个人和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促进个人和企业遵纪守法,注重信誉。建立和完善包括以政府为主体的担保体系、以金融机构出资为主的商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互助型担保体系。

3、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测和监督

当前,即使采取措施成立正式的民间金融组织,让中小企业贷款获得正规渠道,让各阶层的金融服务都得到覆盖,民间借贷形式因其主体为亲友的特点,仍然会存在,仍然可能发生各种纠纷。因此,亟须制定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同时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的范围。界定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的界限,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非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以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4、商业银行要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中小企业

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应将为中小企业服务作为自身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5、加强宏观调控,抑制过渡投机

国家在实施产业政策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进程中,要充分认识市场投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破坏力,注意观察投机资金动向,遏制过度投机造成的经济动荡。

6、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保持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要建立一套体系监测民间融资资金,同时要求正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切实的金融服务,关键之一是利率市场化。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借贷主体的成本收益,灵活确定利率,是体外民间融资发展的一个优势;正规金融机构只有借鉴民间融资的定价方式,才能取得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课题组.我国体外循环资金的基本状况及其管理对策.金融论坛2006年第3期

2.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课题组.体外循环资金及对区域经济金融的影响.金融论坛2006年第1期

民间融资论文第2篇

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常用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内部融资、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商业信用和民间融资,不同的融资方式各具特点。

(一)内部融资内部融资是指企业依靠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其形式主要有资本金、折旧基金和留存收益。内部融资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也是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的主要资金来源。《浙江统计年鉴》显示,浙江省2011年限额以上非国有经济分行业投资和资金来源4467599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为27033802万元,占资金来源总额的60.51%;国内贷款5746145万元,占资金来源总额的12.86%;债券5010万元,仅占资金来源总额的0.01%;外资等其他资金占26.62%。内部融资的特点:自主性、低成本、低风险,并且可以增强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在初创时期规模小、资金需求量大、经营状况不稳定,从外部融资比较困难,自有资金成为其首先考虑的融资渠道。

(二)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将部分存款暂时借给中小企业使用,在约定时间内收回存款并收取一定利息的融资。当企业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以后,企业内部积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需要向外部融资。从融资成本看,银行利率水平低于黑市融资利率,而且银行信贷合约一般由银行和企业直接谈判达成。融资成本低、灵活性强的特点使银行贷款成为中小企业向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2012年统计年鉴显示,近五年浙江省非国有经济来源于国内贷款的比例稳定在15%左右。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差等因素的制约,集群内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浙江省政协专项集体民主监督调研组“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金融环境的报告”显示,中小企业中只有不到20%能够获得银行信贷,部分企业即使贷到了款,银行也会对小企业基准利率上浮30%~50%,加上支付财务中介费用、搭购相关理财产品、存款回报等,实际的贷款成本接近银行基准利率的两倍。

(三)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融资完成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股权出让、增资扩股、发行股票等。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是私募的股权投资,这是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更有能力依靠专家理财和咨询的优势,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方向、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2012年底,浙江有119家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但对于目前80多万中小企业而言,是微乎其微的。近年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私募融资在浙江省逐渐得到发展。但对于普通中小企业而言,一方面,稀缺的通道资源成了中小企业上市的一大瓶颈;另一方面,对券商而言,同样的投入因上市融资规模不一而收益大相径庭,自然放弃盘子偏小的中小企业。

(四)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其形式主要有赊购商品、预收货款和商业汇票。相对于其他融资渠道,商业信用融资具有及时、便利、外在风险较小的好处。融资渠道较少或者流动资金短缺、企业负债率较高的中小企业选择商业信用融资渠道可以借此拓宽融资空间。然而,商业信用融资也有一定的风险。由于受金融市场的平均利润、供求关系、融资企业财务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商业信用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较高的商业信用融资成本使企业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另外,由于受商品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影响,商业信用融资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干扰,稳定性较差。

(五)民间融资民间融资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包括借贷、集资和捐赠等形式。民间融资已经成为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是中小企业除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外的有效补充。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进行民间融资的主要形式有:直接借贷、通过中间人借放款、互助会、典当行(寄售商行)等。例如在温州,当企业无法从银行贷款时,往往采用向亲朋好友借钱的方式解决短缺资金。据估计,浙江民间资金有近万亿元,相当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增加额的30%,浙江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相当于国有银行系统融资规模的1/3强。由此可见,发达的民间融资是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的根本出路,其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效应,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由于民间金融发端于组织化和制度化程度较低的台会和钱庄等私营金融机构,因此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比如,民间融资的法律界定模糊,借贷手续不规范,容易引起纠纷,引发一定的社会问题。另外,民间融资的发展加剧了正规金融组织信贷资产的风险,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二、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的困境及原因

浙江人极强的投资意识加上资本逐利的本性,让民间资本的扩张格外引人注目。然而,近年来高息的民间借贷使企业无法生存,非法集资以及携款外逃事件屡屡发生,温州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随着多米诺骨牌效应显现,这场借贷危机已不仅只限于浙江,还波及了江苏、福建、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资金供需主体有着共同的发展目标且又有较强的功能互补性,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中小企业对民间资本的融资交易不仅效率低下而且资金融通的成功率也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二者之间缺乏相应的对接路径、方式和一系列相配套的政策、平台和制度,就全国范围整体而言,巨额民间资本存量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之间仍存在难以逾越的屏障。民间资本高度的逐利性导致了其流向的集中化,主要有:一是介入私募股权投资,目前仅温州市就有12家从事该投资的公司。二是参与稀缺资源的投资,浙江民间资本更加关注高收益类品种,房地产、金融、资源性行业成为首要选择。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消息,2012年一季度末,浙江156家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民间资本持股合计487.15亿股,占股本总额的74.08%。其中,包括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万向财务公司在内的40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100%民间资本持股。三是民间资本抱团开拓国内市场,积极寻求其他地区收益率相对较高的项目进行投资。四是投资于当地新兴产业,促进地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投资实体经济的收益率远低于投资金融市场的收益率,浙江民间资本逐渐向金融市场转移,这种投资方式对于浙江投资环境、产业结构调整是极其不利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方式中,内部融资、银行贷款、股权融资都有明确的界定和相对制度化的融资机制,而商业信用和民间融资则十分复杂。因此,如果要分析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的影响,就必须对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总量进行较为准确的测算。国际上通用的方法是对“未观测金融”(Non-observedFinance,NOF)的测度即NOF法,利用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所创造的生产总值与其所获得的贷款的不匹配程度对浙江省民间融资的规模进行测算。将贷款与GDP的比值定义为“单位GDP贷款系数”。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与全社会经济主体平均的单位GDP贷款系数的差值反映产出与融资的不匹配程度,该差值与这部分经济体创造的GDP的乘积即为民间融资总额。根据民间融资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将民间融资分为互民间融资和盈利性民间融资。对盈利性民间融资规模的测算旨在分析浙江省民间融资的逐利性,考虑到职业化民间融资主要依托中介机构或组织,可根据中介数量比例进行测算,涉及民间融资的中介主要包括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寄售商行、典当行等,对浙江省融资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分析,抽取其中5%~10%的中介机构调查民间融资规模,以估算全省盈利性民间融资规模。一般而言,企业盈利性水平越高,企业自有资金可能越充裕。因此,企业的盈利性水平有可能与企业的民间融资规模呈反相关关系。

三、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三位一体”的治理对策

民间融资论文第3篇

关键词:民间金融;发展;文献综述

一、引言

在中国,民间金融理论研究比其实践的产生要晚得多,原因是在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计划金融时期,民间金融没有生存的制度环境和经济基础;在经济转轨时期,民间金融只能在正规金融发展的夹缝里生存。当国有金融不能对非公有制经济提供资金支持时,民间金融才真正显示出它的市场特征和比较优势。于是研究民间金融问题的文献才逐渐多起来。近年来学术界对“民间金融该不该存在”、“该如何发展民间金融”的问题作了大量而深刻的讨论。尽管部分民间金融在目前已经自发或被迫地表现出融入正规金融的态势,并不意味着民间金融已经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二、民间金融的未来

在预见未来中国金融业的激励传导机制可以得到有效强化的前提下,关注民间金融发展的学者们对它的走势作出了自己的设想。

(一)保持原有的互,升级发展形态

在以混合所有制和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体都不是纯粹的市场经济或者自然经济,而是二者的混合体。这就决定了我国民间金融中的带有明显互助合作性质的那部分会被继续保留下来,并以更加高级的形态发展下去。姜旭朝教授(1996)通过对民间金融的系统性研究认为:未来中国的金融格局是国有金融为主,民间金融为辅,民间金融仍应该处于查缺补漏的地位。林毅夫(2003)基于对我国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的考察,指出我国金融结构改革的方向应是建立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大力培育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民间金融。程昆等(2005)在研究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生成逻辑及其发展趋势时提出:在主流市场经济形态的背后长期会存在较为落后的自然经济形态,正规金融较难到达这些地区,因此传统、互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会长期存在。此外,程蕾(2004)在中国民间金融走势分析中提到:民间金融产生发展的原因不尽相同,缘于地下经济发展起来的民间金融,只要地下经济存在,民间金融必将存在;缘于金融浅化的民间金融,只要金融制度没有大的变革,民间金融同样有其生长、发展的空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体制的内在要求,还是市场经济的外在需求,民间金融尤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现代化进程中,不论商品经济如何发展,主流的现代金融形式不可能覆盖全社会,而且银行金融又往往不尽完善,传统的互民间金融仍然将继续存在,重要的是如何实现其发展形式的优化。

发展形式:

(1)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中国的小额贷款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可以合理地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田婕等(2011)在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一文中提出:小额贷款公司是未来民间金融发展的一条可行之道,作为商业性的民间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组织应该主要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贷款难的问题,其贷款对象应该以“三农”为主,以及为“三农”服务的其它经济实体。

(2)适度发展典当行

由于正规金融的融资信用要求较高,近年来古老的典当行业已以崭新的面貌和方便、灵活、快捷的服务在金融市场环境下赢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陶小平等(2011)提出:在国家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农村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正规金融贷款满足率下降的前提下,典当行已然成为部分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短期应急性快速融资的“银行”。我国农村低收入人群多,中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较少,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具有方式灵活、对典当物提供者信用要求很低、配套服务周全等明显优势,对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起到了补充作用。

(3)发展成农村社会性投融资机构

社会性投融资机构是指在严密的财产契约关系约束下,通过对居民融资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积聚,从而进行各类专业性投资活动的金融企业。田婕等(2011)在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一文中提出:可成立服务于三农的民营投资公司、投资基金和其他各类投资机构,其功能是将民间资本引向实体产业。通过民间资本在社会性投融资中比重的增加,使分散的、小额的民间投资资金规模化,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既规范了民间金融,也为投融资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融入正规的金融体系,改变发展方式

从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往往正是融入正规金融系统(姜旭朝等,2004)。Kohn(1999)在研究英国工业革命前的金融制度时发现,正规金融都是从非正规金融的行列中逐渐演化形成的,因而非正规民间金融作为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安排,如果没有行政干预,它的发展方向将是由小到大,由非正式到正式的。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等(2001)根据对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史的研究,强调非正规金融对我国金融制度变迁具有导向作用,提出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从非正规金融到正规金融“两阶段”的理论观点。熊继洲(2003)对20世纪50年代以来台湾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研究后,发现民营银行最基本的经营领域正是原来地下金融的服务领域,合会组织变革为民营银行是台湾银行制度变迁的关键内容。

民间金融的演变过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从短期金融组织转变成为永久性金融机构;从只存不贷转变为存贷结合;从定期运营转变为每日运营。所有这些特点代表了民间金融的发展方向――逐渐演变成正规金融机构(李晶,2009)。从短期来看,民间金融机构通过自身积累或兼并不断壮大,分散、零星的资金将变的更集中,使未来民间资金流更加巨额化。规范化后民间融资渠道拓宽,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将逐步走低。从长远看,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金融主体多元化将是大势所趋,民间金融机构与正规金融机构通过资本纽带,最终将融合成一体(姜旭朝,1996)。

此外,非正规金融的内在缺陷(如其相对落后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相对较小的借贷额度)致使其难以胜任市场进一步深入发展的需要,无法在经济中永久立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必然会逐渐融入正规金融体系。同时,随着金融监管机构对于民营资本参与金融领域的鼓励,更多民间资本投入到民营银行的组建中,也推动了民间金融同正规金融的接轨(王曙光,2007)。

我们可以看到:学术界对民间金融发展趋势的研究,更多的认为民间金融很可能会演变为正规民间金融机构如风险投资基金、信托公司、或者入股农村信用社或地方商业银行,甚至成立新的民间资本控股的股份制民营银行。

发展形式:

(1)民营银行

由于现有民间金融组织与民营银行在资本性质方面的相似性,依据市场化原则对民间金融组织进行改造、使其演化为民营银行,具有可能性与现实性。同时,民间金融总体规模的不断加大和民间资本强烈的逐利性,成为创建民营银行的内在动因。市场经济要求金融机构按市场规则运行,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为民营银行顺理成章。因而,民营银行的组建要求将会使一部分民间金融发展较为规范的民间金融组织率先融入正规金融体系(王曙光,2007)。

(2)社区银行(村镇银行)

社区银行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其资产规模较小,是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田婕等(2011)在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中提出:要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发展社区银行,社区银行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作并为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这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一个比较现实的通道。

(3)发展为合作金融机构

合作金融是指由个人集资联合成立,以相互合作为主要宗旨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由此建立的金融机构称为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的基本组织形式,已在理论界达成共识,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来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事业,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改进来形成合作金融机构。厉以宁(2002)针对我国农村面临的金融困境,提出应对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史晋川等(2003)在考察了温州、台州的民间金融形式后提出,对商业化倾向明显、经济基础较好的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应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其真正成为产权明晰、严格按市场规范运作并摒弃行政干预的民间金融机构。可以看到全国首批组建和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在苏南地区成立,而且今后农信社改革的试点范围还将扩大。

(三)演化成非法的地下金融

对于部分规模小、管理不善的民间金融将会演化为或已经是非法的地下金融,如非法的标会、应会、老鼠会以及以诈骗为目的的各种集资性的合会等,这类非法的地下金融将会在经济发展较快而政府金融监管缺乏效率的地区存在,为某些利益主体的非法活动提供融资。严格的讲,这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已经脱离了原来意义上的民间金融,而实属非法范畴。对于这些非法的地下金融,政府应该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程昆,2005)。

三、结论

从各种文献研究总结学者们对民间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三种:一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互助合作性质;二是将演变成正规金融;三是演化成非法的地下金融。目前,我国的金融发展程度同发达国家和地区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要使民间金融在较短时间内完全融入正规金融体系是不现实的。民间金融是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必然结果,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虽然政府曾多次强行禁止,民间金融也一度从地上转入地下,但其并未从此消失。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之间存在合作和竞争关系,因此在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民间金融还将同正规金融并存,并为民间经济主体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中国民间金融的未来如何,应该从整体经济和整体金融的发展来考虑,不应把现有民间金融的所有形式都强制性地迅速转化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一部分,而应着重考虑建立真正的民营金融体系。(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诸葛隽. 民间金融、渐进转轨中的金融支持与区域资本市场. 上海经济研究[J],2006(3) .

[2]林毅夫,李永军. 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 经济研究,2001 (1) .

[3]李迟. 浙江温州民间金融现状、问题与研究对策[J].西南交通大学,2011(3) .

[4]王曙光,邓一婷民间金融扩张的内在机理、演进路径与未来趋势研究[J]金融研究2007(6).

[5]姜旭朝,丁昌株.民间金融理论分析: 范畴、比较与制度变迁[J],金融研究,2004(8).

[6]蔡四平.规范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J]. 湖南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2011,02.

[7]林毅夫,孙希芳. 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J]. 经济研究,2005( 07) .

[8]柳松,程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生成逻辑及其发展趋势研究[J].广西金融研究,2005(8)

民间融资论文第4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民间资本

一、国外研究现状

(1)关于中小企业集群融资。国外关于企业集群的研究已经持续了近百年的时间,经过韦伯(Alfred Weber,1909)直至克鲁格曼(1995)等人的产业区理论,以及斯科特(1992)、波特(Porter,1990)等人的新产业空间组织理论的不断演进,企业集群理论日臻完善。关于集群融资模式研究有:Schmitz和Musy

ck(1994)研究发现地方银行对解决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作用;Altenbury和Meyer-stamer(1999)对拉丁美洲的实证研究认为促进群内结网合作以及集体担保的机制是最为有效的方式。Didar Singh(2006)将印度纺织工业园中小企业集群为解决中小企业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难题的经验作了整体的分析和介绍。(2)关于民间资本投资。国外关于民间资本投资研究不多,更少有比较系统的实证分析。关于发达国家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研究方面:美国放松了对经济活动的限制,为民间资本创造了投资机会;欧盟也大力鼓励私人投资创办中小型科技企业;日本政府于1981年制定了《租税特别措施法》,有效调动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二、国内研究现状

(1)关于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一是对集群融资优势的研究:王晓杰(2005)认为通过在企业集群内建立互助担保联盟,可以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优势;陈晓红等(2008)采用实证研究对集群内中小企业社会资本与融资便利度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社会资本与融资便利程度正相关的结论;罗正英(2010)探讨了中小企业集群信贷融资的内生优势,分析了中小企业集群信贷融资优势得以发挥的条件。二是对集群融资模式的探讨:高连和(2008)提出集群财务公司担保制是能充分体现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关系融资优势”和“整体融资优势”的关系型融资模式创新;谢冰、蔡洋萍(2008)在分析我国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基础上,基于集群效应对现有的开发性融资模式进行了创新;蒋志芬(2008)认为中小企业集群融资可以选择团体贷款模式、互助担保模式、企业间融资机构模式和区域性中小企业商业银行模式;陈时兴(2009)认为应扩大村镇银行试点范围,加大村镇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对集群融资制约因素的研究:陈勇江(2009)分析了长三角民营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困境根本上源于三个维度的制度缺失:法律制度缺失、金融制度缺失与文化制度的信任缺失;嘉思瑶、宋若峰(2009)认为在制约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内外部因素难以克服的情况下,造成相当多的中小企业转向对民间资本的依赖;李新华(2010)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宏观政策适用不公、融资外部环境制约、正规金融的信贷约束等外部因素,也有信息不对称、企业自身治理机制、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内部因素。(2)关于民间资本投资。金满涛

(2007)、张月(2007)提出教育成为民间投资的新领域;黄一岚(2007)对浙江省民间资本发展进行了研究,指出浙江民间资本存在结构过于单一、大量的民间资本处于“休眠”、“半休眠”状态现状,提出开放民间投资新领域、拓宽融资渠道等发展浙江民间资本对策。蒋丽(2010)分析了金融危机背景下应加大金融创新力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民间资本拓宽投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11)对温州民间投资的发展及运作机制作了专题研究,研究内容是温州民企入股投资在各县市合作银行、联社改制参股、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等。

综上所述,目前学术界对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集群融资的优势、融资模式及融资制约因素等方面。总的来说,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一直不是国外学者研究的重点,可能是由于经济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的金融环境宽松。国内大部分学者都围绕集群是否具有融资优势、该采取怎样的模式开展集群融资而展开讨论,缺少实证数据和现实案例的论证,缺乏具有普遍实用性的研究工具,研究方法也主要依赖定性分析。国内对于民间资本总量、规模、比例等的研究很多,但是缺乏民间资本投资结构的具体分析,在具体投资的行业、产业的规模、比例等分析得较少。

参 考 文 献

[1]嘉思瑶,宋若峰.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行为探讨[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9(4)

民间融资论文第5篇

关键词:居民消费 居民储蓄 金融体系风险 实证分析

问题的提出

当今,扩大以消费需求为核心的国内需求,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成为保持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良方。刺激国内需求尤其是居民消费需求,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议题。消费需求历来是国内外专家学者分析与研究的重点对象,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国外对于消费需求早已有广泛而深入的研究。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提出了凯恩斯(Keynes)的消费函数,系统论述了有效需求理论,认为有效需求不足导致了萧条和大危机。在凯恩斯之后又出现了许多消费理论,具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经济学家杜森贝利(Duesenberry)提出的相对收入消费理论,莫迪利安尼(Modigliani)的生命周期消费理论,弗里德曼(Friedmam)的永久收入消费理论等。Hall(1978)把理性预期学说开创性引入到消费函数理论,对消费增长的不可预见性进行了检验。在行为经济学领域, Kahneman和Tversky(1979)创立了著名的前景理论,使对消费者行为的描述更加精确。Porter(1990)和Rostow(1990)基于竞争优势理论和国家经济增长五阶段划分,研究指出消费拉动型经济增长方式才是健康可持续的,建立消费型社会是一国经济发展最终目标。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消费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消费问题渐渐为国内专家学者所重视。从目前已取得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研究消费需求的重点在于影响消费需求因素的分析、消费需求不足的原因和影响、扩大消费需求的作用与意义以及如何提高消费需求等方面。尹世杰(2002)论述了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问题,并从消费的观念、政策、结构、环境方面阐述了如何提高消费率,促进经济增长。范剑平(2003)提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由投资主导型向居民消费、社会投资双拉动型转换。李文星等(2008)实证考察了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得出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不是居民消费率过低的原因。田青等(2008)利用相关数据分析了消费习惯、收入、购房支出、医疗、教育支出、收入波动及利率等因素对消费的影响。刘惯超(2010)研究概括了导致消费需求不足原因的高投资挤占消费论、高储蓄挤占消费论、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制约消费论等7种观点。李燕桥和臧旭恒(2011)动态分析了1978-2008年间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储蓄)行为,表明预防性储蓄动机对居民消费水平变动及居民消费增长率变动产生的作用强度均不大。王勇(2012)认为发展消费金融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之一。陈健等(2012)从信贷约束角度探讨了房价波动对消费的影响机制,经实证分析发现总体上房价上涨会抑制消费。夏杰长(2012)分析认为仅靠投资与净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正逐步不可持续,必须扩大消费需求、调整经济结构、稳定经济增长。洪银兴(2013)认为发展消费经济是解决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供给问题,尤其需要企业的创新,引导和创造消费者,推动消费方式的多样化,消费状态的扩展,消费模式的调整。

梳理和回顾国内外已有研究,可以发现对消费需求问题的研究硕果颇丰,无论理论分析还是实证分析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在呼吁增加居民消费的同时,对于居民消费与金融体系风险的分析在已有文献中鲜有提及,系统性论述和相关成果更是少见。但是,随着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地位的提高,管控金融体系风险对于保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居民消费与金融体系风险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鉴于此,本文就居民消费与金融体系风险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通过对居民消费、居民储蓄、间接融资规模的实证分析,揭示居民消费与金融体系风险的关系。其中,运用计量工具进行实证模型数据化研究是本文分析的重点部分。期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论述,对当前扩大内需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的当下,控制好金融体系风险,保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有所参考和帮助。

分析方法介绍及变量数据选取

本文针对所要分析的问题,采用相关性分析方法和向量自回归(VAR)模型,选取取自然对数后的居民消费率(LNHCR)、居民储蓄率(LNHDR)和间接融资规模指标(LNIFR),结合我国1989-2011年之间的年度统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一)分析方法及模型简介

相关性分析方法,通过计算相关系数能精确的反映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及其程度的大小。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是基于数据的统计性质建立的模型,通过所有内生变量滞后值回归分析,以估计内生变量的动态关系。VAR模型不以经济理论为基础,避免了经济学先验理论的束缚,在对经济问题的分析中常常被使用。

(二)变量选择及数据说明

居民消费率(LNHCR)=LN(居民消费支出/GDP),以LNHCR来衡量居民消费需求的水平,该数值越大表明居民消费水平越高。

居民储蓄率(LNHDR)=LN(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GDP),以LNHDR来衡量居民储蓄的状况,其数值越大则居民储蓄水平越高。

间接融资规模(LNIFR)=LN(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年末金额/GDP),以LNIFR作为衡量金融体系风险的指标,LNIFR值越大,银行体系积聚的风险越多,金融体系风险也就越大。

本文搜集我国1989 -2011年之间的年度统计数据作为样本,时间跨度共计23年,所有样本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和历年的《中国金融年鉴》。由于统计指标呈指数化变化,本文对选取的变量进行了对数化处理,起到压缩数据、消除异方差等作用,但并不会改变时间序列的性质。

实证检验与分析

鉴于对居民消费与金融体系风险实证分析需要,本文利用Eviews7.2软件,对LNHCR和LNHDR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对LNIFR和LNHDR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建立VAR模型判定其平稳性,脉冲响应函数分析、方差分解分析以及Granger因果检验。

(一)居民消费率(LNHCR)和居民储蓄率(LNHDR)相关性分析

为了实证分析居民消费与居民储蓄之间是否存在消费-储蓄的收入支配模式,对LNHCR和LNHDR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LNHCR与LNHDR的相关系数为-0.745633,可以判定居民消费与居民储蓄之间存在强烈的负相关关系,消费-储蓄的居民收入支配模式确实存在。居民储蓄率提高说明居民消费率降低了,居民储蓄率下降则说明居民消费率升高了。

(二)间接融资规模(LNIFR)和居民储蓄率(LNHDR)实证检验与分析

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由于序列LNIFR、LNHDR都是时间序列数据,为了防止虚假回归等问题的出现,首先需要检验其平稳性,再进行VAR建模及后续相关的检验和分析。本文选用ADF(Augmented Dickey-Fuller)检验来检验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结果显示,序列LNIFR、LNHDR的ADF值均小于相应的5%临界值,即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在5%显著性水平下,间接融资规模(LNIFR)、居民储蓄率(LNHDR)都是平稳序列。

2.建立VAR模型判定其平稳性。经检验LNIFR与LNHDR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下面来构造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并判定VAR模型平稳性。通过LR、FPE、AIC、SC和HQ准则选择VAR模型最优滞后阶数为3,即建立VAR(3)模型。进一步对VAR(3)模型进行平稳性判定。通过AR根的判断,被估计的VAR(3)模型所有单位根都落在单位圆内,因此可以判定VAR(3)模型是平稳的。

3.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与方差分解分析。在已经判定VAR(3)模型是稳定的前提下,就可以进一步对VAR(3)模型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与方差分解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图1表明了居民储蓄率(LNHDR)对间接融资规模(LNIFR)的冲击效应。 LNIFR在受到LNHDR一个标准差变化的单位正向冲击之后,由开始值为零1年内迅速上升,上升到第2期的最大正效应值(0.025)之后又迅速下降,并在第3期由正效应变为负效应,在第4期达到最大负效应值(-0.01)之后逐步上升,在第5期再次上升为正效应,之后小幅变动,但其值始终是大于零的。这说明居民储蓄率(LNHDR)上升,即居民消费率(LNHCR)下降,总体上对间接融资规模(LNIFR)有正向促进作用,从而增加了金融体系风险。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伴随居民消费率下降,居民储蓄率提高对间接融资规模扩大保持相对稳定的正向作用,金融体系风险不断积累。

图2表明了间接融资规模(LNIFR)对居民储蓄率(LNHDR)的冲击效应。居民储蓄率在受到间接融资规模单位正向冲击之后,前3年由正向效应不断下降并转负,之后持续下降到第5期最大负效应值(-0.032),到第6期保持相对平稳的负值状态,而后开始持续上升,在第9期上升为正值,之后小幅度继续上升。这说明随着金融体系风险积聚,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对居民储蓄率的负面作用较大,但在近期和较长的远期表现出正效应的影响。

方差分解分析。从表3可以看出,间接融资规模(LNIFR)标准差从100%-87.4%的绝大部分被自身承载。居民储蓄率(LNHDR)对间接融资规模(LNIFR)的影响力第1年为0,之后从第2期到第10期影响力在10.9%-13.1%之间小幅度波动。这表明间接融资规模在较长时期内受自身影响,并稳定在一定水平,期间受到的居民储蓄率影响是稳定的且相对较小的。进一步反映出金融体系风险在较长时期内受自身影响较大,居民低消费、高储蓄对金融体系风险的加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表4表明,居民储蓄率(LNHDR)标准差被自身承载的比例不断下降,而由间接融资规模(LNIFR)承载的比例不断上升。居民储蓄率受自身影响第1期为82.18%,之后到第3期有微幅上升,随后下降并且到第10期基本稳定在60%以上。居民储蓄率受间接融资规模的影响总体不断上升,由期初的17.82%,到第10期为38.01%。这表明居民储蓄率受间接融资规模的影响随时间推移而加大,反映了银行体系为了维持巨大的间接融资规模,而努力扩大储蓄尤其是积极吸收中长期的定期储蓄,以获得稳定的负债。当然,银行体系的这一行为过程,抑制了居民消费的提升,也不断集聚着风险,给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带来隐患。

4.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为了更进一步发现间接融资规模(LNIFR)和居民储蓄率(LNHDR)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利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对LNIFR和LNHDR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和分析。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可知,在1%显著性水平下,居民储蓄率(LNHDR)是间接融资规模(LNIFR)的格兰杰原因;而间接融资规模(LNIFR)不是居民储蓄率(LNHDR)的格兰杰原因。即居民储蓄率(LNHDR)是间接融资规模(LNIFR)单向的格兰杰原因。这表明居民储蓄水平的提高、消费水平的下降,能够促使间接融资规模扩大,也就使银行体系积累风险,金融体系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暴露。同时,在接受LNIFR不是LNHDR的格兰杰原因零假设时,相伴概率为0.1374,这一概率值并不高。其表明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金融体系风险的加剧,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引起居民储蓄率提高、消费率下降。

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对居民消费与金融体系风险的探究与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居民消费率低、储蓄率高是我国间接融资规模占比很高的重要原因,随着间接融资规模扩大大量风险向银行体系积聚,金融体系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暴露,这些对于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是不利的。第二,由相关性分析可知,居民低消费、高储蓄现象一直存在并不断加强,消费与储蓄此消彼长,消费-储蓄是居民收入支配主要模式。第三,脉冲响应函数表明,一方面居民消费下降、储蓄上升促进了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增加了金融体系风险。另一方面随着间接融资规模扩大、金融体系风险积聚,在近期和较长远期能使居民储蓄增加、消费下降。第四,从方差分解来看,金融体系风险加大是居民低消费、高储蓄下一个渐进的过程,而银行体系在追求利润加大吸储力度,维持较大间接融资规模聚集较大金融体系风险的同时,客观上抑制了居民消费的提升。第五,Granger因果检验表明居民消费、居民储蓄与间接融资规模之间存在相互作用,消费水平下降、储蓄水平上升对间接融资规模扩大、金融体系风险增加的影响更为显著。

(二)对策建议

基于结论,为了在扩大内需增加居民消费需求的同时,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金融体系风险,保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1.鼓励居民消费的同时拓宽居民投资渠道。鼓励居民消费只是从数量上能降低居民的储蓄水平,而未能改变居民收入的消费-储蓄支配模式。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分散居民消费后闲置资金流向,降低对储蓄依赖,一方面能给居民带来较之单一储蓄更高的收益,满足其合理理财需求;另一方面能从源头上降低居民储蓄率,缓解风险向银行体系过分积聚的现状,合理配置社会资金,分散风险,保持金融体系健康稳定。拓宽居民投资渠道主要是从股票、债券、信托产品等方面入手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在2006年到2007年股票市场处于持续大涨之时居民储蓄水平就明显下降,资本市场十分活跃,直接融资规模增大显著。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现代人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网络金额的发展,开发出适合众多小额闲余资金方便快捷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产品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

2.加强对银行体系监管并控制金融体系风险。在银行占主导地位的金融体系里,监管好银行体系就能有效控制金融体系风险。针对本文研究问题,货币当局一方面要严格监管银行体系信贷规模、信贷结构和信贷方向,在长期中控制间接融资在社会总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优化融资结构,同时在短期内防止金融体系风险的形成和不断积累;另一方面要合理干预银行吸收储蓄行为,积极引导银行理性吸储,真正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加快社会资金流动,合理配置资金资源,而不是银行采用一切手段大量揽储然后大量放贷,挤占居民消费支出,抑制居民消费潜力释放,并且增加社会间接融资规模,积聚金融风险。

3.提高银行体系自身经营能力并保持金融体系稳定。伴随着金融改革加快,银行业改革势在必行,银行体系今后必将面临更加复杂和严酷的经营环境。民营银行的进入、高利差的结束、资本市场的发展、居民投资渠道的多元化等都对银行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挑战。居民消费潜力的逐渐释放,储蓄水平随之降低也会对银行体系产生冲击。银行体系必须提高自身经营能力,从人员素质、产品创新、业务拓展、贷款管理、服务水平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维持银行体系健康状态,保持金融体系稳定,继续发挥银行调节和配置社会资金的作用,推动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英]约翰・梅纳德・凯恩著.高鸿业译.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商务印书馆,1999

2.Kahneman, D., Tversky, A. Prospect Theory: 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J]. Econometrica, 1979, 47(2)

3.尹世杰.提高消费率拉动经济增长[J].经济学动态,2002(10)

4.李文星,徐长生,艾春荣.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和居民消费:1989-2004[J].经济研究,2008(7)

5.田青,马健,高铁梅.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影响因素的区域差异分析[J].管理世界,2008(7)

民间融资论文第6篇

关键词:民间财富;资本化;民间融资;实体经济

一、民间货币财富的讨论范畴

本文讨论的民间货币财富范畴主要指广大老百姓剔除日常生活必需品所需货币之外的其他类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短期债券和股票投资、其他高流动性债权和股权等。为论述方便和容易理解,本文民间货币财富与资金、资本等概念,在一些地方可通用或相互替代。运用中应以合规化的思维、方式、手段,在疏通其传导、引导其投资、防范其风险过程中,促进和加快民间货币财富早日走上规范化轨道,以充分挖掘和发挥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本质功能与作用。

(一)关于“资金”。资金的概念比较宽泛,包括钱财或实物,比如会计上的货币资金和实物资金;它也是理论上和日常生产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术语,比如流动资金、周转资金、存货资金,以及启动资金、投资资金、实收资金等不同用途和不同含义。为简单起见,本文使用货币资金口径较多。

(二)关于“资本”。资本的概念相对资金概念更专业、更狭窄,主要指用于投资增值的各类资金,不同场合有货币资本、实物资本、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等多种表达方式。本文主要讨论货币形态的资本即货币资本,主要用于长期投资,并对未来收益有一定的预期和要求,具有投资金额大、周期长、收益高、风险大等特征。从金融实务看,民间资本是中国特有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其中《浙江统计年鉴2004》将民间资本定义为非政府拥有的内资,指一个国家内部或地区内部的非国有资本和非外商资本的总和。

(三)关于“金融”。《货币银行学》教科书将金融描述为“货币资金的融通”。某种意义它涵盖资金和资本范畴,其概念更专业、含义更深刻、内涵更丰富。对货币资金的筹集、配置、投资,甚至管理和分配等活动,都可纳入金融范畴。金融既是专业名词和技术术语,也是资金的一种运动形态,也就是货币资金的资本化。就民间金融而言,国外多将其界定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而言的,民间金融泛指非金融机构自然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是相对而言的,后者属于正式金融体制范围内的,即纳入我国金融监督机关管理的金融活动。

本文对民间货币财富资本化的描述:民间货币财富的急剧增加和膨胀,从积极角度看,它是经济增长、人民富裕的象征,也就是广大老百姓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等获得的新价值。如果把它储存起来,可用来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或者为社会和经济建设提供剩余资金支持;若将其用于扩大再生产,那么这部分货币财富就有可能成为企业的流动资金、投资资本等,某种程度也是货币财富更高级形态,即资本化的过程。

进一步分析,如果民间大量的货币财富处于无序状态,从风险角度讲是不好防控的,在效益上也是比较低的。假如这些货币资金膨胀到一定程度,再受到不当利益的诱惑或驱动而成为游资,其对生产生活和正常金融秩序都是不利的,甚至形成巨大“冲击”。但如果将其资本化,通过一定平台和手段进行专业化管理与运用,不仅能最大限度发挥其效用,而且有利于管理和控制其中蕴藏的风险,是一件互利共赢的好事。

二、民间货币财富资本化的意义和必要条件

(一)民间货币财富资本化的意义。一是加强风险管理的需要。风险管理贯穿于金融活动全过程,民间货币财富资本化的过程也是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只要有资金活动,就会有收益或损失,而风险就存在于其中。在当前体制下,对民间货币财富的风险管理还不明确,但事实风险最终还得由资金拥有者、运营者、投资者和政府中的一方或多方来承担、处置。因此,从大金融和社会和谐角度看,加强民间金融活动的风险识别、防控和管理都是题中之义。

二是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效果的需要。金融调控作为我国宏图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效果不仅取决于金融主体的公司治理情况,财务约束状况,还与当地金融市场效率,以及民间金融活动对货币政策的敏感度等有关系。如果民间货币财富进行适当的资本化,它必然会适应国家货币政策调整变化,进而按照市场化方式履行投融资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于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整体效果,减少调控挤出效应,都是有意义的。例如,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还不到位的情况下,如果国家货币政策趋紧,必然会有一些企业向民间寻求融资,但现实表明,这一状况一般都会提出超额回报方面的要求,也就会无形扩大资金使用者实际承担利率与官方利率的差距,从而对金融宏观调控产生挤出效应。

三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需要。如果能够将区域民间货币财富进行资本化改造,将其纳入整体金融范畴进行统一管理,必然对疏通国家货币政策在区域层面进行良好传导产生积极影响。至此,民间货币资金就会与国家产业、财政和金融、信贷等政策形成更均衡更有效的对接与匹配,从而既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还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民间融资论文第7篇

关键词:民间金融 命题 研究方法

问题的提出

预测未来是人类执着的理想。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借丹麦王子之口提出了生存与死亡这一人生的大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有意思但有争议的经济现象,民间金融就是如此,它已经融入生活各个方面,成为惯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正是如此,人们也就并未在意,但这种现象恰恰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真实存在的集中反映。因此,有关生存还是死亡的问题也同样适合于向中国的民间金融发问,它直面了现代中国的生活细节和个体感受,是针对中国当前民间金融现实提出的问题。

作为市场自然选择的结果,民间金融以一种既成事实存在并运行着,这已是不争事实。中国民间金融发展的历程实质上是一种持续的制度创新的过程,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高度一致。改革开放后,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金融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民间金融的发展或民间金融市场化的过程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部分。特别是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对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和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产出贡献和素质提升作用大大增强,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与良性互动逐渐成为政府和民众的共识。

金融业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制度变迁与社会转型的过程和结果都是“历史的”,而非单一的经济效率的改进过程,它既包括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非人格化观念的确立,也包括公民社会以及与公民社会相对应意识形态和信念体系的建立。因此,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社会转型始终处在核心的、关键性的地位。浙江省民营经济活跃,民间资本丰富,民间财富丰裕,三者的连接和互动紧密而又频繁,民间金融逐渐演变为一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力量,浙江成为中国民间金融规模集中区域和活动活跃区域。

随着与正规金融的不断渗透与深度融合,民间金融逐渐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民间金融相关法律制度安排及其变革的需求均在增长,诸如应考虑建立“防火墙”,确保防止民间金融风险与正规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等问题,需要相关法律制度安排予以规制。因此,通过生存还是死亡这一合乎时宜、合乎情理的发问,引发对民间金融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的关注与思考,推动民间金融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期规范和创新民间金融发展。

民间金融相关命题阐释

民间金融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概念。从本质上讲,民间金融是社会交换的一种形式,在这个意义上,自下而上生发的民间金融活动经常被视为民间金融研究的逻辑起点。然而,民间金融起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从更为广阔的文化人类学的视角看,民间金融规则更适宜作为分析的起点,因为它是人们接受和认同的共同价值传统和行为准则。本文以现实中关于民间金融及其规则问题争论较激烈的三组既对立又统一的命题即民间金融现象与本质、民间金融秩序与效率、民间金融政策与法律为研究的逻辑起点(这三组命题的内容在现实中均存在着紧张的冲突关系),对民间金融规范与创新发展展开探讨,对如何转化冲突关系为和谐关系作出回应。

(一)民间金融现象与本质

民间金融是一种社会现象,作为典型的非正式金融制度,其出现与发展不仅是经济现象,还是综合性文化和历史现象。历史的渊源、现实的影响、人类的观念等因素影响和制约着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民间金融现象纷繁复杂。任何信用活动也同时都是货币的运动:信用扩张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增加,信用紧缩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减少,信用资金的调剂则时时影响着货币流通速度和货币供给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和微观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分布。中国经济目前还处在高速成长周期当中,很多企业面临比较好的市场机会,因此急需资金扩张规模。在现实中,一方面表现为钱多,即流动性过剩,一方面表现为钱缺,即流动性不足,存在着资金无法实现有效匹配与对接的矛盾。

然而,因对民间金融的忽视而加深了误解,或因对民间金融的误解而加深了忽视。缺乏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民间金融至今仍无法跨越定性不清藩篱。若缺乏理论研究作为基础,缺少前瞻性的战略规划,那么,民间金融极有可能逐渐式微,自生自灭。对民间金融的研究不应止步于表面现象,仅描述现象,而应尝试了解民间金融背后的社会结构、制度规范和行为本身。在对民间金融的现象和本质研究过程中,既要有宏观视野,整体分析某个区域民间金融问题,诸如应加强对区域中小企业、涉及复杂担保圈或担保链以及民营企业内保项下的准入管理、监测分析与风险排查。同时,也要有微观视角,聚焦民间金融组织,以便得出更有针对性的结论和方案。

(二)民间金融秩序与效率

民间金融秩序与效率命题用来解释民间金融存在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设问。在我国经济社会现实中,由于政策障碍导致正规金融市场形成信贷配额,民间资本缺乏投资渠道,这种金融市场的扭曲在经济发达区域更加突出。麦金农(1996)认为,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着特殊的“金融二元主义”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这种制度安排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金融控制和金融约束,以保证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撑;另一方面,在金融条件得到稳定之前,新兴经济成分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支持而必须依靠内源融资或非正规的民间融资。浙江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当前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着民间资金多但投资难、中小企业多但融资难的“两多两难”问题,民间金融主要通过缓解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来对经济产生影响。

存在即合理,哈耶克对“秩序”一词的界定是“一种事务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各种要素存在彼此复杂的关联,我们可以根据对整体中各部分要素的认识,去形成对其余部分的正确预期,或至少此种预期能被证明为正确”。秩序划分为自我成长的秩序、自我组织的秩序和人之合作的扩展秩序,民间金融是这三种秩序的综合体。当前,民间金融规模庞大,却身份尴尬、地位模糊,是中国经济生活领域的灰色地带,亟须规制。由于没有相关立法规制,人们有通过“钻空子”来修改交易规则的冲动。特别是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的温州地区频繁发生的“跑路”现象引发温州民间信贷危机后,关于民间金融与中小微企业融资关系成为理论界、政策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焦点,人们对民间金融产生争议的主要焦点集中于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即是否允许民间金融这样的非正式金融制度合法存在与发展。

同时,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功能差异与相互作用及其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也是值得考察的重要问题。在浙江这样一个民间金融发达区域,货币政策须考虑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相互作用。因此,亟须在理论上廓清民间金融的功与罪的边界和分野,为民间金融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与法制保障,确保民间金融市场有效有序运行。

(三)民间金融政策与法律

从制度视角分析,民间金融政策与法律包括所有调整民间金融的社会规范,属于制度的范畴。法律分为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前者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所有形式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规范,后者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政策则包含了多种表现形式,诸如方针、路线、战略、规划、规章、条例、决定、办法等。在法治社会中,政策对法律起着拾遗补缺作用,政策制定者在尊重法律前提下,通过政策来弥补法律的不足,使法律更好地发挥其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根据科斯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法律和政策都是有其交易成本的,是选择法律还是政策,取决于其各自交易成本的高低。而以法经济学观点分析,法律和政策是一对可相互替代的工具或制度安排。本文认为,制度是工具、形式,属于器物层面。任何一项政策和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间互相配合形成一套完善的体系。

中国本身有“道法自然”的传统,传统中国儒家尤其注重家庭、亲属之间的核心价值,人情、面子、关系等都是有规范性的社会概念。而这种观念在当代常被认为妨害了理性与效率,应通过制度将传统转化为增进交易的利器而非负担。时至今日,中国无论在民间金融政策方面还是法律制度建设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诸多领域存在法律空白,需要加以完善。特别是2011年以来,国际金融形势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国内金融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民间金融风险、影子银行等问题较为突出。出于防范金融风险与稳定金融秩序的考虑,中国目前民间金融的政策和法律是比较慎重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保守的。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和推动包括民间金融在内的国内金融体制改革与经济转型升级,而预防和解决民间金融风险和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法制的转变和完善。在了解民间金融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内在用意与外在需要的前提下,兼顾民间金融生态环境中休戚相关的各类主体并强化责任,从而提高政策和法律等规则制订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以完善的法制支持当事人参与民间金融交易,规范民间金融行为,处置民间金融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民间金融研究方法论探讨

民间金融丰富的内容决定了对其开展研究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征,应采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国际经济学会主席青木昌彦说“希望创造一个平台,使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进化论、心理学、地域研究等各个领域的第一线学者,能够通过互联网跨越时间和空间来进行交流,交流的课题是市场、组织、国家与社会规范等各种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制度与个人认知结构之间的相关性”。在本研究中主要采用经济学分析法、制度分析法、区域研究法等三种方法,上述三种分析方法可以独立解释民间金融现象。当然,三种分析方法也会有交叉,如兰斯·E·戴维斯和道格拉斯·C·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只有当这一条件得到满足时,才有可能发现在一个社会内改变现有制度和产权结构的企图”。这里的制度变迁理论分析中就借用了法经济学分析中的成本——收益的观点。

(一)法经济学分析法

在本研究中,将民间金融作为一个实在的法现象——社会交换的一种活动形式加以考查,研究调整和约束这种活动的秩序规则。法经济学分析框架的前提是理性人和经济人的理论假设,因此,民间金融的法律强调约束条件下的选择,重点研究规则是如何制定、如何运行的,既研究约束个人行为的规则,也研究约束集体行为的规则。众所周知,法律是实践理性的产物,因为立法需要贯彻多数决规则,这也是法律获得合法性的基础。马克思指出“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其实就是强调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密切联系,即法律规范必须连接社会关系从而发生法律效力。

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其含义是仅强调法律规范自身逻辑意义上的效力是不够的,还必须强调其在社会实践意义上的外部效力。在庞德看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研究观察的角度。实质上,法律是让当事人遵守为使风险最小化而设计的规则,法律对民间金融具有保护与惩罚的双重功能,它与当事人风险最小化是两码事。虽然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然而,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实行较为严格的金融管制,金融市场化和金融法制建设不足,尤其民间金融的法制建设相对欠缺,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并没有建立。由于相关金融法制不健全或立法滞后,中国民间金融长期以来徘徊在正规金融体系外灰色地带,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游离在合法和非法之间。对民间金融非法化、入罪化缺乏深刻的反思和检讨,导致在观念上和制度上屏蔽了社会对民间金融的关注。

2012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社会宣布了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法律体系基本建立时,就已提到各个领域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其中在经济领域包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完善民事商事法律制度;深化金融等体制改革要求,完善金融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的内容。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交易便捷,指交易简便和交易迅速两方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交易简便、短期时效、及定型化交易规则。通过这些要式文件,使法律行为标准化、定型化,从而简化了权利转让和权利认定的程序。事实上,浙江在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温州地区也正具体实践着民间金融的法治化。2011年12月,浙江出台了国内首个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民间融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2012年1月,温州市出台了《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总体方案》,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因此,应在承认民间金融的合法性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民间金融法律关系,寻求民间金融机构合理的制度安排,使民间金融有明确的法律保障。

(二)制度分析法

制度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表明,经济增长的持续、收入分配的改善、贫困问题的解决、社会福利的增进都需要将有限资源和相应风险配置到最具生产效率和风险承担能力的使用者手中。为了实现资源和风险的最优配置,一个高效运行的金融制度是至关重要的。随着金融因素于经济增长过程的作用日益显著,研究者开始关注中国经济增长的金融机理,一些文献已经触及金融制度的层面。民间金融属于基本性的金融制度。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相互交织并相互影响。现代市场法律制度通常与法律主体的人格、地位、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等息息相关,这些方面又都与民间金融有着紧密的联系。如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按照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推论,制度化的民间金融可以强化交易各方的稳定预期,从而显著节约金融市场的交易费用。

著名法学家江平指出,中国改革成功的两大经验是市场和法制。当然,在进行法律制度分析时,也要理解和把握其局限性:首先,法律制度本身的力量也不是万能的,而法律制度又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的;其次,法律制度的问题不能以道德解决;最后,法律制度务必简化,避免繁文缛节。钱穆指出:“中国之将来,如何把社会政治上种种制度来简化,使人才能自由发展,这是最关紧要的”。201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关注的一个中心问题即是如何尽可能适当地匹配不同市场主体,这同样适用于民间金融市场中的借贷双方,他们之间的匹配如何尽可能有效地完成。理论的构建必须从制度本身的研究开始,并且所建立的理论是基于制度性检验。理解民间金融制度,包括非正规的民间金融与正规的小型民营金融中介,在缺乏法律框架或政府政策脆弱多变的环境下,这样的金融契约为什么存在,以及这样的金融契约是怎样实施的,包括自我实施、通过非正规司法制度进行的私人实施。因此,需要追溯制度渊源,了解制度真相,因为随着时代的变化,有些制度已不存在,在进行制度分析时,单凭当代人主观的意见和悬空的推论,是不能恰切符合该项制度在当时的实际需要和真确用意的。

(三)区域研究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金融生态优化及竞争力提升是区域金融发展的题中之义。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浙江金融”品牌已被全国各地熟知,建设“金融强省”的战略也在推进,但放眼浙江,区域金融发展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方面,政策障碍导致正规金融市场形成信贷配额,由于目前货币政策紧缩,浙江的中小企业信贷形势严峻,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困难;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又缺乏投资渠道,亟待释放,信贷紧缩之后带来民间非法融资非常猖獗,中小企业深度介入民间借贷已是不争事实。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数据表明,在以民营企业为主且民间借贷活跃的地区,一个正常年份中的民间借贷可占正规企业贷款总额的1/3,当银行贷款收紧时,该比例可升至50%或更高。2011年,浙江的存贷款比例占全国1/10,增速、增量都很快,但是非法融资、民间融资在全国的占比也是1/10以上。2011年非法融资的数额发案率全国第1位,占全国12.3%。,这源于民间金融的合法化程度低。

正常的民间金融是对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在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问题上发挥了很大作用,它可以共同活跃信贷市场,能够解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者的资金需求的问题。但是如果失去控制便很可能出现问题,特别是出现大量非法融资进入正规金融后,就会对整个金融体系、对社会造成较大的伤害。因此,非法融资这种现象对地方政府的压力较大,而这种压力会产生意识形态偏好时滞,即地方政府囿于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而不能适时出台发展民间金融的政策。地方政府和民间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金融管理当局对民间金融的看法转变、民间金融可能居于合法地位的大好时机,率先完成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和制度化,以国家法律的权威形式为民间金融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提供制度保障。地方政府应注重民间金融发展战略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经济意义和实施效果,需要着力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构建区域民间金融市场上下功夫,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当前,浙江省正在深入实施“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总战略,民间金融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不谋全局,难谋一隅,推进民间金融改革的进程迫切要求我们了解和掌握民间金融发展与法律制度保障的内在逻辑与外在效应,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探索出一个中国民间金融发展的样本,借此在更深层次上来讨论和解决当前浙江经济金融运行的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1.何信全.哈耶克自由理论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布鲁斯·格林沃尔德著.陆磊,张怀清译.通往货币经济学的新范式[M].中信出版社,2005

3.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M].三联书店,2001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2

5.Lance E. Davis and Douglass C. North,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American Economic Growt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1

6.青木昌彦著.赵银华译.我的履历书[M].中信出版社,2008

7.姜旭朝,邓蕊.民间金融合法化:一个制度视角[J].学习与探索,2005(5)

8.黄乐桢,许浩,江平.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是市场+法治[J].中国经济周刊,2007(38)

民间融资论文第8篇

关键词:最适金融结构原则 民间金融 中小金融机构

美国着名经济学家Goldsmith (1969)认为金融结构为一国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 Stulz(2000)也有近似的表述,认为金融结构是在一个时点上由金融机构、金融技术和规定金融活动的博弈规则共同组成的。通过金融结构的优化,可以增强金融业的功能和市场竞争力,提高金融产业和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可以分散风险,增强金融发展的稳定性,迅速而顺畅地传导货币政策,有利于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缺乏一个好的金融结构,资本成本可能高到难以使企业家创设企业以及难以使这些企业有效率地投资。

金融结构理论综述

从已有金融结构方面的文献来看,可以把它们分为三类。一类是从比较金融的视角,包括市场主导论、银行主导论、金融服务论和法律论等;第二类是从银行业结构的视角,主要包括银行业竞争和垄断对银行运营效率的影响,存在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分析的两类文献;第三类是关于最适金融结构的原则性讨论。前面两类的文献已经有比较好的综述(李木祥2004,周业安2005,殷剑锋2006,林毅夫2006),在此不再赘述。下面仅就第三类文献做一个简单的评述。

第三类是就最适金融结构的原则进行讨论的文献,它们进一步深化了金融结构理论。首先是Stulz的金融结构外生论,他认为金融结构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外在于金融系统或经济系统的力量使然,就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的关系问题,Stulz(2000)认为金融结构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干预和法律管制的结果。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任何一种结构都存在着连续发展的过程,但是当某种金融结构无法再容纳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要求时,非连续的结构性改革就出现了,而这种非连续性变化可能就会使反映连续发展的某些指标出现逆转(如de-intermediation使银行资产业务萎缩等)。

其次是Robert C·Merton 和 Zvi Bodie(2005)提出的功能和结构金融学理论(function and structure finance),他们认为金融体系内部的特殊制度和组织形式是内生的结果,它们的目的都是把交易摩擦和行为扭曲的成本最小化,并完成每个经济体都需要的普通的融资功能。模型定制度环境的现实因素,是对市场的资源配置和信息效率进行正确评估,对行为因素和交易成本所导致的资本资产定价上的明显偏离做出合理解释的前提条件。金融制度结构方面的变革和本土化对所有国家都有意义,这是因为各国在历史、文化、政策和法律基础方面存在系统差异;特别对于正在重塑金融体系的国家来说,他们可以在没有历史包袱的环境中应用最新的金融技术,从而跳跃式地超越现有的最发达的金融体系。

最近国内很多学者展开了这方面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林毅夫的资源禀赋结构论和殷剑锋的技术阶段性结构论。林毅夫(2006)认为处在一定经济发展阶段的经济体中的最优金融结构应当是内生决定于实体经济的特性,金融体系中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与要素禀赋结构所内生决定的实体经济的产业、产品、技术结构和企业的特性相互匹配;随着要素禀赋结构的提升、实体经济产业和技术结构的变迁,该经济体的最优金融结构也会内生地相应变化。一个劳动力相对丰富的发展中经济的金融体系,应该以能够为产品、技术相对成熟且资金需求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区域性中小银行为核心;随着经济的发展,要素禀赋结构提升,实体经济中企业的规模和产品、技术的风险程度提高,金融体系为大企业提供短期融资服务和分散风险的大银行和股票市场的比重也应该提高。

殷剑锋(2006)的技术阶段性结构论认为不同金融结构在增长绩效上的此消彼长是历次技术革命中伴随创造性毁灭发生、发展直至平息的一个过程。他认为基础技术存在着一个从介绍、扩散到成熟和衰落的周期,在不同阶段,金融结构将有不同的表现。在技术由不为人知到日益成熟的过程中,市场导向结构在新技术的推广和成熟技术的投资上具有比较优势;银行导向结构则在技术的传播和改进阶段具有比较优势。从技术演进和经济增长的角度看,他认为最适合的金融系统应该满足两个标准:首先应该具备齐全的金融功能,具体包括为新技术提供融资的资本市场、为成熟技术提供融资的资本市场、与金融市场相依相伴的非银行金融中介以及银行;其次应该富于弹性,即能够根据技术的演进和不同技术对金融功能的需要,来适时安排恰当的融资方式。富于弹性的系统应该能够在保证充分竞争性的同时降低金融风险,防止单个金融机构的竞争失败演变为大范围危机。

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本文所指中小金融机构,采用林毅夫(2001)和史晋川(2003)的界定。指在非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中,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企业仅仅靠内部积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当内部资金不能满足需要时,企业就必须选择外部融资。而资金供求双方面临着信息的不对称带来的委托—问题。我国的要素禀赋特色形成了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格局,他们不能像高科技企业那样容易借助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而只能借助金融中介进行间接融资。金融中介在事先对资金的使用者进行甄别并通过合同的签定对资金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约束,在事后则对资金使用者进行监督。其中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更有优势,Banerjee(1994)提出了两种假说:“长期互动” 假说(long term interaction hypothesis)和 “共同监督” 假说( peer monitoring hypothesis)对此进行了有说服力的解释。李志赟(2002)就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建立了一个一般性的分析框架,发现中小企业的非匀质性(heterogeneity),贷款抵押和交易成本是影响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的三个主要因素;缓和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加贷款抵押、降低交易成本,都将增加中小企业得到的信贷;在将中小金融机构引入模型后,发现引入中小金融机构将使中小企业得到的信贷增加,并增加社会的总体福利;中小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数量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总额之间存在着正向关系。

民间金融包括那些分散地发生在各种非金融企业之间、企业或民间组织与居民之间以及居民相互之间的各种资金借贷活动,如民间借贷、商业信用、天使投资等,参与主体主要有家庭、风险资本投资者、私人钱庄和 其他民间自助机构等。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非正规直接融资是指最终供求者之间直接发生资金融通活动,在国外,其代表形式主要是天使融资;而非正规间接融资是指以非正规金融组织为中介而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民间金融的交易主体之间必须要有较为对称的信息,无需耗费高昂的信息生产成本,同时其交易合同必须能够自我实施,无需借助于法律的强制力量。这些约束条件使民间金融活动只能局限在具有人缘、地缘关系以及相同价值观的乡土社会的信任系统内部,并存在较强的社会道德规范和社会制裁机制来保证合同的执行。因此民间金融能够满足小企业、村民和城镇低收入阶层等被正规金融体系排斥在外的经济个体的金融需求。

可见在寻求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的过程中,民间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前一部分最优金融结构原则的表述,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和金融结构处于改革变化之中,从资源禀赋的特殊性,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的阶段性,金融制度、功能与结构的适应性等角度都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那就是发展中国家二元金融现象普遍存在具有长期性,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民间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有着自己独特的逻辑。

寻找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方法

民间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而民间金融中的间接融资活动可能成为引起金融秩序紊乱的潜在因素,它必然随着金融发展而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从2005年开始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正在试图为民间金融的演进探寻路径。这一部分针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在业务拓展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出在金融实践中应该着力进行探索的方向、基于制度和政策层面的创新。如建立社区银行,利用社区贴近企业和居民,可以近距离地观察其经济行为和经济绩效,能更有效地获取信息;从政策上鼓励地方城市商业银行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的特色,在一段时期内限制地方商业银行异地设立分支行;政府为主导来推动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从而完善市场经济的基础设施;建立多层次、出资者主体多样化的信用担保体系,减少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中面临的信用风险。金融中介通过具体的业务创新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如小额信贷(micro-finance, micro-credit)、仓单质押贷款以及基于产业集群生物链条的贷款或购买应收帐款等。其中整贷零还、团体贷款(group lending)、渐进式贷款(progressive lending)和采取灵活的抵押方式等逐渐广为人知并被复制。从中小金融机构面向小企业的市场定位进行相应的经营战略和内部组织制度设计。中小金融机构在避免与大银行进行同质化竞争中应该定位于服务小企业、小客户,相应地应该采取有效率的内部组织和管理架构,如面向市场的客户经理制度;在贷款审批上进行前后台分离,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并对支行进行相应的授权,将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适当下放;在激励机制方面,建立以客户经理组为主体的核算机制,对办理小企业贷款的客户经理组进行单独的核算。

笔者认为随着中国金融体系快速变革,金融结构的变化与经济结构变化的步调渐趋一致,中小金融机构从数量、分布和资产规模而言应该有一个更大的增长才能适应我国当前的资源禀赋特点,才能满足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隐藏信息和隐藏行为造成的信贷配给现象的解决,尚需要在金融结构优化过程中不断尝试和探索。

参考文献:

1.李木祥,钟子明,冯宗茂.中国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林毅夫,孙希芳,姜烨.经济发展中的最适金融结构初探.北大经济研究中心工作论文,2006.06

3.殷剑锋.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人民出版社,2006

民间融资论文第9篇

关键词:民间金融;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0-0180-04

The Impact of Private Finance on Gross Value of Industrial Output of Non-State Enterprises:Evidence from Wenzhou City

Xiaoli Hu&Fang Liu

(The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 Province,650500 China)

Abstract: Wenzhou private finance plays a vital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conomy. Using the annual data from 1999 to 2011,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relationship of private finance and gross production value of non-state enterprises in Wenzhou city by OLS and ECM estimator. The results of regression suggest that Wenzhou private finance has a significantly positive influence on the gross production value of non-state enterprises in the long and short term. Therefore,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conomy in Wenzhou city, the policy maker not only should take many measures to increase private finance products, create some new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with policy guidance normally, but also expand private finance in supply channels and deepen financial reforms in all around to push the development of Wenzhou private financial ecological healthy.

Key Words: Private Finance; Non-State Enterprises; Gross Value of Industrial Output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总体方案,确定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等十二项主要任务。温州政府也正积极搭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平台,探索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这为温州民间金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伴随温州民间金融的发展,其对温州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影响乃至温州市经济的发展均具有重大作用,这也使其成为诸多研究的热点。

理论方面,林毅夫和李永军(1997)从信息优势理论出发,论证了民间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信息优势,并提出民间金融正规化对中小企业的产值增加有重要作用。史晋川(2001)研究表明,民间融资依然是温州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来源。郭斌和刘曼路(2002)指出,民间金融和私营企业产值增加存在着长期的互惠关系。杨加鸥和王郁(2005)考虑了温州民间金融的负面效应,认为温州民间金融存在资金投向盲目、高利率、引发金融纠纷等风险。虞群娥和李爱喜(2007)以杭州为例,解析了民间金融与私营企业的共生关系。杨锡娟(2010)详细剖析了各种民间金融形式及其运作机制。林勇明(2012)指出,温州民间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制约着温州中小民营企业的产业升级,从而成为中小私营企业产值增加的制约瓶颈量化分析方面,主要是基于民间金融规模的估计,解析民间金融对中小私营企业产值增加的影响,如程蕾(2004)认为,温州民间金融支撑了温州民营企业的发展,并利用回归分析对其进行验证。李建军(2005)从地下净金融投资规模,跨境流动的地下资金规模、地下货币资金规模、地下信贷规模四个角度测算地下金融规模,并用值法估测温州1998~2011年的民间金融规模。诸葛隽(2007)通过实证分析说明了温州民间金融规模对温州非国有企业产值增加有重要作用。张希慧(2009)采取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研究我国民间金融对民营产值增加的积极影响。李晓玲(2013)运用相关性分析、最小二乘法等技术,发现温州民间金融和中小民营企业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共生关系。

上述文献虽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温州民间金融对中小民营企业产值增加的影响,但在两个方面有待改进:一是较少从温州民间金融“供需失衡”视角系统剖析温州民间金融对温州非国有企业产值增加的影响;二是温州民间金融对温州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影响缺乏实证基础。基于此,论文将从温州非国有企业的民间金融需求、供给视角进行系统分析,并建立计量模型解答温州民间金融对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影响,依据实证结果,总结提出政策建议。

一、温州非国有企业发展中的民间金融需求

民间金融的需求导源于民间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与正规金融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其演化于经济体制、社会网络变革和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动。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并成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其相应的资金需求也不断扩大,与此相伴中国民间金融业也迅速发展,并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而随着民间金融渐次融入正规金融体系,民间融资占银行贷款的比重逐渐下降,但其重要性并未随之下降,反而得以增强。鉴于民营企业在正规金融体系融资中处于劣势地位,能否及时融资已经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瓶颈。

温州经济主体构成中的95%均是非国有企业,主要由中小民营企业构成,伴随温州非国有企业的蓬勃发展,资金需求日益增强,而正规金融对非国有企业贷款条件苛严,存在资金供给不足,“惜贷”现象仍普遍,促使温州非国有企业转向民间融资,对民间金融产生巨大需求。

(一)非国有企业向民间融资的成因

企业在融资时会考虑不同方式的融资成本,融资交易成本可从财务成本和可得性两方面考察。在资金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利率仅是资金的名义财务成本,并不完全反映资金市场的供需状况和实际获取成本,而资金额度与非财务限制等形式的资金可获得性则反映了资金的隐性成本。

对非国有企业而言,资金可获得性的成本往往比财务成本更为重要,导致民间借贷通常是温州非国有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温州非国有企业向民间融资的原因有三:

其一,正规金融的所有制歧视。由于中国金融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所有制成为决定正规金融信贷分配的关键要素。以国有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对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倾斜,常常为国有企业提供各种补贴,以弥补国有企业改革中所产生的巨额成本,而相对发展较为活跃的民营企业受自身因素、信息不对称、抵押能力等的影响,在正规金融的资金分配中处于劣势地位,较少或很难从正规金融体系融到大量资金,从而造成了民营企业转向非正规金融的动因。

其二,满足日常流动资金需求。通过民间借贷及时解决季节性或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如印刷、包装企业在接到定单后,短期内需要大量的资金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或支付工资,由于生产周期较短、资金周转较快,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支付的利息成本相对较低。

其三,实现企业规模扩张和产业升级。当企业积累一定的资源后,便会步入规模扩张阶段,此时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到新产品或新技术项目,实现产业升级。但是若自有资金和银行信贷也无法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民间借贷便成为温州非国有企业的一个普遍选择。

(二)不同规模企业对民间融资的需求

近年来,随着温州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扩张,总体对资金的需求出现较大的增长。根据郭斌和刘曼路(2010)在2009年采取随机抽样和问卷方式对温州中小私营企业的民间金融需求情况的调查数据,分析不同规模下的民间金融需求状况。

1.非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

非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民间借贷和亲友入股也是其资金来源的重要方式,亲友入股在中小企业融资来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非国有中小企业主而言,他们更关心股权的控权,而不仅仅是股权本身,家庭关系与朋友关系使其控制权不会受太大影响。

经比较企业投资中的资金来源,发现自有资金比例由65.12%下降至58.86%;借贷则从19.74%上升至26.08%。这说明了非国有企业在规模扩张的过程中,由于自有资金难以满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巨大资金,使其向银行借款和民间借款的需求呈上升趋势。

2.非国有企业的民间金融需求

不同规模的非国有企业,对资金需求则呈现显著差异。规模较大的企业能够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则主要选择向民间借贷,规模适中的企业在民间借贷、银行贷款两种方式均有。

在表2中,不论温州非国有企业规模大小,非国有企业均有较强烈的资金需求,规模适中的非国有企业(100~1000万元),其“需要向民间资金融资”的比例分别达64%、55%,而规模较大的非国有企业(1000万元以上),82.6% 选择银行贷款,可能是因为大型企业信用高、拥有抵押物,选择银行贷款具有比较优势;规模较小的非国有企业(100万元以下),62%不需要向民间借贷、11.5%曾经向银行贷过款,这也从侧面反映了银行信贷更偏向于规模较大的企业。

二、温州非国有企业发展中的民间金融供给

民间金融供给导源于民间富余资金逐利性需求的存在,以及相对于正规金融所具备的内在比较优势[ 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民间金融除了具有较为灵活的利率、贷款期限和放款速度快外,还具备强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处理能力,以减少风险爆发时产生的巨大损失。但是,当超过一定地域范围时,由于管理成本、信息成本的增加,就会失去对贷款人信息掌握的优势,从而促使贷款的边际成本上升(徐博、张树升,2013)]。三十年来,温州民间金融供给的形式不断变迁,规模逐渐扩大,金融产品逐渐丰富,组织和契约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已经成为温州民营经济的主要供给者,但与较强的民间金融需求相比,民间金融供给却相对不足。从民间金融供给的组织来看,目前温州民间金融供给组织处于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是属于初级阶段类型的无组织的民间借贷;二是属于高级阶段的有组织的民营金融。

(一)无组织的民间借贷

一是私人间的借贷。私人之间的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普遍存在于温州各地。私人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额小范围广,总体规模大,利率水平差别较大,放款速度快等特点。私人间借贷的一部分是在亲友之间进行,以救急为目的,属于非盈利性;另一部分是在非亲友之间进行,以盈利为目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档次利率的3~4倍。

二是企业间的借贷。企业间借贷也是一种比较活跃的民间借贷形式,具有金额大、期限短、利率较低的特点。借贷时间一般集中于生产旺季或收购旺季,对象主要是那些业务往来密切、彼此信任的客户。

三是集资。集资具有资金总额大、利率高、期限长的特点。由于近年来对非法集资进行整治,各种集资活动已有所收敛,但一些私营企业内部仍然开展集资活动。

(二)有组织的民营金融

民营金融是以金融机构形式进行的有组织的金融交易,但未经监管当局审批,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是“钱庄”或“地下钱庄”模式。 温州的地下钱庄多采用股份制形式,在地点上大多集中在乡镇,放贷对象一般是本乡镇的企业。钱庄的存贷款利率高于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最高时是银行的300%,贷款利率则更高。一般情况下,温州民间资金的贷款利率在每月0.8%~1.5%,钱庄贷款利率为银行贷款利率的1.5倍,有时甚至更高。

二是互助基金会模式。由于温州服装业的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第四季度往往是生产和销售的旺季,资金需求量巨大,这一段时间正是服装企业贷款、民间拆借的高峰期,民间借贷很难。此时,一些企业选择成立“温州市服装企业融资互助基金”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互助基金会,一般由商会牵头,以企业自愿出资参与为原则,初步建议每份基金的金额为50万元,一般筹资总额度2000~5000万元。自2010年以来,温州其他行业(如金属制造业)也相继成立互助基金会,其贷款利率也较小贷公司、民间借贷服务公司、资本管理公司、典当行等其它组织的放款利率低,从而有助于为中小企业解决部分融资难问题。

三是小额贷款公司模式。2008年10月,温州首批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营业,这三家发起人分别来自瑞安、永嘉、苍南三地,均是当地私营企业中的大佬。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门槛较高,使得温州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有限,加之小贷公司的放款利率通常高于15%,从而导致其对温州民间金融规模的贡献较低。

四是其他组织模式。其他组织模式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农村互助会、典当行、担保公司等,这些组织的贷款利率均在17%以上,远高于一年期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主要以短中期为主。根据温州金融管理局的统计数据,2015年第二季度,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利率分别为15.59%和15.97%,典当行和担保公司的融资利率分别是17.63%和20.65%。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计

借鉴李建军(2005)、李晓玲(2013),建立计量模型考察温州民间金融对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影响,模型设定为式(1):

lnPEQt=α0+α1lnPFQt+εt (1)

式(1)中,lnPEQt表示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自然对数,lnPFQt表示民间金融规模的自然对数,α0为常数项,α1为待估参数,εt为随机误差项。预期α1<0且显著,表明温州民间金融规模的扩大能显著促进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增加;若,表明温州民间金融规模的扩大不利于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值的增加;若α1>0且不显著,则认为温州民间金融规模虽有助于促进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增加,但其影响效果却不明显。

(二)数据来源及描述分析

民间金融因为其“隐蔽性”而无法进行精确统计,也不在官方的统计范围内。目前,学术界主要是利用θ值法测算民间金融规模,由于最新数据的缺失,难以利用θ值测算2012~2014年的数据,故沿用李晓玲(2013)估测的温州民间金融规模,时间跨度是为1999~2011年,用PFQ表示。

鉴于95%的温州企业为非国有企业,即使名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实质仍为私营企业,贷款来源主要还是民间金融。故使用各年《温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工业和建筑业”中的“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情况”来估计每年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PEQ(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时间跨度仍为1999~2011年。

在表3中,1999~2011年的温州民间金融规模最低为682亿元,最高增至1 943亿元,年平均为1 345亿元,2009年出现小幅下降;温州非国有企业工业产值最低为1 502亿元,最高增至6 290亿元,2009年出现小幅下降,之后反弹,年平均为3 832亿元。

(三)平稳性检验

在分析时间序列之前,需对所有变量进行稳定性检验,以避免出现“虚假回归”现象,常用的方法是ADF检验。同时,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将数据进行对数变换,分别用和表示。

由表4可以看出,lnPFQ和lnPEQ水平序列的ADF统计值大于5%的显著水平临界值,为不平稳序列,但经一阶差分后都通过了平稳性检验,即二者均是一阶单整序列I(1),需要进一步做协整检验,以判断直接用OLS回归的有效性。利用“两步法”对回归残差序列进行ADF检验,其值为-3.4845<-1.9882(5%显著水平临界值),故残差为平稳序列,即认为lnPFQ和lnPEQ两个变量具有协整关系。

(四)实证结果解释

利用上述两个数据对公式(1)使用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为:

lnPE<E:\无PDF\北方经贸201510\Z.tif>=-0.9221+1.2705lnPFQ (2)

(-0.9324) (9.2090)

R2=0.9040,R2=0.8934 , SE=0.1384 ,P(F)=0.0000

式(2)表明,温州民间金融规模(PFQ)对温州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PEQ)的影响显著为正,长期弹性值为1.2705,表明温州民间金融规模每增加1%,将会带动温州非国有企业工业产值增长1.2705%。这说明,温州民间金融规模的扩张长期内有助于促进温州非国有企业工业产值的增长。

进一步建立误差修正模型,考察当温州民间金融规模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将以多大的力度将非均衡状态拉回到均衡状态。误差修正模型(ECM)的估计结果为:

lnPE<E:\无PDF\北方经贸201510\Z.tif>=0.0464+0.7121lnPFQ-0.9327ECM (3)

(1.0019) (2.2349) (-2.9513)

R2=0.7250 ,R2=0.6465,P(F)= 0.0109

由式(3)可知,当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将以0.9327的力度将非均衡状态拉到均衡状态,短期弹性指数为0.7121,说明温州民间金融规模每增加1%,将在短期内带动非国有企业工业产值增加0.712%。

结论与政策启示论文从需求-供给角度系统剖析了温州民间金融的融资需求和金融供给情况,并沿用已测度的温州民间金融规模和非国有工业企业生产总值的数据构建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和政策启示是。

1.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需借助于民间金融的强力支撑,民间金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实证分析表明,在长期内温州民间金融规模扩大1%,将会带来非国有企业工业产值增长1.27%,而在短期内则使非国有企业工业产值增长0.712%。因此,为促进温州非国有企业的产业升级、产值增加乃至温州经济的发展,需着力发挥温州民间金融的正向经济效应,在防范非法集资或携款潜逃等“金融犯罪”案件发生的同时,必须加强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而不能全盘打压或否定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从而有助于构建良好的民间金融生态,实现民间金融对非国有企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

2.温州民间金融的供给与企业融资需求间存在较大缺口。通过借鉴相关的调查结果,发现年销售额在100~1000万元的非国有企业55%以上需要向民间融资,销售额低于100万元或高于1000万元的企业则64%的不需要想民间融资,大企业约83%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与之相反,温州民间金融供给的渠道则相对有限,民间融资占全市银行贷款的比重由改革开放初期的65%下降到2001年的45%,并且仍再继续下降,但仍在政策夹缝中艰难生存。因此,为满足温州巨大的民间融资需求,既要丰富正规金融机构的产品及民间金融的组织形式,不断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又要主动抓住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契机,加强金融改革和政策扶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新设一批“新金融”组织,借以盘活大量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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