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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护技术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7 18:08:21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第1篇

电子文件的载体材料是磁性物质和光盘。聚酯底基是磁盘和磁带的支持体。聚酯底基具有易产生静电而吸引尘埃导致卷曲、易与磁粉脱离、伸长后不易恢复等缺点。粘和剂起着连接底基和磁粉的作用,它具有易热胀冷缩、磨损、脱落、粘连、生霉等缺点,直接影响信息再现。磁粉中的磁性氧化物颗粒的剩磁感应强度是记录和再现信息的决定因素,它极易受外磁场影响而导致退磁、消磁等。光盘是利用激光进行信息存取的,它呈圆盘状,由盘基、记录介质和保护层等部分组成。目前光盘常用的记录介质主要有碲、碲合金、硒、碳铝化合物以及一些在激光热效应作用下易产生物化性质变化的材料。这些材料不稳定、易氧化、易与碱溶液发生反应。与纸质档案载体相比,电子文件载体材料的寿命要短得多,一般仅为5—15年。

二、环境条件影响的差异

1、温湿度影响的差异。不适宜的温湿度对磁性载体、光盘和纸张均有影响。对纸张而言,高温高湿,可促进纸张发生水解-氧化反应,加速纸张内部不利化学成分对纸张的影响,也可使字迹材料发生扩散、洇化现象。而电子文件载体受温湿的影响方式截然不同。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条件下,聚酯底基易膨胀或收缩变形,光盘载体中使用的塑料、铝和多碳材料也会弯曲变形,影响激光束精确定位和数据的读写。实验证明,保存纸质档案的标准温度为14℃—24℃,相对湿度为45%—60%,而保存电子文件的理想温度为16℃—20℃,相对湿度为40%±5%,可见,温湿度对电子文件和纸质档案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

2、灰尘影响的差异。灰尘对纸张的危害主要是机械磨损纸张、使纸张发生粘结而形成“档案砖”、给纸张带来霉菌等。而灰尘对电子文件载体的损坏主要有物理损坏、化学损坏和生物损坏。物理损坏是指污染、划伤磁盘、磁带、光盘表面,造成记录信息的损毁;化学损坏是指灰尘中所含的化学成分会不同程度地引起磁盘、磁带、光盘载体腐蚀、降解等化学作用而毁坏,造成记录信息消失;生物损坏是指灰尘是霉菌孢子的传播者,也是霉菌的培养基、繁殖地,霉菌分泌的酶和有机酸会损坏磁性载体和光盘,使数据丢失。综上所述,灰尘均可以损坏纸张和电子文件载体。只是对纸张而言,即使灰尘已经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如磨损纸张、形成“档案砖”、产生色斑和霉斑等,也可通过修复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恢复其所记录信息。而灰尘一旦对电子文件载体造成危害,载体上所记录的信息可能会局部丢失,在计算机系统上便无法读出原始信息,使电子文件失去保存价值。因此,防止灰尘对电子文件载体的危害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电子文件形成和使用过程中,要采取严密的防灰尘措施。

3、外来磁场和机械震动影响的差异。磁场和机械震动对纸质档案无任何影响,而对电子文件的磁性载体则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外来磁场作用于磁性载体,能使磁性涂层的剩磁发生消磁或磁化,造成信号失落或信噪比降低,破坏记录信息,影响读出效果。此外,强烈的机械震动也会影响磁性载体材料中磁分子的排列次序,造成剩磁衰减,从而破坏记录信号。因而要防止外磁场的影响,如远离强磁场,将磁性载体存放在有抗磁性的框架内或金属盒内等等,并避免强烈的机械震动。

4、光线和有害气体影响的差异。光线和有害气体对纸张的危害主要是促进纸张发生水解氧化反应,导致纸张强度的降低。而有害气体和光线特别是紫外线对电子文件的破坏力更大。有害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硫、硫化氢、二氧化氮和氯气等具有酸性和氧化性,在一定条件下,腐蚀、破坏磁性载体和光盘,致使盘基带基老化、变质和磁粉脱落,使电子文件信息丢失。光线能使电子文件载体材料发生光氧化反应,使盘基带基老化,强度下降。同时,紫外线的能量足以破坏磁性载体的剩磁的稳定性,导致信号衰减,影响磁性记录信息的读写效果。

三、技术寿命的差异

纸质文件一旦形成,其制成材料——纸张、字迹材料、字迹三者永远结合在一起,它的寿命与其内部诸因素和保护环境条件有关。而电子文件的寿命不仅与其内部诸因素和保护环境条件有关,更与技术革新有关。因为电子文件是通过计算机将信息与载体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必须通过计算机才能识读。一旦技术过时,则载体上的信息就无法读出。技术过时的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技术革新,使旧的存贮技术消失。二是由于商业性的原因,使由单个厂家生产或销售的电子文件设备会由于厂家的破产或改变产品生产而很难找到配套产品。一般说来,大多数电子文件载体的预期寿命都超过了识读它的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期限,也就是说,技术过时对电子文件安全性的影响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对于电子文件中数字化信息的长期存取而言,技术过时比载体损坏是更为严重的危害。针对技术过时,欧美国家在理论上提出三种解决办法:将阅读电子文件的设备与软件保存到某种技术博物馆中;在纸与缩微胶片上制作拷贝;将电子文件转换为尽可能中性格式的文档。这三种方法只能是在没有其它更好措施的情况下的暂时性办法,因为随着需要保存的电子文件数量的增大,这三种方法都将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最近,信息专家提出了用标准化的方法,即用国际标准化组织用于连接开放系统的互连标准麱?銂ODA/ODLF,IRDS……,使不同系统和不同软件的数据可以进行互换。这种方法不失为解决技术过时的新途径。

四、信息保护的差异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第2篇

电子 文件以其载体和载体与信息结合方式的特殊性对传统档案保护 理论 造成很大的冲击,电子文件与传统纸质档案在保护技术上有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将是电子 时代 档案保护技术的新领域。 一、载体寿命的差异 纸张的耐久性取决于纤维素的性质,尽管纤维素在一定的条件如高温、高湿、酸、酶、氧化剂等下,可发生水解和氧化反应,但只要我们在档案保护过程中,注意排除发生两大化学反应所需要的条件,就可以使纸质档案的寿命达到上百年甚至上千年。 电子文件的载体材料是磁性物质和光盘。聚酯底基是磁盘和磁带的支持体。聚酯底基具有易产生静电而吸引尘埃导致卷曲、易与磁粉脱离、伸长后不易恢复等缺点。粘和剂起着连接底基和磁粉的作用,它具有易热胀冷缩、磨损、脱落、粘连、生霉等缺点,直接 影响 信息再现。磁粉中的磁性氧化物颗粒的剩磁感应强度是记录和再现信息的决定因素,它极易受外磁场影响而导致退磁、消磁等。光盘是利用激光进行信息存取的,它呈圆盘状,由盘基、记录介质和保护层等部分组成。 目前 光盘常用的记录介质主要有碲、碲合金、硒、碳铝化合物以及一些在激光热效应作用下易产生物化性质变化的材料。这些材料不稳定、易氧化、易与碱溶液发生反应。与纸质档案载体相比,电子文件载体材料的寿命要短得多,一般仅为5—15年。 二、环境条件影响的差异 1、温湿度影响的差异。不适宜的温湿度对磁性载体、光盘和纸张均有影响。对纸张而言,高温高湿,可促进纸张发生水解-氧化反应,加速纸张内部不利化学成分对纸张的影响,也可使字迹材料发生扩散、洇化现象。而电子文件载体受温湿的影响方式截然不同。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条件下,聚酯底基易膨胀或收缩变形,光盘载体中使用的塑料、铝和多碳材料也会弯曲变形,影响激光束精确定位和数据的读写。实验证明,保存纸质档案的标准温度为14℃— 24℃,相对湿度为45%— 60%,而保存电子文件的理想温度为16℃—20℃,相对湿度为40%±5%,可见,温湿度对电子文件和纸质档案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 2、灰尘影响的差异。灰尘对纸张的危害主要是机械磨损纸张、使纸张发生粘结而形成“档案砖”、给纸张带来霉菌等。而灰尘对电子文件载体的损坏主要有物理损坏、化学损坏和生物损坏。物理损坏是指污染、划伤磁盘、磁带、光盘表面,造成记录信息的损毁;化学损坏是指灰尘中所含的化学成分会不同程度地引起磁盘、磁带、光盘载体腐蚀、降解等化学作用而毁坏,造成记录信息消失;生物损坏是指灰尘是霉菌孢子的传播者,也是霉菌的培养基、繁殖地,霉菌分泌的酶和有机酸会损坏磁性载体和光盘,使数据丢失。综上所述,灰尘均可以损坏纸张和电子文件载体。只是对纸张而言,即使灰尘已经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如磨损纸张、形成“档案砖”、产生色斑和霉斑等,也可通过修复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恢复其所记录信息。而灰尘一旦对电子文件载体造成危害,载体上所记录的信息可能会局部丢失,在 计算 机系统上便无法读出原始信息,使电子文件失去保存价值。因此,防止灰尘对电子文件载体的危害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电子文件形成和使用过程中,要采取严密的防灰尘措施。 3、外来磁场和机械震动影响的差异。磁场和机械震动对纸质档案无任何影响,而对电子文件的磁性载体则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外来磁场作用于磁性载体,能使磁性涂层的剩磁发生消磁或磁化,造成信号失落或信噪比降低,破坏记录信息,影响读出效果。此外,强烈的机械震动也会影响磁性载体材料中磁分子的排列次序,造成剩磁衰减,从而破坏记录信号。因而要防止外磁场的影响,如远离强磁场,将磁性载体存放在有抗磁性的框架内或金属盒内等等,并避免强烈的机械震动。 4、光线和有害气体影响的差异。光线和有害气体对纸张的危害主要是促进纸张发生水解氧化反应,导致纸张强度的降低。而有害气体和光线特别是紫外线对电子文件的破坏力更大。有害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硫、硫化氢、二氧化氮和氯气等具有酸性和氧化性,在一定条件下,腐蚀、破坏磁性载体和光盘,致使盘基带基老化、变质和磁粉脱落,使电子文件信息丢失。光线能使电子文件载体材料发生光氧化反应,使盘基带基老化,强度下降。同时,紫外线的能量足以破坏磁性载体的剩磁的稳定性,导致信号衰减,影响磁性记录信息的读写效果。 三、技术寿命的差异 纸质文件一旦形成,其制成材料——纸张、字迹材料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第3篇

关键词: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学科体系建构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学科体系经过了近半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日臻完善,然而,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尤其是新材料不断地应用于记录档案文献,保护的对象、内容和方法都在发生变化,由此产生了学科建设方面的问题。能否妥善地解决这些新出现的问题,直接关系到档案文献遗产学科发展的前景。档案保护技术学的研究及其学科体系的建构关系到档案学的质量和技术含量。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学科体系经过了近半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日臻完善,然而,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尤其是新材料不断地应用于记录档案文献,保护的对象、内容和方法都在发生变化,由此产生了学科建设方面的问题。能否妥善地解决这些新出现的问题,直接关系到档案文献遗产学科发展的前景。

1. 学科体系重新构建的推动力

从最早的《文件保管技术学》到《档案保管技术学》、全国高校文科教材《档案保护技术学》、21世纪核心教材《档案保护技术学》,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材体系结构模式成为全国的范本,其特点是使学科建设与档案保护工作实践密切结合,每一项内容都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通过对档案制成材料损坏原因的研究,寻找科学的防与治方法,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奠定了学科的理论体系,促进了档案保护技术事业的发展。这是对传统学科体系的肯定。

然而,进入21世纪后,随着电子政务的不断推进以及电子文件的不断产生,传统的学科体系中某些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凸显出来,赵淑梅则直言不讳地指出了本学科体系存在的缺陷:“对档案保护技术学研究的实质内容揭示不科学”;“现有档案保护技术学对档案寿命的研究内容是不完整的”。“已有理论框架体系存在诸多的缺陷,无法用修修补补的办法来完善”;“实践上许多保护技术问题难以解决。”因此,在信息技术面前,档案保护技术需要进行革新;这个革新是整个体系的,而非在传统技术体系中的局部调整和修补。

总而言之,当代的信息化环境、遗产保护的环境给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如果墨守成规,不进行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体系的变革,那么实践中的新问题将无法解决。只有变革学科体系,提升学科的包容性,增加学科的活力,才能更好地为当代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实践服务。

2. 学科体系构建的原则

关于档案文献遗―保护学科体系构建的原则,近十年来的讨论并不多见。构建本学科体系时,必须遵守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和形式逻辑原则。看来,无论怎样构建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原则,都必须将科学性原则放在首位。

档案保护技术学作为一门科学,构建其体系结构就是在研讨其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基础上,对其分支科学进行研究,也就是采用一定的标准对其分支科学施以科学的分类,使之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结构。为此,在构建档案保护技术学体系结构时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2.1科学性原则

档案保护技术学是科学,它具有科学的理论性、系统性、实践性、继承性和发展性等特点。因此,构建其学科体系结构时应反对保守、僵化的思想,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遵循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客观发展规律,完善其结构,推动学科向前发展。

2.2客观性原则

档案制成材料具有相对的客观规律,在不断的实践与研究过程中,档案保护的方法也发生了客观性的改变。这也就决定了档案保护可以成为具有客观性的一门专业学科。这就要求,档案保护技术学体系结构中各分支学科的分类及排序要体现出档案保护技术学研究内容的内在联系,反映学科本身所固有的客观关系。

2.3发展性原则

如果从学科结构整体去考察,中国档案学尚未处于巅峰'状态。作为档案学的衍生学科,档案文献保护亦是如此。因此,构建其学科体系结构时不仅要结合档案保护技术学科体系的现状,寻找档案保护技术学学科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要探讨学科未来发展的态势。信息化环境、遗产保护环境便是当展给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提出的新要求,也体现了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发展性原则。

2.4逻辑原则

构建档案保护技术学体系结构必须遵守形式逻辑的划分规则,同一级类别必须按同一标准划分,同一级类别之间不能交叉,应当界限分明,互相排斥。同时,在基本术语方面,也需要规范,并加以科学的界定。

3. 学科体系构建的方法

构建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学科体系需要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进行构建。

3.1广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结构

广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据其研究的内容,可以划分为理论档案文献保护学和应用档案文献保护学两个方面。前者是对档案文献及其保护工作进行抽象分析和系统研究,如档案文献保护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档案文献保护工作的历史发展以及档案文献制成材料耐久性等,它是学科的理论基石,旨在解决档索文献保护学的基础理论问题,对应用档案文献保护学的研究起指导作用。应用档案文献保护学的内容非常丰富,它是根据理论档案文献保护学所研究的一般理论与结论,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具体解决档案文献保护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具体指导档案文献保护实践。

3.2狭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结构

狭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依赖于对过去、现在的档案制成材料的研究以及未来能够应用于档案书写的新材料的预测性研究。狭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结构内容包括:甲骨档案文献保护、金石档案文献保护、简牍档案文献保护、缣帛档案文献保护、羊皮档案文献保护、植物叶档案文献保护、泥版档案文献保护、纸质档案文献保护、塑料质档案文献保护、胶质档案文献保护、电子档案文献保护。

显然,上述分支学科中,有些学科的研究对象出现得早,现存数量稀少,也缺乏研究。如果单独列为一门学科,难免产生泛化的倾向。事实上,即使是在遗产教育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也没有将学科细分到如此程度。必须意识到,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学科体系构建与课程设置并非同一件事。因此,将上述内容进行合并是非常必要的。参考文献

1.金波.论档案保护技术学的结构与功能.档案学通讯,2003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第4篇

一、我国档案保护研究的特征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档案保护研究在理论与现实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目前,我国的学术界对档案保护的学科体系、学科集点、保护措施等理论性问题进行了讨论,这些讨论一方面加强了学科的建设,另一方面为比较复杂的档案保护提供了一些理论指导,无论从那方面,技术的研究一直是研究中的重点,处于中心地位,是档案保护研究中的重中之重,它的重要性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档案保护的研究论文中,90%集中于技术研究问题以及技术的应用问题,纯理论性的问题所涉及的很少。第二、技术的开发在档案保护的研究中占据核心地位,从1987年以来,国家档案局奖励了将近150项档案保护研究的科技成果,这些科技成果包括光盘保护技术、现代化去酸技术、传统修复技术、防虫技术等等。第三从学科性质方面来看,无论是最早出版的《档案保护技术学》,还是近年来出版的学科教材,都将“技术”二字放在核心地位,由此可见本学技术性的特征。

二、档案保护技术的评估

对我国档案保护的研究,离不开对档案保护中技术的评估,技术的评估是保证技术的实施以及目标一致性的一种管理活动。档案保护技术的评估在实际工作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同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档案保护技术在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对那些过去使用、正在使用、将来使用的新技术的评估是非常有必要的。从客观的角度上来看,对档案保护的评估不是在一味的挑毛病、找缺点。对我国档案保护的评估是一种手段,而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更不是无中生有的找事,对档案保护工作的评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的调整。

三、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其相关档案的保护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效。我国的很多学者指出做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应当坚持及时建档、系统有序、分级优化的原则。

及时建档一方面是为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档,另一方面是为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建档。只有对这两方面的工作同等重视,同等展开,才能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做到最好。当前,我国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面临着比较复杂的形势,因为当前我国的很多文化遗产面临着消亡的现象,所以对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刻不容缓,必须做到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档工作应当紧紧跟着抢救的步伐,只要发现一项,有关学者们就及时记录一项,做到不要拖延、不要遗漏。对于文化遗产的档案保护,还应该将资料及时的从实与完善。我国实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传承与发扬文化,及时的将文化遗产的传承状况加以记录,能够使我们更好的把握文化发展的脉络,并且对我国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对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整理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研究工作,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坚持系统有序原则就显的至关重要。相关学者们将收集到的零零乱乱的文化遗产档案进行系统化的整理、分类、排列。使之调理化、系统化,对以后的查找以及利用提供方便。如果对繁杂的文化档案不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那么以后查找起来就会像“大海捞针”一样。坚持系统有序原则,是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研究工作中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对文化遗产管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可以说这是一项基本的建设工作。研究表明,对文化遗产坚持系统有序的管理,能够促进档案工作系统中各个环节的良性发展。在对文化遗产档案的整理过程中,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档案收集工作的质量,促使档案收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与改善。

目前,我国对物质文化遗产实行了分级优化保护的制度,建立部级、省、市、县四级制。另外,我国对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密级保护,对于民间中那些涉及技术秘密的工艺档案,例如,独特的工艺流程、工艺配方等这些涉及技术秘密型的技术应当对其档案谨慎保管,科学的划定其密级,从而科学的保护档案内容,维护其知识产权。针对当前一些非法获取文化遗产资源的现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应的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举措。文化遗产的优化集中表现在对档案的科学分类整理,这样就使得对档案的研究既方便又迅速。从一定程度上讲,档案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提供档案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实践表明只有做好档案研究的保护工作,才能使得整个的档案保护工作充满生机,焕发光彩。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第5篇

关键词:档案;保护技术;灾害预防

世界各国都或多或少地有档案制度,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档案都没有中国的档案要更为重要。我国的档案不仅应用在科学技术、军事领域,并且在民生和社会领域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每一个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都休戚相关。但是由于计算机技术在新世纪前后才普及开来,传统的档案仍然以纸质的形式保存,在保存过程中极易发生破坏甚至损毁。再加上当前各种全新档案形式的出现,做好档案保护工作和对于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

1 档案及档案保护概述

对于档案的定义来说,学界迄今为止并没有定论,多数专家学者认为,档案就是个人、机构、组织在日常活动中产生并保存的记录、文件和资料。对于该词的起源,有学者认为源于清初,有学者认为源于古代中国,这两种观点迄今为止都没有确实的证据予以证实。

档案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历史档案是记载历史内容的最直接最真实的载体;个人档案是每一个中国人接受教育的凭证,也是就业、干部提拔、进行医疗等活动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科学技术档案是记载科学技术的第一手资料;统计档案是记载各项统计数据,指引国家和各级政府作出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基于上述档案的重要作用,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优秀的档案保护和灾害预防手段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保存下去的前提,是档案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2 档案保护技术研究

档案保护技术,顾名思义就是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来延长档案的寿命,是档案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造成破坏和损毁,从而最大限度地使档案能够长久保存和流传下去。本文所讨论的档案保护技术一律指的是传统纸质档案的保护,对于当前时代产生和发展的电子档案在所不问。

当前档案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其一,档案的类型越来越多样化。抛开电子计算机信息资料不算,纸质档案、录音录像资料、照片、磁盘、胶片都成为了当前重要的档案类型,类型的多样化也给档案保护工作带来了更多的难题;其二,档案的数量不断增长且增长速度非常迅速。档案数量增长是毋庸置疑的,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机关、机构和组织产生的各项活动也越来越多,档案数量只会越来越多;其三,档案保护工作的发展跟不上时展的脚步。不管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并没有达到应有的重视程度,档案保护的手段非常陈旧,完全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档案工作;其四,档案人才越来越其稀缺。由于档案管理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年轻人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并不高,档案管理工作出现人才断层。

笔者认为,档案保护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其一,做好档案保护技术评估。“凡事预则立”,做好档案保护工作,首先要对因地制宜地对本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的评估,分析对于档案管理影响最大的因素到底是资金、还是人才,到底是硬件条件、还是软件技术等等;其二,要做好日常档案保护工作。要对档案进行分级管理和保护,对于特别珍贵和特别重要的档案资料,实行优先级较高的保护和修复。并且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制定好长期的保护计划;其三,加大资金、技术、观念和人才等多个方面的投入。要想做好档案保护,必要的资金、先进的技术、符合时展潮流的观念和综合性档案管理人才都是不可或缺的。

3 档案灾害预防研究

对于档案保护来说,档案灾害是摆在档案管理者面前的最重要的核心问题。档案灾害指的是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的,能够给档案造成不同程度破坏力的各种灾害的总称。档案灾害的主要类型包括:(1)气候灾害,包括台风、洪水、地震、沙尘暴、泥石流、塌方等等;(2)工业事故,包括核泄漏、各种爆炸、大气和水污染等等;(3)人为灾害,包括纵火、决水、电力破坏等等;(4)环境因素灾害,包括电线老化、档案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不完善等等;(5)计算机系统问题,包括计算机病毒、硬盘故障、木马等等。

对于档案灾害的预防来说,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其一,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当前我国现行《档案法》于1987年制定,于1996年修改,最近一次修改距今已经有20年之久,其中的很多规定在当前的档案管理实践中已经落后,新的《档案法》亟需出台。只有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制,才能够切实有效地面对档案灾害预防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二,建立起应急处理机构,无论在任何时候,一旦出现可能影响档案安全性的灾害,能够第一时间消除影响或者进行档案转移,最大限度地将各种灾害对于档案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其三,加大资金投入,要采用更为先进和有效的档案灾害防护手段,例如建立隔水、防火、防爆炸的档案保存空间。除此之外,还要研究档案的修复技术,对于部分损毁的档案能够做到及时有效的修复,提高应急技术的研发,以提升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4 结语

我国由于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治理国家的难度非常大。而系统的档案制度,使得每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教育、医疗、就业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都能够以档案的形式保存下来,极大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大大降低了社会管理和治理的难度。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未来电子档案将会让档案的输入输出与保存都变得更加便捷,但是对于老旧档案的电子化来说,还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传统档案的保护和灾害预防仍然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当然,限于阅历和水平问题,本文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冯惠玲,张辑哲.档案学概论(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胡金玉.汶川地震中受灾档案的保护与抢救及其启示[A].2011年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11.

[3]高宏伟.天津市档案保护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4.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第6篇

关键词:公路养护;档案管理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rchives management of highway maintenance engineering has no system, how to carry out the archives management effectively. Archives management measures to improve scientific have important effect on the highway maintenance work.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highway maintenance technology archives management strategy.Key words: highway maintenance; archives management中图分类号:G271

一、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的特点

公路养护工作包涵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绿化等项目,是车辆顺利通行的重要保障。在公路养护过程中实施档案管理,不仅是养护工作的真实记载,更是公路投入运行后的养护、管理以及改造的重要历史依据,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以及法律价值。但是在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的实践中,一些管理人员普遍存在重建设、轻档案的传统观念,极大的影响了公路养护工作前期文件收集整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得公路养护技术档案资料收集工作不能和项目建设进程同步进行。因此为了加强速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统一和规范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养护标准,提升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的质量以及水平,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以及信息资源,重视公路养护材料、设备以及路产维修等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组卷、归档以及编目工作,建立公路养护技术档案信息系统,并且按时将有关数据资料以及文件上报给公路管理单位。

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则是确保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强化养护管理的重要措施,它能够直接反应出公路养护管理部门的整体管理水平。如果一旦对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出现懈怠,就可能对公路养护工作本身的产生潜在危害,并且还会威胁到行使在道路上的汽车驾驶人员。公路养护维修对象除了路面本身以外,还有一些交通方面的工程设施以及通信、路边的绿化、环保等,涵盖的专业比较多,是一个形式较多、设施之间互相联系的一个综合的养护维修体系,而且公路施工的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所以使得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的涉及领域更广、管理难度更大,需要在养护维修的过程中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措施,根据不同的养护维修对象提出不同的养护措施,当问题出现的时候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找出合适的方式进行公路养护维修工作,这也就使得公路养护技术档案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二、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策略

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是确保公路养护工作顺利进行的理论依据,是公路养护管理向科学化、标准化以及规范化方向发展的理论依据。而且通过档案管理工作可以直观的反映出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整体的管理意识以及管理水平,所以为了搞好公路的养护个工作,需要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公路养护管理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下就对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策略进行分析:

1.制定针对性的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措施

因为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所包含的内容很多,而且养护的技术手段具有鲜明的地理特征,所以需要养护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管理的路段制定出能够符合实际情况的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措施。例如针对公路维修保养、专项工程的大修作业,分别制定公路大修档案管理措施、专项工程档案管理措施以及维修保养档案管理措施。为切实做好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对于负责专项工程以及大修工程组织的施工方,还应该进行有效监督并且对养护工程图纸以及相关文件、数据资料上交有关档案管理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的出具有关证明,对存在问题的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否则工程不予验收。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解决了档案管理在如此繁多的养护工作面前变得异常混乱,以及迫于时间压力忽略归档等现象。除此以外,为了能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需要在公路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的同时,就成立养护技术档案编制小组,具体负责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的收集以及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由养护技术总工程师负责,各档案编制小组进行统一安排、统一标准的进行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组卷、归档以及编目工作,并且能够做到按期归档。

2.加强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

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的业务性很强,相关人员要做好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由于公路养护技术档案材料的来源广泛,涉及到养护计划、生产、技术、用功、安全以及财务等多方面的工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路养护技术档案收集以及整理的难度。因此在公路养护的没一个环节当中档案管理人员都要收集的大量文件以及材料,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同时缩短档案信息生产周期,提高实用性强的信息的生成速度,合理划分多种样式的公路养护技术档案信息。这其中就需要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不能忽视每一个环节的公路养护文件以及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而且还要求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分析鉴别能力,对材料具有保存价值需要进行重点看护,而对于材料尚不完整、组卷不够恰当或者检索项目不便使用的,则需要管理人员认真仔细的检查档案材料并且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及时加以修正。

3.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措施

随着公路事业的不断发展,现代化管理手段已经被广泛应用到公路工程的各项工作当中,因此对于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更应该顺应时展的趋势,通过现代化的管理理念以及手段建立一套系统的、健全的、统一的高速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措施,提升公路档案管理水平的同时还有助于路面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可以通过建立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以及信息档案库。充分利用数字摄像仪、扫描仪以及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对公路建设以及养护期间产生的文件、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系统化的存储、整理、编目牧以及检索。通过对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的存储数据,对公路实现动态监控管理,对公路的运行状况以及维护工作做出科学的预测,从而既节省时间,又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公路养护成本。并且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档案管理与办公自动化的有效联接,实现了公路养护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共享。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良好的公路养护维修方法能提升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当公路损坏时,需要参考以往的养护维修历史资料,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养护措施,从而使公路养护工作更加彻底。其中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公路的畅通和良好的技术服务水平,能保证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建设。同时公路处于一个道路的咽喉的重要位置,其状况直接影响到车辆的正常行驶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了使公路处于一个相对良好的状态,从而满足车同通行的需要,保护人民的安全,就必须重视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第7篇

一、档案信息化的创新与发展

信息化已成为各行各业现代化的核心与主导,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是今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向。档案资源信息化作为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领域的创新实践,是将档案资源和档案各项管理过程,通过信息系统加工和计算机网络的传输,实现档案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序、有效开发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信息化将成为各项档案工作的重要管理平台和技术支撑,是新时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其主要包括:一是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即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手段,建立起各类规范化、标准化、可共享的目录数据库和内容数据库;二是档案基础平台建设,包括档案网络建设和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支撑平台,实现档案信息传输的网络化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化。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出路在于信息化,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作为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将不断推动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发展。

二、档案保护的创新与发展

传统意义上档案保护主要是指档案库房、档案设施设备及档案载体保管保护。随着新型存储介质的不断出现和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的广泛应用,出现许多新型载体的档案,如机读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这些档案信息的记录和存储载体有磁性的和光学性的,磁性的有磁带、磁盘、光盘等不同形式。新型载体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在形成介质、利用方式、存储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因此,以新型档案载体为对象的档案保护创新与发展将成为今后研究的重点内容,而且,它不仅要研究有效保护和保管档案载体的方式、方法,还要深入研究如何保护档案信息内容的安全性、真实性与完整性。

三、管理手段创新与发展

档案管理手段包括理论手段和技术手段,即档案管理的各种管理方法、管理理论以及先进的技术手段、技术成果,管理手段现代化是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具体体现,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理论的基础之一。首先是要利用局域网,建立档案馆(室)网页,开展网上利用服务。随着档案馆(室)内部局域网的建立,充分利用网站制作自己的网页,积极组织上网数据和信息,使档案管理服务系统联上企事业单位网站,实现档案信息的网上检索。其次是要建立“电子文件(档案)数据管理中心”。档案馆(室)与信息管理部门可加强密切配合,建立“电子文件(档案)数据管理中心”,电子文件(档案)数据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网站内各单位的归档电子文件,并在网站上提供有限制性或非保密电子文件查询、利用服务,实现电子文件信息资源共享。其优点是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利用率高。第三是要实现电子文件的自动上传收集。目前在单机上形成的电子文件的收集工作,已成为档案管理部门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传统纸质档案收集有很大差异的是,许多电子文件的形成通过下载和上传就完成了,因此,档案部门可以改变传统工作模式,在网页上建立电子文件自动上传的工作窗口,在第一时间将其收集到,并在档案馆(室)的服务器上归档。第四是要开展在线服务。传统的档案利用方式,如到档案部门利用档案、参加档案展览、阅读档案复制件或公布件,特别是到档案部门利用档案原件的方式,在信息化时代里必然要发生变化,至少是部分变化。社会的全面信息化改变了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环境,使人们更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希望通过信息系统、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获得多种信息。因此,被动的、手工式的档案提供利用方式必然逐步被主动的、现代化的档案服务方式所代替。第五是要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目前到档案馆(室)查阅文件的人员逐年增多,希望能够更加便捷地了解到有关政策信息。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六是要强化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理论的应用,通过借鉴和利用当代管理学中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形成行之有效的档案科学管理理论,这些理论与档案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地指导档案管理实践,在实践中加以总结和发展,最终形成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理论体系。第七是要是先进的技术手段应用,要不断地将当代先进的技术设备、技术手段和技术成果引入档案管理中,实现档案管理的专业化、自动化。

四、档案管理标准化

档案管理标准化也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档案管理现代化是建立在先进的技术、严密的分工和广泛协作的基础上的,档案标准化通过制定和贯彻各种标准、规范,使技术应用和分工协作有了统一的科学准则和依据,保证了档案各项工作能够有机地联系起来,并且在档案的管理中取得最佳的效益。在信息时代,信息的共享与网络的沟通更依赖于统一的标准与规范,如各种档案数据的交换、档案信息的传递、档案资源的共享、网络平台的链接等,都需要通过建立一系列的标准、规范来实现,必须通过制定和建立各类档案管理标准,形成档案管理标准体系,来确保档案管理现代化各项工作的有效实现。

档案管理创新与发展是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推动新发展,就必须建立新的管理机制和管理体系,以适应持续、全面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要立足于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从全局性、战略性的发展高度。做出规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二是要建立完善的人才机制。现代化的管理需要现代化的人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先进科学管理方法的掌握和应用,人是决定因素。要培养和引进一批专门从事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工作人员,如软件开发、网站管理、系统维护人员,使之既掌握各种现代技术知识和技能,又了解档案业务,充分发挥现代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效用。要通过技术培训手段,培养一批精通档案信息技术的管理人才,造就一支能胜任档案信息技术监督指导工作的管理队伍。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第8篇

摘要:如何充分认识护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使护理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是提高护理管理水平和发展护理学科的客观需要。关键词:护理档案建设体会医院档案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医院管理水平,我院在1999年度被评为档案管理国家I级单位,我护理部一贯注重档案工作,作为护理部干事并兼职档案员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负责护理档案的立卷归档同时力求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积极发挥档案存在的提供利用价值。事实证明,加强护理挡案建设对提高护理管理水平和发展护理学科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工作实践中的有关体会报告如下:1.立卷归档内容:护理管理可分为行政管理、教育管理、业务管理三个方面,护理档案立卷可根据这三方面进行。行政管理类:行政管理是有关护理的组织形式,如人员、物质、和设备的合理分配与作用,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与本单位任务的贯彻等。见表1.教育管理类:护理教育管理是培养和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与业务水平,其中包括对护生的教学安排、新护士的熟悉环境,以及在职护士的培训提高。见表2.业务管理类:业务管理是在护理业务技术方面如何保持提高质量,如各项护理技术的改进操作常规的制定,各项护理工作的质量标准的控制,新业务、新技术的改进和推广,护理科研的组织领导。见表3.2.立卷归档方法:2.1学习档案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必须掌握档案学理论。{1}为了提高专业水平,阅读《文书学》《实用立卷方法指南》等四、五种专业书籍。积极主动地与档案室同志取得联系,请她们教授文书立卷知识,常用公文的写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并不断提高文书处理、分类、立卷等基本技能。因为公文的形成是否规范,各类档案的收集是否完整,分类是否科学,案卷质量能否达标反映了本部门档案管理水平。2.2注重基础环节,及时收集文件材料。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是管理或处理事务过程中形成的一切具有原始性、记录性、知识性、信息性的物质材料。我护理部平时重视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把护理部主要职能活动和各时期发展面貌的各方面文件材料完整地保存。我院共有护理人员782名,分布东西两院28个病区,7个辅助科室、5个监护室及门急症,过去经常有因归档范围不清楚而随意毁坏文件材料的现象。为了完整地收集文件材料,就必须掌握各科护理信息,积极主动参与各部门的重大活动,如论文交流会、经验研讨会等,一方面可以现场拍照,一方面可以收集在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兼职档案员在工作中要做个有心人,处处留心收集,包括条例、会议文件、会议纪要、图表、计划总结、汇报材料、规章制度、登记本、名册、调查报告、访问记录、各类证书等。如上报材料发现应归档的就留一份,要是仅一份手稿,就重新抄一份或复印一份存档。只有明确归档范围,加强大家归档意识,才能切实地把不易收集和控制集中起来并加以整理。[2]2.3严格把关,确保案卷质量。定时检查卷内文件,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如有些会议文件上没有完整的写明年、月、日的重要文件,没有作者或文头、文尾没有落款,有些先进材料用园珠笔书写,还有些打印件没有加盖印章等,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当即进行解决。2.4合理组卷,系统排列。由于分类不科学是难以提高案卷质量的根本要素,案卷组织原则和方法要有利于档案的提供利用,以利于护理管理为立卷目的,立卷标题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利于平时经常翻阅查找。3.立卷归档体会与成效:3.1加强归档力度,为护理管理服务。建立护士人才库,有利于管理者培养人才梯队。设立护士长档案,包括任职年月、奖励情况、论文撰写及发表情况,主要经历等,使护理部全面掌握护理管理层的动态变化进行合理调控科学管理。3.2加强护理科技档案收集,发展护理学科。我护理部凡完成的课题,按课题建立技术档案。研究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归档,待课题结束后再综合整理归档,不论研究工作成功或失败,以及因故停止,材料均全部保存,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有签署、密级、保管期限等。99年度,我院开展“围术期系列心理护理”的课题研究,研究期间有七篇系列论文数次获得奖励表彰,因通过阶段性归档及时收集资料,使课题的研究资料全面完整,课题得到及时申报,该课题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三等奖。4.展望4.1档案工作方式与工作手段计算机化。应用计算机数据库建立护士人才库,三基理论题库、规章制度库建立健全的系统护理档案信息,加强档案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护理管理服务。{3}4.2管理对象信息化。传统的档案管理对象以纸质载体形式为主,随着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档案管理对象将转向以机读档案—存储于计算机中,可将档案信息的存储以图像、动画、视频、音频信息的立体化多媒体形式存储和利用。如护理技术规范操作可集图、文、声于一体的多媒体表现,并进行每步动作的分解。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第9篇

一、从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上看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来看,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档案范围应当具备五个前提:

(一)私有性、权利主体确定性。知识产权本质上虽是一种具有社会性质的产品,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但基于法律安排而成为具体、特定的私人权利对象,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要进入市场交易环节,必须满足一个前提,即具有私人物品属性,并且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必须是可以确认的。如创作者、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商品的特定生产者或经销者或服务的提供者。由此可以得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也应具有私有性及权利主体的确定性。这里称的权利主体应该包括所有权人与著作权人两大类。由于所有权与著作权有时是分离的,档案实体的所有权和著作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包含不同的内容,如档案的创作者也就是档案的最初所有权者以合同、捐赠或是继承遗赠的方式转移档案所有权时,档案的著作权并不发生转移,当然有关著作权的财产权如复印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是可以转移的,而有关人格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却不在转移之内。因此档案的私有性、权利主体性是判断著作权法保护档案范围的首要前提。

(二)开放性。对著作权的侵犯并不表现为对财产的直接侵占,而大多表现为剽窃、仿制、假冒以及未经许可的实施与使用等行为。这些行为是源于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体现了权利主体的财产利益,具有财产价值和商品属性,权利人可以因此取得报酬、创造经济利益。然而知识产权是以公开为代价,具有无体性特征,知识产权人无法像管理有体财产那样去有效的控制自己的知识产品,而只能借助法律的保护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可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也必须是公开的,有关档案的开放,《档案法》、《保密法》做了相关规定。其中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此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可见我国档案的开放受到各种限制。

(三)独占性。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对其知识的使用、传播、实施等独占、排他的权利,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许可,任何人都不能享有或擅自处置、实施或使用。根据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条文规定,具有排他独占性质的知识产品才可能拥有知识产权。因此著作权所保护的档案也必须具有独占排他性。档案就其来源而言,有相关单位按《档案法》规定移交来的档案、有国家档案馆(室)通过征集、交换、购买等手段收集而来的档案、有档案所有者捐赠给档案馆的档案、还有档案馆(室)根据《档案法》规定或档案所有者要求代为寄存、保管的档案等。档案就其创作者而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作者的档案;有公民个人作者的档案;也有介于法人作者和个人作者两者之间的档案,如个人职务内发明等。就档案所有权来看,有国家所有的档案、集体所有的档案、个人所有的档案等。但无论档案来源方式、创作者情况、档案所有权有何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档案必须具有独占性。

(四)商品性。著作权法承认作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即承认作品是一种商品,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转让其著作权。由著作权人行使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并可以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获得报酬的权利。而传统的《档案法》所保护的档案本身是不能作为商品自由买卖的,但档案中所蕴涵的信息因具备可复制性而可以转化成商品进入技术信息市场,实行有偿转让和使用。因此,作品档案具有一定的信息商品性,利用此类档案的利用者应该向著作权人支付相应费用。

(五)时效性。各国知识产权法为了实现作者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的平衡,对著作权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时效期限。一旦时效期限届满,该知识产品就从专有领域进入公共领域,为全人类所共享,原著作权人的专有权也告消失。如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对于公民的作品,其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身及其死后50年,截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而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权利的保护期限也是50年,作者身份不明或者来源不明的档案的保护期限是截至档案首次被接收或者移交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因此对于受著作权保护的国家档案馆永久保存的档案也应当遵循有关著作权法时效性的规定。

二、从《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来看

由于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除了具有知识产权所共有的特征,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因此从《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上看,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范围还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对象受保护“四要件”。有关著作权所保护对象应当具备的条件,各国著作权法一般没有做出详实的规定。厦门大学丁丽瑛教授提出了“四要件说”,即她认为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应当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件:①有特定的思想内容。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不保护其思想内容,但构成作品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②有客观的表达形式(即可感知性)。这一要件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该表达形式必须是对作品特定内容的表达形式。第二,精神内容和表达形式都应当被表现出来。③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是指作品对特定思想内容的客观表达形式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规定以“额头上的汗水”(sweat of the brow)原则来判定作品的版权与否;换言之,“独创性”可以解释为“不是模仿的结果”。④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著作权法。档案作品要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首先应当符合上述四要件。

(二)必须是作品:著作权所保护的客体是作品。所谓的作品是指作者基于表达思想、情感、理论、学说而创作的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具有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创造成果。《著作权法》第三条将作品的概念定义为“文学、艺术和科技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具体划分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等形式。从档案的定义上看,我国《档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具体可以划分为党政档案(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专门档案三大类。其中,文书档案中只有一小部分受著作权保护 。一般包括①年鉴、大事记、名录等;②立档单位照片、图片、录音、录像;③文体活动中创作的舞蹈、影视作品、作曲等;④汇编出版的图书 、资料等。科技档案是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 基本建设等活动中形成的产物,由于具有独创性,可以复制,因此大多数科技档案都受著作权保护。一般来说 ,受著作权保护的科技档案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基建档案类中各个工程项目的设计件、全套图纸、文字说明;②设备仪器档案类中设备的设计图纸、调试及操作手册、设备运行过程中的维修记录、改制改装技术等;③科研档案类中各个科研项目的原始数据、科技论文专著、课题报告、研制报告;④科技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图像等;⑤新产品的科技成果、工艺设计与创意 、产品技术总结等。专门档案种类纷繁复杂,判断的依据就在于这种专门档案是否属于文学、艺术、科技领域,是否具有独创性。主要包括①书稿档案,包括名人手稿、日记、笔记,活动中留下的影音图像、照片录音材料,以及重要的书信、函电等。②艺术档案,如文学剧本、分镜头剧本 、译制片台片、完成台本、剧本内容取材或改编前的原作、主创人员的创作设想、音乐总谱、歌词等。③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记录和文件、电算化系统生成的电子凭证。④教学档案,如教师的教学笔记 、教学心得,有关学科、专业设置及实验室建设的文件材料,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形成的档案。但教学日历 、教学计划 、教学成绩等一般不享有著作权。此外,档案作品还应当包括知名人士讲学、观光留下的讲演稿 、墨宝以及美术大师雕塑、艺术作品等私人档案以及《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的民间艺术作品。

(三)电子文件、数据库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是指以代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存取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数据库(database)是指对信息的搜集、整序、存贮与高速传递处理的一门技术 ,现已发展为集信息技术 、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为一体的新型综合性技术。1996年12月20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参加缔结的解决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问题的国际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英文简称为wct)扩大了版权保护的范围,其中第四条规定:《伯尔尼公约》中的文学保护适用于各种计算机程序,而无论其表达的方式或形式如何;第五条规定:数据或者其他资料的汇编,无论采用任何形式,只要其内容的选择或排列构成智力创作,其本身即受到保护,但这种保护不延及数据及资料的本身,亦不损害汇编中的数据或资料已存在的任何版权。至此wct国际条约最终确认了数据汇编(数据库)、电子文件在著作权中的地位。在这种形势的推动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对“网络作品权”及其相关权利的认可,指出“网络作品”是通过数字化技术在互联网上运行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加以复印的文学、艺术和智力成果,包括数字化的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像作品、视频作品、软件作品以及经过智力创作的网页、数据库等,应当予以保护。电子文件、数据库虽然在形式上具有数字性和不稳定性,但不影响其具有著作权。

(四)《著作权法》保护的例外。1、《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了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几种情形: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②时事新闻;③历法、通用数表和公式。从档案的形成领域上看,大多数文书档案来源于与政务有关的文件,而这些政务文件为了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从保护公众知情权出发,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纯客观性的有关科技生产活动、科技成果的新闻报道,纯复制性的摄影照片,工程设计、产品设计中采用的通用设计图纸和公式、数表以及不具有独创性的其他科技、专门档案材料,也不能作为著作权保护的档案作品。2、必须是合法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非法作品不受保护的原则。档案作为一种原始的历史记录并不意味着档案都是合法的,档案也可能被非法篡改、或是人为伪造,对于擅自抄录、涂改、伪造的档案已经散失了档案的原始性,其参考与凭证价值大为降低,这样的“二次作品”不受《档案法》、《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任何反动的、企图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禁止出版和传播的档案作品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例如时期造谣诽谤、歪曲事实的大字报、反动标语,以及宣扬“”的所谓练功书、宣传材料都不能成为著作权保护的档案作品。

三、划分受著作权保护档案范围的意义

(一)有利于对法律责任的认定,维护档案所有权人、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在现实中经常出现被剽窃、仿制、假冒以及未经许可的实施与使用等行为。由于目前《档案法》尚不健全,处罚力度及保护范围仍存在许多缺陷,甚至出现空白。所以,著作权法中对受保护档案范围的界定有利于对档案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借助司法诉讼或行政处理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实施或使用的侵权行为,维护档案所有权人、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有利于协调权利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站在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著作权的客体是为社会公众所需要的,它涵盖了文学、艺术和科学各领域,如果人为地切断其共享性将严重阻碍人类的生存发展。然而,知识共享性与权利私有性这一对矛盾双方时常发生激烈地碰撞。近年来,频繁出现档案馆为利用者提供档案利用而遭到权利人以侵犯其档案作品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侵权损害赔偿的案件,一时档案馆界人人自危,使档案馆利用工作重新陷入低迷状态。档案工作者以档案作品受著作权保护为由,拒绝提供档案利用,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著作权法中明确受保护档案的范围,一方面有利于确定档案馆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不被侵犯,避免档案馆工作人员误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作品予以公开利用而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档案馆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开放利用,实现著作权人合法利益与档案利用者利益的平衡。

参考文献:

1、丁丽瑛主编:《知识产权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

2、沈仁干主编:《数字技术与著作权观念、规范与实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

3、张晓秦、杨帆著:《著作权概论》,苏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

4、汤宗舜:《著作权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7月。

5、唐晶:《论私人档案的著作权保护》,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