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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对象思想汇报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8 15:33:57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第1篇

唤醒 成长 幸福

——“曹慧名教师工作室”对我专业发展的引领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老师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小学数学教师,曾几何时,在繁杂的事务管理中渐渐迷失了自我,在专业发展的道路上远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就在我陷入空虚、迷惘与无助时,幸运的,我遇到了曹慧校长,在一次培训中,曹慧校长向我们介绍了她的个人成长之路,从平常到杰出,原来她也曾有过和我一样的矛盾与痛苦,那一刻,我的内心产生强烈共鸣,心中一股热血涌动,仿佛有一种热情被点燃。随后,我迫不及待地发了封邮件给曹校长,把我这些年的困惑、彷徨、苦闷也一并倾吐,没想到,曹校长很快就给我回信了,并且还约我下次见面细聊。一位特级教师对我如此的关注,我好开心,好激动!

一个暖暖的下午,我和曹校长相约在一个咖啡厅里,在真诚地思想交流碰撞中,曹校长告诉我:人要创造自己精神世界的生动的内部景观,人生要有一定的价值取向,要有生命的自觉,要演绎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与曹校长的近距离接触,让我深刻感受到她内敛中的大气,柔和中的刚毅,随和里的智慧,质朴中的灵动。

2011年3月26日,我幸福地成为“曹慧教师工作室”的一员,幸运的成了她的一名徒弟,也因此有了更多的机会观摩曹校长的课,领悟她的教育思想,她那“以教师为师,与学生同学”“生为爱己者学,师为赏己者教”“我们的学生没有不好,只有不同”的教育观,闪烁着朴素的教育思想,在我心中百转千回。让我深切感到:名师的内涵,不仅仅在于教学能力的高超、业务水平的杰出,更在于她良好的师德修养、优秀的人格魅力、对事业的执著追求。

曹校长认为,教育即唤醒,并一直践行着“唤醒”教育的理念。她的“唤醒”教育,不仅唤醒了崇明小学师生生命成长的自觉,使刚刚创建的新学校呈现出勃勃生机,成为广受赞誉的当地名校,也唤醒了像我这样的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第2篇

关键词:党校;发展党员;研究

高校党校是在高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通过组织有关党的教学课程,对广大党员干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展开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培训的部门。对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言,党校的教育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加强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已经成为高校党务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1.入党启蒙教育

学院党校在每年新生入校后,及时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入党启蒙教育,帮助其他们端正入党动机,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踊跃提出入党申请,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力求在学生组织发展工作中,做到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

2.接收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向所在党支部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递交书面申请书。党支部应以班级或系部为单位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将每位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集中在一起,建立培养档案。

3.同申请人谈话

主要对申请人的入党态度和动机进行了解;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了解,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申请人的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进行了解,以利于今后有针对性的引导他们参加党内活动。

4.对申请人的培养

申请人应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党支部派人就思想汇报中的内容与其谈话,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步的培养考察工作。

5.确定积极分子

积极分子基本条件:入党申请人的基本素质较好,对入党的认识比较明晰,入党动机端正、有一定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好,在工作、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确定积极分子步骤为: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议、落实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确定发展对象

1.确定发展对象条件和程序

党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确定当年的拟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条件是: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动机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综合排名均居班级前15名),政治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发展对象所在的党支部开会讨论研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的汇报、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可以召开大会对条件相对成熟、具备入党资格的对象进行讨论确定,总支审查同意,报上级部门审查并备案。

(1)政治审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觉悟和态度,特别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的审查;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立场以及历史表现的审查;对发展对象本人的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的审查;对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以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的审查。

(2)党支部形成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政治审查工作结束后党支部需要形成书面综合性材料。政审综合材料是在政审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较为全面的重要考核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是未经过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的,无法发展其加入党组织。

3.入党前集中培训

通过举办短期的(不少于三天或者24学时)集中培训,让拟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党的性质纲领、思想理论体系、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员责任义务等有一个系统的认知,帮助其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拟发展对象在培训结束后,参加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4.入党前考核、征求群众意见

党支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有关人员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和学习成绩、道德修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相关内容应做好详细的记录,最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征求党外群众意见人数一般不得少于6人次,少于6人次的,支部要在汇报材料上加以说明。

三、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前期准备工作

1.组织部预审

在支部召开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各支部要将拟发展对象所有的入党所需材料分别建档,并报送组织部进行预审。组织部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审核,主要对材料的齐全度、手续的完备程度和条件的成熟程度进行审查。

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份);团组织推优材料;政审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校培训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征求群众意见说明等。

2.入党前公示

拟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经院党委预审合格后,各支部要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将拟发展对象的自然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积极分子时间、拟发展时间、近期奖惩情况等通过张榜公布、会议通告、网上公示等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党支部要指派专人对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将公示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3.确定入党介绍人

中明确规定了必须要有两名政治立场鉴定、责任心强、熟悉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方能申请入党。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是发展对象自己约请的正式党员,或者党组织指派。

4.《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本人填写。拟发展对象要本着对自己对组织负责的态度,按照《入党志愿书》项目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逐项认真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工整。

四、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部大会之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对拟发展对象的评价和意见,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对发展对象的党性认识、入党动机以及政治觉悟等作进一步了解。支委会要认真审查拟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以及其它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经支委会讨论,拟发展对象的入党条件以及相关手续皆已具备的,可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查

各党总支召开支委会对支部上报的新党员材料和支部大会程序进行审查;对支部上报的新党员逐个进行审议,讨论通过后上级部门审核。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第3篇

1、发展对象材料有:《中国共产党汝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书、有关政审函(外)调材料、征求群众意见原始材料,思想汇报、入党考察学习情况表(学生)、自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2、接收预备党员材料有:《入党志愿书》。

3、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有:《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思想汇报(4份)。

二、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1、入党申请书时间与《入党积极分之考察表》“第一次申请时间”是否一致;思想汇报时间与时间是否一致;

2、《入党积极分之考察表》“奖惩情况”的奖惩时间是否都在入党积极分之本人填表时间前;

3、是否出现两名培养联系人都是预备党员或者有非党员作为入党培养联系人情况;

4、是否按程序进行:①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之——>填表时间(个人、团组织、党支部)——>培养考察(至预审前每半年一次,且培养考察已在一年以上)——>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确定为发展积极分之——>培养考察半年以上,送当校培训结业、函调——>政审结论;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征求群众意见和公示”栏时间、人树、内容是否与原始材料一致。

三、是否符合中央、省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规定条件

1、接收入党时是否已年满十八周岁;

2、是否已经院当校培训十八周岁;

3、函调是否加盖组织章,而非行政章;

四、材料整理是否严肃、认真、细致,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表格项目有否漏填,所填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2、各表所填写有关评价、意见、鉴定的内容是否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3、有关表决情况是否清楚、规范;

4、能否按时交书面思想汇报,是否存在突击现象,内容有否联系本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提表时应按实际汇报填写,对拖延、缺交思想汇报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组织观念教育,情况严重的可延长考察期);

5、材料是否均用笔写,禁用计算机打印;:

6、字迹是否清楚、工整,无乱涂乱改;个别少数涂改处是否由本人或负责人盖章(学生盖手印);

7、表格中该签名盖章的是否签名盖章;

五、抽查会议记录事项

1、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党员人数及出席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其他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与填表情况是否一致。

2、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

3、有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记录;是否有安排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安排发展对象的入党考察人记载;

4、党小组(党支部)是否有预备党员季度鉴定、半年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相关会议记录。

发展党员过程中党组织有以下会议记录:

1、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记录;

2、党支部(党小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意见(半年一次)会议记录;

3、党支部(或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

4、党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会议记录;

5、党委审批新党员记录;

6、党支部(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季度鉴定会议记录;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第4篇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什么是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申请入党人--凡符合<<>>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

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共青团员需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内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如实填写<<华东政法学院建党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

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党内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具体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为"发展对象"。

2.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主动地,个别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1)入党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a.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b.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

c.本人今后努力方向。

d.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包括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本人主要经历等。

(2)写入党申请报告的要求:

a.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不能简单地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

b.要对党忠诚老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的经历等有关情况,不能隐瞒或伪造。

3.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做哪些工作?

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报告后,党组织要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a.审阅入党申请书的内容;

b.了解其现实表现;

c.支委会审查是否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d.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找申请人谈心;

e.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员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及时建立申请人信息库。

4.团组织“推优”基本条件和程序

党支部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所属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优”基本条件和程序参见《华东政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

5.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根据团支部“推优”结果同申请入党人谈话,主要内容有:

a.了解和端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

b.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c.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主要听取党员、党小组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及反映,党支部要了解清楚,作出正确评价。

(3)党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a.介绍申请人入党愿望及有关情况;

b.介绍党小组讨论意见、推优意见以及党内外群众意见;

c.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记录在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的方法

a.指定党内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

b.上好党课。

c.“压担子”。给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分配一定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

d.组织学习。进党校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的培训。

e.定期分析。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第5篇

党员发展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1、以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时代特点,以提高质量为目标,扩大民主,严格程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注重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各党支部每年要根据学校党委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自身实际,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十二月中旬将下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报党委办公室。制定计划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防止分指标,卡比例的做法,要求每年的五月底前做好毕业生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入学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申请时间从申请书注明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要再次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团组织“推优”后(工作程序见《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工作制度》),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根据推荐情况以及申请人的平时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导其填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各党支部根据情况可联合或单独举办业余党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学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学习期满由党委办公室出题进行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没有经过培训或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向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活动,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考察期必须在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2)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培养联系人交书面思想汇报,联系人、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3)在中学期间已经是积极分子的,各党支部可以继续培养教育,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接收

1、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指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8—10人),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拟重点发展对象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6人。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将其列为重点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3)记录人要真实记录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并逐一记录谈话意见,将座谈会原始记录归入其档案中。

2、通知拟重点发展对象撰写入党自传材料。入党自传材料是申请入党的同志为了让党支部了解自己的成长过程、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而向党支部递交的介绍自己的材料。

  3、对拟重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打印拟重点发展对象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并注明班级排名情况(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现象不列入考察范围)。

5、整理拟重点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表》、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党校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材料、座谈会记录、政审外调函、《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等。

6、对拟重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方法见《中共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实施办法》。

7、党支部审阅材料并结合公示情况,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认为可以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应及时向党委报告意见,填写《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同时附送拟重点发展对象预审材料,报送党委同意。

(1)教工的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审批表、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2)学生的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表》、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党校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材料、座谈会记录、政审外调函、《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8、学校党委对拟重点发展对象预审通过,同意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9、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其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工作表现、个人经历等,如实向党支部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介绍意见。(3)向支部大会负责任的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接收成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考察、教育、培养。

  10、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应由申请人本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填写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不允许随意涂改。志愿书中“入党志愿”一栏的主要内容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思想和表现,着重填写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路线等的认识和理解,自己入党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优缺点,以及表明能否被批准入党的态度。

  11、支委会审查。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2、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并由申请人表示自己对大会所提意见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3)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4)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3、支部决议形成后,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党员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和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发展对象材料报党委审批。同时党支部填写《新发展党员简明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14、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接到党支部报的发展对象材料后,应指派专人(一般由党委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人的意见如实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中。

15、预备党员的审批。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党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要坚持集体讨论,不得采用传阅材料的办法审批。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其所属党支部负责保管。

16、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程序为:(1)唱国际歌;(2)党支部书记致词;(3)新党员宣誓;(4)党委代表讲话;(5)党员代表讲话;(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五)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1、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半年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六)预备党员的转正

  1、考察合格转正。程序:(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两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入党介绍人提出意见;(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支委会审查;(5)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同时上报《党员转正情况登记表》党委办公室备案;(7)学校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2、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为半年至一年(限一次)。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

  4、党员的党龄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5、党员材料的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其材料整理归入本人档案。

三、其他

  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发展对象为学生的,在其毕业前一个月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各党支部应负责地将他们的各项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第6篇

2011年我院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按照党章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重点做好在临床一线发展党员的工作。

二、坚持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第7篇

2011年我院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按照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重点做好在临床一线发展党员的工作。

二、坚持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

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第8篇

年我院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按照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重点做好在临床一线发展党员的工作。

二、坚持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

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第9篇

2011年我院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按照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重点做好在临床一线发展党员的工作。

二、坚持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