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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03 22:04:30

人与自然论文

人与自然论文第1篇

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根源

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一致,内隐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以及当代人对这种不和谐的深深忧虑。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在创造丰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制造了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即人类拼命地掠夺和奴役自然界,大自然也对人类每一次胜利都进行疯狂的报复。生态危机作为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标志正在诅咒着人类,威胁着人类的在世生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从而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解除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正在承受的生态危机苦难,成为时代的呼唤和价值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意味着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意味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人与自然和谐是一种善,甚至是一种最高的善;相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由于其隐喻或象征着毁灭,所以它是一种恶,甚至是一种大恶。扬善去恶是人类价值追求的目的之一,因而解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将生态从危机中拯救出来,便成为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价值指向。消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键是确认产生这种不和谐的根本性原因,以便能够为人类找到拯救生态危机的正确道路。尽管对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原因人们有种种猜测和分析,其中也不乏精辟的见解和论道,但笔者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本源性原因,正是在人性方面人与自然发生本质的对立,才在实践行为方面造成了自然生态环境的灾难性的后果。

在人类早期观念中,人与自然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价值关系意义上的紧张和分裂,无论是中国的儒教、道教和佛教,还是古希腊的哲学自然观,都以各种不同的理解或解释方式将人与自然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之中,人之为人的人性与自然世界之为自然世界的本性在古人那里总是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中国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古希腊人的“小宇宙”与“大宇宙”和谐一致的主张,都表达着人与自然本质同一的看法。古人的这种人与自然一体的人性见识,导致了“万物与我齐一”和“顺应自然而生活”的价值追求,形成了与自然宇宙保持和谐一致,千万不要僭越最伟大灵魂为人类安排的这一必然秩序的行为规范。然而,古人的这种存在维度和意义维度却被现代人所遗忘,西方近生的启蒙运动彻底颠覆了古代人的有机论自然观,自然世界由此变成了一台既没有灵魂、也没有生气,完全由力学支配,进行机械运动的机器。自然概念的含义也由古希腊的“生长”、“涌现”、事物发生的“内在根据”,变为了现代的自然界和自然事物的总和。自然世界从一个活的有机体沦落成为死一般的物质世界,人由此也就从自然宇宙中分裂出来,成为与自然世界对立的存在。笛卡尔首开先河,将人与自然界区分为两个各自独立且平行存在的实体,他们之间互不依赖,互不决定,互不派生。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广延,心灵的根本属性是思维。斯宾诺莎反对笛卡儿的二元对立说,主张在自然宇宙中只存在一个实体,那就是上帝,而心灵和物质仅仅是上帝这一实体的两个属性;两个属性之间并不发生直接联系,它们互不产生、互不限制。结果斯宾诺莎在建立实体一元论的同时,又在事实上造成了一种属性二元论。斯宾诺莎以后,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等人也力图克服机械论自然观的缺陷,消弭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但他们却走向了与古希腊哲人相反的道路,把人看作是自然价值的显现根源。如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立法”和“自然向人生成”;黑格尔则把自然世界看作是“绝对精神”的外化,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属于“主—奴关系”,即人是主人,自然是奴隶。经过现代形而上学的努力,人从自然宇宙中彻底脱落出来并成为与其对立的存在,人与自然从此分别归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自然存在物属于仅具有广延特征的物质世界和客体世界,人类则属于能够思维的心灵世界和主体世界,“目的王国”和“自然王国”之间从此产生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鸿沟。

现代人不再像古人那样,以自然宇宙为背景认识自己与自然的同一性,而是将人与自然的对立、不同作为人之为人的标志。这意味着,启蒙之后人从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了彻底的断裂,或者说从人的本质方面与自然世界划清了界限。人不再是自然世界之中的存在,而是收缩到以自身为参照系统并仅仅向自身认同的独立存在。如仅仅向自身的认识能力认同,从而认为人是理性存在物;仅仅向自己的类特征认同,从而认为人是一个社会存在物。启蒙运动将人从自然宇宙一体中独立出来,似乎解放了人类,争取了人的尊严,但事实证明,近现代人的这种自我启蒙和自我解放在给人类带来自由和享乐的同时,也对人自身和自然环境制造了灾难性后果。首先,近现代人解构了人与自然的存在同一性,从而造成了人类自我的迷失,使人类无法准确确认自己在宇宙中的合理位置,误把对自然界的宣战、掠夺和奴役视为人之为人的象征。其次,人不再向自然认同,而成为仅仅向自身认同的存在物,这势必导致自我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强势运行。如现代人类完全扭曲了生物进化的意义,把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理性,以及生物进化最为辉煌的一幕——人类的诞生,理解为人优越于自然界和**自然物的固有资本。人拥有理性,自在地就具有绝对价值,自在地就是目的,所有自然存在物仅仅是服务于人之目的的工具,成为现代性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引发人类对自然的促逼和宰制,并直接造**与自然的现实不和谐。所以,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是人与自然最根本和最深刻的分裂和对立,这种断裂直接规定了人类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并为人类占有自然和统治自然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合理而正当的理由。作为人与自然现实不和谐标志的生态危机,正是这种本质断裂的直接逻辑后果。

二人与自然的本质同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在根据

当我们确认了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分裂和对立的深层原因之后,隐含在这一分析中的一个逻辑推断就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即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应该是保证人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的根本性原因。也就是说,人只有在本质方面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才能确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一个与自然和谐的现实世界。尽管古人提出了人与自然在本质上同一的思想,但这仅仅是一种天才的猜测,其中还不乏泛神论糟粕,以及人屈从于自然的自卑心态。真正科学而合理地揭示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是人与自然现实和谐的基础,进而是人类社会和谐基础的是马克思。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提出了这一思想,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分裂、对立的“权力意志”和话语霸权,遮蔽了其思想的灵光,造成现代人对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同一性产生了遗忘。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并以此作为历史的逻辑起点和分析社会和谐与不和谐的人性论基础。马克思对人的这一规定蕴含着深刻的意义,至今人们还很少论及其中表达的深邃思想。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包含着两种规定性:一方面他必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1](P.106);另一方面人也必然是其他自然存在物表现它的生命本质的对象,“假定一种存在物本身既不是对象,又没有对象。这样的存在物首先将是一个惟一的存在物,在它之外没有任何存在物存在,它孤零零地独自存在着。因为,只要有对象存在于我之外,只要我不是独自存在着,那么我就是和在我之外存在的对象不同的他物、另一个现实,也就是说,我是它的对象”[1](P.106)。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像所有自然生命一样,在以它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同时,又作为表现其他自然物生命本质的对象而在世生存。正如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植物所不可缺少的、确证它的生命的对象,同时植物也是太阳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力的对象一样。人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并不是以某一种或某一类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而是以所有自然存在物或整个自然界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同样,人类在作为表现它物生命本质的对象时,也不是表现某一自然物的生命本质,而是表现整个自然界的生命本质。人以自然为中介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自然也以人为中介表现它的生命本质:人与自然是互为中介、互为对象的。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人又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人是自为存在的存在物,是超越自然而然本性的存在物。人作为人的存在,不像动植物那样直接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也不是直接成为其他生命表现它自己本质的对象,而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人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同时也把自然界的本质内化为自我意识,受到自然界的本质的规定。“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只创造或设定对象,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1](P.105)这就是说,人化自然的同时也被自然化,客体被主体化的同时主体也被客体化。由于人是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主体,人被自然所设定也是通过人领悟自然并对自身设定实现的,所以人与自然互相“设定”也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人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意味着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界,人在自然世界之中;人被对象所设定,意味着人“本来就是自然界”,本来就是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即自然世界也在人之中,人在自然世界之中,自然世界在人之中,这表明人与自然界在本质方面是一体的,是内在一致的。人以自然界为对象和作为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是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不可分割的两个规定性,割裂了这两个规定性也就割裂了人的本质存在,使人成为“非存在物”。

马克思在确立了人与自然本质一致这一人性论观念之后,就用这一观念来审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发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一体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了异化,在此基础上又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过程中发生了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人同劳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本质的异化。这三种异化现象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人与自然的异化。没有自然界,就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和劳动产品,劳动本身也就不能存在,人也就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本质。人与自然相异化,意味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和人的对象性本质的丧失:自然界不再是人的自然界,而变成了支配人的异己力量,“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所奴役”,即“他给予对象的生命是作为敌对的和相异的东西同他相对立”;人也不再表现自然界的本质,而成为自然界的占有者和掠夺者,“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1](P.85)。人与自然发生本质断裂,人类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中就与自然处于严重的对抗状态。用恩格斯的话说,我们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2](P.158)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导致人类对自然物的疯狂剥夺,这使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更为惨烈。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根本性的关系,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才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以及社会的不公正和社会的不和谐。因为人们为了占有由人与自然关系生化出来的物品和财富,才造成了人与人的分裂和人对人的剥削与压迫。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与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即人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的分析,揭示了人与人的异化关系和社会的不和谐。“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1](P.59)

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大不公正,也是人类社会最不和谐的表现。因此扬弃异化劳动、实现人的解放必须首先消解作为社会不和谐根源的人与自然的分裂与对立,实现人与自然界的本质性的统一,在否定之否定的层面上向合乎人性的人复归。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P.81)马克思在这里表明,扬弃私有财产也就是扬弃人的自我异化,即扬弃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向合乎人是对象性的人这一合乎人性的人复归。这种复归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马克思在这里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和“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再次表达了人与自然一体的思想,并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融合为一个整体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依据。“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P.83)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最和谐的社会,它不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解决,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通过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人性是人与自然现实关系的内在根据,也是社会和谐不和谐的基础。当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人类社会就处于不和谐状态之中,扬弃这种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完**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才能使人获得解放,进而产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

三人与自然的两种和谐关系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人与自然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和谐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关系,另一是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关系。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关系,即在人类的自我观念中包含自然界的本质规定性,在人之为人的意义上人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这种整体性是通过人向自然生成为人而显现出来。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存在物和谐相处,人类与自然界协同发展,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营造出一个美丽、完整、稳定的现实自然环境。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是人性意义上的和谐,它存在于人的本质之中;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是现实性的和谐,它表现在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活动之中。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的关系是;内在和谐是外在和谐的根据,外在和谐是内在和谐的表现。人只有首先达成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才能创造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笔者前面所说的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或同一,是指人与自然的内在关系,而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不和谐则是指人与自然的外在关系。目前人们更多的是强调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的价值与意义,忽视了产生这一价值和意义的内在源泉,即人性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问题,这就使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为了确保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我们必须首先对人性与自然的关系做出形而上学的和谐建构。人与自然达成了内在一致,才能担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在行为方面与自然界和谐一致。

人与自然论文第2篇

人类运用客观规律对自然界的能动改造就是我们常说的技术,人类对自然现象及其本质的规律性认识就是所谓的科学,人类不断的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也就形成了科学技术的形成与发展。所以在本质上来说,科学技术是人的能力的表现或延伸,体现着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科学技术这样的本质,就决定了科学技术是为了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了整个人类的自由和幸福做贡献。因此,以人为本应是科学技术的价值基准。以人为本的科学技术价值基准,要求人们在进行科学技术探索和实践中,一定要高度关注人类社会问题,注重从人性和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使科学技术的发展服从于人类社会需要,要以人类自身的存在与发展决定科学技术的取舍选择和发展方向,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实行社会控制,使科学技术正面价值尽量地放大,更好地造福于人类,而使科学技术的负效应削弱到“可容忍”的限度内,以保证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健康发展。

2社会协调发展是科学技术的价值追求

(1)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马克思曾说过:“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由于其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自然界这个生态系统,维护着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坚实基础,是人类文明大厦的基石。正因如此,我们应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避免科学技术人为的滥用、误用和恶用,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技术发展理念,严格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把握科学技术运用的伦理标准,把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崇高目标联系起来。人类既要利用、改造自然界,发展生产,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又要考虑到自然界的承受能力、调节恢复能力,考虑给予自然界什么,使自然界始终处于一个动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2)实现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源泉是人的能力、智力、体力,推动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人的需求,人类知识的不断更新和提高更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智力保证,所以说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而人的智力、体力、能力的提高也达到了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目的,从而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以一定的活动方式来满足人的社会需要而获得进步的过程综合就形成了社会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应把密切关注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类社会进步的和谐统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技术发展理念,人类社会发展与科学技术发展联系起来,推动科学技术始终朝着推动社会整体进步、对人类终极关怀的方向发展。科学学创始人英国的贝尔纳指出:“科学是我们时代的产物,是指引和推动这种生活前进的思想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经济生活必要的组成部分”。科学作为一种手段,满足了我们的物质需要;科学作为一种方式,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

人与自然论文第3篇

(二)多元文化主义的自然法与人权理论 自然法学者主张的来自人类自然本性的制度,从人类学的角度看,都是具有文化相对性的认识。实际上,自然本性的概念如同海神普洛透斯的床铺一样,是可以自由伸缩的。今天,在新自然法学中格外重视实践理性的原因之一,就是要把自然本性的概念从议论者的恣意性中抢救出来。因此,如果把自然法看成不是超越文化逻辑的普遍法,而是理解为各种文化相互间的辩证的、能动发展的过程的话,目前我们拥有的自然法就具有多元的、暂时的和假设的特征。因为,自然法是适应各个时代的要求,通过与不同文化的接触,不断被解释和自我塑造的。西欧文明圈中形成的自然法观念通过与非西欧文明的接触,可以拓展出新的地平面。例如,以往西欧的自然法观念中欠缺的人与自然环境的共生关系,可以从东方儒教的天人合一、老庄思想的天道说和印度的“梵我一如说”中得到补充。再如,“人的尊严”的概念也有可能从东方思想中得到有意义的修正。因为以往的“人的尊严”这一概念是以《圣经》的人类观为背景的,是脱离自然秩序的概念。今天,“人的尊严”已在生命伦理领域中被普遍使用,其意义毋宁意味并提倡人类向自然秩序的回归,拒绝由于科学技术的操作和思想、制度的操纵使作为自然一部分的人类过分脱离自然秩序的思想。这样的重新解释也可以到非西欧的思想中去学习和借鉴。 因此,揭示“多样性中的普遍性”是现代自然法学的目标,也是多元文化主义的立场。在这一界限内,多元文化主义与自然法学具有共同的基本立场,问题是如何找出普遍性。传统的自然法和新自然法都认为,普遍性是先于和超越多样文化传统的,这事实上给文化同化主义提供了借口,容易成为抑制文化多元性的意识形态并发挥作用。普遍性应通过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和融合逐渐发现,实际存在的自然法规范也经常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即便如此,其高度的客观性和历史安定性也足以约束人类根据主观设计制定的实定法。如人权的规定是文化的产物,虽然根据时代情况具有可塑性,但因为其高度的客观性和安定性,因此对实定法具有充分的约束机能。托马斯•阿奎那虽然承认在经验性的人类行为、习惯、制度中,人类的本性是可变的,但认为这种变化的根底中存在不变的人类本性。事实上,正因为存在这种超越性的人类本性,才可能发生经验性人类本性中的变化。换言之,人类本性因为其超越性才有历史性,而通过人类本性的可变性到达不可变的顶点时,自然法的历史性道路才被打开。由于托马斯承认人类本性在一定程度上的可变性,因此自然法具有可变的侧面。实际上,永恒法的“分有”是在人类历史中分配的,因此在历史性具有可变侧面的情况下,自然法也应该是可变的。 多元文化主义的自然法与追求多样文化的相互承认和对话为基调的现代立宪主义是一脉相承的。初期的自然权论者,特别是格老秀斯、霍布斯、普芬道夫、洛克等倡导的自然权论,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欧洲内部的各国及其与其他国家之间由于深刻的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政治法律问题。如格老秀斯主张的所有的人都具有自我保存的权利,禁止恣意伤害他人和掠夺,但是他的课题局限在了“从根底上具有不同文化的人们,为了交涉和共存”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出发点”。[12]罗尔斯倡导的“政治的自由主义”也是在承认人们的价值多元性的基础上,解答了作为自由平等的市民是如何构筑、维持“得以公正地协动”的社会。[13]詹姆斯•塔利(James Tully)在承认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提出:“现代宪法,必须追求肩负各种各样文化的主权性市民根据相互承认和同意所进行的对话的实践形式。”[14]实际上,罗尔斯、塔利和强调自律性实定法秩序权威的法实证主义,在“如何构筑、维持社会的协动结构这一课题”面前,可以排列到同一平面上,共同构成现代立宪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自然法的思想基础。[15]因此,基于自然法和宪法的人权理论也应该是多样的。如日本新宪法“直截了当地表达了传统自然法的思想,据此,违反自然法的实定法,即使是宪法性规定也不能承认其效力”,从中可以“明确地看出新宪法是以自然法的理论为基础的”。它是以“文化内容的丰富性”和“积极的政治理想的表明”为特征的,是“属于二十世纪宪法范畴的”宪法,它在“法的调整以外,还具有政治哲学的教育意义”,特别唤起了有关文化、教育、劳动等方面的权利,这些权利“与实定法上的权利在旨趣上是不同的”。[16]

人与自然论文第4篇

随着“以人为本”的整体化护理在临床中的广泛应用,护理工作的实质已从过去的疾病护理发展为对已患病或未患病“人”的护理,也更多的考虑自然环境及社会因素对人的影响。如何遵照天人相应论,对已存的或潜在的护理问题进行正确的评估,更好的指导临床护理工作,使中医护理得以发扬光大是值得护理工作者深思的问题。

1天人相应在人体的生理反应

作为自然界中组成部分的人类,时刻受到自然界的影响和支配,如《灵枢·邪客》所云:“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洲,人有九窍……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藏。天有六律,人有六府……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节……地有十二经水,人有十二经脉……岁有十二月,人有十二节。”[1]《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也说:“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2]人体五脏六腑、四肢百骸的功能活动,又可归于自然界的阴阳五行。同时人体五脏功能活动,与四季、五时相关:平旦为肝木所主(7:00~9:00),日中为心火所主(11:00~13:00),脾主日(13:00~15:00),肺主下晡(15:00~17:00),肾主夜半(23:00~1:00)[3]。这些均说明人与自然界是息息相关的。

2人体病理反应与自然变化的关系

人体的生理节律与时间变化相应而协调,一旦这种协调被破坏则可导致疾病的发生,即病情的变化也同样具有时间节律性,《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说:“朝则人气始生,病气衰,故旦慧;日中人气长,长则胜邪,故安;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夜半人气入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2]。即“夫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如肝病在夜半(23:00~1:00)多相对安静,此时为肾水所主,木得水养;病情加重在下晡(15:00~17:00),因金旺而乘木,患者神志转清易在平旦(7:00~9:00),因木旺于寅卯而相助机体正气。

现代医学研究人体病情变化与季节、时间的关系,陈阳春等[3]对1986—1989年郑州地区20余万自然人群脑卒中发病的死亡与时间节律关系进行了4年前瞻性的动态监测,发现脑卒中脑出血发病以小寒最多,大暑患者数最少;脑血栓形成总的患者数以小暑最多,处暑最少。王永涓等[4]对464例死亡患者进行分析显示,以12月与6月(冬月和夏至月)死亡最多,以季节分布冬季死亡最多,夏季次之,节气日死亡率高于普通日死亡率;死亡与时辰关系看出卯时、巳时死亡最高,次为午时、子时、寅时,这与卯时、午时、子时为阴阳交替之际有关,亦说明阴阳消长交替之时对死亡影响明显。患呼吸道疾病死亡者以冬季、仲秋较多。患消化道疾病死亡以冬季、夏末秋初为多。侯俊[5]对6338例消化性溃疡胃镜检查结果分析,发现一年之中消化性溃疡在冬季、秋季以及冬春之交好发。一日之中溃疡病出血易发生于0:00~4:00及12:00~16:00的时段内。这些现象均可看出人体发病与自然节气及气候变化无不关联。

3天人相应在整体护理中的应用

3.1因时、因地、因人全面评估

根据疾病发作周期,观察患者阴阳气血旺衰分布部位有昼夜的不同,合之自然界阴阳盛衰的变化,影响到疾病,使不同的阴阳属性病变在不同的时间周期中发生或改变,观察病情加重或减轻的时间,进行正确评估。

同一症状其时间不同评估目标就不同,如从正常脉象反应,春季多浮脉,夏季多洪脉,秋天多毛脉,冬天多沉脉。疾病多根据其阴阳属性不同在一日内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观察患者时可根据疾病在昼夜不同时间发病的规律,进行正确评估,尽早护理加以预防。又如血压的观察,人体的血压具有明显的生物学变化规律。首先,从季节变化上,一般高血压病患者在夏季由于天热,外周血管扩张,血压较其它季节偏低,由于冬季天冷,外周血管收缩,血压偏高;其次,血压在一日中也具有典型时间生物学规律,6:00血压开始升高,至10:00达最高峰,12:00开始下降,通常称此时段为血压第一高峰,至16:00血压又逐渐上升,至18:00达相对高值,即血压第二高峰,随后逐渐下降,至3:00血压降至一日内最低值[6]。我们在对护理对象的血压评估时要考虑到这些正常的节律变化,对于高血压患者血压的评估,其时间选择在2个周期的起始点(即6:00和16:00)之前30min,这样才能更准确评估这一生命体征的变化。

据报道,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患者清晨的心肌缺血占全部缺血时间的46%,清晨急性心肌梗死的危险较24h平均增高40%,中风发生危险较24h平均高30%,因而人们常把6:00~12:00这段时间称为“魔鬼时间”[7]。在这段时间内,护理人员应加强对患者病证的正确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患者潜在护理问题和危险因素。

3.2辨证审因、顺时应势确定护理措施

临床护理中将评估所采集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引起疾病的原因,从根本上实施护理,解除病痛,促进健康。如午后发热患者,如见蒸蒸发热(体温最高达39℃)、大汗、头重体困、胸闷乏力、苔黄、脉数,说明为湿温症(有感染),即可采用物理降温的护理手段使热随汗出。同为发热,如肌肤干燥、手足心热、口干口渴、舌质红、苔少或无、脉细数,则为阴虚有热,阴虚有热则不可采用物理降温,以免伤阴助热。

3.3重视天人相应观,选择“良辰吉时”用药

“良辰吉时”即时间医学,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时间医学体系—子午流注。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太阳和月亮与人的生活节律息息相关,人的脏腑、心理和情绪的变化都有其时间节律。择时护理的关键就是找出这些规律并加以运用。应当按照人体的生物节律在最佳时间给予最佳剂量,以便增强药物疗效、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发汗解表可上午用药,以利人体阳气于上午升发之势,发挥药物解表作用;攻下逐里可下午用药,以利用人体午后阳气内敛,阴气沉降之势发挥药物攻下作用;滋阴养血、滋养肝肾的方药多主张黄昏、夜晚服,因夜晚时阴气渐生而盛,药可乘人体阴气欲盛之势,发挥更大作用;脾阳虚泄泻患者服健脾药主张清晨、上午服,因上午阳气渐生而旺,补气温阳药可借助人体阳气欲盛之势发挥药物作用[8]。

糖尿病患者的用药护理更应注重时间性,有学者主张由原来的餐前或餐后30min给药,改为8:00~9:00和15:00~16:00给药,这是因为此时用药可使药物与体内血糖浓度变化规律相适应,如氯磺丙脲口服4~6h血药浓度达高峰,而人体在进食后1h左右,体内血糖浓度可达高峰,3h后血糖浓度逐渐趋于正常,如在饭前或饭后30min服药,血糖浓度达高峰时,氯磺丙脲的药效尚未发挥作用,而待药效达高峰值时,血糖浓度已趋于正常或下降,所以将其服药时间改为饭前3h服用。同时,胰岛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糖尿病患者有“拂晓现象”,即4:00左右是对胰岛素最敏感的时间,此时给予最低剂量,能获得最满意疗效[9]。

临床药理学研究证实,促肾上腺皮质激素8:00用药产生的皮质激素最多,机体反应快,疗效最佳;心脏病患者对强心甙药物的敏感性4:00最高,为其它时间的4倍,而下午最差。降血脂药物睡前1次服用,可发挥药物在夜间控制游离脂肪酸的作用,这样既减少服药量,又避免副作用的发生,远比1日3次服药效果好。抗胆碱类药物治疗支气管哮喘时,夜间需给较大剂量,因18:00~6:00肺通气指标最差。局部8:00所需治疗剂量最大,维持时间最短,15:00同样剂量可延长1倍时间,此时使用局麻进行手术最佳。治疗头痛清晨服药3片和晚间服药1片所起的止痛作用完全一样[10]。

糖皮质激素如果每日7:00~8:00一次给药,不但能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而且对长期用药者也很少发生停药危象。此外,对作用时间长的糖皮质激素,如氟美松、去炎松等,还可采用隔日疗法,即将2日的总量于1日7:00-8:00一次给药,这样就大大地方便了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11]。消炎痛7:00给药,其达血药浓度的时间较19:00用药快40%;阿司匹林早晨用药,其生物利用度比晚间用药显著增大[12]。

由于癌症患者的临床症状和癌细胞的分裂存在着昼夜的节律变化,如果顺应这种变化择时给药,可增强抗癌药物的作用并减少其不良反应。如用阿糖胞苷治疗白血病时,8:00和11:00给最大剂量,20:00和23:00给最低剂量,此种给药法较以前的常规给药法(没有时间区别),可使动物的存活率提高50%,且药物毒性亦明显降低[13]。

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到各种药物的不同时效关系及其不良反应,正确把握药物的最佳使用时间,并注意药物在不同时间的使用剂量,这直接对提高临床用药质量,减少不良反应起重要的作用,因此说明天人相应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遵循因时制宜的护理法则,促进护理效果。

3.4综合分析系统评价

临床护理过程中,对护理对象的生命体征、证候的变化要结合时间节律的不同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价,以便客观、准确的判定病情的转归。

4小结

天人合一是中医整体理论的重要表现形式,脏腑功能活动相互关联,与现代生物—心理—社会的整体化护理模式息息相关,临床护理中综合分析护理对象的相关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护理措施,促进患者康复,保障护理对象的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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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姚菊峰,薛原,赵春红,等.时辰药理学在临床给药护理中的实用价值[J].护理学杂志,2003,18(4):318-319.

人与自然论文第5篇

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根源

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一致,内隐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以及当代人对这种不和谐的深深忧虑。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在创造丰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制造了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即人类拼命地掠夺和奴役自然界,大自然也对人类每一次胜利都进行疯狂的报复。生态危机作为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标志正在诅咒着人类,威胁着人类的在世生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从而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解除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正在承受的生态危机苦难,成为时代的呼唤和价值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意味着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意味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人与自然和谐是一种善,甚至是一种最高的善;相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由于其隐喻或象征着毁灭,所以它是一种恶,甚至是一种大恶。扬善去恶是人类价值追求的目的之一,因而解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将生态从危机中拯救出来,便成为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价值指向。消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键是确认产生这种不和谐的根本性原因,以便能够为人类找到拯救生态危机的正确道路。尽管对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原因人们有种种猜测和分析,其中也不乏精辟的见解和论道,但笔者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本源性原因,正是在人性方面人与自然发生本质的对立,才在实践行为方面造成了自然生态环境的灾难性的后果。

在人类早期观念中,人与自然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价值关系意义上的紧张和分裂,无论是中国的儒教、道教和佛教,还是古希腊的哲学自然观,都以各种不同的理解或解释方式将人与自然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之中,人之为人的人性与自然世界之为自然世界的本性在古人那里总是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中国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古希腊人的“小宇宙”与“大宇宙”和谐一致的主张,都表达着人与自然本质同一的看法。古人的这种人与自然一体的人性见识,导致了“万物与我齐一”和“顺应自然而生活”的价值追求,形成了与自然宇宙保持和谐一致,千万不要僭越最伟大灵魂为人类安排的这一必然秩序的行为规范。然而,古人的这种存在维度和意义维度却被现代人所遗忘,西方近生的启蒙运动彻底颠覆了古代人的有机论自然观,自然世界由此变成了一台既没有灵魂、也没有生气,完全由力学支配,进行机械运动的机器。自然概念的含义也由古希腊的“生长”、“涌现”、事物发生的“内在根据”,变为了现代的自然界和自然事物的总和。自然世界从一个活的有机体沦落成为死一般的物质世界,人由此也就从自然宇宙中分裂出来,成为与自然世界对立的存在。笛卡尔首开先河,将人与自然界区分为两个各自独立且平行存在的实体,他们之间互不依赖,互不决定,互不派生。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广延,心灵的根本属性是思维。斯宾诺莎反对笛卡儿的二元对立说,主张在自然宇宙中只存在一个实体,那就是上帝,而心灵和物质仅仅是上帝这一实体的两个属性;两个属性之间并不发生直接联系,它们互不产生、互不限制。结果斯宾诺莎在建立实体一元论的同时,又在事实上造成了一种属性二元论。斯宾诺莎以后,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等人也力图克服机械论自然观的缺陷,消弭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但他们却走向了与古希腊哲人相反的道路,把人看作是自然价值的显现根源。如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立法”和“自然向人生成”;黑格尔则把自然世界看作是“绝对精神”的外化,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属于“主—奴关系”,即人是主人,自然是奴隶。经过现代形而上学的努力,人从自然宇宙中彻底脱落出来并成为与其对立的存在,人与自然从此分别归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自然存在物属于仅具有广延特征的物质世界和客体世界,人类则属于能够思维的心灵世界和主体世界,“目的王国”和“自然王国”之间从此产生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鸿沟。

现代人不再像古人那样,以自然宇宙为背景认识自己与自然的同一性,而是将人与自然的对立、不同作为人之为人的标志。这意味着,启蒙之后人从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了彻底的断裂,或者说从人的本质方面与自然世界划清了界限。人不再是自然世界之中的存在,而是收缩到以自身为参照系统并仅仅向自身认同的独立存在。如仅仅向自身的认识能力认同,从而认为人是理性存在物;仅仅向自己的类特征认同,从而认为人是一个社会存在物。启蒙运动将人从自然宇宙一体中独立出来,似乎解放了人类,争取了人的尊严,但事实证明,近现代人的这种自我启蒙和自我解放在给人类带来自由和享乐的同时,也对人自身和自然环境制造了灾难性后果。首先,近现代人解构了人与自然的存在同一性,从而造成了人类自我的迷失,使人类无法准确确认自己在宇宙中的合理位置,误把对自然界的宣战、掠夺和奴役视为人之为人的象征。其次,人不再向自然认同,而成为仅仅向自身认同的存在物,这势必导致自我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强势运行。如现代人类完全扭曲了生物进化的意义,把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理性,以及生物进化最为辉煌的一幕——人类的诞生,理解为人优越于自然界和自然物的固有资本。人拥有理性,自在地就具有绝对价值,自在地就是目的,所有自然存在物仅仅是服务于人之目的的工具,成为现代性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引发人类对自然的促逼和宰制,并直接造成人与自然的现实不和谐。所以,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是人与自然最根本和最深刻的分裂和对立,这种断裂直接规定了人类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并为人类占有自然和统治自然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合理而正当的理由。作为人与自然现实不和谐标志的生态危机,正是这种本质断裂的直接逻辑后果。

二、人与自然的本质同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在根据

当我们确认了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分裂和对立的深层原因之后,隐含在这一分析中的一个逻辑推断就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即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应该是保证人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的根本性原因。也就是说,人只有在本质方面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才能确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一个与自然和谐的现实世界。尽管古人提出了人与自然在本质上同一的思想,但这仅仅是一种天才的猜测,其中还不乏泛神论糟粕,以及人屈从于自然的自卑心态。真正科学而合理地揭示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是人与自然现实和谐的基础,进而是人类社会和谐基础的是马克思。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提出了这一思想,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分裂、对立的“权力意志”和话语霸权,遮蔽了其思想的灵光,造成现代人对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同一性产生了遗忘。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并以此作为历史的逻辑起点和分析社会和谐与不和谐的人性论基础。马克思对人的这一规定蕴含着深刻的意义,至今人们还很少论及其中表达的深邃思想。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包含着两种规定性:一方面他必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人也必然是其他自然存在物表现它的生命本质的对象,“假定一种存在物本身既不是对象,又没有对象。这样的存在物首先将是一个惟一的存在物,在它之外没有任何存在物存在,它孤零零地独自存在着。因为,只要有对象存在于我之外,只要我不是独自存在着,那么我就是和在我之外存在的对象不同的他物、另一个现实,也就是说,我是它的对象”。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像所有自然生命一样,在以它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同时,又作为表现其他自然物生命本质的对象而在世生存。正如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植物所不可缺少的、确证它的生命的对象,同时植物也是太阳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力的对象一样。人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并不是以某一种或某一类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而是以所有自然存在物或整个自然界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同样,人类在作为表现它物生命本质的对象时,也不是表现某一自然物的生命本质,而是表现整个自然界的生命本质。人以自然为中介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自然也以人为中介表现它的生命本质:人与自然是互为中介、互为对象的。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人又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人是自为存在的存在物,是超越自然而然本性的存在物。人作为人的存在,不像动植物那样直接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也不是直接成为其他生命表现它自己本质的对象,而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人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同时也把自然界的本质内化为自我意识,受到自然界的本质的规定。“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只创造或设定对象,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1](P.105)这就是说,人化自然的同时也被自然化,客体被主体化的同时主体也被客体化。由于人是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主体,人被自然所设定也是通过人领悟自然并对自身设定实现的,所以人与自然互相“设定”也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人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意味着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界,人在自然世界之中;人被对象所设定,意味着人“本来就是自然界”,本来就是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即自然世界也在人之中,人在自然世界之中,自然世界在人之中,这表明人与自然界在本质方面是一体的,是内在一致的。人以自然界为对象和作为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是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不可分割的两个规定性,割裂了这两个规定性也就割裂了人的本质存在,使人成为“非存在物”。马克思在确立了人与自然本质一致这一人性论观念之后,就用这一观念来审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发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一体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了异化,在此基础上又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过程中发生了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人同劳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本质的异化。这三种异化现象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人与自然的异化。没有自然界,就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和劳动产品,劳动本身也就不能存在,人也就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本质。人与自然相异化,意味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和人的对象性本质的丧失:自然界不再是人的自然界,而变成了支配人的异己力量,“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所奴役”,即“他给予对象的生命是作为敌对的和相异的东西同他相对立”;人也不再表现自然界的本质,而成为自然界的占有者和掠夺者,“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人与自然发生本质断裂,人类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中就与自然处于严重的对抗状态。用恩格斯的话说,我们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导致人类对自然物的疯狂剥夺,这使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更为惨烈。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根本性的关系,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才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以及社会的不公正和社会的不和谐。因为人们为了占有由人与自然关系生化出来的物品和财富,才造成了人与人的分裂和人对人的剥削与压迫。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与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即人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的分析,揭示了人与人的异化关系和社会的不和谐。“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

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大不公正,也是人类社会最不和谐的表现。因此扬弃异化劳动、实现人的解放必须首先消解作为社会不和谐根源的人与自然的分裂与对立,实现人与自然界的本质性的统一,在否定之否定的层面上向合乎人性的人复归。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马克思在这里表明,扬弃私有财产也就是扬弃人的自我异化,即扬弃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向合乎人是对象性的人这一合乎人性的人复归。这种复归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马克思在这里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和“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再次表达了人与自然一体的思想,并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融合为一个整体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依据。“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最和谐的社会,它不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解决,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通过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人性是人与自然现实关系的内在根据,也是社会和谐不和谐的基础。当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人类社会就处于不和谐状态之中,扬弃这种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完成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才能使人获得解放,进而产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

三、人与自然的两种和谐关系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人与自然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和谐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关系,另一是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关系。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关系,即在人类的自我观念中包含自然界的本质规定性,在人之为人的意义上人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这种整体性是通过人向自然生成为人而显现出来。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存在物和谐相处,人类与自然界协同发展,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营造出一个美丽、完整、稳定的现实自然环境。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是人性意义上的和谐,它存在于人的本质之中;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是现实性的和谐,它表现在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活动之中。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的关系是;内在和谐是外在和谐的根据,外在和谐是内在和谐的表现。人只有首先达成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才能创造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笔者前面所说的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或同一,是指人与自然的内在关系,而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不和谐则是指人与自然的外在关系。目前人们更多的是强调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的价值与意义,忽视了产生这一价值和意义的内在源泉,即人性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问题,这就使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为了确保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我们必须首先对人性与自然的关系做出形而上学的和谐建构。人与自然达成了内在一致,才能担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在行为方面与自然界和谐一致。

人与自然论文第6篇

 

伦理与‘‘哲学”一样,在本质上是一个‘‘文化的”概念。人文的思想文化是由民族的价值观、思维方式、社会心理、风俗习惯、信仰、伦理、传统等文化因素构成的一个自协调性的系统。伦理正是人文思想文化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因此,伦理的形成,离不开文化的价值观和信仰,也离不开社会心理、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伦理正是在所有的文化要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也就是说,任何现实存在的伦理,都不可能离开它赖以生存的文化系统而独立存在;伦理的性质和特征也必然与文化总体的性质和特征相适应。文化是伦理得以生存的“家”,离开了特定的民族文化,伦理就将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科学是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它提供给我们的是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即真理性的认识。科学不具有民族性:不同民族可以具有共同的科学文化;任何一个民族产生的科学文化也都可以直接为其他任何民族所用,因此,科学文化是真正属于全人类的。但是,人文的思想文化就不同了:任何人文的思想文化都是属于特定民族的。人文的思想文化是在特定民族的地理环境、生存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以特定的价值观、信仰为核心的,是通过传统固定下来并通过不同的思维方式、风俗习惯存在的。因此,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思想文化;人文的思想文化都具有民族性,都是属于特定民族的思想文化。

 

伦理属于人文的思想文化。伦理同哲学一样,不是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也不能为我们提供具有普适价值的知识,而只是为我们提供价值观、信念和道德规范。伦理不属于科学范畴,而是1个文化的范畴。一个民族的社会文化系统的总体性质和基本特征,决定了该民族的伦理的总体性质和基本特征。因此,没有超民族的、具有普世意义的般伦理”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思想文化,也就具有不同的价值观、信念和道德规范。西方宣扬的所谓的“普世伦理”只不过是西方文化为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制造的‘‘虚假广告”而已。任何一个民族的伦理,都不可能成为(作为)“一般伦理”的模板,也不能取代其他民族的伦理。生态伦理也是一样:西方学者提出的‘‘生态伦理”也只能是在西方文化地基上生长起来的‘‘西方的”生态伦理。它既不能成为“一般生态伦理”的模板,也不能取代在其他民族的文化基地上生长起来的其他民族的“生态伦理”,当然也就不能取代生长在中华文化基础上的中国的生态伦理。

 

但是,过去我们却没有真正理解伦理的文化属性和民族属性。因为‘‘生态伦理”概念是西方学者首先提出来的,我们就认为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是正宗的、“普世”的‘‘一般生态伦理”。因此,要研究生态伦理学,我们就只能按照西方生态伦理提出的问题和概念框架去研究。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我们在生态伦理研究中提出的问题,就是西方学者提出的那些问题(如‘‘人类中心论”与“自然中心论”的问题、自然的‘‘内在价值”问题、“自然作为伦理客体的权利”问题和‘‘人作为伦理主体的义务和责任问题”等);我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同西方学者的回答也基本上没有原则的区别。虽然我们也承认,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也包含生态伦理思想,但是,我们往往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看做是一些没有逻辑体系的、朴素的‘‘思想片段”,并把它作为研究西方学者提出的生态伦理学的例证和逻辑体系的‘‘填充物”,没有看到这些生态伦理思想的独特价值。因此,尽管也有少数学者默默地做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的研究工作,但是,这种研究在我国的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中始终处于被大多数人遗忘的角落。

 

在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中,我们不是在做着把西方的生态伦理中国化的工作,反而是要把中国的生态伦理思想‘‘西方化”。在我们的观念中,既然‘‘生态伦理学”概念是西方学者首先提出来的,那么,我们所能够做的,就只有努力向西方靠拢,按照西方文化和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思想重新解释和改造中国的原生态的生态伦理学思想;似乎只有把中国的生态伦理学思想按照西方的文化模式改造之后,才能获得理论上的合法性①。于是,我们就按照西方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原则和思维框架来重新“修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例如,人们总是用西方的文化精神重新解释中国文化:把中国文化中的‘‘道”解释为西方哲学的知识论的“规律”或‘‘本体”概念,把中国哲学的‘‘道论”解释为西方哲学的实体论的、知识论的‘‘本体论”。人们还把中国文化中的‘‘天”和‘‘地”的概念笼统地、简单地解释为西方哲学的‘‘自然界”概念,把中国文化中的“天”、“地’、“人”“三分”的文化结构,重新改造成适合于西方哲学的人与自然“二分”的文化结构。当中国哲学、文化、伦理经过这样的改造之后,中国文化特有的“中国魂”就变成了“西方鬼”,中国的穿着粗布长衫的老子,也就变成了一个西服革履的欧罗巴老头!

 

当今世界是一个不断走向全球化的世界。在这个潮流中,中国文化也不可避免地要‘‘世界化”。然而,要真正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世界化”,就必须首先把外来文化‘‘中国化”。民族文化走向世界的过程决不是以毁灭民族的“文化自我”为代价的。简单的‘‘拿来主义”、以外来文化“取代”本民族文化的做法只能造成本民族的“文化自我”的丧失,最后被外来文化所吞噬,成为他民族的‘‘文化殖民地”。只有把外来的优秀文化同化到自己的文化之中,才能不断壮大和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只有自己的民族文化发展了,我们才能以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姿态融入世界,才能成为世界文化的一个积极的部分。相反,一个失去“文化自信’、“文化自爱”和‘‘文化自尊”的民族,是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如果我们只是向世界乞讨,而不是以自己特有的文化为全人类的文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世界就不会有我们的立足之地。

 

二、从中国文化的视角看:西方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困境

 

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是建立在西方的文化基础上的,而西方的传统文化在本质上是以主体形而上学为核心的、“反生态”的思想文化。西方学者构建的生态伦理学一方面要在价值观上反对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在伦理的性质和范式上又不可能完全摆脱西方传统哲学和文化的影响,因此,站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场上,用中国人的眼光去看,西方生态伦理学不可避免地在下面的问题上陷入理论困境。

 

(1)关于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两极对立的困境。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们首先从哲学上提出的一个问题是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关系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仍然是从属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问题一无论是自然中心论还是人类中心论,都是西方传统哲学形而上学内部的两个基本派别。形而上学的基本逻辑是从多中追求一,从变中追求不变,从现象追求本质,从暂时追求永恒,从有限追求无限,从相对追求绝对。因此,一、不变、本质、永恒、无限、绝对,就成了它的价值理想和终极追求。西方哲学追求的价值,是一种单极的、纯粹的、排除一切杂质的理想价值。这种理想的价值是‘‘一”,而‘‘一”是‘‘高、大、全”是绝对,是完满,是永恒,是终极。在存在论哲学中,存在是‘‘一”,在意识哲学中,意识是在认识论中,理性和感性也是水火不相容的:唯理论把理性看做“一”,经验论把经验看做“一”,于是就形成了唯理论和经验论两种完全不同的哲学派别的对立。总之,当西方的形而上学把‘‘一极”(一端)作为“全体”和“绝对”的“一”看待时,它的“另一极”就完全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是无法全面地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西方形而上学不是把自然看作‘‘一”(自然中心论),就是把人看作‘‘一”(人类中心论)。所谓“自然中心论”与‘‘人类中心论”的两级对立,就是这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产物。虽然西方的生态伦理学看到了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哲学把人绝对化和神化的严重后果,企图以‘‘自然中心论”与之相对立,在存在论和价值观上对西方传统哲学提出了挑战,然而,在思维模式上,它仍然沉醉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框架之中。它同西方传统哲学的区别,只不过是用自然的取代了人的‘‘一”而已。在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下是无法合理地、全面地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当“人类中心论”把人看做“一”时,“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自在性”,成为满足人欲望的对象或客体;而当‘‘自然中心论”把自然看做时,人的合理的实践活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只能消极地做“自然的守护者”(海德格尔语)了。因此,无论是西方传统哲学还是西方的生态伦理学,都不可能合理地、全面地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2)关于伦理对象的扩展问题的理论困境。西方近代哲学所理解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人与自然在本性上就是两种不同的存在:自然的世界(物的世界)是按照“物道”和“物理’“合规律”地形成和变化的,而人的世界则是按照“人道”和“人理’“合目的”地形成和发展的。这样,人与自然就被人为地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物的世界是一个‘‘自在的世界”,即‘‘自然的世界”,而人的世界则是个‘‘自为的世界”,即超自然、有目的的世界。这两个分离的世界之间的关系,被理解为主客体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这种‘‘人与物(自然、“人理与物理”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决定了要把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之间,就缺乏逻辑的可能性:由于西方传统哲学为人们在‘‘人理”与‘‘物理”之间划分了一条严格的界限,因而‘‘人应该如何对待他人”这一伦理关系(即“人理”)也就不可能扩展到人如何对待自然(物理)的关系。这样,生态伦理遭遇到的伦理困境就是不可避免的。

 

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们无法超越西方文化在人与自然之间设置的这个‘‘逻辑屏障”在回答‘‘如何把伦理对象扩展到自然界”的问题时,就陷入了理论困境。逻辑上的论证已经是不可能了,因而只能用历史叙事的方式取代逻辑的推演,背叛了西方理性主义的思维传统。他们说:在历史上,伦理的对象本来就是不确定的,伦理的适用范围也是不断扩展的。例如,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只是被看做“会说话的工具”因而是不属于伦理对象的,但是到资本主义社会,伦理对象就已经扩展到了一切人。由此西方学者们得出结论说,伦理对象的不断扩展是历史的规律,把伦理对象从人扩展到自然是合乎历史的逻辑的。这种论证忘记了:在历史上发生的伦理对象的扩展始终都只是在人类社会内部的扩展,因而并没有触碰西方传统文化设下的横在人与自然之间的“逻辑屏障”。但是,要把伦理对象从人扩展到自然(物)时,就必然触碰到这一设置在人与物之间的‘‘逻辑屏障”。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们没有能够拆除这一“逻辑屏障”。西方文化的性质已经决定了拆除这一屏障是不可能的,因而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最终陷入理论困境是不可避免的。

 

(3)关于自然界的“内在价值”问题。按照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文化的价值观,自然对人仅仅具有“消费性价值”,这是一种功利性价值,即满足人的消费需要(无论是生产性消费需要还是生活性消费需要)的价值。按照这种价值观确立起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人对自然的征服、掠夺和消费的关系。为了反对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理解,以便确立起人对自然的伦理关系,西方的生态学者们提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说。其主要观点是:自然之物的价值就在于它们的存在本身;这种价值不是由人类赋予的,而是它们的存在所固有的;自然之物的存在本身即代表了它们的价值。人类不能去规定它,而只能去认识它、利用它。在人类认识它、利用它之前,它们的价值已经存在。

 

“内在价值论”把自然的价值理解为与人无关的“自在价值”,从而在价值问题上割断了人与自然的联系,陷入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二元论”。这说明,西方生态伦理学仍然没有超越西方传统文化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企图用自然价值对人的独立性来论证保护自然的‘‘应当性”。这个思路存在的问题是:自然的‘‘内在价值”只能证明自然‘‘存在”的合理性一自然是有(自己的)价值的,它的存在‘‘对于自身来说”不是无意义的。但是“内在价值论”却不能证明人对自然应该有伦理关系:“既然自然的内在价值与我无关,我有什么理由要保护它呢?”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生态伦理学陷入理论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它无法超脱西方文化的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如果立足于中国文化的立场,这个困境就迎刃而解了。

 

(4)关于能否从‘‘是”中推导出‘‘应当”的问题。按照‘‘内在价值”说,自然的内在价值是自然物本身的存在所‘‘固有的”,自然物的‘‘存在本身即代表了它们的价值”。这实际上是把西方哲学的价值论和存在论等同起来了,即以存在论解释价值论。按照这个逻辑完全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只要是存在的,就是有价值的;只有“无”才是没有价值的。这样,价值论与存在论的区分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对事物的价值评价也没有任何意义了。如果只要是“存在”(有)的就是“好”的,只有“无”才是“不好”的,那么“存在’(“有’、“是”)就成了价值评价的尺度。这种存在论与价值论的等同,并没有解决休谟提出的那个伦理难题一从‘‘是”中不能推导出“应当”的难题。在西方生态伦理学家那里“是”与‘‘应当”的区别被不加证明地轻而易举地就消除了。例如美国学者罗尔斯顿就认为,从‘‘是”到‘‘应当‘‘是一个瓜熟蒂落的价值飞跃’。“这里的‘应该’并不是亦步亦趋地从‘是’中推导出来的’,“但同时,‘是’与‘应该’的截然二分又不复存在了”。罗尔斯顿也承认,这的确“令伦理学家困惑而又惊奇”,但是,他仍然坚持认为:人们之所以认为从‘‘是”(事实)中不能推导出‘‘应当”,是因为在‘‘事实”上蒙了一层灰尘遮住了人们的视线“我们只要拂去了盖在‘事实’上的灰尘,那里的‘价值’似乎就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①

人与自然论文第7篇

[关键词]曾永成;美学;生态美学

[作者简介]陈定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王青,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732)。

曾永成教授从事文艺学、美学的教学与研究已有近四十年了。在漫长的学术生涯中,他始终勤勤恳恳,以中国当代学者的人文关怀为己任,致力于对当代文艺学、美学的学科建构,不遗余力地推进中国文艺学、美学事业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丰硕的理论成果。“感应论美学”“文艺学生态化”“回归实践论人类学”等,都是他立足于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时代危机,如科技理性危机、环境危机、生态危机、人性异化等,所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论题,填补了当代文艺学、美学及其相关研究领域的诸多理论盲点,实现了理论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作者力图为当今世界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提供符合时代要求的前瞻性解决思路,较好地体现了一位当代学者的时代担当精神和理论创新意识。

曾永成在《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三十年》一文中指出:“从1981年到2011年整整30个年头,是我真正从事美学教学和研究的30年,也是我从运用系统原理到运用生态哲学研究审美,最后走进了人本生态美学的过程。”①围绕《以美育美》《感应与生成》等所论述的以“节律感应”为核心范畴的感应论审美观,以《文艺的绿色之思――文艺生态学引论》等为中心主张的文艺生态学思维,以及《回归实践论人类学》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文艺学原典的新解读,可以看作曾永成理论研究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三部曲,同时也是中国当代美学和文艺理论建设过程中极富个性特征的代表性著作。作为当代学者的雅范,他在三十多年间所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和的著作,呈现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审美文化精神嬗变的轨迹,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新时期以来当代文艺思想研究的时代风貌和精神特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学术史意义。

一、审美探本:感应论美学

1982年,曾永成发表《运用系统原理进行审美研究试探》一文,从系统论角度研究美学问题,从自然与人相统一的大系统出发,解读“自然向人生成”理念,指出美和美感生成这一过程中的系统性,并在各种系统中考察具体事物的审美性质、审美感受、审美关系实现条件等,具有开创性意义,在理论界产生较大影响。在这篇文章中,富有创新意义的“节律形式”的观点已经萌生。

在1986年发表的《审美特性“初感”再思》一文中,他提出了一系列与审美感应相关的创新性想法,其中有关“节律感应”的论述,读来令人耳目一新。他认为:“审美来自于主体与对象之间的节律感应,审美活动是一种节律感应活动,审美关系也就是一种节律感应关系。”①他从中国传统哲学和美学的“气”“气韵”论以及达尔文的“动物美感”说等观点出发,借助宗白华等现代美学家的卓见以及现代物理学的启示,联系审美活动的实际对审美特性的“初感”进行再思,力求更具体地揭示审美活动的本体特性在于节律感应。

曾永成对“节律感应”进行更为充分的阐述则是在1989年6月主编出版的《以美育美――美育理论和实践》一书内。该书从马克思关于“自然向人生成”和“美的规律”等观点出发,以“节律感应”的生命活动机制为基点,对美育的独特规律展开积极探索。全书分为原理篇与实施篇两部分。由他执笔的原理篇论述了美育的目的任务、特殊功能、系统工程和实施原则。实施篇则论述了表演艺术、造型艺术、语言艺术、综合艺术、现实美和科学美的美育问题等,其中“科学美的美育”一章由他执笔,提出了诸多具有创新意义的美育观点,如对科学美的构成、审美特点、美育功能和美育实施的系统论述等,发前人之所未发。他在书中以“大美学观”的理论视野关注审美文化在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的中介作用和整合功能,关于美育的直接目的是培育审美的人,审美活动功能的目的和享受相统一的二重性,美育过程和效果的系统控制等内容,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对美育认知的深化与开拓。

曾永成所提出的“以美育美”以“节律感应”为基本原理,阐明了美育的基本理论和有关知识的同时,更从实践角度出发指出如何进行美育,突出美育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方法。这一理论与实践内容,不仅为从事美育教学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专业视野,更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美育理论乃至美学理论的深入探索;不仅拓宽了美育理论的观照视阈,并有助于推进理论与实践生活相结合,实现具体实施过程之中的有效指导。

1991年出版的《感应与生成》,以与《以美育美》不同的方式,对以“节律感应”为核心范畴的“感应论”审美观进行了更加系统化的阐述。《感应与生成》实际上是曾永成对此前未能正式出版的《普通审美学》一书的改写与补充。曾永成提出,节律是力度、气势、节奏、旋律及其“力的模式”(或张力结构)的总称,审美对象的具有节律特征的形式可称之为“节律形式”;节律是沟通审美主客体之间的必要中介,这一中介通过相互感应的方式推进主客体之间的交流、互动与融合。

《感应与生成》一书引用西方“内模仿”说、“异质同构”说等美学、心理学观念,以及中国古代的典型事例作为依据,以音乐、舞蹈、绘画、建筑、日常娱乐活动等具体形式,证实审美活动都是以节律形式引起节律感应而产生美感的。他在融通古今美学精义的同时,将中国和西方美学在内在命脉上进行对接,把节律感应定位于审美活动的本体特性和生态本性,并对节律形式的类生命特性,它对意义表征和生命体验以及整合与超越的价值和功能,以及功利内容如何被赋予节律形式而转化为美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阐释。在这本书中,曾教授对“节律感应”这一审美本体特性问题的探索大体完成。

从1982年《运用系统原理进行审美研究初探》到1991年的《感应与生成》,曾永成对围绕“节律感应”的论述层层深入,逐步系统化,并将之定位于审美活动的本体特性,形成较为完整的感应论美学观。首先,他将系统论的基本原理运用到审美研究中,作为探索审美研究的新课题和新角度,明确人类的审美活动也是一个特殊的系统性领域。接着,他从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的规律出发,发掘出这一系统运动规律的价值内涵,其肯定性的感性显现就表现出事物运动和结构的节律,这就是所谓美的基本特征。然后,他将人的生命系统节律体现于自然与社会、感性与理性、个体与整体、有限与无限的统一之中,并阐述在审美活动中,通过对有限对象之无限意蕴的感悟及其节律的感应,审美主体产生与审美对象无阻隔的感应契合,物我界限于情感间消弭。由此,审美主体在节律感应的和谐中达于精神自由之境,获得感性的享受,生成真正的审美美感。这就是他审美探本的积极成果。

曾永成所主张的感应论美学观强调,审美活动不仅归结为一种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论观照,而且本质上是主客体之间的感应活动。长期以来,传统美学倾向于把审美仅仅看作静态的认识论观照性活动,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由主体直接参与活动的审美方式,忽视了审美的节律感应特性。曾永成的感应论美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点,在马克思关于审美活动的“对象性”“美的规律”和“自然向人生成”等观点的指导下,打破了传统主客体两分的认识论美学,摒弃人类以往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惯性,解构人类中心论的古老论调,以“节律感应”理论揭示审美活动的本体性特征,将对美的形式表现性、意义感悟与生命的动力性体验相结合,突出感应论美学的内涵与特征实质。

感应论审美观强调,在审美过程中不可忽视对象和主体之间有两个重要的中间环节,即作为主体对对象的反映的审美意象,以及作为对对象与自己关系的反映的审美认知。而后,审美主体才有情感反应,即审美态度的情感表现。也就是说,审美对象本身的性质同审美主体所见到、感到的意象并不能等同,对象的自身性质与对象与主体关系的性质也绝非等同。简单的认识论观照难以解决主客体之间复杂的系统论联系。

基于“自然向人生成”理论,曾永成认为,“自然向人生成”说体现了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审美论的统一,并且指出世界本体是生成着的,“生成”乃是世界本体所拥有的内在属性。因此,人与对象世界之间的种种关系包括审美关系必然被包含于生成之中被不断地调整、修正和推进。生成本体论基础上产生的感应论美学,避免了把人作为绝对主体置于自然之外或其上的认识论思维惯性,而是把人置于自然之中,把自然看成是互相包含、渗透、交融的整体存在,强调美感生成的过程性、爱悦性、共享性等特征。感应论美学突破了传统认识论美学的固有看法,无论从美学理论的发展还是实际运用来看,都满足了现代化美学需要克服传统狭隘观念的现实要求。

在对感应论美学的论述过程中,虽然尚未自觉运用生态思维审视审美活动,但为审美活动生态本性的认定寻求到了明确的落脚点,即“节律感应”。“感应”是审美活动的本体特性,揭示了审美的内在规律,其中蕴藏着审美活动与世界的生态整体性和生态进化的重要秘密。因而,以“节律感应”为中心的“感应论”美学是曾永成后来的人本生态美学的核心命题与特色所在。同时,源于“自然向人生成”规律的“生成”法则几乎贯穿了整个人本生态美学的学理过程,以生成本体论为哲学根基可以以更开阔的视野与更深邃的眼光,从根本上解决人类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所面临的生态难题。

由此,围绕“节律感应”等美学观点逐步系统化的感应论美学可以看作曾永成的美学研究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第一阶段。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可以说,当初从系统思维对审美的研究,乃是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真正起点。从这个起点开始,我一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层精义所指引的思维大道上探索前进。”①

二、绿色之思:生态学思维

2000年5月,曾永成的重要著作《文艺的绿色之思:文艺生态学引论》出版。这部著作被视为国内第一本文艺生态学专著,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作者受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思想启示,从文艺与人类及世界的生态关联着眼,以一种生态世界观或哲学观看文艺,在纷纭复杂的文艺现象与观点背后发现一种统一的内在秩序,从而实现了对长期困扰人类理性的人本主义美学与科学主义美学分裂与对峙的整合。

在这部著作中,曾永成以文艺审美活动的生态本性即节律感应为理论核心,建立了自己的文艺生态学理论构架。作者的理论由一系列文艺生态学观念组成,如含有生气、生机、生命、生殖之意的“生”的观念,含有和平、和善、和谐之意的“和”的观念,含有合作、合谋、综合、融合之意的“合”的观念,含有进取、进化、进步之意的“进”的观念,以及对与之对应的“生态气象美”“生态秩序美”“生态功能美”三种生态美形态的概括,都合理地汲取了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中的生命观念,契合文艺的本体特征,能准确揭示文艺与人类生态真实而微妙的关系。他给出的一套文艺生态学范畴,如总体性的文艺生态场范畴,作为子系统的文艺主体生态系统范畴、文艺本体生态系统范畴、文艺功能生态系统范畴,以及文艺生态资源、文艺生态结构、文艺生态位等范畴,作为其理论构架的“网”上之“结”,也都达到了艺术哲学与生态学的自然融合,能恰切地表达其文艺生态观念。而作为整个构架理论基石的“节律感应”概念,其学理内涵的阐发相当深入有力,起到了贯联各理论板块的枢纽作用。

将自然、社会、文化作为人类生存整体来看的人本生态观,所建构的文艺美学理论构架,是一种一元论的文艺美学理论构架。它以“自然向人生成”的生成论观点看待文艺作品这种客观之“物”,对科学主义美学进行了人本主义的综合;它以生态观念看待文艺作品的“主体性”,对人本主义美学又进行了科学主义的综合。这种综合思维,既贴近人类的生命本源,也贴近文艺的本性,称得上是对文艺美学的返本之思,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曾永成历时六载,殚精竭虑,忧患幽思,为我们揭示出文艺作为生态存在的真实景观与基本特征,开启了文艺美学研究的新途径,其理论贡献值得肯定①。

“文艺的绿色之思”是一种诗意化的说法,其基本内涵是在对文艺问题的考察过程中引入生态学思维,面向世界,继承传统,综合创新,将富有时代特色的前沿学术观念与生机勃勃的文艺当代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期建构具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生态学。在作者看来,以“自然向人生成”的整体规律的提出,为生态学提供了最广阔的视野和最深刻的理论立足点,在生成本体论的基础上揭示其人本生态观的基本内容,是对马克思学说中的生态学内涵的深刻阐释。作者以此为基点,展开对文艺的生态学思考,对文艺审美活动的生态本性及其生态功能进行了富有创建性的学理考察,寄寓了著述者诗意栖居、守护绿色的人文情怀。

有评论认为,《文艺的绿色之思》中所显露出的生态学思维最突出的意义无疑在于从自然中寻求审美的生态根源。如倪明在《“生态论文艺学”的开创之作》一文中指出:“‘文艺的绿色之思’,正是向大自然的绿色世界吸取生命的营养与活力,寻求文艺生存和发展的启示。”②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金钱主义”将激烈的竞争关系笼罩于自然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文化生态等领域接连面临不可避免的失衡与难题,同时,人性生态的失衡与分裂更加严重,人与自然的冲突日益激烈。自然、社会、文化这个多层级的生态大系统,以其内在的生态关联生成并制约着文艺的需要和功能,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它的变化和演变,甚至会导致文艺领域出现畸形或异化。无论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全面进步来看,还是基于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发展目标来考虑,我们的文艺都应该在自然的绿色之中探求审美的生态根源,维护和优化自然生态、社会生态、文化生态和人性生态的绿色。

从自然中寻求审美的生态根源,使文艺研究开启一条从自然生态吸取营养的“绿色通道”,推动生态学化的文艺科学的建构与完善。文艺领域在市场经济中对绿色的坚守与培育,有利于促进生态意识与绿色情怀的确立,为市场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实现生态平衡和优化,使经济、社会、文化在生生不息的创生中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真正自觉地珍惜和维护文艺的绿色本性,有助于推动物质与精神、理智与情感等多方面的生态和谐,实现人与自然、社会及其自身的和谐共生。从自然中寻求审美的生态根源,也有利于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态环境,促使尽早走出以人性危机为核心的“人类困境”,在中国和世界、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互补共生的绿色格局中推动生态文明的建构与实现,优化人类生态的绿色家园。

在此之前,曾永成已发表不少文章,直接或间接地探讨过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的生态哲学思想。例如在《从生成本体论到人本生态观》一文中,他旗帜鲜明地揭示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生成本体论的内涵,并以此为基础论述了人本生态观的特征与实质①。

曾永成在该文中提出“自然向人生成”,更简练地表达了“自然界成为人”的内涵,鲜明地揭示了自然生成运动过程中的“向人”属性。“自然向人生成”被马克思用来概括自然史运动过程的规律性,马克思把自然看作与人相联系的存在,并且认为即使是在人类诞生之前它也是向人生成的。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揭示出关于世界本体的图景,一个从自然到人,由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到和谐,直至“社会化的人”即真正的人的生成过程,即自然在运行中由物质生成为人及其精神的过程。这是一个开放的、有目的、有方向的,以物质及其能量和信息为本原、以实践为自觉能动因素的生成过程,它最终实现了人与自然界的统一,以及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统一,达到了真正人的即“类存在物”的水平。

在曾永成看来,“自然向人生成”的哲学内涵揭示出了世界本体的“生成”属性,“生成”是世界本体的内在本性,由此,“生成本体论”应运而生。与哲学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本体论”相比,“生成本体论”的理论内涵具有诸多独特性,如:把本体看成从自然到人的生成过程,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内在地肯定劳动实践在自然向人生成过程中的重大意义;在以物质为基础、以实践为中介的前提下,理所当然地肯定精神的本体地位;充分肯定人自身的本体性,并揭示人在自然生成运动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对既有本体论合理因素的吸收和序化建构,突出了世界本体的生成性,肯定了世界的进化趋势,等等。“生成本体论”主张世界本体以人及其生成为本,在“为了人”和“通过人”的双重统一中确立人类的生态主体地位,即“人本生态观”。“人本生态观”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态观,其根本特征在于树立了与“自然向人生成”的世界本体相对应的整体性的真理观和价值观;人本生态观肯定了人的存在和生成的生态性,即人是“自然―社会―文化”的生态产物等。

对“自然向人生成”“生成本体论”与“人本生态观”内在联系的阐述,标志着曾永成的人本生态观念的形成,开启了将自然、社会、文化、人性囊括在内的系统性视域,实际上挖掘出一种把终极视域与终极关怀结合于一身的世界观,这就为从总体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生态思想提供了基础性平台。“人本生态观”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切入点,打开与现代人类生态学之间的沟通渠道,使之介入到当代人类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性实践之中。对人本生态观的发掘和阐发为人本生态美学提供哲学世界观的前提,为当代美学、文艺学领域生态学思维的兴起与活跃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接着于1999年发表的《人本生态观与美学问题》中,曾永成将人本生态观与审美研究结合起来,向生态思潮吸取智慧,开始自觉地对美学学理本身进行生态学化的改造。他明确指出:“只有从人本生态学出发的美学,才可能对人类走向生态文明的努力给予切实有力的学理支持。而这也正是关系着21世纪中国美学理论走向的重要课题。”这是他面对生态思潮对“美学革命”的呼唤。他运用生态思维,论述了四个基本问题:“审美活动的生态本性”“审美价值的生态尺度”“精神之美的生态定位”和“自然之美的生态意蕴”。对于这些问题,作者都作出了明确的具有生态学特征的回答,因此,这篇文章可以看作曾永成人本生态美学理论的奠基之作。

《从生成本体论到人本生态观》和《人本生态观与美学问题》等文,强调用马克思主义的人本生态观对美学学理本身进行生态学改造,形成了“人本生态美学”的基本思路。可以说,以《文艺的绿色之思》等为中心主张的文艺生态学思维,作为曾永成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第二阶段,具有独创性意义与深刻价值。如宋坚认为:“曾永成先生另辟蹊径,其专著《文艺的绿色之思》从人类生态学和美感的自然生成这个独特的视角,系统地论述了文艺的本色、文艺的生成与发展,还原了文艺理论应有的终极关怀精神,从而给传统的、僵化教条的文艺理论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使文学和文艺理论重新回到它的原初本体――那就是生命之流奔腾不息、审美之花常开不败的艺术本体。”①

三、解读原典:回归人类学

2005年12月,曾永成所著《回归实践论人类学――马克思主义文艺新解读》出版。他在书中立足于当代语境,摆脱已有的流行性阐述,从实践论人类学对马克思主义原典进行全新解读,推动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新认知,为文艺理论界提供新的哲学思路与研究视角。

21世纪以来,整体性的人类生态危机日益严重,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受到普遍质疑,市场经济与网络技术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带来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失衡以及深刻的精神危机。马克思主义在新形势下,面临向何处去的问题,需要警惕狭隘化、片面化甚至歪曲化的阐释倾向。这就需要从当今语境出发,立足于21世纪中国和世界的发展实际,对马克思主义及其文艺学原典进行深入解读,与时俱进地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原典的认识。只有如此,马克思主义才能适合新的现实要求,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展现出旺盛的生命活力。

回归实践论人类学,就是从根本上调整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哲学基础的认识。曾永成关注马克思主义早期作品中关于人类学的论述,并以之为理论起点,在“生成本体论”和“人本生态观”的基础上,认识到实践和人的“类本质”生成的独特重要性与整合效用,从而阐发其“实践论人类学”内涵,以此作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整体形态的重新认识。“实践论人类学”契合了世界本体的生成论与生态属性,消解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绝对割裂,表现出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统一。以实践论人类学为文艺学理论基础,可以有效避免对马克思主义原典内容的屏蔽以及某些原则性的误解,更能够接近马克思原典的本意;可以帮助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和文艺学顺利找到进入21世纪现实语境的切入点与适应性,推动对其学理阐释的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其时代功用;有利于文艺学理论基础的人类学回归,使其以一种更具包容性与整合力、更有价值导向意义的阐释模式展示马克思主义原典中更加广阔深邃的内在含义。

回归实践论人类学,可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文艺学进行“绿色解读”。长期以来,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传统阐释大多都从意识形态性开始,很少从人类生命根基的角度阐明文艺需要这一文艺活动的出发点,文艺的功能问题探讨难以深入。曾永成以这个根本问题为切入点,本着实践论人类学的整体精神,对生成本体论和人本生态观进行学理分析,再回归到基于两者统一的实践论人类学解读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生态学内涵。他回归文艺审美活动的生态本性,并将其最终落脚在文艺理论的生态学化建设上,在生态思维中建构具有实践论人类学精神的文艺学新形态,将生态论文艺学作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建设的当代课题。

曾永成以“走向类的融通”为题,论述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跨越中西文化的思维优势。他指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融合中西方文化的思维优势走向类的融通,不仅表现在“艺术掌握方式”论、“更加莎士比亚化”的自然性精神和“性格”与“意境”的类意识通观等具体问题上,也体现在关于文艺需要和功能这个文艺人类学思维和生态思维的核心问题上。由此,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中国化的内在可能性就从原典出发被揭示出来。建设中国特色的当代文艺理论和美学,最好的思想基础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人类学及其文艺思想,这为我们展示了最真实的世界图景、最根本的价值观念以及最开放的思维空间。如高云涌在对《回归实践论人类学》的评论中所说:“在由于生态危机而使人类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高度紧张的今天,这种基于“返本”进而“开新”的解读,无疑有助于激活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文艺学的内在基因所固有的生命力,有助于使其更加深入而且有力地介入21世纪人类创建生态文明的历史性实践。”①

曾永成所著《回归实践论人类学》一书,整体呈现出一个显著特点,即在以往对生成本体论的阐释的基础上,从实践论人类学对之加以更加深入的考察,明确提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新理解,即“生成本体论”说,而鲜明地区别于流行的“实践本体论”。

首先,曾永成对马克思理论的阐释与流行的实践本体论不同,认为不仅要如以往的权威性解读一样,强调人与自然通过实践发生的共时态联系,更需要创新性地强调人与自然之间也存在着历时性的生成关系,而且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和前提。实践对于审美活动的意义不在于其是美与审美得以产生的根源,而在于将其从动物的对象性联系提升为主体性的关系。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将这种生物性活动提升为主体性活动,并将主体性建立在对象性的基础之上,以此说明自然与人之间存在历时性的生成关系。而这种联系先于实践,修正了以往实践是审美产生的内在根源的误读。

其次,实践本体论对旧唯物主义合理内涵简单摒弃,对这些已经融入马克思主义哲学并具有重要理论内涵的观点不予理睬,不可避免地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片面化。而生成本体论重新唤起对马克和恩格斯的自然史观的关注,纠正了实践本体论的这个思维误区,不仅重视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成性联系,更高度重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观点,形成“自然―人”大系统的整体观念。

再次,曾永成从马克思主义原典出发,对“自然向人生成”进行科学解读,立足于整体性观点形成“生成本体论”主张,对自然本体论、人本体论、精神本体论以及实践本体论等本体论观点加以序化综合,将世界本体解读为不同形态内在联系的生成过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这种生成本体论的解读,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而深邃的视域,既将传统意义上的实践本体论纳入其中,又避免了它的狭隘性和局限性,并有利于真正吸收其合理内核和美学上的积极成果。

最后,在生成本体论的整体格局中,实践从审美根源的角色中解脱出来,充当自然、人、精神和历史等诸种形态间能动综合的中介。这打破了长期以来审美本体论所默认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虚妄,体现出自然生态规律对于人类实践的深刻制约性。在生成本体论中考察实践,对于今天的人类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极为重要。

以曾永成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人类学作为思维框架进行考察,实践本体论所秉承的可贵的生态关怀与其基本理论内核之间的内在矛盾显露无疑。实践本体论美学追求表达人与自然发展和谐统一,较早意识到人类所面临的自然生态危机,表达了生态关怀理念。而实践本体论的基本观点是强调从实践中寻求美和审美的本质和根源,这种片面高扬主体性的实践正是生态危机的根源,根本不可能解决生态问题。把实践本体论回归到生成本体论,回归到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相融合统一的人本生态观,在实践论人类学中对其加以科学的阐释,乃是实践本体论美学克服其生态关怀与基本学理之间的矛盾的根本出路。

《回归实践论人类学》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文艺学回归原典的新解读,是在实践论人类学思维框架内对生成本体论和人本生态观的科学阐释,可以看作曾永成走向人本生态美学过程中的第三阶段。此外,阐释达尔文审美思想、研究杜威经验论美学的生态精神等系列文章,则是他扩展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学理思维、丰富和充实其学理内容的积极努力。

人与自然论文第8篇

的信仰,存在主义,本体论的信仰,本体论的信仰。

的信仰与任何人都相关,但很少有人能说出信仰是什么。有很多争论,没有尽头。人们的信仰植根于人们不同的生活方式。只有从存在主义的角度才能澄清信仰问题。本文试图从存在主义的角度对信仰进行阐释,以期引起人们的关注。

。所谓主客二分,就是人类站在自然的对立面,改造和征服自然,以经济建设换取生活资料。因为自然不能满足人,人只能改造自然来满足自己。这种主客体二分法表现在人与自然的转化转化关系、人与人的阶级统治关系、商品交易主体之间的分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精神支配身体是建立在人与自我的身心分离的基础上的。这种生存方式是人类发展的必然。从人类在自然脚下爬行到站在自然的对立面,是人类实践和人类进步的结果,这种生活方式形成的标志是原始社会晚期的三次社会分工,手工业和商业的出现。手工业代表着人类对自然的征服,以及商业代表和工匠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人类进入了奴隶社会,文明时代开始了。分野是东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四大文明古国是一个农业文明。然而,由于大河流域建立了农业文明,古埃及文明是尼罗河的礼物,古印度是印度河和恒河的作品,古巴比伦文明的历史是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产物,古代中国是黄河的母亲孕育的。由于河流泛滥和枯竭,大河流域的生态恶化,四个古代文明国家中有三个灭亡。只有中国没有因为幅员辽阔、资源丰富、回旋余地大而灭亡。它的农业文明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中叶,并被西方强行打破。

文明发展的最大变数是古希腊的崛起。古希腊文明不是本土的农业文明,而是建立在已灭绝的古埃及和古巴比伦文明基础上的工业文明。原因是古希腊半岛多山,不适合发展农业。但受地中海气候影响,有适合全年航行的天然无冰港口,适合渔业发展。在此基础上,工商业有了很大发展。政治上,因为有许多岛屿,每个岛屿上都建立了城邦,而城邦这就是城市。从古希腊到古罗马,这种生产和生活方式一直延续着,在伟大的古罗马帝国,罗马奴隶主是工商奴隶主,罗马文明是工商文明,罗马法律是古代社会最完整的商品交换法。随着日耳曼的入侵,古罗马的工业和商业文明消失了,欧洲进入了农业文明的中世纪。然而,文艺复兴和罗马法在中世纪晚期的复兴开启了古希腊和罗马文明的复兴。资本主义在工商业文明的基础上崛起,是以大型机械工业为基础的工商业文明。以海洋环境为基础的工商文明又称海洋文明,是主体与客体二分法的主要支撑。这种生活方式在资本主义的自由时期达到顶峰。后现代资本主义开始改变过度的主客二分,向天人合一的生存模式靠拢。

。中国是世界上农业文明最成熟的国家,也是天人合一生活方式的代表。近代西方列强强行打破和中断了中国几千年的农业文明,迫使中国走上了工商文明之路,结束了中国人民几千年的天人合一。中国工商文明的大发展,正处于新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从农业的转变文明到工业文明是一种进步,但过度工业化必然导致主体与客体的过度二分法,人与自然、人与人、身体与心灵的分裂。它还需要向生态文明过渡,回归天人合一的生存模式,但这种回归是建立在工业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的,不同于古代农业和工业文明时期的天人合一。

。信仰是人们自觉生活方式的结果。由于在大自然脚下爬行,万物有灵,衣食匮乏,再加上洪水和野兽的威胁,原始先民没有找到自己适合的生活方式,主观世界也不发达。一切都是盲目的探索,没有意识到意识的主观基础。如果说原始人有类似的信仰,那就是崇拜,崇拜整个自然,崇拜区别于自然的氏族图腾,崇拜刚刚死去的祖先。但这里的崇拜不是信仰,原始人不具备形成信仰的主客观基础。在文明的奴隶社会中,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得到了发展,产品有了一定的剩余,可以安居乐业。人类已经找到了一种合适的生活方式。再加上主观世界的发展,人类有了信仰产生的客观和主观基础。当人类有了信心,信仰就产生了。农业文明人认为,日出日落的生产节奏和生活方式并不高,农业文明只是使自然适应农业适合驯化的植物和动物是固定的。人们定居生活。人与自然有着密切的关系。氏族解体,家庭建立,男人耕种,女人编织。这个家庭幸福和睦。乐生,受过教育的人一边种田一边读书,还有耕读传家。他们的信仰是对农业文明生存方式的信仰。他们相信来年会更好,天气会更好,他们相信子孙满堂,会有接班人,他们相信知识和理性,以及人类的和谐。因此,农业文明中的农民最怀念家乡,与其说是怀念家乡,不如说是怀念黄土地这一代农民。这是他们植根于天人合一的本体论信仰。这种信仰的对象是他们所依附的熟人世界,他们的父母和村民,他们的山、水、植物和树木,他们生活在其中。这种信仰可能不是有神论人的,但它必须是深情的、正义的和美味的。爱国主义是一个扩大的家园,它已成为农业文明时代的最高信仰,中国精神是中国人民的本体论信仰。

的本体论信仰不同于农业文明的本体论信仰。在工业文明时代,人们的信仰是一种主客二分的本体论信仰。工业必然导致商业的发展。工业是自然的加工和改造,商业是商品的交换。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交换人之间的平等交换。人与自然、人与人是分离的。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自然对象总是被分割的。这种划分是无止境的吗?人们开始探索自然的起源,原子论成为他们的哲学。继续问,原子是从哪里来的?上帝成功了。当他们找不到答案时,他们推测不仅大自然是上帝创造的,人类也是上帝创造的。这个至高无上的上帝被称为上帝,可以说基督教的信仰是工业文明的产物,特别是古代科学的不发达,无法解释现实。工业依赖于技术,技术需要探究,而科学无法回答,所以只有猜测。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个体信仰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出生的孩子没有信仰。孩子独立于父母,他有自己的独立性,独立面对和处理问题。在实践经验中,他开始建立自己对成功的明确信念。正是这种一个又一个的信念让她最终站起来,站起来,长大,开始了家庭和事业。随着成年人有了系统的实践和精神空间,他们的信仰开始形成。如果我们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生活在农业文明时代,就会形成天人合一的本体论信仰。如果我们主要从事工商业,生活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我们往往会形成主客二分的本体论信仰。如果我们生活在现在发达的工业文明,特别是生态文明时代,我们就会形成共产主义的信仰。

。本体论是一个探索世界起源或母体的哲学理论。本体问题是关于本质和共性的问题。本体论,即本质主义,专门探索事物的本质、矩阵和起源。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是打破砂锅,最后提出要求。黑人,对与错是有明显区别的和白色,这显然是工商文明的思维方式。本体论的信仰是相信本体存在并努力追求本体的信仰。上帝信仰是典型的本体论信仰的基础,是主体和客体的二分法。本体论是研究一切事物统一的整体知识,它包含一切事物。人们通过自身的生存来展示自己的存在,也就是说,人是对一切事物的一点精神认识和对世界的一个展示。本体论关注的是现象而不是事物的本质。本体论是整体的,而本体论是个人主义的。本体论是一个复杂的范式,本体论是一个简单的范式。本体论信仰是相信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一个整体,追求这个整体,并将自己融入整体。本体论信仰的生存基础是天人合一的农业文明,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西方人认为信仰是本体论的信仰,所以它认为中国人没有信仰。事实上,中国人的信仰不同于西方的本体论信仰。中国人民基于农业文明对儒家的信仰是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目的地,而不是来世的天堂。由于

所处的时代还没有超越工业文明的伟大时代,农业文明的印记还没有完全消失,工业文明在世界上还没有完全实现,两种信仰一直处于冲突之中。由于本体论信仰的基础——工业文明优于农业文明,本体论的信仰处于攻势和斗争的优势,而本体信念的基础——农业文明处于劣势,所以本体信仰处于防卫和不利的地位。冲突这两种信仰之间的冲突已经演变为当今时代的文明冲突,以及基督文明、伊斯兰文明和儒家文明之间的冲突。基督文明是侵略性的,尽管伊斯兰文明已经撤退,但它仍然顽强,原教旨主义大学已经崛起。改革开放以来,儒家文明在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强烈渗透下衰落,但随着生态文明的发展,两种信仰之间的冲突似乎有所缓解。本体论信仰有望在生态文明时代重生,这也是一种回归。

对当今世界的信仰只不过是这两种。伊斯兰信仰介于两者之间,这是游牧民族的信仰。游牧民族的畜牧业和农业是相互关联的,但他们的“旅行”与工商文明的商业是相互关联的。因此,伊斯兰的信仰传达了本体论的信仰和本体论信仰。按照本体论本体论的顺序,目前的信仰体系大致如下:新教-天主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儒教-道教-佛教。新教强调主客二分,佛教强调天人合一。新教征服了世界,佛教充满了同情心。所有宗教都宣传自己的教义,这些教义是合理的,反映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宗派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时代造成的,也是两种文明冲突的结果。解决这两种信仰之间的矛盾不能靠争论,而要靠人类生存实践的发展。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超越工业文明和农业文明的生态文明。

思想问题有时可以通过思想教育来解决,思想教育是建立在解决思想问题的物质实践的基础上的。一些跨时代的思想问题不能在思想上解决,而应该通过物质生产实践来解决。信仰冲突就是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在人类生产中找到答案。本体论信仰与本体论信仰冲突的实质是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冲突。生产矛盾的解决,思想矛盾的解决。自原始社会以来,人类经历了渔猎时代、农业时代和工业时代。在未来,它还将经历信息时代、生态文明时代等等。渔猎时代的原始初民没有系统的信仰。在农业文明时代,人类建立了第一个信仰体系,这表明人类取得了成功和自信。工业文明取代农业文明是一种进步和必然。然而,古希腊在欧洲进入了奴隶社会的工商业时代。原来,历史时代的冲突已经转化为共产主义时代的冲突,转化为东西方文明的冲突,已经固化为东西方文明的冲突。这种固化的思维影响了历史思维的形成,扩大了东方与西方的矛盾还有西方。随着人类进入生态文明时代,两种信仰之间的冲突将消失。

认为,当今时代的人类已经跨入了生态文明的门槛,但离生态文明的完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正的生态文明正在到来共产主义将真正成为现实。马克思指出,“这座共产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真正解决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真正解决了存在与本质、客观化与自我确认、自由与必然、个人与阶级之间的斗争“共产主义是一个完整的自然主义,不是农业文明时代未完成的自然主义,也是一个完整的人道主义,不是工业文明时代未完成的人道主义。农业文明的自然主义必然与工业文明的人道主义发生冲突,形式完整的自然主义与形式完整的人道主义不可能发生冲突,因为两者是一体的,没有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共产主义是生存与本质之争的真正解决方案。在共产主义实现之前,存在与本质之间的斗争无法停止。作为本体论与本体论之间的斗争,二者之间的斗争具有理论魅力。本体论阵营也有现象学、复杂性、后现代主义等理论形态。本体论的营地有本质主义,现代性、简单性和其他理论,而斗争一直在进行。存在主义信仰和本体论信仰之间的斗争在所有生物中都很普遍。我们无休止地争论,坚持自己的话,失去了片面性。这场辩论将持续到共产主义的建成。

人与自然论文第9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开展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需要借鉴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在实践中还需要坚持正确的原则与方式,当前做好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是高校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三个主要内容

马克思、恩格斯以实践为中介,在批判旧哲学抽象自然观的基础上,通过强调自然、人、社会的相互交织及其互动,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包含了三个主要内容。

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首要内容。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无机的身体”。[1]一方面,自然界对于人具有演化先在性。另一方面,自然界对人的实践活动具有前提性和制约性。因此,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统一。人与自然的共同存在、共同发展,是生态过程及其关系存在的前提。

第二,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马克思指出:“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的存在物……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 [1]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劳动,通过劳动,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基础上建立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两方面彼此联系,相互作用于人类的劳动实践过程和社会活动中,形成了生态关系与经济关系有机结合的生态经济关系。实现真正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还必须积极处理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社会发展同自然生态系统协调进行。

第三,人与自我的和谐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统一,其中自然属性是实现人发展的基本方面,人要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还需要使人的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相互协调、相互强化。建设生态文明不只是技术问题、项目问题、经济政策问题,而是核心价值观问题、人的灵魂问题。

透过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三个主要内容,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其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强调人与自然不可分离,有助于我们辩证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提高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自觉性。其二,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强调人与自然冲突的根源在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冲突,认为生态问题的背后是人的价值观或社会发展观问题,这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生态问题的本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生态和谐。

二、大学生生态文明观的培养途径

(一)理论上深刻理解生态文明观

生态文明观的形成是对人类发展道路的总结反思,体现了对生态危机解决途径的理论认识和对生态环境观念的理论变革。这些理论认识和变革包含了人与自然界相互关系的基本认识以及与此相关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科技观和发展观等一系列生态文化观念。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时代要求,也是构建生态文明观的基本途径。

首先,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读生态文明。恩格斯指出:“我们这个世界面临的两个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1] “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 [2]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运用自然史和人类史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来研究生态问题,其对大学生生态文明观的教育具有启发意义。

其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渗透生态文化知识。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可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容,说明生态文明是随着时展而日渐完善、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然选择,是马克思主义价值体系理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说明生态文明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总结和提升,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本质要求的。

最后,在教育教学体系中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教育列为公共课程,让大学生系统地了解生态文明理论及生态环境保护方法;结合不同专业开展与专业相关的生态伦理课程,在各个学科的教学中,挖掘本专业与生态科学的交叉领域,根据专业教学特点与内容,将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教学之中,使生态文明教育在各学科的专业教育中得到深化。

(二)实践中自觉践行生态文明观

马克思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3]生态文明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践观念,正是马克思调节与控制思想的体现。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成功离不开实践维度的应答,实践是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重要手段,同时又是大学生践行生态文明观,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形式。

生态文明观的实践包括举办生态文明教育讲座,组织讨论会,开展生态文明知识竞赛,使大学生系统地了解生态文明知识;组织生态文明主题活动,让大学生在自然中陶冶性情,激发与大自然的情感。开展经常性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的作用,要抓住网络阵地,建立生态文明教育专题网站,在校园网设置生态文明栏目,定期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理论动态等,建设良好的校园生态文化环境,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文化,使大学生做到心中有校园,心中有生态。

总之,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仅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坚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也为目前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指明了方向。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