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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模式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2-20 03:57:55

交易模式论文

交易模式论文第1篇

目前,股指期货交易已成为西方金融市场最热门的交易,股票分析家称其为“股票交易中的一场革命”。其中,世界上最具权威性及代表性的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有:标准普尔500种指数期货合约、伦敦《金融时报》100种指数期货合约、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及美国主要市场指数期货合约等。下面将根据上述各种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运作不同模式进行比较分析。

(一)股指期货交易模式

由于各国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水平及国情不同,目前国际上进股指期货交易主要有一种模式:(1)以美国、英国及香港地区为代表的分离模式,即股指期货专门在期货交易所(或在专设的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比如开设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标准普尔500种指数期货合约、开设在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伦敦《金融时报》100种指数期货合约及在香港期货交易所的香港恒生指数货合约等。(2)以日本为代表的整合模式,即由证券交易所开设股指期交易,比如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地点就在大阪证券交易所。类似的有韩国、以色列、挪威等一些新兴国家。(3)以巴西、波兰、俄罗斯为代表的混合模式,即证券交易所及金融期货交易所分别设立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如IBOVESPA指数期货由巴西金融期货交易所开设,而ISENN指数期货则由圣保罗证券交易所开设。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投资全球化以及证券业国际竞争的加剧,证券业和期货业高度分割化的市场结构模式逐渐变得缺乏效率,因此,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合并已成为国际化趋势,可以预计股指期货交易的整合模式将被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

(二)股票样本指数的选择

综观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股指期货合约所选择的股票样本指数(即合约标的),它们虽然它括综合指数、绩优股指数、普通股指数、成分股指数等众多品种,且各有特色,但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能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对应股票市场的整体情况。如标准普尔500种股指的样本股市值约占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总市值的80%;作为第一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线综合指数则为全美1700余种股票价格指数,这些股票约占美国有价证券价值的96%;伦敦《金融时报》100种股票价格指数是由10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所构成的加权平均指数,这100家成分股的市值约占英国股票市场总市值的70%;恒生指数虽然是33种各具特色的绩优股的指数,但它们的价值能达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79%左右。上述这些典型股票价格指数的优点在于具有抽样面广、代表性强、且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各种股票的价格对整个股市行情的影响,有利于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等避险交易,因此它们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理想的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合约的标的指数。

(三)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

在股指期货的交易中,合约价值是以合约单位与标的指数的乘积来表示,而合约单位是个固定值。世界上各国不同的股指期货品种,其合约单位也可能有所不同;各交易所一般是根据本国的国情、各种股票价格指数的特点、流动性及交易成本合理情况来确定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证券期货市场较成熟的国家(比如美国、英国等),由于机构投资者和拥有较多资金的专业投资者为市场的主流,为了满足机构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这些国家各交易所确定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都相对较高。而新兴市场国家由于证券期货市场上的主要参与者为中小散户,为保证股指期货合约的流动性,这些国家各交易所确定的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就都相对较低。

(四)股指期货合约报价及合约最小报价单位限制

股指期货合约报价限制是指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范围的限制,报价限制幅度的确定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其大小直接影响到股指期货交易自身风险的大小及其避险功能发挥的程度。在国外股指期货市场中,对有无报价限制有不同的规定,如纽约股票交易所股票指数、日经指数期货合约等就没有设立报价限制,而标准普尔500种股指、恒生指数、伦敦《金融时报》股票指数等大多数股指期货的合约都设立了不同的报价限制。因此股指期货合约是否确定报价限制主要是根据各种股指期货的特点、市场发育程度及投资者构成来决定。

所谓最小报价单位,是指股指期货的买入价与卖出价的最小差额。确定合适的最小报价单位要处理好市场的活跃程度与投资成本的关系。尽管目前还没有找到确定其大小的必然理由或公式,但从国外股指期货合约中可以在报价限制和最小单位之间找出一些规律(见表1)。

表1报价限制和最小报价单位的联系

合约名称单位报价限制最小报价单位比值

标准普尔500指数500美元+5点0.05点100:1

主要市场指数250美元+80点0.05点1600:1

-50点1000:1

恒生指数50港元+100点1点100:1

伦敦《金融时报》指数250英镑+5点0.05点100:1

澳大利亚股指数100澳元+5点0.1点50:1

在表1中,除去最高比例值和最低比例值,大多数比例值为100:1。这为我们确定最小报价单提供了某种参考依据。

(五)关于股指期货保证金水平

国外早期金融期货保证金一般定为合约价值的10%左右,但通过对目前国外较著名的股指期货合约的考证,发现大多数股指期货合约所引用的保证金水平与10%相去甚远。实际上现在股指期货保证金水平大多为固定值。如标准普尔500种指数期货合约的保证金为5000美元;英国《金融时报》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为2500英镑;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保证金为15000港元。因此仅仅简单地以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保证金水平并不是很科学。那么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如何合理确定?通过对国外多种股指期货合约的比较分析发现,保证金的水平与日交易价格波动限制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见表2)。

表2保证金水平与日交易价格波动限制的关联

合约名称保证金水平日价格波动限制比例

标准普尔500种指数5000美元500美元×5=2500美元2:1

恒生股指15000港元50港元×100=5000港元3:1

伦敦《金融时报》股指2500英镑250英镑×5=1250英镑2:1

澳大利亚股指1000澳元100澳元×5=500澳元2:1

从表2中可以发现,大多数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水平与日价格波动幅度限制的比例在2:1左右。考虑到这些股指期货几十年的运作都很成功,我们可以认为实践证明了这些合约指标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因此,确定保证金水平基础应该是日价格波动幅度限制。

(六)股指期货合约期限及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合约月份为现货月份、现货月份随后的一个月份以及近期的两个季末月份。美国的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标准普尔500种股指期货、纽约交易所股指期货等大多数的股指期货合约是按季交投,即合同月份为3、6、9、12月。因此,按一年的每季作为暖指期货合约期限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已在世界上大多数股指期货合约中采用。

有关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标准普尔500种股指期货合约、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期货合约、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等规定合约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或之前一日)为最后交易日,而像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定在合约月份的第3个星期三等。总之,国际上通行的方法是将最后交易日定在合约月份的下半月。

二、我国股指期货交易的模式设计

我国股指期货交易模式的设计,对于确保股指期货合约的成功上市和规范运作十分重要。在设计中应从下列几个方面考虑:其一是遵照国际惯例,其二是符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与发展需要,其三是尽可能满足投资者的避险要求,其四是确保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交易的活跃。鉴于此,借鉴国外股指期货交易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就合约设计中的几个主要问题提出如下设想。

(一)我国股指期货合约上市地点的选择

有关选择哪个城市作为我国股指期货合约上市地点,国内期货界说法不一,候选城市主要是上海、武汉等。笔者认为最佳的上市地点当首选上海。因为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历史上就曾经是远东的金融、贸易中心。改革开放以来,上海不但是全国的经济、金融、贸易中心,而且已成为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另外,从证券市场的规模、市价总值、上市公司的数量、辐射能力、吸引力和地理位置等方面来看,上海也具有其他城市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有关交易所的选择,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亡海期货交易所相比,无论在交易、规模、资金管理、监管等方面都具有较大优势,参照国际上通用的股指期货交易整合模式,可以考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股指期货合约。

(二)合约标的指数的选择及合约价值、合约单位的确定

鉴于沪深两个证券市场现有的综合指数与成分股指数不宜作为股指期货交易标的,考虑到套期保值效率及反操作要求,以及10年内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参照国际市场的通用方法,可以综观选取两个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00家公司(300家公司股票市值最好占沪深股票市场总市值的70%以上),编制统一的综合指数作为股指期货的标的物,以此反映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运行趋势。

在确定我国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时,首先应考虑流动性因素和交易成本因素,同时要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状况。通常,合约价值越高,流动性就越差。因为合约价值过高,就会把众多的中小投资者排除在市场之外,根据我国股票投资者的分布情况,股票市场中拥有5万~20万元左右的中小投资者最多,他们必将成为股指期货市场的主体,如果合约的价值过高,势必使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影响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但是如果合约的价值过低,虽然其流动性增强,保值成本却会加大。考虑到近几年我国将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和“三类企业”将构成我国股票市场的主要战略投资者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的重要力量,由于它们的资金量巨大,从保值成本的角度考虑,所确定的合约价值不宜过低。这样,根据市场的活跃程度和交易成本这两个因素,笔者认为合约价值确定在10万元左右比较适当。若将合约价值定在10万元,选择以上证综合指数作为合约标的指数,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属于新兴市场,上证综合指数一般在1800~2200点的区间之内波动,那么上证综指期货的合约单位确定在50元(10万元/2000=50元)左右较合适。

(三)合约报价限制及合约最小报价单位的确定

如何确定合约报价限制是一个敏感的问题,若限价幅度太宽,价格限制的作用不明显;若限价幅度太小,既会出现频繁的市场休克现象,又给投资者的避险操作带来难度。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限价幅度不能大致包容股票现货市场指数的涨跌幅度的话,回避风险和套期保值就将不同程度地打折扣。鉴于以上原因,再结合我国股市近几年的走势情况,对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拟确定为100个指数点。

考虑方便运作和活跃交易,同时根据上述谈到部分国外股指期货合约中有关合约的报价限制与合约最小报价单位之间的关系,即大多数比例值为100:1,报价限制若取100点,则合约的最小报价单位为1点。以上证综合指数为基准,化作金额的话,即最小跳动点为50元人民币。

(四)关于合约保证金水平的设定

保证金的设定,一般以涵盖一日内价格波动风险来计算。如前所述,大多数国外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水平与日价格波动幅度限制的比例在2:1左右。假定以上证综合指数作为合约标的,日价格波动限制为5000元,则保证金水平可确定为1万元,该水平为合约价值10万元的10%。

(五)合约期限及最后交易日的确定

当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对合约期限按季节划分,有较长的期限。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指数波动频繁,因此,不宜实行中长期期限的股指期货交易,可先从较短期开始,故合约月份定为3、6、9、12四个月份为宜。

关于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不妨采用西方国家目前较为普遍的做法,即以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为最后交易日,如这一天不是交易所的工作日,则最后交易日为该日之前的一个工作日。

【参考文献】

[1]屈年增主编.中国证券市场专题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10.

[2]张书帮.中国期货市场规范化发展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9.

交易模式论文第2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双向拍卖;明码标价

中图分类号:F713.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409(2013)12-0120-06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互联网购物时代一种全新的商品交易模式,电子商务近年来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以阿里巴巴、淘宝、京东等为代表的一批实力雄厚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快速崛起。电子商务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也始终伴随着人们的质疑和争论。大多数人认为,与传统的销售模式相比,电子商务的主要优势在于成本优势[1,2]。电子商务的店铺租赁、导购等成本显著低于传统经营模式,而且电子商务大幅提高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传输和处理效率,有效降低传统交易模式中的交易成本,特别是信息搜寻成本,提高商品交易效率[3]。目前电商企业主要也是借助成本优势,通过价格战参与市场竞争,与传统经营渠道抢占市场份额[4]。很多电商企业为了吸引流量、抢占市场份额,不惜亏本来吸引消费者,因此虽然国内的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整体规模持续增长,但包括京东、凡客在内的大部分电商企业仍然是亏损经营。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电子商务这种经营模式的争论,很多人质疑除了拼成本、打价格战之外,电商企业是否还有其他优势可言。最近甚至有业内人士指出国内的电子商务行业是表面繁荣,实际是严重的赔钱赚吆喝,是一种完全不赚钱的模式[5]。

本文使用实验经济学方法,通过设计经济学实验模拟传统模式和电子商务这两种交易方式,在控制成本因素的前提下,比较了相同成本结构下电子商务与传统销售模式在产品价格、市场效率等方面的异同。

二、理论基础与实验设计

(一)传统交易模式与电子商务模式的区别

1.传统交易模式的特征

传统交易模式下商家通常采用明码标价的定价方法,往往通过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产品的销售。在这种模式下,虽然市场上存在销售同种或类似商品的其他商家,但由于消费者的信息搜寻成本较高,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很难获得其他商家同类产品的价格等销售信息,定价的主动权往往掌握在商家手中。

2.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特征

与京东、苏宁易购、凡客等运营商作为商品的卖方直接参与商品的交易过程的垂直型电子商务模式不同,以淘宝网为代表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最主要的特点是由专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商或运营商建设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本身不参与商品的交易过程,众多的商品交易者通过这个集认证、付费、安全、客服和渠道于一体的统一平台为其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交易[6,7]。同一商品有多个销售者和购买者同时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将传统交易模式中一对一的交易方式转变为多对多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者都可以通过交易平台搜寻到商品的历史和即时的交易信息,极大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信息搜寻成本,显著提高了买卖双方特别是买家的议价能力。本文将重点对平台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与传统交易模式进行比较研究。

(二)实验设计

1.市场参数的设定

首先建立虚拟的商品交易市场。交易按照下面的次序进行:先向实验被试解释买卖双方盈利的计算规则以及交易规则,实验被试按照在实验中所扮演的角色来获取相关的信息。最后记录被试的一些个人信息,如性别、是否具备购物经验、专业知识背景等。商品交易将分为四轮。

实验中,假定不同买者对同一商品的偏好存在差异,而不同卖者的生产效率不同,分别构造了由8组买者和8组卖者的交易数据(表1)。其中,买者的可接受价格代表购买该单位商品能够给买者带来的最大效用;买方买价必须小于等于该单位商品的可接受价格;买方盈利为可接受价格与成交价格之差。同样,卖者的成本表示该厂商生产该单位商品的边际成本;卖方的叫价必须大于等于该单位商品的成本;卖方盈利为成交价格与该单位商品的生产成本之差。

将买方的可接受价格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构成市场需求曲线,同时将卖方成本从低到高依次排列,构成了市场的供给曲线。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交点对应的商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即为完全竞争市场均衡的理论价格与成交量。因此可以得到均衡价格区间为4.8~5.5元,均衡成交量为8(图1)。

3.实验过程

本实验共包括4个实验局,每个实验局均有16位被试,随机分为2组。每个实验局均包括预实验2期(不计入最终收益),然后重复进行4期。4个实验局分为两个部分,基准实验包括两个实验局,各进行一局明码标价和双向拍卖实验。为了检验被试特质对实验结果的影响,首先选取不同特质被试进行了两局比较实验(表2)。

基准实验中,选择南京大学经济学系三年级本科生作为实验被试,分别进行双向拍卖和明码标价实验,实验方式采用口头交易的形式。被试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知识,大部分有购物经验且一部分被试具备网络购物的经历,实验前所有被试都没有相关的实验经历。实验时将被试随机分为买方和卖方两大组,每大组分8小组。双向拍卖和明码标价实验分别进行4轮,均使用表1设计的市场参数,每一轮中市场参数随机发给不同的交易者,被试在实验过程中并不知道这一设计。最终根据被试的收益排名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为了检验基准实验结果的稳健性,此后重新选择了来自南京大学不同院系的本科新生作为实验被试。与基准实验被试不同的是,这些被试刚刚考入大学,均不具备经济学基础知识。另外,这些新生入学前处于学习任务繁忙的中学阶段,大都缺乏购物尤其是网络购物的经历。除了被试的上述差别之外,对比实验的设计与过程与基准实验完全一样。

表2四个实验局的参数比较实验局Session实验方式被试特质出场费基准实验比较实验明码标价双向拍卖明码标价双向拍卖1口头交易口头交易口头交易口头交易具备一定经济学知识,有购物经验缺乏经济学知识,无购物经验10101010注:2008年至今作者在南京大学已经做过多次相近的实验,结果比较稳定。故在本文中全部只进行1个session。

(三)统计分析指标

为了比较双向拍卖和明码标价这两种交易方式的效率,在对实验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基础上,计算相应的统计指标,以便对上述交易制度的差异有更为直观的认识[9]。具体指标如下:

1.平均价格偏离

平均价格偏离是反映实验市场的交易价格对理论市场均衡价格的偏离。计算公式为每一轮每一个交易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与理论均衡价格的差除以商品的理论成交数量。

平均价格偏离=(实际成交价格-理论均衡价格)/理论成交数量 (1)

2.平均数量偏离

平均数量偏离主要是反映实验市场商品的成交数量对理论市场均衡交易量的偏离。计算公式为每一轮交易商品的实际成交数量与理论均衡交易数量的差值除以商品的理论成交数量。

平均数量偏离=(实际成交数量-理论均衡成交数量)/理论均衡成交数量 (2)

3.市场效率指标

市场效率为买方和卖方获得的剩余之和与理论最大总剩余的比值,该指标主要是反映市场制度是否存在交易双方的剩余损失。公式(3)中,E为交易制度的市场效率,MV i为商品买方的可接受价格,MC i为商品买方的成本,P i为商品成交价格,εc为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能够获得理论最大总剩余。

三、实验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实验的结果分析

1.结果的描述性分析

图2为基准实验中明码标价拍卖和双向拍卖的成交序列分布情况,其中坐标的纵轴为商品的成交价格,横轴分为四个区间,代表交易的轮数,每个点代表商品的交易价格和成交的顺序。

商品的成交价格信息显示,明码标价实验中,只有第一轮交易中前两件商品的交易价格处在理论均衡价格区间,其他各轮交易中商品的成交价格均高于理论均衡价格区间的上限。说明在明码标价交易中卖方对商品价格的控制能力较强,能够以高于竞争均衡的价格卖出商品。双向拍卖实验中,所有商品的交易价格都处于理论均衡价格区间内或区间的下方,没有高于理论均衡价格区间成交的商品。这一结果说明在双向拍卖实验中买卖双方的势力比较均衡。成交序列还显示,在明码标价实验中成交价格波动相对不大,价格的汇聚性较好,双向拍卖实验中成交价格的波动明显高于前者。

商品的成交数量信息显示,明码标价实验中,每一轮商品的成交数量均低于理论均衡成交量,在第一轮商品的成交数量为7个,2~4轮中的商品成交数量均只有6个,说明在明码标价实验中虽然商品的成交价格较高,但成交量受到高价的影响有所萎缩。双向拍卖实验中4轮交易每轮的商品成交数量均为理论预测的均衡成交数量8个,市场交易量与竞争理论模型预测结果完全相符,不存在交易量的损失。2.市场效率的比较

表3和表4是明码标价拍卖和双向拍卖市场效率指标的比较。

明码标价实验中,卖方的剩余均明显超过买方,说明卖方在明码标价这种交易制度中拥有较强的价格控制能力,能够通过较高的商品定价为己方攫取更多的剩余。同时,交易中买卖双方获得的总剩余均低于理论剩余值,存在社会福利的损失。明码标价实验的平均价格偏离指标均为正值,说明实验中商品的成交价格均高于竞争市场结构下的理论均衡价格。从平均价格偏离与市场效率指标的关系还可以看出,平均价格偏离值越高,对应的市场效率值越低,说明在明码标价实验中卖方高价出售商品是以牺牲市场效率为代价的。

双向拍卖实验中买方获得的剩余值明显高于明码标价实验水平,而且超过了卖方获得的剩余。这一结果说明双向拍卖这种交易制度赋予了买方更多的市场力量,有助于买卖双方形成势力较为均衡的市场交易机制。实验中总剩余始终没有损失,市场效率一直维持在100%。说明双向拍卖机制可以避免明码标价实验中的社会福利损失,提升市场效率。同时,双向拍卖实验的平均价格偏离指标均为负值,说明实验中商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均低于竞争市场结构下的理论均衡价格,但偏离程度不是很大。与明码标价结果相比,双向拍卖实验的结果更接近于竞争市场模型预测的结果,具有更高的市场效率。

(二)对比实验的结果分析

对比实验中明码标价实验的结果与基准实验差别不大。各轮交易中商品的成交价格均高于理论均衡价格区间的上限,且每一轮商品的成交数量均低于理论均衡成交量(图3)。同时,市场效率指标与基准实验结果也基本相同,卖方在实验中获得了较多的剩余,交易中存在福利损失,平均价格偏离指标均为正值而平均数量偏离指标均为负(表5)。

四、结论

本文通过设计经济学实验,在控制成本因素的前提下检验了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交易模式市场效率的差异。得到了如下结论:

(1)实验结果显示,在相同成本结构的前提下,电子商务模式的市场效率显著高于传统交易模式。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有效提升买方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的讨价还价能力,形成更低的市场交易价格和更高的市场交易量。与传统交易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模式形成的商品交易价格和商品成交量更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理论预期结果,可以显著促进市场总体福利水平尤其是买方福利水平的提升。这一结论说明,即使不考虑物流、信息、存储等方面的成本优势,电子商务模式仍然可以实现比传统交易模式更高的市场效率,促进消费者和整体社会福利的提高,体现出电子商务模式内在的机制优势。虽然论文的实验设计是基于商品交易市场为竞争性市场结构的情况。事实上已有研究也表明,当卖方是完全垄断企业或是寡头企业时,电子商务模式的市场效率仍会显著高于传统交易模式[10,11]。

(2)通过基准实验和对比实验发现,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双向拍卖交易模式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首先,传统交易模式虽然成交价格比较高,但价格的收敛性比较好,波动小。电子商务模式商品交易价格虽然更低,但波动幅度较大,尤其当交易者缺乏交易经验的时候这一特征更为明显。其次,对比实验的结果说明电子商务模式的市场效率与交易双方的特质有关系,缺乏交易经验和理性思维的交易者会降低交易的效率。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发展还取决于消费者的成熟和对电子交易模式的认可。

(3)电子商务交易模式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也需要在未来发展的过程逐步改进。如网络交易的安全性问题,虽然类似淘宝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网上交易双方的信用安全问题,但诸如钓鱼网站、木马病毒等因素的存在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电商企业的发展。另外,淘宝网等平台型电商企业很难对商家经营的产品进行充分的监管,会导致很多假货和仿冒品充斥网络市场,淘宝连续被美国评为“恶名市场”就是一例,这势必会影响市场的效率以及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和主流市场的认同。这就需要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为电子商务这种交易模式未来的发展扫清障碍。

参考文献:

[1]陈云,王浣尘,沈惠璋. 电子商务零售商与传统零售商的价格竞争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6(1): 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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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Tsay A A, Agrawal N. Channel Conflict and Coordination in the Ecommerce Age[J].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 2004, 13(1): 93-110.

[5]京东与电商骗局:完全不赚钱的模式?[J].互联网周刊,2011(23):128-134.

[6]胡岗岚.平台型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及其自组织机理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2010.

[7]傅翠晓,秦敏,黄丽华.企业向平台型B2B电子商务模式的转型策略研究[J], 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8):14-22.

[8]Kagel J H, A E Roth, Charles A Holt.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A Survey of Laboratory Research. The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conomics[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

[9]金雪军,杨晓兰.实验经济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交易模式论文第3篇

商业模式理论是一门随着网络经济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应用性学科。由于起初的研究者来自不同的背景或者抱着不同的目标,因此对商业模式的核心概念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也产生了许多的表述方式。十几年中始终未能形成一个被普遍认可的商业模式定义,这一直是学者们心中的缺憾。实际上,商业模式到底是什么不仅仅是个理论概念问题,它直接涉及商业模式理论能否获得正确的学科定位。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了商业模式的本质,才有可能搞清楚商业模式理论与诸如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战略管理以及其他相关理论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形成独立的商业模式科学体系。

实践已经证明,商业模式的存在形式十分特殊,它同时具有虚拟性、多面性、复杂性和多层次性等特征,单纯从用组织、行为、关系、逻辑或者方法的角度都无法全面揭示商业模式的特点。为此,本文将从交易理论、商务关系、商务网络、商业定位以及商业理念等多个角度进行考察,力求得到对商业模式本质属性更为全面和更加准确的理解。

一、现有文献中体现的商业模式共性特征

目前国内外对商业模式概念的研究文献颇为丰富,这为我们寻找对商业模式的共性认识,从而探讨商业模式本质提供了宝贵资料。曾涛2006年4月发表的博士论文“企业商业模式研究”[1]和原磊(2007)在《外国经济与管理》上发表的“国外商业模式理论研究评介”[2]都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当时最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还特别详细地罗列了大家对商业模式概念理解的多种表述方式。这些研究为关注商业模式理论的学者们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并且被频繁引用。为了综合分析当前学者们对商业模式概念理解的共识,从而探求认识上的突破,笔者查阅分析了上百篇国内外文献。在分析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其他相关理论以及笔者的研究心得,在现有商业模式的研究成果中归纳出学者们对商业模式概念理解的以下几方面共性特性。

1、关于价值创造的共识

从研究文献中不难发现,所有关于商业模式概念的描述都离不开创造新价值的内容。商业模式的价值创造是以发现和挖掘客户价值为基础,并通过调整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易关系,优化交易结构,进而提升交易效率来实现的。在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和描述当中包含该种观点的学者中最具代表性的有Raphael Amit、Chris-toph Zott[3],Allan Afuah[4]以及Henry William Chesbrough[5],翁君奕[6]等。

2、专注于商业关系与逻辑的共识

商业模式与企业商业活动直接相关,是对已经程式化的企业全部经营活动的一种整体的、逻辑性的概括。从这类研究中可以得到一个推论,即商业模式与企业经营理论,如客户心理学、营销学、点更前卫,他完全突破了企业的概念。张五常认为,说企业代替了市场并非完全正确,确切地说,是一种合约代替了另一种合约产业链理论等关系密切,与控制企业组织效率的管理理论没有直接关系。尽管商业模式离不开良好的组织管理,但是管理不属于商业模式理论的研究范畴。在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和描述当中包含该种观点的学者最多,其中代表性的有Michael Rappa,Magaly Dubosson、AlexanderOsterwalder,Donald Mitchell andCarol Coles等。#p#分页标题#e#

3、强调商业模式的战略意识与整体性特征的共识

商业模式的存在形式是整套商业活动的有机组合,不是其中任何局部内容所能概括的。模式的意义特指一套相互联系的、整体的方法与程序,包括那些与商业经营过程相关各方的商业关系与交易方式的总合。战略决策,客户定位,营销策划,后台支撑都是建立商业模式中不可缺少的核心环节,但是强调这些要素的结合恰恰突出了商业模式概念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在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和描述当中包含该种观点的学者也很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Joan Magretta,Henry Mintzberg,Gary Hamel,罗珉等。

4、关于商业模式主体的共识

在商业模式理论研究当中还有一个更为普遍的共识,这就是大家不约而同地将企业当成了商业模式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平台,但是商业模式理论的范畴却不完全受到企业边界的局限。概而论之,如果不考虑某个具体企业,泛指的商业模式可以更确切地称之为商业结构,它指的是在某个层次上,商业网络的关系结构与活动逻辑。此外,商业模式也可能依附在某些个人或非营利机构之上。尽管如此,企业组织平台之外的商业模式不是商业模式理论研究的重点。因此可以说,目前人们普遍关心的、具有研究意义的商业模式都是依附于企业的组织平台之上的。或者可以严格地讲,我们今天谈论的商业模式就是指企业的商业模式,因此它必须以企业作为自己的承载平台,尽管它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超越企业的边界。

从现有文献中总结出的这些商业模式共性特征为我们深刻理解商业模式本质提供了宝贵素材以及开阔的研究路径。接下来我们就以这些共性特征为参照,分别从商业结构、交易(契约)结构以及商业理念等几个方面反复探询商业模式的本质。

二、关于交易结构、合约安排与商业模式关系的研究

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最早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从而为开创新制度经济学奠定了基础范式。科斯认为,交易费用的存在是各种治理结构存在的根本原因,他最早将风险因素、信息因素、垄断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来考虑并转为交易费用概念。此后的研究者逐渐将此概念扩展到所有维持制度运行的费用。这样就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交易合同的费用,以及执行交易与监督违约行为,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等。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组织出发,把现实世界中远不为零的交易费用与转换费用(transformation costs)一块计入,并因此被纳入主流经济分析体系。

威廉姆森全面发展了科斯的理论,他在1985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中从契约的角度深化了交易费用的概念(Oli-ver E?Williamson,1985年)。在他看来,不论是企业还是市场,抑或是介于二者之

间的其他形式,都是一种治理结构,一种契约关系的完整性在其中被决定。节约交易费用是不同形式治理结构的共同功能,因而它们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张五常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更前卫,他完全突破了企业的概念。张五常认为,说企业代替了市场并非完全正确,确切地说,是一种合约代替了另一种合约。这种观点虽然受到了包括科斯本人在内的很多人的批评,但是却最清晰地强调了治理结构在交易活动本质上的一致性。#p#分页标题#e# 事实上交易费用理论告诉我们一个基本事实,即交易活动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交易活动是稀缺的。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因此交易费用理论才能真正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和中心思想。与其他稀缺资源一样,交易活动资源也有如何配置的问题,即经济效益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益,否则旧的制度将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诺斯把经济制度的变迁看做是人类减少经济交换中的交易成本所作的努力,而技术进步是人类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转换成本所作的努力。前者反映了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状态,后者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诺斯说“制度是委托人与之间和委托人之间为实现作为专业化结果的交换收益,因而使其财富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约安排”.[17]更一般地说,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人与人之间或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合约关系。社会就是通过这些合约关系把单个的个体联系起来并分离开。在这种联系的过程中单个个体通过组织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在分离过程中保护个体权利并且获得利益。

综上所述,从科斯开创交易成本理论到威廉姆森用“节约交易费用”概括各种治理结构的共同功能,再从张五常以契约概念认识企业与市场的本质到诺斯对制度与合约更深刻而广泛的理解,人们对社会分工、交易、交易成本、合约、进而制度的产生与变迁机理的认识日臻深刻。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交易方式、交易组织、交易内容等因素不断复杂化,不同的合约安排促成了人们交易方式的多样化,而交易方式的选择又成为减少交易费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到了这里,商业模式的特征就有了交易方式选择的本质性体现。

从上面对交易结构、合约本质的讨论可以看出,一切社会制度形态都是某种形式的合约安排,而制度的变迁则是人类为减少经济交换中的交易成本所作努力的结果。由此可见,商业模式的本质离不开合约的范畴。商业模式并不指具体的实体组织,它是一系列合约与运营机制安排的统称,其理论是研究和改善经营活动的有力工具。此外,商业模式虽然需要依附于企业作为载体,但其涉及范围可以大大超越企业的概念和边界。至此,目前商业模式理论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可以在契约和制度的层面得到解释,从而帮助我们进一步加深对商业模式本质的认识,也有利于对商业模式理论的系统和深化。在当代实际应用中,商业模式的构建和创新始终离不开相关理论的支撑。然而归根结底,创造新价值、节约交易费和交易结构创新始终是商业模式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这就使得商业模式理论与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以及制度变迁理论产生密不可分的联系脉络。

三、关于商业理念、商业愿景与商业模式关系的研究#p#分页标题#e#

琼?马格丽塔(Magretta,2002)在《哈佛商业评论》2002年5月刊上发表的论文《商业模式的缘由》试图澄清商业模式的概念,重新强调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性。她指出:“除非我们清楚地界定企业组织的商业模式的含义,否则这些概念仍会是迷乱的和难于应用的”.马格丽塔认为,一个好的商业模式应当能够回答彼得?F.德鲁克提出的,企业经营的四个最基本的老问题。一个健全的商业模式由三个要素组成:即精确描绘的角色、合理的动机及开启内在价值的计划。

玛格丽塔给商业模式的定义在现有文献中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类似定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直接从商业模式功能与内容的角度考察问题。总的来说,人们认为商业模式是对一个商业组织如何行使其功能的概括和系统的描述,它定义了公司的客户、产品、服务、合作者以及投资人的利益角色和结构功能,其内核是支撑企业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运营机制,宗旨在于使企业盈利并且满足所有相关者的利益。总之,商业模式囊括了一切与商务运营有关的要素,并通过独特的方式有效整合这些要素自动的成为商业模式的一部分。此外,在考虑到商业模式的时代性之后我们可以确认,健全的商业模式至少应该具备盈利性,创新性,超越性,可持续和不可轻易复制性等四个基本特征。

尽管关于商业模式概念以及商业模式本质的研究还没有得到公认的结果,但是可以清楚地看到,所有研究都在从不同侧面体现着商业模式的某种特有精髓。这种精髓正是使处在相同或者类似环境中的企业可以采纳不同类型商业模式的关键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决定企业商业模式具体特征的“生命密码”.实际上,这种决定商业模式特征的无形力量可以被称为商业理念和商业愿景。两者都是经营者面对经营环境所采取的商业态度,其中商业理念决定商业模式的风格与特征,而商业愿景决定商业模式未来的创新与发展方向。

前面对交易费用理论、合约理论以及制度变革理论的讨论帮助我们加深了对商业模式功能目标与形态本质的理解。但是,与作为人类为减少交易成本所作努力的结果的“制度变迁”相比,商业模式具有更加生动的内容。制度变迁是市场、企业、政府、消费者等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单个企业只能是接受者或适应者,不具备主导能力。而在商业模式的形成过程中,企业具有较大的创造自主性。由此可见,尽管商业模式的本质离不开合约的范畴,但同时更是可以在一定商业理念和商业愿景的指导下,通过主动设计和刻意培育而逐步形成的一整套合约安排。需要强调的是,商业模式并不是因为有人的刻意设计和培育才存在,却是可以通过科学设计与培育完善而变得更加有效。商业模式理论的任务就是研究和探讨商业模式形成与运行的原理及特点,并且从中找到设计、评价、创新商业模式的科学方法。#p#分页标题#e#

本文在这里提出的商业理念也可以称作“商业意识”,它是考虑商业模式问题的指导方针。在具体应用中,需要将商业理念分解成为若干个可以指导商业模式设计的具体措施。张维迎在与几位国外专家合作的着作《2010商业模式》当中将这些具体措施称为“商业概念”.为了说明什么是商业概念,他们列举了一些实例,如“24小时处理销售订单的概念,通过互联网与全世界客户建立24小时联系的概念,在不同国家制造产品但对流程进行集中控制管理的概念,协助全球研发活动的概念,在生态环境中占据重要位置的概念”等。

商业概念是在商业理念与技术环境的双重作用下产生的。例如,从提供商品到提供解决方案,从寻找客户需求到创造客户需求,这些都是商业理念层面的提升。商业理念给商业概念提供了方向性指引,而实现这些概念必须有技术环境的支撑。目前有一种被称作虚拟企业的新型企业组织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虚拟企业已经彻底改变了传统一体化的企业组织运行理念、模式和方法。虚拟企业通过整合外部资源,将许多企业的核心能力、核心产品集成到一块,大大提高了企业对市场的适应性,从而冲破传统的企业的边界和概念,形成更有效率的商业运营系统。根据本文的思路,我们可以将虚拟企业商业模式的商业理念理解为整合公司内部与外部资源,提供全面解决方案的服务。其商业概念可以分解为提出合理可靠的商业逻辑,整合最优势的企业能力及产品,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网络,建立公平可信的分配机制等。虚拟企业的设计、培育和维系就是商业模式创新的具体实践。这一系列赖以维系虚拟企业运转的商业概念都围绕在为客户提供最优解决方案的理念而展开,并且都离不开先进的信息技术与管理技术的环境支撑。由此可见,拥有特殊

交易模式论文第4篇

[关键词]反馈交易行为;收益率序列相关;非对称garch模型;上海证券市场

一、引言

资本市场上存在这样一类交易者,他们根据资产过去的价格而不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来构建投资组合。这类投资者在行为金融中称为反馈交易者,根据对过去价格的不同反应分为正反馈交易者和负反馈交易者。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存在“追涨杀跌”和“低买高卖”说法,前者对应于正反馈交易,后者对应于负反馈交易。

一般说来如果市场上存在足够多的反馈交易者,资本市场的收益将表现出自相关的特征。当有大量的正反馈交易者存在,股票价格相对于它的基础价值会被高估并表现出过高的波动率。因此当市场上存在大量的正反馈交易者的时候,市场会变得不稳定(delong et al..1990);相反,如果市场上存在大量的负反馈交易者,相对于基础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受到负反馈交易者的追捧,其价格会接近基础价值,当价格被高估时,大量的负反馈交易者抛出被高估的股票,使价格降低至接近基础价值的水平。因此,大量负反馈交易者的存在能够稳定市场,减少市场的波动。

sentana和wadhwani(1992)扩展了delong的分析逻辑,考察了反馈交易、收益率自相关和波动率能关系。他们在shiller(1984)的成果的基础上将三者的关系用sh¨l er-sentana—wadhwani模型的形式表述出来。bohl和siklos(2004)基于shiller-sentana—wadhwani模型,用不同的garch模型来估计条件力差检验了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上的反馈交易。检验结论认为,在两个市场上都存在正反馈和负反馈交易行为,但反馈交易行为在新兴市场表现更为明显。在两个市场上,正反馈均随波动率的增加而增强,但新兴市场增强的程度要小一些。唐或等人(2001)也基于shiller-sentana-wadhwani模型验证了沪市上证综合指数日收益率自相关和反馈交易之间的关系。他们采用garch(1,1)来处理收益波动率的异方差性,实证结果表明沪市存在正反馈引起的序列自相关,且相关系数的绝对值随波动增大而增大。

二、反馈交易的理论模型

sentana和wadhwani(1992)在用投资者的反馈交易行为解释股票收益率的序列相关时,提出一个包含基于对股票基础价值的预期进行投资的交易者(smart money)和反馈交易者的两群体的市场模型。假定第一个群体对资产的需求函数具有以下形式:

s,表示由第一类投资者(smart money)持有的资产的比例。et-1(rt)表示在t-1时刻对t时刻资产回报率rt的预期,是一个基于t-1时刻所有信息基础上的条件期望。α是无风险资产的收益率(merton,1980),当期望收益率为a时,这类投资者不持有该资产。μt表示t时刻投资者持有风险资产的风险溢价,它是条件方差σt2的非降函数。

反馈交易者是根据过去资产的价格而不是对未来的预期来决定对该资产的持有量。假定当期t(期)的持有量由上期(t-1期)的收益水平来决定:ft=γrt-1

(2)ft表示反馈交易者的资产持有比例;γ>0表示反馈交易者是正反馈交易型,即“追涨杀跌”;当丫

当两类投资者的相互作用达到均衡时有st+ft=1,代入(1)式和(2)式有下面均衡时的定价模型:et-1(γt)=α+μ(σt2)-γμ(σt2)γt-1(3)和标准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相比,该定价模型多了一项γμ(σt2)γt-1。由于反馈交易者的存在,第一类投资者对持有资产的风险溢价发生了改变。当市场上有反馈交易者存在时,收益率表现出一阶相关的特征。这种相关的方式取决于反馈交易者的类型,当反馈投资者是正反馈型时,收益率存在一阶负序列相关;当反馈投资者是负反馈型时,收益存在一阶正序列相关。sentana等人认为,市场上同时存在正反两种反馈交易者,两种反馈交易强度随着波动率的变化而变化:当风险比较小的时,反馈交易者主要采取“低买高卖”的负反馈策略,第一类投资者对市场的影响比较大;当风险较大的时候,第一类投资者的风险厌恶偏好决定了他们要求较高的期望收益因而部分退出市场,反馈交易者对市场的影响增大。当风险大到一定程度,反馈交易投资者表现出风险厌恶特性,采取“追涨杀跌”的正反馈策略。简化考虑,将反馈交易的程度看成是波动率σ12的简单线性函数,(3)式简化为:et-1(γt)=α+μ(σt2)-(γ0γ1σt2)γt-1(4)虽然这个理论模型最先提出来是用反馈交易行为解释收益序列相关。但是,该模型解释了第一类投资者和反馈交易者之间相互作用的模式,为检验反馈交易行为提供了可能(bohl和siklos,2004)。

三、经济计量方法

在金融实证分析中发现,股票收益率的条件方差呈非对称分布,glosten、jagannathan和runkle(1993)及zakoian(1994)提出了描述这种波动性呈非对称的模型(tgarch)。engle(1993)认为取一阶的garch模型就能很好的描述收益率的条件波动特征。本文在实证分析中选择tgarch(1,1)来对收益率的条件方差建模。在检验中国资本市场反馈交易特征存在性方面,联合估计下面的模型:

h1,表示条件方差,εt服从均值为0,方差为h1的条件正态分布。在(6)式和(7)式中,条件方差是过去残差平方和过去条件方差的函数。方差方程的平稳性要求满足:β1β2和β3非负,β1+β2+β3<1和β1+β2≥0。但是结合回归模型,条件方差不但是残差平方和过去条件方差的函数,也间接是参数α1、α2和α3的函数。考虑到回归方程,条件方差的稳定性条件要更复杂。这个模型是tgarch-m的变种形式,目前文献还没有给出这个模型条件方差平稳的分析性条件。β2度量了条件异方差非对称的程度,当该系数不为0时,表示上期正的残差和负的残差对当期的条件异方差有不通的影响,当该系数为0时,表明条件异方差不存在非对称现象,可以使用一般的garch模型来估计条件异方差。

我国学者在检验中国资本市场上反馈交易行为的存在性时,主要用garh(1,1)模型来预测和估计波动率(唐或等,2002;任波和杨宝臣,2002)。实证检验发现,garch(1,1)模型估计中国资本市场的波动率的效果并不是很好,tgarh模型或egarch模型对市场的波动率解释能力更强一些,实证也发现,tgarch模型的效果要比egarh模型的效果更好(郑梅,苗佳和王升,2005年;郭晓亭,2006)。

(5)式和(6)式构成的联合模型比一般意义上的条件方差模型要复杂。在回归模型(5)式中,除了用滞后的收益率来解释收益率外,还用市场的波动率(条件方差)来解释收益,由于反馈交易的存在,条件方差成为滞后收益率的系数,当这项α3为0时,就成为一般的garch-m模型(chou,1988),有标准的软件能够处理。由于反馈交易者的存在,该项不为零,不能用标准的统计软件处理这个模型。

四、数据及实证结果

本文研究的样本数据来自于上海证券市场上海综合指数。选择1996年1月5日到2006年8月3日的每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指数,样本容量为2554。数据来源于“分析家”软件的在线数据接受系统。两个市场上的收益率按公式

计算,pt表示t时期上海综合指数价格数据。参数估计采用极大似然方法,参数估计结果列于表1中。表1中,+表示参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是显著的;**表示参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显著的;***表示参数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是显著;没有标注的表示该参数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是不显著的。

表1中的第二、三栏是本文使用非对称garch模型拟和条件异方差的结果,第四、五栏是文献[2]中使用一般garch模型拟和条件异方差的结果。从第二栏和第三栏的数据来看,模型的各个参数在10%的水平下都是显著的,不存在进一步改进的可能。特别是参数β2显著不为0,表明上海股市上证综合指数的波动存在明显的非对称现象,说明使用tgarch模型拟和会比单纯使用garch模型更能拟和综合指数的波动。参数α2、α2的估计值都显著不为0,说明上海证券市场存在比较明显的反馈交易行为,这个结论和唐或等人的结论一致,但是在反馈交易行为特征上和唐或等人的结论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在使用tgarch模型时,参数α2的符号为正,和使用garch模型时一致(虽然该参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在风险较低的时候,上海证券市场上的反馈交易行为表现出负反馈的特征。参数α2的符号为负,说明随着市场风险的增加,上海证券市场上反馈交易者更多的采用正反馈的交易行为。而在文献[2]中,使用garch模型拟和市场波动,得到的相应参数却为正,说明随着市场风险的增加,上海证券市场上反馈交易者更多的采用负反馈交易行为。

表1:上海证券市场反馈交易行为实证检验结果

唐或等人参数拟和的结果显示,部分参数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是不能通过检验的,需要进一步的调整,至少参数α2可以从模型中去掉。本文的模型至少在两个方面的表现要比唐或等人的模型好。首先,该模型参数均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该模型不可能进一步改进;其次,tgarch模型中的参数β2,显著不为0,表明上海股市综合指数确实存在比较明显的非对称现象,使用非对称garch模型来拟和波动更合理。

将本文的结论和bohl等人的结论比较,可以看到和成熟证券市场、其他新兴证券市场都存在较大的区别。bohl的结论认为:成熟市场在风险较低的时候存在,反馈交易者表现出正反馈的交易特征,随着风险的增加,反馈交易者表现出负反馈的交易特征;新兴市场上,当风险较低的时候,反馈交易者表现出轻度的负反馈交易特征,随着风险的增加,负反馈交易行为也增加,但是幅度普遍要大于成熟市场。

五、结论

现代金融理论认为,在市场有效性假设下,噪声交易者对估价的形成没有重要的影响。西方金融学界在行为金融的框架下,研究发现市场存在比较显著的正反馈交易特征,这种行为模式推动股票价格偏离其基础价值,从而作为有效市场的一个反例。本文使用tgarch模型来拟和条件异方差,并基于shiller-sentana-wadhwni的理论模型检验了上海证券市场的反馈交易行为。

交易模式论文第5篇

关键词:流通 人民币 券别结构 需求模型

一、引言

货币是伴随着商品的出现而产生的。商品的出现引起了对价值的广泛深入研究,而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货币在商品交换中履行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基本职能。我国的法定货币为人民币。

以个人,企业等经营单位,财政及机关、团体,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对外等五个方面的货币收支包括了整个国民经济中一切现实的货币收支。这些收支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此收彼支,此支彼收,由此及彼,连绵不断。这个割裂不了的货币收支系统,通常称之为货币流通;这一系统构成的领域,称为货币流通领域。

货币券别结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券别结构不但包括大、中、小额票面及上、中、下限的整体结构,而且包括纸币与硬币结构等方面,也被称为“M0券别结构体系”。狭义的券别结构特指大、中、小额票面的券别结构,是在既定上、中、下限整体结构和纸币与硬币结构下的票面结构分配。此外,券别结构体系存在高低之分。采取高面值券别结构体系,由于单张票面金额很大,不便折算计数,有碍流通,同时带有膨胀色彩,会给使用者带来不稳定心理。

本文从探讨需求理论模型的角度,研究人民币在我国流通领域中的狭义券别结构问题。

二、理论准备

(一)理论参考

西方经济学中有关现金需求的古典方程式主要包括费雪方程式、剑桥方程式、凯恩斯货币需求分析和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函数。这些古典方程式以及后来的经济学研究,主要围绕现金的总需求量展开,而关注现金需求结构的研究凤毛麟角。在现行研究中,现钞货币的印制、发行存在两个基本模型,即“塔式实务模型”和“水平架构模型”。

塔式实务模型是以商品货币流通实践为基础,主要由四个模式构成:

(1)顺方向构成模式,即商品价格等于大、中、小面额货币科学累加,形成买主应付卖主现钞货币的数量。

(2)反方向构成模式,即商品价格等于大额货币减中、小面额货币,形成卖主应找零给买主现钞货币的数量。

(3)高档高价格商品交易或旅游、出差等使用、携带现钞货币模式,即大宗现钞货币数量等于大宗现钞货币票面累加。

(4)小额零售商品交易额所需现钞货币模式,即微量现钞货币量等于小额现钞货币票面支付。

塔式实务模型从商品交易微观行为出发,将商品交易分为高价交易、一般交易和小额交易三种不同的类型加以研究,一般交易又细分为顺方向的支付型交易和反方向的找零型交易两类。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塔式实务模型所述四种模式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掺杂、并存发生的,但该模型未能实际说明券别结构的问题。本文借鉴塔式实务模型作为需求理论模型的理论参考,并作了进一步推导和完善。

(二)研究对象和范围

本文将所有现金交易分为大额交易和小额交易。所谓大额交易是指现金交易额在100元及以上的交易,且仅包括100元及以上的整数部分,不包括100元以下部分;其他除大额交易外的交易为小额交易。例如一笔交易额为356元,则300元的部分属于大额交易,而56元部分则并入小额交易范围。如此分类,是为了将100元券别和其他券别区分考虑。本文认为,100元券和其他券别人民币在现金交易中作用是不同的。100元券主要用于大额交易或支付,更多地体现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其需求量更容易受经济发展状况、收入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影响;而除100元以外的其他券别人民币,在日常现金交易中主要用于支付或找零,更多地体现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其需求量主要受每笔交易中100元以下金额的影响。基于上述原因,本文的需求理论模型研究剔除了100元券。为进一步简化模型,本文也暂不研究角币和分币。故研究对象是除100元券以外的主币,研究范围是100元以内的主币交易,以及100元以上交易中100元以内的主币交易部分,也即小额交易中剔除辅币交易后的部分。

(三)判断标准

虽然使用者、时间、地点、交易量或支付量等因素的不同均会影响对券别结构合理判断标准的看法,但满易或支付的需要量、持有和使用成本最低这两点是均要得到满足的基本要求。换言之,判断人民币券别结构合理性的基本标准是满足需求和成本最低。

满足需求即满易或支付对各券别人民币的最低需求量。成本最低即合理分配各券别人民币的生产调运和使用量,使生产成本、运输成本、持有成本、清点成本、销毁成本等所有相关成本之和最低。需求理论模型的推导也同样要符合这两点基本要求。

(四)假设条件

在构建模型之前,先设定以下假设条件:一是供应充足假设,即流通领域中人民币总量供应充足,各券别供应充足,每个交易者持有的人民币各券别均能满足其交易需求:二是不考虑货币流通速度,本文将研究单位时间内货币的需求结构,在单位时间内每张人民币只能使用一次,不存在由于货币流通速度不同而增加或减少使用量的情况:三是理性人和理假设,即交易者对各券别人民币的使用没有偏好,在交易中总是以成本最小化为最终目标;四是成本最小化等于使用数量最少,即假设各券别人民币的生产成本、运输成本、持有成本、清点成本、销毁成本等均相同或忽略不计,券别结构合理性判断的成本最低标准则体现为使用数量最少;五是单位时间内各金额交易均只发生一次,即各金额交易发生的次数是相同的。

结果中,x为420张,各券别的需求情况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1元券的需求量是最大的,占比达到了47.62%;其次为20元券,占大约19.05%;而50元、10元和5元的需求量基本相同。

在该模式中,部分交易需支付较多人民币,单笔最大支付量是8张。例如在支付99元的交易时,支付方需支付1张50元、2张20元、1张5元和4张1元券,共计8张人民币。因为没有考虑交易中收款方的行为,故该模式是不完备的。

(二)简单支付找零行为模式

简单支付找零行为是指为完成现金交易,支付方可以支付与交易额恰好相等的人民币给收款方,也可以支付一张大于交易额的人民币,然后由收款方进行找零来完成。为满足限制条件(4),该模式取两种方式中所需数量最少的作为最终需求量。

简单支付找零行为模式弥补了仅包括支付行为模式的缺陷,现金总需求量是交易双方支付和找零需求量之和。其具体计算结果X5×99T如表2所示。

简单支付找零行为模式使单笔交易的最大支付数量降低为5张,比仅包括支付行为模式节约了大量现钞。例如交易额为99元时,仅包括支付行为模式时支付方需支付8张人民币,如果支付1张100元券,收款方找零1张1元券即可,所需人民币数量大为减少。再如交易额为44元时,仅包括支付行为模式时支付方需支付2张20元券、4张1元券共6张人民币,而如果支付1张50元券,则收款方找零1张5元和1张1元券即可,共需要3张人民币,减少了人民币的需求量。

该模式求得x为300张,比仅包括支付行为模式时减少120张,各券别需求量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1元券的需求量仍最大,占比达到了45%;其次为20元券,占18%;10元和5元的占比有所上升,达到了13%,而50元的占比则下降为11%。

另外,简单支付找零行为模式在遇到直接支付和找零两种所需人民币数量相等时,优先选择了直接支付的方式(即支付优先)。如果选择找零优先的方式,则计算结果5×99T见表3。支付优先和找零优先的区别是,在如交易额为33元的交易中,支付优先时支付方需要支付5张人民币,即1张20元、1张10元和3张1元;找零优先时虽然也需要5张人民币,但支付方需要支付1张50元,而收款方需找1张10元、1张5元和2张1元。支付优先和找零优先的需求总数未发生变化,但1元和5元券的需求量分别增加了3张和1张,10元、50元券的需求量均减少了2张,20元的需求量未变化。可见在找零优先时的计算结果,比支付优先时计算的结果需要更多的小面额人民币。

(三)较复杂的支付找零行为模式

较复杂的支付找零行为是在简单支付找零行为模式的基础上,允许支付方可以支付两张合计金额超过交易额的人民币,然后由收款方找零来完成交易。每笔交易的最终现金需求量,是支付方直接支付、支付方支付一张后收款方找零、支付方支付两张后收款方找零三种方式中使用券别最少的。

较复杂的支付找零行为放松了简单支付找零行为模式对支付方只能支付一张超过交易额人民币的限制,虽然单笔交易最大需求量仍为5张,但部分交易需求量下降。例如交易额为81元时,简单支付找零行为模式需支付4张人民币,而较复杂的支付找零行为则支付1张100券和1张1元券,收款方找零1张20元券即可。除100元券外,交易双方仅需2张人民币就完成了该笔交易。

此时,该模式求得x为288张,比简单支付找零行为模式减少12张,各券别的需求量5×99T见表4以及图3。可以看出,1元、50元券的占比未发生变化;20元券占比下降到16%;10元和5元的占比进一步上升,达到了14%。

另外,较复杂的支付找零行为在遇到直接支付和找零两种所需人民币数量相等时,优先选择了直接支付(即支付优先)。如果优先选择找零(即找零优先),则结果5×99T见表5。与支付优先相比,1元、10元券的需求量占比分别减少了1个和5个百分点,5元、20元券的需求量占比分别增加了2个和4个百分点,50元券的需求量占比未发生变化。

如果对支付行为的限制进一步放松,即允许支付三张及三张以上金额合计超过交易额的人民币,通过收款方找零来完成交易,通过计算得知所需人民币数量并未进一步下降,故较复杂的支付找零行为计算结果即为A99×99=E时需求理论模型结果。

假设条件一和条件二是不影响模型的。某种券别供应不足,则该券别流通速度加快,流通中含残率上升,但根据流通领域的自我调节最终会满足对该券别的需求;假设条件三如果不满足,则动摇了模型的基础,会导致模型整体不成立;假设条件四如果放宽,即如果能够得到各券别综合单位成本,则在推导模型结果时可以按综合单位成本从低到高的顺序计算交易需求量;假设条件五放宽,如果可以得到各金额交易在总交易次数中所占的比重,则以此为模型计算过程的权数同样可以得到各券别的比例结果。

在现实的现金交易中,很难通过统计或调查问卷的方式获得流通领域各交易额交易次数的数据,即A99×99是难以确定的。虽然某些商业企业为促进销售,通过定价产生较多类似49元、59元、69元这样的交易额,但在整个流通领域看来,这些特殊定价增加的交易量是微不足道的。故本文认为,在流通领域巨量的现金交易中,假设条件五是成立的,即A99×99≈E,故较复杂的支付找零行为计算结果即为需求理论模型结果。

四、模型验证

由于无法获得北京市流通中各券别的数据资料,故只能通过对各券别的补充情况(即投放情况)来判断流通中各券别人民币的需求结构情况。

2012年上半年,北京市全辖50元及以下主币纸币投放量为38.83亿元,完整券回笼量为13.90亿元,净投放完整券24.93亿元。将50元及以下各券别主币纸币投放量分别折算为张数后,得到如图4所示结果。

表6为上半年北京市各券别实际投放情况。2012年上半年,北京市各券别完整券供应充足,实际投放情况可代表上半年北京市流通领域对各券别人民币的实际需求情况。与理论模型相比,上半年北京市投放的各券别人民币的结构与需求理论模型结果相近,一方面证明模型结论是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另一方面证明北京市各券别投放结构是基本合理的。从对比结果还可以看出,实际投放的各券别情况更接近于模型中支付优先的结果。

2012年上半年,北京市各券别实际投放中10元和1元券的实际投放比例高于模型结果,50元和20元券的实际投放比例低于模型结果,5元券实际投放比例与模型结果基本相同。实际投放量与模型结果发生差异,主要是由于个人支付偏好不同(即非理性人和非理产生的影响)、各券别人民币磨损率不同、供应不是完全充足的,以及现金管理需要等因素造成的。

五、结论和建议

本文通过需求理论模型的探析,主要提供了研究流通中人民币券别结构的一种方法或思路,可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一定参考。根据本文的研究,对人民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使用偏好调整生产供应结构。由于使用者的支付习惯不同,对部分券别的需求会脱离模型理论结果。从北京市2012年上半年各券别发行基金投放情况可以看出,使用者对1元和10元券的偏好明显高于5元、20元和50元券。为满足这种需求,可以在理论推导结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1元和10元券的生产供应比重,适当减少5元、20元和50元券的生产供应比重。

交易模式论文第6篇

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的贡献是多层次、多角度地分析了流通的两个要素——商品和资本的运动基本规律,这是研究流通经济活动的基本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流通观的主要内容有:

(一)流通的内涵

流通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独立的经济活动。流通是“商品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对商品流通来说,有两样东西始终是必要的:投入流通的商品和投入流通的货币”;“在现实流通过程中,资本总是表现为商品或货币,并且它的运动总是分解成为一系列的买和卖”;“商品的流通过程就其纯粹的形式来讲,要求等价物的交换”;“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综合(主要讲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一些独立的非生产单位,如服务业,被马克思称为“追加生产过程”,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内的继续,并且为了流通过程而继续”。

(二)流通与生产的关系

从单个再生产过程看,生产成为决定其他环节的关键因素。生产决定流通,生产的性质、规模和方式决定着流通的内容、规模和方式。“从流通本身来看,它是预先存在的两极(指生产与消费)的媒介。但是它不会创造这两极”;“流通的前提是通过劳动进行的商品生产”;“生产方式的综合的性质决定这两种流通(即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而更直接地决定的是商品流通”;“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一定的生产能力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

“在每一瞬间都相互制约、并且相互影响,以致于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当生产发展到一定时候,“生产过程已经完全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上”,只有当生产变成商品生产时,“生产出来的一切财富要经过流通”,生产就“以流通,以发达的流通为前提”。生产是流通赖以进行的基础和归宿,生产决定着流通的内容、规模和方式;流通是生产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二者是相互制约、相互决定、互为媒介,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不可能脱离一方谈另一方。在卖方市场,是生产决定流通;到了买方市场,是流通决定生产。

(三)流通与分配、消费的关系

流通是“生产和由生产决定的分配同消费之间的媒介要素”。在社会经济运行的一般序列中,分配在前,交换(流通)在后,分配的经济只能是借助社会经济规律确定社会各成员对社会产品占有的份额和比例,交换各成员在其对社会产品占有之后相互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其他产品,从而达到最终消费。分配与流通这两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表现在:由于分配插在产品和生产者之间,它属于国内收入的初次分配,这种分配首先在物质生产领域内进行,然后在全社会进行再分配。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根据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进行。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包括两种,一种是产品的分配,一种是生产资料的分配。两种分配都必须借助于交换(流通)才能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才能满足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分配方式决定交换方式,分配的数量和结构影响着流通的规律和结构;而交换对分配则有能动作用,不仅调节着分配的数量和结构,而且对分配能否进行到底起着决定作用。

消费分为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生产性消费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耗,生产出社会需要的产品;生活性消费是消费品的消耗,再生产出新的劳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消费。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都必须借助交换。“投入流通的商品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它们相互进行了交换并被消费,流通就此结束”,这里流通对最终消费起到决定作用。但消费具有多样性,消费水平、结构、速度都对流通规模、结构和速度产生影响和制约作用。同时资本的流通速度“取决于生产过程更新的速度和不同生产过程相互衔接的速度及消费速度”。流通是消费实现的必要前提,流通对扩大消费规模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消费对流通也有积极作用,对流通规模、结构和速度起着影响和制约作用。马克思流通观的结论对现在依然可用。

当前流通理论研究存在的问题

没有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的基础上完整而有效地建立可以完全解释流通的分析框架。透过流通业的发展史发现,流通是一个基于特定的社会、文化、政治、技术背景进行的经济活动,并且是一个多维度的、互相联系和作用的网络群。流通沿着一定的方向发展:流通在社会分工驱动下并按照交易费用最低原则进行演化,演化有一定规律有循。马克思主义流通论的特点是从社会大生产角度论述流通的地位、流通与生产、分配、消费之间的的关系等等,其不足之处是限于当时的条件未能建立多维度的流通的基本单位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流通模式的研究,因而未能预测未来流通模式演变的趋势。

虽然马克思从分工视角和要素秉赋角度论述流通分工的演化,但未能准确地解释流通模式的变革动力和多样性原因。其原因在于没有建立一个准确描述流通过程的基本单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化和拓展。

尽管马克思将流通分为生产资料流通和生活资料流通,但目前理论界对流通基础理论研究仍属于通论研究。而对生产资料的流通模式和生活资料的流通模式都是限于具体的业务层面的运作研究,而对两者的差异性研究不多,国内文献非常少。

总而言之,现有流通理论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基本是线性、单维度的研究,缺乏现代数学工具,特别是应用最新自然科学的成果来研究流通现象,解释流通规律。陈文玲指出现代流通业发展的特征之一是“混沌化”,则恰恰说明了流通的复杂性和非线性。事实上,流通模式演变历史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趋于一致,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预测的。只是需要变更或改进原有的分析方法来研究多维度、非线性的流通现象。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流通研究需要依赖于复杂系统理论的研究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流通的基本思路之一是沿用马克思流通论的基本观点,从研究微观单个交易过程——交易单元着手,进而构造流通过程。因为流通是由一个或若干个连续的且具有时间序列特征的交易单元组成。

交易元模型的定义及构成要素

(一)交易元的定义

无论是贸易还是流通都离不开一个最小的基本单位,也就是买卖双方之间发生的单次交易活动,本文称之为交易元。由两个连续的、具有时间序列特征的交易元组成的经济活动称为贸易;由两个以上连续具有时间序列特征的交易元组成的经济活动,也就是交易链,称为流通。而不同的交易元构成不同的流通模式。因此流通模式的研究可以纳入交易元模型的组合研究。

(二)交易元的构成要素

任何一次交易的发生所需要的物质、信息、媒介、支付方式等及它们之间的时空组成,本文称之为为交易元要素。任何一个交易都需要以下要素: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交易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人。交易主体在交易中的职能是交易决策。交易对象或交易客体。它是指具有交易价值的有形商品、服务或有价物,如商标、知识、技能等。用以交易并具有衡量尺度功能的商品等价物。原始交易是等价的物物交换,到后期发展到具有固定价值的一般等价物体——货币、有价证券、电子货币等。

交易场(平台),指能促进双方公开公平进行交易的时空结构。空间可以是来自民间风俗约定的场所,也可以是买卖双方指定的场所,也可以是第三方公共管理机构指定的场所,早期是约定的特定市场,现在发展到交易所和网络交易平台。时间是指交易发生的时刻,因为交易一般具有时效性和不可逆性,所以交易时间和交易空间构成了交易场。

交易原则及规则。交易原则主要是指等价交换原则、自愿原则、法律许可或道德许可原则。以上三原则之间是共存关系,否则交易就不能连续,形成不了交易链。当三个原则不同时满足,单次交易可以存在,如欺诈活动等。交易规则是指所有权的转移方式,包括时间、地点、包装等条件。

交易对象的转移活动或者说所有权的转移活动,这包括商品的转移方式和货币(等价物)的支付方式。商品的转移活动称之为物流,货币的转移活动称之为资金流。两者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分离。当一般商品和货币交换同时产生,称之为现货交易,当两者分离时,分两种情况——当商品转移发生于货币转移前时称之为赊账或信用;当商品转移发生于货币转移后时,称之为预购。当货物转移、货币转移职能的实现有赖于职能实施者,当该职能实施者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时为直接交易;当该职能实施者为各自的人时则称之为间接交易,且关系可以是单级和多级。如现代的物流公司就是货物转移职能的实施者,银行就是货币转移职能的实施者。

信息。信息自始至终地存在于所有的交易活动中,而信息依赖于信源、信宿和信息传递(又分信息载体和信息途径)。交易信息包含时间特征、属性特征和空间特征。而信息的处理过程包括收集和输入、存储、传输、处理、输出。信息的传播方式可以表示如下:信息发出方(信源)用何载体以何途径(信息传递)信息接收方(信宿)接收效果及作用。而且任何交易信息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时间特征、属性特征和空间特征。

(三)交易元模型的定义

按照系统理论,所谓交易元模型,是指通过一次买卖,双方完成一次简单的交易所必须具备的一组交易要素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形式化地表示为:

交易元模型={(交易元要素),(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而交易元要素=(交易主体,交易标的物,交易等价物,交易规则,交易场,交易信息),这些要素不是简单的标量,是矢量。交易元模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交易元要素构成的集合,另一部分是这些交易元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的集合。从交易元模型可以外延出流通领域不同约束条件下的很多问题,如渠道及其冲突、流通模式、渠道联盟等等。很显然,对这个系统的特征及演化规律的把握需要复杂的数学工具。下一步的研究重点是利用相关数学分析工具来研究流通模式及其演变规律。

参考文献:

1.孙薇.流通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分析.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5)

2.李,徐从才.论现代流通成本.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12)

3.丁俊发.重新认识流通(上).中国流通经济,2003(5)

4.陈文玲.全球现代流通发展的趋势.商业时代,2004(20)

交易模式论文第7篇

一、引言

资本市场上存在这样一类交易者,他们根据资产过去的价格而不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来构建投资组合。这类投资者在行为金融中称为反馈交易者,根据对过去价格的不同反应分为正反馈交易者和负反馈交易者。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存在“追涨杀跌”和“低买高卖”说法,前者对应于正反馈交易,后者对应于负反馈交易。

一般说来如果市场上存在足够多的反馈交易者,资本市场的收益将表现出自相关的特征。当有大量的正反馈交易者存在,股票价格相对于它的基础价值会被高估并表现出过高的波动率。因此当市场上存在大量的正反馈交易者的时候,市场会变得不稳定(Delongetal..1990);相反,如果市场上存在大量的负反馈交易者,相对于基础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受到负反馈交易者的追捧,其价格会接近基础价值,当价格被高估时,大量的负反馈交易者抛出被高估的股票,使价格降低至接近基础价值的水平。因此,大量负反馈交易者的存在能够稳定市场,减少市场的波动。

sentana和Wadhwani(1992)扩展了Delong的分析逻辑,考察了反馈交易、收益率自相关和波动率能关系。他们在shiller(1984)的成果的基础上将三者的关系用Sh¨ler-Sentana—Wadhwani模型的形式表述出来。Bohl和siklos(2004)基于shiller-Sentana—Wadhwani模型,用不同的GARCH模型来估计条件力差检验了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上的反馈交易。检验结论认为,在两个市场上都存在正反馈和负反馈交易行为,但反馈交易行为在新兴市场表现更为明显。在两个市场上,正反馈均随波动率的增加而增强,但新兴市场增强的程度要小一些。唐或等人(2001)也基于shiller-Sentana-Wadhwani模型验证了沪市上证综合指数日收益率自相关和反馈交易之间的关系。他们采用GARCH(1,1)来处理收益波动率的异方差性,实证结果表明沪市存在正反馈引起的序列自相关,且相关系数的绝对值随波动增大而增大。

二、反馈交易的理论模型

sentana和wadhwani(1992)在用投资者的反馈交易行为解释股票收益率的序列相关时,提出一个包含基于对股票基础价值的预期进行投资的交易者(SmartMoney)和反馈交易者的两群体的市场模型。假定第一个群体对资产的需求函数具有以下形式:

S,表示由第一类投资者(SmartMoney)持有的资产的比例。Et-1(rt)表示在t-1时刻对t时刻资产回报率rt的预期,是一个基于t-1时刻所有信息基础上的条件期望。α是无风险资产的收益率(Merton,1980),当期望收益率为a时,这类投资者不持有该资产。μt表示t时刻投资者持有风险资产的风险溢价,它是条件方差σt2的非降函数。

反馈交易者是根据过去资产的价格而不是对未来的预期来决定对该资产的持有量。假定当期t(期)的持有量由上期(t-1期)的收益水平来决定:Ft=γrt-1

(2)Ft表示反馈交易者的资产持有比例;γ>0表示反馈交易者是正反馈交易型,即“追涨杀跌”;当丫当两类投资者的相互作用达到均衡时有St+Ft=1,代入(1)式和(2)式有下面均衡时的定价模型:Et-1(γt)=α+μ(σt2)-γμ(σt2)γt-1(3)和标准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相比,该定价模型多了一项γμ(σt2)γt-1。由于反馈交易者的存在,第一类投资者对持有资产的风险溢价发生了改变。当市场上有反馈交易者存在时,收益率表现出一阶相关的特征。这种相关的方式取决于反馈交易者的类型,当反馈投资者是正反馈型时,收益率存在一阶负序列相关;当反馈投资者是负反馈型时,收益存在一阶正序列相关。Sentana等人认为,市场上同时存在正反两种反馈交易者,两种反馈交易强度随着波动率的变化而变化:当风险比较小的时,反馈交易者主要采取“低买高卖”的负反馈策略,第一类投资者对市场的影响比较大;当风险较大的时候,第一类投资者的风险厌恶偏好决定了他们要求较高的期望收益因而部分退出市场,反馈交易者对市场的影响增大。当风险大到一定程度,反馈交易投资者表现出风险厌恶特性,采取“追涨杀跌”的正反馈策略。简化考虑,将反馈交易的程度看成是波动率σ12的简单线性函数,(3)式简化为:Et-1(γt)=α+μ(σt2)-(γ0γ1σt2)γt-1(4)虽然这个理论模型最先提出来是用反馈交易行为解释收益序列相关。但是,该模型解释了第一类投资者和反馈交易者之间相互作用的模式,为检验反馈交易行为提供了可能(Bohl和Siklos,2004)。

三、经济计量方法

在金融实证分析中发现,股票收益率的条件方差呈非对称分布,Glosten、Jagannathan和Runkle(1993)及Zakoian(1994)提出了描述这种波动性呈非对称的模型(TGARCH)。Engle(1993)认为取一阶的GARCH模型就能很好的描述收益率的条件波动特征。本文在实证分析中选择TGARCH(1,1)来对收益率的条件方差建模。在检验中国资本市场反馈交易特征存在性方面,联合估计下面的模型:

h1,表示条件方差,εt服从均值为0,方差为h1的条件正态分布。在(6)式和(7)式中,条件方差是过去残差平方和过去条件方差的函数。方差方程的平稳性要求满足:β1β2和β3非负,β1+β2+β3<1和β1+β2≥0。但是结合回归模型,条件方差不但是残差平方和过去条件方差的函数,也间接是参数α1、α2和α3的函数。考虑到回归方程,条件方差的稳定性条件要更复杂。这个模型是TGARCH-M的变种形式,目前文献还没有给出这个模型条件方差平稳的分析性条件。β2度量了条件异方差非对称的程度,当该系数不为0时,表示上期正的残差和负的残差对当期的条件异方差有不通的影响,当该系数为0时,表明条件异方差不存在非对称现象,可以使用一般的GARCH模型来估计条件异方差。我国学者在检验中国资本市场上反馈交易行为的存在性时,主要用GARH(1,1)模型来预测和估计波动率(唐或等,2002;任波和杨宝臣,2002)。实证检验发现,GARCH(1,1)模型估计中国资本市场的波动率的效果并不是很好,TGARH模型或EGARCH模型对市场的波动率解释能力更强一些,实证也发现,TGARCH模型的效果要比EGARH模型的效果更好(郑梅,苗佳和王升,2005年;郭晓亭,2006)。

(5)式和(6)式构成的联合模型比一般意义上的条件方差模型要复杂。在回归模型(5)式中,除了用滞后的收益率来解释收益率外,还用市场的波动率(条件方差)来解释收益,由于反馈交易的存在,条件方差成为滞后收益率的系数,当这项α3为0时,就成为一般的GARCH-M模型(Chou,1988),有标准的软件能够处理。由于反馈交易者的存在,该项不为零,不能用标准的统计软件处理这个模型。

四、数据及实证结果

本文研究的样本数据来自于上海证券市场上海综合指数。选择1996年1月5日到2006年8月3日的每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指数,样本容量为2554。数据来源于“分析家”软件的在线数据接受系统。两个市场上的收益率按公式

计算,pt表示t时期上海综合指数价格数据。参数估计采用极大似然方法,参数估计结果列于表1中。表1中,+表示参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是显著的;**表示参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显著的;***表示参数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是显著;没有标注的表示该参数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是不显著的。

表1中的第二、三栏是本文使用非对称GARCH模型拟和条件异方差的结果,第四、五栏是文献[2]中使用一般GARCH模型拟和条件异方差的结果。从第二栏和第三栏的数据来看,模型的各个参数在10%的水平下都是显著的,不存在进一步改进的可能。特别是参数β2显著不为0,表明上海股市上证综合指数的波动存在明显的非对称现象,说明使用TGARCH模型拟和会比单纯使用GARCH模型更能拟和综合指数的波动。参数α2、α2的估计值都显著不为0,说明上海证券市场存在比较明显的反馈交易行为,这个结论和唐或等人的结论一致,但是在反馈交易行为特征上和唐或等人的结论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在使用TGARCH模型时,参数α2的符号为正,和使用GARCH模型时一致(虽然该参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在风险较低的时候,上海证券市场上的反馈交易行为表现出负反馈的特征。参数α2的符号为负,说明随着市场风险的增加,上海证券市场上反馈交易者更多的采用正反馈的交易行为。而在文献[2]中,使用GARCH模型拟和市场波动,得到的相应参数却为正,说明随着市场风险的增加,上海证券市场上反馈交易者更多的采用负反馈交易行为。

表1:上海证券市场反馈交易行为实证检验结果

唐或等人参数拟和的结果显示,部分参数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是不能通过检验的,需要进一步的调整,至少参数α2可以从模型中去掉。本文的模型至少在两个方面的表现要比唐或等人的模型好。首先,该模型参数均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该模型不可能进一步改进;其次,TGARCH模型中的参数β2,显著不为0,表明上海股市综合指数确实存在比较明显的非对称现象,使用非对称GARCH模型来拟和波动更合理。

将本文的结论和Bohl等人的结论比较,可以看到和成熟证券市场、其他新兴证券市场都存在较大的区别。Bohl的结论认为:成熟市场在风险较低的时候存在,反馈交易者表现出正反馈的交易特征,随着风险的增加,反馈交易者表现出负反馈的交易特征;新兴市场上,当风险较低的时候,反馈交易者表现出轻度的负反馈交易特征,随着风险的增加,负反馈交易行为也增加,但是幅度普遍要大于成熟市场。

五、结论

现代金融理论认为,在市场有效性假设下,噪声交易者对估价的形成没有重要的影响。西方金融学界在行为金融的框架下,研究发现市场存在比较显著的正反馈交易特征,这种行为模式推动股票价格偏离其基础价值,从而作为有效市场的一个反例。本文使用TGARCH模型来拟和条件异方差,并基于Shiller-Sentana-Wadhwni的理论模型检验了上海证券市场的反馈交易行为。

交易模式论文第8篇

关键词:流通理论贸易交易元

孙薇在《流通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分析》中就过去30年国内流通理论文献进行了梳理,基本分为五个部分:流通基础理论(基本范畴、基本经济规律、流通相关关系、流通生产力),流通运行理论(流通体系理论、流通运行模式、流通运行要素、流通运行效率、流通运行效益),流通发展理论(流通发展状况、流通现代化、流通创新理论、流通信息化、流通对外开放),流通调控理论(流通调控机理、流通秩序治理、流通产业进入),流通专题(WTO专题、国内流通介绍、国外流通介绍、流通体制改革、其他)。显然,流通基础理论是研究流通运行、发展、控制等问题的基础。

对流通基础理论方面作出贡献的有,林文益、贾履让、刘诗白、吴先满、张卓元、金家麟、赵宁渌、陈甬军、张世尧、李骏阳、高涤陈、王晓东、李国勤、孙冶方、高枢年、曾洪业、李金轩、毛永林、杨承训、郭道夫、纪宝成、丁俊发、刘国光、黄国雄、周人伟、孙全、陈文玲、赵宁渌等。然而,目前在流通理论研究方面尚没有出现一个逻辑严密、论证精确的整体框架,这一方面与主流西方经济学中淡化了流通环节有直接联系,另一方面也是受制于特殊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政策解释学”的强大影响,导致了流通理论研究在很长的时间里只是机械套用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

马克思主义流通观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的贡献是多层次、多角度地分析了流通的两个要素——商品和资本的运动基本规律,这是研究流通经济活动的基本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流通观的主要内容有:

(一)流通的内涵

流通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独立的经济活动。流通是“商品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对商品流通来说,有两样东西始终是必要的:投入流通的商品和投入流通的货币”;“在现实流通过程中,资本总是表现为商品或货币,并且它的运动总是分解成为一系列的买和卖”;“商品的流通过程就其纯粹的形式来讲,要求等价物的交换”;“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综合(主要讲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一些独立的非生产单位,如服务业,被马克思称为“追加生产过程”,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内的继续,并且为了流通过程而继续”。

(二)流通与生产的关系

从单个再生产过程看,生产成为决定其他环节的关键因素。生产决定流通,生产的性质、规模和方式决定着流通的内容、规模和方式。“从流通本身来看,它是预先存在的两极(指生产与消费)的媒介。但是它不会创造这两极”;“流通的前提是通过劳动进行的商品生产”;“生产方式的综合的性质决定这两种流通(即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而更直接地决定的是商品流通”;“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一定的生产能力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

“在每一瞬间都相互制约、并且相互影响,以致于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当生产发展到一定时候,“生产过程已经完全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上”,只有当生产变成商品生产时,“生产出来的一切财富要经过流通”,生产就“以流通,以发达的流通为前提”。生产是流通赖以进行的基础和归宿,生产决定着流通的内容、规模和方式;流通是生产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二者是相互制约、相互决定、互为媒介,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不可能脱离一方谈另一方。在卖方市场,是生产决定流通;到了买方市场,是流通决定生产。

(三)流通与分配、消费的关系

流通是“生产和由生产决定的分配同消费之间的媒介要素”。在社会经济运行的一般序列中,分配在前,交换(流通)在后,分配的经济只能是借助社会经济规律确定社会各成员对社会产品占有的份额和比例,交换各成员在其对社会产品占有之后相互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其他产品,从而达到最终消费。分配与流通这两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表现在:由于分配插在产品和生产者之间,它属于国内收入的初次分配,这种分配首先在物质生产领域内进行,然后在全社会进行再分配。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根据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进行。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包括两种,一种是产品的分配,一种是生产资料的分配。两种分配都必须借助于交换(流通)才能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才能满足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分配方式决定交换方式,分配的数量和结构影响着流通的规律和结构;而交换对分配则有能动作用,不仅调节着分配的数量和结构,而且对分配能否进行到底起着决定作用。

消费分为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生产性消费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耗,生产出社会需要的产品;生活性消费是消费品的消耗,再生产出新的劳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消费。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都必须借助交换。“投入流通的商品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它们相互进行了交换并被消费,流通就此结束”,这里流通对最终消费起到决定作用。但消费具有多样性,消费水平、结构、速度都对流通规模、结构和速度产生影响和制约作用。同时资本的流通速度“取决于生产过程更新的速度和不同生产过程相互衔接的速度及消费速度”。流通是消费实现的必要前提,流通对扩大消费规模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消费对流通也有积极作用,对流通规模、结构和速度起着影响和制约作用。马克思流通观的结论对现在依然可用。

当前流通理论研究存在的问题

没有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的基础上完整而有效地建立可以完全解释流通的分析框架。透过流通业的发展史发现,流通是一个基于特定的社会、文化、政治、技术背景进行的经济活动,并且是一个多维度的、互相联系和作用的网络群。流通沿着一定的方向发展:流通在社会分工驱动下并按照交易费用最低原则进行演化,演化有一定规律有循。马克思主义流通论的特点是从社会大生产角度论述流通的地位、流通与生产、分配、消费之间的的关系等等,其不足之处是限于当时的条件未能建立多维度的流通的基本单位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流通模式的研究,因而未能预测未来流通模式演变的趋势。

虽然马克思从分工视角和要素秉赋角度论述流通分工的演化,但未能准确地解释流通模式的变革动力和多样性原因。其原因在于没有建立一个准确描述流通过程的基本单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化和拓展。

尽管马克思将流通分为生产资料流通和生活资料流通,但目前理论界对流通基础理论研究仍属于通论研究。而对生产资料的流通模式和生活资料的流通模式都是限于具体的业务层面的运作研究,而对两者的差异性研究不多,国内文献非常少。

总而言之,现有流通理论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基本是线性、单维度的研究,缺乏现代数学工具,特别是应用最新自然科学的成果来研究流通现象,解释流通规律。陈文玲指出现代流通业发展的特征之一是“混沌化”,则恰恰说明了流通的复杂性和非线性。事实上,流通模式演变历史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趋于一致,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预测的。只是需要变更或改进原有的分析方法来研究多维度、非线性的流通现象。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流通研究需要依赖于复杂系统理论的研究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流通的基本思路之一是沿用马克思流通论的基本观点,从研究微观单个交易过程——交易单元着手,进而构造流通过程。因为流通是由一个或若干个连续的且具有时间序列特征的交易单元组成。

交易元模型的定义及构成要素

(一)交易元的定义

无论是贸易还是流通都离不开一个最小的基本单位,也就是买卖双方之间发生的单次交易活动,本文称之为交易元。由两个连续的、具有时间序列特征的交易元组成的经济活动称为贸易;由两个以上连续具有时间序列特征的交易元组成的经济活动,也就是交易链,称为流通。而不同的交易元构成不同的流通模式。因此流通模式的研究可以纳入交易元模型的组合研究。

(二)交易元的构成要素

任何一次交易的发生所需要的物质、信息、媒介、支付方式等及它们之间的时空组成,本文称之为为交易元要素。任何一个交易都需要以下要素: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交易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人。交易主体在交易中的职能是交易决策。交易对象或交易客体。它是指具有交易价值的有形商品、服务或有价物,如商标、知识、技能等。用以交易并具有衡量尺度功能的商品等价物。原始交易是等价的物物交换,到后期发展到具有固定价值的一般等价物体——货币、有价证券、电子货币等。

交易场(平台),指能促进双方公开公平进行交易的时空结构。空间可以是来自民间风俗约定的场所,也可以是买卖双方指定的场所,也可以是第三方公共管理机构指定的场所,早期是约定的特定市场,现在发展到交易所和网络交易平台。时间是指交易发生的时刻,因为交易一般具有时效性和不可逆性,所以交易时间和交易空间构成了交易场。

交易原则及规则。交易原则主要是指等价交换原则、自愿原则、法律许可或道德许可原则。以上三原则之间是共存关系,否则交易就不能连续,形成不了交易链。当三个原则不同时满足,单次交易可以存在,如欺诈活动等。交易规则是指所有权的转移方式,包括时间、地点、包装等条件。

交易对象的转移活动或者说所有权的转移活动,这包括商品的转移方式和货币(等价物)的支付方式。商品的转移活动称之为物流,货币的转移活动称之为资金流。两者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分离。当一般商品和货币交换同时产生,称之为现货交易,当两者分离时,分两种情况——当商品转移发生于货币转移前时称之为赊账或信用;当商品转移发生于货币转移后时,称之为预购。当货物转移、货币转移职能的实现有赖于职能实施者,当该职能实施者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时为直接交易;当该职能实施者为各自的人时则称之为间接交易,且关系可以是单级和多级。如现代的物流公司就是货物转移职能的实施者,银行就是货币转移职能的实施者。

信息。信息自始至终地存在于所有的交易活动中,而信息依赖于信源、信宿和信息传递(又分信息载体和信息途径)。交易信息包含时间特征、属性特征和空间特征。而信息的处理过程包括收集和输入、存储、传输、处理、输出。信息的传播方式可以表示如下:信息发出方(信源)用何载体以何途径(信息传递)信息接收方(信宿)接收效果及作用。而且任何交易信息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时间特征、属性特征和空间特征。

(三)交易元模型的定义

按照系统理论,所谓交易元模型,是指通过一次买卖,双方完成一次简单的交易所必须具备的一组交易要素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形式化地表示为:

交易元模型={(交易元要素),(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而交易元要素=(交易主体,交易标的物,交易等价物,交易规则,交易场,交易信息),这些要素不是简单的标量,是矢量。交易元模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交易元要素构成的集合,另一部分是这些交易元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的集合。从交易元模型可以外延出流通领域不同约束条件下的很多问题,如渠道及其冲突、流通模式、渠道联盟等等。很显然,对这个系统的特征及演化规律的把握需要复杂的数学工具。下一步的研究重点是利用相关数学分析工具来研究流通模式及其演变规律。

参考文献:

1.孙薇.流通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分析.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5)

2.李,徐从才.论现代流通成本.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12)

交易模式论文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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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张子扬:《警惕,外来电视节目"版式化"对亚洲的新文化垄断》,《现代传播》,2003年第1期。

⑤程德安:《媒介知识产权》,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6页。

⑥注:之所以对"版权"二字加以引号,是因为国内很多文章在讨论节目模式是否构成作品受版权保护时,都会将节目模式的交易称之为"版权交易"行为。笔者认为是有问题的。节目模式在我国是否属于作品还没有定论,即使是在交易频繁的英国、美国等国家,在司法实践中都没有被予以认可。那么节目模式的许可行为就不应该是"版权交易"行为。行文中将节目模式的许可称之为版权交易,之后又讨论节目模式是否可以属于版权法的调整范围中,岂不是自相矛盾。

⑦罗威:《电视节目模式的版权交易与保护》,《中国知识产权报》,2013年7月26日。

⑧FORMAT FORTUNES - IS THERE NOW LEGAL RECOGNITION FOR THE TELEVISION FORMAT RIGHT,载,2013年9月15日访问。

⑨CBS Broadcasting Inc v. ABC, Inc., 2003 U.S. Dist. LEXIS 20258 (S.D. N.Y. Jan. 14, 2003).

⑩A name (and logo) of a programme (or a programme format) can be trade marked if the name and/or logo is original, distinctive and capable of graphic representation; scripts, set designs, stage designs and lighting plots can be all protected by copyright as can any original music used.

参考文献:

[1]罗莉:《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4期。

[2]王琴:《我国电视节目模式版权交易现状思考》,《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6卷第3期,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