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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环境定义优选九篇

时间:2024-01-30 15:10:58

宏观环境定义

宏观环境定义第1篇

一、广义财务管理理论

广义财务管理理论体系的起点为财务管理环境,其前提与导向则分别为财务管理假设与目标,该理论结构包含内容很多,除财务管理基本及通用业务理论,还包括财务管理特殊业务理论等。广义财务管理理论体系构建由王化成初步提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该理论是从实践发展需求出发而提出的。广义财务管理理论是对财务管理研究内容的拓展,也是对狭义财务管理理论界定的突破,将广义筹资、投资、分配等问题纳入财务管理研究领域中,并根据企业管理环境和宏观环境在广义视角下对具体的财务决策问题进行研究,促进了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的极大丰富,且实现了与社会生活发展的紧密联系。

广义财务管理理论体系提出时,我国财务管理研究还未完全进入稳定发展状态,通过对我国财务管理2000 年前的研究可以发现,就财务谈财务的思想是大部分研究的核心,在学科交叉及跨学科发展的研究方面明显比较欠缺。随着人们对环境因素认知的进一步深入,广义概念中的研究链条逐渐独立出来,开始着重环境这一起点的作用机理,当前梳理的逻辑环境中除了包括财务管理环境、假设外,还包括其目标、决策等,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治理的桥梁作用,即企业治理在财务管理环境到财务决策转变过程中的重要性。在宏观环境不断变化的同时,公司组织结构也在不断变迁,在这些外部与内部环境的影响下公司的控制权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财务决策模式及经营效率也由此发生变化。在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各种研究中,其逻辑起点逐渐落脚于财务管理环境。广义财务管理理论中加重了对宏观环境的研究,尤其进入新时期后,基于中国宏观背景的财务管理理论研究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坚持价值导向,融公司治理与价值为一体,将财务决策行为当成中介桥梁,对财务管理研究的路径传导和闭环运动给予更多关注,注入了更多的生命力与创造性给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广义财务管理理论视角下的宏观环境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技术、法律等因素,可提供各种支持保证给企业交易活动,促进企业交易活动运行和展开得更加顺利。宏观环境的不同,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交易成本,使其产生差异性,而其差异又会对企业一系列规范行为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决策产生影响。因此,在财务管理研究中,必须加强对宏观环境与财务决策的研究,这也是广义财务管理理论所一直强调的。

二、广义财务管理理论下的宏观环境与财务决策相关性

广义财务管理视角下,宏观环境中的不同要素对财务决策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即是宏观环境与财务决策之间关系的鲜明体现。

( 一) 政治环境对财务决策的影响

近年来的财务研究中,热点莫过于政治学与财务学的交叉研究。在财务决策中,政治环境所起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政治关联,企业的发展处于我国宏观制度环境中,必然直接或间接地域政府存在一定关联。政治关联的建立对公司的财务决策很显然是极为有利的,将会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产生影响,且会对企业部分商业特权的赋予产生影响,明显提高公司股票价值。不过,政治关联也会使企业价值和员工配置效率产生损坏性影响,尤其对国有企业投资效率具有明显负面影响。第二部分为政府干预,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调控,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市场失灵产生不可控的后果。民营企业受政府干预过多时,虽然可促进政府扩大就业等目标的实现,但却也会发生国有上市公司在投资方面产生过度问题。

( 二) 法律环境对财务决策的影响

法律制度、产权保护程度等差异,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在发达国家与我国有鲜明的体现。法系和相关法律制度,是法律与财务决策研究展开所围绕的两个主要方面。法与财务热潮的掀起,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国家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越好,公司收益得到的维护将会越多,公司资本成本也就越能被有效降低。在影响财务决策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关联较大的有公司法、证券法及税法等。其中公司法在财务决策中的影响比较为人们所熟知,主要体现在股权结构、分配利润及员工薪酬等方面;证券法对财务决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股票发行的各种方式,上市、交易过程中对信息的披露等;税法对财务决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税收征管、税率变动及调整等方面。

( 三) 经济环境对财务决策的影响

在企业财务决策过程中,经济环境的变化是最直接的因素之一,其影响机制主要表现为经济周期与经济政策两种。经济周期是针对总体经济而言的,主要指其紧缩与扩张周期性波动变化过程。经济周期与盈利水平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家研究的焦点,研究发现两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整个经济的运行状况越好,盈利水平越高,宏观经济周期对公司盈利能力有着重要影响。

( 四) 社会环境对财务决策的影响

社会环境的形成,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长期积淀是分不开的,其构成要素除了包括特定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外,还包括伦理道德规范、宗教信仰等。根据我国许多企业的融资手段可以发现,在我国法律保护仍然不完善的今天,通过非正式融资渠道,许多私营企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而促成这些融资渠道的重要因素在于声誉机制及个人关系等。企业声誉是其在特定社会文化环境中所形成的,在这一社会文化环境中企业声誉越高其业绩也会更好。目前,学者们对于公司经营与决策中文化的影响机制正在越来越多的关注。

三、基于宏观环境与财务决策相关性下的财务管理对策

( 一) 强化政治及法律环境考察

政治环境及法律环境,对企业的改变性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为企业市场交易成为,其二为企业未来经营的预期,而这些都会较大地影响企业人力资产投资动机等。除此之外,企业在对市场化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进行构建的过程中,也会被政治关联等影响,从而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分配产生影响。所以,财务管理研究应加强对政治及法律环境的考察,通过考察使政治环境及法律环境等如何作用于企业财务决策的路径更加深入的说明,对企业价值增长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机理进行揭示。

( 二) 对社会文化因素深入研究

新兴市场国家许多企业,近年来均在各种非正式途径下对某一集团进行依附,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而这些非正式途径中,除了血缘、婚姻、同学及工作关系外,还包括其自身的声誉等,通过声誉机制,许多企业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无控制权关系,但从实质上来说同样构成了内部资本市场。综观这些途径,无一不与声誉机制、关系、道德准则等社会文化因素有关,对社会文化因素作用企业财务决策的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对社会文化因素与政治及法律环境的相互作用机理进行研究,有利于企业财务决策更好地利用社会文化因素。

( 三) 对宏观经济环境深入关注

从人类社会进入二十世纪后所经历的多次金融危机可以看出,宏观经济环境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对政府政策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微观企业会受到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何种影响也是评估因素之一,这一指标同时是修正政府决策行为的重要依据。关于这一点,学术研究自然也必须提高重视。虽然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财务行为的影响,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但目前仍然较难把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微观企业行为的机制完整揭示出来,研究之路仍然比较长远。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环境近年来的日益复杂多变,及宏观经济政策的频繁出台,提供了绝好的机会给上述研究的开展。

( 四) 对技术环境变迁的影响加强探索

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充足资金,推动了其迅猛发展,各种新技术被应用于企业信息搜集中,不仅改变了企业信息搜集途径,同时大大提高了其信息搜集效率。

集团企业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实现了集中管理,新型财务管理手段的应用,对企业筹资与投资模式具有间接的影响。为了拓展财务管理理论的研究视野,广义财务管理理论应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对技术环境变迁所带来的企业决策变化进行探索。

宏观环境定义第2篇

论文关键词:宏观经济环境;资本结构;调整速度;非平衡面板数据

在调整速度的众多影响因素中,宏观经济因素对调整速度的影响近年开始引起学术界的关注。Douglas0.Cook(2009)分别采用两阶段和综合两种动态部分调整模型,考察宏观经济环境对调整速度的影响,发现在宏观经济繁荣时调整速度较快。原毅军,孙晓华(2006)的研究得到调整速度与上一年GDP增长率正相关,与通货膨胀率,实际贷款利率和财政支出增值率负相关的结论。黄辉(2009)对宏观经济环境和制度因素影响调整速度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调整速度表现出顺经济周期现象。本文对前人研究方法进行改进,基于部分调整模型,用宏观经济变量划分样本进行调整速度对比研究。在目标资本结构的回归中不考虑宏观因素。这样改进可以避免双重考虑宏观经济因素造成研究结果不稳定性和不显著性。

一、研究模型与变量设计

1.研究模型

(2)目标资本结构拟合变量。根据已有文献对目标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研究,本文选用的公司特征变量包括:公司规模(SIZE),用主营业务的自然对数表示,目前公司规模与资本结构的经验研究没有得到一致结论;资产有形性(TANG),用固定资产除以总资产表示,经验研究表明有形资产的比率与资产负债率正相关;非债务税盾(NDTS),用固定资产折旧除以总资产表示,经验研究研究发现非债务税盾与资本结构负相关;公司成长性(GROW),用托宾Q值表示,公司成长性对资本结构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定论;公司盈利能力(PROF),用息税前利润除以总资产表示,公司盈利能力对资本结构的经验研究也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税收因素(TAX),用所得税除以利润总额表示。考虑行业特征因素,用行业资产负债率平均值(HAB,HAM)表示。

(3)宏观经济变量。仿照Douglas0.Cook(2009),本文选用GDP增长率来定义宏观经济环境。GDP增长率定义为本年GDP减去上年GDP再除以上年GDP。宏观经济变量划分样本的具体情况是,l3年的GDP增长率数据以2002年的GDP增长率为中位数分为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分别按照GDP增长率的二分位数再进行划分,将样本分成四个部分。取GDP增长率最小的三年1998~2000定义为为宏观经济环境衰退;取GDP增长率最大的三年2005~2007定义为宏观经济环境繁荣。

二、样本选取与估计方法

选择沪深两市1996~2008一般上市公司的数据,不包括金融上市公司,剔除PT,ST公司。经过数据整理,获得分布于十二个行业的715家公司的9295个样本观测点。样本数据来源于CCER数据库。由于模型(3)把目标资本结构的决定因素内化其中,模型右边包含因变量一阶滞后变量,采用动态面板数据的G删估计方法,把模型(3)右边所有变量的二阶滞后变量作为工具变量。

三、实证结果分析

模型(3)的回归结果如表1

注:括号里的数据是T检验值,表中***、**、*分别代表在1%,5%以及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宏观环境定义第3篇

一、可持续发展与“整体本位论”

可持续发展的提法始于本世纪70年代。这一概念从提出发展到今天,其涵义已远远超出了原有的内容。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强调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科技协调发展,永续不断。可持续发展要求把发展的负面效应和代价降低到最低程度,使地球的资源和环境免遭或少遭破坏,既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保持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及后代子孙安居乐业,继续发展,从而实现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统一。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发展观、哲学观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协调性、反波动性等特征。(注:王全兴,樊启荣。可持续发展立法初探[j]。法商研究,1998(3)。)笔者认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经济法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首先,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性强调经济、人口、社会、科技、环境、资源的协调一致,共同发展。从空间上看,可持续发展是各地区、全国乃至全球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是全社会范围内,各阶层、各集团、各单位都增进利益的共同发展。“整体本位论”作为经济法的哲学基础,以社会整体为其出发点和归宿,以社会整体的共同利益为最高利益,个体利益为次,客观地反映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要求,其目的也在于实现社会整体控制与协调发展。

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经济法的调控、规制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在总体上对国民经济运行协调和控制,以及在具体方面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限制和引导的统一过程。

民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而个人权利本位以自然权利理论为其哲学基础,它有利于保证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以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个个体得到充分发展,在民法看来,个人利益是社会利益的基础,并组成社会利益。只有充分保证个人利益的最大实现,才可以促成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注:陈云生。权利本位价值模式的历史命运[j]。政法论坛,1997(3)。)

同民法着眼保护利益最大化的个体利益本位思想相反,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着重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导向,协调个人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实现利益均衡,促进社会共同价值目标。在经济法看来,社会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整合,不是个体利益的简单相加,社会利益决定个体利益,只有站在共同利益之上,才能协调各层次利益关系,而个体利益至上,必然破坏利益均衡与和谐。所以,经济法所坚持的利益原则是整体利益至上原则,利益均衡原则,保护并限制个人利益原则,保护社会弱者利益原则。(注:何文龙。经济法理念简论[j]。法商研究,1998(3)。)

其次,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经济、人口、社会、环境的发展,不仅要全面协调发展,而且要稳定、永续发展。经济法与民法促进个体(私人)经济安全不同,经济法应着眼于国民经济全社会整体安全。这种整体安全首先是指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协调状态。协调是关于发展过程和系统总体状态的规则,是指一系统存在多重因素关系和多种相互作用条件下,把不同质的因素和不同类型的相互作用统一起来,满足指定功能的过程,表现了系统结构与功能关系的客观规定性同人与社会发展目标的主观规定的统一。(注:王宏波。论社会发展的协调范畴及其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1994(1)。)国民经济发展协调状态是一种理想状态。一方面,在总体上,它表现为社会需要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一种适应与满足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具体上它表现为经济系统中的多种因素和多种力量的多重促进、多元互补的合理配合关系。

可持续发展的无波动性还要求通过经济立法抑制经济系统中不协调因素与力量,防止经济疲软、过热和动荡以及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消极状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对促进消极意义上的经济安全具有更大的重要性。(注:积极意义上的经济安全是指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协调状态。)

再次,经济法还致力于促进整体效益。(注:欧阳明程。整体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主导价值取向[j]。法商研究,1997(1)。)效益作为一种法律价值,导入法学领域始于60—70年代法律经济学的兴起。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器,民法和经济法都必然把促进效益作为其重要的价值目标,但其具体精神并不相同。民法的私人经济生活本位和个体利益决定了它追求的效益首先是个别的、微观的,然后以此去最终促进社会整体效益,所以,它难以解决个别效益与整体效益,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只有经济法能摆好这些矛盾之间的关系。(1)经济法以促进社会整体效益为目标。发展经济效益以提高和不损害社会整体效益为导向,把经济效益纳入社会整体效益中评价。(2)协调个别、微观的经济效益以取得国民经济整体效益最优。把微观经济效益纳入宏观经济效益中评价。(3)经济活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宏观、微观经济行为纳入经济效益中评价。(4)提高经济效益,须以促进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环境、人口、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可见,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经济法的哲学观、价值目标是一致的。

二、可持续发展与宏观调控法

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人口、经济和环境是可持续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口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人口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在全部可持续发展诸要素中,人口是可持续发展的中心,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要实现人口、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注:陈银娥,杨艳琳。可持续发展需要宏观调控[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4)。)。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它通过计划法、投资法、价格法、信贷法、税法等保障实现国民经济的总体目标,这种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通过宏观调控法,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各种比例关系。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和再生产各环节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而这些比例关系又受到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等因素的影响。如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协调关系受到经济增长、人口增长的影响,企业的再生产受到资源配置方式的制约,经济增长和人口增长又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资源的浪费,而资源短缺又会制约经济发展,收入分配不公会扩大社会的贫富差距,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与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通过宏观调控法如:资源法、环境法、计划生育法等,运用政府的“有形之手”才能保持这种比例关系,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第二,通过宏观调控法弥补经济发展中市场机制的缺陷。尽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作用,在调节经济运行、管理经济活动中起着其他调节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自发调节,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必然出现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并会导致资源浪费,带来环境恶化,同时也会产生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社会贫富两极分化等。如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应通过法律手段,而不是市场手段来实施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如征收资源税和环境污染税,由此,企业将资源税和环境污染税也作为成本的构成而计入生产成本。在我国现阶段还未形成环境成本的概念,只对一些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费。但是,事实上,一些在生产过程中未造成直接污染的企业,对环境也可能间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摩托车在其生产过程中也许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不大,可是其在消费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却非常严重。因而,从宏观经济过程观察,经济增长中环境成本是很大的,付出的代价是很高昂的。日本学者枇杷木在《论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理论结构》一文中提出“增值价值环境税”的理论主张不仅对每个生产阶段的增值价值要征收环境税,而且要“对商品的服务和生产不加以区别的对其‘增值价值’进行课税”,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另外,我国目前的自来水收费,既不是资源费,也不是污水处理费,而是制造自来水的费用。如果按照综合成本理论,应当加收资源税或污水处理税,那自来水的价格就要高得多。因此,要克服市场在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完善资源法、环境法和税法,通过开征资源税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节约。开征环境税、防治污染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通过宏观调控法,协调好可持续发展中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协调的基础之上的,宏观调控法就是要协调各种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从而为社会经济总体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经济利益关系有:社会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的关系,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各地区之间的关系,等等。通过产业调整法、预算法、投资法、税法、银行法等法律协调好社会经济发展中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才能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宏观调控不到位或不能有效地协调好各种经济利益关系,那么,宏观经济就很难获得持续、稳定和协调的发展,从而也就不可能有社会总体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宏观调控法有助于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宏观调控目标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主要目标是实现经济适度增长、充分就业、资源优化配置、国际收支平衡以及社会收入公平分配,实现财政、信贷、外汇与物资的综合平衡。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是稳定与增长,经济保持相对稳定是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如果经济稳定受到严重破坏,要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不可能的。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法律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必须有宏观调控来引导。也就是说宏观调控是手段,经济发展是目的,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由于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宏观调控法能保证经济发展,从而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因而,宏观调控法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币值稳定、资源优化配置、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等目标的实现,有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从宏观调控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看,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更离不开宏观调控法律保障。建国以来,之所以出现“有增长而无发展,有发展而不能持续”的情况,是因为缺乏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更缺乏完善的宏观调控法。可持续发展思想理论成果的出现,必将进一步丰富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和体系,进而促进经济法的发展。同时,完善的宏观调控法也保障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可持续发展与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两大基本亚体系,一是反映国家干预市场的市场规制法律体系,二是反映政府参与经济活动,从全局出发,调控社会总产品和总需求平衡关系,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二者在整个经济法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注:王继军,李建人。经济法是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的有机结合[j]。法律科学,1999(1)。)

宏观环境定义第4篇

一、可持续发展与“整体本位论”

可持续发展的提法始于本世纪70年代。这一概念从提出发展到今天,其涵义已远远超出了原有的内容。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强调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科技协调发展,永续不断。可持续发展要求把发展的负面效应和代价降低到最低程度,使地球的资源和环境免遭或少遭破坏,既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保持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及后代子孙安居乐业,继续发展,从而实现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统一。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发展观、哲学观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协调性、反波动性等特征。(注:王全兴,樊启荣。可持续发展立法初探[j]。法商研究,199 8(3)。)笔者认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经济法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首先,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性强调经济、人口、社会、科技、环境、资源的协调一致,共同发展。从空间上看,可持续发展是各地区、全国乃至全球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是全社会范围内,各阶层、各集团、各单位都增进利益的共同发展。“整体本位论”作为经济法的哲学基础,以社会整体为其出发点和归宿,以社会整体的共同利益为最高利益,个体利益为次,客观地反映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要求,其目的也在于实现社会整体控制与协调发展。

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经济法的调控、规制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在总体上对国民经济运行协调和控制,以及在具体方面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限制和引导的统一过程。

民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而个人权利本位以自然权利理论为其哲学基础,它有利于保证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以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个个体得到充分发展,在民法看来,个人利益是社会利益的基础,并组成社会利益。只有充分保证个人利益的最大实现,才可以促成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注:陈云生。权利本位价值模式的历史命运[j]。政法论坛,199 7(3)。)

同民法着眼保护利益最大化的个体利益本位思想相反,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着重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导向,协调个人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实现利益均衡,促进社会共同价值目标。在经济法看来,社会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整合,不是个体利益的简单相加,社会利益决定个体利益,只有站在共同利益之上,才能协调各层次利益关系,而个体利益至上,必然破坏利益均衡与和谐。所以,经济法所坚持的利益原则是整体利益至上原则,利益均衡原则,保护并限制个人利益原则,保护社会弱者利益原则。(注:何文龙。经济法理念简论[j]。法商研究,1998(3)。)

其次,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经济、人口、社会、环境的发展,不仅要全面协调发展,而且要稳定、永续发展。经济法与民法促进个体(私人)经济安全不同,经济法应着眼于国民经济全社会整体安全。这种整体安全首先是指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协调状态。协调是关于发展过程和系统总体状态的规则,是指一系统存在多重因素关系和多种相互作用条件下,把不同质的因素和不同类型的相互作用统一起来,满足指定功能的过程,表现了系统结构与功能关系的客观规定性同人与社会发展目标的主观规定的统一。(注:王宏波。论社会发展的协调范畴及其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1994(1)。)国民经济发展协调状态是一种理想状态。一方面,在总体上,它表现为社会需要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一种适应与满足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具体上它表现为经济系统中的多种因素和多种力量的多重促进、多元互补的合理配合关系。

可持续发展的无波动性还要求通过经济立法抑制经济系统中不协调因素与力量,防止经济疲软、过热和动荡以及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消极状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对促进消极意义上的经济安全具有更大的重要性。(注:积极意义上的经济安全是指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协调状态。)

再次,经济法还致力于促进整体效益。(注:欧阳明程。整体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主导价值取向[j]。法商研究,1997(1)。)效益作为一种法律价值,导入法学领域始于60—70年代法律经济学的兴起。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器,民法和经济法都必然把促进效益作为其重要的价值目标,但其具体精神并不相同。民法的私人经济生活本位和个体利益决定了它追求的效益首先是个别的、微观的,然后以此去最终促进社会整体效益,所以,它难以解决个别效益与整体效益,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只有经济法能摆好这些矛盾之间的关系。(1)经济法以促进社会整体效益为目标。发展经济效益以提高和不损害社会整体效益为导向,把经济效益纳入社会整体效益中评价。(2)协调个别、微观的经济效益以取得国民经济整体效益最优。把微观经济效益纳入宏观经济效益中评价。(3 )经济活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宏观、微观经济行为纳入经济效益中评价。(4)提高经济效益,须以促进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环境、人口、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可见,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经济法的哲学观、价值目标是一致的。

二、可持续发展与宏观调控法

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人口、经济和环境是可持续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口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人口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在全部可持续发展诸要素中,人口是可持续发展的中心,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要实现人口、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注:陈银娥,杨艳琳。可持续发展需要宏观调控[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 4)。)。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它通过计划法、投资法、价格法、信贷法、税法等保障实现国民经济的总体目标,这种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通过宏观调控法,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各种比例关系。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和再生产各环节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而这些比例关系又受到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等因素的影响。如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协调关系受到经济增长、人口增长的影响,企业的再生产受到资源配置方式的制约,经济增长和人口增长又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资源的浪费,而资源短缺又会制约经济发展,收入分配不公会扩大社会的贫富差距,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与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通过宏观调控法如:资源法、环境法、计划生育法等,运用政府的“有形之手”才能保持这种比例关系,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第二,通过宏观调控法弥补经济发展中市场机制的缺陷。尽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作用,在调节经济运行、管理经济活动中起着其他调节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自发调节,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必然出现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并会导致资源浪费,带来环境恶化,同时也会产生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社会贫富两极分化等。如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应通过法律手段,而不是市场手段来实施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如征收资源税和环境污染税,由此,企业将资源税和环境污染税也作为成本的构成而计入生产成本。在我国现阶段还未形成环境成本的概念,只对一些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费。但是,事实上,一些在生产过程中未造成直接污染的企业,对环境也可能间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摩托车在其生产过程中也许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不大,可是其在消费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却非常严重。因而,从宏观经济过程观察,经济增长中环境成本是很大的,付出的代价是很高昂的。日本学者枇杷木在《论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理论结构》一文中提出“增值价值环境税”的理论主张不仅对每个生产阶段的增值价值要征收环境税,而且要“对商品的服务和生产不加以区别的对其‘增值价值’进行课税”,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另外,我国目前的自来水收费,既不是资源费,也不是污水处理费,而是制造自来水的费用。如果按照综合成本理论,应当加收资源税或污水处理税,那自来水的价格就要高得多。因此,要克服市场在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完善资源法、环境法和税法,通过开征资源税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节约。开征环境税、防治污染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通过宏观调控法,协调好可持续发展中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协调的基础之上的,宏观调控法就是要协调各种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从而为社会经济总体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经济利益关系有:社会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的关系,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各地区之间的关系,等等。通过产业调整法、预算法、投资法、税法、银行法等法律协调好社会经济发展中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才能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宏观调控不到位或不能有效地协调好各种经济利益关系,那么,宏观经济就很难获得持续、稳定和协调的发展,从而也就不可能有社会总体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宏观调控法有助于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宏观调控目标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主要目标是实现经济适度增长、充分就业、资源优化配置、国际收支平衡以及社会收入公平分配,实现财政、信贷、外汇与物资的综合平衡。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是稳定与增长,经济保持相对稳定是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如果经济稳定受到严重破坏,要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不可能的。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法律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必须有宏观调控来引导。也就是说宏观调控是手段,经济发展是目的,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由于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宏观调控法能保证经济发展,从而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因而,宏观调控法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币值稳定、资源优化配置、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等目标的实现,有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从宏观调控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看,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更离不开宏观调控法律保障。建国以来,之所以出现“有增长而无发展,有发展而不能持续”的情况,是因为缺乏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更缺乏完善的宏观调控法。可持续发展思想理论成果的出现,必将进一步丰富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和体系,进而促进经济法的发展。同时,完善的宏观调控法也保障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可持续发展与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两大基本亚体系,一是反映国家干预市场的市场规制法律体系,二是反映政府参与经济活动,从全局出发,调控社会总产品和总需求平衡关系,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二者在整个经济法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注:王继军,李建人。经济法是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的有机结合[j]。法律科学,1999(1)。)

有学者认为,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原则是效率优先。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原则是公平至上。(注:莫俊。论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j]。山东法学,1998(4)。)笔者认为公平原则不仅体现在宏观调控法体系,而且也体现在市场规制法体系。公平和效率作为经济法的两大价值目标在经济法里应得到完美的统一。一般认为,公平既包括机会公平,也包括结果公平。机会公平,意味着制度规则公正。经济运行机制公正合理,是实现效率,进而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逻辑前提。经济法对机会公平的维护突出地体现在市场规制法方面,如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打破垄断,禁止少数大企业凭借其经济优势限制、支配他人的经营活动,使中小企业的地位和利益得到恢复,获得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机会,从而在垄断者与弱小企业间实现了机会公平。基于社会福利和人道主义的观念,经济法还将追求结果公平引入自己的价值取向中。经济法要求国家对不平等的收入和财产实行直接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结果公平,强调的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对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予以一定的补偿或救济。这主要体现在税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如税法规定累进所得税、累进财产税、遗产税、利息税等,收入越高的人纳税的比率越高,收入低于法定纳税水平的,则不纳税。从而通过对高收入者的一种直接“剥夺”,实现结果的公平。

宏观环境定义第5篇

宏观调控十分必要

深入认识宏观调控的必要性,需要分析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领域存在市场失灵,必须通过政府干预来纠正。政府干预是在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存在的,它主要包括微观规制、宏观调控和制度建设三项内容。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即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政府干预更具有特殊必要性。第一,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经济的任务迫切而繁重。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重克服市场的缺陷和防范其可能引发的经济较大波动,努力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这决定了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必须发挥更积极、更主动的作用。第二,我国是正处于改革过程中的体制转轨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虽已建立,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尤其需要密切关注和及时化解。这决定了我国政府承担的职能远比发达国家政府更为广泛而复杂。第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基本功能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保障全体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决定了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必然是多重的,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变得更加丰富。

宏观调控成效明显

*年,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这一轮宏观调控取得显著成效的根本保障。总体来看,本轮宏观调控的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现了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年以来,在过高的投资增速有所抑制和国内消费需求逐步增强的基础上,GDP年增长率连续保持在10%及以上,年度间增幅波动不超过1个百分点,没有出现大的起落。这样的经济增长局面,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是首次,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也是少见的。与上世纪几次宏观调控相比较,此次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以前几次宏观调控的背景,基本上与当时的国内需求特别是投资需求过高密切相关。这一轮调控不仅与投资需求过高相关,而且与出口需求较高相关。受国际因素复杂性、不确定性的制约,宏观调控的难度明显增大。宏观调控着力于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部分行业产能过剩、货币信贷投放增加过快、对外贸易和国际收支不平衡以及房价上涨过快等突出问题。政策措施主要是,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适时调整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完善产业政策和土地政策。*年以来,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多次及时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基准利率,取消或降低部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实践表明,这些措施产生了明显效果。

在调控总量的同时,注重加强结构调整的力度,将短期稳定与长期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这一轮宏观调控从加强农业基础入手,从制度上、政策上和投入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实现了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生产的加强,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民经济的其他薄弱环节也在这几年得到加强,煤电油运等以往的瓶颈制约得到明显改善。我们在这几年宏观调控实践中形成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不搞急刹车”的做法和“从实际出发,注重效果,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稳定”的原则,不仅保证了本轮宏观调控的成效,而且丰富了宏观调控的理论与实践,为今后的宏观调控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调控经济的同时,积极推进改革开放,着力改善民生,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运行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宏观调控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条件;改革开放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产生积极效果提供了必要保证。这几年,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物质条件。财政对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就业状况有所改善,居民收入持续较大幅度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发展,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得到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和内容,不仅丰富了宏观调控手段、扩大了宏观调控成效,而且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深入人心,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要转变。

本轮宏观调控的成效,还体现在调控经验的丰富和对宏观调控认识的提高方面。宏观调控的目标应该是多重的,要兼顾稳定与增长、发展与改革等多方面的综合效应。调控手段主要是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发挥各种政策的组合效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重克服市场的缺陷和防范其可能引发的经济较大波动。特别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改革攻坚的过程中,更需要通过宏观调控实现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成功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增强了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本领。实践表明,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健全的市场机制和有效的宏观调控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统一于经济运行的全过程。

进一步深化对宏观调控的认识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宏观调控的任务愈益繁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必要讨论两个关于宏观调控的认识问题。

关于如何看待宏观调控中的行政手段。有些人认为我们在宏观调控中过多地使用了行政手段,而市场手段使用力度不足。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首先,必要的行政手段本身就是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现代市场经济并不是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所有市场运行主体的行为都必须遵从市场经济规则。这些市场经济规则表现为法律、政府法令法规、同业准则规定等形式。政府管理监督市场运行主体遵从这些法律法规的过程本身就必须权威性地运用行政力量。政府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宏观调控政策的推行也需要行政权威,特别是在调控对象不愿意认真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时,更需要政府以行政方式推行政策。此外,处理国际经济交往中的相关问题也需要政府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使用行政手段。因此可以说,政府在经济管理与调控市场时使用行政手段并非人们的主观偏好,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

其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主要表现在:我国还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工业化的历史任务尚未完成,生产力水平低,同时产业结构落后,增长方式粗放,科学技术等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城乡二元经济的状况还十分明显;我国经济总量虽然居世界前列,但人均水平仍然落后,属于中下等收入水平国家。这些特点决定了:一方面,必须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协调快速发展,避免出现大起大落,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而增加了宏观调控的难度,主要是:第一,我国宏观调控是在经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由于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微观经济主体对一些宏观政策变化不敏感。例如,企业对资金价格变化反应不灵敏,影响了利率等金融调控手段的效力;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不少重要资源能源的价格长期低估,企业缺乏节约的动力和积极性,必然影响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第二,由于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划分不清晰,政绩考核体系不健全,管理体制未理顺,有些地方政府对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不积极、不到位,在控制投资、调控房价、节能降耗、治理污染等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上头热,下头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第三,各地发展不平衡,发展状况差别较大,宏观调控必须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促进区域平衡发展。第四,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内外市场联系日益紧密,相互影响增强。而我国应对外部冲击的经验和能力都不如发达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宏观调控的难度。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政府有针对性地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应对。这并不是过多地使用了行政手段。

再次,评价市场手段使用的力度,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持续增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我国宏观经济问题的复杂性、不确定性越来越突出,外部影响越来越大,宏观调控中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市场手段的使用越来越需要兼顾宏观经济运行的各个不同方面。除非受到强烈的冲击,在多数情况下,及时适度的微调才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第二,现代经济学理论已经证明,在某些场合,纯粹的市场手段无法实现所有目标。典型的例子就是所谓的“三元悖论”,即一个经济体中,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的稳定性、资本的完全流动性往往难以同时实现,最多只能同时选择实现其中两个目标,而放弃第三个目标。事实上,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各国在面对“三元悖论”情况时,也只能选择其中对自己较为有利的两个目标。在目前条件下,市场化的货币政策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必须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使用市场化手段并辅之以数量控制等行政手段,才能取得较好效果。2007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制定的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就是针对当前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提出来的。要做到既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又加强对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同时能够应对外部环境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就必须综合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关于如何看待宏观调控的效果。正确评价宏观调控效果,需要分析在宏观经济运行中政府干预的内涵。

前面已经提到,政府干预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微观规制、宏观调控、制度建设。微观规制主要适用于局部、行业、部门、企业乃至个体,主要针对如环境的使用和补偿这样的经济外部性问题以及自然垄断行业等方面的问题。微观规制的目标是使局部、行业、部门、企业、个体的行为遵循国家的法律、条例、规定,符合国家总体利益。宏观调控主要针对总体的、全局的问题,特别是短期内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矛盾或不均衡问题。宏观调控的目标是有限的,即经济增长、物价稳定、保障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四个方面,其目的是保持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受能力的协调,并要兼顾短期经济增长与国家长期战略目标的一致。而制度建设则主要针对长期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问题。我国制度建设的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制度建设存在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关系。宏观调控为微观规制、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大环境,宏观调控的效果又在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改革中,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得到增强。

宏观环境定义第6篇

本文深入分析了研究利用金融生态环境对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商业银行如何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当前,金融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金融生态环境是个仿生概念,有关经济学、金融学词典中很难找到类似术语。从广义上讲,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从狭义上讲,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金融生态环境中各因素相互联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链。

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演变和发展,会通过改变金融业内部各种力量的对比状况而推动并决定着金融业发展规律的形成。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因其研究范围广泛(涵盖了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众多方面)、层次高(研究的重点在于探求规律)而对金融业的发展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意义。作为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在金融生态链中居于中心地位的商业银行,应当重视和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并能充分利用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和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促进自己各项业务全面发展,同时,也通过自身的不断发展壮大来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最终达到共赢。

一、研究利用金融生态环境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金融发展的实践一再证明,金融生态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经营行为和稳定增长的经营业绩。

(一)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有助于商业银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反映了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在发展观上的重大转变。从生态角度看金融发展问题,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系统性和可持续性观念的体现。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进入新的阶段,面临着各种机遇和挑战。在这种历史的关键时刻,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核心之一,商业银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毫无疑问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只有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做到对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有一个宏观、透彻、准确的掌握,才能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商业银行掌握着大部分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才能把自身的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有助于商业银行把握金融运行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将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明确提出来,反映了我们党对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自觉遵循客观规律的重视。商业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认真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金融运行规律的研究、认识和运用,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三)做好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工作有助于商业银行确立科学的经营理念,增强经营的稳定性。没有科学的经营理念,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就会失去方向性和原则性。但是,一旦经营理念确定并相对稳定,商业银行的中长期发展就有了明确的目标、指导思想、原则,就能够在更广阔的空间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配置,使经营管理从无序到有序、从不平衡到平衡,实现经营主体、经营环境和经营目标的动态平衡,各项业务就会稳健协调发展。因此,如何确定经营理念、确定什么样的经营理念,对商业银行来说非常关键。

(四)做好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工作有助于商业银行趋利避害,提升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在做市场研究时如果能够既研究微观层面的企业、产品或消费者,又研究宏观层面的国家政策,增强对政策的敏感性,就会更准确、更及时地捕捉到市场上新的利润增长点,使自己在竞争中抢先一步,占据有利地位。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对政策的研究,敏锐地认识到可能会被宏观调控所抑制的行业、产品,没有进入的不再进入,已经进入的尽快采取适当方式从中退出,避免成为宏观调控的最后“埋单者”。

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了长足的改善,部分商业银行也已开始重视并积极参与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对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还未引起足够重视,对其研究利用也明显不够成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短期性。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特别是商业银行的分支行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活动,更多地局限于短期内的业务发展,如产品的开发、业务范围的扩大、规模的扩张等,而缺乏对经营理念、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究其原因,主要是商业银行管理体制仍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和官本位色彩,管理者更多地考虑自己任期内的业绩、自己的升迁,而较少考虑银行的长远发展,更较少地对银行的长远发展规划进行深入地研究。

二是微观性。目前,有些商业银行在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方面,以微观掩盖宏观,忽视对宏观问题的研究,更多时候只重视对企业、产品、消费者的研究,稍好一点的会重视对当地的人文、经济环境的研究,而很少考虑到对全国和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研究,对金融生态环境中属于宏观层面的问题关心不够,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宏观问题缺乏主动性了解的愿望,特别是对市场研究,更谈不上深入。这导致商业银行的经营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所作的决策缺乏政策性、宏观性,与实际情况多有不符,在执行中难免会受到宏观政策和宏观环境的制约、束缚。

三是被动性。在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的形势下,一些商业银行仍然固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作观念、工作思路。但是,随着职能转变,政府将越来越把精力集中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这时候,就很难说商业银行这种被动等待的做法依然行之有效。而这种工作的惰性一旦形成就很难改掉,对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方面存在的这些不足,进一步促成了我国商业银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的缺陷,造成了在整个金融生态链中地位的降低和恶化。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金融体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的大趋势下,商业银行一定要正视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有效利用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国金融业稳健发展。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工作的建议

改善金融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工作,一定要树立长期研究思想,明确研究目的,确定研究重点,运用科学方法,并积极运用研究成果。我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方面当前应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一)牢固树立长期研究利用思想。我国金融生态在短期内不可能有非常大的改进。商业银行决策层一定要认识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渐进的、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长期研究利用思想,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利用工作,制定本单位对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工作的规划。同时要把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宏观和微观、点和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做好对客户、产品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研究利用工作,保证商业银行短期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和经营业绩的较快提升;又要做好对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市场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研究利用工作,确保商业银行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不动摇和长期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研究队伍。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工作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很高,既需要有经济专业方面的人才,也要有其他专业方面的人才;既要有社会科学方面的人才,也要有自然科学方面的人才等等。各专业、各学科的人才分别承担对金融生态环境中相应部分的研究,作出相应的贡献。商业银行只有综合各类专业人才的智慧,对整个社会、经济形势作出比较全面、准确的判断,才能够真正在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工作上取得成果,也只有建立在这样基础之上的成果才能对金融业务有指导意义和推进作用。

(三)确定研究内容和重点。金融生态环境的内容十分广泛,商业银行在研究金融生态环境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穷尽所有领域,而应当将在金融生态链中与自己最近的、联系最紧密的、具有易变性的因素作为重点内容认真研究,如从宏观层面来讲,应主要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金融经济法律制度,社会信用状况等;从微观层面来讲,应主要关注产品生产状况和市场前景、市场上蕴藏的新的利润增长点等,同时对当前困扰我国金融生态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企业违约率高、金融胜诉案件执行难、对金融活动非法干预、金融权利滥用、不良资产高等问题也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宏观环境定义第7篇

[关键词]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生态经济管理

一、生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概述

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生态经济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发展一些经济发达、生态高效的产业,建设体制合理、社会和谐的文化以及生态健康、景观适宜的环境。

生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现代经济的两个基本特征。现代经济,从其本质上讲,是生态经济;从其运行的方式上讲,是市场经济。生态经济与市场经济各有自身的特殊规律性,二者既有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一致性特点;同时又有相互制约的矛盾性特点。因此,在理论上研究如何利用生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一致性,以及如何克服和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性,从而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态经济管理体系,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是十分重要的。

二、增强生态经济管理的途径

1.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

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府宏观管理,解决由市场失灵出现的问题,首要的是政府必须转变其经济职能。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转轨时期,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应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政府经济职能转变关键是由传统的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

(2)为了适应生态经济管理需要,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关键是由传统的单一经济管理向经济与生态两大系统协调管理转变。

(3)对于市场机制失灵的盲区,必须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

2.加强政府的生态经济宏观调控能力建设

(1)政府要确立起生态经济观念

生态经济是现代经济的一种理性认识和一种理想经济模式。从生态经济系统的结构看,生态系统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基础,经济系统的生产和再生产是主体,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同时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只有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才能够从经济与生态相协调的高度加强生态经济宏观调控能力建设。

(2)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必须确立生态经济宏观总量平衡

生态经济宏观总量平衡包含着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和宏观生态总量平衡两大平衡。在生态经济系统中,一定的经济平衡总是在一定的生态平衡基础上产生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平衡这种稳固性和耐受力,不仅要靠自身的调节,而且更重要的还要靠经济力量的支持和促进。因此,确立生态经济宏观总量平衡,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不仅应当尊重经济规律,充分开发利用自然生态系统资源,增加社会经济财富,来保持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同时还一定要注意尊重自然规律,适应生态平衡的需要,来保持宏观生态总量平衡。

三、宏观、中观、微观生态经济管理的主要任务

1.宏观生态经济管理的主要任务

这一任务的核心内容是,根据生态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我国现代化总体战略的需要,确立我国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制定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产业化为中心的中长期生态经济管理目标,谋求建立生态(包括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相互协调发展的模式,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生态经济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针对现在的具体情况来看,我们要抑制对资源环境的过度需求,增加自然生态系统的总供给能力,努力调节好有限的日趋减少的生态资源和无限的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之间的矛盾;解决好不断增加的排污量和相对缩小的生态环境容量即有限的净化能力之间的矛盾,实现社会经济系统的总需求与自然生态系统的总供给之间的基本平衡,保持生态经济稳定、持续、协调发展。

2.中观生态经济管理的主要任务

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和城市生态经济管理是我国生态经济管理的重点领域。它的主要目标是,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态经济管理体系,加强对工业和城市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的控制与治理和城市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减缓环境污染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使部分工业部门与行业和重点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逐步实现工业和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3.微观生态经济管理的主要任务

从总的来说,微观生态经济管理的任务,是根据“优质优构低耗高效”这个企业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规律的要求,及现代企业总体发展的需要,科学地组织企业生产力,寻求生产要素的最佳结合,优化企业生态经济系统结构,节约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提高资源转化率,提高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快速增长时期要着重完成以下具体任务:(1)按照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和市场需要,制定企业生态经济发展目标和规划,推进企业发展模式的转换;(2)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改革企业内部经营机制;(3)加强微观生态经济管理,必须把生态环境纳入企业管理的轨道,使企业管理由过去单一管理经济系统转变为对企业生态经济系统进行整体管理。

参考文献:

[1] 夏汛鸽:生态社会市场经济释义[J]. 开放导报, 2003, (08)

[2] 邓三龙, 彭福扬: 发展生态经济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J]. 湖南社会科学, 2002, (06)

[3] 陈宝兰: 市场经济下生态经济的构想[J].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06, (01)

宏观环境定义第8篇

一、宏观调控必须注重国内经济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伟大成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牺牲了不可再生资源并对环境产生了严重的污染。由于全球环境日益恶化,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已经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因此,中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必须侧重于绿色环保产业,限制甚至是取缔那些环境污染严重,能耗高而效率低的落后产业,坚决实施节能减排的国策。我们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绝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先破坏再治理环境,同时必须严格控制国家的战略资源,努力提升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积极发展环保、节能的替代能源。保护好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环境。

二、宏观调控应尽量预防未知、潜在的危机

金融海啸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次贷危机的出现是因为人们长期以来存在侥幸心理,无限透支未来而造成的。金融业的兴起、兴旺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然而一旦金融业的发展过分乐观、侥幸的话,在其繁荣昌盛的假象背后往往蕴藏着巨大的危机。尽管中国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绝不能因此而盲目乐观、骄傲自满。必须充分意识到繁荣背后隐藏的危机,并在危机爆发之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始终警惕我们所处的国际大环境。只有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才能真正实现长期的繁荣与稳定。

三、宏观调控应以建立体制完善制度作为发展经济的保障

中国目前的经济、政治体制都存在比较大的不利因素。必须进一步改革经济与政治体制。加大对执政党的监督力度,通过监督好执政党、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的各项工作,好的政策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继续深化经济与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改进与完善各项经济制度。使得政府的组织结构、职能能够更好的服务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且能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巩固已经取得的胜利果实并进一步扩大战果。

四、宏观调控必须能够有效预防各级行政机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尽管我国绝大部分的党员干部、各级官员都是正直清廉的。然而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断提升。部分党员干部、官员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利益的诱惑。不仅极大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无限期望,也对国家产生了严重的损失;还有部分官员毫无作为,甚至是。使得国家的税收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给党和国家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也严重阻碍了国家的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他们罔顾国家利益,对国家的各种宏观调控政策阳奉阴违,导致政策无法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执行。因此,必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水平,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五、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

宏观经济管理措施指的是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时所采取的有利于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各项措施,它包括各种软件措施,比如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措施,也包括一些硬件,比如传媒以及网络等。管理措施是否有效对于管理效能有直接的影响,创新管理措施有利于政府真正发挥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如今我们国家早就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成员国,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就是有效运用法律手段来实施宏观经济管理。中国的法制正在不断地健全之中,重要的经济、行政手段通常都会通过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为依据和保障,以免主观随意性。创新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措施还包括实现管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也就是建设电子化政府。为了尽早已国际接轨,必须尽快建设“电子政府”,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电子政府”的体系,促进早日实现网上“政府工程”的目标。

宏观环境定义第9篇

关键词:外交决策;决策模式;微观—宏观关联模式

在国际政治中,国家间的互动具有明确的对外政策目的。国家能否实现自己的目的取决于能否制定并实施适当的对外政策。研究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就要分析它的国家利益和国家目标,分析它的国际环境与国家实力,并了解它的决策过程。通常,人们对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做总体评估,总是要在分析各要素的基础上最后再进行综合的观察与判断。这种方法与哲学层面的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认识论是有相关性的。把国际关系的整体划分为不同层次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研究的深入和系统。

国关学者长期以来一直关心用于国家外交政策研究的适当的分析层次和分析单位。例如肯尼思·沃尔兹在其著作《人、国家和战争》中明确区分了三个不同的层次:人、国家和国际体系。从总体上讲,可以分为两大类:单层次分析和多层次分析。主张单层次分析的理论把外交政策制定的主要输入归于一种因素。为了进一步讨论外交政策制定过程,我们首先需要定义两个重要概念——输入和输出。根据卡尔·多伊奇的观点,输出是指“某一特定物体在环境中所产生的任何变化”,而输入是指“以任何方式改变这一物体的任何外部事件”。戴维·伊斯顿也强调“需求是一个体系的输入”。这就是说,外交决策受到来自各种方向和来源的要求的影响。(见表一)

社会环境决定模式认为,由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条件、政治制度、国家的特性、意识形态等因素构成的社会环境是外交政策的决定性因素。该理论模式相信,在分析一国外交政策时,重要的是确定决策者活动范围的经济和社会条件。要把握政策的性质,决定性的条件是国家背景——“一国的外交政策,包括其决策模式,均取决于该国的内部环境以及这个环境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①。例如,运用地理条件、意识形态(民族主义、殖民主义)、人口因素或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来分析国家的外交政策。

国际体系决定模式,肯尼思·沃尔兹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 生存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和首要动机。因此, 国家行为必须遵循“自助”的原则。大国不能将自己生存的希望寄托在盟友身上, 而必须发展自己的“内部平衡”(Internal Balancing)。沃尔兹也指出了国际结构和国家行为的自由度之间的关系:国家的行为会随着它的力量地位的变化而变化。

这两种宏观层次上的理论模式认识到了社会环境与国际体系结构制约着国家外交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但是忽视了国际体系结构与国家间行为的互动作用,也低估了国家对其所采取的外交政策的主动性。实际上,“在国际体系的演变过程中,各国的决策过程所扮演的是第一位的角色,……国际关系重大决策的制定方式,对国际体系整体演变过程的冲击,比人们开始时想到的要直接得多。国际关系中的各种决策汇合在一起,最终渐渐改变了国际体系的面貌和运作”②。

理性选择模式( rational choice model ),它以人类的理性为理论前提,借用了古典经济学中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认为政策是“基于理性计算的选择”,而决策也就是政府依据明确的对外政策目标,对所面临的多种方案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从中选择出一种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收益的对外政策方案的过程。在外交决策问题上,该理论模式认为:争夺权力是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标,各国都最大限度地增强其国家实力。不管决策的性质如何,其目的都是增加一国的权力或是防止对其权力及威望的损害。决策者使用各种奖惩手段,以便用最佳的方法实现预期的目标。

组织官僚政治模式以官僚机构为分析的轴线,其理论基础是:国家权力为不同的政府机构所分割,国家只是相互联系着的机构的集合体,政治领袖居其顶端。在极端的情况下,外交政策可以说是政府内的部门和个人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权力分散在各政府机构手中,是组织(部门)的利益而非国家利益决定并指导着外交政策的制定。外交政策是相互竞争的政府部门追求各自的目标、利益的结果。

在现实的对外决策中,决策单位往往是具有高度内聚力的小集团。欧文·詹尼斯在其著名的“小集团思维”研究中发现,重要决策由一组人来制定时,决策质量可能会明显降低。“‘小集团思维’最终限制了对各种行动方案的客观批评,压制了自由争论,影响了决策者们对情报的准确掌握和对问题的正确定性。”③

心理认知模式(Psychological cognitive model)把分析的重点放在了决策者的认知过程和精神状态上,认为,“人类进行复杂计算和推理的能力受到基本认知结构的生理性限制。人类诊断问题、进行归纳推理,最终做出选择的过程不仅受到所处环境中的各种客体间相互依存关系的制约,而且受制于主体的认知过程和精神状态。在决策方面,生理学和心理学制约着逻辑学”④。

心理认知模式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由于无法直接观察到决策者的心理过程,因此只能依靠他们的讲话和著作,而决策者的话语在数量和可信度方面都是非常有限的。资料的稀缺是这种理论模式的先天不足。从分析角度来讲,心理认知模式由于过分关注个人及其思维过程对决策的影响,使得他们很难更全面地思考影响决策的其他因素。

国家对外政策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对外政策决策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决策模式的运用也因国际环境、国内舆论、社会环境、政治体制、领导人性格和问题的性质等而相应地变化。但如果我们过分强调理论模式的区别,“将导致我们无法进行概括或是归纳出分析框架。因此,应当在决策过程分析中寻求恰当的平衡”。为了达到这种平衡,“应当以一种多方位的视角,以决策者、政府组织、社会整体和国际环境为中心来理解决策现象”⑤。

因此,在外交决策的研究中需要把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结合起来。在我们进行理论框架的建构前,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一般来说,对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的理解存在相对性。在一个层次上是宏观的东西,在另一个层次上则是微观的。在理解不同层次变量的演变过程时,这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但是,为了保证概念的清晰和前后一致,我们在应用这些术语进行具体外交政策分析时,仍然需要更明确的定义。在一般的社会科学意义上,微观层次被定义为“个人日常生活中的经验现实”,宏观层次则是指“社会现实或社会领域”⑥。在本文的研究中,微观层次指决策者(决策者个人及决策团体),而宏观分析则集中于国际(与制度和结构相关)和国内(社会方面和政治体制)因素。(见表二)

外交决策中的国际体系层次

肯尼思·沃尔兹认为,“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结构是根据物质因素来定义的,即无政府状态、该领域的秩序原则以及国家间实力的分配状况”⑦。沃尔兹重视安全和生存的重要性, 认为生存是国家行为的首要动机。需要指出的是,防御性现实主义理论更加重视互动过程的作用。例如, 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 Walt)认为,“制衡的对象应该是威胁最大的国家,而不是实力最强的国家。实力只是威胁的一个标准,还应该加上地理距离、攻击能力和攻击意图”⑧。

外交决策中的国家层次

传统现实主义理论坚持国家中心论,研究的是国家外交政策的动机、内容和结果,分析外交政策的着眼点是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和大国的外交及文化传统。但是,无论是国际的体系因素还是国内的社会政治因素,都不可能对国家的外交政策产生直接的影响,而需要经过代表国家采取行动的决策者的认知、分析、选择等过程才能影响国家的外交政策。

外交决策中的决策者层次

马克斯·韦伯重视领袖在决策中的作用,同时也认为,“在现代国家中真正的掌权者无疑是官僚机构,因为权力既不是通过议会中的演说,也不是经由君主的公告来行使的,而是通过行政部门的运转才得以行使的”⑨。赫尔斯曼(Helmsman)利用艾利森的官僚组织模式分析外交政策的制订:“政策是由有着不同动机、观点和利益的部门共同制订的,其形成是一个说服、妥协和建立共识的过程”⑩。不同组织和不同官员要同时照顾个人利益、组织利益和国家利益。他们习惯于寻找各种理由把国家利益与组织利益甚至个人利益联系起来,并力求使自己的观点占上风。因此,外交决策常常是各个相互竞争的官僚组织乃至个人利益之间妥协的产物⑾。

1956年,斯普劳特夫妇发表了探讨外交决策者心理过程的论文《国际政治背景下人—环境关系的假设》,对决策者所认识的环境和现实环境进行了区分,将决策环境分为行为环境和心理环境:“在决策过程中,重要的不是条件和事件的实际情况(行为环境),而是决策者如何想象它们(心理环境)。”⑿ 区分这两种决策环境的意义在于,在外交决策实践中许多决策者是在他们的心理环境而非行为环境中形成认识和做出判断的。由于国际关系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利益,不确定因素较多,存在着语言和文化障碍,因此外交决策中更容易出现两个环境不一致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分析了决策者、国家和国际体系三个层次的理论与实践。应当指出的是,这三个层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个外交决策理论的知识谱系主要由此三个层次建构而成。所以,我们建立一种综合的视角,把宏观理论和微观理论有机结合起来,即微观——宏观关联模式,这样理论的解释力可能更有效。

这里应当说明,微观——宏观关联模式中相互作用的渠道、机制是随情况而变化的,它们可能随时间、空间和特殊问题的变量而异。因此,该模式并不打算构筑一个“宏大的”理论,这样的理论也许永远只是一个梦想。确切地讲,“任何理论都有其边界和限度,理论的力度不是由它能够解释越来越多的事实来判定的,而是在它设定的范围内,由它对特定事实的解释程度决定的”⒀。微观——宏观关联方法只是建构出一个分析框架,以此作为研究外交政策问题的起点。

注释:

①夏尔—菲利普·大卫:《白宫的秘密:从杜鲁门到克林顿的美国外交决策》,李旦、王健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 页。

②《白宫的秘密:从杜鲁门到克林顿的美国外交决策》,第14 页。

③《白宫的秘密:从杜鲁门到克林顿的美国外交决策》,第21页。

④Janice Gross Stein and Raymond Tanter, Rational Decision Making, 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 Columbus,1980, p. 7,转引自王鸣鸣:《国际政治研究中的外交决策理论》《2003年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12页

⑤《白宫的秘密:从杜鲁门到克林顿的美国外交决策》,第6页。

⑥赵全胜:《解读中国的外交政策》,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版,第60页。

⑦肯尼思·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信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第16页

⑧Stephen M .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s [M].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

⑨Max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 An Outcome of Interpretative Analogy , 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 , Vol.2. Berkel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 p.1393。转引自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597页

⑩⑾Allison, Graham T., Essence of Decision. Boston, Little, Brown, 1971, p.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