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26 18:03:08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第1篇

【关键词】概念;宏观调控;中国范式;理论价值

学术研究应该带有本国的文化特色,应该与国家大的环境息息相关,对于我国来说,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范式一直以来都是很多理论研究者所追求的目标,经济领域的研究也同样如此,而我国所进行的宏观调控正是极具我国特色的经济现象,对其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价值,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我们可以从我国宏观调控与西方经济管理的差异性出发,进一步的认识宏观调控的重要意义,从而更好的理解我国的经济体系。

一、我国宏观调控与西方之间的差异

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经济突飞猛进,宏观调控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重要意义已经逐渐被人所认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宏观调控已经在进行第七轮的发展,在这个漫长的发展和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发现我国宏观调控与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有着十分巨大的差异,这体现在管理过程中的多个方面上,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认为宏观调控作为一种管理制度并非是市场的本质特性,而是在市场外部所形成的,而我国把宏观调控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2)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认为宏观经济作用在经济体系的各个层面上,但是不应该包括经济体系原有的结构,但是对于中国的宏观调控而言,却是着重强调宏观调节对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作用。

(3)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和我国在实行宏观调控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段和政策也不尽相同,前者主要通过财政和货币来达到调控的目的,而在我国还会采取行政手段等来保证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

尽管目前对于宏观调控的认知还存在着很多分歧,但是在世界金融危机大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却保持了持续高速的增长,这无疑提醒我们我国宏观调控极具理论研究价值,对我国构建起完善的经济体系大有好处。

二、宏观调控这一概念的形成

在改革开发之前,我国对市场经济的控制主要通过任务计划或者命令等对市场生产者实行直接的控制,而在改革开发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开始发生转型,与此同时我国对市场经济的控制手段也在发生了变化,宏观调控的作用也渐渐的展现出来。在我国进行经济体系转型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发现从最初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调节,到中期的控制,再到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 “这次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必须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纪律的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五管齐下,进行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最终完成了概念的形成,并且在不断的进行完善和进步,可以说宏观调控是我国经济转型的产物,因此极具中国特色,并且不仅能够实现经济总量的控制,还对我国经济结构有着很好的把控作用。

三、中国宏观调控的理论意义

从上文笔者的论述中不难发现,我国的宏观调控是具有我国特色的,与西方经济管理有着极大差异的经济行为,并且有着巨大的实际作用,使得世界对于我国如何通过宏观调控度过经融危机十分的关注,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宏观调控最大的理论意义就是形成了宏观经济管理的中国范式。

第一,中国宏观调控概念的形成和发展呈现出独特的认知路径。首先我们要明确宏观调控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并不存在于西方的经济理论当中,而是在我国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宏观调控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实践的理论产物,是基于中国经济现实的理论总结。

第二,中国的宏观调控行为植根于东方社会独特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一条中国式的经济、政治、文化线索决定了宏观调控通过目标和手段体系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尽管我国在改革开发开始之后,经济形成一片大好,但是仍然无法否认,我国的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多不平衡的现象,这些都需要依靠宏观调控对市场结构的控制。其次,在政治和文化方面,中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经济方面有其特殊逻辑。由于市场经济除了往往带来更加激烈的竞争以外,还会带来权力的分割和转移,因此,我国不仅要保证经济的发展以外,还需要考虑各项因素对社会和国家的影响。

第三,中国的宏观调控受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指导,这套理论隶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范畴,我国从改革开发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完成了经济的转型,已经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系,并且合乎我国发展的要求,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我们不仅能够保证经济不收外界经济危机的重大影响,也会展现出更好的发展前景和更为旺盛的生命力。

第四,中国宏观调控的研究方法同样具有差异性。方宏观经济学不同流派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研究大都基于几个隐含的假设,例如:宏观经济管理制度的特性、宏观经济管理的目的、宏观积极管理对市场结构的作用等等,不过对我国的宏观调控而言,这些假设的问题并不存在于我国的经济体系当中,因此,我们在借鉴西方经济管理经验时,应该充分的考虑到其理论意义在我国的适用性,做到合理的筛选和利用,使得我国经济能够获得更大的进步。

四、结语

我国的宏观调控所有显著的差异性都是无法从现有的理论框架中直接得到解释的,中国宏观调控具有明显的新范式特征,是改革开放后在中国市场化转型的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现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行为,有着自身的特殊逻辑。因此,我们说宏观调控形成了经济管理中的中国范式,我们对其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刘满平,黄文彬,黄应刚. 宏观调控政策运行机制、绩效评估和转换策略选择[J]. 经济学动态. 2011(03)

[2]张志敏,冯春安. 中国宏观调控理论的演变、纷争与挑战[J]. 经济学动态. 2009(11)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第2篇

【题目】毛、邓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异同探究

【导言】毛泽东与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研究导言

【第一章】宏观经济管理的一般理论

【第二章】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之比较

【3.1.1 - 3.1.3】毛泽东、邓小平产业结构管理的不同思想

【3.1.4 3.1.5】毛泽东、邓小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不同思路

【3.2】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内在一致性

【第四章】毛、邓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指导意义

【结语/参考文献】建国以来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理念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摘要:毛泽东和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分别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世纪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处于一个关键的历史时期,面临新的挑战。为了进一步推动宏观经济管理改革,我们有必要比较研究毛泽东、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从而把握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发展趋势,掌握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的规律。研究毛泽东、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建立在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和特征,目标和任务,手段,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与政府干预经济的关系等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基础之上。

毛泽东与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不同的实践基础。由此决定了毛泽东和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内容有差异性和内在一致性。他们的宏观经济思想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产业结构管理,经济战略部署,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方面存在差异性。在毛泽东和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内容中体现出邓小平对毛泽东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当前要建立有序的宏观经济管理,至少应该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加强宏观调控,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转变政府职能三个方面作努力。

关键词:毛泽东 邓小平 宏观经济管理 比较研究

目录

导言

一、宏观经济管理的一般理论

(一)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和特征

(二)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1.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

2.宏观经济管理的任务

(三)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

1.经济手段

2.法律手段

3.行政手段

(四)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与政府干预经济

二、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之比较

(一)理论渊源

1.马克思、恩格斯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

2.列宁、斯大林的实践及宏观经济管理思想

(二)实践基础

1.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初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2.改革开放以后的经济体制改革

三、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之比较

(一)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内容的差异性

1.毛泽东、邓小平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不同倾向

2.毛泽东、邓小平产业结构管理的不同思想

3.毛泽东、邓小平对经济战略部署的不同安排

4.毛泽东、邓小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不同思路

5.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不同侧重

(二)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内在一致性

四、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指导意义

(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

(二)加强宏观调控,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三)转变政府职能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第3篇

笔者认为,在中国市场经济深化发展的今天,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这个概念的这种界定,显然存在着局限性,主要是将经济效益与经济效率混为一谈,使得人们不能正确使用这个概念来研究有关对外贸易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指导中国的对外贸易实践。因此,正确认识对外贸易经济效益概念的局限性以及重新定义对外贸易经济效益概念,具有重要意义。

一、经济效率与经济效益的基本概念以及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在合理界定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这个概念之前,必须首先搞清楚经济效益与经济效率这两个基本概念的联系与区别。现代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如果能够使用较少的要素投入获得较多的产出,同时消费者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其所需要的商品,则经济效率就越高;反之,经济效率就越低。经济效益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活动所获得的经济利润与所投入的总成本之比;经济利润越多而总成本越低,则经济效益就越好;反之,经济效益就越差。

经济效益与经济效率之间的主要联系表现为,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率的提高是建立在企业讲究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的,这是经济效率与经济效益的根本联系。如果企业是理性的,即企业以利润或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其根本目标,则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为了实现利润或经济效益最大化,企业就会不断提高生产与经营技术水平以及加强企业管理,从而使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多的产出,进而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相反,如果一个经济社会并不讲究经济效益,那么企业就会缺乏改进生产与经营技术的动力,也不会加强企业管理,从而不会追求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多的产出,进而也就谈不上提高经济效率的问题。另一方面,经济效率与经济效益在完善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就是提高整个经济社会的经济效率的过程。企业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会不断实现技术创新,同时在技术外溢的作用下,就会提高整个经济社会的经济效率;整个经济社会的经济效率的提高又会促进市场竞争更为充分,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又会使得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从而又迫使企业不断地实现技术创新;如此循环往复,经济效率与经济效益会在市场竞争的均衡中不断变化;市场竞争的结果会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波动变化,而整个经济社会的经济效率则总处于不断提高的过程之中。总的来说,对于整个经济社会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要使得所有企业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而是要使得企业在公平、公正、完善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形成并具有提高经济效益的内在动力。

经济效益与经济效率之间的主要区别表现为:一方面,提高经济效率是整个经济社会的根本目标,而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的根本目标,这是经济效益与经济效率的一个根本区别。对于整个经济社会来说,如果能够使用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产出,同时消费者能够以较低的消费支出获得最大的效用,则经济社会的生产就能够节约经济资源,减少资源耗费和浪费,从而提高了整个经济社会的经济效率。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其产品的销售价格越高而成本支出越少,则其经济效益就会越好。现代微观经济学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性假设为基础来研究如何提高整个经济社会的经济效率。另一方面,影响经济效率与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存在较多的差别:(1)从市场结构来看,在市场的长期均衡中,相对于不完全竞争市场来说,完全竞争市场具有最高的经济效率,但完全竞争厂商的利润或经济效益是最低的;随着市场垄断程度的不断提高,整个经济社会的经济效率会下降,但企业的经济效益会越来越好。(2)从同一个时点的单个行业内部的不同企业来看,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生产或经营技术水平较高或管理能力较强的企业,显然能够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3)产业技术进步能够提高经济效率,但未必能给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以中国彩电行业为例,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彩电行业的产业技术水平明显低于当前的水平,那时彩电行业的经济效率明显低于当前的经济效率,但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大多数彩’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好于当前的经济效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较为简单,20世纪90年代虽然中国彩电行业的产业技术比较落后,但那时市场供小于求,因此,那时彩电企业普遍能够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当前彩电行业的产业技术比较先进,但市场供大于求,因此,当前的彩电企业难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由这一点来看,产业技术进步能够提高经济效率,而市场供求关系则是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对外贸易经济效益概念的重新合理界定

本文认为,应该将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概念作重新界定:对外贸易经济效益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外贸易活动所获得的经济利润与所投入的总成本之比,经济利润越高而总成本越低则经济效益就越好,反之经济效益就越差。从企业、产业和国家层次来说,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又可以分外三个层次,(1)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企业从事对外贸易活动所获得的经济利润与所投入的总成本之比,这是对外贸易的微观经济效益;(2)单个行业的对外贸易效益: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单个行业(如纺织服装或机械电子或化工等等行业)内所有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企业所获得的经济利润总和与所投入的成本总和之比,这是行业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3)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益,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国所有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企业所获得的经济利润总和与所投入的成本总和之比。影响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同时影响不同层次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因素也是不同的,但是,无论如何,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是影响三个不同层次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水平的重要因素。

为了更好地理解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概念,本文同时定义对外贸易经济效率的概念:对外贸易经济效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外贸易活动的产出与投入之比;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产出越多而投入越少则对外贸易经济效率就越高;反之,对外贸易经济效率就越低。同对外贸易经济效益概论类似,对外贸易经济效率也具有三个层次的内涵:(1)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率,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企业从事对外贸易活

动的产出与所投入主比,这是对外贸易的微观经济效率。例如,出口生产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可以一方面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降低产品的废品率,在不需要增加较多投入的情况下便可能获得较多的产出,于是,出口生产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就提高了经济效率。(2)单个行业的对外贸易效率: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单个行业内所有企业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产出与投入之比,这是行业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率。(3)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国所有企业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产出与投入之比。在开放经济中,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经济效率的重要内容;提高外贸企业经济效率是提高单个行业对外贸易经济效率的基础,而这两者又是提高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的基础。当然,影响对外贸易经济效率的因素也是复杂多样的,同时影响不同层次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率的因素也是不同的。提高对外贸易的宏观经济效率,就是要以较少的经济资源投入通过国际交换来获得较多的产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如何通过发展对外贸易以促进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的问题。

从整个经济社会来看,经济社会所关注的是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的提高,而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的提高又会通过市场竞争影响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外贸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如此循环反复,在完善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外贸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理性动机就会推动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经济效率的提高。如果缺乏公平竞争的、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外贸企业就缺乏通过实现技术创新来提高经济效益的内在动力,或者通过“寻租”之类的非公平竞争的方式来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对外贸易的发展就不可能推动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和整体国民经济的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最为重要的是社会经济要形成公平竞争的、完善的市场环境,并促使外贸企业具有追求较好经济效益的内在动力。

三、当前对外贸易经济效益概念的局限性以及对该概念进行重新界定的重要意义

以上分析表明,当前有关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概念实际上混淆了经济效益与经济效率的概念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得人们对于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认识出现一定的偏差,也难以根据当前的概念来分析如何提高对外贸易的经济效益和对外贸易的经济效率。笔者认为,当前的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益概念基本上就是本文的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的概念:然而,根据本文的概念界定,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益和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本文通过重新合理定义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概念,至少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首先,能够从理论上分清楚对外贸易经济效益与对外贸易经济效率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运用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能够分别明确政府部门与外贸企业在当前不断深化发展的中国市场经济中的不同目标与作用。政府部门的目标与作用并非一定要取得较高的行业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和对外贸易的宏观经济效益,更为重要的是要形成公平、公正、完善的市场竞争环境,要通过深化改革以及实施合理的宏观调控来促使企业通过实现技术创新追求对外贸易微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外贸企业的根本目标就是要追求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其作用就是为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而通过技术创新来促进对外贸易宏观经济效率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经济效率的提高。如果将对外贸易经济效益与对外贸易经济效率的概念混为一谈,就无法区分清楚政府部门与外贸企业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的不同目标与作用。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第4篇

宏观审慎监管的两个核心要素分别为监管对象是系统风险,监管目的是金融稳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认为,系统风险是金融服务中断产生的风险,源于全部或部分金融系统遭受的破坏,它对实体经济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若某类风险仅对单一市场具有影响,但与金融体系的整体没有关联,即使影响再大,也不能称为系统风险。可见,宏观审慎监管是一个有严格定义的专门术语,具有明确的使用范围。

宏观审慎监管的主要内容

宏观审慎监管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识别系统风险,即发现、监测和计量系统风险及其潜在影响;二是降低系统风险的发生概率,即通过提高监管标准和针对性监管措施等,预防系统风险爆发;三是缓解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溢出效应,即在系统风险爆发后,限制破坏的程度和范围,尽可能降低经济损失。

宏观审慎监管的对象是系统风险,包括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空间维度关注跨领域问题,即所有金融机构共同面临的风险暴露。时间维度关注周期性问题,包括商业周期产生的风险波动,以及风险敏感性监管造成的顺周期效应。

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分为宏观审慎监测框架和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两个部分。前者通过指标体系识别和监测系统风险,后者侧重于研发干预系统风险的政策工具。作为二者的基础,还应确立宏观审慎监管的制度安排,建立监管主体之间的分工合作机制。

宏观审慎监管的由来

宏观审慎监管概念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始于1979年,起因是西方向新兴市场发放的大量贷款。1979年6月,英格兰银行行长库克在库克委员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前身)会议上首次使用这个概念。他认为,微观审慎问题(单个银行贷款)的集合可以成为宏观审慎问题。10月,欧洲货币常务委员会主席亚历山大・拉法路西将单纯针对市场个体的传统监管方法称为“微观审慎方法”,认为必须辅之以“宏观审慎方法”,将市场作为整体进行监管。这标志宏观审慎思想的萌芽。

第二阶段始于1986年,起因是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欧洲货币常务委员会报告提出了“宏观审慎政策”,用于“促进广义金融体系和支付系统的安全和稳健”。这是宏观审慎术语首次在公开刊物上出现。

第三阶段始于1997年,起因是亚洲金融危机,重点问题是银行监管的顺周期效应。1998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了“宏观审慎分析”概念,建立“宏观审慎指标”,用于评估系统脆弱性,并将其纳入金融部门评估项目(FSAP)。2000年,国际清算银行总经理安德鲁・奈特在国际银行监管机构会议上,全面阐述了宏观审慎监管方法。宏观审慎监管开始从学术概念走向监管实践。

第四阶段始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等系统性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这个阶段,宏观审慎监管概念得到明确,监控框架趋于完善,监管工具不断拓展,监管范围扩展到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宏观审慎监管受到了二十国集团的高度关注,成为金融监管改革的主题。

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关系

从宏观审慎监管的发展可以看出,无论是新兴市场贷款、金融创新、顺周期效应,还是“大而不能倒”等问题,它始终面向微观活动,并源于微观活动的集合效应引发的系统风险,是与微观审慎监管相辅相成的一对概念。微观审慎监管即通常讲的银行、保险和证券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关注整个金融体系不同,微观审慎监管主要关注金融个体。

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一是监管目标不同。前者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后者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持金融机构财务稳健性。二是监管视野不同。前者将金融体系作为整体,自上而下监管;后者关注单个个体,自下而上监管。三是对跨机构共同风险和风险关联的考虑不同。前者将其作为重点内容,后者认为不相关。四是对集中风险(Aggregation Risk)态度不同。前者认为源于市场个体的集体行为,属于市场内生风险;后者认为集中风险与集体行为无关,属于外生风险。

联系

一是风险来源都主要是微观活动。比如,金融创新的所有开发和销售,都是微观市场行为。二是风险载体主要是微观主体。从“大而不能倒”的跨国金融集团,到不受监管的特殊目的机构,都是微观主体。三是风险监测很大程度依靠微观市场数据。单纯的宏观数据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宏观审慎监管的需要,必须主要依靠微观监管数据。四是监管手段主要是微观监管方法。无论是监管资本要求,是风险管理规定,还是集团架构要求,都是适用于微观主体的监管工具。

宏观审慎监管的职责分工

宏观审慎监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以及中央银行、税收和会计准则机构等多个监管主体。由于宏观审慎监管的对象大多是微观主体,监管工具主要是微观手段,金融监管机构自然成为宏观审慎监管架构的核心。这客观上要求金融监管机构充分利用自身专长,履行宏观审慎监管的主要职责,发挥主导性作用。

中央银行可以利用开展宏观调控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承担四项工作。一是控制流动性总量,防止流动性过度泛滥,降低资产泡沫化概率。二是监测系统风险的动态变化,分析系统风险变化与宏观经济的相互影响。三是加强支付结算系统、征信系统等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在危机时期提供流动性,参与对危机机构的紧急救助。税收和会计准则机构的职责相对比较清晰。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应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金融监管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境内和境外监管主体之间,建立跨境监管协调机制,对系统风险开展全面监管。

用一个比喻可以较为形象地说明宏观审慎监管的职责分工。维护金融稳定如同在鱼缸中养鱼。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主要是管鱼,要特别关注体型庞大的大鱼(“大而不能倒”机构),关注体型不大,但却能引起鱼群恐慌的“闹鱼”(无监管实体),还要关注鱼群的集体动向(跨领域关联)。同时,还应避免饲养方法在鱼受惊的时候加强对鱼的刺激(顺周期效应)。只有这样,才能防止鱼缸被鱼撞破。中央银行的任务是控制好鱼缸水量(流动性总量),加固鱼缸(支付结算和征信体系等市场基础设施),协同其他监管主体,监测鱼缸的整体状况(市场监测和预警)等。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第5篇

关键词:历史推理法;宏观经济学;凯恩斯流动性偏好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0-0073-02

在宏观经济学的教学中,常常有学生被“凯恩斯流动性偏好”、“凯恩斯区域”以及“古典区域”等概念弄得糊里糊涂,不能正确地理解这些基本的概念以及由这些概念引申出的政策含义。笔者认为,要想真正地理解和掌握这些概念并深刻理解经济政策的适用性,必须认真学习宏观经济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应用历史推理法,把对概念和政策的理解融入到对历史背景及其背后经济逻辑的理解和掌握之中。

所谓历史推理法,指的是在熟悉掌握历史背景的基础上,依照经济学的逻辑推理方法,对宏观经济学的相关概念及其背后隐藏的经济政策进行分析,从而达到掌握概念和理解政策的一种逻辑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区别于一般逻辑分析法在于它分析问题的起点是问题本身具备的历史背景,而不是一般逻辑分析所具备的逻辑假设条件。

以理解和掌握“凯恩斯流动性偏好”为例,历史推理法要求从这个概念所处的历史背景出发,而这个背景恰恰也是整个宏观经济学产生的背景,即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这场危机具备如下特征:第一,从供给方面来看,企业的生产能力大量闲置,这意味着整个社会的供给能力没有问题,能够迅速地满足社会需求的增加。凯恩斯假定社会供给能够以不变的价格持续满足需求,尽管这种假设有些苛刻,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供给不是造成经济危机的原因,并且供给的确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满足需求的增加。第二,从需求方面来看,由于整个社会经济前景暗淡,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即使政府出台相关的刺激消费和投资的政策,依然不能摆脱有效需求严重不足的问题。第三,完全依靠市场解决经济危机的不可行。众所周知,这场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本身就是信奉完全自由竞争观点的恶果,实际上是市场本身固有缺陷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自然结果。因此,依靠市场不能解决当时的经济危机,政府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承担起宏观经济调整的职责。

在了解了相关的历史背景之后,我们再把这种历史背景和经济逻辑结合在一起,来理解“凯恩斯流动性偏好”概念。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为了刺激消费和投资,市场的利率已经低到不能再低的地步,理性人预计到利率在不久的将来会上升,而对应的债券价格就要下跌,因此,人们纷纷抛售手中的债券,换成现金储存在手中。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每个经济主体,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都是现金为王的坚定信奉者,都无一例外地把收到的现金储存起来,不进行任何消费或者投资。由于货币的基本特征是流动性,而人们对于货币现金的无限偏好,可以表述为流动性偏好。那么,流动性偏好对当时的政策制定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在流动性偏好成为一种社会共识的情况下,这种共识必将深刻地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如果政府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试图通过增加货币供给量进一步降低利率,增加社会的流动性,从而改善经济状况,这种政策意愿很可能会落空。原因在于,当政府增发的货币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流转到经济主体手中的时候,受流动性偏好的影响,经济主体会不约而同地把收到的货币储存起来,从而使这些货币退出流通领域。经济主体对货币的偏好以及储藏行为与政府发行货币促进交易,盘活经济的政策意图背道而驰,因此,凯恩斯认为货币政策在当时是无效的,而财政政策则是非常有效。之所以说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财政政策是有效的,原因在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能够摆脱流动性偏好陷阱。政府通过增加政府购买,增加转移支付,发行公债以及减税,能够直接带来社会总需求的增加,而这种总需求的增加又可以通过社会总供给的增加而得到满足,并且这种供给和需求的平衡是以社会物价基本不变为基础的。因此,在流动性偏好存在的情况下,宏观经济学认为货币政策对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无能为力,而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摆脱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唯一途径和方法。如果以上的经济逻辑成立,那么,政府必然在宏观经济运行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承担无可替代的职责。因此,政府如何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就成为一门科学,而宏观经济学的产生就是历史的必然。至于“凯恩斯区域”和“古典区域”,无非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极端情况而已。在“凯恩斯区域”,LM 曲线呈水平状,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只能带来利率的上升,而不能带来社会总产量的增加。相反,如果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则可以实现在利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达到增加社会总产量的目的。因此,在“凯恩斯区域”,货币政策完全无效,而财政政策完全有效。与之相反,“古典区域”对应的LM曲线是垂直线,这是实施积极的货币政策,不仅能够降低利率水平,而且能够促进社会总产量的增加。如果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只能造成利率的上升,物价的上涨,而对经济增长毫无帮助。因此,在“古典区域”,货币政策完全有效,而财政政策完全无效。

笔者认为,宏观经济学产生的历史背景是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对这场危机认识的越深刻,对历史背景掌握的越充分,越能够正确地理解宏观经济学中凯恩斯提出的各种概念和政策主张,越能够高屋建瓴地理解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第6篇

目前,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正在迅速蔓延,全球金融秩序被打乱,世界经济出现衰退,我国经济也受到了较大冲击。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金融体系还处于成长过程中,国际资本流动、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都会给我国经济和金融安全带来巨大影响。由此,宏观金融风险管理则成为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使用宏观金融工程理论和方法来解决金融安全问题,同时指导金融资源分配,促进经济增长。

宏观金融工程是我们率先提出的概念。在国外,金融工程发端于微观,主要研究金融资产定价。Black和Scholes在1973年提出了期权定价理论,Merton在公司金融背景下讨论了期权定价的适用性问题。Leland和Rubinstein提出了动态套期保值策略,是较早讨论“金融工程”概念的学者。Finnerty在1988年首次对金融工程进行定义,认为金融工程包括创新型金融工具与手段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对金融问题给予创造性的解决。在后续研究中,学术界开始考虑运用微观金融工程的方法来解决宏观金融问题。2007年,我们系统地阐述了宏观金融工程的概念,构建了一个成形的理论框架,并将这种框架运用到国内外宏观金融的系统分析中。宏观金融工程是指通过金融工具与手段的创新设计与重新组合、金融结构的调整和金融制度的变革来解决宏观金融问题。我们研究宏观金融工程的目的,是要告诉世人金融工程不仅可以应用于微观,而且可以应用于宏观。我们将金融工程理解为一般金融工程,包括微观金融工程和宏观金融工程两个方面。

关于宏观金融工程的相关理论和应用问题,我们进行了近5年的研究。首先,在查阅国内外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探讨了宏观金融工程的概念和基本框架。然后,运用资产负债表的方法,研究和编制国家资产负债表。将国家从整体上看作一个企业,将各个行业和区域看作子公司。从结构和整体上编制出公共部门、金融部门、企业部门和家户部门资产负债表。该表的编制,使宏观金融研究具备了微观分析基础。接下来,我们运用期权定价理论和或有权益的分析方法研究和编制宏观或有权益资产负债表。该表的编制,使宏观资产负债表从历史数据变成了反映当前市场变化的数据,使宏观金融的静态分析变成了动态分析。运用宏观资产负债表和宏观或有权益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我们构建了宏观金融风险的指标体系,并在宏观压力测试和蒙特卡罗模拟的基础上,确定宏观金融风险的安全区域。或有权益资产负债表的构建,使我们能够较为客观、科学地测度出宏观资产的风险值(VaR),为我们构建宏观经济资本体系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我们不仅构建了该体系,而且还构建了包含宏观风险指标的宏观经济考核体系,从而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与落实奠定了一个更为科学客观的基础。

我们关于宏观金融工程的研究得到了“教育部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07JHQ0003)”的支持,目前已经完成了包括宏观金融工程基本理论、国别风险分析、区域风险分析和产业风险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应《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之约,我们选取了部分宏观金融工程研究的成果出版。《金融部门系统性风险监管的若干思考》运用宏观金融工程思想对宏观审慎监管进行理论分析,认为监管部门作为公共部门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主要是控制金融部门通过隐性担保向公共部门传递的风险。《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企业风险问题研究》、《中国西部宏观金融风险研究》、《金融危机冲击下的中国通信设备制造业金融风险研究》和《基于或有权益资产负债表的中国上市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等4篇论文,将宏观金融工程理论分别应用到国别、区域、产业和企业4个层面的风险分析中。在研究方法上,综合运用了资产负债表方法、期权定价方法、蒙特卡罗模拟、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等现代金融分析技术,将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结合起来,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宏观金融风险定量分析和控制体系。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第7篇

【摘要】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进一步发展,使得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一国之竞争力,主要依靠国家的综合国力来推动,才能在竞争中取得有利的优势。综合国力中,经济又是最为重要的构成部分,提升经济水平,加强宏观经济的管理,深化宏观经济的改革,通过对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来强化综合国力,以更好地应对国际经济竞争。笔者在这篇文章中,将立足于宏观经济,从其概念,四项政策管理,改革策略等角度,进一步分析如何深化宏观经济的改革。

【关键词】宏观经济 深化改革 经济管理

在中国这样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本质上就要求国家对于宏观经济的发展和改革,主要是以改革为方法。改革,不等于革命,改革是以温和有效的方式进行。是借助于法律,制度,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来对社会经济进行引导,所讲究的是有组织,有方向,有纪律。是改造中的发展,是发展中的改造。在宏观经济的管理中,如何采取更为有效的形式,更为科学的政策,更具指导性的方针,才能将宏观经济的改革深入下去。笔者先从宏观经济的概念着手,分析其中的改革措施。

一、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

在概念上,我们可以认为,对整个经济活动作出有效的整体控制和调节,便是宏观经济管理。其目的,是为了让国民经济保持健康快速的发展,使整体经济表现出更高的效益。而各级政府在市场的前提之下,对其进行有效的调控,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方针,规章制度等,以保证整体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是社会经济保持着活力。

二、深化改革宏观经济管理的策略

(一)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为了经济活动的高效进行。对于宏观经济而言,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才能让经济政策和方针得以更有效的落实,进一步,才能为经济稳健增长提供动力。可以说经济制度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保障。而经济制度的完善,必然离不开不断的改革。按照当前我国的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是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在经济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大力度对非公有经济进行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对股份制经济的改革,要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产权,从而让非公有制经济为经济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经济环境。同时,国有经济的改革也需要加强,进一步深化对国有企业的改制,特别是产权结构的改革,以激发国有经济的活力,以及诙力市场的改革也不可忽视,劳动力流动效率的提升,也是经济发展重要的因素之一。对于金融而言,非国有银行是金融行业中最为重要的经济力量之一,对非国有银行的支持力度应当加强,同时,国有银行业应当进一步市场化,在资本市场上,逐步走出国门,与国际接轨。财政方面,更需要进一步健全财政制度,财政制度的改革,需要跟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政府的财政义务和权利,应当与地方相适应,财政制度的运转,要保持高效和合理。才能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治体制,经济改革的同时,也不可忽视政治体制的改革,一套健全的法律体系,一个高度廉洁的政府机构,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国家体制,是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保障。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宏观经济的改革,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工程,有着高度技术性,高难度的操作性。因而在经济宏观经济改革过程中,人才的建设和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首先,是人才的选拨。我们必须完善人才聘用的制度,进入经济改革工作,不需要经过公正透明,且严格谨慎的筛选,才德兼备,符合标准的才能聘用。此外,人才要采取试用期制度,对于所选拨的人才而言,要秉着公正的原则,以优胜劣汰的方式,选拨顶尖的人正式投入这项工作。考察人才不仅要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还要站在社会实践的角度,考量其综合能力和素质,以及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因素。与此同时,在职工作人员也需要有不断的进步,才能跟上经济和时代的发展,工作人员培训便应当受到高度的重视,定期举行培训,学习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以满足经济形势的高速发展。如此,才能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的专业队伍,为我们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就业政策的改革与落实。国家的发展,宏观经济的调控,需要有稳定健康的环境才能进行。就业,就是保证经济环境稳定最重要的因素。就业率的提高,才能保证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之后,才能借助于消费的拉动,给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才能保证宏观经济改革不至于停滞不前。依赖于人民生活水平的内需,可谓是经济的马车。因此,宏观经济管理改革,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就业政策。为此,我们需要做到下列几点:

1、 就业岗位的创造,不断创造就业岗位,才能降低失业率,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对个体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要加大力度进行支持,这是创造就业岗位的重要手段之一。

2、 加大力度投资人力资本,让劳动力素质得以提升。国家财政方面,应当对政府社会职能给予更多的支持,对社会劳动人员进行培养,提升其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3、 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政府需要健全整个就业信息的公开制度,做到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同时,要对失业群体,退休群体进行福利保障。

三、结语

进一步深化宏观经济管理的改革,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策略,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然而,在实际落实过程中,我们应当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具体条件,要根据变化中的具体形势,及时调整经济改革策略,才能真正发挥出改革的作用,是宏观经济管理的改革得以有效施行,从而提升我国的经济水平和综合国力。

参考文献:

[1]杨涛.结构性改革要避免“病急乱投医”[J].当代贵州,2014,12.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第8篇

关键词:宏观经济;经济管理;经济信息重要性;不足与建议

1宏观经济管理与经济信息的概念

1.1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与作用

通常情况下,宏观经济管理可以理解为为了维持经济发展的稳定,政府从总体的角度入手来调节与控制社会的经济活动。政府进行经济调节与控制主要包含了2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整社会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促使二者之间维持平衡;二是采取必要的宏观调控的手段,来弥补市场调节存在的不足,构建和谐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与市场秩序,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开展宏观经济管理活动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能够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促进社会总供给与需求之间处于平衡,从而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通过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维护各个市场参与者间的利益。此外,完善宏观经济管理,还有利于完善中国的所有制结构,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1.2经济信息的概念及内涵

经济信息是指能够反映经济活动的状况与特征的各种消息、资料、情报、数据等的总称。一般来说,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角度来对经济信息做出详细的解读与分析。从广义方面来看,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或者是与之相关的所有信息都可以认为是经济信息。而从狭义方面来看,经济信息则是在经济活动中直接产生与反映出来的各种信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信息已经成为重要竞争要素之一,分析经济活动产生的经济信息,能够挖掘出更多的潜在价值,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在经济的后续前行中会产生出许多经济信息,能够促进经济信息的发展。而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对经济信息的应用程度也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经济影响。所以,提升宏观经济的管理能力,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充分挖掘与整合经济信息,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创新力度,促进经济更好地发展。

2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应用的重要意义

2.1有利于促进宏观经济管理进一步发展

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实践证明,在宏观经济管理中,采用高效的管理方式,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来加强对经济信息的挖掘与整合力度,充分利用经济信息反映出的经济发展实况与特征这一特性,有利于完善宏观经济管理,促使管理方式更加地科学化与高效化。宏观经济管理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如资金、人力、设备等,如果能够以经济信息为管理的载体,建立互动联系,能够促进宏观经济管理朝着统一与全面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加速发展。

2.2促进宏观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

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特别是面临重大的经济发展计划与战略时,都需要进行经济决策,使得宏观经济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考察经济信息反映出的经济活动情况,并加以整合,再通过与历史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系统、科学的比较与分析,就能够较为准确地预测未来经济发展走向,为宏观经济管理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2.3引导宏观经济管理的发展

宏观经济管理方案编制的前提需要充分了解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如此,才可寻求到助益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内在动力。所以,在宏观经济管理方案的撰述中,需要充分利用当前经济活动反映出的经济信息,整合一份较为准确的经济发展形势资料,指导方案的编制工作,有利于提高宏观经济管理编制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3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应用的不足

3.1尚未充分挖掘出经济信息的价值

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的严峻挑战之一就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无法充分挖掘出经济信息蕴含的价值,从而无法促使经济管理的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如在中国的“十一五”规划中,由于经济信息判断失误,造成了将近500个中大型的投产项目中,有将近120个项目存在亏损的情形,其中还有部分存在严重亏损的现象。深入研究其中的问题机理,除了没有充分挖掘出经济活动蕴含着的经济信息外,还有信息的反馈机制不完善,浪费严重等原因。所以,在宏观经济的发展中,要高度重视并发挥出经济信息的价值及其蕴含着经济意义,才有利于促进决策的科学化与合理化。

3.2经济信息管理类的人才存在较大的稀缺

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科技与信息技术的更新速度十分地快速,对高素质的人才需求就更大。在宏观经济管理中,亟需要有高素质的经济信息类的管理人才,既要具备经济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又要对信息技术与信息挖掘等知识有充分的认识。而在时下经济发展中,却发现同时具备这2方面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十分稀缺,要么是专业素养并不全面,不符合经济管理发展的要求,要么就是实践经验少,不能够为宏观经济管理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3.3对经济信息的认识不够充分

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对经济信息及其作用的认识存在偏差,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影响经济信息的应用程度。就目前来说,有些管理者仅仅把经济信息看成是其它经济报告的参考数据,并没有深入挖掘出其背后隐藏的潜在价值,认识到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还存在一种现象就是直接忽视经济信息发挥的作用,并未完整建立起对经济信息应用的正确认识,也就无法积极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4宏观经济管理中加强经济信息应用的建议

4.1提高经济信息收集的能力

要推进经济信息的应用,就需要从基础入手,提高对经济信息的搜集能力,确保信息搜集是全面、有效、真实的。在经济信息的搜集中,要严格遵循四大原则,分别是计划性原则、时效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及连贯性原则,这有利于保障搜集到的经济信息是全面、有效,且符合实际要求的。此外,还要规范经济信息搜集的程序,严格按照步骤来开展工作,提高信息搜集的效率。

4.2构建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系统

在搜集到相关的经济信息后,就需要对经济信息进行整合,从中挖掘出有用的经济信息,并应用于宏观经济管理的工作中,这就亟需要构建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系统。首先,在系统的构建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对此可分述如下。(1)要在结合具体实际需要的情形下进行系统构建。(2)构建的系统要符合独立性、完整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3)构建的经济信息管理系统要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其次,在构建经济信息管理系统时,还需要提高信息化程度,建立健全网络化信息系统,从而提高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率。

4.3加大人才的培养

对于宏观经济管理中高素质人才稀缺的问题,要从人才的质量与数量两方面入手,来满足人才市场的需求。一方面,高校应该适当开设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扩充经济信息管理类的人才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大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加强培训,特别是对于经济管理的专业与信息技术方面的知识培训,并且要提供多种机会,增加此类学员的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这样,才能够尽快达到市场对经济信息管理类的人才需求培养目标,进而提升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水平。

5结束语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与经济的发展,提高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提高对经济信息的认识,转变观念,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中的应用,有利于推动经济的稳定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学成.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2(4):1.

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第9篇

「关键词经济法、发展权、分配权、安全权、公平

一、探讨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意义

1、范畴的含义

“范畴”一词有两种用法:一是指类型、范围;一是指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后者是个哲学名词,中外哲学家们对此进行过系统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范畴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联系的思维形式,是各个知识领域中的基本概念。

每门成熟的学科都有自己特有的范畴。如哲学中的矛盾、现象和本质、必然和自由,经济学中的商品、价值、成本、利润;化学中的分解、化合;等等。可以说,范畴作为一门学科的细胞,它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反映了并且决定着这门学科的存在基础和发展前景。

2、经济法学应当形成自己特有的基本范畴

经济法是20世纪中外法制史上最突出的成就之一。它在理论上的表现就是经济法学。新兴的经济法学实践性强,应用而广,然而由于其产生的时间较短,理论上显得有些不足,这是不奇怪的。但这种状况不能充分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没有创新就没有出路。笔者曾经提出,建立严格科学意义上的经济法,应当具备两个条件,或者说需要设立两个支撑点:其一,经济法要形成自己一整套特定的概念和原理,以显示出它本身具有的独特性;其二,经济法的特定概念和原理,除了分别表现于数以十计的经济法律、数以百计的经济法规之外,更重要的是还应有一部基本经济法集中加以体现,使人们认识到经济法的确是一个整体。因为,作为一个独立的、基本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应是一系列特定的经济法律规范的有机组合,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只是几十部经济法律、几百个经济法规的总称。实现这项目标,有赖于完备的经济立法和高度的法学理论概括。

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即基本概念),正是创建科学的经济法的基础工作,属于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沿课题。迄今为止,中外法学上尚未完全突破这一难题。本文所作的工作,也只能算是初步探讨而已。

二、探讨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途径

1、经济法学范畴群的构成

经济法学的范畴,首先应属于一般法学,其次属于部门法学,同时也兼具有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社会学以及科学技术规范的某些属性。

经济法学的范畴,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可否概括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协调(宏观平衡和微观平衡)和国家经济安全?首先是发展权。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深刻揭示的:“发展才是硬道理。”“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注: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7页、375页。)其次是分配权。这里所用的“分配”一词应是广义的。马克思曾经指出:“法律在巩固分配关系方面的影响和它们由此对生产发生的作用,要专门加以确定。”(注: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1页。 )西方学者最早提出的经济法概念也是作为分配法的同义语出现的。(注:“分配法或经济法”,见[法]摩莱里:《自然法典》,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7页。)再次是安全权。 这是针对市场经济的所作出的必然选择。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经济安全(既有动态的关系,又有静态的关系),充分显示了现代经济法的宗旨和任务。对于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有人强调权力,有人强调利益。我们认为,发展、公平、安全,既反映权力,又反映利益,是权力和利益的统一。围绕着发展、公平、安全,还会产生其他许多范畴,从而形成经济法学的范畴群。

经济法学的范畴,有些是对应的或对称的,如管理与协调、干预与参与、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市场准人与市场禁入、垄断与竞争等等;有些是单独使用的,如经营者、消费者、发展规划、定价权、经济监督等等。上述对应的或对称的范畴亦可单独使用,某些单独的也可对应使用。

经济法学的范畴,分别表现于经济法的对象、原则、主体、行为、责任等具体内容之中。

经济法学的范畴,一部分要从经济法的实在形态中提炼出来,另一部分可从其他学科领域借用过来,经济扬弃、磨合,形成一体。作为发展中的经济法学,不排除运用某些公法、私法混合的范畴。

2、构建经济法学范畴群必须注意的几个关系

(1)经济学的范畴对经济法学的影响

经济法学研究经济领域的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经济与法的关系成为贯穿始终的主题。大量的经济学范畴,如计划、预算、价格、成本、企业、竞争等,必然被运用到经济法学中。有些概念和原理,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去考察,也可以从法学的角度去考察,例如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研究经济法问题,应当从经济到法律,再从法律到经济,而不是从法律到法律、从法学概念到法学概念。经济法是经济与法律的有机结合,不好说是几分经济、几分法律。近几十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出现的“法和经济学”(学科,课程,教科书),既是经济学界也是法学介发展较快的一个新领域。西方有识之士正确指出:“经济学科和法律学科分离,是与两者的内容不相协调的。不论是制定经济法,还是实施经济法,都应该有一些法学家小组和经济学家小组密切合作,共同为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经济法出力。”(注:见[法]阿莱克西?雅克曼、居伊?施朗斯:《经济法》,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11页。)

(2)行政管理学与经济法学的密切关系

行政管理学研究行政机关如何依法管理国家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以及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中,对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就是依法(发展计划法、预算法、税法、金融法、审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对外贸易法等等)管理国民经济,由此产生了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经济法学、行政管理学这两门学科共同使用的基本概念之一是:国家经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我们不妨简称之为经济管理职权,也有人认为可称之为经济权力、经济职权)。

如果说,经济法学从经济学中借用经济收益、交易成本一类基本范畴的话,那么它人行政管理学中则借用行政权力、公共管理一类基本范畴。

(3)法学一般范畴和民法学、 行政法学等相邻学科的若干范畴在经济法学中的应用

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法学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法学的基本范畴有:权利、义务、责任,等等。法学又分为许多具体学科,如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各门法学分支学科都会形成反映本学科特点的一些基本范畴,同时也可能交叉使用若干共同的范畴。不能认为,各门法学分支学科中的概念绝对不能相通。如果这样,那就无异于否认了法学一般范畴和原理对各门具体法学学科的指导性意义。这实际上涉及到法学资源如何共享的问题。

经济法学可以引用、参考民法、行政法等相邻学科的有关概念和原理,并对其中一些概念和原理赋予新的含义或解释,但不应简单照搬或机械套用。如有些场合可用“经营者”一词概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不必将“企业法人”改为“经济法人”。又如可称“纳税人”为“义务主体”,而不必称为“受控主体”或“管理受体”。某些材料将“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具体内容简单套用到“经济法律关系”的阐述中,无法把真正的意思表达清楚。

(4)从经济法律、法规中提炼出反映经济法特点的法律术语

抽象的法律概念往往存在于实在的法律形态之中。既然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这就决定了它必须取材于丰富的经济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什么能以一系列的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概括出一个整体意义上或实践意义上的经济法,关键在于它们在法律形态上具有一定的共性。检讨起来,这项理论提炼工作我们目前做得还很不够。需要注意的是,与传统的法律部门、法学分支学科相比,经济法、经济法学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因而我们的研究工作不必局限于现有的经济立法,还须有一定的前瞻性。比如,在世纪之交,可持续发展、国家经济安全、现代企业制度、知识经济等崭新的、敏感的社会经济问题,必将对经济法、经济法学发生深刻的影响。

三、经济法学若干基本范畴分析

1、关于经济法的对象

民法调整民事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经济法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特定”在哪里?就在于国家因素影响-管理和协调。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国民经济运行关系”或者“经济管理与经济协调关系”可否作为表现经济法对象的范畴?对这一事关经济法的基本格局的理论前提,尚需详加论证。

西方国家用“国家干预经济关系”来表述经济法的对象是贴切的,国家因素与市场经济、政府与私人资本、公法与私法,的确是一种外在的影响关系。在中国经济法律(如《价格法》)中,“干预”一词往往作狭义的理解。1993年11月4 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997年9月12 日中共十五大的报告再次指出:“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1992年7月23 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第五章“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中明确规定:“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政府依法对企业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为企业提供服务。”因此,把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和行为统称为“干预”,似乎不很确切。称“管理和协调”是否会更全面一些?若只说“协调”,似乎又觉得国家作用的分量提得不够。西方的经济法是从右边走过来的,放得太开了,不得不管;中国的经济法是从左边走过来的,管得太多了,不得不放。当代世界,没有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与之相适应,单靠纯粹的私法解决现实经济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新型的经济关系,加上综合的调整方法,造就了崭新的经济法。

2、关于经济法的原则

经济法的目的是谋求国民经济的发展(包含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即可持续发展),谋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平衡,谋求国家经济(包含金融)的安全。经济法就其价值取向而言,就是国民经济发展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平衡法、国家经济安全法。为实现此种眼展、公平、安全三位一体的目标,必须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起来;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兼顾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暂时与长远的利益关系。因此,“发展权”、“可持续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经济安全”、“宏观调控”、“经济民主”。等等可否作为反映经济法原则的范畴?与传统民法相比,经济法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它的社会本位观、社会公共性。

关于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金融风险的现实状况,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注意。最近,江泽民同志在一次国际性会议上指出:“经济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产物,给世界各国带来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风险,向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如何维护自己经济安全的新课题。”(注:见1998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第一版。)所以,“经济安全”应作为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以往有关经济法的著作中对此重视不够。

社会主义经济法与资本主义经济法相比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西德1967年出台的《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提供了一个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控制的松散的法律框架”。(注:见张精华:《德国市场经济体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65页。 )该法关于国民经济管理的目标、各方面经济利益的平衡、对付经济危机的措施等等规定,包含了发展、公平、安全三项指导思想,值得借鉴。

3、关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规制下的国民经济管理和市场经济活动的参加者,具体可包括:

(1)国民经济管理者。 国家管理经济直接出面的是各级政府及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还有负责审批计划,预算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投资者。政府、法人及其他组织, 公民个人均可依法投资于企业、公司,成为股东。《公司法》上称之为“投资主体”。

(3)经营者。主要组织形式为企业、公司、还有个人。企业、 公司是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必须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努力。《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外贸易法》、《价格法》等将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统称之为“经营者”。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合一,也可以分开。

(4)用户、消费者。这是与经营者相对称的主体。 《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认了这两个名称。

(5)劳动者。 这也是与经营者相对称的主体-经济组织内部主体。

(6)其他主体。如: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中介机构,行业性自律组织等。其中,有的可归入经营者之列,有的属于官方或半官方管理机构。

以上主体,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活动主体。假如我们不是简单沿用民法学中的公民、法人、合伙和行政法学中的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等主体名称的话,那么,“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社会性团体(非政府经济管理组织)”、“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劳动者”等可否作为表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畴呢?应该说,这几个概念反映的角色定位在经济实践中还是明确的。

4、关于经济权利义务

在一定经济体制下,上述主体分别参加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关系以及企业内部关系,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权利义务。由于主体参与不同的关系、居于不同的地位,其权利义务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济管理关系中的经济管理权,在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条文里采用过职权、职能、职责、权力、权限等术语,它们都包含着权和责两个内容,成为一个整体。另一类是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在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条文里采用过权利、权益、经营自主权、义务、责任等术语,这类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往往是对应的。如是这样,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可否分别用“经济管理职权”(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市场活动主体)来表示?有人觉得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的概念含糊不清,其实还是清楚的。经济法关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表述方法,既不等同于行政法,又不等同于民法。

曾经听到一种议论:经济法是管政府的,还是管企业的?我们认为,政府和企业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两大基本主体。经济法确立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法律地位,规范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保障(或说维护、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有效实施经济行政管理;经济法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保障(或说维护)企业的经营权,同时也要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而使之避免滥用自主权。这里,我们试图把“控权说”和“平衡说”两种理论结合起来,实际生活正应如此-国家(政府)享有的是公权力,企业享有的是社会自治权力;既要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又要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考虑和处理社会经济发展问题一定要有一个整体观念,关键在于正确安排政府、企业以及作为中介的市场之间的关系。《1992年日本经济白皮书》中指出:“所谓的市场经济体制,它的概念很广泛,包含政治、社会体制及其整体的关系。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成成员-企业、消费者、政府之间要有机地结合起来。企业和金融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商品市场的关系,特别是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令人瞩目。”(注:转引自左中海主编:《日本市场经济体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前言”第5—6页。)这段话颇有启发意义。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探寻市场经济条件下政企关系的最佳定位,明确政府的经济权力是什么和政府应当做什么、企业的经济权利是什么和企业应当做什么,这是经济立法和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5、关于经济法律行为

经济法律行为是指经济法规制下各类主体的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按主体划分,有国家(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在国家(政府)行为中,有参与行为与管理行为;在国家(政府)管理行为中,有宏观调控行为与市场规制行为;在国家(政府)与企业之间,有管理监督行为与接受管理监督行为。以下作些具体分析:

(1)市场竞争行为。建立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要求投资者、 经营者按照市场导向,以公开的方式、合法的手段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可能出现的问题是非法垄断、不正当竞争。政府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在这个领域,民法与经济法可以发生交叉,但政府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适度干预经济生活则已超出民法行为。国家因素影响经济关系是建立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之上的,这又是经济法与传统行政法的一个区别。故而经济法具有社会性与市场性双重要素。

(2)国家参与行为。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要参与国民经济生活,社会主义国家就更为突出。因为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导,国有资产在整个社会财富中占最大比重(尽管可能降低这种比重)。在中国,国有资产的运用分为三块:一是非经营性资产,如行政等公共开支,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二是经营性资产的大部分,用于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资源稀缺的或自然垄断经营产业、企业和重要的公用事业;三是经营性资产的小部分,用于一般商业性的投资、参股。国有资产的形成、运用和管理,国家(政府)作为投资者、服务者参与国民经济活动,体现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统一的特点,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均具有两重性:发挥经济性功能与政策性功能,适用民法与经济法。传统观点仅仅把国家参与看作是特殊的民事行为,那只反映了问题的一个方面。

(3)国家管理行为。又可细分为:第一,宏观调控行为。 国家通过计划、财政、税收、金融、产业政策、价格总水平控制等,对民国经济实行宏观调控,求得总量平衡,促进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障经济、金融安全。宏观调控主要是间接干预。如前所述,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强调宏观调控,是经济法的突出特点和重要任务,传统民法、行政法未能涉及这一领域。

第二,市场管理行为,或称市场规制行为。市场准入、产品质量管理、市场物价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在这些方面政府要发挥很大的作用。市场管理主要是直接干预,但不能超越行政权力直接干预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市场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是市场准入(登记,发放许可证、执照、合格证等),像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即应属于市场禁入之列。应当注意,不要把各项具体的行政管理活动都看作是宏观调控。

经济法律、法规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是经济监督,如审计监督。它属于宏观管理还是微观管理呢,有时两个因素都有,但它往往既不同于宏观调控,又不同于直接管理。可以认为,经济监督属于经济管理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经济法中常用“监督管理”一词,实际上管理者与监督者有时为同一主体,有时为不同主体。

(4)涉外经济行为。积极发展对外开放, 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之一。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趋势,随着国民待遇的逐步实施,国内经济活动与涉外经济活动的规则亦将逐渐走向统一;上述市场竞争、国家参与、国家管理三种基本行为,都会涉及到对外经济问题。然而,涉外经济关系总会带有某些特殊性,如利用外资、发展外贸、管理外汇等,不能完全套用国内经济关系的规则。因而,涉外经济活动仍可单列为一种行为。

以上三种一般或基本经济法律行为和一种特殊经济法律行为,用哪些范畴来表示呢?“竞争与不正当竞争”、“国家干预与国家参与”、“宏观调控”、“市场准入”、“经济监督”、“国民待遇”等,是否能够表达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中的关系?经济法律行为是一种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对这个高度抽象的概念,我们的研究工作是要把它具体化,由静态的规范法学走向动态的行为法学。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