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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现状优选九篇

时间:2024-01-06 16:57:40

法医学现状

法医学现状第1篇

关键词:西医院校;中医学;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17(2009)06-1243-02

中医学目前仍是大多数西医院校的必修考试科目,其教学目的旨在使西医专门人才了解中医学科的基本思想、中医诊疗疾病的基本方法;这不仅是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传统医学的需要,而且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化和病种变迁,中医学优秀的医学观点和在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康复医学、养生等方面的优势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但是,在西医院校,由于培养目标不同,中、西医又属于两套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中医教学内容多、课时少、教学周期短,而且大多安排在第3学年,既无前导课的预备知识,又无后续课的联系巩固,加上中医理论本来就抽象深奥,因此学生感到难懂、难学、难记、易忘,对中医也就失去兴趣,甚至产生偏见。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质量值得思考和探讨。

1 中医学教学目前现状

1.1对中医学课程开设不够重视在中医学课程开设中,部分管理人员、教师重视不够,中医毕业实习取消,必修课转为选修课,影响了学生学习中医学的兴趣。造成中医学课程重视不够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学生今后临床从事的专业是西医,在工作中不会或极少涉及中医的诊疗。但有文献显示:西医各科各级医师80%以上临床使用中医药,75%以上的医师使用中医药的原因出于临床的需要。因此,西医院校医学生必须学习和掌握一定的中医药学知识和技能,这是我国国情和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发展中医药学的重要途径之一。

1.2学习兴趣浓厚但精力投入较少在教学实践中感觉到,绝大多数学生对学习中医是有兴趣的,认为学习中医是必要的。下课休息时间,经常有学生咨询中医理论及治疗方面的问题。有调查显示,78.9%的学生认为,中医是有前途的;87.2%有兴趣学习中医;79.3%有兴趣或从事中西医结合事业,上述数字是令人欣慰的,但同时也有超过半数的学生认为中医学应设为考查科目,不愿意投入太多精力去学习。68.8%学生希望通过一学期的中医学习就能熟练运用中医诊治疾病,并普遍对中医学教学效果期望值过高。这种不切实际的目标容易使学生遭到挫折,进而灰心丧气,出现学习态度不够认真,甚至缺课。

1.3中医学教材内容繁多与学时减少的矛盾突出

现在通用的第6版《中医学》课程大体相当于中医药院校中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及临床各科和针灸等多门课程的合编或精简,几乎囊括了中医学领域从基础到临床的全部内容,成了中医学专业各科教材的缩写版,这些内容在中医院校大约要花4年时间,上课时数不少于700学时;但中医学教学时数减少,授课学时由1985年100多个学时递减到现在的40~50学时,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尤显突出;教学中许多内容只能点到为止,大多数学生对中医理论感觉接受与理解困难,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由于课时安排少,通常理论讲完后,留给临床教学的时间就很少了,这样就难以做到学以致用,学生也会产生反正学了也看不了病的思想,影响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1.4教学方法滞后目前,大部分西医院校的中医学教学遵循“灌注式”教学模式。缺乏课堂的活跃性,缺乏学生思考问题的空间,学生是一种被动接受知识过程,缺乏学生的积极性。而中医学是从实践中来,以中国古代哲学为理论基础,并认为天人相应。同时在讲授中医学之前,学生头脑中已深深印上了西医理论基础的烙印。所以,不能再以“灌注式”讲授中医学,这样学生理解不了中医理论,就会产生逆反、拒绝心理,甚则认为中医学是伪科学。

2 中医学教学方法探讨

2.1合理设置中医学课程提高中医学教学地位从中医药学本身的价值、医学发展的前景、党的中医政策以及国情看,西医院校同样有对学生进行祖国医药学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西医院校就应该将中医学课程统一为必修课,以提高师生的重视度和积极性。同时建议中医学课程的安排应在医学生具有一定的内、外、儿科等基础学科的知识后再开设为宜,这样有益于中医学的融会贯通。另外,西医院校的中医学教学既要有充足的课堂教学时数,又要保证一定时数的临床实习,使学生深入中医临床第一线,亲身验证中医药的良好疗效及临床价值,使他们对中医药学产生兴趣和学习欲望。

2.2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明确中医学教学目的在主修西医的同时,让西医学生了解中医学的理论体系和临床实践,有助于在宏观和微观对照中,形成自身的医学观,有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就课程目标的具体内容、层次而言,根据学生的特点,从西医对中医的需要程度考虑,目标应定位在给学生以中医思维方法的启示,使其在今后从事西医和科研时开阔思路,具有以中医知识来补充西医之不足的意识,直接或间接增加治病防病的手段和方法。从而提高科研水平和临床疗效。因此,要求学生通过中医学的学习,能够理解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特点,并能进行初步的辨证论治,具有一定自学中医的能力。

2.3充分理解教材精髓讲编结合优化教学内容

目前使用的第6版《中医学》教材,其“两大模块,两个结合,一条主线”的思路较前5版有了明显的创新,既结合西医院校中医学教学的特点,又较好地展示和反映了中医学科特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深刻领会教材精髓,并进行严格细致的剖析,根据教学目的、教学课时、临床教学特点,选编、重组、加工知识结构与教学内容,用教师自己的教学语言传授最简单经济、最实用有效的知识;本教研室经过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对《中医学》教材的教学内容进行了重新整合、改革、优化教学内容和课时数。(1)将经络与针灸学合为一章讲授,仅安排2个学时的理论课和4个学时的见习课;(2)将中药和方剂两章化整为零,分为2部分讲授。将中药的基本理论和方剂的基础知识合为一章讲授,时间为2学时;同时将中药、方剂各论的内容融入治法中讲授,安排2个学时;(3)将四诊和辨证合为一章讲授,其中四诊讲授理论课2学时,主要讲授四诊的主要内容望舌和切脉的主要方法和注意事项。辨证主要讲授八纲辨证和脏腑辨证,各占理论课2学时;再安排2次见习课共4学时。

法医学现状第2篇

1.调查对象与方法

调查对象为2007级-2010级卫生法学学生共139人,其中男生45人,女生94人。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程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以不记名方式填写问卷,授课之前进行法医学课程认知程度的调查,授课之后进行法医学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的调查统计。发出调查表139份,回收139份。

2.结果

调查表明,有8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感兴趣,兴趣不大的学生占20%;91.6%的学生认为开设法医学是必要的,认为没必要或可有可无占8.4%;有93.7%的学生知道哪些案件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而6.3%的学生不知道或不了解。

对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物证学感兴趣的学生分别占40.0%、31.6%和21.1%,有7.3%的学生对法医毒理学和法医精神病学最感兴趣;有65.3%的学生认为法医学课程讲授深度适中,25.3%认为讲授较深,9.4%认为讲授较浅;有89.5%的学生认为教学目标明确,10.5%的学生认为不明确;有94.7%的学生认为教学重点清晰,5.3%的学生认为不清晰;有81.1%的学生认为应增加案例讨论学时,18.9%的学生认为不需要增加;有92.6%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开设法医实验课;有58.9%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贴近法学专业实际需要,40.0%的学生认为较贴近,认为不贴近的占1.1%;有50.5%的学生对法医现场和尸检图片感到紧张,49.5%的学生不会紧张。

3.讨论

3.1  对法医学课程认知程度的调查分析   课程授课之前,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调查结果显示,8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感兴趣,2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兴趣不大,91.6%的学生认为医学法学专业开设法医学是必要的。如何在授课过程中提高学生对法医学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质量才是目前问题的关键。学习法医课前,93.7%的学生对哪些案件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有所了解。

3.2  对法医学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的调查分析   本调查显示,92.7%的学生对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物证学的相关知识最感兴趣,而这些正是法医学的重点内容,89.5%的学生认为课程教学目标明确,94.7%的学生认为教学重点清晰,说明我们的法医学教学内容安排和讲授基本符合学生的需求。25.3%的学生反映课程讲授有深度,这可能与我校卫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有关系。在法医学课程开设之前,学生仅粗略和简单地学习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几门课程,而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医学知识点面广且繁杂,对于医学基础知识薄弱的卫生法学学生来讲,学习有一定难度。笔者在法医学教学中,用多媒体展示大量典型案例的现场图片、尸体解剖照片及录像材料来辅助讲解,使这些抽象的理论内容得到直观的理解。调查中50.5%的学生对法医现场图片及尸检照片等资料会紧张,可能与调查人群中女生所占比例较大有关。

3.3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的思路

3.3.1  注重法医学课程的实用性   要实现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法医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解决3个问题:①对谁讲(授课对象);②讲什么(授课内容);③怎么讲(授课形式)。教学目标明确、重点清晰并不代表目前的教学对卫生法学专业是适用的。调查显示,仅58.9%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贴近法学专业实际需要。虽然课程教学目标和重点明确,但教学内容与法律实际工作联系还不够紧密,应结合法学专业司法实践经验,提炼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内容作为教学重点。法医教学内容的安排应紧密联系卫生法学专业的特点,对与法律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医病理学、活体检查、医疗纠纷等内容应作为重点讲述。除介绍一些法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外,应重点培养法学学生在法律实际工作中如何提出鉴定要求,如何审查鉴定结论以及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质疑的能力。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对法学学生这方面能力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

3.3.2   改革教学方法   本调查81.1%的学生认为需要增加案例教学学时数。调查中针对我校2007级-2010级四个年级法医学教学内容相同,采用案例教学和非案例教学相对照,期末考试内容大致相同。卷面分析显示,进行案例教学法讲授的年级,学生的得分明显提高,分析显示案例教学法能使绝大部分学生不需死记硬背便可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但是也有18.9%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增加案例教学学时,在教学过程中笔者也发现少部分学生是不适合进行案例教学的,在教学过程中应加以注意和改进。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步骤应分以下几步:①教师要在课前做大量的工作,精心挑选案例,充分分析,保证案例的多样性、全面性和复杂性。案例某些环节的信息要隐藏,让学生在分析过程中去提炼,有的内容则要多提供信息,让学生去伪存真;②课堂讨论,每组选派代表公布各组讨论结果。可以选用点名提问、个人自由发言、分组讨论、集体辩论等形式。教师对于学生的发言不要简单地评价对或错,应鼓励学生积极的独立思考。在课堂讨论中,要求学生从鉴定人的角度出发,认真分析案例,独立思考并作出鉴定结论。而有些案件应直接给出多个鉴定意见,要求学生以法官的角色去质证分析每一个鉴定意见,做出选择;③教师进行课堂总结,与学生进行交流,点评每一组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存在的思维、方法问题,最后进行案情分析和提供鉴定意见供学生参考。

此外,应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改革,尝试以案例为中心、以模拟法庭为载体的授课模式或者基于网络环境下的PBL教学法,这两种授课方式在某些高校法医学教学中已实践,教学效果提高明显,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崭新教学方法。

针对当前卫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王海容提出拥有法医学鉴定机构并开设卫生法学专业的高校,应尝试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这种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有利于职业化素养的形成,有利于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有利于卫生法学专业的科学研究。

3.3.3  搞好实习基地建设,增开法医学实验课   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具备高深的法医学造诣是不符合实际的,但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使其掌握基本的法医学知识则是可能的。目前国内各院校法学专业方向的教学计划中,大多数法医学课程仅安排理论课,而无相应的实践环节。再好的教学方法,如果仅局限在观看图象资料,讲解几个典型案例,使用简单的口述和放映幻灯片的方法,对培养学生法医学水平和能力是远远不够的。从统计调查可以看出,92.6%的学生认为必须同时开设法医学实验课。卫生法学专业的学生真正要胜任未来工作的需要,就不能满足于理解一些常见的、浅表的法医学问题。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建议与当地公检法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增设实习基地,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医检案,让学生熟悉法医学的鉴定过程、观摩法官审案的全过程,培养学生正确解读、分析鉴定结论的能力。

3.3.4  优化法医学教师队伍结构   目前各高校法医学授课教师基本上为法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后直接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缺乏实际检案的经验,教学时以理论讲述者居多,讲课无法拓展和深入,很难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可以在公检法部门聘请一些检案经验丰富、知识理论扎实和教学技能突出的资深法医师,来讲授部分刑事技术现场最常涉及的内容。

法医学现状第3篇

1.1对象选定新疆某大学临床医学、临床药学、麻醉医学、药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共6个专业326名医学生作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26份,其中大学二年级82份,回收79份;大学三年级96份,回收91份;大学四年级148份,回收134份;共收回304份问卷,回收率为93.8%。

1.2内容与方法内容包括:①在校医学生对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建议,如学习的重要性、对法律课程开展年级和开展形式的建议,存在的问题,对授课方式和教师的期望等。②医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目的及对医疗纠纷的认识。③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包括卫生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2结果

2.1医学生对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课程开设的建议有62.5%的医学生认为学习卫生法律知识非常重要,32.2%的医学生认为比较重要。有60.9%的医学生认为在一年级(30.0%)到二年级(30.9%)开设卫生法律课程较为合适。最受欢迎的开设形式为必修课(13.5%),对授课教师的期望上有62.5%的医学生认为最受欢迎的是有医学与法学背景的教师,见表1。

2.2医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目的及对医疗纠纷的认识有33.9%的医学生表示学习卫生法律的主要目的为掌握医疗工作法律防范,而认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占32.5%。分别有30.6%、30.3%及27.6%的被调查者认为医疗体制不完善、医生法律意识淡薄和患者法律意识淡薄为医疗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2.3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被调查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情况不容乐观,绝大多数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规范的认识仅处于“知道一点”和“一般了解”状态。有关医疗器械使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认知情况为“不了解”的医学生占多数,见表3。

3讨论

法医学现状第4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其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提高全民族的法制水平有赖于成功的法律教育,法律教育是实行法治、实现现代化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所以,培养高职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及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全面实施高职院校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

1国内现状

2010年10月30日,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在南方医科大学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国首家卫生法学专业性的国际科研教学机构,其设立的宗旨是:与国际著名院校合作,共同培养卫生法学高端国际型人才,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累高端管理型人才资源,同时也为我国医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和制度借鉴经验。这足以见,医事法学教育在我国受到广泛的重视并己经蓬勃发展。也产生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社会效应。

冯玉芝在《浅谈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教育》一文中,对于医学生的医事法律素质进行了界定:认为医事法律素质就是法律素质,就是指作为社会个体存在的人(主要指从事医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医事法律法规知识占有、医事法律知识运用以及法律意识具有等方面所具有的素质。对于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界定:1、熟悉并理解医事法律相关规定;2、培养履行医疗医务的守法意识;3、强化医患关系平等的观念意识;4、培养医疗纠纷与诉讼中的证据意识;5、培养承担医疗侵权责任的法律意识。针对当前医学生的医事素质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和提高的途径:1、树立培养医学生素质教育新理念;2、以案例为基本教育信息载体;3、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4、提高教师法律实务水平。

李军海、安娜在《论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一文中,深刻的剖析了当前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病因:1、基础课效用不足;2、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参差不齐;3、学生工作者在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体系中的缺位;4、学生欠缺法律素质自我教育。针对以上的病因,提出了针对的改进措施:分为四个层面即:医学理论教育层面;法律理论教育层面;学生工作层面;学生活动层面等。认为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既是理论的也是实践的,既是宏观的也是微观的,既要认清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一般特点也要突出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特性,而且必须将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至于国家法治建设的潮流中,今儿根据学校特点建构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相对合理的思路。

程乐森,徐玉梅、宋茂银在《面向医疗实践加强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认为: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依法行医不仅要求卫生机构的设置,各类人员的组成、职责、考核、奖惩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医务人员的行医行为、病人的求医行为乃至尊医行为也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不能局限于理论教育,还应于医疗社会实践结合起来,走出校园,到生活中去学法、用法、服务社会。

李喜、范利国、姬翠梅等在《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研究》一文中认为:医学生在校期间不仅要培养符合要求的医学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和养成符合时展的人文素质,其中法律素质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人文素质。然而,当前医学生法律素质现状令人担忧,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实践能力欠缺。因此,提高和加强医学生的法律素质就迫在眉睫。具体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1、转变传统教育观念,提升医学法学地位;2、提升师资力量,培养一批专门的医法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3、丰富培养手段,构建科学的培养体系;4、改变传统教育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等。

杨丽、岳远雷、赵敏等在《武汉地区医学院校大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现状调查研究》一文中,通过对武汉市学院校564名大学生进行的医事法律素质的问卷调查显示:地区医科大学生医事法律素质呈正态分布,处于中间水平;但是医科大学生对于医生执业领域的一些法律知识明显不足,在某些领域中虽然掌握了相关的医事法律知识,但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却有较大的不足。

然而,当前医学生法律素质现状令人担忧,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实践能力欠缺,在国家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大背景下,研究高职院校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2国外研究现状

法医学现状第5篇

关键词:法医学专业;医学课程;法学课程;公检法系统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8)17-0140-02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及司法鉴定改革的逐渐深入,在司法实践中,法医学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除了公检法系统的案件侦查和审判等需要法医学提供支持之外,社会鉴定、医疗纠纷、重大自然灾害等也需要法医学提供相关帮助。

一、我国高校法医学本科课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设置过多

在目前大部分高校的法医学培养方案里,一般是大学一年级接受通识课程的教育,大学二到四年级,需要完成的医学课程几乎包含了所有临床医学专业的课程。虽然在部分医学课程上,法医专业的培养方案做出了一些课时和难度上的调整,但是涉及到相关专业的众多领域,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法医学专业学生的时间和精力,同时隐藏了法医学的专业特点,导致所培养的人才难以达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有可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法学课程设置不足

法医学鉴定是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生物物证等进行检验鉴定工作,其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特殊证据。因此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具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熟悉必要的法律程序,是一个法医本科毕业生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社会和我国的法制建设对法医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應该将法学课程在法医学大学五年的本科教育中进行延续甚至贯穿,并体现在大学五年级的实习安排中。自2018年起,非法律学专业的学生无法参加司法考试。这意味着,从2014级法医本科生起,已经失去了参加司法考试的机会,那么法医专业的学生在需要兼顾医学、法学和本专业课程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会不会降低对法学课程的重视,减少对法学课程投入的精力,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难以聘请公检法系统人员为法医学本科生授课

法医学本科生会在本科培养期间逐渐接触法医学的相关课程,比如《法医现场学》、《刑事技术》等,顾名思义,这些课程与公检法领域的工作关系十分密切。此类课程设立的初衷,是为学生建立向实习过渡的桥梁,并积极联系有丰富法医学实践经验的公安系统人员为学生授课。然而,因为教学、考试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通过课程所获得知识的系统性,所以授课人员的职称、授课时间、授课课时以及课程学分都需要详细规划和严格管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公检法系统人员的职称与高校教师的职称不同,较难对应。于是聘请公检法系统人员为法医学本科生授课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高校法医学专业教育引入公检法专家授课的必要性

(一)我国法医学教育情况的要求

法医学要求学生具备运用医学、法学知识的综合素质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实践能力,只学习理论是达不到这一标准的。我国的法医学人才培养现在还以本科教育为主,大部分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工作岗位,所以法医学本科教育的质量应得到足够的重视。本科法医学生尽早向公检法系统的法医专家学习,益于建立起对专业较为全面的认识,更好地将理论学习与未来的实习、工作相融合。

(二)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

公检法专家授课,可以适度提供最鲜明的案例,拉近法医本科生与未来工作的距离,发掘学生的兴趣、求知欲与自学能力。以《法医物证学》这门课为例,院校老师更多的实践经验源于民事案件,而引入公检法系统的专业人士授课,能够进一步渗透学生对刑事案件的认识,从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刑事案件思维方式。

三、关于高校法医学专业教学改革的思考

(一)适当减少临床医学专业必修课程设置

临床医学等重视的是活体医学,而法医教学则更注重对死亡医学与活体医学两类知识的同时掌握,相对更加复杂[3],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应该注重法医学的特点和法医工作的要求。在医学课程发面,应重点设置与法医学专业关联更加密切的课程。

(二)增加法学专业必修课课程设置

应该将法学课程在大学五年的本科教育中进行延续甚至贯穿,并体现在大学五年级的实习安排中。教、考、学三者同时抓。

(三)将公检法系统人员引入高校法医学教学活动

1.以转换职称解决难以聘请校外法医学专家教学的问题。将公检法系统老师的职称与高校教师的职称进行转换,以受聘的兼职教授或副教授的身份为法医专业学生进行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完成诸如损伤致伤工具推断、死亡时间推断、命案现场分析、枪弹爆炸案的法医学鉴定等内容的讲授。

2.以丰富授课形式来调节课时和学分。以《医疗纠纷的处理与防范》为例,大学三年级下学期共16个课时,1个学分。那么可以将其中一部分课时内容以“讲座”的课程形式体现。比如,前8个课时内容由我校法医学专业老师讲授,帮助学生构建基本思维、引导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后8个课时内容由公安系统的法医以“讲座”、“案例讨论”的形式展示,或者两种授课形式穿插进行,通过多种多样的授课形式解决课时和学分的问题。

3.引入公安高等院校“双师型”专任教师。有专家认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公安高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目标。公安高等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分为教师队伍和专任教师队伍两个部分,“双师型”专任教师是指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政治立场坚定,具备扎实专业理论功底,取得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拥有培养合格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能够从事理论课程讲授和公安应用理论研究,同时取得人民警察基本级及以上执法资格证书,拥有服务公安一线的实践能力,能够对公安实战及实践教学予以指导的专职教师。所以,高校法医学专业教育引入公安高等院校“双师型”专任教师,对学生有着积极的职业启发作用。

四、结语

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和司法改革的逐渐深入,对法医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结合具体情况,加强与教务处和法医学专家的合作,制定出更加成熟、高效的法医学培养方案,聘请公检法系统人员为法医学本科生授课等方法才能够为我国法医事业培养出高素质、创新型、适用型的人才,为我国的法治化建设奠定基础,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木尔扯尔,张丽华,章丽霞.论医学院校法医学新专业的建设与思考[J].医学信息,2008,21(9):1555-1557. 

[2]任立品,郭亚东,蔡继峰,等.国际化视野下我国法医学本科生教育培养模式初探[J].高教学刊,2016,(10):29-30. 

法医学现状第6篇

物理学是一门研究物质的基本结构、相互作用和运动形态的基本规律的学科,它以特有的科学原理推动应用科学的发展,对于医学科学的发展和革新起了推动作用。医用物理学课程是针对医学院校的学生开设的一门基础课程,其教学目标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二是为学生学习医学基础课及从事实际工作提供医用物理学知识。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在医学日益走向定量化并深入探讨生命微观机制的今天,物理学的理论、方法以及技术在医学领域中的应用更加广泛,医用物理学的学习和改革也益显重要。21世纪的医学教育要构建以培养基础厚、口径宽、能力强、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的专门人才为目标,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给传统的医学教育观念和教学实践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在这种形势下, 如何根据现代教育理论来指导和完成医用物理学的教学工作, 就成为我们必须不断探讨的重要问题[1]。

1 医用物理学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学生学习物理学的目的是在为专业课的学习和研究打下坚实基础,为其理论知识到实践运用提供纽带,为提高其科学素养、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施加催化剂。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物理学在医学上的应用日益广泛与深入,但是医学院校的物理教学仍然是墨守成规,教学内容滞后于医学前沿,使学科缺乏活力。

1.1 师资力量不强

从事医用物理学教学的老师大多毕业于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物理系,他们具有深厚的物理学知识,拥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学能力,但其医学知识十分缺乏, 教学中不能很好地运用物理知识解释生命现象,不能很好地阐明物理学在医学中的应用,物理学知识与医学知识无法成功结合, 很难触及医学发展的前沿,这使得教学过程枯燥乏味,教学内容陈旧落后,缺乏实用性,无法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无法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1.2 教学内容不合理

医用物理学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操作能力为目的,使学生通过学习物理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去解释生命现象,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目前的教学内容以讲授物理规律为主,缺乏与临床实际相关的联系, 不能有效地把理论联系实际贯穿在整个授课过程[2]。同时,实验操作课安排较少,从而导致学生动手能力和对仪器设备适应能力较差。

1.3 教学方法陈旧

当前教学中,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学生的学习方式停留在中学阶段的被动学习方式,停留在“理解-记忆-模仿应用”这一简单模式上,学习的依赖性强。绝大多数教师依然有“重理论、轻实践”、“重灌输、轻思考”、“重应试、轻素质”的思想[2]。“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一直在该科课堂占据统治地位,这种方式违背了学生的认知规律,同时也从根本上颠倒了学习过程中内外因的关系。

1.4 考试内容不尽人意

考试内容多以理论分析、定量计算为主,纯物理味过浓,其应用性与医学相关性较差,不能体现医用物理的特点。从而使学生复习时无从下手,对考试失去信心,产生厌学情绪[3]。

1.5 学科横向交叉研究缺乏活力

现行的医用物理学教学研究过于注重物理学的系统性和深度,而忽略物理学与医学的横向联系和学科交叉的新进展。医学物理教研室与其他医学科室交流少、合作少,与外单位的项目合作更是冰山一角,许多科研仅限于物理学课本上的内容,搞封闭式的的科研,或者从根本上脱离物理与医学的联系,与其他综合性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搞一些与医学无关的研究,缺乏医学横向交叉研究的活力[4],并且由于缺少必要的物理学实验设备,大多数医用物理学科研都局限于普通物理教学范围内的一些浅易的物理现象,对于与医学联系紧密的物理学前沿问题没有太多的涉及,缺乏系统化、定量化的研究。

2 医用物理学教学改革构想

针对上述医用物理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调查、分析和研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 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教学改革构想。

2.1 改革教学内容

由于医用物理学内容多课时少的矛盾极为突出,在保证物理学本身系统性的前提下,应兼顾医学专业需要以及医学物理学的发展趋势的原则,选择物理学中与医学有密切联系的内容。教学中尽量避免纯物理的理论推导,增加与医学相关内容的讲授。对重要的物理定律、公式、结论,应讲明来源和应用思想,使学生了解并会定性分析;细讲涉及医学的相关内容,以激发学生兴趣,使其获得一些实用知识。此外,还应尽量吸取国内外教材的优点,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新观点,渗透物理学前沿,反映最新成就在现代医学上应用的内容。

2.2 改革教学方法

“学导式”教学法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发现学习的一种教学法,分为自学解答、讨论解疑、总结三个主要环节。教师提前将教学题目给学生,并提出能充分发挥学生独立思维和个性发展的问题,学生提前通过自学教材和查阅文献了解学习内容;提倡学生独立思考、运用不同的提问方法多提问题,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教师,教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在课内启发学生回答或帮助解答;最后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指出重点和难点。

教学中教师特别要鼓励学生提出的有价值的、有新意的问题或答案,而对一些错误认识必要时应引导学生展开讨论再予以纠正,因为学生能提出新问题是经过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一系列复杂的思维活动的结果,而且学生提出的问题越多,越表明学生的思路开阔、思维活跃,对问题思考就越深入。医用物理学课程教学通过培养学生重视问题的意识,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充分发挥医用物理学课程在培养医学生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

2.3 提高教师素质

要构建具有“医用”特色的物理学体系,就必须首先找到物理学与医学的最佳切入点及生长点,以推动医用物理学的改革。这就要求医用物理学教师必须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既要有充分的物理学的知识,又要有生理学、解剖学等方面的医学基础知识。为此,物理学教师必须主动适应知识的动态需求,走出课堂、调查研究、更新知识。首先,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通过进修、攻读 学位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的建设。其次,鼓励和组织教师跨学科听课,以增长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拓宽知识面,促使教学内容从单一化向多样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再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及时追踪学科发展新动向及新技术、新方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临床和科研对物理学的需求,架构起二者联系的“桥梁”。

教师在医用物理学教学中还应合理使用多媒体课件,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教学原则,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地位与学生的主体地位[5],突出重点,节奏鲜明,对于一些重要的内容,如推导、分析等,教师要根据学生课堂上的反应,适当停顿,准确把握教学节奏,不能走马观花地播放画面,造成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接不暇,这就失去了利用多媒体技术教学的意义。因此,在教学中,要根据医用物理学的课程特点,教师科学地利用多媒体技术教学,才能充分协调师生互动,深化教学内容,突出教学重点,使得讲授的知识更加条理化、系统化。

3 小结

医用物理学的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教学改革的宗旨应该是摒除过去枯燥乏味、缺乏实用性的教学模式、陈旧的教学内容和落后的教学观念,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培养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和创新思维,本着因材施教、因需施教的原则,使教学方式多样化、内容实用化,加强与医学的有机结合,既保证医学生对物理基本概念及实验内容的掌握,又保证教学大纲的完成。

【参考文献】

[1]王昌军,李福星.医用物理学教学改革的方向与尝试[J].锦州医学院学报,2001,2(3):22-24.

[2]丰新胜.医用物理学教学探讨[J].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9:275-276.

[3]艾拜都拉·肉孜,马远新,樊孝喜.医用物理学教学改革初探[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2002,25(3):347-348.

法医学现状第7篇

【关键词】 传统医学;世界;立法;现状

2006年6月12-14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了“传统医学纳入国家医疗保健体系工作组会议”。会议回顾分析了传统医学或补充与替代医学融入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现状,分享了各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和信息,讨论将传统医学或补充与替代医学纳入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定义和标准,以及需要采取的关键步骤。共汇集此次会议幻灯片资料19份、调查问卷16份,涉及日本、韩国、泰国、越南、不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沙特阿拉伯、美国、加拿大、巴西、智利、澳大利亚、英国、挪威、瑞典、加纳、马里及非洲地区等18个国家和地区,全面翻译和梳理后,笔者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传统医学/补充与替代医学资料进行了汇总分析。

1 立法现状

1.1 医疗立法 1.1.1 草药疗法

10个国家/地区有草药相关立法或制定了管理条例,分别为:加拿大、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澳大利亚、瑞典、泰国、马里、日本、韩国、巴西、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加拿大联邦政府2004年公布了有关天然健康产品的联邦法规,传统医学/补充与替代医学医疗保健的法规由各省制订。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制定了草药产品法规。马里1994年制定了《传统医学法规》,1995年制定了关于传统医学机构团体及其功能的规定,2002年成立了马里传统医学治疗师及草药医师联盟,并据此做出相关规定。韩国1951年制定了《医疗服务条例》,传统韩医师享有执业资格。

1.1.2 针灸疗法

7个国家/地区有针灸相关立法,分别为:泰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澳大利亚、沙特阿拉伯、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泰国1999年制定了《治疗的技术实践法案》,中医是唯一被泰国卫生部认可的补充与替代医学,而针灸是其中一项。另外,美国fda制定了针具(设备)法规;加拿大针灸在3个省是合法的;加纳虽然没有针灸立法,但采用who相关指南。

1.1.3 顺势疗法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澳大利亚有顺势疗法相关立法; 美国fda制定了顺势医学法规;巴西2006年卫生部公布了有关结合与补充医学的政策,顺势疗法、针灸均作为专科发展,并制定了有关管理条例。

1.1.4 整脊疗法

8个国家/地区有整脊疗法相关立法,分别为:美国、加拿大、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澳大利亚、瑞典、沙特阿拉伯、日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主要通过整脊师执业资格制度管理。加拿大整脊疗法在所有省均获得了合法的地位,每个省都有相关法规。加纳采用who相关指南。

另外,智利2005年6月制定了《实施替代医学技术条例》。美国由宗教团体组织对精神心灵疗法做出相关的管理。巴西将顺势疗法、针灸列为专科,卫生部明确表示准备成立部级的传统或补充与替代医学专家委员会进行管理。挪威2003年12月颁布了《替代疗法营销条例》。

1.2 植物药立法

15个国家/地区对植物药实行国家/地区立法或制定了管理条例,分别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纳、澳大利亚、瑞典、美国、泰国、不丹、马里、加拿大、伊朗、日本、韩国、巴西、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沙特阿拉伯。加纳1992年制定了《食品药品法》,其中包括有植物药的管理规定。澳大利亚1989年制定了《医疗用品法案》,1990年制定了《医疗用品管理条例》,不同州及地区均对药品及毒药立法严格管理植物药。瑞典1993年制定了有关管理条例。美国fda根据其权利要求分别制定药品管理条例或膳食补充剂管理条例。泰国1967年制定了《药物法案》。不丹1996年制定了《传统医药使用指南》,传统药物尤指植物、矿物及动物药。马里1920年出版第1部《药用处方集(dominique traoré)》,1981年成立了马里药业办公室。日本1960年制定了《药事法》,分处方药、非处方药、准药物对药物进行管理,处方药中包含了传统药物。韩国1953年制定了《药事条例》,1994年建立了韩药剂师许可体系。沙特阿拉伯1991年制定了对于草药、健康食品产品的管理条例。加拿大联邦政府2004年1月公布了有关天然健康产品的联邦法规。伊朗1988年以来,国家法律直接提及传统医学,建立健康与医疗教育部负责传统医学的研究、教育和医疗,相继启动了若干项目开发草药与植物药制剂,1981年开展了草药及植物药制剂的生产加工,1996年伊朗健康与医疗教育部成立了药用植物与其产品的专业委员会,制定了伊朗国家的相关产品政策,引导、发展药用植物与草药,1996年由国家专业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草药产品注册管理政策的文件。

1.3 国家/地区政策

9个国家/地区制定了有关传统医学/补充与替代医学的国家/地区政策,分别为:马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巴西、越南、韩国、加纳、澳大利亚、不丹、泰国。加纳1992年制定了《食品药品法》,2004年8月修订了《国家药品政策》,制定了《国家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强调传统医学的研究和发展以及合理使用。澳大利亚医疗用品管理局2001年8月制定《澳大利亚补充医学管理指南》,2005年《澳大利亚政府对补充医学专家委员会建议的响应》。不丹2002年制定了有关国家/地区政策,旨在促进并保持国家/地区特有的“gso-ba- rig-pa”卫生体系。泰国政府在第四次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77-1981年)开始实施关于促进药用植物和草药在初级卫生保健中应用的政策,1993年了《泰国传统医学国家/地区政策和规划》,正式在医疗服务部中建立泰国传统医学研究所,2002年将该研究所归入泰国传统与替代医学发展部(dtam),同年,国家/地区补充与替代医学政策,并在dtam中建立了补充与替代医学部门。马里2005年制定了国家传统医学政策。另外,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1997年)、巴西(2006年)分别制定了传统医学发展政策,越南制定了《2003-2010年传统医学发展战略》,总目标是“继承、保护和发扬传统医学,使之与现代医学结合,营造一个现代的、科学的、国际的和大众的越南医药学”。

1.4 管理部门

12个国家/地区的卫生部中设有传统医学/补充与替代医学管理部门,这些国家和地区分别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纳、澳大利亚、泰国、不丹、马里、加拿大、日本、韩国、越南、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沙特阿拉伯。加纳1991年建立了传统替代医学理事会。澳大利亚1999年建立了“澳大利亚政府卫生保健部-医疗用品管理局-补充医学办公室”。泰国2002年10月依照《体制改革法案(第43条)》成立了传统与替代医学发展部,下设泰国传统医学研究所、补充与替代医学部、东南亚泰-中传统医学研究所、本土医学研究组和秘书处。不丹1967年在卫生部医疗服务部下设传统医学服务研究所。韩国1993年成立了传统医药政策办公室。马里1986年在马里邦贾加拉成立传统医学地区中心,1973年成立了国家药典及传统医学研究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2001年、加拿大1999年、日本1995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1997年、沙特阿拉伯1995年在各自卫生管理部门中设立了传统医学/补充与替代医学部门。

1.5 有关传统医学/补充与替代医学人员管理的立法或管理条例

1.5.1 草药相关人员

7个国家/地区制定有相关立法或管理条例,分别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纳、泰国、马里、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很少有州对草药师发放执业资格证书,目前正在申报《医疗过失条例》。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有关中草药人员管理法律法规,新南威尔士州及西澳州提议立法。

1.5.2 针灸相关人员

8个国家/地区制定了相关立法或管理条例,分别为:泰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纳、沙特阿拉伯、日本、韩国、巴西、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泰国只有通过正式针灸课程培训的有执照的中医医生或西医医生才能从业。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制定了有关针灸师的法律法规;新南威尔士州及西澳州提议立法。美国大多数州制定了有关执业针灸师的法规,并正在申报《医疗过失条例》。加拿大个别省制定有执业针灸师相关法规。

1.5.3 顺势疗法相关人员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纳、巴西3个国家制定了有关法规,美国有几个州制定了顺势疗法医师执业管理法规,并正在申报《医疗过失条例》。

1.5.4 整脊疗法相关人员

7个国家/地区制定了有关法规,分别为:加拿大、澳大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纳、沙特阿拉伯、日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加拿大每个省、澳大利亚所有各州都有相关法规。美国各州均已对整脊师制定了执业法规,并正在申报相关的《医疗过失条例》。

1.5.5 精神心灵疗法相关人员

加纳的《新精神卫生法》有相关条例。美国精神心灵疗法通常由宗教团体组织进行一定的管理。挪威2003年6月颁布了《补充与替代医学新法规》,与替代医学疗法有关,2003年12月颁布了《有关从业人员自愿登记注册机制的条例》。不丹由药品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委员会负责医药及不同疗法的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定有各种疗法指南,以保证在医疗实践中的统一性。

1.6 发展计划

8个国家/地区有传统医学/补充与替代医学的计划,分别为:马里、加纳、巴西、澳大利亚、韩国、伊朗、泰国、不丹。加纳制定有2007-2011年国家卫生政策,以“健康创造财富:加纳发展新模式”为主题,重点为卫生、营养、安全水源供应;促进传统医学在保健中的作用;加强突发事件医疗服务及专家医疗服务;制定国家卫生保险制度,提高国家食品及教育缺乏地区的基本医疗保健水平;研究并开发本土药品,与民间组织合作,发展合作伙伴。韩国制定有《韩医药全面发展综合计划(2006-2010)》。不丹1998年制定的国家计划包括:提供传统医学服务、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传统医药产品。马里2005年、巴西2006年、泰国1993年各自制定有有关传统医学/补充与替代医学的计划。

2 讨论

近几十年来,传统医学迅速传播,并在发展中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传统医学或补充与替代医学正在逐步或已经被纳入各国国家医疗保健体系。在这一进程中,各国在立法、医疗管理、教育培训、科研及产品生产和管理方面面临着各种具有共性或特性的问题,同时也正在采取相应的对策。虽然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步加强了对于传统医学的规范化与法制化管理,但缺乏相应的法制管理仍是目前传统医学发展所面临的重要挑战,世界范围内的传统医学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使传统医学能够为保障人类健康更好地发挥作用。加强与各国就传统医学立法和管理进行交流,可以了解和掌握各国对传统医学的管理规定,从而在我国与之交流时能够采取主动,其他国家在传统医学立法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也可引为借鉴,促进我国中医药工作的发展。如泰国政府将传统保健按摩、草药蒸汽浴等保健方法作为向民众普遍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管理,较之多数国家医疗卫生服务管理限于传统药物疗法、针灸疗法等内容,对传统医药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管理范畴等提出了新的议题。

法医学现状第8篇

一、职业高中畜牧兽医专业的教学现状

1、畜牧兽医专业的性质决定其生源短缺。

由于职业高中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就业去向一般为最基层的养殖场,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可为脏、乱、差,所以大多数初中毕业生都避而远之,好在有对口升学这条出路,每年勉强还能迎来几十个学生。

2、师资队伍的建设跟不上造成了教学质量的下降。

目前职业高中的畜牧兽医专业课教师大多数是从大学出来,直接走进中学从事畜牧兽医专业理论教学,缺乏实践经验,用昨天的知识,培养今天的人才。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教学内容脱离生产实践,学生深入基层养殖场,不能很好的用所学专业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学方法的改进

1、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教师的亲身实践能力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础,教师是技能的传授者。教师自己的实践能力、职业实践经历都直接关系到对学生技能的培养。从畜牧兽医专业教师队伍的现状来看,他们急需提高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为此就畜牧兽医专业的教学而言,应采取产教结合的方式,定期分批将教师送到各大、中型养殖场,育种场,兽医院以及宠物医院进行技能培训和生产实习,学校可以投资建立小型养殖场或兽医门诊部,教师到一线参与生产管理或兽医院坐诊,将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从而提高教师的技能水平,与时俱进。

2、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加强直观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专业课教学中广泛应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播放各种养殖技术光盘或教学录像,进行直观教学,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例如在学习畜禽生产的养猪技术时,先播放养猪技术光盘,直观的了解各品种猪的外貌特征,生产性能,猪场布局等,教师再总结猪的饲养管理技术等知识要点,教学效果要远远超过传统的黑板上养猪。例如在学习畜禽解剖时可通过多媒体技术,播放肌肉、神经等组织,心脏、肝脏、胃肠等器官的实体图片资料,同时教师讲解各组织器官的解剖位置、形态结构、生理功能等。这样的课堂生动有趣,可以很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录制畜牧兽医专业各类实验、实训的影视材料,在实验前播放录像,然后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独立完成实验操作,根据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例如在学习兽医基础课时,通过播放诊断技术实验录像,学生可以直观的看到如何保定动物、如何诊断、手术的操作分几步,如何进行等全过程,因此,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既节约了成本,又能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观察思维能力,

3、产教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技能教学。

将学生分批分组的安排到各大养殖场参观实习,使学生将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例如将上完畜禽生产课的学生按排到养鸡场去生产实习,从而将学过的有关鸡的饲养管理技术应用于实践,学完疾病防治课的学生按排到兽医院去实习。从而将学过的畜禽疫病诊断技术和治疗方法应用于实践,不断在生产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由教师指导学生做好实习记录,组织学生分析问题,指导学生解决问题,俗话说的好,实践出真知。

畜牧兽医专业技能课内容多,涉及的动物种类多,单靠每周的技能课远远不够。因此,教师必须创造条件,给学生提供参与各种形式技能训练的机会。1)学校建立动物实作场,饲养少量常见动物,供技能课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后训练。2)学校开设动物门诊,服务周围养殖户,丰富技能实践内容,作为课堂教学补充。3)带学生出诊。教师出诊可以带上几名学生,不仅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而且锻炼学生。4)双休日、节假日集中实践。学校可以联系附近养殖场,抽双休日、节假日把学生分组轮流派到不同养殖场实习;尤其是寒暑假时间较长,学生可以利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社会实践。

法医学现状第9篇

[关键词]法医学;问卷调查;教学研究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1168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证据学科。我国法医学专业教育开办至今已30年,不仅医学院校开设了法医学专业课程,政法公安院校也开设有部分法医学课程。不同专业的法医学教学目的不尽相同,因此在教学安排时要做到目的明确、特点突出。[1]我们通过对实习返校的法医学专业本科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毕业生对法医学主干学科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实习单位对毕业生专业技能的基本要求,以期指导教学方式的改革及教学内容的安排,提高我校法医学专业培养质量,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

1Y料与方法

11资料

问卷调查对象为广东医科大学实习返校的2013届、2014届法医学专业本科生共133名,其中男生76名,女生57名,实习单位为广东省各地级市和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及分局。

12方法与统计分析

被调查对象以不记名方式填写调查问卷,问卷主要涵盖学生实习工作与专业课程的相关性、各类型鉴定的工作量、实习的心得收获、毕业后的就业意向、尚需强化的专业知识等共16个题目。所得数据应用SPSS170软件包进行卡方检验。

2结果

发出调查问卷133份,回收133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各问题统计结果:一是835%的学生认为实习期间积累了实际工作经验,增加了简历分量,782%的学生学会了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880%的学生与同事相处融洽;二是805%的学生觉得实习工作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性强,940%的学生认为法医病理学及临床学知识运用最为频繁,586%的学生认为法医物证学知识最为薄弱有待加强;三是820%的学生希望毕业后能到公安局一线岗位工作,仅38%的学生选择尝试与法医学无关的工作;四是男、女生分别有447%、596%参与临床检案量超过100例;882%的男生实习期间参与了超过10例尸体解剖,145%参与了超过50例DNA鉴定,474%的男生通过实习锻炼,熟练掌握了解剖操作技能;而女生参与法医病理工作较少,421%参与了超过50例DNA鉴定。男、女生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科学,法医学毕业生应该掌握法医鉴定的基本技能,熟悉法医现场勘验及鉴定程序。[2]因此,法医临案实习是法医学专业培养的重要环节,目前有关法医临案实习情况的调查少见报道。本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学生认为通过专业实习积累了实际工作经验,增加了简历分量,并学会了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这也充分说明实习对于学生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各级公安部门的技术队伍不断壮大,一线法医工作者在数量及学历水平方面都有了显著提高,分工更加细致明确,以往一名法医同时负责痕迹检验、DNA提取、病理解剖等多专业工作的情况有所减少。本次调查显示,男、女生参与法医临床检案的数量均比较多,而男女生参与尸体解剖及DNA鉴定的检案数量存在较大的差异,男生更多被安排参与现场勘查及法医病理检验工作,女生则主要参与DNA检验等实验室工作,这直接导致实习完毕后男生对尸体解剖技能的掌握程度明显高于女生,也客观反映出用人单位对于不同专业工作内容的性别要求。对于男、女生实习科目不均衡这种情况,需在实习前对学生做适当引导,并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以满足本科生掌握法医学主干学科基本技能的要求,同时在此前提下,对男、女生的法医学科目考核做些适当的侧重。

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学生认为实习工作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性强,其中法医病理学及临床学知识运用最为频繁,反映我校法医学专业课程教学能较好地与实践相结合。[3]法医学学生对法医基本技能的掌握必须建立在大量的实践教学上,[4]以书本理论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学生及用人单位的需求,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采用实际案例与理论结合的方式,[5]以问题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在主动思考的过程中学习并掌握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调查显示有较多学生认为法医物证学知识很薄弱,难以应对工作需要。法医病理学、临床学及物证学是法医学专业的主干学科,其中,学习法医物证学需要掌握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学生基础较差,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可适当增加学时数及实践操作,弥补学生的薄弱环节。经调查,820%的学生希望毕业后能到公安局一线岗位工作,因此法医学专业本科生应该有针对性地安排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尽可能满足学生的就业需求,为此我们已开始给法医学本科生最后一学期开设公务员考试的相关培训课程,并提供报考公务员的协调指导工作,有效提高了校法医本科毕业生公务员录取率。

参考文献:

[1]袁丽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0(6):104-106

[2]刘勇法医学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高等教育,2013(2):90-91

[3]陈锐,赖小平,唐剑频,等非法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调查[J].广东医科大学学报,2012,30(1):111-112

[4]陈瑶清,李剑波多媒体在法医学教学中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10(20):224-225

[5]张奎,刘莉,余舰,等互动式教学模式在法医学教学中的应用[J].西北医学教育,2013,21(5):94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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