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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优选九篇

时间:2023-12-21 11:29:23

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

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第1篇

关键词:双寡头市场;最优策略;政府补贴;减排投入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148X(2017)06-0034-09

收稿日期:2017-01-25

作者简介:徐朗(1990-),男,湖北荆州人,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能源经济、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汪传旭(1967-),男,安徽安庆人,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工学博士,研究方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1373157,71403120;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5ZDIXM039;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16ycx074;上海海事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项目编号:2016BXLP005。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问题日益凸现。为了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许多国家开始制定并实施能源节约和降低碳排放计划,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并逐步建立政府对绿色企业补贴制度[1-3]。企业在进行减排研发活动中承担了成本和风险,但往往无法享有研发的全部收益。如新能源汽车制造商,面对消费者使用习惯和新能源汽车市场不成熟等原因,不易通过现有市场机制实现快速推广。从横向维度来看,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是提高减排能力的根本途径,但由于研发行为存在外部性,竞争对手可能由于研发投入的溢出效应而受益,从而造成研发投入失灵;从纵向维度来看,政府将低碳化作为一种鞭策企业改进环境绩效的策略,研发投入具有公共利益特征和不确定性,新能源汽车制造商进行减排研发往往提高了社会总福利而自身收益甚微。因此,减排研发投入在无政府补贴下,会大大削弱企业减排研发的积极性。近年来,为了引导消费者的低碳理念,政府制定了相关补贴、减免措施,如发改委、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推动实施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那么,选择何种补贴策略才能保证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如何选择最优的补贴政策以促进企业减排研发,并实现社会总福利最大化?技术外溢和产品差异情况对政府补贴和企业决策会产生什么影响?上述问题的回答,将对实现全面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为政府实施各种环境补贴策略以及制造商进行减排决策提供参考。

针对技术溢出效应下的企业研发行为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大多数根据Aspremont′s和Jacquemin[4]的文献分析双寡头决策。Femminis等[5]基于溢出效应下研究了企业研发策略,分析了企业在不同的研发方式下,吸收能力对企业R&D决策行为的影响。Veldman等[6]从研发投入出发,引入市场竞争因素,用动态博弈方法分别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行分析,得到企业利润均衡解。Kamien等[7]基于多企业竞争情况,构建两阶段研发合作动态模型,并比较不同合作机制的效果,发现在溢出率较大时合作研发能够带来更大的技术进步。杨仕辉和魏守道[8]基于产品存在差异化竞争,建立了三阶段政府与企业的博弈模型,并求解得到最优企业研发水平、政府管制水平和社会总福利。Qiu等[9]比较了企业先进行完全竞争的过程R&D活动后在产品市场上竞争的两阶段博弈中当产品市场分别为价格和产量竞争时博弈的均衡解。可以发现,上述文献大多主要集中于双寡头市场下双方博弈策略,并未分析技术溢出和产品差异对其决策的影响程度。

目前,企I减排及政府补贴策略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Clara和Jessica[10]研究了政府不同环境政策对企业技术投资行为的影响,并通过算例分析发现排污权交易条件下,技术投资水平仅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技术特征和政府补贴率。Ben和Georges[11]假设寡头市场上企业进行产量竞争,但通过从事研发活动来控制污染排放,并将企业的研发努力分为原始研发努力和提高吸收能力研发努力,发现政府可以通过财税手段来实现社会总福利达到最优水平。宋之杰和孙其龙[12]在碳税和碳限额机制下,讨论了双寡头制造商的最优碳排放量和定价策略,为企业主动碳减排最优策略选择以及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Petrakis和Poyago[13]在碳排放权和碳税限制下,研究政府对减排投入的最优补贴问题,并比较分析采取补贴和鼓励合作两种技术政策后企业的研发水平和社会福利。Ana等[14]构建了寡头制造商与政府组成的博弈系统,研究企业在碳税和碳补贴机制下的决策行为,并且探究了政府如何通过财税政策使社会福利达到最优。简言之,企业在减排研发投入决策和与政府进行博弈的过程中,现有的研究文献仅将政府补贴策略作为一个外生变量进行讨论,且仅考虑生产产量和消费者环境偏好的影响,缺乏综合因素的分析。

鉴于此,本文系统地考虑了产品差异和消费者环境偏好等因素对双寡头制造商市场竞争的影响,假设两制造商对减排进行投入存在技术相互溢出,建立政府与双寡头制造商之间的三阶段博弈模型,在社会总福利最大化条件下,通过逆向求解法得到制造商最优决策和政府最优补贴率,并分析了技术溢出和产品差异对制造商最优决策和政府最优补贴率的影响。

二、模型构建与描述

本文在Aspremont′s和Jacquemin(1988)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市场上存在双寡头制造商生产差异化产品的减排研发投入博弈问题。假设博弈双方均为理性的经济体,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前提进行决策。具体地:第一阶段,进行减排研发投入,随之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购买意愿;第二阶段,两制造商对产量进行决策。假设市场中存在两制造商,且生产产品具有一定的替代性。所以,消费者需求的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

Uq1,q2=q1+q2-q21μ21-q22μ22-2σq1q2μ1μ2(1)

其中,q1、q2分别表示两制造商的产量,μ1、μ2分别表示两制造商减排研发投入对消费者碳减排偏好的影响。由于双寡头制造商生产产品是差异的,故假设σ∈0,1为产品差异性。当σ0时,表示两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是相互不影响的;而当σ1时,表示两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是完全替代的。可以发现,消费者需求的效用函数Uq1,q2是关于两制造商各自产量的函数,所以通过一阶偏导条件可以得到逆需求函数为:

piqi,qj=Uqi,qjqi=1-2qiμ2i-2σq3-iμiμ3-i,i=1,2(2)

假设双寡头制造商通过加大减排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质量,刺激消费者市场需求。同时,消费者碳偏好程度与双寡头制造商减排研发投入是相关的[15],且存在:

μi=ε・I1/4i+ρ・I1/43-i(3)

其中,Ii表示制造商的减排研发投入;ρ∈0,1表示两制造商减排研发投入的正向溢出程度,且当ρ0时,表示两制造商研发投入没有相关性的,当ρ1时,表示两制造商研发投入具有完全互补性;ε表示研发投入对消费者碳偏好系数的影响程度。

制造商进行减排研发投入,在迎合消费者碳偏好的同时,也会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从而减少环境污染。环境效用函数ω表示制造商在一定的研发水平下对降低生产碳减排做出的贡献[16]。所以,环境效用函数可表示为:

ω=θ・I1/21+ρ・I1/22(4)

其中,θ表示两制造商减排研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且θ>0。

三、无补贴下双寡头制造商决策

双寡头制造商之间的市场行为是完全对称信息的动态博弈模型,因此可以通过子博弈逆向归纳法求解。针对无政府补贴情况下的双寡头制造商决策,按照逆序归纳法的步骤求解,即第一阶段企业确定最优减排研发投入,以使得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第二阶段企业进行古诺竞争选择最优产量,最终得到双寡头制造商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所以,两制造商的利润函数为:

maxπi=qi1-2qiμ2i-2σqjμiμj-Ii,i=1,2(5)

(一)双寡头产量竞争

第二阶段博弈过程中,双寡头制造商在既定减排研发投入的情况下,通过古诺竞争确定最优产量qi,以实现各自收益Ri最大化,所以双寡头制造商的收益函数分别表示为:

maxRi=qi1-2qiμ2i-2σqjμiμj,i=1,2(6)

由于2Riq2i=-4μ2i

(二)双寡头研发竞争

第一阶段,两制造商以自身利润最大化进行减排研发投入。由式(5),分别对两制造商利润函数求减排研发投入的一阶偏导条件,可得:

πiIi=RiμiμiIi+RiμjμjIi-1=ε2-ρσ2μi-σμj4I3/4i4-σ22-1=0,i=1,2(7)

由于两制造商是信息对称的,可以发现当μ1=μ2=μ时,两制造商利润函数关于减排研发投入的二阶偏导存在2πiI2i

假设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无政府补贴情况下的社会福利可以表示为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与减排研发投入所造成的环境效益之和,即:

SW=CS+PS+ES

=ε21+ρ2-ρσε21+ρ22+3ρ-σ1+σ+ρσ+4θ2-σ2+σ282-σ22+σ4(8)

引理1:两制造商的均衡利润、产量和减排投入均随着技术溢出率ρ增强而增大①。

由引理1可以发现,在两制造商进行博弈过程中,制造商的均衡利润、产量和减排投入随着溢出率的增强而增大。随着技术溢出率增强,制造商的减排投入所造成的社会福利大于自身利润,有利于制造商提高产量、增加减排投入,提升自身利润,这也充分说明溢出效应越强越有利于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引理2:两制造商的均衡利润、产量和减排投入随着产品差异性σ增强而减小②。

由引理2可以发现,在两制造商进行博弈过程中,制造商的均衡利润、产量和减排投入随着溢出率的增强而减少。随着产品差异性增强,制造商的减排投入所造成的社会福利小于自身利润,造成竞争逐渐激烈,制造商往往采取减少产量、降低减排投入,从而保证自身收益,这也充分说明产品差异越强越不利于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四、政府对制造商的补贴策略

在现有的双寡头制造商三阶段博弈模型中,并未考虑通过政府行为调控市场,往往这种情况所产生的均衡并非是最优的,市场易产生局部“失灵”状态,所以需要利用政府财税手段实现资源重新配置。而对政府部门而言,由于制造商进行减排研发投入的社会效应远远大于自身利润的增加,再加上环境效益的高风险性,会大力支持制造商的研发投入行为。政府对研发投入的支持主要表现是对制造商的补贴,在补贴方式上政府主要有两种选择:投入补贴和产量补贴。

(一)政府对制造商投入补贴

政府对两制造商的投入补贴是指对制造商研发投入进行直接补贴,刺激制造商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社会总福利。在投入补贴情况下,政府以社会总福利最大的目的,对两制造商减排研发投入按照s的比率进行补贴。所以,两制造商的利润函数为:

maxπi=qi1-2qiμ2i-2σqjμiμj-1-sIi,i=1,2

st0s1(9)

1.双寡头制造商的产量决策

如无政府补贴情况下,由制造两商减排研发投入与消费者碳偏好的关系,可得均衡减排投入为IISi=11-s2INSi。将其代入式(3),可得消费者碳偏好程度为μISi=11-s1/2μNSi。所以,双寡头制造商的均衡价格、产量和利润分别为pISi=pNSi、qISi=11-sqNSi、πISi=11-sπNSi。

2.政府的补贴政策选择

在政府投入补贴策略下,社会福利不仅要考虑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与碳减排的环境效益之和,还要减去政府对双寡头制造商减排投入补贴,即:

SW=CS+PS+ES-s・I1+I2

=ε21+ρ2-ρσε21+ρΔ1-σΔ2-σ2Δ3-4θ1-s2-σ2+σ281-s22-σ22+σ4(10)

其中,Δ1=21+3ρ-6s1+ρ,Δ2=-1-ρ+s1+ρ,Δ3=-1-s1+ρ。由社会福利函数SW关于两制造商投入补贴率s求一阶条件SWs=0,可得:

s*=ε21+ρ22+5ρ-3σ-σ21+ρ+4θ2-σ2+σ22-σε23+σ1+ρ2-σ3+2ρ-σ21+ρ+4θ2-σ2+σ2(11)

(二)政府对双寡头制造商碳减排产量补贴

政府对两制造商的产量补贴是指对制造商生产数量进行补贴,鼓励制造商增加产量,提高社会总福利。在产量补贴情况下,政府以社会总福利最大的目的,对双寡头制造商的单位产品价格按照每件g进行补贴。所以,两制造商的利润函数为:

maxπi=qi1-2qiμ2i-2σqjμiμj+g-Ii,i=1,2

st g0(12)

1.双寡头制造商的产量决策

如无政府补贴情况下,由制造两商减排研发投入与消费者碳偏好的关系,可得均衡减排投入为IQSi=1+g2INSi。将其代入式(3),可得消费者碳偏好程度为μQSi=1+g1/2μNSi。所以,双寡头制造商的均衡价格、产量和利润分别为pQSi=1-gpNSi、qQSi=1+gqNSi、πQSi=1+g2πNSi。

2.政府的补贴政策选择

在政府产量补贴策略下,社会福利不仅要考虑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与碳减排的环境效益之和,还要减去政府对双寡头制造商生产产量补贴,即:

SW=CS+PS+ES-s・q1+q2

=ε21+ρ1+g2-ρσε21+ρ

SymbolQC@ 1+σ

SymbolQC@ 2+σ2Δ3+4θ2-σ2+σ282-σ22+σ4(13)

其中,

SymbolQC@ 1=22-3ρ+g,

SymbolQC@ 2=-1+gρ,

SymbolQC@ 3=-1+ρ。由社福利函数SW关于两制造商投入补贴率g求一阶条件SWg=0,可得:

g*=2+σε21+ρ1+3ρ-ρσ-σ+4θ4-σ22ε21+ρ2-ρσ(14)

引理3:政府对投入进行补贴时,最优补贴率随减排研发对环境影响程度θ增强而降低,随碳减排对消费者偏好影响程度ε增强而增加;政府第产量进行补贴时,最优补贴率随减排研发对环境影响程度θ增强而增加,随碳减排对消费者偏好影响程度ε增强而降低③。

由引理3可以发现,政府基于社会总福利最大化的目的制定最优补贴率,技术溢出率和产品替代性是决定的关键性因素。随着技术溢出率的增强,两制造商减排研发行为对消费者的偏好提高,这时政府应降低补贴率;随着产品替代性的增强,两制造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往往会选择减少研发投入,这时政府应提高补贴率。政府通过对制造商减排研发行为进行补贴,促进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引导市场达到最优的均衡状态。

通过对无政府补贴模型(NS)、投入补贴模型(IS)和产量补贴模型(QS)的均衡解进行比较,可以得到以下结论:(1)两种政府补贴策略下两制造商的均衡产量均高于无政府补贴情况,即qIS>qNS、qQS>qNS;(2)投入补贴策略下两制造商单位产品的均衡价格与无政府补贴情况相同,而产量补贴策略下单位产品的均衡价格低于无政府补贴和投入补贴策略,即pIS=pNS、pQSINS、IQS>INS;(4)两种政府补贴策略下两制造商的均衡利润均高于无政府补贴情况,即πIS>πNS、πQS>πNS;(5)两种政府补贴策略下的社会总福利均高于无政府补贴情况,即SWIS>SWNS、SWQS>SWNS。

在自由市场竞争机制下两制造商作为利益主体,其决策目标往往是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而这又与社会福利目标相违背。而两制造商进行减排投入的社会福利远远大于制造商自身利润,再加上投入行为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政府会通过补贴策略支持制造商进行研发投入行为。对制造商而言,获得补贴是为了平衡研发投入成本,达到利润最大化;对政府而言,进行补贴是为了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无论是投入补贴还是产量补贴,都能有效地使两制造商加大投入,并增加其利润。同时,在补贴方式的选择上,通过分析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合理制定政府补贴率,选择更为有效的补贴方式,在保证制造商利润的同时,可以有效地提高社会福利,提高市场减排研发投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算例分析

为了验证模型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本文使用Matlab作为算例分析的工具,对加拿大境内的通用和福特两家汽车制造商进行调查分析,并通过数值仿真来求解不同补贴模式下的两汽车制造商的最优决策和政府的最优补贴率,分析技术溢出和产品差异的变化对决策变量和社会总福利的影响,并比较不同政府补贴策略下最优补贴率随技术溢出和产品差异的变化情况。根据调查发现,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偏好的比例大约为总数的1/3以上,且经过减排技术改进后的汽车排放所减少的COx、NOx约为1/20左右。鉴于此,假设ε=3、θ=005。具体分析主要集中于,技术溢出和产品差异的变化对双寡头制造商决策和政府最优补贴率的影响。为研究参数变化对决策的影响,根据技术溢出和产品差异程度分为高、中、低不同情况进行比较,所以取ρ=01、05、09,σ=01、05、09进行分析。

(一)技术溢出和产品差异对制造商产量和价格的影响

根据前文模型,可求解出不同政府补贴策略下制造商的均衡产量、产品价格,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1)在无政府补贴策略下,产品差异性与制造商的均衡产量和产品价格成负相关关系。这是因为,随着产品差异性增强,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而使得制造商不得不采取减少产量降低价格。而技术溢出率与制造商的均衡产量成正相关关系,与产品价格保持不相关。这是因为,随着技术溢出率增强,使得其他制造商减排投入对于在位制造商而言可以赢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但对产品价格无直接影响。(2)当产品差异性增强时,投入补贴策略下的制造商产量增加,单位产品价格均降低;而产量补贴下的制造商产量和单位产品价格均降低。当技术溢出率增强时,投入补贴策略下的制造商产量增加,单位产品价格不变;而产量补贴下的制造商产量增加,单位产品价格降低。同时,当产品差异性较弱技术溢出率较强时,投入补贴的产量低于产量补贴的产量;但产量补贴的单位产品价格始终低于投入补贴的价格。这是因为,政府进行投入补贴策略时,主要是刺激制造商的减排研发活动从而提高其积极性;而政府进行产量补贴策略时,主要集中于制造商生产产量。虽然不同的政府补贴策略对制造商都能带来好处,但产量补贴策略是对制造商生产行为的补贴策略,并未对制造商减排投入产生明显效果,而投入补贴是对制造商研发行为的补贴策略,主要将补贴转移到环境效用中。

(二)技术溢出和产品差异对制造商利润和社会总福利的影响

根据前文模型,可求解出政府不同补贴策略情形下制造商利润及社会总福利,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1)无论政府对制造商的减排投入补贴还是生产产量补贴,均能增加制造商利润并提高社会总福利。但是,产量补贴策略下的制造商利润总低于投入补贴策略下的制造商利润;同时,当技术外溢率和产品差异性均较小时,产量补贴策略下的社会总福利高于投入补贴策略下的社会总福利。这是因为,政府对产量补贴仅仅是改善制造商生产活动的补贴,不仅不利于制造商加大减排投入力度,甚至会出现制造商隐利提高,降低其减排研发的积极性。(2)在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变化下,社会总福利的变化与制造商利润的变化趋势相似。因此,无论何种决策情况下,制造商利润和社会总福利依然是随着技术溢出率的增强而提高,随着产品差异性的增加而降低。同时,当技术外溢率较强产品差异性较弱,亦或是技术外溢率较弱产品差异性较强时,投入补贴策略相较于产量补贴策略更有效。这是因为,在强调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条件下,政府对制造商产量补贴往往是次优策略,实际上相当于将消费者剩余通过产量补贴再分配给了生产者,从而导致局部资源错配。

对制造商进行产量补贴时,政府的补贴支出相对于减排投入补贴往往更多,同时还会造成消费者剩余转化为生产者剩余,从而导致企业得到更多的隐藏福利。

(三)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对减排研发投入的影响

在两种政府补贴策略下,通过分析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对两制造商减排研发投入的影响,如图1所示。制造商减排研发投入与技术溢出率呈正相关关系,与产品差异性呈负相关关系。同时,产量补贴策略下的研发投入最大,投入补贴策略下的研发投入次之,无政府补贴策略下的研发投入最低。随着技术溢出率的增强,制造商的减排研发投入增加,而减排研发投入作为社会公共品的特征就越强,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需要提供更高补贴率对制造商减排研发行为进行弥补,保证社会总福利实现最大化,从而反过来更加刺激制造商减排研发投入。而随着产品差异性的增强,两制造商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而减排研发投入并没有起到显著提高自身利润和社会福利的效果,政府需要通过其他财税手段调整市场,对双寡头制造商进行,引导带动更多的减排研发投入。

(四)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对消费者偏好的影响

在两种政府补贴策略下,通过分析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对消费者偏好的影响,如图2所示。消费者碳偏好与技术溢出率的变化趋势相似,与产品差异性的变化趋势相反,且技术溢出率对消费者碳偏好的影响强于产品差异性。也就是说,随着技术溢出率的增强,消费者碳偏好也同时增加;而随着产品差异性的增强,消费者碳偏好却降低。同时,当技术溢出率较小、产品差异性较大时,投入补贴策略对消费者碳偏好影响程度弱于产量补贴策略;而其他条件下,投入补贴策略对消费者碳偏好影响程度于产量补贴策略。这是因为,当技术溢出率较小、产品差异性较大时,两制造商都很难利用“搭便车”现象提高自身利润,而市场竞争程度很激烈,政府通过产量补贴能够更为直接地刺激两制造商加大研发投入,从而提高两制造商利润和社会福利。

(五)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对政府补贴率的影响

在两种政府补贴策略下,通过分析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对政府最优补贴率的影响,如图3和图4所示。两种政府补贴策略下的最优补贴率,与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的变化是不同的。在投入补贴策略下,无论产品差异性如何变化均衡补贴率与投入溢出率呈正相关,随着投入溢出率的增强而提高;而当技术溢出率较低时均衡补贴率与产品差异性呈负相关,当技术溢出率较高时均衡补贴率与产品差异性呈正相关。在产量补贴策略下,均衡补贴率与技术溢出率呈“U”型,即随技术溢出率的增强先减少后增加;而均衡补贴率与产品差异性呈负相关,随着产品差异性的增强而降低。

六、结论

本文基于技术溢出率和产品差异性,构建三阶段政府与双寡头制造商的博弈模型,求解制造商最优生产产量和减排投入以及政府最优补贴率,并通过理论分析和模型推演对比三种补贴情景下的制造商利润和社会福利差异。算例证明了模型的有效性。

第一,不论政府采取减排研发投入补贴还是生产产量补贴策略,在短期内均能刺激制造商加大减排研发投入,从而增加制造商利润以及社会总福利。所以,政府应该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通过对双寡头制造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策略,推动减排研发技术的进步,实现社会总福利的帕累托改进。

第二,在政府以最大化社会总福利的目的下,投入补贴策略的均衡补贴率与技术溢出率呈正相关性关系,而与产品差异性不确定;产量补贴策略的均衡补贴率与技术溢出率呈“U”型关系,在技术溢出率较小或较大时补贴率较高,而与产品差异性呈负相关关系。所以,在差异化产品市场竞争中,政府应加强对减排研发投入的保护。

第三,消费者碳偏好与技术溢出率的变化趋势相似,与产品差异性的变化趋势相反,且技术溢出率对消费者碳偏好的影响强于产品差异性。随着技术溢出率的增强,消费者碳偏好也同时增加;而随着产品差异性的增强,消费者碳偏好却降低。同时,当技术溢出率较小、产品差异性较大时,投入补贴策略对消费者碳偏好影响程度弱于产量补贴策略;而其他条件下,投入补贴策略对消费者碳偏好影响程度强于产量补贴策略。

后续研究可以关注以下问题:第一,讨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双寡头制造商的决策问题,分析政府应选择何种补贴方式;第二,基于技术溢出和产品差异,研究供应链的研发投入决策,分析供应链系统如何影响政府补贴策略。

注释:

①证明:对两制造商的均衡利润、减排投入和产量分别求技术溢出率ρ的一阶偏导,得πNSiρ=

ε41+ρ2-σ4-σ+2ρ2σ2-5σ+6-2ρ2σ4-σ82-σ22+σ4、qNSiρ=ε41+ρ26-σ-4ρσ82-σ2+σ3、INSiρ=ε41+ρ4-2σ1+3ρ+ρσ21+2ρ82-σ22+σ4。由于00,即均衡利润、产量和减排投入是技术溢出率的单调递增函数,随着ρ的增强而逐渐增加。证毕。

②证明:对两制造商的均衡利润、减排投入和产量分别求产品差异性σ的一阶偏导,得πNSiσ=ε41+ρ23+51-σ2+ρ41-σ3-2σ-σ21+2σ+2ρ21+1-σ34-2+σ32+σ5、qNSiσ=-ε41+ρ341-σ2+ρ+3ρ2σ82-σ22+σ4、INSiσ=-2-ρσ1+ρ21+ρ2-σ-σ1-ρσ42-σ32+σ5。由于0

③证明:对不同补贴策略下的政府最优投入补贴率和产量补贴率,分别求碳减排对θ和ε的一阶偏导,有s*θ=-16εθ1+ρ2-ρσ2+σ22-σε23+σ1+ρ2+4θ2+σ2、g*θ=22-σ2+σ2ε21+ρ2-ρσ、s*ε=8ε21+ρ2-ρσ2+σ22-σε23+σ1+ρ2+4θ2+σ2、g*ε=-4θ2-σ2+σ2ε21+ρ2-ρσ。根据假设条件可知,s*θ0、s*ε>0、g*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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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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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时间地学习,导致下一代的身体素质和美育素质受到影响。因此,“双减”的同时对体艺类的培训辅导美育过多的要求。虽然中考和高考是学生前面的大山,不拼文化成绩还可以走特长生路线,这部分的投资应该会更大。但是,只要不是所有家长都必须要经历的过程,也算是给家长们减负了。

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第3篇

国家出台“双减”政策后,大量教育培训机构生存发展面临重重困难。

一、培训机构生存艰难。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XX街道目前已有XX家教培机构,行业竞争压力较大。近期国家出台了“双减”政策,再加上受到疫情影响,所有教培机构全部关闭,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XX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培训机构目前面临多种困难,主要是收入减少、场地租金压力和人工成本,现在收取的学费也按照比例退还了,但是房租依然要付,老师虽暂停工作,但是为了安定老师不流动,每月工资和社保还是正常支付,生存压力很大”。该负责人对未来的前景也不乐观,“国家政策出台后,学科类培训受到很大限制,一些老师都在观望,担心今后课时会锐减,收入也将大幅减少,有的已经开始考虑跳槽,想考进公办学校。而且疫情还在继续,后续的影响还很难预测”。

二、机构转型存在困难。随着国家“双减”政策的出台,所有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都面临转型的问题,但转型为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或线上教育培训并非易事。XX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主要考虑转为艺术类培训或者进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培训,这也不是容易的事情,涉及到新的领域原来的老师是否能胜任,而且大家都转型做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面临的竞争压力会更大。而且如果开设线上培训,之前老师没有接触过线上教育,不适应线上教学的环境和风格,原来的课程是不可能直接移植到线上环境的”。

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第4篇

尽管现在是暑期,但教育这个话题最近持续火爆,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不仅教辅行业的近500万从业人员炸了锅,2.3亿左右的适龄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也都开始迷茫了起来,究竟会带来哪些影响呢,我分三期从学生、家庭和学校角度来详细地谈一谈双减的影响力。今天晚上算是第一讲《双减对学生的影响》,我特地邀请了一名在校学生,和大家一起来谈谈他们的感受是怎样的。

今天晚上的内容分成三个部分:

一是双减解读,理清政策背后的逻辑。

二是学生影响,学习变化及应对措施。

三是讨论互动,孩子学习究竟怎么办。

总的时间为60分钟,欢迎大家参与互动,交流探索。

我先来讲讲双减政策,双减全名叫做《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个事儿其实发生了有那么几天了,网上呢也有各种各样的评论,上周三我已经就这个话题讲过一部分内容,谈及了对家庭教育带来的影响。但是我觉得大部分朋友还是低估了它的作用,很多媒体也只是就事件本身进行了阐述,并没有说清楚为什么国家这次痛下杀手对校外培训一刀切,我听到这样一些声音:

1、有的认为,教育改革喊了很多年,折腾来折腾去似乎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改变,情况依然如旧,学生还是要写那么多的作业,家庭也还是承受孩子补习的经济负担。

2、也许这次改革的风刮一阵就算了,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我也曾经给从事教培行业的朋友说,赶快转型吧,结果回复说,没什么影响。

所以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从这件事的根儿上跟大家聊一聊,给学生减负,喊了N多年,但是不同于以往由教育部来牵头,这次新政由中办和国办联合牵头印发,等于是中央高层统帅15个部委直接出手全面接管和彻底干预,这次政策背后蕴含的决心是不言而喻,执行力度与强度跟过去的全然不同,有的地方直接将培训机构整顿工作纳入到扫黑打非,动用非常手段来全力推动,所以消息一出,好未来、高途还有新东方,他们的股价当天下挫分别超过七成、六成还有五成。这些在美国上市的教育培训类中概股的股价较最高点的时候已经蒸发了90%的市值,这都不叫做腰斩了,而是直接掉到脚后跟了。

近十年来的教育产业化在市场和金融化的路上一路狂奔,资本纷纷入局,截止到2020年年底,学前至高中的校外辅导机构有49万家,但是仅仅疫情期间所新成立的就有8.4万家之多,2021年前半年又新增校外辅导机构4.9万家,就在过去的一年内呢,教辅行业趁着疫情居家隔离期间的在线教育风口,疯狂扩张,跑马圈地,有的一年三次融资高达200亿。像连年巨亏的好未来市值甚至飙升到了三千多亿人民币,而兴业银行这种国内规模数得上的这种上市银行巨头,目前的市值也不过3000亿左右。可能平常大家并没怎么关注这类事件,实际上,教育成为一个被疯狂挖掘的金矿,在中国已经盛行了10多年。

为什么这次教育行业一夜之间就被资本抛弃了呢,这就得回到我们这次的新政本身,双减呢强调了三点,一是严禁教育培训类机构资本化运作,二呢是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三是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儿童的线上培训,更全面禁止培训机构从学校去挖老师的墙角,尤其是第一点的,其中有一个细则,细则规定,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变更为非盈利性机构,这对于境外上市或者筹备境外上市的中国教育类机构而言呢,简直是灭顶之灾。谁也想不到这国内的经营实体有一天竟会成为了非盈利性的。教育培训行业的资本化运作之路被彻底掐断,昨天,我的一位北京朋友打电话跟我交流,他们吸收海外投资3个多亿在河北廊坊设立几所私立学校,政策压顶,早已慌了神,现在正急于想办法转型。

为什么要禁止教育资本化运作呢?

我们国家为什么这么强势又急切的出台一个一刀切的政策呢,这还得让我们从教育走过的弯路说起。曾经的教育开支非常简单,其实无非就是学费、书本费,最多再加一个借读费,再往后逐渐有了补习班的概念,但是那个时候的补习班呢都是学习吃力的同学才去的,目的还只是追上校内所讲的知识水平。自从教育被市场化和资本化后,让教育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逐利资源,已经严重偏离了教育的本质。在学校应试化以及校外补习化的双重呼应的大环境中,家长和学生们不断地被催眠,不知不觉地卷入其中,助推着资本支收割家庭的财富。

并且滋生如下问题:

1、家长们认为优秀大学毕业后进入优秀企业,优厚的待遇能让前期的投入瞬间回本,于是,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越来越强烈,不惜血本进行教育投资,无论成绩好坏,一概让孩子去补习。培训机构正是抓住人们这样的心态。

2、培训机构对于教师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因为教师也要赚钱嘛,上课一天不如补课一小时,老师呢在校内出工不出力,精力全部留在课余带这种小班赚外快。随着时间的发展呢,公私立学校之间就出现了严重的教学质量的鸿沟,很直观的体现在升学率上面,公立学校质量和口碑开始出现双重滑坡。

3、培训机构偷换概念,让你认为是自己不够努力,不够拼命才追赶不上别人,所以无数家长、学生被洗脑,被催眠,心甘情愿的倾其所有给孩子报名去读校外辅导班,最终掉入了资本设计好的陷阱之中。所以,有很多家长会这样说,“你看,别的同学都在补课呢,要不给你报个班?”,家长觉得自己没有给孩子报个补习班什么的,就觉得自己很内疚,孩子成绩不好,是自己的原因

4、在这条赛道上,竞争力最弱的人永远是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家庭,他们既要支付房贷车贷,还要支付高昂的补课费,当教育开支高到连中产家庭都无法负担的时候,这就严重影响了家庭功能,成为家庭发展的一个巨大障碍。

教育负担,已经成为中国生育水平连续下降的重大因素。这就是国家顶层设计,下功夫改变教育现状,双减政策出台的逻辑。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教育长期应试化对学生其他学习时间的过度挤占,带来巨大的问题:

1、学生们长期置身于繁重的学习任务之中,奔走在学校、家庭和校外补习之间,不堪重负;

2、家长也被拉进应试体系,家庭也变身为第二学习战场;

3、双重叠加的压力环境,单一化的学生评价标准,让学生们感受到令人窒息的学习压力和无处可逃的单一的无趣的生活。

4、学生无法全面地均衡地接受教育的机会,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这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教育出现的问题,已经足以说明教育已经丧失了育人本源,是影响新生代人口质量的大事。

如果朋友们听懂了我刚才所说的,就会理解人口问题和教育公平就是本次双减政策的主要目标,如果这一系列政策执行的比较到位,养育预期成本的降低而导致生育率的回暖,社会价值观呢也会迅速的去功利化,家庭也会去学习中心化,我们期待那一天的到来,好在我们国家这次真的是动物真格了,我也相信这一天呢一定会到来。我们用一句话总结现阶段的这种政策思路,那就是凡是有利于提高我们生育率水平和人口质量的,我们的政策都会拥护,凡是不利于提高我们生育率水平和人口质量的,我们的政策都会反对,就是这么简单。

接下来,我们谈一下,双减政策会对学生学习带来哪些影响。前面讲的内容有点绕,这里将从学习任务、学习内容、学习体验、学习环境、学习选择等方面来呈现双减政策执行后的变化。

1、学习任务:学生作业量会大幅减少,回家也不会布置很多家庭作业。非学习时间越来越多,自由支配时间也会明显增加;

2、学习内容:会更加全面,学校会补充非智力教育内容,课程表会认真地执行。中考的内容已经明显增加了考试科目,一些过去长期挤占的副科也纳入考试的范围。考试指挥棒也有了变化。

3、学习体验:学习标签化的负面体验会大大降低,学习成绩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体育、品德、美术、音乐等都是评价之一。不再担心学习成绩差而被边缘化、被孤立,全面评价会让学生获得价值感和自尊感。

4、学习环境:家庭逐渐去学习中心化,做好非智力教育内容的补充。父母焦虑程度降低,为学习、作业等事件冲突减少。家庭会变成自理和独立能力等多种能力的教育场所。

5、学习选择:社会认知水平的转变,让学习选择更加体面。学习职业技能,不再有丢脸和失败的感受。

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第5篇

   小学教师双减政策个人心得体会

      我从事教学工作以来,对学生课业问题和校外培训问题深有体会,随着全社会对教育的重视,家长对“知识改变命运”的重视,学校对升学率的重视种种重担都压在了孩子的身上作业越来越多,学校周边被各种“托管班”、“培训班”包围,家长们不得不掏出高额的“补课费”,孩子们在放学后、节假日不情愿地走进这些培训班,我们的孩子越来越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这个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必要,对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避免校外办学机构“喧宾夺主”、还学生快乐健康的童年,减少学生近视率、肥胖率、心理疾病都有积极的意义。我们一定不折不扣积极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做好课后服务等“五项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一直以来对教育和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关心关注,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集中体现。

        “双减”政策的出台,让作为教师的我看到了国家对教育改革的决心和力度。政策的出台,将减轻家长的负担,让“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有了希望。同志也督促着教育者,要想更多办法去努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希望加大力度将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取得实效。

        今后,我们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从国家大局,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一份力量。“双减”政策落地,师生、家长这样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在我区引起广泛热议和强烈反响,广大教师、家长、学生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共同为营造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贡献力量。

  小学教师双减政策个人心得体会

   通过上周关于小学生减负的问题探讨,我感受颇深,我们对学生的“减负”不能作平面化的理解,似乎“减负”仅仅是减轻书包、减少作业,减少学生在校时间,甚至取消考试。诚然,这些都是“减负”手段,并不是“减负”的真正目的。“减负”既不能平面化的理解,也不能“一刀切”。我们客观的发现,学生的负担并不是都重,而是“负担”不合理:机械学习负担重,实践活动负担轻;考试分数重,习惯培养轻;用脑负担重,动手负担轻;心理负担重,思想疏导轻。更何况,由于学生个体学习能力的差异,他们学习负担的轻重又不能一概而论。教师的职责不是把课本,教参中的文字重复讲出来,不是让学生死记硬背,教师应千方百计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经历学习的过程,创设良好的学习情境,让学生的思维活动过程达到完整。过重的课业负担是应试教育留下的“毒瘤”,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制约了学生能力的发展。使学生真正成为新世纪具有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的健康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认为教师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创造成长空间 我认为,创造学生更多的自主成长空间,个性化地发展学生的特长,是做好 “减负”工作的关键一点。在这样的认识之下,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两个层次”、“两个针对”、“六个让给”的灵活学法指导体系。“两个层次”是目标原则。浅层目标:让每个学生懂得一些通用型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高层目标:让学生掌握学习策略,即能根据自己的学习个性、风格和能力,对通用型的学习方法进行灵活选择或再创造,提倡适者为上。

   二、提高教师素质众所周知,教师的教学能力强,教学效率就高;教学效率高,学生的学习容量就大,学习效率也高。这种意义上分析,“减负”对老师而言,不是“减轻教学负担”,而是要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实现“轻负担,高质量”。

   总之,教师的教学水平是减负的关键;课堂教学是“减负”的主渠道;学生的学习管理,是“减负”不可视的重要环节。

   小学教师双减政策个人心得体会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更新教育理念。

   老师们要理解国家为什么要进行“双减”?“双减”之后,我们要朝哪个方向思考和改进教育教学?因为“双减”,家长、社会对教师工作又有了更高规格的期待,所以,教师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双减”精神,提高自己的判断力,切实提升自己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识,才能用更加创新的理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新的经验方法。

   2、充分钻研教材教法,发展素养,提升能力。

   学校是学生学习的主阵地,教师的核心素养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保障。作为教师,不仅要加强专业学习,提高教师职业技能,还要聚焦“双减”,加大力度丰富教育教学理念。学习比较前沿的教育教学理论,观摩优秀教师课堂实录,充分钻研教材教法,提升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的能力水平,以丰富多彩的课堂学习类型,助力学生学习,提升学生学习力,让学生体会课堂学习的乐趣。

   3、以生为本,植根课堂。

   教育教学的核心目标是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我们必须结合学生的发展需要,通过深度钻研教材、精准聚焦目标、巧妙设计活动、科学合理实施、理性综合评价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以确保教育教学目标的有效达成。

   4、提高作业练习的设计水平,降低作业量,提升作业质量。

   “双减”严控了考试测验的次数和规模,全面发展固然重要,但测试也是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老师们不妨静下心来认真思考是不是还有更好的练习题目可以替代?是不是可以创新作业的内容与形式,让学生充分感受课程学习的获得感?所以,老师们还是要多学习作业管理有成效的老师的经验和方法,提高作业的设计、批改和反馈的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降低以刷题为习惯的作业模式,降低作业总量,提高作业的训练效果。

   5、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时时刻刻都行走在教育教学这一条“知行合一”的行动研究的道路某某。在这条路某某,我们会遇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我们会调整提升。然后我们又会发现新的问题,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螺旋提升进而深度发展。

   教育教学,需要我们每一个教育人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与反思,乐于分享。只有这样,“双减”政策下的教师才会有更加清晰的奋斗目标,我们的教育人生才会更有意义。

  小学教师双减政策个人心得体会

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第6篇

关键词: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税收;财政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概述

在过去的政策条文中,企业所得税法中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允许使用加速折旧法,但有着严格的使用限制,只有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因此,企业基本上都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呈现出增速放缓的新常态,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为提高企业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及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我国逐步放宽企业所得税计算中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适用条件,这实际上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财税[2014]75号文,即《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三是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随后出台的财税[2015]106号文,即《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再放宽了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使用条件,对这些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有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种。直线法又称年限平均法,是每期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方法。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前期折旧较多,越往后折旧越少。采取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每期的成本费用和损益核算,在折旧费用可以税前抵扣的前提下,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布,进而对企业的长期投资、融资决策产生影响。

现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进行分析,其2015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9140万元,假设的剩余使用年限10年,所得税率25%,分别计算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以双倍余额递减法为例)下固定资产折旧抵减的所得税额,以及在10%的折现率下抵减所得税额的现值。

根据表1,从固定资产的整个周期来看,使用加速折旧法和直线法抵减的所得税总额在绝对数量上是相等的,均为12285万元。不同的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期,企业用加速折旧法计算的折旧额可以在税前加速扣除,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更快得到补偿。虽然企业前期账面上的利润被削减,但企业能相应少缴纳所得税,事实上增加了可用的现金流,因此产生延期纳税的效果。而在后期则要多缴所得税以偿还这笔延期税款。

若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即现在的资金比将来的等额资金更值钱的原理,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总纳税额现值将比直线法下的总纳税额现值少了8383-7549= 835万元。加速折旧法减轻了企业投资初期的税收负担,相当于增加了一笔流动资金,而在固定资产到达报废年限之前,这笔资金可视为积累起来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的准备金,作为企业的资金来源用于企业的再投资和再生产,只要经营得当,就能提高设备周转率和资金使用报酬率,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国家财政的影响

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一直以来都占据很大的比重,近5年来稳定在82%-86%,企业所得税又是税收收入最大的来源,因此加速折旧法的使用会通过企业税收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数量及稳定性,为探究改变折旧方法对我国部分行业财政税收的影响程度,本文选取食品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这5个行业的所有上市公司进行研究。

样本剔除了2015年所得税费用为负的亏损企业,已知所有样本上市公司均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行业平均固定资产规模介于16.6%-47.6%,假设这些上市公司2016年全改用加速折旧法(以双倍余额递减法为例),以其经营状况不变为前提,根据每家企业各类固定资产2015年末净值和预计折旧年限估算每个行业折旧额的减少量,以25%的所得税率计算2016年各行业所得税收入减少总额和该减少额占2015所得税费用的比例。

根据表2,若以上5个行业上市公司全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加速折旧,国家税收收入将一共减少288.4亿元,其中,固定Y产占比较大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就占据了236.8亿元,在数额上比该行业2015实际缴纳的所得税还大。如此庞大的税收流失可能导致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国家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引发财政赤字等经济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国民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均不断提高。在2011―2015年这5年期间,我国GDP增长速率虽由10%降到6%,但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始终高于GDP增长速率。2015年,GDP总额为67.67万亿,同比增长6.4%;财政收入为15.22万亿,其增速达到8.2%。可见目前国家财政收入较为充裕,宏观上有给企业减负的财力基础,加上近几年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加速折旧政策的应用是逐步放开的,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也有一定的弹性,因此综合来看,加速折旧法的推广不会给国家财政带来太大压力。

纵观国民经济全局发展,若现阶段采用直线法的企业改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可享受到延迟纳税带来的好处,可以利用因节税产生的现金流加快设备更新,进而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因此递延税项所产生的反馈作用,极有可能超过所得税收入减少造成的影响。国家前期减少的财政收入不仅能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逐步得到补偿,还可能因经济额外增长带来更加充盈的税收收入,从长远来看对产业经济稳步发展和国库资金扩充都将更加有利。

参考文献:

[1]陈睿.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的影响[J].西部财会,2014(01):31-33.

[2]籍凤娇.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合理选择[J].对外经贸,2013(07):159-160.

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第7篇

[关键词]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率;税收优惠;外资引进

[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2-0175-03

[作者简介] 黄乐辉,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讲师,研究方向为审计学;

章文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江西 南昌 330013)

黄 苓,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市场经济。(江西 南昌 330099)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

在企业所得税采取“双轨”方式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很多方面的规定是不一致的、不统一的,为了营造出一个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原有的一些不统一的地方作出了重大的修改,实现了统一。具体的修改和统一的地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规定了纳税义务人。在原有的“双轨”制下,对内资企业施行的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而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施行的是1991年4月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次通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有两个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的纳税义务人进行了统一,将其定义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具体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主要是指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非居民企业主要是指外国企业。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规定了税率。在原来的“双轨”制下,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为33%,同时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为企业所得税税率30%以及地方所得税税率3%,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等所得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目前减按10%征收)。上述关于两税名义税率的规定从表面上看是一致的、公平的,但是由于我国两个所得税税收法律在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上存在着较大的不同,从而导致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明显低于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根据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易镜明的研究指出,“双轨”制下的两个企业所得税在扣除税收优惠后,内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平均为25%左右,而外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平均仅12%左右。外资企业实际税负仅为内资的一半左右。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原有两个所得税税收法律的税率,将名义税率统一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在原来的“双轨”制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分别针对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老、少、边、穷”地区有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的优惠政策以及对西部地区有15%的低税率优惠政策和“两免三减半”定期减免的优惠政策等;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有15%或24%的低税率优惠政策、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有“两免三减半”定期减免的优惠政策以及再投资退税政策等。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数量、同时享受等方面比《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优惠政策要大要多,这就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为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进行了统一,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均能享受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规定了计税依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是将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的结果,所以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在原有的“双轨”制下,表面上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都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但是,两个税收法律法规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计算上却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规定,例如:在工资和福利费的扣除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采用计税工资制度扣除,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采用据实扣除制度扣除;在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的标准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准予扣除标准是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金融、保险企业为1.5%),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是全额扣除。不同法律法规的不同规定也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为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计税依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也进行了统一规定,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按相同的方法和标准确定计税依据,例如:对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统一为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新企业所得税法作出的四个方面的统一规定将为内外资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影响

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了本文第一部分所述的修改和统一,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势必将对外资的引进和稳定、国家财政税收收入的增减变动、不同行业的发展、不同区域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外资进入中国的进程影响。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统一为25%,并取消了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以及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有些的专家和学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将会出现潜在外资不再进入中国和现有外资大量流出中国的现象,影响中国资本市场,进而影响到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个人对此的观点是:短期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进入中国的外资数量,但从长远角度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不会影响外资进入中国的进程。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在过度期内维持了原有的税负水平,因而不会造成外资的大量流出。为了缓解新税法出台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享受低税率过渡照顾,并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的税率;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新税法施行后可以按现行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尚未享受完的优惠,但因没有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2.新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水平也不会有明显的提高,潜在的外资仍将进入中国。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地区优惠政策和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定期减免优惠政策,但仍然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企业、对投资于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的企业、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对特定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对西部大开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实行低税率、免征或减征等税收优惠政策,综合考虑到新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已经降低至25%这个因素,所以对这些新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来说,它们的税负水平并不会出现明显的提高,潜在的外资仍将会继续进入中国。

3.中国良好的市场环境仍将吸引外资进入中国。外资是否进入中国,并不是简单的取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水平这一个方面的,稳定的政治局面、发展良好的经济态势、广阔的市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法制环境和政府服务等,都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因素,综合来看就是取决于外资的盈利水平。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国家财政税收收入的影响。从短期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将减少国家的财政税收收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的讲话中就指出“考虑到新税法执行后其中一部分外资企业可以继续按新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一部分外资企业可以享受过渡优惠政策,新税法执行后对外资企业即期财务成本不会造成大的影响。由于总体上降低了法定税率,提高了税前扣除标准,如果2008年实施新税法,与现行税法的口径相比,财政减收约930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减收约1340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增收约410亿元。如果考虑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因素,在新税法实施当年带来的财政减收将更大一些,但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

但是,如果我们从长期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却有可能会增加国家的财政税收收入,主要的原因是:首先,新企业所得税的实施可能会提高内资企业的盈利水平,例如:其中一些有关费用扣除标准的修改会提高了内资企业的盈利水平,使得有些内资企业扭亏为盈,有些内资企业由微利水平变为正常盈利水平,例如: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在对企业所得税合并对银行业的影响的研究报告中就指出“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允许银行据实税前扣除工资支出,可使上市银行净利润平均提高幅度在13% ― 25%左右”。所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将可能会使它们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相对有所增加;其次,新企业所得税的实施使内资企业获得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内资企业产品的销售数量,增加企业的销售额,从而有效提高内资企业的盈利水平,而内资企业盈利水平的提高将会增加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最后,新企业所得税的实施在增加内资企业盈利水平的同时,会使得内资企业拥有更多的税后收益,为内资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本,内资企业可以利用这些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使内资企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增加其缴纳的所得税额。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不同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同的影响。在“双轨”制下,我国对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名义税率都是33%,但是,由于我国对不同行业的企业实行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不同行业的不同企业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并不完全相同,有的企业执行的是33%的名义税率,有的企业执行的税率是低于33%,甚至有的企业还执行的是低于25%的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名义税率),所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不同行业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

总体来看,根据目前各个行业执行的实际税率水平和相关成本费用扣除规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银行保险、医药、汽车(商务车)、钢铁、煤炭等行业将从中获得较大的利益;纺织服装、食品饮料、高新技术等行业将基本维持在原有税负水平;部分涉外的企业的税负水平将因为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消而上升。在所有的行业中,金融保险行业获得的好处是最大的,主要原因是金融保险行业在“双轨”制下基本上执行的是33%的名义税率,同时在成本费用扣除上,金融保险行业采取的是计税工资制度的限额扣除方式,而金融保险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远高于计税工资,这也相应的提高了金融保险行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根据长江证券公司钱锟同志在2006年12月26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尚未明确得到通过时所做的分析,金融保险行业的实际税率水平在38%―41%之间,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将会使得该行业的净利润平均提高幅度在13%―25%左右。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不同行政区域的经济运行和发展带来不同的影响。在“双轨”制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都对一些特定的行政区域的行业或企业实行了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在沿海经济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免征所得税两年,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西部大开发地区的内资企业在2000年至2010年间,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这些优惠政策的制定确实对特定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正式这样的“歧视”性优惠政策,也对非特定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消极的阻碍影响。新企业所得税法在保留了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取消了大部分的区域性优惠政策,所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将对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受益最大的是原本没有优惠政策的中部各省。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很好的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在所得税方面实行的“双轨”制,在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不同的行业和区域受到的影响也各不相同,不同的行业和区域应抓住这次企业所得税合并的大好机遇,进行行业升级换代,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安体富,等.论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J].税务研究,2005,(03).

[3]倪红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统一面临的机遇、挑战与政策选择[J].涉外税务,2005,(02).

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第8篇

摘要 我国的出口贸易带来的直接和间接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占全国 CO2排放总量的比重已高达47.8% (2007年)。出口退税政策是调整出口贸易的重要措施,实施出口退税的减免政策可以实现CO2的减排。基于此,本文从行业的角度出发,首先利用投入产出技术选取了制造工业、钢铁工业、化学工业和纺织工业为目标减排部门,并以政策作用在四个目标部门以实现到2020年相同减排目标作为政策情景(M-S, F-S, C-S 和 T-S情景),利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模拟不同政策情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相同减排水平下,无论从GDP指标还是从就业指标,或者从居民福利来看,对钢铁行业实施出口退税减免的政策情景均是这几个情景中的最优选择,政策效果最差的属纺织业情景。同时,各种政策情景均会使农村居民的福利损失更大,进一步拉大城乡差距,因此政策实施时应考虑配套措施以保护农村居民福利水平。

关键词 出口退税; CO2减排;经济社会影响;CGE

中图分类号 X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3)04-0055-07 doi:12.3969/j.issn.1002-2104.2013.04.011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二氧化碳(CO2)排放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国政府先后提出了一系列量化目标,例如,在哥本哈根会议前期宣布了到2020年完成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规定,到2015年全国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6%,比2005年下降32%。为实现减排目标需付诸有效的减排行动,其首要条件是政府要正确的设计减排政策和做出合理的政策选择。在我国的CO2排放中,出口贸易所引起的排放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并且有逐年增大的趋势。1997年和2002年我国商品出口造成的CO2排放量,分别占一次能源利用碳排放的31.02%和30%[1],到2007年该比例达到47.9%(本文计算)。同时,在与发达国家双边贸易中,我国的出口贸易引起的CO2排放远高于对方出口排放量。以中美双边贸易为例,2007年中国生产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增加了中国304.75 Mt的CO2排放,而美国生产出口到中国的商品增加了美国25.53 Mt的CO2排放,在总量上相差279.22 Mt的CO2,相当于中国当年国家CO2总排放的5.8%[2]。基于此,选择并实施相应政策来减少出口贸易带来的碳排放将对中国的减排工作做出很大贡献。国家刺激和抑制出口贸易的重要政策包括调整出口退税率,所谓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对出口商品退还其在生产、流转过程中已征收的税款。在我国,出口退税成为一种被适时调整的相机抉择的政策手段,经常基于不同目的被相应地上调和下调。例如,2009年4月,为应对来势汹涌的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将铝型材的出口退税率从“0”恢复至13%[3]。又如,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2010年7月15日,我国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号的出口退税[4]。另一方面,出口退税的频繁调整也表明,在出口减排和经济发展相互制约的条件下,我国尚未形成稳定可靠的出口退税调整方案。因此,定量评估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带来的各种社会经济影响,能为政府作出正确的出口退税调整方案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已经有不少学者对我国出口退税等贸易政策带来的经济影响进行了研究,但大多是集中于理论分析[5-7]或者是基于计量经济学的实证研究[5, 8- 9]。前者难以结合实际问题给出量化的直观结论,后者依赖于历史数据难以完全剔除与出口退税政策同时存在的其他各种政策带来的影响,且难以全面评估各种社会经济影响。目前,专门针对单一政策扰动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从而进行全面定量评估的研究还比较少。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模型)能够描述多个市场和机构的相互作用,可以定量评估政策变化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以及对经济整体的全局性影响。因此,基于CGE模型,本文从全局经济的角度研究出口退税减免政策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藉此对现有研究进行补充和改进)。

双减政策对学生的影响第9篇

关键词:制度差异;引力模型;对外贸易流量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09YJA790198)。

作者简介:阚大学(1982-),男,安徽合肥人,南昌工程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研究;吕连菊(1982-),女,湖北武穴人,南昌工程学院教师,经济学硕士,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学研究;罗良文(1966-),男,河南商城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3)02-0055-06收稿日期:2011-10-08

一、文献综述

对外贸易是一国经济增长的引擎,各国政府和学者们极为重视本国的对外贸易流量,因此,对于制度对对外贸易流量影响的理论研究较为深刻。新制度经济学者最早从历史角度考察了制度对对外贸易流量的作用,认为制度可通过人力资本、技术创新、规模经济和交易成本对国家间对外贸易流量产生影响,并提出了制度启动对外贸易的命题;新兴古典贸易理论也提出,制度作用于交易成本和交易效率,从而影响对外贸易流量;新贸易理论则认为政府通过制定制度影响本国对外贸易流量。

关于制度对对外贸易流量影响的实证研究方面,学者们主要是利用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提出的贸易引力模型,将制度作为解释变量加入到引力模型中进行实证,得到的结论多是制度质量和对外贸易流量是正相关关系,制度差异和对外贸易流量是负相关关系。Anderson 等(2002)在引力模型中引入一系列经济制度变量来实证制度对对外贸易流量的影响,结果发现交易成本与阻碍对外贸易的非安全因素显著相关。De Groot 等(2004)利用1998年100多个国家的数据,在引力模型中引入制度变量包括政治稳定性、政府效能和监管质量等六个方面,就制度对对外贸易流量的影响进行实证,结果发现两国制度相似可提高两国间对外贸易流量13%,依进出口不同,制度质量提高一个标准差可提高两国间对外贸易流量30%~40%;Beugelsdi 等(2004)以102个国家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制度差异与对外贸易流量是非线性的负相关关系,制度差异是以递减的比例减少对外贸易流量。Linders 等(2005)则考察了制度质量和制度差异对对外贸易流量的影响,发现进口国和出口国的制度质量均增加了对外贸易流量,也发现制度差异减少了对外贸易流量。

国内学者潘向东等(2004)采用假设因素检验模型对2002年133个国家与我国双边贸易的截面数据进行了分析,发现对双边贸易影响最大的制度因素不是交易国的经济制度,而是交易国影响企业运行费用的制度和正式约束的法律制度。潘向东等(2005)还采用CES函数,推导了包含制度安排变量的引力模型,然后采用1998年~2003年我国、美国、日本、韩国和巴西高技术产品出口的面板数据检验了该引力模型,发现进口国制度安排对两国间高技术产品出口有显著影响。潘镇(2006)建立了一个包含制度变量的扩展引力模型,利用1995年~1999年153个国家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制度对于双边贸易的影响,发现制度质量越差,双边贸易越不活跃,制度差异对于双边贸易起阻碍作用。吴丹(2008)则以东亚10个经济体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制度对东亚经济体间贸易的影响是显著的,对东亚经济体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有重要影响的制度因素并不完全相同。

国外学者的研究局限于发达国家与其他国家的对外贸易流量,其研究结论对我国是否适用尚不清楚。国内学者更多地就具体制度质量对对外贸易流量影响进行实证分析,而对于制度差异对对外贸易流量影响的实证文章,并不多见。那么,制度差异和我国的对外贸易流量究竟关系是怎样的?笔者利用1996年~2008年我国与其他28个国家的数据就制度差异对我国对外贸易流量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又由于制度差异也可以细分为6个子指标差异,故笔者就6个制度差异子指标对我国对外贸易流量的影响进一步进行实证研究,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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