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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本质优选九篇

时间:2024-02-27 14:43:51

双减政策的本质

双减政策的本质第1篇

我从事教学工作 20 多年来,对学生课业问题和校外培训问题深有体会,随着全社会对教育的重视,家长对“知识改变命运”的重视,学校对升学率的重视,种种重担都压在了孩子的身上,作业越来越多,学校周边被各种"托管班”、“培训班”包围,家长们不得不掏出高额的“补课费”,孩子们在放学后、节假日不情愿地走进这些培训班,我们的孩子越来越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这个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必要,对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避免校外办学机构“喧宾夺主”、还学生快乐健康的童年,减少学生近视率、肥胖率、心理疾病都有积极的意义。我们一定不折不扣积极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做好课后服务等“五项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一直以来对教育和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关心关注,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集中体现。

“双减”政策的出台,让作为教师的我看到了国家对教育改革的决心和力度。政策的出台,将减轻家长的负担,让“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有了希望。同志也督促着教育者,要想更多办法去努力提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希望加大力度将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取得实效。

今后,我们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从国家大局,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一份力量。

“双减”政策落地,师生、家长这样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在我区引起广泛热议和强烈反响,广大教师、家长、学生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共同为营造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贡献力量。

关于“双减”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主要指导思想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作为一名在职教师,我认为“双减”政策坚持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让学生的学习回归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家长负担,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利好政策。“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学校的教学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体育、阅读、文学、艺术等教育,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作为一名普通教师,

就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时时刻刻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放在心上,承担起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使命任务。

落实“双减”工作

提升育人品质

“双减”政策与“五项管理”均是以“小切口”撬动“大改革”。包钢实验一小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双减”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多措并举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抓好课堂主阵地,教师上好每一节常态课。做到每节课准备充分、知识储备丰富、能力训练到位,打造充满“掌声、笑声、辩论声”的生命高效课堂,向课堂 40 分钟要效率,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二是加强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学校发挥本校教师自身优势,丰富课后服务供给,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科学实践,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

三是完善作业管理,深化评价改革。形成并完善学校作业系统,减少作业总量,提升作业质量。同时,探索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跨学科作业。

看似一个点切入,实则是需要课前课中课后、学校家庭社会,全链条、全过程、全员的系统工程,根本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心实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扎实推进“双减”工作

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作为一名教育人,从事教育工作 30 年,深刻体会到此次“双减”工作是我党为人民服务的深刻体现。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推进减负工作,但由于社会现象和一些培训机构等的虚假宣传,造成家长焦虑,被裹挟给孩子报补习班,导致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非常严重。此次党中央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就是要减轻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彻底治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和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借教育之名侵害人民利益的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

“双减”政策后的我们

双减政策的本质第2篇

   小学教师双减政策个人心得体会

      我从事教学工作以来,对学生课业问题和校外培训问题深有体会,随着全社会对教育的重视,家长对“知识改变命运”的重视,学校对升学率的重视种种重担都压在了孩子的身上作业越来越多,学校周边被各种“托管班”、“培训班”包围,家长们不得不掏出高额的“补课费”,孩子们在放学后、节假日不情愿地走进这些培训班,我们的孩子越来越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这个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必要,对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避免校外办学机构“喧宾夺主”、还学生快乐健康的童年,减少学生近视率、肥胖率、心理疾病都有积极的意义。我们一定不折不扣积极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做好课后服务等“五项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一直以来对教育和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关心关注,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集中体现。

        “双减”政策的出台,让作为教师的我看到了国家对教育改革的决心和力度。政策的出台,将减轻家长的负担,让“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有了希望。同志也督促着教育者,要想更多办法去努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希望加大力度将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取得实效。

        今后,我们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从国家大局,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一份力量。“双减”政策落地,师生、家长这样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在我区引起广泛热议和强烈反响,广大教师、家长、学生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共同为营造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贡献力量。

  小学教师双减政策个人心得体会

   通过上周关于小学生减负的问题探讨,我感受颇深,我们对学生的“减负”不能作平面化的理解,似乎“减负”仅仅是减轻书包、减少作业,减少学生在校时间,甚至取消考试。诚然,这些都是“减负”手段,并不是“减负”的真正目的。“减负”既不能平面化的理解,也不能“一刀切”。我们客观的发现,学生的负担并不是都重,而是“负担”不合理:机械学习负担重,实践活动负担轻;考试分数重,习惯培养轻;用脑负担重,动手负担轻;心理负担重,思想疏导轻。更何况,由于学生个体学习能力的差异,他们学习负担的轻重又不能一概而论。教师的职责不是把课本,教参中的文字重复讲出来,不是让学生死记硬背,教师应千方百计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经历学习的过程,创设良好的学习情境,让学生的思维活动过程达到完整。过重的课业负担是应试教育留下的“毒瘤”,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制约了学生能力的发展。使学生真正成为新世纪具有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的健康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认为教师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创造成长空间 我认为,创造学生更多的自主成长空间,个性化地发展学生的特长,是做好 “减负”工作的关键一点。在这样的认识之下,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两个层次”、“两个针对”、“六个让给”的灵活学法指导体系。“两个层次”是目标原则。浅层目标:让每个学生懂得一些通用型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高层目标:让学生掌握学习策略,即能根据自己的学习个性、风格和能力,对通用型的学习方法进行灵活选择或再创造,提倡适者为上。

   二、提高教师素质众所周知,教师的教学能力强,教学效率就高;教学效率高,学生的学习容量就大,学习效率也高。这种意义上分析,“减负”对老师而言,不是“减轻教学负担”,而是要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实现“轻负担,高质量”。

   总之,教师的教学水平是减负的关键;课堂教学是“减负”的主渠道;学生的学习管理,是“减负”不可视的重要环节。

   小学教师双减政策个人心得体会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更新教育理念。

   老师们要理解国家为什么要进行“双减”?“双减”之后,我们要朝哪个方向思考和改进教育教学?因为“双减”,家长、社会对教师工作又有了更高规格的期待,所以,教师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双减”精神,提高自己的判断力,切实提升自己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识,才能用更加创新的理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新的经验方法。

   2、充分钻研教材教法,发展素养,提升能力。

   学校是学生学习的主阵地,教师的核心素养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保障。作为教师,不仅要加强专业学习,提高教师职业技能,还要聚焦“双减”,加大力度丰富教育教学理念。学习比较前沿的教育教学理论,观摩优秀教师课堂实录,充分钻研教材教法,提升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的能力水平,以丰富多彩的课堂学习类型,助力学生学习,提升学生学习力,让学生体会课堂学习的乐趣。

   3、以生为本,植根课堂。

   教育教学的核心目标是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我们必须结合学生的发展需要,通过深度钻研教材、精准聚焦目标、巧妙设计活动、科学合理实施、理性综合评价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以确保教育教学目标的有效达成。

   4、提高作业练习的设计水平,降低作业量,提升作业质量。

   “双减”严控了考试测验的次数和规模,全面发展固然重要,但测试也是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老师们不妨静下心来认真思考是不是还有更好的练习题目可以替代?是不是可以创新作业的内容与形式,让学生充分感受课程学习的获得感?所以,老师们还是要多学习作业管理有成效的老师的经验和方法,提高作业的设计、批改和反馈的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降低以刷题为习惯的作业模式,降低作业总量,提高作业的训练效果。

   5、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时时刻刻都行走在教育教学这一条“知行合一”的行动研究的道路某某。在这条路某某,我们会遇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我们会调整提升。然后我们又会发现新的问题,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螺旋提升进而深度发展。

   教育教学,需要我们每一个教育人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与反思,乐于分享。只有这样,“双减”政策下的教师才会有更加清晰的奋斗目标,我们的教育人生才会更有意义。

  小学教师双减政策个人心得体会

双减政策的本质第3篇

[关键词]“双减”;教研供给;教育质量;作业管理;教学评价 

教研工作是我国基础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建立教研制度最初的出发点是解决教师素质不高的问题,教研员的主要任务是教材教法的指导。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教育观念在发生变化,教师教的行为在变化,学生学的方式在变化,教学评价也在发生变化。总之,教研观念、理论、手段以及人才成长的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教研工作面临着转型升级。近期,党和国家为推动教育与新时代同行而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对新时代的教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更加需要教研人员不断追求教育改革的新愿景,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把育人目标具体化,强调课程育人,突出立德树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直击社会、家长关注的教育热点和敏感点。“双减”政策,对教育的挑战和影响意义非凡。作为基层教研管理工作者,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及时掌握党和国家对教育改革的新愿景、新引领,研究赋能,为学校、教师提供教研供给,从而确保“双减”政策的真正落地。

一、“双减”政策下中小学教研供给存在的问题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化发展,尤其是近几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多次颁发有关政策文件,对教育发展、育人方针、办学质量等提出明确的方向和规划。新时代教育对教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临着转型升级,教研工作面临新的供给问题。

(一)教学研究的导向性不足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教研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研人员要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深化本区域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以更高品质助力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就“双减”政策来看,从宏观上,这是一项关乎人民福祉、关于教育可持续发展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性举措。因此,教学研究需要树立“立德树人”的理念,基于生命成长规律,打通学科育人的主渠道,形成各学段纵向衔接、各学科横向融通、课内外深度融合的育人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教学研究的系统性薄弱

“双减”政策更加强化学校的主阵地,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因此,高质量的育人应强化系统思维,全面思考,指向高质量的教育为目标,注重达成的结果、实现结果的过程、过程的优化等系统科学的研究。注重整体学科质量体系、新型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改变学生学习方式。因此,教研工作要系统突出全面的育人研究。一是更加关注学生如何学习。从以往关注教师的教,转向研究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以及学习的情感、状态和需求,创设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学习环境。二是更加关注各学科课程的育人价值。落实好各学科课程是完成全面育人的关键,要引导教师基于学科的本质特点、学科核心素养、学科课程内容模块或主题进行相应的课程开发或教学方式改革。三是更加关注教育教学全过程研究,要在课程结构、课程实施、课程管理等方面加强研究,指导学校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要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教学研究的科学精准度欠缺

“双减”实际上是检验和修炼学校教育的内功,更是对教学研究的科学精准的更高要求。因此,需要教研注重基于事实和数据,立足数据的精准分析,立足学情的精准定位,带动研究的准确定位,聚焦教育教学核心地带,精准发力,助力学校和区域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再发展。因此,从教研的方式来看,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基于个体经验走向基于实证的研究,证据支持教研,用项目组织教研,运用数据、案例、经验三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研究。二是从粗放教研走向精准研究,服务实践需求,服务学生发展。面向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采取主题教研、问题教研、“订单”教研等多种形式,坚持问题导向,以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问题的解决为主攻方向,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微创新。三是从零散教研走向系统研究,加强教学诊断力、理论支撑力、行动改进力,深化对教育教学改革规律的认识,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育人方式、突出研究的系统性、全面性、统筹性。

二、“双减”政策下中小学教研供给方向分析

“双减”政策下,需要思考教研如何面对问题,实现教研转型,提供科学供给,从而确保“双减”政策的真正落地。“双减”政策文本中,“减”出现24处,同时“加”也出现24处。经过细致分析发现,“双减”政策在“不可为”背后,提供给了学校、老师更多的研究视角和科学策略,其“可为”之处正是教研着力的方向。面对“双减”政策,教研供给不仅需要引导教师在头脑中拉起“警戒线”,对于文件中的禁忌做到不越边界、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更要从“可为”中读到基本原则、基本方向、基本路径。文件中,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同时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作为教研管理人员,应该采取更加稳慎而又积极的思维方式,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客观分析、科学调整,从研究的视角引领教学管理,做好“有守”和“有为”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双减”政策的扎实落地。

三、“双减”政策下的中小学教研供给对策

(一)增强系统观念,探索平衡教学质量和课业负担的综合配方

具体而言,“双减”对深化课堂改革、倒逼课堂教学“提质增效”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市中区教研工作为例,强化系统思维,全面思考,不就事论事,研究力求指向高质量的教育为目标。解决学生作业负担重的问题,不仅与作业管理等要素直接相关,还与课堂学习效率等密切相关,最终指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1.基于学生成长的“一点三线”“一点”即小学低年级零起点教学,区域内所有小学均已开设入学适应性课程,形成优秀适应性课程教学案例50余项。区域制定了一年级语文、数学学科教师实施指导建议,低年级教学紧扣兴趣和习惯,突出课堂“六有”特质:教学设计要有情有趣,策略实施要有道有法,目标达成要有效有意义。学校编写《零起点入学指导手册》“学生篇”与“家长篇”,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引导,保持教育的一致性。零起点教学的导向让教师尊重规律、科学启蒙,让教育行为落地更理智、更科学。“三线”是在教学过程中,坚守减负红线、成长绿线、质量底线。市中区教研室坚持科学完整的质量标准、健康正确的人才标准,建立起教学质量和课业负担并行的常态调研机制,实施科学多元的绿色质量评价,形成“诊断、分析、反馈、改进”的质量提升机制。大量借鉴国家质量监测方向和做法,内容既包括学科知识、学科能力,还包括学习状态、学习体验、学业负担等基本要素,积极运用基于大数据的评价结果,引导教师用科学、理性和人文的方式达成教学的高质量。质量的提升,是在共同的质量观下,教学常规、教师、学生诸多要素对于目标支持的过程。“一点三线”,不是简单、机械的累加,而是如同立体交互的有机体,始终引领、规范着学校、教师的教学行为,发挥着综合统筹的作用,有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2.以学生立场来研究课堂从“双减”政策来看,学生自主的时间、空间被最大化地释放。教师必须立足学生学习的视角,提升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力,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品质。既关注学习的共性规律,更注重学生的个性分析,以“学生立场”来研究教学,帮助学生形成主动学习的新样态。(1)探究“真实学”的要义。教学研究中要努力从片面关注“教师的教”转向系统探究“学生的学”。结合小学生学习特点,在以往课堂研究基础上,重点强化了三个维度,即愿学、会学、学会。愿学指向动机与感受,是否帮助学生对课堂和学习抱有积极的态度和感受。会学指向理解与联系,是否指导学生将新知识与他们已经掌握的内容联系起来,对新信息进行组织。学会指向生成与应用,是否能够有意义地运用知识,通过问题解决、实验探究、系统分析等路径,培养关键能力和达成核心素养。(2)拓宽“真实学”的路径。一是以课堂教学为核心,基于课程标准,聚焦“启发式、个别化、自主性”三个关键词,加大问题导向式、“教—学—评”目标一致性等教学方式的研究,以教师教学行为的转变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二是针对以往知识为结果的课堂,大量刷题的现象,提出以恰当的生活拓展为外延,鼓励教师创设在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的项目式学习,释放学生的思维力、研究力,学习力,让学习真实发生。三是善于捕捉不同差异学生的认知动向,开展精准学习支持和学习辅导,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服务,确保每一个学生享受在学习之路上的自我升级。(3)设计“强课提质”路线图。研究中,学科组设计专项的观测量表和记录表,分析课堂问题、学生表现,围绕观察与数据展开评课、教研,建构从教到学的自主学习新生态、新手段、新方法。区域教研管理过程中,紧扣课堂主阵地,开展基于学习的诊断和会诊,突出三条路线: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基于学科教学的学情会商,提升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校要健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校长至少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课堂学生学习效果随堂监测达标率达到80%以上;区域内每学期开展一次所有学校领导干部的听评课和参加教研活动情况展评活动,促进学校及时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以此引领每所学校实现强课提质。

(二)强化问题导向,重审作业功能,促进品质提升

“作业”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之一,以往忽略了对它的研究与管理。现在从学生学习角度重新审视作业功能会发现,作业是从有教师指导的课堂教学,过渡到没有教师指导的自主学习的过程,是学生依靠自身的能力去理解、内化和掌握学习内容的过程,是培养学生独立学习能力的过程。1.强化作业的管理机制区教研室从把握功能、严控总量、提高质量、强化管理等方面持之以恒的整体性推进,打出富有针对性与操作性的“组合拳”。以学校作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为导向,相继出台了《市中区中小学作业管理意见》《市中区中小学学科作业管理规范》。探索和构建了“学科研发+年级统筹”提质控量的管理模式。学科教研组关注作业的质量研究,研究一周作业清单,做到统一进度、统一内容,统一形式。年级责任人关注作业的数量控制,整体协调,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筹,形成符合班级实际的每日课时作业清单。“控量”是要切实减掉低效的、过重的学生负担;“提质”是为充分发挥作业功能,使作业练习更精准服务于学生的学习。2.提升作业研究的品质通过“四步走”研究模式,实现作业设计与教学设计同步。第一步,教师初备,将作业设计融入教师的个人备课,每课备课之后,要有针对教学目标的作业初步设计。第二步,教研集备,利用好每周的学科集体备课时间,对作业进行专题研讨。学科教研时,立足梳理教材体系,研磨教学目标,精准优化作业质量。第三步,实践微调,各班级根据授课时反映出的学情状况,组内微教研适当改进、作业微调整,力求更加切合学生需求。第四步,统筹反思,汇总学生作业问题,力求更加精准地导向新的教学策略,实现教、学、作、评的一致性。3.优化作业结构在“双减”政策下,减去的是机械重复,效能上要体现“三多”,即多应用、多探究、多分层。通过周末学科拓展作业、每日劳动实践活动清单、假期探究实践作业等方式,链接学生的生活,引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聚焦关键环节,探讨过程评价力求多元可视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功能。认真学习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双减”后,政策要求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书面纸笔考试,义务教育三年级以上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减少考试次数,怎么知道学生到底学会没学会?1.探讨低年级“闯关”实践评价在低年级期末监测评价改革中,聚焦学生的生活经验,探索情景式、开放式的多元评价方式,初步形成对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养的动态考察。2.加强学习过程评价完善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重点通过开展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3.全面提升教师命题能力让更多的教师参与命题,通过对命题方向、评价标准、评价形式、评价手段、反馈方式等研究,培训和指导教师从以知识为本、结果为本的评价,走向核心素养的评价,突出真实情境与问题导向,关注学生的深度思维,使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得以表现,从而更加趋向于科学。

四、结语

新的形势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升教研品质,实现教研的科学供给。面对“双减”,我们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致力于探寻客观规律、遵循客观规律,树立大教研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益导向,在育人价值研究、课堂教学变革、学习方式改变、区域整体实践等方面,不断提升教研品质。

参考文献:

[1]余慧娟.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J].人民教育,2021,(22):12-15.

[2]吕玉刚.做优做强学校教育,全面提高落实“双减”工作水平[J].人民教育,2021,(24):12-14.

[3]伍学明.落实“双减”,学校该“减”什么?“增”什么?[J].人民教育,2021,(23):49-51.

双减政策的本质第4篇

笪桥镇沙田小学积极推进育人方式改革,优化课堂教学,创新课后服务,让“双减”工作掷地有声,让教育理性回归校园。

一、凝心聚力理念先行

我校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部署落实“双减”工作。陈汝坤校长在专题会议上领学了“双减”文件,并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分析解读,要求全体教师提高认识,从减负、提质、服务等多方面入手,为学生搭建全面健康发展的平台。

二、家校沟通同心筑梦

为扭转家庭教育观念,加强家校联系沟通,学校及时召开全校家长会,宣传“双减”政策。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美篇公众号推送、宣传橱窗等载体,对“双减”政策、“五项管理”、“课后服务”以及学校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解读,让家长第一时间了解教育政策和学校新举措。

三、唤醒教师赋能“双减”

教师是学生“减负”的主体,是落实“双减”政策的主力军,学校力促教师成长与发展,多举措激发教师教学的内驱动力。每月开展一次“读书分享会”,引导老师多读书读好书 ;定期开展“三星”(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卫生之星)评选活动,让榜样引领激励成长;还通过教师培训、奖励教研成果,专家讲座等方式,打造敬业乐业精业的教师队伍,为“双减”赋能。

四、活力课堂提质增效

“双减”,减“量”但要提“质”。只有教师真正提高教学意识,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课业减负。一是落实教研备课改革。抓实备课组教研,找准单元重难点,研讨突破教学难点,构建“三学一反思”活力课堂新模式。二是树立名师典范引领。发挥学科带头人、实中名师的辐射作用,努力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三是示范课公开展示。学校的“党员教师”和”优秀教师”带头示范,示范课公开展示推广。四是改进创新教学策略。教师运用先进高效的教育方式,采用学生展示、小组合作等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做到应教尽教、提升到位。每学期组织青年教师讲过关课,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促其快速成长为中坚力量。

五、作业布置有效有趣

一是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教务处做好作业统筹管理,备课组每周研讨作业内容,班级调控各学科作业量,落实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二是校本作业设计提质。推行校本化作业设计,加强日常作业、假期作业的整体设计研究,精选作业教师试做,提高作业质量和效果。三是分层作业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不同学情分层设计布置,把作业设为“A类”基础性作业;”B类”研究性作业;”C类”拓展性作业, 因材弹性施教,让作业成为学生学习“爬坡”的阶梯。四是严控作业完成时长。保证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40分钟。五是“红色”育人作业,布置学生办“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的手抄报和黑板报;“绿色”自然作业,组织学生清明踏青、重阳登高活动;“感恩”劳动作业,要求学生为父母做一顿饭、做一次家务。六是作业监控科学规范。严格落实“十不准”,通过学生座谈、家长寻访,学校检查等多种形式,坚决杜绝教师随意乱布置作业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六、优化课后服务

双减政策的本质第5篇

关键词:环境税;环境改善;社会福利;环境补贴;财政收入

中图分类号:F810.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1)04-0046-09

从环境税在各国的实施情况来看,欧盟各国实施环境税的现象较为普遍。此外,由于经合组织(OECD)对环境税制的大力推广,环境税制度在OECD国家也受到重视。随着OECD向别国推销环境税制度,意欲制定环境税的国家越来越多。环境税之所以受到各国的青睐,是因为人们认为经济规制手段是保护环境的最佳方法。但是,正如美国大法官史格里亚(Scalia)所说:“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经济规制都会使得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受益,而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环境税也不能例外。比如,环境税通常会导致环境税负难以在富人和穷人之间实现公平负担。

正是由于环境税所具有的弊端,导致环境税的理论和实践出现一定程度的背离。与环境税在理论上受人青睐不同,环境税在实践中的表现并不理想。经济学家试图用“双重红利”理论来缓和环境税理论与环境税实践的背离,期待用它来增加政策制定者采用环境税制度的信心。在我国制定环境税的过程中,学者也经常将“双重红利”作为主张我国制定环境税的理论基础。但是,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在国外早已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质疑。相比之下,我国学界对环境税“双重红利”理论鲜有质疑之声,本文希望对此有所贡献。当然,本文的目的不是纯粹为了质疑而质疑,而是希望借此激起更多的有关环境税的理性探讨。比如,从促使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推动我国环保产业的迅速发展来看,环境税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不同的环境税“双重红利”理论对环境税的制定所要求的要素不同,如在环境税的“双重红利”并不存在的情况下,制定环境税所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要远远多于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确实存在的情况。因此,对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进行理性探讨,或许更加有助于环境税制的建构。

一、“双重红利”理论的沿革及其内涵

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的德国,当时德国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和失业问题。环境和就业对每个社会来说都至关重要,有人认为环境税可以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这就是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的雏形。1983年,宾斯温格等人在其著作《无环境破坏的就业》中第一次提出了这种理论,并且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较为准确的阐述。按照“双重红利”理论,针对环境破坏行为(如资源浪费、污染和交通拥堵)的税收不仅不会扭曲经济决策,而且可以纠正现有的经济扭曲。针对导致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征税,不仅比针对生产增值(value added)或收入征税更有效率,而且可以创设一个能够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财政体制,同时改善环境品质和提高人们的生活标准。虽然“双重红利”理论最早起源于德国,但是,大卫・皮尔斯(David Pearce)或许是使用“双重红利”术语的第一人。大卫・皮尔斯认为:“政府应该采用财政中性的碳税,并用这些财政收入去减轻那些扭曲性税收,比如所得税或者公司税。有关遵守‘碳协定’实施措施的政治辩论应该充分考虑污染税所具有的‘双重红利’(double dividend)特征。”

根据“双重红利”理论,环境税可以控制污染行为,从而实现改善环境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环境税第一红利(first dividend)。其次,环境税通常能够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政府可以将这些财政收入用来改善环境品质或者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因此,有人认为环境税是比传统财政收入来源更好的财政收入来源方式。当环境税收入被投入到改善环境品质之外的领域时,即将环境税收入用来减少现行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制度扭曲时可以带来更多的好处,从而使得社会获得所谓的第二红利(seconddividend)。除了环境税被认为是最有效的环境污染控制方式之外,它还被认为是比传统的财政收入方式更好的财政取得方式。所以,人们通常认为“双重红利”理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按照“双重红利”理论,环境税制度不仅使得整个税收体系变绿,而且在解决环境问题不会与其他社会政策相冲突,如不会与有关安全、就业水平的政策相冲突。从最佳征税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向“不良行为”(bads)征税,而不是向“良好行为”(goods)征税。诸如环境污染之类的行为当然属于“不良行为”之列,而人们的劳动显然属于“良好行为”之列。但是,现行的税制不仅忽视了“不良行为”,而且有惩罚“良好行为”的现象。比如,向劳动力征税会导致资源的过分使用,会导致失业。正是由于针对资本和劳动力的税收太高,医疗和教育的成本才如此之高。相反,环境税制度不仅能够惩罚“不良行为”,即增加环境污染者的财政负担,而且可以激励“良好行为”,即通过减少所得税和资本税的方式,增加工作机会和提高工资。

高尔达(Goulder)将现有的“双重红利”理论分为三种:一是弱性的“双重红利”理论;二是中性的“双重红利”理论;三是强性的“双重红利”理论。弱性的“双重红利”理论认为,将环境税的收入用来削减扭曲性税收比随意地使用环境税更佳。中性的“双重红利”理论认为,现行的税制体系被扭曲的程度如此严重,以致从现行税制向环境税制过渡,将会极大地降低税收的额外负担。强性“双重红利”理论认为,环境税替代一定类型的现行税制会降低现行税制的额外负担。弱性的“双重红利”理论主张环境税的专用,即用于削减诸如所得税之类的扭曲性税收;中性的“双重红利”理论主张改革现行的税制体系,将环境税制度引入现行的税收体系之中;强性的“双重红利”理论则主张用环境税替代现行的税收体系,从而将税收的额外负担降低到最低水平。

环境税“双重红利”理论同时得到了其他研究成果的支持。比如,哈佛大学戴利・乔根森(DaleJorgenson)教授的研究表明,税收收入中每一美元的成本不仅包括私人进行一美元投资或一美元消费的成本,而且包括损失了18美分经济增长的成本。他将这些损失视为“平均额外负担”,如果改变扭曲性税制,就可以避免这些负担。一般而言,如果要改变现行税收体制,那么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边际额外负担,即税收收入中的最后一美元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戴利・乔根森(Dale Jorgenson)认为,从资本所得中每获得一美元的边际额外负担为1.02美元,而针对销售税或者消费税所产生的边际额外负担仅仅只有0.26美元。基于此,戴利・乔根森认为,从资本税的征收向消费税征收的转移会给美国经济带来巨大的经济好处。一般来说,环境税比消费税对整个社会导致更高的边际额外负担。比如,

就能源税而言,由于能源税的税基较窄,因此,能源税比消费税给社会带来的边际额外负担更高。但是,由于能源税的边际额外负担低于资本税,因此,征收能源税之类的环境税更加有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

此外,根据“双重红利”理论,环境税不仅能够提高环境品质,而且政府也可用环境税的收入来削减具有扭曲性的所得税,因为所得税常常具有扭曲劳动力供给和储蓄决定的效果。根据税收的一般理论,所得税所带来的扭曲一般会减少市场经济的效率。比如,现有的研究表明,从所得税中多获1美元的税收会给私人造成的经济负担大约为1.35美元,其中的35美分是所得税带来的“额外负担”。但是,环境税所导致的“额外负担”通常低于35美分。所以,我们如果不针对所得进行征税,而是针对导致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征税,这会改善私人部门的效率。首先,环境税使得污染者承担其所实施的环境污染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其次,环境税可以减轻税收带来的“额外负担”。可见,通过引进环境税制度,我们可以对现行的税收体系进行改革,从而使其更加具有效率。

二、“双重红利”理论的质疑

根据前述的“双重红利”理论,环境税制度的优势看似非常明显。通过环境税制度,我们既可以保护环境,也可以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在“双重红利”理论下,需要我们所做的就是确定哪些污染问题适宜用税收措施来规制,哪些具有额外负担的税收可以用环境税的收入来抵消。但是,“双重红利”理论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质疑,鲍温伯格(A.Lans Bovenberg)和茂壹(Rund A.deMooij)两人第一次对“双重红利”理论提出了挑战。他们的研究证明,环境税对劳动力的供给同样有扭曲效果,因此,环境税如同所得税一样会导致额外负担。鲍温伯格和茂壹通过一个简单的包含相互竞争关系的模型证明,环境税不仅没有缓和现有的税收扭曲,反而加剧了现有的税收扭曲。即使将环境税带来的税收收入用以削减那些现有的扭曲性税收,情况也是如此。环境税之所以会加剧现有的税收扭曲,是因为政府征收环境税通常会使得产品的价格提高,而产品价格的提高必然会加剧存在于商品税和工资税等税种之上的现有的税收扭曲。

在鲍温伯格和茂壹看来,从个人福利角度来看,政府从个人收入中征收一半税收的做法和政府针对产品征税从而使得消费品价格翻倍的做法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一样的,因为这两种方式都使得个人的实际消费购买力下降了一半。就环境税而言,环境税的征收会提高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生产成本的提高会导致产品最终价格的提高,这无疑会减少个人的净工资,它与通过使用环境税收人来减少所得税进而提高净工资的做法相互抵消。此外,即使将环境税收入用来降低针对劳动力的所得税收,个人真正的净工资也会下降。税后名义工资的增加无法弥补由于环境税的增加而导致的产品价格的提高,因为当消费者不去消费污染产品时,环境税的税基就会明显减少。为了维持低所得税水平,就必须保持一定水平的环境税收入,但是,环境税税基的减少必将减少环境税的收入水平。此时,只有提高被减少的环境税的税率水平,才能维持总体的环境税收入,而环境税税率水平的提高必将使得产品的价格提高。

对于鲍温伯格和茂壹的研究结论,斯坦福大学高尔达通过能源税的研究得出了相同的结论。高尔达认为,能源税的征收不仅会提高石油、煤炭等原材料的价格,而且会提高汽车、食物等消费产品的价格。从短期来看,能源税的征收几乎会使得每种消费品的价格都会上升。高尔达发现不同的税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同,征收能源税将比提高所得税会导致更大的社会福利损失。此外,高尔达认为,在产品的消费阶段征税比在产品的生产阶段征税节省更多的社会成本。所以,高尔达认为,能源税制度的倡导者需要先对征收能源税所产生的经济和分配影响作出冷静的判断。按照一般的福利经济学理论,政府在征收能源税时如果不降低其他税种的税负,那么能源税会对个人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造成负面的影响。但是,根据高尔达的实证研究,政府在征收能源税的同时即使降低诸如所得税之类的税收,全社会的经济状况也会变得更加糟糕。所以,为了使得能源税能够在政治上具有可行性,政策制定者必须证明能源税带来的环境收益可以抵消能源税对经济福利的损害。否则,能源税难以在实际中获得成功。

三、“双重红利”理论的实证分析

根据前述有关“双重红利”理论的质疑,“双重红利”理论的争议涉及两个核心的问题:一是环境税对环境的改善到底有多大作用,将环境税收入用来降低所得税等税收对社会福利造成的负面影响到底有多大。二是环境税对环境的积极改善和环境税对社会福利的消极影响是否相配,即环境税对环境的改善是否能够足以补偿负面的社会福利。下面,我们用三个实例来验证环境税的“双重红利”是否可能?

(一)环境税与社会福利

环境税制度是否具有改善环境品质的能力,这取决于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环境税制度的出发点在哪里?这一问题主要涉及到如何评估现行的环境规制体系,即环境税制度与现行的命令控制型规制措施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二是环境税制度改革的方向在哪里?这一问题主要涉及如何改革现行的环境规制体系,即我们是应该用环境税代替现行的命令控制型规制措施,还是应该用环境税补充现行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两者具有截然不同的制度效果。

环境税的制定通常会使得产品的价格提高,产品价格的提高通常基于两种不同的原因:一是产品的价格由于必要的环境保护技术投资而提高。比如,将产品的生产安排在排污率较低但成本高昂的工厂进行,通常会提高相应产品的价格。由此导致的成本通常并不低,这些相关的成本显然会抵消环境改善带来的好处。二是产品价格的提高可能是对“稀缺租”(scarcity rents)的回应。“稀缺租”通常是指排放每一单元污染物的权利的价值。比如,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中,每一个排污权许可证的价格便是“稀缺租”的反映。“稀缺租”一般会提高产品的价格,产品价格的提高会抵消环境改善带来的诸多好处。如果环境税制度导致的这两种成本超过了环境税制度对环境品质的改善这一收益,那么此时环境税制度整体上处于净损失状态。

与环境税制度可以创造“稀缺租”一样,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也能够创造“稀缺租”,虽然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创造的排污权不得进行市场交易。比如,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政府所规定的产品生产技术通常会要求每一单位产品产出中的污染量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通常不得高于某一数值。此外,政府要求每一生产主体的污染量必须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削减90%,那么,此时生产主体除了需要遵守污染物排放的一般标准之外,还必须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削减90%的产品产出。显然,由于政府采取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生产者会减少产品的生产数量,产品数量的减少会使产品的价格提高,因此,每个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未变化。此时,较好的产品价格就是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所创造的“稀缺租”,这种以超额利润为表现形式的“稀缺租”被生产者所获得。

但是,当政府采取不同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的环境税制度时,我们可以说政府获得了由于

控制污染而带来的“稀缺租”。与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相比,环境税制度使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因为政府不仅要求生产主体安装必要的清洁生产设备或从事成本高昂的污染削减行为,而且要求生产主体就剩余的污染物支付一定的环境税收。通过征收环境税的方式,政府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政府获得的这种财政收入就是所谓的“稀缺租”。与生产者获得“稀缺租”不同,政府可以使用这些环境税收人。比如,政府可以通过削减其他现行的针对生产的税收来抵消生产者所需要承担的递增的生产成本。

针对环境污染行为是采取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还是采取环境税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谁能够获得“稀缺租”。在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下,私人可以获得污染控制带来的“稀缺租”,所以,这使得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通常容易被商业主体所接受。布坎南(James M.Buchanan)和图洛克(Tullock)的研究有力地证实了这一点。他们通过研究发现,工业部门比较喜欢污染命令控制型规制措施,但是,对环境税制度抱有一定的敌意,因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使得生产主体获得了规制带来的“稀缺租”,而环境税制度会使得“稀缺租”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可见,不管是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还是环境税规制方式,它们都会增加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从而增加产品的价格,并导致净工资的减少。但是,环境税制度使得政府获得“稀缺租”,政府可以将这些收入用于降低个人所承担的所得税税率,借此抵消产品价格上涨对个人净工资构成的负面影响。环境税不能完全消除劳动力扭曲,但可以缓解劳动力扭曲的程度。所以,环境税一方面可以改善环境品质,拐一方面可以抵消扭曲性税收对社会福利构成的负面影响,社会总的福利水平由此得以提高,环境税实现了“双重红利”。

上述有关环境税的探讨是基于假定环境问题并未受到政府的任何规制,但是,针对现有的环境问题已存在诸多环境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污染物的排放一般都会做出具体的总量限制。在环境法律法规对污染物的排放有总量限制的情况下,征收环境税无法保证获得改善环境这第一重红利,但可以确保获得财政收入这一红利。因为,在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已受到法律法规限制的情况下,环境税制度不会对环境品质的改善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实施环境税制度却可以为政府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政府可以将这些财政收入用来抵消所得税等具有扭曲性的税收。

总之,如果针对未受规制的环境问题,环境税制度不仅可以改善环境品质,而且可以带来财政收入,用环境税收入可以抵消扭曲性税收,此时的环境税制度实现了“双重红利”。针对污染总量已受到规制的环境问题,环境税制度无法改善环境的品质,但却可以为政府带来财政收入,政府可以将这些财政收入用来抵消扭曲性税收,从而实现“第二重红利”。从福利经济学来看,由于环境税提高了产品的价格,产品价格的提高可能会导致个人净工资的减少。如果环境税带来的环境收益低于个人净工资的减少,那么环境税无法促进社会总福利的增加。

(二)环境税与环境补贴比较

按照福利经济学理论,环境税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削减污染。第一,可以通过“替代效应”来控制环境污染行为,即激励生产者用清洁的原材料来代替污染的原材料,这无疑会减少每一单位产出中的污染物总量。第二,可以通过“产品效应”来控制环境污染行为。由于环境税的征收可以增加污染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生产成本的提高会使产品的价格提高,污染产品较高的价格将会不利于污染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但是,环境补贴只能通过第一种途径来削减污染,而无法通过第二种途径来削减污染。不仅如此,政府的环境补贴会导致污染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从而鼓励污染产品的产出逐渐增大,进而不利于环境保护。从福利经济学角度来看,由于环境税带来的财政收入可以用来抵消所得税等扭曲性税收,因此,环境税制度可以增进社会福利。但是,由于政府实施环境补贴的费用主要通过提高所得税等扭曲性税收来获得,因此,环境补贴强化了原有的扭曲性税收。既然环境税制度不仅可以改善环境,而且可以提高社会福利,但环境补贴在改善环境的同时却加剧了扭曲性税收。所以,环境税制度比环境补贴制度看似更有助于社会福利的改善。

如果政府所实施的环境补贴制度既补贴控制环境污染的行为,也补贴环境友好产品的消费行为,那么补贴制度一方面会导致产品价格的降低,另一方面因补贴制度需要提高所得税水平,所得税的提高会导致个人净工资水平的降低,而产品价格的降低和个人净工资的降低会相互抵消。从个人社会福利增加的角度来看,环境补贴制度和环境税制度对个人社会福利的影响同等。可见,不管是环境税制度还是环境补贴,都有助于环境的保护,但是,两者都无法促进社会总福利的增加。因此,不管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改善社会福利的效果来看,那些能带来财政收入并将其用于削减其他环境扭曲性税收的环境政策与那些花费财政收入或者完全没有获得财政收入(如技术规制)的环境政策具有一样的效果。

此外,有学者认为,只有当污染产品与闲暇产品具有较弱的替代性时,环境税获得的收入才有可能大于劳动力供给减少带来的社会损失。因为,当污染产品和闲暇产品具有较强的替代性时,针对污染产品征税会使得人们转向闲暇产品的消费;当污染产品和闲暇产品之间具有较弱的替代性时,针对污染产品的征税或许不会激励人们转向闲暇产品的消费。当人们转向闲暇产品的消费时,用于生产的整体劳动力供给就会减少。只有政府的税收同时不利于污染行为和休闲行为时,社会整体的劳动力供给才会增加。因此,只有当污染产品与闲暇产品具有较弱的替代性时,环境税带来的社会收益才会大于劳动力供给减少带来的社会损失,环境税制度的社会成本才会减少。

总之,从福利经济学视角来看,环境补贴制度具有跟环境税制度一样的功效,两者都能够改善环境品质,但都无法保证社会总福利的增加。不管是环境税制度还是环境补贴制度,都可能导致个人福利的减少。此时,只有环境改善的福利增幅大于个人福利减少的幅度,环境税制度和环境补贴制度才算真正增加社会的总福利水平。相对于环境税制度很难获得政治支持相比,环境补贴制度容易获得民众的支持,因为不管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不会拒绝政府实施的财政补贴政策。此外,从国内外的环境政策来看,具有环境补贴导向的税收政策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环境税理论上所具有的特点和实践中更易采用的特点,无疑对环境税“双重红利”构成了挑战。

(三)环境税与财政收入

从环境税的现有文献来看,环境税是否能够带来财政收入这一重“红利”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也许环境税不但能够改善环境,而且可以带来财政收入的特点,这是环境税制度吸引政策制定者的最好理由。图洛克通常被视为是第一个主张环境税收入能够成为潜在财政收入来源的学者。他和其他经济学家一样,曾忽视了环境税中的一个重要事实,即“政府需要财政收入,而针对环境外部性的收费可以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在图洛克看来,“如果与环境外部性相关的社会成本非常大,那么政府征收环境税的方式有可能是‘无偿’的,即私人部门的经济规模在政府征收环境税之后仍有可能会

像先前一样大或者甚至更大。”图洛克认为,合理设计的环境税制度不仅不会对生产主体构成额外的财政负担,而且还会对生产部门带来额外的收益。在图洛克的研究基础上,特拉(David Terkla)对环境税制度可能增加财政收入进行了估算。但是,特拉认为的环境税改革应该保持税收中性和收入中性,即环境税既不能改善环境,也不能对税收体系构成扭曲。

自图洛克的研究成果发表之后,环境税制度能够增加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学者们倡导环境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理由。所以,环境税制度能否增加财政收入在环境税的改革议程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一个设计良好的环境税改革可能会带来环境的改善,也可能会减少其他税收扭曲。但是,这些结果完全与环境税能否增加财政收入无关。因为,一种无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产生的社会福利效果可能与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和削减所得税税收扭曲的环境税制度具有一样的社会福利效果,一种能够减少财政收入的环境管理措施(如通过增加所得税的方式而实施的环境补贴制度)可能会与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环境税制度(如将环境税带来的财政收入用于削减所得税等扭曲性税收)具有同等的社会福利效果。可见,如果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以同样的方式来影响社会主体的行为方式,那么这两者具有同等的社会福利效果。所以,如何在两者之间选择所考虑的主要因素,这就不是财政收入的问题了,而是哪项政策更容易被制定、监督和执行。为什么说财政收入问题不应成为制度选择的关键呢?虽然说环境税能够为政府带来财政收入,但是,政府以环境税形式获取财政收入必须针对具体的社会主体。这样,环境税制度无疑会对有些社会主体施加一定的成本,但社会主体所承担的这些成本并不是免费的个人开支。所以,环境税制度改革的关键不在于环境税制度能否为政府带来财政收入,而在于环境税制度能否对污染性和非污染性生产行为分别进行有效的限制和鼓励,环境税的改革应该能够改变污染性和非污染性生产行为的相对价格。㈣环境税制度只有有效地改变污染性和非污染性生产行为之间的相对价格,才有可能激励生产者朝着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转变。

此外,从政治角度来看,强调环境税的财政收入功能,会使环境税制度处于一种政治困境之中。一方面正是由于环境税的财政收入功能,从而使环境税制度获得环境政策制定者政治上的好感。但是,过分强调环境税的财政收入功能,却使环境税制度很难获得民众对其给予政治支持,民众素来对政府征收环境税的财政动机持怀疑态度。其原因有:第一,长期以来,民众在支持基于市场激励机制的环境规制措施的同时,也支持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基于经济激励机制的环境规制措施往往被视为“奖赏好孩子”,但是,这样的规制策略同时被认为没有像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那样,可以有效地促使民众认真地遵守相应的环境法律法规。因为,公众常常认为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比基于市场激励机制的环境规制措施更加有利于执行和监督,也许这正是由公众所组成的民间组织极力反对采用环境税制度的主要原因。第二,虽然环境税改革能够促进良性的财政改革在理论上具有吸引力,但是,公众一般不会相信政府会在增加环境税的同时,减少其他具有扭曲性的税收。相反,公众一般会认为,政府实施环境税是一种获得财政收入的策略。当公众对政府和工业部门存在信任危机时,他们显然会希望政府所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更加集权化、透明化和容易监督。可见,基于公众的立场,环境税和其他基于经济激励机制的环境规制措施应该是传统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的有益补充,但却无法完全替代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

环境税制度除了遇到上述政治上的困境之外,有学者甚至认为,环境税完全是一种政府欺骗公众的行为。比如,针对近年来学者们讨论最多的能源税,有学者认为政府不应该欺骗公众,使其认为能源税具有“双重红利”的特性,即能源税不仅可以通过减少能源的使用从而改善环境品质,而且政府可以将能源税收入用来削减现有的诸如所得税等扭曲性税收,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虽然有些国家在采用能源税的同时,会削减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税率,以实现税制的优化。但是,毋庸置疑,很多国家之所以采取环境税,是因为政府将其视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政府很少通过立法削减其他具有扭曲性的税收。政府即使通过立法削减扭曲性的税收,也很少对这样的税收立法进行实际的跟踪研究。因为,政府一旦要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就需要收集相关的信息。由于政府往往避免承担这样的责任,因此,能源税制度是否实现了预期的“双重红利”目标便存在疑问。正是疑问所导致的不确定性,使公众对政府采用能源税的动机存在怀疑,这无疑阻碍了制定能源税制度的进程。

四、结语

税收虽然非常世俗,但是,税收又是迷人的。税收之所以迷人,是因为税收是关于生活的故事。“如果你能够知道一个人在税收中的位置,那么你就可以诉说他所有的人生哲理。这是因为税法包含了生活的核心要素:贪婪、政治、权力、慈善和善良。在税收法律中我们看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生活本不简单,所以,税法势必较为复杂。税制的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设计合理,则能促进经济发展;相反,则可能阻碍经济发展”。正是由于税制所具有的复杂性,因此,环境税的设计除了需要体现环境保护这一目标之外,还需要与社会政策保持一致。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认为环境税具有“双重红利”功效,即一方面实现环境保护的社会目标,另一方面实现充分就业的社会目标。但是,从公众社会福利增减的角度来看,环境税相对于其他环境规制措施所具有的“双重红利”便荡然无存。当然,即使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并不存在,为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我们也有探索环境税作为环境保护手段的必要。在探索环境税作为环保手段的过程中,我们或许应该谨慎对待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否则,环境税在现实中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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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本质第6篇

什么是“双减”政策?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我们简称为“双减”政策。

2.“双减”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①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③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3.国家为什么会出台这样的政策?

大家注意,教育的文件不出自于教育部,而源于国务院,“学生负担过重”已上升到国家层面。

①学生的核心素养直接影响国家的竞争力。高分低能显然无法适应未来的国家发展需求。

②追求教育公平。教育阵地不能“市场化”,校外培训已严重影响到学校教育。

③维稳。“新x方”等机构资本化运作,掌握了大量学生信息。综合前期滴滴公司在国外上市的背景,几家大的培训机构不也在某国上市吗?

总结一下:教育“内卷”靠国家强力政策解决,着眼的是未来,落脚点是国家安全。

4.一线教师对“双减”政策的应对。

①“减负”口号由来已久,“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随波逐流。“无所谓”型。

②早该减负了,减轻学生书包负担,减少学生课堂静坐负担,减少无效作业负担……“叫好”型。

③学生作业时间少了,不补课了,会不会影响学生成绩?家长会不会抱怨?学校考核会不会受影响……“忧伤”型

5.一线教师为什么对“双减”态度不一?

①教师评价系统不变,学生“减负”会实际造成教师的“增负”。教育部门的“质量监测”、小学义务教育“毕业水平检测”考的是学生,排队的是各学校学科教师;评优、选模、晋职、晋级教育质量获奖者优先;年终绩效工资考核、学校目标考核,教学质量权重第一……什么是教学质量?班级平均分、优生率、差生率、合格率,这些“率”又有对应的“分”,很复杂,教育局专门有部门操作,一线老师根本搞不懂。

②教学内容不变,学生“减负”一定会让教师“增负”。什么精讲精练(不是精讲多练)、向四十分钟要质量、“教学六认真”当然是教师的本分,但考虑过学生学习过程没有?学生预习、合作探讨、复习巩固、检查反馈都只能在课堂上完成,教师要充当“魔法师”,变出时间来?比如一年级的语文识字量上下册近500字,光认识是不够的,还得会写,光会写不够,还得“自动化书写”。对于零基础(点横竖撇捺都不会书写)的农村孩子来说,一节课10个以上的生字词认读书写,难度系数4点0。低段数学书中作业倒是能在课内完成,但练习册、口算题卡什么时候去完成?怎样才能达到口算自动化?况且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行为习惯的养成都要花大量的时间。

③课后辅导、延时服务、暑期托管服务都实际占用了老师班后时间。暑期学校托管教师报名“自愿”已成“志愿”,教师职业最吸引人的“寒暑假”将消失了,学校除承担“教育教学”角色外,还即将增添“保姆”一项工作。

④课后延时服务虽迎合了家长,但苦了学校,苦了教师。开学后即将实施的教师“弹性化”下班制,真的可以落实吗?学生早晨七点到校,教师能晚过七点到校吗?学生六点半出校,教师能六点准时下班吗?出了安全事故谁负责?

双减政策的本质第7篇

教师双减政策实施的心得感想

双减政策的出击,对于我国的学生们来说,可谓是一个喜从天降的好消息,但是对于大部分补习机构的老师来说,这面临着“失业”的局面,而这些老师为了生计问题,只能“另寻他岗”。

我在这里再次科普一下此政策的官方定义:“双减”指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其中,要求分类明确作业总量。

我在这里总结一下”双减“政策的要点:

1) 市场准入上: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再审批,现有的机构全部转为非营利性机构,以前按照备案制登记的线上学科类教育,都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 业务范畴上:线上线下在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均不允许上课,同时线上教育每节课的时间也受到了限制,不得做拍照搜题业务,禁止在境外聘请外籍人员,不允许进行学龄前培训,价格要按指导价制定。

3) 融资形式上:不允许上市,包括借壳或者境外上市,上市公司不允许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

4) 营销模式上:禁止课外培训广告,禁止夸大、虚假营销。

政策中指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等,用语可谓很严厉。那咋办呢?大力整顿。于是,出现了下图各大上市教培股票一片“绿油油”的惨状。数千万教培人面临失业,哪怕你有5、6年的教学经验、有大厂的工作光环已经算不了什么了,市场不再需要他们,三十好几、四十好几,上有老下有小,顶着房贷车贷还不得不被迫转型或是转行,一切都将从零开始。

毫无疑问,由于“双减”政策。市面上将会有一大批教育机构面临“转型”,而机构的老师们也不得不接受“失业”或者“转行”的现实。那么,培训老师们该将何去何从?

政策中强调要强化教师职责。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除此之外,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校外培训机构不让补课,那么提高学生成绩,升学压力自然就转移到了在校教师的身上,势必会对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那些还指望考上编后可以拿些“铁饭碗”混日子的教师,美梦怕是要落空了。因此,不光是教育机构老师面临失业,在校教师也同样面临严峻局面!

双减政策的本质第8篇

关键词:双语教学;双语课程;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5-0132-03 开展双语教学既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实施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需要。在我国国家有关政策的推动下,高校都或多或少地开展了双语教学,但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普通教学的双语教学。本文以河南某高校为例,从政策角度对双语教学现状及其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对策。

一、双语教学相关政策

双语教学是学校里使用第二种语言或者外语教学知识性科目。我国双语教学是学校中全部或部分地采用外语(英语)传授非语言学科的教学,即将母语外的另一种外国语言直接应用于非语言类课程教学,并使外语与学科知识同步获取的一种教学模式。

(一)我国双语教学相关政策

我国双语教学起步较晚,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有部分高校进行双语教学试点,但直到2001年,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双语教学相关政策后,我国的双语教学才发展起来。我国制定的双语教学相关政策主要有:

1.2001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首次提出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特别是在信息技术专业以及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开展双语教学。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战略发展高度提到双语教学的意义和目标。

2.2005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中指出要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质量,继续扩大双语教学课程的数量。

3.2007年,文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要求高校要推动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切实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直接使用英语从事科研的能力。

(二)普通高校双语教学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我国双语教学的有关政策和精神,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双语教学,该校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规范双语教学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2005年颁布的《制订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各学科专业要积极强化外语教学,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特别是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双语授课课程比例≥10%,其他专业双语授课课程比例≥5%,以提升专业的整体层次和教育质量。以后每年的教学计划实施意见中都对双语教学进行了重申。

2.2006年颁布《关于推进“双语教学”的暂行办法》,对双语教学课程、教材、教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

3.2008年颁布《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的通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其中包括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二、普通高校双语教学开展情况统计与分析

为了了解普通高校双语教学的开展情况,笔者对2009级、2010级和2011级教学计划进行了调查与统计分析。

1.拟开设双语课程专业数量及双语课程类型统计。学校中开设双语课程的专业数量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各专业对双语课程的重视程度,全校开设双语课程的数量与双语课程类型可以反映出学校中各专业双语师资和学生外语水平。该校这三届教学计划中拟开设双语课程专业数量及双语课程类型统计情况见表1。三届相比,双语课程开设的专业数量比例由98%下降到89%。双语课程数量从124门下降到109门,但双语I的比例有所增加,这说明学校更加重视双语授课的双语教学。

2.开设双语课程专业平均开设双语课程数量统计。专业平均开设双语课程数量可以反映出双语课程在学校各专业中的普及程度。该校开设双语课程专业平均开设双语课程数量统计情况见表2。三届相比,该校专业平均开设双语课程数量、双语I数量和双语II数量都有所下降。其中原因之一是该校对对双语课程的数量要求有所降低。如在《制订2009级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双语Ⅰ比例达到5%~10%,双语Ⅱ门数不少于两门。而在《修订2011级~2014级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中规定:双语Ⅰ比例达到5%以上,双语Ⅱ门数不少于两门。

3.学校实际拟开设双语课程数量统计。在教学计划中,存在多个不同专业开设相同双语课程的情况。学校实际拟开设双语课程数量反映了学校双语教学发展水平。该校去掉多个专业重复开设的双语课程,实际拟开设双语课程情况见表5。三届相比,实际拟开设双语课程数量和比例在逐渐减少,双语I的数量和比例在逐渐增加,双语II的数量和比例在逐渐减少。也就是说,该校虽然实际拟开设双语课程数量在减少,但双语教学的质量和要求在提高。

三、双语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双语教学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调查与分析,可以看出双语教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部分专业双语课程开设学期分布不太合理。虽然整体上该校双语课程拟开设学期比较合理,但有些专业双语课程拟开设学期分布并不合理。如2011级工业工程专业拟开设五门双语课程,第五学期三门(其中有一门为学科基础课,其他为选修课),第七学期二门(为必修课)。几门双语课程开设在同一个学期,有可能使学生只选择其中的一门。而且,经过第五学期的双语学习,同学们已经熟悉了双语课程的学习规律,掌握了学习双语课程的学习方法,但第六学期没有开设,使得学生积累的学习双语课程的经验中断,第七学期又得从头学习,这样,不利于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

2.全校实际开设双语课程很少。该校教学计划中计划开设的一些选修双语课程并没有或不可能真正地开展,全校实际开设起来的双语课程数量会很有限。原因主要有:(1)许多专业开设的双语课程是一样的,这样使得该校实际拟开设双语课程数量减少;(2)该校规定,选修课未达到规定选修课程人数的课程停开,如2011年规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拓展选修课少于20人的课程予以停开。因此那些开设在第六、第七学期的双语课程,由于选课人数较少开设起来的几率非常低。(3)同一学期开设多门选修双语课程,使得学生同时选修几门双语课程的概率很小。

3.开设在第七学期的双语课程过多。该校第七学期开设的双语课程虽与第六学期相比略有减少,但都等于或多于第五学期课程数量。随着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加,考研竞争的激烈,在校学生特别是大四学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找工作和考研上,用来学习的时间逐渐减少。而如此多的双语课程开设在第七学期,更不利于学生的考研和就业。尤其是作为选修课的双语课程,学生更不可能自觉、主动地来选修这些课程。因此,第七学期开设的双语选修课程基本上算是一种摆设。

4.拟开设的双语课程稳定性差。双语课程的开设受多种因素影响,选择哪门课作为双语课程时要经过充分的论证,需要选择合适的课程开展。该校有些专业的双语课程在不同年级之间有很大差别,如2010级教学计划中,实际拟开设双语课程为70门,与2009级相比,去掉了5门原双语课程,增加了2门新双语课程。2011级与2010级相比,2011级增加了14门新双语课程,减少了15门原双语课程。而且2011级双语课程与以前相比,很多双语课程的开设都和专业英语结合起来进行。这样的作法是否合适,还有待实践来证明。

(二)建议

1.把双语课程的开设学期提前。考虑到学生大四面临就业和考研压力,双语课程的开设应该安排在大二、大三开设。初期,可以只开设一门双语课程,随后可以开设多门双语课程。把双语课程的开设学期提前还可以提高双语课程的选课率,增加双语课程开设的机率,而且学生选择选修课的特点是尽量早选,早选早结束,所以排在前面的选修课最容易选到。

2.开设双语课程注重循序渐进。开设双语课程不仅关注双语课程的数量,更要关注双语课程的质量。要提高双语课程的质量,必须注重双语课程的教学效果。要提高双语课程的教学效果,需要对双语课程进行整体规划,开设双语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数量以及开设学期都要有统一的规划,要坚持由少到多,由浅入深的原则。这样可以使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双语课程。也可以在一些非双语课程中增加一些专业英语词汇,为以后的双语课程学习奠定基础。

3.确保双语课程开设的稳定性。某专业选定某门课程成为双语课,以及成为必修课还是成为选修课,都要经过充分的实践调研和论证,要选择教学内容适合开设双语授课模式的课程,还要选择具有留学经历或英语能力比较好的教师来担当授课老师,对英语水平中等以上的学生实施双语教学。一旦某门课程确定为双语课程后,就要重视这门课的建设,确保这门双语课可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并且能够保持这门双语课程的稳定性,而不是频繁更替课程。对于教学效果良好的示范双语课程,可以定期设为公开课,让全校的其他双语教师进行学习和借鉴,以达到提高全校双语教学水平的目的。

4.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双语课程的成功开设。为了保证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除了在教学计划制定过程中对双语教学及双语课程要有相应的政策外,还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确保双语教学的效果,如通过双语课任课教师和学生填写的“双语教学效果调查表”了解双语教学的效果;通过双语课任课教师填写的“双语授课情况汇总表”了解双语师资、教材、学生、课程等基本信息,并安排督导专家听课指导。

参考文献:

[1]Richards,J.C.,J.Platt&H.Platt.朗文语言教学及应用语言学词典[Z].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45.

[2]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2010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EB/OL].(2010-04-11)[2012-08-25]

http:///upload/20100211105409109.doc.

[3]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2012-08-23]

双减政策的本质第9篇

股息红利税是指以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为计税基础,按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个人所得税。

近年来,我国一共对股息红利税进行过两次调整,分别发生于2005年与2013年。

我国之所以对股息红利税进行调整,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背景:一方面,股息红利税政策调整顺应世界发展潮流。部分学者认为股息红利税具有双重税收的性质,是一种无效率的行为,且有许多副作用。为此,英国、芬兰、法国和西班牙等国家先后采用了归集抵免制度来解决双重征税问题。美国于2003年修正案规定,当年的股息税将削减50%,2004~2006年期间全免,至今维持在最高15%的水平。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尚未完善,“圈钱”现象频频出现。与发达国家大比例分红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显得十分吝啬。投资者不但不能通过公司分红获得分红,其投资和收益反被上市公司以各种名义套走。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弥补市场作用的缺失,引导资本市场和公司健康、快速的成长。

2005年6月之前,个人股息红利税在我国的征收率是20%。

为了引导公司加大分红力度,200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暂减按所得的10%征收。Chun Fei Wang和Yunnan Guo(2011)搜集了我国2003~2007年A股市场上市公司股利等相关数据,通过实证研究发现,2005年降低股息红利税税基后,公司支付的股利有所提高,而且可交易个股数量越多的公司,其发放的股利也就越多。证明了2005年新政策出台后,实现了其政策调整的目标,即增加公司分红力度。

2012年,为了利用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同时使高派红公司受到市场的更多关注,财政部宣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内容为:持股一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持股一个月至一年的,税负为10%;持股超过一年的,税负为5%。

2013年启动差额征税,一方面可以引导投资者延长持股时间,鼓励长期投资,有益于稳定市场价格,可以降低投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使得投资收益更加稳定可观;另一方面截止到2013年,在沪深交易所开户的个人投资者近9000万人,其中50万元人民币以下投资者完成的交易约占股票交易总量的60%,通过税收政策对个人投资者行为进行引导,可以更好的对资本市场进行管理。

二、新政策存在的问题

虽然新政策的出台有其自身明确目标,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股息红利税双重征税的问题

虽然2005年调低了股息红利税的计税基础,降低了股息红利税应纳税额,但是依然存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后加征个人所得税。2013年新政策旨在利用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同时高派红公司将受到市场的更多关注,但是并没有涉及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只要有股息红利税的存在,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而双重征税的存在,更加重了投资者的税负,减少了其投资收益。

(二)投资者对新政策并不敏感,新政策对市场没有太大影响

长期持有股票所带来的影响之所以较小,原因如下:一方面,虽然长期持有可以给投资者带来税收方面的优惠,但是如果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没有发展前景,或股票组合不够合理,那么投资者会在优惠期限到达之前就卖掉股票或股票组合。如果选错了股票,不管长期持有股票是否会带来减税的好处,投资者都会卖掉股票,而不会受税收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与之有很大区别。西方资本市场是长期温和的“牛市”,而我国从2008年至今,一直是处于“熊市”状态。在低迷的“熊市”中,长期持有股票是不理性的,投资者更多的会进行短线投资,或是将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以外的市场,以避免被“熊市”套牢。

(三)差别征税不利于投资者及时获取信息,继而不能及时调整投资决策

2013年差别征收股息红利税旨在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减少短期卖空交易。诚然,短期交易存在一些弊端,例如,其违反“三公”原则,即“误导投资者,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异常波动,扰乱市场秩序;助长投机,影响市场健康发展”,而且还使得投资者缴纳大量佣金,提高了投资成本。但是Diamond(1987)发现,限制投资者进行做空交易,会减慢股票价格根据私人信息作出调整的速度,尤其是根据坏消息作出调整的速度。Jacob Thornock(2013)通过搜集研究2005~2007年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和美国证券交易所的公司数据,发现股息红利税会束缚做空市场的交易,而做空市场可以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因此股息红利税会对资本市场的质量有负作用。

(四)新政策的出台会减少投资者获得的股息红利

根据税收资本化的观点,如果税收减免的力度过小,股息红利税仍处于较高水平,那么股东和公司就不会愿意进行股利分红,转而采取其他模式进行分红,如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等。这样,不管税收政策再如何调整,都不能激励公司进行较大规模的分红。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机构投资者已成为主要投资者。公司分红有70%都分给了机构投资者,只有30%左右分给了散户投资者。新股息红利税政策的出台是在散户投资者所得的小部分红利中再分走部分红利,无疑是给散户投资者雪上加霜。相对于机构投资者所试用的股息红利税政策,即符合一定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可享受免税政策,散户投资者所付出的成本进一步加大。这样一来,该政策更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三、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几点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为了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取消股息红利税

2005年降低股息红利税的税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传统观的结论,即较高的股息税率会降低投资收益,进而会抑制投资的积极性,而且企业还会减少股利的发放。如果降低或免除股息税率,则会刺激投资,提高投资收益,企业发放股利的积极性也会增强。因此,作者认为可以继续降低股息红利税,或直接取消股息红利税的征收。因为股息红利税会降低资本市场的效率,减少投资收益。征收股息红利税,其本质是双重征税的一种,既加重了纳税人的税负,也降低了企业发放股利的积极性。因此,为了提高资本市场的质量和效率,相关的政策制定者应该取消征收股息红利税。

(二)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水平

截止到2013年,我国个人投资者中有80%以上拥有中专以上学历,虽然高学历的比例在逐年增长,但是投资者对于证券知识股票方面的知识仍然较为匮乏,进行股票选取和投资时仍存在盲目性,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针对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选取和风险控制等知识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而且还要定期对其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方式。相关研究表明,如果股票选取不恰当,即使税收优惠较多,也不能阻止投资者在短期内进行股票的抛售。所以,为了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应先对投资者进行辅导,帮助投资者选择发展潜力巨大的股票和恰当的投资组合。

(三)相关部门应出台更多优惠政策,鼓励公司加大分红力度

2005年的政策调整,对于公司加大力度进行分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而2013年新政策规定,只有在投资者持有股票的额时间达到一定长度时,才能享受低税率,这就为提高公司分红积极性增加了另一项时间条件,可能会使得公司分配股利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对此,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可以针对分红力度较大的公司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例如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资格审查条件的放宽等,在股息红利税之外,开辟新的鼓励方案,提高公司分红的积极性。

(四)完善公司的股利政策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应认真分析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内外部融资能力及宏观情况,科学制定股利政策,加大分红力度,防治“圈钱”现象的出现。政策制定后,还要做出具体安排,确定分配依据和比例,增强分红的透明度。政策一经制定,不能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则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公开说明变更原因,以及公布更改后的股利政策。

(五)提高市场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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