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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托管服务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07 08:51:58

技术托管服务

技术托管服务第1篇

随着养殖业的发展,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养殖已是大势所趋。一大批规模养殖场在发展、经营管理上都遇到挑战,缺乏流程化、标准化、可复制的系统模式,这也正为技术托管孕育了机会。技术托管是拥有专业技术的第三方企业派驻管理团队对合作养殖场生产技术负责,承诺生产指标。根据合作场规模、签订的绩效指标、实施效果支付相应的托管费用,其应用实例对技术托管在养殖场的广泛应用提供了理论基础。

2国内外发展概况

技术托管模式起源于欧美,在美国就有各种专门的养猪服务公司,如Pipestone公司,服务内容可囊括猪场规划、选址、融资、设计、设备、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服务方式有3种:一是猪场全托模式,即猪场中的技术、管理、育种、营养等全部托管给Pipestone公司(拥有75年发展历史),在托管过程中,被托管猪场生产如达到了既定的指标,托管公司即可获得高额提成,如达不到该指标,则按照另外一种提成方法计算;二是猪场半托模式,顾名思义,半托模式下,猪场只有部分板块托管给公司;三是板块式模式,这种模式下,公司只为猪场提供某个板块的特定服务,针对猪场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专业分析,并提供有效可行解决方案;但无论是哪种合作方式,托管公司都会有强大的技术平台做支撑,关于猪场管理的每一个决策都建立在科学的数据检测基础之上。目前国内所谓的托管合作大都是建立在以产品营销为前提上的。比如国内最早从事收费的技术服务公司,当数北京和谐阳光(北京和谐阳光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和谐阳光”),与美国Pipestone公司的服务模式类似;国内首家兽医服务公司广州猪个靓,这是一个具有兽医治疗与护理性质的服务型公司。据猪个靓公司所宣称的,在一系列的综合服务流程之后,可以保证猪场猪群95%以上的成活率,药物成本控制在30元/头以内。在猪场普遍受疾病困扰且成本高涨的大环境下,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放在哪都很有市场”;广东省农科院兽医研究所猪病研究室(简称“猪病研究室”),最大的优势是有一支高端的科研人员团队,有着非常前沿的技术支持,当前的服务模式为:地方畜牧局+规模化养殖场+研究所。通过地方畜牧局将研究所与规模养殖场联系起来,研究所则为养殖场提供服务。在提供的服务当中,猪病检测成为了这个研究室的“主业”;艾佩克养殖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艾佩克”则充分利用专家资源(主要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导入,以育种为支点,与更多的规模化种猪场建立了合作关系,把很多的服务加入到这个系统中来,在一线上更加接地气地提供技术服务。

3国内技术托管具体服务形式及收费方式

3.1服务形式

3.1.1企业管理与品牌托管

以管理咨询的方式输出战略、人力资源、行政、财务、技术、品牌形象、文化理念等管理方案并协助实施。

3.1.2承包与参股经营

由公司出资承包经营或参股共同经营养殖场。按照技术服务公司提供的系列解决问题方案实施,并按约定进行增值利益分配。

3.1.3技术管理托管

公司派驻管理团队对合作场生产技术负责,承诺生产指标。根据合作场规模、签订的绩效指标、实施效果支付相应的托管费用。

3.1.4代招、代培技术场长及系统支援

以技术服务公司拥有的系统能力为合作伙伴培养人才。根据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或免费,或部分缴费,或全额缴费。

3.1.5派驻养殖职业经理人

通过无偿、有偿2种方式派驻职业化的养殖人才,并提供适宜的、系统的养殖规范化管理体系,以及适宜的各种解决方案,以提高合作伙伴养殖绩效。

3.1.6定向服务,环节突破

按照企业提供的定向解决方案,提供、配置、训练专业岗位人才定向解决合作伙伴某一环节存在的问题。

3.2收费形式

1)依据母猪头数和服务项目收费。2)由于托管公司对于猪场投入品的使用具有决策权,所以有的托管公司收取服务费的同时,也销售产品。

4技术托管在伊犁州的应用

伊犁新源县兴民种猪场,是伊犁州直为数不多的4个种猪场之一,具备州级种猪生产经营许可资格。2013年以来新源县兴民种猪场和乌鲁木齐恒康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接洽试运营技术托管模式,将种猪场生产板块外包,所有生产人员由服务公司聘任和发薪酬,实行绩效考核,将生产成绩与工资奖金挂构,并委托服务公司进行人员培训。通过1年多的技术托管模式运营,将先进适用的养猪专业技术技能和管理渗透到种猪场生产的方方面面,使全场种猪生产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PSY(每头繁殖母猪年可提供的断奶健康仔猪)从18头提高到23头,生产成绩居全州直第一。2014年9月26日,乌鲁木齐恒康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托管新源兴民种猪场全方位合作仪式正式启动,标志着全疆第1个养殖技术托管模式在伊犁州直孕育诞生。

5成立技术托管企业的条件

技术托管目的定位要正确,一定是要帮助养殖场养好畜禽赚钱,而不是卖产品赚钱。就当前现状来说,企业成立养殖场托管服务,首先需要的是技术水平,而且这个技术水平必须比较成熟;第二是企业的技术支撑必须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团队;第三是还要有支撑的体系,包括育种技术、营养技术、兽医服务和营销服务等,这个体系必须要全面。以伊犁州兴民种猪场为例说明企业技术托管成立的条件:

1)具备对烈性传染病的准确、快速诊断及快速控制能力。比如当猪场出现仔猪腹泻、口蹄疫时,若不能及时控制,将会给猪场带来重大的损失,之后的合作将风雨飘摇,难以为继。

2)对非传染病性因素引起的疾病具有全面掌握、准确判断、快速解决能力。通常判断猪病都是从传染病入手,但实际上很多疾病都是非传染性因素引起的,不把源头找出来,不但不能及时解决问题,误诊之后,采取错误的措施,将会给猪场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3)具备较丰富的动物营养、猪繁殖知识和实战经验,托管种猪场还要具备丰富的育种知识;具备过硬的相关操作技能,能有效迅速地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

4)对市场上流通的饲料、疫苗、兽药等产品的质量具备跟踪、分析、快速反应能力。一般情况下,有生产和临床经验的人通过观察和统计分析便能做出一些判断。

5)具备市场营销的必备技能和思维,有远见卓识,能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做出敏锐细致的判断与分析。

6)猪场管理人才团队建设。需要的是有职业素养、职业道德、有责任心、心正不贪和有真正技术水平的人。

6技术托管模式的发展延伸

技术托管服务第2篇

粮食生产全托管既保证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又不改变土地的粮食生产用途,为粮食生产安全提供了保障,还能加快农户土地流转速度,为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良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积累了经验。保护了生态环境在合作社全托管的田块,夏熟全部推广秸秆还田配套机插秧技术,秋熟推广秸秆还田配套机条播技术,有效改善了土壤结构,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同时,实行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便于控时、控肥、控害,减少用药次数,维护粮食质量安全。

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缺乏资金。目前通州区开展土地全托管服务的多为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组织自有资本较少,社会融资能力较弱,拓展服务范围力不从心。(2)缺乏人才和技术。受就业环境、工作强度、工资待遇等因素影响,土地全托管经营主体很难形成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人才匮乏现象突出,对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不多。(3)发展不规范。目前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民间行为,大多以农村的人情交往、个人威信、口头约定为纽带建立互信关系,缺乏法律层面的书面协议约束,一旦出现问题,难以明确双方责任,容易产生纠纷,亟须指导规范。(4)基础设施问题。由于该区农田基础条件不一,土地碎片化,部分服务组织设施配套滞后,无力解决“小田大机”“小路大机”等矛盾,作业调度困难。

3发展方向

按照“两年打基础,三年大提升,五年见成效”的总体目标,2014年,通州区确定培育规模以上“全托管”经营主体(单个主体经营面积不少于13.33hm2)73个,其中经营服务面积53.33hm2以上的53个、13.33~33.33hm2的20个。每个镇培育出1个以上“全托管”规模经营主体,创建村村有“全托管”的示范镇1个。到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全托管”经营面积占纯作粮食生产面积的50%以上,每个村培育出1个以上“全托管”规模经营主体,粮食烘干能力与“全托管”经营规模相匹配,合理配套标准化农机场库和农机维修网点。

4建议

4.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培育服务主体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目标明确、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机手、农技人员、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和种粮大户踊跃投入到“全托管”经营行列中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通州区石港镇5家农机经营主体为中心点,发展“全托管”产业群。组织“全托管”经营主体相互观摩学习,交流“全托管”经营服务经验,吸引更多的合作组织加入“全托管”经营队伍。

4.2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服务指导

制订“全托管”经营服务标准,引导经营主体有序开展“全托管”服务。在合同管理上,相关部门要指导“全托管”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条款详实、权利义务明确的格式化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5年。在生产经营上,要帮助“全托管”经营主体按照“五个有”(有一定的托管规模、有规范的书面服务合同、有详细的机具清册、有合理的财务收支明细、有完整的作业清单)的要求开展好“全托管”服务。注重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装备和农业生产技术,积极引导经营主体通过科学种田、规模经营、打造品牌等提高效益,增加收入。

4.3加大扶持力度,实施财政奖补

2014年,通州区财政对“全托管”经营面积达到33.33hm2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奖补,经营面积13.33~33.33hm2的给予2万元奖补。对“全托管”经营面积达到66.67hm2、烘干粮食服务总面积达到133.33hm2以上的,当年配套新建粮食烘干中心,每个中心奖补30万元。扶持“全托管”经营主体新建农机场库10个,每个机库财政奖补10万元。对“全托管”工作成效显著的镇区和部门,区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4.4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技术托管服务第3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和《***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提供托管技术服务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要求如下:

1.安全托管服务主要内容:

(1)对委托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开展危险源点的辨识,掌握其安全生产现状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方案;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和促进委托企业达到安全标准;

(3)建立和完善委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4)掌握委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演练、落实;

(5)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委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督促委托企业落实整改;

(6)协助委托企业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7)指导和督促委托企业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8)指导和协助委托企业及时报告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9)指导和协助委托企业开展张贴安全画报、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

2.安全托管服务方式:

(1)现场安全检查;

(2)安全教育培训;

(3)不定期现场办公(每月不少于三次);

(4)电话咨询交流;

(5)其它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1、服务地点:

2、服务进度: (见托管服务方案)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与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双方确定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依照深圳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编制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验收标准》进行。

第四条 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

1.托管服务期限:20 年 月 日 至200 年 月 日;

2.托管费用总额¥(人民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3.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金额 元。本合同于甲方付款到帐一周内,乙方开始提供托管服务。

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分别为:

(1)开户银行:

(2)开户户名:

(3)银行帐号: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及违约赔偿: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约定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

(2)甲方安全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落实双方确认的整改方案。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对其开放所有的作业场所,提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图纸、数据、记录和档案等资料。

(4)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给乙方安全生产托管服务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在从事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漏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提供违反法律的服务。

(2)乙方应根据检查情况指导甲方制定和实施有关安全整改措施,如甲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拒不进行整改,乙方可按《指导意见》第十条第六款之规定处理。

(3)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开展托管工作,对其服务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当地政府安监、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而乙方没有指出或未提出整改建议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安全生产托管服务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全面有效,对乙方提出的整改项目应及时整改,若因甲方资料失效失真或不及时整改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理,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若因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导致服务质量失实,被主管部门否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将服务费用退回。

第七条 技术成果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第八条 在托管服务期间,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其联系电话为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其联系电话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沟通有关信息;

2、为双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技术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技术托管服务第4篇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县)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___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________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__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人(签章)甲方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

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服务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人(签章)乙方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中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人(签章)介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方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注:①本合同书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附: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是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较高技术附加值的服务贸易活动,技术服务合同是其法律形式。通过技术服务合同,解决了经济建设中大量的专业技术难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技术服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是主体的特定性,即服务主体是以高级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为主体的知识密集性企业;二是服务内容的多样性,涉及到技术的各个领域;三是成果的有效性。技术服务成果重点是要解决某一个或者几个重点难题,因此,成果具有实用性,是将理论转化为生产力的渠道之一。

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是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所谓特定的技术问题是指需要运用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才能解决的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环境、提高安全系数、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节约能源降低能耗等方面的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范围包括工业设计服务、工艺编制服务、测试调试服务、软件应用服务、配套试制服务、科技信息服务、标准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其他方面的>,!

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酬及支付方式,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计算方式,纠纷争议解决办法等。

制作技术服务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对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要在合同中逐项予以明确,便于操作。对于配套技术服务工作要明确双方的职责,避免互相扯皮。

技术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第九十条 技术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称的特定技术问题,是指需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 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问题。

第九十一条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 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 工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九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九十三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技术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主要义务和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 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服务方负担。

第九十四条 服务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 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当在允定的期限内补充、修改或者更换。 服务方发现前款所述问题不及时通知委托方或者委托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期作出答复 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十五条 服务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 应当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或者提出建议。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 答复。服务方不及时通知委托方并未采取适当措施或者委托方未按期答复的,责任 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十六条 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者服务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当事人违反保密义务 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十七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短期内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 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九十八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技术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 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 偿由此给服务方所造成的损失。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 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委托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 应支付违约金和保管费。委托方逾期6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服务方有权处分工作 成果,从所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委托方,所 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第九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技术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服务方迟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服务方逾期两个月不交付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方应当交还技术 资料和样品,返还已付的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服 务质量有缺陷,委托方同意利用的,服务方应当减收报酬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工 作成果、服务质量有严重缺陷,没有解决合同约定的技术问题的,服务方应当免收 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服务方对委托方交付的样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 造成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一百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 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职业培训、文化学习和按照行业、单 位的计划进行职工业余教育。

第一百零一条 技术培训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培训内容和要求;

(三)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教员资历和水平;

(五)学员的人数和质量;

(六)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医疗费用的支付和安排;

(七)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考核标准和办法;

(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一百零二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学员质量;

(二)教育学员遵守纪律,听从指导;

(三)按期支付报酬。

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配备合格的教员;

(二)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

(三)按期完成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第一百零三条 技术培训需要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提供和 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应当负责提供和 管理。

第一百零四条 培训方发现学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委托方发现教员不符合合同约定条 件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改派,接到通知的一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改派。未及时 通知或者未按约定改派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学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影响培训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 期两个月不派出学员或者不改派合格学员的,培训方有权解除合同,委 托方应当赔偿培训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 失。

第一百零六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配备的教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影响培训质量的,应当减收或者免 收报酬。逾期两个月不派出教员或者不改派合格教员的,委托方有权解 除合同,培训方应当赔偿委托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未按照计划和项目进行培训工作,导致培训结果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 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 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一百零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中介内容和要求;

(三)技术服务的内容;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报酬、活动经费及其支付方法;

(六)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可以单独订立技术中介合同,也可以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 中约定中介条款。单独订立的技术中介合同,自委托方和中介方签名、盖章后成立。 约定中介条款的合同自委托方、第三方和中介方签名、盖章后成立。委托方和中介 方可以在合同成立前就中介方的活动经费达成书面协议,委托方与第三方不能就订 立合同达成一致的,委托方应当向中介方支付活动经费。

第一百一十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如实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背景材料;

(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中介方的活动经费;

(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真实反映委托方和第三方的履约能力、技术成果和资信情况,促成委托 方与第三方成交;

(二)诚实守信,保守委托方和第三方的技术秘密;

(三)为委托方和第三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中介方的活动经费是指中介方在委托方和第三方订立合同前,进行联系,介绍 活动所支出的通信、交通和必要的调查研究等经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活动 经费的数额,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委托方应当支付中介方实际支出的活动经费。中 介方的报酬是指中介方为委托方与第三方成交,并为其履行合同提供服务应当得到 的报酬。该项报酬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中介方徒劳和丧失信誉的,应当消除影响,恢复信 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活动经费的,中介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 应当补交报酬或者活动经费,赔偿中介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隐瞒第三方真实情况,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 损失;隐瞒委托方真实情况,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给第 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方所受到的损失。利用中介关系以自己 的名义擅自提供、转让委托方或者第三方技术成果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或者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介方与委托方或者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中介方和委托方或者第三方应当负连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经委托方同意,中介方可以转中介,但不得要求委托方为转中介方支付报酬和活动经费。

技术托管服务第5篇

“招行应该做市场的引领者。” 招行行长田惠宇在去年履新之初如是说,如今这家银行再次抓住了创新的机会。

伴随互联网财富管理的兴盛,作为连接资产管理和财富市场、保障托管账户资金安全的资产托管业务发展迅猛,急速膨胀的业务量、海量交互的交易数据,使得原平台的客户单一录入指令接收模式、托管业务流程分割处理方式,难以适应大规模、多品种以及不同管理人的效率与服务的需要。

在大资管和大数据盛行的今天,托管业务处理模式却大多停留在手工加电脑、电话加传真的原始阶段,管理人和托管人每天在各类交易系统之间反复切换,进行着大量数据的交换和核对,如此费时费力、不合时宜的操作改变势在必行。

针对操作“古老”的资产托管业务打造了国内首家网上托管银行。运用互联网技术,将客户端与托管人端整合,招行网上托管银行颠覆了原有的托管处理模式,实现了托管指令电子化、业务全流程直通化、业务账户查询实时化和客户服务网络化,完成了托管人与管理人业务交互、托管人与服务结算机构数据交互,以及监管机构之间的数据信息交互,也将托管业务从电话加传真半原始状态直接带入大数据云时代。

无缝对接

“资产托管业务的本质就是服务,托管竞争的核心就是服务水准的竞争。作为一个技术密集型的行业,托管服务的提升主要源于托管系统的持续创新开发。”招商银行副行长丁伟说。

所谓资产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其委托资产进行安全保管、按照事先的约定进行资金支付和净值核算,并按照监管部门或者委托人的要求,对各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综合性业务。从1998年国内商业银行开办这项业务以来,托管业务的服务范围逐步遍及至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券商、信托、私募等多个领域。

传统托管银行服务中,查询和调用数据时,托管方需要通过传真公函通知托管银行,银行进行人工调用和查询后,再进行整理和反馈,冗时耗力;而招行创新将其改由“客户端”传送,“客户端”的指令接收方式由原来单一的管理人录入方式,发展为管理人上传、录入和通过深圳通传输等三种方式,扩大了平台可对接的客户类型。另外,“客户端”还增加了业务日报表的传送功能,将原以传真方式发送的每日头寸表、流量表、权益调表,改由“客户端”传送,管理人可随时查询和下载,极大地提高传输效率。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姜然介绍,在以往的托管业务处理模式中,交易数据、交易行为信息只在操作人之间传递,即便是当事人也很难看到业务的全貌。招行网上托管银行将所有的交易数据、交易行为都记录在云端,任何一个有权查询人都可以24小时随时随地访问。透明的托管数据云也为监管机构全方位监管提供了可能,

另外,与零售业务不同,资产托管业务的单笔交易经常在数亿元以上,传统的手工加电脑、电话加传真的处理方式难免操作失误,交易行为又缺乏详细记录,难以追溯,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网上托管银行通过管理人、托管人、交易所系统的无缝对接,排除手工环节,避免操作失误,防范道德风险。”姜然说。

这个自主研发升级的网上托管银行于今年5月30日上线,运行近半年以来,网上托管银行在托管指令传输、业务处理全自动化的业务直通率提升至95%。

其实,2007年,招商银行就已推出网上托管银行“1.0版本”,如今推出新的产品更多是基于客户需求,在招行资产托管部内部设有创新工作小组,会定期研究客户需求,把普遍性通用性的提炼出来,以便用于后续的开发参考。

“我们把客户需求和管理需求综合在一起,网上托管银行从提升业务效率与管控风险入手,设计了指令管理、业务对接、估值核对、业务查询、报表报告和系统管理6大功能模块。”姜然透露,“这个系统不但是业务处理平台,也是项目管理平台。”

通过网上托管银行,招行不仅将托管业务延伸于全国各分支机构,向各地托管客户提供直通式的网络化服务,而且通过平台的客户端或直联,将各类合作管理人、登记结算服务机构与该行平台有机联接,形成指令、数据、信息的直通高效交互的资管生态圈。

目前,网上托管银行平台已经与250家资管客户系统对接,基金和证券公司系统对接率分别达到70%和50%。从2005年6月工银瑞信基金成立,就和招商银行建立了资金托管的合作,截至2014年9月,资产托管规模达5000亿元。工银瑞信基金副总经理毕万英坦言,合作不但提升了工作效率,也节省了很多自身的资源和人力成本。

助推“轻型银行”

招商银行从2010 年开始实施“二次转型”战略, 2013年提出了打造“轻型银行”的发展目标,发展资产托管业务愈显重要――即使在资本零消耗的情况下,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也能迅速发展;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托管银行可以锁定同业、公司和个人托管客群,提高客户服务层次和对银行的黏合度;借助于综合化托管平台,托管银行得以聚合资管行业海量的数据信息,并将成为银行进一步深度挖掘和运用的“富矿”。

银行业协会的《中国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截至2013年末,国内18家商业银行托管资产规模达34.98万亿元,托管业务已覆盖资本、货币、同业等10大市场,托管规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1.5%。目前,招行托管资产余额达3.14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29万亿元,同比增长91.73 %。

“资产托管业务在招行打造‘轻型银行’和实现‘二次转型’的征程中,作用和效果愈显重要。网上托管银行的推出,在技术上进一步提升了托管规模。”丁伟说。

而随着托管业务的递增式发展,其运作由总行集中处理模式,逐步演变为总分行分级运作管理模式。但原平台支付基础存在着托管账户总量受限的不足。2013年末,招商银行第三代核心系统运行,以此作为支付基础,对原平台进行了一系列再造。

招行通过与核心系统直联对接,将平台业务承载力扩容至总量无限,并可直接获取托管账户信息,业务处理效能提速两倍多。新平台还突破了托管营运机构的数量束缚,将托管营运链条延伸至所有分部和分行,为建立总分行权责明确的多层级管理,业务布局合理的托管业务新模式提供系统支持,使得基于托管银行重构全行非估值托管业务系统将成为现实,简化了分行托管业务处理流程。

变化是市场永恒的主题。电子支付、系统对账、实时查询、信息推送仅是目前招行网上托管银行平台提供的基本服务,根据客户处理、投资便利和增值服务的需要,招行正在持续开发和优化功能。对于托管新蓝海的互联网金融资产,新升级的网上托管银行平台也为P2P托管业务做好了技术准备。

技术托管服务第6篇

[关键词]核电集团;专业化;运营委托模式;运营风险

为提升核电站安全与运营业绩,国内几大核电集团纷纷成立专业化核电运营公司,如中广核运营有限公司和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陆续成立,力求打造核电专业化服务平台,为各核电业主公司提供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的运营委托服务,协助提高核电站安全质量与效率。

从专业化运营委托模式运作的效果的角度考虑――运营委托模式的设计必须支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打造核心竞争优势;从专业化运营委托模式运作效果的角度考虑――运营委托模式的设计需要以最少的管理资源,达成战略实施效果:“最快、最省”;从专业化运营委托模式可操作性的角度考虑――在现有内部组织现状与外部环境限制条件下,运营委托模式设计需比较容易实现,部分国际标杆企业的做法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实现的难度太高。从专业化核电运营公司参与核电业主公司管理运营的范围角度分析,可存在全委托运营模式、总承包项目模式、技术支持服务模式等几大类专业化运营模式。

1 全委托模式

全委托模式是指核电业主公司将核电站所有运营管理事宜全权委托给专业化运营服务公司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的安全与质量、营运管理,人员招聘和培训,设备维修、测试、修理与大修,电站的技术与改造、应急与环保及公司财务管理、合同与采购、资产管理、行政支持等。如Exelon旗下12个厂址20个核电机组所有运营管理事宜全委托给Exelon核电部负责。

全委托模式是在该核电集团采用“大运营”的组织模式下的一种专业化运营委托模式,即该核电集团的专业化核电运营公司统一负责各基地的运营管理,包括各基地之间的资源调配、经验交流、业务监管、在线支持和专业化共用服务等业务。

1. 1 全委托模式优点

(1)专业化运营程度高,有利于集团在运营领域保持和提高相对竞争优势;

(2)易于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经验共享、统一运营标准,基地和电厂间人流、物流、经验流、信息流畅通;

(3)运行流程相对简单,且可模块式复制,扩展性强;

(4)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与品牌效应;

(5)有利于形成集约化和标准化,成本优势明显;

(6)委托业务范围相对稳定,利于专业化核电运营公司进行长期核心能力培养,能力的发展反哺核电业主公司,实现双赢。

1. 2 全委托模式缺点

(1)该模式下,核电业主公司股权治理结构需要精心设计,不易获得合作方的一致同意;

(2)不利于隔离基地间的运营风险。

2 总承包项目模式

总承包项目模式是指核电业主公司委托专业化运营公司一揽子承包双方商定业务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如韩国电力公司KEPCO将旗下所有核电站的大修工作均总承包给其旗下的检修公司KPS。

总承包项目模式是在该核电集团采用“基地运营”的组织模式下的一种专业化运营委托模式,该模式是直接由核电业主公司负责机组的运营管理;共用服务功能集中于某一载体,作为该核电集团的二级单位,面向各基地提供服务;核电集团本部设立运营事业部或生产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基地间的资源调配、经验交流和业务监管等业务。

2. 1 总承包项目模式优点

(1)有利于短期回避与多投资主体利益诉求不一致、不愿接受全委托模式的冲突;

(2)有利于隔离基地间的运营风险;

(3)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与品牌效应;

(4)有利于形成集约化和标准化,成本优势明显;

(5)委托业务范围相对稳定,利于专业化公司进行长期核心能力培养,能力的发展反哺核电业主公司,实现双赢。

2. 2 总承包项目模式缺点

(1)核电业主公司有功能扩张的本能,客观上不可避免需要专业化运营公司输出关键干部和技术骨干,导致专业化核电运营公司现有运营核心能力的稀释;

(2)新基地容易复制该核电集团或专业化核电运营公司的过程模式,不利于吸取成功经验、避免已走的弯路和教训;

(3)该核电集团下各业主公司间统一标准、经验交流和共享不易实现,集团公司指挥协调难度较大。

3 技术支持服务模式

技术支持服务模式是指核电业主公司将其运营管理自身电站过程中一些需要临时、零星支持业务委托专业化运营公司执行,专业化核电运营公司在此模式下承担技术支持职能。

技术支持服务模式也是在该核电集团采用“基地运营”的组织模式下的一种专业化运营委托模式,但其承担的业务范围不确定。

3. 1 技术支持服务模式优点

(1)技术支持为零星服务,对核电业主公司自身业务冲击最小,接受度强;

([文秘站:]2)技术支持服务模式形式灵活,适用范围广,可操作性强。

3. 2 技术支持服务模式缺点

(1)支持服务范围零散,不利于专业化运营公司长期培养自身核心能力;

(2)支持服务业务多为“卖劳力”、“数人头”的盈利模式,难以体现专业化运营公司的经验价值及知识价值,制约专业化核电运营公司发展。

技术托管服务第7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文1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文2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在****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 成果要求

2.1. 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 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 符合造价主管部门的有关计价规定;

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 GC 4-20xx;

4.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xx等等相关规定;

5.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3. 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 计价与支付

4.1. 计价

4.1.1. 基本费用:依据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4.1.2. 附加费用:超过合同范围,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费用(合同之外的工程款额乘以费率或按日工资);

4.1.3.额外费用:应停工而重新开工增加的费用(按日工资)。 效益费用:依据***********规定审增,施工单位支付咨询费;审减建设单位支付咨询费。

4.2. 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 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 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负责召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方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咨询审核协调会议。

5.3. 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4. 按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项。

5.5. 除非另有说明,委托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6. 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6.1. 受托方应确保能胜任相应咨询服务任务,有资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5日内,受托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6.2. 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3.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委托方认为确属必要时,受托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7. 违约责任

7.1. 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7.2. 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委托方。否则,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7.3. 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全部服务费,应自应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额另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额*(r+3%)n)。

8. 保密条款

8.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8.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8.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9. 职业道德

参加咨询服务的人员,必须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参见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FIDIC职业道德)。

10. 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1. 合同终止

11.1.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1.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12.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文3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签 订 时 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以下简称为服务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 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____ 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1.3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1.4 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服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指定一名总代表随时联系。

2.2 服务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3 服务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2.4 服务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服务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务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3.1 本项目服务费以工程造价为计取基数,500万元以内按8‰ 计取,500—3000万元按按7‰ 计取,3000—5000万元按6‰ 计取,5000—10000万元按4.5‰ 计取,超过10000万元按3‰ 计取。

3.2 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10%余款。

第四条 保密

4.1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服务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服务方。

4.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3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五条 保证

5.1 服务方保证委派有施工经验和协调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任务。

5.2 如果服务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委托方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服务方,服务方7天之内必须改正或弥补。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7.2 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技术托管服务第8篇

技术服务合同书样本

技术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术项目由乙方(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

1、1服务项目名称是指技术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全称。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服务项目的名称)

1、2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培训合同或技术中介合同。

1、3鉴于我国技术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复杂,法律上具体规定名称的,只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技术服务的范围远不限于此,凡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需要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合同,大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体现为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有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材料配方、设备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经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检索、复杂的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生物测试、复杂的产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鉴定、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完成的特定技术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服务方可就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

2、2技术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双方约定服务方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工艺编制、非常规理化测试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材料鉴定分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中介活动等方式来提供技术服务。

2、3技术服务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术服务项目的难度、具体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以及实施效果。例如,为引进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关键部件的消化吸收,通过技术服务,使技术设备能够达到某一种技术生活水平和某种标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以及分阶段履行的各阶段的起止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协作事项应在______日内完成;服务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服务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以工艺产品结构的设计、新产品、新材料性能的测试分析、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以及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等方式来完成。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服务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背景资料等。

4、2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向服务方阐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要点,提供有关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原始设计文件及必要的样品材料等;

(2)根据服务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服务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服务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4、3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如场所、交通、食宿等)

4、5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服务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6、1鉴于技术服务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技术服务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式验收,也可以约定由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双方应明确约定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应获得的报酬。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支付报酬______元人民币。

7、2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7、3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等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技术服务费合同阅读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_________。

2.方式:

_________。

3.要求:

_________。

第三条 工作条件:

_________。

第四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_________种: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____%;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____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_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地点:_________;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证期为_________(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服务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服务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技术服务合同范文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1.1委托方希望获得咨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

1.3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_________.

1.4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_________.

1.5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将在_________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4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2.5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咨询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咨询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询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3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三条价格与支付

3.1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一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二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三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3.4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咨询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上述单据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交付。

3.4.2分项一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3分项二合同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委托方:

a.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4分项三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5分项四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6分项四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据合同规定咨询方应支付预提税和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3.6为执行合同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中国之外的发生的费用由咨询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

4.1前述技术咨询报告以_________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b.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c.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d.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4.2咨询方在航空邮寄上述资料时应以传真方式将邮寄日期和航空提单号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咨询方。

4.3如果在邮寄过程中上述资料发生丢失、损坏,咨询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免费予以替换。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税费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负担。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咨询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咨询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支付。委托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委托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咨询方。

6.3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承担。

第七条保证

7.1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7.2如果咨询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咨询方,并给咨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咨询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询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7.3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条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

8.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在提交给委托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8.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九条转让

9.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十条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10.1如果由于咨询方的责任,技术咨询报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咨询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c.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10.2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10.3对咨询方的下列违约行为,委托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任何一项的技术咨询报告期限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b.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________天。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1.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1.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二条仲裁

1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语言和标准

13.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英文。

13.2尺寸均采用公制。

第十四条适用的法律

14.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5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7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咨询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技术托管服务第9篇

关键词:农业生产托管;机制创新;收益分配

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农业也要基本实现现代化,未来15年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小农户生产经营现代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党的报告指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业生产性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农业农民落地下田的主推方式。农业生产托管是承包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需要流转经营权的前提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地、播种、植保防护、农产品收获等所有或部分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实施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

1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基本情况

2017年农业部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全省开展了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抓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017年8月山西省以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选择了10个粮食产量靠前的大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完成补助面积超过3万hm2。2018年山西省托管服务任务的试点项目县27个,完成托管服务补助面积超过5万hm2。2019年山西省在81个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完成托管服务面积23万hm2。山西省试点地区在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产品绿色化方面实现了预期目标。

2农业生产托管的机制创新

2.1机制创新的必要性

从农户角度来讲,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解决如何对接社会化大生产,如何对接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现代要素等问题,新时代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依然主要来源于农民群众和市场需求。推进新时代现代农业发展应当顺应向以机械化为主转变的历史趋势,顺应大部分农民退出繁重作业方式但不愿意退出家庭经营模式的期望,顺应对农业生产环节零碎式外包转向系列式、全程式外包的愿景。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来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解决普遍规模小、辐射带动农户能力弱、缺乏资金、缺乏人才和技术、与小农户对接不畅等现实问题。就资金来源而言,服务主体融资能力较弱,农村金融体制机制不顺畅导致的贷款难,限制了服务主体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相关能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所拥有的生产技能大多属于经验性技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不足,向农户提供专业性技术指导的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从近几年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情况来看,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服务链条较短,服务环节主要在耕、种、防、收环节,纯农机作业服务的多,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生产经营信息服务、农产品运输存储及加工销售方面服务内容少,不能满足现阶段农户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需求。基于以上因素,必须深入研究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联接机制,从全省层面对农业生产托管机制方面进行完善创新,研究探索适合山西省发展的农业生产托管机制,推动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

2.2机制创新思路

充分把握山西省情农情,结合山西省实际,试行“政策试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金融保险创新”五位一体的农业生产托管合作机制。政府部门制订政策引导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组织居间协调管理作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承接托管项目,承包农户规范开展委托托管、金融保险机构提供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收益分配机制,以实现政府、农户、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险金融机构多方共赢的改革效果。

2.1.1政策试验引导带动在政策制订推动方面,立足中国特色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突破口重塑农业政策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为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牵线搭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规范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用法治思维规范经营主体和市场行为,创造良好有序的营商环境。加大政策试验推广的广度和深度,实行政策补贴资金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按照服务主体与小农户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分配。调动广大农户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培育和引导农业生产托管新产业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通过专项扶持、政策引导、统一规划等措施,在完成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农户通过“互换并地”实现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充分利用国土土地整理项目提高土地利用率,方便农机使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促进服务规模经营。

2.2.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山西省农村地形地貌复杂、土地分散、细碎化程度高,承包农户人多地少的情况普遍存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存在服务对象多、服务难度大、服务成本高、对接困难等问题。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人,与承包农户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在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中,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户集中经营、协调农户签订服务合同、评价托管服务效果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承担着“一手托两家”居间服务,农户对其信任度高。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组织协调管理,可以有效解决服务服务成本高、服务难度大、交易成本高等现实问题,实现农户、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多赢的效果。具备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直接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2.2.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承接托管项目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及服务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采购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组织销售,承接国家涉农建设项目。(2)家庭农场。有一定生产规模、有较高管理能力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3)龙头企业。立足当地经济,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与人文特色,发挥加工流通服务特长,带动当地主导产业。(4)农业专业性或综合性服务公司。为农业产业上下游的生产者、加工企业、供应商、终端商等提供多元化交易、专业及时的信息资讯、第三方智能仓储、多式联运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5)农业服务类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开展植保防护、农机服务、农产品仓储加工等多种服务。(6)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在全省服务网点多、服务内容广,可以在原有网络基础上拓展服务网点、延伸服务链条,增加服务内容。(7)多元化融合主体。各种不同类型的服务组织横向联合、纵向拓展,优势互补、融合共生,围绕优势产业或产品的生产经营,以资本、装备、技术、管理、服务等为结合点,组建农业生产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协会等新型生产经营组织,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2.2.4承包农户规范开展委托托管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地位,尊重承包农户主体地位,维护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主体地位,按照“托管自愿、有偿服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委托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签订权责明确的托管合同。

2.2.5金融保险机构提供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保障针对制约现代农业的发展存在的融资难、农业保险产品不够丰富,覆盖面少,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突破保险思维,保险公司联合担保公司和银行主体,实现跨界融合,多重增信,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提升农业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全方位满足小农户农业保险需求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融资需求。

2.3收益分配机制

托管双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探索建立保底分红、货币返还型和实物返还型等分配机制。托管服务组织每年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组织协调费用。

2.3.1保底分红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从耕作、播种、植保、收获等环节的全程服务。农户与服务组织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农民获得收获物。服务组织承诺保底产量。完成保底产量农户向托管服务主体支付托管服务费,完不成保底产量托管服务主体支付违约金。超出保底产量部分形成的收益由农民和服务主体按双方约定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