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2 15:32:23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第1篇

[关键词]中国政治哲学;宏观理论建构;微观政治主体;述评

政治哲学作为一门“对政治事物的一般性的反思而深入地理解人的生存和世界本性的学问”,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受到我国学者的关注和研究。近十年来,无论是从从事政治哲学研究的学者人数,还是从政治哲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来看,政治哲学的研究都取得了比较大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政治哲学在当代中国已然成为一门显学。本文以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线索,对近十年来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作一综述和简要评论。

一、从宏观理论建构到以问题为中心的转向

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激发了诸多学者对当代中国政治哲学进行理论建构的兴趣。

从政治哲学的学理结构角度探讨中国政治哲学的体系。有学者指出,政治哲学的学理结构是从哲学的人学理念推演出伦理学的道德原则,进而再引申出政治价值学说来展开逻辑的。这也就意味着,规定着政治活动的性质、任务和目标的政治哲学之思想来源,是某个特定时代的人学理念和道德原则的政治学演绎和逻辑结论;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哲学体系应该坚持的逻辑起点和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本体论,辨证地继承我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建立起一种既鼓励物质文明,又提倡精神文明的哲学、道德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体系。

从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讨论中国政治哲学的建构。有学者认为,价值性和事实性的关系,构成了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任何一门政治哲学的建构,都需在理论内达成价值性与事实性的某种统一;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建构之路应该从理想性转到现实性,即从经典马克思主义致力于理想社会的理想性政治哲学到依据现实生活的现卖性政治哲学的转变。

从理论综合的角度讨论中国的政治哲学建构。有学者指出,政治哲学是对政治权力的来源及其行使的正当性,以及理想社会模式等问题从根本处进行思考的一门学问;对于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者来说,一件充满着挑战的理论工作应该是在综合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近现代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三大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社会主义现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的思想体系与新的传统。

对中国政治哲学进行理论建构是近十年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趋势。这些研究成果涉及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政治价值论、方法论等,对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这种宏观建构的政治哲学理论体系有着不可忽视的缺陷:一个是玄之又玄,其表现就是在概念中转圈子,从一个概念转到另一个概念;一个是空发议论,其表现是依据某个政治价值,比如公正、自由来批判宏观现象与大制度,而不肯去切实地分析身边的小问题与小制度。

对此,有学者着重强调,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刚刚起步,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不是要亦步亦趋地与当代西方学术“接轨”,而是要自觉地形成中国的批判意识与独立视野。中国学者研究政治哲学的基本任务有二:一是批判地考察西方政治哲学的源流,二是深入梳理中国政治哲学的传统。对中国学界而言,今日最重要的是在全球化的时代能够始终坚持自己的学术自主性。无论对施特劳斯学派,还是对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等,我们都主张从中国的视野出发进行深入分析和批判性讨论。中国政治哲学的开展,毫无疑问将有赖于重新深入地研究中国的古典文明传统,特别是儒家这一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传统。但是,深入地研究儒家和中国古典文明不是要采取理想化的方式,而是要采取问题化的方式,重要的是要展开儒家和中国古典传统内部的问题、矛盾、张力和冲突,以及儒家和中国古典传统在面对现代社会和外部世界时所面临的困难,对此我们并不需要回避、掩盖或否认,恰恰需要充分展开并加以分析。中国政治哲学的开展,同时也必然以日益复杂的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为动力。当代中国已经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同时又处于前所未有的全球化格局之中,我们对中国古典文明的重新认识和重新开展,无疑必须从现代中国和当代世界的复杂性出发才有生命力。

因此,以问题研究为中心,特别是以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为中心成为了近年来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转向。

二、以现实问题为导向的政治哲学研究

以问题为导向的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当前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对此,有学者认为,当前国内政治哲学界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对当代中国社会类型的准确定位。这不仅在理论上严重影响了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发展,而且在实践上对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发现和确定当下我国社会处于何种类型应是我国当代政治哲学的出发点。该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属于在根本利益上无对抗、无冲突,但在具体利益追求上体现多元的个性化差异状况,这种差异化主要表现为:(1)差异化的生产关系,即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外资、民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关系;(2)差异化的政党关系,即一党执政,多党合作;(3)差异化的社会阶层关系一“两个阶级化为十大阶层”,即由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化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市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因此,差异性社会无疑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所面临的最大现实,其社会类型是“差异性社会”。因此,差异性社会与和谐政治是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基本向度。

有学者指出,当代中国的问题很多,但从政治哲学的视野看,现实的和最重要的原因是权力至上的金字塔式的社会层级结构带来的官本位、权力本位的政府运作体制和政治体制。社会层级结构的讨论和建构虽然不能说是解决当下“中国问题”(当然主要指国内问题)的惟一有效途径,但根据马克思社会层级结构理论,立足社会结构变迁,从学理层面和社会层级结构的讨论无疑可作为破解“中国问题”、建构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而独特的分析进路。作为凝结和展现当代人社会政治地位‘c全息图”的社会层级结构既是当代中国问题的总根源,也是消解诸多中国问题的着力点,因而社会层级结构分析对诸多社会乃至政治问题就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应该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基本论域。

还有学者认为,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主要动力并非来自西方学术界的刺激,而是来自中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发展进入经济起飞阶段之后,政治起飞的任务得以彰显,而政治起飞应该是中国思考的问题意识。因此,中 国政治哲学研究必须直面中国社会发展的核心难题一政治发展与政治起飞。该学者指出,面对中国发展的政治起飞问题,我们的政治哲学研究应当回答:中国社会的政治起飞如何可能?人类在古代城邦公民政治或君子—大人政治和现代权利政治之外,能否发展出第二种可能的政治(哲学)模式?若能,那么东方政治(哲学)传统能否发展出人类第二个政治(哲学)类型?从当代世界发展看,政治领域的最大特征是西方的霸权与东方的崛起。于中国哲学研究而言,我们的根本问题是,如何在批判地扬弃中国传统王道政治哲学与西方现代权利政治哲学的基础上,创建新的政治哲学范式?围绕这一问题,我们的政治哲学研究还必须创造性地回答的重大问题有:良好的社会如何可能?在西方主导的世界上我们如何进行政治思考?中国的政治起飞如何实现?

三、从宏观政治制度研究到微观政治主体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各种现实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中国现代社会日益走向复杂性,这也推进了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以问题研究为导向。正如我们所知,政治哲学所要面向的问题很多,有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之分。近十年来中国政治哲学发展经历了从以宏观政治制度问题为导向到以微观政治主体问题为导向的转变。

有学者认为,政治哲学参与现代中国社会改革,其原初的目的就是解释阻碍中国社会发展与正义的“中国结”。但是,其理论维度从一开始就超越具体的问题之外,而直接深入到“结”之编组的原因与根据。也就是说,直接探讨一般国家政治制度的正当性问题,比如讨论土地的所有权、政府的基本原则,或者立法的正当性基础等此类的问题,不是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实用对策。极其重要的一点,中国在与现代世界,尤其与西方世界对话而制定共同的政治规则时,社会一历史的差异,使中国的政治哲学学者更趋向于选择社会一历史的宏观视野来讨论政治哲学的问题。因此,从政治哲学角度研究宏观的制度问题也就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关注。

有学者从社会现代转型的角度,以(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矛盾为中心线索,把制度放进马克思主义价值学的视野中,集中考察了制度在促进人的自由,形成自由秩序的过程中所具有的价值及其实现机制。该论者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全面转型,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问题凸显出来。如果说经济和军事实力属于“硬实力”,而政治价值观属于“软实力”,那么,政治制度建设则是存在于“硬实力”和“软实力”之间。通过政治制度建设,不仅可以将“硬实力”和“软实力”整合起来,而且是“硬实力”和“软实力”提升的根本途径,将推动“硬实力”和“软实力”的提升机制化。因此,该论者认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

与此不同的是,有学者指出,尽管以政治制度为中心的宏观政治研究范式在政治哲学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面对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宏观政治模式也有重大的缺陷:正是在宏观政治哲学那里,政治哲学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另外一种理论哲学,心甘情愿地受“自然科学化”的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范式的支配。它习惯于抽象掉内在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和日常生活世界之中的多态化的、多样性的、边缘性的和微观的权力结构和控制机制,把中心化的、宏观的权力运作和国家制度安排等宏观政治活动,以及周期性的经济活动机制,即一种理性化的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放大为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普遍的、绝对的规律和力量。对此,该论者进一步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由于理性的危机而重新审视日常生活的意义和价值的时代,生活在社会结构、社会分层、社会机制日益多元差异,非中心化的微观政治权力和文化权力结构日益发展的时代,自觉地开辟微观政治哲学的领地,显然是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新发展。因而,在当代中国语境中,推进微观政治哲学研究更具有启发意义。

有学者认为,在现代法制社会条件下’提升每一个个体的“政治主体意识”的自觉程度,以形成广泛介入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是实现权力制衡、促成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而这需要有政治哲学层面的深层论证。该论者指出,政治主体分为“社会政治主体”与“政治权力主体”两个层面。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思维的根本缺失是“社会政治主体”认识的缺席与“政治权力主体”认识的强化,致使社会一般成员的政治认知、政治人格及政治参与意识先天不足,更缺乏政治权利意识。因此,当代中国政治哲学要关注微观的社会政治主体研究。

我国著名学者韩庆祥教授指出,马克思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生成论哲学,其主体是人,目的也是人,人是在实践中生成自己与实现自己的。而要真正使人成其为人,能力问题很重要。能力原则能培养人的先进性:第一个先进性是能力本位内在要求公正,有能力的人就希望公正,希望有平等的机会,这种公正,相对于等级而言是先进的;能力本位还会产生第二个先进性,就是它欢迎民主;能力本位还会产生第三个先进性,那就是使人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过去我们的政治行为围绕权力做得太多,今天我们应该围绕能力来组织政治行为、政治活动;把能力原则引入我们的政治活动,用能力而不是权力来增强我们政治的权威及其影响力。以此,当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应由权力本位的政治哲学走向能力本位的政治哲学,最终的使命就是使政治人在政治行为中真正成其为人,使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真正成其为人。

四、结束语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第2篇

一、方法的孱弱

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自上个世纪以来,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构成面。但是,从梁启超出版具有奠基性意义的《先秦政治思想史》到萧公权发表《中国政治思想史》,关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思想内容,就一直被糅合进一般意义上的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加以处理。到1949年前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这一提法的正当性还不为学界所承认。后来的泛政治化思维,就更是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纳入封建主义的范畴了事,将之进行简单的否定,缺乏起码的理论分析逻辑和历史清理的严谨理性。

近20年,三重机缘推动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其一,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热潮中,中国传统政治思想顺带地成为这一研究热潮中的构成部分。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生活的相关反思中,中国传统政治体系再一次成为"现代"政治体系的对照物,相应成为被批判和抛弃的对象。"走出中世纪"的呼号大体上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是,中国传统政治诸方面的历史积淀之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为后来理性的思考提供了条件。其二,在同一时期流行的现代新儒家思潮及其研究活动,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理性分析奠立了基础。相对于以往的中国传统文化研究而言,对于新儒家思潮的关注,驱使人们重新检讨过去那种面对传统文化仅只是批判的不确当姿态。并在此基础上带着"同情"与"敬意"进行传统文化的研究和现代解释。无疑,这推动人们去慎重检讨传统政治文化遗产及其现代价值问题。其三,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在上个世纪90年后期已经走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当口。这驱动了政治理论的研究活动。也使得政治理论走到了理论活动的前沿舞台。其间,先起的西方现代政治哲学著作的出版热,以及后起的西方古典政治哲学著作出版热,[2] 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提供了理论资源。现实的推动与理论的筹备,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发生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并不因为这些机缘本身就具备了自己研究的正当性保证。方法上的缺乏自觉,仍然是制约这类研究水平提升的最重要因素。研究者要么还是沿循梁启超以来的那种描述思路,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拉开为一条历史演进的线索。要不就是沿循萧公权的那种在中西简单的比较中刻画中国传统政治思想风貌的方法道路,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混合起来处理。究竟什么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者还缺乏对于研究对象对应于"中国"的"空间"、对应于"传统"的"时间"、对应于"政治哲学"的"事件"的三维方法审度。以这种研究的"空间"感而言,人们在目前的大多数研究成果中,很难认定自己把握住了"中国"的政治哲学。因为多数研究是在自觉或不自觉的西方框架中勾画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同时,以这种研究的"时间"感来讲,人们也难以通过研究者提供的成果认知"传统"中国政治哲学的面貌。因为现代化的解读已经将传统几乎遮蔽了。最为值得注意的是,"政治哲学"的学科界限,在这类研究中往往不具有学科的严格性。它与政治思想、政治学说、政治观念,乃至于政治制度设计、常识层次的政治生活规则等等的边际界限都比较含混。政治哲学与政治社会学、政治法学、政治制度研究、政治心理学、政治文化或政治人类学等等现代学科的边际界限,也没有有效划定。方法的孱弱是显而易见的。

二、四种取向

当然,不可否认,其中的一些研究成果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具有的启发性。在笔者的可及视野中,近期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成果,在方法上具有启发的著作,就有不少。根据这些研究成果的分析,目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方法取向,大致可以区分为四类,而这四类研究方法又引申出四种研究导向。

其一,知识构成的描述,与这种研究方法相伴随的研究导向是政治思想史基本问题的概括。就这种研究的地位而言,可以说它目前居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主流。近期的代表作可以是周桂钿主编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3] 该书的具体内容基本上是对于传统中国思想的社会政治内容的归纳。论述的大致结构是--以天命论作为中国传统政治的精神支柱,以经学作为中国传统政治的指导思想,以大一统论刻画中国传统政治的格局,以纲常论凸显中国传统政治的纽带,将民本论视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基石,以德治论概括中国传统政治的特色,以常变论为中国传统政治改革的理论依据。这些内容,可以说都是以前中国思想史研究中反复论述过的问题。出于作者用心的是这样的编排方式所具有的理论意图。绪论是陈述作者研究方法的篇章。作者从"哲学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出发进行讨论。以回答"中国有没有哲学"、"中国有什么样的哲学"这两个问题作为论述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切入点。进而以"儒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干"为思想史内容结构的基本断定,引发出对于本书具有设论般意义的论断--"政治哲学是儒学的中心"。为了证得这一设论,作者一方面断定以往那种认为儒学是伦理学的意见之不能成立,另一方面指出从原儒、到宋儒、再到新儒,都是政治哲学。回答何以中国传统哲学是政治哲学时,作者认为,那是因为中国古代的哲学家都以救世济民为目的,为政治服务的理论意图决定了这类理论活动的性质。而且,它恰好可以显现出与西方思辨哲学相区别的中国传统哲学的特质。以政治哲学为特色的中国传统哲学的中心,就是具有相当的现代价值的"民本论"。全书围绕这些设论,将古代中国政治思想家与政治家关乎政治问题的论述集纳起来,并将这些论述统称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

作者选择的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论述方法,具有它自己的优势:一是这样有利于读者了解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究竟涉及到一些什么问题,大致可以对之有一个简明扼要的把握。二是研究者可以从容地勾画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基本轮廓,并以历史的演进作为支持自己论述的有力理由。这对于普及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思想的常识,是有益的。

但是,这种研究方法支持下的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限制:第一,从研究的出发点讲,一种致力于争辩中国有没有哲学(政治哲学)的方法,是无法保障研究者对于真实思想历史面目的刻画的。因为"你有我也有"在方法上具有一种比附的嫌疑。第二,由于这种方法立意于交代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涉及的基本问题,因此陈述问题本身蕴涵的需求超过对于问题之间逻辑关系的清理,它无法帮助人们有机地通观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第三,它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内容的删削,还是单一的儒家中心的。诚然儒家思想是古典中国思想结构的中心,但是,在勾画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时候,如果只是以儒家作为论述的轴心,就难以照顾到其他各家在传统政治哲学建构过程中所发挥的必不可少的作用。第四,这类研究还是以对于西方哲学的割裂和简单归类为方法支持的。事实上,西方哲学具有自己分门别类发展的历史结构。我们绝对没有理由讲,西方哲学只是思辨哲学,那只是西方近代哲学一个组成部分的特点--尤其是站在德国古典哲学的视角看问题的时候。无论是古希腊罗马、还是欧陆英美,西方都有自己深厚的政治哲学传统。

其二,意识形态的勾画,与之相伴随的研究导向是将古典历史与现代变迁中主导的意识形态作为论述政治哲学问题的中心。[4] 在这" 种研究方法的指引下,作者将中国政治哲学的发展史视为意识形态的演变史,勾画出一条从古典的主流意识形态--儒学到现代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线索。作出这种勾画的政治哲学理论依托主要是认定政治哲学主题是"历史上居于统治地位的国家指导理论",以之为核心,作者将古典思想--不论是天人关系、人性问题,还是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和国民义务都归纳到政治哲学的主题之中加以审视。并在历史的推演之中将中国政治哲学发展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古代儒学、宋明儒学、从儒学向马克思主义转折。这一研究进路的宏观描述是具有某种创新性的。但是,由于研究者只是对于政治哲学的理论边界进行了粗略的划定,因此,具体的论述几乎完全落入既往的思想史写作模式中,而没有将政治哲学与政治思想的边界成功地划分出来,从而缺乏真正的创新性。而且,一部中国政治哲学发展史,能否用意识形态作为轴心来加以勾画,在理论上是值得商榷的,就思想历史的演进本身状况来看也是值得怀疑的。

其三,政治功能的凸显,与这种研究相伴随的研究导向乃是"五四"以来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采取的基本态度--一种不妥协的批判封建主义、王权主义的导向。这一研究的近期重要成果,是刘泽华主编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5] 刘泽华自80年代以来一直专注于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学术收获颇丰。他由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清理进入到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上与其他研究者并没有太大区别。但是,与一般直接从事中国思想史研究的学者进入政治哲学研究时对于政治哲学理论问题掉以轻心不同的是,刘泽华注重政治哲学的理论预设。一方面,他认为从政治诸学科中的地位上讲,政治哲学"具有统领全局的意义";另一方面,从与政治制度安排这类"硬件"相比较的角度讲,政治哲学是作用于人们思想与行为规范的"软件"。再一方面,他将政治哲学研究问题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定政治哲学关注的主要是五个问题:政治思想与观念中最具有普遍性的理论与命题、有关政治"为什么是这样"的理论与命题、政治价值的理论依据、有关政治范式化的理论与观念、政治理论的结构与思维方式问题。而且,他特别指出"不梳理政治哲学就难以把握中国历史的总貌和特点"。基于这些预设,刘泽华着力对于天命信仰与王权认同、天序论与社会秩序及整合、道与社会规范、大一统与政治分合、王权至上观念与权力运动大势、人为贵与王政、崇圣与社会控制、崇公与抑私、改易更化论与改制变法、革命论与王朝更替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可以说,就中国传统政治理论的基本问题域而言,刘泽华的研究都已经涉及到了。而且论述的确当性是较高的。但是,因为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进行研究的理论划界的辨析还是较为粗放的,具体论述中间使得阅读者不太容易区分政治理论、政治制度、政治文化与政治哲学的界限。同时,强烈的批判预设,使得研究者的分析中立性保持得不是太好,结论的效度与信度就有所下降。

其四,理论结构的提取,与这种研究相伴随的研究导向是建立"中国的"政治哲学理论体系。近期的代表作可以是刘晓的《现代新儒家政治哲学》。[6] 相比于前述研究者来讲,刘晓对于政治哲学的理论边界保有较高的警觉。他划了20多个页码的篇幅讨论了政治哲学的概念、意义与范围问题。而这种讨论比较引人关注的是,作者给予了政治哲学学科的西方论述以学科坐标的地位。这似乎有以西方对于政治哲学的界定来范围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危险。其实,这是我们使用政治哲学这样的概念来整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某些深层次内蕴的一个必然方法"选择":因为从概念到范围的基本规定性来讲,政治哲学都不是我们传统思想中具有形式化建构的东西。在某些方面,相近的思想内容也许具有类同性。然而,一旦我们试图对于这些类同的思想内容进行形式化、即按照现代学术划界的分门别类的研究时,我们就不能不接受"逻各斯"意义系统的形式化分科话语。其实说起来,前述几类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理论上的限度,就是因为对此的理论警觉不高导致的。

刘晓对此的警觉是值得认同的。他认真清理了现代西方著名的政治思想家们关于政治哲学理论规定性问题的论述。从古典政治哲学的赞赏者(如斯特劳斯)到现代政治哲学的捍卫者(如伯林等)、从行为主义功能主义的政治科学家(如达尔、伊斯顿)到规范取向的政治学家(如萨拜因),刘晓都对其进行了理论关注。从而将政治哲学的学科特征进行了较为可靠的归纳:政治哲学的对象是人类的观念与精神,在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框架中它关注的主要是价值评价。它具有较高的抽象性、价值性、规范性、凸显的是政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它还具有传统性、意识形态性。它注重政治的目标,在方法上有自己的真理性标准。这些归纳基本上把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的学科特性给展现出来了。通过这些理论清理,刘晓将政治哲学规定为探讨政治价值尤其是合法性正当性及理想政治秩序、建构政治价值范畴及其关系的元理论、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政治批判理论。并以之为方法指引,对于现代新儒家关涉政治哲学的心性论、历史叙事、政治论述、国家论道、与现代民主的关系问题、自由与平等、保守主义与民族主义、思想本源进行了分析研究。

刘晓对于新儒家政治哲学的研究,因为是个案研究,还不足以反映他对于整个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意见。而且因为他处理的是中国现代思想史问题,也许给他提供了论述问题的方便。因为现代中国思想学术的学科分化已经能够达到学科独立化的基本状态。但是,他在讨论"中国的"政治哲学问题时表现出的方法自觉,乃是最具有启发意义的。不在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理论中吸取足够的理论营养、不在中西方政治思想的深入比较中,要想就中国传统思想本身进行论述就凸显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特质、内涵和问题,是不可能的。

三、方法进路

无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先天方法限制,即它是以西方现代的学科划分为学科存在的形式化条件的,制约了研究者在方法上的选择余地。研究者需要对于政治哲学研究方法的进路有一种自觉。本来,研究方法可以是研究者个性化的东西,更可以是"无政府的"。[7]为什么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者对于自己的研究方法进路需要有如此审慎的态度呢?除开前述的学科形式化理由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如果没有自觉的方法论选择的话,研究根本就不可能展开。一方面,这是由于中国古典思想的陈述不是"逻各斯"式的,而是日常思索式的。我们研究中国古典政治哲学,必须首先恰当地处理研究所凭借的原始资料问题。不在自觉的方法指引下,将关乎政治哲学主题的原始资料从古典的非学科化而是混一化表达的各种思想的思想史资料中离析出来,那政治哲学简直就不曾存在过。研究对象没有确立起来,我们研究什么的问题就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国古典思想在近代遭遇到了西方思想,从晚明迄今,中西思想的交流使得"中国的"纯粹性受到了侵蚀,这种侵蚀简单地讲,可以形容为中国的思想内蕴需以西方的表述方式表达。我们如何研究自己民族的思想史,就此必须在小心翼翼的中西对比和特征分辨中进行。否则,我们就无法准确地把握到中国传统思想的脉搏。这一研究处境,逼使我们不得不对方法问题加以重视。再一方面,我们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是为了什么的问题,也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研究方法问题。中国传统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尽管追求自己学术活动的社会政治效用,但是,他们的成功之处,多半限于个体心性安顿问题。对于社会政治制度的安排,多半出于玄想。这既使得中国传统思想的哲学性质得到了强" 化,又使得中国传统思想的社会效用没有保证。如果我们仅仅是在还原中国传统思想的基点上研究它的话,那意义就极为有限了。这驱使我们转换中国传统思想主要服务于个体心性需求的定位,将关涉社会政治生活的思想内容纳入到社会政治现实需要的范围之中。进而将其中的政治哲学内容离析出来,使之具有独立的现代学科价值。并在以其理解中国传统的整体历史面目的基础上,使之可以凸显其服务于现代社会政治生活需要的当下价值。

确认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性,便需要对这种思路之下的研究方法进路进行勾画。简单地讲,这种研究方法可以以四重推进的研究进路来概述:首先是"历史--描述",其次是"思想--提炼",再次是"比较--界定",最后是"理论--重构"。之所以说这四者之间的关系是四重推进的关系,是因为它们既有一种不能倒置的逻辑递进关系,又有一种相互支撑与依赖的辨证联结关系。就前者而言,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首先是一种历史研究。历史的叙事必须遵循一种尊重历史的描述原则。在此基础上才能将历史中的思想体系及其蕴涵的独特思想贡献提炼出来,并通过中西思想的比较凸显各自的思想特征,进而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理论结构烘托出来。假如倒置四者的关系,进行反推,就可能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作为现代研究者预设的某种理念的一个证明材料,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面目反而不可能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就后者来讲,没有历史叙事,就没有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思想史基础,缺乏思想史基础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就可能堕入随意的比附,随意的比附结果就只能是反传统的。这势必把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弄得不伦不类,前述的空间感、时间感与学科独特性都得不到凸显。

首先看"历史--描述"的环节。历史是什么的问题是需要回答的。简单地讲,历史就是过去发生过的事情的总汇。而历史学就是忠实并详实地记录历史事件的学问。历史学遵循某种描述的方式就是顺理成章的。这中间当然有历史学家对于事实记录的个人选择,以至于卡尔强调"历史是历史学家跟他的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现在跟过去之间的永无止境的问答交谈。" [8] 于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中对于其历史基础就此应当怀抱两点信念:一是尊重历史事实,二是必须发挥研究者的能动性。前者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得以研究的基础,后者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据以凸显学术性的条件。在前者言,我们就没有理由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简单地归诸儒家政治哲学。在后者讲,我们就必须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主流的学派、思潮(如儒家政治哲学)加以足够的重视。前者的宏观把握为后者的重点论述奠基,后者的重点论述显示前者的深度与特质。历史描述必须在思想史上的诸观念体系之间保持一种均衡态势。

其次看"思想--提炼"的环节。思想总是个体的,尽管它可能代表着一个社会阶层或集团。个体性的思想是活跃的,还不具有公共性的。它要融入思想史,就还得以其具有思想推进意义的贡献的凸显,才有可能,从思想史的一般进程来看,并不是每一个思想家的思想都有进入思想史的价值和必要。在形似杂乱的个体思想中离析出具有思想史意义的思想,就是思想史研究的一个基本功。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显然是广义上的思想史研究。从思想史的时代划分上讲,从先秦、两汉、魏晋到唐宋、明清、再到近现代,有无数的思想家,但是他们未必都思考过中国意义上的政治哲学问题。从政治哲学的思想主题上看,天人关系、人性善恶,王权观念、官宦制度,也未必都是每一个思想家关注的对象。儒家的政治哲学主题确实具有某种主导性,但是儒家与道家的互补结构、儒家与法家的互补结构显然是不能忽视的。观念史形态的政治哲学固然值得高度重视,而生活形态的政治哲学未必就可以忽略。这中间又有一个思想提炼的学术工夫问题,也有一个寻找到诸思想流派与诸构成环节的平衡点问题。

再次看"比较--界定"的环节。比较可以在思想家之间进行,也可以在同一政治哲学、乃至文化体系中的不同历史时期之间进行。但是我们在方法检讨意义上的比较,专指中西政治哲学的比较。这种比较之所以必须进行,是由于前述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方法处境决定了的。比较的进行,既需要对于西方的政治哲学理论与历史,尤其是西方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不同论述背景与理论指向,有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又需要对中国的政治哲学之以古典的学科含混性存在的形态与以现代的自觉研究的学术活动,加以区分。在此基础上,对于中西方政治哲学的存在情形、问题轴心、架构方式、功能发挥、历史演变、现代转型等等加以全方位的比较研究。这种比较,具有对应性,即西方政治哲学家对于某个问题是怎么处理的,而中国思想家对于类似的政治哲学问题又是怎么处理的。但是,这种对应性不是比附性,即不是西方有什么中国就有什么,而且攀比西方政治哲学来重建中国政治哲学。同时,这种比较又具有不对称性,即西方的政治哲学从研究主题到问题架构方式,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主题与问题架构方式,几乎都是两样。前者是可比性的基础。但后者不是不可比性的依托。因为后者所体现的差异性,恰恰正是前者比较的价值体现。再者,这种比较是在西方政治哲学之作为强势话语的情景下展开的。西方政治哲学的强势之为强势,不是因为它借助西方的暴力逻辑,从而得以推广自己。而是因为它揭示的人类现代政治处境的价值底蕴。于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又不得不划分出现代转型前后的不同政治哲学问题域、与传统的理论形态不同的现论构成,以及依托的不同社会形态所驱使人们思考的政治哲学功用的界限。

最后看"理论--重构"的环节。这里的理论是指足以范围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诸学派、诸流派的问题兴趣、陈述方式、理论的所指与能指,进而刻画出"中国的""传统""政治哲学"的诸特征。这一理论,是传统本身没有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它是当下的研究者所必须提供给读者的。因此,它是一种重构的产物。这种重构当然不是研究者对于历史随意的铺排,而是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之作为分散性论述、朝代式演进、含混性存在的一个分解。它是"中国的",因此不与"西方的"政治哲学混同。它是"传统的",因此不与"现代的"政治哲学一致。它是"政治哲学的",因此不与一般"政治思想的"混淆。这些边际界限的清楚划分,是建立起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正当性基础的前提。否则,这种研究今天可以命名为政治哲学研究,明天也许称之为政治思想研究、甚至是政治制度研究,也无不可。因此,大致可以说,这一研究的学科形式要件是由西方政治哲学提供的,而内容构成要素则是由传统思想提供的,它是一门"现代"中国学术研究:逻辑的整理工夫是显然的,而进入传统的扎实理解能力是必须的。只有两种能力的相对具备,提供名之曰"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成果才是可以期望的。那种简单地诉说一下哲学是什么,政治哲学又是什么,再比附到中国思想史上,诉说一下中国哲学是什么,再诉说一下儒家思想是什么,然后简单地以儒家思想深层主题来替代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路径,在方法上是值得再检讨的。

四、方法的功用

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来讲,方法的问题是极端重要的问题。但是,方法反思不是本体性的,而是功用性的。之所以说这种反思不是本体性的,是因为,研究方法的存在与作用从来不能离开研究的具体实践。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只能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联接在一起才是有意义的。因此方法是不能独立自存的。它也就不可能是本体性的。离开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自身演变,中" 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就是不能存在的;离开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诸问题的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就是纯粹玄想而没有针对性的。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为自己寻找合理的存在理由上来看,这是一个顺推的过程。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为自己确定理性的研究进路来讲,这是一个逆推的过程。不论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存在推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再推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方法,还是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方法反推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再推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自身演变,二者都构成相关研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方法在其中都不具有独立自存的根据。

之所以说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的反思是功用性的,是由于,它是绝对服务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活动需要的。在研究的具体实践中,它始终是第二性的、从属性的。在确认这种功用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之下,我们需要对其可能发生的功用有一个轮廓的刻画。其一,前述指出的方法进路尽管是功用性的,但是,沿循四者固有的逻辑演进关系支持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是必须守持的方法原则。其二,方法的四个环节,是具有功能差异的。前两者主要采取的是归纳的具体方法;后两者主要采取的是演绎的方法。前两者主要采取的是分析的方法;后两者主要采取的是综合的方法。前两者面向的是历史;后两者面向的则是理论。前两者负责的对象是理论理性;后两者负责的对象是实践理性。其三,方法与研究之间的关系连接点或契合点在哪里的问题是必须弄清楚的。显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是要与现代中国政治发展与变革的精神需求相贯通。因此,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的选择必须具有明确而强烈的"现代"意识。这当然不是要将古典的政治哲学扭曲为现代的政治哲学,而是要将古典政治哲学中蕴涵的现代性因素激发出来,使之具有的活性因素能够服务于现代政治生活的深层精神需要。

简单地讲,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方法问题反思的功用目的,就是要促进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作为一门具有现代独立学科意义的学问的诞生,就是要促进中国现代政治哲学的健康发展,就是要推进中国当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健全精神走向。这是对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方法最大功用的一种预期。

作为一门具有独立学科意义存在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在学科定位上的三个要素是必须予以同时关注的。就政治哲学的学科定位而言,其实不用过于停留在西方政治思想家关于何谓政治哲学的个性化争论上面,仅就西方关于政治哲学的辞典定义就可以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提供一个最基本的学科形式化理由。政治哲学研究的是政治、尤其是政治价值、政治现实的实质和政治分析的知识假定有关的观念的学科。作为规范理论,它力图阐明政治的价值,确定什么是希求的和道德的事物。当政治哲学关注现实怎么样的时候,关注的也是现实的实质和根本性质,而不关注特殊的经验事实。当政治哲学提供分析工具的时候,它注重词汇和概念的含义、论证的逻辑,发现真理的途径以及命题的根据。[9] 这中间当然需要对于政治哲学、政治理论、政治思想、政治科学之间的边际界限予以重视。[10]

作为中国现代政治哲学研究一个组成部分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是要为中国现代政治哲学的建构服务的。在研究方法上我们必须避免为传统辩护的传统主义走向。当然也需要避免以往那种以批判甚至诋毁传统为导向的研究取向。以理性来筹划既关注传统又展望未来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也许最有利于我们建构中国现代政治哲学。

作为服务于中国现代社会政治转型精神需要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首先应当确立其作为学术研究的特质,而不应当扭曲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来僵化地服务于现实政治的要求。那样势必因为蔑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学术尊严,而败坏研究的声誉,影响研究的前途。其次应当以提升中国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精神品质为鹄的,来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问题。传统的与现代的,毕竟属于具有对峙性的二元假设。注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历史面目是这种研究的底线要求,而注重这种研究健康地影响现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活是这种研究的必然升华。

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具体实践来看,研究方法的陈述自身常常只是对于即将展开的研究的一个预期。而方法的力量只会显示于研究展开的具体进程之中。因此,作为一种方法的陈述,也许会陷入理想化的圈套之中。在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中,究竟能否兑现上述方法预期,还是一个在研究实践中需要逐步检验的问题。就此而言,任何对于理想方法接近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又都是有其存在价值和意义体现的。毕竟,方法不是妨碍研究而是推进研究的工具。

注释:

[1]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研究项目"政治哲学研究"(课题编号A01014)子项目"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 前者如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起由三联书店出版的"宪政译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西方现代思想丛书"。后者如上海三联书店近期出版的有关斯特劳斯、施密特的著作。

[3] 周桂钿主编:《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 刘惠恕:《中国政治哲学发展史--从儒学到马克思主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

[5] 刘泽华主编:《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此前,刘泽华在上个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还曾出版《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反思》、《先秦政治思想史》、《中国传统政治思维》、《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以及近期带有总结性质的专著《中国的王权主义》等著作。这些著作的精神脉络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理性清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本价值预设--封建王权主义。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第3篇

从政治哲学的概念构成角度看,政治哲学(political philosophy)是“政治的哲学”,而不是“关于政治的哲学”(philosophy of politics),因而主要是一种“元政治学”,而不是以探究政治知识为要务的政治认识论。但这种元政治学并非纯然的形而上规定,因为试图通过确认自然本原而理解整个世界的努力永无止境,而通过社会本原把握整个世界不失为实践之思,苏格拉底在这个意义上实现了哲学的“第二次旅行”,从对完整世界的理解转换为目的性的追求,使政治哲学成为具有鲜明问题意识的实践哲学,成为有别于形而上学的“第一哲学”。鉴于这种哲学的现实指向及其对人性与公共生活原则的普遍涉猎,对其作过于明确和有限的理论“规定”将降低其实践性,也难以使之如其所是。为此,对政治哲学的“规定”应当基于一定的历史条件并对现实政治变迁具有宽广的理论视野,因而是动态的。

作为以哲学方式展开的政治研究,政治哲学兼顾理性建构与实证考察,因而是贯穿形而上与形而下的思索。它重视对人性及其现实性的追问,致力于在自我认识的基础上构建社会理想,在缜密考量社会现实的同时论证政治理想的公共合法性根据,并诉求更好的乃至最好的政治秩序的建构,确认理想政治生活的价值向度,从而提出了超越当下现实境遇的可能性。这种元政治学因而立足当代、指向现实,它引导现实政治的走向并反映政治发展的轨迹,力图将面对现存世界的政治理想转换为一种全新的现实格局。政治哲学当然力图体现高端的学术水准,但刻意纯化政治哲学的学术性无益于其实现自身的功能,所以对政治哲学的规定归根结底应在基于历史的实践语境中生成。

从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角度看,人皆有政治性,举凡与人的政治生活相关的内在本质问题皆为政治哲学所关注,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颇为宽泛,不宜对其作过于明确的边界限定。以现实的人即市民社会成员为核心,以人的公共政治生活范围为半径,可以大致划定政治哲学的研究圆周。这个圆周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特征,古希腊诸哲的城邦之思表明当时公共生活的大致范围,及至现代社会,国家成为最集中典型的公共存在样态,所以是政治哲学的核心研究对象。政治哲学家的基本研究理路表现为,论证何为更好的乃至最好的国家,从公共理性层面规约国家权力,探讨国家保障公民权利的自由与平等诸原则,为理想国家的合法性辩护,实质在于论证人类理想的政治共同体应当呈现为何种公共生活形态。

现实的人对公共生活均有所期许,而只有将个人的愿望变成共同的理想,才能实现政治观念的现实化。塑造共同的社会理想和社会治理原则,需要达成基于公共理性的重叠共识,因而研究法的本质和权利问题是政治哲学的应有之义。法哲学、国家哲学抑或权利哲学没有过多独立于政治哲学之外的内容,命名的差异源于历史传统,作为现代学术概念的政治哲学广受关注实乃英语学界的贡献。这些研究需要回答如何公正地分配社会公共物品,如何构建符合所有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与愿望的分配原则等问题。为此应深刻地理解人性及其现实性,确认人的尊严、人的幸福、人们的当下愿望及其利益诉求,归纳政治共同体的存在样态及其价值原则的正当性,倡导政治共同体的“善”,进而确立正义的价值规范。

从政治哲学的致思方式角度看,在特定情境中作理性论证是其主要工作方式,尽管每个人都有权利在自己的意见洞穴中理解政治生活,但当今任何有价值的政治思考几乎都要重视对政治哲学的关键话语作现代意义上规范的(normative)语言分析,将规律性研究融入规范性研究中去。基于规律性研究的宏大叙事无疑仍有意义在焉,因为人类生活的公共精神与政治生活的基本规律实乃政治哲学的要义,但确认这种要义在具体社会生活中如何对象化则凸显了规范研究不可替代的价值。概言之,论证符合政治正当性的价值及其现实可能性,寻求符合所有人利益和需求的道德根据和理由,体现了政治哲学重要的致思理路。

政治哲学的规范论证不仅依赖于技术合理性的逻辑必然性证明,也需要基于道德合理性的目的论证明,完美的形式演绎固然可以确认正义准则,但政治哲学的规范论证还要考虑这些准则实现的历史条件,使之符合人们的利益诉求与社会的道德原则。政治哲学的论证不仅体现为公共性政治理念的哲学证成,而且包括对理想政治共同体的哲学建构以及对公共权力正当性和有限性的理解。这种论证的价值立场固然力图摆脱偏好,但强调道德无涉的政治价值显然缺乏足够的正当性支撑,而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当然也需要道德和法律基础。

政治哲学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不仅体现在为“人应当如何更好地生活”以及“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政治共同体”之类恒久的问题做出富有时代感的回答,而且要面对在现实生活中涌现出来的与人的政治生活相关的实际问题,其实,对政治哲学根本问题的回答往往要通过对具体时代条件下一系列现实政治问题的回答而得出符合实际的答案。解析这些问题既要考量与每个政治生活成员紧密相关的具体问题,也有探究对政治生活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的论证,这些论证与结论直接关涉人们在政治生活中如何做出真正的选择。

解析政治生活中的具体问题,重要的在于探讨符合正义原则的分配问题,而对公共物品的分配包括物质利益(material goods)和政治权力(politicalpower)两个维度。它们与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如何平衡自由权利、道德义务与社会平等诸原则直接相关。如今。“我们仍有足够的余地讨论:在更宏大的平等的名义下,我们应当牺牲多少经济自由;或者为了加强自己生活于其问的社群的和谐,我们应当在多大程度上限制个人自由”。这些探讨既涉及对公共事务内在实质的合法性界定,也包括对具体政治问题呈现程度的正当性确认。

关于物质利益的分配,主要探讨应当如何分配社会财富,以及应当如何平等地对待社会不同阶层的受惠者。政治哲学家不仅质疑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原则,而且经过缜密的论证,提出新的利益分配应当遵循的政治原则。例如,关于是否应当为“最小受惠者”提供最大的利益这个与社会平等与自由权利相关的实际问题,就为当代政治哲学家广泛争论。关于政治权力的分配,则涉及谁应当拥有以及如何约束公共权力的问题。柏拉图对“哲学王”的设定实则指出,政治权力的持有者应当具有理性判断重大问题走向并及时做出政治选择的哲学素养,而我们之所以要约束公共权力,是要避免公共权力滥用对个人权利的伤害。为此,要考虑政治制度的选择、建构及其实际运作,从而为人们服从公共权力提供正当性根据。

探究对政治生活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涉及一系列指向人生幸福与社会完善的道德论证,目的是寻找适应共同体良序运行与个人自由发展的政治道德。政治哲学对道德原则的探究不同于伦理学对个人的“善”的追问,而指向政治共同体的“善”。这些原则得到强制实施是否正当,当然也需要符合实际的论证,以免妨碍个人按其合理的意志活动的自由。对民主的本质及其呈现方式的探讨因而理所当然,由于个人未必知道自己的真正需要,所以民主的公意并不必然是合理的政治选择,“苏格拉底之死”无疑反映了公意的限度,提示人们反思政治参与者的意见是否正确或是否有足够的价值,从而实现“政治哲学的生”,政治哲学家的重要使命恰在引导公众提升政治素养,使之理性表达意见以促进公共决策的制定。

政治哲学家在反思民主限度的同时,普遍倡导“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治治理原则,使人们对自由权利有充分的认识。如果面对不合理的政治境况保持沉默,实际上等于将政治参与权转让他人,并认同政治决策的结果。政治哲学家并不力图将某种政治观念强加于人,而启发人们在反思中做出选择,进而形成自己的政治观念。当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使人们艰于生存的时候,富有启发性的政治哲学论著将引领人们投入摆脱困苦的解放实践。正如青年马克思所言,“应当让受现实压迫的人意识到压迫,从而使现实的压迫更加沉重;应当公开耻辱,从而使耻辱更加耻辱”。使人们意识到社会现实和自身实际处境的启蒙可以激起人们变革社会的勇气,由此引发的社会革命实乃实现政治哲学社会功能的明证。

尽管充分汲取以往时代的政治经验与思想资源,政治哲学的反思与论证均指向当代,从而体现了强烈的当代性。政治哲学的当代性从古有之,于今亦然。“当21世纪开始,新的人文环境出现了,来自过去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们的思想的相关性可能变弱了,因为人类面对的境况与过去时代的人的条件相比是如此新异。……由于人文环境革命性的变化,对人们应当如何更好地生活在一起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会改变,但这个问题会持续下去。”理解政治哲学的“规定”固然要贯穿历史而抵达根本,但把握政治哲学的当代性即其当代呈现样态及其对当代人意味着什么,不失为确认政治哲学意旨的切近路径。

政治哲学的当代性呈现了政治哲学史上列位思想巨擘为人类开启的政治观念图景的时代精神,当代政治哲学家引人注目的观念创新无疑承载着政治思想的历史积淀,对以往政治哲学经典的重新解读也旨在还原思想原像的同时为回答当代政治问题提供借鉴。政治哲学的公信力并非体现在引证政治思想史的权威而宣示某项真理,而表现为在更深刻、更理性、更富有道德感的论证中解决当代社会面临的紧迫政治问题。因而,当代政治哲学的各种观念虽然映现出古典政治哲学的影子,但其立足当代的问题意识足以表明它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当代政治哲学流派纷呈,关注的问题域颇为多样,但重要论证几乎都是围绕“正义”问题展开的。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功利主义、文化多元主义、马克思主义等均有各自最为关心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及其论证几乎均可在“正义”论域中对话。正义是当代政治哲学的首要价值,也是当代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各种政治哲学流派的思想家关于正义原则的商榷实则谋求达成缩小乃至消弭分歧的政治价值共识。为此需要深刻反思“何谓正义?谁之正义”。所以,正义论是当代政治哲学的典型样态。关于正义原则的规范论证要提供为绝大多数人乃至所有人接受或满足绝大多数人乃至所有人利益的足够的道德理由.诉诸基于常识并为民众掌握的公共理性,进而达成促进共同体完善的重叠共识。

关于正义的论证方式有很多种,因而罗尔斯将其代表作称为“一种正义论”,其中多数论证源自某种基于社会契约的假设,由此演绎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理想政治制度。其他论证也各有价值,例如,马克思反对在某种理论假设的基础上寻求完美的正义,而重视在基于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政治实践过程中实现实质正义。他指出黑格尔法哲学辩护式的理论危险,而以批判当下的姿态确认理想政治的理论可能性与现实可行性。马克思对抽象正义原则的批判富有现实关怀,但从其批判理路中也可以归纳出可资深入分析的正义原则,特别是这种原则超越了政治哲学对单个政治共同体的适用性,可谓全球正义研究的开拓者。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第4篇

一、政治哲学的双重维度

(一)政治哲学的理论前提

在进行研究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政治哲学的理论前提,所谓理论前提,就是指政治哲学的概念。在政治哲学的概念中,核心的内容就是如何理解政治和哲学的关系,由此可见,在政治哲学的概念中,两个基本的组成元素就是政治和哲学,政治与哲学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具有双向性。基于政治哲学的概念,人们在进行研究时,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进行研究,一个是从政治的角度出发,对哲学进行研究,并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另一个则是从哲学的角度出来,对政治进行研究,并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

在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中,在政治和哲学关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核心定义。在施特劳斯的理论中,政治和哲学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政治哲学表达式中,政治所代表的是研究的内容和作用,哲学表示的是研究的方法,据此,政治哲学就是对政治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的方式为关联政治的哲学方式;另一方面,在政治哲学的概念中,政治是形容词,并不代表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基于此,在进行政治哲学的研究时,主要研究的为哲学问题,采取的方式为政治方式。实际上,在这两个方面的定义中,政治哲学的侧重点是不相同的,在第一方面的定义中,侧重点为政治,而在第二方面的定义中,哲学才是侧重点。对于这两种定义,施特劳斯所欣赏的是第二种,这种认知具有比较好的明确性,不过,一贯性是不存在的。在施特劳斯后来的研究中,再次对政治哲学的概念做出了解释,在这次的解释中,政治成为了强调的侧重点,通过哲学的方式来处理政治问题,这种变化说明,在进行政治哲学研究时,必须要充分的考虑政治和哲学的关系,从而更加全面的理解政治哲学的涵义。

通过对施特劳斯相关理论的研究可以发现,对于政治和哲学的关系,政治方式处理哲学问题和哲学方式处理政治问题是相互依赖的,不能分开来进行研究,通过这两方面的研究,将政治和哲学的相互关系充分的反映出来,而这也正是政治哲学的双重维度。

二、政治哲学双重维度视角下的马克思政治哲学

(一)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狭义定义

对于社会上的政治问题和政治现象,马克思主义在对其进行研究时,是在哲学的视角下来进行的,通过哲学方法和视域,良好的解决政治问题,之所以会采用哲学进行处理,主要的原因是哲学家的素质、风格等。另外,在马克思主义中,研究对象十分的广泛,几乎涵盖社会中的所有领域,政治领域就包含在这个范围中,基于此,在进行政治问题的研究时,必须要用马克思哲学来进行,而这就是狭义上的政治哲学体系,该体系所具备的完整性是非常好的。在这个体系中,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通过哲学的方式来研究各种政治现象,在人们生活的社会中,政治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国家、阶级、无产阶级革命、战争、暴力、和平等,都属于政治现象的范畴,在对这些现象进行研究时,就需要用哲学的方式来进行;第二,通过哲学来研究政治概念、范畴和理念,在政治学中,包含大量的政治概念,比如民主的概念、平等的概念、和谐的概念等,同时,对于政治的范畴和理念,哲学也可以进行充分的研究;第三,通过哲学来研究政治思潮,拉萨尔主义、巴枯宁主义等都属于政治思潮,在对这些政治思潮进行研究时,只有通过哲学的方式来进行分析和批判,才能正确的认识政治思潮;第四,通过哲学来研究政治问题。经过上述表述可以发现,狭义的马克思政治哲学就是指哲学方式研究政治问题。

(二)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广义定义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第5篇

(一)概念的辨析和澄清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运用如果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看作是一项待建的工程,那么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概念就是施工建设的地基。而相关概念的形成,尤其是对于基本概念与核心概念来说,则更需要借助哲学思维来实现。从某个角度来看,学者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可以说是一种哲学性的研究,这一结论是经过前人的验证而得出的。大部分研究学者都是将基本概念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开始,之后才对思想政治教育主要范畴的体系进行建设。

(二)观点的概括和提炼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运用实际上,大部分的原理体系都是由多种观点或某种定理组成的,但是,对这些观点进行提炼或概括,从而使其具有规范性,则是原理体系建构过程中的基础内容之一。这一基础内容仍然需要依靠哲学思维来完成,这是因为哲学思维具有非常好的抽象概括功能。有些事情从表面来看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如果用哲学的思维来思考,其内部的复杂性就表现出来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所有的基本观点,不论是定理,还是最终得出的结论,都能够借助哲学思维进行思考,从而深入提炼。

(三)体系的建构和论证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运用将已有概念与定理整理、建构成一项完整的建筑工程,离不开系统性的思维与全面的眼光,同时,也离不开较强的学术能力。对于这一问题,哲学发挥出了自身所独有的特点,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它并非分析某些细小事物的哲学派,而是一种广阔思维的世界观。要想实现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入研究,就必须了解教育,同时,还要了解基本的政治与哲学,这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体系的建构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把握好运用哲学思维特别是哲学概念的度

(一)哲学思维应用不足站在哲学思维应用不足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就存在不少问题。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例,它拥有诸多相似的概念,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等,但是,这些概念的具体含义、具体边界以及理论定位等问题都十分模糊。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材中,广义与狭义共存,不仅如此,还有更广义与更狭义的范畴。因此,必须设立过渡与转换的临界点,在两个甚至多个层次中随意转换是不被允许的。就拿对“思想政治教育”下定义来说,很多研究学者都称其为“一定的阶级和社会集团所具有的东西”,由此可见,这是一种广义的定义。然而,在之后的研究与表述中,研究学者未经任何过渡地声称:“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显然,这种说法并没有考虑到其他阶级与社会集团对培养目标所给出的定义。

(二)哲学思维的运用缺少原则性正如以上所说,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时不能缺少哲学思维,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运用哲学思维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有些学者在提炼关键论题时,并没有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当作源头,更没有以历史经验为探寻对象,而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体系中生搬硬套,并冠之以“思想政治教育”,以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关键提要。从浅层次上来看,这一现象是由学术繁荣造成的,然而,实际上却是毫无意义的争论背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与需求而构成的经院哲学。这种行为没有对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的建构做出贡献,甚至还加大了原理建构与教材编写的难度。

(三)哲学思维应用过多由上述内容可知,对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论题的提取不能在哲学原理中生搬硬套,还要注意哲学概念的运用,应尽可能地遵循“少即是好”的重要原则。哲学思维与哲学概念有着很大的区别,不能将两者等同。在运用哲学思维的过程中借助哲学概念是可行的,但要尽量降低哲学概念的使用频率。专业的哲学研究往往会非常频繁地使用哲学概念,但是,当哲学运用到其他领域时,如果运用过量,就是不妥当的。不仅如此,过度依赖于哲学概念,从某一角度来说,就显示出了哲学思维的愚昧。精细、系统的哲学思维应该是运用于无形的,同时,还是在解决真正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

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是不可或缺的分支学科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涉及到多领域的内容,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学科群。因此,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群中理应分出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即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尽管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同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理论学科,但是,它们还是有不同之处的。

(一)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区别实际上,正是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理论抽象层次更高,我们才说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元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研究重点不仅仅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发展中的哲学问题,还包括实践中遇到的哲学问题,尤其是基本概念问题,通常情况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和依据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等。在发达国家的教育哲学发展过程中,值得一提的就是道德教育哲学,它提出了非常多的具有价值的论题与观点。

(二)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联系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而非完全背离的。原理的阐释必然会涉及到相应的“元问题”,也会依赖于“元理论”的某些研究成果。所以说,上述两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是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内提取出来的。其次,当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哲学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之后,所得出的结论,尤其是比较成熟的结论,将被“名正言顺”地归纳到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有时也会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材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之间的相对分离与互动,会将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推向高峰。

四、总结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第6篇

将已有概念与定理整理、建构成一项完整的建筑工程,离不开系统性的思维与全面的眼光,同时,也离不开较强的学术能力。对于这一问题,哲学发挥出了自身所独有的特点,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它并非分析某些细小事物的哲学派,而是一种广阔思维的世界观。要想实现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入研究,就必须了解教育,同时,还要了解基本的政治与哲学,这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体系的建构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把握好运用哲学思维特别是哲学概念的度

(一)哲学思维应用不足

站在哲学思维应用不足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就存在不少问题。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例,它拥有诸多相似的概念,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等,但是,这些概念的具体含义、具体边界以及理论定位等问题都十分模糊。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材中,广义与狭义共存,不仅如此,还有更广义与更狭义的范畴。因此,必须设立过渡与转换的临界点,在两个甚至多个层次中随意转换是不被允许的。就拿对“思想政治教育”下定义来说,很多研究学者都称其为“一定的阶级和社会集团所具有的东西”,由此可见,这是一种广义的定义。然而,在之后的研究与表述中,研究学者未经任何过渡地声称:“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显然,这种说法并没有考虑到其他阶级与社会集团对培养目标所给出的定义。

(二)哲学思维的运用缺少原则性

正如以上所说,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时不能缺少哲学思维,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运用哲学思维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有些学者在提炼关键论题时,并没有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当作源头,更没有以历史经验为探寻对象,而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体系中生搬硬套,并冠之以“思想政治教育”,以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关键提要。[4]从浅层次上来看,这一现象是由学术繁荣造成的,然而,实际上却是毫无意义的争论背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与需求而构成的经院哲学。这种行为没有对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的建构做出贡献,甚至还加大了原理建构与教材编写的难度。

(三)哲学思维应用过多

由上述内容可知,对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论题的提取不能在哲学原理中生搬硬套,还要注意哲学概念的运用,应尽可能地遵循“少即是好”的重要原则。哲学思维与哲学概念有着很大的区别,不能将两者等同。在运用哲学思维的过程中借助哲学概念是可行的,但要尽量降低哲学概念的使用频率。专业的哲学研究往往会非常频繁地使用哲学概念,但是,当哲学运用到其他领域时,如果运用过量,就是不妥当的。不仅如此,过度依赖于哲学概念,从某一角度来说,就显示出了哲学思维的愚昧。精细、系统的哲学思维应该是运用于无形的,同时,还是在解决真正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

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是不可或缺的分支学科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涉及到多领域的内容,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学科群。因此,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群中理应分出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即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尽管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同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理论学科,但是,它们还是有不同之处的。

(一)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区别

实际上,正是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理论抽象层次更高,我们才说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元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研究重点不仅仅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发展中的哲学问题,还包括实践中遇到的哲学问题,尤其是基本概念问题,通常情况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和依据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等。在发达国家的教育哲学发展过程中,值得一提的就是道德教育哲学,它提出了非常多的具有价值的论题与观点。

(二)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联系

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而非完全背离的。原理的阐释必然会涉及到相应的“元问题”,也会依赖于“元理论”的某些研究成果。所以说,上述两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是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内提取出来的。其次,当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哲学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之后,所得出的结论,尤其是比较成熟的结论,将被“名正言顺”地归纳到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有时也会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材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之间的相对分离与互动,会将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推向高峰。

四、总结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第7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思维;重要性

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与哲学思维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了解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能在党政机关、学校 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在中等专业以上学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学、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哲学课程是想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以往学习哲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突出的是它的意识形态色彩即把它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理论指导与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基础来进行阐述、学习,忽略了对学生哲学思维的培养。什么是哲学思维呢?“哲学思维不同于日常思维、艺术思维和科学思维等其他思维形式。相对于其他思维形式,哲学思维显现出丰富的抽象性、深邃的独特性、清晰的缜密的整体性和内在的逻辑的系统性。”[1]

二、哲学思维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重要性

(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哲学

1、哲学是思想政治教育这门学科的理论基础

首先,哲学为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基础。哲学是人与世界关系的总体性理论反映,它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反映世界的本质,论证人在世界中的位置,揭示人与世界的复杂多样关系。对人的本质、人生价值、人生目的、人生意义等至关重要的人生问题予以审视、反思和预见,为人们的思想意识奠定理论基石。思想政治教育是塑造人的灵魂的活动,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哲学为支撑,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理想世界。

其次,哲学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方法论依据。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且是最高层次的方法论,是人们处理和驾驭自己同外部世界关系的基本规范和准则。在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理想世界的活动中,哲学提供总体性和一般性的方法论原则。

2、专业的核心课程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一般都开设了哲学课程,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西方哲学史》《伦理学》《马列原著选读》《美学》《逻辑学》《宗教学》等。

在这些哲学课程当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最为重要,它主要培养学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素养,提高用正确的立场、思想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学习马克思主义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其他专业课程奠定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因此,可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视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中核心的核心,并与其他哲学课程相互联系,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哲学课程体系。

其中《西方哲学史》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之前的西方哲学思想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通过学习,使学生认识西方哲学思想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更好的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此基础上开设《马列原选读》课程,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准及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相关哲学课程组成的哲学课程体系,既为学生的学习与工作提供了方法论支持,又培养了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中的核心。

(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哲学思维

哲学思维,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至关重要。因为,它不仅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理论基础的体现,还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象征。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与客体都是人,目的是改变人的思想。因此,人是全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环节,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全面科学地阐述了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目的,任务,对象的重要理论支撑。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不但要求具有运用哲学思维的辩证性来分析、解决问题,对任何事物都应一分为二的看待,反对片面性和绝对性;还要运用哲学思维批判性、实践性,不迷恋权力,不盲从权威,对工作中发生的事情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观点;同时,反对反对经验主义,反对把过去的、一时成功的经验作为绝对真理照搬套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从哲学思维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逻辑性,冷静地审视客观世界的事物和人类经验中的一切行为。总的来说,哲学思维方法不在于给人多少具体的知识,也不在于给人解决了多少具体的问题,它的根本作用在于给人提供了一种正确的理性思维模式,培养和锻炼人的思辨能力,从而使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正确方法,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出巨大的推动力。

(三)教育教学中的哲学思维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千多年前韩愈在《师说》对教师职业的阐述,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这些都是对教师职业的要求。现代教育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教育者,不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功底,还要有科学的工作管理方法,丰富的人生阅历,开拓的视野,能够对自己的活动对象的客观属性、内在本质,因果联系、发展趋势、作用影响等矛盾各个方面的哲学认识,有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等哲学思维的能力。

关于教师的培养,大多数人都会联想到《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课程,实际上学习哲学,培养哲学思维对于当好一名教师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现代教学要求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改变过去机械的学习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达成这一要求就需要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对学生的进行辩证思维能力的培养,哲学思维是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必要条件;班级管理过程中,要求教师从全局考虑,细节着手,这就需要教师具备良好的辩证思维,在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认真对待那些可能对群体造成重大影响的细微之处,哲学思维为班级管理工作提供了方法论支持。

作为一名教师不仅应该能够运用哲学思维处理工作中的问题,还需要能够培养学生的哲学思维能力。

(四)企业工作中的哲学思维

当今,大学生面临就业困难这一客观事实,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更属不易。部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涉足了企业领域。如从事销售、业务员、银行柜员等工作。

在企业所从事的工作往往与本专业所学知识联系不够紧密,学生通常会感到没有把握,对工作缺乏信心,不能勇敢的去尝试,对未来感到迷茫。

面对专业不对口的这种情况,《实践论》给出了应对的办法。首先,是对工作的情况和环境加以详细的调查分析,了解这些之后就能够初步从事某项工作。在工作一段时期以后,有了工作的经验,再加上这个人“不是一个主观地、片面地、表面地看问题的人,他就能够自己做出应该怎样进行工作的结论,他的工作勇气也就可以大大地提高了。”[2]最终胜任一项工作。

人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要对自己有信心,勇敢的面对工作,调查分析工作的情况,并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虚心体察情况,客观地、全面地分析与准确地判断自己在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就能够做好自己原来并不熟悉的工作,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在工作中成长。

三、如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哲学思维

由此可知,哲学思维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重要性,如何增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哲学思维就成了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从课程设置的角度去解决问题

1、构建有机的哲学课程体系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为核心,《马列原著选读》《西方哲学史》《宗教学》《伦理学》《逻辑学》《美学》等各门哲学课程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哲学课程体系。哲学课程体系既为学生提供了学习其他课程的方法论,又培养了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还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学生从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因此,要想培养学生的哲学思维,增强学生的哲学思维能力,必需从整体上把握这些哲学课程,统一设置各哲学课程,把握好各门哲学课程之间的关系使之形成有机的系统。

2、增设新的哲学课程

的哲学著作《矛盾论》《实践论》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丰富和发展,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因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新中国几十年的革命和建设当中发挥了显著的指导作用,在教育教学,企业工作当中也同样具有用深刻的指导意义。

相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其他的哲学课程,《矛盾论》《实践论》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得更加紧密,对我们的各项工作具有更强的指导作用,也更容易为学生所理解。所以,可以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中增设《矛盾论》与《实践论》等课程,将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哲学思维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从教学的角度去解决问题

学习和研究哲学的过程,就是培养和训练哲学思维的过程,要想培养学生的哲学思维,就必需让学生主动去学习和研究哲学。因此,需要推广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将书本上的哲学问题与我们所面临的哲学问题联系起来,为书本上的理论赋予现实的生命力,使学生产生学习的兴趣。不仅如此,教师还应该从社会实践、科技发展的热点问题引出哲学的抽象理论问题,从身边的小问题中引出哲学的大问题,拉近理论与实际之间的距离,使学生进入哲学思考的境界。

参考文献:

[1]杨方.哲学思维略论[J].南通大学学报,2008,6(24).

[2].的四篇哲学论文[M].1版.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68:16.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第8篇

关键词:政治;善品;基本行为;正义;构造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09)01-0028-07

人们已经从事了几千年的政治哲学研究,但什么是政治哲学这个质询却似乎是一个新的问题,并且迄今依然是悬而未决的。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论断却关涉现代学科划分的深层理论和困难。这个质询所要求的答案是关于一门学科的界定的,这是一个现代的问题。上面说政治哲学已经为人们研究了几千年,这是就其内容而论的,亦即今天归在政治哲学名下的那些议题和内容在几千年前就为古人所关注和探索。不过,人们并不以政治哲学这个名称来指称那些研究,他们或者以其他的名称来称呼它们,或者根本没有这样的意识。这不仅因为学科体系乃是现代知识体系化和学术制度化的结果,而且也是由于政治哲学的内容和对象向来就与相关的政治、道德、经济和法律等问题盘根错节地结合在一起,因而被看作是政治的、道德的或综合的研究,而没有为之划出一个单独的领域。即便到了20世纪下半叶,在英美,政治哲学的学术活动在多数人看来也是属于道德哲学或其一个部分,而在德国,政治哲学更是一个新的名称,依照德国的学术传统,相关的研究是归于“法和国家哲学”或“法和国家的哲学伦理学”这样一类名称之下的;在那里,政治哲学这一名称只是代表了英美学术活动的影响,尽管它呈现出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的趋势。在英语学术界,政治哲学不仅被归于道德哲学之下,而且也通常与法律哲学、社会哲学甚至一般社会理论杂糅在一起。

这些现象一方面表明,政治哲学在学科分类上的确是一个新的科目,因为迄今为止将政治哲学从道德哲学分离出来,以及与其他学科区分开来,依然是一项尚未完成的工作;诚然,这种区分并不能够在政治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划出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但它却要奠定自己的基础,澄清和界定自己的核心内容与研究对象等。另一方面,它也为把握政治哲学的内容和对象提供了指针。诸如法和权利①、国家、社会以及组成社会的个人,都是政治哲学的关切所在而构成政治哲学的对象范围。不过,政治哲学并不只是一般地研究这些问题,而是研究作为它们根据的观念,或者说价值;就此而论,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有着某种共同的基础。

那么,像法和权利、国家、个人和社会这样一些不同的实体和领域是如何与政治哲学相关的?或者准确地说,它们的哪些内容或层面对于政治哲学来说,乃是具有某种或某些共同性的东西?倘若说对观念、原则等的追根究底式的研究,正是哲学的本务,那么这些共同的东西在政治哲学的名下就是政治的东西,也就是说,无论法、权利、国家还是个人与社会都有某种在政治与政治哲学视野之下共同的东西。于是,就如法哲学乃是关于法和权利的哲学研究,国家哲学乃是关于国家的哲学研究一样,政治哲学就是关于政治的研究。就是关于那些具有共同的政治性质的东西的研究。那么政治在这里意谓什么?从歧见丛生的无数观点中,我先选择两个典型的观点来进行分析,这不仅可以使人看到关于政治理解之间的巨大差异和尖锐对立。而且也可以让人看到政治哲学在确定自己的研究内容和对象上的巨大张力。

一种是现代的古典观点,它是由施特劳斯表述出来的。这样一种特别的情况对我这里的阐述具有一种特殊的帮助,它让人同时了解古希腊人关于政治的观点及其现代的奋庸者的思想。

施特劳斯是着力回答什么是政治哲学这个问题的先行者。他这样来规定政治哲学:“于是,政治哲学就将是以关于政治事物的本性的知识取代关于政治事物的本性的意见的努力。政治事物按其本性要经受赞成与反对、选择与拒绝、颂扬与谴责。出于政治事物的本质,政治哲学不是中立的,而是对人的服从、忠诚、决定或判断提出要求。倘若一个人不是严肃地对待它们的明白的或含蓄的要求并据好与坏,正义与不义来予以判定,换言之。倘若一个人不是以某种好或正义的标准来衡量它们,他就不能理解政治事物之为政治事物的如其所是。要做出坚实的判断就必须了解真正的标准。如果政治哲学希望正确地处理它的主题,它就必须争取获得有关这些标准的真正知识。政治哲学就是要真正地既认识政治事务的本性又认识正当,或善,政治秩序的努力。”

施特劳斯的观点可以分析如下。第一,政治哲学就是一种知识,而不是一种意见,知识或认识与意见的区别,当从柏拉图的区分上来理解。其高下之别自然就不言而喻,前者是持久的、永恒的、真理性的东西,在后者是暂时的、晦暗的、不真实的东西。第二,这种知识不是中立的,而是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或者说善恶标准作出判断的,并因而要求人遵从等等:换言之,没有这种价值判断与以之为基础的要求与主张,就无所谓政治事物,自然也就无所谓政治哲学。第三,政治哲学的基本任务于是就有两项,其一是认识政治事物的本性,即它要对人提出一定的要求,包括道德的要求与意志的要求;其二就是获得关于正当、正义或善的知识。这就是古典政治哲学的现代表达,或者说,对古希腊人思想中所包含的政治哲学思想的现代概括与重述。

柏拉图的知识论是其理念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这就意谓存在着一种确定不变的知识的对象,后者不仅是精神性的,而且也独立于这个现实的世界而存在,但却是这个世界的样板。这一观点在现代很难为人所接受,并且与现代政治哲学以及政治学、法学和经济学的基础相冲突。由此,施特劳斯所谓的政治事物的本性和正当、正义或善的知识从其本义上来说就是某种外在于现实世界而却要为这个世界立则的价值或观念;而人们必须按照它们来对这个世界作出判断和决定。不过,施特劳斯并没有直接申明我上面所提示的那些古典观点的深层意义。但这样也就会造成根据阙如的漏洞。这些观点所表明和提示的是那种古典政治哲学或者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在基本哲学立场上面的区别,而正是这些根本性的差别使得善恶、正义与不义这些概念具有大相径庭的意义。

那么,政治在施特劳斯那里究竟意谓什么呢?施特劳斯的观点依然是古典的:“政体(regime)意谓那样一种整体:我们今天习惯于主要地以一种碎片化的形式来观看它:政体同时意谓一个社会的生活形式,它的生活的样式,它的道德的品味,社会的形式,国家的形式,政府的形式,法律的精神。我们要试着把简单的思想与复杂的思想联结起来,它以政治(politeia)这个术语将自己表述如下:生活是指向某个目标的行动:社会生活是指向只能由社会来追求的这样一个目标的行动:但是为了追求一个特定

的目标――它也是社会的全面的目标,社会必须以符合那个目标的方式组织起来而被赋予秩序,构成起来而被赋予法律;然而,这就意谓,在这个权威之下的人们必须调整而去适合那个目标。”

施特劳斯的政治概念因此有两个要点。第一,政治就是政治共同体生活的全部,从道德到政治,包罗无遗;第二,整个社会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政治就是一种追求这个目标的行动:整个社会就是为了这个目标并且根据这个目标而组织起来的,一切秩序和法则也是依此而建立起来的。上述观点既关涉哲学的立场,亦关涉方法的问题。所谓哲学立场就是指共同体的目标,这种古典的政治观在古代是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因而具有现实的意义,这不在这里的题目的范围之内,但它在现代社会中是否还具有意义却是大有疑问的,因为它与社会的多样性和观念的多元性是正相抵触的。从方法上看,此种做法,即要求包罗无遗地控制一个社会,或者退一步说,将一个社会完全地安排或组织在依照一个特定目的而制定的秩序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可能的,并无成功的事例。在古希腊,一些城邦之所以能够接近这个目标,乃是它原本就将人类的大部分贬为非人,然而尽管如此,它们也无法达到这样的目标。在今天,由于政治一社会共同体的规模巨大,所有人享有同等的或大体同等的资籍,从而人的多样性与社会的多元性更其复杂,要在施特劳斯所谓自由的状态下确立某个共同的目标(而在古希腊所谓城邦的共同体目标就是道德目标),是完全不可能的。

出于这样一种复古的理想,施特劳斯认为政治哲学应当与政治科学就是同一个东西。政治既然就是那种包罗万象的社会的行动,那么政治事务也就等于人类的全部事务或整体事务。而政治科学也自然而然地包括对人类全部事务的研究。政治哲学也就是这样一个囊括一切的学术活动。因此,他不仅不承认哲学、人文学科与其他经验学科之间的区别,也抗议包括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现代学科相对于政治哲学的独立和彼此之间的分立。据此他断定,政治哲学在今天已经不复存在。

施特劳斯在现代追问政治哲学的真谛,结果却是古希腊政治学的重述,而后者至少有两个要点在今天是无法获得确证,也无法为人所普遍接受的。首先就是社会共同目标的观点。现代社会虽然必须遵守一些使自己能够构造起来的基本观念与原则,但并不接受某个特定的道德目的为社会的唯一或最终目的。社会共同目的说虽然是古代政治思想的理想。但即便在那个时代它也不具有普遍性。其次,政治只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层面,尽管是至关重要的层面,但决不是社会生活的全部。虽然施特劳斯将政治作了最为广泛的理解,事实上,今天人们所理解的那种政治在古代社会所起的作用远没有道德所起的作用大,并且也没有像在今天社会生活中那样普遍化。

另一个关于政治的经典定义是完全现代的观点,这是由韦伯提出来的。韦伯完全从经验科学的立场来分析什么是政治这个问题――这是与施特劳斯针锋相对的立场。韦伯的界定直接从国家来着手,“我们打算只从一个政治团体――也就是今天的国家――的领导权、或该领导权的影响力这个角度,来理解政治。”在韦伯看来,国家的特点在于它所拥有的特殊的手段,这就是使用暴力。“国家是这样一种人类团体,它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请注意,‘疆域’也是国家的特征之一。现在的特点是,其他机构或个人被授予使用暴力的权利,只限于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国家被认为是暴力使用‘权’的唯一来源。因此,对我们来说,‘政治’就是指争取分享权力或影响权力的分配的努力,这或是发生在国家之间,或是发生在一国之内的团体之间。”可以看到,韦伯这个定义具有某种马克思主义的色彩,因为后者认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此种镇压既包括政治统治,亦包括经济压迫。不过,韦伯的定义比马克思主义的定义更具一般性,并不仅仅将权力局限于镇压和压迫的功用。不过,暴力垄断虽然是国家的典型标志,但却不是一般政治的核心,政治的核心体现为权力分配,而权力却是有其指向的。在这里。倘若人们考察以权力为中心的政治行动,那么他们就会发现政治的范围原本要比国家的界限宽广得多:换言之,政治不仅先于国家,而且其行动也比作为政权机构的国家的活动要广泛和深入得多。

因此,在现代社会科学的领域里,政治的界定对人们来说也不是并且也不可能是一致的。达尔在分析现代政治时指出,“亚里士多德和韦伯称之为政治的每项事物,拉斯韦尔也称之为政治,但拉斯韦尔认为是政治的某些事物在韦伯和亚里士多德看来可能不是。例如,拉斯韦尔就认为一个商行或一个工会,也有‘政治的’方面。因此,让我们大胆地把政治体系定义为任何在重大程度上涉及控制、影响力、权力或权威的人类关系的持续模式。”达尔这里所说的控制、影响力和权威的人类关系都可以归在一般的权力及其作用之下,因此我们可以说,政治就是人类群体之中的权力运作。就此而论,达尔的观点并未脱出韦伯定义的窠臼,只不过后者的定义更为狭窄和确定,政治仅仅与国家权力的运作有关,而不包括那些无关乎国家形式的权力运作。对政治作尽可能广泛的理解,比较符合学术兴趣的一般要求,或者满足学术彻底性的要求,而对这里的主题来说,韦伯这样有其限定范围因而具有典型性的定义却更切合政治哲学之政治的特点。

在甄综各种观点和考虑的基础上。我认为,在政治哲学的视野之下,政治可以规定如下:政治是人类在一定共同体内为分配社会善品而发生的行动。这里所谓的共同体一般具有一个垄断这种分配权力的最高机构、一定的制度、一定的领土。政治的范围无论是就人类社会一历史的时间维度来考虑,还是就其空间维度来考虑,都要大于国家的界限。然而,无论如何,国家是人类政治行动最为集中、典型的场所。

因为,政治哲学所关涉的政治原则不仅具有普遍的性质,而且也具有强制的性质,而一种原则的普遍运用和强制实施在现代社会只有在一个像国家这样的共同体之内,才是可能的,才有其现实性。从另一个角度说,正是国家这样的政治共同体形式才需要普遍的原则来构建其主体结构。从作为一门学科的一般意义着眼,现代政治哲学所要研究的那些政治价值观念,正是为具有这种性质的原则提供根据和理由的,这样的界定就切合了政治哲学的历史的分析与批判的工作,而就政治哲学的营造的性质来说,它为甄选基础政治观念及原则提供了范围与性质的指导。

毫无疑问,我上述的定义和韦伯的定义依然是实证的,而非哲学的。这里可以来看一个有关国家的但却属于哲学的规定。“政治哲学的基础问题,即一个在若干有关国家应如何组织的问题之前的问题,是任何国家究竟是否应当存在。为什么不要无政府呢?由于无政府主义的理论,倘若站得住脚的话,切掉了政治哲学整个主题的支撑。所以从考察其主要的替代物来开始政治哲学是适当的。那些认为无政府主义并非一种没有吸引力的理论的人们,会认为

有可能政治哲学就在此终结了事。”很显然,政治是什么以及国家是什么,这些均属于实证科学的问题,而国家是否应当存在这样的问题,才具有哲学的性质。诺齐克这个问题其实也并非纯粹哲学的,它包含了实证的科学可以处理的内容,人们能够从经验的层面来提出某种回答。政治哲学的纯粹关切当就实存的国家提出国家应当如何的问题。

无论韦伯的定义还是达尔的界定都没有关涉政治权力应当如何的问题,而这对政治哲学来说乃是根本性的。在诺齐克问题的基础上,人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要有这种性质而不是另一种性质、这种类型而不是另一种类型的政治权力;或者更为直接地要求,政治权力应当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政治权力虽然抽象地说可以出于任何可能的理由并用于任何可能的目的,但是它的正当性始终是受到人们追问的,是要经受人类理智的质疑并在其中获得诠证的。在韦伯定义以及达尔诠释的基础上,我可以补充说,政治权力的一般而根本的目的和指向乃是社会善品的分配。而所谓社会善品就是指从权利、财富、地位一直到环境、教育等等社会之中为每一个人所必需、所追求和所尊崇的东西。

现在,我可以进一步来规定政治哲学之政治。所谓政治就是指在一个共同体内强制而普遍地分配社会善品的行动。换言之,以分配社会善品为根本目的的政治始终是在一定的共同体之中依照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制度而普遍地实现的。这样一来。考察的视角就发生了转变:我不再从现存的政治权力及其机构出发来考察它们的行动,以及追问它们的根据,而是从公认的社会善品人手来探讨和研究如何分配它们的原则,以及其观念的根据。这样一来,政治哲学之政治在理论上就从现存的政治现象之中抽象了出来,它不再是对那个现象的描述与概括,不是政治哲学研究的理论前提,反而成为政治哲学这种思想活动的结果,政治在这个意义上是由政治哲学构造出来的。这样构成出来的政治对于政治哲学的学术活动以及其他学术活动就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为考察、分析和批判历史上既有的政治提供范式,另一方面为理想的政治共同体制定蓝图。

在这样理解下的政治哲学就是一种构成的理论活动或者说营造的哲学思维,而后者的产物就是一种理想的政治活动,在罗尔斯所谓原初状态的无知之幕后面的那些代表的活动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理想的政治也就是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的政治,并且在政治哲学中,这样的规范是先于政治行为的,而不论在实际的社会一历史中,规范事实上来源于人们对现实的政治行为的反思与评价。政治哲学并不描述实际的政治现象,也不对之进行实证的分析,因此它之构造理想的政治行为或活动重在其模式,而后者的观念形式就是规范或原则。在此文中。理想的政治行为也就是社会善品的分派活动。因此。现代政治哲学的中心关切也可以说就是社会善品分派的规范和原则的构成与确证。

所以,现代政治哲学的工作是有其限度的,它并不具体地去设计、制定和安排实际的政治制度与机构,也就是说,并不处理由人类最为基本的政治行为模式所衍生的其他更为具体的也更为复杂的行为模式。因此,它只是构造社会善品分配的一般原则,为这些原则提供观念的根据,从而证明这些原则的正当性,亦即为这些原则提供确证。这些构造与确证就要直接关涉个人、社会及其各种形式的团体,并表明对它们的基本态度。不过,在实际的理论进程中,这些关系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或多向的。这里我可以总结说,政治哲学的中心关切与任务就是为社会善品的分配提供原则,作为原则根据的观念,以及对上述两项的确证,即正当性证明。在今天,政治哲学如果不以此为中心关切,就会失去自己存在的理由。当代政治哲学的复兴就是以这些观念性的东西重新得到人们的重视、关注,尤其是得到人们的重新诠释、确证和营造为契机的。罗尔斯认为,政治哲学就是为一套适当的制度寻求一个共同的基础以保卫民主的自由权和平等,而这样一种基础首先是观念性的东西。

当然,根据各种政治哲学的实际学术形态,我这里也可以对它作出如下的中庸的规定:政治哲学研究上述政治行动所遵循的原则,这些原则所从出的价值观念,这些观念的基础;研究根据这些原则构成的社会基本制度和结构;研究不同的政治哲学学派就此提出的各种判断和观点:政治哲学同时还研究有关上述问题的方法论。

至此为止,我对什么是政治哲学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初步的回答。不过,即便就此而言,这里还有三点需要作进一步的阐发,即1)正义,2)作为人的行为的政治活动,以及3)社会目标。

第一点关涉对正义的理解。抽象来说,正义是对政治行为或活动的一种积极的评价,或者用形而上学式的术语来说,是指政治行为或活动的某种性质。正义判断总是以某种相应的观念、规范或原则为标准和前提的。于是,从哲学上来说,政治哲学的主题就是正义。因为政治哲学并非提供任何一种政治行为规范,而是要构造和确证某种正当的或对的政治行为及其规范。政治哲学在这个意义上也就可以称为正义哲学。

第二点关涉对作为人的行为的政治活动的理解。前文已经提到,政治哲学研究人的政治行为及其规范,其旨在营造理想的基本政治行为模式及其规范。它并不以人的政治行为的实证分析与考察为中心关切,也不从经验上研究上述基本政治行为与所有其他行为之间的关系。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人的基本政治行为在理论上以及在实践上直接关涉人的其他基本行为模式,比如经济的或法律的行为方式,并且政治哲学所构造和确证的基本规范同样也是适用于人的其他行为的基本原则。

所谓的人的基本行为的说法蕴涵了作为整体的人的社会行为,而后者就是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区分的根据并不在于人的行为的区分,而在于不同的视角、着重点和方式。这就是说,不是因为人的行为原本就分别由经济的、法律的、政治的或其他的行为组成的,而是因为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和历史的等等视角从人的整体行为之中抽象出不同的层面。人的任何一个特定的行为都是整体的,都可以从上述不同的视角来考察,也就是说,都具有经济的、政治的等等意义。这样,人们就可以明了,政治哲学与政治学、与经济学等等的区别,并不在于对象的差异,而在于视角的不同。现代学科之间关联以及挪移的可能性就在人的社会行为原本就是整体的和重合的。

不过,这里有一个关键之点需要注意:一旦说到人的基本行为,这就意谓某种哲学的反思与构造的性质。政治学是对人的行为从权力关系或善品分配角度所作的实证研究或考察,而政治哲学探讨人的社会行为的基本规范,并且旨在营造和确证某种被认为是正当的规范。前者重在分析和考察人的政治行为是如何的,当然也会关涉人的政治行为的规范是如何的问题,而后者重在关切人的政治行为的规范应当是如何的。两者的区分就关涉事实与价值两分这个经典问题。政治哲学作为一门旨在营造和确证正义规范的学科,它面临特殊的理论的和实践的

困难:它构造和提出一套正义规范或原则,但后者又必须得到社会成员或现实的人的实际接受才能够成为现实有效的东西。现代政治哲学一方面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其所营造的规范的应当的性质,另一方面又要着力建立这些规范或原则与实证现象之间的复杂却又必不可少的关联,并且尤其重要的是,那些被营造起来的规范总是被期望落实为现实的行为。

这里稍微提及一下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区分以及相应的方法论问题或许是有益的。正如人类认识史和学术史所表明的那样,在实际的认识过程和学术活动之中,人们自觉地意识到应当如何与事实如何之间的区别,是很晚的事情。这种区分最早是由休谟清楚地表达出来的,随后的经典模式就是康德予以截然分别的理性两个领域――尽管康德坚持理性本身是统一的。19世纪末及20世纪初的德国新康德主义者曾试图通过价值、历史性与经验或实证性的区别,在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划出清楚的界线。这样一种努力即便也依然是有意义的因为以好坏判断或日价值判断来代替事实研究,在今天依然是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研究中的现实危害。在中国,此种情况为害尤甚),不过,所谓的区分只有在严格的限定下才有实际的效果。因为价值的标准与历史性的标准并不是同一的;历史性的东西同样也涉及事实,而价值的东西也涉及一般性。这就是说,当新康德主义者努力诠证某门人文学科。比如历史学因其处理历史性的东西因而乃非经验科学时,他们并不能够同时说,它就是一门价值性的学科。同样,当人们说伦理学是一门价值学科时,他们同样也不能说它就是一门历史性的学科。后者仅仅处理一次性发生的事件。

当然,不同意价值与事实之间的两分,作为一种理论态度,比如普特南的观点,自然也有提醒人们自然语言复杂性的作用。然而,他关于价值与事实之间区分消解的根据,却也可以用来证明一切事物之间区别的消解,比如事物与观念之间区别的消解,进而一切学科之间区别的消解。这自然是一种极端而又复古的做法。不过,普特南的论证基本上是不成功的。

倘若对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区分没有清楚的意识和方法论上的自觉,那么逾越价值与事实的界限就是难以避免的,而事实上在现代学术活动中,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尤其明显地体现在经济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泛滥之中。韦伯很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对现代学术造成的危害,从方法论上对经验的学术研究提出了价值无涉的要求,这个要求至今依然是有效的,尽管现如今一些学者也不能够准确地理解韦伯的意思。在今天,混淆事实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其危害并不仅仅限于学术领域――人们以价值判断代替对事实的经验考察。往往是谋取某种影响与现实利益的有效手段:既避免了艰苦的实证的研究,又可以博取道德的或意识形态的虚荣――而且也同样影响现实政治。在人类历史上,总是有人倾向于用其价值判断或意识形态观念来矫饰事实,或者直接地将其混充为经验的实在。

第三点关涉社会目标。这里需要稍作说明的是,倘若人们将社会目标理解为共同体的某种共同的规范以及由这些规范导致的社会状态,比如良序、稳定、繁荣等等,那么社会共同目标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为现代政治哲学所接受的,甚至也可以说,现代政治哲学的主题就是达到这样的社会共同目标。然而,任何超出这个意义上的目标,涉及任何特定的、具体的内容的社会共同目标,都不在现代政治的关切之内。政治哲学所要构成的基本行为的规范的核心在于每一个人的平等的资籍和相互兼容的自由权,而个人的生活目标也是其个人自己决定的事情。当把一种特定的目标,无论是道德的、还是宗教的或者政治的目标,当作社会的共同目标,其结果必然造成个人之间资籍的不平等,从而导致奴役的结果。政治多元主义作为现代政治哲学一个核心信念所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在社会基本规范之下,所有其他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传统的、审美的或者文化的差异的存在都是正当和合理的,并且在不违反基本规范的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冲突或许正是社会发展与生动活泼的动力。

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第9篇

一、时代使命与政治哲学的当代复兴

政治哲学是以哲学的方式解读政治,是“对政治事物的内在本性进行形而上的反思,对政治事物进行善恶好坏之别的价值判断,它为人类的政治活动提供理念支撑,即为合理的社会秩序的建构提供理念基础”[2](P14)。政治哲学是生活的智慧,有古老的历史渊源。在西方这一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在中国则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的王权观念。然而在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这一时期内,以追求“知识的严格性和可实证性”为目标的科学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事实描述”取代价值判断,“科学求证”取代形而上的追问。以探讨政治事物的价值和意义,追问政治事物的内在本性和应然形态为目标的政治哲学,陷入了知识合法性的危机。20世纪后半叶起,政治哲学又在世界范围内悄然复兴,一度被宣布“已经死亡了”的政治哲学再度兴起,“作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成为哲学研究中的显学。政治哲学的当代复兴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如前所述,20世纪中叶以来,人类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的变迁,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社会生存方式。就人类政治实践来说,在西方发达国家,二战后试图以“福利国家战略”对自由资本主义进行调整的努力深刻地改变了近代以来一直统治着西方社会的社会秩序和价值观念。这种改变在缓解传统冲突,为社会大众提供了一种更为安全的生存网络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难以克服的社会问题,伴生了一系列新形式的政治冲突和抗争,如文明间碰撞、族裔冲突等。这些冲突和矛盾难以在传统的政治理念下得到合理的解释。就传统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随着苏联和东欧社会的剧烈变化,苏联模式的传统社会主义的纷纷转向,造成了社会生活的新分化、新格局。社会主义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中也引发了一系列全新的政治问题。在世界范围来说,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时代最具历史意义的时代特征,在这样一个迈向全球化的时代,并没出现福山们所期望的历史终结,恰恰相反,它却是一个充满矛盾、风险和冲突的时代,一种传统的理论模式已无法把握的矛盾体系、风险模式和冲突类型。在这样一个社会生活急剧变动和各种问题相互交错的历史时期,传统的价值观念不再受到尊崇,既往的秩序不再稳定,旧有的社会结构将会在新的基础上重构。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们不能不思考这样的问题:如何在被现代化和全球化毁弃了的废墟上重建自己的家园?这个家园的建构应当遵循怎样的正义原则?人们迫切地需要有为社会整合和社会发展提供新的理念的政治哲学,去发挥它对社会的导向和规范作用。作为经验科学的政治科学关注的是“作为经验事实存在的政治事物,是政治事物的具体表现、政治活动的具体过程,是通过对政治事物的经验性研究而把握政治活动的过程、公共权力的存在形式及运作规则等。”政治哲学的当代复兴表明,仅仅从经验层面考察政治事物,是不能满足理论和实践的需要的。不只是囿于对“是什么”的经验考察,政治哲学追问的是“应当是什么”的问题,是对人类应当怎样生活即人类生活的伦理目标进行哲学的追问。这种追问是哲学式的,它所要追问的不是政治活动的具体目标,而是由政治事物的内在本性决定的终极价值。政治哲学主要是通过对政治事物总体性特征的反思而把握它的内在本性,通过对涉及公平、平等、正义、自由等基本社会价值的研究而把握政治评价的基本准则。政治哲学的当代复兴是理论的自觉、时代的使命。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政治哲学意蕴

按照马克思哲学本身的逻辑来认识和阐释马克思哲学,是当今马克思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真理探讨本身应当是合乎真理的,合乎真理的探讨就是扩展了的真理,这种真理的各个分散环节最终都相互结合在一起。”[3](P8)马克思主义哲学鲜明的实践性与革命性,使其有别于古典哲学的形而上性。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意蕴的适宜维度便是实践。“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对自己的政治哲学的一种独具特色的表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P57)。既表明了“新唯物主义”在“实践性”这一点上与以往旧哲学的区别,同时也更加突出了变革现存不合理社会制度的革命性,这可以说是其理论的最终归宿。从理论整体上看,可以把马克思哲学界定为一种属于马克思的那个时代的政治哲学,这种政治哲学包括“经济学说和历史形而上学———分别论述包括现在社会在内的所有社会的产生及灭亡”[4](P802)。马克思本人也曾经指出:“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就是任何的社会需要、法律等等都应当从政治上来考察,即从整个国家的观点、从该问题的社会意义上来考察。在政治抽象的国家中,这种要求就表现为社会需要或法律被赋予一种形式的、同自己的现实内容以外的其他力量(内容)相对抗的意义”[3](P395)。马克思在阐述阶级、国家、革命,以及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共产主义必然胜利这些原理的时候,正是基于对现存政治的非正义性的剖析,试图通过对于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批判,为建立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做出不懈努力。把马克思哲学作为政治哲学的总体性阐释与作为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并无抵牾之处。从改造世界的意义上看,马克思政治哲学也可以称得上是“实践哲学”。恩格斯恰当地评价道“因为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正是他第一次使现代无产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需要,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很少有人像他那样满腔热情、坚忍不拔和卓有成效地进行斗争”[5](p777)。

如果说卢梭的民主制度观念是基于阶级平等与自由,霍布斯和洛克的自由主义是基于财产权理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基于人类的解放和自由发展。他们的共通之处就是在对不合理的政治模式的批判中去探索符合人性的社会秩序。马克思所特别关注的政治经济学领域,“提升到哲学高度来看的话,其中也隐含了政治哲学的内容:他的整个政治经济学,可以被看作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一种分析;而他的整个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则可以被视为一种独特的、然而却堪称真正的‘正义论’”[6](P13)。马克思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分析得出结论:唯有无产阶级才能建立符合人性的正义的社会秩序,并且唯有共产主义模式才能根除异化、不平等与非人性的祸害。对于马克思哲学的理解要以一种崭新的视域超出现有的解释框架,从整个理论背景和落脚点上把马克思哲学作为政治哲学来理解。其实,对于西方学界的大多数学者米说,“马克思主义当然有一种政治哲学,甚至马克思主义主要就是一种政治哲学”[7](P17)。

三、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要求的政治哲学内涵

“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命题的明确提出是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决议中,而事实上作为一种科学的、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直因应着时代的发展。“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代的需要而形成起的”[8](p544)。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就是时代化的产物,其生命力依存于其与时俱进的特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一再强调,“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5](P465)。“我们决不把马克思的理论看作某种一成不变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恰恰相反,我们深信:它只是给一种科学奠定了基础”[9](P162)。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与时俱进的特质,在时间上是继起的,包括一代代思想家的理论思考;在空间上是开放的,包容了多元性的实践总结,具有多样性风格和内容。缘自其“历史视野、实践思维方式及人类解放的价值诉求。马克思政治哲学在当代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10](P48)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是哲学宝库中瑰宝之一。然而,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由于马克思坚持认为作为社会整体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不可分割性,对国家、政权、制度等政治事物没有单独论述,多半是“不系统和片断式的”,“不是现成的政治哲学”。另一方面,基于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区分的剖析,对经济视域的过分强调,马克思的政治哲学“难免产生一种忽视政治形式、政治制度以及与之相关问题的倾向。”因而其政治哲学是“未完成的”。“不是现成的”和“未完成”的特点表明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当代必要性和可能性。这种必要性和可能性首先在于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方式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也在于结合时代的发展变化,修正、补充、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政治哲学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对变迁了的政治的理论回应和预设[11](P22)。国际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戴维•麦克莱伦在其被誉为“20世纪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叙述”的《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一书的导论中,指出马克思思想观点的一些矛盾或待完善之处:在经济学方面,基本原理还不清晰,劳动价值论的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在社会学方面,把阶级对立简单化,关于农民的论述“留下一大空白”;最大的缺陷在政治学上,未注意到民族主义现象,没有留下系统的国家理论;在哲学方面,早期马克思曾主张“扬弃哲学”,并断言“在社会主义革命之后,哲学将失去其作用。”“世界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而且发生在马克思极少留意到的地方,因此,指望马克思著作中的许多具体观点在今天仍然适用,便毫无道理了”[12](P2)尽管如此,马克思主义始终是最有影响的社会思潮之一。“正是马克思,而且首要的是马克思,仍在为我们提供批判现存社会的最锐利的武器”[13](P2)。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家大都将马克思哲学理解为政治哲学或社会哲学,西方高校政治哲学与社会哲学教科书均将马克思的相关哲学列入其中,从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性批判中汲取灵感,致力于使人类正义、平等、自由等价值理想成为现实。他们回溯政治哲学的思想源头,以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作为思想的文化存在方式,同时借鉴马克思实践的思维方式,关注现实政治的发展,试图建构“现实的乌托邦”。

时代主题的变化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客观要求。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公共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在满足人的个性自由与全面发展的同时,以人的公共性建构和谐的社会共同体,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成为最重要的课题。反思个人与社会或人的个性与公共性的矛盾,在可能且现实的意义上谋求其内在的融通,深入研究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当代意义,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时代化发展的基本要义。

四、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在中国语境下的建构

政治哲学在世界范围内的复兴无疑会波及变革中的中国社会。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整个社会生活包括政治生活经历着空前的历史性的大变动。中国已经无可选择地汇入了全球化和市场化的世界历史进程。可是,悠久而独特的文化传统、庞大的人口压力、落后的生产力未能完全消除的旧有计划体制的影响等等,为中国的市场化与全球化的进程设置了难以想象的复杂局面。世界各个国家所共有的诸多“时代难题”在中国的表现则更为复杂。驾驭这种复杂的局面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清醒明晰的政治理念。推进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进程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和政治工程,完成这一伟大工程需要观念上的自觉,而这种观念上的自觉则依赖于哲学的智慧。面对当今中国社会政治生活变革之大局势,各种潮流的政治哲学纷纷提出自己的建构方案,而相对于自由主义等流派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现实政治生活,却不仅反应滞后且缺乏有力的声音。对于建构和谐社会这样一个根本性的社会目标不多见从政治哲学高度予以理论重构的有分量的研究,更多的是一些宣传层面的东两”[14](P53)。怎样从时代生活的要求出发开展政治哲学的研究,把握当代政治生活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提炼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政治理念,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迫切的时代课题,其中当然地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