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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与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3:08

政治参与论文

政治参与论文第1篇

[论文摘要]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我国政治参与的新型模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我国社会巨大变迁的客观要求,是我国政治稳定发展的现实要求。有序的政治参与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遵守法律规范,必须实现制度化、程序化。发挥党内民主的示范作用,以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引导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以党员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的提高带动公民政治参与素质的提高,这是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现政治稳定发展的有效路径选择。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建设和谐社会,这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党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中包括公民的政治参与。每个国家的社会条件不同,政治参与的模式也不同。有序的政治参与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新型模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成为21世纪初叶中国政治和谐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

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提出,“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项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1]

政治参与是一个国家的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参加政治生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国家公共政治生活的行为。政治参与是公民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是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形式,它反映了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地位和作用,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程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到现阶段提出的必然要求。

我国人民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从国家政治运行的层面看,民主讲的是人民群众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民主的本质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从根本上确认了人民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主体,享有广泛的民利和自由。宪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即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然而,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不意味着实行直接民主,社会分工的细化使社会成员承担着各种不同的工种,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的复杂性,对管理者的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让每一个公民都直接参与国家的立法活动和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在实践上是不可操作的。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间接民主,即代议制民主。公民通过普选授权于少数人,由他们组成代议组织来管理国家和社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代议制民主的一种崭新的形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公民选举产生,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代表表达意见、愿望,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人民群众的共同意见和愿望,制定法律,做出决策,统一行使公共权力。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又赋予公民许多的政治权利,公民有自由权、平等权、民。在民中又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批评和建议权、检举权等等权利。公民就是通过运用这些政治权利,对公共权力施加控制和影响,间接实现对国家的管理。

实行代议制民主就能保证人民民主的完全实现吗?政治实践告诉我们,并不能保证。代议制下的公共权力存在着两种可能,它即可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政为民,也可能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钱权交易,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中国政治发展的现状看,权力的滥用,国家干部的一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为了避免公共权力的异化和滥用,除了加强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制约,还需要社会力量通过政治参与,对国家公共权力的运行保持一种自下而上的经常性的影响力,利用自己的民利依法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的运用。尽管这种影响力是有限度的,但是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对公共权力良性稳定运行的必不可少的补充,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当公民享有一系列允许他们要求民主参与并把民主参与视为一种权利的时候,民主才是名副其实的民主。”[2]公民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良性发展的内在逻辑,因此,公民政治参与的水平成为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中国社会面临的巨大变迁,要求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来,由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带动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政治参与主体结构的变化。它表现为:一是传统的社会群体日益分化,利益关系变得日益复杂。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基本由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组成,比较简单明了。由于一大二公的单一体制使绝大多数的城市市民集中在国营单位和公有部门,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前提下,民众的利益关系是简单的,个人利益诉求的空间也很狭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伴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私营、外资、合资企业以及中介组织等在内的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这就使中国社会发生了分化,形成了新的阶层、新的利益群体。除了传统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以外,社会中又分化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科技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大量的个体户和私营业主、自由职业者等,新的中间阶层开始形成并扩大。新的阶层新的利益群体都正在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特殊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价值观念和政治取向也变得各不相同,日趋复杂。二是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增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教育的飞速发展。相比改革开放前,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尤其是以其业家、管理者、为主的新中间阶层,大学以上的高学历者占据相当比例。他们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普遍较强,他们更多的关注广泛的政治权力,关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关注社会的公正、平等与和谐。试图通过更多的渠道来介入并影响现实政治,以表达、谋求和维护自己利益,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较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必然带来的多元利益格局和多元利益群体,增强了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内驱力,在客观上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培育了积极活跃的政治参与主体,并提出了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的要求。

维护民主政治稳定和谐的发展,要求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政治稳定是社会转型期中国政治发展的前提和重要条件。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政治参与失序的可能性。在一个国家中,公民愿意关心政治,愿意主动参与政治,是一件好事,是公民民主意识提高和民主基础扩大的一种反应。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公民大规模的、主动地参与政治也会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构成威胁,特别是当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还处于调整之中,其发展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更是如此。[3]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这些国家在其政治发展实践中出现政治不稳定问题,社会骚乱、暴力冲突、军事等政治动乱屡见不鲜。西方学者亨廷顿等在分析原因时提出了“参与危机”和“参与爆炸”的概念,指出,发展中国家公民政治参与的要求会随着利益的分化而增长,如果现行政治制度能够理清众多的利益要求,把社会公民和各种社会团体(尤其是新生社会团体)通过参与通道纳入政治过程,那么政治稳定仍可以获得。然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制度并不具有这种功能,既缺乏聚集利益要求的利益团体,又没有建立能容纳大众参与的政治过程,因此,在制度化政治参与受挫的情况下,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团体便以裸的形式直接表达和争取各自的利益,由此极易引发社会动乱。亨廷顿指出,在政治系统内部,政治稳定与否取决于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的比率。我国也是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分化加剧,利益差异多元化了,但是各种利益之间缺乏一种完善的整合机制和协调机制,利益诉求的渠道不够畅通。如何防止“参与危机”和“参与爆炸”,避免政治参与的失序,是中国政治稳定发展的重要课题。

完善的民主政治是一种参与政治,又是一种有序的政治。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也是公民政治参与,包括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和参与机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决定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必须是有序的,必须符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及时代条件,循序渐进,不能照搬照抄其他国家政治参与模式。有序的政治参与,是中国政治发展的特点,是区别于西方国家政治发展的新型模式。

有序的政治参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参与。民主是一种政党政治。在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中,政党始终处在主导的地位,发挥着领导的作用。西方国家是以政党竞争推动民主的进展,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则是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为基本前提,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最大特点,也是我国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大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起点,中国今天独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群众所拥有的广泛的民利,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武装斗争赢得的。这种先进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能够容纳比西方现行政体更为广泛的公民政治参与。中国是一个超大型的社会,正是中国共产党发挥着强大的支撑作用,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政治的稳定。通过几十年的建设,党建立起了严密厚实的、直上而下的、覆盖全国的组织体系,这种从中央到地方到基层的金字塔体系,成为支撑整个社会的栋梁。党形成了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制,成为维持党内政治生活,进而维持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党培育起了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为主导内容的意识形态,成为团结和凝聚人民群众力量的思想动力。党一贯坚持群众路线,即“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党执政的基本工作方法,它从方针路线上充分肯定了公民政治参与对政治发展的价值和作用。历史和现实表明,中国共产党有很强的社会动员力和社会整合力,有能力有效的综合一切有利于政治稳定发展的要素。“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想象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4]没有党的领导,有序的政治参与也就失去了基本的保障。

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在法律规范范围内的政治参与。民主是一种法治政治。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以守法为其前提的。政治参与的合法与非法是相对于既定的国家政权和法律的性质而言的。一般说,符合法律规范的政治参与是合法的,它表现为有序的政治参与,不符合法律规范的政治参与是非法的,它表现为无序的政治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是大多数人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现的是大多数人的意志,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政治参与只能是以维护现有政治秩序为前提,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通过自主、理性的方式,有序地进行。中国历史上出现的虽然动员起了千百万群众的政治参与,但是,这种政治参与是在个人崇拜和极左思潮下的狂热,用貌似民主的手段破坏法律、抛弃规则、践踏民主,其结果只能是社会政治秩序的崩溃和群众对政治参与的厌倦,带来的是政治发展的倒退。今天,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充分满足公民的政治参与要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法律保证。我国宪法确定了从选举到监督的一整套规则,这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性地位,公民有权通过批评、建议、申述和检举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等,我国有不断完善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村民自治、居民自治等直接民主的形式,这些都为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合法奠定了基础。

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制度化、程序化的政治参与。民主是一种程序政治。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首先是一种可供操作的政治程序。政治程序是人们的政治活动(如政治权力运行、政治资源分配、政治参与、政治监督、政治冲突的解决等)所必须遵守的规则、步骤和方式。政治程序既是民主政治的运作方式,又是民主社会中各政治主体的行为规则,也是政治制度化的途径。[5]亨廷顿认为,政治稳定由政治组织和程序制度化而来,因此,提高政治制度化层次是政治稳定的根本保障。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首先是要实现政治参与的程序化,即通过一定的规则、程序和制度设计为公民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合法途径,以保证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的畅通,保证各阶层利益协调整合的畅通,让公民切实感受到政治参与的有效性,对政治参与保持适度的期望值。显然,程序化的政治参与是有序的,而没有操作层面的程序和具体制度的安排,公民必然会寻求随意的、甚至是非法的渠道进行利益的直接表达,政治参与就是无序的。如,社会上普遍存在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一些地方的农民工组织起以血缘、地缘为核心的维权会,有些地方出现冲击政府机关、静坐上访等另类的参与方式。这成为政治稳定发展的潜在威胁。应该说,我国已初步确立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基本制度框架,以协商民主为特点的中国政治,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出现了不少创新的形式。如,人大旁听制度、听证制度、人大主任接待日、人大代表联络区、人大信息网、人大信箱、制度等。公民可以根据自己利益需要选择不同的方式表达诉求和意见。但是,从总体而言,我国政治参与的程序化水平是比较低的,中国社会的超大型,使其在诸多方面存在不平衡,城差、群差很大,目前国家所提供的政治参与渠道还远不能适应多种阶层民众政治参与的需求,因此,积极寻找更多适应当前中国社会状况的政治参与形式,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机制,成为中国政治稳定发展的任务之一。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必须依照中国政治发展的现状和条件循序渐进。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公民的政治参与,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发展的有效路径,是实现政治参与高度有序的理性选择。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6]党内民主是执政的中共党员按照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党内事务的决定和管理。党内民主能够对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因为以下因素:

从党的地位看,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执政党,可以直接通过国家政权对中国政治的发展施以关键的、全局性的影响。而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往往是以党内民主生活的做法和经验为基础的,党内民主化的程度直接影响着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程度。从党的功能看,存在于中国特定政治环境中的中国共产党,不仅具有一般政党的功能,如利益表达、精英输送、政治动员和制订政策等以外,还具有自身特殊的功能,如社会导向和示范作用。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种本质属性要求党内的民主化要走在社会政治生活民主化的前面,党员个体政治参与能力要高于一般民众,并且成为有序政治参与的楷模。从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看,政党活动是我国公民积极有效的政治参与方式。作为执政党的党员通过党内民主生活的渠道,将共同的意愿集中起来,形成党的建议,党的建议一经人大通过,就成为国家的法律政策。

加强党内民主的核心问题是真正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必须以实现政治过程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必须以保证和实现党员的民利为基础。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是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所要解决的问题。

党内民主的示范作用表现为以党内民主制度化引导公民政治参与制度化。

党内民主是建立在党内完善的制度建设之上的。中国共产党内的根本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它是所有制度中最核心、最根本的要素,是其他制度赖以成立的原则和基础。基本制度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的干部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这些制度是规范机构运作和党员行为的法定程序和规则。具体制度包括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它是维持各级组织日常工作的规则是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的具体化。这些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他们能够维持党内政治生活的秩序,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制度特别是根本制度已经成为其他政治组织赖以运作的核心制度,从而维持了党外政治生活的秩序。[7](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党的16大进一步提出,要扩大在市、县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健全党员民利的保障机制。在这些措施中,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具有更为重要的示范意义。党内选举制度是维护党内民主的基础性制度,是衡量党内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尺,也是党员实现民利的基本形式。它可以通过党员民意的显示对领导干部进行必要的党内制约,可以调动起党员关心和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政治投票与选举,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基本的方式,我国公民行使选举权,一般是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选出人民代表,组成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就现阶段而言,我国的选举制度并不完善,人民代表的政治功能尚未完全地体现出来。无疑,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为政治参与制度化、程序化提供了有利的动力支持,为我国政治发展创造了一个极好的生长点。

党内民主的示范作用表现为以党员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提高带动公民政治参与素质的提高。

政治参与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是一种高度民主的政治体制同有高度政治意识的公民的有机结合。人民群众政治素质的高低,影响甚至决定了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程度的高低。阿尔蒙德在《比较政治学》中,将公民对政治参与的态度区分为:狭隘观念者、顺从者和参与者。狭隘观念者是指那些对政治体系知之甚少者,他们认识不到自己所担的政治义务,只关心非政治事务,对国家的政治过程毫无意识。顺从者已成为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他们只是被动的受政府行为的影响,不是积极的主动的影响政府的行为。参与者鼓励自己利用各种机会参与,并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就能够影响国家的政治事务。从我国的现状看,人民群众中参与者只是少数,狭隘观念者和顺从者则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群体对政治参与报着疏远、冷淡、漠视的态度,现代公民意识、政治基本常识、政治参与技能都十分缺乏。究其原因:一是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束缚。在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中,有关民主、权利、个性、独立的思想资源极其稀薄,民众从传统文化中承袭的是皇权至上的思想和顺天从命的性格,这阻碍了现代公民意识的生成。二是对政治的片面理解。建国以来,我们国家的指导思想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运动、群众运动是政治生活的主旋律,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四清、批孔批周批邓,接连不断的运动搞得民众人人自危,谈政治色变。至今在不少人的认识中政治就是阶级斗争,唯恐避之不及。改革开放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民主意识普遍提高,但是从总体水平上民众政治参与的素质要达到高度有序的政治参与的要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个教育的过程。

鉴于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阶段对公民进行民主教育,可以选择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的办法,产生一种示范效应,既由精英民主导向大众民主。加强党内民主,就是让6800万党员先成为有序政治参与的楷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决定了其党员无论在政治素质、政治意识还是阶级觉悟等各方面,都属于社会的优秀分子、先进分子,他们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阶层,是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有很强的号召力。他们了解并且能够反映各阶层、各行业人民群众的愿望、意见,党员通过党内民主这一渠道,传达民意,提出建议,帮助执政党整合利益,通过党内民主这一手段,行使民利,加强党内监督,促使执政党正确使用权力。通过党内民主这所学校,了解民主的基本理论,增强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掌握民主的程序和规则,学会政治参与的技能。毫无疑问,党员行为的有效示范,有利于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有序的政治参与局面的形成。

注释:

[1]《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2期第5页。

[2]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398页。

[3]陶东明、陈明明,《当代中国政治参与》,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

[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5]张文显主编:《政治与法治》、吉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91192页。

[6]:《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

[7]王邦佐:《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就和发展路径》,《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2期,第24页。

参考文献:

[1]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

[2]陶东明、陈明明:《当代中国政治参与》,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王俊栓:《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2期。

政治参与论文第2篇

论文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而政治参与机制是民主政治运行的桥梁。本文认为,加强政治参与机制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而且其能促进政治稳定、实现对政府的有效监督及促进社会公平和促进党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从十七大报告可以看出,使政治体制适应人民日益提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成为我们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如何使政治体制容纳人民的政治参与,在这其中政治参与机制具有非常重要意义。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能为政治参与提供顺畅的沟通渠道,最终带来政治稳定、社会公平,形成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因此,政治参与机制建设是党的十七大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本途径。

一、政治参与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1.政治参与理论上的分歧。西方文艺复兴以来,启蒙思想家运用社会契约理论对政治进行了深入阐述。尽管各个思想家的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不同,但基本上都认为自然状态已不适宜人的生存发展,所以大家放弃、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统一交给国家行使,以过一种有序的政治生活。这就意味着国家是所有人的国家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团体的国家,国民一律平等而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或遭受歧视。既然国家属于国民且人人平等,那么人民就有权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但是在人民如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强调公民政治参与和限制公民政治参与。参与制民主主义者,包括卢梭、约翰·穆勒,以及近些年的帕特曼和巴勃等人都主张最大限度地扩大普通公民直接参与制订政治性政策的机会。在现代一些大国,这还包括将许多决策的权力下放给地方共同体以及广泛地应用公民投票来决定政策。与此相反,另一些人如熊彼特则赞成一种较为有限的公民参与;他们认为,在当选的职业政治家与普通公民之间应当有一种政治分工,前者负责决策,后者的作用是在定期的选举中免除或黜选这些政治家及其政党。根据这种观点,现代民主制国家就是由政治家们治理的,而普通公民的参与是有限的和间断的。我们知道,在一定时期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总量是一定的——社会权力强国家权力就弱;社会权力弱,国家权力就强。政治参与实质是社会权力和国家权力的博弈。不充分的政治参与意味着社会权力弱而国家权力强,导致的是强权政治;而过度的政治参与意味着社会权力强国家权力弱,那么国家的权威就要削弱,带来政治失序、社会动乱。所以政治参与理论的分歧关键在于政治参与深度的问题,也就是政治参与的界限是什么,这可以从现代化的进程中可以看出。

2.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参与。在现代化初期,启蒙思想家们提出了人民,以联合广大人民封建专制统治,人民的思想深入人心。所以,在共和国建立后,人民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但是在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每个人都来管理公共事务显然是行不通的。所以,在从现代化初期向现代化中期转变中,前期为了封建制度而宣扬的直接民主观念,带来了普遍的政治失序和社会动乱,反而成了现代化进程的阻碍。而在现代化中期向现代化后期的转变中,人们才摆脱直接民主的观念,认识到民主在现代社会只能是代议制民主,通过对前期教训的反思,人们才认识到——政治参与也不是人民直接参与公共管理,而是选出自己的人代表自己来管理公共事务或者以多种方式和途径来影响政府活动。所以,只有从现代化的进程才可以理解为什么卢梭宣扬直接民主,而密尔、熊彼特等思想家却坚信代议民主。因此,对于正在进行现代化的国家来说,政治参与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直接参加国家政权的管理,而紧紧意味着对公共事务管理施加以影响。所以,为了维护政治的平稳运行,必须建立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

3.政治参与机制建设对于和谐社会的必要性。我国传统社会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原因,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沟通机制,当国家与社会的矛盾达到一定程度后,人民就用暴力现存统治者,通过一个新的王朝的建立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平衡,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了一种暴力政治参与的文化。在这种政治文化下,人民要么忍耐强权,要么暴力反抗,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一个合法的沟通机制。新中国建立后,为了建设现代国家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在国家和社会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但是这种动员式的政治参与具有无序性、盲目性,并不是一种理性的政治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的成熟及公民权利的普遍兴起,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在逐渐形成。而无论传统的暴力参与中还是新中国建立后的动员式参与,对于我国当前的政治参与建设都是不合适的。所以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让公民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机制来对决策者施加影响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是和谐社会的核心所在。

二、政治参与机制的多渠道建设

在从传统到现代的过程中,无论是启蒙运动后的先发现代化国家,还是“国际示范”下的后发现代化国家,都存在普遍的社会动员,以腐蚀和摧毁旧社会的经济和心理上的主要信仰,转变为现代社会所共有的态度、价值观和期望。社会动员提高了人们的追求和期望。但是政治制度不是一夜之间“做成”的,这就在成员过高期望与政治制度的低容纳力之间产生了矛盾。这种现象在现代化初期的国家都存在过——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社会成员的过高期望导致大量的愿望要求输入政治系统,但是在现代化初期由于政治制度化水平低,没有一种愿望转换为输入的调节机制,所以政治系统不堪负重,最终带来政治失序、社会动乱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在现代化进程中,参与机制的缺乏成为阻碍现代化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的成熟及公民权利的崛起,公民政治参与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如果不能构建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公民社会的能量无处释放,将会影响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了我国现代化的顺利进行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政治参与机制:

1.加强公民与政治社团的沟通机制建设。由于在现代国家,“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大扩展和加强,政府的决策对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深远和巨大影响。”从而使得各社会阶层、集团、行业、区域等等把实现自己利益的目光较大程度地投向政治权力和政府的公共政策,从而组织起特定社团,影响公共政策。在西方,意见表达团体的基本形式是压力团体。压力团体是为适应多党政府运行的需要而产生的,以实现一定的政治主张为目的所组成的特殊社会集团。他们主要任务是,作为特定的社会利益团体的代表,向意见综合主体和决策机构系统地表达意见和要求,并通过施加合法的政治压力,来“接近”政府,从而实现自己和自己所代表的社会利益群体的政治主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很大成就。随着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程度大大加深,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从而使人们的利益多样化,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产能力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利益内容又不断更新,在原有利益基础上又产生了新的利益要求。“而在当代中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同时,也由于社会结构分化程度较低这一客观原因,导致在中国基本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各种压力性的社会团体。”我国的许多社团都一定程度上政治化了,而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发挥现行政治社团利益表达和综合功能,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中自发形成的合法社团要给予其利益表达的权利进而影响政府决策。

2.加强政治社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沟通机制建设。仅仅有政治社团的利益表达还是不行的,还要有传达各阶层利益的沟通机制,这就需要加强政治社团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联系。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见,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代议机构,是人民的体现,代表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应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事,而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机构,而是要充分和人民进行沟通,了解人民的利益。因为,议会政治本质是委托政治,即人民把管理国家的权力委托于一部分人执掌的制度。议会是民主社会中民意的传声器,在诸多民意表达渠道中,议会是最经常、最专业的民意表达机构。那么,如何实现人民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呢?所以设想各种方法来加强人民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存在一定误区。在戴维·伊斯顿看来,政治生活是一个独立的行为系统,系统成员由于种种原因有各种各样的愿望(希望得到什么)。当系统成员希望这些愿望转换为政治输出时,就会形成要求。众多系统成员的单个愿望不可能全部转换为要求,否则系统将不堪忍受压力而崩溃。所以系统通过结构机制和文化机制来调节愿望的转换,以控制愿望转换为要求的数量。结构机制调节是指系统中存在着诸如政党、利益集团、舆论领袖、管理者等等,他们代表着政治结构的基本要素,广泛地分布于政治系统中,他们对愿望的转换起着守门的作用。因此,加强人民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等于是把大量的要求输入政治系统,政治系统是无法承受的,这会导致政治不稳定。所以,必须加强政治社团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联系,让政治社团对各种利益进行综合,再传递给人大代表,最终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实现各阶层的利益博弈,从而实现各阶层利益的利益要求都能输入政治系统。3.加强政治协商会议与人大的沟通机制建设。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这种合作是通过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来实现的。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各派通过各级人民政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其他重大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也利用人民政协这个渠道同各派进行政治协商,共商国是。作为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成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对发挥派的作用、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派深知各自成员及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成为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桥梁与渠道。”虽然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来源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且很好地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但是在人民协商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沟通机制还存在一定问题。例如两者之间缺乏某种明确具体特别是程序性的法律保障;联系机制还不够畅通;沟通机制需要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因此,为了保持两者之间的沟通机制畅通,必须用法律保障人民政协的政治参与的权利、建立经常有效的沟通机制并且使其制度化,这才能最终把人民的利益最终在国家层面得到反映并且得到保证。

三、政治参与机制建设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

现代民主理论认为,政治参与是公民沟通政治意愿、制约政府行为,从而实现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手段。同时,随着现代国家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不断增强,民众通过政治参与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使直接或间接影响自身利益的政府政策更多地以民意为基础,日益成为一个政治系统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政治参与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就在于此。

1.促进政治稳定。政治是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的分配,而政治参与是公民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资格,通过政治权力最终实现自己利益的主要环节。政治参与是公民与政治体系发生联系的最直接和主要的形式,因此,它必然影响到政治利益的分配。每个公民都想通过政治参与来获取自己想要获取的政治利益。事实上,他们也是能够得到或部分得到相应的满足为限度的。在现代化初期,传统的经济形态、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等还占主导地位并且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整个社会相对稳定。但是随着现代化初期向现代化中期的进行,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各个阶层、集团、团体的出现,社会开始急剧分化。各个阶层为了影响政府的价值分配,政治参与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以支持的方式,也可以以施压的方式,在有的时候甚至以非法的暴力方式出现。诚如蒲岛郁夫所言:“当政府顺应民意,而且当公民通过政治参与同国家保持一体感时,其政治体制是稳定的。反之,当政府违背民意,公民对政府怀有明显的不信任感时,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将日趋紧张。”而政治参与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可以在政府与社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公共政策在制订中充分应该使各阶层的利益要求都表达出来并且相互博弈,最终形成大家都接受的政策输出而化解国家与社会的紧张关系,实现政治稳定。只有政治的稳定,才有社会的和谐。

2.形成社会监督。现代政治的进步在于形成社会对国家的强有力监督,而其中政治参与机制会形成一个监督渠道,“在健全的政治参与形式下,希望连任的政治官员进行政治决策时,会受着他对选民对他的决定有何反应的预测。也就是说,如果当选官员的政策符合选民的利益,选民就会在下一次选举中继续选择他;否则选民就会抛弃他。另外,人民还利用其他的政治参与方式制约政府的行为,如请愿、游行、示威、媒体曝光等。”但这个过程并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长时间的社会与国家博弈的结果。在现代化初期向现代化中期的转变过程中,国家和社会之间展开了控制与反控制的博弈。这个时期,经济的初步发展致使各种新兴阶层出现。新兴的阶层为了实现在社会价值分配中居于有利地位,力图加强政治参与;而占据统治地位的传统利益阶层力图维护现有政治体制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形成一种紧张状态,同时伴随着一定的政治失序。亨廷顿认为:“广泛的参政可以提高政府对人民的控制,如在集权国家那样;或者可以提高人民对政府的控制,如在许多民主国家那样。”这就需要公民不仅要通过政治社团表达自己的利益,还要对政府的公共政策事后进行监督。只有公民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才能最终实现政治参与的控制功能建设,以实现社会对国家的制约,从而保证公民的权利。

3.实现社会公平。在现代化初期向现代化中期的转变中,商品经济逐渐取代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随着商品经济的逐渐成长,社会形成许多新的团体、阶层,由于新的团体的出现,会威胁着现存团体的利益。新的阶层为了维护自己在社会价值分配中居于有利地位而开始广泛参与政治,“通过政治参与,表达自己对公共财富和价值分配的意愿选择,并施加压力,使政府的行为不至于与公民的意愿和选择发生矛盾,从而左右政府的决策。”但是,政治参与如果被利用,也有可能使那些操纵者借机扩大自己在社会利益中所得的份额,往往会导致反复无常的政治选择,降低社会中的效率因素,并使政治生活中的分歧加剧。因此,只有构建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形成一个各个阶层博弈的平台,使各个阶层发出自己的声音,才会使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中充分考虑各阶层的利益要求,并且公共政策要尽可能照顾到各个阶层的利益,最终使公共政策的输出体现公平。而社会的公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Z].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3]朱光磊.当代中国政府过程[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

[4]曹沛霖.西方政治制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5]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6][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1989.

[7]浦兴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8][美]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M].华夏出版社,1988.

政治参与论文第3篇

关键词:网络政治;有序的政治参与;有效性

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络发展给人们的生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产生了变革性的影响。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以超时空、高速度、多媒体、大容量和交互等特点,在当今整个传播格局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网络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政治传播模式,同时也给中国的现实政治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可以说,网络政治传播较之传统政治传播体现出了强大的力量和独特的优势。网络对政治的影响广泛而深刻,仔细加以判断,有积极的方面,值得我们肯定和继续传承。也有消极的影响,需要规避和警惕,因此,我们必须对公民进行

有效引导,从而使公民切实、有效参与到网络政治中来。

1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内涵

一般来说,政治参与是指公民试图影响和推动政治决策过程的活动。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普遍公民,依法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参与政治生活,表达个人或集体的意愿,从而影响国家政权系统的活动,尤其是影响政治决策过程的政治行为。政治参与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重要因素之中,一是政治参与的主体,二是政治参与的目标,三是政治参与的形式与手段。在第二和第三个因素中,就需要涉及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概念,它是指公民在遵循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民利的前提下,通过自主、理性的方式并按照一定的程序或秩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策和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在我国,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主张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质。以民为本、尊重人民的政治权利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石。人民就国际国内重大事件表达自己的意见,人民对政府工作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参政议政,是人民行使政治权利的重要表现。

2网络政治参与的特点

当代公民对网络政治参与,越来越显示出与传统政治参与完全不同的新形态。当网络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后,公民就开始从网络获取政治信息,利用网络表达政治诉求。他们常常活跃在一些著名论坛,比如“人民网-强国论坛”、“西祠胡同-强国之路”、“北大未名-时代论坛”,对于我们这个泱泱“网络大国”来说,这些网络时政论坛的诞生,则是以“强国论坛”的诞生为标志的。这些论坛的建立与他们对网络政治的积极参与都表明网络已成为政治参与的重要手段。

具体来说,网络政治参与表现出以下特点:

(1)平等、开放的、自由的政治参与。由于网络交互性、实时性、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公民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平等的政治权力、平等的参政机遇、平等的网络权力,网民可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对国家大事自由发表见解,自由进行信息交流,痛快淋漓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深入交流彼此的看法。给政府提供了舆论平台,同时也为网民提供了利益表达、评价政策的平台。

(2)理性、非理织并存的政治参与。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始终伴随着感性与理性、狂热与温和、激情与极端、思考与宣泄、极端与适度的矛盾斗争,如对于民族主义、极端主义、非理性主义等,这些都在客观上体现着政治参与的非理性。

(3)网络政治参与复杂性。在现实社会中,公民参与政治的动因一般出于自身物质利益,或精神上的信仰与理想,而在网络虚拟空间里,公民在网上参与政治的动因却要复杂的多。除了利益和理想之外,有时甚至为了获得某种技术突破的,或者为了某一未经确认的政治信息而一时兴起参与到网络政治中。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技术的、情感的参政动因交织在一起,反映了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复杂性。

(4)网络时代政治参与控制困难化。政治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一方面反映了民主政治发展的水平,在网络时代,特别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今天,由于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中央管理控制,再加上网络时代政治参与主体虚拟化特征,使得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控制异常困难,如何恰到好处地把握政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或者说如何求得不断健全和完善政治制度化的速度与扩大网民政治参与水平两者之间的最佳值,以期达到和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5)网络时代政治参与方式直接、便捷化。以前的政治参与大多仅限于投票、等几种简单途径,并且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的信息传递渠道。在网络空间,随着互联网向各家各户延伸,社会成员对“政治参与”的体验似乎更加直接。人们在家中点一下鼠标,就能马上对各种公共事务进行投票,参与讨论,发表见解,使公众和政府实现了没有中间环节的直接平等沟通。顺畅通达的电子访问大大削弱了严格的科层等级观念,更打破了种种限制,为平等自由的交流铺平道路。

3网络政治参与产生的影响

(1)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一种下与上的对话渠道,网络民意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极大增强了政治信息的传导和反馈系统,日益影响政治决策和高层思考。2005年3月14日,两会结束后,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昨天我浏览了一下新华网,他们知道我今天开记者招待会,竟然给我提了几百个问题……他们的许多建议和意见是值得我和政府认真考虑的。”通过网络形成定期的、制度化的良性互动,会让民众如实反映社情与民意,也让政治精英充分了解民意,政府的有关决策就会越来越合理。

(2)网络畅通的政治利益表达渠道,部分弥补了现实政治表达的“贫困”状态,为政治稳定提供了良性基础。当前,不同的利益群体开始形成,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经济要求和政治诉求。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实政治表达途径“缺位”与“贫困”的现实。作为对现实政治表达渠道的补充,起到了重要作用。

(3)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推动了政治社会化,增强了国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公民通过网络参与政治实践,亲身体验政治生活的意义,获取政治知识能力,大大推进了全民政治社会化的水平。参与过程中,激起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兴趣与热情,逐渐培养了政治参与意识和技能、政治责任感,铸造了政治人格。

(4)网络政治参与形成的网络舆论,起到监督政府的作用,有助于政府部门加快解决有关舆论的焦点议题。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现代民主体制最大的影响和冲击是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在网络社会中,个人通过一台电脑就能直接向政府提出某项要求和建议,或参与政府的某项选举或决策。同时,网络的普及使政府的行为随时处于大众的监督之下,它的内政与外交透明度越来越高,受到的牵制和约束也随之增强。同时网络舆论形成的背后,蕴涵着复杂的社会动因,潜藏着期待解决的矛盾。因此,网络舆论可以成为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以及决策部门了解社会政治心态的重要渠道,有利于掌握和分析信息,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当然,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两面性,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除对政治稳定产生积极的、建设性影响外,也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比如:网络上非理性言论的存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影响公众意见的理性表达。有些网民非理性的言论和不负责任行为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如何把握网络政治参与对现代民主制度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制定相应的对策,趋利避害,推动民主政治建设,这是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我们下面即将谈到的一个方面。

4引导网络政治参与“理性化”

(1)提高公民网络素质。政治参与者的素质,直接影响政治参与方式、目的、性质和效果。面对网络时代公民的政治参与,我们应积极引导公民对政治含义的正确理解,增强他们的政治判断力,塑造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知识分子应以自己的优势,提倡以理性声音进行充分辩论和澄清。在这方面,作为社会理性的代言人,知识分子、有识之士、知名学者更应当发挥激浊扬清的作用,成为网络中理性的“舆论领袖”。

(2)制定相关的制度与法律法规,保证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可行性和独立性。公民积极的参与政治是一种以与政府合作为基础的关系,是一个独立、具体和公共的行为。缺乏质量的公民参与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因此,要把民、监督权还给人民,积极鼓励公众自我组织起来,支持公民团体参与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加强政府和公众的交流,保证政府为公众提供可靠、适当的信息、帮助和支持以提高公民对网络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科学性。

(3)培育健康的网络政治文化,发挥政治文化在政治稳定中的凝聚力。首先,要培育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公共精神。网络政治参与中,公共精神可通过网络伦理道德的建设,规范网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促使他们能选择与公共利益相一致的网络行为。培养网络政治参与的公共精神最重要的是,提倡并制定网络政治参与的“行为规范”与“道德规范”,以规范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行为,使之逐渐内化为公民自身的道德信念。其次,实现网络政治文化的转型与整合。从政治认同的内容看,网络政治参与无形中把民主、法治、责任、义务等观念,整合于网络空间的政治认同;从政治认同的方式看,在网络政治参与普及的状态下,网络中民主转型为“自主”,在网络政治中,民主不是多数任意压制少数,而是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以自由沟通取代强制灌输、双向交互取代单向控制。

5小结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对于政治发展而言,意义极为重大。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之一,无论对于政治国家,还是对于公民社会,公民参与都是实现善治的必要条件。其实,所有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只有通过公民参与才能真正实现。换言之,只有通过公民参与,民主政治才能真正运转起来。可以说,没有公民参与,就没有民主政治。因此把握网络政治中政治参与的内涵及特点,从影响网络政治中政治参与的主要因素入手,不断加强政治制度建设,形成公平、有序的政治参与,无疑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政治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胡同新.网络政治参与的民主价值透视[J].中国行政管理,2007.

[2]潘洪其.民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政治参与论文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政治参与;问题;原因及对策

革命先驱曾说:“青年者,人生之玉,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政治的民主建设、社会的稳定和谐和青年一代积极的政治参与密不可分。在青年人中,大学生是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特殊群体,与其他群体相比,他们思想活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参与意识。

我国大学生的政治参与热情普遍较高,主流积极向上,政治参与意识较强,政治参与行为趋向理性化。多数大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政治理念;在面对政治、社会热点问题时,能理性分析思考,客观合理作出判断,参与行为能按照一定规则有序进行。当前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呈现出总体良性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其中客观存在的一些问题:

1当代大学生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1.1部分大学生政治参与意识薄弱

当代大学生由于面临着就业、学业的压力,部分大学生很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则表现出一定的冷漠,没有真正的理解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立场不坚定,这些对他们的政治参与产生消极影响。

部分大学生很少关注国家重要会议和法律法规,参与水平和程度仍然较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因为社会的一些阴暗面而盲目的回避政治,远离政治,缺乏明确的政治参与意识,对政治生活不参与或尽可能少参与,没有把参与政治当作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1.2部分大学生政治参与动因复杂

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上的一些“经济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对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导致部分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动因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大学生担当学生干部和入党问题。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担当学生干部和入党是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的表现,也是政治参与的体现,多数优秀大学生通过这些提升了自身的能力,使之能更好更快的适应社会;但也有部分大学生仅是为了追求个人发展,打造择业就业竞争资本的功能性手段,他们认为这样可以为自己未来的名、利、权等方面获取政治资本和实惠。这种政治参与的动因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

1.3部分大学生政治参与行为表现出被动、盲从特征

许多高校大学生的参选率虽然很高,但在政治参与行为方面却是被动、消极的。动员型参与多于自觉型参与,部分大学生的主动参政意识不够,一般是听从学校和老师的安排。例如我在本科时期曾经组织过班级学生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在选举过程中没有老师为我们详细的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也很少有同学主动去了解候选人的情况,部分同学是在相应的人名前面随心所欲地划个钩交差了事,还有的同学抱着游戏的心理,别人选谁自己就选谁。这充分表现出了当今部分大学生在政治参与行为方面是被动和消极的。

2当代大学生政治参与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即启蒙之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子女的影响很大,父母的政治态度、价值观念等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其子女的政治态度、价值观念。在我国,多数父母重视子女学习成绩而不关心孩子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是很现实的问题,这也是由于我国应试教育体制导致的必然结果。部分大学生的家长不关心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对国家政治方面发生的大事也漠不关心,政治参与性不高,政治责任感欠缺,这也是导致当代部分大学生政治参与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

2.2学校教育体制的缺陷

当前我国学校过于强调分数、升学率,片面注重专业知识教育。在校老师不仅要教授理论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要系统的、正规的、有意识和有目的培养学生的政治兴趣和政治信仰,训导学生基本政治能力。

在理论课教育方面,学校应改变教学方式。从老师在台上一味的灌输转变为引导学生自己独立思考。教师和学生之间有学习互动的时间,注重提高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培养政治参与能力,提高政治社会化程度。

2.3社会现实的因素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进行改革,大学生毕业后不再统筹分配。就业制度的改革使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和难点。大学生在进入学校的那一刻,就开始为就业做准备,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现实使功利主义在学生中普遍盛行,学生在上学期间忙于寻找增加未来求职的筹码,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参加政治活动。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西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享乐主义强烈冲击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念。社会道德出现滑坡,政府官员出现腐败现象等等,使政府形象受损,政府信任度降低,对很多社会问题的无能为力使大学生出现了一些政治冷漠现象,制约了大学生的政治参与。

2.4政治参与体制的不完善

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推动力量。校园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活动场所,大学生的与外部社会联系较少,客观上造成大学生参与政治的局限性。学校里虽然有各种学生社团组织,但政治参与渠道不多,政治职能不足,无法满足大学生参与政治的需要,政治参与的效果不明显导致了大学生政治效能感较低,参与热情不高。

3增强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对策

3.1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拓宽大学生政治参与渠道

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我国公民越来越关注国家政策、方针等政治问题,大学生作为理论素养较高的特殊群体,要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意识更加强烈。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对于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国家和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政治参与规章制度,使之制度化、法律化,鼓励大学生在法律的保障下主动表达个人意见,充分发挥大学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作用。

政治参与渠道的不畅通,是影响大学生政治参与范围和广度的直接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和自身的原因,大学生在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需要拓宽和完善意愿表达渠道,使不同层次的大学生找到适合自己利益表达的方式,释放内心的积郁,要求学校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积极促进自身的发展,充分发挥政治作用,合理有序的引导大学生政治参与。

社会要重视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作用。大学生可以通过、举报、信息网络等政治参与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增强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政府提供大学生表达政治愿望的机会,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极大的激发大学生的政治参与热情,积极主动的了解大学生的意见,集思广益,真正的做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学校在大学生反映的情况中把握其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更好的引导大学生合理有序的参与国家政治事务。

3.2学校进行教育改革,鼓励大学生政治参与

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是高校设立的考试必修课,课程的开设对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起到的重要作用。由于课程内容重复及教学方式单调,大学生对高校开设的政治理论课不感兴趣,学校应该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方法,实现教育方式的多样化,让“两课”变得“活”起来,变传统的理论灌输为引导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激发自主创造精神,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去寻求、探索政治知识。“如果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了一成不变和干巴巴的教条,变成了简单的说教,脱离了群众活生生的实践,那就不会有说服力,也就会丧失生命力。”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用政治理论知识关注和分析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分析社会热点和学生实际,在处理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引导大学生理性思考,作出正确判断,增强政治鉴别力。

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使西方各种思潮涌入国内,人们的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这种变化在大学生身上同样有所反映。学校在传授大学生政治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加强政治观教育,使大学生政治参与具有理性和方向性。大学生政治观教育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国家观、民族观、政党观、民主观、法治观、人权观等方面的教育。通过这些宣传和教育可以培养大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深化大学生对社会政治生活的认识,增强政治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提高政治参与的自觉性。

3.3大学生努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参与能力

大学生政治参与应该具备一定的参与知识和能力,首先应该全面、深入的了解现有的政治理论。努力学习掌握政治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在社会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政治参与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社会热点问题,努力培养自身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参与意识。

我国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社会,遗存下来的传统政治文化残余对大学生产生消极影响,“子民”、“臣民”的观念深入人心,大学生应该突破顺从政治文化的影响,打破“权威奉行”的政治心理,加强自身的主体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加入到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中来。

目前高校已普遍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系统地对大学生进行民主法制知识教育,催生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使大学生了解在行使政治权利的同时,要主动担负政治参与的义务;树立大学生政治监督的意识,主动回应民主政治化和政治参与法治化的前进趋势。

当代大学生要适应国家民主政治化和政治参与法制化的发展需要,不仅要提高业务素质,更要提高政治素质,强化政治责任感。一个忽视政治素质锻炼、培养和提高的人是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要求大学生们勇于承担时代所赋予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使命,自觉担负起建设国家的重任。

参考文献

[1]高旭.关于新时期大学生政治参与问题的思考[J].嘉应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7,(8).

政治参与论文第5篇

[关键词]参与型政治文化;公民参与;政治文化;软实力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2-044-02

一、参与型政治文化的产生背景

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关于参与型政治文化理论,当前国内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了探讨。他们不但阐述了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内涵、特征、类型、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还详细的论述了参与型政治文化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以及中国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构建。在现阶段,从文化观念层面去探寻我国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建设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对于推进和完善我国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尤具现实意义。

参与型政治文化起着催生、支撑和保障政治发展的作用,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推动力量和内在要求。参与型政治文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层面,没有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建立,就没有民主政治的发展。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成长不仅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推动了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的政治参与一直是党和政府所重视的问题,并把它当成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政治参与有助于我国民主进程的发展,公民通过实际的政治参与,可以提高政治认知,培育参政能力,进而有利于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建设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成为历史必然。

二、政治文化的内涵

政治文化作为一个特定的学术领域,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兴趣是最近40年的事情。它被政治学界广泛接受始于美国政治学家G.A.阿尔蒙德在1956年发表《比较政治系统》一文。根据阿尔蒙德的观点,政治文化应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狭隘性政治文化、臣属型政治文化和参与型政治文化。

狭隘型政治文化存在于一些国家边远地区的村落中,这些地方的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中权威、制度、规范等的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处于十分模糊状态,没有影响政治决策及其实施的能力。他认为狭隘型政治文化是一种落后的政治文化,是与传统的专制政治体系相伴生的。臣属型政治文化,也称为臣民文化,这种政治文化存在于集权型政治体系中,社会成员对自己在体系输出方面的责任和政治体系的角色、结构、权威、规范等有较明确的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但是对自己作为政治参与者的自我取向却非常低,阿尔蒙德认为臣属型政治文化也是一种较落后的政治文化,它是集权政治体系的政治心理基础。参与型政治文化,也称为公民文化,是在政治民主化水平较高的政治体系中相伴生的,在参与型政治文化中,社会成员把政治体系当成一个整体并且对体系的输入和输出方面有明确的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而且对于自己作为政治体系成员的权利、能力、责任以及政治行为的效能具有积极的认识和较高的评价。在这三种类型的政治文化中,参与型政治文化是阿尔蒙德比较推崇的一种政治文化,他认为参与型政治文化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政治文化,它有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运行。

三、参与型政治文化的特征

(一)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平等性与公开性

参与型政治文化强调了政治参与生活的公开性与政治参与主体的平等性。公民享有平等的参加政治生活的权利,公民可以通过行使批评建议权,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也可以通过网络和舆论力量监督政府,执政党的决策、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以及政府决策等都应该对公民公开、保持其权力行使的透明性,受到公民的参与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平等、公开、真正的政治参与才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不仅参与的渠道和方式也应具有公开性,而且政治参与的客体也应该具有公开性。即政治参与的参与渠道和形式以及民主政治中公共财产、公共责任和公共活动等都应该向所有公民公开。

(二)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整体性与积极性

参与型政治文化强调了政治参与生活的整体性与政治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政治文化的变化呈现出多样性与复杂性,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构建存在着阻力与困难,提高公民政治参与主体的法制意识、政治监督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宽容意识的是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型文化提倡高度的角色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精神和个性、参与、创造、开拓的参与形式。在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过程中,社会公众应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存在强烈的义务感、使命感、责任感、和效忠感,为国家的整体利益奉献,并将自己视为国家力量的一员。进行积极、广泛的社会交往和创造活动,把国家利益至于首位,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繁荣视为价值追求。

(三)参与型政治文化的自觉性与有序性

参与型政治文化强调政治参与主体自觉和有序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公民应养成自主自律、自由自觉的参与政治生活的习惯和心态,自觉的把国家团结和统一当作至高无上的价值追求。现阶段我国公民文化素质普遍提高,他们对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形式也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那么,政治参与就更需要有序的进行,人们的参与程度越高,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也越快。公民或公民团体应该以常规的渠道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在维护政治稳定的同时也应该树立正确、理性的政治参与理念。但是,由于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中国公民政治参与意识也具有其相对薄弱性,有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将参与政治生活当成自己的义务与责任,对生活中政治事件持冷漠态度。而中国是一个疆域广阔民族众多的大国,大量的无序参与必然导致政治生活的动荡与社会秩序的破坏,党和政府应担负起正确引导的责任,给公民提供生活安定的社会秩序,以确保政治参与健康有序性的运行。

四、我国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政治学的重要概念,1963年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和弗巴出版《公民文化》一书提出了这个概念,随后引起学界广泛的关注。参与型政治文化不仅催生和促进着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且有力地支撑着民主政治的有效运行。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指以平等、参与、效率等价值观念为核心的民主政治文化,在传统专制社会中,由于受统治集团的强力压制,被统治集团丧失了政治参与能力,在民主社会中伴随着参与型政治文化产生,社会成员意识到自己具有捍卫自身权益的能力,意识到政治参与不只是统治阶级的专利,而是自己权利和能力范围内的事情。社会主体在参与意识的推动下纷纷参与到社会政治生活中,建立政治团体,拓展政治参与的渠道,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同时,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以参与意识为母体意识,滋生和增强民主意识、主体意识、自力意识等其他意识,从而使参与型政治文化所蕴涵的基本元素得以形成。

参与型政治文化的载体和实现者是公民,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强调公民参与、政府引导。政治参与是公民自我学习政治文化的有效途径,公民通过各种政治参与实践活动能够拓展自己的政治知识,培养民主意识,提高对政治体制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政治责任感。公民政治参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治文明能否健康发展,现阶段由于人民的文化素质普遍提高,对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形式有了深刻的了解,公民只有树立正确的政治参与理念,才能有助于维护政治稳定和加快民主进程。在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同时,国家也要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围和政治制度环境,公开政治参与渠道和形式,引导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注释:

①[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尼·弗巴.公民文化[M].新泽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3:17-18.

参考文献:

[1]杨光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王惠岩.政治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政治参与论文第6篇

女性政治参与的重要基础就是独立参与社会事务,主要是经济生产活动。而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角色分工对女性参与就业与社会公共领域事务带来很大的限制,如果没有职业领域的参与和发展、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而需要依靠男性供给的话,女性进入政治领域的机会将是非常有限的。从目前来看,各个国家女性独立的经济地位、参与社会事务能力的获得主要是在高等教育阶段。高等教育提供了各学科、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如医学、工学、法学等,帮助女性成功走上就业岗位。不仅如此,高等教育经历还成为女性在进入工作岗位后向更好阶层流动的阶梯。从近些年来的历史看,在工业化国家或正在工业化的国家,那些具备良好条件获得系统高等教育的人走在了前面。一般来讲,经济越独立、经济地位越高,参与政治系统的可能性越大、机会越多,所以,从一般的经验性数据来看,高等教育对女性就业以后的政治参与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2培养女性政治认知和政治情感

作为公民政治社会化的主要途径,高等教育已经成为女性由“过度阶层”到“积极公民”转化的关键环节,对女性日后能否积极参与政治系统具有重要影响。高等教育通过开设正式课程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政治教育,目前我国高校都开设专门的思想政治课,承担着介绍主流政治思想,宣传主流意识形态,传承主流政治文化的功能,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形成对待政治体系、政治现象的正确态度,成为有效的激发大学生追求进步的动力。同时高校还开设一系列有关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文学等方面的人文素养课,进行全面的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民族认同感、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责任感。这些课程的开设潜移默化地将政治知识传授给女性,如对国家政治制度和运行方式、政党功能以及活动状况、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了解等等,为女性参与政治提供了知识基础。另外,高等教育中的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的设置将培养一部分能够直接参与到政治体系中的女性人才,如国家、省、市等各层次的政府工作人员,而无论这些政治学专业学生是否直接进入政治体系,其在高等教育阶段接受的专业教育都将使其在高等教育阶段之后继续保持一定政治敏锐性和参与政治体系的热情。

3锻炼女性参与政治实践的能力

政治参与论文第7篇

所谓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的活动。作为民主政治的一种实现形式,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主要是伴随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体系的确立而首先在西方国家产生的。可是,促成现代政治参与产生的根本条件是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进而造成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形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社会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异质化水平不断提高,即社会不断趋于分化与专门化,造成社会不同群体与个体在职业经历、生活方式乃至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均千差万别,异质多样性特征日益明确,从而使社会矛盾与冲突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然而,既有的政治理论及实践经验表明,解决与缓和这类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有效方法是,社会应给予它们以一定的渠道、途径与方法宣泄出来,即予以必要的制度性疏导,其中重要的方面正是赋予公民以广泛参与政治的权利,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保证各种民众意愿得到制度化的充分表达,通过民主程序协调、整合不同利益集团的要求。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在一个健康的现代民主社会中,参与原则要求所有的公民都应有平等的权利来参与制定公民将要服从的法律的立宪过程和决定其结果。为此,宪法必须确保一种参与、影响政治过程的公平机会[1]。韦伯同样强调,经济发达的民族必然是一个“政治民族”,亦即它必然也必须发展一套相对发达的政治过程和政治机制,能使社会大众都参与在本国政治之中[2]。显然,现代社会政治参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高度的政治参与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现代社会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发展有着显著的价值。其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它能适应独立经济主体自由竞争、发展的需要,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推动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政治参与的扩大化也被视为经济现代化的主要内容。政治参与的政治价值则更为现代社会所不可或缺。它不仅体现在公民积极的政治参与直接有助于扩大民主,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以避免“政府失灵”;更重要的还体现在,公民通过政治参与,使他们有机会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实现自己的政治愿望,从而在国家和社会之间起到稳妥地矫正政府行为和公民意愿及选择之间的矛盾的作用,使公民的政治需求压力得到释放,实现公民对现有政治体制认同感的提高,巩固公民对政治体系的认同价值,这样就能减少社会冲突,确保政治的稳定和发展。

汤因比在其巨著《历史研究》中曾使用了一个极为简单明了且相当富于启发性和阐释力的模型,即“挑战和应战”的历史思考模型。根据该模型,他认为一个国家如果缺少各种各样必要的压力,这个国家不可能很好地得到发展,所以国家需有必要的压力和挑战,而成功应战的结局便是文明的诞生及其生长和发展[3]。公民的政治参与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其实正是这样的“挑战者”。一个明智的政府应积极充当其“应战者”,允许并鼓励公民政治参与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以充分消化政治参与带来的能量,实现体系的正常新陈代谢,保持政治体系的持续稳定。当然,一定的政治参与水平必须与一定的政治结构相适应。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公民政治参与的活跃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政治现象。因此,尽可能地推动和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乃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总趋势和总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结构在较大程度上由原先以政治分层为主转变为以经济分层为主,利益多元化格局已初步形成,公民从而有了主动进行利益表达的愿望;与此同时,由于社会政治资源日益由高层向低层、由政府向社会流动,公民政治参与的力度和效能已有了提高,这进一步强化了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为“政治参与的主动性与人们对参与的功效感有关”[4],政治参与的功效越明显,公民的参与积极性也就越高。因此,现阶段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正日渐活跃,而且过去那种“动员性”成分开始下降,自主性成分不断上升,逐渐构成我国政治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今天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还不够成熟,仍历史地、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幼稚性和盲目性,在某种程度上还处于政治参与热情的畸型高涨与相对压抑并存的状况;同时由于与之相应的政治体系构架相对滞后,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还体现出某种非程序化的特点。不过,客观规律不可违忤,既然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发展到了需要公民的政治参与来与之相呼应的水平,而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也确实正在快速释放,那么,尽快完善涵盖多元政治主体,包容公民多层次政治诉求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就是大势所趋。

二、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特征分析

就整体而言,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从属于上述我国日渐扩大的公民政治参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由于私营经济在我国传统经济政治意识中的特殊性,以及在当前我国总体经济结构中独有的效率与成长性,使得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必然带有较强的独特性与复杂性。根据笔者对浙江、广东、辽宁等地调查情况的分析,目前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特征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恢复型的补偿性政治参与。这一特征主要体现在“恢复”和“补偿”两种特质上。由于任何人都不可能离开社会而存在,每个人必定具有社会性的特质,从而人在本质上不能不是政治性的,因此,亚里士多德总结为“人本性上是一种政治动物”。在我国,私营企业主阶层随着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必然需要通过政治影响力来维护其经济地位,需要在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这些要求应该说不仅符合人之本性,同时也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由于他们是一个过去曾在政治上受压抑的阶层,这样他们的政治参与自然就带有明显的恢复型特点,其政治参与行为属于压抑后的恢复性反弹。一般说来,其恢复程度的高低基本取决于经济实力,鲜有高于其经济水准的。同时,他们的政治参与还大多具有政治心理的补偿性质,即他们参与政治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想以此来获得相应的政治地位,在政治生活中“重新成其为人”。此时,其参政议政所注重的主要是能够进行“参与”这一事实,并非“参政”的具体内容,也就是说他们在纯粹的政治要求方面,往往体现出较大的盲目性。从总体上看,他们并未形成自觉、完整的政治要求,大多数人对政治的关心仅是一种出于自我利益保护的政治反应。这一特点应当说至今仍较普遍地存在于不同经济发展层次的私营企业主中,只是其恢复的自觉意识与程度各有差别而已。

第二,功利型的经济性政治参与。这是目前该阶层政治参与中最重要、最典型的特点。他们的政治参与带有极强的经济功利目的,在相当程度上其实是一种不得不开展的“政治自救”,即在对他们的经济和政治等方面待遇尚未真正到位的情况下,业主们希望通过主动参与政治,一方面为企业发展营造较好的政治环境,能使政府注意到他们的利益和要求,另一方面为他们创设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进而通过参政议政,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及企业知名度,以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虽然社会对私营经济不同程度的偏见犹存,但是通过政治参与的方式获取社会的尊敬,不仅能满足他们作为完整政治人的要求,而且更能给他们作为企业的化身换回企业必要的知名度与良好形象,这些对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是不可多得的“利好”条件。因此,私营企业主们大多有着清醒的认识并踊跃参与政治。在我们的问卷与实地调查中,把“为提高自身社会政治地位”和“为企业提高知名度与资信度,从而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作为参政议政主要目的的占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主总数的60%以上。这一数据显现的倾向性和广泛性,足以说明私营企业主以自我保护、趋利避害等经济目的作为参与政治的主要动力的显著特点。

第三,民主型的发展性政治参与。这一特征主要反映在那些实力已非常雄厚,不仅在所在社区、在本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辐射力,往往已获得相当层次政治荣誉的私营企业主身上。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私营企业主经济实力的不断强大,其资本在较大程度上实际已成为“社会资本”,其经营再无可能像企业刚起步时那样“躲进小楼自成春”,事实上已与社会发展基本融为一体,为社会奉献在较大程度上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甚至是企业发展壮大新的生长点。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他们业已取得的政治身份及其对相应政治场景的熟悉和适应,不断强化了民主的意识与水平,推动他们在努力经营企业并使其实力不断攀升的同时,自身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在不断上升。简言之,伴随着私营企业经济基础的日渐坚实,私营企业主从具有单一利己心的经济人,逐渐发展为具有伦理法制观念的经济人,进而成为较完全意义上的政治人,最终实现经济人与政治人的有机统一。一句话,经济发展的结果催生了他们作为社会人的政治自觉。

据1999年浙江省对709家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进行的关于私营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私营企业主最关心的问题及关切度依次是:“企业的发展前景”(90%)、“回报社会、多做贡献”(61%)、“党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55%)及“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40%)。私企经营者对获取的利润的主要投向是“扩大再生产”(95.8%)。许多业主表示,按照他们现有的资产,几辈子都吃喝不愁,他们之所以还要拼命干,主要是想为国家多作点贡献。在这方面,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是杰出的代表。他坦言,随着企业的发展,人生观会发生变化,从昔日追求个人发财致富,到如今认准“生命的质量不等于钱的数量”,走出“以获取利润为唯一目的”的狭隘圈子,最终“把人生的价值定位在振兴民族工业上”。作为浙江省唯一的私营企业家身份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他不仅就如何更好地发展中小企业为党和政府积极出谋划策,而且更自觉地将维护祖国的利益和尊严视为义不容辞的职责。1999年7月,南存辉在赴美进行商务活动之际,针对当地报纸刊登的所谓“民运分子”污蔑中国政府的不实之词,他公开举行记者招待会,用自己办企业的经历证明私营企业在中国是受到政府的尊重和保护的。当北美电视台记者对他的做法表示不解时,南存辉答得异常利索:我首先是一个中国人,我有责任为我的祖国申辩,驳斥一切有辱祖国形象的不实之词[5]。这恰恰是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私营企业主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种精神内涵。

三、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功效的述评

应当说,我国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整体状况是比较积极和健康的,与我国现行政治有着相当的认同水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心态及其要求,虽然呈现出多层次、多形式的特点,但其主要目的是寻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政治后盾,寻求反映愿望和要求的民主渠道,寻求参与公共事务的社会舞台,寻求实现自身价值的有效载体。这些政治要求基本都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许可范围内。尽管现阶段他们的政治参与仍带有多层次性、分散性和功利性等特点,整体的参与质量也还不是很高,但从现实及其发展趋势看,其政治参与的效应是积极的、有益的。

第一,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通过适当的渠道,将他们的政治参与一定程度上纳入现有政治体系之中,不但有助于私营企业主较畅通地解决在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意见和想法,即有利于私营企业主与外界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更能促使他们的政治参与有序化,使其多层次的政治参与需求得到有效释放,从根本上有利于促进这个阶层健康成长,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政治安定。

第二,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能促使他们产生对社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私营企业主阶层作为我国新生的社会群体,当他们从原有的社会角色转变为新的社会角色后,迫切希望得到社会的重新承认,赢得现有政治体系的认可,也即有着强烈的政治求同意识。100多年前,德国著名的奔驰汽车公司创始人卡尔·本茨先生对其属下有过这样的训词:请记住,与政府修好,是本公司最大的公共关系。因为政府与政治是动员、整合社会资源的最强大的力量。在中国,作为新生经济力量的私营企业,讲政治、与政府修好还不只是为调动社会资源那么单一,更是企业经营者对政治认同和融入的渴望,他们渴望完全成为“自己人”。根据2000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结果,私营企业主对于提高自身社会地位的途径,按所选择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前10种途径依次为:1.做大企业规模;2.支持公益事业;3.树立良好形象;4.争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在媒体上宣传企业;6.与政府领导人联系;7.向上反映问题;8.入党;9.担任政府中职务;10.通过选举担任社区领导。可见,他们内心极其希望得到现有政治架构的承认,而绝非“别有用心”。正是基于这种状况,只要我们不断在经济上鼓励他们健康发展,并且在政治上予以恰如其分的定位,同时辅之以参政议政上的顺势引导,就能使他们对国家和社会产生应有的政治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在这种归属感和责任感的推动下,他们不但愿意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还会进而注重自身的形象,注意提高自己的素质,以及注意协调好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关系,从而有利于维护我国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第三,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还有利于完善自下而上的民主政治体制。政治民主化是经济关系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比照计划经济年代,因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造成的民众主观能动性很大程度上缺失,导致政治参与动力的衰微,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促进了人们权利意识的觉醒,特别是私营经济代表人士,以独立的经济实体为基础,以日益强劲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尽管他们的民利诉求还比较有限,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由于经济的增长、政府的财政收入、劳动力的就业,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私营经济的贡献,因此,地方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时,自然而然地要考虑到私营经济代表人士的呼声。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的一种体现。

总之,整体看来,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有着积极的功效。就该阶层整体而言,现阶段与我国经济政治格局已经有了较高的契合度:其经济活动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相一致;其政治追求基本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其价值取向符合“共同富裕”的目标;其行为规范受到一系列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制约。就社会政治整合而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政治发展的目标取向,它决定着我们的政治体系必须是涵盖多元政治主体的政治结构。对于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地位愈益重要的私营企业主阶层,我们理应在现实的政治架构中,给这个新的社会阶层确定适当的位置,有机地接纳它。这是因为,保证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不仅能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优秀理论品质和实践胆识,而且更能体现中国共产党人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展现社会主义的巨大整合力。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11、214.

[2]韩水法.社会正义是如何可能的——政治哲学在中国[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0.93.

[3]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政治参与论文第8篇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社会必要性

非政府组织作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点。这与政府公共机构的公共价值目标相同。两者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多样化、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方面,是不冲突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具有非常明显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市场在提供公共产品时会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因此,公共产品主要提供者应该是政府。但是政府也存在“政府失灵”,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可能出现低效与寻租的情况。所以,在公共危机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可以进行互动合作,实现政府危机治理能力的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生存空间正是以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存在为前提。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非政府组织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还能极大减轻社会管理的成本。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特有优势

1.行动灵活。当出现公共危机时,政府组织往往由于严格的层级体系或某些政治原因、价值因素使得其反应缓慢。与政府体系相比,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社会自治机制,决策是分散而独立的,它可以即时作出反应,迅速渗入事件的各个环节,并根据各种既定的条件来确定自己的战略、策略和计划,灵活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2.专业性。虽然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现在专业性还很不足,但是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性是它的一个特点。大多数非政府组织在成立之初就将自己的目标定得非常具体明确。例如,关注某类社会问题或救助某些弱势群体,然后根据自己的目标设定标准来吸纳组织成员,最后形成了专业特色鲜明的人员组合,并长期从事社会或科研最前沿的工作。

3.民间性。政府在处置一些危机事件时,往往是从自上而下的角度作为外部角色去对待,而非政府组织是以水平的角度、平等的眼光在与群众的交融中去对待,其工作手法特别注重通过有效沟通来引导社会公众的参与,与社会成员打成一片从而为问题的解决做好铺垫。它们上接政府,下联基层群众,社会触角和成员基础十分广泛,具有很强的民间性[1]。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现实困境

(一)非政府组织官办色彩较浓

现实中,中国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是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转变过来的,或者是由政府部门直接建立的,它们在组织、职能、人事、活动方式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严重依赖政府,甚至仍然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发挥作用。非政府组织对政府的过分依赖,一方面助长了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直接干预,削弱了组织的自主性,另一方面也严重束缚了非政府组织的活力,妨碍了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优势的发挥。

(二)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一是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完整的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二是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权利和途径尚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据统计,中国目前已经制定涉及突发危机事件主要是针对整个国家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对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了完善。但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应急预案中对突发事件中非政府组织权责的规定并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的配套规定。

(三)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不够

据统计,目前中国非政府组织中的职员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兼职工作人员;三是志愿者。其中,专职工作人员的规模一般都不是很大,相当多的组织雇佣兼职人员,较少使用志愿人员。缺乏志愿者大概是中国非政府组织与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最大差异。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缺乏广泛、深层次的社会认同,社会公信力不够。这就使得非政府组织在组织群众应对危机时,很多工作都无法顺利进行。

(四)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缺乏沟通协调机制

长期以来,“全能政府”的管理理念使政府几乎包揽公共危机事件所有阶段的全部工作,表现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主要依靠的力量还是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部队和相关的组织工作人员,在整个应对过程中与非政府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基本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在公共危机事件应对过程中,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之间或是疏于联系,或是政府部门仅以传统行政命令的方式传达其决策,彼此之间缺乏互动沟通;另一方面,在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分别应该承担哪些职责、具体负责哪部分工作,或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一起又应该承担哪部分工作等情况,在中国的公共危机治理体系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五)非政府组织自身发展受限

一是资金不足。现阶段的非政府组织正处于一种从政府领域向公众领域的过渡时期,一方面政府提供的拨款数量大幅下降,另一方面政府也鼓励非政府组织财政上争取独立和自负盈亏。物质资源和财政资源是危机管理的基础,而目前非政府组织在资金筹措和运作能力上普遍能力不足,以至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的救助捉襟见肘。二是人才不足。这使得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所应该具备的技术和专业能力,包括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的组织架构的设定,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的确立,社会资源的整合,专业资源的挖掘,自身形象的塑造等各方面,还有在善后处理中对非政府组织自身的监督,绩效的自我评估等能力,都显得明显不足。

三、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作用的建议

(一)从政府层次,应重视和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第一,政府要积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不能简单地把非政府组织作为其管理和执政的助手,要充分认识到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要将培育和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作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尊重非政府组织,努力在平等的基础上同非政府组织进行沟通、协调和合作。第二,要健全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是根据中国社会的发展情况,适时制定《非政府组织法》,完善非政府组织管理模式,同时要在非政府组织法律框架中明确规定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为其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二是要在有关公共危机管理法规中明确非政府组织的责任,同时对非政府组织的运营实行必要的法律规制,在法律上对非政府组织处理危机事件的行为加以保障和规范。第三,要加大对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支持力度。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普遍资金匮乏,尽管有些非政府组织有一定的收入,但经费的来源通常是其成员交纳的会费或提供的服务性收入。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当拨付一定的款项作为资金支持,并通过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或是项目引导等方式创造条件,为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和物质基础。第四,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互助的公共危机应对机制。首先要成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协调机构,由政府部门官员和非政府组织的领导、骨干组成,工作人员以兼职方式任职,平时不在位,危机时刻则立即组合到位,具体负责统一调度指挥分散的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为危机解决提供组织保障。其次,要搭建两者之间强有力的危机沟通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应急平台等方式,建立二者之间实时联动的危机信息沟通渠道。再次,政府在常态管理中要加强对非政府组织危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使它们的工作安排与政府的各级应急计划相互衔接,避免出现脱节漏洞或职责不清[2]。

(二)从自身角度,非政府组织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首先要加强理念建设。对于一个非政府组织,理念或使命是其存在和发展的灵魂,代表组织的目标和方向,也是它取得社会资源的基本依据。确立非政府组织的使命,实际上就是确立它的社会理想和社会责任,为它的未来发展定位。其次,要提高专业素质。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开展科学化、规范化的组织操作,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引进专家和学者,积极开展有关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的运行模式、发挥作用的程度、与政府的关系以及绩效评估等公共危机理论与政策的研究,从而不断提高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素质[3]。再次,要完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危机处理的基本程序,明确相关人员的责权范围,利用各种手段来完善自身的运行机制等内容,对其微观行为进行规范。

(三)从社会层次讲,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认同度

从社会层次上推进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作用的完善主要是加强公民文化建设,提升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外在合法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公民应具备良好的参与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作为公民社会的主体,公民还必须充分明了自己的权利与责任,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积极地承担监督和参政的责任。第二,培养公民的志愿精神。非政府组织“志愿性为公”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参与其中的激励依靠是人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由于应对公共危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种超然物外的激励与权力、金钱相比就显得较为脆弱。所以,培养社会的独立性、自主性的同时培养社会的公德心、使命感就显得格外必要。

参考文献:

[1]沈荣华.非政府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J].新视野,2005,(5).

[2]石奎.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J].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学报,2004,(2):15.

[3]赵语慧.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非政府组织参与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6.

政治参与论文第9篇

论文摘要: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是指除学校专门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之外的其它社会力量所参与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总称,重点是强调广泛倡导社会性力量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接与反哺,彻底改变学校(培育人)与社会(影响人)两个环境系统之间的相对非连贯性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提出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认识的深化,不仅有现实基础,亦有深刻的学理基础。体现在: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性是本质基础;个人意识与群体意识的辫证统一性是根本基础;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性是价值基础。

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是指除学校专门性思想政治教育之外的其它社会力量所参与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总称,其重点是强调各种社会力量、多条途径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参与,彻底改变学校(培育人)与社会(影响人)两个环境系统之间“我教我的”、“你做你的”的相对非连贯性,广泛倡导社会性力量对主体性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形式的承接与反哺,改变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只身效力的有限性。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展和成效诉求催生了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其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观和生活观,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化与渗透化趋势。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提出,是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认识的深化,其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本身的内生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本质需要,有着深刻的学理基础作为理论支撑。

一、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本质基础

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本质基础,理由在于马克思主义从人的社会性本质出发,科学分析了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性,并由此推导出思想政治教育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统一性。它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出发点和本质归宿点,也是科学认识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和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重要基础,为我们确立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理论原则奠定了本质基础。

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性根源于人的本质的社会性。人的本质问题始终是社会历史观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从总体上看,对人类自身本质的探索仍没有达到真理性的认识高度。而马克思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特性。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不在于人的自然性,也不在于人的意识或思维,而在于人本身所特有的活动方式。人的现实的、基本的活动方式是生产,并在生产中结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而人们也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生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性本质决定了人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社会。人们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活劳动,个人、小团体的存在与发展与整个社会的事业是相通的,受制于社会主义物质生产方式。个人、小团体的存在和发展的主观要求务必服从国家利益的要求。换言之,现实的人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起点、核心和目的。

马克思主义首先肯定个人与社会之间是密不可分的,个体有自己对社会的期望,社会也对个体的行为角色充满期待。同时始终坚持认为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相对统一的过程,社会的发展本质上还是人的发展,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发展根本上是由人来决定的,社会发展是个人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条件,每个人的发展最终也会内在地蕴涵和促进着社会的整体发展。马克思曾指出:“现实的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此,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而“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在国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发挥着“生命线”的作用,它充分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将松散的个人意志整合为整体国家意志,形成热爱祖国、追求发展、渴望进取的国民精神风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在社会中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化育人的实践工作,是一项社会性极强、需要参与程度较高的工作。个体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性就在于思想政治教育对个体全面发展的促进性,而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有着不可剥离的内在统一性。个人的发展需要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社会的发展需要通过社会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广泛参与来促进个体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同步。

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本质基础,还在于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目的所具有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是现实的一致性而不是抽象的一致性,它科学地反映个人的存在与发展同国家、社会的发展具有的高度一致性。对此,马克思积极强调人的发展首先表现为人的活动和能力的发展,人是社会生产力当中最为积极和最为活跃的因素,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人本身。进一步说,是由人的实践力量,即人的最重要的实践动力—生产力来决定的,而人的精神思想或精神动力决定和影响着人的现实实践力量的大小和强度。由此,某种程度上社会的发展进步力量必不可少地可以推演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力量,即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整合每一位社会成员的个体自由性意志形成社会共同性意志,进而不间断地彰显自身特有价值。这种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本身也在通过人,继而通过社会促成了社会结构的有序化、现代化,促成了社会多元力量的同向化,最终促成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从人与人的社会交往来理解,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广泛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社会性和群众性。人民群众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同时也是客体,体现为主客体二者的统一。于是,理论上,每一个人都可以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发挥各自不同的价值。不同地方在于:每个人都必定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思想政治教育者;每一个不能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人必定都是影响其他人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毫无疑问,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力承担者,或者说是个体承担者,都有义务和责任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发展之间密切相关,社会发展及社会结构的稳定客观地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参与,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也客观地需要来自社会系统力量或资源的积极支持。

二、个人意识与群体意识的辩证统一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根本基础

个人意识与群体意识的辩证统一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根本基础,理由在于个人意识与群体意识之间所必然存在的联系性,尤其是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性。这种辩证统一性客观地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机理,揭示了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内在逻辑。

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认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是按照社会意识主体区分社会意识的基本结构。个体意识是社会中个人的社会地位、社会经历和个人实践的产物,因此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个人意识都各有各自的特点。群体意识作为人群共同体所具有的共同意识,是个人意识错综复合后的结果,是一定的人群所结成的社会共同体(如小的家庭、行业,大的阶层、阶级、民族等)的共同意识。群体意识是“群体中个人意识相互作用和相对集中的表现,是对群体共同的社会经历、社会地位和社会条件的反映,并且是适应一定群体的实践需要,为维护群体一定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服务的。从相互关系的原理上看,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相互转化。相互联系体现为两者之间是个别与一般、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相互作用体现为个人意识是在个人的社会实践中和与他人的交往中形成和发展的,它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周围的人和不同的社会共同体的意识及其历史传统的影响而使个人意识打上时代和民族文化传统的烙印,在阶级社会中又会打上阶级的烙印。同时,群体意识形成和发展所依托的群体实践总有个人的参与,它使群体意识在实践中通过个人的选择、修正或创新而现实地存在着。相互转化体现在群体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之为个人所接受,进而转化为个人意识,而某种个人意识由于体现了一定社会群体的利益,为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集团所接受成为社会群体意识。同时,群体意识的正确性或全面性通常要高于个人意识,这就构成和保证了社会群体意识在对个体意识的渗透过程中的合理性、合目的性和科学性。

可以说,个体意识与群体意识相互影响转化的辨证关系原理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提出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一方面,群体意识对个人意识的影响友映在现实社会生活当中,就是个人与这些群体,如政党组织、企业组织、政治团体、民间组织、舆论宣传出版部门等之间的交往行为活动。反映在思想政治教育具体实践当中,就是这些群体性组织和人员特有的价值观念、思想作风、理想信念等对个人意识的感染和渗透。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正是要充分组织和调动群体意识对个体意识施加影响,以群体意识的正确性挤压个人意识的非正确性空间。以群体意识影响个人意识,促成个人意识向合乎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群体意识转化,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也是其归宿点,更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根本价值取向。由于在社会中个人的社会地位、社会经历和个人实践的差异必然导致与他人不同的个人意识。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在承认和尊重个体正确的、个性的个人意识的同时,另一方面也坚决反对那些错误的、主义的个人意识,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促成错误个人意识向正确群体意识的转化。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过程就是通过特定的组织规劝使群体意识对个体意识施加一定的正面影响的过程。二者的差异在于因群体的结构性、性质、意图差异而在对个人意识的影响力的角度、方向、程度上有所差异,而且群体意识对个体意识的影响在方式上通常体现为隐性式或渗透式。当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成为现实后,这种影响方式就会显现化,产生出学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形式本身所不能抵及的效果。总体而言,处于社会生活中的个人与群体之间的互动所产生的意识思想层面的交流碰撞的客观存在,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提出提供了现实依据,也使得社会多方力量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接与反哺成为可能。在阶级社会里,由于各个阶级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和阶级利益的差异,以及所处的社会背景不同,其情感、要求和思想观念都各不相同,因而决定了各阶级的意识具有特定性,也决定了一定群体意识的阶级性。为此,个人意识与群体意识的辨证统一性在阶级社会当中还内在地蕴涵和体现了个人意识对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群体意识所应有的认同性与必要的接受性,这种认同和接受的过程就是作为社会公民个体的个人意识向占主导地位的群体意识转化的过程。在现代文明社会的政治生活中,这种相互转化过程都具有必需性和合理性。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个人隶属于一定阶级这一现象,在那个除了反对统治阶级以外不需要维护任何特殊的阶级利益的阶级形成之前,是不可能消灭的。不同阶级的社会意识代表着不同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并为不同的阶级服务。马克思、恩格斯很早便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作为统治阶级和执政党意志体现的重要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显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特定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目标,服从和服务于本统治阶级或党派治理下的特定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阶级统治的对象是社会主义敌对分子,人民当家作主决定了在政治权力及其社会生活领域人民是第一位的,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意识是我国最大的群体政治意识,其反映和规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与指向。它从根本上要求我们服从和维系这种群体政治意识,进而维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和地位。因而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在胜质上具有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接受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在程度上具有广泛性。理论上,社会各个成员、各个组织之间,都能够自然地形成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认同性,并形成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我们党和广大人民整体意识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决定了党和政府的意识在群众之间、个人之间也具有了广泛的感召力、影响力。个人意识向社会最广泛群体意识的转化相应具有必然性和自觉胜,而各种社会力量也都相应地具有促进个人意识向社会最广泛群体意识转化的责任和义务。

三、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价值基础

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参与的价值基础,理由在于处于社会组织形态当中的个人能够在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这一特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得到“由外而内”的满足,即在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的过程中获得自身认同、实现个人价值。

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了人的价值的自我性与社会性,人的价值也由此具有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两种属性。个人价值是社会对个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满足程度。社会价值是对满足社会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所做的贡献。个人既有自身的需要,又有以自己创造活动的成果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在构成人的价值的同时,也构成了人的价值对立统一的矛盾组合。尽管相当多的人总是最先看到个人价值,但事实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具有高度的统一性,而绝不是纯粹的对立性。两者的实际关系实质是社会价值决定个人价值,个人价值反作用于社会价值,个人价值通过社会价值来实现。体现在:首先,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性体现在价值主体上。个人价值是将个人作为价值主体,从具体个人的需要出发来考察价值,而社会价值是将社会作为价值主体,从整个社会的需要出发来考察价值。由于个人与社会是统一的,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社会是由人构成的社会,所以无论是个人价值还是社会价值,它们的价值主体都是实际从事社会活动的具有社会性的人。其次,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性还体现在个人价值总是要在个人与社会(集体、他人)的关系中表现出来。人的个人价值是在社会中实现的,个人价值在未实现之前是潜在的、内在的东西。社会发展要求每个人充分发挥其内在价值,个人价值越是发挥得好,社会的发展水平就越高。如果离开社会的发展、离开集体片面地去追求个人价值,那么在损及社会价值的同时也会挫伤个人价值。对此,马克思曾指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自由……在真实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体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但无论是个人价值,还是社会价值,都是以人为对象,以实践为载体,通过个人与社会的互动来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