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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防治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1 17:49:06

地震灾害防治

地震灾害防治第1篇

实践表明,动员全民力量,开展群测群防科普宣传,无疑是防灾减灾的最有效“法宝”之一。2008年12月27日通过的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地震灾害群测群防是集群众动员、宣传科普为一体的综合性预防与互动举措。群测群防工作的基础是群测群防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的质量影响整个群测群防工作成效。目前,群测群防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内容设置不全面,主要偏重于灾前预测,灾害防范的内容相对缺失。建立一种群测与群防双效合一的体系,成为新形势下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体系建设思路与模式。这种模式应是一种广义上的多元化公众参与,包括参与主体和功能的双重多元化。将多元主体融入群测群防宣传体系的同时,完成了自身灾害防范知识的学习、巩固和传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种参与人员层次结构与参与渠道交叉的网络式宣传管理系统,对七八十年代群测群防体系的体系结构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挑战和突破性改变。它要求我们通过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路径的建设,使群众在接受群测群防知识时,自觉地将对灾害预测、预防、自救和协助救援的理解融入到日常的工作、生活和与人交流中。这样不仅自身能发挥群测群防员的职能,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周围人群加入群测群防队伍,真正依靠群众力量。这样“扎根深、普及广、出成效”,能显著提升群众防灾救灾意识、技能和灾害心理承受能力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架构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以治理理论为框架,从群测群防的困难与变革出发,探索性地提出多元主体参与下的网络化治理结构及其实现途径。

一、建立网络化治理的群测群防宣传体系的必然性

(一)当前群测群防宣传体系的问题与困难

群测群防是通过确定灾害监测站点,发动区域内群众直接参与灾害宏观监测,及时捕捉异常信息,预警自救。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专群结合灾害预防方式。目前各省市县地质部门均建立了多个地震灾害监测点,发展群众监测员,并逐渐与水利、畜牧等部门合作,借助相关部门的监测资源,汇总信息,综合判断预警。这种宏观、微观监测相结合的防灾手段充分整合了各种资源,兼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我国目前主要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手段,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地震预警的准确性。

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和对地震灾害应对要求的提高,现有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体系存在不可忽视的操作困难,也是目前群测群防体系面临的难题。首先,群测群防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预设的宣传和防范目标不能完全实现。一方面,新媒体时代信息沟通方式革新,人口流动性强,如何利用即时信息平台、摒除谣言、准确信息、解决观测点分布及观测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成为现存群测群防宣传和防范工作必须面对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如何保证群测群防人员为灾害防范作出的贡献与收入匹配,以稳定并不断扩大人员队伍,进而提升宣传和预防效果。其次,从地震灾害的应对要求来看,群测群防不应仅限于对遴选出的群测群防人员进行预防知识教育,而是应当以全体民众为对象,包括震前预防、震中自救、震后心理恢复等全方位的知识普及。这样才能实现全民防灾减灾,灾害损失最小化的公共价值追求。由于目前的群测群防体系通过自身的动态调整以应对上述因素的制约,地震灾害群测群防效果大打折扣,对震后救助和人民生活恢复都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因此,在信息化飞速发展、公民社会逐渐崛起和地震灾害频发的背景下,建设一个覆盖全面、参与多元化、机动性强的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宣传网络,对改善现有宣传体系、转变公众防灾减灾思想、协助解决群测群防体系存在的问题,具有必然性、紧迫性、现实性。

(二)网络化治理:一种合作治理的创新模式

1.概念解析与治理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网络化治理由于具有促进社会组织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优势,被迅速应用到公共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中,并逐渐演化为主流的公共事务合作治理模式。

网络化治理的标志是依赖伙伴关系、协议和同盟完成公共事业,平衡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并提升公共价值。虽然已经过20年的研究,但学者们对于网络化治理的定义莫衷一是,认为尚未形成一个网络化治理的一般性定义。学者Keith G. Provan 与 Amy Fish将网络化治理定义为拥有特殊资源的自然组织形成的、能够使特殊资源作用最大化的结构关系,是一种治理机制和途径。学者Scharpf与O’Toole强调了网络化治理的多元性,认为网络化治理是重新构建网络关系,动员和组织行动,达成横向的多边协调。Agranoff和McGuire的定义突出了网络化治理在管理中的优势,提出网络化治理的治理者必须具备不同于单一组织治理的能力、技术和知识。综合上述定义可知,学者们强调了网络化治理当中的必备因素:多元利益主体、网络横向和纵向的层次结构、资源利用和实现价值的最大化。

地震灾害防治第2篇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市山地特征普遍,地质构造复杂,地形起伏大,岩石软弱破碎,这些条件决定了我市是一个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的地区,属全国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域之一,全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暴发频繁、危害严重,特大地震后,使全市地质灾害进一步加剧。

根据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排查,地震引发我市次生地质灾害点7507处,造成147人遇难,468人受伤,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省内外地质灾害专家共159人协助我市共对1659处重要次生地质灾害开展应急排查评估,其中:滑坡589处,崩塌456处,泥石流22处,地裂缝108处,地面塌陷3处。根据以往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全市地震前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1506处,地震后专家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1659处,其中地震前已有加剧的420处,地震新引发的1239处,目前全市经专家排查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共2745处。

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在全市八县一区均有分布,区、为极重区,其他县区为严重区。受地震和长期余震、降雨等影响,震前地质灾害易发区部分老滑坡复活加剧,同时引发大量新的滑坡、崩塌和地裂缝,

(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在区域分布的总体趋势是西南密集、向东北逐渐减弱,地震使这种差异性加剧,全市地质灾害密度由北向南呈递增趋势加大,根据排查结果,在以下区域集中分布:

1、白龙江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白龙江沿岸、、一带,为地震极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区内山高坡陡,重力侵蚀强烈,岩石软弱破碎,植被较差,地震后崩塌、滑坡数量约占全市的60%以上,主要以基岩滑坡、堆积层滑坡和第三系、白垩系红土层滑坡等类型为主,大中型滑坡数量众多,大多不稳定,尤其在化马——角弓——外那——临江一带,以及北峪河流域安化——马街(汉林)——城区一带最为严重;泥石流沿白龙江河谷连续分布,以白龙江两河口——透坊段和支流北峪河流域最为发育,有较大泥石流200多处,如北山9条沟、北峪河、汉林沟、甘家沟、石门沟、火烧沟等;透坊——临江段岩层较完整,渐为减弱,有较大泥石流40多处,其中临江东风沟、尚家沟、蒋冯沟、桥头燕儿沟等泥石流沟危害最为严重。

2、白水江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白水江沿岸石鸡坝——城——碧口一带河谷及近山区,为”地震极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崩塌、滑坡数量众多,以基层滑坡为主,受持续余震和降雨影响,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多次发生较大灾情险情,如南山、北山滑坡崩塌群;泥石流以稀性泥石流为主,以——石鸡坝、碧口——中寨之间最为发育,如关家沟、贾昌沟、铁楼沟等,地震后多次爆发,造成严重损失。

3、西汉水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西和、、段西汉水流域河谷地区,为地震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域。大多数滑坡系第四系堆积坡残物组成,分布密度高,以漾水河流域、西和东南部土石山区、东南部黄土丘陵区和西南部土石山区最为发育,地震后造成灾害较严重。泥石流主要有粘性、稀性和黄土泥流,以西汉水干流的顺利峡——建村河段及其支流白家河,漾水河沿岸及雷家坝——之间的黄土泥石流区最为发育,爆发较为频繁,受地震影响较大,危害也较为严重。

4、嘉陵江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包括、两当、和部分区域,嘉陵江支流河谷及近河谷山区,为地震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域。地貌以山区盆地、丘陵、中低山为主,山体岩石较为坚硬,植被较好,滑坡、崩塌较不发育,灾害一般.但地震后该区域地质灾害明显加剧,一些原来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坚硬岩分布地段也引发了数量巨大的崩塌、滚石;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嘉陵江流域及其支流永宁河、青泥河、燕子河等支流河谷及两岸地区,暴发频率低,危害一般,部分区域较为严重。

5、矿区和公路沿线易发区

公路沿线一直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震后山体滑坡、崩塌、坍塌和滚石数量众多,毁坏公路设施、堵塞交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如212国道、江武公路和各县(区)主要县乡公路沿线山区地段。矿区因露天开采、矿石、废渣不合理堆放,加上地震致使土石松动,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如西成矿区的六巷、厂坝、毕家山、洛坝等铅锌矿区,等金矿区。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

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威胁着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厂砖企业、电站、通讯和输油管道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地震发生后,根据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和和乡镇排查,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点7507处,造成死亡147人,受伤46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根据专家组《市地震灾后应急排查总结报告》,全市排查地质灾害1659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共有30.9万人受到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1.2%,威胁资产44.15亿元,按照威胁对象和范围,主要有一下三类:

1、威胁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点:共有1178处,典型地质灾害如南山崩塌群、北山泥石流,严重威胁和城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威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396处,以中小型居多,大型零星分布,地质灾害的稳定型以不稳定居多,基本稳定的仅有少量。险情等级以小型居多,中型次之。主要威胁212国道以及大部分呢的省道及县乡道路。

3、威胁重要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有6处,威胁对象主要包括水库、矿山、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地质灾害的规模以中小型为主,稳定性差,险情等级以小型为主,但需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近几年全市极端气象现象多发,据气象部门预测,全市降水量明显增多,大范围大到暴雨和连天集中降雨天气增多,加上地震和持续余震影响,预测爆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加大,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为:

1、滑坡、崩塌、地裂缝主要防范期:该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引起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6月一10月为主要防范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多发,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就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灾害;2—3因冰雪融化、冻土消融,目前已发生几起滑坡、崩塌灾害,以北部雪冻严重的西和、、等县较为严重;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应当全年防范。

2、泥石流主要防范期: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市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6月至10月。因地震造成江河沟谷中积聚了大量的固体物质,预测暴发灾害性泥石流的危险增大。

3、地面塌陷的主要防范期:我市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基本为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等有关,该类灾害全年均应防范。矿区应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今年是我市《地震灾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工作任务艰巨。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两项核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安排,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全面实施、全力抓好和完成本年度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的项目建设任务,切实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紧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震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本年度工作任务,会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交通、预警、防洪等部门,加快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报批与工作;要在总结震后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应急救援的职责,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对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要按照《地震灾后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报告》中专家提出的防治意见,制定具体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

(三)全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是全市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灾后重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务必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艰巨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编报好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协调推进,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尽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政府主要领导要对项目建设工作负总责,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政府及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不出问题。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依法、有序、快速推进,市政府近期将出台《市地震灾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务必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项目论证、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程验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备案审查制等各项治理,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能力,及早实现防灾减灾的目标。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7月份市政府印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来,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已初步建立,但目前还很不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的责任和措施还没有落实到位。在今年地质灾害年度实施计划中,将群测群防建设列为重要建设项目,安排了专门经费给予保障,各县(区)务必要按照《意见》要求,编制好群测群防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乡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指导,将监测预警、防灾避险的责任分解到乡镇、村社以及危险区的学校、医院、厂矿、工程建设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覆盖全市重要隐患点、防灾责任人明确、监测预警措施完善、联络通讯畅通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五)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

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防范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防洪、救灾等部门,在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地质灾害详查、专业监测点和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在配合专业地质单位开展好详细调查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工作。要重点排查人口密集的城镇乡村、江河沿线、交通干线、重点设施、矿区渣场、尾矿库等区域,排查要确保不留死角。特别对威胁大、危害严重、不稳定的重特大隐患点,专家排查建议需要搬迁避让的隐患点,要作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按照专家组排查防治建议,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下发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专项防灾预案,安装管护好简易监测设备,确定专人巡查监测责任人,落实好监测预报、搬迁避让等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是地质灾害预防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也是今年全市实施的重要项目之一,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力争在今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早将项目建设成果应用到汛期预警预报中。国土部门要继续与同级气象部门共同配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广播电视部门要适当增加广播电视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使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

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月报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的各个方面,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项措施、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确保各项防灾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见附表),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必须迅速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调查、险情评估、群众转移等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按照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立即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对有灾情险情不及时报告、接到灾情险情报告不及时处置、防灾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控

各县(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定,加强灾后重建项目、集中安置点和各种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为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要加强对各重点矿区、公路沿线、水库、河道、削壁建房、挖土采砂等工程建设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控,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特别是矿区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本年度保证金提取和缴存,加大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力度,确保今年全市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较大成效。

(九)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各县(区)要要将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地质灾害预防的一项重要措施,组织专门技术力量,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力度。要加强对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重点村社干部和监测预警人员的培训,使基层干部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责任感,增强了抗震救灾各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和应急反应能力;要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山区和人口密集区的宣传,力争做到人人知道地质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自救常识等基本防灾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特别是灾后重建点的宣传,要以认识灾害、避让灾害、安全选址建房为主,确保群众灾后重建的房屋不受地质灾害威胁。

地震灾害防治第3篇

论文摘要:地震灾害的治理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随着地震灾害治理步入人本化、科学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在我国地震灾害治理的制度建设中初步确立了知识共享制度。会商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多种监测成果和科技人员群体智慧的结合;资源共享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物质技术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信息公开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信息的共享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结合;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与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提高的结合。

所谓知识共享是指通过单向的、双向的或多向的知识传递,实现个体、群体、组织等不同的知识需求主体之间各种形式的知识交流与互动,以此促进知识所有人、拥有人、占有人与其他主体分享知识以及知识被共知、共用乃至整合使用的过程。这一过程在社会知识化发展中由于客观存在的知识不对称和知识鸿沟仍在深化。具体到地震灾害的治理,由于防震救灾中受难群众的巨大的多方面知识需求和政府决策的巨大的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需求,加之,防震救灾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在社会发展知识化、社会建设科学化、知识受益大众化的今天,防震救灾无疑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知识工程,而实施和完成这项高度知识化的工程必然有赖于有效的知识共享制度与机制。知识共享因此成了各国地震灾害治理必然选择的重要制度。

5.12发生在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破坏之严重、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为历史罕见,抗震救灾工作也由此面临着诸多困难。有效克服和战胜这些困难必然要求实现各方智慧的有机结合,实现知识共享。事实上,在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的防治中,各类知识共享的平台和机制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如,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中地震专家现场解说防震救灾的知识使人们从中学到了有效防震救灾常识,一定程度增强了人们科学防震救灾的能力;又如,一些专业性的网站第一时间了“地震灾害救灾防病知识”,既普及了地震灾害中科学的防病知识,增强了人们的在地震灾害面前自救能力,又实现了灾害防病知识的社会共享;中国心理学会于5月15日发出致全国心理学工作者和心理咨询、治疗专业人员的倡议书,承诺中国心理学会将重点支援四川的心理专业人员在灾区成立心理救援站,并对有关工作人员做专业培训,内容包括了解灾民心理、PTSD、干预策略和方法(包括各种可能的治疗)、对救援人员,如军人、医护人员、社会救援人士和大众进行心理教育,预防可能产生的替代性创伤。

这不仅是中国心理学会的在地震灾害治理中的专业承诺,更是中国心理学会作为专业学会以其特有的专业集体智慧向社会在地震灾害治理中所作的知识共享承诺。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治理中类似的知识共享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本文拟从历史的知识共享实例和现实公共政策制度的梳理中,着力探讨我国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的制度,以期能对我国地震灾害的治理的制度化建设有所助益。

1 历史经验表明:规范化、制度化的知识共享有助于防治地震灾害

在我国防震减灾的历史上,“群防群测”式的知识共享创造了大地震防震减灾的奇迹。1975年2月4日19点36分发生在辽宁海城的大地震被准确预报,这使得辽宁省南部的100多万人及时撤离了他们的住宅和工作地点——仅仅在撤离两个半小时之后,海城就被7. 3级的强烈地震击中。在6市10县的震区范围内,城镇房屋毁坏508万平方米,农村民房毁坏86. 7万间,却仅有1328死亡,占全地区人口0. 16‰,有效的地震预报大大降低了这次地震的灾害损失。在世界历史上,成功地预报7级以上的大震,这还是第一次。震后,美国、新西兰、日本、罗马尼亚、西德等十多个国家的地震科学专家和国际学术组织的成员纷纷到海城考察。他们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中国的成功是由于能够及时地收集大量地震前兆的异常情况,并且及时归纳、分析、总结的结果[1]。这其实就是震前的知识共享的威力,更确切地说是“群防群测”式的知识共享机制的威力。

海城地震能够被成功预报,专业的地震工作者功不可没,但当时实行“群防群测”的方针,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就海城的这次预报来说,正是密布在辽南的群测群防网点收集到了大量的地震前兆现象,如蛇、鼠、鸡、青蛙等动物异常,以及水异常等,并且及时汇总到了地震专家面前,地震专家在汇集各方信息与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专业做出了果断的判断,才使得当时的辽宁省地震办公室和国家地震局能够作出大地震就在眼前的判断,敢于发出临震预报,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正是群众的智慧和地震专家团队的防震减灾集体智慧的共享实现了这次地震灾害的有效治理。

2 我国防震减灾公共政策中知识共享的制度

所谓公共政策是指以政府为主的社会公共机构根据一定时期特定的社会发展目标,以政策成本和政策效果的比较为依据,对一定的公、私行为采取约束和指引,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计划、规则、项目等[2]。美国政策科学的著名学者厄尔逊有一个经典的表述,他说:所谓的公共政策也就是政治家及立法者所制定的,由行政管理机关所执行的法律和法现行的防震救灾的法律、法规、规章、决定、规划等,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 -2020年)》(2007)等。可见,我国防震救灾的公共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根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规划等规定,下面着力对我国防震救灾公共政策中知识共享的制度作简要分析。

2.1 会商制度

会商制度在我国是伴随地震预报的出现而产生的,早在1966年邢台地震后,提出:“地震是有前兆的,地震是可以预报的”[4]。当时地震预报的专门机构尚未组成,由中国科学院、地质部、石油部有关机构兼管地震工作,发生震情,由几个部门的有关地震监测人员,一起商讨地震趋势,便产生震情会商会的形式。70年代初,国家地震局建立,地震预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了组织保证,在当时的《地震预报条例》上即明确规定地震监测部门“一般每周会商一次,特殊情况下,要紧急会商,会商要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5]。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震情会商也由此成为我国执行地震预报任务的根本制度。

经过30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各级地震部门已经形成完整的震情会商体系。实践表明,建立地震灾害治理的会商制度,可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与知识、经验丰富的各类专业人员的智慧,在执行某一灾害治理方案前,对该方案所能达到的目标与实施手段进行多方位、多视角研究、探讨,并经过充分会商后抉择,达到用最小的代价,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的目的。可见,会商制度是运用多种监测成果和发挥科技人员群体智慧的好形式,由会商制度形成知识共享成果——会商提供的预报意见是政府地震减灾决策的科学依据。定期和不定期震情、灾情会商会、自下而上,层层上报会商意见,已经成为我国地震监测预报法定制度。1998年国务院的《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对各种地震预测意见和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地震预报意见。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可以组织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形成地震预报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第40条对会商制度也有明确的规定。

2.2 资源共享制度

一般说来,资源共享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如一个国家、若干区域或相关组织)的所有或部分资源在整合的基础上,提供给特定的组织成员、特定的服务机构、用户或社会公众来分享利用。资源共享的目的在于使相关的范围内的组织、机构和个人都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利用有效整合的资源,其实质在于资源在一定空间和地域内的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主体的资源使用需求,进而使得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地震灾害治理,尤其是特大地震发生后的灾害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其调动社会资源之广泛、配置社会资源之迅速、利用社会资源之迫切、资源使用惠及对象在一定区域之普遍、资源使用对民生和灾区社会稳定影响之深刻远非社会常态运行时所能比,更为重要的是这时的资源利用带有很强应急性、集成性和公共性,因而对资源共享的深度和广度要求更高也是必然的。也只有这种更高层次和水平的资源共享,才能实现地震灾害治理中的知识共享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试想想如果没有高水平的物质技术资源共享高水平的知识共享何以有物质技术支撑;如果没有高水平的各类专业人才资源的共享高水平的知识共享何以产生;如果没有高水平的组织管理资源共享高水平的知识共享何以运行和实施。正是基于此,在总结我国以往地震灾害治理资源配置与利用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的地震灾害治理建立了相应的资源共享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第33条明确规定,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非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震情和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应当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责成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救灾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更为明确的规定了资源共享制度,根据该预案,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国务院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中国地震局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3 信息公开制度

在社会信息化、知识化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当代,实现知识共享的一个重要前提和基础是信息公开。由此,当代政府治理变革中公开、透明的理念十分强调政府信息的公开及相应的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其深刻的意蕴在于: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传播构筑政府与公众的信任与良性互动,使公众的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获得持续信息支持和知识支撑,进而对政府治理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信息公开、透明正逐渐成为现代政府的行为准则和目标。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运作的主体、依据、程序是公开的;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是开放的,公众可以依法参与。如果政府权力的运作规则、方式乃至程序不为公众所知,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各种政策都是在神秘的氛围中出台的,那么政府与公众之间必将产生距离和隔膜,同时这种“暗箱操作”还将带来腐败问题。因而,在现代政府行政改革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中心主题就是建立阳光政府。随着社会信息化、知识化,信息、知识传播的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是依靠个人和个人、个人与传媒、个人与组织、个人与政府、个人与社会的自觉表达和信息获知来维系与建构的,离开了对信息自由的选择和知悉,离开了畅通的信息交流和传播,人、组织、政府就丧失了自身同社会互动、联结的纽带,就会失去自立于现代文明社会的起码资源基础。依法知悉、获取、交流、传播信息是人作为社会关系中的纽结本质上应享有并不容侵犯的一项基本权利[5]。为此,国家在宪法上或在法律上确定公民的该项权利,并以法律保证实现该权利。人们将此权利称为“知的权利”、“了解权”、或“知情权”等。在当代社会信息化、知识化的发展中,知情权深刻意义就在于从法的角度体现了文明社会对人与信息关系的一种深刻的认同,表达了现代社会成员对信息资源的一种普遍的利益诉求和权利意识,从而为当代国家的公民权利建设展示了一个重要的、不容回避的认识主题。

回应上述时代要求,国务院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生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的安排实际上是提供了“双引擎”的动力装置:一是规定政府应依法主动公开信息。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二是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披露特定信息。从这种制度安排看,公民、法人和组织的申请本身就可以构成直接推进信息公开的社会性力量。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安排看,政府向公众开放信息,不是恩赐,不是“自我革命”,而是一项法定义务,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回应。

具体到地震灾害的治理来说,及时、准确的地震预报信息可以提高政府和全社会防震减灾工作和活动的效率,安定人心,减少地震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巨大损失。但是,由于地震灾害信息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重大信息,对社会秩序和民众生活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加之,实践中出现的虚假信息和多渠道信息给社会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和不良后果。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确立了地震预报统一制度,并对地震预报的程序进一步予以明确,对不符合地震预报程序要求的地震预测意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16条、第31条的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制度。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关于短期地震预测或者临震预测的意见,应当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震情和灾情。

2006年颁布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更进一步明确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了地震灾害治理中信息及时公开的具体要求。根据该预案,中国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应在4小时内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2.4 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制度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指出: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他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这是对科学素质内涵作出的定性表述。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概括为“四科,一能力”,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2条关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的要求。在界定公民科学素质基础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主要方式、途径是科学技术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学校科学教育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起着根本性的基础作用。大众传媒开展的科学技术传播,已成为公众获取科技信息、知识的重要渠道,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面向公众开展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活动,对提高全民特别是没有系统接受基础教育的劳动者的科学素质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可见,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离不开科学技术知识教育、普及与传播。

对地震灾害的治理来说,由于地震知识、防震救灾的知识常常是人们生活中难以接触到的更为专业的科学知识,因而更需要相应的普及、教育培训及传播制度。实际上,这种普及、教育培训及传播的过程,也就是地震灾害治理公共知识的共享过程,也是地震灾害治理中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过程,更是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水平提升的过程。基于地震灾害治理中公众对科学知识的迫切需求和国家在地震灾害治理中对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的迫切要求,我国的地震灾害治理的各类公共政策均对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和传播做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这就从激励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的研究成果推广的角度为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提供了制度保障;第23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加强对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依据该规定,防震减灾知识的教育、培训和传播是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这就使防震减灾知识的教育、培训和传播有了政府责任机制的保障。

2007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更是对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培训与传播做了具体的制度安排:

(1)政府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2)专业和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合培训与演练制度。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3)军队、武警和民兵的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制度。根据规定,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4)公众的应急知识普及、传播和必要的演练制度。根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5)学生应急知识的教育制度。根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从宣传、培训和演习三个方面重申上述制度。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更是着眼于未来,提出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努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其一,强化各级政府的防震减灾责任意识,建立地震、宣传和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其二,建设国家防灾科普教育支撑网络平台,通过远程教育网络系统,实现交互式远程防震减灾专业技术教育;其三,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其四,建设以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为主体的科普教育基地。

3 结 语

地震灾害的发生,尤其是破坏性的地震灾害的发生,对政府的应急管理、社会动员与灾害治理能力是个综合的、严峻的考验。由于地震灾害的治理关乎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关乎灾区的经济重建、社会和谐与安定,更关乎民众对政府的信心、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与良好信任关系的建立,因而地震灾害的治理应当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应急管理体系之中。中外地震灾害治理的历史经验表明,随着社会发展的信息化、知识化,社会建设的人本化、科学化,治国之道的民生化、法治化,地震灾害的治理也在步入人本化、科学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在我国地震灾害治理的制度建设中,知识共享制度的建设已经初步在地震灾害治理的公共政策体系得以确立,其中会商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多种监测成果和科技人员群体智慧的结合;资源共享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物质技术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信息公开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信息的共享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结合;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与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的提高的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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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吴鸣.公共政策的经济学分析[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4.

[ 3 ] 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科学分析[DB/OL].中国民商法律网. http: //www. civillaw. com. cn/Article/default. asp? id=37505/2008-05-18/2008-05-20.

地震灾害防治第4篇

地震活动趋势的多层递阶预报冯利华

由震洪相关回顾性预测1870年长江特大洪水郭增建,秦保燕,吴瑾冰

北江大堤洪水风险图信息管理系统中仿真模型的开发研究仇劲卫,陆吉康,李娜

1954、1998年长江两次特大洪灾形成原因及防治对策初探曾刚,孔翔

1950年以来广西洪涝灾害及趋势预测胡小晖,延军平,欧维新

我国台湾发生7.6级地震

指数平滑法在西安地面变形预测中的应用宋彦辉,杨梅忠

滑坡加固方案优化选择的灰色系统方法张绍波

黄河下游泥沙灾害初步研究师长兴

应用测雹板评估1998年涞源县防雹效果韩根夫,刘海月

泾阳、临猗地震的地下流体异常特征灾害学 米秋霞,段锋

1997/1998厄尔尼诺与江苏气象灾害及对农业影响的分析高苹,黄毓华,武金岗

清代综合治理黄河下游水患的系统科学思想霍有光

青岛市基础设施现状及主要自然灾害特征刘艺林

公害的演变与预防曹红英,窦贻俭

土耳其发生7.4级地震

浅析全球变暖的成因与人类健康胡夏嵩,赵法锁

生物资源在农业减灾中的开发利用前景王少南,叶志华,喻大昭

对灾害研究中几个问题的思考单修正

试论地震预测预报的公关宣传策略王云基,牟雅元

抗灾减灾效益估计方法探讨鲍枫,张于心,徐意

影响上海地区热带气旋频数的预测水平评估雷小途

广义灾害、灾害链及其防治探讨文传甲

我国西部大开发中的沙漠化灾害防治研究董玉祥

河北省沙尘暴特征及防治对策灾害学 郭迎春,赵玉斌,阮新

地质环境与人身健康研究肖和平

甘肃临夏地区人工降雨气候背景分析贾效忠

湖北四湖流域的洪涝灾害与景观生态建设金卫斌,雷慰慈

洞庭湖区洪涝灾害的地学因素与人为因素贺建林

城市生命线地震后恢复曲线与恢复过程优化的影响因素分析苏幼坡,刘瑞兴,马亚杰

高架路桥的震害、震害原因及抗震措施单修政,徐世芳

1999年我国主要气象灾害及异常气候事件孙冷

黑龙江省主要灾害成因及规律的探讨杜国林,韦庆海

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应用与前瞻耿国梁,朱晓华

我国近期粮食生产的波动性及其与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状况的相关分析刘明亮,陈百明

灾害对我国国民经济的作用模式研究沈洪明,朱晓华

城市火灾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易立新

建立洪水灾情等级模型的实用方案金菊良,金保明,杨晓华,丁晶

灾害发生的自组织性质探讨朱晓华,毛建明

基于均生函数的最优子集回归方法在江西雨季降水预测中的应用文绮新,孙国栋,张传江,刘春燕

旱涝灾害的分形研究方法李伟,黎洪德

北京城市灾害及新世纪安全战略金磊

遥感图像在江苏镇江市滑坡调查中的应用灾害学 方全兴

城市地震灾害紧急救助的时序特性分析苏幼坡,刘瑞兴

城市地质灾害及对策肖和平

洞庭湖区’99洪涝灾害后减灾战略的思考陈兵,董明辉HtTp://

簰洲湾’98决堤情况典型调查向立云,姜付仁,倪婧

环渤海地区地面沉降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朱建军

陕甘宁地区大震与大旱灾害链的讨论吴瑾冰

论江西洪涝灾害黄国勒

1999年世界灾难性地震灾情成因分析张锐波,张丽萍

1949年长江流域大洪水分析姚惠明,沈国昌

《灾害学》论文及作者的统计分析田春兰

承灾体脆弱性评价指标中的量化方法探讨樊运晓,罗云,陈庆寿

阪神地震与日本地震保险的发展姚运生,袁丽

我国防灾救灾物资市场建立过程中的企业行为与对策探讨谷人旭

发展中国家灾害经济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何爱平

沿海和河口城市防灾设防标准系统分析刘德辅,褚晓明,王树青

基于GIS的城市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设计研究沈业龙,黄晓岗,谢庆胜,潘丹

天津市大气污染现状及对策研究解辉

地震学综合定量预报方法在华东地区地震预测中的应用研究沈小七,刘东旺

马钢公司防震减灾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研究李毅军

中国东部地区的地震灾害及对策初探杨军,宋峰

用图像识别方法确定福建地震发生的相对概率林金瑛,张锦福

华东地区地震危险性的定量分析陈宇卫,庆梅,李敏莉,闫素萍

浙江省梅汛期洪涝灾情分析和预测张文坚,庄锡潮,王镇铭

城市防震减灾及其对策都吉夔,李远志

山东省潍坊市冰雹灾害发生规律及防灾措施山义昌,王潇宇

浙江"99630"特大洪水中水利工程的防洪减灾作用灾害学 王春来,谢龙大

浙江省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措施王洲平

浙江省农业生物灾害的现状、趋势及减灾对策蒋学辉章强华蒋学辉,章强华

城市地震时人的心理反应与应急对策刘更才

肥料配施对土壤蓄水抗旱性能的影响马成泽,杨书运,袁东海

安徽省水旱灾害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纪冰

安徽省土地利用现状及趋势分析吴华章,谢庆胜,张来平,刘正芳,潘丹

破坏性地震事件前后的紧急事务处理和震后紧急救援王亚秀

内蒙古干草原火险气候区划及火管理对策研究傅泽强

一种黄土滑坡滑距预测模型刘悦,黄强兵

两种主要泥石流排导槽的比较陈晓清,士革,李德基,崔鹏

防灾工程项目评估的基本问题迟克莲,于庆东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防灾减灾对策郭爱清,葛京凤

河北省农业旱灾脆弱性区划与减灾商彦蕊

贵州春旱短期气候预测信号及预测模型研究灾害学 许炳南,武文辉

江西农田鼠害及其防治措施黄国勤

暴雨洪涝灾害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分析冯强,陶诗言,王昂生,李吉顺,徐乃璋

洪灾对柳州市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减灾对策甘永萍,曾令锋

电力工业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王正旭

区域易损性分析、评估及易损度区划--以重庆市为例蒋勇军,况明生,匡鸿海,高方,何凌云,曹晓林,熊奎

试析1920年湖南瘟疫杨湘容

近年来中国北方沙尘暴成因及其防治灾害学 张晓龙,张艳芳

陕西省2000年天气气候异常变化与自然灾害杜继稳,雷向杰,杜川利,鲁渊平

试论环境安全与人类道德观的转变朱晓华,肖芹,殷红卫

地震灾害防治第5篇

一、总体要求

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认真贯彻学习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树立震情第一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切实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二、加强震情跟踪研判

按照省市震情短临跟踪和会商研判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观测资料变化情况、核实分析异常、会商研判震情,提升震情跟踪研判规划水平。进一步落实震情会商制度,加大会商力度,持续提升震情会商科学水平。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及时向县政府报送震情信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地震安保工作。

发现重大异常或突发震情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核实、及时会商。(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和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特殊地震事件和特殊时段的地震安全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网络体系,完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实时更新充实“三网一员”数据库,确保群测群防工作在减轻地震灾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和各乡镇及相关村屯)

三、加强应急响应准备

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县地震应急响应预案,理顺应急处置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应急值守,预置应急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响应检查和演练,做好快速派出现场工作队的各项准备。

(一)完善预案和联动机制

修订县地震应急响应预案,落实岗位职责,理顺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和技术装备专项训练。认真做好人员、装备、技术系统等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加强与龙岗火山监测站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协调、应急联动等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及各乡镇,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强化系统内部地震应急准备

强化地震应急现场防护装备储备。做好地震应急设备的检查和准备,定期开展系统巡查和联调测试,保障震情跟踪工作物资装备需求。做好应急指挥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强化应急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全体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重要时段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局各科室人员及各乡镇,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四、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扎实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配合省地震局做好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区域房屋抗震能力初判工作,建立地震灾害防治业务数据库,夯实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基础。

强化县政府履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主体责任,将县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对县地震灾害防治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配合省地震局做好地震构造图、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的编制。(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配合省地震局开展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区域房屋抗震能力初判工作,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业务数据库。(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和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31日)

五、加强新闻宣传与地震科普

(一)健全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及时准确地震信息,科学引导社会舆情,积极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加强对地震谣言的跟踪监控,有地震谣言发生时,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地震谣言,消除地震谣言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全局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不断加大地震科普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活动,在国家防灾减灾日等节点时段广泛普及地震科普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部分科室、各乡镇及相关部门)

六、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度县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地震灾害防治第6篇

【关键词】城市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防治措施

城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但是,随着人类大规模的进行城市建设,破坏了城市原有的生态平衡。据统计,在城市所遭受的各种灾害损失中,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占相当大的比例。随着人类对城市地质灾害认识的不断深入,赋予了现代城市地质灾害以新的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灾害范围全球化。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地质灾害,尤以发展中国家为甚。二、灾害成因多样化。几乎所有的地质灾害都不是单一因素所致,而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三、灾害损失扩大化。城市地质灾害一旦形成将会损失巨大。2008年汶川大地震,死亡6.9万多人,失踪1.8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8451.4亿元。

1 我国城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

我国城市所存在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一般有:地震灾害,地面变形灾害,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城市垃圾灾害,水文地质环境污染灾害等。

1.1 地震

地震是城市面临的第一大地质灾害。我国位于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和喜马拉雅地震带之间,是一个地震灾害频发的国家。我国地震活动的特点是:分布广、频率高、强度大、震源浅、危害大。我国地震烈度Ⅶ度以上地区面积达312万km2,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2,5%,我国有1/3的大城市和2/5的中等城市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及Ⅶ度以上地区。地震及地震诱发的次生灾害如山体滑坡、水库溃坝、电力和通讯中断、煤气泄露、水灾、瘟疫等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是巨大的 。

1.2 地面变形灾害

地面变形灾害包括地面裂缝,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广泛分布于城镇,矿区,铁路沿线。我国目前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市达70余个,明显成灾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达2.73m,这些沉降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或连续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区或沉降带。地面沉降严重的地区还会引起次生灾害,如天津市地面标高降低,导致海水上岸。加重沼泽化、盐渍化,海河泄洪能力降低,市区有淹没的危险。

1.3 滑坡、崩塌、泥石流

作为城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之一,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具有突发性强、分布范围广,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等特点, 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这类地质灾害常发生在雨季。如1981年雨季发生在香港的数十起大滑坡, 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深圳特区在建设初期由于忽视了对建筑和道路周围的边坡治理,现已造成近15 亿元的经济损失。

2010年8月7日22时,甘肃省舟曲县,突降雨,持续近40min,引发了县城北面的罗家峪沟和三眼峪沟山体滑坡,形成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泥石流由北向南冲进县城,阻断白龙江,形成堰塞湖,回水使全县三分之二区域被淹,造成上千人死亡,大量房屋和基础设施被彻底摧毁,损失惨重,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泥石流灾难。

1.4 城市垃圾灾害

建筑施工和工业生产及生活的废弃物(如建筑碎料、旧建筑物拆毁残渣、工业灰渣、矿渣废石、生活垃圾等)被人为堆积而引起的地质作用危害性更大。人类生活垃圾堆积土中含有许多有机物质,分解后产生甲烷气体,可能构成易爆炸的危险环境。另外,未经地质评价而倾倒或填埋的废物极易被雨水淋滤下渗污染地下水,或呈地表径流排入地表水体造成新的污染。

1.5 水文地质环境污染灾害

由于城市“三废”处理不当,污水肆意排放,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水质恶化,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据统计,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是严重污染。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这意味着我们的生命之源正在遭受着史无前例的巨大破坏。如若继续听之任之,放任不管,势必会引起一场巨大的灾难。

2 城市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对城市地质灾害的防治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城市是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的心脏,同时也是地质灾害频发区和重灾区,在同样强度下,损失明显高于非城市地区。另外,城市地质灾害伴随着次生灾害、人为灾害,又叠加形成二次、三次灾害,将会造成更大损失。因此,采取有力措施,防治城市地质灾害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2.1 加强对城市地质灾害的综合研究

城市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抗灾救灾预案的制定,城市地质灾害的评估,人员素质的提高,减灾措施论证,城市最佳位置的选择,灾害应急反应计划等方面,要从自然性与社会性更广泛的内容上去研究。从实践中看,汶川地震后,全国地质灾害多发区已进行了数轮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这对迅速了解地质灾害发生的概况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舟曲泥石流的爆发证明了只通过简单的排查来剔除灾害隐患点可信度是很低的,因此必须动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三维城市地质调查,才能全面把握城市地质灾害现状,降低地质灾害的隐蔽性,为城市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建议和制定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5]。

2.2 加大城市环境治理力度,减少灾害诱发因素

加强防灾工程建设,开展包括城市绿化,水土流失治理,防泥石流和入海口防潮工程,病库、危坝的加固工程,防洪、防震等城市防灾工程,以及小流域治理。同时还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水资源管理,治理“三废”污染,推行垃圾无公害处理,加快完善排水网络,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发展城市煤气化和集中供热,改善道路交通建设,不断提高城市防灾保护能力。

2.3 科学规划、合理选址

城市规划的核心问题是城市建设用地的安排,而预防地质灾害最有效的办法也是城市建设用地的选择,城市规划时应当遵守自然、主动避灾。为防止地震、崩滑流、岩溶塌陷、地面变形等各类地质灾害,城市规划首先应从根本上重视城市建设用地的选址工作,应综合考虑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气候条件,避开活断层、采空区、软弱地基区等地质灾害可能发生地带[6]。

参考文献:

[1]袁炳麟.浅谈城市地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1996.

[2]刘传正.论地质环境变化与地质灾害减轻战略.地质通报,2005,24(7)

[3]张旺锋,张风霖.从舟曲泥石流反思城市地质灾害防治.甘肃科技, 20115(3).

[4]苏涛.我国城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决策管理专家论坛,2009(9).

地震灾害防治第7篇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geological disasters occur frequently in Yao′an area, but none has caused great casualties but earthquake, and it did not cause enough attention. Investigation found that in addition to earthquake, landslide and collapse are the main typ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Yao 'an area. Analysis found that the causes of the two kind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are both closely related to local human activitie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the area, so as to provide some ideas for the geologic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in the area and reduce the impact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on local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关键词:地质灾害;滑坡;崩塌;地震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s;landslide;collapse;earthquake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36-0178-03

0 引言

地质灾害主要受到区域地壳稳定程度、地震活动、天气条件、人类生活等因素的影响。且地质灾害的演化因素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人类影响和自然影响[1]。笔者就云南楚雄姚安梅家山、尖山地区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危险性进行归纳,为该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该地区属于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具有年温差小、四季分明、干湿季分明、垂直气候差异显著、主体气候明显等特点。由于受地形和气候条件的影响,暴雨笼罩面积小,暴雨强度大,历史短,多为单点暴雨,暴雨时分空分布不均。主要为红壤土、棕壤土、黄棕壤土等。植被较为茂密,树种主要有云南松、华山松等,灌木有小铁子、杜鹃、山茶、火把果、云南含笑、刺黄连、沙针、水麻柳等,植被覆盖率较高。

1 地质灾害主要类型

调查工作主要是地质灾害点的调查分析,根据地质灾害类型确定可能产生危害的区域为工作区域。在调查中有针对性地采用穿越法和追索法进行,同时进行地方地质灾害史及现状有无地质灾害威胁、危害的访问。工作重点主要为地质灾害点的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该地区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有:

①滑坡。通过调查发现,梅家山地区发育滑坡体2个(H1、H2),尖山地区发现滑坡体1个(H3)。滑坡所处地段地形较陡,主要为粉砂质泥岩,地表坡、残积层和全、强风化岩体发育,植被覆盖较低,与人工切坡修路有关,规模相对较小。

H1滑坡:滑坡宽约15m,长约55m,滑坡体厚3m~5m,体积约3300m3,规模属小型;原始地形坡度约36°;滑坡体以上基岩地形坡度约30°~40°,植被较少。滑坡体物质主要为碎块石夹砂土,碎石的岩性主要为泥质粉砂岩及石英砂岩等,密实,厚2m~15m,中前部略厚;滑坡两侧基岩出露,基岩产状45°∠54°,基岩裂隙发育,发育三组节理,J1产状为245°∠67°,J2产状为145°∠84°,J3产状为340°∠76°。

H2滑坡:滑坡宽约30m,长约52m,滑坡体厚5m~12m,体积约12480m3,规模属小型。滑坡体以上基岩地形坡度约30°~50°,滑向190°。山坡上植被较多。滑坡体中间较为平直,滑坡体两侧可见陡坎;滑坡体物质主要为碎块石及全强风化泥质粉砂岩、石英砂岩;由2个次级滑坡组成,前后缘有塌滑现象。

H3滑坡:滑坡宽约60m,长约120m,滑坡体厚5m~10m,体积约72000m3,规模属小型;原始地形坡度约30°;滑坡体以上基岩地形坡度约45°。山坡上植被较少。滑坡体物质主要为碎块石夹粉砂质粘土,碎石的岩性主要为泥质粉砂岩为主,滑坡体结构松散,中前部略厚。

②崩塌。在梅家山地区未发现崩塌,在尖山地区发现1处崩塌(B1)。

B1崩塌:崩塌体宽约20m,长约15m,坡高约8m;地形坡度35°。基岩为泥岩、泥质粉砂岩,岩层产状68°∠54°。裂隙呈闭合状,未见充填物。该边坡坡体基岩崩落,堆积于坡脚,形成倒三角锥形堆积体。经赤平投影分析,该边坡为一逆向坡,但由于岩体受节理切割,形成楔形破坏,该边坡不稳定。

③地震。云南楚雄姚安地区区域内规模较大的径向构造带与地震[2]的分布与发生关系密切,如小江断裂带、普渡河断裂带,均与小江断裂带及普渡河断裂带关系密切。据资料:小江地震带自886年至今,共发生破坏性地震32次,震源深度10~30km。普渡河断裂带自1696年至今,共发生破坏性地震6次。据资料自1515年至今,共发生有感和破坏性地震18次,地震多发生在南北向构造与新华夏构造系的“多”字型构造复合部位,该地震危险区主要受普渡河及元谋地震带的影响。

由于云南省地震动峰值加速规划图可见该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为0.15g,地震动反应普特征周期为0.45s地震基本强度Ⅶ度(图1云南省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根据《云南省区域地壳稳定性评估图》(1:100万)资料,区域地壳稳定性为次稳定区。

2 地质灾害的影响因素

姚安地区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地震。根据影响地质灾害的影响: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进行将姚安地区的地质灾害类型如下:①人为因素影响的包括有:滑坡、崩塌;②自然因素为:地震。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及生活的影响,例如工程建设开挖不合理、过渡采沙、采矿规划不合理、过渡伐木使得地面植被的大量破坏等,导致姚安地区相成易发生滑坡、崩塌及不稳定斜坡的地形条件,由于受雨季降雨、地震活动的外力诱导条件造成了该地区地质灾害的不断发生。

3 地质灾害的防治

我国是一个是地质环境相对比较脆弱脆弱、地质灾害相对频发的国家,随着我国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正在与日俱增,导致我国地质灾害不断发生,且随之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在不断增大,甚至有时会严重威胁我们的生命安全。针对目前地质灾害频发,严重影响受灾区正常的生活与经济的发展的现状,如何有效减缓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即地质灾害的有效预防和及时治理是我们需要认真讨论与研究的重点。具体措施如下:

3.1 建立地质灾害区图

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建立地质灾害区域调查图,划分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分布范围,且明确不同地质灾害的易发等级,明确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同时利用GIS等方法,将地质灾害调查结果与该地区地质条件相结合,建立地质灾害预测数据库,形成地质灾害空间预测分布,同时将信息共享,建立连点到线到面的地质灾害预测体系,且利用该体系进行长期跟踪,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突发数据。

3.2 治理措施

①植树造林工程。对过渡砍伐的地区进行植被造林工程,避免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②工程治理。对于人类活动造成的,具备地质灾害发生危险点进行治理,例如对危险斜坡、边坡进行工程治理,对公路两侧的斜坡进行加固等,减少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雨季前对排洪线路进行检查治理,清理排洪沟中的堆积物,加固修补排洪沟,保证其在雨季的正常运行;雨季来临前清理河道,避免过渡采砂导致雨季冲毁河道;利用回填、修整边坡等手段治理规划不合理采矿地区,并重新规划采矿计划,使其合理、安全、可持续的进行。

2001年7月云南东川地区山体滑坡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5户房屋被埋,塌方3万多m2。灾情主要是集中在上世纪50年代的老房屋地区。2012年6月云南南华县地区发生山体滑坡造成7户19间房屋倒塌,18户农户紧急搬迁。2013年1月云南镇雄山体滑坡造成16户村民房屋被埋,据统计在家46人,造成42人遇难。2015年8月云南富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12人遇难。可以看出滑坡的防治工作与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关系十分重要。

利用地质灾害区图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对隐患区内进行重点排查,2015年,南华县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82处,受威胁人数达到6000多人的现状,利用组织搬迁842人,砌筑挡墙32000m2,开挖、清理排洪沟42000m,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等措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起,直接减少了经济损失30多万元,达到了“0”损失“0”伤亡的目的。(资料来源:云南南华县国土资源局)

③地震。地震是由一系列的剧烈的地质活动造成的,地震的发生时我们无法控制的,针对姚安地区地壳为次稳定性地壳,即相对地震发生频率偏高,如何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是地震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提高工程建设的抗震系数;2)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民住户。从而达到地震发生时减少或降低建筑物的破坏程度的目的,起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2009年姚安地震共造成附近10个县,80.6万人受灾,当地大量民房倒损,教育、水利、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灾后恢复资金为6.25亿元。

d、宣传教育,人类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大量的乱砍乱伐,造成岩体,风化严重遇外力作用易造成滑塌等问题。大量采砂、采石施工安排不合理形成危险边坡等问题严重。加强地质灾害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避免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4 展望

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目前地质灾害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在预防的为方针,分为技术和非技术两个方面,未来希望通过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通过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技术方面的手段,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预测系统,将气象变化、工程建设、地质环境等因素形成大数据库,达到准确预测及时治理,零损失的理想状态。

目前,地质灾害预防措施中跟踪排查主要以安排人员定点检查随时排查的方式来进行,相关的数字系统正在建设中,安装地质灾害预报信息显示屏,在滑坡、崩坍隐患点设置自动报警仪,设置雨水、湿度自动检测点,设置地质灾害预警参数,形成24小时全网监护,达到有发生早预警先处理零损伤的目的。同时加强地质灾害有关法律法规手段实施,严格处理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灾害的工程与个人。

几年来,随着在法律法规制度及预防工作的不断深入,提前预防,及时治理恢复等工作有序进行,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与经济损失在逐年下降,雨季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阻断与损毁程度也在逐步降低,新建工程中地质灾害预防措施的相关工程的实施有效避免了灾害发生。尽量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即时监控区域内的自然条件的变化,最大程度维护生命与财产安全是目前甚至未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李智毅,杨裕云.工程地质学概论[M].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4:17-134.

地震灾害防治第8篇

——丹巴县国土资源局 张彬

一、地质环境概述

在地形地貌上,丹巴县位于大雪山东麓邛崃山西坡,属于岷山、邛崃高山区,是我国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过渡地带,系典型高山峡谷地貌。境内地形复杂,地势变化多端,相对高差悬殊,山脉逶迤,奇峰耸立,怪石磋砣,山河相间,河川纵横,峡谷深切,河沟密布。在地质构造上,地处青藏滇缅印尼“歹”字型构造,川滇南北向构造与小金—金汤弧形构造和复合部位,构造体系复杂,区内南北向构造属川滇南北向构造体系,褶皱发育。据地震资料,县境内西侧的鲜水河断裂带为一地震频繁发生带,近20年来先后发生的炉霍7.9级(1973年),塔公的5级(1978年)及道孚的6.9级(1981年)等地震均涉及本区。调查结果表明,地震为鲜水河断裂左行扭动作用造成。本区小震活跃,大震较为频繁,多集中于邻近道孚县及康定县一带,据《中国地震危险区划》丹巴属5.5级~6.9级地震危险区,设防震级为Ⅶ级。

二、地质灾害概况

被誉为“美人谷”的丹巴县,位于四川省西部高山峡谷区,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大渡河上游。面积5649km2,辖3镇12乡181个行政村、4个社区,人口7万余人,县域内山高坡陡,峡谷深切,地势险峻,地层复杂,地质构造发育,山体植被差,降雨集中,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烈,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十分突出,素有“地质灾害博物馆”之称,同时也是全国首批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三个试点县之一。丹巴县主城区位于大渡河源头,是大金川河、革什扎河、东谷河、小金河和大渡河5条河流的汇聚点。由于灾害发育,县城所在的章谷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多达40处,仅在主城区就有5条泥石流沟穿城而过,白嘎山大滑坡、红军桥1#和2#滑坡、双拥路后山危岩、三岔河危岩带、西河桥危岩带、大风湾危岩带等重大地质灾害将主城区重重包围。

汶川“5.12”大地震、芦山“4.20”地震和康定“11.22”地震后,因丹巴距三次地震震中都非常近,受到的影响强烈,致使山体松而未滑、危石摇而未落的险情丛生,加剧了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性和险情,使丹巴成为震后次生灾害的高易发区。2017年,按照省、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县委托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等7家专业地勘单位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全覆盖的应急排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844处,共威胁居民8421户,威胁人口42673人,威胁总资产达32.22亿元。

三、历年典型灾害情况

2003年,丹巴县发生的岳扎乡鹅狼沟“6.26”泥石流及巴底乡邛山沟“7.11”泥石流,为50至100年一遇的特大泥石流灾害,以上2处特大泥石流灾害共造成70多人死亡和失踪的严重后果,同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2005年,县城建设街后山古滑坡复活,潜在滑坡方量达230万立方米。滑坡导致前沿多幢建筑出现剧烈的拉裂变形,严重危及到半个县城4900多人的生命安全。

2014年6月,我县出现持续28天的强降水天气,县城月降水量达273.1毫米,部分乡镇超过300毫米,洪涝现象为历史50年一遇,此次强降雨对交通、水利、文教、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农牧业、林业、工矿企业、电力、通讯等行业造成了严重损毁,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2014年8月9日凌晨2时,东谷乡二卡子沟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冲出60余万方的泥石流物质,致使10户农房被完全冲毁、85户农房严重受损,所幸监测预警和主动撤离避让到位,避免了直接受威胁的651人可能因灾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

四、灾多灾频灾重的原因分析

丹巴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和空间分布,主要受控于地质、地貌、水文气象条件和人类经济工程活动。

(一)地质。丹巴县出露的地层主要有震旦系、奥陶系、志留系、上古生界、三叠系及沿河谷地带分布的第四系等,岩性复杂,以变质岩为主,局部出露侵入岩。构造上处于川滇南北向构造与小金-金汤弧形构造和复合部位,构造体系复杂,区内南北向构造属川滇南北向构造体系,褶皱发育。据《中国地震危险区划》,丹巴县属5.5级~6.9级地震危险区。由于距离鲜水河断裂带、康定断裂带、龙门山断裂带等地震高易发区较近,有历史记录以来丹巴虽未发生过较大以上地震,但受以上断裂带地震的波及影响亦十分强烈。

(二)地形地貌。丹巴县属于岷山、邛崃高山区,是我国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过渡地带,系典型高山峡谷地貌。地形地貌以高山为主,次为中高山、极高山。境内河流侵蚀作用强烈,地势变化多端,相对高差悬殊,斜坡坡度大,稳定性差。

(三)水文气象条件。丹巴县水系发育,境内河川溪流纵横密布,主要有大渡河、小金河、大金川河、革什扎河及东谷河五大河流穿流而过。在气候上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区,为典型的干热河谷气候,年平均降雨量在700mm左右。丹巴脆弱的地质环境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1小时内降雨超过10mm、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mm就极易引发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四)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县域内人类工程经济活动频繁强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建了多座水电站,新修了多处水库,利于形成局部小气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极端气候的多发频发,降雨在时空分布上十分不均。二是公路的修建、改建十分频繁,削山扩路、切坡削坡等易打破原稳定—较稳定山(坡)体的稳定性,加之削坡产生的土石随意堆放形成新的物源,易引发和诱发地质灾害。三是人地矛盾突出,因适宜建设的土地稀缺,村民修房建屋切坡削坡现象十分普遍,同时,坡地农垦耕作频繁、漫灌普遍,村民为求交通便利和经济利益在公路干线周边私自开挖山(坡)体或在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发育的区域修建房屋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未科学评估论证和缺乏技术指导,将房屋修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及建筑结构设计不适宜斜坡地质条件要求的现象普遍,遭受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危害的情况十分严重。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和所取得的防灾成效来分,丹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2003年岳扎乡鹅狼沟“6.26”泥石流及巴底乡邛山沟“7.11”泥石流之前,该阶段的地灾防治工作几乎为空白,主要表现为无统一的政府机构统揽统筹该项工作,群众识灾、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十分淡薄有限,也基本上未投入资金开展群测群防和工程防治工作。

第二阶段为2003年2次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后至2013年,该阶段以2003年2次特大泥石流血的教训唤醒全县上下开始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初步形成了发动群众广泛监测加强预警和零星地、分散地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防治的格局。

第三阶段是2014年至今,该阶段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理念和县委、县政府“全域治理”思路为代表,逐步建立和健全了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开始启动实施“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并通过实施避险搬迁、应急排危除险、重大工程治理、重点场镇和小流域综合防治、应急能力建设等系统性的工程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该阶段国家和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和社会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正常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省、州投入到丹巴县开展地质环境防治的资金达3.92亿元。

六、地质灾害的防治对策思考

丹巴县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 ,并直接威胁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结合丹巴县地质灾害现状及国民经济状况,丹巴县地质灾害的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在非工程措施方面走“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灾道路,在工程治理方面根据“全域治理”思路,以《丹巴县2016-2020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规划》、《丹巴县典型小流域调查报告》和丹巴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资料为支撑,按轻重缓急和防治建议,按计划、分年度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项目申报工作,力争在2020年底实现“全面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小流域综合整治、应急排危除险、专业监测、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基本完成主城区和各小流域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实现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 的目标。

防治对策着重从以下两方面开展:

(一)强化行政管理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地灾防治工作,领导是关键。县、乡两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应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农村宅基地选址方面要严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关,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确实要开展建设时也要以建设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小、可防可治为前提,同时必须优先落实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情形的行为严格执法力度。

(二)落实防治措施

1.非工程预防方面。一是加强地质灾害基本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自防意识与自救能力。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当地居民进行地质灾害科学预防知识与自救技能的培训学习;在游览道路上和风景点有危险的地段,竖立明显的灾害类型标记。二是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减少人类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三是采取退耕还林、减少开矿等方式,减少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来保持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禁止乱开坡地,禁止以各种形式挤占、堵塞沟(河)道;筑路削坡又不进行护坡,禁止在崩塌、泥石流易发区内不经任何调查评估大肆进行旅游景点的开发等。四是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和网络的作用,若出现强降雨或持续较强降雨等不良天气时,应引起重视,县、乡、村应及时向当地居民灾害预警信号,组织村民避险,以免出现因灾人员损伤。五是采取主动避让措施,就当前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来看,针对一些大规模的地质灾害,尚不能有效控制和减免,只能采取对应的避让措施,特别是在进行宏观的经济和建设规划时,要尽可能避开这些区域。

 2.工程防治方面。一是大力实施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避险搬迁安置,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免于或减轻受到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威胁危害。二是实施控制治理,采取排危除险、工程治理、重点场镇和小流域综合整治等工程措施,对危险性大、威胁群众多、具备治理条件、防治紧迫性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工程治理,有效控制其灾情和险情。三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时,保证地质灾害治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四是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制体制。

地震灾害防治第9篇

关键词: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标准体系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我国村镇建筑工程的特征及其灾害防治面临的难题

(一)我国村镇建筑工程的主要特征

1.村镇建筑工程的特征。由于经济文化水平较为落后,我国村镇的建筑工程总体的灾害防治能力较差。就我国村镇房屋建筑的结构特点来讲,村镇的房屋建筑多为木结构、石材结构、生土(木)结构以及砌砖体结构等,房屋建筑容易受到暴风雪灾害、白蚁灾害的侵袭,防震能力较差。村镇房屋建筑的结构限制了村镇建筑工程的抗灾害性能。另外,我国村镇地区经济水平较低,房屋建筑多数都是请当地的建筑工匠根据当地风俗习惯所建。建筑工匠由于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较低,房屋建造过程中抗震防灾技术都鲜少使用,导致了多数的村镇建筑造价都比较低廉、结构比较简单,且防灾害水平低。

2.影响村镇建筑工程防灾的因素。我国村镇的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受地域分布情况以及村镇的经济建设水平、各聚居区的建筑形式与风俗习惯的影响,我国村镇建筑工程的灾害防治能力差异显著。同时,不同的村镇地区,各类灾害的类型与特点,以及灾害产生的影响与效应都存在的较大差异,使各村镇建筑工程所使用的防灾技术措施也存在差异。村镇的规模较小,各种可利用的防灾资源有限,因此,在村镇的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以及防灾管理。此外,在村镇的建筑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缺乏防灾减灾意识,且村镇中专门从事建筑工程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与管理的企业严重缺乏,从而导致村镇建筑工程的灾害防治水平低下。

(二)我国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面临的难题

首先,我国农村城镇的建筑工程在规划建设时,科学的防灾减灾指导严重缺乏。村镇房屋建筑在建设时缺乏合理的功能布局以及建筑用地选择。多数村镇的房屋建筑受风俗习惯影响,直接选在比较危险的地段建造房屋,使房屋建筑在建设的前期,忽略了必须的建筑土地的安全评价,从而使房屋建筑长期受到各种灾害的威胁。例如,在三峡移民区村镇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村镇大批的建筑工程都选建在滑坡堆积体或泥石流危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使这些建筑工程长期受到各种地质灾害的威胁。因此,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前期的土地评价必不可少。其次,相较于城镇而言,村镇的民房与旧房的数量庞大,这些建筑普遍都忽视了防灾水平的提高,且建筑的质量非常差,建筑的抗震防灾能力相当差。再次,村镇的建筑缺乏统筹安排,且安全重视程度不高,从而导致村镇建筑工程在灾害面前更显脆弱。

二、我国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标准体系的构建

基于对以上问题的考虑,构建我国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的标准体系,要立足于建筑工程的综合防灾规划以及防灾减灾技术的要求,从规划建筑设计、合理选择建筑用地等方面提升村镇建筑工程的综合灾害防治技术,并有效结合其他灾害防治技术,构建一套适合我国村镇建筑工程特征的灾害防治标准体系。

(一)村镇房屋建筑工程标准体系的构成

为了减少在发生暴风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火灾以洪水灾害等各类灾害的时候产生的建筑工程的损坏,而导致的重大损失,小城镇与农村地区在土地利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以及城镇规划等一系列建筑活动中采取各种措施防治灾害的活动被称为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而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的标准体系主要是指按照村镇建筑工程涉及的各种灾害防治标准的内在逻辑联系,将各类建筑工程的灾害防治标准进行梳理、归类、配套,从而形成一套科学的灾害防治标准体系,建立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的科学秩序。一套比较完整的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体系,主要包括了通用标准、基础标准、专用标准以及综合标准四个层次。为满足以后的村镇建筑工程的灾害防治的需求,可根据建筑工程的防灾规划、建筑工程用地规划以及工程设施防灾等多各方面,构建村镇建筑工程的灾害防治标准体系,其具体框架图如图一所示。

图一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标准体系框架结构图

(二)村镇房屋建筑工程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

1.通用标准。适用的领域:对村镇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以及扩建中所利用的土地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领域、村镇建筑工程建设选址领域、城镇规划领域、村镇建筑工程供排水系统以及燃气热力系统的抗灾设计、抗震设防区抗震鉴定与加固设计领域等。主要内容:明确村镇建筑工程的空间布局方法、防灾规划的具体技术要求,并提出了相应区域之内建筑工程防灾的基础设施布局。同时仔细勘察建筑工程用地潜在的危害以及用地的稳定性,并针对建筑用地特点制定相应的防灾策略。此外,还对城乡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人为灾害等各种灾害类型进行具体的灾害防治分类、村镇建筑工程建设要求以及土地利用要求进行具体规划。结合村镇建筑工程的特点,对其给排水系统、燃气系统、供电系统以及热力管网工程进行科学的防灾规划,综合评估建筑工程的抗震能力,并制定有效的抗震策略。

2.基础标准。适用领域:对可能发生的人为与自然灾害的村镇综合防灾减灾领域、基础设施防震减灾领域、建筑工程结构抗灾设计与管理等领域。主要内容:比较全面地规定抗洪抗火灾害、抗震灾害、抗地质灾害与抗风雪灾害等门类的灾害的程度与防御规划的基本术语。(如灾害分级术语、灾害程度术语等)。同时,全面规定了各种基础设施抵抗各类灾害的基本术语与防灾符号,以及防灾减灾规划的图例等。

3.专用标准。适用领域:村镇各类建筑工程的选址用地的安全性评估领域、工业用地规划领域、活动断层的探测领域以及可能发生人为与自然灾害的城镇规划、防灾规划设计。主要内容:进行建筑工程的用地的安全性评价以及规定防灾技术要求与方法、规定工业区用地与选址的防灾技术。同时,还综合评价了易发灾害的规模效应以及破坏范围,规定了村镇的长期疏散场地与避灾路径等。

4.综合标准。适用领域:村镇地区防灾勘察与管理等领域、村镇地区建筑工程结构防灾减灾设计与施工等领域以及村镇地区灾害规划、种类划分以及预防目标管理等领域。主要内容:比较全面地规定了事故灾害、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安全事件的安全强制目标及其所需技术管理要求等。

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面临的主要难题,并在此基础上大致构建了我国村镇建筑工程灾害防治标准体系。但在标准体系的构建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在各标准层内容分析上还不够全面,望各位同行积极指出并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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