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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8 16:36:04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建国70周年大庆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市国资委“排隐患、治风险、保平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示精神要求,集团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排隐患、治风险、保平安”要求,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思想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落实集团安全工作责任制,以有效防范较大责任事故为主要着力点,坚持单位自查(分公司)与专项督查(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大检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漏洞,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集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集团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集团三防建设情况、防火抗灾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岗位、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等。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近年来各级安全自查、巡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第2篇

全市港航行业生产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2021 年 7 月 1 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纪念日。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喜事,党内外、国内外高度关注,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同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贵交函﹝2021﹞172号)精神,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庆祝活动安全稳定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府办发﹝2021﹞31号),深入推进港航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一步加强本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加强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庆祝建党 100 周年活动期间全市港航生产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保勇   市港航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黄醒仟   市港航发展中心副主任

吕  强   市港航发展中心副主任

阙小贤   市港航发展中心总工程师

成  员:吴晓敏   办公室主任

陆水柱   航运管理科科长(安全办主任)

李志民   信息管理科科长  

王  健   港口管理科负责人

孙秀娥   财务科负责人

李俊荣   规划建设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港航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庆祝建党 100 周年活动期间生产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航运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陆水柱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

三、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2021年6月11日下午在全国、全区、全市召开迎建党百年大庆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是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增强抓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杜绝麻痹思想,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长抓不懈。三是要坚决打好防风险、除隐患攻坚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研判风险级别,建立“两个清单”;严抓安全隐患问题整改,6月底前务必对以往各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验收销号;齐抓共管,联合一切力量抓实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大型活动、自然灾害、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不留死角、精准发力。五是做好行业防汛备汛工作。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渔船行业6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建立好“两个清单”,狠抓问题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为确保建党一百周年大庆期间安全形势稳定,全面深入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结合此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工作要求,以企业安全生产单位风险和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为主,管理部门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隐患整改工作。同时,督促各辖区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汛期前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做好渡运交通秩序现场监管工作。

(一)企业层面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辩识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与危险源的管控。重点打击港口超范围存储装卸作业危险品行为;开展货物运输船舶防碰撞桥梁风险隐患治理,加强西江航运干线航行船员安全培训教育学习;特别是督促汛期加强船上安全值守、严格执行恶劣天气下客运船舶禁限管理有关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督促港航企业开展“四不放过”生产事故整改落实。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水运工程建设、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重点检查港口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吊机、车辆、运输工具的装备维护,运输船舶机械和机电设备管理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重大风险排查、防控、责任落实等相关台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发现的问题通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落实组织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安全演练话动、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和安全培训情况。

(二)监管部门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情况。

2.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办;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违规企业惩治情况和整改情况。

3.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对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委〔2021〕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2号)的工作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应急演练、应急培训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重点领域集中治理和专项整治方面

1.港航安全领域:以客运、内河船舶涉海运输、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重点打击内河船舶超越经营许可范围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业务,港口超范围存储装卸作业危险品行为。

各交通运输部门、港航机构组织开展水上交通专项安全检查,加强与海事部门、乡镇政府工作联系,开展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知识宣传和渡运船员安全培训工作,提升渡口管理人员、船员和乘船群众的安全意识。

2.水运工程施工领域:开展严查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属地港口码头建设项目督促检查。

(四)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方面

1.港航企业防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3.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4.建筑施工防洪水、泥石流,港口码头防台风,危险化学品储运企业防泄漏爆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加强行业消防安全专项工作落实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行业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围绕港口危险品码头装卸作业、货物仓储场地、运输船舶内部机舱安全风险排查。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仓储、码头装卸作业,水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各单位对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建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等使用燃气的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注意人员集中地个人卫生和戴口罩防护。节日期间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二是加强渡口渡船上落点每天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三是港口企业、航运企业注意从国境外回来和重点地区的接触人员,要主动上报社区防疫管理部门和居家观察防控。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综治办和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保集团联合签订的《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坚持互惠互利原则,在辖区内各村开展治安保险工作,逐步扩大治安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以探索利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建立治安与保险的互动工作机制,多渠道解决农村治安防范经费保障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在新形势下对治安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维护治安工作的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十二月底前,各村都要开展治安保险工作,农村治安保险入保户数达到本村居民户数的100%。

三、工作步骤

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即宣传发动、实施运行、经验总结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各村拟定工作方案,成立办事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搞好宣传发动,使村民了解开展治安保险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参与治安保险的热情和自觉性。

第二阶段,实施运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大体分五个步骤:

①因地制宜,落实和收缴治安保险经费,专户管理。

②搞好保户财产登记,建立财产档案,以村为单位投保,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

③招聘保安或治安承包人员,签订承包协议,开展岗前培训,购置巡护装备。

④建立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工作档案,明确报酬和奖惩,以警务区为单位,开展联村联防。

⑤搞好保险理赔,规范运作,取信于民。边运行边发现解决问题,边健全完善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

第三阶段,经验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村总结分析和完善工作情况,海丰街道综治办及时发现培养典型,根据进展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议,在面上推广。

四、重点环节

(一)保安招聘环节。由派出所负责,以村治安联防队为依托,招聘保安或选聘治安承包人,扩大治安联防队伍,成立农村治安巡护大队,以警务区为阵地,分片划区,实行联村联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签订承包协议。并对保安员进行政审、考察、培训、指导和日常监管。

(二)治安保险费收取环节。以村为单位,按照既考虑农户承受能力,又有利于治安防范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确定治安保险费的收取标准为每户每年36元(其中保险费10元)。除保险费外,其余经费由乡镇综治办管理,用于保安工资和各种装备设施的购置。

(三)契约合同签订环节。以村为投保主体,代表辖区参保户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县人保财险公司为承保单位)。派出所或村委会与保安或治安承包人签订《治安防范责任承包协议》(一式四份,综治办、派出所、村委会、承包人各一份)。在签订契约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同时,要为保安或治安承包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治安防范环节。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对筹集的经费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按要求配齐配强治安巡护力量。保安或治安承包人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巡逻防范,决不允许“只收费、不看护”。

(五)保险理赔环节。一旦出险,保安或治安承包人和出险农户要及时向村委会、派出所和人保财险公司报案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明材料,以便及时界定治安防范责任并按契约合同履行理赔义务。村委会要主动做好与人保财险公司的协商理赔工作,并将理赔情况报乡镇综治办备案。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第4篇

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搞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古田平安企业建设,现提出我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7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以下简称专用区域)数量,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促使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乡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通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督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专门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自查本企业的执行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认真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落实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按照《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五、步骤和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l、2007年7月下旬,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专门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

2、2007年7月至8月底,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整治检查阶段

1、2007年9月至11月,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其自查和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整改。期间,乡政府、乡安办要组织二次以上的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监导整治工作。

2、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底,迎接县、市局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专用区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组织熟悉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人员,认真检查每个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村、有关单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的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同时,乡里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落实责任,探索创新。要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切入点,把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推动各方面监管责任的落实到位,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总体发展思路,在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在整治工作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要求,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危险化学品作,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设备,引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通过整治完善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大投入,强化培训;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第5篇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委明电〔2017〕x号)和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景宁畲族自治县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平安护航”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全面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企业)。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省、市、县安委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严管底线措施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村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检查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情况。“智慧用电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

(二)职责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2.严格监管执法。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明确安全生产检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完善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和隐患有奖举报制等3个机制并举。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从2017年7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以部署发动、全面自查为主,着力查短板、补漏洞。

1.及时部署。按照全县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各村的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

2.完善标准。各村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逐条对照“政府层面”的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乡部门要按照县级部门制定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标准,结合秋炉实际,形成具体的细化工作标准,在全乡行业领域应用推广。

3.组织排查。各村要积极发动辖区和行业领域内企业对照“企业层面”的内容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督促各类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乡安委会已于7月底组织开展第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推进情况,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情况,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等。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以深入检查,整治管控为主。着力治隐患、控风险。

1.对表检查。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针对各企业的检查表。要将大检查与年度执法计划相结合,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汇总检查记录。

2.管控风险。督促自身有能力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引导不具备能力的企业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督促各类企业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制定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渔船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和市安委会制定出台的来料加工安全等底线监管措施。

3.严格执法。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加大一线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事前追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加强联合执法和联合整治。

4.落实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尤其要将企业反复性存在的隐患作为治理重点,倒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

5.集中警示。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被实施联合惩戒企业和失信“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被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6.重点督导。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也要采取“回头看”“专家会诊”等形式深化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8月25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送乡安委办;9月30日前,将上级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落实情况报送乡安委办,10月31日前,将大检查阶段性总结报送乡安委办。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以重点防控,建立机制为主,着力抓重点,建长效。

1.重点管控。围绕确保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件的目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对重大安全风险,要督促企业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2.重点督查。以确保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重点,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精准有效。

将在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前期,组织开展第三次督查,重点督查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重大隐患整治和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

3.建立长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在12月8日前,将在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乡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等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省政府黄强代省长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以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狠抓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更加细致扎实的作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时间安排

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安排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2月20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排查问题隐患进行整改;企业进行自查自改自报。

第三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8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进行情况通报,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三、工作任务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涉及道路交通、消防、旅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全镇燃气、电力、寺庙、人员密集场所等各行业领域,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

(一)交通运输

1.针对冬季极端天气多发,做好冰雪路面、团雾、大雾等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准备。

2.重点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码头)的安全监管,严查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村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和农机、变型拖拉机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4.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道路、渡改桥建设项目等施工安全监管落实。

5.组织开展涪江段通航水域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船舶(采砂船、客船、渡船)、码头安全隐患,并加强涉水设施监管。严格落实签单发航、大风大雾停航、值班值守等措施。

(二)消防领域

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1.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单位、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宗教场所等重点消防场所(区域)、重点社会单位等的消防安全。

检查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情况,对运行状态、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市政公共消防设施运行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3.加强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在通道(楼道)及人员逃生通道等区域违规充电行为检查,规范充电行为和划分充电区域,对充电设备电线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1.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设施的设置、罐区安全监控情况,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落实情况,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现场管理情况,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重大危险源分级备案、管控情况等。

3.强化安全措施情况,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4.深入开展硝酸铵等高风险化学材料的安全抽检工作。

5.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6.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及原材料、半成品销毁工作。

7.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经营点。

(四)非煤矿山

1.要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管理,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措施,严防边坡坍塌和机械伤人事故。

2.天然气开采企业要做好“三高”(高产、高压、高含硫)开采井的管理,严格井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3.加强对已关闭、改扩建、停产整顿等企业的巡查监控,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及时整治。

(五)建筑领域

1.吸取近期省内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多发的教训,动员施工单位在工地塔吊、升降机、龙门吊等工程机械上安装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技防措施。

2.突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危旧房改造等建设项目和房屋建筑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安全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批,三级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预案制定及演练,落实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情况。

3.着重治理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平台、深基坑、临边洞口、边.坡防护、起重机械、施工电梯、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临时用电、员工宿舍消防、涉水项目等重点环节违法违章行为,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各类事故。

4.整治以包代管、不按专项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现象。

5.开展救灾物资储备库房的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城市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六)电力安全

1.全面开展居民住宅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智慧用电,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2.重点抓好电力网络、电站大坝等重点领域的巡检和排查,强化重要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严防漏电触电情况发生。

3.检查预防冬季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保证电力安全预案的制定情况和禁止在高压线、变电器等设施设备附近钓鱼、冬泳等宣传情况。

4.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

5.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线路的安全运行、安全监测、鋏陷.处理等工作。

(七)燃气安全

1.做好各类餐饮企业(店铺)、“九小场所”和食堂、医院、学校等单位的燃气安全管理,组织对各类燃气使用单位(场所)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2.在各类食堂、学校、医院等燃气使用场所安装使用燃气报警装置,推进老旧管网和户表改造,做好日常入户入店隐患排查,坚决打击“一店双源”现象。

3.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

4.检查全镇地下管网、施工管理和城乡燃气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八)工贸领域

1.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安全监管。

2.督促企业编制、使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警示标志设置、职业健康工作、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演练、安全投入和防燃爆、泄漏安全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彻查立整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3.强化企业新、改、扩建过程监管。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实际全面开展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跟踪整改、逐项销号,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停业整改。严格“七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安排部署,强化考核问责。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安全风险再次进行系统研判,对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一次专题部署,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研究制定更实更细的整治措施,并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防范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做到闭环管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镇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将组织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位开展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村(社区),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减相应分值。对因此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9月开始,2009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第8篇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按照《关于印发xx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办〔2017〕15号)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情况;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克难、推进和落实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要求情况;推动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情况;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情况;加强危险物品运输企业管理情况。

3.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小工程”建设情况;“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部署开展情况;省、市挂牌整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打击“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毒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4.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

5.水上交通:重点检查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港口航道引航装备、防台风设施、应急锚地、避风锚地和危险品锚地建设情况。

6.消防:重点检查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7.水利:重点检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8.电力:重点检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高坠、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非煤矿山安全供电情况;水电站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

9.农业机械:重点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0.渔业船舶:重点检查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农民自备船摸底排查、登记、监管情况。

11.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12.民爆物品:重点检查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销售行为情况。

13.烟花爆竹:重点检查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情况;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点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情况,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情况。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第9篇

一、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年初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煤质运销安字【2020】1号文),确立了中心2020年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并对中心2020年安全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按时间节点对安全工作进行分解。

2、第一季度,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对中心12个科室、62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累计修订600余条。

3、一季度对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新增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等13项制度,修订了《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等11项制度。

二、标准化体系建设

1、2020年年初,中心制定并下发了《煤质运销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煤质运销安字【2020】2号文),对中心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出了整体安排,将化验室、煤场管理室、计量室纳入中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中,并制定了全年和季度达标计划,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及相关考核。

2、制定了《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及达标规划》,共制定工作计划及达标规划80项,其中基础管理58项,煤场管理8项,计量管理7项,采制化管理7项。截止到11月份,共完成75项,其中基础管理共完成工作计划及达标规划53项,煤场管理完成8项,计量管理完成7项,采制化管理完成7项。

3、中心1-11月份组织开展了由分管安全副主任带队,中心主要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与考核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开展静态检查3次,排查出安全隐患50条,已全部整改;动态检查8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21条,已按期整改完毕,实现闭合管理。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

1、健全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建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明确负责安全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负责日常风险管控工作,4月份编制完成中心《2020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共辨识出2020年主要安全风险共12项,其中中级风险2项,低级风险10项。

2、每月召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对本月度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通报,并分析下月存在的安全风险;每月对员工安全风险培训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中心各科室对辨识出的风险和管控措施进行公示并组织职工学习。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中心每月根据安全工作重点及不同季节特点组织全中心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反“三违”、消防、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2、中心共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活动2次,召开隐患治理分析会1次,确认隐患整改到位情况,分析反复、类似隐患产生原因,研究措施,深入治理,避免重复出现。

3、截止到11月份,中心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1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6条,已全部期整改完毕。

五、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针对中心中层领导调整及科室业务范围调整、变动情况结合中心生产实际,重新修订了《领导干部包点及管理人员下现场检查管理规定》,要求中心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职责管理范围,对相关区域进行检查。截止11月份,中心领导共每月检查6次,中心科室管理人员共每月检查3次,其它科室管理人员每月检查7次。

2、制定了《煤质运销中心安全包保实施办法》,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包现场科室,要求包保责任人每月对包保科室现场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截止11月份共开展检查11次。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中心于2020年初,制定了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共计45项,并分解细化到月,具体落实到科室负责人,每月按照计划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2、截止到11月底,中心共开展二、三级安全培训22次,安全法律法规学习5次,共4026余人次参加培训。

七、职业危害治理情况

1、建立健全了个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在作业范围醒目位置张贴职业危害告知,规范了中心各单位劳保发放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等。

2、9月份组织中心煤场管理室、化验室共98名接尘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八、外委队伍管理情况

1、每月对外委队伍驻地进行安全巡查,对查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共排查5条问题,当月已全部整改,实现闭合管理。

2、对外委队伍的人员档案、培训档案等信息的更新情况及相关报送资料进行了规范,要求外委单位严格清退不合格人员,确保安全生产。

九、应急管理情况

1、一季度重新梳理和修订了《煤质运销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及应急人员信息和名单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同时下发全年应急演练计划。

2、根据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6月份组织开展煤堆滑坡事故应急演练,12月组织开展化验室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3、12月份组织发放应急物资,更新应急物资清单。

十、安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公司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警示三月行”“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专项活动,大力发动职工,广泛宣传,严格按照活动内容分解表中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十一、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中心环保检查方案,每月重点针对煤场管理室、风选煤厂、计量室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检查。截止11月份,共开展环保检查11次,排查各类问题7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2、6月份按公司要求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制定并下发中心活动方案,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021年总体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

一是一季度修订完成中心“三大规程”、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应急演练准备。

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并严格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以责任落实为导向,加强对各科室的安全责任监管,切实保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在每月开展安全大检查、制订管理人员下现场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中心各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每月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对汛期、消防、车辆等安全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各单位按要求整改,并安排进行复查,确保实现闭合。

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考核力度,每月根据考核制度和办法对各单位进行现场及安全管理资料检查,并严格打分,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各单位绩效工资,将员工的安全行为与效益奖金挂钩,同时加强动态检查,确保考核落到实处。

五是构建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机制。每季度由中心副总工程师牵头,安监室组织中心各单位对风险进行重新辨识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力争全覆盖,无死角,每月对评估的风险进行专项排查。

六是完善培训内容,根据中心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确保安全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