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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精细化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28 16:56:22

纳税服务精细化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1篇

一、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目前,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税收征管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基本形成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格局,征管的效率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当前的税收征管模式运行的状况看,还存在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税收征管科技含量过低以及漏征漏管和偷逃税行为不能有效控制等问题。所以,积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对于促进各项税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坚持依法治税的需要。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建立税收全员岗责体系,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依法治税在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具体要求。很多执法不当的事例说明,我们在执法中还存在着程序不当、职责不清、运作不畅、监督不力、处罚不到位的问题,加上个别干部执法素质不高等因素,以致出现了执法随意、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现象。而推行精细化管理以后,可以科学地分解征收、管理、稽查的权力,规范执法运作程序,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减少执法随意性,有利于提高税务队伍的专业化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从而推进依法治税进程。

(二)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随着税收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新的税收形势对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积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岗责体系,将税收管理工作及其责任精确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坚持实行“事到岗,岗到人,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原则,实施全方位管理,注重环节,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系统控制,奖惩到位。这种机制使税收征管的整个过程中相互联系的各个环节和岗位的工作任务及目标形成了一个整体,它直接反映了税收管理的最终结果,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征管系统的统一、规范、协调和高效,从而达到以考核促进征管质量,提高征管效率的目的。

(三)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强化地税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是实现地税系统人力资源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的有效途径,它有利于提高地税机关的整体效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地税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使用价值,有利于降低地税工作人员的使用成本,对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原则及要求

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过程控制为手段,以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和执法水平为目标,融岗责体系、操作规程、业务考核、责任追究为一体,实现管理、控制和预防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体系,是以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的高效管理。

(一)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主要目标。

通过精细化管理,建立制约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极大促进税收管理工作岗位职能的有效发挥,最大限度地发挥地税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税收征管效率的最大化,使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及时准确落实到位,从而加强对税收管理权的制衡,有效推进依法治税,降低税收成本,全面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水平。

一是实现征管质量最优化。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的核心,而精细化管理就是将税收征管的质量不断提升的一个重要手段。精细化管理,就是要以税源管理为核心,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环节加强管理,切实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运转情况、税款缴纳情况等等,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实行过程控制,环环约束,真正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

二是实现执法水平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如何,主要在于执法管理。执法工作是一个非常注重证据,非常需要仔细核实事实对照法规的过程。如果执法工作能做到细致入微,保证每个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那么,执法就可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差错,也就可以提高执法能力,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实现征收效率最大化。税收精细化管理,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税款的征收上来,提高征收的效率。实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要通过管理及执法水平的提高,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规范征税的程序,提高税源管理的有效性,切实堵塞漏洞,使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申报税款,并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最大限度的提高税款入库率。

(二)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原则。

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以科学化管理为前提,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因此,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循序渐进原则。税收精细化管理本身也是一个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丰富、发展和提高的过程,超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精细化管理必然会背离客观实际,必然会给税收事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法制环境和国民素质相适应,与实际的征管水平相适应,这是一个逐步改善、逐步提高的过程,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既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税收精细化管里缺乏实践的必然结果:

二是因地制宜原则。税收精细化管理要在国家税收法制和政策指导下依法实施管理,这就要求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符合税法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也必须符合本地的税收征管实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差异决定了税收精细化管理不能采取统一的模式和方法,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与税收征收管理的实际相结合,必须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法制环境、税务人员素质相适应,因地制宜地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进程,才能更好地促进征管质量和依法治税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程序化原则。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税收精细化管理要在税收征管总体模式下细化各项工作环节,探索每个环节之间运转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各个岗位之间的有机衔接,从税收工作流程的启动、分配、实施、监控和评价等细节,把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链条,以此来促进征管机制的有效运行,实现税收征收管理流程的顺畅和各个细节工作紧紧相扣、相互衔接,完成整个流程。

四是质量和效率原则。质量和效率最大化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最高目标,质量和效率是衡量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好坏的重要标准,在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只有做到质量和效率的统一,才能达到地税工作高效运转,整体推进。

(三)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科学的税收管理体系,应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要有基础性。优良的税收环境和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是建立精细化管理体系的基础。当前,摆在我们面前最主要的工作是推进征管、机构和人事三项改革,尽快实现机构设置合理、岗位安排科学、基础设施齐全及技术先进的目标,使各项工作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

二是要有针对性。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全员岗责体系工程,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能、目标任务、运作程序、时间要求,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只有整个管理体系具有针对性,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并且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三是要有整体性。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机构优化、岗责设置、规程细化、岗位衔接,到目标考核、软件应用等,都必须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之中,从而形成上下统一、前后协调、操作有序、运行顺畅的整体。

四是要有专业性。专业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在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完善全员岗责体系建设过程中,不仅征、管、查各序列的职责不能混淆、交叉,三者内部各岗位的职责也必须简洁、具体、明了,既能体现出各岗位的专业特点,又共同依存于一个整体,保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是要有适用性。当前,我国的税收征管的基础比较薄弱,这就决定了我们在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建立税收岗责体系时要从国情、税情出发,既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也不能脱离实际,编造出那些操作性不强的体系。要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使考核更加严肃具体,使干部看得见、摸得着,使考核工作客观有效,从而有利于促进税收整体工作。

三、影响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因素

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涵盖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管理机制和管理效能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构成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要素很多,影响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因素也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的认识和素质问题。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个新的管理概念,在广大干部中间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还没有形成,缺乏税收精细化管理氛围,对什么是税收精细化管理,为什么要实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如何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认识不清。同时,由于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素质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征管业务流程设置问题。优化的征管业务流程是税收管理精细化全面推行的重要保证。从目前全市地税的征管看,业务流程设置还不够科学,全员岗责体系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这就了造成税务机关业务流程不畅,个别工作出现断档现象;考核机制不够健全,考核标准不够规范,考核结果流于形式,全员岗责体系建设作用发挥的不够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税源管理问题。税源管理存在着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是税源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税源管理责任不够明确,静态管理和动态监控不够协调,内部管理与外部管理不够统一,在税源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信息共享,内外连动的管理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对税收预测的科学性,影响税源管理的精确性,造成了不必要的税收漏征漏管行为的发生。

(四)信息化建设问题。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需要先进的信息化的技术支持。目前,我们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是计算机操作水平整体不高,信息化手段在技术上支持不够,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太多,而且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存在着大量的人等机和机外操作现象;现行的JTAIS征管软件缺乏应有的内容和局限在互联网外运行,不能适应当前行业会计制度的实际和电子化纳税服务的需要,造成了税收精细化管理缺少电子信息技术的平台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

(五)纳税服务问题。纳税服务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们税务系统在提升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上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纳税服务机制不够完善,纳税服务意识存在差异,纳税服务的手段不够优化,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处理的不是很好,造成了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偏差。

四、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实现干部管理人性化。人是一切社会活动中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要在税务机关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人的问题。一方面要反复向广大干部灌输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现实意义和诸多优势,从思想根源上培养大家追求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本质也对干部职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只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出大批的合格的专业化管理的人才,为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提高必要的人力资源保证。

(二)强化完善全员岗责体系建设,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建立完善的全员岗责体系工程是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就如何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岗责体系,各级税务机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们局也结合地税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松原市地税系统岗责体系》,并在全系统进行了实施。总结实践效果,我们感到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重要的是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构建界定清楚、职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岗责体系,这个体系要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四部分。其中,分解岗位是基础,要解决“做什么”的问题;明确工作规程是重点,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开展评议考核是关键,要解决“做的怎么样”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是保障,解决“做的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这四部分内容必须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二是要科学设置岗位责任。要按照以事定岗、依法定责、权责相当的基本原则,将行政管理、纳税检查、征收管理等各项工作,细化到具体的工作岗位;三是要明确工作规程。就是通过明确工作步骤和执法环节,确定工作形式,规定工作时限,密切岗位衔接,划清岗位责任、有效杜绝推诿扯皮,责任不清现象的发生;四是要强化评议考核,考核范围要注重内外结合,考核手段要注重人机结合,考核对象要注重过程和目标结合,在考核结果上要注重奖惩结合,从而保证全员岗责体系的顺利实施;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就是对发现的违规违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保证岗责体系的统一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税源管理,实现税源管理规范化。推行税源精细化管理概括起来说就是要注重“三个环节”,强化“三项措施”,建立“三项制度”。注重“三个环节”就是纳税申报环节、纳税评估环节和纳税检查环节,通过对这三个环节的管理,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情况,作好税收收入分析,建立税负预警通报制度,实现税源动态监控;强化“三项措施”就是对不同的纳税人实行有针对性的分类专项管理、税控管理和票控管理,通过这三种管理形式强化对税源的有效监控,防止税源的不必要的流失;建立“三项制度”就是建立完善税收专管员制度、税收收入统计分析预测制度和信息对比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上三项制度,健全完善税源管理措施,全面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2篇

1、履行税收职能情况

⑴履行工作职能,促进管理与服务的和谐共进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公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各项工作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去年,他们突出抓好了个体税收管理公开,坚持按季公开定额核定标准、范围及程序,个体税收征收情况,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二是更新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理念,内强管理、外强服务,积极开展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积极投身“创e站服务品牌、展和谐国税风采”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税收服务环境,促进广大纳税人在税收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共谋发展。三是强化职能服务。他们坚持热情服务是基本要求、便捷服务是根本规范、高效服务是努力方向,注重职能服务工作的实效性,以纳税人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为第一信号,积极探索服务的新途径,不断推出服务的新措施,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纳税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税机关的服务规范,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税干部的文明形象。大力组织收入,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增长

⑵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分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大力组织收入,为地方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通过税收优质服务,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坚定的职能支持,始终保持组织收入的正确方向。

⑶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团队与个人的和谐共赢

该局坚持以分局建设的共同愿景,为干部个人追求职业发展搭建平台,全面深化和谐分局建设。一是内部管理和谐。分局做出各项内部决策之前,充分考虑分局的实际,广泛征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在决策之前在思想上达到统一,认识上形成共识。二是干群关系和谐。我们平时注重与干部的谈心交流,掌握干部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坚持为干部做几件看得见的好事,温暖人心,增强分局干部的凝聚力,分局积极地为干部成长提供平台,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压担子,分局干部都能独当一面,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组织上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是征纳关系和谐。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帮纳税人所需、解纳税人所难,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服务工作的标准。

2、国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科学化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前提,精细化是在科学化指导下,体现集约管理,注重效益的要求。全面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科学发展观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总局总结多年来税收工作经验提出的重要管理理念。

我局要全面实行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要贯彻到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切实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要加强税源管理。其次,要加强各税种管理。第三,要认真落实税收管理职责。第四,要严格规范减免税和欠税管理。第五,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第六,要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第七,要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考核评价体系。第八,要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3、纳税服务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主流趋势,也是做好纳税服务的基本要求。二、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法定的行政行为之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三、大力推行多元化的申报缴库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多种简便、快捷的纳税申报缴库方式。四、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手段。税务局专用电话服务系统能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全面以及个性化的纳税服务。五、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检查考核。各地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文件精神,将现有的有关纳税服务的制度、办法集中进行一次整合,逐步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并且要与岗责体系融为一体。

4、队伍建设方面

我局采用科学发展观指引我局的队伍建设,以具有科学发展观精神的干部队伍来全面强化税收管理,为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人才保障。

⑴提升三种能力,实施人才兴税

(一)提升学习能力,增强队伍素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所以我们要把突出主题、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学以致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出发点和归宿。(二)提升落实能力,形成执行合力。要科学发展就必须建设一支具有战斗力、执行力的队伍。(三)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质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与国税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

⑵树立三大目标,实施高效税收

(一)干部队伍精神饱满、积极向上。要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精神饱满、积极向上的干部队伍,为推进管理规范,实现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二)业务管理发挥特长、突出创新。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和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和要求,税收领域流程应围绕对内有利于提高效率、强化制约,对外有利于方便纳税人、税源监控的四大绩效目标。(三)政务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根据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国税工作的要求,我们要本着“敞政务之门,走公开之路,释群众之疑,兴勤廉之风”的思路,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机制,以促进领导班子的建设,提高干部队伍参政议政的意识。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3篇

一、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方法与途径

1、以信息技术为载体,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手段精细化。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运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实行电子办税,切身感受到电子办税是国家税收实现公平正义、便捷高效的最佳载体,是税收管理精细化的依托。对个体税收管理尤为显得重要。由于财力与技术受限,计算机配备、网络、数据通信建设目前还处在“饥饿”状态。实践证明,推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源监控。首先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水平,开发、推广、使用统

一、高效的税收征管软件;其次要加快建立同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扩大信息采集渠道,丰富信息采集资源,并确保采集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数据结构的合理性。同时要优化个体税收监控管理工作流程和监控分析方法,逐步提升监控管理层次,扩大监控视野。对此,税务机关一要按需向个体税收征管岗位配备计算机及其相关的设备,完善网络、保障数据通信。实现操作层和管理层的数据连接。二要改进个体税收业务操作软件,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针对个体税收管理特点设置涵盖户籍管理、税源管理、征收管理、日常管理、稽查查补、统计查询、数据采集、监控管理、绩效考评等多个模块,通过参数化控制做到集中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三要建立个体税收电子办税平台,为个体业户纳税申报、涉税管理提供网上服务,也为采集数据提供更多的捷径。四要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开发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电子监管与自动考评功能,对各岗位、各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时效要求等进行全程跟踪,实行动态管理,考评结果自动生成。五强化税控手段,对个体纳税人全面推行使用税控机经营。着力开发功能配套软件使之与金税工程、ctais工程挂接畅通,实现精炼、集成、高效的电子税务。

2、健全个体税收征管岗责体系,促进评价考核精细化。按照职责分明、责权统

一、监督制约的原则,认真制定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稽查、政策法规各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一是对机关税政管理和征管法规部门及基层征管查单位、个人,都要按质量认证标准制定工作职责,使职责细化、准确、明了、全面。解决好每个单位、每个人在执行处理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时“要干什么”这一问题。二是对执法质量设计量化考评办法,促进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解决“干得如何”这一问题。三是对个体税收征管不称职、失职行为设计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办法,解决“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为保证岗责体系顺畅运行,要认真设计好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职责的内涵应体现权、责、利相结合,岗责、酬薪细则要明晰。还应加大考评力度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责任追究的力度。

3、实行个体业户分类管理,促进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个体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也就是对个体纳税人按税源大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结合《纳税信誉等级制度》采取不同的征管查办法分级、分类管理。在发票控管、征收方式、税源监控、税管办法、纳税检查、纳税服务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这样税务部门既能集中精力解决重点工作、突破难点问题,提高对重点税源、重点纳税户的税源监控力度,提升个体税收征管查水平,又能促进个体业户诚信纳税、依法办税氛围的形成。但是要做好分类管理这项工作,组织方式和操作方法非常重要。国地税要加强协作、设定指标、分税监控、日常考核,实现优化管理的目标。

4、业务重组、优化整合,促进个体税收管理内容精细化。当前税务机关应切实将以业务重组流程再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简化办税程序、优化资源配置、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个体税收业务整合再造,变以职能划分的结构设置为以流程为导向的业务结构设置,初步建立“一窗到位的服务、一站到底的流程”的个体税收征管新体系。

5、深化税源监控、优化管理制度,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方法精细化。

(1)细化个体业户户籍管理。制定《个体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实行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征管责任区管理。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明确区域、职责到人为原则,通过户籍管理实现对个体纳税人全方位静态和动态的监控,并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要采取适合于管理对象的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基础和纳税情况。对重点个体纳税户,利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一窗式”纵横交叉监控比对系统等管理手段,强化对其物流、资金的监控分析,综合评价其生产经营能力,对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建立税负预警机制。对一般个体纳税户,实行“三位一体、源泉控管”,即按其经营收入与应税劳务划分为起征点以上、临界线和起征点以下三个区位,区别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从源头上提高个体税收的监控和管理水平。

(2)完善个体纳税户纳税评估制度。现代纳税评估是建立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税源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是衡量纳税申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税务机关:一要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各省《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对个体业户逐户综合评估和分税种评估,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规模、不同信用等级进行信息综合,合理设定行业税控指标和个性税控指标。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个体纳税人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数据,分析个体业户销售、库存、成本、实现利润、实现增加值等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个体税收纳税评估模型,分析测算个体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二要加强个体税源比对工作,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平均增值率和各税种相对于其税基的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对个体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加强国税与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比对,提高税源监控的广度和深度。三要严格监控个体纳税人税负异常户,对零申报、低税负、以及不缴不报的异常户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四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纳税评估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人机分析相结合。

(3)加强日常检查。制定个体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日常检查了解的情况,加强对个体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但日常检查要有计划、有记录,并及时提出报告。

(4)实行纳税资料“一户式”储存运行。对个体纳税人相关资料实行“一户式”储存,实现信息共享,不仅可以避免个体纳税人重复报送,减轻负担,而且有利于税务机关查询和掌握个体纳税人涉税信息,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做好对各类信息的接收、录入、储存工作,并经常进行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一户式”储存的信息,加强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切实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

(5)优化税收管理员制度。贯彻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笔者认为,要以实行属地管理为前提,制定分类管理和分片管理精细化指标,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才能达到控住税源,彻底改变个体纳税人开业不办证、营业不申报、停业不报停、歇业不清税、偷欠税无人管等现象。

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1、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机制,不是越细越好。从欧美及台湾地区以及我国多年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来看,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并不是对税收管理的每一个细小环节,每一件细小事件进行控制。而是把税收管理的各要素全部纳入严密的控制系统,对每个功能单元,执行过程的结果给予正确评价,制定相关的科学的税收管理制度。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4篇

(一)强化职能意识是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基石。税收作为国家运用公共管理手段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保障的财政职能,作为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保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助推器”的经济职能,以及作为净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执行者的监督职能,在服务经济,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税收工作必须以充分发挥固有职能作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优化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强化法制意识是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要件。一方面,税务机关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纳税人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征纳双方共同维护税法的尊严与和谐的纳税氛围;另一方面,税务机关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好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便利,纳税人也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出意见、建议和需求,这些都是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必要条件。

(三)强化人本意识是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核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也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首先,在税收决策上要妥善处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利益和需求,比如近两年连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其次,在政策执行上要妥善处理执法刚性与人性化管理的关系,寓服务与执法之中,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切实为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四)强化责任意识是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保障。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纳税服务要服从服务于税收工作全局,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彻底清除个人主义和小集体主义,切实维护优化发展环境这一根本利益;二是要树立政治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紧密围绕地税工作思路和上级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树立效率意识,坚持“又好又快”的原则,真正做到想纳税人之所想、帮纳税人之所需、解纳税人之所难;四是树立廉洁意识,恪守廉政规定,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五)强化创新意识是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动力。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与税收工作赋予了纳税服务新的内涵,发展环境的日新月异也对纳税服务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地税机关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新的举措,力求新的成效,不断把纳税服务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必须破解四个难题

(一)破解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重执法轻服务的错误思想。长期以来,税务部门所处的强势和主导地位,以及税收法规的制定未能达成征纳双方在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把执法与服务割裂开来,造成部分税务机关和人员“管”字当先而服务意识淡薄,没有形成执法与服务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格局。二是重形式轻实效的错误思想。纳税服务工作只作表面文章,停留在几句文明用语、改善硬件环境等初级阶段,而在服务范围的拓展、服务内容的深化、服务措施的细化以及服务效果的量化上与纳税人的需求尚有一定差距。三是重眼前轻长远的错误思想。只落实当前的工作部署,却没有长远的工作谋划,各个环节间缺乏衔接,工作不系统、延续性差,只能被动应付。

(二)破解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缺乏系统的长效机制。从法律层面上看,虽然《税收征管法》和其它一些税收法规、规定对开展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服务的组织保障、制度规范、具体要求、追究问责等方面还有相当大的拓展和细化空间,还没有形成系统、具体的指导性意见;从各地税务工作实际看,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服务模式、内容、尺度、要求存在一定差别,水平参差不齐;从具体的工作实施中看,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服务措施也缺乏统筹协调,相互割裂、互不衔接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目前企业网上申报与上报财务数据通过网络和U盘两种途径进行,给纳税人带来很大不便,如果合并为一个模块办理,纳税人便可足不出户,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二是缺乏科学的评价机制。纳税服务的标准、尺度没有权威、详细的规定,可量化的指标也比较少,服务质量的高低由谁来评判,考核评价的方法程序、结果的确定都有待于进一步明确。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关于纳税服务的监督人、监督形式、监督内容以及对违规者的处罚还没有具体规定,对纳税服务的约束力有限。

(三)破解服务手段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手段不够多元化,主要表现在服务手段过于单一,不能满足大多数纳税人的需求;服务手段过于陈旧,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服务手段过于呆板,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等等。二是服务手段不够人性化,缺乏换位思想,没有从纳税人的角度充分考虑工作,没有真正贴近纳税人、贴近普通百姓。三是服务手段不够集约化,在机构设置、人员、设施配备等方面缺乏科学统一的筹划,各种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没有发挥应有的效能。四是服务手段不够精细化。纳税服务存在粗枝大叶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疏漏,没有达到精益求精、精雕细琢。

(四)破解人员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税务人员思想素质与提高服务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作风较差,对待纳税人态度冷、横、硬;存在不廉洁行为,籍权力之便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等等。二是税务人员业务素质与提高服务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差、办事效率低、差错率高等方面。

三、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必须落实五项措施

(一)搭建多种沟通渠道,满足纳税人服务需求。一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围绕*为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实施的“退二进三”战略,城市大规模道路改造、外环线建设项目和拆违拆迁工程等,先后组成几个专题调研组深入相关企业了解其对税收的影响,对企业遇到的涉税问题,如税收管辖权的归属、工程结算纳税和房产、土地损失后的计税等问题在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做好专项辅导,帮助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解决了大量的实际问题。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如定期上站辅导,举办培训班等,主动送政策上门,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最全的税收政策,真正做到缴明白税、缴放心税。三是加强互动,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通过走访纳税人、设立纳税人接待日、召开纳税人质询会和税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纳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四是充分利用“12366”服务热线,就纳税人申报、减免税政策变化等发送短信,实行提醒服务。今年以来,我局发送各类信息1100余条(次),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受到纳税人的普遍欢迎。

(二)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为优化发展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履行好财政职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强化征管、堵漏挖潜,确保税收较快协调增长,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要深入分析研究经济税收关系,把握其规律并形成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性意见,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履行好调节职能。在实际工作当中要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确保国家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整产业政策、达成社会公平正义的意图得以实现;同时要认真总结反馈实际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为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履行好监督职能。一方面,通过完善落实监督机制,比如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欠税公告制度等,营造正义、诚信的发展氛围;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大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净化发展环境。使税收服务于经济,推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手段,营造和谐征纳氛围。一是要实现税收管理的扁平化。要通过合理地设置税务管理机构,防止职能交叉重叠,减少多头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税务征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加强各项工作的统筹整合,提高各项信息数据的综合利用程度,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效率,实现“一窗式”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最大限度降低纳税人的负担。二是要实现纳税服务的多元化。纳税服务要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和纳税人实际,要尽量满足不同层次纳税人的需要,要区别对待不同情况,不搞一刀切;要进一步增加服务的信息化程度和科技含量,要充分运用现代化设备、网络和通讯手段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减少纳税人上门办税的次数和时间;要增强纳税服务的前瞻性和创新性,要提前谋划,明确目标措施,抓好落实,要取消和改进过时的,不合时宜的老办法、老规定,及时推出新举措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三是要实现纳税服务的制度化。在立法层面上应尽快出台系统、可操作性强的《纳税服务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明确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标准和要求等。同时把纳税服务与基层规范化管理、地税文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服务的经常化,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保证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5篇

细节决定成败(税务)

细节决定成败是被无数事实证明过的。在国税事业建设的伟大历程中,每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每个普通的共产党员,都是国税大厦的一块砖,一粒石,既普通又责任重大。普通在于我们的每项工作,所做的每件事情,相对整个国税事业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如果因其细、因其小而心不在焉,可能给国税事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微机操作人员细小的失误,忘记数据备份,可能导致整个数据系统的瘫痪;放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的一个细节,可能导致巨额税款的流失,如此等等。在国税事业的建设中,细节决定成败仍是一条不变的法则。身处基层税务部门,面临的大量工作是繁琐细小的事务。但繁琐不能怕麻烦,细小更不能放过细节。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对国税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让纳税人通过我们的服务感受到温暖,让国家通过我们的劳动聚集更多的财富,让人民通过我们的事业体会到国家的繁荣富强。如何重视细节,更好地为国税事业做贡献?我觉得应该从如下几点做起:一、加强学习,增进业务知识,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在征管信息化建设中,精细化管理工作被高度重视。包括征管工作的“五到位”、“五落实”,都是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如何提高地掌握精细化管理水平?途径只有一个,就是加强学习,真正掌握精细化管理的业务,真正在工作运用精细化管理知识,才能胜任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业务不精,技术不熟练,一个细小的失误,比如误敲一个数码,可能让成千上万的税款流失,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二、服务到位,热情细致,方便纳税人。在现实工作环境中,在细节上为纳税人提供周到的服务能更好地协调征纳双方的关系。如进门问好、请座倒水、解答问题热情细致、动作规范周到等等,通过这些细微之处,能拉近双方的距离,使沟通更容易,让纳税人直接感受到国税的温暖,更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如果没有热情服务的思想,摆出一付高高在上的冷漠表情、甚至一个无意识的不耐烦动作,都可能刺伤纳税人人自尊心,给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后果。三、重视细节带来的深远影响,着眼于国税事业的长远发展。细节有时给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税收宣传中一个醒目的口号可能给无数的人种下纳税光荣的种子;一个热情周到的解释可能给只为一个纳税人提供了服务,却给周围的群众留下了国税美好的印象。但一个有损国税形象的形为却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为国税事业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的飞扬跋扈,曾使国税部门在行风评议中倒数第一,使国税干部人人感觉脸面无光,低人一等。做为国税系统的普通一员,在工作中,可能一生都没有机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伟业。但细节每天都会遇到,我们要树立以国税事业为已任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在细微之处下功夫,防微杜渐,做好每件具体工作,积土为山,共同构建国税事业这座壮丽的大厦。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6篇

每个普通的工作人员,细节决定成败是被无数事实证明过的国税事业建设的伟大历程中。每个普通的共产党员,都是国税大厦的一块砖,一粒石,既普通又责任重大。普通在于我每项工作,所做的每件事情,相对整个国税事业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如果因其细、因其小而心不在焉,可能给国税事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微机操作人员细小的失误,忘记数据备份,可能导致整个数据系统的瘫痪;放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的一个细节,可能导致巨额税款的流失,如此等等。国税事业的建设中,细节决定成败仍是一条不变的法则。身处基层税务部门,面临的大量工作是繁琐细小的事务。但繁琐不能怕麻烦,细小更不能放过细节。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对国税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让纳税人通过我服务感受到温暖,让国家通过我劳动聚集更多的财富,让人民通过我事业体会国家的繁荣富强。如何重视细节,更好地为国税事业做贡献?觉得应该从如下几点做起:

一、加强学习,增进业务知识,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征管信息化建设中,精细化管理工作被高度重视。包括征管工作的五到位”五落实”都是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如何提高地掌握精细化管理水平?途径只有一个,就是加强学习,真正掌握精细化管理的业务,真正在工作运用精细化管理知识,才干胜任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业务不精,技术不熟练,一个细小的失误,比如误敲一个数码,可能让成千上万的税款流失,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服务到位,热情细致,方便纳税人。现实工作环境中,细节上为纳税人提供周到服务能更好地协调征纳双方的关系。如进门问好、请座倒水、解答问题热情细致、动作规范周到等等,通过这些细微之处,能拉近双方的距离,使沟通更容易,让纳税人直接感受到国税的温暖,更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如果没有热情服务的思想,摆出一付高高在上的冷漠表情、甚至一个无意识的不耐烦动作,都可能刺伤纳税人人自尊心,给工作带来许多有利后果。

三、重视细节带来的深远影响,着眼于国税事业的久远发展。细节有时给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税收宣传中一个醒目的口号可能给无数的人种下纳税光荣的种子;一个热情周到解释可能给只为一个纳税人提供了服务,却给周围的群众留下了国税美好的印象。但一个有损国税形象的形为却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为国税事业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的飞扬跋扈,曾使国税部门在行风评议中倒数第一,使国税干部人人感觉脸面无光,低人一等。做为国税系统的普通一员,工作中,可能一生都没有机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伟业。但细节每天都会遇到要树立以国税事业为已任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细微之处下功夫,防微杜渐,做好每件具体工作,积土为山,共同构建国税事业这座壮丽的大厦。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7篇

一、建立目标体系,确立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努力方向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方法,更是一种“追求完美、促成完美”的理念。将管理的成本与损失降至最低,使管理的收益达到最大,在税收征管上即表现为以最小的征管成本获取最高的征管效率。通过几年的实践,分局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税收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目标体系,可细分为“六大子目标”。

子目标1:户籍管理方面追求“零失踪”

分局建立了分级分类的户籍管理办法,要求责任区管理员通过日常巡查,轧清户管,为计算机监控提供准确的资料。分级,就是将责任区内所有纳税人按目前状态分成四级:一级,为正常户,即高平台中的“新办且开业”户;二级,为停业户、非正常户、代办注销户;三级,为只登记不纳税户,包括一些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四级,为潜在的纳税人,如企业正在土建,但还没有领照的。对上面的一、二、三级,均应纳入高平台管理,对于四级,可通过征管辅助系统进行管理。分类,就是对上述的“一级”纳税人,区分为二类,一类是遵章守纪、自觉纳税的,统称为“A”类,对于这一类企业,管理员应提供贴近式的管理,寓服务于管理之中;还有一类,就是或多或少存在问题的纳税人,统称为“B”类,对于这一类企业,管理员应通过计算机加强管理,让“B”类企业置于税务机关的监督之下。责任区管理员每月利用不少于五天的时间在责任区内进行巡查,掌握辖区内户管的详细情况,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和潜在失踪户。责任区建立三年来,共巡查清理出漏征漏管户307户,税务登记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未发生一起纳税人失踪的情况,

子目标2:依法征收方面追求“零欠税”

建立税收责任区后,分局吸取了以往欠税管理责任不清、手段单一、执法疲软的教训,制定了“清欠责任制”,并严抓落实,到目前为止,分局已实现了连续三年无新增欠税。分局的做法是:每月征期一过,由各责任区管理员负责寄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向科长汇报,调查执行科科长负连带责任,与管理员共同商讨催缴措施;对20日前催缴未成的企业,调查执行科负责向综合业务科报送,清欠责任也随之转移,综合业务科通过及时欠税公告,给纳税人以舆论压力;分局根据各户的具体情况组织清欠措施,清欠责任再随分局的指定管辖而分散转移到具体的责任人。这样一来,就保证了分局不会因某一个责任区管理员迟报、瞒报而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形成新欠。

子目标3:税源监控方面追求“零滞后”

要实现“零滞后”,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监控就必须是动态的,并建立起相应的预警机制,因为税务机关如果只停留在对表、证、单、书的管理上,就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控。要了解纳税人的“活情况”,只有靠主动出击,监控到户、责任到人,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变“事后才知”为“事前应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责任区、管理员的设立为这种监控提供了可能。分局明确指出:管理员是税源监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掌握了解企业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向上汇报,未及时汇报造成涉税事故的,管理员负第一责任。“第一责任人”的确立使管理员在责任区管理中随时提高警惕,调查更为细致深入,也使分局能够更多更快地了解并介入一线责任区管理中,对企业“应纳尽纳”、管理员“应收尽收”进行监督,促使税源接近于经济发展的真实水平。

子目标4:岗位协作方面追求“零障碍”

精细化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税收责任区的精细化管理同样离不开其他部门的配合协作。尤其是新的征管改革后,各个科室的分工更为明确,岗位职责更为明晰,部门间也更强调统筹配合。各税收责任区积极贯彻分局提倡的协作精神,在涉税事项申请、案源上报、税收检查等方面主动配合,做好考察、协查、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业务中“承前启后”的纽带作用。

子目标5:业务操作方面追求“零缺陷”

“缺陷”得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弥补,强调“第一次就作对”非常重要。在税收责任区实施过程中应努力追求“零缺陷”的境界,不搞双重标准,坚持精细的工作作风,走出“差不多就行”、“马马虎虎”的思想和管理工作误区。要求管理员真正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不满足于表面的无缺陷,注重执法与服务合乎法律、合乎常理、合乎规范,培养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子目标6:税收服务方面追求“零距离”

近年来,纳税服务作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遵从度,从而有利于征管的一种管理方法,越来越受到各地税务机关的重视。分局提倡税收责任区作为纳税服务的最前沿,要把最快、最新、最具有针对性的税收咨询传达到企业,要把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作为纳税服务的出发点,人人都应争当“流动服务明星”,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分局为此提出了“简单就是美”“不让纳税人跑第二趟”的服务理念,在日常责任区管理中做到能一次收集的信息一次收集,能一次完成的考察一次考察,能一次报送的资料一次报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纳税人的干扰;提出了“税务就是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并细化到责任区工作的具体环节,如“涉税提醒服务”“限时服务”“首问负责”等,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认可。

二、建立控制体系,确立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步骤

要实现上述这些“近乎完美”的目标,没有一套系统、稳健的控制体系是无法实现的。分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首先建立起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实施方案与制度,编订了《税收责任区制度汇编》,明确规定每个税收管理员“应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不这样干会被追究怎样的责任”等,为责任区制度的不断推进提供指导与控制。主要包括“五大步骤”,具体如下:

第一步:学习理解,正确处理专管员与管理员的关系,这一步是“角色定位”的关键,不搞清楚两者的区别,就有可能“穿新鞋走老路”,影响责任区管理的效果。

首先是背景不同。专管员是旧征管体制下的产物,是在全民纳税意识淡薄、征管手段落后、征管力量薄弱的条件下产生的,而税收管理员是信息化手段支撑下的专业化管理者。其次,岗位职责不同,专管员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个人说了算,而税收管理员只有调查情况、反映情况的义务,没有税收行政执法的最终决定权;三是采集信息的目的不一样,专管员采集的信息,是为自己所用,因为自己就是执法主体,信息只需贮存在自己的“头脑中”,而税收管理员采集的信息,必须如实、及时输入计算机中,他们都是大征管信息系统的“终端”,是为大征管信息系统准确、有效运行提供基础数据,实现信息共享,而不仅仅局限于自己知道,因为税收管理员只是税收执法的一个环节,而不是执法的全部。

第二步:确立管理员岗位职责,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

结合管理员只有调查反映的义务,没有执法决定权的特性,分局将管理员的岗位职责细分为十三大类,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实地考察、催报催缴、动态监控等,明确界定了管理员的“作为”与“不作为”。同时,与管理员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他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职责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项税收基础性管理工作。

第三步:制定管理员工作标准。

分局针对岗位职责确立工作标准,有利于统一和规范不同业务水平、不同工作作风的管理员行为。如日常巡查,分局明确“每个月应不少于5天的巡查,工作日志和台帐登记应详细,对纳税人征管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反馈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

第四步:制定责任区达标制度、模范责任区和星级责任区评选办法。

分局明确,每一个责任区都必须通过达标验收,达标责任区在每年的十月份由分局组织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的为不达标责任区;每一年度从达标责任区中评选出1—2个模范责任区;责任区在验收达标后,可申请一至五星级的星级责任区竞级。

第五步:具体实施责任区管理制度,做到过程调整、逐步完善。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文化与理念,需要不断地调整与完善以达到“尽善尽美”,所以,分局对税收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探索也一直进行着。目前,随着执法责任的不断加大,执法难度的不断提高,部分管理员出现了“不做不错”的畏难情绪。分局及时进行教育指导,开展了“进一步提高工作细致度、进一步提高管理责任心”的“查漏补缺”活动,尽量将能预知的问题与矛盾暴露出来。同时,分局引导管理员正确处理三方面关系:一是管理到位而不越位,杜绝管理不作为和超越职权乱作为;二是把握执法与服务的尺度,要求在执法中努力贯彻服务理念,而服务不能牺牲执法原则;三是正确处理惯性与纳新的关系,要顺应形势变化,敢于向错误的习惯做法说“不”,改变凭传统习惯工作的局面。

三、建立考核体系,确立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监督制约

有人提出,管理员的职责决定了他们与企业交往密切,会不会产生腐败问题?管理员没有行政执法的决定权,如何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此,分局通过灵活的岗位管理、严格的制度管理将每一位税收管理员都纳入考核体系,在日常工作中敢抓敢管,切实加强对管理员队伍的建设,促进责任区管理向纵深发展。

岗位管理:分局在人事改革中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同时推出了“有限岗位”用于竞争,即向分局25名一般干部推出了24个岗位,未能竞争上岗的一名干部被安排到机动岗位,接受分局临时安排的工作,直至重新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奠定了科长与各管理员之间相互信任支持的良好基础,机动岗的设置使竞争到管理员岗位的干部增强了危机意识,倍加珍惜现有的工作岗位。分局每两年对管理员进行轮岗,有效预防管理员在某各责任区久了,人情世故不利于依法征管的隐患。

制度管理:建立了责任区局长回访制度,对管理员的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法情况、为税廉洁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地回访,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内部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办公室行政监察的作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规定税收管理员必须记好工作日志,详细记载外出时间、地点、工作内容,以备考核;将外部评议落到实处,通过向纳税人发放《税收行政执法评议表》,公开设立税收行政监督专线,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对税收管理员实施立体监督;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公务员考核、能级评定、奖金发放等结合起来,让违章处罚风险远远大于既得利益,促使税收管理员不想违章,不敢违章。

四、关于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税收责任区实行精细化管理,有助于使“管户”与“管事”更紧密结合,有助于从实质上探求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征管难题。在实践中,应结合税收业务和本单位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方法,才能有效避免结果与愿望背道而驰。具体说,应尽量预防三个陷阱:

一是数字陷阱,虽然精细化更多的是要求数字说话,但沉溺于数字,往往会被数字假象所迷惑,而导致决策的失误。因此,分局一直强调要透过表象看本质,看到数字背后运作是否规范、服务是否到位等。2002年初,分局从很高的准期申报率中发现零申报率一直居高不下,经过仔细调研,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于是开展了一场“零申报户,您诚信纳税了吗?”的清理宣传活动,对不同原因造成的零申报户指明出路、宣传政策,从而加强并规范了对零申报户的管理。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8篇

自税务机构改革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以来,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关键在制度创新。创新并完善制度建设体系,充分了解基层税收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 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从基层税收服务角度提出税务部门制度创新的新想法,十分关键。

(一)借鉴疫情防控经验,将无接触办税模式平常化

以国家税务总局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为指引,积极调整税收重点和服务方式,整合现有信息化技术,创新开展“非接触式”办税平常化工作模式,突破传统“面对面”服务方式,依托“互联网+”,从外部入手,内部深入,本着“特殊时期可行即可行”的原则,总结疫情防控期间的经验做法,同时破除思想羁绊,充分发挥基层税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优化再造实体运作办税流程,提供规范高效、便捷优质的精细化服务保障,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干部职工满意度、幸福感。

(二)优化办税大厅,融入人工智能

积极拥抱新科技,注重“互联网+”、人工智能、“5G+”技术在办税服务厅中的应用与推广,打造“5G+”办税服务厅和智能柜台,逐步代替窗口,实现无人化业务办理,届时“纳税人围着窗口转”的现象将会进一步改善,实现纳税人及窗口人员的“双减负”。同时办税服务厅要加强大数据应用,优化服务链条,积极利用“互联网+税务”平台,提升云服务,让纳税人走网路代替走马路,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办税体验。同时借鉴银行“大堂经理”的经验做法,逐步放大导税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将部分业务前置导税台,分流窗口压力,提高服务效率。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9篇

一、对我县国税征管工作的回顾。

1994年税制改革和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全县国税系统不断总结自身经验,虚心借鉴外地经验,积极进行征管改革,为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行税制要求的税收征管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了不懈的实践和探索,税收征管水平明显提高。

(一)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立足我县实际,大力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基本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初步建立了纳税服务体系,税款征收的集中度显著提高。计算机广泛用于税收征管,实现了征管过程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操作的转变。推进了税收管理的专业化,管理效能明显增强。推进了稽查转型,税务稽查“外查偷骗,内促征管”的职能进一步发挥。基本形成了“依托信息化,集中征收,属地管理,一级稽查”的征管格局。积极推行机构改革,适度、合理收缩征管机构,规范机构,重组征管业务,调整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税收征管查既相互分离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征管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二)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全县国税部门的工作之魂、立身之本、执法之基,依法治税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建立完善和落实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征纳行为。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为重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格过错责任追究,2001年以来,全局共有134人(次)受到责任追究,处罚金额达7442元。下大力纠正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部分税干涉税违法违纪的行为。坚持组织收入的法制原则,实行税收收入与征管质量双重考核,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日益成为全系统的共识和统一行动,“寅吃卯粮”的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坚持推进稽查转型,加强专项检查,2001年以来,共查补税款581万元,查处涉税案件1291件,立案18件,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不断增强。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整顿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征纳双方的税收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政府依法管税,社会各界依法协税护税的税收法制环境正在形成。

(三)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出现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状况,近几年来,坚持把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质量作为工作主线之一。推进基本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征管查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规程。狠抓征管基础资料的清理和规范,征管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实用性明显提高。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户籍管理得到加强。推行纳税人分片分类管理,改进对卷烟、电力、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重点行业等重点管理对象的征管办法,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制度,纳入县局监控的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3户,20万元以上的3户,30万元以上的1户,100万元以上的3户,增强了管理效果。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改进发票管理,推行剪贴式发票、分离式发票,强化以票控税,较好地堵塞了增值税及其他税收的管理漏洞。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国、地税、工商的工作联系制度,拓展国、地税局联合办税范围,与公安、银行、金库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征管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四)征管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快。坚持“科技兴税”,确立了“遵循一体化、整体跟进、注重应用、努力创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针以及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大力实施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在建成了从总局到县级局的四级广域网和县局局域网的基础上,建成塘头、许家坝两个农村分局局域网,实现了城乡网络一体化,人均拥有微机达到0.62台,全体税干的微机操作技能大大提高。今年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独立域名的申请和网站建设工作,增强了网站管理的灵活性、便捷性、实时性。推进金税工程建设,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履盖到应纳入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应用了税务稽查案件管理软件。积极全面推行应用城综版征管软件,实行数据集中,减少基层分局的工作量,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在运用税收征管“分类序时管理办法”基础上,推行了“分类序时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征管档案管理科技化。从去年起,按省、地局的要求,加快了信息资源整合步伐,实行了增值税的“一窗式”管理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实行了“大一窗式”管理,正在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数据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水平逐步提高。

(五)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转变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由管理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加强了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标准。建立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估体系。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大力推广文明办税、公开办税、服务承诺、限时服务、首问责任、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程办税服务、

“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及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提高了办税效率,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日常税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减少了征管工作阻力。依法指导、监督、规范税务的健康发展。

加强征管工作,保证了国税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在我县的有效执行。全县国税收入1995年至2003年累计达1.6亿元;今年1—9月,已入库税收1029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征管工作,也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及其他各项税收工作的发展,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1999年至2001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委行暑被授予“文明单位”,2001年至2003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被授予“红旗文明单位”,2002—2003年被地区国税局评为“先进领导班子”,塘头分局被省局评为“文明单位”,还有1名同志被省国税局评为“优秀税务工作者”。

这些成绩是在地局、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也是全县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团结拼搏,强基固本,创新务实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随意性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中仍然存在,收人情税,办人情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税收征管在总体上仍然是粗放型,管理基础不扎实,规范化不够,精细度不高。税源管理薄弱,税源情况不够清楚,征管手段不够有力,监控管理不够到位,管理责任不够落实,税收流失的情况依然存在,实际征收数与法定征收数存在明显差距,欠税数额大。三是有些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明不清,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功能内耗的现象仍有发生,影响了征管效能。四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征管数据集中、共享、分析和利用程度不高,从“操作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的任务十分艰巨。五是纳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项目、内容需要不断拓展,服务手段、方法需要不断优化。六是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和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业务技能都亟需增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县税收征管水平的全面提高,必须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领会、贯彻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精神实质。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贯彻这一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是税收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这是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决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最近,总理批示又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要加强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同时,要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税收改革的推进,必然对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税制改革要拓宽税基,意味着征管对象和范围必然要拓展,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只有认真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才能使税收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性要求,才能确保税制的顺利贯彻实施,才能保证税收组织收入及调节经济和分配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

其次,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要求税收工作本身的科学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税收征管条件的变化,不断探索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工作规律,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证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正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税收工作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如果不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运行机制不高效、征管基础不扎实、管理不科学不精细的问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就不高,既会影响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又会影响税收工作自身的发展。

再次,这是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保证。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提高征管水平是税收工作主题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税收工作基本目标的重要方面,是“四个必须”工作要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落实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只有贯彻好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才能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要求更好地落到实处。版权所有

(二)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正确认识征管工作在税收工作中的定位。

税收征管是我们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载体,是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的唯一手段,是发挥税收职能的重要保证,是税收全部业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税收征管的目的和使命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税收流失。

(三)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落实税收征管模式。

第一,必须明确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目的是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优化服务体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要以征管法规定的纳税咨询服务、文明服务为基础。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在执法中体现服务,而不是为服务而服务,不能片面强调优化服务而忽视必要的管理。

第二,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时必须做到“人机结合”。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税收管理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但信息化建设终究只是税收管理的手段,其目的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时,一定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做到“人机结合”,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和“人才强税”的道路。

第三,“重点稽查”强调的是税务稽查在充分发挥打击作用时必须突出重点。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全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在办案时,要突出重点,在办案的深度、处罚的力度上下功夫,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增强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同时,不能片面强调税务稽查是“重中之重”,不能轻视忽视事前、事中的日常性检查、经常性管理。

第四,“强化管理”必须突出税源管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管理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必须贯穿于税收征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也是强调管理系列必须把税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直接承担税源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要切实强化管理就必须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四)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一主题及其内涵。

做好管理基础工作是当前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的关键。而完善的征管体制是夯实管理基础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现阶段我局完善征管体制要着重在优化业务流程,理顺部门职责,细化岗位职责,强化考核追究,加强部门配合方面下功夫。夯实管理基础要从更新管理理念入手,以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征管,突出税源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五)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六个观念”,把握“四个标准”。

观念落后是阻碍全县国税事业发展,包括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的主观原因之一,必须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的“六个观念”,打牢做好新时期征管工作的思想基础。一是大局观念。增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各项要求和总局统一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部门和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征管工作合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法治观念。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务部门的立身之本、执法之基、工作之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创新观念。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征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大力提倡、鼓励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手段,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不断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动新发展。四是效率观念。强化成本效益意识,优化征管机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增强管理的重点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量多的税收。五是服务观念。真正把纳税人视为“客户”,依法强化征管、诚信优质服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并重、有机结合,在管理中优化服务,以优化服务促强化管理。六是责任观念。强化敬业精神、进取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强和改进责任追究,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版权所有

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做好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必须把握检验税收征管水平的“四项标准”:一是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要保持国税收入增长的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成本降低。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四是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加强征管的主要任务。

要按照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个主题,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需要,结合我局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完成加强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

(一)以规范内部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征管。

第一,完善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要认真总结执法责任制推行以来的经验,结合部门职责的调整、工作流程的优化、岗位职责的细化、综合征管软件的应用,对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追究制进行修订完善,认真加以落实。特别是要对执法责任制和岗责体系进行统一整合,避免各自为政,互不一致而成为“两张皮”。要积极推行人机结合的评议考核办法,增强执法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严格执法过错追究,既要坚决追究违规操作、违纪违法者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者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办法,有效解决权、责、利不对称的问题,做到有罚有奖,奖优罚劣。

第二,坚持组织收入的指导思想,保持税收收入快速均衡入库。要坚持“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税收征管质量好)、“大”(努力扩大组织收入总量,税收收入有台阶性、标志性增长)、

“快”(收入进度快于时间进度,收入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幅度)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依法征收的各项措施,坚决禁止、防止和抵制各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擅自减免缓税的行为,坚决反对、制止和杜绝不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确保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前提下,保持全县国税收入的快速增长势头和均衡入库态势。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要进一步加大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力度,使每个执法人员都全面充分地领会、掌握和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及税务行政许可的具体制度规定。根据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加强征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检查。简化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手续,强化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办事效率。

第四,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推进征管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各项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完善和落实与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

(二)以规范机构职能,细化岗位职责为契机,以加强部门协作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征管组织体系。

第一、认真制定和实施机构设置方案。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的要求,根据具体征管条件,在不违背上级的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机构设置方案。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向纳税人,承担着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等重要职责。办税服务厅及其窗口的设置,要根据我局的税源状况、征管业务量和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需求合理布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的设置要本着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可分设申报纳税、发票管理(负责发售发票、代开发票等工作)、综合服务(负责税务登记、政策咨询、受理文书等工作)三类窗口,也可分设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包括发票管理)两类窗口,也可只设一类综合窗口。

第二,要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等。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咨询辅导、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与定额、发票管理、交叉稽核、减免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日常检查等。稽查职能主要包括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等。救济职能主要包括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特别要明确区分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征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询问、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的日常管理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职能在征管各部门的划分界定不是法定或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征管条件和加强征管工作的需要,由税务机关作出的一种内部的行政性授权和赋予,可以也应该根据征管条件的变化和征管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当前,税收管理理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一窗式”、“一站式”、“点对点”等管理服务方式普遍推行,必然要求原来在后台由管理部门承担的部分业务移至前台,由征收部门承担,同时,税收信息化的推进也要求以信息流、业务流为导向,对原来的职能进行优化重组,而信息技术在征管业务过程中的应用也为此提供了可能。因此,在征管工作需要和征管条件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按照习惯思维方式,固守以往部门职责界定的做法是不切实际的、落伍的、教条式的思维和做法。而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明智的思维和做法是,只要有利于强化征管、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协调配合,就要坚决打破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坚决突破人为设置的部门界限,对部门职责进行调整。比如,除了认证、比对等原来由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外,凡是在办税服务厅可以即时办理的涉税事项如办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和其他一些审核审批事项,均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对此,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都要强化全局观念,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加以贯彻。

第三,进一步规范细化岗位职责。结合规范机构设置和科学调整征管部门职能,以推行整合版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按照科学、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规范作业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将征管各环节的工作内容逐一分解到具体的工作岗位,把征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做到征管工作事事都有合理的归属,征管人员人人都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四,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协调配合。征收、管理、稽查都是整个征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整个征管链条中缺一不可的重要环节,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其中任何一个部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不协调,都会影响征管整体功能的发挥,强化科学管理是对征管查的共同要求。要增强大征管的意识,从整个征管全局的角度来对待和处理征管查的业务衔接、协调配合问题,进一步完善协调运转制度,明确协作责任,加强配合主动性,实现在共享征管信息、提供稽查案源、发现管理薄弱环节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衔接支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征管查的协调配合,防止和避免推诿扯皮、运转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做到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合作,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同时,要又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各部门内部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

第五,建立长效机制,密切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配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与地税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国、地税部门协作配合的范围。健全和落实例会制度及切实可行的联合办税制度、征管业务工作协调制度,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行联合稽查,加强信息资料交换,按月交换收入报表,努力在国、地税局联合办税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三)以加强申报审核比对和税收分析预测为重点,提高征收水平。

第一,强化申报窗口审核分析工作。申报征收是加强税收征管的第一道重要环节,是防止税收流失的前沿关口。要严格申报窗口审核比对的职责,并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和落实到岗位职责及考核中去。受理申报征收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承担的责任,认真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在增值税申报纳税审核中,要认真进行表表、表票、表卡之间的比对,认真审核销项税额,注意比对ic卡记录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是否一致;认真审核进项抵扣额,比对防伪税控认证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抵扣额是否一致,比对货运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清单(软盘)总额与申报表填列的抵扣额是否一致。

第二,提高收入统计分析与预测水平。完善和落实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及工作制度,确保收入核算统计数据资料的及时性、实用性和准确性。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和税收定期分析档案,改进收入预测方法,及时掌握收入增减变化趋势,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加强税收收入与经济指标之间的对比分析,对不同地段、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关系,进而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寻求提高征收水平的突破口。切实加强减免税的申报与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减免税情况,加强跟踪管理。

第三,加强欠税管理。要大力清缴陈欠,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欠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尽可能地将欠税及时清缴入库,并依法加收滞纳金。严格控制新欠,规范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纳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交易、有意逃税或失踪逃逸等问题,针对问题采取催缴及查处措施。

第四,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拓宽申报和缴库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积极拓展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根据我局的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继续完善和大力推广上门申报、约时定点申报、银行网点通存通缴等多种申报缴税方式。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开展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电话语音申报的申报缴税方式,结合推行整合版征管软件,逐步整合各种申报软件和缴款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实施税库银联网,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下的税款电子缴库办法和申报缴款同步入库模式,推广使用支票、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提高征收效率。

(四)以健全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为重点,加强税源管理

第一,建立规范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税源管理,对税源的管理必须精细,做到管理内容、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的精细化。只有精细,才能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实践证明,精细出效能、精细出成果、精细出收入。要精细,就要管理到户。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是通过精细化管理来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而有效的措施。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并不是旧征管模式下的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归,而是在不断加强和改进征管过程中的一种扬弃,即扬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弃过去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弊端。通过这种扬弃,有效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税源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使税源管理得到有效的强化。要纠正狭义地将管户理解为下户,又片面地认为只有稽查部门才能下户,人为地将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的认识。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管户必须从具体事务入手,不然就会失去工作内容。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要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的结合起来,按户管理具体涉税事务,做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在管户的过程中落实管事的要求,在管事的过程中强化对税源的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一般不承办征收税款、不得审批减免缓税和进行处罚等事务。税收管理员要根据管户数量和税源情况,综合应用案头分析、下户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纳税服务、开展纳税评估、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等管理手段,全面掌握管户尤其是重点纳税户的税源情况及纳税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促使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我局要在省局制定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具体化,明确税收管理员岗责、管户范围、工作内容、管理方式、工作标准、下户规程、廉政规定和轮岗规定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分别规定数据资料采集项目,建立分户资料查询系统,建立下户工作计划制度和报告制度,制作下户工作手册。比较重要的检查实行两人下户。

第二,认真模清纳税户底数,加强户籍管理。除了要坚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合作外,重点是做好自身的工作。在认真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同时,还要注重实地检查,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坚持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实施分类分片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税源、纳税人及信用等级、分布情况和加强管理的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类分片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把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切实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单位、管理岗位、管理人员。

第四,强化重点税源的管理监控分析。税源管理必须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电力、卷烟、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和对大企业、个体大户的管理,征管力量要向重点行业、大企业、个体大户倾斜,切实加强日常监控分析,不断提高对重点税源的管理水平。

第五、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的目的是分析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要把大力开展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纳入岗责体系。要制定纳税评估制度,充分利用纳税人当期和历史申报纳税信息、税收管理员采集信息、行业税负信息等,具体分析纳税人分税种纳税情况与相关指标的对应关系,发现和掌握规律,建立科学、实用、可操作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警戒值,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减少税收流失。

第六,改进普通发票管理。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办法,继续推行普通发票代开监控管理系统,规范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行为。完善和推广使用剪贴式普通发票,积极推行有奖发票。严格发票售新验旧管理,不仅要审验领用存数量,而且要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对,强化以票管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完成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任务。

(五)加大稽查力度,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第一,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推进税务稽查由数量收入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把推进稽查转型的要求落实到重点查处、严厉打击各种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行动中去。当前,要以查处骗抵税款、骗取退税、假帐偷税等三类案件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罚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充分发挥稽查“外查偷骗”的职能。

第二,抓好专项检查。既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又要从我县实际出发,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或区域,由稽查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稽查部门与管理部门要齐心协力,加强配合,保证专项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力争做到查一个行业就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查一个区域就解决一个区域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检查时,相关行业和区域的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和受表彰的纳税人不得免检。

第三,加强案例分析和曝光。对稽查查处案件认真进行案例分析,掌握案件分布情况、作案手段和涉税违法活动的新动向,积累查案经验,确定稽查打击重点,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查找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稽查“内促征管”的职能。选择一些有典型意义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扩大宣传效应,教育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第四,健全稽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稽查工作规程、稽查质量考核办法、涉税案件移送程序及相关责任、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稽查主协查、首查责任、集体审理、案件复查、分级督办、阳光稽查、案源登记、稽查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既确保案件查处的“稳、准、狠”,又强化对稽查办案的监督制约。

第五,强化稽查局查案职责。实行一级稽查后,其工作职责就是查办案件和组织专项检查,要强化职责意识,增强主动性,认真制定查案和专项检查计划,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切实扭转稽查局查案不力的状况。

(六)以推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为重点,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第一,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推行。根据征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按照省局的要求,积极在我局推广应用总局的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并努力争取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县上线运行。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将使我县国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加紧工作,精心组织,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上线。

一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做好细微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全县国税干部明白这一道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党组的决策上来,发扬团结拼搏,连续作战的精神,齐心协力,排除万难,力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综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推综工作;要搭建必要的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推综工作。

三要认真拟定工作方案。要以明年1月1日全系统顺利上线为目标,拟定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方案、技术方案等在内的分步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安排到天。同时,要以部门职责、业务流程为基础,修改完善岗责体系。工作方案必须要有风险防范预案。

四要务必抓好关键环节。为确保推综顺利和如期上线,必须抓好两个环节的工作十分关键。一是数据准备。要按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清理、收集、核对、录入数据。数据准备工作要责任到人,环环审核,最大限度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干部培训。要拟定分级培训计划,确保每一位基层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明了工作职责,掌握相关技能和操作技能,达到工作标准。

五要做到安排科学,注重珍惜民力。在推综工作任务既定的情况下,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十分注意爱惜和珍惜民力,做到安排科学,有张有驰,防止重复劳动,以利连续作战;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关心职工,及时排忧解难,严格纪律,保证步调一致。

六要大力弘扬表彰先进。要注意发现推综工作中身边的好人好事,进行适时表扬宣传,充分调动税干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巩固、完善金税工程和推进信息整合。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功能,继续确保已建成的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稳定和高质量运行。巩固和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续完成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信息联通、稽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行应用,消除管理漏洞。

第三,加强信息数据管理应用,建立信息采集共享制度。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储存,建立信息分类采集共享制度,静态数据由税源管理部门统一采集传输给各部门通用,动态数据由各部门分别采集传输给其他部门通用。采集上报征管数据时,必须对统计口径、逻辑勾稽关系等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核后再上报,要把采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依托整合版征管软件,实现征管信息数据集中存储、共享和处理,重视对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

(七)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和优化办税服务为重点,提高服务水平。

第一,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税收宣传辅导。既要按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更要做好各种形式的日常宣传。规范税法公告制度,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政策会、送政策上门、举办辅导班等形式,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办税程序。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纳税先进典型,教育广大纳税人;曝光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引导纳税遵从。

第二,拓展办税服务窗口功能。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项,均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窗式”服务。按照功能与职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办税服务厅职责,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或通用窗口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承诺限时办理。建立办税服务厅各窗口之间以及与征管之间的业务联系、信息传递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依法、诚信、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服务体系,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考核评估体系,不断拓展、延伸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在不断完善和推行纳税信誉等级、服务承诺、文明办税、全程纳税服务等服务方式的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手段。如进一步完善“思南国税”

网站,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等个性化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四,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清理简化审批程序和资料报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深入贯彻,进一步全面清理和合理精简权限之内的各类重复设置、手续繁琐、不规范、不科学的税务行政审批程序和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要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对经过首次审批后的常规审批事项、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的审批事项等,在审批环节和手续上适当合理地加以简化。本着合法、有效、实用的原则,对权限范围内规定的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税务表、证、单、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该简并的简并,减轻纳税人负担。

(八)以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税务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思想道德教育,密切联系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干部的爱岗敬业精神、大局责任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及现代税收管理意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增强培训实效。做好我局人才资源开发建设规划,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眼于提高干部实际征管业务工作能力,培养多面手,按岗位、人员分门别类,大力开展以征管稽查、税收法律、财务会计、稽核审计、信息化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岗位培训,以适应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大力提倡干部在岗自学,鼓励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继续组织人员参加专门人才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才库、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在我县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第三,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观,进一步完善和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定期考核及干部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末位待岗自费学习等办法。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各级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工作,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尽其才、能上能下、有奖有罚、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评价和用人机制。完善和落实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办法,稳步推行能级制和绩效挂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按岗位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确定岗位补贴,实行按个人能级等次竞争上岗,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解决干重干轻、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

第四,落实治本控源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征管重点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落实“两权”监督制约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依法征管各项工作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加大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第五

家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积极推行机关“四化”建设,服务基层服务征管。坚持统筹机关建设与基层建设协调发展,按照机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化、人性化的要求,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通过机关“四化”建设,使局机关各类政务事务活动基础扎实,有章可循,行为规范,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使机关干部增强为基层服务、为征管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精神落实税收征管工作任务。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把加强征管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好、完成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全县国税干部要充分认识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紧迫性。要防止和克服认为税收征管只是征管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事的片面认识。把加强征管作为县局班子、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分局共同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同抓;征管业务部门要直接抓,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配合抓,形成领导、部门和全体干部都重视征管、研究征管,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和格局,形成征管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立足大局,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征管工作全局“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征管全局需要,认真落实征管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换位思考,主动配合,各尽所能,恪尽职守,齐心协力地推进税收征管工作,坚决杜绝推卸责任、推诿扯皮、功能内耗、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狭隘行为。

(三)增强责任意识,真抓实干。全体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积极主动、尽心竭力、尽职尽责,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把加强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逐条逐项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把目标分解到单位、任务细化到岗位、责任明确到人头,一件一件落到实处。局班子成员要通过蹲点调研、专题调研,切实加强对基层征管工作的指导、帮助和督促。

(四)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领会上级加强征管工作的精神要求和决策意图,客观分析本单位征管工作现状,把上级的统一部署同自身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密切结合起来,把长期以来困扰征管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作为重点和关键,在上级统一部署的框架内,形成既体现上级总体要求,又切合自身实际的具体明晰的征管工作思路,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