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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训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10 23:27:52

纳税实训总结

纳税实训总结第1篇

一、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升级

为确保发票税控系统2.0顺利上线,我股开展多项延续性工作。系统上线前我股根据管理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通知区内纳税人在系统停机前领取发票,更改开票系统离线开票时间以确保不影响正常开票业务。系统维护期间,我股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业务测试,系统压力运行测试等工作,为下一阶段系统上线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于此同时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2.0上线后平稳、有序、高效运行,我局开展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纳税人培训,向纳税人讲解新系统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系统上线后,针对出现问题,我股积极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沟通,解决实际问题,为系统的顺利运行保驾护航。

二、纳税服务规范3.0升级

为构建“自主遵从、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适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机构、新职责、新变化,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我局结合纳服规范3.0的新要求,新做法开展以下工作,提高服务质效。一是积极参加培训。选派业务精湛、政治素养高,服务态度好的干部参加省市局《规范(3.0版)》师资培训,组成管理区局专业师资团队。二是组织针对性培训。由师资团队对管理区局纳税服务部门、分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采取视频教学、实地示范教学、新旧版纳税服务规范对比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规范(3.0版)》培训,确保办税人员严格按照新规范要求办理各项税收业务。三是规范办税服务。纳税服务部门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在办税厅张贴,按照《规范(3.0版)》要求,强化办税服务。办税厅导税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办税引导,要求办税厅人员认真落实《规范(3.0版)》各项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在办理材料、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和基本规范等方面超出《规范(3.0版)》要求的行为发生,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税收服务。

纳税实训总结第2篇

根据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要求,现就我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征管科,负责汇算清缴工作政策咨询、申报表及培训资料印制、数据统计、总结报告等日常事务。

二、汇算清缴业务流程

税务机关组织部署—开展培训和辅导—纳税人领取申报软件安装盘、表证单书、办理涉税审核审批事项—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自核自缴(或委托税务)—纳税人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清算税款—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税务机关统计、分析、总结上报本辖区汇算清缴工作情况。

三、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按照汇算清缴业务流程,我局将汇算清缴工作分为培训阶段、汇算清缴申报阶段、总结阶段、日常检查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一)培训阶段

在1月17日前完成,主要由分局对纳税人及全体税务干部就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培训。

(二)汇算清缴申报阶段

1、汇算清缴申报阶段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完成(分局要求各税务所应督促纳税人在5月20日前完成汇缴申报),由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并向主管税务所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同时上报,市局要求所有查账征收企业都应使用所得税申报软件报送),同时要附报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2、根据市局企业所得税培训会议精神,年度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汇算的,应提供具备税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报告。各税务所在受理纳税申报时,要认真审核,对不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办结企业所得税多退少补或抵缴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税款等事项。

3、各税务所应结合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按照市局下发的《专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日常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

在5月30日前完成,各税务所应根据汇算情况及时登记、完善有关企业所得税管理台帐,并向分局报送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1、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2、税源结构的分布情况

3、企业所得税税收增减变化及原因

4、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5、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6、两份纳税评估报告

(四)日常检查阶段

从年6月1日到12月31日由各主管税务所对连年亏损企业、自行税前弥补亏损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在30万以上或年销售(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以及历年未检查企业进行检查。

从年各所的检查报告上报情况来看,还存在资料不规范、检查内容不全面、底稿不详细等问题。年各所在检查时一定要重视检查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着重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文书使用要规范;二是所有税种、基金均要逐项检查;三是检查底稿必须记录详细;四是要注意各种证据的收集,分局特别要求在检查资料中要附银行对帐单;五、对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鉴证的,各所要对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分别情况处理:若主管税务所对申报资料审核后,认可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在报送审理时,要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提出审核认定报告;若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不认可的,要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撰写检查报告上报审理。各所所长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障检查报告的上报质量。

四、业务培训

分局将对我局所有税务人员及企业进行政策辅导,要求参会企业达到100%。

(1)培训对象:企业所得税在我局缴纳的查账征收企业和全体税务干部。

(2)培训时间:年1月16日-1月17日,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天。

(3)培训地点:分局五楼会议室

(4)培训内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税收政策。

五、汇算要求

1、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2、各主管税务所应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确保申报率达到100%。

3、纳税人的各项涉税审批事项全部由其直接报送到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各所必须告知纳税人审批权限及主送机关,不再受理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涉税事项。

纳税实训总结第3篇

关于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比例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职工培训的力度,重视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及急需紧缺人才,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了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的优惠政策。那么,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有哪些、扣除限额是多少、如何计算等问题值得每个企业的关心和留意。为了帮助企业用好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政策,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降低纳税风险,笔者现将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应注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具体来说: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需注意以下五大要点。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范围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文件)明确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包括以下十一项: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财建〔2006〕317号文件同时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得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2、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理解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必须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

2、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需作纳税调整。即:企业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在工资薪金总额2.5%以内。如果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账面计提数以及扣除限额数三者不一致时,应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账面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可递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虽然规定了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但同时也规定了超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实质上允许税前全额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只不过在扣除时间上递延到以后各期。

例:某设备制造厂2009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为60000元,当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000元,则:该厂2009年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为:1000000×2.5%=25000元,超限额的35000元职工教育经费应作如下处理:

(1)调增200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扣除。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

在计算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时特别要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必须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特殊行业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文件)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凡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注册,主要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软件生产企业职工培训费的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的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纳税实训总结第4篇

[关键词]纳税服务 地税局 满意度 纳税人 调查

一、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现场调查和电话调查两种形式,制作《纳税服务问卷调查表》和《地税局机关工作情况调查评价表》开展面向纳税人的调查工作,共发出《纳税服务问卷调查表》共300份(现场调查100份,电话调查200份),收回有效问卷共293份,有效率为97.7%;共完成《地税局机关工作情况调查评价表》10份。

1.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纳税服务问卷调查表》共设计20项问答题,重点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务渠道、税法执行、政策宣传是否及时、维权渠道是否畅通等指标是否满意进行调查评价。《地税局机关工作情况调查评价表》共设计10项问答题,从第三方角度出发,针对机关科室、税务所的工作效率、政务公开、服务态度、政策执行、服务环境、涉税咨询、服务纪律和便民措施等指标进行调查评价。

2.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现场随机抽样,针对办税大厅的纳税人采用访谈法;采用观察法深入税务机关,对其工作状态进行现场评价;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选择被调查对象,然后进行电话调查。其中,各个纳税所的纳税人人数抽取比例分别为:第一税务所占20.18%、第二税务所占22.69%、第三税务所占25.64%、第四税务所占27.65%、第五税务所占1.25%、第六税务所占2.59%。根据调查结果反映,被调查者中企业法人(经理)有8人,占全部调查人数的2.4%;财务负责人有95人,占全部被调查人数的32.1%;办税人员有190人,占全部调查人数的65.5%。从调查结果来看,参与此次调查的主要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他们对纳税服务工作十分关注,希望能够获得更全面、便捷、周到的纳税服务。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此次调查实行匿名答卷,确保了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能够真实的反映出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满意率、关注度、聚焦点和期望值。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来看,非常满意占74.7%,基本满意占25.3%,不满意为0。总的来说,纳税人对某地税机关的纳税服务满意度普遍较高,其中有部分被调查者认为某地税局的整体纳税服务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特别是在办税效率、服务态度、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有了很大提高,纳税人对地税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给予了很大的肯定。

1.关于地税局税法宣传及辅导培训的满意度

在税法宣传和辅导培训方面,纳税人对地税局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有很高的认可度和满意度。97.3%的纳税人认可地税局税法宣传的途径,认为宣传途径多样,当然也有个别纳税人认为被动接收宣传较多,接受效果不佳,且地税局部分网站链接打不开,需要加强建设。98.6%的纳税人认为税法知识的辅导培训对自己有帮助,特别是QQ群的建立对纳税人很有帮助,能及时、便捷的得到纳税辅导服务,1.4%的纳税人不知道QQ群号,因此觉得此项措施帮助不大,也有个别纳税人反映对新的纳税人没有给与及时的培训等。96.6%的纳税人认为纳税局的宣传及时并准确,3.4%的纳税人认为宣传的准确性较低,一些相关政策没有及时通告。

在纳税人的需求方面,一是在纳税机关提供的辅导培训方面,52.2%的纳税人希望提供办税流程的培训,61.1%的纳税人希望获得税收政策方面的培训,52.9%的纳税人希望获得税法知识方面的培训,还有部分纳税人希望获得纳税人权益维护方面的培训。二是在税务机关可提供的服务方式上,纳税人比较偏向于一站式服务、QQ网上答疑、税管员辅导,各占了61.4%、53.6%、43.7%的比例,上门服务、经常性的辅导培训也比较受纳税人欢迎。三是在纳税机关提供政策辅导和纳税服务的途径方面,纳税人期望通过QQ网上答疑、纳税人学校、12366短信、地税网站、宣传资料以及税管员方面获得辅导服务,对于上门辅导期望值不高。

从问卷总体情况可以看出,地税局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工作得到了大多数纳税人的认可。QQ网上答疑尤其受到纳税人青睐,各种宣传方式对纳税人了解税法知识方面也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但也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政策法规方面,政策法规的变动对于企业而言举足轻重,建议税管员多到企业进行指导,或是用短信、网址的形式进行及时的通知;部分纳税人对于某些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不清楚,导致有时办业务需要来回跑,比较麻烦,建议在这方面加强宣传和指导,对相关业务所需材料给出严格、规范的要求;办税大厅的咨询电话比较难接通,希望能在电话咨询方面改进;不同的部门会发送相同的12366短信内容,导致纳税人的生活受到影响,建议在这方面规范操作。

2.关于地税局税务大厅办公服务的满意度

根据我们的调查,绝大多数纳税人对于税务大厅的办公服务很满意,有84.3%的纳税人对于地税局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方面给予了肯定,认为地税局在大厅办公服务方面明显优于其他部分地税局,甚至可以作为标杆模范单位。当然,也有一小部分纳税人认为部分办税流程还需简化,希望能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的办税方式,同时,希望网上申报流程也能更简便,在办理时限方面,能在节假日后多顺延几天。

纳税实训总结第5篇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从而改变了原来的纳税申报体系,而目前财务管理专业的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也需要因此做出相应的调整与创新,本文从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财务管理;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创新

2016年5月1号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从而也改变了原有的纳税申报体系,也充分体现了政府高层对税收的重视。作为培养的财税人才的财务管理专业而言,一方面,增强税收理论的教育;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涉及财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专业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的建设。

一、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目前存在的问题

纳税申报实训作为一门实训课程,一般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而存在,但目前该实训课程在实训教学中存在如下问题:

1.实训教材内容滞后

自2016年5月1日全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在此日期前出版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均已经严重滞后,无法满足教学和实际的需要,而符合政策的新教材的出版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由于我国税收政策具有不断更新的特点,因此,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就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从而导致纳税申报教材内容可能出现滞后,并且与现实的税收政策相脱节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

2.教学设施缺乏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训类课程,除了相应的教材外,还需要相应的软硬件环境。在目前企业的日常纳税申报中,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直接在税务部门的网站登录相应的纳税申报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且每家企业必须配备税务部门认证的CA证书。而在高校的纳税申报实训中,由于无法登录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系统,因此,只能通过下载相应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简单的填列,但是单独的纳税申报表无法体现纳税申报的系统性,因此,纳税申报系统的缺失导致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仿真性有所不足。

3.教学考核机制欠缺

当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操类课程,尚未形成一套合理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如果采用类似于理论课程的考核方式,如论文或者书面考试的形式都无法真正体现学生对纳税申报的掌握程度,因此,目前纳税申报考核机制的欠缺也影响了纳税申报课程的实训效果。

二、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建设的建议

纳税申报是企业每个月日常财务处理流程中的必经程序,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必须掌握的实务技能,而纳税申报本身的特殊性要求在实训课程中又必须将税收理论与税收实践相结合,针对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师团队

在缺乏具有时效性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的客观条件下,笔者建议通过建立双师型和双导师的教师队伍来应对纳税申报实训教材滞后存在的问题。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务操作经验,能够在纳税申报实训过程中很好地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教学,由于并未实时在纳税申报的工作一线,难免会存在信息和实训内容的滞后。因此,就需要有“双导师”型的教师参与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而“双导师”都来自企业或财税部门,掌握了最新的纳税申报的信息和内容,通过“双导师”队伍对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弥补了传统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内容滞后的不足,同时积极推进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学团队研发符合学校和学生特点的纳税申报基础教材和实时纳税申报政策读本,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2.加强实训设施建设

由于纳税申报实训课程需要在特定的软硬件环境下进行,因此高校必须投入资金从硬件和软件两个角度来解决教学设施的问题。在硬件方面建设方面,投资建立专门的纳税申报实验室,模拟企业纳税申报的实体环境。在软件方面,为纳税申报实验室安装专门的纳税申报模拟软件,并且模拟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服务器,还原了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处的软件环境。通过纳税申报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并进行情景化教学,可以在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中让学生在实验室中了解和掌握不同纳税人及不同税种的纳税申报的处理,为学生日后就业能够迅速适应企业的纳税申报环境奠定了实践基础。

3.协调专业课程设置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是以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为理论基础,因此为了能够使纳税申报实训课程能够与其他的课程很好的衔接,在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大纲的设计中,就必须调整相关课程的相关顺序,建议的顺序为先安排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最后安排纳税申报实训。

4.完善课程考核机制

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实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因此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且合理分配两部分的分值,通常实践成绩的比重略高,最终成绩为理论考试成绩和实践成绩的总和。理论方面,可以按照常规理论性课程的方式进行的书面考试或者论文考核,而考核的内容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而在实践考核方面,主要在于考核学生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纳税申报,因为,在企业实际的纳税申报中,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的时间和纳税申报表的信息填列都有明确的要求,所以,实践成绩将取决于学生通过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学习能否在模拟的纳税系统中按时按规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并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也是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最终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孙晓宁.关于税务会计岗位工学结合课程开发的探索[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2

[2]管永昊,姚巧燕.“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宿州学院学报,2014

纳税实训总结第6篇

为使基层一线人员及纳税人熟悉掌握各平台软件的操作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操作失误,特对系统平台培训工作明确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培训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组织培训:1、软件上线前,2、软件上线后有重大修改且影响正常操作的,3、12366和基层部门根据纳税人和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见反馈,认为有必要进行培训的。

二、培训原则

(一)培训组织以职能与需求相结合,重在对口。

对上级部门部署推广的软件,根据职能对口的原则,由相应的业务处室牵头组织并具体实施;对本级开发的软件,由需求的组织者负责软件应用培训,需求的提出和组织是基层部门的,根据职能对口,由相应的业务处室负责;大集中系统按模块分类,根据与省局条线对口原则,由业务处室分别负责。

(二)培训方式以集中与日常相结合,重在平时。

培训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和日常练习两种形式。集中培训由相关业务处室主动开展,以系统使用的岗位、人员为培训对象,分别按照相关岗位、人员要求设置培训内容。日常练习由软件操作人员主动进行,在各软件的模拟环境进行练习。

(三)培训内容以操作与理论相结合,重在实践。

根据培训对象工作的内容、方式和要求不同,培训内容应分别有所侧重,但总体注重操作实践,同时兼顾基础理论。

三、培训职责

培训工作涉及到众多职能部门,各处室和各参与单位应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计算机中心和征科处协同负责电教室的建立和维护,包括计算机配置、内部网络以及软件模拟环境和上机练习的自动化考勤系统。

(二)市局征科处负责培训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统筹协调;负责协同配合其他业务处室开展软件培训。

(三)各职能处室对自己职能范围内的软件负有下列职责:负责制定具体培训方案;按照分批分类培训的要求,结合培训人员数量确定培训场次;负责各单位师资力量的培训;负责对纳税人培训的演示光盘、服务手册、操作手册的制作;负责解答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在培训和实际操作过程碰到的各类问题;负责上报需省局解决的各类问题。

(四)外包服务公司负责培训的技术保障,包括网络联通、环境搭建以及设备支持等。

四、培训流程

(一)内部培训流程

培训组织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制作培训教材(简易操作手册)、确定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现场授课、模拟操作、培训相关问题答疑、组织考试、问题收集、问题反馈。

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要及时将培训材料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包括授课PPT讲义、软件操作手册、大集中系统运维热点重点问题等材料),并及时向组织培训部门反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纳税人培训流程

培训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制作教材、确定对象、现场授课、纳税人模拟操作、问题收集并解答反馈。

对纳税人的培训要依托“纳税人学校”平台组织,按照《“纳税人学校”管理办法》开展。对纳税人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要及时将培训材料在地税网站,供纳税人下载学习。

五、培训工作机制

(一)问题收集解答机制

业务处室为软件问题收集的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专人负责基层部门和12366反映的软件使用中的问题,及时解答并整理形成“系统操作常见问题”,下发各单位学习。对系统开发原因,培训部门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省局对口处室反映,需要省局大集中项目组解决的,将问题汇总后由征科处统一上报。

(二)过程监控机制

在培训过程中,应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部门要加大对各单位师资培训,及时跟踪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反映,出现问题应及时沟通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重大问题立即向上级汇报。

(三)考核奖惩机制

为了有效检验培训效果,市局将开发大集中系统操作考试软件,供培训部门对培训对象进行操作考试。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要组织对培训人员进行上机考试,并通报考试结果,对考试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连续三次以上上机考试不及格的个人实行待岗学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软件系统的熟练操作是推进我市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也是进一步规范征管工作要求、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工作意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培训工作应积极稳妥地分步、分类实施。各部门要制定积极可行的培训工作方案,确定每批次的人数、场地和师资人员,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和责任人员。对纳税人的培训要加强宣传引导并统筹组织,不给纳税人增加负担。

纳税实训总结第7篇

一、内训兼职教师的培训培养

内训兼职教师是组织内部培训的重要资源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培训开始在我国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各行各业在培训实践中,越来越认识到内训兼职教师在组织内训中充当不可忽视的重要角色。内训兼职教师大多来自基层一线,对本职岗位工作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日积月累的对工作的感悟和思考,综合素质比较高,业务能力强,对本系统培训教育有一定程度的认识,更加了解本组织的文化、运营及更容易掌握培训需求,能够较为快速地完成培训前期的准备工作;能针对组织存在的问题及时、自主地开发课程,而且讲课内容和案例更贴近组织实际,易于为参训人员所接受。同时也有更多的时间对培训效果进行考察,落实改进措施;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直接的形式促使新的工作理念和科学技术加以推广应用与转化;组织内训兼职教师在培训标准、目标、质量上能够迅速满足组织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有实力的内训兼职教师队伍,对于组织培训计划顺利、有效地实施,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性,降低培训成本,推进组织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以及对于推进人力资源开发的规模化、科学化和规范化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打造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内训兼职教师队伍已成为组织的一种必然。

二、行动学习法在内训兼职教师培训中的应用实施

行动学习法是以完成预定的工作为目的,在学习小组成员支持下持续不断反思与学习的过程。行动学习最重要的方面是行动和学习两者的关联。学习者通过对过去行动的反思,对外部世界的反思,自己会有个清醒的认识,并通过对学习的反思,构建将来的行动。库博(Kolb )将这一过程描述为体验式循环学习。税务系统纳税评估兼职师资培训践行此理论时,在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方法选择、培训师资选拔及组织形式等方面均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1.培训目标定位

纳税评估是当前税务系统正在进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贯穿于从申报、征收到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多个环节,是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一种重要税源管理手段。由于刚开展不久,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位,各地在实际操作上有不少的差异,有关如何给纳税评估进行定位、如何提高评估选案的准确性、如何分析纳税疑点、如何进行有效约谈、如何建立完善的评估工作运行机制和行业评估模型等疑难问题亟需得到规范性的指导和解答,税务基层一线岗位亟需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支持,纳税评估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有待通过更深层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

纳税评估兼职师资递进式培训目标是:以树立现代税务教育培训理念为基础,以税源管理专业化目标为主线,以纳税评估培训核心内容研究为落脚点,通过培训、研讨和课程开发,使参训兼职教师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培训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培养他们作为兼职教师的成就感和效能感,使他们尽快成长为纳税评估专家、专业带头人或骨干力量,为更好地指导和促进纳税评估工作,广泛提高基层税务干部纳税评估水平夯实基础。

2.培训课程设置

本着“保证基础、注重实践、强化应用”的原则,在纳税评估兼职教师递进式培训的20天时间里,课程设置分三大教学专题,16个教学课程及专题研究,共98个教学课时进行培训,力求做到有效实用,贴近参训兼职教师实际和组织培训要求。具体安排是:

专题一为行业纳税评估相关知识模块。开设税务干部廉政风险防范、宏观经济与税收形势分析、税源专业化管理与征管创新3个专题。主要通过学习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了解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走势,把握总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思路,拓宽参训人员的视野。在专题一理论学习过程中,参训学员将结合自身培训教学实践,总结和反思工作实践和培训教学当中存在的问题,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为教学设计的主题,初步规划教学专题任务设计活动,为后续课题研究(课程开发)做准备。

专题二是行业相关税收业务模块。开设行业生产经营管理流程、行业税收政策解析及实务操作、行业税收征管相关法律问题、税收执法风险及其应对、纳税评估约谈的技巧5个专题。通过学习培训,掌握某一行业生产经营流程、特点,研究某行业涉及的税收政策、征管方式、法律问题,总结分析该行业的税收风险点,提高参训人员的行业政策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在专题二的学习过程中,参训学员将结合专题一设定的教学设计主题,具体着手课题(课程)设计及资料搜集及整理工作。

专题三是行业纳税评估实务。本模块开设纳税评估实践问题探讨、行业纳税评估指标方法及其运用、行业纳税评估风险点识别与模型案例分析、行业个性分析与纳税评估谋略、行业经营方式独特现象之“走票”分析及案例研讨、行业纳税评估典型案例研究、各地行业纳税评估工作经验交流7个专题。主要是通过学习某一行业生产环节的纳税评估指标、方法和模型构建等内容,探讨该行业特点、经营方式及涉税问题,交流纳税评估典型案例及经验体会,提高参训学员纳税评估的操作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题四是培训教学技能训练。通过行动教学法、集体备课、教学演示、精品课展示及上述三个教学项目的实施,使参训学员对纳税评估岗位培训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业务技能等有更深入、系统的了解和掌握。目标是让参训学员了解与教学策略紧密相关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并能结合工作实践设计教学课程主题,分析需求,开发课程,选择有关教学策略,提高参训兼职教师教学实战能力和实践技巧。

3.培训任务设计

基于来自基层的内训兼职教师拥有丰富的税收工作经历和一定的从教阅历,内训兼职教师递进式培训为参训者量身定制了附带任务的教学研讨专题和任务。研讨的内容是集体探讨培训教学上存有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探讨纳税评估疑难业务问题、探讨基层纳税评估教学内容范围。具体任务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第一步骤是探讨培训教学上存有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第二步骤是每位学员在所提出的工作(培训)疑难基础上,选定一个专题,开发出一门针对性课程;第二阶段为,第三步骤是小组成员组内展示开发成果,第四步骤是集体研发设计出某一行业纳税评估教学方案;第三阶段为,第五步骤是在小组成员已开发的课程里筛选出最出彩的课程,由小组成员集体补正完善,共同打造一门某一行业纳税评估精品课程;第六步骤是每两组进行精品课程教学演示,并分别提出修改课程意见,第七步骤是全班集体展示成果。

任务设计的目的在于帮助参训人员巩固及应用所学知识,并在行动学习中获得更多(包括课程成果、体会、经验等)。

4.培训组织形式

以行动学习法理论为指导,引导小组成员对已有知识和经验进行质疑和在行动基础上进行深刻反思,从自己行动中学习,依靠行动学习小组共同研讨解决组织实际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完成的任务,并保证小组成员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在学习知识、分享经验、创造性研究解决问题和实际行动中,高效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的过程中实现学习和发展。

纳税实训总结第8篇

一、数据来源与模型设定

(一)数据来源本文所取得数据来自A省税务机关的涉税数据,包括税务登记信息、申报征收信息、财务报表信息、税务稽查信息、发票管理信息、采集信息、代码维护信息7大类数据,共77张数据库表(105331599条记录)和655个Excel文件表(45236224字节数)的微观数据量。经过数据的清洗与整备,选出了A省2011年度1951户、2012年度1302户房地产业纳税人。

(二)模型原理本文测算微观税收流失的基本思路是运用机器学习法建立起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通过登记数据、申报数据、财务数据等描述)和应纳税额关系的税基模型,然后模拟出纳税人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其应纳税额的关系,进而计算应纳税额,并在此基础上测试相应的税收流失额。本文对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测算建模基于以下假设:一是多数的纳税人经营行为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即相似经营条件(同地域、同行业、同规模、同投入)的企业,其经济行为如纳税规律应该相近。二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是通过一定的准则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过程进行会计核算的结果,能较为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数据可记载企业的行为。三是大量样本、大数据可以反映企业的行为规律,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三)算法选择考虑到A省税收数据的情况,本文组合使用了Bagging、决策树两种算法,主要原因如下:(1)Bagging采用重复取样,每个个体分类器所采用的训练样本都是从训练集中按等概率抽取的,因此Bagging的各子网能够很好的覆盖训练样本空间,从而有着良好的稳定性。同时,Bagging对数据的抗干扰能力较强,适合公司规模大小有差异、注册登记类型不同的房地产业,避免因为业务发生的偶然性而失去观测值的“独立同分布”。(2)决策树法是数据挖掘分类算法的一个重要方法,由于A省数据来源多、覆盖面广,对于决策树数据的准备要求较低,而且能够同时处理数据型和常规型属性,特别是能对分布失衡的分类变量自助划分,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能够对大型数据源做出可行且效果良好的结果。

(四)变量选择有监督的机器学习问题可以形式化地表示为已知目标变量y与输入x之间存在一定的未知依赖关系,即存在一个未知的映射F(x,y),通过逼近函数反复地训练调整,使预测的期望风险降到最小,以找到最佳的F(x,y)近似目标函数。根据研究目的,本文选择的目标变量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这两个税种的应纳税额。而对于参与变量,原始数据中可供选择的指标很多,但这些指标并非全部有助于税收流失测算,反而可能因为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噪声变量等降低模型的有效性。运用传统的聚类方法、因子分析、逐步回归等进行自变量选择是比较繁琐、艰难的工作,机器学习支持全样本、全变量参与,符合大数据分析的需求。所以,本文运用了机器学习法中的噪声稳健性算法(具体算法不再赘述)计算各变量的重要性排序,并以此确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应纳所得税额等为参与变量。

(五)模型评估本文总结出模型的有效性包括理论模型有效性确认、数据有效性确认和运行有效性确认等三部分。以下将通过模型输出对上述三方面进行评估:1.理论有效性确认。本文运用交叉验证(Crossvalidation)法进行判断。其基本原理为:先以一个子集做分析,而其它子集则用来做后续对此分析的确认及验证。初始子集被称为训练集,而其它子集则被称为验证集或测试集。交叉验证一般需满足:(1)训练集的比例要足够多,一般大于50%;(2)训练集和测试集要均匀抽样。本文的交叉验证结果表明训练集误差率很小,说明机器学习法逼近数据相关性的能力很强。外推性方面,测试集的误差率明显小于1,说明该模型可靠性很高。预测集部分,可以反映出纳税遵从样本的选取比例,不再赘述。2.数据有效性确认。本文采用拟合度检验比较理论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吻合程度。常用方法包括剩余平方和检验、卡方(c2)检验和线性回归检验等。本文所用方法是对实验中每个目标变量的500个模型同时进行检验,以判断模型对实际情况的“吻合程度”。检验结果显示拟合度平均值大于80%,表明数据拟合效果较好。3.运行有效性确认。本文通过分析模型在构建中的误差走势和残差分布来确定运行有效性。计算结果见图1(以2012年度、营业税为例),其中左、中、右分别为误差走势图、残差分布核密度图、残差分布Q图。误差走势图显示数据误差在最后环节基本趋于稳定且逼近最小值,残差分布核密度图和残差分布Q图则显示残差分布属于正态分布,这说明数据结果在统计上是可靠的。

二、测算结果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流失测算的总体结果2011年度主要测算结果为:企业所得税总流失金额189720235.7元、总流失率44.99%,存在低申报缴纳税款的户数在为995户,总流失户比76.42%;2012年度主要测算结果为:企业所得税总流失金额311769655.50元、总流失率51.47%,存在低申报缴纳税款的户数在为1059户,总流失户比54.28%。数据反映,2011-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且有恶化趋势。从税收流失的区间分布看,企业所得税流失主要集中在少数纳税人身上,税收流失集中性非常明显。据统计,其中,2012年度流失金额在100万以上的仅为42户、占总流失户数的2.15%,流失金额为244580407.5元、占总流失金额的78.45%。这一结果表明,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税收流失严重的企业,从源头上防止税源流失。

(二)营业税税收流失测算的总体结果2011年度主要测算结果为:营业税总流失金额64059647.53元、总流失率21.64%,存在低申报缴纳税款的户数在为1232户,总流失户比94.62%。2012年度主要测算结果为:营业税总流失金额53222753.25元、总流失率3.63%,存在低申报缴纳税款的户数在为1786户,总流失户比91.54%。与企业所得税相比,房地产业营业税的税收流失率较低,这可能与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单一,并采用以票控税的征管方式有关。

(三)按经济性质划分的税收流失情况本文按照纳税人的经济性质分别测算了各类企业的税收流失情况,计算结果见表1(以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为例)。数据显示,不同经济性质的纳税人流失情况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从“流失金额>100万的纳税人户数占总户数的比”看,应重点关注的是国有企业;从“流失金额>100万的流失金额占总金额的比”看,应重点关注的是国有企业、私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按主管税务机关划分的税收流失情况本文按照纳税人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测算了各税务主管机关的税收流失情况,计算结果见表2(以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为例)。由于各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发展情况、征管质量和纳税人结构等的不同,各市纳税人的税收流失金额、流失户数比例等存在着不少的差异。从税源专业化角度上来讲,上级税务机关应综合考虑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基层人员数量和素质等因素,对征收管理和绩效考核进行全盘考虑。

三、结论

纳税实训总结第9篇

一、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

1、打造纳税服务标杆单位。按照《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标杆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15]5号)要求,把县局打造成为全市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各项工作任务的标杆单位,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纳税服务规范》落实。

2、加强对《纳税服务规范》的培训、宣传。让每一个税务干部熟悉具体业务内容,使辖区内纳税人知晓每项业务的办理要求。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纳税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和全市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先进做法,及时上报信息,市局将择优上报,并与办公室配合定期编发专刊通报全市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情况。

3、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工作要求。按照省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国税操作指南》(简称《操作指南》)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加强与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衔接,按省局要求做好表证单书调整和业务软件升级,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问题。

4、及时反馈问题。各单位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及时进行分类,按月定期上报,逐级研究解决。

5、强化工作督导。按省局要求建立逐级督查督办机制,通过明察暗访、现场督导等形式,检查《纳税服务规范》的落实情况,力促全市办税服务厅服务内容规范化、服务项目统一化、服务过程痕迹化。

二、持续优化办税服务

1、优化系列服务措施。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落实省局修订后的免填单服务、办税服务时效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导税服务、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时效、纳税服务专职联络员工作制度等服务措施。

2、强化星级办税厅创建。持续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活动,推行学习例会、工作晨会制度,年内采取交叉检查等形式加强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各项指标的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评的取值依据并与创建经费及奖励直接挂钩。

3、推行风险提醒服务。结合2014年高新区局试点推行风险提醒服务的工作经验,根据税收风险评估结果,对管辖区域内行业风险等级评定为低风险的纳税人,提醒其存在的涉税风险(纳税人的异常指标、存在的涉税风险点、排查风险的方法及风险应对的措施),引导自查和自纠,全面提升纳税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4、试点开展同城通办业务。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办税服务效能,有序推行县域通办和市域通办,切实方便纳税人。

5、推动涉税业务国地税联办协办。在祁东县局试点建设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合作。

6、加强音视频管理系统管理。落实省局《音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函〔2014〕316号),按照“定期巡查、月度考核、按季通报”的要求,加强办税服务厅日常管理。

三、切实加强宣传辅导

1、继续办好实体纳税人学校。根据最新税收政策和纳税人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面对面培训,实行教学师资、课件共享、城区局联合办学、送纳税人学校下企业等,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纳税人学校的教学质量。

2、积极参与网上纳税人学校建设。根据省局网上纳税人学校有关要求,定期整理网上纳税人学校征集的涉税需求,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和最新税收政策开发培训课件。各单位至少报送1-2个视频课件,市局拟组织一次讲课竞赛,获奖课件将推荐到省局参与录制和更新网上视频课件。

3、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实用性。一是通过多渠道在办税服务厅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二是多元化开展税法宣传,借助微信平台、税企QQ群、手机APP等平台,增加税法宣传的实用性。三是严格执行咨询导税台专人值班制度。

4、及时清理对外公开电话。对已公布的所有电话,工作时间必须有专人接听或值守,无人接听或已注销的电话一律取消。

四、细化纳税人权益保护

1、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投诉。根据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纳税服务投诉,试行投诉处理信息化管理。

2、定期梳理、分析、汇总纳税服务投诉,特别是对多发性投诉要认真研究分析,对纳税服务投诉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3、建立纳税人需求征集机制,结合纳税服务专职联络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国税微信平台的功能,及时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和合理需求,健全纳税服务工作例会,加强涉税咨询辅导和上门服务,做好迎接省局统一开展的2015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4、做好涉税服务单位的监管,及时处理涉税服务单位在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驻办税服务厅的涉税服务公司,要严格执行进驻准入审批制度,明确双方职责,加强协作,规范服务行为。

五、开展信用等级评定

1、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采集纳税人信用信息,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工作。

2、不断扩大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面,营造诚信纳税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广实施“税融通”等“银税互动”项目。

六、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1、增强队伍保障。一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局组织纳税服务业务骨干培训,市局组织集中型的纳税服务素质培训,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纳税服务专业培训和日常在岗培训,重点抓好窗口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服务礼仪、应急处理培训,提升纳税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二是做好纳税服务人才库建设,根据《纳税服务人才库建设方案》,做好纳税服务人才库选拔工作,组织纳税服务人才库人员培训,提升纳税服务人才能力和综合素质。

2、推进文化建设。一是结合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推荐和挖掘身边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营造一种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减压室建设,让工作人员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好本职工作。三是健全办税服务厅制度建设,改进办税服务厅管理,增加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