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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贸易的风险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25 16:10:25

进口贸易的风险

进口贸易的风险第1篇

当下风险管理研究还处在一个比较狭小的范围之内,仅仅停留在在企业的财务风险预算、金融方面的投资、生产经营风险等领域,有针对性的、系统的研究属于国际贸易之间的进出口能源的风险管理还在少数,大多数国际当中的进出口公司,在对待风险管理这一问题上,依然还在摸索探求阶段,只有很少数大的企业集团,在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之后,形成了一套适用于自身的风险管理理论,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是刚刚起步,虽然技术还不成熟,但是风险却每天都在发生,对于所有的进出口公司来说,当务之急是找出一套切实可行、适合于企业运行的风险管理方式,从而解决现有的危机,从而提高公司的生存质量。正是基于这一理念,笔者结合多年经验就化工品进口贸易中的风险管理为主要探讨方向,从现状、类型、问题和解决方法入手,为大家细致的分析一下。

一、化工品进出口贸易特点

(一)化工品贸易形势良好,进出口高速增长

化工品贸易快速增长,2003年进入新世纪以来发展最好的年份,之后逐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化工品进口额远远高于出口额,保持贸易逆差

化工进口规模继续扩大,进口数量增长是引起进口进口贸易用汇增加的主要原因。化工品出口额仍靠数量拉动,使得占半数以上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同时一部分化工品进口价格下降,减少进口用汇,两相抵消,实际进口用汇净增长,进口产品仍集中在高分子聚合物和有机化工原料上,这部分产品仍不能满足国内需求,需大力发展。

(三)国有企业在化工品贸易中仍占主导地位

在化工品进出口贸易中,国有企业一直是最重要的力量,其出口额与进口额都占总额的一半,三资企业是进出口贸易的另一个主要力量,比重仅次于国有企业。从发展速度看,私人企业化工贸易增速成倍增长,独占鳌头,在出口方面,集体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增速高于国有企业,进口方面,国有企业增长速度居第二位。但目前化工品的进出口额的增长仍主要依靠国有企业推动。

(四)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是化工品进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的进出口额占总贸易额的60%左右,进料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总贸易额的30%左右,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快于进料加工贸易增长速度。

二、化工品进口业务的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贸易自改革开放到二十一世纪以来,产生了巨大的发展,风险因素也在这一过程中增多。贸易企业化工品出口业务风险管理的行业现状呈现除了四种特征:第一,贸易经营企业数量大,情况多变。其中国有大中企业、私营企业、集体所有制等不同经营模式企业,无法在管理上统一。第二,外贸行业风险管理没有专业机构做出规范和管理,我国的政府管理部门在贸易中的工作重点都投放在贸易发展上,疏于风险管理问题,一直都没有法规、意见做出明确规范。第三,现阶段贸易企业的分析、控制、管理还都是由企业自身完成的,不同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同,运用的方式也不同,虽有针对性但缺乏统一规范。第四,风险管理的措施主观性较大,科学性较低。在大部分的贸易企业中风险管理的部门、人员等都没有形成专业化,在进出口贸易业务时,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防范、规避、转嫁、管理上就存在较大的主观和随意性,规则和制度不能够统一。

三、化工品进口贸易主要风险类型

我国全球化经济不断发展,外贸企业贸易业务不断扩大,经营模式主要由合资经营、对外投资等组成,外贸企业就面临许多国际市场上的风险。在化工品进口贸易中风险主要有五种:1、由于外方违约造成的信用风险,国际贸易双方处在两个国家中,交易中交货与付款就不能同时进行,贸易中就会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造成信用风险。2、卖方供货不及时、无货等情况造成市场风险,贸易环境对交易的限制,卖方由于种种原因延迟或不交货,就会给国内的企业造成损失。3、卖方与用户串通欺骗商造成经营风险,外贸企业在没进行资质审查时就进行交易,通常第一单贸易都很顺利,建立了信用之后就会进行骗取,然后逃跑。给贸易企业带来风险,近年来时常发生。4、在贸易中多种付款方式带来的商业信用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付款方式一般为即期、远期、托收、信用证、预付、后附等多种形式,每种方式都存在风险。5、作为化工品来说,其自身的易燃易爆属性限定了其运输当中的风险性,同时也加大了仓储的风险性。

四、化工品进口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多数的外贸企业化工品进口中风险管理不符合规范,每年的经济损失都十分严重,我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风险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签订时,条款不清晰明确,给履行时带来隐患。国际贸易中遵循的通则,在实际的贸易中不同国家的贸易买卖合同就会出现差异,矛盾主要是各国法律及对合同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贸易中我国企业对外国法律体系不熟悉使得合同纠纷解决带来了风险。

2、进口贸易中另外两方的资信调查不清晰,将会增大信用风险。进口企业不但与外国的客户贸易进行国际买卖合同的签订,还同国内企业签销售合同,明确两家企业的资信情况就十分重要,然而外国的中小企业调查就十分困难。

3、国际市场的多变,化工品市场行情情况的把握就相对困难。自2008年石油化工品价格大起大落,即使资深专业人士也无法准确判断。判断时不仅要了解化工品本身,还有对整个产业链及有关因素有一个宏观的认识。

4、在运输物流中控制有限,使得产品在运输中出现灭 失风险。贸易中流通环节是十分重要的,这个过程中风险较多,不好控制。流通中的准备货源、确认货物发货情况、货物运送接收、整理储藏这些环节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执行。当下外贸企业为了减少损失或保险转嫁,通常情况下会严格控制进口贸易当中的风险因素,做好对其流程当中的全方面控制,防备其在输送过程当中因认为火天灾等种种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5、缺乏对货控制权,经常在货权转移的过程当中发生风险。在现有的进出口贸易当中,货物的所属全,也就是货权是非常重要的事项,所以这一问题也是进出口贸易当中最为常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掌握货权的一方在进出口贸易当中占主动权的比重值较大,掌握好了货权,就可以在通常贸易当中无限的缩小风险。一般来说,为了保障货权的主动权以及进出口贸易的主动性,国际间的贸易网来通常会采取款到发货这一原则,而并非是通常情况下的货到付款,这就牢牢把握住了控制权利,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利的资金保障。

6、报关、商检这些规定的检查也会造成一定的风险问题。当进出口贸易成功抵达货港后,就面临着申报以及规定商检等必要流程。这时管理方如果申报不及时,就会造成货物停滞、违规处罚、附加货物港口管理费用等一系列的问题,不仅耽误了货物出港运输的时间,也造成了一定的现金损失。

7、在国际贸易当中,并非仅仅在细微处造成贸易风险,有时一些大的宏观控制环节也经常会出现风险,比如反倾销与汇率问题等。由于国际之间的贸易往来是国与国的交易,这时就会出现货币兑换的问题,而货币兑换往往会伴随着汇率风险。我国的贸易一般面对非欧洲国家时,一般采取的策略是美元报价,面对欧洲时则直接采用欧元报价,但在外币兑换的过程当中,常常由于拖沓、繁琐,经常会造成“等待”风险,即外汇结算值的变化。这一风险随着近期来人民币的不稳定增长,显得越发严重。

8、不可逆因素带来的风险,防范这一风险的最为有效途径就是产品货物投保。

五、应对化工品进口业务中各类风险的管理方法

对于上述化工品进口业务中的风险问题,基本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法进行较为有效的管理:

(一)建立公司专职风险管理的决策和管理机构

应挑选进出口业务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组建专职风险管理机构。该机构应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范畴,并尽可能地提高该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度。

(二)实施客户资信调查制度,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

特别是较大数额的贸易项目,在动态的资信调查的前提下,还要考虑采用保险、担保甚至是国际保理等手段,将风险转移或分散。特别在化工品进口业务中,当外经贸企业使用自己的授信额度开立信用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用户部分保证金必须到账。2、其余部分货款在信用证到期前几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账。3、如用户逾期付款,外经贸企业对货物应有处置权。4、如是远期信用证,则必须是担保提货或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三)建立详细的用户来款台账制度

在财务早已经电算化的今天,为化工品进口用户建立用户来款台账制度是风险管理所必须的。进口业务的结算周期相对较长,用户的来款及结算都是滚动进行的;在某一时点上,财务的账务上难以直接真实反映用户货款收回的全部实际情况。

(四)建立财务预警机制

在公司内部建立的客户信息系统里,对逾期付款的用户,都应对其亮起黄灯,以提醒业务人员,同时提醒风险管理机构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更为严重的则亮起红灯。

(五)将进口业务流程细分,使业务人员分工专业化

现在许多进出口公司采用的是一个业务人员“全程包办”一项进出口业务的全流程。这种作法弊端甚多。

六、结束语

从国际角度看,所有的进口贸易风险管理制度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多方面的协作以及共同研究。从国内角度来看,我们当务之急是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进口贸易与国际接轨的风险管理政策。所以在这里笔者呼吁,在面对进口贸易风险管理这一问题时,我们一定要从其根本的现状入手,分析其当下所处于的时期以及将要面对的问题,针对问题认真仔细的划分出风险类型,善于总结经验以及归纳风险处理方式,并最终针对这些问题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式,并将这些方式归类成型,形成一套适用于发展适用于生产的风险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韩家平.国际拖欠类型分析[J].国际贸易,1997,(3):4

[2]胡石麟.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讲解[M].天津:中国银行天津出版社,1994:10

[3]杨立平.对外经济贸易实用大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50

[4]唐若昕.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我国贸易强国建设[J].保险研究,2005 年 1 月

进口贸易的风险第2篇

1.发展战略的风险

企业在选择贸易合作商时,要综合考虑到国家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制定战略目标。此外,非关税壁垒成为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各国都变向采用环境、技术、卫生标准以及各种认证等非关税手段来实现对本国企业的保护。同时市场需求的变动也受宏观经济、季节、政治等影响,贸易价格随合同而定,实际价格却随市场而波动。通常在会计处理时、交易结算时都可能遭遇汇率风险。外贸企业在外汇收支时都需要与本位币进行折算,由于国际贸易本身流程周期长的特点,可能产生汇兑损益。

2.采购环节的风险

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供应商的资信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蕴含着风险,要着力健全各项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采购按质按量的满足经营需求。其中的风险涉及: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授权审批不规范,市场趋势预测不准确,造成库存短缺或积压。对物资的定价了解不全面,缺乏对重要、急需货品价格的跟踪,如果急购可能会造成价格不合理。供应商选择不当,信誉不高,会导致采购物资以次充好。

3.合同管理以及信用证项下的风险

从事进出口贸易涉及的环节多、风险大,公司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从交易磋商前的资信调查、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以及在途货物状况等等进行监控。通常交易双方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对合同中规定买方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的,买方就具有按合同的规定开立信用证的义务,从而加强信用证条款的审核也是重要环节。

(1)合同订立的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风险是随时存在的,合同的订立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承担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效益。其中的合同欺诈行为;对方的资质和信用状况调查不全面;合同内容和条款不规范,以及合同审核不严谨,相关审核人员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未能及时发现合同问题等都对业务环节产生极大的风险。

不仅对合同的订立要严加审核,对信用证上的条款同样存在着隐形陷阱。尤其是要重视开证行的资信调查,开征行作为第一付款人其信用至关重要。其次,出口商在收到银行开的信用证时,仔细查看条款,有些“软条款”使开证行付款与否不取决于单证是否与表面相符,而是取决于进口商的履约行为,例如,货物装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等等,这种限制性条款无形中拖延了时间,可能会使信用证失效,对受益人的安全收汇构成影响。

(2)合同履行的风险

合同生效后,对方当事人没有恰当的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者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情况没有做出预计,在进出口企业中海上运输会产生风险,货物可能遭受颠簸、受潮、碰撞等遭到损坏。由于忽视运输过程中的保险风险,可能导致物资损失。

4.资金结算的风险

企业的资金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一直以来都受到高度重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核心职能,如何更好的规避资金日常管理、筹资决策、结算等环节中的风险已成为业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1)筹资决策的风险

企业要想拓展规模或是批量采购进口物资往往需要借入资金周转,但筹资决策不当会引发资本结构不合理,导致企业筹资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因此,合理的优化资本结构,恰当的利用借入资金给企业带来杠杆效益,把债务引发的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避免出现因不能支付利息或清偿贷款而陷于尴尬的境地。

(2)资金结算的风险

电汇、网银转账等货币性资金结算无疑是对企业运营最具保障的,但对于贸易企业在资金周转上往往存在客观局限性。在进口物资转内销时,银行承兑汇票成为最主要的应收账款结算方式之一。合法合规,手续完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到期托收或者提前贴现承兑。但应收账款票据化,也同样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或是背书不连续、无效,收到的票据已挂失、破损等。二是给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银行,也存在信用风险,例如付款行倒闭。三是转让过程中各手背书不规范、印章不清晰,审票时导致银行退票,须出证明才能承兑。四是票据在由开户行邮寄到付款行传递途中有遗失的风险。

二、以上风险环节的应对机制

1.发展战略风险应对

建立一个高效运转的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外贸企业尤其要重视加强同客户、驻外机构、银行、政府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有效沟通,形成一个信息网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发挥其相应的风险预警作用。

2.采购环节风险应对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库存情况,科学安排采购计划,同时要建立采购申请制度,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及请购和审批程序。对于紧急采购的物品,应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市场定价,并定期开展重要物资的市场供求及价格调研,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同时建立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选择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保证货物质量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降低开证行提出不符点和拒付的机会。企业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

3.合同管理环节风险应对

合同订立前,企业应当进行资质调查,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防止合同欺诈。在合同签订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本规范,条款细节表述清晰,若合同疏漏了保险、索赔、仲裁等方面的条款,对主体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都有可能使合同无法顺利执行。合同文本拟定后,要及时报送相关人员审批,慎重对待审核意见。作为涉外业务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必要的国际贸易知识,提高警惕,及时发现问题与可疑点,以便尽早妥善处理,防止损失的扩大。信用证中关于货物及与货物有关的装运、保险、检验等规定源于合同条款,应与合同相一致。重视开证行的资信调查,保证货物质量,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防范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降低开证行提出不符点和拒付的机会。进出口业务中货物的运输多数是路途远、程序复杂,所以在运输途中对货物进行适当、及时的投保是十分必要的,一般来说风险都是货物在装运港有效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双方应明确投保的范围、投保的险种、保费等问题,以免风险发生后双方逃避责任。

4.资金结算风险应对

企业应当对筹资方案进行严格审批,重点关注筹资用途的可行性和偿债能力。对于重大筹资方案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同时,企业通过银行借款方式筹资的,应当与有关金融结构进行洽谈,明确借款规模、利率、期限、担保、还款安排、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据此签署借款合同办理相关借款业务。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准则进行操作,网上划款时采取严密的网银业务管理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同时结合内控规范建立一个严谨的会计记录、财务核对、监督制约的大环境。财务部门作为公司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每天银行收汇、付款水单及时稽核,使每一笔货款有着落,便于业务员及时通知客户,要提高对应收货款的管理水平,落实货款结算的责任制。要定期对财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收到承兑汇票后要对票面有个初步的识别,落实责任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进口贸易的风险第3篇

    关键词:进口贸易;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与改革开放的深入,为我国的进口贸易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进口贸易经济增长速度逐渐加快。但在现实生活中,进口贸易在发展的过程中潜在着很多风险问题,使得进口贸易企业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进口贸易中存在的风险与防范措施进行有效性研究,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任务。

    一、 针对我国进口贸易发展现状的研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为我国的进口贸易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2010年,我国的进口总值达到2048亿美元,同比增长45%。当前我国进口贸易发展的特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逐渐向平衡的方向发展,对外贸易顺差逐渐减少;二是我国进口贸易的地理分布逐步向均衡化的方向发展进口贸易增幅最多的贸易伙伴是俄罗斯、巴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三是我国支持加工贸易的优化升级将会成为政策的重点,在2010年,我国的加工贸易进口额达到268.8亿美元,比同期增长74%。

    二、 针对进口贸易存在风险的研究

    (一) 风险之一——进口贸易中的合同条款风险

    进口贸易中的合同条款风险的主要表现是:在进出口贸易中签订的外贸合同中的条款内容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依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进口方需要仔细权衡其中潜在的风险,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但在实际的进口贸易中,人们将更多地注意力放在价格这一条款中,对于检验条款则很少涉及。在很多进口贸易风险中,很多合同条款都是商品的检验条款订立不清晰或者漏订立检验条款,从而导致进口贸易出现经济风险。

    (二) 风险之二——进口贸易中的信用风险

    进口贸易中的信用风险的主要表现是:信用风险的内容主要包括支付结算过程中的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所潜藏的风险和合同条款中的信用风险。其中合同条款中的信用风险是指进口贸易的客户不遵循双方签订的合同条约中所约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合同条宽中的法定义务,使得合同不能按时执行所带来的风险。

    (三) 风险之三——进口贸易中的汇率风险

    进口贸易中的汇率风险的主要表现是:在进出口贸易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外汇汇率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动给交易双方所带来的经济与政策风险就是所谓的汇率风险,其内容包括经济风险、交易风险、会计风险。其中经济风险是指由于外汇汇率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动,从而引起进口贸易企业的价值出现不同幅度的变动,这是预期经营利益的外汇风险。交易风险是指从国际经济合同签约之日到债权债务清偿结束这段时间之内,由于合同所选择的外币与本币之间的汇率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动,而使得进口贸易的交易所使用的本币价值出现不同幅度的变动而带来的风险。会计风险是指在进口贸易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外汇汇率发生变动对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产生的不利影响,其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的风险与损益表的风险。

    (四) 风险之四——进口贸易中的政策风险

    进口贸易中的政策风险的主要表现是:一个国家的宏观政策的稳定性与否将会直接影响与这个国家进行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政策风险在进口贸易中所涉及的方面包括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异,不发达区域与发达区域的地区差异、国际贸易组织的条令以及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等。这些因素在客观世界具有不可控制性,进口贸易企业很难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因此,这给进口贸易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经济与政治风险。

    (五) 风险之五——进口贸易中的价格风险

    进口贸易中的价格风险的主要表现是:进口贸易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面临的价格风险是指进口贸易企业受到市场价格的涨停影响而出现的一种潜在性的经营风险。市场中供求关系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际市场中资金、外汇、生产资料以及劳动服务价格的变动,其中潜在的风险比比皆是。其中价格、利率以及汇率之间的变动是具有单一性质的,其发生变动的原因有可能是多种因素联合造成的,也可能是其中一种共同因素所引起的。

    (六) 风险之六——进口贸易中的市场变动风险

    进口贸易中的市场变动风险的重要表现是:当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中的需求与供给关系发生巨大变化时,市场中的商品价格随之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就是所谓的市场变动风险。进口贸易的交易价格是在合同中规定的,但外部的市场价格却是不断变动的。当进口商品的市场价格大幅上升时,会给我国的进口贸易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 针对进口贸易防范风险的措施的研究

    (一) 措施之一——采取措施有效防范进口贸易中的合同风险

    要有效防范进口贸易中的合同风险,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采取措施明确进出口贸易合同的特殊性与重要意义,这种合同所包含的特征是合同的主体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地区或者国家,同时也具有普通买卖合同所具有的共性;二是要在签订进口贸易合同之前,要对我国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方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惯例进行有效性了解与掌握;三是要采取措施严格把握进口贸易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比如说要尽力争取进口贸易合同文本内容的起草,尽量避免其中出现不利于我方的合同条款内容,同时要严格审查进口贸易合同签订人的签约资格,可以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出示有关法律资料以证明自身身份的合法性。

    (二) 措施之二——采取措施有效防范进口贸易中的信用风险

    要有效防范进口贸易中的信用风险,需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采取措施设置国际进出口贸易的信用管理部门,对进出口的企业信息资源进行统一的整理,并对企业的信息类型与企业等级进行有效性划分;二是要采取措施督促进口贸易企业建立并完善自身的客户资料档案,并时时将客户的最新信息资料进行更新,为以后的进口贸易提供专业科学的数据信息;三是要采取措施谨慎地制定开证条款内容,并强化对国外出口贸易企业的资信状况的调查,并选择资信较好的出口贸易企业作为交易对象,从而争取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信用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四是要采取措施强化银行与进出口贸易企业之间的联系,将信用风险尽量避免在付款行动之前。

    (三) 措施之三——采取措施有效防范进口贸易中的汇率风险

    要有效防范进口贸易中的汇率风险,需要到以下五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在进口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增加订货币的综合保值的相关内容;二是要科学选择进口贸易中的计价结算的货币,而我国的进口贸易企业要尽量选择软通货作为贸易进行中的计价结算货币;三是要采取措施正确使用金融衍生的工具,比如说外汇期权与远期的结售汇;四是要采取措施正确使用银行贸易中的融资产品,比如说福费廷、贴现与押汇等;五是要采取措施为货币进行保值,即使用市场价值相对稳定的货币作为进口贸易合同的货币保值,其保值方式的内容包括外汇保值条款、黄金保值条款以及调价保值条款等。

    (四) 措施之四——采取措施有效防范进口贸易中的市场风险

    要有效防范进口贸易中的市场风险,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增强进口贸易企业对市场风险的认识,并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网络通讯技术以及先进的对外贸易相关知识对国际国内市场中的价格变化的走势与规律急性有效性研究;二是要采取措施在进口贸易合同条款中加入价格变动的内容,并对市场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性研究,并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三是要在进口贸易企业进行进口贸易中时,选择银行信用的方式,其内容包括国际综合性的保理业务、信用证结算方法等。

    (五) 措施之五——采取措施制定政策性的风险预警报告机制

    要制定政策性的风险预警报告机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这种政策性的风险预警报告机制是针对国际市场中潜在的政策性风险而存在的,进口贸易企业一旦遭遇反倾销、技术壁垒以及反补贴调查,就可以将有关情况上报到上级部门,不仅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其他进口贸易企业承受更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有助于进口贸易企业采取统一行动来降低经济损失;二是针对我国国内的政策性的贸易风险,进口贸易企业需要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升自身产品的质量与品质,提升自身产品的附加值以增强在国内国际市场中的企业竞争力,同时要在贸易双方签订合同时增加一些价格相关的附加条款,以应对国内政策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六) 措施之六——采取措施科学选择进口贸易中的供货商

    要科学选择进口贸易中的供货商,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充分明确在现实的进口贸易中科学选择进口贸易的供货商,有助于降低因为交易失败所带来的经理损失;二是要在选择供货商之前,对产品在市场中的价格与质量以及供应商的品质进行系统化地研究,从中出产品质量高、价格适中、市场信用高的企业作为产品的供货商;三是要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网络通讯技术构建供货商的信息数据库,经过外部广泛地调查与内部系统化地调查,从中挖掘潜在的产品供货商,并根据现有的数据信息时时进行更新,其内容包括产品供应商的资金状况、经营能力、政治背景、信用状况等。

    (七) 措施之七——采取措施有效扩大进口贸易区域分布

进口贸易的风险第4篇

关键词:林产品 进出口贸易 风险 机制

林产品是社会商品的一种,主要包括以森林资源为基础生产的木材,还有以木材为原料的各种产品,例如锯木、原木、各种木质的半成品或者成品,木质人造板、木浆等,除此外还有各种纸和纸制品、林化产品。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是林产品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的总称,是指将本国生产、加工的林产品运往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进行销售或者从国外输入林产品在自己国家进行销售的交易行为。本文研究重点就是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这种交易行为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并提出规避的办法。

一、国际贸易风险的内涵

国际贸易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与贸易有关的某些因素在一定时间内发生令人无法预料的变化,这些变化导致国家贸易主体在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之间、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发生差异,带来了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国际贸易风险就是在贸易活动中可能发生在各个环节的不利因素,增加了贸易结果的不确定性,影响贸易利益的获得。简单说来,国际贸易风险的内涵有以下几点:

1.针对未来将要发生的贸易活动;

2.预测的是贸易活动发生的结果与预期的差异;

3.风险重点是在整个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发生不利的可能性,风险值公式为f=(v,t.h)其中,v表示风险发生的概率;t表示风险可能带来的危害的等级;h表示风险及时防范的可能性。

二、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风险现状

受世界和我国经济与金融环境的影响,我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面临着十分复杂的环境。国内经济增长缺乏劲头,国内供大于求;而国外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较多,阻碍进出口的顺利进行。2011年我国与欧美国家在林产品贸易上处于下滑趋势,处于贸易逆差。中国的林产品贸易面临原料进口的价格上涨迅速,价格成本压力增大,此外受人民币汇率增值的影响,我国的许多林产品相关的外贸企业面临着经营危机,特别是中小外贸企业面临的挑战更大。因此我国的林产品的进出口贸易还存在一些不稳定的风险性因素,需要认真研究对待。

1.林产品贸易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是保障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可以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并给出警告,最大限度的捍卫林产品企业的利益。但是在我国这样的风险预警机制还不够健全,主要缺陷是不稳定,效率低,未建立起全面科学规范的风险预警体系,不能发挥真正的预警作用。不少林产品贸易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对外经营活动的程序与规定进行交易活动,容易产生外贸风险,而如果预警机制不健全的话,风险损失不可估计。

2.林产品贸易企业缺乏风险内控的意识。贸易风险的内部控制非常重要,但是一直以来我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企业都没有对风险引起足够的重视,风险内部控制意识淡薄。风险发现和内部控制都是由人决定的,若是林产品贸易企业中的领导者没有这种风险自觉意识,没有长远的风险远光,不能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那么该企业就无法在激烈的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市场上站稳脚跟。

3.林产品贸易主体抗风险能力弱。我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企业还没有培养出足够强的抗风险能力,具体表现在两点:(1)企业管理人员没有形成风险管理的观念和意识,风险管理缺乏主动性。(2)企业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比较低,难以承担林产品风险管理的重负。

4.林产品贸易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关于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的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完整与系统,存在一些漏洞,比如立法跟不上实际林产品贸易发展的现状,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没有建立起专业的林业风险管理结构,让林产品企业风险管理缺乏组织保障;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科学的林产品风险管理机制,在风险预测、风险抵抗等内容上都缺乏可操作性。

三、应对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风险的建议

1. 防范法律法规与政策带来的国家风险。加大行业组织和企业自身的力量,大力拓展林产品出口的市场,对原材料的获取进行严格控制,提高应对贸场中风险的能力,从而降低或者防范法律法规和政策带来的贸易风险。

我们要加强国内人工林的培育,不断提高国内人工林的规模与质量,大力开拓国内的林产品市场,建立起完善的国内林产品市场体系;要走出去,面对复杂的国外林产品贸易环境,要大胆参与国际森林资源的生产和分配,培育国外林产品市场,这方面就需要国家的政策扶持与领导,政府要带领国家企业实施海外开拓战略,充分利用国际资源解决国内需求。

在竞争优势上,逐渐摒弃以价格低廉为主的竞争力,要建立新的技术优势,要重新建立自己的林产品名牌,建立多种渠道的销售模式,以此不断增强竞争力。要加快技术的进步,要增大技术在林产品中的比重,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以此促进林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在林产品经营的规模上,可以依靠政府职能,设立一定的产业规模标准作为产业进入壁垒,促进林产品产业的规模化发展;面对风险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要反对不合理的技术壁垒;要落实对林业企业森林认证的要求。

2.应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人民币汇率波动是影响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的非常关键的因素,特别是近年来人民币升值问题,对林产品的出口贸易造成很大压力。为此,林产品外贸企业必须将人民币波动的汇率风险纳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机制。本文主要选出两点内容给予建议:

(1)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及订立保值条款。这个主要是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企业初步签订林产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首先是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出口企业尽量选用硬货币进行计价,因此它不会贬值,未来只有升值的潜力;进口企业尽量选择软货币进行计价,因为它汇率不会上涨,未来会有贬值趋势,不会提高进口成本。其次要订立货币保值的合同条款,以抵御或转嫁出口商不能选用硬货币、进口商不能选用软货币的风险。

(2)合理选择结算手段。这是在履行林产品进出库贸易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首先企业出口时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汇款变动的风险,选择按固定换汇成本结算的方式;其次当计价的货币汇率走低时,进口企业可以选择提出交货时间后延或提出延期付款,以规避汇率风险损失。

(3)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灵活的利用金融工具可以应对汇率风险:①利用贸易融资提前办理结汇,现在通用的主要贸易融资方式有押汇、贴现与福费廷。②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外汇保值,锁定汇率,例如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

3. 价格风险的应对策略。主要有两种办法:利用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利用林产品其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前者主要是防范价格风险,合同定价方法主要有固定作价法,非固定作价法、制定价格调整条款;后者主要是规避和转移风险,只要规范合理的利用期货市场,局可以减少价格风险带来的损失。

4. 结算风险应对策略。(1)严格调查贸易对手的信用。对贸易对手的资信调查是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活动的首要任务,因为客户信用不良是所有结算风险的直接原因。要严格的调查企业的信用记录、经济实力、支付能力等,还要调查对手的国内经济政治环境,是否会对贸易的结算造成影响。

(2)采用合理的结算方式。各种结算方式风险由低到高分别是信用证、托收、汇付。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口商注重的是货物的质量,出口商注重能否收到货款,银行注重的是双方是否符合业务的要求,其他两种结算方式,只是注重对方的信誉。

(3)完善出口保险制度。完善出口保险制度我们应当做到:首先,我国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经济上给予帮助,保险规模应当逐渐扩大。其次,提高资信调查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最后,建立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法规,学习国外先进的保险经验。

四、结语

本文主要是分析我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问题,风险管理的现状,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希望对林产品进出口贸易企业更好的防范、规避与转移风险有所裨益。林产品外贸企业要认真分析国内外的经济与金融环境,针对可能存在的国家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结算风险,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警惕意识,采取多种有利措施规避和化解各种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取得更加长远的、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倩,田禾,罗信坚.前三季林产品贸易逆差增大.中国绿色时报,2011-12-1.

进口贸易的风险第5篇

我国加入WTO之后,进出口企业必须同时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因此其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远胜从前。另外,当前无论是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还是有关政策的变化,都使得进出口企业的日常经营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这些进出口企业和以前相比,所面临的国际贸易风险越来越多。因此,通过对我国进出口企业当前所面临的主要国际贸易风险及其对策进行研究,能够为我国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风险管理工作上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使他们的国际贸易风险管理水平能够满足当前市场竞争的要求,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进出口企业国际贸易风险主要类型及其原因

1.国家风险。所谓国家风险,是指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由于进口国或者出口国宏观经济的调整或者政策的突然改变,给企业带来不可逆转经济损失的风险。通常说来,进出口双方国家的某一方发生战争、重大政治变化等都属于进出口企业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风险。此外,海关、国家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对进出口产品的认定态度也在这一范畴之类。

国家风险的产生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由于进出口企业与其贸易国之间存在较大的目标不一致,当双方的目标存在冲突时,这些冲突就有可能进一步引发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风险;二是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贸易国发生政治危机、国家动乱、重大恐怖袭击事件等突发情况,这些重大突发事件也可能造成国家风险;三是贸易国的经济状况出现较大调整、变化,比如外债水平、通货膨胀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等都有可能引发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风险。通常来讲,贸易国的政治动荡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经济运行不佳,而这二者都是引起国家风险的主要原因。

2.汇率风险。从1973年以后,许多国家央行纷纷开始采用浮动汇率制度,国与国货币之间的汇率不再固定于某一范围内,而且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因此,如果两国之间的货币汇率出现较大的波动或者十分频繁的波动,则有可能给两国之间以外币计价的进出口企业带来汇率风险。

所谓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是指参与外贸活动的企业,由于汇率变动的随机性所带来的相对损益。通常来讲,汇率风险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进行外汇买卖时的汇率风险,也可称为外汇买卖风险;二是会计处理时的汇率风险,又可称为计价风险;三是交易结算时的汇率风险。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对其国际贸易活动带来风险的汇率风险主要属于交易结算时的汇率风险。有可能面临交易结算风险的进出口企业主要是一些贸易过程中采用外币进行计价的企业,这些贸易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产品和劳务等。

汇率的波动为什么有可能给进出口企业的国际贸易带来汇率风险?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所有的外贸企业,其外汇收支都需要与本币进行折算。然而由于国际贸易本身流程的特点,所以从国际贸易双方之间交易的达成到最后外汇进账,中间往往会间隔一段较长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内本币与外币之间汇率如果发生较大的改变,就有可能变相地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从而造成汇率风险。

3.信用风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可以说是从古至今许多贸易过程所信奉的原则,然而国际贸易则不然,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那就是国际贸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企业由于分出两国,往往在时间、空间上难以协调一致。所以,如果交易双方企业中任何一方的信用存在问题,那么及时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卖方如果先交货,则有可能收不到货款,而买方如果先付款,则有可能收不到货物,最终双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因此,所谓国际贸易中的信用风险,就是指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债务人由于信用问题,而不及时偿还对该企业规定金额负债的风险。

产生国际贸易信用风险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三个――国际原因、国内原因、企业自身原因:

(1)国际原因。国际环境中给进出口企业贸易过程带来信用风险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包括宏观环境、金融环境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在国际间的失衡等。其中信用风险管理在国际间的失衡主要是指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一些发达国家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做得较为完善,他们往往有健全的监管制度和司法保障,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外贸过程中因为信用风险而给任何一方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然而在部分发展中国家,法律层面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往往还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2)国内原因。目前而言,进出口企业国内引起信用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国内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国内信用风险管理不足、未建立完善的信用欺诈管理机制、国内信用风险监督不足等。

(3)企业自身原因。企业自身的信用不足可以说是引起国际贸易过程中信用风险的根本原因之一。而企业信用不足主要是因为缺乏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职责不够明确、缺乏可持续发展观念等。

4.其他风险。除了以上介绍的三种主要国际贸易风险外,进入口企业对外贸易过程中常见的风险还包括单据风险、合同风险、价格风险等。这些风险同样有可能阻碍国际贸易过程的顺利进行,并且给参与贸易的进出口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我国进出口企业国际贸易风险管理的问题

1.缺乏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与国外的一些进出口企业相比,我国不少进出口企业并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这些企业往往没有适合自身的风险管理策略,也没有成立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在目前国际上常用的一些风险分析工具如风险偏好、压力测试、数理统计等,在我国众多进出口企业风险管理中也没有得到广泛运用。这些风险管理体系上的不足,使得我国众多进出口企业无法根据风险预测的结果,来对经济资本进行合理分配,同样也不能为业务的决策提供参考,使整个企业在国际贸易过程里处于一个较大的风险之中。

2.风险管理的分散与无序。我国不少进出口企业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往往是将各个风险看成独立的个体来进行管理,而没有将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然而国际贸易中的各种风险之间通常是存在着一定内在联系的,这些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既可能最终使得总体风险下降也有可能造成总体风险的上升。因此,忽略风险彼此之间的影响,有可能最终使得企业的风险管理决策出现偏差,出现对风险低估或者高估的情况,最终国际贸易风险所引发的后果出现时,企业不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急管理措施。

3.风险管理理念和手段落后。在国际贸易风险的管理理念和手段上,我国不少进出口企业还显得较为落后。目前,我国许多进出口企业在风险管理上仍然比较青睐事后控制这种方式,而非风险的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比如就信用风险控制来看,不少企业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判断还仅仅是停留在凭借业务经验和自身的感觉上,没有一套系统的客户信用评估体系,缺乏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因此,这些企业在风险的预防工作上显然是有所缺失的。此外,在整个国际贸易交易过程中,不少企业缺乏明确的风险内控流程和内控优化方案,因此无法做好事中的风险控制。所以,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国际贸易风险多种多样的环境之下,企业应该适当加大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投入,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手段。这样不仅不会让企业的利润有所减少,相反,通过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够进一步避免企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让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所增加。

4.风险管理部门普遍缺失。我国不少进出口企业,其中甚至包括一些大型的进出口企业,都没有专门设置自身的风险管理部门。这就使得企业在国际贸易的风险控制过程中,缺乏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并且使得整个风险管理缺乏全面性、动态性和制度性。并且,由于缺失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使得其他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往往得不到协调整合,产生较多的风险管理漏洞。这也是我国进出口企业屡屡因为风险管理不足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我国进出口企业应对国际贸易风险的对策

1.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建设。为了确保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业务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管理控制,必须将风险管理纳入整个企业的内控制度中。为此,企业应该不断加强自身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建设,比如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和法律咨询部门。其中风险管理部门应该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负责,并且根据其管理风险种类的不同,设置对应的各个分支及其负责人。该部门的每一个分支负责一种或者一类风险,并且,这各个分支之间不应该是相互独立的,而应该互相协作。风险管理部分工作的开展,应该以企业风险控制的最终目标为大方向,并且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不断改进风险控制策略和方法,合理安排风险管理的进程。此外,由于国际贸易中的各种风险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通常存在着一定的相互影响,所以在风险的控制管理过程中,不能完全独立地进行。因此,企业也应该适当组织风险管理部门各个分支之间的交流,让他们进行相关知识和经验的分享。在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控制工作中,还应该重点对三项风险进行控制,这三项风险分别是库存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和部分账外科目风险。因为这三项风险往往涉及的金额数目比较大,并且管理人员安排比较复杂,因此应该作为重点控制对象。

2.加强风险管理的制度规则建设。进出口企业的风险管理应该与信息系统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信息反馈系统。在风险控制过程中,应该制定出明确的规则来对各个等级的风险进行预警,比如可以将全部的风险分为三个主要等级,即预警级、警告级和报告级。达到预警级的风险,风险管理部门开始关注,并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相关对策;达到警告级的风险,风险管理部门应该立刻采取措施,防止风险继续扩大;达到报告级的风险,风险管理部门除了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外,还要将风险报告给更高一级甚至企业决策的最高层,让上级部门做出决定。此外,在制定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时,还应该充分地考虑国家相关政策、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等,以此确保管理制度在大方向上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3.加强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为了能够更好地应对当前国际贸易市场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出口企业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此项工作的展开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分别是提升员工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的信息收集能力、建立快速处理风险后果的反应能力以及建立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文化。首先,企业基层员工作为企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可以说是企业开展国际贸易风险管理的核心和关键。为了提升企业员工的风险管理能力,企业可以定期对员工开展一些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并且适当优化一下员工的知识结构,特别是涉外业务的管理层上,应该尽可能提高对外贸易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的比例。其次是企业的信息收集能力,只有不断加强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的信息收集能力,才能让他们更加充分地了解各类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能选择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对策。

进口贸易的风险第6篇

一、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进口,应对出口方(受益人)的信誉和实力进行调查,严防出口方伪造单据,甚至与承运人合伙诈骗

出口方提交的单据只要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银行就须履行付款义务。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只是凭单据表面来判定,而单据的真伪作为进口方和银行是很难辨别的。这一特点使得信用证结算在积极促进贸易发展的同时也给进口方带来较大的风险和隐患。特别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电脑的应用,伪造单据变得十分方便,且能以假乱真。近年来国际间不法分子利用单据欺诈的信用证欺诈案例不断出现,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容易发生欺诈的单据主要有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产地证等,其中提单由于其物权凭证和流通转让性的特征,成为伪造者的首选。提单欺诈主要反映在三方面:第一种是真提单,假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国外不法分子选定目标后提供形式发票等来骗取进口方开出以其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假货装船,甚至零装运,骗取提单,进而骗取货款。第二种情况是直接伪造单据,虚构莫须有的船次、船只等诈骗货款。以上两种提单欺诈都是利用了单据先到货物后到的时间差实施犯罪。第三种是提单欺诈。利用货物起运地与目的地距离较短,货物先到,单据后到的时差(这在以我国周边地区和国家为起运港的情况下十分常见)实施欺诈,做法是:不法分子利用进口方急于提货或避免口岸压舱费用的心理,一旦得知进口方已通过开证行签发的“提货担保书”先行提货后,便不将包括提单在内的信用证项下单据通过银行议付,而是转手高价让给别人,使进口方被迫高价赎单,进而达到欺诈的目的。尽管不法分子欺诈手段层出不穷,但也有露出破绽的时候,在实际业务中,与不熟悉的对手打交道或不良地区发生贸易往来时,遇到可疑情况需及时与货运商或保险公司联系,核实单据真伪,还可通过定期班轮公告等多种形式来判断船只的真伪或到港的具体时间。此外,通过常识也有助于辨别单据的真伪,减少损失。常见的有:单据上出现的公司名称华丽造作,单据上体现的内容明显不符当地的风俗习惯,单据所显示的是众所周知的不能混装的货物等等。

诚然,贸易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贸易欺诈手段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更是难以提防。无论何种手段都不可能从根本上防范贸易风险,真正要在根本上防止受骗上当,最根本的是一定要选好贸易伙伴,选择资质信誉好、资金实力强、作风正规的供应商开展贸易合作,尽管可能会使进口贸易成本有所提高,但却是减少贸易风险的最有效办法。

二、采用信用证方式进口,争取采用DES或FOB贸易术语,而非CIF

CIF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destination)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的简称。在海运和内河航运时,采用这一贸易术语,卖方要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并办理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付保险费。正是由于CIF术语下卖方支付了到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用,CIF被称为“到岸价”。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CIF并不保证货到目的港。在CIF术语下,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在货物越过船舷一刹那起,卖方对货物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和灭失不再承担责任。

FOB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的简称。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在海运和内河航运时,采用FOB术语成交,买方自行租船订舱,与承运人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并支付运费:买方自行办理保险事宜,并支付保险费;卖方只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将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港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即完成交货。

DES是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的简称。在海运和内河航运或多式联运时,采用这一贸易术语,卖方要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和保费,并承担装运港至目的港船上卸货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在国际商品进口贸易实务中,我方谈判小组在进口签约前应对《2000年通则》中各贸易术语的特点,包括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各自应享有的权利以及费用和风险的划分进行全面的了解。这是保护买方利益的基础,也是促进业务达成的条件。只有对国际贸易术语的内涵研究透彻,才有可能在谈判中做到游刃有余,张弛有度。

例如,上海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国内用户从法国进口大型索道观光设备,在举行商务谈判前。买方谈判小组确定谈判方针就是设备到港前的一切风险由法方承担。但是在正式谈判时,法方提出不同意见。强调设备到港前的一切风险可以由法方承担。但贸易术语却要求采用CIF。买方谈判小组决定暂停谈判,把《2000年通则》中DES条款和CIF条款做了详细比较:

1 关于交货地点:DES条款中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目的港按照运输合同指定的卸货点,将货物于船上交给买方处置,以便货物能够由适合该项货物特点的卸货设备从船上卸下,交货地点是目的港船上。而CIF条款中。卖方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交货地点是装运港船上。

2 关于风险的划分:DES条款中。卖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于船上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前,必须承担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船上卸货之前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而CIF条款中,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3 关于交货方式:DES属实际交货,CIF属象征货。

4,关于费用负担:DES条款中,卖方须承担货物运抵目的港交货前的一切费用;而CIF条款中。卖方只承担正常的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法方提出以CIF条款签约,承担的是租船订舱、装船、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等责任,深究起来,法方并没有承担货物到港前的一切风险。而该风险其实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就已经由卖方转移给了买方。法方提出建议的实质是让买方承担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一切风险,这与买方当初制定的方针相悖。

就贸易术语问题讨论了整整2天,双方各执己见,

谈判一度陷入僵局。最终买方以法方曾承诺承担货物到港前的一切风险为突破口,纠正了法方在诺言和实践上的误差,在CIF价格没有改变的前提下。使法方接受了DES贸易术语签约的条件。正是由于中方商务人员凭着对国际贸易术语DES和CIF的深刻领会和运用,使得买方规避了卖方交货不及时以及货物到港前可能灭失的所有风险,比较放心地在目的港接货。综上所述,信用证项下的进口宜采用DES贸易术语,而非CIF贸易术语。

信用证项下的进口亦可采用FOB贸易术语,采用FOB而非CIF的优势在于:

1 可以规避承运人不当的风险

具体案例分析如下:某国的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IBC公司得知我国某公司急需一批白松板材,于某年某月主动与中方公司洽谈并订立了合同。条件是CIF中国福州港,板材价格是185美元,立方米。某年某月,中方公司通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出以…IBC公司为受益人的,数量为5000立方米,金额为92.5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明确规定:装运港为俄罗斯的库页岛,目的港为中国的福州港。交货期不迟于某年某月某日,不许分期分批装运。不许转船等。中方公司于某年某月收到…IBC公司通过银行转来的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议付单据,中方公司对收到的单据进行审核,认为单据所列内容全部与信用证规定相符也与合同内容一致,于两日后通知银行把92.5万美元付给了…IBC公司。此后,中方就货船到港实际交货问题进行了多次联系,IBC公司告知船抵达福州港的时间约为某月。可是到了某月,我方仍未得知船何时到达。于是连续5次去电询问,可对方以“中国港口拥挤”为借口一拖再拖。于是,中方公司派人去国外追查。查证落实了IBC公司向中方公司提供的主要议付单据都是伪造的。承运公司的老板是个诈骗犯,已经人无影去无踪。中方公司虽已报案,但至今杳无音讯。

上述案例的教训:进口时使用CIF贸易术语会给卖方留有很多诈骗机会。在贸易实务中,个别外商往往和船公司勾结。开立假提单,以假单证到银行议付骗取货款。而合同中的货物或被承运人弃船或中途转卖,甚至合同货物根本不存在。一旦事发,我方只能按单向承运人追究,按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追索。案例中,造成诈骗犯有机可乘的根源就在于:1 运输合同由卖方来定,给了承运人和出口方相勾结的机会:2 买方不在货物收受地收受货物,而是由出口方以承运人所发行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向买方交付,买方从卖方取得提单以后才有权向承运人请求交付货物。也就是说,买方先交钱后提货,提货须凭提单,而提单由承运人签发,由卖方控制,这显然对买方是极其不利的。当进口采用FOB贸易术语时,这种状况就会避免。虽然两种贸易术语的风险转移都是以货物越过船舷为界。但是采用FOB术语成交,卖方的责任只限于按期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上买方指派的船只。买方将订立运输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全权负责租船订舱。可以慎重地选择承运人,从根本上杜绝卖方与船方相互勾结而形成的欺诈行为。

2 可以规避索赔无门的风险

采用CIF术语成交,由卖方全权办理保险。如果信用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为假单证,则保险单为无效保单,买方将索赔无门。而采用FOB术语成交,由买方全权负责保险,与保险公司订立投保合同。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灭失,可以依据自己投保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有效避免钱货两空的局面。

总之,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口贸易中。为了规避CIF术语下的各种风险,最为明智的做法是采用DES或FOB术语成交,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风险的产生。

三、采用信用证方式进口,特别是成套机械设备的进口,买方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来避免可能产生的风险

成套机械设备进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买方在实务的操作中要以公平买卖为原则,对可能产生的商务风险有足够的预见性,为保护买方利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来避免可能产生的风险。支付货款具体可分为3个步骤:

1 凭卖方银行开具的保函先支付一定比例(一般10%-20%。最好不要超过30%)的预付款;

2 凭卖方提交的全部单据支付发票金额一定比例(一般70%-80%)的设备款;

3 凭设备验收合格证书和卖方银行开具的质量保函支付尾款(一般10%)。

在成套机械设备进口过程中,还应特别重视预付款保函、预留尾款和质量保函:

1 预付款保函

在谈判中,卖方一般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把它作为卖方生产启动资金,或把该款作为买方实质性购买的意思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03)119号文件明确规定境内企业进口货物支付预付款金额超过等额20万美元以上时,须凭国外银行保函、进口合同和其他相关单证对外支付。所以。在商务谈判中,商务人员应当对国外开来的保函给予高度重视,防范因预付款保函问题处理不当而引起的风险。对国外开来的预付款保函,我们主要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应坚持卖方银行开具的预付款保函应是以买方为受益人的无条件保函(Unconditional L/G),即见索即付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其次,开具预付款保函的银行名称应当经由买方先行确认,否则不予接受。第三,对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要严格限定。应当要求卖方银行在预付款保函中注明“全部设备”到齐后预付款保函才能自动失效。

2 预留尾款

规范卖方银行的预付款保函只完成了防范商务风险的第一个环节,买方商务人员还应对引进的技术设备做全面的了解,防范在支付货款后失去向卖方提出条件的优势。所以商务人员应和买方技术人员一起参加技术谈判,对双方关心的技术问题和争论较多的焦点问题给予充分的关心,做好记录,以备在商务谈判时向卖方提出保护自我的具体措施。

进口贸易的风险第7篇

关键词:大宗商品;商业银行;信用证;风险

大宗商品(Bulk Stock)通常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及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主要包括原油、有色金属、钢铁、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国,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上 ,大宗商品贸易往往有别于一般商品,大都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国内进口贸易商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展大宗商品国际贸易的信用证结算业务,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扩大。因此,进一步分析大宗商品进口贸易项下的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风险防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大宗商品贸易信用证付款的主要特点

(一)合同标的金额大

大宗商品主要包括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三大类,基本上属于初级产品,社会的需求量比较大。一般而言,大宗商品贸易合同涉及的标的金额都比较大,合同金额换算人民币多在千万元以上,且资金交易密集,在较短的时间内需要循环开证。因此,但凡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对进口商的流动性资金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在自有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进口商对银行贸易融资支持的依赖度较高,往往通过借助银行信用,提高资金杠杆率,以信用证结算方式实现资金融通,降低经营成本。

(二)付款履约期限长

大宗商品主要为初级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大宗商品贸易合同的履约期限一般都比较长,少则1―2年,多则2年以上,为了延长付款时间,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口贸易商多采用开立即期信用证并续作进口押汇的方式,一方面解决付款资金上的融通,同时缓解了自身履约期限上的压力,续作进口押汇的做法实际上等同于在开立信用证的基础上,变相延长了贸易商的对外付款时间。

(三)交易价格波动大

大宗商品基本上能够反映一国的经济运行以及对外贸易现状,在世界经济跌宕起伏、金融危机余波未了的大背景下,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已成为常态,原油、铁矿石等涉及一国经济安全的国家战略商品,其价格走势不仅仅受市场因素的影响,与政治因素也密切相联,价格波动剧烈。特别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供需不平衡、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美元升值预期的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原油、铁矿石、煤炭、基本金属等主要业务品种价格跌幅都在30%左右,直接导致银行信用证业务面临较大的风险。

(四)尉萏蹩罱衔复杂

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大宗商品贸易中被广泛使用,基于贸易背景的特殊性,大宗商品贸易项下的信用证在单证操作、单据条款和不符点提示方面常常与众不同,导致实务中争议不断。例如,受益人在交单后货物价格突然暴涨,开证行是否可以按申请人指示强行付款从而买下单据呢?再如,大宗商品贸易中经常会遇到超标减价和租船提单的问题,凡此种种,常常有别于普通商品贸易项下的信用证。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定,信用证结算的特点是,银行只负责单据的审核,不介入信用证所对应的贸易合同,且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因此,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信用证的付款条件时,应尽量采用单据化方式;开证行在受理开证申请时,应仔细审核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对于无法单据化的条款和条件,应严格禁止,以避免卷入贸易纠纷。

二、大宗商品进口贸易项下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分析

(一)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引发的违约风险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最大优势是借助第三方银行的信用,既能保证出口商如期收到货款,又能保证进口商如期收到代表货权的全套单据。然而,当大宗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有可能会导致贸易商改变选择。例如,当大宗商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时,如果进口商利润得不到保证,进口商就有可能选择违约的方式,不再支付货款,导致银行出现垫款;如果企业要求开证行对“单证一致”的单据无理拒付,就会产生纠纷,开证行也会被卷入基础合同的纠纷中。

(二)进口商支付能力下降引发的支付风险

大宗商品贸易供求量大,资金交易密集,进口商对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的依赖度很高。当进口商流动资金短缺时,通常会选择续作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的方式,由开证行用押汇款先行对外付款,开证行根据与进口商之间的进口押汇协议放单给进口商,进口商便可凭单提货,以货款回笼资金偿还到期押汇及利息。从资金流动性方面看,如果到期进口商的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按时归还开证行的到期押汇款项,开证行的进口押汇就将面临风险。我国的进口贸易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多数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定价权,大宗商品价格受国外操纵。特别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部分商品价格最深跌幅超过30%,一般而言,大宗商品的进货与出货时间间隔较长,一旦价格下跌,就会陷入“高买低卖”的局面,如果没有对价格进行有效对冲,就会导致企业经营亏损,直接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

(三)通过不合理约期套取银行信用的风险

通常的情况是,进口贸易商通过开立即期信用证并续作进口押汇的方式,将自身的实际付款期限一再拉长,但进口货物的周转期限并未出现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进口贸易商利用货物销售回款与融资期限之间的时间差,套取银行的信贷资金。举例来说,假定贸易融资期限为6个月,货物运输及销售回款周期为3个月,这样1笔业务做下来,企业就可以获得大概3个月时间的“短期融资”,如果一年之中企业采用相同的模式循环做4笔次贸易,所沉淀下来的资金就相当于获得了一笔1年期的中短期融资;换句话说,如果企业在一年中的贸易额为4个亿,那么就相当于从银行套取1亿元的信贷资金;如果长期反复重复操作,实际上就等于从银行获得了“长期贷款”。在这种模式中,如果企业货物周转速度越快、贸易融资期限越长、贸易量越大,企业套取资金的规模就越大;连续、重复进行大规模的交易,企业套取的银行资金就能够形成“资金池”,并用于对外投资,由此也就会使商业银行聚积更大的信贷风险。

(四)通过虚假贸易背景骗取银行信用的风险

虚假贸易背景是指在货物的所有权并未发生实质转移的情况下,而相关的货物单据在贸易商的几家关联公司之间不停循环倒手,表面上看好像是有贸易行为,但实质上货物只是在“空转”,具有较大的欺骗性。通过这种贸易模式,一笔原本发生在境内外两家公司之间的直接贸易,通过境外第三方中介(多数情况下为关联公司)进行转易,达到贸易融资目的;当信用证到期后,进口商通过再开具另一张信用证进口同样规格商品的方式,反复循环操作达到将短期融资转为长期融资的目的。例如,A、B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后,随即A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B公司在收到信用证后向甲公司出具仓单,真实贸易情况下甲公司收到仓单应该去海关提货出售,但在虚假贸易情况下,A公司直接将仓单出售给境外C公司获取境外美元,然后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用于国内投资,而C公司折价将仓单卖回B公司,至此一个贸易循环完成。A、B、C三家公司之间可利用该套单据开启另外一个贸易循环。这个模式可以反复多次,而货物在保税区一直未动,也就是说利用这一批货物,企业实际贸易规模可以是货物价值的数倍,甚至十几倍。正常贸易和虚假贸易项下信用证融资流程分别如下图所示。

(五)信用证项下理财产品创新所引发的套利风险

市场上的套利模式主要有汇差、利差、汇差利差三种模式。伴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加速,商业银行推出了诸如远期售汇、利率或货币掉期、期权等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进口贸易商常常以信用证为载体,通过即期和远期汇率的差别、人民币利率与外币利率的差别,进行套汇、套利活动,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收益。例如,当人民币利率与美元利率相差较大时,进口贸易商可以通过在国内开立信用证,并由关联公司以该信用证在境外进行美元融资,兑换成人民币后在国内投资,赚取跨境利差;有的还将资金挪作他用,炒房、炒矿、炒期货、放高利贷,如果出现巨额亏损或无法回笼,客户资金流就会断裂。又如,在人民币汇率单边升值的大背景下,进口贸易商用人民币换汇美元归还借款,以获得货币升值收益。根据高盛的测算数据,2014年1季度我国以套利套汇为目的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余额超过1100 亿元,其中:进口铜的80%被变相用于套利套汇,涉及金额约460亿元,占进口铜总金额的42%;铁矿石约35%用被变相用于套利套汇,涉及金额约300 亿元,占进口铁矿石总金额的27%。倘若大宗商品价格不会出现大幅下跌,境内外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人民币汇率单边升值的趋势没有改变,进口贸易商套汇套利的模式就不会对银行信用构成风险,但是一旦上述条件出现逆转,大宗商品价格出现深幅下跌,境内外的利差日趋收窄,人民币汇率进入贬值通道,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双边大幅波动时,上述套利模式就极易出现风险,并最终将风险转嫁给银行。

三、加强风险防范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大宗商品市场行情的风险研判

针对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商业银行应建立自己的专业分析团队,提高对市场行情的研判分析能力,通过分析市场利率、汇率波动以及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深入研究各项变化对贸易融资业务带来的影响。在具体操作方面,商业银行应设立每日盯市制度,业务部门可按业务品种分别设立大宗商品信息台账,及时记录大宗商品价格变动数据,做到动态监测大宗商品每日行情;在银行内部推广风险控制的标准化模式,通过对不同商品种类客户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进行分类、研究、归纳,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的风险控制模式;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的波动变化幅度,适时采取提高保证金比例、降低贸易商融资额度等主动退出的风险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全面推动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改进管理环节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作为一个信息经济学概念,对商业银行本轮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风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信息不对称是长期制约银行风险管控水平的瓶颈。针对民营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普遍虚高的问题,商业银行可通过搜集企业缴税、员工工资发放、水电费缴费信息,对融资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做一个大致的判断;当地银行同业应建立联席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协调行动,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通报,充分共享客户资源;进一步完善人行征信系统的服务功能,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既是一个信息载体,又是一个服务平台,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家商业银行借助这个平台可以查询客户他行的信用状况,人民银行可以在系统现有功能的基础上,扩大查的内容,例如行业风险信息报告、企业重大风险预警事项等,进一步提高系统的信息辐射范围;大力推动银团贷款的模式,通过开展银团贷款,银行内部不同分支机构或者各家商业银行之间,可以互通企业信息,同时利用信贷市场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提高客户信息的采集质量,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贷风险。

(三)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

商业银行应按照银监会要求的“了解你的客户”和“尽职调查”原则,准确分析客户融资目的、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厘清客户贸易项下货物流、资金流、单据流的流转方式和管理模式,了解客户真实的贸易方式、履约能力和上下游交易对手情况;掌握客户在他行授用信的总体情况,定期分析客户国际贸易融资累计用信余额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经营能力和销售收入的匹配情况,判断是否存在伪造贸易背景循环套利的情形,防止出现因过度授信和用信而导致“垒大户”现象;监控资金账户变动情况是否具有明确的贸易背景作为支撑,贸易项下货款是否按照销售进度正常回笼;查验单据真实性和唯一性,合理排除存在客户利用同一单据重复融资的情形;查验库存的货物种类和数量与已办理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匹配情况,是否存在收货后长期不生产或销售的情形;通过贷前调查、贷后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手段交叉印证贸易背景真实性。

(四)合理约定贸易融资期限与融资金额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期限应与贸易合同项下履约期限、应收/应付账款结算期限和货物销售回款周期或生产加工周期、服务提供周期相匹配,并符合正常贸易周期(包括货物生产、在途、销售、货款回笼等环节)。商业银行应按照银监会提出的“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原则,根据贸易融资“自偿性”特点,设计合理的融资方案;要根据贸易的实际周期和融资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融资比例、融资期限以及相关业务单据,为客户提供与其贸易方式、销售期限、还款能力相适应的融资产品,使融资需求与真实货物贸易相吻合,融资期限与货款回笼时间相匹配,不得随意延长融资期限,防止出现企业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短贷长用的风险。

(五)加强贸易履约情况监管

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贸易过程和贸易双方的履约情况,加强对货物流、单据流和资金流的跟踪监控。货物流方面,重点关注货物状态和流转进度,关注境外出口商的履约情况,收货后应跟踪货物的境内销售或加工进度;单据流方面,重点关注单据流转进度、单据之间的转换以及单据上承载的信息一致性等方面,关注进口单据对货权控制的有效性、到港后验货报关情况以及进口单据的收单情况;资金流方面,重点关注客户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关注货款的回笼进度是否与结算周期相匹配,能否及时偿还本笔业务项下的融资或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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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贸易的风险第8篇

众所周知,国际贸易术语,又叫“价格术语”、“交货条件”,是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用以确定买卖标的物的价格、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风险、责任范围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术语。贸易术语的主要作用在于简化了国际商务谈判的内容,缩短了交易磋商过程,节省了交易费用,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贸易术语是一种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当事人选择适用,该贸易术语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目前国际上贸易双方当事人采取较多及影响较大的贸易术语惯例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简称《INCOTERMS2000》)。在《INCOTERMS2000》中一共有13个贸易术语,依次分为E、F、C、D四组,主要涉及货物的运输、风险划分、投保义务、交货地点、出口进口结关手续及费用负担、装卸货义务及适用的运输方式等内容。

目前关于《INCOTERMS2000》中的各种贸易术语进行解释及比较的研究比较多,普遍认为就买卖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来看,E组F组C组D组,总的变化趋势是:卖方的义务负担和风险逐渐减轻。按此理解,很多初学国际贸易术语的人即认为对出口商(卖方)来说,E组贸易术语(EX WORKS)是卖方承担风险和义务最少的贸易术语。因为该术语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即完成了交货。按这种理解,人们便产生这样一个概念:出口商理应按照前面箭头的次序选择贸易术语,即优先选择E组贸易术语,因为可以在国际贸易中承担尽量少的义务和风险。然而现实似乎并不是这样,在目前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出口商选择E组贸易术语的并不多见,对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详尽分析的研究很少。同时在大多数研究中对采用某一确定的贸易术语情况下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的解释及比较不够全面,且仅仅集中于对述语的解释及比较,未将术语选择的恰当性与贸易风险的防范这一实际问题相联系。本文试图以出口商为例,先对出口商的贸易风险进行恰当的界定,进而提出出口商通过选择恰当的贸易术语来防范贸易风险的建议。

二、出口商贸易风险的界定与贸易术语的选择

在进行贸易的过程中进出口双方都存在着各种风险,进出口商也会采取各种手段防范风险。通过贸易术语的恰当选择来防范贸易风险是其中的一个手段。

要分清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大小,我们必须先弄清贸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分别有什么风险,进而了解如何通过恰当地选择贸易术语来尽可能避免风险。下面主要以出口商为例分析其在贸易中可能存在的具体的风险及如何防范问题。

(一)货物损失的风险及防范

出口货物要经历生产、存储、运输、报关等过程,最终到达目的地。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货物损失的风险。货物损失的风险既有自然灾害带来的,也有人为原因带来的意外损失的风险。有这样一个案例: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一切险。货物在海上航行过程中遭受暴风雨的袭击而使货物受潮受损。这里的货物受潮受损就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物损失的风险。

《INCOTERMS 2000》对各种术语的解释中都提到“风险”在买卖双方之间的转移,按笔者的理解,该“风险”指的就是货物损失的风险。如FOB及CIF,CFR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转移的界限都是货物越过船舷。在采用这三种贸易术语时,卖方都要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货物损失的风险。在实际业务中,如果货物受潮受损是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则可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如果假设案例中卖方签订合同时采用的DEQ贸易术语,那么货物在海上航行中的货物损失的风险的责任方就是卖方。对于这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绝大多数卖方都有一定的预计。

如何通过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来避免这种风险?很简单,清楚地了解每种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的界限。一旦选定了某种术语,作为出口商如果认为自己承担了相应的风险,而且由风险引起的货物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则可以投保相应的保险。如果日后真的发生损失则可找保险公司索赔。如上面的假设,贸易中采用了DEQ术语,卖方如果觉得货物在航行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比如那段航程路途较远、途经的国家政局不稳定、气候变化较大等等,他可投保相应的保险以防范货物损失的风险。

对于货物损失的风险,虽然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卖方承担的风险不同,但只要是可以预见的、在保险公司投保范围内的,出口商完全可以通过投保来避免损失。因此在选择贸易术语时,笔者认为出口商不一定要选择货物损失风险相对较小的E及C组术语,更重要的是要熟悉各种贸易术语的具体解释,分清在不同的贸易术语下自己承担到何时为止的货物损失的风险。

(二)经济政策变动的风险及防范

因为国际贸易涉及到两个及以上的国家,因此给出口企业带来影响的经济政策就包含两个方面:国内经济政策和其他国家的经济政策。例如,出口商采用DDP术语成交其必须负责进口清关,而一旦进口国调整了进口货物的清关报关的相关政策规定,出口商一旦对新政策不熟悉就可能耽搁货物的到货时间,甚至可能造成无法顺利完成贸易合同的履行及安全收汇。

出口商防范政策变动的风险重点在于随时关注及熟悉国内、国际相关政策,能较准确正确地预见政策变动的趋势。在贸易术语的选择时,出口商一方面要尽可能避免选择自己承担的政策变动风险过大的术语(这也是大多数出口商不愿选择DDP贸易术语的原因)。另一方面,出口商应该清楚在选定的贸易术语下,自己承担的责任中哪些是受经济政策变动的影响较大,同时这些责任也是存在潜在的风险较大的责任。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对这些责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就可以尽可能避免风险的发生。

但是无论选择什么样的贸易术语,经济政策变动的风险都不可能完全消除。出口商都必须做到尽可能熟悉相关的国内和国际经济贸易政策。商场如战场,只有做到知己知彼,在商场上也才能百战百胜。

(三)商品价格变化的风险及防范

商品价格的上升或下降变动直接影响到出口商的利润的增加或减少。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之后,商品需要经历的从备货到最后交货的整个过程中有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出口商品价格,最终会关系到订单能否达到预期利润。这些因素也可以说是在既定的出口价格下,影响出口商品成本的因素(出口费用可以理解为出口成本的一部分,而成本越低利润也就越高)。出口商品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等等。因此商品的生产要素价格、生产资料价格、流通费用、外汇折算汇率的变动等都会影响出口商品的成本。例如对中国出口商来说人民币汇率的升值,直接影响到收汇时的实际折算的人民币总额的减少,带来了出口商品价格的实际下降,减少了出口商的利润。

对于此类风险,最好的办法是准确预测及降低成本。而贸易术语是出口价格的组成部分。出口商可以通过合理选择恰当的贸易术语来防范价格变化的风险。如在国际油价变化比较厉害的时候,出口运费的变化也随之剧烈。出口商如果不能正确估算运费,或不想承受高油价时的高运费,出口商可以选择不含运费的价格术语(如EXW,FOB),把运费变动的风险转移给买方。

因此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对于出口商觉得自己不好把握某些影响出口商品价格的因素时,可以简化计算价格的步骤,剔出一些不好掌握的变化因素,把相关的风险转移给对方。而自己只需把可以预见的成本控制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四)出口收汇风险及防范

在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中,笔者认为最大的风险就是收汇风险。是否能安全收汇可以说是决定整笔业务成败的关键。随着当今世界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如何防范收汇风险也更加成为出口商洽谈及签订合同所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与防范收汇风险有密切联系。前面谈到,贸易术语总的变化趋势是:E组F组C组D组,卖方的义务负担和货物损失的风险逐渐减轻。但收汇风险的变化趋势则基本上是相反的,即按E组F组C组D组,卖方的收汇风险逐渐增大。

以EXW术语为例,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即完成了交货。收汇方法一般有发货前付款和发货后付款。对于发货前付款,对出口商来说一般较稳妥的做法是买方支付预付款,但目前很少有进口商爽快地提前支付所有贷款付款。即使采用L/C这样普遍认为相对较安全的属于银行信用的收汇方式,则同样存在收汇风险,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收汇风险更大。因为当货物在工厂(仓库)交给进口商后,出口商已经没有什么物品及单证是客人必须要的。如果客人信誉不好的话就可能通过指示开证行恶意挑剔单据的不符点以拒付货款。虽说对出口商来说采用EXW术语,在13种贸易术语中其承担的责任和货物损失的风险最少,但选择了这个术语却使卖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最早,也使其承担收汇风险最多。这也是出口商为什么一般不选择EXW贸易术语的主要原因。

采取FOB时也存在类似的收汇风险,此时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他可以联系自己比较满意和熟悉的船公司来运输。买方满意的船公司当然可能是客人觉得船公司服务比较到位、航行较快和船期较准确的船公司。但买方也有可能选择其熟悉的,容易给其提供通融的船公司。因此虽然即使采取L/C结汇,提单正本交银行,买方不付款就不可能取得提单提货。但一些不讲信誉的船公司可能允许进口商不用提单正本而仅凭其他相关证件或担保文件提货。这也是采用FOB术语出口商常常遇到的风险。可以看出,越早把货物交给对方则出口商承担的收汇风险也就越大。

收汇风险无论如何都是存在的,但出口商可尽量选择收汇风险小的贸易术语,也就是应该尽可能把自己控制物权的时间延长。从防范收汇风险的角度来看,在《INCOTERMS 2000》中的四组贸易术语中出口商应该尽可能选择C和D组术语。

三、总结

进口贸易的风险第9篇

1.国际贸易中的收汇风险

1.1国家及地区风险

国家及地区风险主要是针对高风险的国家和地区来讲的,由于金融危机或者金融风暴等因素的影响,对国家及地区带来严重的影响,甚至一些发达国家会面临破产的风险。外贸国家的经济状况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际贸易的商务往来,并对现金流带来潜在的影响。例如:国家存在战争、政治等风险,以及国家的外汇政策等。

1.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不仅包括客户的信用风险,还包括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其主要是指进口商没有按照约定对交易进行付款,进而导致出口商面临风险。目前,进口商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拖欠、延长付款期限或破产。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的信用风险是急需解决问题。

1.3票据风险

目前,票据风险主要有四种形式。首先,在国际贸易中,通过仿造或者是复印等手段制造假的汇票。其次,对贸易交易的汇票进行涂改或变造。然后,利用窃取或者骗取等手段进行汇票诈骗。最后,使用已经过期的汇票进行国际贸易交易。无论上述的那种情况都是使用票据进行诈骗,都是违法的行为。

2.国际贸易收汇风险的防范策略

2.1国家及地区风险和防范策略

在防范国家及地区因素给国际贸易带来的收汇风险时,主要有五种方法。第一种:资信调查,在国际贸易交易之前,就要对对方国家的经济和政策进行了解,这是保障贸易顺利完成的基础,也可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外汇风险。第二种:信用证保兑,这主要是对高风险的国家和地区的相关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必须具有良好的加具保兑。第三个:出口信用保险,购买保险是对规避外汇风险来讲十分有效,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必须投保国家险。第四个:出口双保理。第五个:福费廷。

2.2信用风险和防范策略

在对信用风险进行防范时,主要的防范策略有五种。第一种:在贸易交易之前对进口国和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这是规避风险的重要前提,必须给予高度和重视。第二种:在交易过程中尽最大可能争取对出口国有利的货款的结算方式和条件。第三种:在谈合作期间,要明确谈好结算货款专业哪种货币和结算期限。第四种:在结算货款时,要灵活运用远期结汇等金融工具。第五种: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对银行提供的贸易金融产品要进行充分利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收汇风险。

2.3票据风险的防范措施

在对票据风险进行防范时,首先,要对票据的真伪进行准确的检验,对于信用较低的进口方来讲,在提供票据时可以借助专业的票据机构来进行检验,这样才能够确保无误。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企业必须加强票据检验工作。其次,根据中众多国际交易案例分析,在与尼日利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以及非洲等国家进行国际贸易合作时,必须对对方的票据进行谨慎检验。然后,若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提供的票据不是正本,而是通过影印或复印等手段处理的票据,就算进口商有银行出具的证明书,也要对其票据进行高度警惕,严格检验。最后,对于进口商提供的票据进行检验时,对于票据上的记载等信心必须仔细查,查看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矛盾或者不合规的情况。如果票据对付款日期进行了明确记载,即为远期支票,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严禁的,属于五险无效之前,因此对票据记载的信息必须高度重视,做到谨慎无误,才能确保出口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