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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22 09:24:36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第1篇

一、湖北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的经验:

1、 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财政投入

安全一直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道路运输安全需要管控的重点方向是:人、车、企、点、线、网。利用动态监控科技手段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对于消除道路运输各种安全隐患,规范道路运输运营行为具有重大意义。2017年9至10月,湖北省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共补助约6500万元(每台车补助2600元),将24225台“两客一危”车辆监控终端设备升级到4G终端。2018年湖北省政府从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和油补退拨资金中列支,全面启动农村客运车辆4G视频监控设备推进工作,湖北省共有近2万辆农村客运车辆,目前已有7000辆农村客运车辆升级到4G终端,预计2018年底,实现全省农村客运车辆全覆盖。其中远安县总投资600余万元,建成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系统。

2、 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运用和分析大数据

2017年湖北省完成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建设工作,确定了3家运营主体,形成了“实时监测、有序竞争、规范服务、管控行为”的监测服务体系。第三方监测平台在不改变原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责任基础上,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再加了一把安全锁,大力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安全的重视程度,整个模式在“不增加企业成本、不增加行业负担”的基础上运作,有效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平台的上线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理念从“事后应急处置”向“事前事中风险预防”转变,从“传统形态监管”向“数据精准监管”转变,从“政府单向督导”向“开发社会资源”转变,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效能再升级

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平台,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结合行业管理需要,运用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实现精准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捷出行、互联网+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做到企业经营安全增效、管理部门精准监管、多方合作共赢,最终实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平的提升

2018春运期间,湖北省第三方监测平台正式上线行,共对湖北省16万余台“两客一危”及12吨以上重型货车提供监测服务。截止2018年6月30日,湖北省第三方监测平台共监测湖北省“两客一危企业”总数862家,接入车辆数为28668辆,监测平台累计处理了5438110条车辆违章违规行为报警数据,报警数据均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提醒到了运输企业,同时,第三方监测服务商严格按照湖北省运管局的要求,按规定的格式、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监测内容以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及监测分析报告等形式向省、市、县三级运管机构报送,为管理部门提供宏观数据分析研判。

3、研发使用主动安全防御系统,强化对不安全驾驶行为监管

通过对交通事故分析,结果的显示,94%交通事故是由人为因素而引起。对不安全驾驶行为的有效预警和管控,才是降低事故率的核心因素。通过人工智能、视觉分析技术,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将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弥补转变为事故发生前对驾驶人员的主动预警防控,这一方向值得积极探索。湖北省第三方监测平台服务商将智能识别技术、大数据分析与4G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相结合,增加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驾驶行为分析系统(DSM),研究开发出了道路运输安全主动防御系统,提升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在途安全指数,减少安全隐患。2018年以来,湖北省运管局依托第三方监测平台服务商积极推进车载智能终端应用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湖北省已经安装应用了约2000台(套)智能识别设备,通过几个月的试用,共自动提醒不安全驾驶行为达数百万次,违规驾驶行为大幅度下降,安全形势有所好转,受到使用企业好评。

二、建议:

1、建议我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全力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专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升级我省所有客运车辆(含农村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4G视频系统,做到全覆盖;一方面是用于建设我省道路运输安全智能监管平台(主动安全防御系统),通过对驾驶员疲劳驾驶、打电话、打哈欠等不安全驾驶行为的报警和管控,减少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第2篇

,不该停的地方坚决不停,不该用的车坚决不用。做到了规范警用车辆管理,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内部整肃风纪的重要行动,切实解决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整肃警风警纪,推动《公安消防部队车辆管理规定》、“五条禁令”、“三条铁规”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提高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消防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支队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治理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月26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2日至3月5日)

支队召开警务车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支队在行政值班室和纪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6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对照重点内容,采取对照标准查、官兵相互查、面向社会查等方法,组织对本单位的警用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项台帐,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支队专项治理办公室存档备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第3篇

车辆停放服务协议范文1甲方:

乙方:

为保证空军干休所小区地面停车场车位能够统一科学规范的使用,确保小区地面车辆出入停放有序,小区道路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根据我国《合同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空军干休所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车位的使用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本小区内地面停车、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对所有相关人员及车辆具有约束力,凡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则视同其同意接受本规定,作为物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临时服务行为的约定。

第二条 凡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一律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露天停放:180.00元/月〃辆;

2、临时停车过夜超过八小时:8.00元/次〃辆

3、临时停放:40分钟之内不收费,超过40分钟,3元/小时。每超一小时加收2元

第三条 相关费用交纳

1、地面露天停放:按月/季度交纳;

2、临时过夜停车场停放:按日交纳;

3、临时停放:按小时交纳;

第四条 未按时足额交纳车位服务费用的责任和处理

1、乙方应自觉按时交纳服务费用,不得拖欠。逾期交纳的,甲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并进行公示通报;

2、若乙方欠费期超过3个月,甲方将收回车辆出入证,并禁止进入小区。

第五条 车位的使用、车辆的行驶与停放

1、车位的使用、车辆的行驶与停放见附件之《空军干休所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度》;

2、甲方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乙方及其车位使用人或其车辆驾驶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3、因维修养护或者公共利益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4、因乙方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或其车位使用人(车辆驾驶人)在使用车位或者车辆的过程中,已经或者妨碍、危机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或有妨碍小区内交通秩序、堵塞消防通道的,应及时整改、移除和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乙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整改、移除和应急维修义务,甲方可代为进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小区无露天车位,原则上应租用地下停车场,做到现有资源充分利用,露天停车采取先来后到原则,不固定人、车,甲方可视院内车辆停放情况限制车辆进入,避免造成交通堵塞现象;

7、乙方须为车辆办好保险,将车停放后,应关闭车辆门窗,锁好车门并随身带走车内贵重物品;甲方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内容,不承担乙方车辆及其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凡露天停放,车辆有损坏及划伤,甲方不承担责任,

8、小区内公司业主停车,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9、临时停车进入仅限业主子女及直系亲属。

第六条 实行出入证放行制度

1、乙方带齐业主身份证明,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在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由甲方发放出入证;

2、一车一证,不得涂改,借用;

3、进入院内请注意各种交规标识,关闭车上报警器,自觉停放在指定位置,如占用通道应及时移开;

4、出入证应放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检查服从门卫指挥调度,院内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违者将禁止进入本小区;

5、未持证车辆,甲方有权禁止其进入小区;

6、凡涂改出入证或出入证号与车牌号不符的,不服从管理员指挥的,门卫协防人员有权收回出入证;

7、禁止一切车辆在禁停区域停车;

8、出入证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提供有效证明后,办理相关补办手续;

9、乙方应在出入证使用期到期前,带上相关证明和出入证来甲方处办理续期手续,以免影响车辆的正常出入。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空军干休所《物业服务管理协议》及本协议的约定,以统一管理为原则,有权按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并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等相关费用;

2、有权要求乙方及其车辆使用人参与、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工作,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3、甲方应及时对小区道路、停车场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养护,保障正常使用;

4、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甲方有权按照本服务协议处理;

5、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车位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6、乙方车辆在小区内受到损害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7、露天停车收费另行立账,使用经业委会同意,全部用于道路维修及物业公司服务成本;

8、接受乙方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合理使用车位

2、乙方应遵守《空军干休所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度》及小区有关车位使用等公共、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

3、乙方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

4、乙方对其车位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因违反本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和本协议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道路、车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2、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协议;

3、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不能提供车位或所提供车位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车辆停放使用;

(2)甲方未尽修缮义务,严重影响车辆停放使用;

4、车位使用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出入证:

(1)损坏车位所在地相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承担违约金100.00-500.00元,并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车位用途的,承担违约金50.00-200.00元;

(3)利用车位存放危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承担违约金200.00-1000.00元;

(4)拖欠车位场地占用费累计3个月以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

6、协议双方的变更: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车位使用权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服务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2、为维护公众、乙方或他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计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的突发事件,甲方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乙方车位、车辆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与其车位使用人或车辆使用人就本协议的权利

义务进行约定,但其车位使用人或车辆使用人违反协议约定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约定后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停放服务协议范文2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小区内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确保业主车辆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小区车位租赁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常驾此车人士:

上述资料如有变列,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 物业情况

物业位置: 物业名称 车位编号: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小区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行为。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该车位转租他人,转租时不再另行通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租金和管理费;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

5、对停放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四条 车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车场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完好,运行使用正常,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4、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五条 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场的使用性质;

3、车场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场停放;

5、小区停车场严禁烟火,经制止不改者,将取消停车资格。

第六条 停车场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在该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形成车辆停放服务关系,甲方负责妥善打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甲方恕不赔偿。

第八条 停车费价格与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 元/月 车位租金: 元/月租用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合计 元,乙方须于协议到期15日前到物业中心交付下一期的车位租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并有权取消乙方停车资格;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业主有车位购买优先权。因业主购买车位而造成车位租赁发生相应调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停放服务协议范文3立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方便乙方 车辆停放,现就车辆停放有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只提供停车位供乙方车辆停放,不负责乙方车辆的安全以及车辆设施防盗等工作。

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时,必须停放在甲方制定的停车位上,不得随意停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

三、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停放时,随车垃圾不准随意倾倒,同时不准使用甲方自来水清洁车辆。否则甲方有权收取卫生费。

四、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时,不准损坏甲方停车场水泥场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取场地损坏维修费。

五、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停放时间为昼夜停放,停车位租金为每天 元。

六、本协议期限为 天。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停车位租金合计为 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缴清租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第4篇

一、生鲜乳运输车辆现状

近三年来,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呈逐步增加态势,2014年年初33辆;2015年年初38辆,同比增加15%;2016年初45辆,同比增加26%。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有三大特点:一是数量多。焦作市有45辆生鲜乳运输车辆,在全省排名第一。二是运输范围广。45辆生鲜乳运输车中,运输范围在焦作市内的有11辆,约占24%,省内(不含焦作市)的有21辆,约占47%,全国(不含河南省)的有13辆,约占29%。三是私人或租用社会车辆占比大,初步统计,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中有35辆为私人车辆或租用社会车辆,约占78%,有10辆为乳企、奶畜养殖场或奶农专业合作社所有,约占22%。以上情况加剧了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难度。

二、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情况

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主要体现为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两方面。

1.行政审批。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行政审批工作主要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完成,市级及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根据从事生鲜乳运输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申请,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对受理的许可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组织3~5人由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完成上报备案工作。2015年焦作市开展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部分县畜牧局成立了2~3人组成的行政审批股,进驻县行政服务大厅,全权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区里主要由各区畜牧中心进行办理。

2.监督检查。

(1)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对全省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实行分类监管的通知》要求,焦作市把生鲜乳运输车辆分为三类进行监管,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做到风险受控,防患于未然。焦作市畜牧局会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生鲜乳运输车辆检查,并对车辆的所有者或司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搭建监控平台。当前,河南省畜牧局正组织在全省建设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费用由省财政承担。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省畜牧局监管平台,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县(市、区)监管用户端,乳制品生产企业监控用户端和生鲜乳运输车辆车载设施设备。届时,将实现省、市、县三级和乳制品生产企业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实时定位和视频监控。目前,生鲜乳运输车辆车载设施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毕,监控系统已开始运行,状态良好。在畜产品安全问题日趋白热化的今天,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的建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将有效解决长途运输、信息衔接等方面的监管难题,强化了生鲜乳运输车主和从业者依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加大了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加快了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问题及建议

1.问题。

通过对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情况调研发现:焦作市生鲜乳运输环节监管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1)人员配置方面。焦作市作为河南省一个奶业大市,市、县两级均未设置专门的奶业主管科室,奶业工作由畜牧科承担。畜牧科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难免有疏漏。目前奶业管理工作在畜牧科,畜牧科工作繁杂,对口省级四个业务处室,仅有正式编制2人,承担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奶业管理;负责养殖项目管理、外资项目管理,参与扶持全市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指导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统计工作,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验收及办理,兼任本单位在行政服务大厅的相关事项,力量严重不足。

(2)行政审批方面。《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对奶罐车的材质及设计进行了明确要求,实际工作中,也会作为运奶车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检查依据,但畜牧部门只能眼观,且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资质,可操作性低。

(3)鲜奶吧运奶车方面。近两年来鲜奶吧逐渐盛行,但奶吧用奶量有限,每天只有几十千克到一百多千克,法律法规在供奶吧鲜奶的运输工具方面尚无明确规定,是否实行行政许可也无说法,畜牧兽医部门只能规范引导企业用保温材质,做好交售记录和检测记录,随车携带交接单。

(4)信息衔接方面。生鲜乳运输车辆承运的奶站与交售的乳企均不在辖区范围内时,车主不主动到辖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很难掌握该运奶车的信息,这就给违法经营提供了可乘之机。

(5)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维护方面。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安装由省财政承担,保修期1年,保修期过后,系统的运营和维护费用由谁承担尚无定论。若由个人承担,无固定服务乳企的车辆监控系统运行的可持续性堪忧,而且这部分费用最终会转嫁到奶牛养殖户身上,在当前奶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了奶农的负担。

2.建议。

(1)成立奶业管理办公室。建议政府加强重视,奶业大市、县成立专门的奶业管理办公室,配置人员1~2人,加强管理工作,及时落实上级精神。

(2)提供资质材料。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奶罐材质及安全性检测合格后出具鉴定材料或由资质的企业安装奶罐车罐体并出具相关证明,然后以附件形式提交,进行生鲜乳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更专业,更具有权威性。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对当前生鲜乳运输环节的一些新生事物如何处理,法律法规中尚无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约束,制定行业规范,引领行业在健康、合理、合法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4)加强与乳企的信息对接。乳企配合做好向本企业运送生鲜乳的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全省乃至全国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反馈车辆信息进行核对,可以有效杜绝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发生。

(5)制定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维护方案。明确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维护费用由谁承担,加大对生鲜乳运输车辆责任人关于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并以该车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列入生鲜乳准运证明的换证核发事项中。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第5篇

中小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末,全县共有专业客运企业12家,二级客运站1家,三级客运站1家,四级客运站4家,拥有营运客车259辆5405座,开通各类班线112条,其中省际17条,拥有营运客车29辆678座;市际6条,拥有营运客车9辆280座;县际15条,拥有营运客车43辆1092座;县内74条,拥有营运客车174辆3229座。

据调查,随着农村校网布局的调整,农村撤并了部分中小学校,一部分的学生家庭为支持子女的学业,举家搬迁,租住学校附近;另一部分学生基本上通过以下方式上下学:一是客运班车,班次正常的,乘坐客车上学;二是路途较近的,走路上下学;三是学生家长与“面的”车主约定,包租“面的”上、下学;四乘坐其他车辆上学(如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干线公路沿线的学生基本能乘坐客运班车正常上下学,但短途支线特别是偏远乡村周末学生放学,客车超载严重及乘坐“三无”车辆的现时有发生。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集中,产生了客观上乘车难的问题。全县现有普通中学25所(其中城关6所,乡(镇)19所),在校中学生19109人(住宿生7286人),其中初中生13017人,高中生6092人,小学70所(其中城关5所,乡(镇)、村65所),在校生20765人。除育才学校配备两辆校车接送城关的学生外,其它的学校均无校车专门接送。根据教育部门统计的数据,单单需要一周一次接送的学生数量大约有5000多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即使投入全县所有的客运车辆也难以解决。二是部分学生与家长安全意识淡薄,贪图便宜,固定包租小货车、小“面的”等非法营运车辆上学。三是放学高峰时间,小货车、农用车、小“面的”、甚至“三无”车辆密集学校周边,利用时间差抢运学生,造成学校说无车可乘,而客运企业却认为无生源可运的局面。如柳峰中心校,原本客运企业每周五派车接送3趟,但从200年下半年开始,只需单程运送。四是部分康庄公路未经通车验收,造成客运班车无法进入,从而给“黑车”有机可乘。

针对上述情况,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有条件的学校考虑配备校车用于接送学生,以解决中小学生无专车接送而带来的诸多安全问题。

二、建议学校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时间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以错时、错日、错班级等方式放学、放假,分散学生流,以减轻客运班车的运输压力,避免超载现象发生,确保运输安全有序。

三、建议学校按实际需求量与客运企业签订运输协议,制订学生接送方案。客运企业配合学校制订的乘车方案,学校应明确学生人数、接送时间,客运企业合理安排运力,增开周末班次,轮回加班接送学生,校方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统一乘车。据了解,司前民族小学和新城小学已按此方法操作,效果可鉴。校方与企业签订运输协议,由学生统一购置乘车月票,学校组织学生排队编号上车,维护上车秩序,既保障学生运输又防止学生接送车超载现象的发生。

四、建议学校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拒乘“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等“黑车”。这些“黑车”大部分属于当地村民自有,即使被查扣,都说是同村亲戚,没有以营利为目的,造成取证难,给我们打击增加了难度。因此,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学校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对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带来的危害多做宣传,引导学生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黑车”,使这些车辆失去生存的空间。同时建议相关单位对学校周边的车辆和驾驶人开展大排查、大整顿,各部门协同作战,强化路面监控,杜绝“三无”车辆及不符合驾驶条件的人参与学生运输。

五、建议政府对学生运输车辆给予政策性补贴。我县是个山区县,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劳务输出,农村常住人口越来越少,农村客流受季节性和时段性影响,高峰时运力不足,而平时运力过剩,实载率偏低,经营者投入大、效益低,客运市场非常疲软,加上油价高涨,修理费用等经营成本的提高,客运经营者虽有承诺完成指令性的学生运输任务,但经营的微利甚至无利致使投向农村客运和学生运输的运力量少、质次、超员成为必然。建议县政府出台学生运输运输车辆补贴政策,对乡、镇中小学学生接送客运车辆,给予每车每公里3元的单程补贴。

六、建议学校在碰到台风等紧急事件时,不能突然停课,造成大量学生集中返乡。如因气候条件恶劣必须停课的,请教育部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错时、错线的组织学生乘车返乡,以免学生拥堵在公路上或站场内,造成安全隐患,给交通运输带来压力。如台风来临之前,教育部门突然宣布我县中、小学校下午停课,停课后大量学生返乡,客运站人满为患,尽管交通部门紧急启动应急预案、但由于事发突然,加上台风期间原本运力不足,造成站场秩序混乱,往往一辆中巴车刚进站还未停稳,学生就随车紧奔、一拥而上,有些甚至爬窗而入,不利 于学生安全乘车,存在重大隐患。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第6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_______》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_____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_________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投标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站点(www._________.com)。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_________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小组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第7篇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_______》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_____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_________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投标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站点(www._________.com)。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_________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小组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第8篇

1国内现状

目前国内对事故车辆安全缺陷调查主要代表有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简称“NAIS”)项目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中国交通事故深入研究(简称“CIDAS”)项目。由于两个项目牵头机构的不同性质,两者的目的也不尽相同。NAIS体系主要是查找发生事故的存在安全缺陷的汽车产品,开展汽车召回;CIDAS项目主要是深入研究车辆事故,推动对汽车安全性能的改进。NAIS体系由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合全国多家单位共同建立,包括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第三军医大学等5家单位,于2011年正式开展试点工作。该体系旨在通过车辆事故深度调查,分析车辆的安全隐患,开展车辆缺陷分析判定技术研究,及时敦促制造商消除缺陷,为汽车召回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为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汽车产品的研发提供实例及技术支持[3]。CIDAS项目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国内外多家知名汽车企业发起,于2011年7月15日启动,旨在通过对中国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为中国乃至国际汽车行业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和技术服务。CIDAS工作组采取“经费分担,成果共享”的工作方式,其阶段性成果已在相关汽车安全标准制修订、C-NCAP中得到应用[4]。

2问题分析与改进建议

两个项目的建立在改进车辆安全性能和车辆安全缺陷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事故车辆数据采集途径有限,数据库样本案例较少,难以对特定车型安全缺陷开展全面评估分析;(2)车辆安全缺陷技术理论缺乏,检测设备和评估手段不足;(3)专业人才较少,研究力量薄弱;(4)注重事故信息的采集,忽视数据的分析。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作为政府机构,根据法定职责可以对存在安全缺陷的事故车辆开展技术调查、认定及召回,但没有权限掌握全国范围所有事故车辆数据,这制约了安全缺陷车辆的及时发现和治理。NAIS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解决了事故车辆数据的来源问题,但5家合作单位,在5个省市每年采集的事故车辆案例数据不超过2000例,数据库样本案例较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作为企业,在人力、经费及信息资源方面能力有限,仅在5个城市开展事故车辆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工作,每年事故车辆采集量不超过1000例,而事故数据库的建立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技术工程,企业开展长期研究存在困难。上述两个项目数据库样本量较小,难以对特定车辆的安全性能开展全面系统评估,安全缺陷车辆治理效果有限。而美国死亡事故分析报告系统包括全美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以及波多黎各岛中所有的死于交通事故的统计资料,目前已经收集到超过近100万例汽车死亡事故的详细数据[5]。针对上述问题,建议:(1)在现有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框架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深度调查与缺陷治理合作机制,协调好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设定、任务分配、信息共享、利益平衡、成果评估等工作,由质检、公安、工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事故车辆的深度调查和安全缺陷理,解决管理部门间信息沟通和权责分配等问题。(2)加强对车辆安全缺陷技术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车辆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形[6]。车辆安全缺陷治理的重要前提是进行车辆缺陷的分析和判定,在我国由于车辆安全缺陷治理研究工作刚起步,车辆安全缺陷分析判定涉及机械、材料、力学等多个复杂学科,目前还缺乏完善的理论体系,建议有关科研单位及高校开展专门研究,建立车辆安全缺陷分析和判定的理论基础。(3)加强人才队伍和试验力量的建设。事故车辆深度调查和安全缺陷的治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试验力量的支撑,建议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车辆企业的合作研究与信息共享机制,解决研究人才、经费及试验设备等问题。

3重点车辆安全缺陷治理

我国事故车辆深度调查和安全缺陷治理研究工作刚起步,存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的诸多限制,为了提高车辆安全缺陷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议对重中型货车、面包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事故主要车型开展深度调查。货车、面包车等车型安全隐患突出,以货车为例,由于货车外廓尺寸与《公告》不一致、侧后部防护装置强度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安装缓速器等问题[7],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大,伤亡人数多。据统计,2013年我国货车数量仅占全部机动车的8%,但货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占交通事故总量的18%,造成的死亡人数占28%。2013年发生的1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中,有7起涉及重中型货车,占43.8%。对国内违规生产问题严重的前8家货车企业统计发现,近两年就涉及道路交通事故6万多起,造成近3万人死亡。通过重点车型事故深度调查,对存在严重安全缺陷的车辆启动召回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车辆共性问题,通过提高车型安全技术标准和加强生产企业管理等手段,提升我国在用车辆运行安全性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8]。

4结语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第9篇

一、当前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上的存在问题

(一)在机构体制上

当前全市汽车类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工作由市局内设的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为办税厅)负责,办税厅为市局内设的一个科室,不独立具有法人资格,按照《征收法》的有关规定,不能行使独立的执法权,因此办税厅在税收执法、征收管理、行政复议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

(二)在职责职能上

办税厅不能象其它职能科室一样,承担着承上启下的职能,对上省局没有对口的办税服务厅,所属业务只有通过平级的流转、征管、信息、票证等其它科室进行指导或检查。对下属各县(区)局也没有对口业务,不存在指导、检查职能。

(三)在票证的使用管理上

由于办税厅与票证中心同属内设的平行科室,而且市局票证中心不直接对使用人发放票证,因此,办税厅使用的税收票证只能通过市局的派出机构直属分局领用和结报,对税收票证的领取、使用、保管等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

(四)在征收服务上

当前办税厅对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是按照省局统一设置的软件,统一设置的流程。按照验车岗申报岗审核开票岗收款岗打印完税证明岗整理归档岗的流程逐一进行,纳税人必须经过上述岗位的所有窗口才能完成办税事宜。与总局为方便纳税人提出的“一窗式”、“一户式”的办税程序相违背。

(五)在管理服务上

由于办税厅只承担对购车人的车辆购置税进行征收,不承担其它管理职能。因此对车行销售汽车开具发票的内容(包括开票时间、车辆型号配置、销售价格、金额等等)无法进行跟踪检查和管理服务。导致销售汽车低开配制、低开价额而减少纳税,虽然总局统一设置有各类车型的最低计税价,但最低计税价与实际销售价仍然存在有差距,容易出现各车行之间不公平竞争的现象。

(六)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过于复杂,不方便纳税人办税

纳税人购车后凭购车专用发票及合格证将新购车辆开至验车场地,供验车岗查验并填具验查凭证,到申报窗口填写申报表后,仍需提供购车发票、购车合格证书、新车发动机号码拓印件、车架号码拓印件、购车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所提供资料繁杂,特别是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的拓印件。纳税人大都因无工具较难获取,因此,在办税厅附近,开设了代办办税事宜收取费用的代办机构(个人)。无形中增加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干扰了正常的办税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完善和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机构体制问题

建议:1、将当前负责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的市局内设办税服务厅(科级),改为市局的直属机构,设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局(科级)。行使独立的执法权,既符合“征管法”的规定,又理顺了行政复议,票证使用、保管等方面的关系。

2、撤销现有的办税厅,将现有办税厅职能分解。一方面将各县局辖属内的汽车类车辆购置税,交回各县征收(据公安交管部门反映,为便民从现在起逐步将各县、市(区)的车辆交回各县、市(区)上牌);另一方面将市直和梅江区辖属内的车辆购置税,划归由市直属分局或梅江区局负责征收。这样既解决了机构体制问题,又解决了职能职责的问题。同时理顺了税收执法,行政管辖、行政复议、票证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关系。

(二)改革征管软件

建议省局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的征管软件改革为“一窗式”办税流程。即在一个窗口从办理申报、到计算税额、到开具票证、到划缴税款、到打印纳税证明、到整理归档同步完成。纳税人只需在一个窗口即可将所有纳税事宜办结。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流程和时间,方便服务纳税人。

(三)简化纳税资料和手续

建议省局参考四川省成都市国税局开发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软件,将软件的企业端安装在汽车经销商那里。汽车经销商在销售汽车后,购车人得到有二维条码的介质资料,条码中含有车主信息、车辆信息、发票信息,购车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时,办税厅人员经过扫描介质资料就实现自动、快速、准确录入应税车辆基础信息,自动生成并打印出规范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购车人便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办完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全部手续。既方便了纳税人,又避免了中介机构的介入。既提高了办税效率,又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