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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18 10:31:46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第1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火精神,突出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宣传教育、隐患消除、扑救管理工作。根据《州教育局关于杜绝中小学生野外用火管控工作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制定本管控方案。

二、目标任务

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建立健全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并切落实执行各项制度。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校园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切实落实防火措施各项措施,消除校园火灾隐患,严密防范校园内火灾事故引燃森林草原。加强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和严格管控,杜绝师生员工野外用火。

三、保障建设

1.组织保障

各校园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2.制度保障

各校(园)建立健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消防防火灭火制度,并不断完善。

3.设备设施建设保障。

4.抢险应急队伍建设保障。

5.火灾预防措施保障。

6.火灾隐患消除保障。

7.野外用火管控保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应急灭火扑灭、用火管控体系建设

1.制定完善森火灾应急预案。各校园要制定出符合本校园实际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逐步完善火灾应急预案体系。

2.抓好消防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为应急扑火提供可靠安全的保障。

3.加强防火灭火队伍培训,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4.加大培训力度。对消防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授课讲解、观看视频等形式,切实增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安全意识和扑火技能,提高火灾扑救水平。

5.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应急灭火演练活动

五、严控措施

(一)加强校内宣传教育

1.常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知识教育;以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和“119”消防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切实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2.常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将“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科学化。组织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主题班会;办一次森林草原防火黑板报或手抄报;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课;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征文活动;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灭火知识竞赛活动;发一封森林草原防火灭火致家长信;

3.常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师生《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普及师生法律知识,提升森林裁员防火意识。

(二)在重要节点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

校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制度,把每年3月规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在冬至、清明节、春节等森林防火关键节点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期间,除在校园重要地段设置户外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外,运用微信家长群、qq群、大型LED屏幕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三)严格校外用火管控

1.严密学生上下学路途用火管控。每天放学最后一节课、放假集会5分钟教育学生禁止在路途和野外玩火、用火。

2.严密学生野游活动用火管控。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秋游,原则上不得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用火场地要远离易燃草木,要在教师、领导监督下用火,人走前彻底灭火,要防止死灰复燃。

3.严密学生假期管控。在重要节假日放假时,校园务必进行放假前安全教育和野外用火五个严禁宣教到位。通过“告家长书”“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告知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看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严格管控学生校外用火、校内用电工作摆上学校工作重要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加强统筹协同。各校要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未成年人和家长的教育引导工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第2篇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批示指示。作为一名教师,要认真贯彻落实的讲话精神,更要对学生宣传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让学生懂得其重要性。

一、开展情况

3月11日,我校党支部开展了“不负嘱托、感恩奋进”的主题党日活动,校长黄河传达学习关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学习内容,对学校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帮扶老师利用调课错时或周末时间,深入农户,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

3月12日,我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中共木里县宣传部关于印发《森林草原防灭火宣讲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凉山州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反思暨工作推进会议纪要等,认真学习“六个一”、“十五不准”。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贯彻落实。学校作为宣传教育主阵地,承担着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线”重任,教育好每一名学生,渗透到每一个家庭,从源头上切断火源,才是最好的预防。作为老师,一定要将学习、教育、实践相结合,按照要求每周给学生上一堂“森林防火课”,进一步促进了学生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

我校制定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并进行领导包年级、教师包学生,定期给学生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六个一工作”,做到入心入脑,让学生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传递给家长,达到影响一家,带动一片的效果。

二、总结个人不足

1、对上级领导及上级文件学习领会不够深刻,学习时间不够;

2、宣传力度不够大,召开专题会议次数少,宣传学习面窄;

3、部分学生及老师思想松懈重视程度不够对“六个一”、“十五不准”未记牢;

4、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每个教职工的职责,也是每个教职工的义务,同时也是政治任务,务必按要求做好做实相关工作。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教师、一名帮扶责任人,我将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讲话精神,将对我所帮扶的列瓦镇棉布村村民沈友达家,不定期的打电话宣传教育,下村进户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教育,检查防灭火用具水壶、大刀、镰刀、钉耙等是否都有,家里的水是否装有水存放着。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第3篇

县人大联系乡镇**是全县森林大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也十分艰巨。**境内群山巍峨,沟壑纵横,林木生长的环境得天独厚。全乡辖4个行政村,森林总面积约66万亩,草原面积约43万亩。丰富的自然条件给当地群众提供了赖以生存的自然优势,但宽广的林地草地资源给**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火压力,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全乡农牧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将遭受严重威胁,**的生态环境也将会遭受严重的破坏。

近年来,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概率逐年降低,火警次数也逐年减少。**近几年实现了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的目标任务,2019年度荣获“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单位”的称号。虽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也不能掉以轻心,**作为全县森林资源大乡是“失不得火”,更是“失不起火”。为此,县按照《中共**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宣传调研工作的通知》(道委办发〔2020〕46号)文件要求,县级联系领导呷沙东周带领县人大办、县林草局、电信公司和乡镇工作人员对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思想认识方面。集中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黄明书记、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尹力省长赴州调研精神。集中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宣讲,观看了木里“3.30”等森林草原火灾的警示教育,讲清讲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围绕一是认识一定要到位、思想一定要统一,二是政策一定要清楚、情况一定要熟悉,三是宣传一定要广泛、引导一定要到位,四是责任一定要落实、执行一定要有力,五是纪律一定要严明,追责一定要及时等五个方面作了全面要求和强调。

(二)体制机制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联动体系,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防灭火应急预案;三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制定相应防灭火应急预案。

(三)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体系,明确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各村两委、护林员、草管员等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强化对村两委和护林员、草管员的督导检查工作;三是明确自10月1日起全面恢复乡村卡点,落实卡点值守职责。

(四)火灾风险隐患方面。一是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工作,落实跟踪整改;二是清理规范煨桑点,及时迁出有风险隐患的煨桑点位;三是高火险期内及时禁火令,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四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加大野外用火惩处力度。

(五)队伍建设方面。依托乡应急民兵排等应急力量组建一支应急扑火队伍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宣传教育方面。一是通过群众大会、走村入户、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识,组织群众集中观看甘孜州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二是通过张贴横幅标语、村村响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在防火期内焚烧秸秆、生活垃圾、祭祀、煨桑、踏青旅游生活用火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扑火力量建设与实际需求有差距,义务扑火队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缺乏专业培训。三是对群众防火意识、隐患意识、法制意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存在盲区。四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五是因病虫害原因导致千余株松树枯死,虽然有企业参与防治工作,但效果不明显,存在火灾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树立党委政府责任意识。乡党委政府要树立发生森林火灾不只会烧掉老百姓的林子,也会烧掉政府官员的“帽子”的紧追感,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

(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宣传主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宣传形式上,既要有静态的固定宣传形式(如固定型、永久型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又要有动态的宣传形式(如森林防火录相片、电视宣传片、森林防火宣传车等等);宣传内容上,既要有政策、法规内容以及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防火的业务、科技知识,使群众既懂得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又明白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三)细化火源管控措施。火源管控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进入防火期后,要做好各种火源的管控,要合理布置防火卡点,严禁火源进山入林,从源头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同时也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如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煨桑祭祀用火管理制度、群众进山入林管理制度和特殊人群的监控制度等,通过一些列的制度措施,将群众农事、生产和宗教等用火管控到位,对“聋哑疯傻癫”和未成年实行监护人负责制,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到乡(村)规民约中,明确农牧民群众的防灭火责任和严肃相关责任追究措施,逐步形成人人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大格局。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第4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州、县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安排,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自8月中旬开始,我场严格按方案计划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清理排查有关工作,按计划开展了第二阶段整治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场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场领导班子带头传达学习各级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召开专题党委会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对四川森林防灭火重要批示精神、彭清华书记在国务院督导四川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讲话精神以及宾川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宾川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召开职工大会,场长和分管领导对我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将上级指示精神和主要工作安排到各林区、点片等我场辖区内延伸传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为有效推进我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场长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分管防火的何家旺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以及防火调度员为组员的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二)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是开展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宣传活动,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我场辖区内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位村民。

三是收集和制作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条幅,在林区通道、进出路口设置提示牌等。

四是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小蜜蜂、防火宣传车进行宣传。

五是利用辖区内召开村民大会时机,对广大农户进行教育引导,不断强化老百姓管火用火、防范森林火灾意识。

(三) 健全防灭火体制机制

一是我场进村入户与各农户、放牧人员、坟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二是我场组建了一支以青壮力量为主的防灭火专业扑火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演练处置能力,力争做到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三是建立生态护林员考核考勤制度,要求每月巡山护林不少于22次,明确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发挥生态护林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前哨作用,发现隐患和火情及时处置和上报。

四是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一有险情,信息通畅,处置及时。

(四) 细致抓好隐患排查

一是建立宾川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

二是排查辖区内“五种人”落实监护人,明确监管责任,加强“五种人”的行为监管监控。

三是明确辖区内坟主,由各林点、片区负责引导坟主亲属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四是与电力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消除因树枝耷拉在电线上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

三、当前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困难

(一)应急物资储备不够充分

一是我场专用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器材储备库,过于简陋;

二是现有灭火物资器材不能满足应急能力建设。

(二) 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虽然在我场辖区内各林点、片区开展了火灾救援应急演练,但缺少应急处置能力的指导和实战经验,一有火情可能导致新的意外发生。

(三) 防火宣传教育有待深入

一是现阶段处于防洪渡汛期,部分人员对森林火灾的防范意识有所淡化,错误地认为雨水季是不可能发生火灾的;

二是接受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人群有漏洞,特别是常年在外务工人员,每年春节回家上坟祭祖,可能因防火意识不强,疏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

四、下步整改落实措施

(一)持续开展防火宣传

一是把握重点内容,突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采取开会学习、进校宣讲、出动防火宣传车、悬挂防火横幅等形式,营造“烧山坐牢”的严厉氛围,提高干部群众防火思想意识。

二是把控重点人员,加强对“五种人”的监护人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确保管理好“五种人”的生活行为,严禁其生活中及野外用火。确保防火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二) 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工作部署、责任落实、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有效化解影响制约森林防灭火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消除盲区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一是优化应急预案,针对季节变化和人员调整,及时修订和完善我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其科学性、适用性。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尤其针对应急处突能力弱的问题,邀请县林业和草原局专业部门机构,加强对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的指导,确保出现火情,迅即能动,拉得出、联得上、扑得了。

三是强化物资储备,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建设项目和补充防火物资,力争达到确保每名专业队员的人身安全。

四是突出季节特点,针对秋冬季节性和农事特点,划定秸杆禁烧区域,引导农民科学回收利用废弃农作物:针对春节、清明等节庆时节,引导广大祭祀者利用鲜花文明祭祀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第5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人民上下一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5月13日我县召开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题会;5月19日我县召开了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既是让全县干部职工继续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也是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找准工作短板、解决突出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水平,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的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我县是森林资源大县,森林面积达xxx万亩,森林覆盖率xxx%,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多风少雨,加之很多村庄在半山腰上,电线穿越山林,XXX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回眸过去几年,10年间xx共发生大大小小的森林火灾xx起,特别是2017年“1.16”“3.12”森林火灾和2018年“2.16”“2.19”森林火灾,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了巨大损失。我们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领会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时间更紧、压力更大,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又要准确把握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汲取凉山州森林火灾和我县森林火灾教训,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保护好XX森林草原资源,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同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早日推动我县迈入小康社会。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第6篇

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大火毁灭森林和草原,还污染大气。带来了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欢迎大家学习!

 

 

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规范防扑程序,明晰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新型林草防扑火机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要求各地各林区专题学习,并贯彻执行。

《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共分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火灾风险防控、预警及响应、信息报送、火灾早期处置及扑救、善后工作、制度机制、保障建设十一个部分。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规范防扑程序,明晰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新型林草防扑火机制,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山西省各市、县林草部门及省直属各国有林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直林局”)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早期处置及扑救等工作。

3、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管、应急统筹、林草防控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联防联护的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积极消灭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扑、安全第一的原则。

4、组织体系

4.1 防火专设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省林草局”)设置防火处,省直林局应设置防火科,负责本地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及早期处置等业务工作;市、县林草部门应加强防火机构建设。

4.2 防灭火指挥中心

省林草局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局长兼任,副总指挥由主管防火工作的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预防,火灾早期处置及扑救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防火处处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中心主任兼任,防火处负责防灭火指挥中心日常工作,预警监测中心具体承办值班、预警监测、火情火灾信息接收报送、林草系统火灾扑救中的相关事宜。市、县林草部门及省直林局均应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具体参照省林草局设立。

4.3 防灭火专家库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均应设立防灭火专家库,将当地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处置、扑救中有丰富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专家库;在组织扑救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应吸纳专家库人员参与扑火方案制定、火场作战指挥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实战指挥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

4.4 消防队伍

各级林草部门应按照“县县建队”的原则,建设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

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县、省直林局和11个设区的市,均应组建10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设区的市可以与本辖区内的县或省直林局合建);其余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县,应组建50-80人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

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应根据当地森林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建立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4.5 巡护队伍

各林场、林区、有林单位应根据林地面积、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等,聘用一定的专职管护员、兼职管护员等人员,对所辖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进行防火巡护。

    5、火灾风险防控

5.1 防火宣传教育

5.1.1宣教时机

重点时段宣教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期间,应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火宣教活动。

重要节点宣教

(1)每年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应围绕烧荒燎堰、焚烧秸秆等农事活动,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2)针对春节、清明、“十月初一”、红白事等民间习俗中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其它时段宣教

(1)每年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应围绕森林草原旅游、野炊等,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2)针对在林区内林业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施工作业期间的野外用火行为,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3)其它高森林草原火险时段及有必要开展防火宣教的时机。

5.1.2 宣教方式

固定媒介宣教

(1)有效利用高速公路、国省道、乡村公路、铁路等周边建筑物粘贴或刷写宣传标语进行宣教;

(2)有效利用村庄、学校、林区周边的工矿企业等建筑物粘贴或刷写宣传标语进行宣教;

(3)有效利用林区边缘的碑、牌、墙、封山育林围栏等固定设施粘贴或刷写宣传标语进行宣教;

(4)利用乡村广播、黑板报、公示栏等进行宣教。

移动媒介宣教

(1)通过印发纸质宣传资料进行宣教(如:报刊、杂志、宣传页、宣传画、春联等);

(2)通过印制防火宣传物品进行宣教(如:宣传版面、条幅、彩旗、红袖章、围裙、坎肩、太阳帽、书包、手提带等);

(3)通过防火宣传车辆流动宣教。

电视网络宣教

(1)通过网络、电视、手机等媒介进行宣教;

(2)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抖音、微视频、动漫等新型媒介进行宣教。

其它形式宣教

(1)利用防火宣传月、座谈会、防火讲座、培训会等形式进行宣教;

(2)利用以防火为主题的快板书、音乐舞蹈剧、有奖知识问答等文艺题材,创作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文艺作品、文化活动等进行宣教;

(3)通过公开曝光火灾案例和肇事人员的处理情况,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5.1.3 宣教群体

主要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应全覆盖,主要对中小学生、林农群众、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区工矿企业职工、旅游人员等进行宣教。

特殊群体

(1)突出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人等6种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宣教;(2)重点对坟(墓)主、返乡祭祀人员、放牧人员、矿主、七十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进行宣教。

5.1.4宣教地点

主要侧重于林区和林农交错区的农村、中小学校、工矿企业、旅游景区、火车站、汽车站、集贸市场、林业生产性施工和非生产性施工作业点等人流量集中的地方。

5.2 防火巡查巡护

5.2.1 巡护队伍

巡护队伍主要有4类:专职管护员队伍、兼职管护员队伍、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森林公安队伍。

专职管护员队伍

专职管护员由各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实行购买式服务和聘任制管理,专门开展野外巡查巡护工作。

兼职管护员队伍

兼职管护员包括各级林草部门和各乡(镇)、村委会聘用的护林员、生态护林员、防火信息员。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主要负责对集体林地的巡查巡护;防火信息员主要是协助专职管护员负责国有森林草原资源的巡查巡护。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按照“有火打火、无火巡护”的原则,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火巡查工作。

森林公安队伍

森林公安队伍按照“有案破案、无案巡逻”的原则,在各自辖区内配合有林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火巡查工作。

5.2.2 巡护方式

防火巡护应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采取地面巡护、无人机空中巡护和GPS巡护等多种巡护方式,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5.2.3 巡护责任区

每个管护员都应明确巡护的区域、面积、责任,原则上人均巡护面积为0.5万亩至1万亩。

5.2.4 巡护内容

巡护人员按照工作职责主要任务有:

野外用火管控

对野外焚烧秸秆、烧荒燎堰、上坟烧纸、工程用火、点火取暖、野炊、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

隐患排查

①发现隐患。各防火责任人应对责任区火灾风险点、危险源等隐患进行经常性的排查,重点对企业厂矿周边,林区内“林顶线”、“林包线”、“打火星”、老化线路,以及对林路、林农、林牧、林缘地带可疑、可燃物等火灾隐患易发生点应逐一造册登记,建立隐患台账。

②报告反馈。巡护人员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做到当日发现、及时报告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对发现的隐患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消除隐患。

热点核查

对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等监测发现或上级通知核查的林草热点信息,应立即进行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核查结果。

发现火情

各类巡查巡护人员巡查时发现的火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

5.2.5 巡护重点

重要时段

在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农耕期、春季旅游期、节假日、清明节等时段,应加强巡查巡护的频次和密度。

重点人群

(1)突出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人等6种人进行重点防范。

(2)对野外施工作业人员、放牧人员、农耕人员、坟(墓)主、返乡祭祀人员、七十岁以上老人、森林草原旅游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防范。

5.3 火源管控

5.3.1 封山禁火

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需要,及时封山禁火令,划定禁火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5.3.2 农事用火管控

各级政府及其农业、环保、林草等部门对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焚烧秸秆、烧荒燎堰等民事用火,应采取措施严格管控。

5.3.3其它用火管控

对于在林区内进行林业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等施工作业用火,应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5.3.4 野外用火管控

对于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加大管控、查处、处罚力度。

5.3.5 设置防火检查站

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在通往林区的村口、路口、沟口和景区入口,应设立固定或临时防火检查站卡,加强防火检查,收缴携带的火种,杜绝火种入山进林。

5.4 联防联护

相邻的省、市、县、乡、村,国有林局、林场与毗邻县、乡政府以及村委会之间,均应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在信息共享、宣传互动、联防联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实行有火共扑、无火共巡的联防联护机制。

5.5 火情监测及报告

运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监测

各级林草部门应充分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所辖区域热点、火情进行监测。

①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查看、接收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的热点、火情信息;

②对接收到的本辖区内热点、火情信息,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

③核查结果应在规定的2小时内,通过手机APP终端或值班电脑相关页面迅速反馈;

④反馈内容主要包括:火情发生地点的地类、核查人员姓名(或手机号)、火情描述、火情照片等;

⑤上报核查结果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其他方式

各有林单位应通过远程视频监控、防火瞭望塔观察、无人机巡护、地面巡查巡护等多种方法手段,对所属林区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立体监测,及时发现火情,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

5.6 防火督导检查

森林草原防火期和其它高森林草原火险时段,各级林草部门应组织防火督导组,对基层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军事重地等重要区域应重点督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6、预警及响应

6.1 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省气象局中长期天气预报,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综合分析研判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同省应急厅、气象局及时向全省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宏观预测预报;配合省气象局制作全省24小时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提请森防指办公室,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向全省。

6.2 火险预警

6.2.1 预警分级

根据各地森林草原火险天气条件(大风、干旱、高温等)、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以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无色表示,五级为最高级。

6.2.2 预警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应急、气象部门会商,共同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提请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预警地区和公众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蓝色、无色为较低火险等级,不进行预警信号。

6.3 预警和响应

6.3.1 红色预警及响应行动

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等级为五级,形势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必须作出以下响应:

(1)预警地区应加强值班调度,密切注意火情动态;

(2)提请市、县政府及时禁火令或禁火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组织各类巡护队伍进一步加大巡查巡护密度,延长巡护瞭望时间,密切监视特殊人群动向;

(4)严格火源管控,在进入林区的主要沟口路口设卡布点,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5)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对重要地区或重点林区严防死守;

(6)森林消防专业队全员值班备勤,半专业扑火队应集结待命,进入临战状态,队员着装,物资机具装车,确保在接到扑火命令后10分钟内出发;

(7)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值班备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8)做好赴火场工作组的有关准备。

6.3.2 橙色预警及响应行动

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等级为四级,形势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必须作出以下响应:

(1)预警地区应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要对重点和特殊人群重点宣传;

(2)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

(3)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进山;

(4)组织巡护队伍开展不间断的巡查巡护和瞭望监测;

(5)森林消防专业队全员值班备勤,靠前布防;半专业扑火队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

(6)对橙色预警地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6.3.3 黄色预警及响应行动

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等级为三级,形势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必须作出以下响应:

(1)预警地区应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2)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理力度;

(3)认真检查扑火机具装备、物资等落实情况;

(4)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有关准备工作。

6.4 预警解除

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后,根据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解除警报通知(或公告),终止预警响应,恢复正常工作。

7、信息报送

7.1 热点信息核查及报送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对发现、监测、接收到的林草热点信息,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并在1.5小时内将核查结果逐级上报到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

7.2 火情信息接收

(1)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接到省森防指(或有关部门)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后,应立即逐级通知所涉市、县或省直林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

(2)各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一旦发现(或监测到)森林草原火情,应第一时间向当地林草部门(或省直林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3)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接收任何公民或组织报告的森林草原火情信息。

7.3 火情信息报告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按照“有火必报”的原则上报,并立即组织开展扑救。具体报告事项有:

(1)当确认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应立即向当地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森防指办公室报告;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综合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领导。

(2)各地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当地林草部门必须第一时间纵向逐级上报至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

(3)初发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有: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起火地点天气情况、植被情况、过火面积、扑救情况、可能蔓延的方向、是否需要支援等。

(4)火情(灾)信息应当逐级上报,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后应及时按正常程序上报。

(5)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值班员每天应汇总全省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信息,及时报告防灭火指挥中心及办公室领导。

(6)省直林局辖区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应立即同时向省林草局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火情(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森防指办公室报告。

(7)跨行政区域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灾)的,火情(灾)信息应向其共同的上级报告,特殊情况可分别报告。森林草原火情(灾)可能会蔓延到行政区域以外的,应及时通报相邻单位。

7.4 火灾扑救期间信息报告

(1)火灾扑救期间信息报告,应当按照“逐步求精”的原则,先电话报告大概信息,随后核实并书面报告全面、准确的信息;

(2)信息应动态化报告。火灾扑救期间,每隔2小时向上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一次火情动态和扑救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3)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期间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有:火场指挥员、扑火力量组成及数量、火场主要气象因子、火线长度、火点数量、初判火场面积、火场发展态势、下一步打算等。

7.5 重要时段日报告制度

在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重点时期或者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定的时段,实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调度日报告制度。

各级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于每天16时前向上级防灭火指挥中心书面报告当天火情发生情况。

8、火灾早期处置及扑救

8.1 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情发生后,各级林草部门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早期处置。当地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应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和“分级响应、积极消灭”的原则,展开火情处置工作;同时,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投入统筹、组织、协调等各项事宜中。具体如下:

(1)火情(灾)发生地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领导立即带领当地防扑火专家及相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灾早期处置及扑救工作;

(2)迅速调集所属专业队、半专业队赶赴火灾现场;

(3)立即成立扑救火灾指挥组、侦察组、专家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等相应组织机构,并分头展开工作;

(4)根据火场侦察情况,结合地形地貌、森林草原植被、气象条件、队伍到位、群众向导以及火场态势等因素,科学制定扑火方案;

(5)扑救组根据方案,积极开展火灾扑救;

(6)根据扑火需要,迅速调集相应扑火装备、物资;

(7)上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应及时掌握一线火情,并根据火情态势发展积极做好相关的指导、帮助工作。

同时,按照事权等级划分,立即逐级归口上报,坚持边报边扑、报扑同步;基层政府、各级组织应立即行动起来,积极组织扑救。

8.2 参与指挥部工作

当扑火前线指挥部成立后,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林草系统主要负责前指赋予的一线火场的扑救任务,并提供专家咨询等工作。具体如下:

(1)参加指挥部工作,参与指挥部决策;

(2)积极发挥专家组作用,为指挥部提供扑救火方案及相关建议;

(3)火灾扑救现场的负责人应及时向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以便科学指挥决策;

(4)根据扑火需要,及时提出需求,提请指挥部予以解决;

(5)根据火场情况及发展态势,提出是否需要调用上一级人力、物资、装备支援等。

8.3 科学组织扑火

根据火场情况,结合地形地貌、森林草原植被、气象条件以及火场态势等因素,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科学组织扑火。

8.3.1 科学组织指挥

火灾现场指挥员应由熟悉业务、有扑火经验的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提前选好避险线路和地点,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8.3.2 扑火时机选择

要根据天气、地形、火势等各方面因素,科学确定扑火时机。一般应在林区温度较低、湿度较大、风力较小、风向较稳定的时段(如:凌晨天刚亮前至上午9时,一般为最佳时段),组织各类扑火力量,实施重兵扑救、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8.3.3 科学配置扑火力量

在火灾扑救中,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发挥扑火专长,发挥主力军、突击队作用,主要承担打火头、攻险段、保重点的重任。

要按照专业力量打明火、半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防队伍清余火、当地干部群众守火场的配置原则,科学配置各类扑火力量,配置比例应为1:2:3(或1:3;5),提高扑火效率,确保人员安全。

8.3.4 扑火方式

森林草原火灾应采取直接灭火、飞机灭火、隔离灭火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扑救。

(1)火焰高度低于1.5米的地表火,可采用风力灭火机、风水灭火机、2号、3号灭火工具等进行直接扑救;

(2)火焰高度大于1.5米的地表火,应采用灭火弹、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消防水泵、开设防火隔离带、飞机撒水等方式进行扑救;

(3)对树冠火和大风天气下的森林草原火灾,主要采取飞机灭火、隔离灭火的方式进行扑救。

8.3.5 扑火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扑火人员要科学选择行进路线,禁止从植被茂密、峡谷地带接近火场,禁止迎火头蔓延方向接近火场。

在火灾扑救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

8.4 提高响应级别

当火场、火势已超出本地火灾扑救力量能力范围时,当地林草部门应积极主动向前线指挥部及上一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提出申请,在指挥部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上一级防灭火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1)派出工作组及专家;

(2)抽调外援消防专业队伍;

(3)筹措、提供扑救火灾物资、装备;

(4)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重要电力设施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应立即提请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8.5 分级响应及处置措施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情形,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当地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依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般情况,随着火情态势的不断发展,响应级别随之提高,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也随之做好响应相关工作。

8.6 火场清理和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林草部门应按照前线挥部统一部署,组织所属扑火力量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味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火场。火场看守工作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

8.7 响应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9、善后工作

9.1 火灾调查

火灾扑灭后,林草部门应在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火灾调查相关工作。

9.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林草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预防工作漏洞、火灾发生原因和火灾扑救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9.3 植被恢复

火灾过后,林草部门应适时做好火烧迹地林木采伐、植被恢复等相关工作,有效避免次生灾害,尽快恢复森林草原植被。

10、制度机制

10.1 值班制度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干部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10.2 报告制度

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当地林草主管部门应立即逐级报告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同级应急主管部门,实行“双报告”制度,做到有火必报。

10.3 协同联动机制

各级林草和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处置协同联动机制,凡先接到火灾信息报告的一方,应当立即组织进行处理,同时及时通报对方,并随即上报。

10.4 会商研判制度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规律和火险等级,省林草局应及时会同省应急厅、省气象局开展会商,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适时火险预警信息,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根据火灾发展趋势等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火灾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各项扑救工作。

10.5 网格化巡查、定点责任看护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巡护应建立责任制,把林区划分为网格单元,每个网格单元都有明确的防火责任人,每个巡护人员都有明确的巡护区域、面积、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10.6 靠前驻防制度

在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应到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驻防,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10.7 联防联护制度

相邻的省、市、县、乡、村,国有林局、林场与毗邻县、乡政府以及村委会之间,均应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在信息共享、宣传互动、联防联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实行有火共扑、无火共巡。

10.8 群防群治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仅要组织专职管护员、兼职管护员、森林消防队员、森林公安人员开展巡查巡护,而且应广泛发动林区干部群众参与防火,形成专群结合的防火局面。

10.9 督导检查制度

在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期、紧要期,各级防灭火指挥中心应组织专门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所辖区域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防范化解风险,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11、保障建设

11.1 基础性工作

各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有林单位应提前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在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时能够有备无患、高效应对。具体如下:

(1)工作内容

①地形地貌概况,主要包括山势走向,山梁、山谷、河流、悬崖峭壁等分布,岩石裸露地、林中空地、地类、林分结构、林种及分布区域等;

②辖区内现有道路分布状况,明确道路类型(如,等级公路、简易公路、土路、步行道等);

③一旦发生火灾,比较适宜开设防火隔离带的地点、地域分布(如,辖区内可依托道路、河流、林中空地等适宜开设防火隔离带的位置、走向等情况);

④辖区内拟建设防火通道、生物防火隔离带的规划、打算;

⑤辖区内村庄、厂矿企业、学校及河流、湖泊、水库等取水点的分布情况;

⑥辖区内加油(气)站、天然气管道、化工厂等重要设施及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分布情况;

⑦林区内高压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等分布情况;

⑧林区火险等级区域分布情况;

⑨辖区内专业队、半专业队驻防及分布情况。

(2)各有林单位应结合各自辖区内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自然条件、社会环境等情况,将上述内容勘查、划定、系统梳理,编印成册,并标注在地形图、森林资源分布图、卫星(遥感)影像图等图上,形成系统、完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图表资料。

(3)各级林草部门、各有林单位应结合本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防灭火工作建设规划,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11.2 技术保障

各级林草部门防灭火指挥中心均应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专家库,将当地在森林草原火情处置、火灾扑救中有丰富实战经验和理论造诣的人员,纳入专家库;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森林草原防火监测系统、指挥信息系统等手段建设,为扑救火灾及信息化防火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11.3物资保障

省林草局应加强省级和省直林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和省直林区扑火需要。各级林草部门防火机构应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11.4 基础设施保障

各级林草部门防火机构应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加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高山瞭望塔(监测预警点)、森林草原消防供水系统、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卡、宣传警示固定碑牌等的建设力度,构筑形成一整套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营房设施、训练场地、办公生活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建设,满足消防队伍正常的工作、生活需要。

11.5 经费保障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第7篇

一、全面压实安全责任,提高重视程度

我镇根据《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森林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联系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以及全镇11个村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风险形势研判,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充分利用镇级大会、村坝坝会、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二、广泛参与

本镇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指示,镇党委书记郭灵僧、镇长带头宣传落实《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了“五个带头”“五个不准”,本镇4月2日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承诺活动。组织培训学习《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关于建立“两书一函”制度督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关于分区分级抓好森林草原火险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规章制度。

三、扎实开展日常宣传和防范工作

由镇长牵头,各联片领导、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各驻村干部及各村社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到人,做实做细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在清明节前对我镇辖区内的重点目标和重要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派出所加大了对森林防灭火宣传巡逻。镇村干部开展安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大力加强公众森防安全教育。

四、做细宣传工作

我镇坚持刚性执行“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完善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和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止,我镇11个村、社区,累计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卡点55个,卡点值守人员累计124人,巡护人员累计400余人。镇级扑火应急处置队员30人。制作悬挂横幅标语36幅,宣传标牌9个,防火令40张,宣传督查车标识牌1个。县上分发加本镇制作宣传资料,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五、强化宣传效果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第8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召开局党组会议2次和全局职工会议5次,及时传达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判当前工作形势,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心中有目标。

(二)落实工作职责。一是明确重点。我局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结合责任分工,找准切入点,以烟花爆竹、气瓶为重点,延伸到超市和餐饮行业。特别是对“涉火”的领域进行了专项检查和宣传教育,确保管住“火源”。二是扩大宣传。结合日常监管,通过张贴省州县三级防火令、签订《布拖县火源商品购售承诺书》等方式对全县个体户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宣传,张贴宣传海报200余份,签订承诺书30余份。通过有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政策知晓率,强化火源管控,有效控制野外用火、违规用火。三是党建引领。“让党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一线高高飘扬”,这既是一份承诺,也是一份责任。自下沉以来,以“卡点有人守、林子有人巡、政策有人讲”为工作指南,每周安排人员下沉一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让“党性”在防灭火一线充分发扬。四是强化联动。我局联系牛家湾镇。作为重点乡镇,自2月开始,定期交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参加牛家湾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1次,在实践中检验理论成果。

(三)强化信息报送。由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及时将工作动态上报指挥部。截至目前上传日报67期,简报13期。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第9篇

当前又到了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之前督战小组也开展了大量工作,但草木干枯,可燃物多,形势依然严峻,仍需紧绷安全弦,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殊重要性,对各项工作进行深刻反思,落实好《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要求,发挥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带头示范作用。

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认清当前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不懈怠,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森林生态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干部群众生命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放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