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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监理合同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13 16:14:29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第1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第2篇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第3篇

关键词: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应用

为了避免不必要资源的浪费和业主双方的损失,将装修质量的管理、控制及监督贯穿在整个装修过程,尤为重要的是隐蔽工程在隐蔽后,以免留下隐患,决定着整个装修工程施工的质量得到了保证及装修装饰工程顺利完成。若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发生的质量问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工期延误等非常大的损失,施工中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一定要严密管理、控制及监督,以免留下质量祸根和隐患。

因此,如何做好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工作,我们特别要着重且密切关注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工作,通过对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方面进行分析,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研讨:一、装饰装修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我们将深入展开讨论。

一、装饰装修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缺乏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致安全和质量问题

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出现房屋主体裂缝和露筋、渗水等结构性质量问题,那么业主也不清楚且未告知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查明原因并出具补强加固方案,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该房屋建筑的国家专业鉴定部门报告,从报告上可以获知是否该房屋建筑存在安全危害大的结构性问题。如果房屋建筑确实存在安全危害大的结构性问题,业主有权要求索赔或退房,一切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或开发商出具专业维修整修技术方案但拒绝对房屋建筑进行加固整修。为了保证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后期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由开发商负责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业主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整改后的专业监测。若合格,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将进行进场前质量预评估。

2.装饰装修工程中缺乏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机制

通常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在质量管理、控制方面施展的能力不足或薄弱,对装修前期开始的装修设计、技术交底、装修合同、装修标准工艺都无法准确地识别出问题,在实际施工中的工艺根本无法规范形式化,安装工艺也可能无法按施工规范执行,缺乏过程控制及监督机制,就给后期工作留下了质量祸根和隐患。

二、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

1.加强装修施工单位对开工前的施工组织审查,建立管理、控制以及监督机制

装修前期开始的装修规划设计、技术交底、装修合同、装修标准工艺、实际施工节点细节等全阶段的内容进行管理、控制及监督,主要从以下这几个维度进行导入管控:

(1)从开发商交的毛坯房开始对质量进行验收;

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毛坯房验收,出现房屋主体裂缝和露筋、渗水等结构性安全、质量问题,从开发商交房验收开始,对房屋建筑的墙体、梁柱、防水、强弱电、给排水等方面进行全阶段、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房屋建筑是合格或可以直接进入装修工程阶段的恶,可以帮助业主完成交接验收及收房工作。

(2)装修规划设计图纸会审和预算审核;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组织业主、监理、设计方等进行会审图纸,业主、监理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主要对规划设计图纸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往往对达到安全、功能性及合理性上再追求空间美观度。若存在不合理则需变更设计,对于改动部分要对安全、功能和合理性进行复核,特别是承重墙、空间设计布局合理性等。同时要结合预算审核,由于预算审核相对比较复杂且专业度较高,对于业主而言,预算审核不易理解,需要监理方来帮助业主审核预算是否合理或是否规范。

(3)装修咨询服务和合同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向业主提供装修咨询服务,可以提供施工总承包的服务,即咨询服务、规划设计、装修施工等,大多数的业主都没有装饰装修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委托具有丰富装修经验和专业装修知识的监理。所以,这些业主在装修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把握的装修标准工艺、实际施工节点细节,乃至与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出现意见分歧或无法正常继续工作时,业主可以向监理来求助,咨询或处理相关的问题。

2.加强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现场管控和建立检查制度

(1)加强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和日常施工质量监督,质量负责人、监理要定期到施工现场巡视,主要对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检查和装修施工质量监督,对不合格的施工工序提出停工整改和整改意见。建立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于关键核心的节点,要实施分期验收,如:开工交底验收、隐蔽工程、给排水、强弱电气验收。根据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合同文件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立即提出停工整改、纠正措施及意见,将装修施工的质量得以保证。

(2)施工材料验收,在装修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材料到达施工现前,不仅需要对施工材料进行自检自查,还需监理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要出具相关合格文件和证明文件,严格控制施工材料质量关和防止流入施工工艺关。杜绝高估冒算、粗制滥造的问题,根据严重程度,可分别采取不同等应对策略,不得有任何马虎,并保留记录文件。

(3)最后竣工后的验收,装修施工结束后,对整个装修工程的材料、质量等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帮助业主审核装修的实际情况来验收。业主也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测。若合格,将进行验收。

三、结语

总而言之,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资源的浪费,还可以将装修质量得以控制,挽回了业主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双方的损失,以满足业主的需求和提升了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 袁大华.简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J].城市建筑,2013(02).

[2] 余震宇.简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J].科技资讯,2009(02).

[3] 宋志萍.装饰工程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J].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7卷),2007(07).

[4] 楼涛.论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与质量控制思路[J].广东建材,2008(10).

[5] 吴晓忠.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监督与现场施工管理[J].四川建材,2006(02).

[6] 刘惠波.无锡“三馆”装饰节能分析[J].山西建筑,2010(02).

[7] 于忠宝,吕东辉.浅谈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4).

[8] 黄可韶.装饰工程施工质量及管理[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8(07).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第4篇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是立法上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此定义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第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发、承包人(含广义上的承包人);第三,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关系性质是一种工程上的承、发包关系。根据同法该条第2款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这是立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三分法。根据同法第287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又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务中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除以上《合同法》的立法分类外,最高法院把委托监理合同和装修合同也划入了建设工程合同类别。

二、委托监理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委托监理合同、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本人认为,委托监理合同的性质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属于委托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性质根据不同情况应属建设工程合同或承揽合同。

1、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工程监理的规定可以看出,工程监理是一种工程监督行为,而不是一种工程建设行为,不属于《建筑法》所指称的“建筑活动”。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的一种合同行为。监理单位的权利来自委托人的授权,此授权行为并不是法律上的承、发包行为,而应属于法律上的委托行为;监理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监督”,而不是“工程建设”。实务中,委托人与监理单位建立委托监理关系一般都要签定书面合同,采用的合同文本大多为被视为行业惯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从该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看,建设工程的委托监理也属于委托关系。同时,根据《合同法》第276条的规定,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以及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我国现行《合同法》也是把委托监理合同看作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监理关系中,发包人是委托人,监理人是受托人,双方约定的内容是由监理人处理发包人关于工程监督的事务。根据《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工程的建设分别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发包人与监理人只能就工程的监督问题进行约定,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只涉及“工程监督”不涉及“工程建设”。

综上,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应该为委托合同,在合同纠纷具体涉诉时,案由应当定为委托合同,而不应该是建设工程合同。

2、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由此可见,装修行为属于建设行为,装修活动属于“建筑活动”,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实务界对于装修工程的理解则各不相同。实务中,装修这个词一般连着装饰构成装饰装修这个词语组合。装修和装饰有没有区别,什么是装修,什么是装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本人认为应区分装修和装饰的区别从而划分装修合同和装饰合同的不同法律性质,前者为建设工程合同,后者为承揽合同。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第5篇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是立法上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此定义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第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发、承包人(含广义上的承包人);第三,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关系性质是一种工程上的承、发包关系。根据同法该条第2款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这是立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三分法。根据同法第287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又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务中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除以上《合同法》的立法分类外,最高法院把委托监理合同和装修合同也划入了建设工程合同类别。

二、委托监理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委托监理合同、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本人认为,委托监理合同的性质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属于委托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性质根据不同情况应属建设工程合同或承揽合同。

1、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工程监理的规定可以看出,工程监理是一种工程监督行为,而不是一种工程建设行为,不属于《建筑法》所指称的“建筑活动”。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的一种合同行为。监理单位的权利来自委托人的授权,此授权行为并不是法律上的承、发包行为,而应属于法律上的委托行为;监理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监督”,而不是“工程建设”。实务中,委托人与监理单位建立委托监理关系一般都要签定书面合同,采用的合同文本大多为被视为行业惯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从该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看,建设工程的委托监理也属于委托关系。同时,根据《合同法》第276条的规定,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以及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我国现行《合同法》也是把委托监理合同看作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监理关系中,发包人是委托人,监理人是受托人,双方约定的内容是由监理人处理发包人关于工程监督的事务。根据《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工程的建设分别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发包人与监理人只能就工程的监督问题进行约定,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只涉及“工程监督”不涉及“工程建设”。

综上,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应该为委托合同,在合同纠纷具体涉诉时,案由应当定为委托合同,而不应该是建设工程合同。

2、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由此可见,装修行为属于建设行为,装修活动属于“建筑活动”,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实务界对于装修工程的理解则各不相同。实务中,装修这个词一般连着装饰构成装饰装修这个词语组合。装修和装饰有没有区别,什么是装修,什么是装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本人认为应区分装修和装饰的区别从而划分装修合同和装饰合同的不同法律性质,前者为建设工程合同,后者为承揽合同。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第6篇

甲方: (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 (以下简称“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监理概况

1、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① 工程名称:

② 监理范围:

a、预算审核(按甲方提供的装饰公司报价单审核,费用按审核减少部分的20%收取); b、协助签署装饰合同及专用补充协议; c、清水房验收;d、复验;e、其余每个工种____次(水电、泥水、木作、漆作);f、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估算监理金额大写________ 。如工程延期则追加部分监理费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③总投资: 监理范围内预计总额 元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监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二、监理取费

1、参照物价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

a、 6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 计___元。

b、 6万元以上的按 %计?计___元。

3、监理人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30%计___元,监理人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50%计___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20%计___元。

三、监理人责任义务

1、监理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业主的责任义务

1、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 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 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 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理人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业主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 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 %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第7篇

关键词:装修装修 工程监理

装饰效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建筑设计大师们的设计成果的同时,依靠建造师们在施工中的技术手段来实现,利用装饰材料的特点,运用不断更新变化的设计技巧与施工技术的更新实现艺术性作品的效果。为此,我们监理部通过协调,沟通装饰设计、装饰材料与施工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经过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掌握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序内在关键环节的管理,促进我们装饰装修施工中针对性、指导性的监理工作。通过我们的协调,促进了我们监理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新技术的应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提高。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投资控制

1.1设计方案的确认

建筑装饰装修方案的确认,是做好装饰装修工程必需的程序,任何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必须根据业主安全使用功能的要求来确定。作为监理,要掌握工程的建筑结构情况,水、电、空调、通风等设备的安装情况及施工质量情况,功能布局情况。按业主对装饰装修使用功能的要求和意图审核设计方案。

一个完美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方案,在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材料选用的确认、精确的施工工艺方案的审核批准、精心的施工组织设计的选择及严密的施工组织管理,是实现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项目计划质量与工期目标、项目计划投资控制目标要求与艺术性效果向统一整体目标的前提。业主通常很重视设计方案的确定,作为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单位,要配合业主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本着投资经济,满足实用,效果美观的目的,与业主讨论研究确定最佳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方案。

装饰设计阶段,是项目工程计划质量控制目标、计划投资控制目标、计划工期控制目标的实现的关键阶段,正确对待和处理好质量与投资之间的关系。质量和投资之间,是一个矛盾和统一的关系,以质量为目标,关系到投资目标控制的问题,装饰装修设计阶段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使项目的质量在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满足业主总项目计划目标的要求。装饰装修设计阶段除满足质量和投资要求外,同时要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可行性,还要满足项目计划工期目标控制的要求,这也是设计阶段监理控制的工作内容之一。

1.2 装饰装修工程投资的控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投资控制首先要从设计阶段开始,设计在满足其质量及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在不超过计划投资并尽可能地节约的情况下。我们监理部的工程师们认真审查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深化设计的施工图和概预算,发现设计的吊顶工程中使用的钢龙骨存在普遍偏大的现象时及时向业主建议,在争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与业主共同协调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的问题,以做好工程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

在设计或施工进展中,凡遇业主提出的变更,我们监理部均要求工程师们慎重对待,认真分析,仔细研究设计变更的意图后酌情处理,通过分析对投资和进度带来的影响程度,把分析结果提交给业主,由业主最后审定是否变更设计。

装饰装修工程中,主要设备和材料占整个装饰装修工程投资约60―70%,投资控制极为重要。监理工程师要研究材料,设备的用途和功能,了解业主的要求,尽力作到主要材料,设备的选用及采购经济合理,在满足业主使用功能的前提要求,尽量降低造价。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与控制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提供,依据施工合同包括的项目施工内容和范围及工期要求。我们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装饰装修施工工艺复杂多变,多专业工种交叉施工的现场情况,对进度计划的安排要有重点。在不同时期的重点部位必须有所侧重。在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上,要根据工程量和工期要求,合理安排劳动力。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给水电,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留有穿插时间的余地。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进度控制中要严格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要求按计划完成计划内的工作内容,对工期滞后的原因要及时分析,采取措施。可在定期的例会上,合理统筹予以协调,确保整体进度计划的实施。

3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控制的监理要点

3.1施工方法、工艺的认可与确认

装饰工程施工前,我们监理部要求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做样板标准间(样板件),经业主、设计、监理相关部门、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我们要求施工单位在大面积开工前,提供主要材料的样板件,样板间完工后,经业主、设计和监理确认后,按样板施工。我们监理的工程由多个单位施工,为避免做法不统一而造成返工的现象,我们经业主、监理和设计认可指定一个单位先做样板,验收合格同意后统一按照样板间施工。

按施工程序先上后下、先天花后地面、先难后易的原则;我们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1)编写需要在场外加工与预制构件的施工管理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

(2)编制现场预制的构件(装饰造型)的安装就位方案;

(3)编制统一协调并配合与设备安装单位的交叉施工措施。

根据项目质量控制目标,我们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同时邀请业主分管装饰装修工作的领导参加,进行现场工程质量综合施工水平的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整理通报。有效的促进了几个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提高了他们按施工工艺操作与施工的自觉性。对提高工程质量和实现质量计划目标起的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3.2技术措施

我们监理部严格审查了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资质,并按深圳市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设计。该施工组织设计,承建单位应根据深圳市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写,并按正确的施工企业的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经审核批准认可后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核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有力的质量控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和上岗证书,这项工作是监理部必须严抓硬管的工作。我们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建筑垃圾,噪音,按照“质量、环保、健康”三合一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管理,尽力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要求施工单位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定,抓好消防(防火)工作和安全生产用电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人员、器具设施,确保项目进度、投资、质量、安全与文明生产计划目标。

3.3质量保证措施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要求。

(2)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建设单位批准擅自改动水,暖,电,燃气,通风等设施。

(4)建筑装饰装修凡涉及隐蔽的分项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督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与水电、通风等设备安装施工单位签订设备安装工程成品保护协议,避免因装修影响设施安装工程正常使用的现象发生。

3.4施工质量控制

(1)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所定的施工程序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各道工序的检查,对隐蔽工程要组织有关方按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部位,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装饰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重点验收保温,防腐,隔音,受力构件锚固,电线管路,通风管道和防火等,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前,应对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质量要求。

(3)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施工和维修。涉及煤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4)严格按施工规范的规定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以及设计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同时对照样板房标准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并按规定填写检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三检”制的要求进行自检,并认真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检查验收。对检查出的不合格部位(项),应及时进行整改,经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监理检查验收。

3.5装饰材料的质量控制

(1)装饰装修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是装饰装修施工质量得到保证的关键。

(2)我们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在进场前,提前报监理单位,进场时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质量、几何尺寸等进行验收,并提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口产品附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3)进场复试材料的抽样检验,必须经我们监理见证人员的见证取样,按要求送有资质的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监理部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不予签认,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6)施工单位进场材料,我们严格按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投标时的材料样品封样的质量进行控制。施工单位定购材料时一定要有厂家样品,材料成批进场时严格按样品验收,发现与样品不符的不准进场。严格检查原材料进场后的存放,二次搬运,避免因存放,搬运过程造成材料变形,破坏,污染,等质量问题。

(7)成品保护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及损坏。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我们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制定各工序的成品保护措施,加强互成品保护的教育,养成自觉保护成品的习惯,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检查等。认真检查施工单位成品保护措施的可行性,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建全完善的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加强隐蔽工程验收。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要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因此,我们监理部狠抓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点是:防火,是因为施工现场易燃材料多,易燃气体多,所以,我们要求施工单位确保作业面干净整洁,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在争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我们禁止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抽烟,并做出:发现一次罚款500的规定,确保了工程的正常进行。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料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第8篇

关键词:家居装饰;工程监理

一、家居装饰装修程序简介

1、技术资料准备:房屋平面图、水电布置图、建筑结构图、水、电设备、灯具、洁具、家具及装饰材料资料的搜集。

2、装修初步方案制订:根据经济条件,确定装修投资与档次。

3、市场调查:到装饰(建材、家具)市场了解装修行情、装饰材料价格、家具价格后制定装修总投资计划。

4、选择装饰公司:选择装饰公司要以知名度高、信誉好、资质等级较高的企业作为首选对象,同时要考虑价格因。

5、确定装修设计方案:1)自己设计,邀请装饰公司报价后选定施工单位;根据您的设想,请装饰公司进行装饰设计或由装饰公司根据房屋情况进行装饰设计后,对设计方案进行比较后确定;2)设计审查:项目是否齐全;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标注是否明确。

6、确定装修价格:根据确认的装修设计方案,审核施工预算,然后确定装修价格。

7、签订装修合同:与确定设计方案和价格的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承包方式、材料提供方式、施工方购买材料的品牌和质量要求、工期、价款、支付条件、环保要求、施工安全要求、违约责任、保修条款、施工方承诺、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参见标准合同)。

8、聘请装修监理: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最好聘请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质量和进度;也可以在选择装饰公司时就聘请监理工程师,请监理工程师参与设计方案的制订、设计审查、价格确认及合同的签订工作。 聘请监理工程师时,要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范围、职责、酬金及酬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9、装修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要参与的工作: 1)在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了入住手续后,业主需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办理开工手续。协助装饰公司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2)如施工过程中改变施工方案或材质,要签署设计变更洽商单。签署前要请监理审核内容、工程量及费用的增减。涉及结构的要报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中间验收:包括材料和设备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 4)施工过程中按合同规定支付装修工程款。支付前须经监理核定工程量。

二、家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及新进展

保护结构及安全原则:在设计中首先要考虑家庭居住环境的安全。一是保护结构,对承重墙、阳台的半截墙、房间的梁或柱,无论其位置如何,绝对禁止拆除、改动。二是在装修设计中所选用的材料不得超过住房的荷载能力。三是注意保护防水层,在装修设计过程中,如果施工危及或破坏防水层,就必须进行防水层的修补或者重做。四是注意安全防火,设计装修中使用的木材、织物等易燃材料应该进行阻燃处理;根据用电器具的摆放位置,对电表容量、导线的粗细等都应重新进行设计,以避免使用时发生事故。

个性化原则:首先,尊重并行使用者的自。其次,要根据每个人的嗜好选择突出其居室的特征。在设计中个性的表现主要是通过居室空间内的造型、造景、色彩运用和材料选择来体现的。正确表现装修个性的方法,任何家庭在装修时都要借助一定的参照物,很多人不顾家庭的生活需要,选择宾馆饭店作为家庭装修的样本,就不可能反映出家庭的特点。突出个性要注意与整体和谐,要以长远的、发展的指导思想进行家庭装修设计。

经济性原则:从自身条件出发,结合居室的结构特点,精心设计,把不同档次的材料进行巧妙组合,充分发挥其不同质感、颜色、性能的优越性,就能达到既经济又实用的美化原则。不提倡透支装修,不提倡豪华型装修,家庭装修要考虑到日常生活的需要,要起到方便生活的作用,装修结果必须实用。

实用性原则:实用性是指居室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功能。一是为居住者提供空间环境;二是最大限度提供物品储藏的需要。把为生活服务的功能性放在重要位置,一定要给使用者在生活中留下方便、舒适的感觉。

美观化原则:美观化是指居室的装饰要具有艺术性,特别是要体现个体的独特审美情趣。

习惯性原则:家庭装修要的是艺术美的追求,但必须以尊重主人的生活习惯为前提,艺术取向要与生活价值取向相一致,与生活习惯相和谐。

倡导“绿色建筑”

途径:(1)制定相应的建材法规,从生活层面促进环保材料和环保设备的研制和使用。

(2)通过对维护结构进行改定,以及先进技术和设备的研发,促进建筑室内环境控制体系节能。

(3)研制低能耗高强度材料及塑性材料。

三、工程监理建筑装饰装修

1、设计方案的确定

建筑装饰装修方案的确定,是为搞好整个工程的必需程序,任何建筑装饰装修方案必须根据业主的安全功能和要求来确定。作为监理要首先掌控工程的建筑结构情况,水电暖通等设备的安装情况及施工的质量,布局,功能等的实际情况。

2、装饰装修工程的投资控制

在装饰装修工程中,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投资占整个装饰装修工程投资约60%―-70%,其对投资控制极为重要。监理工程师还要充分研究主要材料,设备的用途和功能,了解业主的要求保证主要材料,设备的采用及采购经济实惠,既满足业主的功能要求,又降低造价。

3、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控制

(1)施工方法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曾规定:“高级装饰工程施工之前,应预先放样板,并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在大面积施工之前,应有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严格样板施工。

(2)技术措施

承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各单位应备有相应的资质,并包括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经承包单位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

(3)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装修凡涉及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必须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验合格方可转入下一程序。(作者单位: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天鹰. 论新时期的室内装饰设计[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03) .

[2]胡涓涓,万翠蓉. 色彩在家具与室内装饰设计中的运用[J].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08,(01) .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第9篇

关键词:室内装修监理,现状,问题,必要工作,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6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装修确实是件很麻烦的事, 费心费力又费功夫。有时计划40天完的活, 两个月也完不成, 计划花2 万元就足够了, 最后花3 万元挡不住。结果往往还闹得业主和施工方很不高兴。随着时代的发展, 花一点钱, 请个家装监理公司为你服务。它在你的信任和委托下, 全程地操办一切。从策划到计划, 从预算到签约, 从开工到竣工, 全程为你装修监理服务, 业主想到的, 也是监理应该做到的, 不让你受累和操心。家庭监理每天在施工现场就像摄像机一样、不停地记录着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和细节, 不断地指导和监督着工程质量。有监理存在就会让工程少留一些隐患, 不会留下一些尾活, 更不能给业主留下一点遗憾。聘请监理为业主获得实惠, 它不仅仅是在明面上省钱, 更重要的是在隐蔽工程和基层细部质量上的保证所获得的最大利益, 才是业主真正获得的实惠。因此, 从省钱、省力、省材料确保质量的角度上来算, 聘请专业的家装监理为你的房子装修监理是非常合算的。

1 我国目前装饰装修监理行业现状

国内的装修监理行业起始于2002,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发达城市地区兴起。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政策约束,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这个行业一直按照工程建设监理的模式发展。2005年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制定了《全国室内装饰监理暂行办法》及与其配套的两个文件:《全国室内装饰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全国室内装饰监理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并于同年10月实施,这算是迈出了规范装饰装修监理的第一步。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又大大小小的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总体来说,装饰装修监理这个行业正在朝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客观的问题。

2 室内装修监理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室内装修监理需求量巨大,但同时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很多,综合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宣传力度不够

各级政府和主管单位对室内装饰监理的宣传不够,对装饰监理的必要性、重要性缺乏广泛的宣传,对未请监理造成的家装纠纷,出现的劣质家装工程暴光不够,对马路家装队和劣质家装公司打击不力。由于专业装饰监理处于起步阶段,收费又较低,经营微利,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装饰监理的广告宣传,这都造成相当一部分业主至今不知道还有家装监理的存在,更不知家装监理会为业主做些什么工作。

2.2装修公司内部人员冒充监理行骗

正规的监理公司要有当地室内装饰协会颁发资质证书,监理人员需持证上岗。有些装饰企业把自己的质检部称为工程监理,这是对业主的误导,与真正意义上的专业监理差距巨大,不能相提并论。自己监理自己,是违背监理法的。监理与被监理单位是不能有任何利益关系的,否则会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2.3装修监理发展速度相对缓慢

目前市场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大多有技术能力开展室内装修监理业务,但却很少有企业去做,究其原因,是因为室内装修监理点多量大,一般耗时2个月左右,但合同金额又少。对于监理公司来说,投入产出比太小,没有吸引力,不值得去做。

3 促进装修行业发展的措施

3.1大力宣传室内装修监理的作用

总的说来是省时、省心、省力、省钱。装修这一行业涉及面很广,而业主大多对室内装饰行业又不熟悉,所以很容易被装修公司欺骗。聘请专业监理,委托其从签订合同、审核方案和报价、验收装修材料、监督施工过程到最终验收,对装修全过程负责,既可以弥补业主专业知识的不足,省心;又可以节省业主各种材料都要买,施工现场天天去的时间,省时;从表面上看,给付监理费用增加了一个支出项目,但可以这样说,是花小钱,省大钱。从经济学角度来说,省时,省心,省力本身就一种省钱,同时这种付出相对于自己亲自监工的效果还要好得多。

3.2加强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

监理作为公正的第三方,接受业主委托,对业主负责,在业主的委托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绝对不能和被监督企业产生任何利益关系。而装饰企业也不能将其内部的质量检验部门叫做监理,混淆视听。政府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室内装修管理法规,规范这一产值巨大又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

3.3进一步加强对室内装修企业的管理,打击装修“游击队”,政府相关部门要从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装修业绩等方面加强管理、促进室内装修企业向公司化、正规化方向发展。

4 装修监理的必要工作

4.1要熟悉图纸中关于各个部位的详细做法,知道每个部位如何装修,装修到什么程度,如卫生间、洗衣房等水分比较多的地面、墙面都要进行涂抹FJS防水涂料。一般图纸对涂抹防水材料的厚度和高度都有要求,我们在该工序施工前要先弄清楚,便于监理控制。再比如吊顶扣板安装前,在跨度超过4m时需要确定起拱高度、位置及分缝要求。对于磁砖、地砖等的粘贴应该掌握使用磁砖、地砖等品牌、规格和类型以及施工工艺等。

4.2 我们要做好进场装修材料的核对、校验工作,加强材料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如对于磁砖、地砖我们就要从它的品牌、规格、颜色等来控制。对于品牌业主一般都很重视,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单位的投标中都进行了明确,现场最好有装饰材料的样品间,将业主确定的装饰材料样品放在样品间,施工单位材料进场验收时,对照样品进行严格检查。如我曾经监理过的一体育馆装修,业主指定的磁砖、地砖的品牌是东鹏、大将军,石材品牌是福建东升;我们就要核对是否同上述品牌一致,核对时,我们将保存的样品和进场的材料进行对比检查,确认品牌、规格、型号、颜色与样品一致时,同意验收,准许进场使用。对于塑钢门窗,主要是对使用的原材料的品牌,系列加以掌握,每种系列窗框和壁厚都有明确的要求,如对于SP50-1型系列平开窗型材,窗框重量应达到0.8kg/m,外壁厚应到达2.5mm。对于装饰装修使用的卫生洁具,吊顶用扣板、饰面板及内外墙涂料一般业主都有品牌要求,我们监理要认真,严格把关,对于有的装饰装修材料,我们要学会如何控制和区分,如玻化砖和抛光砖虽然都是抛光砖,但是两种砖是有区别的,从制作上的工艺是不同的,玻化砖制作要求更高,要求压机更好,能够压制出更高的密度,同时烧制温度更高,能够做到全瓷化,玻化砖就是强化的抛光砖,表面一般不需要抛光处理就很亮了,同时价格也比抛光砖贵。

4.3 作为监理要及时收集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资料,包括各种检验报告,对每种检验报告要核对检验报告的有效期,并同现场使用的材料要相符合,检验报告经常会出现超过有效期的情况,还有施工单位拿假报告的情况,有的检验报告同现场使用的材料不一致,所以,我们监理必须要对每份报告仔细核对,从进货单到现场的材料和检验报告都要认真核对,避免失误。特别要强调对质量有怀疑的装饰材料还需要重点抽样检验,复试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

4.4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装修阶段监理也会面临一些问题:各专业的设计标高、位置相互冲突,特别要注意在吊顶扣板安装之前,吊顶里面的水电管道及设备必须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设计变更或工序安排不当造成经济签证和索赔多;相关专业配合不到位影响工程总体进度:因甲供材料选购不及时造成的工期索赔;成品保护成为难题;招投标文件对有关材料、技术要求的约定模糊带来分歧;各专业施工界线不清或扯皮等等。作为装修监理机构,若要成功完成这一阶段的监理任务,达到较好的监理效果,必须重点抓好协调工作,并且一定要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及时进行深入细致的工作,有条件的话在工程招标阶段协助业主做好问题的解决。否则,施工阶段的协调难度会更大,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带来的问题更多。

5 总结

装修监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有着很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当然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也会存在很多大大小小的问题,如何塑造好一个良好的大环境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总之要从基本抓起,无论装修人员还是业主都应当配合装饰监理的工作,同时监理自身也要规范性的开展工作,如此装饰监理行业才能健康持久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星.基建优化[[TU].2007 (2).2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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