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老人日常护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8 15:17:39

老人日常护理

老人日常护理第1篇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饮食结构的改变,糖尿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为防止病情加重和并发症的发生,除早期诊断、及时治疗外,更重要的是搞好对糖尿病人,尤其是糖尿病老人的家庭护理。糖尿病一旦发生,几乎伴随终生,长期服药又给病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特别是由于担心并发症的发生,大多数患者精神萎靡不振、情绪低落、战胜病魔的信心丧失。针对这种情况,病人一旦确诊,我们应安慰同情,同时宣传糖尿病发病、预防、治疗的有关知识,增强其战胜疾病的信心。

糖尿病病人的护理最重要的是饮食的控制。严格控制饮食标准,应熟练掌握糖尿病饮食计算方法。在控制每日总热量标准的前提下,增加高纤维素、低脂肪饮食,每餐少食,每日多餐。糖尿病饮食疗法的原则是“在规定的热量范围内,达到营养均衡的饮食。” 饮食中供给的热量足以维持日常活动,并使糖尿病病情稳定。每日摄入总热量约25-35Kcal/Kg为宜,碳水化合物占总热量的50%-60%,蛋白质在饮食中比率下降,占总热量的20%,并要根据肾功能酌情增减。由于糖尿病、肾病本身易产生高血脂症,故应避免食用含高胆固醇和高饱和脂肪酸的食物,如动物内脏及皮、蛋黄、鱼子、猪油、牛油等。有明显浮肿或伴有高血压时,应严格限制水分,每日摄入量≤1000ml。并限制钠盐(每日2-3g),选用含钠低的食物。

老年糖尿病人口服降糖药时最怕出现低血糖反应,因为老年糖尿病人出现低血糖反应易引起心肌梗塞及脑血管意外。家庭最好购买家用的血糖测量仪和测量尿糖的试纸,按时给糖尿病老人测血糖、尿糖,但这种自测不可替代定期的医院测量。如果发现血糖有波动,应及时就医。对注射胰岛素的糖尿病老人需注意注射剂量和时间:一要准确,在饭前半小时注射;二要注意经常更换注射部位,以防出现组织硬结;三要严格进行局部消毒,以防感染;四要注意有无胰岛素或口服药物过量的不良反应;五要注意观察糖尿病老人有没有低血糖现象,一旦出现低血糖症状,应立即口服糖类食物,对较重者应立即送到医院就医。

对患有轻型糖尿病的老人应鼓励其参加适当的体力劳动和体育煅炼,从而避免身体发胖,减轻病人的精神负担。重症者如酮症酸中毒及其他并发症,应绝对卧床休息,待病情好转后根据病人情况,逐步增加活动量。对伴有高血压及缺血性心脏病者,剧烈运动可加重心血管的负荷,诱发心绞痛,甚至心肌梗塞。故在运动前,应做严格详细的体格检查,并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同时,对运动强度也应有所限制。

老人日常护理第2篇

早在1963年,日本就制定了《老人福祉法》,阐明了老年人享有的福利,规定要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福利。此后,日本在1982年制定了《老人保健法》,在1997年出台了《护理保险法》。多年来,日本建立了大量不同类型的养老设施,包括可以利用“护理保险”的“特别养护老人院”和“护理老人保健设施”,以及民间运营的“收费老人院”和“带服务的老年人住宅”等,服务内容、居住目的、入住条件等各不相同。

“收费老人院”是提供护理服务、日常生活服务、机能训练和开展集体文娱活动的民间养老设施,需要终身护理的老人和健康老人都可以入住。入住“收费老人院”要支付一次性的赞助费,大部分从数百万日元(100日元约合6.3元人民币)到数千万日元不等,有些甚至达到1亿日元以上。

对一个人生活感到不安或者需要护理的老年人,也可以选择入住“带服务的老年人住宅”。这种设施可以利用“护理保险”,对于面积、设施、无障碍结构等都有明确标准,有护理师和护工常驻,提供24小时巡回访问服务。

与“收费老人院”不同,“带服务的老年人住宅”要签署租赁合同,不用缴纳入住时的赞助费,但是需要缴纳押金和礼金。护理程度较低的老人多选择这种老年人住宅。

此外,还有以所在地的市町村居民为服务对象的“集体住宅”,供患有认知症的老年人结成5至9人的小组共同生活。这种住宅既有自己独居的空间,也有集体活动的空间,在专业人员帮助下,入住者根据自己的能力,分别承担做饭和打扫卫生等工作,最大特征是能够享受家庭团圆般的乐趣,收费也比“收费老人院”要便宜。

6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因没有亲属、或者由于家庭环境和经济状况而难以与家人一起生活,尽管不需要护理,但是身体功能下降,独立生活有困难,还可以获得地方政府的补贴,以较低价格入住“低收费老人之家”。

“特别养护老人院”则是社会福利法人和地方政府等运营的公立的老年人居住设施,以日常生活护理、机能训练、娱乐等为主,与“收费老人院”相比费用很低,但只有需护理程度较高时才能入住。出于经济原因难以在家里护理的老人可以优先入住,但很多设施常常有两三百位老人排队等待。

如果有就医住院的老人在病情稳定后对出院回家感到不安,可以利用“护理老人保健设施”,这也是适用“护理保险”的设施之一,发挥了医院和家之间的过渡作用。与“特别养护老人院”相比,这里的医疗护理更加充分,有护士、理疗师、营养师等各种专业人士。

老人由于遭受虐待、身心存在障碍以及经济原因,无法在家养老时,可以向市町村申请入住“养护老人院”。与“特别养护老人院”不同,这里不能利用“护理保险”,要向市町村政府申请才能入住,一般给老人提供3个月至6个月的庇护。

老人日常护理第3篇

文章编号:1009-5519(2007)18-2799-01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不仅仅是老年人自己的问题,而是给家庭、社会和国家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全面评估老年患者的健康问题,对做好老年患者的护理具有重要的实现意义,可预防脑血管、心血管等老年慢性病的发生。

1全面评估老年患者的健康问题

1.1躯体健康的评估:主要从生理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两方面进行评估,生理功能主要是通过健康史,如:疾病史、手术、外伤、药物过敏史以及参与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目前的健康状况、急慢性疾病。日常生活功能(activity of daily living)包括躯体生活能力及工具性日常生活能力[1]。护士通过评估老年患者的健康问题,可以使我们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问题,为制定护理计划提供依据。

1.2心理健康的评估:常从焦虑、抑郁、行为、情感控制、认知功能及反映正向健康的指标,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测量,通过心理学评估,可以掌握患者存在的心理问题,以便做好心理护理。通过心理健康评估可以了解老年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家庭和社会支持等各方面的因素。鼓励家庭及社会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尊敬、关心和生活上的照顾,尤其是高龄女性及丧偶的老年患者。

1.3自护能力评估:常从患者日常生活功能来反映是否需要为患者提供Orem完全补偿、部分补偿和支持教育多种方法来满足患者的自理需要。

2老年患者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护理对策

2.1老年患者存在的心理问题:据文献报道,老年患者存在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孤独、寂寞、害怕衰老、害怕疾病不愈、害怕死亡[2]。

2.2护理对策

2.2.1尊敬老年患者:老年患者最突出的心理问题就是需要得到重视和尊敬,特别是在老年患者谈话时,切忌打断话题,要耐心倾听,对老年患者称呼要有尊敬之意,谈话要文雅,举止要有礼貌。

2.2.2关心老年患者:对老年患者的关心应做到精神上给予支持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密切注视其心理变化,尽量满足老年患者的需求。

2.2.3注重语言和非语言交流:在进行语言交流时,要特别注意词汇、语速、语调,掌握沟通交流技巧,在交谈时尽量通俗易懂。在使用非语言交流时,要特别注重仪表和面部表情,在治疗过程中,可适当地触摸老年患者的手,使老年患者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和被关心、照顾,减轻老年患者的心理压力,也可以说明治疗者重视其存在。

2.2.4消除老年患者的害怕心理:运用罗伊(Roy)适应模式[3]消除老年患者的害怕心理,护士可以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控制和减少各种刺激,帮助患者建立良好的睡眠习惯,使老年患者能生活在适应的范围内,以增强老年患者的适应能力。

2.2.5建立社会支持系统:老年患者性格孤僻、内心抑郁、生活自理能力逐渐减退,加之躯体疾病,常常产生沮丧、无用感、恐惧感、绝望感,因此,有针对性地对患者实施心理护理和康复计划,可以帮助老年患者减轻心理负担。通过护士的言行来提高认识改变其病态思维和观念,让患者了解自我、战胜自我,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提高自信心。同时也应让家属和社会都来关心老年患者,使其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得到关心,并树立其战胜疾病的信心。

2.2.6注重生活上的安全: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83.3%的老年患者在护士巡视病房时有一种安全感[4]。因此,定期对老年患者的巡视是很有必要的。运用Katz S提出的日常生活功能对老年患者独立生活能力的测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日常生活活动功能(activity of daily Living,ADL)主要是确定老年患者是否需要长期护理。(2)操作性日常生活功能(instrumental activity of daily living,IADL)是指维持社会功能的基础。(3)智能能动性包括业余活动、好奇心等。(4)社会角色功能,主要包括各种人际关系等。通过评定老年患者的日常生活功能,可以使我们能更好地制定护理计划,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避免发生意外。

2.2.7注意用药安全:由于老年患者器官功能衰退,因此,在服药时要注意评估老年患者服药的能力,包括视力、听力、理解力、阅读力、打开药瓶的能力、准时服药的能力等;评估患者的用药史,建立完整的用药记录,评估各系统的老化程度以判断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加强药物的健康指导,提高患者遵医行为[5],训练自我服药的能力。在用药安全中应遵循老年患者的用药原则[6]。这样对护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护士不断学习,掌握更多的药学知识,才能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发挥护士观察用药不良反应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于卫华,李志菊.社区老年慢性病家庭护理干预效果分析[J].护士进修杂志,2001,16(7):554.

[2]吕连桂.专科护理新进展[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188.

[3]潘孟昭.护理学导论[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208.

[4]吴渭虹,张立红,陈欣怡,等.护理行为对住院患者心理影响的调查[J].中华护理杂志,1999,34(2):107.

[5]汪丽萍,谭清花.影响老年人用药安全的因素及体会[J].现代医药卫生,2005,21(5):613.

老人日常护理第4篇

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大多数老年人是与子女共同居住的,所以基本上形成的是家庭养老方式。但此后不久,这种关系逐渐发生了变化。一项调查表明,现在日本老人与子女的同居率为49.3%,比20年前减少了将近20%。随着老人与子女分居生活的方式被广泛接受,加上少子(女)化进展较快,以及承担护理责任的儿女也已进入老龄,单单依靠家庭养老已越来越靠不住了。介于以上种种原因,日本政府经过反复酝酿,于2000年4月正式启动了以1997年出台的《护理保险法》为基础的“护理保险制度”。

《护理保险法》规定,凡40岁以上的人都必须加入“护理保险”,每月交纳一定的保险费,成为被保险者。而被保险者(原则上为65岁以上的老人)在需要接受护理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享受保险。经过“护理认定审查会”的审定,在确认了符合提供保险的资格并核定了“护理等级”之后,便可得到国家提供的相应的护理服务。这时候,原则上只需支付整个费用的10%。

日本的养老护理服务总的可以归纳成“在宅服务”和“设施服务(即在养老机构接受全方位的服务,并在那里安享晚年)”。日本政府更为鼓励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所谓“在宅服务”,并为之提供了非常全面的援助。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常见服务。

1.家庭护理员上门对卧病的老人进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身体护理(饮食、入浴、排泄等)、家务(烧菜、盥洗、打扫房间、购物等)以及生活咨询等。

这些护理员一般都要先接受学习培训,然后通过国家的理论和技能考核,取得等级资格证书。由于人手短缺,很多再就业的人边干边学,然后参加考试。

2.定期早晚用车接送老人到设在养老院里的或单独设立的“日托护理中心”,对他们进行包括入浴、用餐、日常生活训练、生活指导等各种服务。

这时,老人的家庭成员就可以在精神和体力上得到必要的休整。而对于老年人自身来说,这也是一种很好的情绪调节。有的一直卧床在家的老人,在开始每周两次的“日托”以后,不仅注意起了自己的修饰,表情也变得开朗起来,并对整个星期的生活都表现出了热情。

3.把老人暂时送到养老院等机构接受短期的护理服务。在家庭成员因病或有事不能护理老人时,这一服务为家人解决了后顾之忧。在这项服务中,家庭的护理者也可以短期滞留,学习并掌握护理技术。

除此之外,还有“上门入浴护理”、“上门看护”、“福利用具的借贷”等多项服务。种类繁多的服务项目和福利设施,为那些因护理老人而身心疲惫的家庭成员提供了休整的时空,使得居家养老得以顺利进行。

有一位91岁的老人,过去一直是他单独护理自己的妻子。老先生时刻都不能离开她,因为患了老年痴呆症的妻子随时都可能做出没有理智的事情,如走失了。而在享受护理保险之后,老人开始拥有了自己的时空。根据护理计划,老人的妻子每周两次有车接送享受“日托护理”; 家庭护理员每周三四次上门进行短时间服务;每周一次的护士“上门看护”; 每周接受几天的“送饭上门服务”(地区公益部门开展的非盈利服务);每个月还有一个星期的“短期入所生活护理”。这样,老先生不仅可以在妻子被“托出去”的时候休憩身心,而且还能利用妻子“短期入所”的时间外出旅游一次,使生活变得更充实、心情更愉快,回来照顾妻子更尽心。

值得钦佩的是,日本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很多都是从专门学校毕业的年轻人,其中包括为数不少的男青年。这些人对自己的工作都很热爱和尽职,而且整个日本社会也绝没有对从事这一工作的人投以轻蔑或歧视的目光。

下面再介绍一种非常有特色的“远距离护理”。

老人日常护理第5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服务;护理保险制度;护理人才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3)04-0060-07

日韩两国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在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不断弱化,而单纯的机构养老由于运行成本高等因素难以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方面的养老需求的情况之下,日韩两国大力发展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

一、日韩两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日韩两国随着人口老龄化,老龄人口迅猛增加,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激增。目前,在两国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非常受欢迎。居家养老服务带有综合的养老服务功能,它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就餐、洗衣、医疗、保健、休闲、娱乐、学习等各种服务,同时对行动不便和有特殊需求的社区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日韩两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背景呈现出相同的特点,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 养老护理服务趋长期化、多样化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和人口发展的一般趋势。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进程最快、老龄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1970年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12年版的《高龄社会白皮书》显示,截至2011年10月1日,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975万人,占总人口的23.3%①,继续居世界首位。根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的推测,2055年,日本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40.5%②。与此同时,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口数量也不断增加。根据2010年的调查,在日本接受护理的人当中,65岁及以上的人占96.6%,其中70%是老年女性。这与女性的寿命比男性寿命长有着密切的关系③。由于老年空巢家庭的增多和女性就业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家庭难以承受对老年人的养老护理负担。

韩国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人口转变的国家。2000年韩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2%,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韩国比日本晚3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则快于日本。2010年韩国65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为11%,并且其高龄化不断加速。2005年,韩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为1.4%,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1.3%;而到2050年其比率将增加到14.5%,超过世界平均水平9.4%①。与此同时,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数量也不断增加。2003年患有老年痴呆、中风的长期患者大约有83万人,2010年增加到110万人,预计2020年将增加为158万人。70%的老年人需要各种形式的养老护理服务②。

由于医学技术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平均寿命也得到延长。日本是世界最大的长寿国。2007年,日本男性的平均寿命为79.19岁,女性的平均寿命为85.99岁,预计到2055年,男性的平均寿命为83.67岁,女性的平均寿命为90.34岁。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接受护理的时间也在延长。据厚生科学审议会的报告,日本男性接受护理的平均时间为9.22年,女性为12.77年,对老年人的护理逐渐成为10年以上的持久战。1970年韩国男性的平均寿命为58.7岁、女性为65.6岁,2009年已分别增加到77岁和83岁,超过了OECD的平均值③。

平均寿命的延长,尤其是85岁以上超老龄人口的增加,使得老年人需要护理的期限也不断延长,对以疗养为主的医疗服务、社会服务等的需求也将急剧增加。

2. 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功能的弱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家庭养老功能急剧弱化,而且机构养老发展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女性就业者激增,使家庭的扶养功能进一步降低,使得一向依赖儿媳妇、女儿照顾老年人的传统逐渐动摇,对老年人的护理不得不求助于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与孩子同住的家庭减少,单身老年人及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的家庭增加。并且失业率的激增也严重影响到年轻人的经济收入,贫困阶层增加。日本的失业人口数量从2008年10月的255万人增加到2009年9月的363万人,失业率达到了5.5%④。而社会护理机构的欠缺使许多老年患者在结束治疗后仍长期住在医院,导致老年医疗费剧增。日本政府为了有效利用有限的护理费用,尽量抑制资金投入相对大的设施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韩国家庭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比例不断下降。随着女性参与工作人数和工作机会的增加,她们越来越不能也不愿意在家庭中充当业余老年护工这一传统角色。机构养老设施,一方面存在数量有限、服务跟不上等问题,另一方面,每月150~250万韩元的高额费用,普通的公司职员很难承担。国家对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福利服务设施未能及时摆脱陈旧简陋的局面。养老院和养老床位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3. 社会保障制度上的欠缺

人口结构高龄化、长寿化导致医疗费用的高涨。日本的医疗赤字由来已久,除了有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患病率高、治疗时间长等因素之外,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很多问题。日本自1973年根据《老年福利法》开始推行老人医疗免费制度。政府推行该政策目的是让老年人在晚年得到良好的待遇,但却助长了老年人经常光顾医院、出现了医院的大部分床位被老年人占用的情况(60%以上为老人病床)[1]147。制度的设计偏重于医疗,而忽视预防、保健,出现了严重财政问题。许多老年人以入住医院代替入住养老院,带来了社会性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82年日本政府实施了《老人保健法》,提出了40岁保健、70岁医疗的原则。该保健法主要强调老人疾病的预防保健应从中年开始,并且规定凡年满40岁以上的国民都可免费享受疾病的预防诊断、检查、保健治疗等体检服务,使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以医疗为主,规定7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之外,原则上享受免费医疗,实现了医疗和保健的相对分割。但是,70岁以上老年人看病,无论实际花费多少,个人每次只交530日元,而且在一个月内如果缴纳过4次,之后无论看几次病都可以免费[1]147。仅此一项,国家就需要支付大量的医疗费用。

韩国在严峻的老龄化面前非常重视老龄立法工作。韩国1981年就颁布了《老年福利法》,1988年颁布了《国民养老金法》,并在1995年和1999年分别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纳入保险对象,实现了国民年金制。国民年金属于韩国基础层次的公共养老金。韩国相关法律规定18~60岁的韩国公民必须参加国民年金体系。2005年制定了《老年社会基本法》,成为21世纪韩国应对老龄社会的一个根本大法。但是,韩国的医疗保险对老年人没有特殊的优惠措施。

老年人医药费用的不断上升也促使韩国政府实行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09年,65岁以上老年人所使用的医药费占全体医药费的30.5%。而1999年这一比例仅为17.0%,10年间增长了13.5%①。韩国医疗费用的高涨很严重。而且公共医保包括医院提供的服务,却不包括长期护理机构的服务,因此韩国老人经常病愈后还要想方设法住在医院,由此所致的医疗费用的上涨问题日趋严重。

可以看出,日韩两国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家庭养老功能和机构养老功能减弱的情况下,才积极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与公共机构养老相比,在保障资金相同的情况下,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相对更高一些。居家养老对保持代际交换和代际互助,以及保持家庭稳定和谐与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护理保险支持下的日韩居家养老服务

日韩两国在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老年福利支出多、社会负担加重以及地区之间、各阶层之间经济情况存在差异等诸多不利因素的情况下,为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发展,积极采取有关对策。两国分别在2000年4月和2008年7月实施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以此建立和完善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

1. 日韩《护理保险制度》及居家养老服务

日本于2000年4月1日起实施以1997年《护理保险法》为基础的《护理保险制度》,这是在世界上首推的养老护理保险制度,成为养老、医疗、失业等传统保险制度之外的一项专门应对超老龄社会的一大举措。韩国借鉴日本的经验,于2007年4月通过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该法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韩国的养老模式将实现由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韩国成为继日本、新加坡之后,通过立法形式引进长期护理制度的第三个亚洲国家。

日本的护理保险是以市町村为主进行运作、全社会共同承担与互助的保险制度。“脱离医院,让老人回归社区,回归家庭”是这项保险的目的[2]。该制度规定,凡年满40周岁以上的国民均须参加护理保险,其中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对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国民每年缴纳一定的保险金额就可以在65岁以后享受这项保险提供的服务,卧床不起无法自理或者患有痴呆的老年人可以在家接受护理。目前,以护理保险制度为支柱的居家养老支援中心等机构已经遍布日本全国各地,这意味着日本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从机会均等向结果均等的过渡。日本《护理保险制度》实行10年来,惠及人群非常大,护理业市场迅速扩张。2000年,其市场规模大约为3.7万亿日元,2010年增加至7.5万亿日元②。接受护理保险服务的人也从2000年4月的149万人增加至2010年4月的403万人③,2012年已达到500万人,其中97%的受护理人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平均年龄82.5岁④。《护理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

日本《护理保险制度》所需费用由税金和保险金两部分组成,各占一半。其中税金由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等三级政府按比例支付,保险金由政府固定财政基金和个人从养老金或额外缴付的保险金支付⑤。使用者负担其护理服务总费用的10%,剩余部分由公费和保险费各负担50%。日本《护理保险制度》提供的服务按两个系列进行,一个是对居家老人的服务;另一个是对养老院老人的服务。居家服务指的是加入保险的老年人大部分时间可以住在自己家里接受各种服务。这一制度实施的目的之一,就是减轻家庭负担,强化家庭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身体和精神上的服务。能够提高福利和医疗是日本护理保险的主要特征。

老年人需要《护理保险制度》提供的服务时,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及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服务。市町村接到被保险者申请后,派调查人员上门对其进行全国统一的护理认定调查。调查涉及直接生活护理、间接生活护理、问题行为、机能训练相关行为、医疗相关行为等5个领域的79个项目[3]。护理认定审查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主治医生诊断意见判定护理等级。具体费用根据护理保险的规定,按护理程度的7个等级所规定的保险金额支付。护理认定的标准全国统一,而且是客观执行。

韩国启动讨论护理保险之际,与2000年日本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时有着类似的社会背景。其实,韩国从1999年已经开始议论护理保险制度问题,此时韩国的老龄化比率为6.8%。而日本开始议论护理保险制度是老龄化比率已达到14%的1994年①。韩国是老龄化率相对低的时候已经开始议论护理保险制度的问题。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较短,老年福利制度尚未成熟,政府希望通过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来解决老年护理所需的资金,推进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这也是韩国在老龄化程度较低阶段强力推行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原因。

韩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主要采用长期护理保险与国民医疗保险相捆绑的形式,即国民医疗保险的投保人自然是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按照法规,韩国的全体国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全体国民都能享受老人长期护理保险,但是未满65岁的人只有患有老年性疾病的时候才能得到护理服务。目的在于让更多人享受护理保险服务。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财政的来源主要包括保险金(60%)、国家和自治体(20%)、自负(20%)等。在养老护理保障制度上,韩国设立强制性公共养老保障计划,强调养老护理保险的社会属性和公平原则,建立社会安全网,以此缓解老年人的贫困问题。

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认定程序与日本相似。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由市町村掌管,而韩国的地方自治还未成熟,所以由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负责。被保险人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提出申请,具备社会福利师或者护理师资格证的公团人员对其需要护理的情况进行调查。当需要接受长期护理服务时,先向保险机构提出赔付申请,公团工作人员直接访问每户家庭,对身体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对被保险人是否处于需要长期护理状态及需要何种护理进行认定,并按照实际调查情况写出“调查结果报告书”。得到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认定后,最终选择权在于使用者本人或家庭成员。韩国不像日本那样完全依赖制度,而是优先考虑减轻家庭护理负担或支援居家养老。

韩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虽然实现了老年人护理从家庭向社会的转移,74.8%的人表示满意②,但一些低收入家庭仍难以负担个人所承担的金额。一些独居老人因身体原因很难自己去进行等级认定手续,容易错过接受护理的机会。韩国的护理保险制度仍在不断地完善和调整之中。

总之,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和韩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是一种靠全社会的力量去分担老人养老护理重任的制度,在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覆盖面高,给付对象范围广,国家的财政负担相对较高;而韩国护理保险制度主要表现为参保对象扩大到全体国民,给付对象限定在65岁以上并且护理等级在中度以上的人。这与日本相比,国家财政负担和个人缴费水平相对较低。但是,韩国是后发展该制度,也具有一些优势。韩国通过吸收其他发达国家社会养老保障改革的成功经验,并借鉴其教训,避免了养老金制度改革陷入泥沼的情况。

比起日本,韩国政府干预养老护理问题的力度更大。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是基层自治体的市町村来运营,而韩国首先是保健福利部为中心,中央政府强有力的影响之下,由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来运营。护理保险金额是根据“老人长期疗养委员会”的审议,并作为“总统令”而规定。韩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比日本晚30年,护理保险制度在护理问题还未成为社会问题时就已开始议论,具有很大的前瞻性,属于未雨绸缪。

2. 日韩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

日韩两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物质生活、精神文化、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内容,其种类比较多。日韩又积极培养养老护理人才,保障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

日本的护理给付分为预防给付和护理给付。护理服务的种类为居家养老服务和设施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种类多,比较细致。其服务种类大致有:上门护理(家庭服务员)、上门洗浴护理、上门帮助康复训练、日托护理、居家疗养指导、短期入住生活护理、痴呆老人生活护理以及福利用具的租借和住宅改建等13种服务。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日本非常重视发挥社区的作用。2006年,日本建立了“社区贴紧型服务”,即夜间应对型上门护理、痴呆症应对型日托护理、小规模多功能型居家护理等6种立足于社区的服务。主要打造“30分钟养老护理社区”,即在距离大概30分钟车程为半径的社区内,建设配备小型养老护理服务设施的新型服务社区,推行小规模多功能型自家养老护理和上门护理服务。如果调查发现某个地区有许多的老年痴呆症患者,日本便在该地区建一个针对老年痴呆症的社区服务体系。

日本的居家养老服务不仅重视生活照顾,同时重视心理呵护。一些城市的“老龄福利课”为了排解老年人的寂寞,设立了“友爱访问员派遣制度”。友爱访问员一般都是社区内的志愿者,每人平均负责一位老年人,每周去老年人家里三次。而这些志愿访问员本人平均年龄往往超过了70岁,而受访者大都是80岁左右的老年人[4]。这种让健康老人与比自己年长的老人交流的方式,给他们带去心理上的安慰,也使高龄者的友爱访问员们体会到了自身的价值。日本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心理呵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预防日益严重的老年人“孤独死”现象。

日本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一方面扮演福利资金主要供给者的角色,另一方面扮演规制与监督者的角色。日本政府不断地修订各种有关居家养老的制度。2011年3月,内阁会议通过了日本前首相菅直人内阁面向2012年的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提出的《护理保险法》修改案①。主要是为了给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抑制保险费的增加,各级政府全面启动24小时居家访问的新服务。该项服务的对象是需要重度护理的居家老人,服务内容有护士和护理员定期巡回访问、夜间紧急时的通报等。另外,按照旧的《护理保险法》规定,“引痰”和“外管营养摄取”属于医疗行为,只有医师和护士可以从事这个行为。但新修正的《护理保险法》指出只要护理员接受研修,就可以实施操作。

韩国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由于受传统孝道的影响,韩国人普遍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在养老设施养老终身。为了鼓励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居家养老服务”,帮助家庭减轻养老负担,韩国政府于1992年制定了优惠税制政策。比如,抚养老人5年以上的三代同居家庭,减少财产继承税;对抚养65岁以上老年人的纳税者,减少其所得税。韩国政府又从2000年设立了日间护理机构、短期护理机构、家庭护理员派遣机构等,提供各种有利于居家养老的服务。

韩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法》的给付内容包括居家服务、设施服务和特别现金给付等三个部分。居家服务包括上门护理、上门看护、上门洗浴、昼夜护理、 短期护理、租赁福利用具等6种服务。设施服务包括老年人疗养设施和小规模形态之老年人疗养共同生活设施。特别现金给付包含着家庭疗养费、特例疗养费及疗养医院护理费。农村边远地区或没有疗养设施的地方,因设施极度欠缺和自然条件限制,不得不依靠亲友提供护理。按照护理保险制度,对这些群体实行现金给付,以鼓励承担家庭护理的人。这是与日本不同之处(日本的护理给付只限定现物给付),只是现金给付的金额与居家养老服务的额度相比非常低。与日本不同的是,韩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局限于洗衣、扫除、陪聊、信件等日常生活服务,缺少医疗护理方面的内容,其护理人员也缺乏专业性。

在韩国,对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主要机构有老年福利馆和社会福利馆。这种设施的一部分是由政府直接运营,但大部分是由基督教、佛教等宗教团体或民间的非盈利团体来营运,这些部门主要受政府的委托从事福利事业。

可以看出,日韩两国的养老制度非常重视家庭的作用,家庭成员的关爱和赡养是日韩居家养老的重要内容。从提供服务的种类和水平来看,与韩国相比,日本给付的服务种类比较多、给付标准高,且给付对象范围广。在日本,病情严重的老年人也能得到相应的护理,主要针对失能、痴呆老年人及高龄老年人。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及个人缴费水平也相对较高。面对护理保险费用的持续增长,日本将制度转向预防重视型,这一改革不仅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起到了抑制护理费用增长的作用。日本护理预防的经验值得各国借鉴。

3. 日韩两国积极培养护理人才

培养专业的护理人员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关键。日本政府为了确保护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制定了严格的护理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制度,需先取得资格后才能上岗。日本从事老年护理保险服务的人员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称为福利护理员,第二类称为访问护理员。福利护理员需要进行两年的正规学习,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上岗资格,他们一般在护理设施内就职,从事技术性较强的护理服务。“福利护理师”资格是1987年制定的《护理福利师及社会福利师法》中规定的国家资格,而获得该资格的条件较高。访问护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等3个级别,分别从事管理、护理、家政等工作。

日本社会护理人员的人数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日本为了解决护理人员短缺问题,准备接受更多的外国人来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但是,让国外护理人员照顾老年人,在语言、文化、宗教、习惯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非常不方便。但日本政府目前已与菲律宾、印尼等国家签订协议,将从这些国家引进一些护理人员,前提是要通过日文的“介护考试”,从实际情况看,其通过率非常低①。

韩国大力培养养老护理人员。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中规定,护理人员配置标准是给不同福利设施分配不同人数和等级的护理人员。根据该标准,老人养老设施给每2.5名患者分配1名护理人员,共同生活家庭给每3名患者分配1名护理人员。经营老年福利设施的人有义务在老年福利设施内配置能够履行专业职能的养老护理师,为老年人的身体运动和家务活动提供服务。韩国的护理人员通过理论学习和实习最终得到认证书,认证书分为两个等级,持有一级认证书证明的护理人员可以给老人提供身体活动方面的服务,持有二级认证书证明的护理人员可以提供日常生活活动方面的服务。在考取护理人员证书方面,没有学历和年龄的限制。

韩国教育科学部,2014年开始在庆南信息大学、庆北专门大学、东亚人才大学、首尔女子护理大学、 永镇专门大学、忠北保健大学校等6所大学设立4年制护理系,以此积极促进高素质护理人才的培养②。

三、日韩居家养老服务的启示

日韩两国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在内容、形式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其服务趋于立体化、多元化。进入21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5]。到本世纪中叶,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将占全国总人口的1/3,这是所有发达国家老龄人口的总和。另一个更加严峻的事实是,中国失能老年人口的规模将持续增长,2011年全国约有1695万,2030年则将达到3322万[6],妥善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成为中国目前面临的紧迫而严峻的课题。研究日韩两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对中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1)日韩两国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立了由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构成的多形式、多层次的老年养老服务体系。

日韩两国又积极培育民间组织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并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政府部门发挥政策性主导作用,主要负责向生活困难的老人群体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承担起大部分的老年服务,加强养老服务的协调发展制度也使低收入阶层享受到应有的待遇,避免了机会不均等的问题。目前,中国的养老问题主要依靠政府,但由于各种原因存在投入不足和投入效率不高情况。从长远来看,在养老问题上完全依赖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行不通。借鉴日韩养老服务的经验,向市场和社会转移,推动养老服务的社会化。

(2)建立完善的养老护理保险制度是使居家养老服务得以顺利推行的关键。日韩两国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大部分由护理保险支付,这对需要相应服务的老年人形成了极大的支持。日韩两国规定所有国民都应该加入国民年金,采用相同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在待遇方面没有城乡和地区的差异。韩国主要参考日本的护理制度,并在老龄化程度还未严重时已经开始探讨养老护理保险制度,这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中国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还未建立与护理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而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开始进入老年,他们的养老问题更是当前迫切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有关养老护理的保险制度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国的老龄化程度将在5年后超过10%,这已经是韩国推行护理保险制度时的老龄化水平①。中国可以从日韩护理保险中吸取经验,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护理保险制度。

(3) 加强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涉及到护理、医疗、预防、康复、心理及伦理等多学科内容,专业性较强。日韩两国的护理工作人员一般经过专业化培训、考试,取得资格证之后,才能从事护理服务工作。而中国目前严重缺乏具有专业技术的护理人员,这已成为发展老年护理服务事业的一大瓶颈[7]。现有养老护理员大都是农民工或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而且文化水平低,持证上岗率也比较低,缺乏护理方面的专门知识,很难对老年人进行专业化服务。而且养老护理人员收入水平偏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发展空间不大等原因,使得护理员跳槽频繁,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中国应借鉴日韩的经验,加强在岗职业培训,尽快实现老年护理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参考文献]

[1] 崔万有. 日本社会保障研究[M].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147.

[2] 郭竞成.居家养老服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社会保障研究, 2010(1): 32.

[3] 谢保群. 德日韩三国护理保险制度比较及启示[J].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11(10): 47-49.

[4] 严运楼. 居家养老成世界养老新趋势[J]. 科学生活,2008(5):73.

[5] 李放. 农村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研究[J].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68-72.

[6] 吕爽,骆晓晙.“老年”中国向谁学[N]. 作家文摘,2013-01-01(4).

[7] 段世江,李薇. 我国农村老人居家安排影响因素研究[J].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89-93.

Comparison and Hint of Elderly Caring Service in Japan and Korea

DING Ying-shun

(Japan Research Institut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007)

老人日常护理第6篇

关键词:老年脑梗塞;优质护理服务;效果评价

就目前的相关研究结果来看,优质护理服务应用于老年脑梗塞患者中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笔者将结合本院确诊为老年脑梗塞患者的46例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在2013年10月~2014年12月,选择我院确诊为老年脑梗塞患者的临床资料46例。所有患者均经过CT检查确诊为脑梗塞,并且在知晓的情况下参与本次研究签署同意书;按照不同的护理方法随机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每组均为23例。对照组应用常规治疗的护理方法,实验组在对照组常规护理方法的基础上加入优质护理。23例实验组患者中有12例男患者,11例女患者;该组患者的年龄在52.8~75.6岁,平均年龄为(64.2±2.58)岁;体重在50.1~82.5kg,平均体重为(66.3±11.8)kg;23例对照组患者中有12例男患者,11例女患者;该组患者的年龄在52.5~75.4岁,平均年龄为(63.6±2.55)岁;体重在51.2~82.6kg,平均体重为(66.5±11.4)kg;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对照组:应用常规的护理方法,其中包括:详细的观察老年脑梗塞患者的临床症状以及病情的发展情况等,防止病情出现恶化,与此同时要严格控制好液体的滴注速度;锻炼老年脑梗塞患者的侧肢体,按摩患者的四肢,叮嘱老年脑梗塞患者食用低盐以及低脂的食物,多食用高蛋白以及高维生素等食物;还需要帮助老年脑梗塞患者保持皮肤干燥,避免出现压疮等并发症。

实验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加入优质护理服务,主要包括:①提供给老年脑梗塞患者一个比较舒适的生活环境,有利于病情的康复,也能够让老年脑梗塞患者更加积极的配合医生治疗;②需要护理人员对待患者像对待家人一般亲切,建立比较好的护患关系,提高老年脑梗塞患者的依从性,避免发生纠纷,降低并发症发生率以及感染率等;③加强心理护理的指导,由于老年人本身的心理遭受到了比较重的打击,需要护理工作人员把握住患者的心理,消除老年脑梗塞患者的紧张和不安情绪;④护理人员加强与患者家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叮嘱患者的家属需要注意的饮食以及生活细节等各个方面的情况,使得老年脑梗塞患者能够保持一个比较平和的心态,正确的认识疾病;⑤在老年脑梗塞患者的临床护理工作中建立小组,专门负责管理老年脑梗塞患者,增强护理工作人员对于老年脑梗塞患者的认识。选出组长,建立相关的护理制度管理模式,规范小组成员,保证对每一个老年脑梗塞患者的医疗服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交流经验以及心得体会等,系统的掌握好老年脑梗塞知识。

1.3观察指标 护理工作人员对优质护理服务所产生的作用进行评价,再在老年脑梗塞患者的住院前1d以及出院前1d发放调查问卷(一共50份),问卷的回收率达到100%。另外,使用运动功能评分评定老年脑梗塞患者的肢体功能障碍,评分标准为:运动功能正常(100分),运动功能存在轻度障碍(90~99分),运动功能存在中度障碍(85~95分),运动功能存在重度障碍(50~84分),运动功能存在严重障碍(50分以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标准为:日常生活能力正常(100分),日常生活能力存在轻度障碍(75~95分),日常生活能力存在中度障碍(50~70分),日常生活能力存在重度障碍(25~45分),日常生活能力存在严重障碍(0~20分)。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组间差异、组内差异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实验组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以及运动能力评分分别为(66.8±24.2)分、(67.5±23.7)分,对照组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以及运动能力评分分别为(49.5±22.2)分、(51.1±21.3)分,实验组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以及运动能力评分远远高于对照组,两组数据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老年脑梗塞在神经系统疾病中比较常见,老年患者本身的抵抗力以及免疫力比较差,所以需要护理工作人员更加关注患者的心理以及生理等各个方面的情况[1-3]。从临床的相关经验来看,对神经系统疾病的治疗压力与难度比较大,并发症的发生率也比较高,患者需要接受长时间的治疗;除此之外,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人口大国,尤其是老年脑梗塞疾病,病发的时间比较迅速,病情也比较严重,老年患者本身的身体素质比较差,因此加大了治愈的难度。

本文研究结果,优质护理服务能够大大提高老年脑梗塞患者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满意度,提高了临床的治疗效果,降低了护理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李琴.优质护理服务应用于老年脑梗塞护理中的效果评价[J].大家健康(下旬版),2014,8(7):235.

老人日常护理第7篇

关键词:社区老年人;居家护理需求;影响因素

现代人们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好,人口老龄化也逐渐成为社会常态,我国是人口大国,老年人的数量庞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关连着千千万万个家庭。因此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护理已成为重要的养老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社区居家护理服务体系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1]。我国现阶段的家庭大多为421式的组成模式,在此基础上的子女养老方式已经成为现代年轻人的一种巨大负担,单靠家庭成员进行养老护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无法保证老年人以及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甚至还时有悲剧发生。因此,使老年人老有所养已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更好的履行相关责任, 一个以家庭为基础, 以社区为依托, 以机构为依靠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2], 但现阶段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条件还不完善,能力有欠缺,制约的因素比较多。故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及影响因素进行了抽样调查。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在我市人口较多的社区中选取其中3 个, 对社区内60 岁以上的362 名老年人按年龄分为3组进行抽样调查分析,一组为60~65岁,共180名;另一组为66~70岁,共130名;最后一组为71岁以上的老年人,共52人。所抽选的老年人都具有自我行为能力,不存在认知缺陷和沟通障碍;所有老年人均为自愿配合调查。

1.2方法 采用书面调查的方式,有老年人当场匿名填写相关资料,以及老年人自我书面表述反映相关情况。分析使用 SPSS 13.0 统计学软件,进行 χ2检验,以 P

2 结果

2.1护理需求程度 通过调查显示老年人在居家护理服务的基本需求平均数超过了60%,且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大其护理服务的需求也相应的增加,见表1。

2.2护理需求原因 通过调查得知,大多数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主要表现为:①日常生活需求,老年人受到年龄和身体素质的限制,其日常生活常常遇到不同程度的困难,生活自理能力下降,使其日常的活动受到极大的制约,尤其是部分单独居住的老年人。②医疗保健需求,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的健康状况逐渐下降,一些简单的医疗需求也会造成很大的不便,去医院就治往往压力更大,这种情况尤其需要居家护理;③有的老年人单独居住,缺乏家人陪护,精神世界极为空虚,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老年人形成孤僻、不安、郁闷、烦躁等负面情绪,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都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居家护理服务,促进精神慰藉。

2.3影响因素 居家护理服务的影响因素主要有:①经济条件不允许,现阶段的居家护理基本都是有偿服务,对于很多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或者个人来说,居家护理是一种美好的愿望,需要护理但是不具备护理能力;②个人原因,部分老年人对于居家护理的理解不够,认识不全面,觉得没有必要实施居家护理;③部分家庭内部矛盾多,纠纷多,居家护理难以实施;④老年人居家护理机构缺乏,现有的护理机构也存在各方面的不足之处,如护理人员不足、护理不专业、应用设备缺乏、管理混乱等问题。

3 讨论

养老服务是指为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而提供的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主要有生活照料 精神慰藉和医疗保健三大方面[3]。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护理是需要的,尽管存在各种问题但是多数老年人还是选择了接受居家护理来帮助自己的日常生活,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当前的家庭模式下,老年人更愿意通过居家护理来分担年轻人的压力。十二五期末,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的19.50%,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将达到1240万,占总体的6.05%[4]。从这里可以看出居家护理已经不是单纯家庭和个人的自主意愿选择,已经全面升级为社会大问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直接和整个家庭相联系,如果养老无法保障,其家庭的生活也必然问题重重。老有所养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新环境下对养老的要求,养老不仅仅限于日常生活,给老年人增加幸福感才是新的养老目标。

现阶段居家护理的方式以有偿护理为主,这对于靠养老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来说有一定的困难。同时护理机构不健全,护理能力不足也极大的限制了居家护理的护理质量并且影响居家护理的全面发展,只有家庭支持,护理机构充足,且人员能力全面,管理方法得当,资源使用合理等几方面一起发力,才能释放各个方面能量,让更多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得到优质的居家护理。

综上所述,社区老年人对居家护理服务是有很大需求的,尽管居家护理有一定的制约因素,但是居家护理已经是社会服务管理中重要一环,是可以帮助改善老年人在各种环境下的养老需求,释放社会能量的一种有效手段。加强护理机构完善服务体系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通过居家护理服务让老年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参考文献:

[1]范卉,龚秀琴.老年患者居家护理服务的发展现状与思考[J].护理管理杂志,2014,14(1):38-40.

[2]Barbara M,Peter S,Gulzira K,et al.Prevalence of impaired glucose metabolism and potential predictors: a rapid appraisal among≥45 years old residents of southern Tajikistan[J].Journal of Diabetes,2014,7(4):540-7.

老人日常护理第8篇

【摘要】:呼吸内科老年住院患者多为慢性疾病,病情反复发作,久治不愈,加上老年患者体质虚弱,救治困难,疗效欠佳。本文结合本院呼吸内科收治的60例老年住院患者的护理工作实践,阐述了如何提高呼吸内科老年住院患者的护理质量,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呼吸内科;老年住院患者;护理问题

1 前言

呼吸内科老年住院患者一般多为慢性病,病情复杂多变,很容易出现意外状况,要是在护理期间护理人员出现麻痹大意的话,就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甚至说会导致医疗纠纷的出现,尤其是目前国内医患关系日益紧张。一般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病人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因此,如果可以早期发现呼吸内科老年住院患者常见护理问题的隐患的话 一,就可以将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减少病人的痛苦以及可能带来的一系列负面的影响。本文就是针对以上问题,通过对本院呼吸内科老年住院患者6O例的日常护理进行分析总结,从而使得护理工作更加完善。

2 资料和方法

2.1一般资料:选取我院自2008年3月—2O11年3月呼吸内科收治的老年住院患者60例,其中男性35例,女性25例,年龄63岁—86岁,平均年龄69.1岁,以上患者均有慢性病史,伴有反复咳嗽、咳痰、气促、咯血、胸痛等。

2.2方法:主要是对此60例患者提供连续整体护理,通过对患者的平时进行详细记录,对其常见护理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即可

3护理对策

提高呼吸内科老年住院患者的护理质量,必须从患者的生理、心理、精神及环境需求等方面来提供护理。对老年患者的护理是一个动态的系统的工作,需要相关护理人员注意每一个护理细节,努力提高整体护理质量,以维持及增强老年患者健康为目的,从而为老年患者提供全面的整体护理。

(1)心理护理。针对患者的心理问题,首先要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护理过程中多与老年患者进行沟通。根据老年住院患者的心理特点,在关注生理疾病的同时,加强对患者心理问题的护理,帮助其建立自信,增加患者康复的信心。

(2)用药安全的护理。在对老年患者的护理过程中要对服药或输液进行监督,避免用药时出现错服或者漏服的现象。对于吞咽困难或不能进行吞咽的老年患者,应将药物溶于水中服用或者经胃管注入药物,用药后应注意观察药物疗效以及是否产生不良反应。若产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通知值班医生,进行相应的处理。

(3)皮肤护理。除了进行常规的皮肤护理以及预防压疮措施外,进行皮肤清洁时所用水温不宜过高,减少使用刺激性的沐浴产品。保持患者床铺的整洁和干燥,并对患者和家属解释翻身和皮肤护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对易发生压疮的部位要放置气圈、棉垫等,必要时使用气垫床预防压疮。

(4)饮食护理。针对不同疾病的老年患者,需制订合理的食谱,合理调配饮食,少吃多餐,增强食欲,满足老年患者身体需要。如对慢性咳嗽的患者应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以及足够热量的食物。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及时进行口腔清洁,避免摄入油腻、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每天饮水2000 ml,以保持呼吸道黏膜的湿润,有利于病变黏膜的修复和痰液排出。

(5)日常生活护理。不能让患者单独居住,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鼓励老年住院患者多参加一些日常娱乐活动,如聊天,听音乐等。定期对患者所住的病房进行消毒及通风处理。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工作时要做到三轻,操作轻、说话轻以及关门轻,以免影响患者正常休息。鼓励老年患者戒烟戒酒,以有利于患者的康复治疗。对于易患感冒的患者,应鼓励其多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改善体质,增强自身的抗病能力。综上所述,采用连续的全方位的护理措施对呼吸内科老年住院患者进行护理,必须对不同患者的生理、心理、精神以及环境需求进行分析,以制订相应的护理措施。经常同老年患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其对治疗和康复的心理状态。同时还应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对老年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对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细节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提高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减少护患纠纷,促进老年患者身心愉悦、早日康复。

老人日常护理第9篇

【关键词】老年痴呆;护理干预;生活自理能力

老年痴呆是发生在老年期的智能障碍综合征,主要表现为智力、认知功能减退和行为的改变。患者13常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明显减退,给家庭、社会造成负担。目前我国老年痴呆患者已超过600万,约占全世界老年痴呆患者的。

因此,对提高老年痴呆患者13常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质量的护理干预研究尤为重要。2006年6月一2008年5月我院对33例老年痴呆患者采用13常生活护理、自我照顾能力的训练、认知训练及安全管理、心理护理,6个月后评估发现其日常自理能力较接受护理干预前显著提高,现报道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

本组33例老年痴呆患者均是2006年6月一2008年5月在我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均符合CCMD.3痴呆诊断的标准,其中男20例,女13例.血管性痴呆13例,颅脑外伤后继发痴呆8例,阿尔茨海默病12例。年龄68—81岁,平均年龄71.5岁,病程6个月一2年,文化程度为文盲5例,小学10例,中学13例,大专以上5例。

二、方法

1.干预方法。(1)老年痴呆患者的日常生活护理包括:①穿着。衣服按穿着的先后顺序叠放;避免太多钮扣;以弹性裤腰取代皮带;选择不用系带的鞋子;选用宽松的内衣;清晰告知患者穿着的步骤;患者不愿穿衣时不与患者争执,给予鼓励与劝导。②迸食。定时进食;食物简单、软滑、小块;温度适宜;进食时将固体和液体食物分开,避免误吞固体食物;进餐前协助患者清洁双手,允许患者用手拿取食物;向患者逐一解释进食的步骤,并做示范,必要时予喂食;如果患者不停地想吃东西,将刚用过的餐具放于患者面前,提醒患者不久前进餐完毕。③服药。服药时必须有人在旁陪伴,帮助患者将药全部服下,对拒绝服药的患者,耐心说服,可将药研碎混在饭中让患者吃下,服药后让患者张开口,检查有无吞下。④睡眠。睡觉前先上洗手间;不要让患者白天唾得过多;夜间定时安慰患者入睡;患者存在日夜定向障碍时勿与患者争执,陪伴一段时间后再耐心劝说患者入睡。(2)自我照顾能力的训练。轻、中度痴呆患者尽可能给予自我照顾机会,指导患者反复练习洗漱、穿脱衣服、用餐、服药、打电话、如厕等,3—5次,d,坚持训练。以尊重患者、不让患者反感、闹情绪为原则。循序渐进训练患者完成,先亲自协助患者完成训练,再指导患者完成,然后监督患者完成,最后让患者主动完成。鼓励并赞扬患者自理的行为、提高患者的自信心。(3)认知训练包括:①协助患者确认所住的病区或住址、房间、卫生间等现实的环境;②纠正患者错误的时间、地点、人物等概念;③积极开发智力,记忆训练,鼓励患者回忆过去生活经历,帮助认识目前生活中的人物与事件;智力锻炼,进行拼图游戏;理解和表达能力训练,针对日常生活可能遇到的问题让老人回答;加强数字概念和计算机能力的训练。(4)加强安全管理,提供安全淘:适的生活环境,防跌倒、锐器伤、误服、伤人等意外。包括:①居住环境布置,保持地面平整、防滑;厕所选用坐式马桶,墙壁装把手;床不宜过高,设有扶手架;家具高度适宜,减少玻璃装饰;锐利器适当隐藏;洗漱、喝水水温不能太高;妥善保管药品,防止误服;不让患者直接接触电线、电器开关、热水瓶等;当患者出现暴力行为时,保持镇静,尝试引开患者的注意,并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必要时予以药物控制;②外出管理,患者外出活动时要有人陪同,戴手腕带,在患者衣兜里装上写有老人及家属姓名、联系电话、疾病诊断、人住科室或住址等信息的卡片,以防走失。(5)心理护理。对待患者时态度温和、亲切、有耐心,护理患者时周到体贴,积极主动的关心照顾患者,密切注意患者情绪变化,保护患者自尊心,遇患者情绪悲观时耐心询问原因,必要时给予开导并转移注意力。进行各项训练时多安慰、多支持、多鼓励患者,同时注意多尊重患者,鼓励家属多陪伴,以消除其孤独寂寞感.从各方面让患者的心理需求得到满足。干预前后患者治疗用药保持不变。

2.评估方法。采用日常生活能力表(ADL)t2评估本组患者日常生活能力。ADL共14项内容,包括定时上厕所、行走、洗澡、穿衣、梳头、刷牙、进食、服药、洗衣、打电话等。对以上内容患者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得1分,有些困难得2分,需要帮助得3分。自己完全不能做到得4分,14项共计总分。新晨

三、判定标准

由2名神经内科护师对患者进行耐心、详细评估,判断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程度。总分≤16分为日常生活能力完全正常,17。36分为轻度下降,37.56分为严重下降。

四、数据处理

数据用SPSS15.0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比较采用讨论老年痴呆是脑功能障碍性疾病,主要因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减退而影响生活质量。老年痴呆在治疗上无根本性突破,护理是延缓病情并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主要手段。本研究结果显示,本组患者在护理干预后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显著增强,分析原因,主要是对本组患者提供了积极的日常生活护理、对患者进行了自我照顾能力的训练及认知训练,并加强安全管理、心理护理。本组患者通过护士协助指导、患者自我训练后。在日常生活中,患者能全程主动地做力所能及的生活自理,从而使患者自我满足感增强,身心均得到较大的满足,生活质量也得到提高,为家庭、社会减轻了负担,也有效地延缓了痴呆的进展。因此,对老年痴呆患者提供积极的日常生活护理、训练自我照顾的能力及认知,加强安全管理、心理护理,对提高患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鲁宁.关注老年痴呆患者的照料者问题.中华内科杂志,2006.45(4):266.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