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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业发展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8 15:17:35

金融产业发展

金融产业发展第1篇

所谓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指农户与供销、加工服务主体的产销协作、经营组合。伴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组织发育,现在已形成了多种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其主要有: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批发市场+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以及一些少量的产销一体化公司。尽管其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多样,但其参与的主体不外乎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处于产业化中生产环节的农户以及一些小规模农民专业户;二是起连接生产和市场的龙头企业,其中包括农村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大户、城市商贸加工企业以及一些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三是以一些农户为主的合作中介组织,如专业合作性的专业协会;四是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销一体化公司。在产业化过程中,几类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本文以龙头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来探讨如何做好金融支持工作,以推动和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性

(一)农业产业化主体融资的特殊性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是那些起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资本运作、融资方面具有弱质性,其主要表现在内部弱质性和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两个方面:

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其一些龙头企业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资信等级低,从而没有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

农业龙头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主要表现在银行信贷和直接融资方面。信贷资金分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度倾斜,多为其它所有制经济的龙头企业却得不到应有的信贷支持,对这些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极不相称,且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条件要远远高于大企业,限制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在利率政策上,对国有企业给予较多的利率优惠,而对农业龙头企业则不实行。少数金融机构还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方式,擅自或变相提高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此外,这些企业单笔借款额小,笔数多,商业银行监管难度大、风险大、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高。而且在中间业务方面,金融部门的服务水平远难满足农业龙头企业的需求,突出表现在服务的品种少,仅能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等常规服务,而资信评估、理财咨询、承兑汇票、贴现各类等特殊服务则很少,服务层次低,大多数是一些小额零散的业务,长年正常性的服务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由于在大银行贷款困难,不得不在信用社开户,其中间业务水平更差、效率更低,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的效率。

其次,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农业龙头企业无论是通过争取额度直接上市,或通过股权转让间接上市,还是发行企业债券,都存在一定困难。

(二)制度安排的必要性

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一度忽视农业的发展,其结果是农业的停滞导致经济增长缓慢或停滞,因而采取一定的方式带动农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农业产业化融资,本质上是一个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鉴于农业产业化达到重要作用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状况,有必要对其融资体系进行制度的重新安排。现在各国政府大都在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利用产业金融政策干预经济发展。完全“财政式”的产业发展资金的解决方式和寄希望于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机制这两种思路都有失偏颇。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变迁的模型主要有两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由一群人的自发行为所引起的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以法规形式来实现的制度变迁。在目前金融秩序混乱,行为不规范,农业龙头企业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完全依赖诱致性制度变迁将势必阻碍及延缓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利于我国农业发展,基于此,政府应以多种形式给农业产业化以金融支持,走政策融资与商业融资相结合的道路。

二、构建完善的龙头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由三个子系统构成:直接融资系统,间接融资系统,信用担保体系。其中,直接融资系统包括并购、公开上市(主板、二板)、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四个层次;间接融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由政策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非盈利性的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盈利性的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

为使农业龙头企业顺利融资,这三个子系统之间和内部各层次应相互融合、互为支撑、分担风险、共享收益。这三个子系统的融合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以间接融资支持企业兼并收购,以信用担保体系支撑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以金融机构为发起人、采取向社会公募或向特定对象私募的形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通过购并或公开上市撤出,以信用担保体系与银行信贷相结合等等。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金融创新建立新的切实有效的融资方式,寻找能真正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途径,以此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三、目前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系统的构建重心

(一)通过兼并收购服务,支持资本扩张

兼并、收购是企业实现资本扩张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它可以使企业在资产规模、新产品开发、市场份额等诸多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对该企业的兼并、收购拥有了对该企业资产及劳动力的控制权,并通过这种控制权将被兼并、收购企业的资源与自己企业的资源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产生1+1>2的效果,从而企业带来整体价值的激增。农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扩大资本,是迅速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的理想选择。

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兼并收购市场是很不完善的,政府有必要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培育和完善中国的兼并收购市场。除了对中国股票市场上的一些上市公司实施必要的兼并收购政策以外,也应该重视数量众多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兼并收购,给予更宽松的市场环境,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

在农业企业采用资产重组方式扩大资本时,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亦可给予资金或信息服务等方面支持,资金支持方式可以是多种形式,如回租租赁、抵押担保贷款等等,信息服务包括目标公司评价、税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二)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以资本市场为纽带,以产业发展政策为引导,通过对国家亟待发展的产业,如农业、能源、交通等,实行股市融资及资本运作,以解决国家因财力有限而不能满足的产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的困难,促进基础产业、高科技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约成长的一种有效的金融工具。农业投资基金,如已设立的农业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其投资目标主要是产业化链条上急需融资的微观主体。

建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可以有效的组织和引导民间投资,将城乡分散的资金汇集起来投向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募或私募筹资,设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引导全社会办大农业。农业产业化链条是一条价值增值链,要争取利用其投入产出利润率高、对资本牵引力强的优势,抓住机遇,加大农业产业化的资本运营力度,吸引大企业、民间资金、证券市场上的游资合理投向农业;设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通过资金的有效流动,有助于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促使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投资基金将会大量流向诸如优质种苗繁殖基地项目、各优质水产养殖项目、区域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加工保鲜和运输行业、农业市场信息建设等方面,这些项目将带动农业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

农业产业化中的投资基金的设立将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农业方面的投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解决了国家投资的部分不足,同时,农业方面投资基金需要一定的政府支持,如在税收政策上应实行优惠、提供配套的政府低息贷款,与此同时,还应对基金的投向进行合理约束。

(三)建立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提保人进行代偿,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或者履行债务,它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为,可以排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品不足的障碍,弥补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改变资本供求双方的利润流和剩余控制权配置结构,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促进融资交易的发生,进而优化金融结构。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将龙头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为龙头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降低部分银行风险,提高银行给龙头企业的融资的积极性,关键是建立龙头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应以中小企业间互担保机构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基础,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为辖区内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服务,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并配合人民银行、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监管。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之间约定风险承担比例,对风险性较大的项目应该实行强制性的再担保。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对龙头企业贷后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选择协作银行并进行授信管理,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等内容后,由担保机构将担保资金存入协作银行,在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由银行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担保贷款,贷款损失按责任分摊比例分担。

(四)建立资产支撑或订单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普遍面临信用风险过大的问题,因而,在研究农业产业化融资支持的同时,需要开拓一种将这二者兼顾的新型融资方式。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际新型融资方式——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所属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它以项目所拥有资产为基础,以项目可以带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方式的独到之处就在于,通过信用增级计划,使得没有获得信用等级或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照样可以进入债券市场,通过资产证券化来募集资金。

该种融资方式适用于规模大、期限长的项目建设,是将较稳定的项目收入权利转让给SPC(SpecialPurposeCorporation),以此将项目风险与原始收益人自身风险隔断。该机构应能获得较高的资信级别,它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等,根据我国国情,还应包括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并给予他们更宽松的环境开展此项业务,这也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风险。SPC通过专业化的信用担保进行信用升级,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同其他机构组织债券发行,并将募集来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若SPC担保的信用等级不够理想,可采取再担保形式。通常为了保证以资产为支撑的债券能够有足够的按期还本的能力,提高还款能力,还可由多种不同的资产收入形式组合共同支撑一个特定的ABS债券。

附图

图1ABS融资方式的具体操作模式

而对于固定资产规模不大,但效益良好的企业,可采取以收入可靠的订单为基础,通过SPC(可以由政策性银行担当)的信用加强,发行短期债券融资。相对而言,以订单为基础的债券风险较大,必要时可采用政府贴息支持或政策性担保机构再担保。

在我国目前开展该种方式融资,需要其他方面的辅助配套建设,我国尚无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这不利于各类债券的发行。此外,还需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

综上所述,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有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同时,在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时,也应该做好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政策、税收政策、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社会化服务政策等工作,使得各方面互相配合共同促进产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蒋贻德,付光亮,周翔.乡镇企业发展中的金融困境与创新思路[J].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

[2]李念斋.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问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银行与企业,1999,(9).

[3]李康.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理论与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7).

[4]闫小彦.新编国际融资方式[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9,(5).

金融产业发展第2篇

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强市名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作用和影响力日益凸现。如何推进我市金融产业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最近,针对我市金融业发展这一课题,我们到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了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篇调研报告。

一、 我市金融产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典当、信托和租赁业,在我市主要表现为前五种。近几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政策部署,积极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和创新,金融业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一)金融业规模发展壮大。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自身实力大为增强。20xx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3.4亿元、市级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702.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586亿元、贷款余额483亿元,分别比20xx年增长141%、56%、104%和111%。保险业20xx年实现保费收入11.58亿元,较20xx年增长57%。证券营业机构20xx年股票、基金及权证交易量实现87.3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99%,今年1-5月份实现交易量204亿元,比去年全年增长133%。担保业和典当业有了初步发展。到20xx年底,全市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达11家,总注册资本金1.1亿元,累计担保金额3.2亿元。典当行达三家,业务开展良好。

(二)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益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以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和商业化改革,20xx年银行业实现利润7.5亿元,而20xx年亏损4.4亿元,不良贷款率比20xx年下降了19.2个百分点。省银监局评选的良好银行中我市有3家入围。昌润典当公司自成立至今,没发生过一笔呆坏帐,20xx年昌润典当公司在全省96家典当行年审汇总中,排名第6位。

(三)金融改革和创新步伐加快。20xx年11月,城市信用社成功并入华夏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明显进展,8家农联社获准发行了3.2亿元的央行专项票据。目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日益完善,资本充足率逐步提高,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保险企业推行的契约式联防保险,得到了保监会的充分肯定。中间业务发展迅速,到20xx年底,全市银行机构保函余额2.28亿元、保理余额5.35亿元、国内信用证余额1340万元、国外信用证余额9084.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加0.23亿元、1.69亿元、1240万元和4224.5万美元。

(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用增强。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作用,20xx、20xx和20xx年积极牵线搭桥,召开了三次大型银企合作洽谈会,共签约资金320.97亿元,涉及74个项目和138家企业,实现了银企双赢。20xx年到20xx年,年均贷款增加51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加贷款52.5亿元。特别是工商银行**分行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工商银行二级分行经营30强,20xx年名列第16位,今年上半年新增贷款22.5亿元,占全市所有贷款新增额的42.9%,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20xx年以来,各保险公司为社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金共计2726.6亿元,支付各项赔款和给付保险金12.3亿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的作用。

(五)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先后组织开展了净化信用环境系统工程、诚信金融创建、金融安全区建设、信用**建设等活动,有效改善了全市信用环境。20xx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纳入了对各部门和县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20xx年下发了《**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开展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评选活动,进一步优化了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20xx年,高唐县被评为省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市金融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金融的现代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具体表现为:一是金融实力差,资源相对不足。金融业增加值总量(13.42亿元),仅是济南市(122.8亿元)的10.9%,增速比济南(22.5%)低10.5个百分点,比gdp增速低5.3个百分点,贷款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低于滨州近20个百分点。除按行政区划设立的金融机构外,我们缺乏股份制商业银行进驻。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山东设立分支机构的有10家,我市仅有华夏银行一家。地方性银行只有农村信用社。证券营业机构只有齐鲁证券一家。担保业实力太小,20xx年,我市11家信用担保机构中,有5家未开展任何业 务,两家已名存实亡。全市典当行数量少、规模小。

二是银行信贷结构和市场工具结构单一。银行市场结构过于集中,信贷资金过分集中于少数大中型企业。20xx年,我市十户大企业新增贷款52亿元,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74%,导致投放到中小企业和农村的太少,新农村建设依然缺乏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此外,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信贷等传统业务领域,个人金融结算、理财、咨询、等个性化、服务性产品严重不足,衍生金融工具发展滞后,基本没有业务发生。

三是金融生态环境亟待改善。从金融企业风险看,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金融机构四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率为11.07%。从企业担保方式看,抵押贷款较少,企业相互担保、连环担保过于集中,全市互保贷款占比约为80%左右。我市一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其互保贷款涉及企业20多家,而另一知名民营企业8亿多元贷款也都是互保贷款。如果一家企业经营不善,很容易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双力破产就涉及到中通、鑫亚、东方内燃机等企业,教训非常深刻。之所以企业相互担保过于集中,是因为一些挂靠政府部门的中介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的评估、登记等手续繁琐、收费过高。如某客户在某行贷款1000万元,评估、登记等各项费用合计为抵押物评估价值1700万元的7%,占贷款额的1/10。从信用环境看,企业、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不少企业不严格按照财会制度核算,对银行信贷调查敷衍应付。有的企业诚信道德缺失,刻意逃废债务,给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造成一定风险。

二、 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

温州、潍坊等地发展金融产业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一是重视发展地方金融机构。20xx年温州市辖内有5家农村合作银行和5家统一法人联社,农信社系统的存贷款规模占到全部金融机构的19%。温州市明确提出要组建“温州银行”,加快地方资本市场发展。20xx年初,潍坊市政府决定建设金融街,吸引更多国内外金融机构进驻。德州市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达到34家,最大的民鑫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2亿元,累计担保贷款27亿元,担保收益达7500万元。二是注重理顺管理体制。20xx年潍坊市将体改委改为金融证券业发展协调办公室,统一协调境内各金融机构、企业,负责辖外银行的引进和企业上市工作。20xx年该市成立了金融服务中心,向各股份制银行免费提供业务工作场所和咨询服务,目前已有浦发银行、深发展、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进入开展业务,同年,全市辖外银行贷款达160亿。为促进辖区内金融产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建立了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三是重视金融改革和创新。作为中央银行批准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近年来温州信贷经营创新不断涌现。20xx年6月,广东发展银行温州支行在全国首家推出品牌(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20xx年下半年,工行温州市分行推出了贷款收益与信贷人员收入挂钩,两人直接审批,一般1小时之内可办理完毕的“三包一挂”贷款营销机制。农行温州市分行推行了“五要素管理法”和首席客户经理制,即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7家重点挂钩企业,由该行中层及以上干部分别担任这27家企业的首席客户经理,为企业高层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服务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同时,针对中小企业的产权结构特色,温州市各商业银行积极推行“私贷公用”,即用老板的个人财产进行贷款,可以用作公司企业的发展。据调查,温州市约有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了银行贷款。按照等额置换、一次集中处置的办法,潍坊市政府分别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7.8亿元和30多亿元不良资产进行了集中处置,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到3%以内,大大增强了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四是鼓励发展民间资本市场。目前温州大多中小企业仍然依赖于民间借贷。据估算,温州用于民间借贷的资金不低于6000亿人民币。温州有些县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也通过民间投资来解决,减轻了政府负担。五是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收录温州借款企业信息6万余家,个人客户信息40万个。温州本外币不良贷款率仅为1.7%,在全国291个城市中,被评为5个金融生态级别最高的城市之一。潍坊市为规范企业融资行为,开展了企业资信评级工作,20xx年召开了首批银行信用最佳企业授牌大会,对163户信用最佳企业进行了表彰。

三、关于发展我市金融产业的几点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我们过去一直把银行当作地方的“钱袋子”、出纳员,经常利用行政手段干预银行的投资行为,是有深刻教训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已不局限于资本或资金的借贷功能,而是更广泛、更深刻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引导、渗透、激发、扩散作用。当务之急是转变认识,重新审视金融产业的作用,像对待制造业一样,促其尽快做大做强。

(二)要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加快制定“金融产业‘十一五’规划及远景发展规划”。二是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完善由政府及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的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定期召开银企联席会议,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三是进一步培育保险市场。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完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农业保险。目前**市正在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议条件成熟后推广到全市。加强诚信建设,严厉打击保险诈骗行为。四是大力推进直接融资。成立企业上市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十一五”上市规划,大力培植上市公司资源,积极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对企业改制上市实行政策扶持,按规定给予相应优惠。进一步推动我市大型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项目债券等形式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五是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全面落实我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进中小企业评级授信制度,成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及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倾斜。加快发展典当业,出台激励发展政策,使之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之一。

金融产业发展第3篇

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强市名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作用和影响力日益凸现。如何推进我市金融产业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最近,针对我市金融业发展这一课题,我们到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了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篇调研报告。

一、 我市金融产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典当、信托和租赁业,在我市主要表现为前五种。近几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政策部署,积极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和创新,金融业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一)金融业规模发展壮大。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自身实力大为增强。20xx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3.4亿元、市级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702.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586亿元、贷款余额483亿元,分别比20xx年增长141%、56%、104%和111%。保险业20xx年实现保费收入11.58亿元,较20xx年增长57%。证券营业机构20xx年股票、基金及权证交易量实现87.3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99%,今年1-5月份实现交易量204亿元,比去年全年增长133%。担保业和典当业有了初步发展。到20xx年底,全市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达11家,总注册资本金1.1亿元,累计担保金额3.2亿元。典当行达三家,业务开展良好。

(二)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益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以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和商业化改革,20xx年银行业实现利润7.5亿元,而20xx年亏损4.4亿元,不良贷款率比20xx年下降了19.2个百分点。省银监局评选的良好银行中我市有3家入围。昌润典当公司自成立至今,没发生过一笔呆坏帐,20xx年昌润典当公司在全省96家典当行年审汇总中,排名第6位。

(三)金融改革和创新步伐加快。20xx年11月,城市信用社成功并入华夏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明显进展,8家农联社获准发行了3.2亿元的央行专项票据。目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日益完善,资本充足率逐步提高,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保险企业推行的契约式联防保险,得到了保监会的充分肯定。中间业务发展迅速,到20xx年底,全市银行机构保函余额2.28亿元、保理余额5.35亿元、国内信用证余额1340万元、国外信用证余额9084.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加0.23亿元、1.69亿元、1240万元和4224.5万美元。

(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用增强。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作用,20xx、20xx和20xx年积极牵线搭桥,召开了三次大型银企合作洽谈会,共签约资金320.97亿元,涉及74个项目和138家企业,实现了银企双赢。20xx年到20xx年,年均贷款增加51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加贷款52.5亿元。特别是工商银行**分行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工商银行二级分行经营30强,20xx年名列第16位,今年上半年新增贷款22.5亿元,占全市所有贷款新增额的42.9%,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20xx年以来,各保险公司为社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金共计2726.6亿元,支付各项赔款和给付保险金12.3亿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的作用。

(五)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先后组织开展了净化信用环境系统工程、诚信金融创建、金融安全区建设、信用**建设等活动,有效改善了全市信用环境。20xx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纳入了对各部门和县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20xx年下发了《**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开展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评选活动,进一步优化了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20xx年,高唐县被评为省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市金融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金融的现代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具体表现为:一是金融实力差,资源相对不足。金融业增加值总量(13.42亿元),仅是济南市(122.8亿元)的10.9%,增速比济南(22.5%)低10.5个百分点,比gdp增速低5.3个百分点,贷款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低于滨州近20个百分点。除按行政区划设立的金融机构外,我们缺乏股份制商业银行进驻。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山东设立分支机构的有10家,我市仅有华夏银行一家。地方性银行只有农村信用社。证券营业机构只有齐鲁证券一家。担保业实力太小,20xx年,我市11家信用担保机构中,有5家未开展任何业 务,两家已名存实亡。全市典当行数量少、规模小。

二是银行信贷结构和市场工具结构单一。银行市场结构过于集中,信贷资金过分集中于少数大中型企业。20xx年,我市十户大企业新增贷款52亿元,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74%,导致投放到中小企业和农村的太少,新农村建设依然缺乏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此外,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信贷等传统业务领域,个人金融结算、理财、咨询、代理等个性化、服务性产品严重不足,衍生金融工具发展滞后,基本没有业务发生。

三是金融生态环境亟待改善。从金融企业风险看,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金融机构四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率为11.07%。从企业担保方式看,抵押贷款较少,企业相互担保、连环担保过于集中,全市互保贷款占比约为80%左右。我市一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其互保贷款涉及企业20多家,而另一知名民营企业8亿多元贷款也都是互保贷款。如果一家企业经营不善,很容易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双力破产就涉及到中通、鑫亚、东方内燃机等企业,教训非常深刻。之所以企业相互担保过于集中,是因为一些挂靠政府部门的中介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的评估、登记等手续繁琐、收费过高。如某客户在某行贷款1000万元,评估、登记等各项费用合计为抵押物评估价值1700万元的7%,占贷款额的1/10。从信用环境看,企业、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不少企业不严格按照财会制度核算,对银行信贷调查敷衍应付。有的企业诚信道德缺失,刻意逃废债务,给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造成一定风险。

二、 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

温州、潍坊等地发展金融产业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一是重视发展地方金融机构。20xx年温州市辖内有5家农村合作银行和5家统一法人联社,农信社系统的存贷款规模占到全部金融机构的19%。温州市明确提出要组建“温州银行”,加快地方资本市场发展。20xx年初,潍坊市政府决定建设金融街,吸引更多国内外金融机构进驻。德州市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达到34家,最大的民鑫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2亿元,累计担保贷款27亿元,担保收益达7500万元。二是注重理顺管理体制。20xx年潍坊市将体改委改为金融证券业发展协调办公室,统一协调境内各金融机构、企业,负责辖外银行的引进和企业上市工作。20xx年该市成立了金融服务中心,向各股份制银行免费提供业务工作场所和咨询服务,目前已有浦发银行、深发展、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进入开展业务,同年,全市辖外银行贷款达160亿。为促进辖区内金融产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建立了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三是重视金融改革和创新。作为中央银行批准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近年来温州信贷经营创新不断涌现。20xx年6月,广东发展银行温州支行在全国首家推出品牌(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20xx年下半年,工行温州市分行推出了贷款收益与信贷人员收入挂钩,两人直接审批,一般1小时之内可办理完毕的“三包一挂”贷款营销机制。农行温州市分行推行了“五要素管理法”和首席客户经理制,即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7家重点挂钩企业,由该行中层及以上干部分别担任这27家企业的首席客户经理,为企业高层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服务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同时,针对中小企业的产权结构特色,温州市各商业银行积极推行“私贷公用”,即用老板的个人财产进行贷款,可以用作公司企业的发展。据调查,温州市约有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了银行贷款。按照等额置换、一次集中处置的办法,潍坊市政府分别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7.8亿元和30多亿元不良资产进行了集中处置,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到3%以内,大大增强了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四是鼓励发展民间资本市场。目前温州大多中小企业仍然依赖于民间借贷。据估算,温州用于民间借贷的资金不低于6000亿人民币。温州有些县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也通过民间投资来解决,减轻了政府负担。五是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收录温州借款企业信息6万余家,个人客户信息40万个。温州本外币不良贷款率仅为1.7%,在全国291个城市中,被评为5个金融生态级别最高的城市之一。潍坊市为规范企业融资行为,开展了企业资信评级工作,20xx年召开了首批银行信用最佳企业授牌大会,对163户信用最佳企业进行了表彰。

三、关于发展我市金融产业的几点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我们过去一直把银行当作地方的“钱袋子”、出纳员,经常利用行政手段干预银行的投资行为,是有深刻教训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已不局限于资本或资金的借贷功能,而是更广泛、更深刻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引导、渗透、激发、扩散作用。当务之急是转变认识,重新审视金融产业的作用,像对待制造业一样,促其尽快做大做强。

(二)要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加快制定“金融产业‘十一五’规划及远景发展规划”。二是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完善由政府及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的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定期召开银企联席会议,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三是进一步培育保险市场。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完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农业保险。目前**市正在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议条件成熟后推广到全市。加强诚信建设,严厉打击保险诈骗行为。四是大力推进直接融资。成立企业上市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十一五”上市规划,大力培植上市公司资源,积极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对企业改制上市实行政策扶持,按规定给予相应优惠。进一步推动我市大型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项目债券等形式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五是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全面落实我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进中小企业评级授信制度,成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及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倾斜。加快发展典当业,出台激励发展政策,使之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之一。

金融产业发展第4篇

【关键词】产融结合 金融控股集团

一、国内金融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金融服务业发展迅速

金融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金融服务业已基本经形成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典当等多种服务机构的金融体系。2011年金融业为实体产业提供的资金支持12.83万亿。金融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

(二)金融管制政策正在逐步放松

虽然国家并未明确表示对混业经营的态度,但从政策角度正在不断松动。从1998年至今,先后允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允许保险资金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允许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允许商业银行基金买卖,允许商业银行证券开户,《商业银行法》修改方案中也删除了有关混业经营的明确禁止性条款,为今后混业经营在法规上扫除了障碍。

(三)产融结合的程度进一步加深

面对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产融结合是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国外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历史表明,企业集团走产融结合的发展道路,是大型企业集团迅速发展壮大的一种成功发展模式,世界500家最大的企业中,约有80%的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国内产融结合的成功案例也是不断涌现,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保险、复兴集团、雅戈尔集团等实际产融结合的运作,均显示出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融结合模式会进一步加深。

二、实现产融结合的必要性

(一)集团实体产业发展需要金融服务支持

一是融资。掌握金融板块,能够有效提升集团直接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扩大融资规模,切实满足集团投资需求。二是信息。有效的资本市场平台,可以为集团提供最新的政策信息、行业信息,有力地支持集团产业投资、并购、风投、IPO等各类业务,提高集团投资效率。

(二)金融板块可以有效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证券化是未来市场发展的大趋势。通过金融资产,提升集团资产管理水平,可以直接实现集团资产保值增值,贡献利润,创造资产膨胀,直接体现产业发展成果。

三、推进产融结合的重要性

发达国家企业发展的实践表明,产融结合是企业培育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企业集团达到一定规模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金融资源在我国尚属于稀缺资源,参控股金融行业,就能够分享到因牌照稀缺而获得的高收益。近几年,在一些行业实业资产效益大幅下滑的情况下,金融服务业对其利润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集团企业发展金融行业,推进产融结合,有利于各个业务板块之间协同发展,贯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优势互补。近年来,产融结合已经成为我国企业集团流行的发展模式。以中石油为例,其昆仑系金融控股架构已基本成型,几乎拥有全金融牌照,为中石油发展提供了有效帮助。

四、集团实现产融结合的战略部署

(一)整体目标

利用现阶段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的机会,搭建自我控制的金融通道和管理平台,在为集团实业板块发展提供资金以及信息支持的同时,提高集团的金融能力和竞争力,最终实现产融结合的战略目标。

(二)发展目的

1.解决内部资金需求。将金融板块业务与实业板块业务形成联动,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瓶颈,不断协助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为集团扩张提供资金。

2.获取高效经营利润。金融板块实现稳定超额回报,支持集团进一步发展实业板块,实现产融结合共同壮大。

3.构筑资本运作平台。通过打造上市公司板块资本运作平台,提高资本运作能力,为提高集团融资能力、增强资产变现灵活度打基础。

4.发挥集团整体协同效应。通过金融板块与实业板块的协同以及金融板块之间的协同,实现集团内部多层次沟通创新,最大限度发挥集团潜能。

(三)实施计划

1.第一阶段 起步阶段

围绕“在产业的基础上发展金融”这一当前发展金融产业的核心,以为集团产业发展提供所需金融服务为出发点,通过收购或设立金融机构,构建金融产业的雏形。

(1)成立财务公司,做好集团内部资源有效利用工作。

——以网络结算系统和票据服务系统为基础,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的有效归集和监控,构建集团资金池,提高集团资金管理水平。

——通过集团内部资金在余缺单位之间的调剂使用,降低集团资金沉淀量,降低集团贷款规模,减少财务费用,实现集团货币资金效益最大化。

——通过组银团等多种方式,协助集团做好融资工作,落实融资资金。

(2)增加金融领域投资,把握机会,入股各类金融机构。

——至少参股一家保险、一家信托公司,寻求控股省内保险公司的机会;

——做好现有参股银行企业、金融租赁企业管理工作,汲取经验;

——择机参控股基金公司,为后期项目融资、引进战投等做准备;

——择机参股证券公司,为后期获取利润、发挥集团协同效应做准备;

——跟踪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情况,作为新兴投资板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金融产业发展第5篇

关键词:农产品企业;金融困境;金融产品创新

一、湖北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以及农产品企业发展的意义

(一)湖北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作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农产品企业的发展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湖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更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着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新农村建设服务。2012年,政府文件多次提及“三农”问题,并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支持力度,凸显了“三农”在我省民生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在此背景下,湖北省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推进基本金融服务均等化,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了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有力地促进了“三农”的转型升级。

但到目前为止,湖北省农村金融建设仍然滞后,长期存在的城市与农村金融二元结构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城市金融服务竞争日益充分而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由于从2010年起,短期贷款的分类有所变化,表1是根据2009年的数据描述的湖北与全国贷款农业贷款情况的比较。

从表格的数据来看,湖北的农业贷款同比增长22.7%,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23.4%保持持平。但是湖北省的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重仅为4.1%,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这说明,农村金融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当前依然是我省金融体系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历史阶段,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依然是国家高度关注的民生与社会问题,也是需要继续通过深化改革来着力解决的一项重大经济金融工程。

(二)农产品企业发展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农业也将逐渐融入世界农业之中。只有不断深化金融服务与创新,更好地支持农产品企业出口,才能使农业适应和加入国际市场,不断提高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把农产品生产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更好的为“三农”服务。

1.农产品企业的发展能促进农业增长

第一,农产品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优化产品结构。农产品企业围绕某一农产品提供配套服务,通过定向投入、合同收购等方式,扶植农业生产,因地制宜的建立起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商品基地,使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推动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农产品企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的科技进步。目前农产品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已成为农业方面科技创新最具活力的主体,农民教育培训最前沿的阵地和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最有效的平台,为推动我国农业科技的进步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农产品企业的发展能促进农民增收

第一,就我省目前农民的收入构成来看,其构成主要有以下四部分: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指农民从事劳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是指农业生产所取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是指与国家政策有关的农业补贴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占到95%以上,。农产品企业的发展不仅能为农产品提供销路,还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将会大幅度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二,农产品企业的发展为农民积累管理经验提供了机会,农民会把在参与乡镇企业管理中学到的经验活学活用,不断升华,并将之灵活运用到村务管理或自主创业中,这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见,发展农产品企业,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

3.农产品企业的发展能促进农村建设

第一,一个县的企业的增加值、利润总额、上交税金等,是组成该县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指标。如果一个县经济不强,企业上交税金少,这个县创造的财政收入就必然少,这样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自然就少了。

第二,农产品企业作为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和载体,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壮大农村经济的重要动力,作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力抓手,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仍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这些企业的参与。

二、湖北省农产品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困境

(一)湖北省农产品企业建设的资金需求大

首先,根据调查的资料显示,作为农产品龙头企业,资产投入大约在500万元至1500万元,生产加工型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比较大,在10 00万元左右,农林生产开发型约在500万元左右,这就要求有大量的资金支持。其次,农产品企业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使得资金流动呈现季节性;同时,由于动植物的生长周期一般较长,使得农产品企业的资金周转比较缓慢,资金的利用率低。最后,农产品企业资金需求具有一次投入,多期消费的特点,这就使企业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

(二)湖北省农产品企业贷款难度大

就湖北省目前的情况来看,农产品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依赖于湖北省农村合作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贷款。但是从实践的情况来看,农业贷款是远远不弄满足我省农产品企业发展要求的。

首先,由于农产品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固有的特点,如经营规模较小、资金利用率低、经营风险大等,加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得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贷款有限。其次,,农产品企业由于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也不需要定期披露财务状况,资金的管理与运用缺乏监督机制,导致金融机构对农产品企业的融资成本通常比较高。最后,金融改革和发展滞后,比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高、亏损严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滞后,导致金融产品创新较少,加上农村信用社不断向商业化过渡,大量资金流向了收益率高的地区和部门,而真正需要资金支持的农产品企业由于各种限制难以取得贷款。

鉴于以上种种,农产品企业往往难以获得充足的资金供给。这种情况使得很大一部分农产品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渠道寻求高利贷,严重妨碍了企业的发展和融资能力的增长。然而,农产品企业的这种融资困境,并不意味着企业不值得获得贷款。我省当前也有许多业绩优秀的农产品企业,比如稻花香、精武鸭脖等,也说明了农产品企业也会具有广阔的投资前景。具体到大农业内的农、林、牧、渔各业,他们的发展也极不平衡,银行在给这些企业提供贷款或投资时,考虑何时进入、如何定位以及选择哪种金融工具和手段是非常重要的。

三、影响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因素

金融创新的本质,就是通过对风险和收益的重新配置,使金融机构达到目标收益的同时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经验显示,金融产品创新虽然与回避管制、危机处理等因素密切相关,但金融结构复杂化、金融体系高度市场化过程中金融机构不断增强的竞争压力,才是推动金融创新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动力。从我省的目前的情况看,影响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因素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缺乏创新动力,金融产品创新的主动性较弱。首先,农村金融体系还处于市场化的初级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较差,农村金融机构整体面临的竞争压力有限;其次,由于农业经济是弱势产业,金融机构在农村经营的成本高、风险大、收益率相对较低;最后,随着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战略转移的推进,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对基层分支机构的贷款权限上收到总、省行,基层银行的主动权极小,抑制了基层行创新贷款品种的积极性。

第二,农村资金风险规避和补偿机制不健全。目前担保体系尚不完善,大多数农产品企业可用于抵、质押的财产有限,担保能力不足,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使得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企业缺乏风险分散渠道,基层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内在创新动力不足。

第三,金融监管过于严厉。由于我省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监管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过于严厉,会使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因为在严厉的监管模式下,金融机构为获得产品创新的监管允许所付出的运营成本会大大增加,无法提供有经济性的新产品而不愿创新新。

第四,激励机制不完善。考核机制不科学,不能精确考核与评价员工在创新中的贡献,或者没有建立针对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的考核评价机制。受体制限制,无法利用企业年金、灵活薪酬制度等先进的激励资源和激励手段,影响了员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这些条件下,金融机构创新的内在动力明显不足,导致在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常常面临着金融机构不积极、不响应、不配合的问题。

四、协同发展视角下的农村新型金融产品创新

鉴于农产品企业所处行业的特殊性,金融机构应该不断创新,开发出一批专门针对农产品企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1.创新抵押物。这类金融创新在贷款抵押物方面有所突破,主要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由于农村中小企业恰恰缺乏不动产,考虑到农村土地具有土地经营权的特性,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就是针对动产抵(质)押融资的需要,开办的新型贷款业务,它使农村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拥有的动产资源真正转化为获取信贷资金支持的有效载体。

2.为农产品企业提供季节性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农产品的季节性特点,对农业企业提供季节性贷款。如贷款承诺,并以收购的农产品和加工的成品等库存作为抵押。对于信用和财务状况较好的农产品企业可为其提供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循环周转贷款。

3.农企打包放款。当农产品企业与外国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就要组织出口时,企业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上的困难。此时,农产品企业可以用进口地金融机构向其开立的信用证或其他保证文件,连同出口商品一起,作为贷款抵押,借入款项作为周转资金。待农产品企业收到货款后,再还清银行贷款。这种打包放款的期限一般较短,在一年以内。

4.提供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避险服务。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有限,并且期货交易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农产品企业都不知道如何利用期货交易来降低风险。金融机构可以与期货经纪公司合作,为农产品企业规避价格风险或买卖农产品期货提供专门的服务和交易上的便利。

总之,农产品市场是一片广阔的市场,但是其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农产品企业的特点开发更多的金融工具来满足农产品企业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为“三农”服务。

参考文献:

[1]闫力.辽宁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实践及启示.中国金融,2009.

[2]张凤龙,臧良.农民收入结构变化研究.经济纵横,2007.

[3]王培山,王永波.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策略研究,中国金融,2004.

[4]曾薇,陈收.金融监管对金融产品创新影响研究新进展.经济学动态,2009年第10期.

金融产业发展第6篇

一、产业链金融的概况

所谓产业链金融,是指金融机构以拓展核心企业服务的方式,使得处于核心地位的企业与上下游供销商之间的联系加强,使得产品的生产,采购,消费融合起来,给予整个链条上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以促进产业链增值金融业务的发展。从其含义来看,产业链金融不仅仅符合产业竞争升级的发展规律,能够为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对应策略,相对于传统融资方式来讲,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使得整体的业务链和风险控制链不断形成,能够解决链条中部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产业链整体的良性发展;其二,有利于促进核心企业资金管理的效率,使得自身的产业链条更加稳固;其三,彰显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胆识,并且由此衍生出更多的金融新产品和服务,这对于促进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体系的完善来讲是很有帮助意义的。

二、当前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虽然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高度重视产业链金融的发展,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进行拓展,但是从其实践效益来看,并没有达到最为理想化的状态。具体来讲,当前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还存在以下的缺陷和不足:

1.商业银行的金融经营管理理念较保守。当前商业银行主流市场业务已经开始将重点放在大型企业客户和中小企业衍生客户的业务需求上,争夺此部分的市场利润,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市场竞争的重要基地。但部分商业银行并没有依照市场发展的趋势,实现自身营销方案和经营方向的调整,过度守着原有的大型企业客户和垄断企业客户,忽视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开发,而在与原有企业客户主体实现金融合作的时候,总会处于劣势地位,由此使得商业银行处于金融融资的被动局面。归根究底,就是商业银行金融经营管理理念比较保守,忽视了当前金融市场的变化,没有将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纳入金融发展战略中去。

2.商业银行的产业链金融管理主体不全。既然要发展产业链金融,就需要具备专业的,健全的产业链金融管组织体系,但是当前组织管理方面的问题不断:其一,缺乏专门的产业链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对应的部门设置处于分散的状态,彼此之间的协调性不足,没有形成统一指挥的格局;其二,产业链金融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性不足,缺乏对应的审批操作管理制度,以传统复杂的方式来操作,难免使得银行业务的办理效率不断下降;其三,产业链金融发展需要专业的审查审批队伍,而当前的人力资源显然难以满足在此方面的需求。

3.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发展技术基础弱。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的发展,从本质上讲就是优化调整当前金融客户资源,理顺行业企业金融需求,以打造全新的产业链金融格局。为了全面发挥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模式的效能,就需要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当前我国国内电子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发展虽然比较快,但是在高度物流,资金流链接和信息共享方面依然存在很多的欠缺之处,而当前基于信息技术的产业链金融发展案例还比较少,这也是影响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发展技术应用的重要因素。

三、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发展策略

1.树立正确的金融经营理念。首先,以产业链金融产品品牌为向导,制定产业链金融品牌策略的时候,考虑好金融产业市场发展与产业同质化之间的关系,以差异化战略为产品品牌建设的基本原则,打造属于商业银行自身产业链金融发展格局;其次,改变以往重视大企业和垄断企业的思想意识,关注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实现对应金融产品的研发,以实现金融市场的最大化占有。

2.建立健全产业链金融体系。建立健全产业链金融组织管理体系,需要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结合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的特点,设置专门的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其部门职权,实现产业链金融业务的统一化管理和控制;其二,注重专业化产业链金融业务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技能,以保证切实推动产业链金融体系的完善;其三,建立健全完善的银行从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以学习和培训的方式,使得产业链金融业务的服务素质不断提升。

3.打造融资信息的服务平台。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实现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信息平台的建设。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工作:注重产业链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由政府出面搭建公共金融服务链信息平台,实现企业与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互;注重对于信息服务平台的为何和管理,推广产业链金融服务产品,实现企业市场空间信息的拓展,也使得产业链金融信息平台的价值得以不断展现。

四、结束语

金融产业发展第7篇

文化产业与金融的融合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与支持。本文梳理了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政策的发展历程,指出了各个阶段相关政策的重点内容与特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未来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政策取向与重点,主要包括构建财政多样化支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机制,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制度,优化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市场环境以及构建适应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人才体系等内容。

【关键词】

文化产业;金融;融合发展政策;回顾与展望

一、问题的提出

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与支持。梳理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政策的发展历程,既有利于总结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到现阶段的成功经验,又是进一步促进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基础。我国学者在查阅文化部历年政策法规基础上,将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政策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文化向金融示好阶段;二是文化与金融初步合作阶段;三是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阶段[1]。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之间也大体经过了这样的三个阶段,但相较而言,政策法规的出台时间较晚,前期主要以配合中央政策为主,后期才逐渐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政策体系。笔者依据这种划分,主要对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政策进行梳理,并结合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政策的不足,提出未来四川省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政策设计重点。

二、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政策回顾

(一)文化向金融示好阶段(2003-2008年)

在这一阶段,系统谈及文化产业与金融关系的文件主要是在国家层面。2003年文化部印发了《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产发〔2003〕38号),对文化金融合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二是争取金融支持对外文化贸易;三是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文化产业。这份文件主要着眼于为发展文化产业争取资本支持。2004年文化部印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文产发〔2004〕35号)表达了同样的立场与观点。2006年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6〕32号)首次将保险服务纳入金融支持文化范畴。在此阶段,四川省政府设立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下发了《关于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和《四川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6年,四川省在已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由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出台了《四川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来源、使用范围、申报和审批程序、资金监管等事项[2]。为推动文化产业品牌建设,四川省财政厅、文化厅从2007年起又设立了“四川扶持文化产业品牌专项资金”,并联合出台了《四川省扶持文化产业品牌资金管理办法》。为推介优秀文化产业项目,促进文化产业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四川省文化厅印发了《四川省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推荐册》,推荐企业免费参加会展,为企业搭建了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的良好平台[3]。可见,在这一时期,四川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是响应国家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为落实国家文化产业与金融政策提供配套服务。

(二)文化与金融初步合作阶段(2009-2013年)

在这一阶段,国家层面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相关政策出台比较密集,对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产生了重要影响。主要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09〕36号)、《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09〕191号)、《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关于贯彻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文产函〔2010〕1031号)和《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文产发〔2012〕7号)等文件。该时期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政策主要有以下特点: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这说明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已经有了实质性进展,开始“互动”发展;金融机构成为了联合发文单位,成为了直接参与者,文化部门不再唱“独角戏”;文化产业与银行业的合作提升到了“战略合作”的层面;另外,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主体进一步扩大。该时期也是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初步融合的阶段。201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川办发〔2011〕96号)要求,加快培育文化资本、人才、信息、技术和版权等要素市场,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的对接,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的《四川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川办发〔2011〕82号)则针对旅游业构建多渠道融资体系,以财政资金、民间资本、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支持旅游业发展。同年1月,四川省文化厅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签署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2012年2月,省文化厅与工行四川省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文化领域合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2011年11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2〕14号)是这一阶段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标志性文件,将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提到了新的高度。《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提出文化融合发展战略,把文化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同时强调,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引导多元主体投入;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省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对文化企业及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提升骨干文化企业整体竞争实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是第一个全面系统对四川省文化产业发展进行规划的文件,使得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的发展融合更加系统化。《意见》从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内外股权投资基金、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型文化企业、中小文化企业等不同角度全面论述了金融如何支持文化产业、文化企业如何利用金融获得发展问题。

(三)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阶段(2014至今)

2014年是文化产业政策“大年”,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2014〕15号)等文化产业重磅政策,对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进一步细化。更值得指出的是,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这是《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之后,又一项专门指向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重大政策。《意见》从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这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要求,共15条具体内容。目前,推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成为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4]。与中央一致,四川省委、省政府对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重视程度也空前提高,不仅在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2014)、《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4)都有不少篇幅提及,更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37号)和《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4—2020年)》,推进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与金融的融合发展。此外,四川省还充分重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四川省文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落实<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文发〔2014〕29号)(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创新文化金融合作体系、创新文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要求。《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强调推进金融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效对接;强调要完善建立文化金融合作厅际会商机制,共同推动文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还针对加快推进直接融资、探索建立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提出了明确方向,以进一步拓宽文化金融合作渠道和范围。《实施意见》的政策亮点可以归纳为“三个支持,一个探索,一个创新”,即加强对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示范基地(园区)的融资支持;探索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以及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可以说,《实施意见》既提出了深化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全面部署,又突出了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重点,并对进一步拓展工作留有政策空间[5]。

三、四川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政策展望

四川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进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四川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政策仍然不成体系,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现阶段四川省相关政策仍然以配合国家为主,多是国家政策的细化,没有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政策设计与出台在完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合作机制、优化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环境、保护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以及培养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专业人才方面着力不够。但这也为未来四川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政策制定指明了方向与侧重点,笔者将这些政策设计的侧重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财政多样化支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机制

政策导向与财政支持在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发展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过去,四川政府财政对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不低,但资金投入形式单一,政策的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根据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经验,下一步财政助力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方式应当更加多样化,通过积极的政策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除了要给予相关文化产业直接的财政资金支持外,还应该实施有差别的政策,不断创新融资的方式,建立一些基金、担保平台以全面推进四川省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为加快推进四川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支撑。例如,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扶持创业期和萌芽期的企业起步和发展;灵活运用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利用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契机,以合理配置文化市场资源,从而吸附各地区、各类文化创业资本;设立文化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通过担保来提高文化企业的信用度,进而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二)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由于文化产业轻资产、高风险的特殊性,文化产业投资的主体比较单一,文化企业融资大多来自于银行贷款。但要真正实现文化产业的繁荣及其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业融资体系,既要规范银行贷款融资,也要支持企业的直接融资,完善整个产业链的融资体系。根据不同的企业发展阶段和企业类型,可以通过以下政策措施建立多元化文化产业融资体系。对于大型文化企业,政府要建立文化企业上市的激励机制,协调好文化企业与金融投行合作关系,培育有上市潜力的优秀文化企业;对于中小型文化企业,政府应该鼓励支持中小文化企业集合发债,针对单个中小企业独立发行债券的可能性较低的问题,探索集合发债的融资新模式。同时,下一步的政策也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创新与文化企业经营产品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风险管理的新方法,降低贷款门槛,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新业务。

(三)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制度

虽然文化产业发展存在有形资产不足的天然局限,但是文化企业拥有的版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正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但从四川省文化产业的发展来看,文化产业中的知识产权立法保护体系不够完善,知识产权、版权保护针对性和系统性不强;管理部门在对假冒产品打击方面主要是采取受害企业报案方式,缺乏主动性,处罚力度不够;四川省对文化企业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认定和评估还处于摸索阶段,知识产权及版权质押贷款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为解决文化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给文化产业的融资和发展带来的困难四川省必须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开发力度,由此提高文化企业融资的竞争力,促进文化产业和金融业的深度融合。相关的政策切入点可以从加强优质版权推选与登记、推进版权权属核查与价值评估、建立版权交易专业化中心加强版权监管等方面入手。

(四)优化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市场环境

良好宽松的市场环境是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方面,四川省可以从构建联动机制、发展资讯平台和提供专项服务等入手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环境。在政策的加强顶层设计方面,要推动形成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联动机制,利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产权保护,给文化企业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同时也要设立四川省文化产业发展咨询平台,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研究平台、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服务的深度对接。另外,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文化专营机构、专业服务团队,对文化产业投资风险的顾虑,同时控制投资文化产业的风险,为文化企业顺利实现融资提供机会。

(五)加强兼备文化产业与金融知识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

文化产业与金融业都是知识密集型产业,二者的融合发展更是需要大量具备文化产业和金融投资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加入。从实际情况看,四川省文化产业投融资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文化产业投融资方面的专业性不强,而四川省在引进与培养相关方面人才的政策措施又相对滞后,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四川省在下一步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工作中,必须制定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的优惠政策,从而构建适应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人才体系。短期政策可以以相关人才培训和引进为主,如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基金管理人进行文化产业知识的培训,与国外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合作,引进国外优秀的基金管理人。但是从长期来讲,应实现人才的自给自足与素质提升,如鼓励高校开设专门的文化产业融资课程,培养专业的人才,同时对整个文化产业投融资的教育进行长远的规划,形成一个全面的培养体系;建立基金管理人资格考试制度和淘汰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促使其接受专业知识的培训,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

作者:陶恒 单位:四川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文为四川省社科规划文化产业专项“加快推进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SC15XS013)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4]孙家宝:文化金融合作政策研究(载张洪生、金巍主编《中国文化金融合作与创新》第1版)[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5-09.

[2]中国文明网.四川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EB/OL].2009-10-30.

金融产业发展第8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市高原特色优势产业,以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为基础,以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保障,以开展“三权三证”抵(质)押融资工作为切入点,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精品农庄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着力点,积极探索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切实加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支持,推动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农户等多方参与的机制,加强对接,搭建平台,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合理整合涉农奖补资金,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有效撬动信贷投入,激发金融机构支农服务的内在动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倾斜,更好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注重创新、风险可控。重点完善信贷管理体制,丰富抵押担保方式,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探索实践,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坚持改善服务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完善农村金融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担机制,确保收益有效覆盖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以点带面。按照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结合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实际需求,突出地方农业发展特色,选择农业产业优势突出的乡、村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在全市铺开,做到统筹规划,稳妥推进。

(三)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5年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力争在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破解支农关键制约因素上实现突破,财政对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初步形成统筹利用财政奖励、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利息补贴等支持金融惠农机制;二是力争在支农金融规模上实现突破,实现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的平均水平、增量高于上年的“两个高于”目标。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贷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现农村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实际、具有特色的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新路子,支持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信贷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定位明确、覆盖广泛、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金融支农组织体系。一是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以深化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继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在传统小额农贷、联保贷款等基础上,向“农信社+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体制改革,发挥其在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制,立足县域经济和“三农”,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和中介组织;四是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创造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

2.建立健全涉农信贷管理体制。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风险与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关系,克服“惜”贷、“怕”贷顾虑,树立在支持经济发展中实现金融安全的经营理念,把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调整信贷结构的一个切入点和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和效益的契合点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围绕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构成的提高、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等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要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资产特征、资金需求特点和生产周期,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授信管理流程,合理设置授信额度和期限,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推行尽职免责制度,通过调动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内在积极性来缓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需求压力。

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金融机构要和各涉农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业务协作,共同做好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工作。各级涉农部门应主动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信贷服务工作,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政策导向等资料,为金融机构授信和放贷当好参谋。发挥主管部门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作用,积极推进产业化组织规范化建设。金融机构应优先对经规范化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组织给予贷款支持。合理确定财政金融职能,加强财政金融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先导,金融支农资金为主力,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实现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配合投入,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企业发展用地需求,按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农产品加工项目入驻工业园区,所需建设用地出让价格可以低于园区内其他工业项目用地价格;涉及占用林地的,按最低标准收取植被恢复费。龙头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种养殖的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辖区各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指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投量和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提高金融支农效益和水平。

(二)突出金融支持重点环节

1.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原则,加大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特别对管理水平高、产品特色强、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要优先给予支持;加大对规模效益突出、示范带动能力强、市场和效益稳定的种养殖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股权结构清晰、内部运作规范、利益连接紧密、财务可持续的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支持。

2.积极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现有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建设,重点支持现有工业园区以“园中园”的形式,设立相对集中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引导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聚集区。

3.大力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在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的地区,全力支持以集聚性、展示性、示范性、效益性、规模性、生态性为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4.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的建立。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优先支持标准化生产、质量体系健全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及其生产基地发展,对缺乏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的,则提高信贷准入门槛,从而促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的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

5.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把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支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通过信贷扶贫与产业扶贫工作的有机结合,合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局面,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三)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

1.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市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办法》、《市林权抵押贷款办法》等相关政策。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流程清晰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有序开展。

2.加快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有序、规范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提高林权确权颁证率,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需要办理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的农户优先确权颁证,不断优化、规范农村产权确权颁证的业务办理流程,明晰产权关系,以物权的形式规范和保护农民权益,实现有权必有证,有证可抵(质)押。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房产、宅基地、林权等矛盾纠纷,保障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农村产权数据库,实现档案数字化,为信息的有效利用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和共享渠道,为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3.建立健全农村产权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机构,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有序、公平交易和农村资源优化组合,逐步建立权属清晰、主体到位、权责明确、保障严格、流程规范、监管有效的流转管理机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及时设立和完善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收集和各类产权流转信息,开展政策咨询、合同备案和抵(质)押登记等管理服务,组织产权流转、招拍挂等交易活动,为贷款抵(质)押物处置、抵(质)押权利的实现提供平台。积极培育市场化、竞争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农村地区为贷款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登记、资信证明等方面发挥衔接作用,同时为农村产权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等服务,为农村产权流转变现提供高效便捷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各县(区)要积极组建成立农村承包土地、农村房屋(宅基地)和林权评估机构,满足当地农村资产和权益的评估需求,并及时公布区域农村承包土地、集体建设用地、林地的基准价格,为农村产权的价值评估提供依据和标准。

(四)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1.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地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积极规范和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用于贷款担保。

2.积极探索金融支农的新模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司、农户、信贷、专业组织、农业保险、财政撬动、种植基地等有机结合的多种信贷支持模式,有效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的快速发展。探索信贷支农与保险支农相结合的金融服务新产品。在进一步扩大辖区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的基础上,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

3.创新特色农业金融产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发展特点,结合中药材、特色林果和山地牧业等高原特色农产业实际,创新信贷产品,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信贷模式。探索推广“信用贷款”、“本草贷”、“林果贷”等信贷产品。根据各产业生产周期、资金周转频次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4.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采取流动和定点上门服务,扩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合理扩大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结合各县(区)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通过推行手机银行、惠农卡、惠商卡、信用村镇建设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逐步普及农村金融产品的网络化交易,发展基于现代信息科技的低成本的商业可持续模式。

(五)完善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

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贷款与其他贷款相比,受自然条件、生产周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较大,且贷款承载主体脆弱,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低。因此,各级政府要通过设立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以及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

1.设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涉农贷款担保基金。市政府设立涉农贷款担保基金,金融机构根据担保金规模,按一定比例发放涉农贷款。同时,要积极探索设立以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企业等为会员的融资担保机构,此类机构实行会员制管理,以民间资金为主,互助、微利为目的,实行民有民管。

2.建立涉农贷款贴息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涉农贷款贴息。涉农贷款贴息资金由市财政专用账户存储,进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配合,制定贴息办法。

3.统筹发挥好涉农补贴资金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科学整合归并国家及地方补贴,创新支农机制,加强与银行合作,更好地发挥支农资金作用,鼓励银行扩大信贷投放,发挥“小补贴撬动大资金”效应,合理弥补农村金融风险成本,有效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积极性。

(六)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搭建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着力培育“征信+信贷+服务”发展模式,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市推广。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有信贷需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

2.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力量,综合运用各类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对非法集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成立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金融、农业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农办、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协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市委农办负责研究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提出促进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联系,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市金融办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贷款融资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奖励办法,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和协调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设立由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基金,并制定管理办法,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市农业、国土、住建、林业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的确权颁证、流转、评估、抵(质)押登记等方面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农村“三权”交易平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定期协作机制,有效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融资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推动建设农业产业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各类农业产业化投资项目等信息的定期和通报制度,促进银行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和项目对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将优势突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向上级行推介,争取纳入上级行的项目库。

(三)建立激励机制

为确保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顺利推进,激发和调动全市上下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县(区)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奖励办法,配套奖励资金,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金融产业发展第9篇

当前,银行业经营转型,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金融脱媒趋势逐步深化,社会理财需求旺盛,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迅速成为财富管理市场上一直重要力量。2004年2月,中国光大银行发行了国内首款理财产品———阳光理财外币A计划,历经10多年的高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银行理财资金账面余额23.50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加8.48万亿元,增幅为56.46%。截至2015年底,共有15.88万亿元的理财资金投入实体经济,占各类资产余额的67.09%,比2014年增加5.17万亿元,增长48.27%。主要方式是通过加大购买债券、非标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投向涉及国民经济90多个二级行业,主要有土木工程建筑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道路运输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在国内银行资产管理市场中,商业银行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市场占有率90%以上。国家开发银行虽然设立了专业理财事业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但因缺乏私人柜面业务和自身业务性质约束,在资金募集和投资能力方面相对于传统商业银行处于弱势。然而,资产管理业务作为推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改善金融体系结构的重要手段,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参与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发性金融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机遇

(一)传统信贷业务竞争加剧,企业理财作为利润增长新渠道

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在央行2015年5次降息的影响下,银行业普遍利差收窄,传统信贷业务利润空间越来越薄。目前,通过降低负债平均期限降低成本,拉长新增资产平均期限提高收益,以“收益覆盖风险”的策略差别化投入,成为银行业应对利差缩窄的常用策略。受此影响,国家开发银行“大额,长期”信贷优势被不断弱化。与此同时,受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双重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超过2万亿元,不良率突破2%,为平衡风险,稀释不良贷款,商业银行近年来加大了与政府平台类客户的合作力度,大举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国开行传统优势领域。为深化改革,中央对地方政府类平台采取市场化、透明化的管理方式,国开行持续数年保持高速扩张态势的平台贷款业务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市场环境不断恶化。资产管理作为非利息收入表外业务,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加深,传统优势领域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贷债租证”全牌照银行,开展理财业务,丰富了非信贷业务融资方式,开辟了表外直接融资渠道,有助于顺应金融改革潮流,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改善盈利结构,培育业务新增长点。

(二)地方政府融资模式不断创新,PPP项目落地加快

2015年3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发挥开发性金融积极作用、推进PPP项目顺利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前期《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受限的大背景下,如PPP模式下的有限合伙基金等直接融资在地方政府融资结构中已经扮演重要地位。随着中央鼓励政府引导基金的态度明确,各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类政府基金将迅速增长,社会资金需求量巨大。截至2015年12月底,国内共成立780支政府引导基金,基金规模达21834.47亿元。财政部2015年11月12日《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办法》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了重点支持创新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四大领域,这与国开行传统支持的“两基一支”和近年来重点支持的产业创新升级领域高度一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受制于流动性风险和客户兑付需求,期限通常在一年以下。由于上述四类领域前期资金投入大,回收期长,在严格限制期限错配的监管要求下,商业银行理财募集资金难以满足客户融资需求。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传统金融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国开行应发挥自身信用优势,通过发售大额,长期限理财产品募集低成本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办法》支持的四大领域,充分利用现有贷款客户资源,发挥银政合作优势,深入挖掘政府和企业类客户理财需求,通过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注资地方政府投资基金,发挥投融资主力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虽然以基金为代表的直接融资模式的大规模引入对传统信贷业务有一定程度挤出效应,但是基金业务的广泛开展将丰富理财资金端的资金来源和资产端的权益类投资渠道,有利于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提升开行中间业务能力,顺应银行业改革潮流。

(三)企业投融资能力提高,理财意识增强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以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为代表的客户群体为控制融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财务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近年来,为降低融资成本,越来越多的优质企业选择绕开银行在一级市场直接融资。根据央行公布的2015年金融统计数据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非金融企业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融资3.7亿元,比2014年多8324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为24%,较2014年提高6个百分点,较2008年上升11.3个百分点。企业又将在资本市场募集的部分资金通过对接银行理财降低融资成本,2015年A股625家上市公司宣布投资理财产品,共计约5482亿元。在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升级的大背景下,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内唯一单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如何满足企业客户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投资需求是一项艰巨任务。近年来,商业银行凭借渠道和成本优势,大量吸引优质企业闲置资金,扩充理财资金池。国开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及时跟进,为客户提供优质理财服务,能够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回流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利于顺应客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帮助企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三、对开发性金融资管业务有关建议

(一)发挥资本引导作用,积极引入保险资金

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推进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逐步打破了银行、券商、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之间的竞争壁垒,形成了相互交叉、跨界竞争、创新合作的发展态势,“大资管时代”正式来临。“大资管时代”在提升资金利用效率,方便资金融通的同时,理财资金与产品不能一一对应,难以分账管理的弊端也日益突出。为引导资本进入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避免资金流入“两高一剩”行业,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重要表外融资渠道,开发性金融负有引领社会资本的责任。目前,国开行理财资金主要来自传统信贷客户和银行同业,来源相对单一。保监会2012年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准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具有负债久期长、成本低、规模大、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等特点,非常适合对接开发银行传统支持的“两基一支”、“产业转型升级”等业务领域。未来,开发银行理财资金可进一步丰富融资渠道,积极吸收保险资金等低成本资金,发挥社会资本引导作用,助力国家经济转型升级。

(二)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创新驱动

目前,国开行理财产品主要通过与其全资子公司国开证券合作,将理财资金对接国开证券的资管计划进行资金运作,产品形式较为单一。由于本身不具备理财资金托管资质,委托第三方进行托管和附加的资管计划通道费侵蚀了部分产品实际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客户实际理财收益率,造成客户投资意愿不高。2013年7月,在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后,银监会出台十方面措施,推出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试点,银行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可直接投资在银行间定向发行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财资金可直接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无需再借助其他金融机构通道。2013年10月,工商银行率先推出首个银行资管计划,共募资75亿元。此次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计划的正式发行,对银行理财去通道化、打破隐性担保、降低影子银行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银行理财计划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运作中给银行理财部门更多主动权,有利于银行理财业务逐步走向真正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和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型。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应顺应市场发展形式,积极创新产品形式,适时推出银行理财资管计划产品,简化交易结构,降低业务运作成本,提高客户收益率。条件成熟时,由目前以固定收益类标准化债券投资产品和类信贷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产品为主,逐步向净值型产品转型,打破刚性兑付,顺应“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监管导向。创新负债筹集和匹配方式,积极引入例如“多对多”的资金池模式、“多对一”的定向资管模式和“一对一”定制理财模式。进一步丰富投资标的,适时推出股权投资类产品,为客户提供多样化投资选择,促进开发性金融在中国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增强理财经营能力,提高产品收益率

现阶段,国开行理财资金投资标的以非标准化信贷资产和标准化债券为主。下一步,可从资产端入手,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定价能力。在信贷资产方面,发挥“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加强与子公司国开证券、国开金融的业务联系,建立有效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协同业务发展,进一步推动投贷联动,强化行业配置和风险组合管理。在非信贷标准化资产方面,强调以资产配资金,重点提升理财投资部门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对资本市场的分析预判能力,实现子公司和理财事业部之间的有效协同,提高资产定价能力。另一方面,从负债端入手,降低筹资成本,借助信息科技技术,简化内部审批流程,提升业务效率。将资产管理业务嵌入信贷项目开发评审环节,提高客户经理资产管理营销意识,积极寻找低成本资金。开发方便快捷的资产管理平台和销售平台替代传统一对一式销售渠道,降低人工成本,实现资产快速转让。

(四)科学设计业务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加强产品创新的同时,应坚守依法合规底线,完善风险控制机制。一是要加强流程管理和制度建设。合理设置审批和操作流程,理清总分行责任,明确各部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资管业务“前、中、台”分离制度,前台负责开发销售、负责风险合规管理、后台负责会计核算和资金划汇,不同业务部门做到职能不交叉,确保意见独立性;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仿照信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严密的资管业务档案管理,做到业务开展有章可依,有迹可循,有效管控信用和操作风险。二是搭建规范化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防火墙”,确保资产管理业务与表内自营业务之间的风险隔离,杜绝理财产品和自营业务之间交叉销售,捆绑销售。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建立理财资金投资预警机制,限制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高风险资产标的,实现每笔理财产品从资金来源到最终投向的全流程监控。三是加强合作机构的准入管理。“大资管”背景下,不同金融行业相互交叉,混业经营,产品结构复杂,单笔业务交易对手明显增多。应切实做好交易对手的资产管理专业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评估,实行清单制管理,建立合作准入白名单。密切跟踪合作机构的财务情况,确保资产管理载体管理的国开行理财资产和管理人自有资产或其管理的其他资产相隔离,保证国开行理财资金安全,规避操作风险。

作者:于丰泽 单位: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

参考文献:

[1]踏青.央行降息推动利率市场化银行理财转型压力继续上升[J].大众理财,2015(1)

[2]周海燕.从利率市场化视角看银行理财产品发展[J].银行家,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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