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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7 15:57:57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第1篇

〔关键词〕公共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2008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该法第一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提出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评估。但该法对评估的内容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2009 年 5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在大的方向上确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基本内容。但对于规划编制部门以及规划管理部门来说,依据该办法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依然存在很大困难。评估的具体内容及侧重点难以掌握,容易造成评估结论在客观性和科学性上打折扣,影响到规划实施评估的初衷。因此,有必要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进行更为准确和更加详细的界定,以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开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评估的价值取向

城市总体规划作为统筹和引导城市经济社会环境整体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将涉及到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但是,在这方方面面中,本文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评估。

1.公共性评估

城市总体规划是政府发挥管理城市公共事务职能的重要公共政策平台,其面向的是城市地区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而不是为某一特定地区或利益群体服务的;而且,随着互联网等传播媒介的多元化发展,以城市规划建设为承载的公共利益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必须做好其公共性实施效果的评估。

2.整体性评估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空间资源配置和各项建设活动的空间表达。因此,城市总体规划应更加关注城市的发展方向、整体布局和要素配置结构,其内容涉及到城市功能、用地、设施、政策以及区域范围内乡村发展空间的政策安排。因此,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必须做好其整体性实施效果的评估。

3.人文性评估

正因为城市总体规划具有公共性特征,其在客观上就被要求在不同层面体现出人文主义精神。这里的人文主义精神指要从科学长远的公共利益角度去考虑城市的整体发展,要符合城市绝大部分群体的利益,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诉求。因此,城市总体规划是否具有人文性,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4.适应性评估

城市总体规划具有长期性和相对的稳定性特征,但同时它又是一项动态调适性的规划,需要在不同时期根据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或修改,因此,需要不断地重新审视和判断现行规划与现有环境条件的适应性,进而提高其应有的综合统筹作用。因此,城市总体规划适应性的强弱,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中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

三、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框架的构建

基于现有评估指导意见存在的缺陷,本文将构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框架,以期以此推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开展及其目的和意图的实现。

1.规划评估框架构建的目的和内涵

构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框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评估能够更为全面客观地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的实施过程和具体情况,充分反馈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对下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指引和具体建议。

2.规划评估框架构建

基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的基本目的及内涵,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所具有的公共性、整体性、人文性和适应性等价值属性,本文将构建由四大方面评估内容所组成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框架。

该四大方面评估内容即内容综合评估、实施可达评估、公共价值评估和环境适应评估。

其中的内容综合评估是针对文本及其规划内容本身进行的评估,实施可达评估是对规划实体目标进行评估,公共价值评估是对规划公共利益体现的效果进行评估,环境适应评估是对现行规划对现时内外部环境的适应性进行评估。

3.规划评估框架内容分析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内容构成复杂,涉及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多个方面。

其中,内容综合评估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等进行评估,包括规划内容、强制性内容、内容成果的完整性、编制内容与思路是否针对地区发展阶段的重点问题,等等;实施可达评估则涵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过程的主体内容,尤其是物质实体空间内容,包括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公共设施、绿地建设、市政管线等内容,以此评估实施效果与内外部环境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公共价值评估是针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目标所具有的公共性价值进行评估,重点包括城市总体目标的实现情况、实施过程中的公共政策属性特征的体现等相关内容;环境适应性评估则是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现实与未来的适应性进行评估,即结合现实环境的变化而对未来趋势进行评估与判断,并据此对现行总体规划提出若干调整或修改建议。

四、小结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一项系统性的规划实践探索。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有利于相关部门从本源的角度讨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使之能够结合不断变化的实际,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实时调整,并对未来的发展生发出有效的指导意见。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第2篇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管制功能;导向功能;强制性;引导性

Abstract: city planning is a public policy, public policy with the control function and guiding function. The main role in the city overall planning, control and guide is the most main functio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ntrol function and guiding function of overall city planning, combined with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city, the city overall planning mandatory elements and lead content optimization definition.

Keywords:city planning; regulation function; guiding function; mandatory; Guide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内容界定

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具有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因此应该着重研究政府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方面的宏观引导作用,并且突出基础设施配置作用,对城市建设行为提出环境保护的限制条件,从而保证总体规划对城市重大决策的参谋作用和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引导作用。

2006年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规定: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它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按照人口与产业、就业岗位的协调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分别列出了市域城镇体系和和中心城区的具体内容,同时把城市规划区范围、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防灾工程、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等列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由此可见,城市规划编制内容要求突出强调了总体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性。

2 体现管制功能的强制性内容界定

公共政策管制所体现的是对社会中的个人和集团的行为施加控制,政府制定能源保护、环境保护、计划生育、交通安全、财产保护、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政策。作为公共政策,总体规划有其自己的内涵,其管制功能主要对城市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与城市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同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因此总体规划不仅包括对所属专项专业规划的指导和管制,而且也包括对总体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和如何完成的管理、限制和引导,在此方面,强制性内容充分体现了总体规划的管制功能。

2.1强制性内容内涵

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有:(1)城市规划区范围。(2)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3)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局。(4)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5)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置和界线。(6)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7)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2.2强制性内容分类

根据实际操作需要,可以将强制性内容分为3类: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不具可操作性的内容和缺少技术标准的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对强制性内容按照实际操作进行的分类

城市规划区范围。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城市地下空间开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置和界线。

不具可操作性内容

城市建设用地中土地使用强度管制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中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

缺少技术标准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2.3强制性内容界定

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比较庞杂,涉及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各个方面。由于影响现代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活动的外界因素相当繁多,准确预测局部土地使用情况是没有必要的。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对强制性内容进行优化界定:总体规划中强制性内容应该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见表1中第一项)。

3体现导向功能的引导性内容界定

公共政策具有科学性导向功能,城市总体规划的导向功能使规划预测性明显加强,因此具有很强的规划实施可行性。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导向功能实际上就是规划的指导作用,导向性内容是指对宏观形势具有指导性、对社会发展具有影响深远的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导向功能的某些方面还有待加强甚至需要补充,而有的地方需要弱化处理。

3.1导向功能中有待强化的方面

城市规划中导向功能的战略性直接影响着规划体系的完善,所以对总体规划的部分导向性内容应该重点强调,其中包括市域空间布局规划、核心城市圈规划、市域管制规划、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市域城镇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时要与相应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并对自身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可以考虑通过立法手段和加强审议程序来保持其科学性和战略性。

3.2导向功能中需弱化的方面

对城市总体规划导向功能的诠释是每项规划都有各自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因此导向功能要求我们不能把规划中一些专项专业问题进行过细规定,应该强调重点,发挥其指导性和战略性。需要弱化的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包括一些对经济文化影响小的规划,包括:景观风貌规划、停车设施规划、电信工程规划等。它的具体实施任务应该由各专项规划来完成,其实施进展情况需要公众的监督、法律的约束以及有关单位的自律。

3.3导向功能中需去掉的方面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还有一些内容需要去掉,因为有关条款规定过宽或过窄,过宽条款容易被不同利益方进行利用,过窄则会在某种程度上阻碍城市建设发展。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最低层规章就是如此,例如停车厂选址、节约用水规划中对节水方式的规定等。因此,总体规划在导向功能作用上应当综合研究城市各项社会、环境及经济发展目标和城市土地、资源、资金等因素利用现状、发展潜能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解决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第3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改革

【Abstract】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Inner Mongolia town planning professional, for example, in view of the overall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curriculum construc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from the curriculum target orientation, curriculum content, teaching methods, teaching organization, teaching material construction, course practice teaching and curriculum evaluation mechanism and so on has carried on the overall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curriculum reform,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eaching, exercise student's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the comprehensive design and comprehensive skills.

【Key words】urban overall planning and design of curriculum reform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前言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是我院城镇规划专业的核心课程,是城市规划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城镇规划专业高职教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法规的不断更新,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实现以能力为本位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准确地把握这门课的教学环节,使课程发展趋于完善,本文尝试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和课程实践等方面进行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改革的探索。

二、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在我院城镇规划专业第三、四学期开设,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分别为第三学期开设的《城市总体规划原理》,以理论教学主,辅以实践教学和第四学期开设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主要以实践教学为主。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开设至今,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实行模块教学,在保证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的基础上,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积极建设课程信息和资料库,在零距离上岗的思想指导下,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课程体系,在2011年,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被评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精品课程。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课程时间安排不当

从我院城镇规划专业的整个教学计划来看,由于一年级的两个学期主要安排的是公共基础和大量的建筑设计课程,没有安排规划的理论课程,因此安排在二年级第三学期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城市总体规划原理》课程,是学生认识城镇规划专业的首门专业理论课,同时在本学期还相应的安排了一些与总体规划相关的理论课程,如《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工程系统规划》。这样的安排旨在为第四学期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提供理论支撑,但是大量的理论课堆积在一个学期,一方面使得每门专业理论课的课时量相对减少,学生消化起来感觉吃力;另一方面在仅有三年学制的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接触专业理论课的时间较晚,课程安排缺乏系统性,影响了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内容亟待更新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政策性,因此城市规划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必须及时反映到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教学之中。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新思想、新内容、新方法不断地涌现,同时,新规范法规及相关指标体系的出台和变更,如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2012年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实施,对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及时补充到教学中来。

(三)课程实践教学不足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教学环节,但是,受高职院校学制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的实践学时偏少,教学实践环节不足,学生的动手设计及实际操作能力较弱。另外,由于学院城镇规划专业师资队伍较为年轻,总体规划方面的工程实践少,缺乏一定的项目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再加上课程实训场地、实践基地的建设相对滞后,缺乏与企业的合作交流和顶岗实习,导致课程实践教学与职业岗位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教材缺乏针对性

目前我院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使用的教材是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同济大学吴志强、李德华主编的《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该教材内容系统、全面,是部级“十一五”重点教材,是高等学校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系列教材。但是,由于受众面主要针对的是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类院校城镇规划专业在使用该教材时,内容就显得较深而多了,不适用于高职院校的教学要求。

此外,目前市面上还没有专门针对高职院校城镇规划专业所出版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教材,因此迫切需要一本高职类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教材,以指导课程标准教学。

(五)教学方法和手段滞后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具有综合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强的特点,尤其是城市总体规划原理部分,理论性内容较多,虽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但还是以课堂讲授为主,结合少量互动和案例教学,基本上是老师教什么,学生被动的学什么,没有很好的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不利于学生创造力与职业岗位素质的培养。

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改革探索

(一)课程目标的重新定位

不同于本科院校,根据我院城镇规划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基本技能、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广泛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规划人才,在胜任大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和研究工作的同时,主要面向急需规划人才的中小城市(镇)发挥专业才能。结合城镇规划专业发展的社会经济需求和内蒙古地区建设行业特点,针对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提出“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究相结合,技能训练与思维培养”相结合的课程设计思想,并对课程目标进行了重新定位:力求通过此课程的教学和实践,培养学生认识、分析城市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规划设计中的经济技术问题,锻炼和提高学生的调查分析、综合设计和综合表达能力,为进一步学习城镇规划专业知识打下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二)课程设置时间的调整

课程设置时间的调整主要是将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的内容进行分解,把城市总体规划原理的内容分为总规原理(一)和总规原理(二),分别安排在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内容安排在第四学期。这样的设置,不仅为理论、实践教学争取到了更多的课时量,任课老师不会为完成教学任务而赶教学进度,而且拉长了学生学习、消化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相关内容的时间,有利于学生的知识储备,同时也解决了大一学生接触不到专业理论知识的尴尬。

(三)课程教学内容的选取与重构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的改革主要围绕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对企业人才需求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和对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典型工作任务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行业专家的指导建议,对课程的内容进行优化选取。同时,课程内容的选取始终坚持以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法律规定为依据,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建设的客观要求紧密结合,努力反映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动向和趋势,把教学内容的选题重点转移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逐步凸现我院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教学以小城镇为主题、与规划实际紧密结合、加强应用能力培养的鲜明特色,从而确定了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的内容模块。如图1所示。

图1: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内容模块示意图

(四)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组织的改革

1、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按照我院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在研究分析了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种课程教学方法:

项目教学: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在课程实践环节采用项目教学方法,即课程实践所选择的均为实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将实际项目引入课堂,采用“真题真做”或“真题假做”的课程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最大可能地让学生参与体会真实的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促使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提高其岗位操作能力。

案例教学:主要针对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理论性较强的特点,为了丰富课堂,避免“满堂灌”式的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结合国内外城市总体规划典型案例,尤其是学生较熟悉的或身边城市的规划案例进行讲授。通过个案分析,并引入其他城市案例进行分析比较,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掌握不同类型城市的特点以及不同的城市总体规划模式,另一方面能够加深学生对城市总体规划原理的理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互动式教学:主要通过加强课堂讨论和组织阶段性方案汇报等形式,让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方案进行汇报讨论。在此过程中,学生既要了解、准备好方案汇报,又要在老师的引导下对其他方案进行评比,从而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加深学生对总体规划的认识,也能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专题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安排相关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题讲授,如在研究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时,邀请社会经济方面的教师就城市经济社会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题讲座,使学生了解城市经济社会分析研究方法,科学确定城市性质和规模。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则邀请城市市政工程规划方面的教师就城市工程规划有关知识进行专题讲座和答疑,在此基础上学生初步完成市政工程规划方面的内容,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城市总体规划成果。

2、课程教学组织改革

以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实践教学为例,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进行分阶段方案设计的教学设计,如图2所示。在整个教学组织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学生起主体作用,做到“教、学、做”一体化。

图2:分阶段方案的教学组织示意图

(五)加紧课程教材建设

课程以《城市规划原理》教材为基础,结合我院城镇规划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教师以授课讲稿为基础编写《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实训》教材。教材根据高职高专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和相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以掌握基本原理和专业基本技能训练相结合为目标进行内容的组织,注重设计方法上的解析和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实用型、实践性的职业能力教学特点。目前该教材主体部分已大致完成。

(六)完善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建设

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精品课程建设,特别是教学资源库的建设。除了将电子教材、教案和课件等基本教学材料上网之外,还将增加总体规划设计案例、总体规划相关法规、往届优秀学生设计案例等网上资源,为学生提供优秀的教学资源,以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七)注重课程实践性教学

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是由城市认识实习(城市现状基础资料调研)、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和小城镇总体规划设计三部分组成。在这三个部分的课程实践中,始终坚持与工程实践相结合,选取适宜的实践项目,通过现状调查—分析—提出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到提出规划方案—向教师专家组汇报交流—修正规划方案,直至提出规划成果的阶段性的实践模式,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的全过程,锻炼和提高学生的调查分析、综合设计和综合表达能力。

与此同时,与企业联合,建立“仿真+全真”开放式的校内外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实训基地,将教学项目与实际工程相结合,保证实践性教学的有效开展,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八)课程考核评价机制的改革

在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考核评价机制中,引入过程考核评价方法,建设学生作业评分标准体系(如表1所示),使各项内容的打分有据可依,增强作业评分的客观性。

表1:学生作业评分标准

同时采取“学生互评、指导教师考核与课程指导小组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如课堂参与程度、能力获取程度的评价由本班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评定;知识掌握程度的评价由本班指导教师与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指导小组共同评定。这样的课程考核评价机制,使得学生评分成绩相对透明、公正,也使得学生在评分过程中清楚的认识到设计的优与劣。

四、结语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通过对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改革的探索,我们将根据课程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深入分析学生群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学内容,丰富教案,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关注新的教育理论,注重教师师资队伍的培养,扩大学术交流,建立健全校内外实训基地,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课程教学特色,以适应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陈友川,崔东旭,张军民,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教学改革探索,高等建筑教育,Sept. 2006,Vol.15 No.3;

[2] 陈玉娟,唐瑜,应云仙,汪如钢,张静莹,独立学院城市总体规划原理课程建设研究,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une 2011,Vol.10 No.2;

[3] 陈锦富,任丽娟,罗文君,《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教学改革研究,新建筑,5/2009,129-131;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第4篇

总体规划评估的研究视角和内容框架

除此以外,一个好的规划评估还应研究和认识城市发展趋势和前景,提前发现规划面临的新问题,并为规划的修改完善把握好方向。因此,总体规划评估应具备两方面的基本目标:一是评估总体规划实施效果,二是评估城市发展趋势。前者重在实效性研究,后者重在前瞻性研究,这两个视角的研究相结合,有助于实现总体规划评估保障规划实施、指导城市发展的最终目的。总体规划评估的内容框架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涉及社会、经济、环境各个方面,内容十分庞繁,如果对总体规划各项内容和目标一一进行评估,不仅工作量巨大,而且会导致编制时间过长而难以体现评估的时效性。因此,有必要对总体规划的内容进行梳理,确定哪些内容应该进行重点评估。根据评估目标,评估内容应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一是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二是与总体规划实施密切相关的城市发展趋势。首先需要明确哪些是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应是各项资源在空间上的安排,具体包括2类,一是保护型资源的空间安排,如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森林公园等,二是各项开发型建设活动的空间安排,包括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其次需要明确哪些是与总体规划实施密切相关的城市发展趋势。总体规划涉及社会、经济、环境的方方面面,其实施需要通过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进行保障,因此城市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化阶段特征与总体规划密切相关。按照上述2个条件确定总体规划评估的内容框架,归纳起来可以分为4个方面的核心内容:(1)宏观背景与重大事件的评估。(2)发展目标、速度与效率的评估(包括城市经济、建设用地与人口发展等方面)。(3)产业结构、空间结构与用地结构的评估。(4)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估。

总体规划评估的核心内容

宏观背景与重大事件的评估宏观背景与重大事件的变化是决定总体规划实施效力的关键要素,也是总体规划修改的前提条件。影响规划实施和城市发展的宏观环境与重大事件要素包括4个方面,分别为地方发展定位的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相关规划的变化、重大事件与重大工程的影响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地方发展定位的变化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国家战略和部级区域规划,这些战略和规划对于相关城市的发展定位、发展模式和空间布局将产生较大的影响。无论是上海还是长沙,都面临着新的国家定位。以上海为例,2009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上海的两个中心定位,即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航运中心;长沙则在2008年由国务院批复建立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两个中心定位对上海的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两型社会”建设则将长沙由内陆腹地城市推向改革开放的前沿。两个城市的总体规划评估都对国家定位的变化影响进行了评估,梳理出与新定位不相适应的内容,并为总体规划优化提出方向性建议。经济发展环境和相关规划的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发展目标的基本出发点,不同的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城市发展目标制定的重点。如长沙处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期,城市发展目标偏重于经济增长。而上海则进入了转型发展阶段,城市发展目标更加突出模式转型和创新驱动。应注意的是,城市所处的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变化,这就需要总体规划评估能够对其进行判断,从而为城市发展目标的修订提供依据。《城乡规划法》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而这些规划的变化必将对总体规划的编制产生影响。以长沙为例,“十二五”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长沙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空间资源分配提出新要求,长沙总规评估对社会经济指标和空间布局的评估表明城市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相关规划的变化,这些变化对未来总规实施形成较大制约,因此有必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重大事件与重大工程的影响国家和省级重大事件和重大工程的实施将会对周边地区产生巨大的辐射带动作用,进而影响城市功能、产业发展方向和城市空间结构。长沙总规评估对空港扩建和高铁、港口建设等方面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上海总规评估则重点对世博会、虹桥枢纽、临港新城、大型民用飞机制造、主题公园等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事件进行了评估,其中对虹桥枢纽建设的评估表明,虹桥枢纽周边地区凭借区位优势很可能成为上海大都市圈,乃至长三角的关键节点。随后编制的虹桥枢纽地区规划认为该地区的定位应是面向长三角的商务中心区,其影响范围包括核心商务地区、大虹桥地区、上海西部地区3个空间圈层,每个空间圈层对应不同的功能。这一结论对上海传统的“一主四副”空间结构和沪西地区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行政区划的调整中国的行政区经济比较明显,行政区划调整也是影响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因素,影响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1)影响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如2009年6月上海将南汇区撤销建制划入浦东新区,浦东新区的空间结构、产业项目布局等方面相应都发生了重大调整,特别强调原浦东新区的制造业逐渐向临港新城迁移。(2)影响城市管理体制。如2008年长沙将周边4个乡镇行政辖区纳入市区范畴,这就急需在管理体制上解决指导4个乡镇发展的规划依据问题。发展目标、速度与效率的评估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是总体规划评估的核心内容。从国内外规划评估实践来看,目标评估的重点不再只是对实施结果和发展目标的简单对比,而是更加侧重于实施过程的分析,评估各个阶段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最常用的指标即是发展速度,最核心的内容是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增长,城市规模又包括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除了从“量”的角度评估以外,对于城市发展“质”的评估也十分必要,特别是经济、用地、人口增长速度的相关性直接反映了城市发展的效率。经济发展评估经济发展评估的重点是经济发展速度及趋势性判断,评估的基本指标通常包括GDP总量及增速、人均GDP及增速等。经济发展评估有助于认识城市所处的发展阶段,为城市经济发展目标的修订提供依据。以长沙为例,经济发展评估表明长沙经济处于持续快速增长期(图1),但近几年增长速度出现下降,表明长沙未来经济发展存在不确定性,总体规划应予以应对。上海则体现为另外一种发展态势,评估表明以上海为代表的沿海省份(直辖市)经济增长放缓,2009年上海市GDP增长速度为8%左右,落后于全国9.1%的平均水平,意味着上海已经结束了量的扩张,未来必须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之路。用地发展评估用地发展评估的重点是评估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发展目标、发展速度、发展趋势和用地使用效率。评估的基本指标包括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人均建设用地规模。用地发展评估的目的是掌握城乡空间拓展的态势,发现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规划后续实施,同时为空间结构的优化提供方向性指导。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第5篇

关键词 总体城市设计

1、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阶段

现阶段总体城市设计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在总体规划之前开展,这一类总体城市设计项目较少;第二类是与总体规划编制同步开展,作为总体规划成果的一部分,如深圳、重庆等地的总体城市设计,这类总体城市设计与总体规划能较好地融合和呼应;第三类则是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单独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工作,这类总体城市设计只能沿用总体规划的部分成果作为设计基础,且没有法律法规保障总体城市设计的实施。

笔者认为,总体城市设计作为一种战略性城市设计,在总体规划之前或与总体规划同时开展是较好的编制方式,由此可以在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阶段将总体城市设计内容纳入,而总体规划作为法定规划,可以保障总体城市设计内容的实施。

2、总体城市设计的必要性

首先,我国城市特色不够鲜明,需要从整体的角度地研究如何结合自然资源、城市历史和环境特点发展自身的独特风格。

其次,城市环境质量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如城市色彩单调、外部环境要素的设计水平较低、城市环境艺术水平不够等,有待于在总体城市设计阶段解决。

再次,虽然在总体规划阶段已经对城市总体空间布局有所考虑,但其内容和深度远远不够。

此外,目前开展的局部城市规划和设计工作缺乏有效的整体调控依据,缺乏总体城市设计框架的原则指导,难以实现整体环境协调统一。

3、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

总体城市设计是对整个城市系统各类要素的综合考虑与设计。研究范围应与总体规划相一致,重点研究范围应是城市的主城区。

总体城市设计内容包括城市总体格局、具体形态设计和专项研究三个方面。

3.1城市总体格局

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应该从整体入手,把握城市总体格局。研究内容包括城市风貌特色、城市空间景观结构和城市行为空间结构。

1.城市风貌特色

挖掘和发展城市历史和自然资源,塑造可识别性强、有归属感的城市空间。在总体城市设计中应分析城市的历史文化环境并加以保留和发扬,加强城市自然环境的利用,突出城市山水环境与城市风貌特色。

2.城市空间景观结构

城市空间景观结构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1)基于城市整体空间形态控制目标的城市结构形态、道路交通设计控制、城市肌理、城市重要界面设计、高度分区、密度分区、城市轮廓线等。

(2)基于城市整体风貌控制目标的城市风貌分区,如景观特色分区、城市建筑特色分区、城市色彩分区等。

(3)基于城市公共资源分配和组织目标的城市公共空间网络建构。如城市开放空间系统设计等。开放空间可以让城市肌理产生变化,也为市民活动提供了场所,亦可构筑反映城市自然环境及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空间景观。

(4)基于城市自然生态格局保护目标的城市绿地系统、城市水系、空间景观轴线、视觉景观通廊等。

3.行为空间结构

总体城市设计中需要构筑城市整体的社会文化氛围,全面关注市民活动,组织富有意义的行为场所,建立社会文化――市民活动――行为场所间的有机联系。

3.2形态设计内容

总体城市设计中还会涉及一些中观及微观层面的具体形态设计,如城市重要节点设计和重点地段设计。

1.城市重要节点设计

城市重要节点指能反映城市形象、地段特色、重要空间特征的小型空间,是城市精神的象征。

1)地标节点,地标节点是城市整体景观的核心。包括城市中心、副中心,城市历史地段等。

2)门户节点

门户节点包括各方向、各类型的主要交通路径和城市道路、城市空间的交界点等。在总体城市设计中应重点、精炼地反映城市的景观、形象特征、历史文化特色或时代面貌等,把属于城市内涵的自然特征的文化特质反映出来。

2.城市重点地段指能反映和代表城市历史和文化、城市特色景观的物质空间,是城市整体空间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3专题研究

根据需要,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内容中也常包括一些专题性研究,如城市广告与街道设施、社区发展研究、街道尺度研究、公共交通服务模式研究、城市标志与雕塑体系研究等。

4、总体城市设计的成果

总体城市设计成果以管理政策、导则等文字内容为主,辅以必要的图纸。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可以包括总图法则、城市设计通则和城市设计细则。

总图法则作为总体规划的前提资料或章节内容跟随总体规划一起通过审批而具有法定效力。具体内容包括:城市空间布局;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控制指标;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给出各级绿地指标和分布形态;划定绿线、蓝线;划分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区域,确定相应的控制指标。

对于城市一般地区,总体城市设计可通过通则式的导则进行引导,具有普适性和间接性特征。对城市重要节点和重点地段,总体城市设计可以提出城市设计细则,具有针对性和直接性。

5、小结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第6篇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实施评价;评价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主要是指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后对法定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与结果予以评价的活动。不仅如此,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开展往往有着多种目的,如编制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定期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改革规划实施的相关制度和机制等,评价的目的不同,评价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所以,在评价开展之前首先需要根据评价的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价内容和方法。作为完整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城市建设状况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主要是对城市总体规划在规划实施评价年限内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所以,其评价的对象是在规划实施评价年限内所涉及的各项建设活动的结果,即城市建设成果。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建设结果既包括新建的也包括改造的。所以,基于城市建设状况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就是针对城市建设成果是否符合法定总体规划成果这一评价依据所开展的评价,是对这两者一致性的评价。基于城市建设状况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及其方法主要包括基础性评价、甄别性评价、结构性评价等。

1基础性评价

基础性评价又可以称之为实现度或符合度评价,主要是比对规划实施评价年限内的城市建设成果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从而揭示出城市建设行为与规划结果的符合程度或一致性。所以,基础性评价的核心在于评价年限内的城市建设成果与法定规划内容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如何。从基于城市建设状况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工作的开展来看,土地的使用状况是城市规划中最核心的内容。虽然土地的使用状况并不是衡量总体规划实施状况的唯一标准,但其他各项的内容往往是以土地使用状况为线索而得到的。除此之外,土地使用状况也是城市建设成果最能够直接反应出来的。所以,在评价年限内对各项建设用地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是基础性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工作的开展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1)通过调查绘制出现在的土地使用状况图,然后将土地使用现状图与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时的土地使用状况图进行对比即通过比对评价期内的城市建设成果和法定规划土地使用图找到两者之间的差异。通过这一途径获得的资料不仅与总体规划的制定工作密切相连而且方法熟练、资料的调查和整理效率都较高,因而,这一途径是现在最为常用的途径。不可否认的是,这一途径在运用的过程中有可能会遗漏掉用地性质不变但实际发生过建设行为的用地,这种情况就会对结构性评价和绩效性评价产生误差。2)通过比对评价年限内规划主管部门所发放的所有“一书两证”和法定规划成果。这一途径可以避免上一种途径可能带来的资料遗漏问题,但同时也会增加较大的工作量。

2甄别性评价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城市建设在一定的时期内必然会出现一系列与规划成果不相符的建设成果。甄别性评价就是从合理性和效果性两个方面剖析不符合规划的建设成果产生的原因及其使用效果是否与总体规划的原则和目标等相一致的评价。从某种角度上说,真正能够为后续总体规划的制定、规划实施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提供线索的恰恰是在对这些与规划成果不相符合的建设成果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获得的。甄别性评价主要涉及两个方面:1)合理性评价。合理性评价主要是指对与法定规划成果不相符的城市建设成果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改变规划内容的决策的合理性作出判断。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不符合规划成果的建设成果是否合理是必须要作出判断的内容。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判断必须与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政策背景相联系,理智的合乎理性的分析其背后的原因。需要注意的是,做出合理性判断的最高标准是看其是否有助于促进更加美好城市的建设。2)效果性评价。效果性评价主要是依据与法定规划不相符的建设成果实际建成后的使用情况对其建设的合理性和调整的必要性所进行的评价。本文所指的效果性评价主要是指城市建成结果的内容设施等与法定规划成果的规定及要求有所不同,但其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却更符合规划的目标和居民的意愿或者对于规划的后续实施更有利。

3结构性评价

结构性评价主要是指通过梳理所有城市建设成果的空间结构关系来评价法定城市规划结果所制定的城市空间结构的实施程度。城市总体规划并不仅仅是对单项要素的组织与安排,更是对城市整体结构的组织与安排,统筹兼顾城市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所以,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一定不能只局限于对各具体要素实施情况的评价更应该突出这些建设成果对城市结构的贡献,这也是城市总体规划引导城市发展的重要方面。结构性评价中的结构并不局限于规划评价年限内的各个城市建设成果之间的关系,更强调其与整个城市空间的实现或完善之间的关系。结构性评价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各类城市建设用地在数量、空间上的关系;中心体系、交通路网、绿地的实施情况;各项建设之间的关系。

4结语

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一部分,基于城市建设状况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仅仅只是对规划实施评价年限内城市建设成果是否与法定规划成果相一致的判断,绝大多数的工作集中在对结果的评价及描述性方面,因而更多的是为后续的评价打基础。

参考文献

[1]南智慧,卢丹志.宜居城市视角下破解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难题——以浙江省乐清市为例[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2):287.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第7篇

城市规划专业 环境影响评价 宜居环境 人才培养

一、开设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课程的必要性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对区域规划、部门性规划、产业规划等的实施所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和后果进行预测评价,并在不利情况下提出改进意见或替代方案的过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形成初期就参与其中,并贯穿始终,作为政府部门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战略层次上重点论证规划中未来开发活动的布局、结构以及资源配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提出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整体优化方案和综合防治对策,并从总量控制的角度提出规划中的可行项目和限制项目。

1.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促进了环境影响评价与城市规划专业的结合。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城市建设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编制规划应当注意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城市规划实践及教学中的现实需求。对城市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各个层次的城市发展规划中前瞻性地考虑环境影响,避免或降低不利的环境影响,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化进程带来的环境问题,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城市规划实践的现实所趋。虽然城市规划专业人才不需要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师,但是在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识和知识,可以增强城市环境教学内容对城市规划实践的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规划工作者的综合规划能力和规划成果的质量,以及规划成果的成功审批。

3.城市规划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完成,归根到底,还是要为人民创造良好的、健康的、有文化的居住环境。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工作者在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和社会准则的基础上,能够合理地保护与利用自然资源,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平衡。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与建立城市生态环境两方面着眼,合理选择适于开展城市建设的自然生态环境(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气候等物理环境与植被、动物等生态环境);同时,着力营造城市内部的人工生态环境,通过绿化、环境污染防治、建筑物合理布局、减灾措施等手段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做到对外尽量降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内实现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有机融合,最终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城市乡村关系和城市体系。

二、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课程教学重点――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例

城市总体规划主要研究城市发展中的宏观性、方向性和全局性问题,比如城市性质与职能、城市发展的空间结构与功能的空间布局、城市土地利用规模等,并对城市发展中的重点专项或部门性问题提出引导性、控制性的框架,以指导部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这些内容一般是通过土地利用政策影响供求关系,对开发活动在整体上起到引导作用。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环境关系密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教学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针对规划内容中的(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并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2)提出规划区内城市人口公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教学过程中应强调这两方面规划内容的环境影响具有长期性、宏观性和规划性,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应依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突出强调这两方面不仅应对于整个城市,而且应对于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规划内容中的(3)确定主要交通设施的位置,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走向,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城市地铁、轻轨走向及车站位置;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容量;(4)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信、燃气、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这两个方面主要涉及城市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这些规划内容的实施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与居民生活质量关系最为密切,也是目前城市环境问题表现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在教学中,加强在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环境影响评价知识和意识,是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这两方面问题的解决也可为下一步开展具体市政工程项目提供有力指导和技术支持。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实施评价的重点应放在交通、能源、水务(供水与排水)、环卫规划方面。

3.规划内容中的(5)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6)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7)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及防治污染措施;(8)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风貌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专门保护规划。这四个方面涉及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等保护与建设,是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的有力保证。此方面的教学重点应放在规划目标的可实现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相容性,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以及公众对此规划目标的支持力度。

4.针对规划内容中的(9)确定城市防灾要求、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在教学中应着重分析规划的不确定性及环境风险,并强调从规划层次采取降低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及环境风险的措施和预案。

5.规划内容中的(10)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11)综合协调市区与郊区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这两方面关系到规划区内不同地区之间、规划区内外不同地区之间发展机会的公平。在教学中应着重注意可能的社会影响方面。

6.规划内容中的(12)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可看成是城市规划总体目标的近期实现,教学中应突出近期建设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关系研究,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第8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衔接

1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BT)]

1.1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相同编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样,在《城乡划法》第一章五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因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性文件。城市总体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有关内容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的规模、速度和内容,同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对生产力布局和居民生活等框架安排落实到城市的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中,并通过城市规划的实施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最终得以贯彻和实现。城市总体规划还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长期性和连续性特点,作更长远的考虑,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尚无法涉及但却会影响到城市长期发展的有关内容,作出更长远的预测。

1.2 规划内容和重点有所不同。城市总体规划侧重于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安排,相对于而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更注重总量的控制与平衡。

1.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总体规划提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得确定提供依据和约束。

2 存在的主要分歧

2.1 土地规划的范围与城市规划的范围不统一

一直以来有一种观点,认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是点与面的关系,土地规划的范围大于城市规划的范围。各级土地规划的范围是本级行政区域的范围,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区,一般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

2.2 用地分类存在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用地面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面积,用地分类标准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见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中的附件一)。城市总体规划用地面积采用一万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的量算结果,用地分类标准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这两个规划在同一地类上却出现了面积不一致的现象,其原因除去基础图纸不一致、量算方法不一以及量算误差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两个用地分类标准有相互矛盾之处,即同一名称或相似名称的地类,其含义却大不相同,这就直接造成了两个规划在用地上的难以比较。

2.3 两个规划在宏观控制和约束力不同

《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都简单地讲各级政府应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规划应对哪些土地利用进行宏观控制,如何保证规划的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无法律约束力,违反了规划如何处置等均未能明确。

2.4 两个规划在的审批权限上的表述不同

根据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第二十六条,“评审合格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综合平衡和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依照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这种规定不及城市总体规划的明确。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根据《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是国务院,其余城市的总体规划审批机关是上级人民政府。因此,对于其他城市或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大城市来说,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不同。

3 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设想

3.1 建立统一规划范围、用地分类、数据统计标准,实现规划技术体系的无缝链接,促进规划在更深层次的协调统一。

3.2 注重两个规划内容的彼此渗透和延伸。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空间领域上的倾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在考虑城市规模增长的基础上,加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研究,保证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第9篇

综合说明书作为规划文本内容延伸、拓展的补充部分,其科学的规划分析和研究方法对开展城市雕塑规划和执行规划建设管理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辅助功能。在维护城市精神风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突出鲜明地域特色的同时,确保城市雕塑科学合理布局、协调周边环境、强化创意设计、重视文化生长性和环境融入性,重视生态环保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为城市雕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生动丰富的参考和科学决策指导。因此综合说明书在城市雕塑规划建设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对规划文本的辅助和补充。

城市雕塑规划综合说明书的前期研究是针对城市雕塑艺术本义、城市性质和特色、历史文化、精神价值、现代精神文明等重要方面,在严格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和积极配合各专项规划的同时,为城市雕塑规划提供丰富多彩的内容和体裁,为科学布局、规划、决策提供有效有力的前期基础资料和技术指导。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能促使城市自身特色的形成,城市特色是城市地域风情和城市精神内涵的总称,也是体现城市精神价值的重要方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雕塑规划这一专项规划已成为城市总体规划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而需要更高的决策指导建设方案。综合说明书正是对城市雕塑规划文本最好的解释和深度研究配合。而其前期研究是综合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

城市雕塑规划说明书的前期研究共分五章,分别从城市雕塑研究、规划总则、城市现状分析、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研究以及城市雕塑空间形态研究等方面进行解析和阐述。

第一章的城市雕塑研究从理论上重新对城市雕塑概念进行科学与规范的阐述,包含着作者在长期的实践指导下对书本知识的梳理与再认识。内容包括城市雕塑的定义、城市雕塑的作用、城市雕塑的特点、城市雕塑的分类、城市雕塑与环境的关系、城市雕塑与文化建设的关系、城市雕塑与城市经济的关系、城市经营理念与公共艺术规划的意义、城市雕塑规划理念等部分,使规划建设及相关管理人员等对城市雕塑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明晰了雕塑艺术本义和城市雕塑的关系、架上雕塑和城市雕塑的交际和并际关系以及市民、城市雕塑与雕塑家之间的主客体关系。其中城市雕塑的作用,概括为历史承载作用、文化宣扬作用、教育感化作用、社会纪念作用、美化装饰作用、特色标志作用。城市雕塑的特点则从环境性、社会性、持久性、公众性的四个方面进行解析。城市雕塑的分类方式有按展现题材分类、按体现方式分类、按艺术方法分类、按构造材质分类、按运用区域分类、按功能效用分类、按时间概念分类、按环境空间分类。并系统介绍了雕塑的传统材料和现代新兴材料以及雕塑的色彩和声光电等综合应用。强调了城市雕塑对提升城市形象与城市品牌战略、梳理城市文脉,激活城市文化资本、创造城市本质的当代典范的重要意义。从而更加准确地弘扬城市精神文化,创造富有城市生命力的雕塑精品。

第二章的总则是对项目进行宏观总体分析和控制,涵盖了项目概况、规划目的、规划依据、规划基本内容、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及规则中应避免的问题和如何提高城市雕塑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等基本内容和衍生性思考。项目概况中要考虑到项目背景、自然条件和内容界定三方面。规划基本内容中重点要掌握城市雕塑的地位和作用、规划内容、规划深度、规划范围、规划期限等几大重点。严格明确规划目的、规划目标和规划原则这三大主要结构,科学梳理规划的基本内容,强调规划依据的科学性,提升规划指导思想。另外,要运用科学系统的研究方法从经济的角度提出更有效地发掘城市雕塑的经济价值,主要从优化城市雕塑的经济价值结构和重视城市雕塑的经济增值性两点出发。

说明书的第三章是对城市雕塑现状的分析。其中包括城市雕塑历史沿革、基本状况、现状分布、现状评价等,从总体上掌握城市及城市雕塑的概况、城市雕塑的题材、城市雕塑的数量与形式、城市雕塑的材质和色彩、城市雕塑的高度和体量、城市雕塑与音乐、水景、灯光及动感因素的结合。从城市雕塑与周边环境、城市雕塑的管理等细节方面考虑,分析城市雕塑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市民调查表来收集市民的意见,倡导公众参与,集思广益,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考虑到城市精神的主体能动性,使城市雕塑能够成为整个城市精神与文化的主要载体之一。

第四章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研究明确说明了城市雕塑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所以城市雕塑规划必须严格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积极参照各相关专项规划如绿地系统规划、历史文化和旧城保护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重要节点和公共活动中心等城市设计在充分的调查分析之后进行规划与研究。优秀城市雕塑的产生须有良好的城市基础条件如道路、广场、绿地、公园、山体、河流、湖泊等。如何融入到城市空间,城市结构这个大框架基质非常重要,尤其作为城市精神的实体代表――城市雕塑,这一上层建筑形态是建立在城市这个社会群体经济基础之上的。这些结构空间对于城市雕塑规划是一个重要的技术问题。只有系统地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基础骨架资料,才能科学地制定出比较完善的雕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