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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活动策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6 15:36:49

调研活动策划

调研活动策划第1篇

主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市场营销协会

活动时间:4月8日- -5月29日

活动地点: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

*Chapter1 活动背景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企业的发展面临严峻的考验。对市场进行全面和科学的研究,是当代企业迫切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对市场进行调研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决策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条件。本着理论结合实际和素质教育的原则,结合经济发展趋势和我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广东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协会拟办首届市场调研大赛。

市场调研大赛对于培养提高大学生尤其是经管学子对研究探索问题的能力和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旨在让学生通过比赛,通过与老师、同学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与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市场调研大赛是浓厚学术氛围,培养科研精神,提高研究能力,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是与专家教授亲密接触与交流互动的场所;更是理论升华与社会实践的交接口。

大赛内容独特,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前沿性,将采用研究报告演示和答辩的形式,综合表现参赛者研究市场、分析市场和驾驭市场的风采,将课堂的理论与社会的实际紧密结合,让同学们参与到市场中来,提高大学生营销自我、表现自我、提升自我的能力,促进经济管理理论的创新的发展。

市场调研大赛在学校、老师的支持以及历代市营人的努力下,已经走到了第三届,市场营销协会也在每一届的举办中积累了许多经验,对相关场面与流程的控制能力也不断加强。

同时,国际经济情况日新月异,市场环境也不断地在发生着改变。相应的,市场调研大赛的主题与要求也在改变着。(大学生商务礼仪风采大赛活动策划书)

我们相信,凭着坚持与努力,第三届市场调研大赛一定可以再创辉煌!

*Chapter2 活动简介

1大赛目的:

(1)使广大大学生对市场调研有进一步的了解。

(2)为热衷于认识市场的同学提供一个真正进入市场、融入社会的平台。

(3)增强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并加深同学们的交流,使其思想融合和升华。

(4)发现人才、挖掘金点子,为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

(5)引导大学生自主思考,增强其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的能力。

2大赛主题:从市场中寻机,在调研中发展

3大赛口号:因调而研,以隙而长

4比赛要求:?参赛对象:广东工业大学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自由组成2~3人的队

伍的形式参加比赛,参赛队伍根据主办单位提供的调研主

题进行相关的市场调研,最后将有六组队伍进入决赛。

?组队要求:a、参加的队伍不限,凡有兴趣者皆可参加;b、参赛团队

合作, 可自主查阅资料, 可请教老师(不得照抄袭,一经

发现, 取消参赛资格);c、以小组形式报名参赛(每组3

—5人),确定队名、口号,小组成员、负责人联系方式。

?奖项设定如下:

一等奖 1队

二等奖 2队

三等奖 3队

个人风采奖 1名

④报名时间:4月8日---4月13日

⑤报名方法:a、在龙洞校区主校道的咨询点接受报名

*Chapter3 活动流程

1、(1)比赛时间安排:

复赛:4月30日----5月13日;

决赛:5月20日----5月26日

(2)具体时间安排表

?比赛初期工作:

4.08-4.13 进行校内宣传,咨询报名

4.13 市场调研大赛指导讲座(调研计划书、实地调研、

问卷数据统计及报告设计)

?初赛:

4.20 提交调研策划书

4.30 公布初赛结果

?复赛:

4.30-5.13 市场调研问卷设计和实地调查阶段

5.5 提交调研问卷

5.6-5.12 准备调研报告

5.13 提交报告

5.18 公布复赛结果

④决赛:

5.20-5.27 现场报告陈述和答辩准备阶段

5.29 进行决赛调研报告陈述、现场答辩

2、考核形式:

比赛总体要求:本次比赛主题为企业实际面临的营销策划所需的调查数

据;需要各参赛队伍深入人群,合理计划,符合营销策划

要求;计划切实可行,数据真实可信

初赛评选:采用市场调研计划书方式。由协会成立考核小组,初步审核,

然后交送教授专家和赞助商进一步考核,确定复赛名单。

复赛评选:采用市场调研问卷+市场调研报告方式。由赞助商评分及专业老

师评分。

决赛评选:采用调查报告展示和现场答辩方式。由评委现场评分。

3、决赛具体要求:

(1)大赛通过抽签决定各参加队伍的先后顺序。最终产生一等奖一队,二

等奖二队,三等奖三队以及最佳个人风采奖一名。

(2)每组参赛队伍负责人应联系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及时上交各问卷

和报告,各参赛队伍应在比赛前60分钟将参赛材料(PPT、excel等)

上交大赛组委会。

(3)每支队伍规定时间为25分钟,时间采取累积限制;由现场陈述、评委提问以及对手发问三个环节组成。

?现场陈述:采用口述,多媒体演示等方式,只允许一名队员陈述,时间上限为15分钟。(注:黄牌表示时间快到,红牌表示停止陈述)

?评委提问:只允许两名队员共同回答,两名队员回答的时间共上限为5分钟;

调研活动策划第2篇

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流动农民中的儿童数量急剧增加。儿童问题的突出使得流动从根本上超越了“劳动力流动”的意义,儿童是农民工中的一个特殊部分。解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不仅呼唤义务教育的体制调整,而且呼唤多方面的制度创新。

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依靠替雇主工作为谋生手段,但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社会群体。由于中国大陆至今未废止的户籍制度的存在,直至XX年,这一群体基本上没有工会组织、几乎没有任何权益保障,更不能享受因为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福利,“农民工”成为这一制度之下特殊群体,也是城市被雇佣者中劳动条件最差、工作环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体;同时也是中国产业工人中人数最大的群体,据估计XX年有1.5亿人。

我国农民工现象的产生主要根源: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和农业收益低。目前我国大陆耕地的总面积不到20亿亩,人均耕地约为1.4亩,而且在最近十几年中,由于工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耕地在以每年约1000万亩的速度锐减。如果不考虑农民的兼业问题,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约在三分之二左右,这些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向非农产业转移,而大部分人向大,中城市转移。在这一转移过程中,农民工问题逐渐显现出来,逐步引起人民的重视,并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工是一个很大的弱势群体,而且大部分农民工是举家进城打工的,由此子女上学便成了一个难题.城市农民工是处在社会底线的人,他们也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将来可以有个好的前景,然而农民工子女并不能就近上学.XX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把占流动儿童少年的绝大多数、处于弱势地位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从“流动儿童少年”群体中单独提出,突出强调。当然要考虑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必须考虑城市的接纳力,考虑它现实的和可以的接纳力。

农村劳动力流动持续到现在,农民工子女即第二代移民问题已经浮出水面。相对于流动的劳动力来说,这是一个派生的部分。但是,这个群体有着一种独特的成长性,在他们身上,体现着更深远的社会变迁意义。生活经历和人生经验,使他们在生活上和思想上都无法安于现存的城乡体制,也使他们有着强烈地改变自己命运的憧憬与冲动,而他们在城市里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将决定他们努力的方向。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使城乡分割旧体制的弊端暴露得越加清晰。近两年,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活动主题

“同样的蓝天、同样的笑脸——关爱农民工子弟”。有这样一类群体,他们用自己粗糙的双手,在严寒酷暑中让一座座崭新的建筑拔地而起,他们的愿望不过是希望在城市中有着自己生存的一个角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穿着整洁的校服,背着书包有说有笑地走进校门,他们淳朴、善良、踏实,这就是农民工。他们是弱势群体的代表,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女需要我们的理解和帮助。

三、活动目的

在理论上:通过此次社会调研,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现状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在整体把握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从现象中找出普遍性的规律,并探究可行性的对策,以供相关决策部门参考,并提供理论依据。

在实践上:一个城市农民工子女的整体素质就是这个城市市民文明素质的组成部分,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不仅是教育问题,而且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通过本课的研究,便于教师在教育教学问题上因材施教,更好地使这些“第二代移民”能够健康地成长,促进当地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四、活动主要思路

本研究从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思想品德现状、学习成绩现状归因以及有关与农民工子女教育有关的一些政策、规定和做法等角度,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个特殊群体的教育现状,发现存在问题的症结,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能够找准教育最佳时机,因人施教,同时,期望能为有关部门提供一些决策的依据,使这些游走于城市边缘的“流动儿童”能够和城里的孩子一样,享受公正、平等的教育。

五、活动形式

(1)调查方式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方式,所用资料均来源于实地调查结果。资料收集包括两方面:一是通过学生自填问卷收集定量资料,二是通过个案访谈、文献研究方法获得定性资料。其中以定量资料的收集为主。

(2)收集资料的方法

开展本课题研究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文献研究法、经验总给法、教育问题研究法、行动研究法。

(3) 资料分析方法

全部问卷资料均输入计算机,并运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根据本研究目的和要求,采用列图表形式来对有关变量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六、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6月-7月):策划、准备、启动阶段

1确定主要调查的地区

2活动宣传及队员选拔

3 提前了解各车次的时间情况

4调查问卷的问题设置及印制

5 队旗制作及必要的工作工具的购置

6队员安全教育及前期培训

7开展两次宣讲会一次讲座

8、完成团队内部条例、制度修订工作。

9、完成实施部分的协议制定,并对实施步骤进行详细推演。

第二阶段(7月-8月):开展阶段

(1)7月5日—7月15日:主要是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思想品德现状以及学习成绩现状调查归因。成果:调查问卷设计、试调查、修改问卷,正式调查、数据整理。

a、7月5日在赤峰市巴林左旗进行试调研,对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对思想品德现状以及学习成绩现状调查归因。一天结束后,修改我们的问卷,并最终完成问卷。

b、7月6日在赤峰市喀喇沁旗开始进行正式调研,对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对思想品德现状以及学习成绩现状调查归因。一天结束之后我们整理出今天的数据,并加以分析。

c、7月7日在赤峰市宁城县进行调研,对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对思想品德现状以及学习成绩现状调查归因。一天结束之后我们整理出今天的数据,并加以分析。

d、7月8日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进行调研,对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对思想品德现状以及学习成绩现状调查归因。一天结束之后我们整理出今天的数据,并加以分析。

e、7月9日在赤峰市松山区进行调研,对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对思想品德现状以及学习成绩现状调查归因。一天结束之后我们整理出今天的数据,并加以分析。

f、7月10日在赤峰市敖汉旗进行调研,对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对思想品德现状以及学习成绩现状调查归因。一天结束之后我们整理出今天的数据,并加以分析。

g、7月11日在赤峰市元宝山区进行调研,对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对思想品德现状以及学习成绩现状调查归因。一天结束之后我们整理出今天的数据,并加以分析。

h、7月12日在赤峰市翁牛特旗进行调研,对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经历追踪,对思想品德现状以及学习成绩现状调查归因。一天结束之后我们整理出今天的数据,并加以分析。

(2)7月16日-7月20月: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归因。成果:反思,阶段性论文

a、7月16—17日,我们将所有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分析。

b、7月18—20日,我们将完成阶段性论文。

(3)7月21日—7月25日:研究已有的政策、规定和做法,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成果:对策研究论文

a、7月21日—22日,我们将搜集当地现有的关于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情况的政策、规定和做法,并整合在一起。

b、7月23—25日,我们会对前几天的所搜集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其中的问题,集合当地现状,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完成对策研究论文。

(4)7月25日—7月30日:总结阶段,整合研究成果;形成调研研究总结报告;成果:研究报告

在此期间,所有队员分工合作,将之前的所有成果进行汇总,整和在一起,进行研究。最终形成研究报告。

七、研究成果形式

1项目预期成果

总结性研究报告:此次社会实践结束之后,我们会针对当地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现状,进行研究,最终完成总结性研究报告。

阶段性论文;在实践过程之中我们会完成数据处理完成之后的阶段性论文;在研究当地现有的关于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情况的政策、规定和做法之后,我们会完成对策研究论文。

典型案例:我们会对其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农民工子女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其中包括

(1)成长经历追踪(来自何方,何时来赤峰,家庭经济现状、父母受教育程度、小学时在哪上学等)。通过对他们成长经历的分析,寻找他们现在日常行为表现的原因和源头;

(2)思想品德现状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他们的日常行为表现及德育现状,并分析他们的心理及成因,以期对他们的品德进行客观评价,有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德育措施,开展活动,更好地提高德育效果);

(3)学习成绩现状归因(通过走访、问卷、观察,开展行动研究,对这些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学习情况和学习上存在的困难有较全面的了解,以期能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找到适合他们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法,让他们真正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全面发展的人才);

(4)研究与农民工子女教育有关的一些政策、规定和做法,借鉴他人在研究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的一些成功经验和一些省、市、区以及学校在解决农民工子女就读、学习上存在的困难所采取的一些做法,结合本市、本区自身特点,以期能够找到解决目前农民工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难题的对策。

最终完成典型案例分析,并汇总成册。

八、管理及相关制度

团队不实行固定制,当出现本部门30%以上人员对某一人或者本人对自身工作能力质疑情况时,可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对人员做出调整。

1、安全条例:

(1)、注意保管个人用品,遗失本人负责;把防暑等一系列医疗保障工作做到位。

(2)、当团队陷入危险情况,由安保专员负责处理。

2、组织条例:

(1)、制作t恤与遮阳帽。

(2)、重大团队决定由全体队员投票表决,特殊情况由队长决定。

(3)、团队人员地位平等,尊重队员个人意见。

(4)、个人服从团队决定,以大局为重,禁止脱离队伍单独行动。

3、纪律条例:

队员外出须向安保专员请假并按时归队,有特定任务期间不得请假外出,因病或特殊情况者,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请假的队员归队时必须销假,否则一律做未归队处理。

4、财务条例:

公用资金存入银行卡并由项目财务专员保管,动用公用资金时经手人应保管好相应凭证,每天由财务专员负责统一记录。

九、注意事项

1团队人员要求是平时生活作风表现良好、文明礼貌、服从集体、热情阳光

2注意加强活动宣传,展示山东大学大学生风采

3注意活动照片、数据资料、论文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附页:

调查问卷

1、您的性别:( )

a男

b 女

2、您的年龄:( )

a20-30

b30-40

c40-50

d50-60

3、您的文化程度:( )

a 小学

b初中

c高中或中专

d大专及以上

4、您曾经及现在的工作行业及工种: ( )

a服务员(餐馆、饭店、保洁)

b技术工人(建筑工、木工、电工、修理工)

c 居民服务人员(送货工、送奶工、送水员、搬运工等)

d 商务服务人员(打字、排版、话务员、快递员等)

e家政服务人员(保姆、小时工、护工)小摊小贩 其它

5、您每月收入是多少:( )

a800以下

b800—1200

c1200—1600 d1600—XX

e XX—2400 f2400—2800

g2800—3200

h3200以上

6、您的子女也在您工作的城市上学吗 : ( )

a 是

b不是

7、您子女的受教育程度:( )

a大学

b 高中

c初中

d小学

8、您的子女现在就读于怎样的学校: ( )

a公办学校

b民办学校

c民工学校

d辍学

9、您对您孩子目前的受教育程度满意吗: ( )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一般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10、您是否负担得起您孩子的学费?( )

a很轻松

b轻松 一般

c困难

d很困难

11、如果有一天您的收入不再承担得起孩子上学,您会怎么办:( )

a 说什么也要让孩子上学

b 尽量让孩子上学

c不再让孩子

d继续上学

12、您觉得对于现在所受的教育方式孩子: ( )

a完全能适应

b基本适应

c很难适应

d完全不适应

13、您多长时间会与孩子有一次较为深刻的交流 :( )

a较频繁

b很少

调研活动策划第3篇

xx年7月12日到7月14日

二、参加人员:

付招霞 康盛宁 胡志芳

三、活动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住宅体制逐渐由福利分配型转化为私有购置型,同时,对住房及相关设施的管护上,也由过去的政府直管或企业包干负责转化为产权人自己负责。“谁受益谁出钱”这一市场规则,也逐渐被人们接受。物业服务公司便应运而生,并向着社会化、商业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新旧体制的变革、物业管理如何规范运作以及居民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及思想观念等各种因素交织,潜藏着许多矛盾和问题。近年来,新华区出现的“宁安危机”、“万信花园风波”、“天河小区纠纷”等均是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表象。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理顺小区建与管的关系,规范政府—小区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三者之间的定位及相互关系,已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

湓城街道处于九江瑞昌市区,是瑞昌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武庙下、荆林街、广场等12个社区居委会。广场社区委员会是最为先进,也是居民较多的社区。主要环绕在市政府周围,各建筑华丽,居民多为富翁,物业发展得到了较为系统地完善。本次我们本着学习的宗旨,到此走访调查。

四、活动目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在肖部长的分配下,在杨委员的带领了,来到广场社区委员会,我们细心询问杨主任,一方面她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广场社区委员会的概况,让我们对广场社区委员会有大致的了解。

我们行走在大街小巷,穿梭在人群之中,不断采访和询问,在观察中明白细微,在交谈中了解真相。对社区的建设,对物业管理有较为系统地了解。

这是一次社会历练,通过这样的活动,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增长社会阅历,更能体现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精神风貌。

五、活动内容:

(一)、在小组讨论下,我们计划按如下步骤展开我们此次三下乡课题实践调研:

1、倾听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委员会各领导的详细讲解,初步对该地区有较为良好的了解,进而方便今后的调研。

2、带着我们的疑问,我们对广场周围的五个社区进行走访,亲身体会及了解实情。

3、参观物业公司,与其总经理促膝而谈,了解其运营概况,并结合我们所学知识对其提出些许建议。

调研活动策划第4篇

1.市场调查的概念

市场调查,它是指个人组织有目的地,系统地搜集、记录、整理与企业营销问题有关的信息资料,分析、了解市场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为市场预测和营销决策提供客观、正确的资料。

2.市场调查的作用

任何一个企业都只有在对市场情况有了解的情况下,才能够针对性地制订市场营销的策略。各行业的竞争力日益增大,只有不断地通过对市场因素进行调节,去更好地应付市场竞争。

二、会展

会展就是指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等集体性的商业或者非商业活动的简称,指在一定地域空间,许多人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定期或者不定期、制度或者非制度的传递和交流信息的群众性社会活动。

1.会展策划

会展策划是指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和资源,根据会展主办方的发展战略或经营意图,全面构思、设计,选择合理、有效的方案,使之达到预期目标的活动。策划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目标是起点,信息是基础,创意是核心。会展策划对会展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设计并找出最佳解决方案,以实现企业开展会展活动的目标。

2.会展策划的内涵

成功的会展活动源于成功的会展策划,成功的会展策划源于对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会展策划是对相关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的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用系统的观念去认识资源,用系统地方法分析整合资源,用系统的功能去实现资源的优化是会展成功策划的创造性思维原理之一。

3.会展策划的设计流程

(1)对企业进行针对性的市场调研,搜集有关项目的各种资料。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分类编排,结集归纳。(2)制订详细完整的会展策划方案及确定会展的目标市场、会展的规模、展品的选择,评估观众数量的多少和展览面积的大小以及参展的费用预算。(3)实施前的培训。让全体的实施工作人员理解策划方案精神,熟悉策划方案要求,掌握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法和步骤技巧。(4)印刷材料的设计制作。利用会展的会刊、媒体报告等手段进行前期宣传,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目标客户。(5)展开的布置以及设备的安装到位,人员的配备。(6)相关的会展服务。(7)做好活动的评价开好总结会议,做好善后公关工作。

三、市场调研和策划会展

1.市场调研和策划会展的关系

会展的举办是建立在了解市场和理解市场的基础上。会展的专业运作的绩效,需要借助市场研究手段的评估。会展的举办首先要进行会展的策划,会展的策划要依赖于一些具体的数据,这些数据都需要通过市场调研得到。所以是市场调研是策划会展的基础,良好准确市场调研决定了会展举办的成功。

2.市场调研的决定会展的策划

(1)市场调研的目的就是会展的目的。每一次的市场调研,都是围绕着企业调研的目的展开。调查人员要围绕这个目的去设计,然后调研,收取和整理数据。会展的目的就是企业的目的。所以在策划会展时,首先要明确这个目的,然后运用市场调研的数据,这些数据都是围绕着这个目的进行的。(2)调查对象决定了策划会展的级别。市场调研的对象一般为消费者、零售商、批发商。调查对象的确定会影响到策划会展的级别,如调查对象是广大的消费者,在策划会展时,就要考虑会展的地点、人流量的大小以及会展产品的推出,以此来树立自己企业的品牌形象,打开销路。所以调查的对象影响着会展的策划。(3)调查内容决定了策划会展的内容。市场调查的调查内容是搜集资料的依据,是为实现调查目标服务的,可根据市场调查的目的确定具体的调查内容。调查的内容决定了策划会展的内容,策划会展时,都要依据调查的内容来策划,最后决定会展的展出产品,来保证会展的目的不偏离。

四、结语

调研活动策划第5篇

大型活动策划方案网上一抓一打吧,这里再提供关于大型活动策划的——活动策划方案:大型活动策划与实施方案。大型活动策划和实施是公关工作常用的技术手段。要有效地进行大型活动策划与实施。

首先要弄清楚几个基本问题。

1、如何界定大型活动?

2、哪些单位或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大型活动实施?

3、大型活动策划有什么技巧?

4、策划的程序、方法是怎样的?

了解了这些有利于我们把大型活动组织的更加完善。

一、大型活动策划的定义:大型活动是一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众多人参与的社会协调活动。

1、大型活动要有鲜明的目的性。大型活动往往耗费很多资源,包括人力、物力。

没有目的而耗费资金做活动是不可能的,目的不鲜明也是不值得的,这样只会造成不必要的铺张浪费。我们经常遇到这样一些厂家,看到人家公司庆典活动,他也要做庆典活动,而且要求活动更热闹,规模更大、规格更高,但不知为什么,在活动中要传播什么信息也不清楚,显然没有目的性。

2、一个大型活动策划方案要有计划性。

凡事都应有计划,大型活动更不例外,而且更要求有周密的计划。

3、众多人参与是大型活动重要的概念。

既然是大型活动,就应该有很多的人参与,但并不是参与人数多就是大型活动。一个单位有一万个职工,要开一个全体大会,也是众多人参与,你能说这是大型活动吗?

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的根本区别不仅在于参与人的数量,而是在于活动的社会化程度。

二、大型活动的特点:

1、大型活动策划必须有鲜明的目的性。应该是围绕整个组织机构的组织形象策略和近期公关目标而确立的目的。

2、广泛的社会传播性。

公关的大型活动本身就是一个传播媒体,其作用像一个大众传播媒介,只不过这个传播媒介在大型活动没有组织之前是不发生传播作用的,一旦这个活动开展起来,就能产生良好的传播效果,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活动本身吸引了公众与媒介的参与。

大型活动的信息是通过媒介或者是通过公众传播的,这是我们在策划大型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一个很重要的特点。

3、严密的操作性。

在组织大型活动的过程中,给我们成功与失败的机会只有一次。因为大型活动不同拍电影、电视,拍电影、电视能拍三、四组镜头,最后再重新编辑,但是策划大型活动每一次都是现场直播,一旦出现失误就无法弥补了。

报纸上也经常有这方面的报道:某某个活动由于管理不善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这个活动的策划人员、组织人员或领导者因此被撤职或判刑。

大型活动的策划与实施的周密性,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4、高效投资性。

一个大型活动往往要投入的资金和费用都是比较大的,绝对不可能用很少的资金做出很大的活动。高投资是最基本的特点。如果不是特别的需要,一般不要动辄使用大型活动的手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铺张浪费。

三、活动策划方案大型活动策划:

大型活动策划和实施,要完全按照公关四步工作法的要求执行:

1、立项就是要把活动作为一个项目确定下来,这个活动要不要做?为什么做?一定要很清晰。

2、进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

做调查,大家很清楚,不详细阐述,但大型活动策划调查有其特殊性。

调查的内容:

国家关于大型活动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公众关注的热点、历史上同类个案的资讯、场地状况和时间的选择性,都是调查的内容。

可行性研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步骤。研究范围包括大型活动的社会适应性,包括社会环境和目标公众的适应性。财力适应性、效益的可行性。从效益的角度考虑,做这样的活动是否有利于我们宣传方面节省费用?如果我投放媒介做广告,比做大型活动更有效,大型活动就不一定做了。还有社会物质水平的适应性,大型活动需要动用许多社会物质,许多创意也需要物质的支持,因而需要策划人员把握现代科研成果。最后一个是应急能力的适应研究性,需要那些应变措施?如户外活动要考虑天气的情况,野外活动考虑更多的是安全设施问题,这些都是我们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范畴。

3、提炼主题,进行创意。

除了个人创意外,我们要特别强调群体创意的概念。我不赞成个人策划大师的提法,当今的时代已经不像三国演义时代要有一个诸葛孔明,靠一个人拈指算出什么妙计来,而是靠不同学科的组合群体策划。所以中山大学请我给他们学生讲策划的时候,他们原来做案例作业是要求每个学生一人做一个整体的案例策划书,我说能不能改一改,变成以一个小组的方式进行策划?他们改了三年,效果很好。这不是泯灭个人的创意,集体创意的过程也始终贯穿着个人的创意过程,作为现代策划,需要的是多个学科的综合和集体的智慧,而不是某个大师的杰作。

调研活动策划第6篇

【关键词】房地产;营销;策划;问题;对策

房地产业从住房配给到商品房自由买卖,历经数次转折和发展,现在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的支柱性产业。伴随着社会改革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住房的需求不断增加。房地产市场竞争也异常激烈。由“大鱼吃小鱼”到“快鱼吃慢鱼”,房地产营销的去化速率已经成为制约房地产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解决问题的根本就是要加强和促进房地产营销策划创新和发展。

一、房地产营销策划理论基础

1.房地产营销策划概念

房地产营销策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整合营销概念,对开发商的建设项目,从观念、设计、区位、环境、房型、价格、品牌、包装、推广上进行整合,合理确定房地产目标市场的实际需求,以开发商、消费者、社会三方共同利益为中心,通过市场调查、项目定位、推广策划、销售执行等营销过程的分析、计划、组织和控制,在深刻了解潜在消费者深层次及未来需求的基础上,为开发商规划出合理的建设取向,从而使产品及服务完全符合消费者的需要而形成产品的自我销售,并通过消费者的满意使开发商获得利益的过程。

2.房地产营销策划内涵

房地产营销策划内涵包括如下六层内容:

1)房地产营销策划是在房地产领域内运用科学规范策划行为的活动;

2)房地产营销策划是在市场调研和市场定位的基础上进行的;

3)房地产营销策划活动的灵魂是创意;

4)房地产营销策划要综合运用各种策划手段;

5)房地产营销策划要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6)房地产营销策划是一种运用整合效应的行为过程。

总之,房地产营销策划不是简单的推销和促销,而是一个具有学科整合性、方法多样性、系统综合性、目标一致性的整合营销行为活动。

二、房地产营销策划存在的问题

1.调研不足、痴迷炒作

客观、科学、详实的市场调查是获取真实数据的基础,更是营销策划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但在实际策划工作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往往缺乏广泛而细致的市场调研,只是一味的卖点(概念)“炒作”,直接的做法就是以出资买断媒体版面,包下电视广告时段等形式,刻意制造新闻、夸大事实宣传效应,借信任度较高的媒体来获得客户的信任。这种走捷径的营销手段从根本上脱离实际,使得营销策划成为空中楼阁,经不起市场和时间的双重考验。

2. 目标市场不明,市场定位模糊

准确、合理、有效的目标市场定位是快速营销的前提,更是营销策划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策划工作中,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只是一味以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为建设目标,不考虑各消费群体社会地位、文化理念、收支能力差异对产品需求多样性的要求,甚至毫不顾及自身企业资金和建设能力水平,盲目追风,开发建设高收益性产品。前期虽然可以满足部分群体需求,但在产品销售后期,却造成大量产品滞销,增加企业维持成本,同时使产品需求者望而怯步。最终造成空置房屋越来越多,客户却买不到真正需要的产品。

3.重营销方式,轻服务细节

多样、灵活、细致的营销方式和服务是促进产品成交的有效方法,更是策划工作全方面成果展示的重要过程。但在实际策划工作中,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只重视前期和中期的营销和服务,创意不断,并想方设法规划和组织各类营销推广活动,取悦客户。往往配合使用“承诺堆积”的方法,解除客户后顾之忧,增加客户对企业信任度。但一旦成交,以往的承诺往往不易实现,后营销工作也少之又少,服务意识逐渐弱化,服务水平越来越差,给客户的生活、工作等带来众多烦忧。

三、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对策

1.加强策划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责任意识

策划队伍专业化水平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策划工作的成败和好坏。进行有效、科学、实用的策划队伍专业化基础知识、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教育,是策划工作得以客观、真实、完整实现的基本保障,也是促进和提高策划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加强策划队伍诚信与责任教育,可以有效预防和降低广告策划操作中的浮夸现象,更好的将真实和客观的产品信息传递给客户。

2.重视和加强市场调研工作,更好服务企业和消费者

市场调研是做好策划工作的必要前提。加强和重视市场调研工作,策划人员必须从思想上克服害怕吃苦、害怕受累的意识。真正做到策划人员市场调研工作的全过程参与,客观、系统、全面了解整个调研过程。重视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在认真、详实、科学分析基础上,再进行必要的营销策划工作。才能更好的设计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帮助企业更快、更好的销售产品,帮助客户更方便、更满意的选择合适的产品,享受更周到、更贴心的服务。

3.科学市场定位,更好促进营销工作

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建立科学、实效的目标市场分析模型,基于客观、真实的市场调研,借鉴以往开发经验,避免一味“追风”,谨慎、耐心、有效的选择目标市场定位,是策划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营销工作成败的关键。这就要求策划工作要避免一味的概念炒作和浮夸,切实调研和了解客户需求,在企业建设和开发能力范围内,预见性的开发房地产项目,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的检验。

4.讲诚信、慎承诺、重服务,提升后营销服务水平

在浮夸业已成为风尚的房地产界,策划工作更要“讲诚信”,它不仅是策划队伍的职业操守,也是策划工作的基本要求;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说实话,不说空话,对客户疑难问题真实的回答,不乱说话,谓之“慎承诺”,它是一个策划人肩负的责任;说到做到,精益求精,谓之“重服务”,它是策划工作服务水平的形象展示,也是树立和提升良好企业形象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提升后营销服务水平,可以更好的解决前期和中期策划工作中遗留的问题,更好的服务企业和客户,为策划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总之,良好的房地产营销策划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成功的同时,必须经常反省策划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时刻坚持“加强策划队伍专业化建设”、“重视和加强市场调研工作”、“科学定位目标市场”、“讲诚信、慎承诺、重服务”的原则,为策划工作服务。这是改善和提升房地产营销策划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不断完善和促进房地产营销活动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刘薇,杨春柏. 房地产营销策划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 商场现代化,2009,(10).

[2]成红巧,刘作君. 房地产营销策划现存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 商场现代化,2009,(26).

[3]高涵. 当前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 现代经济信息,2010,(1).

[4]崔发强. 浅议房地产后营销理念的发展与作用[J].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6)

调研活动策划第7篇

关键词:高效;调研;和谐发展

布莱基曾经说,组织得好的石头能成为建筑,组织得好的社会规则成为宪法,组织好的事实能成为科学。组织各类型的教研活动是教研员经常性的工作之一,也是教研员的基本技能。通常一个好的教研活动,应是在一个学年或一个学期整体规划设计下,系统安排一组多项的教研活动,而每一次都有任务,构成系列化的教研活动。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教研员开展活动也是如此,不能草率行事,应该好好策划,即从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参与活动的人等方面的细节进行策划,精心设计出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活动方案。下面以吉林市第四届小学英语有效评价教学论坛为例,谈一谈如何策划一次高效的教研活动。

一、统筹管理、充分调研,确立活动主题、教研目标

教研工作担负着教学服务、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教研活动的开展要急广大教师之所急,及时为基层教师提供教学服务和教学指导。吉林市的小学英语教研工作经历了充分调研—合理规划—确立主题—分享成果四个阶段。专题教学活动我们已经开展了7年,每两年确立一个教学专题,统筹管理,分层教研。即214递进式,每两年一个教学专题,每个专题要走四个形式:专题研讨会—专题现场会—专题评优—专题教学论坛。

二、整理材料,设计活动框架

在平日的教学研究中,收集材料、教学案例是教研员最普通的工作,收集容易,整理好材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搞大型活动时,整理材料是一项有创造性的工作。首先要考虑全面,例如,我在设计这次教学论坛时,既要考虑到教学层面,又要考虑到教研层面;既要考虑到学校,又要考虑到区域之间的差异。从教学考虑,我策划了名师大课堂、名师工作坊、名师论坛和特色教研活动等框架。站在教师的角度学习如何上课、剖析教学过程、学会如何发现问题、学会如何解决问题。站在教研的角度进行对比研究,为缩短区域之间的差别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一次高效教研活动的策划,需要平时的不断积累、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一句话说得好:“专家和新手之间之所以产生明显的差距,是因为专家与新手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在质和量上都存在重大的差异,正是这种专业的差异造成了他们解决问题时技能上的差异。”没有平时的积累,没有系统的知识体系的储存,是不可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充足的准备,积极地思考,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是策划高效教研活动的前提。

参考文献:

[1]徐世贵.教研员工作方法与技能.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

[2]郅庭瑾.教会学生思维.北京:教育科学出版,2001.

调研活动策划第8篇

国务院办公厅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十一)人事教育司

调研活动策划第9篇

一、调研目的。按照《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功经验,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针对性、操作性以及创新性强的调研成果,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二、调研内容。1.影响和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包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人口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出生缺陷预防等重点工作情况。2.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包括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群众生殖健康状况,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情况。3.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和工作状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调研方式。1.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征求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计生系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2.与“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人口计生“三线考核”相结合。在开展业务工作评估检查的同时,突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调研的内容。3.与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相结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人口计生队伍及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监督制约机制等重点课题研究,加快研究进度,尽快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四、进度安排。10月8日—10月13日为调研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两件事,一是研究制定调研方案,设计访谈提纲;二是印发调研通知。10月中旬—11月中旬为集中调研阶段,主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实施实地调研、座谈研讨;二是各调研组撰写并提交调研报告。11月下旬为成果运用阶段,一是举办调研成果汇报交流会;二是遴选部分优秀调研报告经委党组审定后,上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上旬-2009年2月为后续工作阶段,要结合调研成果,进行对照检查,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

五、调研提纲:一、市、州党委政府,省直各相关部门: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情况,在党政领导重视、部门综合治理、公共财政投入、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特色做法、主要成效、经验启示以及存在的问题;党委政府下一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具体措施;在人口和计生工作中还存在哪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对于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有哪些意见和建议?二、人口计生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情况,特别是特色做法、主要成效以及经验启示有哪些?本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有哪些?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具体措施有哪些?广大党员干部反映强烈、最迫切希望解决的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哪些?对于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广大党员干部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认识如何?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如何突出实践特色,有效设计活动载体,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最需要省人口计生委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对省人口计生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什么建议?三、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最满意的是哪些地方,最不满意的是哪些地方?享受了哪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享受了哪些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在享受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时能否得到优先优惠?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是什么?希望得到哪些帮助?人口计生工作中是否存在强迫命令、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对人口计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什么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