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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综述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5 15:43:37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第1篇

在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全球化市场上,企业为了增加其竞争力,越来越多的关注到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早在18世纪中后期英国完成工业革命后,企业充分发展,但还没有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的起点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认为只要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且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出售,就尽到了社会责任。进入19世纪以后,企业不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也逐步发生改变。

概念

在众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阐述中,较为全面的是阿尔奇.卡罗尔(Archie B.Carroll)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从定义可以看出,最基层的是经济责任,然后是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但并不是要履行了经济责任,才能履行法律、伦理或慈善责任,也可以同时履行多种责任。

理论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通常有两种方法:利益相关者方法和企业治理方法。利益相关者方法考虑企业运营会影响或受其影响的各个群体,通过各方的利益平衡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而企业治理方法则以企业为中心,通过企业治理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前者比后者的交易成本低。前者通常使用的工具是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des of conduct,简称CSRC),后者通常为一份利益相关者达成的协议。

在生产全球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企业将制造过程转移到欠发达国家。当地的供应商的激烈竞争导致竞标价格的降低,进而导致降低劳动力成本和设备成本的压力,出现“血汗工厂”等现象。这种现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政策制定者、消费者、无政府组织者和学者对此十分关注。应对社会的呼吁,跨国企业设计了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来规范供应商的行为。中国在19世纪末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但是十多年来效果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出现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实效问题。

实证研究

陈琳(2011)对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分为规范性研究、描述/实证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三部分,各部分的研究都比较全面。

国内已有研究多数把影响因素归纳为政府、社会和企业三个大类,试图建立一个描述作用机制的模型,单独对企业的微观研究则不多,对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供具体的建议的帮助不大。但确实企业的某些特征对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产生影响。从波士顿大学对美国200多家企业的研究报告The 2010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dex可以看到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得分是不同的。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测量问题,冯天丽,井润田(2011)对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进行述评,提出现有研究存在的问题或困难之一是至今没有一个理论上严谨、方法上全面系统、具有内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的统一的衡量方法。

European Commission总结了当今世界重要的企业社会责任量具覆盖范围,发现所有企业社会责任的量具在范围、目的、应用到具体企业、发展阶段或价值的方面不是都具有可比较性。

研究启示和展望

现有研究多以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为研究对象,缺乏对发展中国家企业情境的考察,由于制度和文化环境的不同,其研究结论的适用性尚有待检验。因此,中国本土化的研究是有意义的。

雇员是企业主要的社会利益相关者之一,同时也是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雇员的行为很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动机,因此研究员工的作用也是有意义的。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第2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综述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01

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学术界和企业界开始讨论企业社会责任以来,不同学科的不同研究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由于研究者们的角度各不相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仍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框架(McWilliams and Siegel et al.,2006)。本文就研究者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演化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演化(Pinkston and Carroll, 1996)。比如,Carroll(1979)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业的社会责任包括经济的、法律的、道德的以及当前社会对企业的各种期望” 。25年之后,Whetten(2002)等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社会所期望的企业的行为,该行为主要表现为社会对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期望或道德要求”。在这个定义中,企业社会责任从比较大范围的社会层面缩小到了利益相关者层面。由于社会的期望转换到了企业层面的利益相关者,经理们可以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资源分配在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上面。Maigan和Ferrell(2004)在归纳已有文献的基础上,认为文献主要是从社会职责,利益相关者职责,伦理驱动和管理过程四个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讨论。

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职责观

第一个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职责观的是Bowen(1953),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商人们根据人们期望的社会的目标或社会的价值而提出他们的政策,做出他们的决策的行为”。Bowen的观点对今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Davis(1960)提出的责任铁律,认为商人的社会责任应该与商人所具备的权力相匹配,如果商人的社会责任与权力的匹配对等,那么商人对社会责任的规避则会削弱企业的社会权力。Carroll(1979)强调,社会职责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一,经济职责,即生产力和经济可行性;其二,法律和伦理职责,即要遵从法律和社会规则与价值观;其三,慈善职责,即对社会的回报。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职责观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学者注意到,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职责观过于宽泛,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特别的,Clarkson(1995)认为,社会作为一个分析层面,过于广泛,过于模糊,相对于公司来说,分析起来更加抽象。因此,Clarkson以及同一时期的其他学者提出,企业并不应该对整个社会负责,而应该对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企业的活动或者被企业的活动所影响的对象负责。正是在这一时期,利益相关者理论(Freeman, 1984)被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并影响了后续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例如,Henriques和Sadorsky(1999)提出利益相关者可以分为四个类型,即组织(包括雇员,顾客,股东,供应商等),社区(包括当地居民及一些相关团体),规则(比如规则系统)和媒体利益相关者。Maignan和Rslston以及McWilliams和Siegel等人的研究都建立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驱动观

无论是社会职责观,还是利益相关者职责观,都暗示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我利益动机,从事企业社会责任使得商业在构成要素上获得合法性。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一种社会职责或利益相关者职责的观点难以对商业行为是否属于社会责任的范畴给予规范的标准(Jones, 1995)。通过慈善捐助或者实行雇员友好政策,企业可能符合了社会规范,但这些政策也可能是公司权力的家长式表现(Swanson, 1995)。基于这些批评,一些研究者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驱动观,提出了对特定的企业行为独立于社会或利益相关者职责的是正确或错误的判断(Swanson, 1995)。比如,基于伦理的判断,公司可以制定系统化的政策,以促进与商业伙伴平等、自由和公平的合作机会(Maignan and Ferrell, 2004)。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过程观

一些研究者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组成组织的过程了进行分析。例如,Ackerman(1975)提出有三种主要活动代表了企业社会责任,一是监测和评估环境条件,二是服务于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三是制定计划和政策以增强公司正面形象。类似的,Wartick和Cochran(1985)以及随后的Wood(1991)提出,问题管理和环境评估构成了管理过程的两个部分,这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立场。

三、小结

根据以上对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个单一视角的概念,虽然文献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并未形成统一的框架,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讨论。正如Carroll(1991)所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与组织的利益相关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匹配”,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指明了方向,企业可以根据利益相关者群体界定相应的社会责任范围。相应的,Clarkson(1995)也指出,利益相关者理论能够为社会责任的分析提供一种理论框架,在该框架下,企业社会责任可以确定为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也为研究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框架。

参考文献:

[1]McWilliams A, Siegel D S, Wright P M.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trategic Implications[J].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2006,43(001):1-18.

[2]Carroll A B. 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79:497-505.

[3]Freeman R E. 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 (Boston, MA: Pitman)[J]. STEVE WADDELL, 1984.

[4]Maignan I, Ferrell O 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marketing: an integrative framework[J]. Journal of the Academy of Marketing Science, 2004,32(01):3-19.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第3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概念;视角;学科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一般认为最早由美国学者谢尔顿提出,他在1924年出版的《管理的哲学》中指出,企业的目标不是单纯的生产商品,而是生产在社会上一部分认为有价值的商品。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与深入,企业社会责任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就国内学者提出的企业社会定义进行综述。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起源与概念的演变

我国首次出现“企业社会责任”一词是在1985年华惠毅在《瞭望》杂志上发表的《企业社会责任——访南华公司催化剂厂》。但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起初以西方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一般性介绍为主,进而开始尝试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理论体系。企业社会责任思想与我国的和谐、可持续发展等理念非常契合,因此我国对于社会责任的争论较少,一般都认为企业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理解。袁家方是我国最早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定义的,1990年,在他《企业社会责任》一书中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争取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必须承担的义务。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企业的影响力日益加大,人们对安全和生态的等问题的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也逐渐广泛,国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进一步深入。卢代富 (2002)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中国企业管理年鉴》对CSR的界定为:“企业为了自身的长远发展而必须关心、履行的责任,既有强制的法律责任,也有自觉的道义责任。”国家电网公司于2006年3月了我国大陆企业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其中认为CSR是企业对其所有者、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及自然环境承担责任,以实现企业自身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不同理论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1)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屈晓华(2003)认为企业通过企业制度和企业行为所体现的对员工、商务伙伴、客户(消费者)、社区、国家履行的各种积极义务和责任,是企业对市场和相关利益者群体的一种良性反应,也是企业经营目标的综合指标。周祖城(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

(2)社会契约理论视角。刘长喜(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包括股东利益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性社会契约责任,这种社会综合性契约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企业法律责任、企业伦理责任和企业慈善责任。李丰团(200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一组契约,是企业复杂契约系统中的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本身是一种“契约责任”其中既包括显性契约,也包括隐性契约。李淑英(2007)认为,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契约关系,规定了企业有义务遵守其与社会达成的契约,要求企业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期望,为社会和经济的改善尽自己的义务。

(3)企业公民理论视角。企业公民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企业是法人组织,具有人格,应该承担类似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成为企业公民。

(4)慈善理论视角。该理论认为,企业应有意识参加慈善活动,并把慈善行为当成企业发展的战略。

三、不同学科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1)管理学视角。惠宁和霍丽(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为股东谋取最大利润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刘俊海(1999)认为,所谓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种社会利益包括雇员(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惠宁和霍丽(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为股东谋取最大利润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2)伦理学视角。周祖城(2005)依据企业管理理论中的伦理观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田虹(2006)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它既是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是企业用来约束其内部包括供应商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套管理和评估体系”。

(3)法学视角。法学认为,权利与义务是相等的,企业享受了其相应的责任也必须承担对于的责任。王汇杰(201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总体而言,是处理企业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道德原则和法律原则的综合;具体是指源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旨在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在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基础上,于为企业所有权人的利益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责任以外,企业应当积极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而负有的法律义务,以及自愿给予利益相关者以人道关怀或道义帮助而实际履行的道德义务。周林彬、何朝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以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法律强制约束内的社会责任和“超越法律”的企业社会责任。

(4)社会学视角。企业是社会系统成员中的一员,企业有责任为了整个系统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林军(200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从整个社会出发考虑整个企业对社会的影响及社会对企业行为的期望与要求。黎友焕(2006)认为:“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享用社会资源获取利润的同时也肩负着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财富优化配置的良好途径、是调节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有效杠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稳压器,并且是公共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屏障构建。张彦宁对企业社会责任含义表述为:“企业为所处社会的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关心、全力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

四、小结

根据以上对文献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个可以统一的概念,不同时间、不同视角和不同学科对它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在动态中不断发展的词汇,我们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来不断发展它,要与时俱进。当前我国企业社会的研究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所以我国的研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不能盲目照搬,要与我国国情相符合。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2]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屈晓华.企业社会责任演进与企业良反应的互动研究[J].管理现代化,2003,(5)。

[4]周祖城,张漪杰.企业社会责任相对水平与消费者购买意向关系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7(9)。

[5 ]惠宁、霍丽.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J].改革,2005,(5)。

[6]刘长喜.利益相关者、社会契约与企业社会责任一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及其应用[D].复旦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第4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成为了社会的组成单位,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责任的投入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在企业经济目标的制约下,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投入是有限的,然而,随着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越来越多,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竞争力,进而影响企业价值。于是,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致力于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系,并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本文将对这些成果按照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作用路径和研究视角进行分类综述。由于企业价值的概念比较宽泛,在研究的过程中,学者们采用了企业绩效,财务绩效、经营绩效、企业价值等不同术语,“价值”或“绩效”同是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所以研究的主要目的相同,只是所用指标有所差异。为了真实反映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对其进行对比,文章在综述过程中将使用文献作者的原“术语”。

二、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多数文献研究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作用,得出“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 “选择性相关”四种不同结论。“选择性相关”在此处的定义为在限定条件下的相关性,包括“选择性正相关”和“选择性负相关”两种。

(一)正相关论 杨熠,沈洪涛(2008)采集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用相关利益者业绩指标衡量社会责任投入,用会计指标(资产报酬率,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和市场业绩指标(总收益率)综合反映企业价值,将公司规模、行业、地区和年份作为控制变量,实证结果显示,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张兰霞(2011)与前两位学者一样选取沪深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并把企业规模、所有制性质、行业作为控制变量,不同的是,用总资产收益率(ROA)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结果显示:总体情况下,企业当期及前期履行社会责任水平的确对其当期的财务绩效有正影响。

(二)负相关论 姜启军(2007)以产出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为假设条件,分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对企业短期利润的影响,得出结论:短期内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利润不一定超过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利润;如果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产品的价值与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产品的价值相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使其利润减少,即企业社会责任投入与企业价值在短期内是负相关的。邵君利(2009)以沪深两市化学制品公司为研究对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可获得性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指数,TobinQ值衡量企业价值,研究结果为: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负相关。

(三)不相关论 陈玉清、马丽丽(2005)选取了907家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数据,建立了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贡献的四指标体系(政府所得、职工所得、投资者所得、社会所得),通过研究股价与这些指标之间的线性关系,来反映市场对社会责任投入信息的反应,结果表明:社会责任会计披露信息与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相关性不强。刘长翠、孔晓婷(2006)采用沪市上市公司数据,用社会贡献率(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衡量企业社会责任投入,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来反映企业经营效益,实证结果发现:社会贡献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而与另外两个指标的相关性不大。周晨(2010)利用沪深两市731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采用南京大学企业社会责任指数(每股社会贡献值指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的综合指标)反映社会责任投入,TobinQ值反映企业的竞争优势,分析表明:社会责任投入对企业竞争优势没有显著影响。

(四)选择性相关论 李正(2007)采集了沪市上市公司的521个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把行业因素、公司规模、资产负债比率、盈利能力、股权结构作为控制变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指数反映社会责任投入,TobinQ值反映企业价值。最后得出:当期内,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会降低企业价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产生的良好的利益相关者关系要在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对企业价值产生正面的影响。温素彬、方苑(2008)以46家上市公司数据为依据,用多项指标反映社会责任投入,TobinQ值和总资产报酬率反映企业财务绩效,得到与李正(2007)相同的结论。沈洪涛(2005)以沪深两市交易的所有A股公司为样本,根据权重和各利益相关者的业绩值作为作社会责任变量,得到与李正(2007)相左的结论:当期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前期社会责任的较好表现会降低企业的财务业绩。周建、王文(2008)以企业对国家、员工、投资者和社会公益贡献率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总资产收益率衡量企业绩效,回归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对国家贡献率与企业绩效成显著正相关,而对员工贡献率与企业绩效是显著负相关,对投资者和社会公益贡献率是非显著负相关。

三、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的影响

杨熠、沈洪涛(2008)研究认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之间互为因果,彼此影响,互相促进,前期较好的财务业绩可以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所需的资源,促进公司社会责任的表现。阳秋林、黄珍文(2002)的调查研究得到同样的结论,他们分析了5家上市公司2000年的年报,分别从人力资源责任、职工保障措施、对社会贡献和对社区贡献四个方面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要比效益差的企业好。

高敬忠、周晓苏(2008)研究结论与上述观点不一致,他们利用上市公司1999年~2006年的面板数据研究了经营业绩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影响,以盈余业绩(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度量静态经营业绩,以增长业绩(总资产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度量动态经营业绩,结果发现:每股收益高的上市公司并没有比低的上市公司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度随着企业资产经营规模的增长而提高,但随着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而下降。

四、不同角度下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关系研究

(一)基于不同行业的视角 陈玉清、马丽丽(2005)研究中采用了不同行业作为控制变量,公用事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与股价的拟合度较高,说明这些行业社会责任投入与企业价值相关性较为紧密。刘长翠、孔晓婷(2006)研究中对十六个不同行业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不同行业之间社会贡献率与公司的财务表现差异很大:交通运输类、冶金类、建材建筑类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社会贡献率相关性较高;能源电力类、综合类、建材建筑类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社会贡献率相关性较高;金融地产类、农林牧渔类样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社会贡献率相关性较高。汪冬梅、孙召亮(2008)对在我国深沪上市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企业价值正相关。邵君利(2009)对化学制品公司研究得到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对企业价值产生了负面影响。梁丽(2011)针对通讯运营商进行研究得出,这一行业的公司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其经营价值、企业文化价值和行业竞争力。

(二)基于企业终极控制人的视角 高敬忠、周晓苏(2008)研究得出,终极控制人性质对经营业绩影响社会责任履行度的作用有显著影响,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邵君利(2009)研究同样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国有控股公司呈显著负相关。蒋学洪、王亚妮(2010)主要研究国家控股与非国家控股企业的社会捐赠与企业业绩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国家控股上市公司的平均捐赠力度不及非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朱雅琴,姚海鑫(2010)则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研究,证明了国有控股公司在对政府、员工、供应商的责任显著高于非国有控制公司,而两者对投资者的责任差别不大。与上述学者不同的是,张兰霞(2011)指出国有控股、境内法人控股和境外法人控股三种不同的企业所有制性质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基本无差异。

(三)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 朱雅琴、姚海鑫(2010)选取318家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得出:企业对政府、职工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而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显著负相关;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系在统计上不显著。采用相同数据来源,王晓巍,陈慧(2011)研究得到相反的结论:股东的社会责任投入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度最大。顾湘、徐文学(2011)选取沪市A股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得到与王晓巍(2011)同样的实证结果:企业价值与股东社会责任成明显正相关关系,而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成负相关关系。具有创新性的是,温素彬、方苑(2008)按照资本形态的不同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新模型,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货币资本、人力资本、生态资本、社会资本利益相关者,并构建基于这四类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衡量指标,得到结果: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变量对当期财务绩效的影响为负,不过,长期来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四)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视角 许晓明,陈啸(2006)运用企业生命周期原理,对企业需求、企业能力与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匹配”与“均衡”的探讨,得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经历的不同阶段:初创期承担社会责任有限,成长期能力提高,成熟期能力最强,衰退期能力减弱,蜕变期面临挑战。侯婷婷,王建琼(2009)利用沪深两市591家制造业公司为样本,采用陈玉清(2005)构建的社会责任投入指标体系,用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增长率、资产负债率三个会计指标来衡量企业绩效,分别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进行回归分析,研究结果发现:成长期企业的政府责任与净资产收益率正相关,投资者责任与销售增长率显著负相关;成熟期阶段,政府责任与资产负债率显著正相关,职工责任、法律责任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负相关;衰退期阶段,法律责任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负相关。

五、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关系研究思考

(一)研究现状 (1)企业价值的衡量指标不确定。多数学者用TobinQ值来反映企业价值,也有用资产收益率,销售增长率,资产负债率、股价等反映企业经营绩效。应用会计指标容易引起回归分析中的相关性,应用市场收益指标又必须依赖于市场有效的前提。因此,企业价值衡量指标的选取会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2)企业社会责任投入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研究中对社会责任投入的衡量基本采用了两种类型的指标体系: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贡献率和基于信息披露的社会责任指数。但学者们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设计指标的计算方法,这影响了研究结果的可信性和对比性。(3)样本数据收集的局限性。目前所有实证研究所搜集的数据全部来自上市公司,然而,我国众多企业中上市公司只占到很小的比例,只针对上市公司的研究并不具有代表性和普及性,加之上市企业对信息的披露也不够充分,导致实验数据的不真实。(4)研究方向不平衡。从文献汇总中可以看出,关于社会责任投入对企业价值影响研究较多,而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投入的影响研究不足;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研究要多于基于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研究。(5)研究意义欠充实。目前的研究文献多注重反映社会责任投入与企业价值之间的正负相关性,对现象背后的原因分析不足,没有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比如企业应该如何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的风险进行控制等。

(二)研究展望 (1)加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可靠的研究必须在可靠的数据基础上进行,因此,有必要推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指引》,对有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范围、具体内容和披露方式进行引导。(2)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完善。随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更加规范,应建立科学的、统一的基于社会责任层级或基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这将有利于对不同角度的研究增加信度和效度。(3)研究方法多样化。在规范研究、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研究方法,如“事件研究法”,当企业社会责任投入得到较迅速的市场反应(如股价的变动)时,结合这种方法能得到更准确的企业市场收益指标与社会责任投入关系。(4)研究角度。应该拓宽研究思路,对分地区(东部、西部等),分不同市场条件(竞争、垄断等)下的企业进行类别研究,增加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影响的作用路径研究,同时,在两者关系基础上应结合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投入的其他要素展开更细致、全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杨熠、沈洪涛:《我国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暨南学报》2008年第6期。

[2]张兰霞:《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东北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

[3]姜启军:《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经济绩效的关系分析》,《生产力研究》2007年第22期。

[4]邵君利:《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年第1期。

[5]陈玉清、马丽丽:《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市场反应实证分析》,《海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11期。

[6]刘长翠、孔晓婷:《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会计研究》2006年第10期。

[7]周晨:《中国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的竞争优势战略属性研究》,《华东经济管》2010年第4期。

[8]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2期。

[9]沈洪涛:《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财务业绩关系研究》,厦门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10]周建、王文、刘小元:《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现代管理科学》2008年第11期。

[11]阳秋林、黄珍文:《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责任会计势在必行》,《南华大学学报》2002年第12期。

[12]高敬忠、周晓苏:《经营业绩、终极控制人性质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财经论丛》2008年第6期。

[13]汪冬梅、孙召亮、王爱国:《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联性分析》,《海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14]蒋学洪、王亚妮:《我国上市公司社会捐赠影响因素之实证研究》,《新会计》2010年第12期。

[15]朱雅琴、姚海鑫:《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系的实证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10年第2期。

[16]王晓巍、陈慧:《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管理科学》2011 年第6期。

[17]顾湘、徐文学:《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相关性研究》,《财会通讯》2011年第1期。

[18]许晓明、陈啸:《企业需求、企业能力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匹配探讨》,《上海管理科学》2006年第6期。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第5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可持续发展观念日益深入,社会各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越来越关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报告作为展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概况的直接载体,已成为衡量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十分必要。本文主要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及其经济后果的国内外文献进行综述,并提出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一、关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公司特征方面的研究:主要从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及行业性质等方面展开。国外学者Cowen(1987)的研究发现,公司盈利能力、规模、所属行业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正相关关系。Gary(2001)的研究发现也表明,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受公司规模、业绩以及行业影响显著。不过在用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时,结果并不稳定。此外, Jenkins Heledd 与Yakovleva Natalia(2006)在对采矿行业进行研究时发现,采矿行业中,公司规模越大,更愿意披露安全、道德及环境绩效等社会责任信息。Brammer&Pavelin(2004)也发先在那些环境敏感型行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更高,并且信息披露质量也与公司规模正相关。我国学者李正(2006)发现,公司资产规模越大、重污染行业、负债率越高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越好。而盈利能力(ROE)却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呈负相关关系。不过学者沈洪涛(2007)在对石化塑胶行业进行研究时,发现公司资产负债水平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不显著。而公司盈利越好、规模越大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状况越好。张正勇(2011)就针对我国上市公司786份社会责任报告质量进行研究时发现,产权性质、上市公司规模、行业性质、财务杠杆都显著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信息质量。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国外学者Roberts罗伯特(1992)研究发现,董事会比例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Gibson和Donovan(2007)根据1983年到2003年澳大利亚国家中41家公司的数据,也发现,公司治理越好其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但是,在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研究时,影响并不显著(马连福(2007),赵颖(2007))。而后学者刘新东(2010)、刘敏(2012)亦得出相同结果。

从上述研究可以发现,由于国家地区不同,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的因素和程度也各不相同。因而在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研究时,需要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制度环境等影响因素。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研究

市场反应效果方面:国外学者Anderson & Frankle(1980)的研究表明,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能影响股票价格,并传递市场信号,从而具有信息含量。Alan etal(2006)的研究支持了Anderson & Frankle的结论。Guidry和Patten(2010)发现那些了较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会为其带来正面的市场反应,相反,了低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市场反应却是负面的。除了上述研究整个资本市场反应的,国外学者Dhaliwal et al. (2011;2012)还研究了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后的反应,研究发现,投资者更愿意选择那些披露了社会责任信息的公司作为投资对象,并且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能够提高分析师的预测准确性。但在对我国资本市场进行研究时的结论有所不同,我国学者陈玉清、马丽丽(2005)宋献中(2007)的研究都表明,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并没有增加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反应不明显,江炎骏等(2011)运用的事件研究法中得出相同结论。不过朱松(2011)的研究发现资本市场对那些履行更多社会责任和披露更多社会责任信息(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战略及实施策略等)的上市公司评价更高,同时资本市场还会提高对上市公司本身的盈余信息含量的认可度。

公司价值相关性方面:我国有研究发现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公司当期价值负相关(李正;2007),王艳婷和罗永泰(2013)研究结果正好相反,他们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提高公司价值,研究结果显示那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公司其员工认同感更高,公司价值也更高。而刘冬荣等(2009)的研究表明二者之间并没有相关性。

总体上,对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的经济后果的研究,国外研究基本趋于一致,众多研究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信息含量,并且资本市场反应明显。但在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结论不一致。原因可能是由于目前我国公司社会责任发展还处于初期,加上资本市场并不像发达国家那么成熟,因此仍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二、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第6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测量方法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8-0018-02

1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方法

1.1索尼菲尔德法

美国著名学者索尼菲尔德(Jeffrey Sonnenfeld,1982)从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敏感性这两个方面出发,通过对美国6家大型林业公司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发放问卷调查从而研究企业社会绩效问题。这6家企业市场年销售额都20亿美元以上,职工2500名左右,收入和规模大致相当,因此具有良好的可比性。调查内容和对象是通过他与这6家企业的103位经理反复面谈和磋商而最后确定的。在调查问卷中,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们被告知要对这几家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敏感性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对社会敏感性的7个维度分别评价。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国会议员、金融投资分析家、社会环保人士、政府监管员、企业工会领导、行业协会官员、该领域知名学者等等。索尼菲尔德把问卷得分从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4-5分为良好,3分为一般,1-2分则较差。索尼菲尔德认为这样的评价方式可以让企业管理层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公司的社会绩效在行业中所处的大概排名,从而决定企业的资源再分配。

索尼菲尔德法的优点在于采用了定量统计的分析方法,从而可以对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进行评价,可比性大大提升;另外,与以往单纯通过企业内部人员的调研评价不同,外部利益相关者因为独立于企业,因而他的评价结果往往显得更加独立、客观和公正;但是该方法的缺点也是因为缺少了企业内部的重要利益相关者的评价,从而使整个研究缺少了内部视角,缺少了整体性和全面性。此外,整个研究中,索尼菲尔德依然没有对企业社会责任以及社会敏感性这两个概念作出明确的解释和清晰的界定,至于在社会敏感性的评价上,其7个维度的权重也界定的不是很明确。

1.2声誉指数法

声誉指数法主要是由一些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者研究者本人以及其他权威机构通过对目标公司的各类相关政策和社会表现进行主观评价后得到一个综合排序的结果。美国经济优先理事会(CEP)在一项1960-1970年近10年的研究中,利用声誉指数法对国内造纸产业的24家上市企业进行了动态的调研观测,并最终对其污染控制绩效给出了排名结果,引发了当时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随后,各种基于声誉指数法的研究在各行业风靡起来,例如,1972年,莫斯科韦茨在广泛调研和参考相关资料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标准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声誉指标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他将企业大致分为三大类,即“比较优秀的”、“值得鼓励的”以及“表现较差的”。

声誉指数法的优点在于该法较大程度上保证了评价主体和评价标准的一致性,使得不同公司之间的横向可比性在索尼菲尔德法的基础上更加趋于规范化;但是该法的缺陷也较为明显。该法全部使用主观评价,这样对评价者的自身素质和能力要求就相当高,如果行业相同,权威专家不同,那么评价结果就会缺少可比性;反之,如果行业不同而评价的专家还是同一批,那么由于缺少知识的全面性,评价结果就很可能出现严重的偏倚。此外,完全采用主观的评价方法也大大限制了这类研究的样本数量,最后可能导致其结论的可信度遭受质疑。这也是声誉指数法多年来备受质疑的根源所在。

1.3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主要是通过搜集公司公开的各类文件,包括各种内外部的出版杂志、已经公开披露的各类报告和档案,特别是公司年度报告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来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评价标准,确定该企业社会责任各个表现项目的具体数值。该法的最大特点是全程客观,完全剔除了主观因素的影响,为那些经常因为受到客观环境限制而无法获得权威专家意见的学术研究另辟了蹊径。其中,比较比较典型的研究有,以著名专家Ernst编制的《财富》500强年报摘要中所披露的内容信息为依据,1979年,Abbott和Monsen两位学者成功地构建了当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参与度披露(SID)指标”,该指标主要参考年报摘要中各公司主动披露的各年度所参与社会责任活动的信息,然后通过反复归纳和整理,最终总结出了产品质量、人力资源、机会平等、生态环境等六大方面的内容,并分别对其进行了数字量化。

该法的优势主要在于变量选定后的评价步骤和程序完全是客观合理的,使得研究结果更具有易获性、公开性、有效性、可检验性和客观性;并且由于程序更加数学化和机械化,这也使得大规模样本量成为可能,因此结果可独立于特定的研究。但是由于是被动地对特定的出版物进行的分析,因此研究所需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是值得商榷的,许多公司所主动披露的信息可能是失真或者不全面的,这样可能直接导致评价过程中数据的大量缺失,最终结果很可能就没有意义了。另外,在变量的选择上研究者拥有过大的自,很可能换了其他几个变量后研究结果就完全不同了,而且对于那些不能够量化的社会责任的评价,该法是完全无能为力的。

1.4声誉评级法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第7篇

近年来,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不断增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日益丰富,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利用文献综述法拟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计量方法、影响因素及其市场反应进行探究,以期为学者的实证研究提供基础。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计量方法

在国内外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中,主要提及了四种方法来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计量,包括社会责任会计法、声誉评分法、内容分析法和指数法。

Abbott W F和Monsen R J(1979)以内容分析法对财富500强企业的年报进行分析,制定了一个企业社会参与度披露指数,研究表明企业社会参与的多少、范围、方向以及企业参与对企业利润的影响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宋献中、龚明晓(2006)综合运用了指数法和声誉评分法对企业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了研究。在仔细阅读和分析了510家样本公司的年报后,从17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中选取17个指标制作成问卷调查表,要求选中的某类被调查者从决策价值和公告关系价值这两个角度对每个指标进行打分。研究发现,企业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价值较低。

吉利、张正勇和毛洪涛(2013)从安永国际、润灵环球、金蜜蜂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等9家知名社会责任报告评估机构提及的18个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特征中浓缩出6个特征,编制出问卷调查表,并根据回收的问卷进行实证分析,检验选取的质量特征的准确性和重要性。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国内外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上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规模、盈利水平、董事结构、行业类型、股权性质等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Amar和Boujenoui(2007)以2002-2004年加拿大587家非金融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在控制相关变量,如:企业规模、财务杠杆、企业业绩等变量的情况下,实证检验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以及企业领导层结构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与企业治理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董事会独立性与企业治理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张正勇、吉林和毛洪涛(2012)分别以公司治理总指数和公司治理分指数研究了公司治理?ζ笠瞪缁嵩鹑涡畔⑴?露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公司治理整体上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其中股权结构治理和管理层治理的影响较明显。研究还发现,顾客远近度、行业竞争度和企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市场反应关系

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外开始有学者研究市场对污染报告的的反应,如Blacconiere and Patten(1994)、Patten and Nance(1998)等。污染报告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要披露的内容之一。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的多少和好坏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Guidry 和Pattent(2010)使用标准市场模型法来分离可持续发展报告首次日前后的市场收益未预期的变化,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市场对可持续报告的没有显著的反应。而在进行横截面分析时发现,高质量的报告会带来更加积极的市场反应,这些结论在控制了企业规模和行业属性后仍保持不变。

建立于我国市场是有效的基础上,国内开始出现社会责任与市场反应的研究。江炎骏等人(2011)用事件研究法研究了市场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反应,发现在事件窗口各时点的超额累计收益率均不显著异于零,接着又研究了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与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与超额累计收益率显著正相关,即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越高,市场反应越大。

朱松(2011)以披露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的452家公司为样本,研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否会影响市场对企业的评价,以及是否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与市场评价显著正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越高,市场的评价越好,投资者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越高。

阳秋林(2013)等人以我国沪深两市在2010-2011年经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24家企业为样本,选取了十个事件窗口期,研究市场对经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的反应。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会引起市场的正向反应,即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会导致超额累计收益率的显著增加,说明了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更能获得投资者的信任。

四、结语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第8篇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sa8000国际标准

一、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念受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外延非常广泛,内涵也越来越丰富,理论界争论了数十年,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越来越多的人推崇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自上世纪二十年代兴起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和推广,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是世界范围的共同趋向。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背景

1、国际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及理论研究的推动

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起,西方企业已逐渐认识到自身发展和社会的关系,开始了以捐赠的方式回馈社会,并逐步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使得企业传统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更加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和商业伦理,更多地承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国际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开始突破企业各自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形成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契约。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全球社会责任标准——sa8000也于2001年正式在全球范围实施,虽然这只是一个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执行的社会责任标准,但它已经对全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是社会各个阶层和睦相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的社会。其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尤其重要。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部分,它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着上至政府、下至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的和谐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本质上是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强调在经营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注重企业活动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该享有的权益,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这些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比尔·福特说过:“一个好企业与一个伟大的企业是有区别的:一个好的企业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而一个伟大的企业不仅能为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3、建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的发展观不同于传统的发展观。传统的发展观偏重于物质财富的主张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主张等同于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的全面进步,忽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传统发展观使人类经济奇迹发展,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但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频频出现,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和弥补的损失。科学的发展观要求人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兼顾与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新发展模式”或“新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的“绿色清洁增长”,这是作为社会一分子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4、跨国公司对中国出口加工业的社会责任要求

随着欧美等世界贸易大国越来越多地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增加进口,大量“血汗工厂”的事实被曝光。特别是1993年11月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事故发生后,海外的劳工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对外资企业在中国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进行了强烈批评,并成立了“玩具安全生产联合会”,以促使劳工标准在这些企业实施。一些劳工组织和跨国公司还针对中国的劳工问题,制定了专门的“工厂守则”要求中国的出口加工企业遵守。跨国公司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中国出口企业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特别是对常年单纯靠“低成本制胜”的中国企业而言,社会责任及其量化标准,已成为我们得以进入西方市场的新门槛。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国际研究

(1)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当时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是通过企业主支配个人财富的方式来实现,而不以企业作为参与社会责任的主体。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持消极的态度,反映在法律层面上,就是对企业使用公司的资金参与社会责任的行为给予限制。

(2)20世纪30至80年代,国际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命题展开的。企业社会责任古典观的支持者,代表了传统的企业理论观点,认为企业管理者只是受股东委托,惟股东利益是从,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其代表人物是经济学家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

与古典观对立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经济观,他们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位目标, 而不是第一位目标。企业的第一位目标是保证自身的生存,支持“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之说。其代表人物包括安德鲁斯、罗宾斯、阿奇b.卡罗尔、格里芬等一大批经济与管理学家们。

(3)产生于1960年代,发展于1980年代以后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由多个相关利益者所构成的“契约联合体”。认为企业的出资不仅仅来自于股东,而且也来自于企业的雇员、供应商和债权人等。企业已不再是简单的实物资本的“集合物”,而是一种“治理与管理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本质上是各种契约形式的集合。企业的风险不是由股东全部承担,其他的相关利益者也在承担着企业的风险。因此,企业的所有者不能仅仅局限于股东,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的所有人。

(4)21世纪以来基于sa8000标准所做的研究。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适合于企业实施的sa8000标准,它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其核心内容是针对劳工的保护标准,并配套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

国际上对sa8000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企业实施sa8000标准是否会引起长期利润减少,最典型的研究是2002年美国depaul大学的curtis c. verschoor教授和elizabeth murphy副教授进行的一项专门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的研究。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最佳企业公民”的整体财务状况要远远优于标准普尔500强的其他企业,前者的平均得分要比后者的平均得分高出10个百分点。

实施sa8000标准对企业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所起作用的研究表明,相当一部分人会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衡量企业是否合适的一把尺子,以及决定自己是否留任的标准。至少有一半的学生在发现自己的价值观与所供职的公司发生冲突时,他们会另谋高就。

2、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范围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定义方面和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象范围的界定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结果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应该向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实际中就有可能泛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使社会责任承担超出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造成企业负担过重,持续发展困难的局面。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国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体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最早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名的著作是1990年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从纳税、自然资源、能源、环保、消费者等几个方面分析企业社会责任。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初步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之一是杨瑞龙,他主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另一代表人物是刘俊海,从法学的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

2000年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快速发展阶段,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卢代富的《企业社会择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谭深等的《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环境与发展研究所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陈宏辉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理论与实证》等。

此外,2000年以来另一个研究热点是围绕sa8000标准展开的。学界对sa8000标准的认识,从企业社会自然成本效益研究起始,逐渐深入到企业道德层面、法律层面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丰富的领域,特别是沿海地区,对sa8000标准的研究一直处于前沿地位。我国对sa8000标准的研究主要是致力于sa8000标准本土化,首先,提出本土化过程中的立法支持,完善与sa8000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并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的范畴,使公司的社会责任运作走上一条法制化的道路;其次,如何提高sa8000标准在我国的实际可操作性,认识到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考评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仅有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于2005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第一个《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志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引导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行业自律确立可持续发展模式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中,不仅企业和政府要有所作为,也应重视研究以行业协会、工会、消费者协会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在其中的作用,这些可以说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中缺乏的方面。

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考评指标体系的建设方面,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利于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量化考评。我国学界已经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探索工作,李立清、李燕凌著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一书中,结合sa8000标准设计了相关的考评指标、考评权重和分值对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以为建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考评指标体系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5.

[2] 徐二明、郑平:国际化经营中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3).

[3] 李艳花、凌文轩:世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与实践概述[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1).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第9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综述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企业在利用社会、自然资源创造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如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劳工安全问题等,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重视。

一、国外学者眼中的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出现由来已久,但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在工业革命早期,受到亚当・斯密经济学思想的影响,传统经济学认为:一个社会通过市场能够更好地确定其需要。如果企业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销售它们,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正是受到“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在当时人们普遍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消极的态度。

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进入到20世纪,诸多社会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资源浪费、战争频繁、种族主义、环境污染严重、暴力犯罪加剧,“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冷漠和残酷开始受到学者们的批判,并引发了对社会责任问题的最初思考。最先公开提出社会责任这一说法的是美国学者谢尔顿。1924年,他在《管理哲学》一书中主张:应该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这种崭新的思想认为,企业经营战略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社区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远远高于企业的盈利。与此同时,西方出现了三种支持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即受托人观念、利益平衡观念和服务观念,对于现代意义上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形成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Bowen(1953)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为:“企业有义务按照我们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做出相应决定,以及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商人的社会责任》)。学者戴维斯(1960)给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是:“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决策者们采取行动的责任或义务,他们采取行动以保护和改善那些与他们自己的利益相一致的整个社会的福利”。Carroll(1979)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在某一特定时间条件下社会所赋予企业的经济、法律、道德及人道主义的期望。埃德温・埃普斯坦(198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与组织对特别问题的决策结果有关,决策要达成的结果应对利益相关者是有益而不是有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关注企业行为结果的规范性、正确性。

但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也大有人在,最著名的恐怕要是弗里德曼了。他曾说过:“没有什么趋势能像企业的经营者接受社会责任、而非尽最大可能为股东们赚钱那样,能够从根本上破坏我们自由社会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其主要表达的思想就是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努力为股东们赚钱。虽然企业具有经济功能,但不仅仅有经济功能,这一观点否定了企业存在的其他价值。所以,席拉尔夫就在《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中反驳道,该观点宣扬的目标单一而不当,不可能在当代商人中间找到知音。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该观点不合乎任何价值体系,也没有注意到股东投资回报最大化与公司必须考虑的其他方面之间的相互关系。

虽然美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仁智互见,但通常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高层作为企业相关者的信托受托人,而积极实施利他主义的行为,以履行企业在社会中的应有角色。该定义包括两项基本原则:利他主义原则与信托原则。所谓利他主义原则,是指企业在履行其社会服务角色时,为社会公众解决了某些社会问题,但自己并不直接从中获取经济上的好处。如果说利他主义原则体现了企业在社会大系统中的应有角色,那么信托原则体现了企业高层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感的觉醒。一句话,信托原则指企业高层所扮演的角色是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消费者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受托人。

二、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较晚,是在我国实施改革开放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才发展起来的,时至今日也不过30年。

《市场经济百科全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为所处的社会福利而必须关心的道义上的责任。”该书认为,企业应具体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两部分:对于集团承担的责任;企业对解决社会问题应负的责任。袁家方(1990)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为:企业在争取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所必须承担的义务。张彦宁(1990)将企业社会责任描述为:“企业为所处社会的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关心、全力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高巍(1994)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逐利润最大化与自我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李鸿贵(199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尽量地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标准,并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刘俊海(1999)认为,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谋求营利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也应当积极地维护除股东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刘俊海第一次把社会责任引入到公司治理研究的范围中。

进入新世纪以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范围不断地在扩大。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担的维护、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对消费者、对债权人、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与社会公共事业的责任。叶祥松、黎友焕(200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这类企业社会责任通常是通过相应法律和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性,此类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管理者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

到目前,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还不统一,国际机构对其定义至少有200多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大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形式的认识不同外,更重要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每个人提出的社会责任的概念都是从一个侧面去认识,从整体上说,从不同侧面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自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虽然学者们对企业应该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各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从研究的范畴来看,从概念的界定到内容的分析,直到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关系研究等实证研究范畴,显现出一种动态发展趋势,即学者们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内涵也愈来愈丰富;并且考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度也有进一步的提升。由此不难看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征。与此相呼应,企业在实践社会责任时的态度和表现也应更加积极主动和自主自愿。所以,应该把企业社会责任看成是一个整体的概念,进行全方位的、动态化的分析,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企业应该和能够以及如何承担社会责任,这样才能让企业更好地去完成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企业、政府与社会.华夏出版社,2002.

[2]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

[3],聂元军.论政府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作用――美国政府的实践和启示.理论探索,2008.6.

[4]Oliver Sheldon.The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M].London,Sir Isaac Pitman and Sons Ltd.first published 1924,reprinted,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