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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专题研究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26 18:03:15

会议专题研究

会议专题研究第1篇

时间:2021年1月21日10:00

地点:XXX村委会

人员:XXX

主持:XXX

记录:XXX

拍照:XXX

议程及内容要点:

一、驻村第一书记汇报11月驻村扶贫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布置本月结对帮扶工作任务

1.商定巩固成果帮扶计划。与帮扶户讨论制定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帮扶计划。开展困难需求征集,及时转交所在村(居)“两委”,经综合研判后,录入中国社会扶贫网。

2.严防小额信贷逾期风险。对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款使用情况开展跟踪监测,确保使用规范。对已经出现的逾期,认真分析研判,并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及时妥善处置,确保资金安全。

3.抓好外出务工稳岗就业。抓住本月返乡回流高峰期关键节点,入户交流了解帮扶对象去年务工收入情况,收集掌握其今年外出务工意愿和动向,确保“出得去、能就业”。

4.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对贫困人口住院报销后自付超过1.5万元的对象进行深入核查,将核查情况及时转交村居“两委”,并协同联系乡镇(街道)通过综合救助措施减轻其负担。

5.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按照全县春节走访慰问等活动安排,扎实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力所能及为帮扶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让其充分感觉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6.持续深化消费扶贫行动。询问了解帮扶户农副产品滞销情况,结合自身春节年货采购,帮助贫困户销售一批农副产品,增加其收入。同时,填写好《消费扶贫购销单》。

7.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严格按照家庭环境“四洁”(床上床下整洁、室内室外整洁、厨房厕所整洁、家具农具摆放整洁)要求,帮助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营造干净清爽人居环境。

8.梳理核查政策享受情况。严格对照帮扶户2020年帮扶措施和成效,逐项梳理核查其各类政策享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转交所在村居“两委”落实,确保政策享受无遗漏。

三、党委书记组织学习(丰驻村组发〔2020〕40号)

1、认真领会上级精神。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帮扶”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持续开展“回头看”“回头帮”等工作,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边缘贫户,确保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

2、准确把握调整情形。各派出单位要按照“在党中央正式宣布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之前,驻乡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不撤不换”等要求,对擅离岗位、随意抽回的个人或单位,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3、沉心静气履职尽责。各派出单位要密切关注驻乡驻村工作队成员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

四、学校校长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会议专题研究第2篇

 

 

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时,公司总工程师在七楼小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议,会议对部门2018年党费廉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和部署,技术质量管理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记录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以质量管理为抓手,强化质量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

(一)在每半年一次的质量综合监督检查及不定期检查中,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包括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及用餐时严禁提供高档酒水菜肴香烟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对于日常检查过程中遇到的质量管理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惩处、收缴罚款,不能超过部门权限办理。

(三)要把党风廉政与部门相关业务有机结合,在相关经费使用、合同审批、对下属单位考核、参加重大技术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相关要求,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办法办理,正确行使部门权力,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在交投集团等上级单位以及公司的带领、监督下工作。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必须经集体讨论并上报公司党委研究后做出决定。

会议专题研究第3篇

同志们:

上半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我公司党委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紧抓实抓好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公司党委今年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组织专题研讨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委委员积极参加厅党组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撰写心得体会,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落地。为各党支部和各部门配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资料,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正、作风好、政治立场坚定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管理。

向省厅报送政务信息19篇,在省厅门户网站发布9篇信息,在《XX报》发布9篇报道,重点宣传报道了公司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等内容,加强了企业政治建设,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发声,引领主流思想文化在公司生根发芽,对外展示良好企业形象。

三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和健康讲座活动,组织职工拔河比赛,举办营销技能大赛,开展读书分享活动和主题征文活动。积极参加系统职工文体活动,荣获羽毛球比赛三等奖和篮球比赛优秀组织奖。在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形成精神共识和价值认同,使公司上下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保持一致,最大程度地为推动企业发展凝聚力量。

四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加强线上党建QQ群和微信群管理,为广大支委成员和党务工作者学习交流提供平台,每周一、三、五定期推送学习资料、微视频等内容,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送党课下基层,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公司党员干部共计150余人作专题党课辅导,深入学习《XXX》,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建立机关职工书屋,为建设学习型企业、培育学习型职工队伍提供硬件基础保障,面向各工会小组开放总公司职工书屋,把书屋建设成职工“读书、感悟、交流”的阵地和提升个人素养的营地。

五是加强先进示范引领。

继续深化“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创建“党员示范岗”30个。利用公司网站平台大力宣传“示范岗”党员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以“示范岗”党员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为推动公司追赶超越做贡献。通过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让广大党员和职工学有榜样、做有目标,营造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

六是努力构筑清风正气。

按照厅党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和“xxx”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讲党课、专题研讨、答题测试、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助力经营工作取得新业绩。

结合公司实际,在中层干部中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开展“XX”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参观革命旧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XX”主题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参观警示展,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

回顾上半年,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把其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各项任务完成。下半年,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安排部署,保持工作力度,继续抓紧抓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确保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各项决策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使意识形态工作成为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推动发展的有力武器。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公司党委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委书记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处置,以实际行动为各分管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做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示范和表率。

会议专题研究第4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会议”于2013年11月15-16日在深圳召开。本次会议由医学科学部主办、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协办。来自全国各地的项目评议专家、项目主持人,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常务副主任董尔丹和医学科学部三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医学科学部常务副主任董尔丹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医学领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情况进行了回顾与分析,指出国家关注该类项目主要是为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制造水平,提高我国科研原始创新能力以及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医学科学部三处李恩中研究员就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中期进展与结题验收交流会的内容、目的和具体要求、时间安排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强调在评议的同时,加强学术交流。会议对医学科学部2010年度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的结题汇报以及2011年度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的中期检查进行了评审,并对2011年度重大科研仪器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进行了交流。

之后,针对医学领域科学科研仪器研制进行了学术交流,来自国内大学及科研院所的29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王立平研究员做了“高时空分辨细胞选择脑功能扰动与监测实验设备研制”的主题发言,介绍了光感基因神经调控技术的发展,提出利用脑功能信息读取技术,通过在神经细胞中引入外源性光开关基因之后以光操纵其行为,可以对任何特定神经细胞及其相关神经网络的功能和特性进行系统解析,精细绘制正常和异常脑联结组结构和功能特征;北京师范大学李小俚教授做了“脑刺激和脑成像系统”主题发言,提出利用脑刺激-脑功能成像方法探测大脑的应激性、时间分辨的连通性以及脑网络的瞬时动态性,可以实时揭示脑刺激的作用机制,同时为研究网络连接及其作用提供一个新的成像工具。

与会专家随后围绕着医学领域科学仪器研制的主题展开了充分的学术交流与讨论,包括研讨了我国医学科学仪器与国际上的差距、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与支持方向、仪器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与评估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在讨论中明确了该领域的存在问题和研究方向,并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建议。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科学仪器发展的方向是创新,医学领域科学仪器解决的问题以及仪器研制创新的源头在于临床,而科学仪器本身又需要工程技术来实现,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领域,工程和医学等多学科的专家各有自身的优势,要更加注重交叉,充分交流,形成科学问题的思路和解决方法;科学仪器特别是大型装备,是一个多学科多尺度的工具,不仅系统本身,制约仪器发展的瓶颈问题,重要的部件也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因此要根据自身的特点,集中凝练科学问题,寻找突破方向;在创新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应用,研制过程中注重专利的申请和成果应用推广等方面,以期实现更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本次研讨会对凝练我国医学领域科学仪器的前沿科学问题,分析我国差距与优势,以及对推动我国医学仪器国产化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专题研究第5篇

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对GCCCE、CBE和ETIF三个会议2001~2006年间所涉及的研讨专题内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以此为基础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教育技术的发展特点。

全球华人计算机教育应用大会(GCCCE)

全球华人计算机教育应用大会(Global Chinese Conference onComputers in Education,简称GCCCE)是国际计算机教育促进协会(AACE)所属亚太分会(APC)主持召开的系列国际会议之一。大会研讨内容主要集中在现代计算机技术及信息科技给华语教育以及中国传统文化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大会通过交流计算机教育应用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经验以及关注信息科技发展的新方向,以期为全球华人计算机教育应用研究与实践提供有益借鉴。GCCCE自1997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了10届。

根据各届会议议题的内容,本文对GCCCE2001年至2006年间举办的6届学术会议研讨专题进行了分析归类,得出表1所示的统计分类表。

依据各届会议议题的内容,本文把6届GCCCE会议的研讨专题划分为16大类,26个子项。从以上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其中新技术的教育应用(支撑技术)和教育技术在实践领域的应用(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一直是GCCCE关注的焦点,其相关专题分别出现了15次和13次,占全部议题总次数的20%和17%,这也表明人们对教育技术的一种认识观,即教育技术强调的是技术在教育实践领域当中的应用。同时,由于信息技术在教育应用中研究和实践的深入发展,会议中不断都有新的研究主题出现,例如从2004年起大会开始关注对教师教育、教育技术相关标准的研究等等,这表明教育技术领域自身的发展和成熟,逐渐开始注重教育技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并在此过程中形成相关标准,教育技术趋向规范化。

以上是对会议议题内容的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我们针对各届大会的会议背景、会议主题再结合会议专题,对其研讨内容作更深一步的分析,对历届会议研讨的侧重点及核心内容总结如表2所示。

由于GCCCE会议的对象主要是全球华人,覆盖面比较广,视野也相对开阔,对新技术、新的研究动向比较敏感,所以会议能很好地体现当前教育技术研究的前沿与动向,对中国本土教育技术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是中国教育技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平台。再者,中国教育技术工作者也深受GCCCE会议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的影响,因此对推动我国教育技术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GCCCE会议也为我们从国际华人的角度审视中国教育技术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

中国计算机辅助教育学会(CBE)

中国计算机辅助教育学会(Association of China ComputerBased Education,简称CBE学会)是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下面的二级专业委员会,是计算机教育应用研究领域的单位和个人自发组织的群众性、学术性社会团体,会议主要关注CBE在中学、大学以及产业中的应用。CBE每两年召开一次学术会议,自1987年成立至今已成功举办了12届。

自2001年至2006年间,CBE会议分别在2001年、2003年、2005举办了3届,根据各届会议议题的内容,本文对CBE会议研讨专题进行分析归类,其统计分类情况如表3所示。

根据对各届CBE会议议题内容的分析,本文把近几年三次CBE会议关注的研讨专题划分为14类,14个子专题。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新技术的教育应用(支撑技术)一直是历届会议所关注的焦点,在整个研讨专题中占了较大的比重,共涉及相关子专题15次,占总数的25%,由此可见教育技术工作者对技术教育应用的关注程度之高。除新技术占有突出的比重外,其他研讨专题的比重分布比较均匀,且随着教育技术的发展,各研究领域也不断有新的研究对象出现,如对企业培训、计算机管理教学的关注等,教育技术发展呈现多元化趋势。

通过以上的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大致了解近几年CBE会议的研讨内容和侧重点。针对各届会议的具体研讨内容,本文将结合每届会议的主题及专题作更深层的内容分析,以期对各届CBE会议的核心内容有所把握,以期从中窥探中国教育技术近几年的发展状况。

2001年第十届CBE会议主要以新世纪的知识经济或信息经济为特点,以“计算机及网络与教育”为基本内容,以计算机辅助教育或信息技术的网络化、多媒体化和智能化等为会议讨论主题,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专题讨论。

2003年第十一届CBE会议主要从理论、技术创新及应用发展三个方向对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研究进行讨论。

2005年第十二届CBE会议主要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研究已经成为教育界共同关注和研究内容的大背景下,为促进信息技术的研究成果能够更快、更好地得到推广、移植或重用,与时俱进地为信息化时代培养创新人才服务,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而开展。大会旨在加强对新理论、新技术及其在教育领域中新应用的研究,寻求信息技术与教育结合的新方法、新途径。

综上所述,2001~2006年三届CBE会议的内容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CBE会议是由国内教育技术的研究机构与应用人员自发组织的一个教育技术会议,参会人员主要包括国内教育技术领域专家、学者、研究机构人员和一线教师等,目前其规模已经覆盖大学、中小学以及有关教育研究等机构。因此,CBE会议的议题能够最直接、最确切地反映国内教育技术工作者对教育技术的看法以及他们的需求和关注的焦点,可以很好地刻画国内教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领域及发展状况。对CBE会议议题内容的分析为从国内教育技术工作者的视角审视中国教育技术的发展状况提供了可靠的支撑资料。

中国教育技术国际论坛(ETIF)

中国教育技术国际论坛(Educa―tional Technology InernationalForum,简称ETIF)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是国内外专家学者学术研讨、实践切磋、思想碰撞、信息

共享的一个重要平台,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5届并发展成为教育技术专业一个重要的学术会议。

根据对2001~2006年5届ETIF会议研讨专题的内容分析,得到如表5所示议题分类统计表。

根据2001~2006年间5次ETIF会议所关注研讨专题的内容分析并对其进行归类整理,共划分为17类,33个子专题。

由以上对会议研讨专题的分类统计与比重分布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历届ETIF会议研讨主题一直对教育技术的理论研究、网络学习、学习环境、知识管理、支撑技术这几个方面保持着比较恒定的关注度,其所占比例也相对平均。与上面两个会议相比,ETIF更加突出对教育技术理论方面的研究,几乎每届会议都有教育技术领域专家作教育技术理论研究的主题报告,这与ETIF会议所提倡的在与国外教育技术学的比较研究中寻求中国自己的发展道路有很大关系。此外,ETIF关注的议题更加广泛(共33个),每届会议新议题出现的频率也较高,如2005年会议开始注重对知识管理、绩效技术、教育质量服务体系等的研究。在不断扩展新的研究领域和接受新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我国的教育技术一直注重对自身的发展研究并保持着对一些教育基本问题研究的关注,这表明我国教育技术在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具有了自己的落脚点。

为了更加深入地把握ETIF的核心内容,本文结合各届论坛主题、背景、专家主题报告及分论坛议题进行内容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

ETIF是我国举办的一个国际性的学术论坛,旨在促进我国教育技术工作者与国外同行的交流与协作,是国内教育技术工作者了解国外教育技术最新进展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是我国教育技术走上国际的重要舞台。同时,ETIF也为审视我国教育技术发展的状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国际视角。

总结分析

通过对以上三个重要的教育技术会议在2001年以后研讨内容的分析,透过国际华人、国内教育技术工作者以及国外专家的视角审视近几年中国教育技术的发展状况,可反映出近年来教育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①对新技术教育应用的持续关注。

教育技术的本质就是应用技术解决教育问题,因此新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合理应用也应该是教育技术必不可少的研究课题。在教育技术的发展史上,从最开始的幻灯投影教学、电影电视教学、程序教学以及后来的计算机辅助教学、网络教学直到现在出现的移动学习、泛在学习等,都是由于新技术的引入从而引起学习方式的变革,同样它也影响了教育技术在特定时期需要关注的特定问题。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教育技术的发展是由技术驱动的。

②对教育技术自身发展的持续关注。

虽然三个会议中每届会议的主题都有所侧重,但在专题中都包涵了对教育技术基础理论的研究,并关注新理论在教育技术中的应用。与此同时,同样也关注教育技术学科自身的发展建设,注重对教育技术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由此可以看出,教育技术自身的发展日趋成熟。

③由关注单一的计算机环境下的教育模式向多样化的计算机支持的教育模式发展。

由原来关注对CAI软件设计、计算机辅助教育系统设计与开发以及对多媒体、超媒体的研究逐渐转向对虚拟学习环境、网络教育、远程教育以及终身教育模式的构建,并开始关注无线通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

④由关注信息技术在某门具体学科的应用向多应用领域拓展。

从最初专注于信息技术在华语教学、科学课程教学以及双语教学等单一学科的应用研究发展到信息技术在培训领域、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甚至所有学科教育领域的应用。

⑤逐渐重视信息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道德、法律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在教育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信息技术本身的特点,知识产权、对学生学习心理的影响等问题逐渐突显,因此会议议题开始关注网络文化、政策、规范、道德与法律方面的研究,以期通过各种途径减小网络给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

⑥由对教育技术过于美好的狂热追求转变为理智的审视和应用。

在信息技术对教育带来的巨大冲击下,人们开始把信息技术广泛地应用于教育各领域,并由此引发人们投注大量的精力对信息技术应用中各种教学和学习模式进行研究,同时又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各级各类网络、开发网络资源和各种教学系统。然而,信息技术应用的实际效果却未能给予人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自此,人们开始反思信息技术应用的有效性。因此,在各届会议议题中不断地出现对各种评估标准、学习评量和系统评量、网络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绩效技术研究的关注,并从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等不同角度透视信息技术的教育应用,这意味着信息技术应用的逐渐成熟化。

⑦教学设计重要性的回归。

在经过对新技术的过分追求而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之后,人们在反思的过程中开始对教学设计重新关注。在会议的专题中开始出现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教学网络设计与开发以及各种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开发。这种对教学设计的回归也反映了人们对教育技术更加理性、更深层次的认识,技术必须与具体的教学恰当结合才能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

会议专题研究第6篇

在结题鉴定会的启动仪式上,刘玉廷司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首先,刘司长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财政部企业司全面支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与会人员倍受振奋和鼓舞。刘司长重点阐述了资产评估立法、行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等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刘司长指出,评估立法是行业大事,关系到行业的发展和长治久安,有法可依是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资产评估法要求大同存小异,争取尽快推出。针对大家关心热议的行业发展规划问题,刘司长指出,评估行业发展要跳出传统固有的思维模式,开拓新思维,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跟进转型行业发展思路,才能实现行业发展目标。行业发展规划也将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思路,成熟了就,促进评估行业发展,助力资产评估立法进程。刘司长对评估行业课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中评协组织的课题研究本质是解决新市场问题,要研究与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业务范围、市场领域,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之上拓展新业务,最为关键的是把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刘司长指出,建立现代政府管理体制,需要充分利用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政府部门负责制度安排,制定管理体制和办法,通过购买资产评估等社会服务加强监管力量,构建新型社会管理体系。要充分利用评估行业专家团队的力量,同企业司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在央企和地方国企多元化改制、中小企业产业基金的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央企海外投资境外巡查等领域要利用评估专业服务。最后,刘司长指出,评估行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新思路新观念是关键性因素。评估行业要紧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研究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准则建设、人才储备、自律管理等工作,发挥为社会新兴产业提供专业服务的功能,将评估、评价、管理咨询等业务有机结合,苦练内功,积极进取,努力实现行业跨越式发展。

中评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充分肯定了资产评估行业近两年专业研究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年来,中评协的专业研究重点突出、效果显著,以专业为立身之本,以理论研究为市场拓展开端,形成了在研究的基础上出思路,在研究的基础上定标准,在研究的基础上解难题的良性循环。刘秘书长指出,在课题研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罗列事实的比较多,形成观点的比较少;讲述情况的比较多,对比分析的比较少;摆出问题的比较多,提出措施的比较少等等问题。刘秘书长提出了今后研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方法,最重要的是研究要有战略高度、长远性和理论深度:一是要充分认识到行业理论研究是推动整个行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二是课题研究要以调查为前置程序;三是课题研究提倡用数据说话,可靠的数据是实践发展的客观反映;四是要善于概括、提炼观点;五是要通过研究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

刘秘书长还明确提出,课题评审专家要按照“三审一建议”的要求进行评审:一审研究内容、研究成果是否达到课题协议中有关成果的设计要求;二审研究结论是否具备科学性和全面性,是否具备创新性、效益性和影响性;三审研究的思路、数据及方法是否具备逻辑性和科学性;“一建议”是课题研究成果是否提出对行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建设性建议。最后,刘秘书长代表评估行业对刘玉廷司长的大力指导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刘秘书长表示,刘司长真心诚意支持评估事业,全心全意考虑评估问题,开阔思路创造评估市场,其战略的眼光,务实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市场经济的指导理念,为评估行业谋定发展思路、科学布局结构等重大课题规划了思路和方法,提升了行业看问题的高度,解决问题的视野。全行业都要学习领会刘司长的讲话精神,励精图治,努力实现行业发展目标。

会议专题研究第7篇

一、组织机构

政府成立土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主任由国土局局长兼任。

二、会议职能

政府土地专题会议,作为政府日常土地工作的决策组织机构,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关于协调解决征地工作有关问题(含土地增减挂钩工作)。

2、关于协调解决土地收回或收购工作有关问题。

3、关于协调解决土地供应工作有关问题(含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

4、关于协调解决土地征供用等历史遗留、土地及土地纠纷等问题。

5、关于协调解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有关问题。

6、关于协调解决土地确权、土地划拨有关问题。

7、关于研究宅基地审批有关问题。

8、关于研究土地抵押贷款有关问题。

9、关于研究土地管理制度建设有关问题。

10、关于研究解决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土地工作问题。

三、会议程序

1、做好日常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国土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政府领导的意见,确定会议内容、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后,起草《政府土地专题会议申报单》并报政府办公室。

2、定期召开会议。由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经主管长审核同意后,报长批准召开。

3、制作专题会议纪要。每次专题会议由政府办公室、国土局派专人参加,并根据会议审议意见由国土局负责起草会议纪要,报政府办公室审定后,呈报政府分管长和长签发。

4、全面跟踪督办落实。每次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监察局、国土局,对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定期或不定期向政府反馈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镇(区)及相关部门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计划,必须报土地专题会议议定后,上报规委会,经批准后履行用地报批程序。

2、相关镇(区)和部门参加专题会议,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于需要土地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做到情况清晰、问题准确。

3、对于土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和镇(区)要认真组织和落实,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行。

会议专题研究第8篇

二、省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三十日前,将拟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送交常务委员会。

三、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四、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五、主任会议认为地方性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六、地方性法规案提出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前,主任会议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议意见。

专门委员会应当对地方性法规案的立法必要性、主要内容的可行性和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七、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在会议举行五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材料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地方性法规案涉及本省重大事项或者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九、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结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实行三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实行一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提案人为法制委员会的,在全体会议上不再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或者辩论。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安排必要的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十一、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小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十二、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邀请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组织公民旁听。

十三、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时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草案修改稿在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征求意见。

十四、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就地方性法规案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听取意见和调查研究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十五、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审议结果或者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制委员会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制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法制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之间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

十六、常务委员会会议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修改意见的,由法制委员会再进行研究、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

表决前,由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十七、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十八、地方性法规案表决前,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对交付本次会议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案表示异议的,可以向主任会议书面提出,由主任会议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理。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规案终止审议。

十九、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十、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公告予以公布。

二十一、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材料。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关依据;

(二)法规草案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三)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二十二、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二十三、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二十四、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二十五、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浙江日报》上全文刊登。

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二十六、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或者废止程序,适用上述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

二十七、地方性法规自公布后的三十日内,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十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发现地方性法规的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与相关地方性法规不协调,或者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的,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

监督工作有哪些程序

一、提出监督工作议题

(一)每年9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提出关于制定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机关有关处室,明确提出监督建议议题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每年10月中旬,办公厅印发通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和“一府两院”等征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议题,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各专工委和“一府两院”办事机构按照要求,紧紧围绕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建议议题及具体说明,并于10月底前报送研究室汇总。

(四)提出建议议题的途径和分工

1.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意见,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2.省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研究室主要根据常委会会议简报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4.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有关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5.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厅办公室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研究室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7.“一府两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议题建议,由其办事机构汇总整理,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五)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小组结合报告起草赴市县人大调研,听取市县人大关于监督议题的建议,重点听取对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执法检查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建议,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交研究室整理。

(六)秘办分管领导召集有关方面对建议议题进行沟通协调后,提出若干项备选议题及具体说明,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后,分别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专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议题作进一步完善。

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一)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既突出重点,又考虑可行,注重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整体性,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内容、组织实施主体、时间安排等。

(三)11月中下旬,研究室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草拟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及说明。

(四)秘办分管领导召开专工委及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就计划所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安排情况进一步听取意见,进行沟通协调。

(五)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通过召开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听取各市人大的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征求“一府两院”意见,对工作计划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六)12月上中旬,研究室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七)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应将主任会议通过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八)代表大会会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后,即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以办公厅文件印发“一府两院”、专工委以及市县人大常委会。

三、监督工作前期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的监督工作,除常规性议题之外,另有以全省统一部署的方式开展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和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三方面的监督,议题重大、涉及面广、需要投入的人力和精力比较多,准备工作也要更加充分。具体如下:

(一)常规性监督的准备工作流程

1.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有关委员会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的2个月前,提出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案,就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安排。

2.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及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办公厅文件印发“一府两院”和有关市人大常委会。

3.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执法检查组听取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专门听取各有关方面、人大代表的意见,赴基层调研,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4.根据主任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就有关监督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做好服务保障。

5.根据前期调研、检查情况,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执法检查组起草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

6.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20日前,“一府两院”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

7.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对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进行研究,并及时将意见反馈“一府两院”。“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并在有关报告中作出回应。

8.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有关专工委向主任会议汇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检查等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并决定将有关调研材料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9.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10日前,“一府两院”办事机构及省有关部门应将修改后的专项工作报告签发稿和电子稿送办公厅,办公厅一般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7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

10.常委会执法调研一般委托有关专工委组织实施,起草执法调研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执法调研情况。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执法调研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

(二)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专项审议的准备工作流程

1.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4个月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厅印发市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审议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审议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2.成立以有关专门委员会为主的审议工作小组,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审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秘办1名成员担任,成员由有关专工委组成人员担任。审议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以有关专门委员会处室为主,也可从机关其他处室抽调。

3.审议工作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审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4.“一府两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工作方案,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及有关方面下发通知,就配合审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个月前,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调研和审议工作。

6.审议工作小组分成若干调研小组,赴市县调研,了解情况。围绕审议重点,以适当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情况反映,由办公厅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阅。

7.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个月前,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将调研、审议情况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8.审议工作小组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与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起草好调研报告。

9.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审议工作小组向主任会议汇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专项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并决定将有关调研报告和材料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三)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流程

1.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4个月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调研基础上提出执法检查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厅印发市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省级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目的、内容和重点、组织安排、检查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2.成立以有关专门委员会为主的执法检查组,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秘办1名成员担任,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成员,一般应邀请若干名省人大代表参加。

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全省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和“一府两院”分管领导分别讲话,对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会务工作由执法检查组会同办公厅落实。

4.“一府两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下发通知,对开展自查自纠、配合执法检查提出要求。

5.执法检查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研究和具体部署。

6.为配合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常委会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与法制讲座年度计划,一般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安排一次与执法检查内容有关的法制专题讲座,有关专门委员会也可会同办公厅举办以市县人大同志为主的法制培训班。

7.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2个月前,执法检查组听取“一府两院”及省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的汇报,赴有关市县调研,进行前期检查摸底,提出执法组赴各地检查方案。

8.执法检查组分成若干检查小组,赴市县开展执法检查。各小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成员由常委会委员、有关专工委组成人员、秘办成员和省人大代表担任,工作人员由人大机关抽调的干部担任。“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9.受委托的市人大常委会一般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1个月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并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

10.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1个月前,主任会议听取各执法检查小组的汇报。根据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执法检查组汇总整理有关情况和材料,起草执法检查总报告。

11.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执法检查组将检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一般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向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

(四)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准备工作流程

1.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上半年,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与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系沟通,要求其做好有关评估准备工作。

2.一般在常委会审议报告3个月前,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办公厅文件印发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审议范围和重点、组织安排、审议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3.成立审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以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为主,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秘办成员各1名担任,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由一个主报告加若干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组成。主报告由审议工作小组负责调研、初审,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调研、初审。

5.根据工作方案安排,审议工作小组听取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汇报,相关专门委员会听取省级有关部门关于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汇报,并分别赴市县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6.省政府办事机构将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主报告送审议工作小组、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征求意见,省有关部门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送相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

7.审议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并进行初审。

8.相关专门委员会将有关研究审查意见交审议工作小组汇总,由审议工作小组进行分析整理,并起草初审报告。

9.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审议工作小组向主任会议汇报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中期评估主报告、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审议工作小组初审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

四、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一)有关专门委员会在会前准备过程中,应与有关方面沟通了解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的“一府两院”领导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将沟通情况反馈给办公厅。

(二)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2日前,办公厅通知落实到会作报告的“一府两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全体会议,听取有关监督方面的报告。

(三)分组审议时,“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派人员到会,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和检查等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审议工作小组也派人到各组听取意见。

(四)联组会议一般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主持,省政府和省高院、省检察院领导列席。一般安排参与前期调研或检查的若干位常委会委员发言,必要时可安排若干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代表发言。发言的委员由各小组推荐,市人大常委会发言人选由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指定,并报主任会议同意。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负责草拟主持会议的常委会领导讲话稿和组织委员发言材料。办公厅负责会务、起草主持词等事宜。

(五)举行联组会议时,与报告有直接关系的省有关部门派人员到会听取审议发言,办公厅负责落实,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协助。

(六)会议期间,研究室根据每组联络员的记录整理,及时编辑审议有关报告的简报,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送“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

(七)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根据审议情况、简报,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

五、审议意见的交办落实

(一)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结合前期调研情况,认真提炼并充分发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内容和意见建议,起草审议意见初稿。

(二)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对审议意见初稿进行研究后,交办公厅修改完善,提交秘办会议讨论。

(三)一般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10日左右,经秘办会议讨论后,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四)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7日内,以办公厅文件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附有关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

(五)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及其它重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可以适时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当面交办,提出整改落实要求。

(六)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以及其它重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有关专工委认真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必要时,可以将有关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开展跟踪监督,视情组织开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测评。

(七)其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由专工委进行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六、监督工作的公开公布

(一)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印发后,办公厅、研究室及时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省级主要媒体、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浙江人大》公报版等向社会公布。

(二)研究室对年度监督工作新闻报道进行研究,对重点监督工作提出新闻报道方案,经秘办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等重要监督工作,研究室联系落实新闻媒体对有关工作会议、调研、检查等组织实施过程进行宣传报道。

(四)对常委会审议重要报告的情况,研究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对报告审议情况进行深度报道;办公厅联系安排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浙江在线网站对监督议题重要的常委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进行网络视频即时直播。

(五)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办公厅及时将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检查等报告以及审议意见、有关调研报告,编入《浙江人大》公报版,同时通过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会议专题研究第9篇

搭建学术交流平台

在中国营养学会特殊营养分会的发展历程中,分会通过召开特殊营养学术会议等方式,为各界专家学者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个深入交流的平台,有力地推动了国内发展特殊营养学研究。

1986年11月,第一届特殊营养学术会议在西安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有80名正式代表和47名列席代表,再加上其他相关人员,共计187人。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特殊营养专业组,于志深担任组长,吴训贤担任副组长,而这便是中国营养学会特殊营养分会的前身。在这次大会上,共收到了各界特殊营养研究人员的94篇论文和12篇专题报告,这些成果最终汇编成了我国第一部特殊营养学专著――《特殊营养学》。该书于1991年10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自1986年首届特殊营养学术会议召开至今,特殊营养分会已经召开了8届特殊营养学术会议。每一届会议都有众多的学术论文和专题报告,每一届会议都对当时特殊营养研究的前沿问题进行了探讨。

其中2006年8月20日至23日在江西省吉安市召开的第六届特殊营养学术会议上,与会专家提出了修订1991年出版的《特殊营养学》专著的意见,以反映我国特殊营养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推动我国特殊营养工作的发展。

而3年后在吉林延吉市召开的第七届特殊营养学术会议上,中国营养学会荣誉理事、《营养学报》名誉主编顾景范教授受邀作了题为《特殊营养学的发展与展望》的专题报告,同时程义勇教授也作了题为《改善军人应激适应能力的营养措施研究》的专题报告,两篇报告受到与会代表的热烈欢迎。也就是在这次学术氛围浓厚的会议上,《特殊营养学》第二版出版发行。

第二版《特殊营养学》,在第一版的基础上,由顾景范教授、郭长江教授主编,经过20多位从事特殊营养学研究的专家共同修订完成,并由中国营养学会名誉理事长葛可佑教授亲自作序。该书反映了近年来国内外特殊营养研究的最新进展,对于我国今后特殊营养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近的一次特殊营养学术会议是2012年8月16日至17日在贵阳召开的第八届会议,这次会议上众多特殊营养学专家作了研究报告。

会上,挂靠单位为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所长汪海研究员亲临会议,并发表了讲话。汪海研究员在自己的研究报告中回顾了近年来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在高原营养方面的最新研究进展――通过采用基因组学、代谢组学等先进技术,发现急性高原暴露可导致一些维生素的营养状况显著下降,补充相关维生素后,营养状况显著改善,同时对低氧的耐力也显著增强,其作用机制与调节多基因表达有关;该所的科研人员还应用一些药食两用的中草药,研制成功了参归片,可显著提高机体的低氧耐力。

同时,李可基研究员通过文献调研,提出了科学补钙的新理念,即除了补钙外,还应考虑其他影响骨骼健康的因素如运动等,以针对性防治骨质疏松的发生发展。而杜松明博士则在自己的研究报告中分析了我国四城市成年居民夏季饮水量,并提出了我国成年人每日饮水推荐量。

另外,白树民研究员的报告针对长期航天飞行营养和食品研究面临的挑战,展望了今后我国航天营养工作者面临的主要任务。而杨昌林研究员则在报告中探讨了雷达兵服用膳食补充剂营养改善效果,其研究结果表明雷达兵服用膳食补充剂后相关营养素的营养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刘民航副研究员报告了模拟480m氦氧饱和潜水试验的营养研究结果,表明潜水员在水下存在着头痛、头晕、恶心、厌食、口感异常等问题,导致营养摄入不足。其他学者的报告也从不同方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国特殊营养研究领域内所取得的主要进展。

由此可见,历届特殊营养学术会议,不仅仅是特殊营养学专家的交流平台,更是众多相关领域科研成果的平台。

特殊营养研究 成果丰厚

中国营养学会特殊营养分会是中国营养学会领导下的二级学会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团结全国特殊营养工作者、共同交流特殊环境与特殊作业营养研究和营养保障工作经验、培养特殊营养人才。

分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研究、传播和普及相关的营养科学理论和实践技术,改善或提高高温、低温、高原、低照度、辐射、航空、航海、潜水和工矿、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以及运动员、军人、农牧民等的营养水平状况。

如今,特殊营养分会在郭长江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分会以上述目的与任务为指导,不断开拓进取,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郭长江教授先后负责或参加了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中国营养科研基金课题等研究任务。在他所主要从事的特殊人群营养代谢、营养需要量与食物天然成分保健功效等研究领域,200余篇,主编专著 8 部,参编专著 10 部,并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中国营养学会优秀青年人才奖、美国农业部研究成果证书等多个奖项。郭长江教授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他在特殊营养分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未来,他将继续从事特殊人群的营养代谢研究,并针对特殊人群存在的营养问题,研究制定特殊的营养干预措施,以改善或提高特殊人群的健康状况与作业效能。

近年来,在郭长江教授等一批优秀的特殊营养专家的推动下,特殊营养分会进行了多项特殊环境和特殊人员的相关研究,并获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

郭长江教授说:“特殊环境条件下,人体对于营养的需求也会与正常条件下有所差异,特殊营养分会在此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例如,在高原环境条件下的对人体所需能量和营养素的研究。研究发现,营养干预可提高人的耐缺氧能力,机制与改善能量代谢有关。进而,在大量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人员提出了高原人群营养素推荐供给量,有关研究成果已被纳入国家军用标准《军人营养素供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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