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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哲学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4-06 18:48:19

行政哲学论文

行政哲学论文第1篇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3]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行政哲学论文第2篇

(一)依从性:行政改革决定于、服务于社会的持续发展政府的行政改革,之所以决定于、依从于、服务于社会的发展要求,是因为:其一,所有国家政府机构的产生,都是社会基于其客观要求,以不同的方式或程式选择的,没有一定社会的选择,就没有一定的政府。其二,社会充当政府的基础,向政府输入支持性资源,是以政府为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输出所需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为前提的,政府不能满足社会的这种要求,削弱或失去了社会支持的前提,就会受到社会的瓜葛,甚至被社会所淘汰。其三,环境的变化、社会的发展是绝对的、不停息的,而行政格局则是相对稳定的,这就决定了行政对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注定会发生,而由不适应转变为新的适应的途径只能是行政改革。其四,行政改革的目标也是依从和决定于社会的。行政当然要追求行政效率,但这种效率必须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与发展效率。失去了行政改革的这一社会皈依的性质,行政效率也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

(二)系统性:行政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行政改革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统一的系统工程。它的系统性在于:其一,行政改革是由政府更新行政观念、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提高人员素质、理顺权责关系、进行制度创新、优化行政运行机制等要素改革组成的行政改革整体;其二,这些要素改革之间、要素改革与整体改革之间都是有机统一的,它们的联系是不可割裂的,割裂了这种有机联系,无论是要素的改革还是整体的改革,都不可能获得成功,而难免改革失败的命运;其三,整体的改革功效是非加和的。整体的改革功效以要素的改革功效为基础,没有要素改革的功效就没有整体改革功效,但整体改革的功效绝不是各要素改革功效的简单加和,整体功效一定大于要素功效之加和。行政改革是一个完整、有机的系统工程,所以进行行政改革,一定要有整体系统的思维,有了经过科学的系统整体设计和论证的改革方案,再付之实施行政改革;碎片思维下走一步看一步的行政改革,没看清楚就盲目进行的行政改革是很可能会失败的。

(三)艰巨性:行政改革是一种复杂和困难的长期改革行政改革所以艰巨的原因主要有三。其一,行政改革涉及的关系复杂。其中有政府内部纵横结构与职能的关系、行政系统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公共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行政观念与行为的关系……行政改革中理顺如此复杂的关系,的确很困难、很艰巨。其二,行政改革遭遇的阻力大。其中有来自政府机构内部保守势力的阻力,也有来自机构外部某些利益相关方的阻力;有来自传统守旧行政文化的阻力,也有来自实践行动中的阻力;有反对进行改革的阻力,也有把改革引入歧途而阻止正确改革的阻力;行政改革中冲破、克服如此复杂的阻力,当然也很困难、很艰巨。其三,行政改革的复杂性、困难性、艰巨性是需要长期面对的。政府对社会的关系是按:“适应—不适应—改革—新的适应”的周期循环曲折地向前运行的,政府与社会的这种周期性关系存续多久,改革的艰巨性也就有多久。行政改革的艰巨性是长期的,所以行政改革的应对之策,就要有长期的战略性。

二、行政改革的原则

行政改革内在的本质和规律性,反映在观念中,经过逻辑思维的加工论证,就形成为行政改革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实施行政改革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一)改革取向上的适应性原则行政改革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社会政治、经济和主流文化都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行政主体是社会或人民群众选择的结果,因而它的行为内容必然决定于社会及人民的根本要求;行政改革寓于政治改革,是政治整体改革的一部分,而部分又是由整体决定的;行政改革处于政治上层建筑,而政治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主流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左右各种社会行为,当然也左右行政改革。行政改革也反作用于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但从根本上说,它的这种反作用是由政治、经济决定的、由价值文化左右的。行政改革遵循这些规律,就必须坚持反映这些规律的适应性原则,就是以自己积极的回应性,去适应和满足社会政治、经济及其发展的要求,去适应以人为本的主流文化的价值取向。在行政改革的原则中,适应性原则是反映和主导行政改革的总体取向或方向的。

(二)改革工程设计上的科学性原则行政改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进行行政改革必须有科学的系统思维,要依据系统理论提供的理论工具。第一,对现行行政的功能与结构及其同社会环境关系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细致分折、系统梳理、全面诊断,切实找到行政系统问题之所在。第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整、系统和可行的改革方案设计。设计的改革方案,要有正确的方向、明确的目的、可度的目标、有效的措施、可行的方法、准确的突破点以及针对改革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提出的相应救济和应对措施。第三,实施改革方案,要基于方案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制定实施计划,整合实施力量,统一实施步调,依序落实措施,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只有切实做好这些工作,才能获得丰硕的行政改革成果。

(三)改革过程中的稳定性原则稳定包括行政系统内部的平衡性、外部社会体系的平衡性以及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平衡关系。政府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管理者,也是稳定社会及其与自身平衡关系的调节器。当政府行政系统内旧有的平衡稳定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时候,这种不适应性集中表现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不平衡性,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于是就需要进行行政改革,打破行政系统内部的旧有平衡,以建立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社会发展过程以及这二者之间的平衡、稳定关系。所以,追求新的平衡、稳定就成为行政改革所必然追求的重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原则了。行政系统和社会的稳定是行政改革的前提,如果没有这种前提,行政改革就无法顺利进行。行政改革中的稳定决定于保持自身内部与社会公共秩序的控制力,而要保持这种控制力,政府就要在行政改革中把握好稳定性原则,即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和各种因素,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各方面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有序进行。

(四)改革方略上的法治化原则进行改革在方略上坚持法治化原则,是行政改革决定于社会发展要求必然的逻辑结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和决定的,故一切权力归人民所有。而人民集合体不可能人人直接运用公共权力决定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只能委托某些人组成政府,代表人民行使公共权力决定和管理公共事务。社会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公共权力是人民所有的,政府是受人民委托而代行政权而处理公共事务的,那就必须依据人民的公共意志来处理公共事务。然而,人民的公共意志只有转化为法律、制度,才能获得明确性和可操作性,所以依据公共意志处理公共事务,必然通过法治表现出来。这就是所谓法治的逻辑。行政改革是特别重大的公共事务,所以必须依据体现人民公意的法律和制度规范来进行行政改革。依法进行行政改革,就是把行政改革所有事项,都纳入体现人民公意的法律和制度规范中,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规范来进行,这就是行政改革所要坚持的法治原则。行政改革的法治原则不仅是关于如何改革依据的原则,同时也是关于如何保障行政改革顺利进行的原则,因为行政改革中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受到惩处和矫正。

三、行政改革的基本内容

行政改革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这就是行政观念的更新、行政职能的转变、行政权力的重配、行政组织机构的改革、行政干部队伍素质的优化和行政运行机制的完善。

(一)更新行政观念当即有的行政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阻滞社会发展的时候,就必须进行行政改革,而进行行政改革的先导,则是更新行政观念。因为,行政观念是行政行为的精神动力和内在引擎,行政观念往哪引,行政行为就朝那动;旧有的行政观念不改变,就会义无反顾地把行政往老路上引而成为行政改革与发展的思想障碍;只有更新了行政观念,才会有新行政观念指引下的新的行政发展。更新行政观念的思维机理,概括起来,就是“立足现实,顾后瞻前”的思维机理。所谓“立足现实”是指从现实出发,实事求是;“顾后”是指扬弃过去,总结经验教训,汲取精华,抛弃糟粕;“瞻前”则是指开拓创新,凝结合乎客观逻辑的行政新思维。行政观念的更新内容,主要是强化政府服务人民、社会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平等、民主的观念,负责、诚信的观念,透明、廉洁的观念,求实、创新的观念和高效行政等观念。

(二)转变行政职能行政职能,是政府与社会、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桥梁,是二者得以良性互动、彼此同性兼容的枢纽,因此,转变行政职能,优化行政职能体系就成为行政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政府决定于社会,因此政府行政职能的设定、转变和职能体系的优化的方向与内容,必须视社会的性状、变化和发展的客观趋势而定。当代行政职能的转变的主要方向有四个方面:其一,政府减少不该担负的职能,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大量社会性事务移交给第三部门,由非政府公共组织和城市社区去管理,集中履行核心职能。其二,根据市场经济规律,提供服务和宏观调控市场的规制,释放市场能量,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的弊病,促进经济稳健有序地持续发展。其三,增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调节收入分配、全面协调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健发展。其四,强化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是构成社会的主体部分、稳定社会的基本力量、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所以政府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中,特别要强化为社会基本群体提供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三)重新配置行政权力行政机构中各个层级的部门,要履行其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有相应的行政职权或行政权力工具。所以,随着行政职能的转变,必须为各个层级的行政职能部门重新配置行政权力。配置行政权力的根本原则,是行政职能与权力彼此对称、相互平衡的内在统一的原则,也就是事权统一的原则。配置行政权力,使行政职能和权力达到对称、平衡的致思逻辑是:其一,在规模与强度上,职能与权力应同其广大,有多少(多大)职能,享有多少(多大)权力。如果职能多权力少(小),势必力所不及,导致职能束之高阁、难以有效实现;反之,权力多(大)职能少,则会造成权力过剩,容易滥用权力,导致权力腐败。其二,在性质上,同一部门的职能与权力应有内在的同质性。承担行政决策职能,享有行政决策权力;承担行政执行职能,享有行政执行权力;承担行政监管职能,享有行政监管权力。一个机构享有的权利与其承担的职能如果在性质上相悖不一,它就会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陷入混乱。其三,在不同层级的行政机构间,从中央到地方,不同层级的行政机构,一方面,都要依据其职能分别享有相当的行政权力,另一方面,又要在不同的层级间,形成顺畅的领导、合作和服从的关系机制。这样,在整个行政机构系统中,就能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调动和发挥各层级行政组织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就能顺畅系统地全面实现政府行政职能,保持政府行政对于社会环境的适应性。

(四)调整行政结构政府的行政职能是行政机构设置的前提和根据,行政机构是行政职能存在的载体和实现的基础,因此,行政职能与行政机构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正在于此,转变行政职能、优化行政职能体系,就必须调整行政机构、优化行政机构体系,使二者真正达到“合二而一”、“二位一体”。行政机构的改革,要坚持精简的原则,但绝不是减得越多、留得越少就越好,而是达到行政机构与行政职能内在统一。达到这种统一,致思的理路是:其一,明晰职能,合理分工,行政机构体系中的部门,同行政职能体系中的具体职能一一对应,什么样的部门履行什么样的职能,使部门与它所承载的功能内在地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不合理的政府机构设置。其二,行政职能体系中的各种职能,是互不相同的,不可相互替代的,所以,同一行政部门,不能承担不同的职能,同一职能不能由不同的部门来承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部门职责交叉,避免降低行政效率。其三,行政职能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体系中的不同职能是彼此衔接的和互补的。按照机构满足职能要求的原理,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优化,就应当使各个部门之间有特定的衔接秩序和互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政府职能的整体性和对外部社会环境的适应性。

(五)优化行政干部素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3]因为路线确定之后,推行路线的关键是大量精干优秀的干部。同样,明确了新的职能、搭建了新的机构,重配了权力之后,关键是要建设高素质的行政干部队伍,因为行政干部队伍是行政机构的组成者,行政权力的行使者、政府职能的履行者。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专业配套、精干高效的高素质队伍。其中高素质是指这支队伍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能力,高尚的职业操守,勤奋的敬业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尊重客观规律的哲学思推,系统掌握公共行政管理的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本行业专门技能,有极强的工作能力;一句话就是德才兼备。建设高素质行政队伍,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没有捷径可走。建设的路径主要有三:一是干部自身的修养和实践锻炼,以自己自觉的努力自我提升;二是制定、实施并适时优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功能提高干部队伍;三是公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专业培训机构的教育和培训,以教育和培训为干部队伍适时充电,补充新观念、新知识、新技能,聚集不断适应发展着的公共行政的正能量。

(六)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为了说明质与量的辩证关系,曾经引用拿破仑在一则日记中描述的马木留克骑兵与法国骑兵之间的战斗情形:“两个马木留克骑兵绝对能打赢3个法国兵;100个法国兵与100个马木留克兵势均力敌;300个法国兵大都能战胜300个马木留克兵,而1000个法国兵总能打败1500个马木留克兵。”[4]这种情形表明,完善系统运行机制尤为重要。在行政系统中,行政职能、权力、机构、队伍等要素及其同社会的互动方式,在运行过程中结合的优劣,体现着运行机制的优劣。在其运行过程中,要素有机结合起来,行政运行机制优,行政运行功效优,反之则功效差。正是因为行政运行机制决定着行政功效,行政改革应当包括行政运行机制的完善。行政系统要素及其同环境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是通过行政决策、执行、协调、监督等具体的运行机制体现出来的,所以,完善行政运行体制,就要积极探索和优化行政决策、执行、协调、监督等机制。

四、行政改革的动力

行政改革涉及权力与利益的分配,因此会有各种矛盾碰撞,生成重重阻力。但改革是不可逆转的社会历史潮流,因此行政改革的推动力,一定会打垮各种阻力,推动行政改革向深广两个层面发展。行政改革的动力是一体多元的多股动力凝聚而成的整体推动力。

(一)改革思想的认知力、解释力和外化力行政改革思想成为行政改革的动力,是有其形成的必然逻辑的。人们知道,社会的新陈代谢、丰富和发展,都会对政府的职能会提出改革要求,但相对稳定的政府通常不可能做出相应的及时反应,于是政府与社会的矛盾就显现出来,引起思想界或理论界的关注和研究。研究者们基于不同的立场和视角,采用不同的观察和研究方法,形成了不同的改革认识,并加以整理而形成不同的改革理论和改革主张。这些不同的认知经过相互的碰撞、传播、解释和民众的筛选,就会形成行政改革的主流思想,形成主张某种改革的主流舆论,尊重规律、顺应民意的政党及其权力机关在此基础上做出行政改革的决定,制定改革的原则、政策和方案并付诸实施,于是行政改革思想的认知力、解释力就成为外化力而发挥推动行政改革的作用了。

(二)人民群众的推动力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推动行政改革的动力。人民群众推动行政改革的机理主要是这样表现出来的:其一,人民群众基于自己生产、生活和发展的需要,形成要求政府增减某些职能,提供所需产品和服务的舆论呼声,为形成行政改革理论的形成提供素材;为代表他们的政党和权力机关作出行政改革的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为行政改革政策与方案的出台发挥推动作用。其二,内容科学,符合民意取向的行政改革政策与方案出台后,人民群众广泛认同、拥护,全力支持行政改革政策与方案的推行、实施,从而推动行政改革深入发展。其三,人民群众还会以社会舆论的方式,对反对行政改革或企图把改革引向歧途的人和各种势力形成压力,为清除行政改革阻力扫清道路,从而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积极的保证作用。

(三)执政党的领导力在现代政治社会,国家是由执政党来组织的和领导的,政权由执政党执掌,政治由执政党领导,行政改革寓于政治改革的框架之中,因此也是由执政党来领导的。执政党代表处于社会主导地位的集团和群体,其执政地位通常是社会选择的结果,因此其领导行为只要合民意,就具有现实的领导力。执政党对行政改革的领导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于社会和民意的要求,影响权力机关制定和出台行政改革的政策;二是从思想上和组织上领导政府实施行政改革政策,完成行政改革任务;三是引导它所有代表的社会力量支持行政改革,努力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

行政哲学论文第3篇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着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着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着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着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行政哲学论文第4篇

以开阔的视域展现行政哲学丰富的内涵。《行政哲学研究》的研究视域开阔:一是以纵向的时间发展为线索,展现了作者在批判与反思行政生活与行政实践过程中的基本理路。颜佳华教授1995年发表的《行政哲学论》、《行政哲学建构的基础和根据》,是我国行政哲学界较早的理论研究成果,2000年发表的《行政哲学:一个亟待进一步开拓的领域》,2004年发表的《我国行政哲学研究概况与相关问题再探讨》,2007年发表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述评》等一些列论文,体现了作者对行政哲学丰富内涵的认识不断深化、升华的心路历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行政哲学研究的发展轨迹。二是通过对不同部门哲学领域之间的比较和借鉴,通过分析政治哲学与行政哲学之间、法哲学与行政哲学之间、管理哲学与行政哲学之间的共性与个性来阐释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思路。三是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为视角,进行行政学科发展史为角度的行政哲学建构路径探讨,进行行政思想史视域为角度的行政哲学探讨。这些多视域的研究展现了行政哲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丰富了行政哲学的内涵。

以创新的思维建构行政哲学研究的框架。《行政哲学研究》的研究作为一本学术专著,其生命力就在于创新,是一部具有丰硕创新成果的力作:首先,《行政哲学研究》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行政生活,这是对于行政哲学研究对象的一种更为终极性的、根本性的理解。其次,《行政哲学研究》将行政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凝练为行政活动,从研究的起点即坚持了行政哲学的实践性。再次,《行政哲学研究》将行政哲学的基本功能概括为对于行政主体思维方式的影响和制约,这样一种对于行政哲学功能的表述具有高度的思辨性和逻辑性。最后,《行政哲学研究》将行政哲学的的研究内容具体化为生活与行政、人性假设与行政、公共利益与行政、知识与行政、理性与行政、民主与行政、效率与行政、公正与行政、真善美与行政等研究领域,构建了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框架。

以实践的需要拓展行政哲学应用的空间。单纯的理论研究缺乏生命的活力,任何知识、任何理论都必须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发挥其作用,行政哲学的研究最终的目的在于服务于行政活动实践的需要。颜教授始终保持着对行政哲学及相关领域理论最新进展的敏感和对公共行政实践的密切关注。因此,《行政哲学研究》的特色之一就在于根据实践的需要探讨了行政哲学的应用拓展,在著作中探讨了行政哲学视野中的政府决策,非理性因素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公共行政的价值选择与观念转型,善治理论在我国地方公共管理中的适用性等实践性很强的选题。

行政哲学论文第5篇

从“显”的线索说,如果我们撇开民间或官方的祭孔和办学活动不谈,那么在理论层面较明确提出自己复兴儒学主张的,主要有三种:即蒋庆在政治儒学层面的“王道政治”,康晓光的“新仁政”,陈明在文化儒学层面的“即用建体论”,这就是所谓“当代大陆新儒家”的三大代表人物。虽然三家的主张没有如此简单,但这种贴标签、符号化的方式颇能凸显他们的儒学主张。

蒋庆重视政治儒学层面,他提出“王道政治”。蒋庆认为,儒学以政治思想见长,其核心就是“王道政治”,却可惜被民主思想解构了,成了西方学术的殖民地,儒学的“王道政治”失去了原有的精义。他坚决捍卫中国思想的独立性,要以“中国解释中国”、“以儒学解释儒学”。蒋庆论政,特别重视政治的合法性问题。他认为,“王道政治”的核心就是拥有极强的合法性,它是“天道(神圣)的合法性、历史(传统)的合法性与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同时构成完整统一的合法性,并且每一重合法性都相互制衡而不能独大排斥其它的合法性。”“王道政治”是“政道制衡”的政治,是真正能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王道政治”只是反对西方民主政体“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缺陷,但它不反对民主政治,而且认为“王道政治”还能包容民主政治,吸取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的正面价值,又能通过天道合法性与历史合法性制衡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偏向,克服民主政治极端世俗化等弊病,建立一种实现人类“中和价值”(三重合法性价值)的政治。基于“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的政治理念,他还设计了落实该理念的制度——即议会,他所设计的议会是包括通儒院、庶民院、国体院在内的三院制。“议会三院制”分别代表三重合法性。即通儒院是代表儒教价值之议院。他特别指出,由于儒教代表中国六千五百年来之天道性理,是超越神圣之合法性的代表,“在中国政治中,只有儒教具有宪法地位”。因此,“议会中必须对儒教有特殊制度安排”。庶民院是代表民意的议院,它是民意合法性的代表。国体院代表历史文化之合法性,其功能相当于西方古代之贵族院,是能真正继承贵族传统的。由于中国没有西方式的古代贵族,只有由代表历史文化的其他宗教组成国体院。至于议会三院之间的关系,他指出,“通儒院”并非其他两院的主导,而是并存制衡的关系。

与蒋庆相同,康晓光也是从政治层面来倡导儒学的。他的“仁政”学说相对较为复杂。就理念层面看,康晓光继承了孟子的“仁政”。“仁政”是什么,就是“仁者行政”,即执政者常怀恻隐之心。就政府形态层面看,现代“仁政”就是一个仁慈的、开明的、权威主义政府。仁政是信仰并践行儒家理念的贤人政治(他以信仰并践行儒家理念作为评判贤人的标准),实质上“仁政就是儒士共同体”。康晓光以西方社群主义理论批评西方自由主义的观点,反对西方的民主政体,他认为仁政是一个仁慈的权威主义,它不能实行西方的民主政体,不能采纳“人民”、“多党制”、“全民普选”等西方式民主的要素。理由是:其一,儒家可以承认“”属于全体人民,但坚持“治权”只能属于儒士共同体。这是因为,天道高于民意,而只有儒士共同体才能体认天道。可以说,儒家并不绝对拒绝“人民”原则。其

二、那么不信奉儒家理念的政党就没有资格执政,所以儒家反对“多党制”。其三,“全民普选”是与儒家反对抽象平等原则相违背。不实行全民普选,统治者只能由儒士共同体推举,而无需全体国民选举。

康晓光还用儒家“道统、学统与政统三位一体”的架构来解释仁政。其中“道统”,就是仁政,就是王道政治,是政治哲学的原则。至于仁政(有时称民本主义)如何在行政层面落实,也就是“政统”如何实现,他提出了三种机制:第一种机制,开放的大众传媒。第二种机制,行政决策咨询机制。第三种机制,建立法团主义体制。而在“三统”结构中,最重要的是“学统”的建立。康晓光认为,只有中国建立“儒教国”,即通过推行儒学教育,“儒化”上层的共产党和下层的大众,形成新的儒家化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最后,康晓光还指出,新的仁政应包涵仁政、儒教、法团主义、福利国家,还有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其中有些新东西是中国本土的,如仁政、儒教,有些新东西来自西方,如法团主义、福利国家,新闻自由、结社自由也可以算作是西方的东西。

陈明则在文化哲学层面提出“即用见体”理论。陈明关怀着文化重建的抱负,其文化重建包括政治建构、文化认同、身心安顿三个方面。陈明认为,在民族主干文化缺位(实质就是儒家文化缺位)的不利条件下完成文化重建,需要一种建设性、创造性和有解释力的言说架构和平台。为此,他提出了“即用见体”的命题。其中“体”,就是“人的本质”、是“生命存在的内在可能性”,也是“中国人的意志需要”,而“其它一切均是为意志需要服务的用”。作为一个命题,“即用见体”是指人们在具体历史情境中通过创造性的活动,把生命存在的内在可能性表达实现出来,建构起新的生活形式和新的生命形态。在文化重建的过程中,陈明与形形的“原教旨主义”、“全盘西化论”不同,他只是以“即用见体”的中国哲学范畴,增强中国人的认同感,骨子里在于以一切有效的政经、文化等(可能包括西方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宗教文化)手段,来实现中国人的主体需要和人的存在。

然而“隐”的线索没有“显”的线索视野那样开阔,它只是在狭窄的中国哲学领域内追求自主性和中国性。不管是“中国哲学合法性”还是“重写中国哲学”的讨论,都是发生在中国哲学专家内部。他们不满于百年来中国哲学研究的现状,认为中国哲学研究先驱多用“格义”的方式,以自己熟悉的某种西方哲学理论来解释中国哲学,例如胡适以实用主义,冯友兰以新实在论,贺麟以新黑格尔主义,唐君毅以黑格尔哲学,方东美以生命哲学,牟宗三以康德哲学,侯外庐、任继愈(还应包括建国后的冯友兰)以马克思主义来治中国哲学,都是以中国哲学的史料“削足适履”去填充西方哲学的框架,结果使中国哲学被西方哲学殖民化而失去了自己的主体性,中国哲学成为西方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史。他们认为,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的本体与现象、主观与客观、身与心、事实与价值、超越与实在、神与尘世等绝对二元对立,中国哲学不仅追求这些概念间的两极统一,而且还有自己的宇宙论、本体论、伦理观和社会政治理论。也就是说,中国哲学有其自身的特性与合法性。因此,他们提出“重写中国哲学”的号召,希望能够建构一种真正纯正的、由民族语言叙述的中国哲学。

以上就是复兴中国文化“显”、“隐”两方面的大体内容,与诉诸文化、社会政治等实质层面“显”的线索相比,“隐”的线索更倾向纯哲学的形式层面,可以说是发生在象牙塔内的一场静悄悄的中国哲学革命。然而,这一显又一隐、一实质又一形式的活动,共同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推波助澜。

然而,如果我们从20世纪思想史的长程看,有关儒家传统和中国哲学问题的争论,绝不是第一次。20世纪20、30年代左右,不管社会文化层面的孔教运动、读经运动、国学和国学院、“中国本位文化宣言”、孔教会和官方的祭孔活动,还是哲学层面编写中国哲学史的努力,都曾一次又一次地刺激着当时文化思想界敏感的神经,并凝聚成一颇为壮观的文化保守主义思潮。也就是说,在表面上,近年的儒学复兴运动与上世纪初期的文化保守主义运动,不仅相似,而且似乎完全可以将它们一一对位,这使得熟悉中国现代思想史的人恍然有回到民国之感,也被批评者目为“历史的倒错”。从近景看,近年的儒学复兴运动可溯源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传统文化热”。80年代初,庞朴、李泽厚、匡亚明针对“妖魔化”孔子的历史大悲情,提出“孔子再评价”而肯定孔子的人道主义和人文主义,开启了儒学研究热潮,而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大讨论则是这种热潮的持续。这场传统文化热的直接后果,一方面使中国哲学研究特别是儒学研究从政治斗争的旋涡中脱离出来,并逐渐摆脱了“阶级分析方法”以及“唯心唯物二元对立”思维的束缚,推动中国哲学研究的纵深多元开展,开启了中国哲学研究自主性追求。另一方面也使人们更多理解、肯认儒学的价值,推动儒学价值的现代转化。这些都为近年的传统文化复兴积蓄力量、铺垫成路。

这两次相差将近一个世纪的保守主义文化运动果真如此一致吗?非也!表皮相似的底下,遮蔽着太大的不同。上个世纪前半期的文化保守主义,不管是社会文化层面的孔教运动、读经运动、祭孔活动,还是哲学层面编写中国哲学史的努力,都是在“自卑羡慕”的心态下做出的。除了个别极端保守者外,当时的绝大多数保守主义者,往往内心里自卑于自己的政治和哲学传统而羡慕西方的民主政治和理性化、系统化的哲学。即使是唱“以孔教为国教”的康有为,实际也是羡慕西方基督教在维系文化传统上的作用,其国教主张真实目的是希望利用孔教维持中国的文化传统,保持中国的国民性不丧失。对于西方的民主政治,当时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都是服膺的。即使曾主张西方的民主法治传统不同于中国社会传统的梁漱溟,其最终还是向往西方民主政治的。至于西方哲学的理性化、系统化,更是当时研究中国哲学者所向往。他们研究中国哲学的努力,就是吸收西方哲学的概念和构思,实现中国哲学的理性化、系统化、知识化,这在熊十力、梁漱溟甚至马一浮哪里(他们最能认识中国哲学特性)都能看出。正是这些努力实现了中国哲学新开展和现代化,奠定中国哲学的学科范式,这是先驱对中国哲学最大的贡献,恰恰也是当代中国哲学界最为诟病的地方。

相对于上个世纪前半期保守主义“自卑羡慕”的心态,当代的文化保守主义对中国传统看上去非常自信,他们要以“中国解释中国”,即他们不仅反对依傍、“临摹”西方哲学,要以本民族语言自主地写中国哲学,而且还反对西方的民主政治,要以中国的政治智慧解决中国的问题。我们有必要从他们的主张中,具体分析其自信表现了何种本质。

蒋庆的“王道政治”儒学,是“悬置”或“括弧”了心性儒学讲的。明眼人都看出,蒋庆并没有严格按照“以儒学解释儒学”,虽然他也考据训诂,但其“王道政治”已不是儒家的本真意义,他讲政治的神圣、历史和民意的“三重合法性”,与韦伯的Chrisma型、传统型和法理性的“三种统治类型学”相当吻合,他对“民意合法性独大”的批评,也是托克维尔、哈耶克等西方政治思想家讨论的焦点(我不知道蒋庆本人是否受这些观点的影响);而议会设计中对贵族院和通儒院的强调,实受柏克思想及英法古典议会政治的影响。推开这些不讲,蒋庆论政非常有意思,他似乎要给设计一个融合所有优点的、完美稳定的政体,但是真正实行起来非常困难。正如韦伯指出的,统治合法性的历史演变证明,在同一时代合法性的支持往往以某种类型为主,三者平等兼具几乎不可能。也就是说,现代政治合法性受法理型形式下的民意为核心支持,其神圣型和传统型的支持已弱化。具体到中国现代的政治情状,神圣型的通儒院如何确立?如果它可以通过培养读经运动和儒学教育来形成通儒院的主体,那么儒士的神圣性如何在社会其他成员中确立?再者,传统文化的“国体院”到底以那种文化为传统的代表,如果以未来的儒士为传统文化的代表,那么它与通儒院的关系如何处理?如果以大众为文化传统的代表,那么又如何处理与庶民院的关系?还有,“国体院”如果还包括其他宗教,那又如何处理儒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政治是一门管理艺术,它特别讲究操作性,蒋庆的这套“王道政治”理想最多说明儒家政治思想中有可供人借鉴的有益资源,但在现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中很难说能落实。

相对于蒋庆的王道政治,康晓光的“新仁政”似乎更贴近现实。其政治主张的本质是贤人政治或哲学家统治。与东、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贤人政治主张一样,贤人政治最大问题是如何在国人中区分贤人以及培养“贤人”或哲学王,还有合格的“贤人”或哲学家如果不愿担任统治者怎么办;即使“贤人”或哲学家担任统治者,他们如何弥合与凡俗大众之间的思想差距;再者,“贤人”或哲学家担任统治者后是否可能倾向堕落,如果可能,又该如何防范?康晓光看上去对这些问题没有进行深入思考,他径直说贤人的标准是信仰并践行儒家理念的人(他没有给出在各种信仰和理念间选择的理由,可见是一种预设的信仰);即使儒士,历史长期就有“君子儒”与“小人儒”模糊争论,这又如何区别;如何培养儒士,康晓光的办法就是“以儒教为国教”,推行儒学教育,“儒化”上层的共产党和下层的大众。姑且不论他的这种“儒化”办法实行起来多么困难,假若真的成功实现“儒化”,按照儒家原本的政治设想,如果举国上下的每个人都有“君子行”,每个人都会各得其所、各安其分、各行其道,相互友爱,那么统治者就可以“拱手正南面”、“无为而治”了,为何还要有法团主义、福利国家,咨询决策、还有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呢!所以说,从儒家政治哲学严格逻辑来看,其落实政统的“三种机制”实是多余。当然,康晓光是一个冷峻的现实主义者,他看出了历史上儒家政治最大的问题就是民本主义或“政道”缺乏有效的落实机制,与其说法团主义、咨询决策、还有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是落实民本主义的有效机制,还不如说是对防止已掌权儒士堕落的机制。如果在实际的贤人政治中,儒士还会堕落,那么我们还不如放下“儒化”,重点思考如何建立防范政治势力腐败的机制呢?可见,康晓光的儒士贤人政治与其落实的“三大机制”之间有矛盾。或许,康晓光的“新仁政”对我国现行政治现象变化的解释有一定说服力,但我更看重其援引金耀基提出的“行政吸纳政治”或“政治行政化”理论,如果他从这方面着力思考,可能对我国现阶段的政治民主改造更有建设意义。

现在看来,如果撇开对儒学的信仰不谈(如果他们有的话),蒋庆和康晓光的政治儒学主张不仅零散,而且内部外部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和矛盾。这些政治主张与其说是一套应对中国复杂政治社会问题的可行理论,还不如说是通过批评或解释现代政治困境来展示儒学政治智慧的努力,以便为儒学在未来中国建设中争一个正统的位置。

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或“重写中国哲学”的问题,我认为更是一个“假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建立在对20世纪中国哲学的片面理解甚至基本否定基础上的。实际上,20世纪的中国哲学,绝不是仅仅依傍、“临摹”西方哲学,绝不是以中国哲学的史料“削足适履”取填充西方哲学的框架。一句话,中国哲学绝不是西方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史。如果我们全面阅读20世纪重要哲学家著作就会发现,除个别例子外,凡是思想深刻的哲学家,在自己的哲学构建或中国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大多都能不同程度地梳理出中国哲学的发展脉络、特征及其与西方哲学的差异。不要说熊十力、梁漱溟的哲学,就是西方哲学味浓厚的哲学家,譬如早期张东荪对中、西哲学本体论和语词表达方式的对比,冯友兰对“天地境界”和“负的方法”的解释,金岳霖对“道”的精彩论述,唐君毅对中国文化精神价值的贞定,牟宗三对价值哲学及“心体与性体”的梳理,方东美对“生生之德”的弘扬,都是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中形成的。不仅如此,就连中国哲学没有本体与现象、主观与客观、身与心、事实与价值、超越与实在、神与尘世等绝对二元对立(如西方哲学那样的)这样的论断,不是我们发现的“宝贝”,而是这些哲学家在中西方哲学艰深的比较研究中总结来的。也就是说,他们的研究已经证明:中国有自己的哲学,中国哲学有自己的特质。

当然,我们有必要写符合中国哲学特质的哲学史,但写中国哲学史时要借鉴以上中国哲学家的成果而不是简单排斥。果真如一些人主张的——写真正纯正的、由本民族语言叙述的中国哲学,那么就像钱穆那样来研究经学和子学并“写学案”好了,或者让后人直接读中国哲学的典籍好了,还有比它们更原汁原味的中国哲学吗!这也就取消写中国哲学史的必要了。当然,中国哲学史还是要写的。因为这既可以保持文化的传承,更重要的它能使现代的中国人和世界其他民族理解中国哲学并吸收其智慧。而中国哲学要被现代人所理解,就必须使中国哲学现代化和世界化,何况在中国人的哲学思维、哲学语言已经现代化、甚至相当西方化的今天。“重写中国哲学”就是使中国哲学现代化和世界化的过程,这正是以上哲学家孜孜追求的。因此,“重写中国哲学”绝不是闭门造车,我们应追随那些哲学家的脚步,吸收他们成果,在中西哲学细致入微地相互比较和相互解释中完成。那些写真正纯正的、由本民族语言叙述的中国哲学的主张,既不可能也不必要。所以说,“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或“重写中国哲学”的问题,是一个“假问题”。它不过是大陆中国哲学界,在走出“唯物唯心论”简化的旋涡后,为争得一个正统地位的申说。这种“哲学的民族主义”实像,有走向“哲学原教旨主义”的危险,不利于中国哲学的真正发展。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在中国文化复兴的自信下面,潜意识仍是不自信的心理。中国文化复兴热潮是一种“虚像”,其所掩盖的“实像”,就是在现代中国文化争正统的努力。这种“实像”,发生在中国大陆政治、社会文化迅速变动的具体情境,它的确能重新唤醒国人对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的认识和理解,可以培养中国知识分子的自信而逐渐洗腿其“世纪的自卑情结”,有利于积累文化保守主义的资源。但从长远建设性眼光看,除陈明的“文化儒学”外,它们似乎可能倾向“儒学原教旨主义”的危险。

然而就陈明的“即用见体”理论来说,虽然它没有“王道政治”和“新仁政”实质化,但它确实是一种建设性、创造性和有解释力的言说架构和平台,可能是中国文化重建的生长点。但他确实需要细细分梳“体”与“用”的内涵,特别是对“体”的说明,即如果“体”是人的存在、人的可能实现的意志需要,那么人的存在、可能实现的意志需要到底指的是什么,也就是那个要见的“体”、要证的“体”是什么?它仅仅指中国人的优裕生活的日常需要呢,还有其它完善?如果有人的完善,它是不是包括传统儒家的形而上的“生理”和“仁道”?如果有的话,这又牵扯到有形而上学的相关的价值哲学的问题,这又如何在其存在论进路中如何存在呢,也就是在具体历史情境中,人们的创造性活动有没有价值指导的问题!

行政哲学论文第6篇

[关键词]中国政治哲学;宏观理论建构;微观政治主体;述评

政治哲学作为一门“对政治事物的一般性的反思而深入地理解人的生存和世界本性的学问”,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受到我国学者的关注和研究。近十年来,无论是从从事政治哲学研究的学者人数,还是从政治哲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来看,政治哲学的研究都取得了比较大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政治哲学在当代中国已然成为一门显学。本文以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线索,对近十年来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作一综述和简要评论。

一、从宏观理论建构到以问题为中心的转向

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激发了诸多学者对当代中国政治哲学进行理论建构的兴趣。

从政治哲学的学理结构角度探讨中国政治哲学的体系。有学者指出,政治哲学的学理结构是从哲学的人学理念推演出伦理学的道德原则,进而再引申出政治价值学说来展开逻辑的。这也就意味着,规定着政治活动的性质、任务和目标的政治哲学之思想来源,是某个特定时代的人学理念和道德原则的政治学演绎和逻辑结论;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哲学体系应该坚持的逻辑起点和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本体论,辨证地继承我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建立起一种既鼓励物质文明,又提倡精神文明的哲学、道德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体系。

从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讨论中国政治哲学的建构。有学者认为,价值性和事实性的关系,构成了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任何一门政治哲学的建构,都需在理论内达成价值性与事实性的某种统一;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建构之路应该从理想性转到现实性,即从经典马克思主义致力于理想社会的理想性政治哲学到依据现实生活的现卖性政治哲学的转变。

从理论综合的角度讨论中国的政治哲学建构。有学者指出,政治哲学是对政治权力的来源及其行使的正当性,以及理想社会模式等问题从根本处进行思考的一门学问;对于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者来说,一件充满着挑战的理论工作应该是在综合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近现代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三大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社会主义现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的思想体系与新的传统。

对中国政治哲学进行理论建构是近十年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趋势。这些研究成果涉及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政治价值论、方法论等,对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这种宏观建构的政治哲学理论体系有着不可忽视的缺陷:一个是玄之又玄,其表现就是在概念中转圈子,从一个概念转到另一个概念;一个是空发议论,其表现是依据某个政治价值,比如公正、自由来批判宏观现象与大制度,而不肯去切实地分析身边的小问题与小制度。

对此,有学者着重强调,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刚刚起步,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不是要亦步亦趋地与当代西方学术“接轨”,而是要自觉地形成中国的批判意识与独立视野。中国学者研究政治哲学的基本任务有二:一是批判地考察西方政治哲学的源流,二是深入梳理中国政治哲学的传统。对中国学界而言,今日最重要的是在全球化的时代能够始终坚持自己的学术自主性。无论对施特劳斯学派,还是对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等,我们都主张从中国的视野出发进行深入分析和批判性讨论。中国政治哲学的开展,毫无疑问将有赖于重新深入地研究中国的古典文明传统,特别是儒家这一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传统。但是,深入地研究儒家和中国古典文明不是要采取理想化的方式,而是要采取问题化的方式,重要的是要展开儒家和中国古典传统内部的问题、矛盾、张力和冲突,以及儒家和中国古典传统在面对现代社会和外部世界时所面临的困难,对此我们并不需要回避、掩盖或否认,恰恰需要充分展开并加以分析。中国政治哲学的开展,同时也必然以日益复杂的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为动力。当代中国已经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同时又处于前所未有的全球化格局之中,我们对中国古典文明的重新认识和重新开展,无疑必须从现代中国和当代世界的复杂性出发才有生命力。

因此,以问题研究为中心,特别是以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为中心成为了近年来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转向。

二、以现实问题为导向的政治哲学研究

以问题为导向的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当前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对此,有学者认为,当前国内政治哲学界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对当代中国社会类型的准确定位。这不仅在理论上严重影响了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发展,而且在实践上对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发现和确定当下我国社会处于何种类型应是我国当代政治哲学的出发点。该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属于在根本利益上无对抗、无冲突,但在具体利益追求上体现多元的个性化差异状况,这种差异化主要表现为:(1)差异化的生产关系,即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外资、民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关系;(2)差异化的政党关系,即一党执政,多党合作;(3)差异化的社会阶层关系一“两个阶级化为十大阶层”,即由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化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市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因此,差异性社会无疑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所面临的最大现实,其社会类型是“差异性社会”。因此,差异性社会与和谐政治是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基本向度。

有学者指出,当代中国的问题很多,但从政治哲学的视野看,现实的和最重要的原因是权力至上的金字塔式的社会层级结构带来的官本位、权力本位的政府运作体制和政治体制。社会层级结构的讨论和建构虽然不能说是解决当下“中国问题”(当然主要指国内问题)的惟一有效途径,但根据马克思社会层级结构理论,立足社会结构变迁,从学理层面和社会层级结构的讨论无疑可作为破解“中国问题”、建构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而独特的分析进路。作为凝结和展现当代人社会政治地位‘c全息图”的社会层级结构既是当代中国问题的总根源,也是消解诸多中国问题的着力点,因而社会层级结构分析对诸多社会乃至政治问题就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应该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基本论域。

还有学者认为,政治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主要动力并非来自西方学术界的刺激,而是来自中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发展进入经济起飞阶段之后,政治起飞的任务得以彰显,而政治起飞应该是中国思考的问题意识。因此,中 国政治哲学研究必须直面中国社会发展的核心难题一政治发展与政治起飞。该学者指出,面对中国发展的政治起飞问题,我们的政治哲学研究应当回答:中国社会的政治起飞如何可能?人类在古代城邦公民政治或君子—大人政治和现代权利政治之外,能否发展出第二种可能的政治(哲学)模式?若能,那么东方政治(哲学)传统能否发展出人类第二个政治(哲学)类型?从当代世界发展看,政治领域的最大特征是西方的霸权与东方的崛起。于中国哲学研究而言,我们的根本问题是,如何在批判地扬弃中国传统王道政治哲学与西方现代权利政治哲学的基础上,创建新的政治哲学范式?围绕这一问题,我们的政治哲学研究还必须创造性地回答的重大问题有:良好的社会如何可能?在西方主导的世界上我们如何进行政治思考?中国的政治起飞如何实现?

三、从宏观政治制度研究到微观政治主体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各种现实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中国现代社会日益走向复杂性,这也推进了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以问题研究为导向。正如我们所知,政治哲学所要面向的问题很多,有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之分。近十年来中国政治哲学发展经历了从以宏观政治制度问题为导向到以微观政治主体问题为导向的转变。

有学者认为,政治哲学参与现代中国社会改革,其原初的目的就是解释阻碍中国社会发展与正义的“中国结”。但是,其理论维度从一开始就超越具体的问题之外,而直接深入到“结”之编组的原因与根据。也就是说,直接探讨一般国家政治制度的正当性问题,比如讨论土地的所有权、政府的基本原则,或者立法的正当性基础等此类的问题,不是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实用对策。极其重要的一点,中国在与现代世界,尤其与西方世界对话而制定共同的政治规则时,社会一历史的差异,使中国的政治哲学学者更趋向于选择社会一历史的宏观视野来讨论政治哲学的问题。因此,从政治哲学角度研究宏观的制度问题也就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关注。

有学者从社会现代转型的角度,以(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矛盾为中心线索,把制度放进马克思主义价值学的视野中,集中考察了制度在促进人的自由,形成自由秩序的过程中所具有的价值及其实现机制。该论者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全面转型,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问题凸显出来。如果说经济和军事实力属于“硬实力”,而政治价值观属于“软实力”,那么,政治制度建设则是存在于“硬实力”和“软实力”之间。通过政治制度建设,不仅可以将“硬实力”和“软实力”整合起来,而且是“硬实力”和“软实力”提升的根本途径,将推动“硬实力”和“软实力”的提升机制化。因此,该论者认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

与此不同的是,有学者指出,尽管以政治制度为中心的宏观政治研究范式在政治哲学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面对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宏观政治模式也有重大的缺陷:正是在宏观政治哲学那里,政治哲学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另外一种理论哲学,心甘情愿地受“自然科学化”的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范式的支配。它习惯于抽象掉内在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和日常生活世界之中的多态化的、多样性的、边缘性的和微观的权力结构和控制机制,把中心化的、宏观的权力运作和国家制度安排等宏观政治活动,以及周期性的经济活动机制,即一种理性化的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放大为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普遍的、绝对的规律和力量。对此,该论者进一步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由于理性的危机而重新审视日常生活的意义和价值的时代,生活在社会结构、社会分层、社会机制日益多元差异,非中心化的微观政治权力和文化权力结构日益发展的时代,自觉地开辟微观政治哲学的领地,显然是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新发展。因而,在当代中国语境中,推进微观政治哲学研究更具有启发意义。

有学者认为,在现代法制社会条件下’提升每一个个体的“政治主体意识”的自觉程度,以形成广泛介入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是实现权力制衡、促成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而这需要有政治哲学层面的深层论证。该论者指出,政治主体分为“社会政治主体”与“政治权力主体”两个层面。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思维的根本缺失是“社会政治主体”认识的缺席与“政治权力主体”认识的强化,致使社会一般成员的政治认知、政治人格及政治参与意识先天不足,更缺乏政治权利意识。因此,当代中国政治哲学要关注微观的社会政治主体研究。

我国著名学者韩庆祥教授指出,马克思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生成论哲学,其主体是人,目的也是人,人是在实践中生成自己与实现自己的。而要真正使人成其为人,能力问题很重要。能力原则能培养人的先进性:第一个先进性是能力本位内在要求公正,有能力的人就希望公正,希望有平等的机会,这种公正,相对于等级而言是先进的;能力本位还会产生第二个先进性,就是它欢迎民主;能力本位还会产生第三个先进性,那就是使人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过去我们的政治行为围绕权力做得太多,今天我们应该围绕能力来组织政治行为、政治活动;把能力原则引入我们的政治活动,用能力而不是权力来增强我们政治的权威及其影响力。以此,当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应由权力本位的政治哲学走向能力本位的政治哲学,最终的使命就是使政治人在政治行为中真正成其为人,使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真正成其为人。

四、结束语

行政哲学论文第7篇

关键词:后现代哲学;马克思;思想解放;反思重构;消解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5-0049-03

在后现代思潮中,后现代哲学以其多样性、不确定性、偶然性、差异性以及生成性刺激着学者的神经,后现代哲学追求自由和冒险,并声称权力与谈判。但是,纵观后现代哲学的发展,它始终绕不开马克思理论和政治哲学的关系问题。后现代哲学与马克思理论之间的关系微妙,但是也相对复杂。如果说,后现代哲学是在无法撼动现存的资本主义的情况下激进主义的一种替代选择的话,那么在意识形态上,在解放人类思想的目标上,在马克思理论的现代性反思层面上,后现代哲学则是对马克思理论的一次检验,更是在批判的语境中逐渐促使马克思理论完善的一种自然解读。

一、后现代哲学与马克思理论的相互关系

后现代哲学发祥于19世纪70年代初,以尼采为代表的学者们告别了启蒙辩证法,坚持一种思维活动,很干脆地打破了现代性自身理性的外壳。这种哲学最初的思想模式被界定为一种危机化解的道路,本身而言,现代性与后现代就具有天生的矛盾,这种矛盾首先要进行反思和超越,这种超越将两者的差异相互关联,并彼此推进。人本主义哲学的兴起,在情感和精神上丰富了后现代哲学的内涵,但是后现代哲学并不是要消灭主体本身,而是要对现有的社会结构、思潮进行反思和总结。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理论所构成的社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就对后现代哲学涵盖了一种包容和宽慰,而且在很大意义上,马克思理论融汇了东西方文化的精髓,在夯实的西方文化基础上,贯穿了东方文化的深层次嬗变,这种嬗变首先打破了宗教神学对现代社会的影响。就此而言,后现代哲学与马克思理论是相互递进的关系;其次,政治哲学反思人类社会秩序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为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科学性的理念,显然在现代社会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科学的应用,并且将科学管理融入人本,融入人文精神后,后现代哲学则为社会秩序的循环发展注入了更多的实用性和批判性。在超越了某个法律教条和制度规范下,它具有理念范导人的行为。马克思理论表明:“马克思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高度,批判地继承了思想史上一切优秀成果,从人是社会发展的主题、实质与终极目的的视角出发,科学地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一般趋势,辩证地分析了理性主义原则支配下的社会发展理论,奠定了现代社会发展理论的基石。”[1]后现代哲学的功利性和实用性在社会政治发展的语境下巧妙地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理论,尽管两者在某些观点上是对立的,但是潜在地看,后现代政治哲学对马克思理论的批判,它所提出的思想与思想的对话,其实更加贴近生活地体现了马克思理论作为现代社会的政治实践而总结出来的政治模式的科学性;再有,后现代哲学在20世纪的60年代开始介入政治社会。一方面它对现代启蒙学进行了有力批判,另外一方面也对马克思主义所引领的社会政治实践活动产生了一系列的失望,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视角延伸到了微观层面,他们不对社会政治建设提出任何希望或者构想,只是在微观层面上通过批判、暴露权力,试图在微观层面获得某种自由,这与马克思理论的宏大叙事,对社会发展祈祷积极作用的政治引领是截然不同的。但是,尽管如此,我们必须看到社会哲学对哲学使命的创新和社会责任感,无论是人的生存环境,还是政治哲学对人类社会的密切关注,都必须实现政治哲学对另外一种政治模式进行监督和中介作用,显然,后现代哲学对马克思理论的这种影响还是如影随形的。最后,本身哲学史就是批判的历史,也是不断创新的历史,但是微观地看,哲学又像一个流浪汉,在发现创新的精神家园后便让位于科学,后现代哲学对现代社会的批判不仅是话语与话语的对话,更是新概念与新思维一体化创造过程中对社会哲学的深刻反思,于是就有了人们一提到马克思就会联想到他激昂的社会革命话语,改造世界解放全人类的伟大理想,这是宏观的,但是在微观层面后现代哲学揭示了社会底层的一系列的政治概念,以更加自由的方式书写着哲学发展的新篇章。在通过批判与检阅之后,马克思理论与后现代哲学在关注点上还是有着惊人的默契,只是在切入点上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在最终的目标上还是较为一致的。从哲学的范畴来看,两者都属于现代型社会政治哲学的宏大叙事风格。

二、马克思理论对后现代哲学的深刻影响

社会的开放性和政治的多边性,决定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构建需要马克思主义,但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在社会政治活动中高在庙堂,对于政治实践,马克思理论的概念化必然受到后现代哲学的冲击。但是仔细观察,马克思理论在社会物质生活发生巨大变化,人类思想经过社会转型而产生新的价值倾向时,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理论对后现代政治哲学中的关注人的心理、情感、道德、信仰等非理性层面的东西具有引领和宏观控制的作用,人类的精神思想在得到脱离了传统神教的影响之后,逐渐认识到人类的价值观、世界观以及社会观应该建立在更具有清楚认识的政治信仰之上。也就是说,后现代哲学偏重微观社会政治的后现代主义中曾经出现了怀疑主义、虚无主义和犬儒主义的支流,也就是说,后现代哲学对于神教,对于西方政治哲学以及马克思理论都形成了绝望的拒绝。尽管如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后现代哲学通过微观分析走向不同的社会政治思想派别,这个转变不仅标志着西方的政治哲学风格发生了变化,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后现代哲学通过观察、审视认识到了马克思理论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多元化的政治哲学发展,“以马克思主义来看,库恩的范式理论把历史性、实践性和革命性引入科学,理性地再现了科学‘通过革命而进步’的本性,其局限则在于其范式概念仅仅定位于社会文化领域而丧失了物质性的维度,并在认识论上陷入了旧传统哲学固有的困境――历史与逻辑的分离,最终导致科学丧失了承担起改造世界的责任”[2]。近代西方启蒙政治哲学为反对君权神授、封建压迫的专制,高举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自由平等,博爱法治的气质,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获得了空前的胜利,但是这种胜利无非是受到马克思理论的影响,这种影响为资产阶级政治解放所鼓舞,并且也逐渐在政治实践中思考如何使理论上先进,政治上影响的路径促使西方封建国家走上了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因此,马克思理论是站在近代西方国家的政治立场上来思考社会政治问题的解决的。马克思理论在理性的自由主义发展阶段,形成了理想的自由主义,激进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尽管马克思理论是论证共产主义这一理论核心的,但是后现代哲学不仅检验了社会政治发展进程中的精神实质,还能为研究创新后现代政治哲学提供方法和理论。马克思理论认为自由是人的本质,个别公民服从国家法律也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和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自由主义的观点出发,把科学的政治的自由上升到了国家的高度,对象也不是不自由的对象,而是自由的人,在这一点上,后现代哲学的先进性回答了马克思理论提出的问题,从而促使后现代政治哲学更加广泛地接受马克思理论的深层次影响。还有就是马克思理论不是一种静观的政治哲学,而是紧密联系社会发展实际的,注重变革时期资本主义的政治理论,是实现民主自由的强大武器。基于这种认识,后现代哲学对于神教的否定,对于西方政治哲学的批判就和马克思理论产生了一些共鸣。后现代哲学的实践性与马克思理论同样地立足人本,运用批判唯物的、历史的否定之否定之类的辩证法论证和检验了马克思理论,这也就标志着后现代政治哲学在批判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实现了创新,同样也将马克思理论的新世界观进行了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检验。

三、后现代哲学与马克思理论的互补原则

作为现代政治哲学之一的马克思理论在诞生之日起就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西方国家的影响更甚。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批判立足宏观,注重宏大叙事。而后现代哲学显然是不可能超越马克思理论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所追求与马克思理论的追求是一致的,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后现代哲学是比较片面的,而且在理论的传播过程中过于微观,因此虽然形成了一定的超越性,但是不具备引领全球性的政治革命。马克思理论在深刻解读了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的同时,对西方国家的政治革命注入了新的理论与观点,“资本主义在解放了巨大的社会生产力的同时,造成了以物的依赖性为主的人的独立性。马克思主义理论蕴含着对人类未来深切的担忧,对个体生存状态的关注。基于此,马克思用价值尺度衡量资本的发展,探寻人类解放的可能性的现实途径”[3]。后现代政治哲学的视角从来都是批判而且运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现代社会这样一个环境中,每个个体的自由都面临着全力的监视和控制,严重威胁到了个体的自由,这也就恰恰是后现代政治哲学能够对现代社会政治迎头痛击的重要原因,而内化的了马克思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关注人的个体行为,打破理性的思考方式,更加直观接近人的精神,去物质化的道德思维模式迎合了后现代政治哲学的需要;其次,后现代哲学是小众的,无论是他关注的对象还是它所提倡的观点或者建议,都是出自于社会底层的政治需求和发展理念,因此不具有全面的代表性,而马克思理论随着它的巩固发展,虽然经历了多次被拒绝,但是后来逐渐地被大众化,因为西方的政治哲学的基础就来自马克思理论,马克思的理论立场和革命态度不仅注重人类思想的解放,更加注重对生存状态的关注,对经济的关注。马克思理论不仅批判了现代社会的政治模式,同时也形成了批判对话模式,实现了阶级自由对话。“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批判和考察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一个是前期的意识形态批判,另一个是后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两个时期所谈论的话题、所指向的目标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围绕现代社会问题展开的,因而可以看做是对现代性矛盾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揭示”[4]。那么作为小众政治哲学代表的后现代政治哲学模式,在大的范围内产生影响是合理的,而且具有说服力,但是后现代哲学的观点难免不具有前瞻性,对社会政治的发展和革命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不具备对人类的思想解放起到推动作用。两者比较,可以总结为大众性的马克思理论和小众性的后现代哲学对于社会政治发展的作用是有差异的,两者之间的互补性还是很强的,但是必须建立在批判之后的认同基础上,两者的这种差异化优势才能得到发挥。

四、后现代视域下马克思理论的重新构建

“马克思对现代性社会的发现、批判与重构,贯穿着政治批判以及作为政治批判具体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也构成了与经典社会理论、西方现代社会理论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批判性对话。当下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则在不断重现马克思当年所厘定的现代性社会的地平。”[5]必须承认的是无论是后现代哲学还是马克思理论,它们兼具的批判性是思想路径的以推动实现的驱动因素。后现代政治哲学的思想家对马克思理论在不同程度上都进行了批判,但是可喜的是并没有完全拒绝,他们无论是思想归入还是革命理论的模式都遵循着马克思提出的“生产关系”而进行的。随着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唯物主义历史和神教政治相替融入民主以及知识化体系的加快发展,并且在冷战之后,世界哲学政治的革命方式也是发生了改变,马克思理论作为“重新政治化”的条件基础,必然需要重新解构和构建。首先是要发扬马克思理论的批判精神,关注性地开展批判就必须结合后现代政治哲学的视角所触及的地方,马克思理论不再是针对文化话语权的批判,而是要深入到政治制度体现的实现与制定,要深入到政治模式对民众,更多的是对社会底层的关注度,对于在批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问题,比如说政治的中立化,政治精神的僵化,政治遗产的剔除,这就不单单是话语权的问题,而是针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精神形成的一种消解,并可能造成马克思精神在走向普遍的差异化中虚无。其次,要反对马克思理论的学术化。对马克思理论的继承和发扬,我们不能停留在文字符号层面,马克思理论不是某种精神的守候,而是政治革命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不断地在动态化的环境中继承和弘扬马克思理论并促进马克思理论对未来社会的批判更加具有切肤之痛,才有可能完全地发挥马克思理论在后现代社会进程中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再者就是批判性的正确性。“在马克思现代性批判思想的理解问题上,尚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误解,主要是因为当今许多思想家有意或无意地回避、放弃了马克思对现代性批判的总体立场,因此也就决定了在思想上对马克思现代性批判思想路径的含混不清”[6]。在肯定后现代社会的政治历史进步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对当前社会发展进行批判,批判的正确性是辩证地分析的,但是从辩证眼光来看,马克思理论不但是地地道道的哲学,它以批判的眼光构建了现代社会大众与政治权力进行谈判,而这种批判恰恰是马克思理论创新发展的一面旗帜,同时批判的对象,批判的正确与否都必将对社会进步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高连克.论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及其时代价值[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02).

〔2〕曹军辉,祝小宁.范式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审视与重建[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

〔3〕刘自美.马克思解放理论对现代性的批判[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01).

〔4〕史全新.论马克思对现代性的意识形态批判[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2).

行政哲学论文第8篇

1986年,著名哲学史家贺麟先生将1947年完成的《当代中国哲学》一书修改后以《五十年来的中国哲学》为名重新出版。新序有言:“全书在不影响原书的体系及主要论点的前提下,作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新版序》)揭呈此一修改所关涉的诸多方面,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学术与政治在现代中国所表现出来的关系形式。 

一 哲学的政治化 

经过50年代政治学习、思想改造和学术思想批判等“洗脑”、“交心”的运动之后,贺麟一代的学者纷纷修改旧作以适应新的环境。冯友兰修改《中国哲学史》,刘大杰修改《中国文学发展史》等都是著例。贺的《中国当代哲学》之所以要等到80年代才修改再版,原因正如他1988年为《文化与人生》的新版写序时说的 :“我记得我在1947年出版的《当代中国哲学》一书,曾引起一些人的注意。我对于孙中山知难行易说的意义,驳斥傅铜、胡适、冯友兰等人反对此说的论点,及发挥知行合一说的理论,也还有其新颖之处。不过严重的错误在用了一定的篇幅吹捧蒋介石所谓‘力行哲学’。”(《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新版序言)除了吹捧蒋介石,此书还包含对辩证唯物论的根本性批判,如此强烈的政治色彩在此前的30多年中连修改的基础也不具备。1986年新版之新,即在于以一种新的政治标准代替旧的政治标准,新旧两版实际上都具有政治化写作的性质。 

贺在新版序中交代说:“只有第三章时代思潮的演变与剖析,因为涉及政治问题,且系基于学生的笔记写成,由于我当时对于辩证唯物主义毫无所知,所以这次作了较大的修改。”就“物质在于意识之先”而言,旧版认为这是科学常识而非哲学,“哲学要问在理论上逻辑上什么东西最根本最重要:什么东西是核心,是命脉?”新版在“物质在于意识之先”之前加上“有人误以为”数语以为限制;在指出哲学与科学的不同之后,加上“这并不能说是辩证唯物论”一句,表明所批评的并非真正的辩证唯物论,但辩证唯物论究竟是什么,新版却没有交代。 

就辩证法来说,旧版首先强调,辩证法产生于哲学家研究人类情感生活后发现的通理,“只有应用到精神生活内心生活上去,才见其生动活泼”。贺本以此批评唯物辩证法,新版却加上“各国新黑格尔派大都认为”一句,表明这不是自己的观点。其次,辩证法不能颠倒 :“马克思并没有把黑格尔的辩证法颠倒过来。我们要研究辩证法还当读黑格尔柏拉图的著作。读马克思的著作对于辩证法的学习,并无多大帮助。”新版删去了最后一句,减轻批评的力度。第三,关于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旧版认为对“对立统一”的原则,“辩证唯物论者从不曾好好发挥”,新版式改为“辩证唯物论者不见得有更多更好的发挥”,语气稍缓;有关“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新版没有改动;关于质量互转规律,旧版认为质量关系“既无所谓互转,其本身和辩证法也不相干”,新版改为“它们的对立,不是僵死的,也有互相转化,自身辩证发展的过程。”有改有不改,新版对辩证法的评论前后矛盾。 

就唯物史观而言,旧版以“以上种种说明了辩证唯物论哲学思想的贫乏,不过辩证法唯物论主要观点还是它的历史哲学”开头,新版把这一句话改为“以上种种说明了辩证唯物论哲学的方法论,许多都是承黑格尔而来的。”语气由批判改为介绍。旧版对唯物史观的批评有三点:一是判定它是注重社会背景的历史观,属于“客观的或外观的研究”,虽不能说错,却不如“从思想本身来看思想”的内观法的深刻; 二是不同意下层决定上层 :“在我们看来,经济始终是工具,上层的生活才是目的,我们固然不否认工具的重要,但是我们更注意目的的重要。”“归根结底不是经济支配人,而是人在支配经济,我们表面上受经济支配,实际上受经济背后的主人公支配。”三是认为阶级斗争理论不足以解释历史:“这种只是政治斗争的一个口号。但是历史上的斗争并不限于阶级,我们也可以说历史是观念的斗争,民族的斗争”。新版对这三个观点基本没有修改,我们无法从中看出贺对唯物史观有什么新的认识。(以上修改情况,参看旧版第61—67页,新版67—74) 

旧版一以贯之地以“批判”为基调,首尾一贯;新版易“批判”为“剖析”,有所肯定却又保留了大部分“批判”,实际上并未改变旧版对辩证唯物论的批判。从弃旧迎新的角度看,这一部分的修改是不成功的。为贺设想,最好的办法应当是全部改写。 

其实,新版的改动决不限于第三章。这一章的内容是批判实验主义和辩证唯物论,以过渡到“正统哲学与三民主义哲学的展望”。所谓“正统哲学”,主要是西方源自古希腊罗马的德国古典哲学和中国程朱陆王的新儒学,它的当代版即是三民主义哲学。三民主义哲学既如此重要,故旧版第四章全部讨论“知行问题的讨论与发挥”,前4节讨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第5节讨论蒋介石的力行哲学,以为“当代哲学”的总结。孙中山既仍被奉为革命伟人,自无需大的改动,第五节则须全部删去并换上毛泽东。贺在新版序中对第四章的修改情况不着一辞,何以如此,我们不得而知。 

旧版对蒋的评论,首先是在中外哲学的比较中发现其政治意义。“深切著明地见到一个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须建筑在一个伟大的民族哲学与民族精神复兴的运动上面,恐怕要首推为德意志复兴建立精神基础的大哲学家费希特了。而蒋先生谋国规模的远大,识见的超卓,却处处与费希特所见,几若合符节。”(旧版第107页)如批评本民族之堕落,复兴民族首在复兴民族的道德、发展民族性等,蒋都堪与费希特媲美。其次是从融会王阳明与孙中山的角度表彰其哲学价值。贺认为,王阳明致知之教,其归宿即在一个“行”字,蒋的“力行”就是重新提出阳明的致良知之教。鉴于孙中山认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与真理相背驰,而无补于世道人心”,蒋特别提出“致知难行易的良知”来融会阳明与中山。所谓“致知难行易之良知”,就是“本着我们自己的良知,照着我们总理知难行易的学说去做。”“我们大家皆知道知难行易的哲学,是今日救人心救民族最好的学说。这个知道就是知,就是良知。我们能够努力实行这个知难行易的学说。这就是致知难行易的良知。”(旧版第111页)一个融会了从王阳明到孙中山的哲学,当然就是中国哲学史上知行问题研究的最高成果:“蒋先生的力行哲学实在是发挥了中山先生知难行易说的伟大成果,也就是为知难行易谋最高的出路,求最高的证明。”(旧版第117页)其三是把“行”与古儒“仁”、“诚”联系起来分析其文化贡献。旧版把蒋的前后言论联贯起来,认为“蒋先生不惟承认仁是人的天性,而且指出行亦是人的本性。这种看法不惟对人性有新认识,且于孔孟性善说也有新的证明与发挥。”(旧版第113页)蒋的人生观“实亦代表中国儒家正宗的仁的人生观”。 

蒋之于中国哲学是如此重要,一旦删去,岂不残缺不全?贺应当感到高兴的是,蒋之后有毛泽东。《实践论》所论也属于哲学史上的知行问题,而且他同样重视实践。所以以毛易蒋,内容上仍然和谐一致。新版以“知行合一问题——由朱熹、王阳明、王船山、孙中山到《实践论》”为结束。“从辩证法唯物论的认识论来看”,朱熹的知先行后论没有看到知识的感性和实践的基础;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只是主观上内心体验,王船山见解正确却没有把知行问题作为哲学的重点;孙中山的知难行易缺点最少,但把知行划分为二截,认为难易悬殊,理论实践上都有困难。毛泽东“不像朱熹那样把知行分为二截,也不像王阳明那样在当下的直觉里或内心的良知里去求知行合一,他乃是在阶级斗争和社会实践、生产实践里去求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他不像孙中山那样去作知行孰难孰易的比较,他不像朱熹、王阳明两人那样皆同隐于内心生活体验、知先行后的说法,而是提出知识出于实践而又为实践所证明的实践论。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掌握住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武器,并灵活地运用它来处理知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知行统一论。所以他在立场上,唯物观点上,辩证方法上以及问题的提法上超过了孙中山,扬弃了、发展了王船山的革命观点。他文中虽未提到他们,然而他又没有把他们的贡献完全抛开”。(新版第209页)所以,不是孙中山,更不是蒋介石,而是毛泽东,才是中国哲学的最后总结。 

49年以后的旧作修改一般都不成功。冯友兰对此体会甚深 :“在解放以后,我也写了一些东西,其内容是主要是忏悔,首先是对我在40年代所写的那几本书的忏悔。并在忏悔中重新研究中国哲学史,开始写《中国哲学史新编》。”但“这个修订本只出了头两册之后,我又感到修订得连我自己也不满意。我又着手修订修订本,但是在它即将付印之际,我发现这个修订修订本也必须重新再写。这一次,我完全从头开始重写。三十年已经过去了,就这样修订、重写,还没有出版定本。”(《三松堂自序》,《三松堂全集》第一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37、309页)贺对第三章的修改是不成功的,但第四章以毛易蒋后,读起来并无突兀凑合之感,因为新版旧版都是政治化写作,其上下关系、历史位置乃至一些观点大同小异,两版各成一史,均较完整。可见,如果政治的力量强大并内化为学者的自觉认同,则政治与学术就没有矛盾。40年代发挥蒋介石,80年代阐释毛泽东,其间的过渡当然充满紧张和苦恼,在两头却似乎圆融无碍,水到渠成。 

二 政治家的哲学化 

哲学家认同政治,政治家需要哲学,哲学与政治在现代中国有相互接近的趋势,这是政治家进入哲学史的基础。 

古中国有君师合一、政教合一的传统,在此传统中成长起来的蒋、毛都有“老师”情结,蒋爱以“校长”自居,毛在给个人崇拜降温时仍愿保留“伟大导师”。自然,对于始终以“革命者”自期的政治家来说,传统观念的存续并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现代中国全能政治的需要。领袖不只是拥有至上权力,更应当具有思想道德上的权威,以其道易天下。所以在繁重的军政事务之际,他们都一度成为哲学著作家。蒋介石认为:“有了哲学基础,然后我们的人生观才能确定。一切荣辱,成败,利害,生死,才能看透......一个人没有确定的人生观,临到危险的时候,就难免变节,临到富贵贫贱转变的时候,也难免变节。”(旧版第108页)毛泽东也认为 :“一切大的政治错误没有不是离开辩证唯物论的。”(陈晋主编 :《毛泽东读书笔记》,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831页)他们都认识到,为着实现治国平天下的大业,哲学不但可以用而且必须用。 

哲学如此为政治家看重不是偶然的。从晚清开始,注重自我意识、反抗权威、重心贵力的陆王心学及大乘佛学独得盛大发扬,在不同时期担当了国家领导之责的蒋、毛两人,均对陆王心学深有体会,都认识到革命需要的个体的坚强意志和牺牲精神。虽然在政治上尖锐对立,但他们的哲学却有两个共同的特色。一是注重精神。蒋介石有言:“我们今天要抵抗敌人,复兴中国,完成革命,并没有什么困难,只是在我们一念。……只要个个人照着自己良心上所认为应该做的事去做,则一切不好的动念,如个人的意见和私仇可以消除净尽,这是致良知。”(旧版第110—111页)毛泽东在《矛盾论》也使精神突破物质的限制:“我们承认总的历史发展中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是同时又承认而且必须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后来更是越来越强调人是决定性的因素 :“最重要的方面是能动性,提高中国人民的能动性、热情,鼓吹变革现实的中国是可能的。”(《毛泽东读书笔记》第828页)二是强调行动。蒋介石有云:“致就是行,致良知就是要打破行难的错误观念,就是要实实在在地去做。”(旧版第110—111页)毛泽东不但早期即有“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名言,后来也认为“先行后知,知难行易”(《毛泽东读书笔记》第863页)哲学的政治功能之一,是砥砺主体意志,鼓舞行动勇气,这里的意志是有明确的目标和统一的纪律的意志;行动是有组织、有目的的集体性政治军事斗争,他们的哲学是掌握群众的理论,是变为物质的精神。蒋、毛都不是柏拉图意义上的“哲学王”——按照英国学者巴克的解释,“理想国”的“哲学家不能对国家进行任意的动摇和变化,他应当让它在对其基本原则的忠实尊奉中保持稳定,静物一样的稳定。”(厄内斯特?巴克:《希腊政治理论》,吉林人了出版社,2003年,第286页) 

蒋、毛是否有入史的资格,要由史家来审查。确实,我们没有看到一本西方哲学史把拿破仑、俾斯麦或其他什么政治人物的思想写进去。罗马皇帝奥勒留之入史,不是因为他是皇帝,而在其《沉思录》是斯多葛主义的经典,而且奴隶出生的爱克比泰德也享有同样的哲学地位。但是,蒋、毛的哲学并非政治家的私人独语,而是现代中国牢笼百态的意识形态,一度为无数人所信仰。抗战前周佛海说过:“相信主义要做到迷信的程度,服从领袖要做到盲从的程度。”(引自艾思奇《<中国之命运>——极端唯心论的愚民哲学》,《艾思奇文集》第一卷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87页)1958年,柯庆施等人也说过:“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毛主席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引自李锐《毛泽东的晚年悲剧》,南方出版社,1999年,第338页)这种个人崇拜的言论,反映的是一种“主义”言说是如何成为一种真实的动员力量,并深刻地导引、规范着所属时代的文化思想,这就是毛的名言“马克思加秦始皇”的真正意义。所以“主义”云云不一定是哲学,却常常支配着哲学。比如贺麟的唯心认,一方面固然有德国古典哲学的资源,另一方面也与“主义”取同一主张:“新的中国哲学,主张一切建筑在理性的基础上,精神的基础上。没有精神,什么都没有。也只有精神的基础才是最巩固的基础。革命先要革心,知人贵相知心,甚至战争也以攻心为上。”(旧版第68页)49年以前的哲学史要写蒋介石,49年以后的哲学史要写毛泽东,迄今为止,海峡两岸关于毛、蒋的哲学研究已是汗牛充栋,其中不都是宣传。 

三 哲学家的政治关怀 

在现代哲学家中,贺是政治关怀较深的学者。49年以前,蒋介石对他也礼遇有加,数次召见,不但邀他到中央政治学校讲课,而且其侍从室在战争期间直接支持贺麟主持的“西洋哲学名著编译委员会”,如贺所说:“自从民国三十年中国哲学会西洋名著编译委员会成立后,我们对于西洋哲学,才有严格认真,有系统的有计划的经过专家校阅够得上学术水准的译述和介绍。”(旧版第26页)以“抗战领袖”而关心纯粹哲学,贺有知遇之感。冯友兰也是官方学者,其《新原道》从孔子开始一直写到自己的“新统”,却没有孙中山、蒋介石的位置,甚至还批评过孙中山的学说。贺不但在政治上维护蒋,还通过重心强调、历史联系、补充发挥等方式努力使蒋的哲学精致化、学理化。49年以后,贺麟的政治热情没有降温,且很快与时俱进。“当他第一次读完《新民主义论》以后,就产生了,当年第一次读完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讲演集时的类似感受。”(杨子熙:《贺麟的生活与哲学》,《会通集》,三联书店,1983年,第17页)1951年,贺表示“参加土改改变了我的思想”;1955年批判胡适时,有人因他“很臭”而不让他参加写作班子,贺主动写了《两点感想,一点反省》一文发表。1957年4月,毛泽东召见周谷城,贺奉命作陪。周谷城回忆:“大家受到领导同志的鼓舞,学习理论的热情都是很高的。贺麟同志则更积极,大有尽弃所学,专读马、列、毛书之概。记得大约在1965年11月左右,他有一次参加政协组织的参观学习团,路过上海,顺便到我家谈天,看到我书架上乱七八糟的书,几乎全是老古董;抽一本看,是柏格林的《物质与记忆》 ;再抽一本是柏格森的《时间与自由意志》,再抽一本则是詹姆斯的《极端的经验主义》,他不抽了,笑着对我说:‘尽看这些!’”(贺麟:《现代西方哲学讲演集》,周谷城序,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1982年,贺加入中国共产党。 

新的政治认同改变了他对现代哲学的认识。他对胡适的实验长期持批评态度,但对胡适其人甚为尊敬。1945年曾致信胡适:“先生近年为国宣劳,功绩至伟,而对学问如此努力,写作收获如此之多,使国内朋友闻之莫不欣佩奋励。除亟盼先睹尊著外,并尤褥祝英文本的《中国思想史》早日写成出版。麟近应《五十年来的中国》编者潘公展先生的约,写有《五十年来的哲学》一文,文中有两三处提及先生,虽觉表述的不充分,但也足见向往之忱,特附寄一阅,尚祈指正。”(《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40页)但数年后,贺却开始批判胡适“反动的资产阶级唯心论思想”,至有“胡适成为美帝国主义的走狗,成为头等战争罪犯,与人民公敌蒋介石一文一武,异曲同工,决不是偶然的”等语。对于旧版中高度评价的哲学家们,1961年却认为“他们把西方哲学某一流派与他们喜爱的中国哲学某一流派相联系,来一个‘中西合璧’,这样就使得自己的哲学思想有一点‘创造性’,自创体系,自己搞一套杂凑的哲学,更可以欺骗和影响较多的读者、青年。……这种所谓‘中西合璧’的一套思想,乃是不中不西的东西,既不是客观科学地介绍西方哲学思想,也不是实事求是地整理中国的古典哲学著作,没有推动学术文化的向前发展,反而拖着向后退。”(贺麟:《加强对西方现代哲学的研究》,《现代西方哲学讲演集》第176页)当然,在1986年的气氛中,胡适和那些“不中不西”的哲学家们已开始卷土重来,贺已无须按五、六十年代的标准来修改了。他应该庆幸自己没有五、六十年代修改旧作,那意味着冯友兰的遭遇在等着他。 

贺的政治关怀不是被动的。他早就认为 :“凡是一个哲学家,与政治家总有着密切的关系,哲学思想与政治思想亦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往往互相了解,互相呼应,终必殊途而同归。”(旧版第69—70页)他是对政治敞开大门的哲学家。1941年《学术与政治》一文的重心,是说明“独立自由”和“脱节”根本是两回事。“一个学者求学术的独立与自由,有时诚应洁身自好,避免与政治发生关系。……但须知独立自由与‘脱节’是两回事,求学术的独立自由可,求学术与政治的根本脱节就不可,学术与政治不但须彼此独立自由,还须延缓此分工合作,就好像许多独立自由的公民,分工合作,形成一个健全的近代社会。”此论完全正确,尤其是在政治不上轨道、政府专制独裁的现代中国,学者的“洁身自好”,学术的超然脱节,很可能助长政府的胡作非为,最后仍不免要伤害学者和学术。所以贺特别批评学术界逃避政治、视政治为畏途的现象: 

在初期新文化运动时代,学术界的人士,完全站在学术自由独立的立场,反对当时污浊的政治,反对当时的卖国政府,不与旧官僚合作,不与旧军阀妥协。……学术界这种独立自由的态度,可以说是为腐朽残暴的北洋军阀作了釜底抽薪的反抗,使他们不能罗致有力的新进分子,去支持陈旧腐败的局面;间接有助于国民革命军北伐的成功。此后政治虽有不少纷乱,学术上的自由独立,仍然保持相当的水准,但是学术界的人士,对于统一尚未真正成功的国民政府,态度似乎不能一致,冷淡,超脱,不理会是当时学术界的普遍现象。到了七七事变,学术界的人士,也就进而对政府取尽量辅助贡献的态度,政府对于学术界也取咨询尊重的态度,我们希望我们中国渐渐有自由独立的政府,来尊重自由独立的学术,同时也渐渐有自由独立的学术,来贡献于自由独立的政府了。(《学术与政治》,《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46 -247页) 

贺此论基本上是站在国民政府的立场讲话。学术脱离政治在北洋军阀时代之所以是对的,因为它客观上支持国民革命。贺对当时的国民政府基本上是满意的,1945年给胡适的信中就说:“中央政府不患其不民主,而患其腐败狭隘,不能集中人才,有害民生耳。三民主义中,国民党贡献最少者亦惟民生。共产党人党见甚深,信仰甚偏,恐反较少民主精神也。”(《胡适来往书信选》第40—41页) 

1956年,贺把政治上的忠诚奉献给此前曾批评过的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再度批评学术脱离政治的现象∶ 

但是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的人民政府做了数不清的惊天动的伟大事业,有着无限的威信,为全国人民所衷心爱戴,所有知识分子、专家、学者们大都兴奋感激,拥护歌颂之不暇,更没有人愿意脱离政治,自外于人民、自外于社会主义的革命建设。所以现在的问题已不是脱离政治的问题,而是知识分子在他的专业基础如何依靠党,得到党的帮助和指导的问题。(《知识分子怎样循着自己专业的途径走向社会主义?》《哲学和哲学史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449页) 

旧版拥蒋,新版颂毛,贺的哲学观一贯通。他没有指出甚或没有注意的是,学者主动以学术贡献于政治是一回事,在号令下把学术政治化或以政治取代学术是另一回事。其间的关键是政治家是否承认并尊重学术独立,政治本身又是否“独立自由”?无视这个差别而要求学术与政治的联系,即使理论上说得通,实践上也只会导致学术的取消。以贺本人为例,曾经写出过《时空与超时空》、《知行合一新论》、《宋儒的思想方法》、《辩证法与辩证观》这样文章的人,后来除了批判和翻译,基本上没有真正的哲学论文,以至于在迟暮的1988年,只能抒发对旧作一往深情:“《文化与人生》一书虽然在编排方面有不少缺点和错误,初次在报刊上发表时,读者尚有较好的反响。我自己也感到相当满意。”(《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新版序言) 

四 政治家的哲学地位 

贺是哲学中人,并没有在政治学说与哲学之间划等号。他的标准是 :“至于哲学的职责,则一方面要超出常识,成立一贯的理论系统,另一方面又要解释何以常识表面上最易接受,而理论上欠贯彻的地方。如果要成立一种学说,就事实言,必能解释问题范围内所涉及的一切事实,不能有一个例外。只消有一个例外,则此项学说便发生动摇,须得修正 ;就理论言,则该项问题中的主要概念必须加以严密的分析,而下一谨严的界说。对于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必须建立有基本的原则,以作立论的根据。简言之,‘据界说以思想,依原则而求知’,是成立任何理论所必须遵循的方法。必须这样,才可得到普遍必然贯通的而不矛盾的真理或理论系统。”(旧版第71页)据此,孙中山、蒋介石对知行学说有贡献,所以可以入史,而马克思主义“压根儿就没有哲学兴趣,他们只徒摭拾黑格尔几句口头禅,牵强附会以为他们的信仰作辩护,以为他们的主义作宣传,他们的兴趣本既不在哲学,更不在了解黑格尔的哲学。”(贺麟:《黑格尔》,译序,商务印书馆,1936年)之所以提到辩证唯物论,只是因为它是“九一八”前后十年间的思潮之一,要专辟一节予以“批判”。 

然而,“为信仰作辩护、为主义作宣传”是政治家的天职,马克思主义如此,孙中山、蒋介石又何尝不是如此?旧版其他哲学家均有批评,独对孙、蒋只有联贯、阐释、发挥而无任何批评。从贺对孙、蒋的细密铺陈来看,他并非在做应景文章,更不是外部压力下的政治表态,而是基于学理的评论。但我们注意到,在贺颇为自得的《知行合一新论》一文中,却没有孙、蒋的位置,这表明对知行问题提出“新论”,并不需要以孙、蒋为出发点。他们之进入哲学史,借助的是贺麟的力量。赋予一种政治论说以哲学意义,这是政治家取得哲学地位的一种方式,它主要通过哲学家来完成。 

还是共产党人干脆。1941年,艾思奇发表《抗战以来几种重要哲学思想述评》一文,给哲学下的定义是 :“哲学是各阶级党派的世界观,是他们认识事物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南。”(《艾思奇文集》第一卷,第549页)所以,不但辩证唯物论,陈立夫的唯生哲学、阎锡山“中的哲学”、国家社会党的哲学、中国青年党的哲学、张申府的哲学,都是当时“重要的哲学思想”。毛泽东后来也说 :“我劝在座的同志,你们如果懂得唯物辩证法,那就还需要补学一点它的对立面和形而上学,康德和黑格尔,孔子和蒋介石,这些反面的东西,需要读一读。”(《毛泽东读书笔记》第691页)党派世界观就是哲学,哲学研究就是政治斗争的一环。在比较陈立夫与阎锡山时,艾思奇竟然能发现他们在权力系统中的不同位置甚至掌权时间:“‘中’的哲学不同于唯生论,在社会基础上说,就是后者只是代表大革命以来才当权的国民党当局者的世界观,而‘中’的哲学却是民国以来就统治自成一个局面的地方政权当局者的哲学。”(同上,第571页)赋予哲学以政治意义,这是政治家取得哲学地位的另一种方式,它主要由政治家自己来完成。 

行政哲学论文第9篇

关键词: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安东尼奥・葛兰西

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8-0054-02

一、重释实践哲学的内涵和性质

在安东尼奥・葛兰西所处的时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受到了庸俗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双重修正,他对此指出:“人们企图把它(实践哲学)扯碎为几个部分:一些东西脱离了辩证的统一又重新回到哲学的唯物主义,同时高级的唯心主义企图把实践哲学里面创造某种新药的需要的东西包括到里面去。”为了摆脱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受到的危机和挑战,安东尼奥・葛兰西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实践哲学,突出了其“实践”的本体论地位。实践哲学不是简单地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折衷式地综合,恰恰相反,他坚决反对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进行片面地综合,坚持从捍卫马克思主义理论完整性的立场出发,主张剔除传统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中包含的杂质,从而充分揭示实践哲学的思辨性与创造性,彰显实践哲学区别过去一切哲学的独特之处,即实践哲学是“与人化自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体意义上的人的活动,是一种行动(发展、实践)的哲学,但它又不是‘纯粹’的行动,与之相反,它是一种‘不纯粹’的,最世俗的且具有普通意义上的行动的哲学”。

实践哲学才能将人和历史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体现人与自然在具体历史进程中即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因此,安东尼奥・葛兰西才说历史唯物主义是实践的唯物主义,是一种真正的历史主义和人本主义。由此可见,安东尼奥・葛兰西在当时的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顶住各种压力和批评,始终坚持马克思的实践的、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论,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只有在实践哲学里才可以得到真正实现,这一行为是非常具有理论家的勇气和智慧的。在安东尼奥・葛兰西看来,旧的唯物主义已经解决了哲学的基本问题,而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面对关于人的创造性、历史的必然性和主体的能动性等新的问题时就显得捉襟见肘了。而实践哲学以实践为根基考察人的活动,考察历史和自然,以此来关注人类的社会生活,这样就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伟大意义。正是遵循着这一哲学理念,安东尼奥・葛兰西才能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出发,考察西方社会,进而提出自己的政治哲学思想的。

安东尼奥・葛兰西突破当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内部的种种藩篱,重新阐释了实践哲学的内涵与性质,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卓越贡献,从而和卢卡奇科尔施一道开创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奠定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现代性批判的逻辑基础,为后来法兰克福学派崭露头角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长期以来,对于马克思哲学的实质是什么,学界争议不断,安东尼奥・葛兰西对实践哲学的阐释为我们理解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视角。

二、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安东尼奥・葛兰西的政治哲学与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是一脉相承的,且必须放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谱系来进行考察,不能用西方传统政治哲学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理论的得失,否则必将消解和遮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革命性与实践性。安东尼奥・葛兰西的政治哲学就是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所创作,他通过实践哲学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质后,又通过政治哲学的具体内容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做出了独创性的发展。

(一)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安东尼奥・葛兰西把这种国家观看作“消极”国家观,他认为国家不仅具有暴力、强制的特征,还具有文化、意识形态的同意职能,并且后者的职能越来越占有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在他那个时代,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具有了较为成熟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不再是纯粹地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是与上层建筑发生了复杂的关系,并日益成为统治阶级获得统治合法性的重要领域。在安东尼奥・葛兰西看来,政治社会主要通过暴力和强制来行使统治职能,市民社会则旨在通过知识、道德、文化等手段实施对民众的教化、管理和控制。由此,他认为国家包括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国家的统治也就变为强制+同意。通过揭示市民社会与意识形态、文化、政治的关系,安东尼奥・葛兰西破解了当代资本主义的生存之谜,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二)拓宽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视域

马克思曾经鲜明地指出,要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进行无情的批判,但是他所指的是一种虚假的意识。在安东尼奥・葛兰西那里,意识形态是一种在艺术、法律、经济行为和所有个体以及集体生活中含蓄的世界观,它和政治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具有现实的意义。意识形态是通过教会、学校、工会、党派或团体等组织以及各种宣传媒介来实施教化功能的。人正是在意识形态的教育中成长起来并形成自己的世界观,又进而在世界观支配下行动的。因此人们在社会实践的过程既是现实的行动过程,同时也是观念上进入意识形态领域的过程。可见,安东尼奥・葛兰西在新的高度上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

三、探索了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从来不对现实世界采取抽象的理论态度,而是始终以变革现存世界为目的,以实现人类解放为宗旨。安东尼奥・葛兰西的政治哲学也是如此,他在考察了西方社会的特征之后,认识到意识形体领导权的重要性,提出了与暴力革命论不同的阵地战的革命策略,即西方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治领导权之前,必须先夺取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再与统治阶级采取运动战获得政治的领导权,否则革命必然因为没有获得合法性而失败。而为了获得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无产阶级政党要发挥好自己的组织与教育作用,注重培养本阶级的知识分子,即“有机的知识分子”。“有机的知识分子”在宣传本阶级的理论观点、教育民众、启蒙民众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教化与启蒙之后,逐步获得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壮大本阶级的力量,最后才能顺利夺取政治领导权,资产阶级的统治。安东尼奥・葛兰西的这一革命策略,在某些方面与卢卡奇的意识革命如出一辙,都是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无产阶级的主体逐渐消失、阶级对立的矛盾逐渐缓解、无产阶级的革命意识也逐渐弱化的情况下,提出的新的革命策略。应当说,这是安东尼奥・葛兰西根据西方社会的新发展、新变化、新特征,独立自主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探索新的时代背景下的革命道路,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并没有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初衷。

从安东尼奥・葛兰西政治哲学的理论贡献可知,它是从批判对马克思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解读模式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西方其他左派思潮有着不同的理论特点。这是因为安东尼奥・葛兰西政治哲学的理论探索始终是围绕西方无产阶级革命这一问题展开的,他充分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来解决无产阶级革命遇到的种种问题,因而属于马克思主义阵营之中的。而且,安东尼奥・葛兰西结合所处时代的新特点,注重从哲学的形态、功能和使命等多方面来阐释马克思哲学,关注马克思哲学的价值立场和批判功能,从而展开对资本主义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的批判,为我们理解马克思哲学、考察资本主义制度的命运以及无产阶级革命的前途提供了新的视野。这些贡献都与安东尼奥・葛兰西的现实意识、历史意识和问题意识分不开的,他的政治哲学的建构与关注主题的转换始终与其背后的时代条件紧密结合,从而拓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空间,彰显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性。那些将安东尼奥・葛兰西视为唯心主义或者背弃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是在用一种封闭僵化的思想来看待马克思主义,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能将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理论与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这种做法反而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的。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其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安东尼奥・葛兰西为了反对当时第二国际理论家提出的经济决定论、技术决定论观点,突出强调了社会历史进程中人的主体地位、人的主观精神的作用,但是他却没有处理好历史进程中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有机结合的问题,从而也就没有解决好对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进行经济批判与文化意识形态批判有机结合起来的问题,这就导致其理论具有较浓的主观主义和抽象的人道主义的特点。正是由于这一理论缺陷,导致安东尼奥・葛兰西在提出西方革命的策略时,具有浓厚的浪漫主义和乌托邦色彩。

从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得知,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日益深入的今天,新流派、新人物、新观点层出不穷,大大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繁荣。但是,我们不能将奠定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术传统和理论逻辑的代表人物的观点搁置一旁,尤其是当他们的理论还没有被我们完全发掘时,就认为其已经没有了研究价值。而且,随着研究视域和研究方法的不断更新,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势必也会展现出新的理论特色,因此,我们对安东尼奥・葛兰西的政治哲学思想展开研究,既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又可以为当前国内正在蔚然兴起的政治哲学研究打开一个新的视角,拓宽当前政治哲学研究的视域,从而更好地推动政治哲学在我国的发展。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今世界发生的重大变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就是说,社会现实生活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特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在开展安东尼奥・葛兰西政治哲学研究的过程中,一定要立足实际,结合时代特点进行分析和讨论,避免学院式的概念研究和自说自话的学术游戏,从而真正推动我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

注 释:

(意)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M].人民出版社,1983. 78.

Antonio Gramsci.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The Philosophy of B・Croce's. Rome: Joint Press,1977.54.

参考文献:

〔1〕James Martin. Gramsci’ Political Analysis: A Critical Introduction[M]. Houndmills: Macmillan Press, 1988.

〔2〕Louis Althusser Etienne Balibar. Reading Capital[M]. NLBLondon,1970.

Marcus E Green.Rethinking Gramsci [M].New York: Routledge press ,2011.

〔3〕仰海峰.葛兰西论知识分子与霸权的建构[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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