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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贸易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9 09:25:37

海外贸易论文

海外贸易论文第1篇

(一)朝贡贸易的管理

唐政府不仅与其周边诸少数族政权之间存有朝贡贸易,与海外诸国之间也存有朝贡贸易,同样在政权关系的政治色彩的光环下,进行着实际上的物与物的商品交换。史料表明,在朝贡使的礼仪接待和贡物的回赠酬答方面,唐政府对海外诸国也实行着与对周边诸蕃相同的制度和规定。《新唐书》卷221下《西域传》赞语称唐对朝贡使“有报赠、册吊、程粮、传驿之费,东至高丽,南至真腊,西至波斯、吐蕃、坚昆,北至突厥、契丹、靺鞨,谓之‘八蕃’,其外谓之‘绝域’,视地远近而给费”。[1]就对朝贡物品的酬答而言,唐政府也有着一套较为细致的制度,其详见前文民族贸易的管理部分,兹不赘述。

不过,有所不同的是,在朝贡使团入京觐见人数的控制上,唐政府对海外诸国使团的限制,要比对周边诸蕃使团的限制严格得多。《新唐书》卷48《百官志三·鸿胪寺》载云:“海外诸蕃朝贺进贡使有下从,留其半于境;由海路朝者,广州择首领一人、左右二人入朝。”规定由陆路而来的海外诸国朝贡使团,入境时边地政府部门要将其使团人数的一半留于边境安置,只准许另一半人员随同使者入京觐见;对由海路经广州入境的,则只准许使者及随从二人入京觐见,对海外诸国朝贡使团的入京人数有着明文限制。而周边诸蕃朝贡使团虽有时因过于宠大要由边地政府部门留其一部分人员于边境外,对其使团入京觐见人数,唐政府并无制度上的明确规定。对海外诸国朝贡使团入京人数的严格控制,反映的应是唐政府对国家安全更为谨慎的考虑。

唐政府对非经广州而由其他沿海口岸入境的外国朝贡使团的管理,可由《空海入唐求法记》寻得一些端倪。记文载空海随同日本国朝贡使团,于德宗贞元二十年(804)八月十日到达福州长溪县赤岸镇海口,“当时日本使船,率由扬子江向苏、扬。闽疆僻左,罕睹外人,州吏闭船待命。空海乃代大使上福州观察使书……刺史阎济美阅之感动,因开船存问,给资粮,借屋十三烟,并奏长安取进止,全船感激流涕。数十日敕令至,大使给七珍鞍。十一月三日,一行二十三人,溯闽江向长安,空海与焉。余人及来船则回航明州,以待大使之归”。入京使团于十二月二十一日,抵达长安以东的长乐驿,二十三日,宦官赵忠将飞龙家细马二十三匹来迎,兼持酒脯宣慰,由春明门进城,入住宣阳坊官宅,二十四日,国书、贡物附监使刘昂献上,皇帝嘉纳。[2]可见,日本国朝贡使团到达福州之地后,福州地方政府一方面招待使团,一方面上报朝廷请示如何处理。等皇帝敕令到达后,州府乃准敕允许使团中的二十三人入京觐见,其余人等及所乘船舶回航明州以等待入京使团的返回。入京使团到达京师长安附近时,由宦官赵忠负责一番接待,进行慰劳,然后进入京城,被安置在官宅中居住。次日国书及贡物由宦官专人进献,德宗皇帝嘉纳。虽然入京使团的人数不止三人,但是由此仍可看出,政府在朝贡使团的入京管理上,一是行事十分谨慎严肃,二是也有着明确的人数限制。从宦官赵忠率二十三匹飞龙细马迎接使团,可以推定二十三人的使团入京规模是早由德宗所颁“敕令”规定了的。总而言之,作为唐政府与海外诸国沟通政治关系的辅助手段,朝贡贸易有其特殊意义。这类贸易不与国内百姓接触,完全由唐政府一手操办,实为官方贸易。

(二)市舶贸易的管理

这里的市舶贸易,也可称之为通常的海外贸易,是指不以沟通政治关系为目的、专以经商牟利为目的的海外贸易。在唐代,市舶贸易集中在东南沿海之地,而以广州为中心。如天宝九载(750),鉴真和尚第五次东渡日本到达广州时,看到“江中有婆罗门、波斯、崑崘等舶,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其舶深六、七丈,师子国、大石国、骨唐国、白蛮、赤蛮等往来居[住],种类极多”。[3]市舶贸易已有相当规模。从现有史料看,唐政府对市舶贸易的管理经历了管理体制和管理内容上的逐步变革过程,以下详为论之。

最早反映唐政府管理市舶贸易的史料见于《唐会要》。《唐会要》卷66《少府监》:“(高宗)显庆六年二月十六日敕:‘南中有诸国舶,宜令所司,每年四月以前,预支应须市物,委本道长史,舶到十日内,依数交付价值。市了,任百姓交易。其官市物,送少府监简择进内。’”有学者认为,敕文所云“所司”应即是唐政府管理市舶贸易的机构——广州市舶使院,并认为到显庆六年(661)或稍前的时候,广州市舶使之职即已创置。[4]笔者对此不能认同。依笔者愚见,高宗的敕文是对市舶贸易的管理做出规范。敕文中的“所司”是泛指中央各有关政府部门,并非专指某一机构。而敕文中的“本道长史”,显然指的是高宗永徽之后于广州设立的岭南节度使府长史,即岭南道长史。[5]敕文的大意是规定中央各有关部门,如果需要购买海舶之物,则要在每年的四月份以前,支付需要购进物品的所须钱物,交由岭南节度使府的长史去负责购买。长史在海舶到境十日之内,将官方拟购的物品购买完成。官市之后再允许外商与国内百姓进行交易。长史购进之物,要送到中央少府监,由少府监选取一些精品送入皇宫,供皇帝、皇室使用,其余物品,再发送各有关政府部门。

就对市舶贸易的管理而言,敕文所云有两个要点:一是外商以船舶载货物到达广州后,先要与唐政府官方进行交易,然后才能与国内百姓进行交易,即政府官方具有优先购买权。二是政府官方购物由岭南节度使府的长史负责,即由岭南节度使的属僚负责,尚无专门的市舶贸易管理机构及管理官员的设置。不过,长史作为正五品上的职事官,为岭南节度使府的高级幕僚,这足以反映出唐政府对市舶贸易管理的重视。

另一条较早的史料见于《资治通鉴》。《资治通鉴》卷203武后光宅元年(684)七月条载:“秋,七月,戊午,广州都督路元睿为崑崘所杀。元睿闇懦,僚属恣横。有商舶至,僚属侵略不已,商胡诉于元睿;元睿索枷,欲系治之。群胡怒,有崑崘袖剑直登厅事,杀元睿及左右十余人而去,无敢近者,登舟入海,追之不及。”史料表明此时市舶贸易的管理权仍属岭南节度使府,即广州都督府所有,由都督府属僚具体负责,仍无专门管理市舶贸易的政府机构和官僚,在管理体制上,与高宗显庆六年时的情况一样,没有什么变化。已故著名经济史专家傅筑夫先生,依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20所载“贞观十七年,诏三路市舶:番商贩到龙脑、沉香、丁香、白豆莞四色,并押解一分”,推测从唐初起,南海市舶贸易就置于市舶使的管理之下。[6]这一推测是错误的。对顾炎武所言,日本学者桑原骘藏早已指明其误,是误将《宋会要》关于宋绍兴十七年之事记为唐贞观十七年之事。[7]所言甚是。

市舶贸易的管理体制发生变化至迟不晚于唐玄宗开元二年(714)。显示这一变化的史料见于多处。如《旧唐书》卷8《玄宗纪上》载开元二年十二月,“时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为安南市舶使,与波斯僧广造奇巧,将以进内。监选使、殿中侍御使柳泽上书谏,上嘉纳之”。《新唐书》卷112《柳泽传》载:“开元中,转殿中侍御使,监岭南选。时市舶使、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造奇器以进,泽上书曰……书奏,玄宗称善。”《册府元龟》卷101《帝王部·纳谏》云:“开元二年十二月,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为岭南市舶使,与波斯僧广造奇巧,将以进内。监选使、殿中侍御史柳泽上书谏,帝嘉纳之。”同书卷546《谏诤部·直谏十三》亦载,“柳泽,开元二年为殿中侍御史、岭南监选使,会市舶使、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波斯僧及烈等,广造奇器异巧以进,泽上书谏”云云。

诸处史料所记为同一件事,均载明玄宗开元二年时广州已有市舶使之职的设置。需要指出的是,《唐会要》关于此事的记载与诸处史料有所不同。《唐会要》卷62《御史台下·谏诤》载云:“开元二年十二月,岭南市舶司、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波斯僧及烈等,广造奇器异巧以进。监选司、殿中侍御史柳泽上书谏。”把诸处史料所载之“市舶使”记为“市舶司”;“监选使”记为“监选司”。对《唐会要》的这一不同记载,喻常森先生已研究辨明其误。[8]遗憾的是,迄今仍有一些学者还将《唐会要》的这段记事据为信史,错误地断定开元二年时唐政府已在广州设立管理市舶贸易的机构----市舶司。

从诸处史料不难看出,市舶使周庆立的职事本官为右威卫中郎将,官阶四品,是唐中央禁卫军的高级将领。可以肯定,他是以中央禁卫军高级将领的身份出任广州市舶使。根据唐代惯例,周庆立可能是由君相直接任命出使的。[9]这表明,开元二年时,市舶使已握有对市舶贸易的管理权,也反映出唐中央对市舶贸易管理的愈益重视。然而,由于诸处史料所云太过简略,周庆立管理市舶贸易的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他对市舶贸易的管理权限有多大,是全部拥有,还是部分拥有,也不清楚,但是,毫无问题的是,市舶使的设置说明市舶贸易的管理体制已发生重要变化。幸好,后来的相关史料证明,市舶使对市舶贸易并不握有全权,而是形成了与岭南节度使共掌市舶贸易的管理新体制,取代了先前由岭南节度使属僚具体负责的旧体制。

周庆立是以朝官身份被差遣充任广州市舶使的。此后不久,又出现了许多以宦官充任市舶使的情况。《全唐文》卷371于肃《内给事谏议大夫韦公神道碑》载韦某幼有奇操,“髫龀之年,参内侍省,出入门阁,情志专良。开元十年,解褐授内府局丞,典御府之藏,列内官之秩……事因绩著,官以课迁,录充市舶使,至于广府,賝赆纳贡,宝贝委积,上甚嘉之……天宝初,拜朝议郎,判宫闱令,知本局事”。《旧唐书》卷98《卢怀慎传附子卢奂传》载,天宝初卢奂出任南海太守,以清廉著称,贪官敛迹,“中使市舶,亦不干法”。《旧唐书》卷11《代宗纪》载广德元年(763)十二月甲辰,“宦官市舶使吕太一逐广南节度使张休,纵下大掠广州”。王长启、高曼《西安西郊发现唐银铤》一文[10],载一枚进贡于大历十二年左右,最迟不晚于德宗建中三年的银铤,即是由广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岭南节度支度营田等副大使知节度事张伯仪和宦官监军市舶使刘楚江共同进贡。后来到德宗贞元前期,由于广州市舶贸易管理上侵夺太甚,致使外商多弃广州而往安南贸易。为确保向朝廷进奉,贞元八年(792),岭南节度经略使李复上奏,说:“近日舶船多往安南市易,进奏事大,实惧阙供,臣今欲差判官就安南收市,望定一中使与臣使司同勾当,庶免隐欺。”主张在安南新设市舶使,由朝廷派出宦官充任,与岭南节度使府的判官共同负责安南市舶贸易的管理,从事“收市”,确保进奉无阙。这一建议虽然因为重臣陆贽的反对而未能实施,但可看出由宦官充任市舶使当已成惯例。[11]《旧唐书》卷177《卢钧传》载文宗开成元年(836)冬,卢钧替代李从易出任广州刺史、御史大夫、岭南节度使。其时,“南海有蛮舶之利,珍货辐湊。旧帅作法兴利以致富,凡为南海者,靡不捆载而还。钧性仁恕,为政廉洁,请监军领市舶使,己一不干预”。宣宗大中二年(848),韦平出任岭南节度使,史载其“锄侵牟之窟,削冒名之吏,尽反为民,烦促顿舒,流庸尽复。先是海外蕃贾赢象犀贝珠而至者,帅(岭南节度使)与监舶使(市舶使)必搂其伟异,而以比弊抑偿之,至者见欺,来者殆绝。公悉变故态,一无取求,问其所安,交易其物,海客大至……越三岁,寝疾,薨于位,实(时)大中五年七月二十三日”。[12]

上述史料说明,在自玄宗开元十年至唐中晚期,一直有宦官市舶使的存在,多数由朝廷差遣、少数由岭南监军使就地充任。从史料中还可看出,宦官市舶使对市舶贸易并不拥有独立完全的管理权,岭南节度使也参与市舶贸易的管理,也有着对市舶贸易的管理权,形成了宦官市舶使与岭南节度使共同掌理市舶贸易的管理体制,共同负责官市,以“賝赆纳贡”,确保向朝廷“进奉”。笔者以为,时下许多学者所持之市舶使是专门管理市舶贸易的官员的认识并不准确。

需要强调的是,开元二年后,除了以朝官和宦官充任市舶使之外,还有以岭南节度使兼任市舶使的情况。如德宗贞元年间,岭南节度使王虔休即兼任广州市舶使,一身而二任。[13]也有以岭南节度使府的幕僚充任市舶使的情况。如柳宗元《唐故岭南经略副使马君墓志》所载墓主人马某即曾以幕职出任广州市舶使。[14]这说明,开元二年后形成的由市舶使和岭南节度使共同掌理市舶贸易的管理体制并不十分固定,只是一种大体上或总体上的格局。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笔者认为在于市舶使属使职差遣,需要时,则由朝廷任使派出,不需要时,则仍可由岭南节度使府负责,实行与高宗、武后时期相同的管理方法。不过,就管理的性质而言,不管是由岭南节度使府单独管理,还是由岭南节度使与市舶使共同管理,是并无差别的,即都是由唐政府的官员,按照政府的利益进行管理,都具有由政府官方一手操控的显著特点。而这一特点还可由唐政府对市舶贸易具体的管理内容看得出来。

唐政府对市舶贸易具体的管理内容也有一个前后变化过程。前述高宗于显庆六年所颁的敕文,明确规定在由岭南道长史完成官市后,听任外商与国内百姓进行贸易,说明此时唐政府对市舶贸易的管理内容即是官市。李肇在《唐国史补》中所云市舶使对外商“籍其名物,纳舶脚,禁珍异”[15]的管理内容,从该项记事前后皆述贞元、元和间事推测,应是德、顺、宪三朝时期唐政府对市舶贸易的具体管理内容。这比高宗时期有了重大变化,管理内容增多起来。后来到文宗朝时期,唐政府对市舶贸易规定了纳舶脚、收市和进奉的三项具体管理,制度上的规范更加明确。[16]唐政府对市舶贸易具体的管理内容虽有前后时期的简繁变化,但这些管理的共同特点是市舶贸易必须首先满足政府的官市或征税、索取的欲望,即以政府获取利益为前提,市舶贸易的生死盛衰实际上操控在唐政府手中。

总起来说,市舶贸易管理体制上的调整,以及管理内容上的由简到繁,反映了唐中央对市舶之利的日益重视。事实上,随着对市舶贸易进行管理的内容的增多,特别是征收重税和进奉聚敛,使得市舶收入在唐国家财政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僖宗乾符五年(878),黄巢起义军围攻广州,左仆射于琮惊呼:“南海有市舶之利,岁供珠玑,如令妖贼所有,国藏渐当废竭。”[17]一语道明市舶收入在当时国家财政收入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境内居留外商的管理

作为市舶贸易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唐政府对居留境内的外商也有着相应的管理措施。根据现有研究成果,蕃坊制的创立是这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表明,至迟在文宗太和末年,唐政府即开始在外商聚集的广州、泉州等地设立蕃坊,[18]作为外商的集中居住区和商品交易区。蕃坊有蕃长或都蕃长负责,对外商进行集体管理。蕃长、都蕃长的产生,可能由外商推举,但须经唐政府认可,或者由唐政府直接挑选任命。有的还被唐政府授以勋官,如《唐会要》卷100《归降官位》载,“(昭宗)天祐元年六月,授福建道佛齐国入朝进奉使、都番长蒲诃粟宁远将军”。蕃长、都蕃长的职责,学界的认识较为一致,认为宋人朱彧《萍州可谈》卷2所载“广州蕃坊,海外诸国人聚居,置蕃长一人,管勾蕃坊公事,专切招邀蕃商入贡”,大体上反映了唐代时的情况。[19]有关史料表明,唐代时蕃坊蕃长、都蕃长所掌蕃坊公事,主要包括管理坊内商品交易活动、处理坊内的违法犯罪事件及主持宗教活动;所掌招邀蕃商入贡,主要是指外商与唐政府进行商贸交涉。[20]具有实质意义的是,蕃长、都蕃长须由唐政府承认任命,他们实际上是唐政府对外商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虽享有一定的权力,但必须对唐政府负责。另外,毋需证明的是,在蕃坊设立之前或不在蕃坊之内而在其他地方进行商品交易和商品流通的外商,也必须遵守唐政府关于商品交易和商品流通的管理制度。总而言之,外商入境后的商贸活动处在唐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下。

综括而言,虽然现有史料所反映的唐代海外贸易的管理内容尚不够具体清晰、管理的制度化方面也不很规范成熟,但前后管理表现出逐步加强的趋势,反映了唐政府对海外贸易之利的日益看重。市舶使的设置更表明了封建朝廷已直接插手海外贸易的管理,与隋代以前海外贸易概由地方政府管理大有不同,这是唐代海外贸易管理上的一大发展。政府对海外贸易管理的强化,虽不无积极作用,但其中的官市优先以及重征关税、进奉掠夺等,无疑会破坏海外贸易的真正繁荣,损伤外商来唐贸易的积极性,并在很大程度上妨碍外商与国内百姓的直接的商品交流,从而对国内工商业经济的发展也不无阻碍作用。我们认为忽视唐政府所体现的封建主义对海外贸易管理所起的消极作用,无益于全面科学地认识唐代海外贸易管理的实质。注释

[1]《新唐书》,第6264-6265页。

[2]转引自梁容若:《中日文化交流史论》,第140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3]《唐大和上东征传》,第74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汪向荣校注本。

[4]李庆新:《论唐代广州的对外贸易》,载《中国史研究》1992年4期;乌延玉:《隋唐时期的国际贸易》,载《历史教学》1957年2期。

[5]据《旧唐书》卷141《地理志四·岭南道》载,唐高宗永徽之后,以广、桂、容、邕、安南府,皆隶广州中都督府都督统辖,谓之五府节度使,亦即岭南节度使,管理“南中”之地。

[6]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四卷,第452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7]陈裕菁译《薄寿庚考》第一章注1,第7-8页。中华书局1954年版。

[8]喻常森:《海交史札记》,载《海交史研究》1990年1期。

[9]参张国刚:《唐代官制》,第169页。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

[10]《中国钱币》2001年1期。

[11]参《全唐文》卷473陆贽《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第4828页。并参《资治通鉴》卷234德宗贞元八年六月条,第7532-7533页。

[12]《全唐文》卷764萧邺《岭南节度使韦公神道碑》,第7945页。

[13]《全唐文》卷515王虔休《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第5235页。从表文可知,王虔休一身而二任是“亲承圣旨”,即经过唐德宗的亲自授权。

[14]见王杰:《唐岭南市舶使人选补正》,载《中国史研究》1993年4期。

[15]《唐国史补》卷下。学津讨原本。

[16]参《全唐文》卷75文宗《太和八年疾愈德音》,第785页。

[17]《旧唐书》卷178《郑畋传》,第4633页。

[18]范邦瑾:《唐代蕃坊考略》,载《历史研究》1990年4期。

海外贸易论文第2篇

关键词明末清初华东市场海外贸易走私贸易

国内市场,无论是初级的墟集市场还是高一级的城市市场、区域市场,在明清时期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与发展。更具意义的突破区域范围的全国性市场,由于因交通的便利而发展起来的长距离贩运贸易的成熟和商品经济生产的拓展,也在明中叶形成。[①]在全国性市场及其网络中,由于多元社会经济结构导致地区发展的不平衡,[②]以运河为南北交通干线的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广东)的市场发育较为成熟,网络较为密集,从而成为中国国内市场的重心。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华东市场的优先发育成熟不仅是国内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16世纪西方资本主义的扩张力量已经多次叩开了中国市场的大门,海外货币资本首先对华东市场产生了魅力,日益成熟和壮大的国内商人队伍及其资本,已不满足于国内市场由于发展不平衡而出现的不充分的流通能力,开始向海外延伸,参与以海外贸易为主体的海洋社会经济活动。华东市场与海外贸易的这种互动力也是华东市场成熟的营养剂。这是明末清初商业发展有别于前代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近代中外贸易的序幕。

一、华东市场的构成及其对外贸易的扩张力

市场的构成,主要是商品的流通量和流通内容。流通量的大小取决于市场的交通辐射情况和商埠码头的大小;流通内容则指集散商品的种类。明末清初,华东地区不仅拥有贯穿南北的大运河——长江——赣江——北江黄金水道,这条水道串连了以北京为枢纽通向全国各地的8条干线要道中的3条:北京分别至南京浙江福建、至江西广东、至山东;[③]而且拥有全国2/3的大中型工商城市[④]和大量传统与新兴的手工业商业小城镇。[⑤]明清两代人口密度前4名的省份在华东,明末华东6省人口6900万,为全国15省12000万人口的58%(1578年)。[⑥]清中期统计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00人以上的府州全国有29个,华东占24个(1820年)。[⑦]便利的交通、发展起来的工商城镇和众多的人口为市场的构成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从商品生产与流通关系看,市场可分三类:

第一类是由专业特色明显的手工业市镇构成的专业市场。华东地区拥有一大批较为发达的手工业城镇,迅速增长的人口生存需求,极大地刺激了这些城镇及其周围农村的手工业商品生产,并且向更广的范围辐射,构成交易网络。例如松江棉纺闻名于世,因而形成了棉布市场;景德镇、佛山等地也都是这一类型的专业市场。

第二类是由传统文化城市或工商城市构成的综合性市场。例如苏州,既是文化古城,又是丝织业中心。杭州、南京、扬州等都属于这类市场。

第三类是并无特色的手工业生产,而是以交通枢纽或河埠港口地位而构成纯然市场,如临清、济宁、淮安、宁波、泉州、厦门、月港等。这些城镇港口市场首先是因商而兴,如果有手工业,也是在流通的刺激下然后形成的。又如江西广信府属铅山,既无特色手工业,而且偏僻落后,由于地处闽、浙、赣交界之处,又是闽浙商人经锦江入鄱湖北上湖广江皖南下广东的要道口,成了南方各地手工业产品和土特产甚至还有海外商品的集散地,纯然的贸易市场。如果我们认为为了商品的交换而进行的长途贩运的流通形式具有近代商业意义的话,那么最能体现这种意义的市场应是这第三类。

明清时期,国内市场最大宗的商品依次为粮食、棉花、棉布、丝、丝织品、茶、盐、铁、瓷器等。[⑧]按人均占有量、产地、集散地、人均消费量等方法计算,华东都是最大的市场并拥有最大的流通额,总人口与城市人口的基数决定了这一判断,而且前述三类市场使华东地区形成了层次不同的市场网络。

粗略的估计,明末清初,占人口58%的华东地区,占有80%以上的商品市场和更大比率的商品流通额,以及更多的商业资本。当时,国内市场是主要市场。但是,当我们注意到市场上最大的交易量为粮与布和粮盐,即Ⅰ类工业品(布、盐)和Ⅱ类粮食之间的交换,注意到Ⅲ类经济作物(棉、丝、茶)主要是城市消费,一个问题便出现了:Ⅰ类和Ⅱ类商品基本上都由农民生产,属于农民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不形成由商人作为媒介的商业市场的交换流通,Ⅲ类商品又很少流向乡村,[⑨]城市的自我生产消费必须保持供需平衡。但是,已经发展起来的经济作物商品化生产和手工业商品经济决不可能停滞在自给自足的平衡水平,于是买方的缺乏便造成市场的不充分。这也许是明清时期手工业品价廉物美,江南城市消费趋于奢靡的一个重要原因。过多的商品必然由于国内市场的不充分而产生寻找新市场的欲望。向农村?可能性不大,农民缺乏购买力,那只有向海外,海外有需求,何况外国人已经用大船载着银元来做生意了。近代海外贸易序幕的拉开首先不是商人的企图,而是商品的欲望。当海外市场不仅广大,而且利润可观时,商品寻找市场的欲望与商人谋利的企图便构成了向海外贸易的扩张力。当时,除了武器装备落后于欧洲,中国的远洋航海技术与物质条件都是第一流的。如果国家允许,这种扩张力就能得到正常的外放;如果国家不允许,它就以各种非法形式实现不正常的外泄。

华东诸省,大多沿海,自古有涉海贸易的传统,至明,已形成宁波、福州、泉州、月港、厦门、广州等外贸港口。华东市场作为外贸腹地,正可借此外销商品。问题在于货利之谋与王权之稳之间的平衡。嘉靖中,原本为消极外贸之果的倭乱又成了禁海之因。隆庆开禁,准贩东西二洋,给明末华东市场的发展带来生机。万历中再次因倭禁海,海上“人辄违禁私下海,或假借县给买谷捕鱼之引,竟走远夷”[⑩]。清初为郑成功之事,海禁更严,但设法走私的商人渔船时有冒险出海。“海中之利无涯,诸番奇华本一利万,谁肯顿息哉”[①①]?

华东市场的扩张力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看,一是国内市场的不充分与华东商品经济的较发达的矛盾,促使商人向海外寻找市场。“闽广奸商,惯习通番,每一舶,推豪富者为主,中载重货,余各以己资市物,往牟。利恒百余倍。”[①②]“童华,兰溪人,以巨资为番商”。[①③]明人王在晋《越镌》卷21中列举4件海商案,其中3件为商人聚资购买当地的丝织品和磁器白糖等,与日本通商。徽州、宁波等地商人携带大量资金进入沿海市场,参与海外贸易,而广东、福建沿海商人以特有的地理优势活跃于海上贸易。[①④]“海滨之民,惟利是视,走死地如鹜,往往至岛外区脱之地曰台湾者,与红毛番为市。”[①⑤]据日本学者岩生成一《近世日支贸易数量的考察》,1611年到1646年约有1100艘“唐船”赴日;1662年到1699年有2819艘,其中从中国本土赴日的为1972艘。[①⑥]又据钱江《1570~1760年中国和吕宋贸易的发展及贸易额的估算》,当时中国赴马尼拉商船总数为3097艘,其中明末的64年中有1677艘,康熙开海禁后的第二年1685年至1716年有525艘。

二是发展起来的华东市场对海外诸番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是两夷者,皆好中国绫缎杂缯,其土不蚕,惟藉中国之丝到彼,能织精好缎匹,服之以为华好,是以中国湖丝百斤,值银百两者,至彼得价二倍。而江西磁器、福建糖品果品诸物,皆所嗜好。”[①⑦]“大抵日本所须,皆产自中国,如室必布度,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磁器,湖之丝绵,漳之纱绢,松之绵布,尤为彼国所重。”[①⑧]至于西欧对中国茶、丝、丝织品、磁器、糖等商品的向往,乃是自丝绸之路阻断之后,欧洲人冒险开避通向东方商路的主要动机。据美国学者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一卷第二十六章统计的1739年和1740年广州的欧洲商船情况看,两年中商船24艘,运载吨数为13905吨,分别来自英国、法国、荷兰、丹麦、瑞典。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商船在澳门出入,1740年1年中有12艘,运载吨数为4400吨。华东市场的商品价格内外有别,外销比内售明显高出许多,也有劣质货物,但总体上是价廉物美,外商能够接受,即使再加上船钞税银、官吏勒索及其他费用,以及万里航海之险,欧洲人也愿来中国投资贸易,因为回去后仍有大赚头。即以丝织品论,中国的要价是西方市场上同类产品的1/3或1/4。[①⑨]

二、外来贸易对华东市场的拉力

利润是推动商业发展和市场成熟的主要动力,商品寻找市场的扩张力通过商人的趋利行为表现出来,因此,商品的扩张力与寻找中的市场的利润拉力是一个事物的两面。明末清初,正在向中国寻求贸易的欧洲和东西洋诸国市场拥有的货币对华东市场产生了这种利润拉力。这实际上是已经形成的世界市场初期竞争在中外贸易上的表现。

以英国为例,在明末清初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1635~1753年),“英国对东印度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22条远洋商船运来货物约合中国白银727669两,运来白银(主要是银元)折合中国银元7713078两,总资金达14267452两。[②⑩]英国对华贸易中悬殊极大的入超在证明中国商品的扩张力的同时,也表明那数以百千万计的白银对中国市场,首先是对华东市场的拉力。

这种拉力主要表现在同一商品的内外差价上。在中国的出口货物中,签约并完成贸易最多的先是丝和丝织品;后来由于英国国会法令禁止几种丝和丝制品在英伦零售或穿着[②①],丝和丝织品贸易曾略有下降,而英国人对中国茶叶越来越感兴趣,茶叶贸易上升很快;还有糖、瓷器、铜、白铜、水银等。在“公司”大多数商船的货单上,茶叶和丝、丝织品常常放在首位。以茶叶为例,1701年至1736年,茶价每担,工夫茶38两或35.3两或23.1两,武夷茶27两或17.15两或14.8两,白毫38两或35.3两或24.4两,松萝19两或16.15两或22.1两,瓜片24.5两,色种49.4两,最贵的是贡熙细茶54.9两。而道光初年的茶叶国内市场价每斤在48文至200文之间,[②②]当时的银钱比率是1两:1300文左右,每担约合3.7两至15两。以此来计算“公司”当时从广州买到的茶叶,至少是国内市价的三倍甚至更高。

实际上,外商已经注意到这种内外的差价。在广州,英商“自行进入城内,询问店铺的货物价钱,我们发觉比他们从来向我们索讨的价钱便宜得多”[②③]。

内外贸易中的价格差额构成的更高利润,对商人的诱惑力是极大的,这其中首先被吸引的是华东商人。“茶叶是由安徽、江西及湖南等省运来的”[②④]。“董事部又命令购买南京手工织制品,特别指定幅宽一英码的南京棉布”[②⑤]。“我们与米森诺会同和德少、秀官及保商启官平分订约,购入最好的南京生丝400担,每担175两银,缴清各项费用,一百天内船上交货。该商人等在广州没有这样大批的生丝存货,一定要到外地搜购,逼得我们预付款的80%给他们,这是我们能够劝诱他们索取的最低数额。”[②⑥]以广州为交易市场,货源100天内搜集,应是从广州到江浙来回所需的时日。利玛窦从广东北上去南昌、南京、北京沿途见到了这种长途贩运以供外贸的盛况。[②⑦]当时来华外国商船不仅在广州贸易,也沿海岸线北上厦门、舟山(定海)等地商贸。有的外船在广州订到货后,还必须航往舟山、宁波口岸去装货。[②⑧]可见华东市场接受海外贸易的拉力的形式是多样的。

由于各种原因,借依广州、厦门、宁波等港口在政府官员的监督下与外商贸易是有限的,港口管理外贸的官员对外商成千上万的银元更具贪婪之心,他们千方百计地向中外商人勒索,官商、皇商欺行霸市现象也很严重,市场交易常常出现波折甚至夭折。但海外贸易的高利润依然存在,它吸引市场以商人走私的形式进行交易。于是,华东商人走私贸易在明末清初更为盛行。“夫漳、泉之通番也,其素所有事也,而今乃及福清。闽人之下海也,其素所习闻也,而今乃及宁波。宁波通番,于今创见。又转而及于杭州。杭之置货便于福,而宁之下海便于漳。以数十之货,得数百金而归,以百金之船,卖千金而返,此风一倡,闻腥逐膻,将通浙之人,弃农而学商,弃故都而入海。”[②⑨]漳州、泉州、福清和宁波、杭州之间的市场辐射关系已发展成走私外贸的利害联系了。“原来这边中国的货物,拿到那边,一倍就有三倍价;换了那边货物,带到中国,也是如此。一往一回,却不便有八九倍利息?所以人都拼死走这条路。”[③⑩]明中叶后发生在东部沿海的海外贸易、海外移民、走私冲突甚至倭寇之乱的主要原因应是华东经济发展与海外贸易之间的推拉作用。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对此作了阐释:“今海贼据浯屿、南屿诸岛,公然番舶之利,而中土之民,交通接济,杀之而不能止,则利权之在也”。[③①]

明末清初的海上走私贸易可分为近海岛、港贸易和远海诸番贸易两种。第一种近海岛、港贸易。如浙江,舟山城东南百里的双屿港,“为倭夷贡寇必由之路”[③②],在嘉靖年间发展成为华东走私商人与日本、葡萄牙等国商人的集散中心、国际贸易港,主要经营丝和丝织品。[③③]这个走私市场有多大?当时曾到过中国沿海活动的葡萄牙人宾托(FernaoMendezPinto)在他的《游记》中写道:“双屿港总人口有三千多人,其中葡萄牙人占一半以上,还有房屋一千余幢,有的房屋建筑费达三四千金;还有教堂三十七所,医院二所。每一年进出口贸易额达三百多万葡币(Cruzado),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用日本银锭作货币的。”[③④]浙江沿海还有可以避风良港四五十处,都成了当时海上走私的贸易市场。又如福建,福建沿海由于海岸线更为曲折,岛屿众多,加上闽东南郑芝龙家族海商集团拥有较强大的武装力量,台澎相距不远,形成接应之势,沿海的走私贸易更为活跃。“漳之诏安有梅岭、龙溪、海沦、月港,泉之晋江有安海,福鼎有桐山”[③⑤]等,其中月港为最大海港。明末,月港衰微,郑氏海商集团总部所在地安平港兴盛起来,到清初,成为与清廷抗衡的海上贸易大港,直到清军剿郑的战火把它毁为灰烬。福建还有下属台湾府的澎湖、大员、鸡笼淡水港。广东除了人们熟知的澳门之外,还有可以辐射闽、赣、粤三省的南澳岛,也是当时走私贸易的国际性市场。走私贸易的商品流通量与贸易额永远是一个谜,双屿港的年进出口贸易额也只是一个参考数字,但不可怀疑的是,以华东丰富的商品市场作为腹地,沿海岛、港走私量一定很大,否则,不足以引起再三发生的“倭乱”,不足以形成持续16、17两个世纪的十几个私人海商集团。[③⑥]

第二种远海诸番贸易。这是沿海岛、港走私的辐射性向海外的延伸,所及的国家与地区东起日本、朝鲜,南经吕宋至南洋群岛,西及阿拉伯半岛并直至东非,而且在这些地区和国家同葡、西、荷、英等国商船贸易:这种贸易额也是很难确计的。林仁川先生根据国外有关史料,作了估计工作。其中1641年6、7两个月,郑芝龙运往日本长崎的诸多货物中有白生丝25700斤,黄生丝15550斤,各种纺织品140760匹;1641年,销往日本长崎的各种糖5726500斤,1644年为1417550斤,1645年为3377900斤。[③⑦]明末清初远海贸易的总额估算,年平均出口约918万两,进口约738万两,利润约942万两。[③⑧]

综上所述,明末清初,华东市场参与海洋社会经济的海上贸易,与世界性的海上贸易存在着互动作用的关系,这种关系显示出华东商品经济和市场网络的新发展。但是这种新发展的主要动力是在民间,中国的海外贸易主要特征是民间走私,在本国政府的有限贸易和海上禁令以及番国洋人中的海盗前后夹击中,华东特别是沿海商人不畏艰险依然扬帆起锚,趋利而去,干着赴汤蹈火的事业。中国近代中外贸易的序幕充满活力与艰难。注:

①⑧⑨关于国内市场等级的界定和明中叶始全国性大市场的形成,参见吴承明先生《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一书的有关论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17~256页。

②关于多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理论,主要参见傅衣凌先生的《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③另外五条干线要道为:北京分别至河南湖广广西、至陕西四川、至贵州云南、至山西、至(辽宁)开原。见明人黄汴的《一统路程图记》和儋漪子的《天下路程图引》,杨正泰校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65页、第354~512页。

④根据傅崇兰先生《中国运河城市发展史》统计,明清时期比较发展的32座城市中,华东占21座;清代工商业城市,华东占六座。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7页。

⑤傅衣凌主编,杨国桢、陈支平著:《明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9~342页。

⑥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表12、13。

⑦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表88。

⑩[明]张燮著,谢方点校:《东西洋考》卷7,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3页。

①①[明]王世懋:《策枢》卷一,《通货》,丛书集成初编本,第十二页。

①②[明]周玄wéi@①:《泾林续记》,丛书集成初编本,第二十七页。

①③①⑧[明]姚士麟:《见只编》卷上,丛书集成初编本,第五十、五十一页。

①④参见张海鹏、张海瀛主编《中国十大商帮》有关章节,黄山书社1993年版。

①⑤①⑦③①[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第二十六6册,《福建》;四部丛刊三编本。

①⑥转引自郑永昌:《明末清初的银贵钱贱现象与相关政治经济思想》,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94年版。

①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3页。

②⑩这里的三个数字根据马士著《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以下简称《编年史》,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中文版)第一卷第309~321页《东印度公司的英国船只对华贸易表(1365—1753年)》的有关数据统计而来,原表多用镑和八单位里亚尔后称元为计算单位,这里根据100英镑=416.67元、100元=72两、100英镑=300两换算,0.72两×416.67=300.0024两。又:货物价值与白银相加不能等于总资金的原因是有许多船只只有总资金的记录。

②①②③②④②⑥②⑧《编年史》第一卷第十一章、第八章、第十五章、第二十八章、第八章。

②②黄冕堂:《清史治要》,齐鲁书社1990年版,第441页。

②⑤《编年史》第一卷第二十一章。所谓的南京棉布应是指当时苏松地区的棉布织品,南京和苏州都有棉布市场。

②⑦《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78页。

②⑨[明]王在晋:《通番》,《越镌》卷21。

③⑩[明]凌蒙初:《转运汉遇巧洞庭红波斯胡指破鼍龙壳》,《拍案惊奇》卷之一。

③②天启《舟山志》卷2,《山川》。

③③③④③⑦③⑧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35、136、219、456~465页。

海外贸易论文第3篇

【论文摘要】 当今我国外贸出口绝大部分是以FOB合同成交,为什么外商选择FOB有其内在原因,本文主要从一个目前较少有人去探讨的角度,即从海上货物保险的风险角度来分析为什么外商选择FOB合同而不是CIF合同。 【论文关键词】 海运保险 进口商 贸易合同 FOB合同比较CIF合同最大的不同是价格构成的区别,其中CIF较FOB多出了从出口国到进口国的运费及保险费。当前FOB之所以普及是由于我国进入WTO以后,航运业对外开放,世界船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大的开放港口均有世界大的班轮公司船舶挂靠揽货。在此背景下,国外客商很容易通过境外的货代安排租船订舱,从而更好地掌握船货的动态,但是外商指定的货代由于资质不清,容易发生两者勾结,境外货代对其无单放货或直接将提单交给对方,从而导致出口商无法在安全收到货款前掌握物权。与此同时,国内货代在FOB条件下是按国外托运人指示行事,必然对境外货代交单或对进口商做“电放”,这样进口商在各方面都处于较为主动的地位,大大减少自己的风险。 除此以外,从海上货运保险角度看,FOB比较CIF对于进口商更加有利,这也是由于我国的保险法某种程度上存在缺失。我国《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第21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领域,被保险人定义为其财产受到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因此,如果货物出险,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条件将是:1.索赔者一定要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2.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要具有可保利益。所谓可保利益原则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在货物出险的时候对货物具有利益关系,即货物出险他们就有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在不同的贸易术语下货物可保风险如何呢?让我们试着从最常用的两种术语分析一下。在CIF术语条件下,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发生转移,但是买方要负担保险费和运费。严格意义上说,CIF术语下的保险应该是卖方代为买方购买,因为买方要承担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并且买方支付的货款是包含保险费的,而不是卖方替自己买保险。但实际业务操作中,很多出口商或者货代简单的将CIF术语理解为“到岸价”,保险是保自己的货物到卸货港的风险。因此,出口商或者货代办理保险的时候,绝大部分是将被保险人写上出口商的名字。但是,由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了进口商,从保险的角度来看,此时进口商承担了风险就具有了可保利益。如果货物在海上出险,则进口商按可保利益原则是可以索赔的,但是,由于被保险人是出口商,因此进口商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无法索赔。那么,是否将被保险人写上进口商的名字,而同样是海上出险进口商就一定具备索赔的两个条件呢?也不一定。在这样状况之下,首先出口商将自己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而即便货物海上出险,根据《保险法》,可保利益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什么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呢?除了进口商手握代表物权凭证的海运提单,或者已经支付了货款,否则就不能认定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点可以从1996年智德公司诉中保案的法院判决中得到支持。在1996年6月30日的一宗海上货物出险,香港智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潮安文祠殷发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与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海运货物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广东省最高法院在判案结语中有这样一段话“根据保险合同的赔偿性原则,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实际损失确实存在。即使保险事故造成了保险标的灭失,如果被保险人并没有因此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保险人也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在本案中,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信用证付款,但本案的事实表明,智得公司没有交单赎款,潮安公司也没有付款赎单。而且,潮安公司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向智得公司支付货款,本案也没有证据证明智得公司要求潮安公司继续支付货款。”( 民事判决书[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274号 )当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一般出口方交单期是装运后一段时间(以信用证约定为准),无约定的按UCP600规定交单时间是提单日起21日内或信用证有效期之前(以先到者为准)。因此可能出口商还没有到银行交单,或者单证在银行之间流转时,船上货物已经出险。在此情况下,进口商由于没有得到物权凭证或没有付款赎单,按《保险法》将被认定为没有经济上的实际损失,即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可保利 益。但是信用证下银行付款是“单证相符”而不考虑实际货物状况,因此,即便出险,开证行还是会在交单期内“单证相符”之下付款,这样进口商为自身利益考虑将面临与出口商、保险公司,以及开证行多头协调和可能跨国诉讼的局面,陷入很大的困境。而在CIF下做仓至仓条款的保险,出口商背书转让保单同样会在单据流转中的物权确认和可保利益划分上给保险人带来技术上反驳的理由。 根据上述分析,由于贸易人士的不专业和我国保险法对可保利益的定义不严谨给了保险公司在可保利益原则上有了太多的抗辩空间,导致了进口商在CIF术语之下面临很大的风险。那么,在FOB术语之下买方风险情况如何呢?在FOB术语下,进口商办理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保险。如果货物在此期间出险,而自己还没有付款,进口商会选择不要货,保险费用由于很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没有多少损失。而如果出险时已经支付了货款,则符合索赔的两要件,自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理赔。因此,从保险的角度来看,进口商选择FOB合同较CIF合同更为主动和有利。 参考文献: 刘玮:海上保险.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 姚新超.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 陈岩于永达:解析贸易术语.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四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民事判决书(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2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海外贸易论文第4篇

(一)网络海外代购带来的有利影响

1.促进国际间资源整合。网络海外代购消除了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屏障,解决了语言、物流、外汇等方面的障碍,促进了自由贸易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降低买卖双方成本,实现全球资源的有效配置。

2.实现消费商品多样性。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不断提高,国内产品种类略显匮乏。笔者在淘宝网上搜索“代购”发现在全球市场共有2054.38万件商品可供选择。海外代购不仅可以购买国内存在但少有的商品,同时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为其寻购仅在国外市场出售的国际品牌和商品,增大了人们的消费空间和范围,实现商品多样性。

3.促进国内企业进行优化改革。由于代购商品具有价格上绝对的竞争力,拥有30%甚至更多的折扣,使得国内相关产业面临严重的竞争压力,这也促进了国内企业通过产业结构优化,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技术创新,从而带动了国内相关产业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此外,零售业不断完善采购制度降低成本提升价格优势,以更好的服务和购物环境提升顾客的消费质量,同时,充分利用其周到便捷的售后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进而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4.激励企业寻找商机,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海外代购作为电子商务的分支,其主要表现为B2B(BusinesstoBusiness)的商务模式,国内外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积极寻找商机,建立贸易伙伴关系,推进国际贸易的发展。2013年服务业对我国GDP增长贡献首次超过工业跃居第一位,占比达到46.1%。而在262204亿服务业总值中,B2B电子商务以8.2万亿元的市场交易额占据了1/3的份额。世界工厂网作为B2B形式的外贸电商平台,拥有2400家企业,260万入驻采购商和日150万独立访客显示了国际贸易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网络海外代购带来的不利影响

1.国家税收流失现象严重。海外代购商品入境通常不以正规的商品入境渠道报关入境,而是以物品形式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予以计核,从而大大降低了进口关税,特别是化妆品、电子产品、金银首饰等,同时也造成了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偷逃行为,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我国现状中,海关对旅客行李只采取抽验,被抽验的概率因地而已,上海被抽到的概率大约为50%,北京、深圳、广州等地的概率较低,约30%左右。

2.海关通关管理复杂难度加大。目前海外代购多为小额,需向国内分散的消费者征收,加重了海关征收工作量,税收成本增加,同时,为查验走私行为增加了负担,难度加大,其年活跃在灰色地带金额逾400亿元之多。

3.外汇管理监管困难。跨境网络交易支付交易性质监测难,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使外汇核销监管受阻,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无法获得真实的数据信息,影响对国际收支的统计,难以做到真实准确。

4.影响零售企业经营秩序及发展。海外市场产品以其种类多、品牌高端、优惠差价等优势在国内市场逐步增加份额,民族企业受到严重冲击。据数据显示,像家乐福、沃尔玛、大润发这类大型卖场,一个门店一天的客流量为4-5万人次,而淘宝每天有约6000万固定访客,日均销售额是零售企业的数百倍。目前,全球“速卖通”平台上小单外贸在线交易平均订单利润率在20%-60%之间,部分产品的利润会更高,而传统企业的利润率在5%左右。许多中小型民族产业因此失去市场破产导致大量失业,也为国家经济发展造成沉重的负担。由于顾客在网络代购前倾向于先到商场进行试穿,试用,记下货号后进行代购,这极大的影响了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同时,由于员工多以底薪加提成取得工资,代购使得大批员工面临工资剧减甚至失业的巨大压力。

5.消费者面临诸多风险。

(1)代购产品难辨真伪。由于买卖双方仅通过虚拟的网络电子平台进行协商购买,消费者不能真切确定商品的质量及真伪,对于不熟悉海外代购的消费者而言,需承受较大被欺骗的风险。现在网上很方便就能买到海外大牌的全套包装和小票,10元到40元不等的高仿假小票可以假冒香港、美国、英国等专柜票据,这就使消费者承担较大的风险。

(2)售后服务难以保障。海外代购相对于正常的商品买卖增加了代购手续,随之也增加了若干的不可控因素。一旦产生纠纷,由于缺乏真实的消费凭证,消费者很难维权追究卖家责任,导致自身利益受损。例如,在美国通过其境内发卡银行通过信用卡支付,可以享受60-90天甚至长达120天的退货机制,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则难以保障。

(3)存在个人隐私安全隐患。消费者在选择海外代购的商家时必须慎重,选择正规的官方代购,以防由于个人信息泄露遭致敲诈勒索或诱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6.代购商面临诸多风险。

(1)竞争激励及利润减少风险。海外代购行业门槛低,随着更多的人群和商家涌入海外代购行业,行业内部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海外直购网站不断完善,对海外代购造成较大威胁。在2010年海关公布《2010年第43号公告》,将个人邮递物品免税金额从500元人民币调至50元,使得基本所有代购品都要纳税,直接增加了代购成本;2012年3月28日,国家海关总署下发并执行新政策,规定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清关手续。只有通过对方国家邮政企业,交由中国邮政在大陆投递的包裹可以使用。此次通关方式改变,受到影响最大的还是代购人,转运公司运费价涨幅均在50%以上,也相应的增加了代购人的成本,缩小了代购商的利润空间。

(2)涉嫌偷逃税款风险。2014年8月1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不管是个人到国外购物,还是电商企业做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提交相应的货物清单,办理报关手续。今后未以《货物清单》《物品清单》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跨境电商和海外代购等行为,将都涉嫌走私。根据相关规定,现存的微信朋友圈海外代购模式也可被视为走私行为。

二、海外代购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产生原因分析

(一)全球化的世界背景为助推力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的全球化发展,实现了各国的资源和商品的自由流通,同时由于人们对高质产品及新鲜事物的追求,资源整合和商品多样性成为经济继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实体零售企业“应战”海外代购海外代购逐年增加市场份额,实体零售企业为争夺市场提高生产效率或者进行技术创新,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以保证正常经营利润。但也有一些传统企业保留原有的销售模式,丧失发展机遇从而被市场淘汰。

(三)国家管理不完善导致税收流失严重根据海关规定,旅客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而“自用合理数量”则存在一定程度的灵活性;针对“邮购”环节,若采取“直邮”也将引起大量税收流失,国家管理体制有待加强,立法缺位有待改善。

(四)海外代购特点及相关国际原因在线国际贸易无固定的交易场所,虚拟化性质使征税证据不易获得,难以监管;由于各国对消费税的征收以及征税对象存在争议,不同的税收体制也方便了国际避税,进而导致我国大量税收流失。

三、解决海外代购对国际贸易的不利影响对策

(一)维护消费者利益安全对于消费者而言,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优化法律环境,使消费者维权时能有据可循,促进各国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使消费者受益,维持海外代购更健康稳健的发展。

(二)提高代购商综合实力对于海外代购商而言,为促进其自身发展,代购商应该充分合法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获取更多白领阶层和年轻人市场,获得规模优势;关注目前和未来的发展热点,调整产品结构;充分利用专家效应,通过以往购买者对产品的优良评价增加产品的知名度,达到宣传效果。最后降低代购成本及费用,完善售后保障服务招揽客户进而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

(三)打造中国品牌时代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应该抓住机遇不断转变经济模式适应世界市场发展形势,充分利用互联网走出国门,创建自身品牌赢得市场,积极与国外企业建立紧密的贸易联系,打造海外代购的中国时代。

(四)加强政府规范,形成人资优势对于政府而言,中国应该制定详细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海外代购行为,积极参与到世界贸易相关组织中,通过相互协作研究探讨,共同制定技术标准以减少各国争议影响利益及贸易往来。跨境电子商务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人员要了解网络技术,国际贸易、国际物流、法律等知识,政府应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打造高精尖人才,形成人力资源优势。

(五)深化监管力度及范围对于各类监管问题而言,最主要的是掌握真实的交易,政府可以搭建交易认证平台获取交易信息,强化平台监督责任,协助政府进行各方面监管,同时也有利于税务及统计部门根据真实数据开展工作。

四、网络海外代购行业前景

海外贸易论文第5篇

一、加工贸易渠道销售网络的影响因素及类型

(一)加工贸易主体对销售网络的影响

加工贸易主体不同,其销售网络的形式不同。内资加工贸易企业的销售多通过外贸公司、出售给海外中间商、深加工结转等方式完成。通过外贸公司实现销售的情况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外贸公司接单以后委托加工贸易企业生产,另一类是没有进出口权的加工贸易企业接单后,找外贸公司作。对于外商投资的加工贸易企业,其销售方式主要是境外接单境内生产。

(二)企业规模对销售网络的影响

企业规模大小对销售网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大型加工贸易企业能够拥有自己的销售网络,尤其是外方是大型跨国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未到中国之前,就在国际市场拥有一席之地,进入中国只是其全球发展战略的一个部分。这种销售网络更多地体现在公司的内部交易上。中小企业受制于资金限制,则可能更多地依赖中间商来实现销售。

(三)产品用途对销售网络的影响

根据产品的用途,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可以分为面向大众消费者的生活消费品和面向生产者的生产消费品。如果生产的是面向生产者的生产消费品,加工贸易企业的销售比较容易通过与下游企业之间形成战略伙伴关系来实现,因此此类加工贸易销售网络的建设从寻找下游企业开始,国际市场供求信息对其开拓国际市场至关重要。对已经拥有买家的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降低产品价格是维护这种战略伙伴关系的主要措施。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有的企业为了保持买卖双方的信任关系,甚至不愿意拥有自己的品牌。

如果生产的是面向大众消费者的生活消费品,加工贸易企业的销售就要通过一般的商业流通渠道来实现,流通环节包括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这个环节越长,生产商获得的利润越少,但是生产商要想通过缩短流通环节增加利润,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企业首先要创立自己的品牌,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对产品有所了解。此类企业也需要在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和降低生产成本上面下工夫。

二、我国加工贸易海外销售的现状与评价

(一)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市场分布

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主要面向三类市场:原材料主要采购国,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在国———通过母公司内部交易实现,其他国际市场,即除原材料主要采购国和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在国以外的第三方市场。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加工贸易产品主要出口市场是第三方市场,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中有94.2%认为其他国际市场是主要出口市场,而选择返销原材料主要采购国和母公司内部贸易的企业比例只有20%左右(参见表1)。这种分布的原因在于我国加工贸易的主体以来自港澳、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东盟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外商为主,这些国家和地区内部的市场狭小,他们在我国开展加工贸易的目的是利用我国廉价的劳动力,以保证其产品在欧美等市场的竞争能力。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是这些企业的目标市场。

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出口市场的分布上,基本相同,但内资企业没有母公司内部贸易,出口市场多样化比率低于外资企业。

表1接受调查企业出口的主要市场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计算整理。

(二)加工贸易企业销售渠道的总体状况

在问卷列出的6种海外销售渠道中,利用海外母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出口给海外批发商是最主要的两种渠道。接受调查的企业中,46.5%的企业利用海外母公司的销售渠道,31.6%的企业将产品出口给海外批发商,选择其他四种渠道的企业比例都在20%以下,其中利用中国外贸公司的销售渠道的企业最少,只占接受此项调查企业的8.6%(参见表2)。显然,在通过海外母公司和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的销售渠道进行出口的情况下,整个产品的经营网络极有可能控制在母公司和原材料外方提供者手中;出口给海外批发商和零售商则意味着有相当大部分的利润留给了中间商。而在利用中国外贸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出口给海外生产商的情况下,经营网络和利润极有可能由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控制和掌握。利用这两类渠道的企业比重非常低,意味着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在销售方面严重受制于母公司和中间商,加工贸易带来的利润也相应地掌握在他们手里。

表2接受调查企业的海外销售渠道

企业数比重

A.利用海外母公司的销售渠道27546.5%

B.原材料的外方提供者11419.3%

C.出口给海外生产商7512.7%

D.出口给海外批发商18731.6%

E.直接出售给海外零售商7112.0%

F.利用中国外贸公司的销售渠道518.6%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91130.8%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计算整理。

(三)内资企业的销售渠道

对于内资企业,由于没有外资介入,因此可以将利用海外母公司的销售渠道排除。表3的数据显示,出口给海外批发商是内资企业最主要的销售渠道,利用该渠道的内资企业比重为63.4%,其余4种销售渠道的企业分布基本相同,直接出口给海外零售商的企业比重较大,为19.5%,销售给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的企业比重最低,为15.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出口给海外批发商的比重高达76%,说明国有企业在销售上比较依赖海外批发商。一般地,交易环节越多,生产企业所能获得的利润越少,因此对于国有企业,如何减少流通环节,是提高利润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以生产大众消费品为主的企业。集体企业将产品出口给海外批发商的比重虽然也是最高的,但总体上分布比较平均。与国有企业相比,将产品返销给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直接出口给海外零售商和利用中国外贸公司销售渠道的集体企业比重较高。集体企业的销售渠道相对来说更具多样性。国有企业对某一渠道的依赖,使得其销售容易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

表3接受调查的内资企业的销售渠道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整理。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销售渠道

表4的数据显示,55.5%的外商投资企业利用母公司的销售渠道出口,25.2%的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的销售渠道,24.5%的外商投资企业将产品出口给海外批发商,其他三种销售渠道的企业比重都很低,其中利用中国外贸公司的销售渠道的外商投资企业比重最低,只有6.4%。

在各种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对母公司销售渠道的依赖程度最低,只有27.9%的企业利用母公司的销售渠道出口,利用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的销售渠道和出口给海外批发商的中方控股合资企业的比重都高于这一比例,分别为60.5%和38.4%;中外合作企业对母公司销售渠道的依赖也低于外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可以部分地说明外方投资者在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中对销售渠道的控制相对有限。另外,相对于外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利用中国外贸公司的销售渠道的比重较高,分别为11.8%和8.1%,也可以说明外方对这两类外商投资企业销售渠道的控制相对较低。

(五)外方投资者不同,其销售渠道分布存在明显差异

对于大型跨国公司来说,利用母公司的销售渠道是其最主要的销售途径,68.9%的企业是利用母公司的销售渠道出口的,选择其他5种渠道的企业比重都低于20%,其中出口给海外生产商的比重最低,反映出大型跨国公司全球生产和销售的特性及实力。个人投资者利用海外母公司销售渠道的比重最低,只有28.9%。出口给海外批发商是个人投资者最普遍采用的销售方式,说明个人投资者在经营网络方面比较倚重海外中间商。中小企业利用母公司销售渠道的比例也很高,为52.3%,但低于大型跨国公司。

表4接受调查的外资企业的销售渠道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计算整理。

相应地,中小企业出口给海外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比重要高于大型跨国公司。除其他情况外,中小企业利用中国外贸公司的销售渠道的比重最高,7.5%的中小企业利用此渠道进行销售。另外,中小企业销售渠道多样化的程度要高于大型跨国公司和个人投资者。(参见表5)

表5按外方投资者分,接受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销售渠道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计算整理。

(六)企业产品品牌的使用情况

企业产品品牌对企业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至关重要。总的来说,加工贸易企业主要使用海外订货商(或其指定)的品牌,这类企业占接受此项调查企业的49.9%,使用自己品牌的企业占36.1%,使用母公司品牌的企业占30.6%,使用国内订货商(或其指定)品牌的企业只有4.8%。(参见表6),从数据上看,使用自己品牌的企业比重并不很低,但如果不考虑使用多种品牌的情况,且将使用海外母公司品牌、海外订货商(或其指定)品牌和国内订货商(或其指定)品牌看作是一体,则没有自己品牌的企业占61.2%,而拥有自己品牌的企业只有28.8%。

表6接受调查企业产品的品牌

企业数比重

A.用海外母公司的品牌17730.6%

B.用海外订货商(或其指定)的品牌28949.9%

C.用国内订货商(或其指定)的品牌284.8%

D.用自己的品牌20936.1%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79121.4%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计算整理。

三、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开拓销售渠道的障碍

根据调查,绝大多数企业都愿意拥有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也有一些企业认为是否拥有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要视企业的发展状况而定,只有少数企业不希望拥有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如表7所示,68.8%的企业希望拥有自己的销售渠道;25.3%的企业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而定,只有5.8%的企业不希望拥有自己的销售渠道。这说明加工贸易企业有良好的发展自己销售渠道的意愿,但是现实中存在一些障碍,阻碍了加工贸易企业在开拓自己销售渠道方面的努力。

表7接受调查企业是否希望拥有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

企业数比重

A.是40268.8%

B.否345.8%

C.不一定,要视企业的发展情况而定14825.3%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84100.0%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计算整理。

(一)资金问题是企业开拓海外营销渠道最主要的障碍

加工贸易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除了要有价廉物美的产品外,还要投资大量的资金,进行宣传。由于资金限制,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才有发展海外营销网络的基础。就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外方投资者以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居多,接受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者约65%属于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资金问题成为限制这些企业开拓海外营销网络的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43%的企业认为发展海外营销网络的成本太高,企业资金有限(参见表8)。

表8接受调查企业认为发展海外营销网络的制约因素

企业数比重

A.成本太高,企业资金有限22243.0%

B.国际市场供给饱和,新品牌难以进入8015.5%

C.企业不能及时获得国际市场供求信息11622.5%

D.缺乏发展自己营销渠道意识6312.2%

E.合作(或合资)外方限制本公司发展自己的海外影响网络6813.2%

F.其他468.9%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16115.3%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计算整理。

(二)企业无法及时获得国际市场供求信息

表8的数据显示,无法获得国际市场供求信息是影响企业开拓海外营销网络的另一个重要因素,22.5%的企业认为不能及时获得国际市场供求信息制约企业海外营销网络的发展。这说明信息传播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企业在创建自己品牌过程中存在障碍

产品流通过程中,品牌的影响很大。拥有知名品牌的产品往往意味着稳定的市场份额。加工贸易企业开拓自己的销售渠道,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树立自己的品牌,尤其是内资加工贸易企业。根据调查,使用自己品牌的企业比例相对较低。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自己品牌知名度低和无力投资作广告是最主要的两个原因。如表9所示,分别有38.8%和26.9%认为自己品牌知名度低和无力投资作广告是企业使用自己品牌的障碍。这两个原因之间是关联的,广告和品牌之间相互影响,好的品牌必然是堆积在大量的广告之上,如果一个企业无力为自己的产品作宣传,就很难树立知名品牌,尤其是那些大众消费品。因此,企业不使用自己品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资金短缺。另外,18.6%的企业认为没有必要形成自己的品牌,这些企业多数是给国际知名品牌代工,只要与这些知名公司保持良好的伙伴关系,就不担心产品的销路。

知识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也是原

因之一,但比重相对较低,只有11.2%的企业认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使用自己品牌的障碍。可能的原因在于,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多数用于出口,且出口渠道比较固定,国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对其销售影响不大。

(四)企业电脑化经营相对滞后

随着网络的发展,企业的网络建设对开拓营销网络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如果企业能够充分利用网络获得快速、

表9接受调查企业认为使用自己品牌的障碍

企业数比重

A.知识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6111.2%

B.无力大量投资做广告14726.9%

C.自己品牌知名度太低,影响销路与价格21238.8%

D.没必要形成自己的品牌10218.6%

E.其他17632.2%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47127.6%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计算整理。

低廉的信息,就可能有机会迈向国际市场,尤其是中小企业,完善的网络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其参与国际行销。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是电脑化经营和管理。这对于大企业来说比较容易实现,但对于中小企业则存在一定的困难。中国台湾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台湾“52.46%的中小型制造业表示在推展业务电脑化方面遇到困难”(《制造业经营实况调查报告》,网上资料)。这个数据对了解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电脑化的情况很有帮助。

(五)缺乏优秀的营销人才

建立营销网络,人才是关键。根据台湾对本地中小型制造业的一项调查显示,面对激烈竞争的环境,优秀行销人才的缺乏,以及行销研究(商业分析与市场预测)人才不足是中小型制造业在行销方面所遭遇的最主要的困难之一。大陆的情况也是如此。在表8中,选择其他选项的企业中多数表示人才不足阻碍了其发展海外营销网络。

四、改进的建议

由于我国加工贸易是以引进外商投资的形式发展起来,内资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相对薄弱,因此加工贸易企业的销售渠道被海外接单人和中间商控制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状况是合理的。前面提到加工贸易的销售渠道控制在海外接单人和中间商手里,容易造成加工贸易企业利润水平低,缺乏自主性。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和企业应共同努力,开拓自己的销售渠道。

(一)企业应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营销策略

拥有自己的销售渠道对加工贸易企业稳定发展意义重大,但不管是制造企业,还是贸易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在开拓销售渠道时,必须建立符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状况的营销策略,否则欲速则不达。对于大型的制造企业,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在进行代工的同时尝试树立自己的品牌,积极开拓自己的营销渠道;对于中小型制造企业,资金和销售人员储备相对不足,营销策略的重点应在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同时积累资金和行销人员储备,逐步将企业做大做强;对于贸易企业,营销渠道的竞争意味着服务的竞争,只有提供更好、高附加价值的服务,才能巩固与老客户的长期关系,开拓新客户。

(二)加强工贸结合,帮助内资制造企业开拓市场

前面提到,加工贸易领域工贸结合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贸易企业接收海外订单后,在国内寻找合适的制造企业进行生产;另一种是制造企业接到订单后,因没有进出口权,必须找一家贸易企业做。前者多是内资加工贸易企业结合的方式。是内资制造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主要渠道;后者则是外资加工生产企业与贸易企业结合的方式。随着我国进出口经营权的逐步放开,贸易企业的这种纯业务势必降低。对于贸易企业来说,未来的发展方向应是第一种方式。贸易企业接单,寻找合适的制造企业生产,可以充分发挥贸易企业和制造企业的优势,增强内资加工贸易企业的竞争力。许多开展加工贸易的内资制造企业是中小企业,在海外业务方面缺乏竞争力,而贸易企业熟悉海外市场,但自身没有制造能力,两者的有机结合可以有力地促进内资加工贸易的发展。

目前这种形式的工贸结合规模太小。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多数是外商投资企业,内资制造企业的数量非常少。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国内贸易企业的功能没有充分地发挥,根据问卷调查,只有17.9%的内资企业利用贸易企业的销售渠道;二是内资制造企业产品的质量无法满足客户的要求,这也是加工贸易国内采购比率低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扩大工贸结合的规模,就需要贸易企业和制造企业共同努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适当的奖励措施,鼓励贸易企业在海外市场积极寻找订单。

(三)改善投资环境,变海外接单为国内接单

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多数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加工贸易业务多采用海外接单、国内生产的方式。销售渠道为海外接单人和中间商掌握,使得加工贸易企业的利润空间狭小,发展受到制约,尤其是对中外合资的加工贸易企业,中方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对此,政府应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方将生产环节转移到国内的同时,将其营销环节也转移过来,变海外接单为国内接单。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包括继续给予加工贸易企业优惠的税收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进主管部门的管理等多方面。

变海外接单为国内接单以后,不但可以提高加工贸易企业的利润水平,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而且可以在国内培养一批营销管理人才,解决我国行销人才缺乏的问题。另外,鉴于在所有形式的外方投资者中,中小企业利用中国贸易企业销售渠道的比重最高,因此在吸引外资进入加工贸易领域时,政策应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

(四)政府应在资金、信息、网络建设方面给予支持

海外贸易论文第6篇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含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陈宪等,2004

[2]《国际贸易实务》,对外贸易大学出版社,黎孝先,2007

[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吴百福等,2007

[4]《国际贸易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冷柏军主编,2006.8

[5]《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邱继洲主编,2006.8

[6]《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缪东玲主编,2007.9

[7]《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陈岩编著,2007.6

[8]《国际贸易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胡丹婷主编,2007.6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含参考文献:

[1]莫红梅,钟芸香.关于《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的探讨[J].商业文化,2011.4.

[2]严艳荣,刘成群.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对策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2.20.

[3]张伟锋,陈春梅.基于“工作过程”的国际贸易实务(英语)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0.5.

[4]陈燕.国际贸易专业课推行双语教学的SWOT分析[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5]毕永竹.大学双语教学有效性探讨[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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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口贸易-国际贸易的法律与实务,施米托夫,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

[4]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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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周厚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4

[8]贸易实务,张魁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3

[9]进出口贸易实务,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1

[10]国际货运与业务,李玉如,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6

[11]交通运输服务贸易与物流,陈海宽,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2

海外贸易论文第7篇

[摘 要]中国旧海关留存的卷帙浩繁的海关文献,是近百年社会经济史研究中一项最为完整、系统的统计数据和文字资料。哈佛燕京所藏的海关资料和京华版《中国旧海关史料》所收录的出版物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以季报、年报、十年报告、国内贸易册、月报等为层次,将其宝贵内容作以介绍,弥补以往简单地介绍海关文献之不足,研究者若能利用这一丰富的资源,将会拓宽和深入中国近代史的研究。

One Kind of Underdeveloped Historical Documents in Modern History--

A Review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aritime Customs Publications

Key Words: traditional maritime customs publications; reports and returns, text and denotation

Abstract: A myriad of historical maritime customs publications is the most integrated, and systematic economic statistics and documents during the late imperial China and the Republic. The thesis articulates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statistical series, as well as reportorial system, based on the collections by Harvard University Library and Jinghua Press. This observation, supplying a brigde of simple introduction to all previous studies, would advance the exploitation of these materials to broaden and deepen the research of modern history.

近代中国海关的基本职能是监管进出口贸易、征收关税、查缉走私、编制进出口统计,同时兼办沿海及内河航务、港务、邮政、检疫、气象、内外债和对外赔款的海关担保与清偿支付,厘金、常关税等附加税捐,甚至筹办国际博览会、教育(国文馆、税务专门学校)以及中国政府特派的外交事务等等。为了及时地掌握贸易与口岸地区的情况,从1860年开始海关就按照西方的管理和统计理念,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申报、汇总、出版体制,基本持续到1949年。海关出版物以其编制时间之长,内容之广泛,表达方法之科学、严谨,成为中国近代史最为系统完整的资料。

旧海关的出版物卷帙浩繁,种类众多,一般分为六大集①,每集之下又分为若干系列,规模最为系统庞大的是Statistics Series,按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第三卷的扉页所示,包括 Shanghai Daily Returns(上海每日贸易册)、Customs Gazette(海关公报)、Returns of Trade(贸易统计)、Report of Trade(贸易报告)、Chjnese Version(中文译本)、Decennial Reports(十年报告)、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国内贸易册)7个系统。

五十多年来,口岸商埠和近代中国的研究获得了广泛地拓展,口岸与腹地、沿海与内陆成了透析近代中国的一个视窗,资料整理也取得新的拓展,尤其是在国家大力提倡、动员编修地方志后,封存于各地档案馆、图书馆的各海关资料有过大致的整理、翻译和汇编。然而,在修志结束后大多没能及时全面地整理出版,这就使得这一套近百年来最系统的贸易统计资料和贸易情形评论成果,始终未能得到方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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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松弟按:本文是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中心211工程项目《长江三角洲历史地理研究》的子课题《长江三角洲港口体系的变迁》的一部分。谨以此文,对邀请我赴哈佛大学研究访问的哈佛大学东亚系的Peter K.BOl教授,资助我访问的美国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y以及哈佛燕京学社,表达真诚的谢忱,使我有缘见识到藏于哈佛大学图书馆的中国旧海关出版物。

①Statistical Series(统计集)、Special Series(特集)、Miscellaneous Series(杂集)、Service Series( 务集)、Office Series(公署集)、Inspectorate Series(税务司集)。

2001年,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和海关总署办公厅的合作下,京华出版社影印出版了170巨册的《中国旧海关史料》,为研究全国和各口岸的贸易情形和经济变迁提供了莫大的方便。这套资料主要收集了海关年刊(年度贸易统计和贸易报告)、十年报告,即旧海关出版物中Statistical Series的核心内容。

统计集中各项出版物的名称和内容在数十年间迭有变化,尤其是海关年刊,是历来变化最多的部分,其编排系统颇为复杂。但是,《中国旧海关史料》作为一项如此规模宏大的系列出版物,仅于“前言”列出所收的十余种出版物的名称,至于这些出版物的源流、变迁及内在的脉络,却缺少基本的交代。因此,读者在阅读这些文献时,难免要为旧海关贸易报告和资料记载的复杂性所困扰,如果要明了不同系统的差异以及同一系统内部的源流沿革,又必须仔细阅读系列原件并加以前后对比,而绝大多数的读者又不能方便地获得这些原件.有鉴于此,对于海关贸易报告的编制方法及其内容,郑友揆、张存武、詹庆华、滨下武志都曾分别各有侧重地著文予以介绍[1]①,但是对于统计集的介绍都不完整,对于其中五个系统脉络梳理的也过于粗疏,甚至有一些错误,直接影响到全貌的反映和文本内涵的分析。此外,或因年代久远,或因交流不畅,这些文献综述在国内并没有获得应有的留意。现拟依据哈佛所藏的中国旧海关出版物和《中国旧海关史料》一书收录的资料,向学界比较详尽地作一介绍,以便于利用。为方便论述,以季报、年报、十年报告、国内贸易册、月报、其他六项为序,详其源流和不同时期的差异,并将哈佛所藏和《中国旧海关史料》所收的资料予以比较,在最后附有简明的文本结构图。

季报

Quarterly Trade Returns(贸易季册),1869~1931年。属于统计集第2系列,由4个时间上前后连接的部分组成:1.Customs Gazette,1869~1913(海关公报);2.Quarterly Returns of Trade,1914~1919(贸易季册);3.Trade Returns,1920~1923(贸易册);4,Quarterly Returns of Trade,1924~1931(贸易季册)。《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

季册的内容以1920年为界,前期的季册仅介绍本季度的贸易状况,文字较少,多为表格,后期的内容越来越多。

试将1869年第四季度季册(最早的季册)和1881年、1899年季册的目录比较如下:

1869年的目录,共分三部分:Part I Quarterly Report of Trade。以各开放港口为单位,用文字和表格介绍本季度的贸易状况。PartⅡ Report of Dues and Duties for the Quarter Ending December 3l,1869。用表格反映本季度的关税收入状况。PartⅢPrecis of Fines and Confiscations for the Quarter Ending December 3l,1869。用表格摘要反映本季度的罚金状况。

1881年季册的PartI、PartⅡ、PartⅢ均同于1869年第四季度的季册,但增加了PartⅣ Notifications和Part V Movements in the Service(有关通告和服务事项的变化)。

1899年季册目录的前面三项均同于1869、1881年,但1881年的第五项替换了第四项,新增 Vessels in the Service作为第五项,以提供进出港口的贸易船只情况。

自1920年起,季册的格式和内容为之一变。

l.季册的名称。1920~1922年这三年的季册,由1919年的Quarterly Returns of Trade改称Trade Returns,中文称“某关民国某年第×季度华洋贸易统计册(中英合璧)”。其中,第四季度季册后面附有英文贸易报告和中文情形论略,故又名Trade Returns and Trade Report,并加入季度和年度名。

2.季册的内容。较1919年有较大的不同。以1921年第四季度的津海关为例,目录中列有:第一节进口各货(第一款:海关进口各货,第二款:常关进口各货;第二节 出口各货(第一款:海关出口土货,第二款:常关出口各货);第三节 复出口货(海关复出口各货);第四节专项(出口茶额)。前三节为各关共同的目录,第四节则视情加入或改变。

第四季度所附的各关“全年贸易册论”,也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贸易论略”,分别为英文的 Trade Report for the Year和中文的“华洋贸易情形论略”,两份中、英文的报告内容基本相同,但中文的内容比英文略微简略一些。此外,有些重要的海关,第四季度所附的除了上述中英文的“贸易情形论略”,还有常关(Native Custom)的英文贸易报告和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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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郑、张基本上以介绍年报的编撰为主,其他系统较为忽略;滨下主要是排列各大系统文献的目录;詹氏着重论述海关贸易报告的特点和价值。有关海关统计与报告内容的评价与修正,几乎是每一位利用者的前提工作,例如麦雷、姚贤镐、萧梁林、墨菲等等,此处从略。

“贸易情形论略”,因此共有4份“贸易情形论略”。二是“贸易统计册”,共有5节:分别是税钞、贸易船只、贸易货值、出入内地之货、旅客、专项。

由于增加上述内容,1920~1922年这三年的第四季度的季册,就属于统计集的No.2至No.5,也就是说包罗了三个系列的内容。

自1923年起,贸易季册的名称和内容再次变化。恢复为1919年以前的名称Quarterly Trade Returns,第四季度已没有“全年贸易册论”,即英文Trade Report、中文“贸易情形论略”及其后面的表格。其余方面内容,仍然沿袭以前。这种变化为1924年以后各年的贸易季册所继承。

哈佛燕京图书馆收录了1929年第一季度前的季册,但贸易季册的编撰一直继续到1931年。

年刊

年刊由多个系列构成,有些系列又由数种文献构成,比较复杂。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Returns of th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1859~1866。Returns of Trade at the Ports in China Open by Treaty,1867~1881,即年度贸易册,属于统计集第2系列。

1. Returns of th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1859~1866。按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第三卷扉页所列,1859年开始出版年度贸易册,为最早出版的海关出版物。1863年冬赫德接任总税务司职后,努力整顿关务,贸易统计的格式逐渐形成。所以,1860~1866年的年度贸易册,反映了统计格式形成前后过渡时期的特点,这一点在贸易册的内容上也有所体现。

1859~1864年各关的统计以半年为一册,内容较少,仅洋货进口、土货出口、航运、关税等几项统计。而且1864年前各关在分类、方法、货物单位、货物价值等方面都没有划一的制度,亦无全国统计。1864年后建立了划一的制度,对外进出口和埠际贸易开始分别记载,运销外洋和埠际之间给予区分,同时分类趋于详细,有了大致的来源和去向,海关贸易统计的格式逐渐形成。

哈佛所收的本期贸易统计共14卷,《中国旧海关史料》相对要全面一些,但也有不及①。

2.Returns of Trade at the Ports in China Open by Treaty,1867~1881。据郑友揆先生考察,1859~1866年这8年只有各关的贸易统计付印问世,1867年以后总税务司署设专司总辖各关统计,每年的“贸易统计乃分为二册”。自1867年开始,由副税务司(1873年改为造册处,1923年称为统计科)专门负责编纂出版海关统计和报告。这时的贸易统计有两册,第一册为1867年开始出现的“全国贸易和税收辑要”(Abstracts of Trade and Customs Revenue),并回溯到1864年,第二册是分关报告,各关条目有所不同,大体格式如前,类别有所增多。无论是全国统计和分关统计,越往后统计类目和内容越来越详细。至1881年,贸易册的统计格式基本成型,由于金银进出对贸易平衡的重要性,该年开始出现金银进出口价值表。本年的主要目录如下:

第一部分:贸易和税收辑要(Abstract of Trade and Customs Revenue Statistics from 1869~1881)。包括:1.进出口贸易值和国别;2.洋货进口、土货出口、洋货复出口;3.专项统计:鸦片,茶叶,航运,各港税收,洋货直接进口,洋货复出口国外,各港十年来贸易比较,上海港贸易总值和净值;4.附件:各国在内外贸易中的比重、各口岸的转口贸易和人口统计。

第二部分:分港贸易统计(Statistics of the Trade at Each Port),包括牛庄、天津、芝罘、宜昌、汉口、九江、芜湖、镇江、上海、宁波、温州、福州、淡水、打狗、厦门、汕头、广州、琼州、北海19个口岸。

就统计单位而言,1876年是一个重要的统一时期,此前海关两仅行用于税收和浙海关(宁波),上海采用规元,华南为墨西哥银元,华北和长江各埠使用本地两。

此外,自1875年开始,海关开始出版年度贸易的中文版,即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详见于〈四〉)。《中国旧海关史料》收录了1881年以前的 Returns of trade(贸易统计)系列,而没收Reports of trade(贸易报告)。

(二)Reports on Trade at the Treaty Ports for the Year,1864~1881,即年度贸易报告。本系列共17辑(1年l辑),属统计集第4系列,1865~1882年出版,《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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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如与哈佛所藏比较,《中国旧海关史料》中,上海多了1859年和1866年,缺1861年;广州多了1859年和1866年;天津多1860年5~12月和1866年,缺1861年5~12月和1862年;宁波多1863年、1865年和1866年;福州多1862年和1866年;汕头多1862、1863、1865、1866等4年,少1860年7~12月;厦门多1862年和1866年,少1865年;芝罘多1866年;九江多1863年;汉口多1866年,少1865年;镇江多1866年;淡水多1866年,少1865年。此外,哈佛未收入打狗,1863年l0月~1864年12月和1866年。

按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的第三卷扉页所列,1864年开始出Report of trade的第l卷。各卷书名前后有些微不同。

报告由文字和表格组成,一般写于次年一月底。初期的报告只有几页,后来逐渐增加,到1881年部分大港已多达十余页。反映的内容前后也有变化,最初只报告各约开港口贸易状况和进出口数据,1875年以后增加了全国总状况的报告,以及工作人员的名单等。

1881年的报告由两大部分构成:

一导论,内容包括:1881年对外贸易概貌;洋货进口:对国外的出口;各国在外贸中所占的比重;沿海贸易;复出口;航运;税收。二以牛庄为开端,自北向南依次是天津、芝罘等约开港口贸易报告。附录部分为各地海关工作人员的花名册。

(三)Returns of Trade at the treaty Ports and Trade Report,1882~1919,即年度贸易册和贸易报告①。1年1卷,属于统计集,但前后系列有所不同,1882~1915年属于第3和第4,1916~1919年属于第3至第5,系列的差异反映了内容的增减。

1882年以前,Return of Trade(贸易册)和 Trade Report(贸易报告)分别发表,分属于第3、第4系列。1882年后两个系列合并发表,但各部分仍接续原来的卷数。由于两个系列的卷数不同,故在全套书的书名Return of Trade和Trade Report后注上各自的卷数。例如,1919年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便全名为Trade Returns(61th Issue)and Trade Report(55th Issue)1919。

由于《中国旧海关史料》1881年以前的英文年报只收Returns of Trade而不收Reports of Trade系列,而1882~1919年用已经合并的Returns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系列。在缺乏必要说明的情况下,人们容易误认为1881年前后的年刊是一样的。

本系列在1882~1912年间只有英文,1909年部分内容开始有中文译文,到了1913年名目和内容中英文并举,而且中文在前。1913年的书名,增加了中文书名“《中华民国二年通商海关贸易全年总册》(华英合璧)”,这也反映出民初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

1882年的《贸易年册和贸易年报》由两部分所组成,第一部分是“中国贸易报告和统计摘要”(Report on the Trade of China and Abstract of Statistics),包括1882年全国贸易总报告和统计辑要;

第二部是“分港贸易报告和贸易统计”(Report and Statistics for Each Port),包括年度贸易报告和年度贸易统计。

1882年海关对贸易报告进行规范,对各港限制篇幅③,但随后年报的内容又重新日渐增多。1885年开始增加“附录”,包括两个方面,1.1884~1885年贸易报告的索引;2.朝鲜贸易统计③。1894~1903年还论述中国的对外贸易总状况。

1904年仍由两部分所组成,但第一部分是邮政工作报告,第二部分是各港口的贸易报告和统计。第二部分第一卷是中国外贸的总报告和北方港口贸易报告,第二卷是南方港口与邮局工作报告。1905~1919年的年报由三个部分所组成:1.中国对外贸易的论述和数据摘要;2.各港口的贸易统计和贸易报告,众多的港口报告被分成5卷,分别是北方港口(牛庄至胶州)、长江沿岸港口(重庆至镇江)、华中港口(上海至温州)、南方沿海港口(三都澳至北海)和边疆海关(龙州至亚东);3.对外贸易分析,分成进口和出口两卷。其中,1905~1910年还附有邮政报告;1913~1919年为中英合璧本。

除了上述主要内容,1885~1987、1892、1898、1903、1906、1912等年度,还附有Index to Annual Trade Report(年度报告内容索引)。

现将1882年贸易年报的目录举例如下:

第一部分:贸易报告和统计辑要(Report on the Trade of China and Abstract of Statistics),包括:1.1882年全国贸易总报告;2.统计辑要,主要包括近几年的洋土货进出口贸易、海关税收、航运、各港贸易、上海港贸易、贸易国别等。

第二部分:分港贸易报告和贸易统计(Report and Statistics for Each Port)。以广州为例,包括年度贸易报告和年度贸易统计,其中报告包括:航运、进出口、税收;统计总表包括:航运、进出口、复出口、转口、税收,专项表包括贵金属进口、茶叶出口、丝绸、糖出口、主要进出口货品、航运、乘客等9项的十年比较,以及鸦片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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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此为《中国旧海关史料》所用名,哈佛书目为Return of Trade(24th~61st issue)and Trade Report(18th~55th issue),1882~1919。

② 据前引郑友揆的查证,合并后的贸易报告是原来各关报告的一个简本,当时对各关报告的篇幅有如下的规定:江海关10~15页;津海、江汉、粤海各关8~l0页,其他各关2~4页。

③ 因为中国帮助藩属国朝鲜管理海关,故在1886~1893年间,朝鲜三港的年刊附录在中国报告之后。

总的看来,1882~1919年是海关报告规范革新的重要时段,随着统计手段的更新和贸易内涵的变化,在统计方法、统计度量、文本结构以至表述格式上,均进行了一系列的刷新改良、规范运作,以求科学、系统、完备、精确。主要表现:

A.在统计范围上:1887年九龙、拱北的设关,得以将一向视为走私之渊薮的华南和港澳之间的帆船贸易进行有效的统计。1902年天津、福州海关开始统计、管理周围50里常关贸易,1904年邻近的常关贸易统计被纳入了历年的海关贸易统计系统中。此外,这一期间增设了一大批海关,在《中英烟台会议条约》以前,全国开设17个海关,此后又陆续增开了25个海关(包括7个分关)。其中的一些海关开设在东北沿边、租借地和西南边境.海关统计实现空间和结构上的扩张,即增设海关和管理常关。

B.在统计方法上:据郑友揆研究,1904年前海关的统计均按市价(Market Value)记值。按照这一方法,进口货价值包括该货的原价、运费、进口税和相应的销售费用,而出口货价值则不包括离岸前的运费、出口税和相应的管理费。这样,1904年前后进口货价值增加,而出口货价值则减少,以至与实际价值相差25%之多。1904年以后,进口货采用起岸价,出口货采用离岸价。1914年以后,海关将上海、汉口、天津、广州四埠的离岸价印成出口估价单(Export Valuation List)分发各关,作为统计时的参考,统计上更加准确,但是出于国内物价的变迁,1914年后依然存在着出口估价过低的问题[2]。

C.在统计格式上:自20世纪初以来,随着开放商埠的增多,各个港埠腹地彼此交叉的现象日益严重。在最具典型的珠江三角洲一带,集中了广州、江门、三水、九龙、拱北五关,彼此的腹地互相重叠,难以清晰地划分。为此,自1905年起,海关总税务司将以往的分关贸易统计取消,改为全国统计,列成一个全国进出口货物表。这样,1905年起在总报告中就再也没有记载各商埠间的埠际贸易状况,不过分关的报告或统计还是延续到1919年①。同样,1904年新的关税修正案增加了进口洋货的类目,主要是细分了一直混在一起的杂货类(Sundry Articles),所以统计上增加了“进出口货物类编”,进出口货物分类趋于详细,以进出口货物为单位,记载历年各货进出口的数值,并通过数年的回顾以显示贸易的盛衰和结构的变迁。1912年采用布鲁塞尔国际关税会议的分类标准,进口分类更加细密。

(四)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Chinese Version on Return of Trade and Reports of Trade)。

按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的第三卷扉页所列,统计集第5系列中Returns of Trade(贸易册)和Report of Trade(贸易报告)的中文译本,分别于1875年、1889年开始出版第l卷。《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最初就是年度贸易册的中文译本的书名,1889年年度贸易报告的中文译本(称贸易论略)出现以后,合并了中文贸易册和贸易论略,但书名不曾改变②。哈佛燕京图书馆收藏1878、1880、1881~1891年等年度的总册。《中国旧海关史料》收录了1882~1912年的《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中间遗漏了1885年)。

1878年总册的贸易统计没有文字说明,分项以表格列出。1.税钞货价总款(分别统计全国以及各关的税钞、进出口、贸易船只等)。2.货物花色专款(统计全国及各关进出口的主要货品)。3.船货杂款(统计全国及各关的洋药、茶叶贸易及来往船只吨数)。

1889年的总册开始增加了全国与各港的文字论述(《通商各口华洋贸易情形总论》、《各口贸易论略》)。以上所列1878年总册的各项内容,在1889年的总册中均放在全国部分,而各口部分只有文字论述(《贸易论略》),无任何表格。《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的数据和文字,与英文贸易年册和贸易报告相比,内容大致相同,但有一些细小的差别,主要是为了在叙述和表达上更接近中国传统的阅读习惯。

如前所述,海关年刊历年都以英文发表,自1909年开始有部分中文译文,一直附在全国的 Trade Report后面,虽然称《宣统元年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实际只是总册中的全国总论。到了1913年,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的各部分才都有英文和中文两个部分,而《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也在该年停刊。据此可见,《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首先是为发表Return of Trade的中文译本而办,Trade Report的中文译本产生之后亦成为总册内容的一部分,这是统计集系列中惟一的中文出版物,1913年总册完成使命停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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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1905~1919年是一个过渡时期,全国性的进出口货物类编和各港单独的贸易统计同时存在,本期的京华本收集了各港的贸易统计,没有收录进出口货物类编。

② 1878年贸易总册的封面题为: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大清光绪五年岁次巳卯通商海关造册处印,照英文第二十册,摘译汉文第四册。说明该年《总册》来自英文Retums of Trade的第20 册(1859年开始出版Returns of Trade,1年l册,1878年正是第20册,1875年开始中文本,1年l册,1878年是第4册)。

(五) Foreign Trade of China, 1920~ 1931; The Trade of China, 1932~1948。

1.Foreign Trade of China(中国国际贸易),1920~1931。1921~1932年上海出版,哈佛和《中国旧海关史料》均收录。中英合璧本,共12册,其中1920~1922年属于统计集的第2至5系列,1923~1931年属于第3至5系列。1925年,在英文书名之下开始出现中文书名《中国海关民国××年华洋贸易总册》,1931年又改为《海关中外贸易统计年刊》。

本套书承接1919年的Returns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但将原来的Part1和Part2合并,改Part3为Part2。各年均分上、下两卷。1920~1924年,上卷名《中华民国××年通商海关华洋贸易全年总册总论》,由“贸易总论”和“华洋贸易提要总册”两部分所组成;下卷名《中华民国××年通商海关进出货品分别产销全年总册》,均是进出口商品的分类统计,除了全国总数,还有各海关的统计。如就出口商品而言,包括运往何处、各关进口净数、各关原货出口。均为全国情况,篇幅只有以前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 for the Year的一半。1925年以后上卷改称《报告书及统计辑要》,下卷改称《进出口货物类编》,但各卷的内容并无太大的变化。

正如(三)C所分析的那样,1919年后统计和报告交由各关自行处理。因此,Foreign Trade of China,1920~1931的年度报告中已经没有各关单独的贸易报告;也没有各类进出口、复出口统计、各关的专项统计,代之而起的是进出口货物类编。所以有关各关进出口、复出口、转口的重要统计资料就完全消失,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48年①。

2.The Trade of China,1932~1948,中文名《海关中外贸易统计年刊》,由Foreign Trade of China改名,为中英合壁本,1936年以前每年2册,以后增至4册。哈佛未收,《中国旧海关史料》收录。

1932年是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编纂海关贸易统计和报告的另一个重要变革的时点,有关各关的内容被汇总精简,平均2页左右,但在统计范围上扩大到整个常关。此外,1932年以后统计单位采用国币元,每海关两合1.558国币元。

1904~1931年的“全国对外贸易及统计辑要”(Repots on the Foreign Trade of China and Abstracts of Statistics),被析分为贸易报告(Report with General Tables of Customs Revenue, Value of Trade,Treasure,and Shipping)和进出口统计辑要(Foreign Trade:Abstract of Import and Export Statistics),增加“国内土货转口统计”(Domestic Trade:Interport Statistics)一项。其中贸易统计由三部分所组成,①海关贸易统计——各项洋货进口列表、土货出口净数列表;②主要进口货物——来源地及输入口岸、销售地及输出口岸;③土货转口统计.

1932年The Trade of China的主要目录:Ⅰ.民国二十一年海关中外贸易报告;II.进口贸易统计辑要;III.进口货物类编,列号货品表,来源地及输入口岸;IV.出口货物类编,货品列号表,运销地及输出口岸;V.国内贸易土货转口统计。

全书首先是“导言”,论述国际和国内的政治经济概况、白银及金融问题、海关缉私、税课,以及中国对外贸易情形(包括贸易货值、贸易趋向、洋货进口情形、金银移动与外汇状况、编后附言等方面的情况)。接着再分二卷。第一卷分上册和下册,上册是“贸易报告”,首先是全国性的“导言”,然后便是各关的贸易报告,但内容比较简单;下册是“中国对外贸易:进口货物(总数)国别表”,和“中国对外贸易:出口货物国别表”。第二卷是“国外贸易”,分别是进口分析和出口分析。

由于洋货的埠际贸易未能列入统计,为了弥补这方面的缺失,1935年郑友揆受各方委托,经过向海关总署交涉,得以抄录以后几年的中国埠际贸易的详细统计资料②。

到1940年,不再有各分关的贸易报告。1943~1945这三年均未出版The Trade of China。1946年再次出版,因报告中回顾前几年的状况,故中文译本的书名是“民国三十年至三十四年中国贸易概况”。1946年和1947年的The Trade of China均附有简单的分关报告,但1948年又无分关报告。1948年以后,报告停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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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不过,1920~1922年三年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实际仍未消失,只是没有专书出版,而是附在第 四季度季册的最后部分(详见〈一、季报〉),到1923年以后才最后消失。

② 1951年中国科学院出版郑友揆、韩启桐合编的《中国埠际贸易统计(1936~1940)》。

3.Annual Trade Report and Returns,1923~1928,即海关总署交由各关自行出版的年度贸易报告和贸易册,1924~1929年出版。1923~1924年一年一卷,1925~1928年一年二卷,共10卷。不同港口自为一集,中英合壁,论述全国情形。哈佛图书馆收藏,《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有。

(六)《中国旧海关史料》所收年报的不足。

对于研究近代经济史,尤其是区域社会经济史而言,本套书中各关的贸易册和贸易报告无疑是最值得重视并且也便于利用的资料。许多研究者可以不阅读该书其他方面的文献,但各关的贸易册和贸易报告资料比较集中,不可不读。尤其是年度贸易报告,不仅通过数据,而且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和背景交代,也是年度贸易册所无法取代的。然而,《中国旧海关史料》却未能将有关这方面的重要资料尽数收入。

1.《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1881年以前的 Reports of Trade(贸易报告)系列,读者无从查阅1881年以前的各关贸易报告。

2.《中国旧海关史料》收录了Returns of Trade at the Treaty Ports and Trade Report.1882~1919,以及1875~1913年的《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所以1882~1919年间的各关的年度贸易册和年度贸易报告基本完备。

3.1919年以后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不再由海关总署出版,《中国旧海关史料》也未曾仔细收集。1920~1922年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附在各年的第四季度的季册的最后部分,《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季报,也没有收集这三年的贸易册和贸易报告。1923~1928年的Annual Trade Report and Returns以不同的港口自为一集,虽然篇幅有限,但仍可视为各关的年度贸易册和贸易报告。但《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此系列,读者无从查阅此6年各关的年度贸易报告。

诚然,要从卷帙浩繁的中国旧海关资料中,寻找出特别有用的资料,以方便研究者利用分散在各地档案馆的资料,无疑是一件颇为繁琐、功在千秋但又难于尽善尽美的工作,编者的苦心与旨意已经令人钦佩。基于更加完美的考虑,如果能够将1882年以前的Reports on Trade、附于1920~1922年三年的第四季度季册中的Return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以及1923~1928年的 Annual Trade Report and Returns放入书中,则对近代区域史、经济史和海关史的研究,无疑又可增添了一大批详尽系统的资料,这也是其他文献所无法替代的资料。《中国旧海关史料》未能收入上述资料,未免美中不足。转贴于 三 十年报告

Decennial Reports on the Trade, Industries, etc, of the Ports Open to Foreign Commerce, and on the Condi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reaty Port Provinces,简称十年报告,属于统计集的第6系列。始于1882年,10年一期,发行了1882~1931年五期报告。《中国旧海关史料》全部收入。

1882年总税务司赫德下达第200号令,压缩年度报告内容,开始着手编撰详细的十年报告。1882~1891年的十年报告尽管勉强如期完成,但与赫德完美的预期还是有着距离,于是,赫德在1890年第524号令中,明确要求十年报告按26个标题项目进行撰写,以弥补年报的不足,每份报告可以扩充到30页,要继承1881年前后新旧两种风格,务必参考前10年的月报内容,还得广泛征求中外人士的意见①.按照这种想法编纂的报告,在内容上必然包罗万象,无所不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1892年,赫德在第561号令中说明15项内容可不作要求,但他仍然要求各海关对本省的情况要做说明,而且彼此要互相参照。

1910年,总税务司安格联摒弃了赫德的第524令要求,将前两期对各港综合性的描述,改为注重物质和精神的进步,特别强调报告格式要紧凑简明,叙述简要,不得加以随意评论,对于新开的港口或地区要交待背景并附上地图。第三期十年报告的类目减少为2l项,即贸易与航运、税收、鸦片、货币和金融、人口、港口设施、灯塔航标、邮政电报、各省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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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主要内容包括十年间该省该口岸发生的重大事件、贸易发展情况、税收增减、鸦片贸易和土烟情况、货币金融波动及物价升降、进出口货值、(人口变化)、(市政建设)、港口交通变化、助航设施、(气候自然灾害及事故的防范措施)、(名人到访和官员的升迁)、(科举考试)、(专门的文化建设事业)、(受教育比例)、(本省特产及工业和交通工具)、(民船经营及处境)、(本地钱庄及其运行模式)、(本地邮政运行情况)、海关章程及职员变动、毗邻地区的军事、工业、金融、行政等情况、(宗教及信徒)、(会馆及其章程)、(本地著名官员升降)、(本地刊物)、地方历史及前景展望(括号中的条目在N。.561中不作要求)。

和省议会、司法、农业、矿山与矿物、制造业、铁路公路、教育、卫生改善和博物馆、移民、物价和工资、饥荒水灾霍乱及传染病、陆海军、当地报刊等。1920年,总税务司的第3082令要求关注:辛亥革命和满清退位,欧战对地方的影响,银价空前的涨落,贸易的衰退和繁荣,抵制日货,国内纷争,部分收回治外法权,以及十年来国内工业的成长,反映出十年报告的旨趣取向。

梅乐和下发的第五期十年报告,一共有17个栏目:1.贸易(汇兑涨落的影响、国货的销售、抵制外货的情形、人民需要的变迁、贸易方法的变更);2.航业(汽油船及电船的进展情况、环游事业、轮船及汽船交通状况);3.关税(金单位的施行、关税自主后关税的增加及附加税的征收情形);4.金融(国币和省币的变迁、钞票的流通、造币厂的状况、华侨汇款、金本位、外币、辅币);5.农业(新式农业机器的采用、耕种新法、畜牧事业、肥料、农产掺假对中国贸易的影响);6.工业(货币与工资、工会及罢工、采用新式机器——仿制洋货、改革旧法制造土货的情形);7.矿业(新矿发展情形、运输方法);8.交通(铁路、公路及汽车运输、航空、电报、无线电);9.航行设施(港口及水道、疏浚情形);10.地方行政(省政及市政、收回租界情形、厘金及其他地方税收);11.司法与公安(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的取消、法律和公安);12.军事(海陆军的变迁);13.卫生(医院、医生、免费种痘及注射、时疫、卫生行政、检疫章程、新式渠道、扩展街区、公共饮水问题);14.教育(大学及国立学校的增设、取缔宗教课程的影响、共产主义宣传的发现);15.文艺(新闻纸及定期刊物、印刷所的增加、宣传);16.人口(移民、早灾、水灾、人口统计);17.治安(私运、海岸巡防、盗匪)。

每期十年报告均分为两卷,第一卷是北方和长江沿岸各港,第二卷为南方港口。第一卷开始是中国地图,然后是总税务司署要求编制各港口贸易条件和贸易状况十年报告的1737号文件,接着便是各港口的十年报告。报告采用英文(第五期有中文本),以文字为主,少量统计为辅,有时还附有相当详尽的地图,用以说明海关关区、关键的水道,并显示关区内的山河、交通、城市、村镇。报告详述各关所在省区内十年以来的经济社会变迁状况,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宛如一部区域社会经济百科全书。

在1922~1931年这卷十年报告的卷首,附有当时副税务司班思德(T.B. Banister)撰写的长篇论文《近百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1832~1931》(A History of the External Trade of China,1834~8l,Synopsis of the External Trade of China,1882~31)中英合

璧本,这篇论文以后没有出过单行本,因一般人难以看到这份十年报告,故引用者很少。文中叙述了自东印度公司取消到1931年关税自主期间百年中国的对外贸易情形,主体部分是一项出色的近代早期贸易史著作①。

四 海关国内贸易册

Native Customs Trade Returns,共三卷,第l卷是Foochow,1903;第2卷是Tientsin,1902;第3卷是Quinqurennial Report and Returns,1902~1906,分别刊载福州、天津和全国各常关20世纪初的贸易报告。前2卷出版于1904年,第3卷出版于1907年,列入统计集的第7系列。哈佛图书馆收入,《中国旧海关史料》未收。

以上各集,以第三卷内容最为宝贵。该卷首先是一张题为Native Customs Revenue,1902~1906的表格,列出1902~1906年这4年牛庄、天津、芝罘、胶州、宜昌、沙市、九江、芜湖、上海、宁波、温州、三都澳、福州、厦门、汕头、广州、九龙、三水、梧州、琼州、北海等海关的关税收入。接着,便是各港口的Trade Report and Statistics(贸易报告和统计)。多数港口都既有贸易报告,又有贸易统计,少数港口则只有贸易统计,没有贸易报告。贸易报告简要回顾该港口最近几年的国内贸易状况和贸易条件,贸易统计则一般有Shipping、Value、 Imports、Exports、Revenue等五张表格,列举1902~1906年的数据。由于有关常关的资料和数据极为稀少,这已成为研究清代常关必不可少的核心资料。

五 月报

郑友揆先生谓:“月报最初刊于1866年,名为‘各通商口岸贸易月报’(Monthly Returns on Trade at the Ports in China Open by Treaty to Foreign Trade),1868年遂改为季报。……及至1931年下期,海关统计采用机算以后,乃复有月报,而季报遂告中止。”据此,月报亦是我国近代海关最早的出版品之一。1931年,随着Monthly Returns of the Foreign Trade of China,以及Shanghai Monthly Returns of Foreign Trade的问世,月报重新出版。

————————

① 共分为4章:历史背景、广州公行(1834~1842)、五口通商(1843~1858)、近代政府(1859~1871)、联合与发展(1872~1881)。外贸概要部分为十年概貌和进出口统计总表两节,前一节基本上选自1922年以前的4个十年报告。

哈佛大学图书馆收有早期和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一些贸易月报,《中国旧海关史料》不收月报。

(一)Monthly Reports on Trade at the Ports in China Open by Treaty to Foreign Trade,即中国各通商口岸贸易月报。1867年出版,全书共6卷l册。或许由于初期的月报只存在2年,当时尚没有编排系列号,所以没有列入统计集。

(二)Monthly Returns of the Foreign Trade of China,即中国对外贸易月册,1936~1948年出版,属于统计集中系列8。由于月报原来没有系列号,这一系列号应是30年代重编以后产生的,而以前的“统计集”在30年代以后已变为“统计系列”。全书用中文和英文出版,共59卷,一月一卷,每年4册,共19册。包括1936、1937、1938、1947年四年的全部册数,以及1946年的第3册、第4册和1948年的l册(1月至5月)。

(三)Monthly Returns of the Foreign Trade of Shanghai,Nov.-Dec.1946,即上海对外贸易月册,属统计集系列9。1946~1947年出版,中英合璧本,自此卷以后停止出版。转贴于 六 其他

哈佛燕京图书馆收藏的其他海关出版物有:

1.Trade Statistics of the Treaty Ports for the Period 1863~1872,即约开港口贸易统计1873年在上海由海关总署出版,为参加该年在维也纳召开的奥匈帝国世界博览会的中国代表提供资料,共310页,包括所在港口已登记的船舶吨位、进出口价值、商品名称、税收、人口等表格。

2.Medical Reports,1871~1910,即医药报告,列入统计集第2系列,共9册8O卷,1877~1911年由海关总署出版。

七  海关出版物的局限和意义

海关出版物为近代史研究尤其是经济史研究提供了大量一手的原始资料,但由于时代的局限,其统计和报告中仍存在一些缺陷,谨慎地利用能发挥其独到的学术价值。

第一,早期的海关统计仅仅包括有限的口岸及其邻近区域,后来由5个商埠逐渐增多到69个商埠、47个海关。此外,早期的海关报告和领事报告不时出现矛盾的记载,反映出早期统计的不完善,到后期很少出现这种时间上的滞后和错位。这一情况还反映在埠际贸易统计上,主要是口岸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在两个口岸的统计表上是不一致的,原因在于编撰贸易统计时,一个海关的出口货物已经报关,而另一个海关还没有接收到这批货物。

第二,海关的统计,在1904年以前基本上是轮船和洋式帆船,而不包括中国民船,1904年后仍然不包括铁路、公路、航空、邮政等新式交通方式的进出口贸易。墨菲通过对1912~1926年国联的国际贸易和收支平衡备忘录与美国的国际贸易统计年鉴的比较,得出1870年中国的海关贸易总值是100万海关两,1930年为3000万海关两,增长了30倍,但海关报告中只有20倍的增长,中国贸易在当时的世界份额中低于1.5%。[3](p204)

1934年郑友揆在关于海关报告编撰方法的论文中,将海关贸易统计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列为三类:1.由于走私贸易难以精确统计并缺乏来源和去向,海关这方面的估计并不准确;2.编辑中缺乏详细的货物分类;3.缺乏埠际贸易的统计。其实主要的问题,一方面在于1922年前的货物分类,尤其是出口土货的分类过于简单,或“混杂笼统”,或“粗疏无别”[4](p78);另一方面是估价一直滞后,1904年后基本修正,但随后又没有将物价的上涨及时地反映到出口估价中去。还有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革新体例的同时没有能够有效地继承优点,各关在早期均致力于关心本区域的背景和变迁,这种关怀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地淡忘了。

尽管存在上述问题,海关的贸易统计和贸易报告毕竟为人们提供了近百年来最为完整、系统的统计数据和文字评述,其对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重要意义绝对不能忽略。就海关贸易统计而言,涉及到100年来洋货和土货的进出口、转口贸易数量的变迁,区域的盛衰,彼此之间关联的更新,贸易条件局部的改良、贸易结构缓慢地升级。在金融、税收、货币方面,海关的贸易统计和报告涉及到国际、国内的消长与更替,不同种类货品税率的波动,近代关税的发展历程,同时还展示了航运业的成长历程。就海关贸易报告而言,年报和十年报告在内容上互相补充,对海关所在区域的贸易、生产、交通、社会状况、地方政治、文化教育,以至影响贸易的诸多潜在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因素,都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考察,而这些诸多方面的资料往往为近代中国人所不注意.而且需要指出,由于海关贸易统计和报告中的数据和文字描述,都是各地在海关总税务司署的布置下,按照西方经济制度、贸易制度和海关制度的科学定义,按照统一的要求和格式定期汇总上报的,除了具有上述内容丰富的特点之外,还具有其科学性和严谨性。中国早期科学意义上的统计数据和制度名词,相当一部分都是首先出现在海关贸易统计和报告中。总之,无论对于近代口岸的中外贸易、埠际贸易、贸易与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区域人文关系,还是对于区域的经济现代化进程和城乡经济发展、文化变迁方面的研究,海关贸易统计和报告都提供了值得重视的第一手资料,必将丰富和拓宽以往人们对近代中国社会的认知和解释。转贴于 附录:年刊文本结构

1859~1881

注:年份下标有下划线的时段对应的文本,京华版《中国旧海关史料》未予收录。

参考文献:

[1]郑友揆.我国海关贸易统计编制方法及其内容之沿革考:[J].社会科学杂志,1934,(3);张存武.中国海关出版品简介:1859~1949[J].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0,(9);滨下武志.清末海关财政与开港场市场圈[M].中国经济史研究,汲古书院,1989;詹庆华.中国近代贸易报告述论[J].中国社会经济史究,2003,(2).

[2]陈争平.1895~1936年中国国际收支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海外贸易论文第8篇

关键词:英语人才;水产贸易领域;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1-0062-03

一、海洋经济发展与高层次英语人才培养

随着国际经济迅速发展,国际海洋水产贸易市场竞争越来越紧张,国内有很多海洋水产领域大企业向外扩大规模,迅速发展,进出口贸易不断扩大。国际贸易的发展,市场的扩大,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培养涉海经济贸易的外语人才。据有关研究报告得知:目前国内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和涉海专业知识进行商贸谈判以及签订合同等商务活动的高级外语复合型应用人才供不应求。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的复合型外语人才更是缺少,外语专业的复合型主要涉及的专业领域有信息技术、信息通讯、现代农业与水产、海洋科技和渔业资源等方面。就国际贸易的成交率而言,对企业的贸易额来说,贸易谈判人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别是高层次、复合型的外语谈判人才,更是供不应求。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国际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我国水产品的总产量十几年来一直居世界前列,尤其水产品出口贸易占较大比例。依托我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加快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是21世纪发达国家近年来的一条重要经验,更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省委在九届五次全会上提出了辽宁省到2020年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沈阳、大连等发达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成为科技更加进步的沿海发达省份。海洋领域是一个具有巨大资源潜力和可开发潜力的领域。辽宁位于我国沿海最北部,横跨黄、渤两海,近海水域面积6.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陆域面积43%,海洋生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有着天然的渔业经济发展条件,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显赫,更加促使大企业与国外企业合作,不断进行贸易往来,建立友好的、频繁的贸易关系。培养复合型外语人才是能够保证国际贸易正常化的根本保证,如何研究外语专业复合型以及人才培养规格就显得尤为重要。就复合型外语人才而言,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尤其学科之间的交融和渗透尤为重要。综合素质不仅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心理素质好,人文社科知识面宽广,而且具有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知识结构具有复合性,除精通外语外,系统地掌握英语语言的同时,了解海洋经济、贸易、涉外法律等发展迫切需要的专业知识。在我国沿海城市中,我省水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并不快,主要问题之一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我省水产出口增长的严重障碍。不同的语言能力、文化背景和不同的专业知识深度对贸易的最终结果和效益产生迥异的作用。在国际水产领域商务交流中,不仅具有扎实的听、说、读、写、译的语言运用能力,还通晓鱼类、虾类、贝类、藻类等水产贸易的高层次外语能力的人才在我省较为缺乏。高层次复合型外语人才不足是制约辽宁对外开放的“瓶颈”。目前,我国复合型外语人才的培养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特别是基于海洋经济领域的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研究,建树不多,研究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的策略至关重要。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的吻合性

海洋水产品贸易外语人才是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高级人才,人才的知识结构具有复合性,不仅要熟练掌握英语语言知识,还要具备相关贸易、法律业务知识和技能。我们秉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理念,进一步完善了复合型英语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通过省内多家大企业的实际贸易发展状况,甚至包括贸易存在的壁垒,我们不断分析和研究,结合多年的人才培养经验,进一步改革了复合型外语人才的培养模式和培养规格,更加明确了目标定位,培养适合地方经济、行业的领域,特别是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化英语人才。改革后的培养目标更加具体,明确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扎实、熟练的听说读写译专业技能,同时兼顾掌握相关经济和贸易等基本知识以及涉海、涉鱼学科专业的相关知识,掌握英语发达国家的经济和文化,拥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网络信息技术,并能达到较高水平,能够应用第二外语,能适应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尤其胜任海洋经济领域所需要的复合型英语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政产学研用”结合,加强与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构建“理论学习、社会实践、专题研究”三位一体,专职和兼职教师共同完成人才培养的培养模式。目前,国内涉海院校开始考虑水产品、重点渔业对外贸易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问题。2000年以来我国高校逐渐增设商务英语和商务日语,水产贸易英语等本科专业,培养目标也都相继进行了调整和改革,但复合的知识内容、融合度以及知识交叉的幅度一直是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就水产贸易英语专业而言,要求学生掌握英语、日语(二外)、相关经济和水产贸易等知识。我们在前两个学年主要是语言类知识的培养,后两个学年注重海洋经济学、国际商法、水产经济动植物学、海洋与水产概论以及渔政管理学等相关海洋类知识的培养。该专业是一个知识交叉幅度比较广泛又较为边缘的专业,具有鲜明的海洋水产特色,更加突出区域经济特色的英语专业。我们对新兴的水产贸易专业培养模式进一步研究,探索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寻找行之有效的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在培养中注重政、产、学、研结合,强调实践环节,人才培养模式时刻以行业需求为主导的原则,实时跟踪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结果的反馈意见,再依据社会实时需求及时调整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该专业的知识模块包括外语知识、水产贸易业务知识,能力培养模块包括沟通能力、语言能力和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等,构成课程体系中两大主体:知识和能力。它们之间既相对独立,又有着密切的关联。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培养四年不断线,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使得学生能够顺利地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如果两大模块处理得合适,培养模块之间就会具有一种和谐互动的吻合性。然而,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要达到吻合这一点,同时还需要以课程、教材等多方面建设为依据。例如,在前两个学年的英语能力训练中,课程学习内容一定要系统地融入大量的有关海洋、水产、经济贸易等行业词汇和语言材料,促使语言类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

三、突出实践教学模块

为了适应社会需求,抓好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校企合作,实行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工程。我们已与多家涉海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实习基地,并定期派学生到这些集团和企业实习,不但强化了外语应用能力,而且也熟悉了海洋水产知识,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重要的实战基地,同时结合现代教学手段,不断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教学模式和企业专家请进来的教学体系。通过课堂教学改革,以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译的语言能力为目标,以学生为主体,使外语教学朝着个性化学习发展,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的主动式学习的方向发展。通过采用录像、多媒体课件、网络课件等手段,将英语教学的实用性、文化性和趣味性紧密融合在课堂教学中,建立实践教学模式。我们在人才培养中,结合理论研究,突出英语(水产贸易英语)和日语(水产贸易日语)专业建设成绩,及时调整新专业的培养方案,不断加强培养复合性应用型外语人才的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调查研究和实践论证的基础上,沉淀教学经验,逐步形成具有海洋特色的外语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对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掌握,具有学科的系统性和稳定性,重视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以满足社会发展对相关人才的需求。

四、高层次人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校高层次外语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高校、政府和人才个体等诸多方面,是多系统参与的完整体系。高层次、复合型外语人才的培养,更加关注各学科间的交融和渗透,注重综合素质培养。

1.从思想观念方面:明确复合型外语人才的定位。培养模式服务于培养目标。“英语+水产贸易”专业是一个新型的复合型英语专业,与渔业经济管理和水产养殖,与国际贸易和市场营销等专业而言,更具有综合性的专业。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是寻找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2.从培养方向角度:要着眼社会急需人才在专业课程设置上的新调整。本学科依托我校的办学特色,秉承水产贸易英语复合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经验,研究在海洋经济背景下的语言文化翻译,特别对海洋科技专门用途英语的翻译理论、翻译实践和翻译技巧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文体翻译学与海洋科技英语相结合,学科建设与我校相关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形成交叉和互补,突显海洋经贸行业英语的翻译特色。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化英语笔译人才,为区域经济服务,为行业服务。

3.从人才素质方面:阐明高层次外语人才的内涵要求。社会需求是导向,知识应用是基础,能力培养是本位,创新能力是目标。高层次外语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洞察市场发展趋势,了解各国各民族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懂得心理学和行为科学;有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4.从教育方式方面:自主与开放合作办学相结合。改变教育方式,积极引进和消化成功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积极拓宽各种形式合作办学渠道并注重建立“3+1”、“2+2”、“3+2”等能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机制;充分挖掘国内先进的办学模式潜力,建立和完善地区性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本研究主要在应用语言学、语用学、比较语言文学和第二语言习得等方面开展研究,研究英美日文学发展历史,了解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与文化和社会的关系;以海洋经济和水产贸易为背景,对外语教学模式和策略及翻译理论等方面进行实践研究;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海洋水产类高校的研究合作,开展不同文化的语言差异研究和教学实践。我国海洋开发历史悠久,海洋产业的繁荣,促进了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时期,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海洋开发将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水产品贸易是推动海洋经济开发的重要动力之一,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增强我国海洋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涉海领域高级外语人才的培养已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Mark Ellis,Christine Johnson.贸易英语教学[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2]Fraida Dubin,Elite Olshtain.课程设计[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海外贸易论文第9篇

关键词:产业结构 贸易结构 结构优化关系

一、引言

H—O理论认为,对外贸易结构是由该国(地区)的要素禀赋所决定的,而Trevor A. Reeve (2006)则在研究中发现,总体要素禀赋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产业结构的调整。目前,关于对外贸易结构与产业结构二者关系的研究不多见,且国外学者对此的专门研究更少。但是,国内学者对其研究中形成了几种主流的观点。

李春平(1992),王菲、郑先勇(2011)认为,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是一个体系中的两个子系统,而张亚斌(2000)则将两个结构视为两个独立的体系,不过他们均坚持产业结构决定贸易结构,贸易结构反作用于产业结构的循环互动的关系。金哲松(2003)在实证研究中发现,中国的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间存在一定的背离。尹翔硕(1997),武海峰,刘光彦(2004)等学者认为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的不协调是两个结构背离的主要原因。在张亚斌(2000)结构耦合的理论基础上,袁欣(2010)提出了“镜像”与“原像”的关系理论,认为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间的错位现象是影像投射发生扭曲而导致的。陈虹(2010)指出,贸易结构的超前错位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

为验证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关系,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目前,实证方法主要有三种:(1)使用并改进钱纳里(1975)的经济结构半对数多元回归模型;(2)基于内生增长理论,建立进出口贸易技术进步模型(赵岩,范文祥,杨菁,2012);(3)使用韩晶(2000)、蓝庆新、田海峰(2002)所设计的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变化度量指标,运用协整工具、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工具进行的关系检验(陈建华,马晓逵,2009)。其中,第一、二种方法虽能较好的反映贸易结构与产业结构各部分间的关系,但无法从整体上解释两个结构间的关系;第三种方法则在一定解释了两个结构的整体关系,但其只研究结构的成长问题,而忽略了许多重要信息,且该方法并未考虑结构优化问题。

王菲(2011)通过建立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优化指标体系,并对两结构的优化指数进行OLS估计,以研究两个结构的综合效应。该方法兼顾了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评价的多维性,并依据比较优势理论确定了结构的优化目标,能从整体上解释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在结构优化过程中的活动关系。因此,本文借鉴该方法研究上海的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的关系。

根据上海实际可知,第一,上海在人力资本要素禀赋和物质资本要素禀赋、需求方面和口岸功能上有比较优势(李慧中,赵大平,2006),因而应着力发展一般贸易,并培育现代服务业为贸易方式结构优化的目标。第二,从统计数据来看,工业制成品在上海的进出口贸易商品结构中占有主导地位,这符合上海要素禀赋的特征。第三,产业结构软化驱使国际服务贸易的科技含金量不断提高,知识密集型国际劳务贸易比重增加,(施祥正,吴进红,2006)而服务贸易将直接带动该地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高级化,并形成良性循环,因而服务贸易比重可反应贸易结构的高度化程度。第四,贸易区域结构则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分散性。上述四个结构调整目标便构成了上海的贸易结构优化指标体系。本文进而运用灰靶理论将该指数体系转换为贸易结构综合指数。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选择指标应遵从科学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和稳定性原则(刘淑茹,2011)。产业结构受各种因素影响,指标体系庞大,但就其产业结构自身优化的指标而言,一个简单的指标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三次产业比重和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为了更好体现产业结构整体优化状况,本文选用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和产业结构协调性指数两个指标。

建立两个结构指标体系后,本文运用协整关系检验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分别检验上海的贸易结构综合指数与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产业结构协调性指数之间的关系。

二、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指标解释

(一)贸易结构优化指标解释

贸易结构主要由商品结构优化指数、贸易方式优化指数、贸易区域优化指数和贸易结构高度化指数构成贸易结构优化指数体系。

1、贸易商品结构优化指数

如上文所示,工业制成品在贸易总额的比重作为贸易商品结构的优化指标。即:

公式1

如果该指标越高,则可反应出该地区的工业化水平越高。

2、贸易方式优化指数

本文将一般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作为上海贸易方式结构优化的指标,公式为:

公式2

该指标数值越大,表示该地区贸易方式符合其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则这种结构对其产业结构的优化作用越明显。

3、贸易区域优化指数

本文使用了王菲(2011)所使用的测度方法构成贸易区域优化指数:

公式3

其中:CR1表示第一大贸易伙伴贸易额占整体贸易额的比重;CR2345表示第二至第五大贸易伙伴累积贸易额占整体贸易额的比重。该指标取值范围为(0,4),CN2345指数反应了该国(地区)对外贸易区域集中度,如果该指数越大,则表示贸易区域较为分散,反之则表示贸易区域较为集中。

4、贸易结构高度化指数

本文使用服务贸易占整体贸易总额的比重为贸易结构高度化指数,即:

公式4

如果该指数越高,表示该地区贸易结构对产业结构高级化的作用越大。

(二)产业结构优化指标解释

1、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

产业产值高度化依据的是“配第—克拉克定理”,雷怀英(2009)用简单的加权赋值的方式构成了产值高度化的指标:

h=h1p1+h2p2+h3p3 公式5

公式中,h1、h2、h3为三次产业的高度化权重,雷怀英分别赋值为1、2、3; p1、p2、p3为三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该指数越高,表明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越高。

2、产业结构协调度指数

短期在资源和技术状况既定下,均衡的产业结构唯一且稳定,其条件是经济结构之间各产业的相对劳动——收入比相等。(徐德云2011)产业结构偏离度(ELY)可测定短期内产业结构是否处于均衡状态。该指标的公式为:

公式6

其中,Yi表示第i产业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Li表示在第i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该指数越低,表示产业结构的协调性越好,当指数为零时产业结构与劳动力结构完全吻合,不存在劳动力资源配置失衡的现象。(雷怀英2009)

三、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指标测算

(一)贸易结构优化指标测算与综合指数计算

依据第2节中的定义,运用公式1至公式4计算获得贸易结构优化指标各指数(指标计算结果略)。继而,本文使用灰靶理论对贸易结构优化的综合效应进行评估。该理论以指定标准模式作为目标值,计算个模式的偏离程度。个模式与标准模式构成了灰靶,其中标准模式的目标值为靶心,而个模式的子命题则相对于靶心构成靶边。靶心与靶边之间的灰关联度称为靶心接近度,即为靶心度。

首先,将贸易结构各优化指数转变为影响空间(原始序列)@INU。

定义@INU={ωi|i∈I={2000…2010}}表示2000年至2010年样本期间的各年度贸易结构向量的集合;ωi={ωi(k)|k∈K={1,2,3,4}}表示第i年的贸易结构的集合。其中:ωiM(1)、ωiX(1)分别表示第i年工业制成品进、出口额占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ωiM(2)、ωiX(2)分别表示第i年目标贸易方式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的比重;ωiM(3)、ωiX(3)分别表示第i年进、出口贸易区域集中度;ωiM(4)、ωiX(4)分别表示第i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

之后,将模式序列ωi转换为指标序列ω(k)、确定标准模式序列ω0、灰靶转换、灰关联差异信息空间计算。其中,灰关联差异信息空间定义为:

Δ={Δ0i|i∈I={2000…2010},Δ0i={Δ0i(1) Δ0i(2) Δ0i(3) Δ0i(4)}} 公式7

其中,Δ0i(k)=|x0(k)-xi(k)|=|1-xi(k)|。由此可以得出贸易结构的灰关联差异信息空间:ΔGR=(ΔξΔ0i(max)Δ0i(min)),Δ={Δ0i | i∈I={2000…2010}};其中, ξ=0.5。

最后,计算灰关系系数γ(x0(k) xi(k))和靶心度γ(x0 xi)。其中,灰关联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公式8

靶心度的计算公式为:

公式9

由于本文设定ξ=0.5,因此,如果靶心度小于0.3333是无意义的。

限于篇幅,本文省略了灰关联性计算的过程。经计算,获得上海的贸易结构优化指数(靶心度)。

表1中的结果表明,2002年至2010年间,上海进、出口贸易综合指数均大于0.333,结果有效。按本文对贸易结构的优化目标,上海出口贸易结构优化综合指数从2002年起持续下降,到2006年达到低谷(0.5733),之后有所回升,其中,贸易商品结构、贸易结构高度化指数稳定上升,但贸易方式结构和贸易区域结构优化指数出现大幅下降。而上海的进口贸易结构优化综合指数则稳步上升,且在2010年达到最高点。

(二)产业结构优化指标测算

依据第二节中的公式5和公式6,计算上海产业结构优化综合指标各指数。(限于篇幅,省略各指数计算结果)

结果表明,上海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在2002年至2006年间震荡上升,从2007年后出现快速上升,但2010年再次出现下降。而产业结构协调度指数则在2002年至2006年出现一定程度上升,2008年后则出现大幅下降。

四、贸易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互动关系实证分析

将上文所计算的各组靶心度作为对应的优化指标组成时间序列,其中,以SHIM、SHEX分别表示上海进、出口贸易结构优化标准指数时间序列。将上海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结构协调度指数分别表示为SHHIGD、SHDVD。

(一)ADF平稳性检验

检验结果表明,各组时间序列的二阶差分序列在5%显著性水平条件下均拒绝原假设,即上海各组序列的二阶差分平稳I(2),从而可以进一步进行协整检验。

(二)Johanson协整关系检验

对各组关系间进行Johanson协整关系检验的结果表明,上海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SHHIGD)与产业结构偏离度指数(SHDVD)间不存在协整关系。产业结构高度化的过程中,将改变各种要素的分配比例,从而影响到产业结构的偏离度。但是,上海的产业结构高度化却与偏离度的变化没有稳定的、长期的关系,则说明上海生产要素的配置并未受到产业结构自身变化的显著影响。

(三)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及其结果分析

通过对各组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SHHIGD、SHDVD、SHIM、SHEX四组序列均为二阶差分平稳I(2);Johanson协整关系检验表明,SHIM分别与SHHIGD、SHDVD至少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而,使用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1、进口贸易结构优化与产业结构优化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

使用SHHIGD、SHDVD、SHIM、SHEX各序列的二阶差分时间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检验结果表明,上海的进口贸易结构综合指数与产业结构高度化、协调度间并未检验出格兰杰因果关系。

2、出口贸易结构优化与产业结构优化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

由于SHHIGD、SHDVD、SHEX三组序列均为一阶差分平稳I(1),因而,可以使用SHHIGD、SHDVD、SHEX三组序列的一阶差分时间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表2中的检验结果表明,在滞后长度为1时,上海进口贸易结构综合指数与上海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互为格兰杰原因。在滞后长度为2时,上海产业结构协调度指数是出口贸易结构综合指数的格兰杰原因。进而,通过计算各相关序列间的协整方程,以确定其影响的方向。

SHHIGD对SHEX的协整方差如下(括号内为变量的标准差):

SHEX=0.3536SHHIGD+μt

公式10

(0.5185)

SHHIGD=2.8280SHEX+μt

公式11

(0.6717)

公式10、公式11表明,上海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每提高1%,将促进出口贸易结构优化指数提高0.3536%;而出口贸易结构优化指数每提高1%,将帮助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提高2.8280个百分点。上海的产业结构与出口贸易结构之间存在正向的互动关系,其中,出口贸易结构优化显著促进了产业结构的高度化。

SHEX=-0.4705SHDVD+μt

公式12

(0.0260)

SHDVD对SHEX的协整方程(公式12)则表明,上海产业结构偏离度的下降将促进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

五、主要结论

依据本文所设定的贸易结构优化调整目标,对上海产业结构各主要指标与进、出口贸易结构综合指数的实证检验,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一)上海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与其出口贸易结构优化存在良性互动

上海的出口贸易结构优化决定了产业结构高度化,而产业结构高度化过程反作用于出口贸易结构优化,且出口贸易结构优化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促进作用相对较大。这一结果与陈建华,马晓逵(2009)的研究结果相似,说明出口导向型战略在上海的贸易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上海产业结构协调度的改善有助于其出口贸易结构优化

随着劳动力在三次产业间分布接近三次产业产值结构,出口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这也再次证明上海的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符合出口贸易结构优化的需要。

(三)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未直接影响上海要素禀赋的调整

在实证中,上海产业结构高度化与产业结构协调性间不存在协整关系,这就表明,劳动力在上海三次产业间的流动并未显著受到三次产业结构变化的影响。实证中,进口贸易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未能检验出有明显的关联性,这说明本文所设定的目标不能解释进口贸易结构优化与产业结构优化的关系。一般地,进口贸易结构的优化条件参照出口贸易结构优化条件,而进口贸易结构应该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是,这一方面的研究比较少。因此,要全面理解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间的关系,应深入研究进口贸易结构优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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