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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5:59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1篇

【关键词】医学院校;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课程改革

一、医学院校背景下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课程的现状

犯罪心理学是各高校广泛开设的一门课程,在医学院校的心理学专业属于选修课程,对于促进大学生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远离犯罪行为伤害,健康成长成才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犯罪心理学课程学生学习热情高昂,自发组织形成犯罪心理研究小组,部分学生致力于考取犯罪心理学方向的研究生或者毕业后从事司法工作。目前医学院校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课程在教学实践方面遇到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①师资队伍还需有待加强,结构不够合理需要优化。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而一线的工作者理论基础相对匮乏。②已有的实验室仪器设备不能很好地与犯罪心理学内容结合。往往缺少或者根本没有专业的实验实践教辅人员,就算配备了实验人员,也因为身兼数职而难以展开犯罪心理学专业性工作。实验教学也因此而出现停滞现象。③犯罪心理学课程建设的投入不够。国内目前犯罪心理学教材来源比较单一,数量较少,可供选择有限。④教学过程缺乏创新,教学方法缺乏多样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一定难度。已有研究探讨了案例教学法[1-2]等在犯罪心理学课程中的应用,还有研究者提出在进化心理学[3]、积极心理学视角[4]、生命教育视野[5]、心理传记学的案例教学实践[6]等视角下展开教学改革尝试,总的来说目前国内关于犯罪心理学课程改革的探讨较少,而且多集中在公安警察系统的学校[7-8],少数探讨了高等师范院校心理学专业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9],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医学院校背景下心理学专业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改革应该突出时代性和创新特色。

二、犯罪心理学课程目标的与时俱进

一流本科课程体系要求“让课程优起来”,在新形势下应该把犯罪心理学课程建设目标和思政育人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出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必须通过犯罪心理学等课程去落实教书育人目标,为学生素质的提高提供全面的优质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学校抓起,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预防犯罪行为健康成长。

三、犯罪心理学教学团队的优化配置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介于犯罪科学、法学与心理科学之间,需要多学科的专业背景。课程团队中应该以心理学、犯罪学背景的老师为主,同时也有法学背景的老师参与,才能更好地体现和结合了犯罪心理学这一学科特点,让学科知识体系更加完整。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既属于自然科学,又属于和偏重于社会科学,具有文理兼具的特点。课程师资团队知识结构需要完整平衡,既有偏自然科学的,例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内容主要由犯罪学背景的老师讲授,又有偏社会科学的,例如关于犯罪心理起源的社会学和心理学解释等内容主要由心理学背景的老师讲授。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学科。师资队伍中需要有理论功底非常深厚的高校教师,长期从事心理学与犯罪学、法学等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同时需要长期从事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一线工作者,例如有一线的警官、公安等有着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心理学专业学生深入浅出地学习犯罪心理学知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四、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的改革创新

传统的犯罪心理学课程主要以课堂讲授的形式,结合案例分析、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等教学方式。已有研究探讨了事件相关电位ERP脑电测试技术[10-11]、心理评估技术[12]、心理应激“微反应”[13]、项目教学法[14]、微课[15]等引入犯罪心理学教学。我们需要改革创新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过程,教学方式多样化,尝试融入音乐心理剧等全新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批判性思维。心理剧是西方最负盛名的团体心理治疗技术之一,心理剧疗法在改善大学生人际安全方面已有应用研究证实其明确效果[16]。我们在犯罪心理学课程中尝试融入音乐心理剧发现学生通过亲自参与和演绎授课老师根据以往实际工作经验改编的校园心理剧剧本对于犯罪心理学案例有更深的体会,这样的教学改革方式无论是音乐心理剧演员还是学生观众都给予了一致好评,提高了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生参与度和教学质量水平。

五、突出医学院校犯罪心理学课程特色,整合医学资源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2篇

题目: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

姓名:刘某某

导师:李某某

专业:法学

年级:XX级

时间:2014年10月22日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学术价值、该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新中国成立至今,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意义

其一,刑事法学领域:

(1)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前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内进行探讨。其中,犯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外在的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规制,而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识的作用引导未成年人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2)冲破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工具。犯罪是一“综合病症”,必须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方法,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其二,政治学领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国未成年人有3亿多,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实践意义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出发,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因此,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提出未成年人个人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策。这些建议和对策,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而言的。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保持高度重视。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这为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是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增,而年龄递减,这一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不断升温。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版和多篇文章发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研究视域狭窄。犯罪现象复杂多样,既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等方面有关又与个人的生理、心理、生活方式等因素密不可分。因此,犯罪学研究必须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法学和社会学方面,缺乏从众多的学科领域出发进行深入研究。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研究选题过于集中。笔者对近些年出版的未成年人犯罪著述和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进行统计发现,虽然有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很多,但论述内容相近,研究思路模式化。我们说,研究选题关注学术热点无可厚非,但应对同一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才能不断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总的来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犯罪学领域内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进行探讨,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全面系统研究。虽然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犯罪预防问题有所涉及,但过于分散和零碎,缺乏全面、系统和深入地研究。

3、研究方法以思辨和论证为主,欠缺实证研究。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犯罪问题的研究,重思辨和论证而轻实证。康树华、周路、戴宜生等多位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这个问题。理论研究的对象——犯罪现象是真实的客观存在,脱离了实践的研究无异于空中楼阁。虽然也有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但毕竟是凤毛麟角,而非主流。

(三)研究目的

1、通过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全面解读,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式。

2、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预防等问题的系统梳理,弥补犯罪学理论研究上的不足。

3、通过对未成年犯罪预防问题进行全面考察,激发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进而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工作。

4、通过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的剖析,设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的方案,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

(四)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河北省图书馆、中国期刊网查阅文献资料和购买图书资料等多种途径,为开题报告的撰写和论文的正式写作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其中,主要著作包括:

1、陆志谦、胡家福主编:《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冯云翔、娄鸿雁著:《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许邦银、张晶主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姬素兰等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董新臣主编:《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防范》,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

6、袁作喜、冯锐著:《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防治》,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7、王亚东、鲍遂献主编:《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

8、康树华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犯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张利兆主编:《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10、张小虎主编:《犯罪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1、李春雷、靳高风著:《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冯树梁著:《中外预防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鞠青著:《中国城市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4、黄教珍、张停云著:《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和教育对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5、莫洪宪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6、[美]路易丝?谢利著:《犯罪与现代化》,何秉松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17、[意]龙勃罗梭著:《犯罪人论》,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8、沈壮海著:《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

19、《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编委会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20、苏宁著:《关注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前沿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1、鞠文灿主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问题与对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2、陈永弟:《借鉴与参考——部分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掠影》,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

主要期刊文章参考资料:

1、周运清、王培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个性结构与特征分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年第1期;

2、张旭:《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种整合性教育预防体系的建构理路》,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6期;

3、刘远山:《略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重点及对策》,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4期;

4、席小华、秦卫平:《学校法制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载《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5、钱晖元:《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及对策》,载《江淮法治》2002年第10期;

6、王宇:《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预防》,载《公安研究》2005年第9期;

7、狄小华:《社会转型期的未成年人犯罪与防控》,载《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8、全哲洙:《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载《理论前沿》2004年第14期;

9、任月勤:《试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10、王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讨会综述》,载《道德与文明》2004年第4期;

11、罗志丹:《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4年第4期;

12、贾怀忠:《学校、家庭、社会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载《教育革新》2006年第5期;

13、黄志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实施》,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二、论文结构框架(主要观点)

论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

导言部分主要是介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意义、研究情况、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创新之处等。

正文部分共四章:

第一章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一节未成年人犯罪概念

第二节国内外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三节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趋势

第二章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解析

第一节犯罪原因概述

第二节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析评

第三节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

第三章当前我国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道德因素分析

第一节社会

第二节学校

第三节家庭

第四节个体

第四章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第一节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

第二节国外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措施

第三节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结语部分从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出发,理性地分析和评价这一现象,再次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呼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多策并举、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

三、论文写作安排(进程安排、待解决问题)

(一)写作进程安排:

2014年7月——8月搜集资料,确定论文题目;

2014年9月——10月中旬撰写开题报告;

201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开题报告;

2014年11月中旬——2015年2月下旬撰写毕业论文;

2015年3月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

2015年4月毕业论文定稿打印。

(二)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研究的核心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入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其中,实证调查将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由于这一研究要以多学科为基础,学科之间的整合也将是该研究中重点解决的问题。

导师或论文指导组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扩展:论文开题报告的意义、写法

一、论文开题报告的意义

论文开题报告,就是当课题方向确定之后,课题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计划。开题报告既是文献调研的聚焦点,又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展开的散射点,对研究工作起到定位作用。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真实性,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其中真实性体现在研究计划上。

课题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要准确、规范、简炼。

准确就是课题的名称要把课题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有时候还要把研究方法写出来。课题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规范就是所用的词语、句型要规范、科学,似是而非的词不能用,最好引用成熟的理论术语来构造题目,口号式、结论式的句型不要用。因为我们是在进行科学研究,要用科学的、规范的语言去表述我们的思想和观点。

简练就是课题简短精练,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二、论文开题报告的写法

论文开题报告的格式及写作技巧

1.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论文开题报告的一般内容包括:

(1)课题来源、开题依据和背景情况,课题研究目的以及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2)文献综述,着重阐述该研究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研究方法、应用领域,同时介绍查阅文献的范围以及查阅方式、手段。

(3)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

(4)研究计划。包括学术构思、研究方法(包括拟采用的实验手段)、关键技术、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包括所需科研和实验条件、课题工作量和经费)、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以及预期目标。

(5)主要参考文献,列出所查阅参考的文献。

(6)研究工作进度计划。

2.论文开题报告的写作技巧

(1)选题合适是前提

一个清晰的选题,往往已经隐含着论文的基本结论,因此选题应本着以下原则: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难易度及任务量适宜。

*与自己实际教育背景、科研工作或生产实践相关的、较为熟悉的问题。

*是自己专业中发展迅速影响重大而需综合评价的部分。

*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或新动向的题目。

*所选题目不宜过大,越具体越容易收集资料,从某一个侧面入手,容易深入。

(2)研究目标具体却不死板,有价值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课题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课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

(3)收集资料,积极学习研究课题所需理论是论文开题报告的基础

首先,收集资料。我们要了解别人在这一领域研究的基本情况,研究工作最根本的特点就是要有创造性。

文献资料是撰写好学术论文的基础,文献越多,就越好写。选择文献时应选择本学科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等,要注意所选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及科学性、优先选择阅读近期的(近3~5年),后读远期的;广泛阅读资料,有必要时还应找到有关文献所引用的原文阅读,在阅读时,注意做好读书卡片或读书笔记。

其次,学习理论。我们要掌握与我们课题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工作才能有深入进去,有真正的创造。因此,我们进行科学研究,一定要多方面地,要加强,这样我们写开题报告的时候,才能更有把握一些,制定出的开题才能更科学、更完善。

文献综述是对学术观点和理论方法的整理,要注意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资料。该部分应是是评论性的,本着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来归纳和评论文献,而不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

(4)正确的指导思想是论文开题报告的政治保障

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对于范围比较大,时间又很长的课题来讲,大家在总的方面,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指导思想,就可以避免出现理论研究中的一些方向性错误。

(5)研究计划是开题报告的核心

研究计划,就是课题确定之后,研究人员在正式开展研之前制订的整个课题研究的工作计划,它初步规定了课题研究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步骤。研究计划水平的高低,是一个课题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反映。一个好的计划,可以使我们避免无从下手,或者进行一段时间后不知道下一步干什么的情况,保证整个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因此研究计划要科学、要务实,切忌脱离实际。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3篇

关键词:刑事法律诊所;课程内涵;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1-0031-02

一、引言

当前,在我国高等法律教育界,如何一方面继续传播和运用诊所法律教育的理念、方法,促进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全面开展,另一方面推进诊所法律教育向专业纵深发展,是做强、做大我国诊所法律教育中的重要问题和主要课题。然而,从近年来我国诊所法律教育研究的现状看,研究领域主要涉及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进程、一般理论和国内外的做法与经验等方面,少有刑法、民法等专业领域内深入、细致的研究成果。可以说,如何引导和促进诊所法律教育向刑法、民法等专业领域深入开展,是今后我国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正如学者所言:要加强对诊所法律教育的基础理论研究,使之不再是人们眼中的雕虫小技,而是有自己一套完整理论体系、知识结构、应用价值的大学问[1]。然而,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起步不久、经验不多、研究不深,资源有限,如何结合不同的诊所主题开展工作,有待继续探索,不断深入。学者指出:在这个没有教材、甚至没有多少参照模式的全新课程里,教师该怎样组织教学,怎样指导个案,怎样运用个人魅力、专业技巧引导学生,是一个需要长时间探索总结的问题[2]。刑法学是一门根基深厚、原理精致、体系完整、概念严谨、实践性极强且与相关学科紧密关联的部门法学。在刑事诊所中,只有基于刑法学的以上特征,同时考虑到诊所课程的一般要求以及办理刑事案件的特点,构建起体系完整、理论深入、内容丰富的诊所课程,才能将刑事诊所做出特色,做出品质,做出成效。笔者从事刑事法学的教学研究,也在本校的相关主题诊所担任指导教师。以下就深化刑事诊所课程内涵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谈谈自己的初步想法和观点,以期抛砖引玉并求教方家。

二、深化刑事法诊所教学的主要路径

在笔者看来,深化刑事法诊所教学,可以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主要路径。

1.刑事诊所课程中实体法理论水平的提高。法律研究是诊所法律课程中的一个基本内容,问题性或批判性审视现有法律制度是法律诊所特别是高质量法律诊所课程的目标追求之一。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研究及实践往往注重于一般法律执业技能的训练提高,而对法律研究这一方面有所忽视。因此,如何在诊所法律课程中重视法律研究这一环节,在训练提高法律执业技能的同时提高专业理论水平,是深化诊所法律课程内涵、推进诊所法律教育深入开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在刑事诊所课程中,这就首先要求提高课程内容的刑事实体法理论水平。笔者注意在这一方面进行尝试。如在一次涉及监狱管理人员私自打开监狱大门的单纯脱逃行为责任认定的案例分析课中,笔者结合此案阐述了中外刑法理论中的责任理论及法律制度并进行比较。通过讲解使学生认识到,刑事责任理论在国外刑法中地位重要、独特,学界就刑事责任的基础、本质、内涵等进行了深入研究,成果斐然,值得肯定。在大陆法系国家,现今主流的刑事责任理论已经从心理责任论发展到规范责任论,也即认定刑事责任除了存在故意或过失(即罪过的心理要素)外,还要存在期待可能性(即规范要素)。这是一个蕴含人性关怀、体现刑法谦抑价值的责任理论发展。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并没有独立的实体地位,学界也没有对其展开细致、深入的研究。这就导致我国刑法中的责任理论存在单薄空虚、陈旧僵化的缺陷,不能充分满足定罪量刑中个案公正的实现和人文关怀的体现。具体到本案中,由于单纯脱逃是在他人打开监狱大门时实施的单纯、非暴力、没有造成其他危害结果的行为,如以犯罪论处似乎有背人性常理,难免牵强。本案如以我国传统的责任原理处理则难除其罪,如适用规范责任论可排除责任。这样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刑法理论的深入分析和比较研究,使同学们生动地了解到责任理论的新发展,理解到与心理责任论相比较,规范责任论更具人性关怀,更符合刑法公正、人道、谦抑的价值追求,因而更为合理,值得借鉴。可见,将深入的刑事实体法理论原理运用到诊所课程当中,在课堂中有利于提高学生进行法律分析、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也为他们今后在法律实务中拓展视野,提高个案的办案水平乃至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司法改革的推进奠定基础。正如美国学者洛佩兹所指出的:诊所不仅要培育合格的法律职业者,更应当塑造能够改进“法律乃至法律职业本身”的法律人[3]。

2.刑事诊所课程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贯通。诊所课程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贯通实体法和程序法。如何在诊所课程中结合真实或模拟案例,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进行融会贯通,既是办理案件的实际需要,也是衡量刑事诊所课程成功与否的标志之一。大陆法系国家有刑事一体化的学术和法律传统,这样在学术上使得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理论研究相互协同、促进,在立法上使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立法规定匹配协调、避免冲突和矛盾。在我国,传统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理论上对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一体化研究还不够重视,立法上还存在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定不够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缺陷。这就更加需要进行刑事诊所课程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联通。近年来我国有学者提倡加强两者的一体化研究,值得重视。我们在诊所课程中同样注重这方面的研究、探索。以刑事诉讼中的不和免于制度为例,理论上认为,不和免于制度是刑事法律中富有刑事政策意蕴的制度规定,在当今世界各国刑法刑事政策化的背景下尤其值得重视运用。从刑事一体化角度看,为了使不和免于制度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法律上应当就其适用的原则、条件等作出较明确、具体的配套规定。在我国,由于实体刑法中没有比较具体可操作的配套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不和免于规定的适用标准不一,实际运用很少,难以发挥这一制度积极的刑事政策意义。有鉴于此,刑事诊所课程可以做相应的内容安排,以实现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融会贯通。笔者曾在诊所课程中以盗窃天价葡萄案为例,在介绍认识错误处理的理论研究状况和中外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后,认为考虑到此案的特点,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认定为无罪,或者应当按不或免于处理。这样同学们不仅理解了刑事诉讼法中的不和免于规定的具体适用,同时也认识到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不具体、不配套、不协调的疏漏缺失,从一个案处理中明白了诊所课程中实体法与程序法贯通的意义和价值。

3.刑事诊所课程对司法改革的回应。诊所法律教育以注重实践和培养实践技能为特色,自然应当关注和回应司法实践和司法改革。近年来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由于社会的变迁、观念的调整、法律研究特别是刑事政策研究的展开,司法改革日益向前推进。当前,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关于恢复性司法、刑事和解、社区矫正、未成年犯的特别处置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实践已经展开。刑事诊所课程应对此予以关注、回应和支持。以下以刑事和解为例说明。所谓刑事和解,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一般是指在犯罪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相谈、协商,解决纠纷或冲突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其目的是修复因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破坏的加害者和被害者原本具有的和睦关系,并使罪犯因此而改过自新、复归社会[4]。刑事和解是一个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理论基础的具有刑事政策意义的新型制度,在国外正日益得到重视和运用。我国现有法律中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但可以研究在现有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该制度。从程序法角度说,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不制度,具体有法定不、酌定不和证据不足不三种。刑事和解可以从酌定不切入到现行制度当中。当然,从应然的立法完善看,可以研究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建立刑事和解不制度,有学者提出了这方面的观点[5]。从实体法方面看,刑事和解可以作为犯罪后的犯罪情节影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认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作为酌定不的适用条件。基于以上,我们在办理一则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中,考虑到该犯罪性质及情节情节较轻(数额不大的盗窃的从犯),且该犯罪的未成年人成长于离异并且疏于管教的家庭,犯罪后积极全部退赃等情节,且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间达成了谅解、和解。本案中我们运用刑法原理中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包括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的理论,运用犯罪学的原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等说服法官,获得法官认可与支持。此外,通过此案,我们还与检查官、法官探讨了完善我国的不制度、构建刑事和解不制度的问题,拓展了与司法工作人员交流的深度和视野。不难看出,刑事诊所课程对司法改革的回应,促进了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结合,也能在推动司法改革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4.刑事诊所课程中规范学科与实证学科、政策学科的联动。作为规范学科的刑法学与作为实证学科的犯罪学以及作为政策学科的刑事政策学之间有着重要的密切联系。从西方刑法思想史看,以运用实证方法研究犯罪原因及犯罪预防策略为特色的刑事近代学派推动了刑法学研究的深入和立法的发展,因而在刑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从现实制度立法看,西方许多国家刑事法中的规定如假释、缓刑、人格调查制度等的产生发展都与犯罪学以及刑事政策学研究有着直接联系。从我国刑法学研究的开拓与立法的完善看,也有必要加强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的研究。鉴于此,刑事诊所课程设计中也应当考虑这种要求,在课程内容中融进犯罪学和刑事政策学的理论知识。如刑事诊所教师可以结合个案进行犯罪学和刑事政策学的分析,这既有利于科学地分析案例,正确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认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有利于问题性地审视和完善现有制度立法。笔者比较注重在诊所课程中对案件进行犯罪学和刑事政策学的分析,也注意介评国外有关的立法制度如人格调查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少年刑法制度、保安处分制度、环境犯罪惩治制度等,探讨司法公正和立法完善问题,收到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甄贞.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的现实和未来A].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C].2007.

[2]甄贞.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J].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王立民.也论诊所法律教育的方法[J].法学,2007,(11).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4篇

①准确、规范。要将研究的问题准确地概括出来,反映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反映出研究的性质,反映出实验研究的基本要求——处理因素、受试对象及实验效应等。用词造句要科学、规范。

②简洁。要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表达,一般不得超过20个汉字。

二、介绍课题的目的、意义。即先说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研究课题,交代研究的价值。一般先谈现实需要——由存在的问题导出研究的实际意义,然后再谈理论及学术价值,要求具体、客观,且具有针对性,注重资料分析基础,注重时代、地区或单位发展的需要,切忌空洞无物的口号。

三、介绍课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趋势。即文献综述,主要说明国内外的研究情况,关于这个课题前人曾做过哪些方面的研究、解决了哪些问题、还存在什么问题等。

所谓综述的“综”即综合,综合某一学科领域在一定时期内的研究概况;“述”更多的并不是叙述,而是评述与述评,即要有作者自己的独特见解。要注重分析研究,善于发现问题,突出选题在当前研究中的位置、优势及突破点。综述的对象,除观点外,还可以是材料与方法等。

四、介绍本人研究的初步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突破的难点,预期的结果等。即说明自己的主攻方向是什么,研究中主要根据什么理论、采用什么方法、取得什么成果等。 整个研究在时间及顺序上如何安排,怎样分阶段进行,对每一阶段的起止时间、相应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均要有明确的规定,阶段之间不能间断,以保证研究进程的连续性。

五、说明课题的可行性和创新性。不仅对可能遇到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关键性困难与问题要有准确、科学的估计和判断,并采取可行的解决方法和措施,而且要突出重点,突出所选课题与同类其他研究的不同之处。

六、列出参考文献。最后要列出所查阅的主要参考文献,一方面可以反映作者立论的真实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原著者创造性劳动的尊重,篇数以各校的规定为准。

七、听取导师评价。在导师的评价后,再作必要的修改与补充,经导师最后认可后,就进入研究阶段,而后便可着手论文的写作。

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题目: 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

姓名: 刘某某

导师: 李某某

专业: 法学

年级: XX级

时间: 20xx年10月22日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学术价值、该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新中国成立至今,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意义

其一,刑事法学领域:

(1)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前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内进行探讨。其中,犯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外在的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规制,而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识的作用引导未成年人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2)冲破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工具。犯罪是一“综合病症”,必须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方法,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其二,政治学领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国未成年人有3亿多,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实践意义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出发,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因此,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提出未成年人个人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策。这些建议和对策,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而言的。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保持高度重视。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这为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是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增,而年龄递减,这一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不断升温。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版和多篇文章发表。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研究视域狭窄。犯罪现象复杂多样,既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等方面有关又与个人的生理、心理、生活方式等因素密不可分。因此,犯罪学研究必须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法学和社会学方面,缺乏从众多的学科领域出发进行深入研究。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研究选题过于集中。笔者对近些年出版的未成年人犯罪著述和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进行统计发现,虽然有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很多,但论述内容相近,研究思路模式化。我们说,研究选题关注学术热点无可厚非,但应对同一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才能不断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总的来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犯罪学领域内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进行探讨,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全面系统研究。虽然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犯罪预防问题有所涉及,但过于分散和零碎,缺乏全面、系统和深入地研究。

3、研究方法以思辨和论证为主,欠缺实证研究。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犯罪问题的研究,重思辨和论证而轻实证。康树华、周路、戴宜生等多位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这个问题。 理论研究的对象——犯罪现象是真实的客观存在,脱离了实践的研究无异于空中楼阁。虽然也有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但毕竟是凤毛麟角,而非主流。

(三)研究目的

1、通过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全面解读,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式。

2、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预防等问题的系统梳理,弥补犯罪学理论研究上的不足。

3、通过对未成年犯罪预防问题进行全面考察,激发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进而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工作。

4、通过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的剖析,设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的方案,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

(四)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河北省图书馆、中国期刊网查阅文献资料和购买图书资料等多种途径,为开题报告的撰写和论文的正式写作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其中,主要著作包括:

1、陆志谦、胡家福主编:《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2、冯云翔、娄鸿雁著:《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3、许邦银、张晶主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安徽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4、姬素兰等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5、董新臣主编:《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防范 》,西苑出版社20xx年版;

6、袁作喜、冯锐著:《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防治》,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7、王亚东、鲍遂献主编:《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

8、康树华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犯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9、张利兆主编:《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xx年版;

10、张小虎主编:《犯罪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11、李春雷、靳高风著:《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12、冯树梁著:《中外预防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13、鞠青著:《中国城市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14、黄教珍、张停云著:《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和教育对策》,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15、莫洪宪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xx 年版;

16、[美]路易丝?谢利著:《犯罪与现代化》,何秉松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17、[意]龙勃罗梭著:《犯罪人论》,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

18、沈壮海著:《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xx年版;

19、《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编委会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xx年版;

20、苏宁著:《关注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前沿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xx年版;

21、鞠文灿主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问题与对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22、陈永弟:《借鉴与参考——部分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掠影》,上海三联书店20xx年版。

主要期刊文章参考资料:

1、周运清、王培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个性结构与特征分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xx年第1期;

2、张旭:《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种整合性教育预防体系的建构理路》,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xx年第6期;

3、刘远山:《略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重点及对策》,载《河北法学》20xx年第4期;

4、席小华、秦卫平:《学校法制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载《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xx年第5期;

5、钱晖元:《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及对策》,载《江淮法治》20xx年第10期;

6、王宇:《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预防》,载《公安研究》20xx年第9期;

7、狄小华:《社会转型期的未成年人犯罪与防控》,载《江苏社会科学》20xx年第3期;

8、全哲洙:《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载《理论前沿》20xx年第14期;

9、任月勤:《试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xx年第2期;

10、王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讨会综述》,载《道德与文明》20xx年第4期;

11、罗志丹:《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xx年第4期;

12、贾怀忠:《学校、家庭、社会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载《教育革新》20xx年第5期;

13、黄志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实施》,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xx年第2期。

二、论文结构框架(主要观点)

论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

导言部分主要是介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意义、研究情况、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创新之处等。

正文部分共四章: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一节 未成年人犯罪概念

第二节 国内外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三节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趋势

第二章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解析

第一节 犯罪原因概述

第二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析评

第三节 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

第三章 当前我国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道德因素分析

第一节 社会

第二节 学校

第三节 家庭

第四节 个体

第四章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第一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

第二节 国外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措施

第三节 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结语部分从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出发,理性地分析和评价这一现象,再次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呼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多策并举、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

三、论文写作安排(进程安排、待解决问题)

(一)写作进程安排:

20xx年7月——8月搜集资料,确定论文题目;

20xx年9月——10月中旬撰写开题报告;

20xx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开题报告;

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2月下旬撰写毕业论文;

20xx年3月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

20xx年4月毕业论文定稿打印。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5篇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主题;设计;延伸

著名素质教育家、华中师大荣誉教授陶宏开说:“孩子都有向上的心。”所以,研究和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努力探究其越轨足迹就非常有必要。为此,我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我们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和特点主要有:(1)情形性大,可塑性强,使之产生是非不分、盲目自信的心理。(2)控制能力差,情感波动大,动机上具有盲目性、行为上具有突发性。(3)未成年人的生理发育早熟,心理变化快,如引导矫治不好,就会走上犯罪。(4)未成年人犯罪动机简单,多是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精神刺激。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品德课堂教学谈谈自己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每一个主题,每一次深入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是尚未成年的学生。在这个阶段,其思想最活跃,好奇心最强,什么都想了解,什么都想尝试,他们涉世未深,社会经历不多,阅历不丰富,明辨是非的能力欠缺,自控力不强。面对繁杂的社会现象,很容易染上好逸恶劳、贪图享受、投机取巧等不良习气,也容易被人利用,走上邪路。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应该设置一些主题,通过一系列的主题学习,让学生明白事理,远离犯罪。比如,(1)较为清楚地了解抽烟、酗酒和泡网吧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从而自觉远离这些不良习惯。(2)让学生认识到的“瘾癖”性,使人成瘾易导致走上犯罪道路。(3)了解是如何破坏人民日常生活的,揭露在其华丽外表下隐藏的罪恶目的。(4)高年级阶段的青春期教育,让孩子了解青春期,从而避免误读“青春”而走上犯罪道路。(5)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掌握预防犯罪方法等等。

经过这几年的尝试,我发现设置主题进行教学,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的效果。如,通过抽烟、酗酒和泡网吧的主题教学,设计“既然香烟危害那么大,为什么还要抽呢?”将“香烟危害”和“继续抽烟”这对矛盾放在一起,让学生自己去探讨其中的利害关系,多角度分析问题,从而明白香烟的危害之大。以上的主题教学并不是一、两节课的教学,我们需要通过几个学期的螺旋上升,互相交叉反复进行,让学生在不同的阶段有不一样的体会。这样,就能使未成年人犯罪防患于未然。

二、每一次设计,每一次收获

教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学设计就显得尤其重要。课的设计必须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让学生进入生动具体的事例或情境之中,通过具体的事例、场景引出相关的内容,从而对小学生进行品德的启蒙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意识,养成习惯,自觉遵纪守法。教学时,教师不能将现成的法律知识、条文教给学生,而是要从具体的事例或场景中恰到好处地渗透自觉学法、守法、护法的意识。精心设计每一节课,让学生在课堂中有所收获。

下面我以自己的一节课(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例,我首先以Flas引出话题:违法犯罪活动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这些人的行为既不道德,又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触犯了法律。接着,引用中国俗话:做贼从偷针起,让学生初步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这个演化过程有多长时间?是否离学生很遥远呢?我以两组数据加以说明,让学生自己从中去寻找答案,得出结论:违法犯罪离我们很近,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全世界范围内的第三大公害。这些直观的数据进一步强调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趋势迅速,性质越发严重,需要引起学生的注意,并且通过学生小组交流、案例表演分析这几个环节的设计,与学生共同探讨引发越来越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是什么,明确平日里不良的坏毛病正是违法犯罪的前兆与信号,预防犯罪,就要从改正这些错误开始。这是本节课的教学重点,同时也想通过这部分教学环节的设计为法律常识的引入作好铺垫。

本课的教学内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共八章,我仅仅挑出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一章进行讲述,向学生展示了本法列举的九种不良行为,因为只有这部分内容才是与学生关系最密切的。对照九种不良行为习惯,让学生寻找自己身上、他人身上有哪些违反行为,这样他们的认识就会增多,印象也会更加深刻。

最后,让学生畅谈:今后准备怎样做?由此总结:你们所说的应该做的,不应该做的,其实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都有所规定,只要我们严格遵守,就能远离犯罪,这样再次将法律常识贯穿于学生日常生活中。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身边抓起,从小事抓起,不能让品德教育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面上,我们不能只重视品德知识的灌输,而是要把品德意识渗透到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思想、行动中,这样的教学才是有实效性的,这样的设计才是有生命的,这样的教学效果才是显著的。

三、每一次延伸,每一次升华

小小的“课堂”已无法承载课程学习的容量,满足不了教书育人的需要,薄薄一本教材对于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已远远不够。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全面发展的人,需要我们将目光扩展到社会实践活动中。作为教育的引导者、实施者――教师也必须将课程的载体――课堂延伸开来,以课堂教育教学为中心,向四周激起涟漪,从而使课堂丰满起来。

我在“向白色恶魔说不”的教学中,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作了以下设计:

1.请以小组为单位,交流搜集到的瘾君子成功戒毒、获得新生的故事。

2.创作一幅反毒、禁毒宣传画。

3.和小伙伴合作,设计一项反毒、禁毒的宣传活动。

通过以上形式,我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延伸到了课前课后的生活中,使每节课成为中心,成为总结知识内容、展示结论、提出新问题的载体,并将其作为展示自己思维与实践成果的舞台。让学生认识到生活即是课程,课堂无处不在,这样的学习才会真正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落到实处。

当然,我也知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仅仅靠小小的“课堂”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整合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形成一股教育合力,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

行走在德育路,作为一名德育教师,我们任重而道远,不仅肩负着建设祖国的伟大使命,而且还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监护神。基于此,我们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重视,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最终把未成年犯罪控制在萌芽状态,让他们远离犯罪,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前行,从而提升我国的法治文明进程。

参考文献: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 实证学派 实证研究 个案研究

从学科渊源上来看,犯罪学脱胎于刑法学。在刑法学理论研究上,存在新派与旧派之分,犯罪学的兴起与新派密不可分。自诞生之日起,新派就以实证研究作为自己的学术特征旗帜鲜明的与旧派相对,其实证研究最大的特色就在对犯罪原因的实证调查研究,代表人物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等无不具有这一鲜明特色。因此,犯罪学的诞生尽管脱胎于以理论思辨见长的刑法学,但其是以犯罪原因的实证研究作为其“出生证明”的,其天生具有“实证研究”的特质。既然犯罪学天生具有实证特性,故在犯罪学研究和教学当中应当贯彻实证研究方法,如此才能将犯罪的研究推向深入。与此同时,如何在《犯罪学》的课堂教学中体现和应用实证研究特征是教师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树立实证研究指导思想

因为犯罪学学科具有实证属性,故在教学中首先应当树立实证研究方式作为犯罪学基本研究范式的指导思想。实证主义是一种强调观察和经验和反对形而上学的哲学方法论,其因反对纯理性思辨而成为哲学研究的主流方向之一。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发生、发展规律以及犯罪控制的学科,犯罪学主要研究对象是犯罪现象。豍我们知道,对具体犯罪现象的认知与把握不可能从纯理性思辨中获得,必须从实际调查中获取。从犯罪学的学科特点而言,犯罪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实证的方法,这与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研究目标、学科任务等都密切相关。在具体的教学当中,与其他法学学科不同的是,应当开宗明义犯罪学的实证属性,确立实证研究方式作为该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式并鼓励学生们开展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每个具体的学科基于自身学科属性的不同会有着不同的研究方式,在笔者看来,学科主要研究方式的确立是学科自身完善和发展的必须。值得注意的是,在犯罪学研究中确立实证研究作为主要研究方式并不是排斥其他研究方法,因为任何学科的存在和发展并不是唯一的研究方式可以完成的,必须借助多种研究方式和方法进行综合研究。在当前的犯罪学教学中,纯理论讲授和论证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而实证调查研究则重视不够,这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是不相符合的。理论源于实践,对于犯罪学而言,理论讲授固然重要,但突出犯罪学的学科实证属性并强调和鼓励从事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是促进犯罪学长远发展的最为有效的方式。

二、确立实证研究的具体方式

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多样,包括抽样研究、历史与追踪研究、访谈与个案研究、比较研究、观察与参与研究等。豎从这一角度而言,实证研究方法不是指一种具体的研究方式,而是一种研究方法论群。公允的来讲,实证研究方法的各具体研究方式不存在高下之别与优劣之分,只存在方法运用的是否恰当和具有针对性。在犯罪学的教学当中,对于实证方法的各个具体研究方法都应当有所论及,以使学生对各个具体方式有所了解和掌握,但更应强调的是,实证研究方式是一种综合的方法论群,亦即是对上述各种具体方式的综合运用。以犯罪统计研究为例,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公布较为权威的官方犯罪数据,因此与国外研究相比,我国犯罪的定量研究由于缺乏较为可靠的犯罪数据而存在不足,故访谈和个案研究式的定性研究是当前犯罪现象研究的主要方式。由于不存在全国统一的犯罪统计数据,受客观条件限制,研究者一般会选取某一行业犯罪或者某一具体领域的犯罪现象进行定性研究以获取犯罪研究的具体材料。但对于数据记载较为详尽和权威的国度而言,历史和追踪研究、定量研究等方式可作为实证研究的主要方式。由此可见,尽管同样是以实证方式展开犯罪学的的研究,但其具体方式是可以不同的,“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在实际的教学当中,应当强调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运用不同的实证研究方式。影响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有学校的教学设施与条件、实证方式开展的氛围、学生的兴趣与动手能力、外在客观条件的限制等等。相对而言,开展实证研究较早、学生理论与实践能力较强、校地联系紧密的法学院更为容易开展犯罪学的实证研究。在具体的实证研究中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灵活选择不用的方式来展开研究,以达到最佳研究目标。

三、实证研究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总的来看,实证研究从方案的制定到实施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研究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课题的选定、制定研究计划以及组织研究队伍等等。研究课题的选定一般来自于两个方面,即理论研究方面和社会实践课题。不论是何种方面的课题,应选择具有可行性、具有代表意义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选题。研究计划包括主要是指方案实施的具体计划和过程,至于研究队伍是指完成该计划的团队组成。第二阶段,资料收集阶段。这一阶段是实证研究最为重要的体现。资料收集的方法主要包括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与文献法、个案研究法。不同的研究应采用不同的资料收集方法。每一种资料收集方式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选择和应用。以问卷法为例,这种资料获取方法具有客观性,较少受主观偏见的影响。但这种方式并不能较深层次的了解受访者的内心真实想法,而且此种方式要求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否则其结论可能出现偏颇。而访谈法在使用过程中,访谈者和被访者是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在涉及被访谈者的一些隐私问题,如遭受侵害的过程时,被访谈者往往会比较反感,不愿对这些问题做正面或真实的回答。这时候就需要访谈人员在进行访谈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通过适当的方法或方式引导被访谈者,以期获得更加真实的信息。总之,资料的收集应注意保持全面性、客观性和确定性,这些直接关系到研究结论的准确性。第三阶段,资料分析整理阶段。这一阶段是对已经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体,并得出相关结论的阶段。一般而言,研究结论的作出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在研究开始之前预设了某种结论,然后通过资料的获取和分析来验证此种结论;二是研究者并未预设某种结论,而是通过资料的分析整理逻辑上推导出某种结论。在笔者看来,预设结论的情况尽管十分常见,但研究者受预设结论的影响会导致对资料的获取和分析带有较强的主观偏好,进而直接影响结论的客观性的准确性,因而应当较少采用。第四阶段,成果表述阶段。此阶段是要求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结论撰写出符合学术规范的研究包括或者论著,以完成自己的研究目标。研究成果表述是实证研究的总结阶段,是发挥研究计划学术效应和社会效应的阶段,具有重要意义。综上可知,每一个研究阶段相互联系和作用,共同构成了整体的实证研究过程。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基础,但每一个阶段都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和意义,相互之间不可逾越、不可省略和替代。

 

四、实证研究的具体展开

笔者以王牧教授所编著的《新犯罪学》教材为例,对实证研究方式具体展开进行论述。在王牧教授的论述里,涉及实证研究方式的主要有三大块,即犯罪现象发生论、犯罪现象存在论和犯罪现象对策论。笔者认为,这三大部分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的内容,也是实证研究方法运用的主要领域。如上文所述,实证研究方式是一种研究方法论群,对不同的对象和领域具体采取的实证研究方式并不相同。因此,对于上述犯罪学研究的三大领域应当根据其不同特点而采用不同的实证研究方式。具体如下:第一,犯罪现象发生论。该领域主要研究犯罪发生原因,是犯罪学最为重要的研究领域并一度成为犯罪学研究的全部。犯罪所产生的原因的可谓种多样:遗传学、心理学、社会因素、精神因素等错综复杂相互交错都影响着犯罪的产生。笔者认为,对犯罪原因的研究主要采取个案访谈和调查方式。尽管实证研究的起点在于实际调查以获取第一手资料,但资料获取的方式仍然多种多样,个案访谈和调查是其中之一。犯罪原因尽管多种多样,但不同类型的犯罪原因是可以探究的,尤其是某一具体类型的犯罪。在犯罪学的教学过程中,应该鼓励和支持学生根据特定的犯罪现象展开个案调查,了解犯罪具体产生的原因。对具体访谈对象的确定应当因地制宜,具有代表性并具有可行性,有条件的可以对较为典型的案件犯罪人或者嫌疑人进行访谈。第二,犯罪现象存在论。对于犯罪资料获取的实证方法而言,基本有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与文献法、个案研究法等方式。获取资料以后,对资料的分析和整理技术同样重要。在犯罪现象存在论这一领域,通常是对现有的犯罪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以总结犯罪发生、发展规律,因此应当运用统计分析对资料予以整理并得出结论。对于资料的分析统计而言,一般可以分为两类,即描述统计和推论统计。前者重视对现有资料的概括和描述,基本属于“就事论事”,仅对资料本身进行概括归纳;后者则需要根据样本的特征来推导相互之间的关系,并对相关趋势进行预测,因此,后者远比前者复杂。对既有的犯罪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既需要运用描述统计对数据本身进行描述和概括,也需要在此基础上运用推论统计方式进行分析、总结和预测犯罪发展的规律。第三,犯罪现象对策论。由于犯罪现象千差万别,故对犯罪进行控制和预防的方式各不相同。一般而言,具体实证研究方法分为三个方面:(1)确定研究对象;(2)选择具体研究方法;(3)确定研究工具。以青少年犯罪预防为例,首先,研究对象即为青少年犯罪。其次,对于具体研究方法而言,需要兼顾量的研究与质的研究,故可以选择问卷调查、社会测量以及实地考察、深度访谈等方式收集资料。最后,由于青少年犯罪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各个方面,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与研究工具的适用方面就需要更加全面和具体。研究者可以自我制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具,也可以采取心理学设计有关心理测试表。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 犯罪心理学 犯罪 刑事

犯罪心理学研究就是为了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理解社会中的犯罪问题而去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的过程。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科学研究具备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研究对象复杂、异质性大;二是研究更受个人因素的影响;三是研究对象的不确定性,偶然性和独特性更大。具体说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犯罪人、一般违法人、虞犯、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以及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等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近些年来,我国对犯罪心理学基础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实践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为犯罪心理学研究提供了重要价值理论基础,但是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在发展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从确定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这一目的出发,通过观察、调查和实验而得到的系统的知识。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

大量的犯罪与对策心理问题存在于治理犯罪过程或者刑事活动中,譬如犯罪心理产生与形成原因及其心理发展变化过程,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等,犯罪心理学能够将与犯罪有关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心理科学的理论、方法以及成果,全方位的协助和支持治理犯罪及其刑事科学、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在犯罪的治理及其刑事一体化中作用甚大。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能够为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心理科学基础

犯罪活动与犯罪的治理与社会多方面因素有关,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相互影响,错综复杂,因此,对犯罪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地治理,从刑法的内部与外部关系之手,实现刑法运行的内外协调,实现刑事一体化,就必须综合分析与研究与犯罪活动相应的各类心理因素以及问题,认真探究因与罪、罪与罚、罚与效的因果关联,使刑法运作具备客观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达到全方位协调的最佳状态、刑事一体化最佳效应的目的。同时,犯罪心理学研究注重犯罪及其治理具体心理因素和问题以及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对犯罪活动心理因素和问题能够进行综合、动态以及系统地分析,为有效治理犯罪,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了心理科学基础。

(二)犯罪心理学研究能够提升治理犯罪以及刑事立法、司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

犯罪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犯罪本源当然是指犯罪产生的根本来源,是指不同历史条件下犯罪产生的共同原因、根本原因或本质原因。对犯罪本源问题的研究和解释有助于探讨犯罪的原始性、本质性、普遍性、偶发性以及随机性,对建立科学的犯罪学基础理论意义十分重大。而犯罪心理学研究以犯罪现象与犯罪行为本源为基础,对犯罪心理的产生与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同时依据不同类别的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规律以及特点进行科学深刻地揭示与掌握,对犯罪活动现象与犯罪行为能够正确区别与认识,为犯罪人处置以及教育改造措施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刑事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法学界发展的基本思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通过科学的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犯罪预防提供心理标准,有利于它们自身研究的提升,从而提升了治理犯罪以及刑事科学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为打击犯罪与改造罪犯提供了理论与措施选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的课题主要有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成因、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等,通过对这些课题的分析研究为犯罪的侦查与起诉,为打击犯罪与改造罪犯提供了理论与措施选择,对提升与增强犯罪治理与犯罪刑事司法的科学与有效性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及其存在的弊端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我国在历史上有过犯罪心理学思想的研究,包括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犯罪心理预防以及审判心理的探讨,但是一直没有成为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直到20世纪30年代,犯罪心理学才有西方国家传入到我国,但是由于历史原理,犯罪心理学发展缓慢,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学科才与心理学分支,在短短三十年内获得了迅猛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尤其是在实践应用研究方面问题突出。一是我国心理学研究虽然在揭露、发现、证实和打击犯罪、有关刑事立法以及刑事司法上等基本理论问题有所建树,但是关注与投入欠缺,致使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整体研究的广度、深度不够,应用性与可操作性更是不足;二是犯罪心理学在研究时,出现理论与实践的分离,导致一部分人出现认识偏差,片面的认为犯罪心理学的价值和作用主要是学理,失去了具体实践功用;三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一部分人缺失必须应有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不能敏感分析出犯罪及其治理中的心理学问题,不能将犯罪现象或者犯罪本源上升到心理学的认识与揭示的高度;四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一部分人不能充分了解与研究刑事法学等相关刑事学科及其司法实践,难于将心理学理论知识与有关刑事学科以及司法实践进行融合。

三、犯罪心理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明确犯罪心理学学科性质与定位

犯罪心理学研究既要为刑事科学以及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犯罪的预防提供着心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着具体的方法与技术,同时能够在刑事司法中具体的方法、技术体现,并能够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以及罪犯心理和行为的矫治等环节,使其兼备了学理和具体方法、技术两个方面的功用。从以上犯罪心理学的功能看,犯罪心理学应该是是刑事科学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是刑事科学中的一门实际应用学科,是介于刑事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必须明确其学科性质和定位,大力增强基础理论研究与提高学科理论水平,加大研究与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使犯罪心理学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研究解决犯罪及司法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上下功夫,从而发现与探索新问题与新方法,不断开创新领域,充实和丰富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研究。

(二)掌握犯罪心理学研究发展方向

我过犯罪心理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犯罪心理学研究越来越注重犯罪心理学研究结果的应用性和普遍适用性,强调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不但应具有较高的内部效度,还应具有较高的外部效度。其研究方式、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手段也不断体现科学性的特征。正逐渐形成完整的、独特的犯罪心理学学科体系与专门的研究方法,系统化的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知识结构已有雏形。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如果脱离应用就毫无价值,就失去自己生存的价值,因此,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不能搞理论上玄而又玄的所谓“创新”,甚至出现连专业人士都看不懂,既不需要实证、又无实用价值的空谈理论。因此,犯罪心理学应该向以下几个方向发展:一是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中开展犯罪心理学研究;二是开展犯罪心理学方法论的研究;三是总结回顾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几次争鸣的意义;四是以应用为本,以服务于司法实践为目的,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五是加强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的建设,夯实理论基础;六是加强对现实犯罪问题的心理学研究,使之紧密联系实际;七是加强对犯罪侦查心理、犯罪人心理矫治、犯罪心理预测的研究。

(三)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

近几十年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成果表明,犯罪心理学学科不能够完全准确地解释和预测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的发生及其规律,必须在犯罪心理学研究基础上,综合运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其他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主要方法开展研究,才能对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活动的规律释义明晰。因此,犯罪心理学必须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一是加大对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内的各分支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从各分支学科角度去分析讨论罪犯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矫治的措施和方法,让犯罪心理学融入到心理学各分支学科间形成的动态化体系结构中,达到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目的,从而促进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二是增强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外的诸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以心理学领域外各学科的知识结构为基础,其分析研究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生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的发生机制,从而全面掌握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能够从多学科的角度来解释、分析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产生根源。

(四)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多元化与现代化研究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8篇

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设计图———教学计划的核心部分,是培养目标的根本体现。课程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本文以台湾中央警察大学刑事警察学系本科专业课程设置①为例,探讨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特点,并结合大陆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分析两者之异同,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完善对策。

一、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目的

台湾中央警察大学成立于1957年,设有行政警察学系、刑事警察学系、公安安全学系、犯罪防治学系、消防安全学系、交通学系、外事警察学系、行政管理学系、法律系等系部,是培养台湾地区警察高级人才的最高学府。其中,台湾中央警察大学的刑事警察学系,与大陆地区警察院校的侦查系相类似,现设有本科、硕士、博士等多个层次,是培养台湾地区刑事侦查人才的地方。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下列专业能力与素养:刑事侦查能力,刑事鉴识能力,刑事法学素养,人际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治安对策分析能力。

二、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情况

以台湾中央警察大学为例,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主要分为侦查原理、侦查科技、侦查法学、现场侦查四大领域,内容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强调课程内容的综合性学术内涵。

(一)侦查原理侦查原理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犯罪侦查学、犯罪模式分析、犯罪剖绘、犯罪侦查案例研究、组织犯罪侦查、窃盗(盗窃)犯罪侦查、性犯罪侦查、谈判与危机处理、刑事警察业务、刑事警察勤务、行为科学、刑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侦讯与社会心理学、侦讯实务与笔录制作等课程。台湾警察大学设置侦查原理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通过全面分析台湾社会面临的多种犯罪类型,运用比较全面、系统的犯罪数据库,分析各类犯罪模式及犯案手法,并寻求最佳的侦查对策;2.深化特殊重大刑案侦查管理的探讨,强化侦查原理研究;3.研发人力、知识、装备、侦查思维之间的转化,提升刑事业务与侦查勤务的统合规划,以推动犯罪侦查与防范机制。

(二)侦查科技侦查科技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通讯犯罪侦查、治安信息系统概论、网络通讯概论、科技犯罪侦查、计算机化鉴识、电子电路设计、法医学、验枪学、指纹学、刑事化学、文书鉴定、微量物证分析等课程。台湾警察院校设置侦查科技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培养科学侦查及数字侦查人才;2.研究网络、通讯分析、数据库应用及鉴识科技等知识,强化侦查专业学生的科学技术侦查能力。

(三)侦查法学侦查法学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比较刑法专题研究、特种刑事法令、信息法、警察法规、侦查科技法专题研究等课程。台湾警察院校设置侦查法学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加强学生研究并掌握侦办各类刑事案件的法律基础及法定规范;2.培育兼含法律知识与侦查科技的刑事侦查人员,在提升侦查人员技术层面的同时,降低这些未来侦查人员误触法网(执法违法)的可能性。

(四)现场侦查现场侦查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刑事摄影学、刑案现场处理、现场重建、科学办案实作、侦查实务、刑事昆虫学及犯罪侦查案例研讨等课程。台湾警察院校开设现场侦查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培养刑案现场搜证与证据处理的专门人才;2.培养学生运用新科学器材与基础科学原理、研发新应用技术、强化刑事鉴识鉴定证物的能力,以达“现场重建”、“科学办案”的目的。

三、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之比较

(一)大陆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情况大陆地区警察院校本科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主要有:专业必修课,包括刑事侦查学总论、现场勘查、侦查措施、案件侦查;专业选修课,包括侦查讯问、国内安全保卫学、经济犯罪侦查、痕迹学、刑法、刑诉法、犯罪学、公安应用文写作等。

(二)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之异同因课程较多,本文采用图表的形式表明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课程之异同②(见113页图表)。

四、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

(一)课程内容的专业性和多元性首先,台湾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内容包含侦查过程中所涉及法律层面的基本程序问题(其中以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证据法为主)。其次,包含侦查过程所涉及的各项侦办技巧与侦查管理等内容,其中以侦查原理、刑案现场处理、各类犯罪模式、侦查科技与侦查组织管理为主。再次,涉及为讲究证据力所涉及的刑事鉴识的层面(如物理鉴识、化学鉴识与生物鉴识等)的内容。综合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可以看出其内容的专业性和多元性,学生所必须修读的科目涵盖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生物学等范畴,专业性强且十分广泛。

(二)课程内容设置比较细化从大陆和台湾地区课程对比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的侦查学专业课程,大陆警察大学侦查专业绝大多数也开设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同样的课程内容,台湾地区可能是专门的、独立的一门课,在大陆警察院校则属于一门课程内的一部分教学内容。如台湾警察大学分别开设的“性犯罪侦查”、“组织犯罪侦查”、“窃盗(盗窃)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侦查”等几门课程,在大陆警察院校的侦查学专业则统属于一门课程“刑事案件侦查”。也就是说,大陆警察大学需要在“刑事案件侦查”这一门课程中既讲授“性犯罪侦查”,又讲授“组织犯罪侦查”、“盗窃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侦查”,而且要讲授如“抢劫犯罪侦查”、“绑架人质犯罪侦查”等内容。因此,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大陆地区课程相对课时较少,教学过程中只能相对较为粗略、相对笼统地介绍,而台湾地区因为分属不同的课程,课时充裕,讲授的课程内容相对比较系统、全面、细化,教与学相对比较充分。

(三)比较强调心理学在侦查领域的应用台湾地区侦查学课程开设了“刑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侦讯与社会心理学”课程。其中,“刑事心理学”是以刑事办案的角度来教授普通心理学,对各种办案时可能碰见的问题以心理学的观点解析。例如,面对被害人,在采用其证人证言时的真实性,以及如何利用心理学的技巧引导被害人重建现场等。“犯罪心理学”课程,是运用心理学较专门的领域知识加上犯罪学知识来剖析犯罪者的心理,对犯罪者的罪行、现场、犯罪过程、犯罪动机作评估及推测,帮助重建现场及确定罪嫌。“变态心理学”课程,是通过了解犯罪者的心理,为何及如何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让准刑警的学生可以模拟变态犯罪者的心理,去推估其犯罪动机及犯罪模式。“侦讯与社会心理学”课程,是以心理学的角度,了解社会脉动和现今社会大部分犯罪者的心理,以及社会的诱发犯罪因子,将这些心理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在实务侦查上,以犯罪者的心理作假想,在侦查时增加破案的几率。大陆地区侦查学课程,则没有专门的刑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课程,其中相关的内容也只是散落在犯罪学、侦查学的一些课程中。由此可见,台湾地区课程比较强调心理学研究成果在侦查领域的广泛应用。#p#分页标题#e#

(四)注重最新科学技术发展在侦查中的应用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课程中“通讯犯罪侦查”、“计算机化鉴识”等都是这方面的例证。台湾警察大学特别提出,近年来随着侦查技术的发展,除现场勘查、跟踪等传统侦查技术之外,几乎绝大多数案件都会涉及电话单分析、通讯监察技术、电脑犯罪侦查等技术,而且因其效果明显,越来越成为警方办案的首要利器。因此,台湾警察大学迅速地将研究成果引用并推及侦查学专业的教学中,使学生走上社会能够迅速适应当前侦查形势的发展。

(五)强调“犯罪模式分析”与“犯罪剖绘”“犯罪剖绘”的方法是利用统计资料和心理学来协助确定侦查方向,类似于大陆地区的“犯罪心理画像”。“犯罪模式分析”主要是讲授犯罪特征的分析思路和方法。“犯罪剖绘”、“犯罪模式分析”在欧美国家刑事警察侦查实践中非常流行并效果明显。台湾警察大学亦属于较早开设这两门课程的学校。

(六)注重侦查执法的合法性以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课程“侦查科技法专题研究”为例,该课程专门讲授侦查办案中侦查人员在借用各种科技的办案技巧过程中,如监听票的申请、通联(手机等通讯信息)的追踪等,都有可能侵害个人隐私权等法律问题。因此,该课程重点讲授各个侦查案例中的各种可能状况,教授学生在将来办案中如何使用侦查科技而不触法。此外,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还有专门的“警察法规”课程,专门教授与警察有关之法令的内容,使学生了解未来执勤执法时的法规,以及警察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依据此法规行使警察的权限等。

五、启示

目前,大陆地区警察院校正面临改制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而迫切的问题就是课程的设置问题。大陆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是培养既有较强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又有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侦查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实践中从事刑事侦查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的复合型人才。随着大陆地区侦查实践与理论的发展,大陆警察院校的侦查学专业课程无论从教学内容、教学条件及教学方法、手段上都有了跨越式的发展,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也越来越科学、完善。考察台湾地区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的课程设置,笔者认为,大陆地区警察院校的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强化专业课程设置从大陆和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的比较情况来看,两者大多数课程内容相同,主要区别在课时设置上。如台湾地区分别为几门课程的内容,在大陆则属于一门课程内容中的一部分,这就意味着专业课时量少,讲授中无法充分、具体。考虑当前警察院校改制特别强调课程的专业性和实践性,建议在压缩公共基础课的同时,强化专业课程设置。

(二)引进科学技术最新成果随着网络的普及,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刑事案件中使用电子信息侦查破案的情况越来越多。基层侦查部门也不断探索出许多应用通讯(手机)信息、智能卡信息、图像监控设施、计算机网络信息等侦查破案的经验和模式。大陆地区警察院校应及时开设“电子信息侦查”课程,专门讲授电子信息的分类、电子信息的分布情况、电子信息的搜集、电子信息的分析、电子信息的运用,以及个案中电子信息应用的重点。这既是侦查实践的需要,又是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完善的必然要求。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9篇

论文摘要:学校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存在的问题,加强学校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做法。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相当突出,它不仅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同时也玷污了青少年宝贵的青春年华。目前在部分学校中,学生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强索钱财的现象日益普遍,“校园霸王”飞扬跋扈,“问题少年”大有增多之势。部分学校还出现了帮派团伙,强拿硬要,聚众闹事,行凶漫骂,打架斗殴,成为校园的害群之马;有的学生甚至与社会上的不法之徒相勾结,沦落为“飞车大盗”;更有在校女学生充当坐台小姐,集体卖淫……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犯罪总数的70%,且在校生犯罪日趋严重。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预防在校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刻不容缓,对此,学校有责无旁贷的义务。

一、学校在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中所存在的问题

本应在校园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花季少年为何会将自己的金色年华染成黑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固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不可否认,它与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方面所存在的下列问题密切相关:

(一)部分学校在办学指导思想上有偏差,重智育,轻德育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学校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出现了偏差,片面追求升学率,重升学,重创收,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德育工作不力。其主要表现为:

1、招生制度不严密。当前各类学校为了创收,招生不顾质量,只要家长肯缴钱,无论学生成绩高低、表现好坏都可以升学读书,这样造成了学生不注重自己的品德表现。

2、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违反教学原则,变相分快慢班,双差生相对集中,差班的教师积极性受挫,学生的自尊心受创。有的学生丧失自信心和上进心,感到“升学无望,就业无门”,就盲目产生“补偿心理”。

3、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有的学校迫于升学压力,重智育,轻德育。抓德育,抓思想工作,仅满足于一般性号召和对违纪犯法学生进行处分。有的长期不开家长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脱节。有的教师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视差生为“包袱”,一旦违纪便给予处分,甚至以“辞退”,开除等方式将违纪的双差生推向社会。处分愈多愈造成恶性循环。

4、学校管理松懈。有的学校虽然制订了项管理制度,却流于形式,常规管理处于序状态。学生奔波于“三点一线”上,不学生觉得生活单调枯燥,产生厌学情绪,想上的“盲点”得不到疏导,体内充沛的力和能量得不到合理的疏泄,于是另觅精寄托。而学校对学生的课余生活疏于管理,些男、女生受社会“污染源”的影响,酗抽烟、行窃、斗殴滋事。

(二)部分学校对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和制教育工作的认识上存在误区

有些学校领导认为学校是开发学生智力、养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过分强智力教育,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认为学生品性不端少数学生厌学、逃学或违法犯罪,是家庭因和社会不良环境造成,与学校无关,学能教育就教育,不能教育也没办法。这种矛盾推向社会、推给家长的做法,使对学的思想教育工作发生脱节,甚至出现真空段。给学生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隐,导致部分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缺辨别是非的标准,好坏不分,良莠不清,就极易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有些学校导认为法制教育是普法部门的要求,而不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将法制教育当作是法部门的事情,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当作政法机关的任务。因而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的甚至视之为额外负担。一些学校将法制育简单地理解为请来自公、检、法、司的职副校长讲几堂课,到校时能穿上制服,唬吓唬学生,就算了事。在开展学校法制育和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工作中消极被动,乏主观能动性,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也就难落到实处。而不知法,不懂法,分不清罪非罪,甚至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制念,这也是在校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主观原因。

(三)校园文化单调,学生厌学情绪加剧

目前在学生中普遍存在负担过重,心理力过大的问题。特别是那些面临毕业升学、业压力而又成绩平平或较差的学生,对学失去兴趣,对前途没有信心,往往感到忧苦闷,消极悲观,于是成天不思进取,得且过,对自己的行为也毫不在意。同时青学生充沛的精力需要渲泄,合理的愿望需满足。但紧张的学习、校内活动的单调,园文化缺少色彩,导致部分学生对在校学与生活产生枯燥无味的感觉。而外面的世很精彩,青少年学生活泼好动,浮躁不安心态使他们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现文化市场鱼龙混杂,“黑”网吧里夹裹着力与色情,电子游戏、黄色书刊、淫秽录等精神鸦片,麻醉腐蚀着缺乏辨别能力的灵,使他们极易在不良外因的诱发下,走违法犯罪之路。

(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脱节

学校重智轻德导致了教师要面对繁重的学任务,疲于应付,难以对学生学习生活的问题作必要了解,走访学生家长活动也中断,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完全割裂。学与家长缺乏稳固的联络渠道,老师往往只在学生犯了错误时,才向家长告状。这种法非但不能为学生所接受,甚至会使学生生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处处与家长和老对着干,甚至不惜去犯罪。

(五)教师对“问题学生”的帮助教育不够

有些学校老师把后进生、双差生和失足学生都简单地归为“问题学生”,视之为“包袱”、学校或班级的“害群之马”。不是因人而异地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进行耐心的帮助教育,而是鄙视他们、歧视他们,以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待他们。有的老师对这些学生侮辱同学或在班级、学校胡作非为不敢管、不愿问,采取置之不理、听之任之的态度,要你别在我上课时捣乱就好,这客观上帮助了此类学生不良品行的发展,导致不良行为愈演愈列,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则采用罚站、停课、劝退等方法,致使一学生旷课、逃学,流散于社会,成了扰乱社会治安的后备军。

二、加强学校在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建议

学校是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且具有独特的地位与优势,学校教育何预防在校生犯罪呢?笔者认为有必要从下几个方面改进学校工作:

(一)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领导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决纠正和摒弃重智育、轻德育的错误做法,真正做到抓德育工作和抓德育质量两手硬。教育主管部门在评估学校教育质量时决不能只看统考分数,要把抓德育工作情况列入重要的考核评估项目。同时严格招生制度,思想品德不好坚决不能录取,无论给多少钱也不能招收。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理想教育和责任心教育,教师要教育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在学生思想上筑起一道预防犯罪的坚固防线。

(二)提高学校对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法制教育工作日常化

重视对在校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有利于引导学生辨别是非,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是减少学生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一项治本措施。因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

在学校普遍开设法制课,法制教育入课堂。课堂教学应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学校应按一定的教学计划设置课程,预先安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基本法律常识的教育。学法内容的安排要科学、系列,教师的讲解要循序渐进、深入浅出,决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并应将法制课列为学生会考的科目,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具有日常性。当然,除了课堂教学外,还应多方位地拓展学校的法制教育空间,如:通过开办法制宣传园地,举办法制夏令营、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参加社会实践,举办展览、演讲、收视音像、访问英模、法制报告、“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学法热情,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教育,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同时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一些大中专学校中,学生不良行为侵犯的对象往往首先也是学生,如果受害人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了,那么加害人也就减少了。一是教育学生不要和不良青少年结交朋友,要抵制不良思想行为的诱惑,特别要抵制金钱、色情和哥们义气等诱惑,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二是远离香烟和毒品。当前青少年涉毒案件逞增长趋势,应引起特别重视。三是教育学生不迷恋游戏机、网吧。有数据表明,一些学生厌学、逃学,往往从迷恋游戏机开始,有的还发展到小偷小摸,甚至不惜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四是教育学生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用违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善于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来维权,这是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方面。五是要学会法律求助,当突然遭受不法侵害时能机智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此外,学校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成预防犯罪心理的形成。学生个性尚未成熟,可塑性大、情感不稳定、意志脆弱。针对学生特点学校可开展必要的青春期心理和生理卫生教育,通过知识讲座、心理咨询、个别谈心等形式,培养学生健康的个性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使他们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当前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障碍,要积极开展心理咨询,耐心地进行心理疏导,使之心理健康,防止产生犯罪心理。

(三)严肃校纪,加强课外活动管理

严格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制可依,有章必循。班级要大力加强班风建设,用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来形成良好的群体气氛,规范在校生的行为,增强集体凝聚力,有效地化解不良因素对在校学生的侵蚀。同时,学校也应该建立监督和检查网络,利用观察法、访谈法、总结法,了解和分析学生思想行为的变化,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尽量“防患于未然”。

学校应该组织各种课外兴趣活动小组,定期开展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文艺汇演、书法展览、运动会、故事会、演讲会、辩论会、各种技能技艺竞赛、班团主题活动等等,对在校生课余生活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影视评、书评、读书征文、摄影绘画展览、办文学社团、开展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开辟丰富多彩的寓教性、知识性、娱乐性为一体的第二课活动,陶冶学生情操,净化灵魂,使他们能健康成长。

同时对在校生的课外文化场所,学校应与公安、文化、教育等部门应联合整顿学校周边环境。离学校较近的营业性卡拉OK厅、镭射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应坚决取缔,使学生在校能安静学习。

(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素质

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有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首先学校应加强对全体教师的师德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其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作为班主任应从保护学生健康成长和对未来负责的高度出发,严格施教,大胆管理,敬业爱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更应当保持热情,耐心教育,深入了解他们实施不良行为的真正动机和原因,找准问题,对症下药,使他们认识并纠正错误。另外,要有效地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要有一支专门的法制教师队伍。学校应有计划地吸收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担任法制课程的教师,同时要加强对全体教师的法制培训,把法治思想渗透到其他学科的教育。

(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齐抓共管,构建和谐校园

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而,我们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力协作,特别是要建立以学校为主的在校生教育管理体系,这是综合治理学生违法犯罪的基础。加强学校、家长、社会的联系,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是预防和减少在校生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首先,学校、家庭之间应建立沟通机制。

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有一个渐变的过程,从迟到早退到旷课,从说谎、无心听课到打架,从不良行为到违法犯罪。家长、老师要善于发现学生违法犯罪的前期征兆,教师经常与家长联系,互通情况,使家长能及时掌握自己孩子的在校表现情况,学校对犯错误或违法犯罪的学生处理要慎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教措施,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并及时与家长和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家长则要积极主动与学校、社会加强联系,发现孩子有不良思想和行为,要加强管教,要如实向学校通报信息,教师也能详细了解每个学生的家庭教育状况。双方互相配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使对学生的教育更具针对性,及时矫正其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

其次,学校应当加强与所在社区的沟通。学校所处社区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周围的治安状况不好是导致一部分辨别是非能力差且意志薄弱的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诱因之一。学校应当主动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和配合,如实反映学生思想以及其他方面情况,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要求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加以解决。如将校园周边的黄、赌、毒的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并配合政法机关进行查处,以预防和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校的干扰。

总之,如何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是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希望的大事。如何让他们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教育要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尽责尽力,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

参考文献

1、罗锋编.中国青少年犯罪学概论[M].北京燕山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