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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5:01

学术道德论文

学术道德论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科研不端行为学术道德科研评价防范措施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国家对科学技术的重视,中国科技教育水平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然而,科技界科研道德失范、学术腐败等不良现象屡屡被新闻媒体披露。目前,高校学术腐败现象呈现出不断递增的趋势,严重损害了高校的学科建设,阻挠了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对高等教育事业及社会发展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因此,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并分析其成因,进而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是极为重要的。

1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

美国联邦政府2000年12月通过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OSP)了科研不端行为联邦政策,其中对科研不端行为作了如下界定:科研不端行为是指在准备、实施、整理以及发表等科研环节中出现的造假(fabrication)、窜改(falsification)以及剿窃(plagiarism)行为。美国联邦政策除了对作假行为做出界定和分类之外,还规定了判断作假行为的基本条件:①是否明显背离相关科学研究共同体的规范;②行为是否具有故意、明知以及草率特征;③是否有充分的证据。

中国科协已出台《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专门对科研不端行为做出了具体界定:科研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剿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表现是: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求职和提职申请中作虚假的陈述,提供虚假获奖证书、证明、文献引用证明等;侵犯或损害他人著作权,抄袭他人作品;成果发表时一稿多投;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以学术团体、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等。

中科院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六条认定标准包括: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内有意做出虚假的陈述;损害他人著作权,包括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剿窃他人的学术成果,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科研不端行为,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同时明确界定,在研究工作中非有意的错误或不足,如对评价方法或结果的解释与判断错误、因研究水平和能力原因造成的错误和失误等,不能认定为科研不端行为。

2科研不端行为的成因

与社会生活中道德环境恶化现象同样,国内的科研活动中,科研不端行为虽说不上泛滥,但也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相当复杂,从科学社会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不难发现这些行为不外乎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2.1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主观原因

科学家缺乏学术道德,不重视学术规范。科学工作者的人品、高尚的科学道德是科学家之魂。科学道德对于科学工作者自身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自律作用不可替代。一些科学工作者在从事科学研究过程中往往比较注重科学知识地运用却忽视了自身科学道德和素质地培养。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中为了得到成果便不择手段,明知是不正确或违法的做法,但是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往往置科学道德、国家法律于不顾,缺乏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科学精神,缺乏诚实、公正的科学道德和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对科学道德和科研精神的无知,是科研不端行为泛滥的内在原因。

科学家受急功近利思想的支配,为在科学职业化地位竞争中取胜而不择手段。科学研究是一个厚积薄发和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想取得一定的成果,必须经过多年的积累,同时又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这就要求每一位研究人员除了运用正确的方法外,还要能够苦学深钻,持之以恒。在现代,科学的体制化、科学家角色职业化,使得追求真理不再是科学活动的惟一要求,功利性已开始成为科学活动的目的之一。由于科学内部的运行机制是通过奖励系统实现的,谋求独创性的成果,争取社会承认,自然会成为科学家行为内在的激励因素。当科学家有了被社会承认的强烈渴望以后,就难以用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科学研究,因此就出现了科研创新中急功近利的现象。急功近利对我国科研创新的危害十分严重,常常导致违反科研设计实验的程序和要求;导致不尊重客观事实,甚至伪造实验数据和结果;导致研究者在研究创新中对同行封锁信息,不愿合作;甚至导致学术腐败、抄袭、剿窃、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使研究动机扭曲,科学精神丧失。一些科研人员为了申请经费、、岗位升迁、工资待遇等,忽视了对知识的追求,淡忘了对民族、国家、社会的责任,只热衷于追逐名利,忙于资源的获取、占有和垄断;不在研究和学问上下功夫,而是擅于捏造事实、编造数据、骗取科研经费。

科技管理部门揭露不力和有意庇护为科研不端行为的存在提供了“土壤”。一些科研管理人员素质低下,在工作中违背职业道德,或是视而不见,不制止、不纠正,或是根据自己的好恶对某些科研人员予以“特别”关照或报复,故意制造了一起起不公正事件。200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处分了一些在项目申报中的科研不端行为,部分是在申请中伪造人员信息。作为高校科研处或高校院系科研秘书是非常清楚本校有关人员情况的,完全能够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为了能充实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增大项目中标的可能性,高校科技管理部门表现出了听之任之的“不作为”。一部分高校为了获得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奖励,而许多项目暂时又不能达到相关要求,特别是距离相关要求差距不是太远的时候,科技管理部门便协助项目申请者隐藏或伪造一些信息,表现出非常积极的“作为”态度。高校科技管理部门揭露不力和有意庇护在无形中为科研不端行为的存在提供了“土壤”。

2.2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客观原因

科学作假行为不只是学术现象,也是社会现象。一系列具体而实惠的科研奖励诱使部分“学者”身在学术界,心在学术之外;学术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不端行为的处罚制度不完备使得一些科研工作者敢于并且能够成功地挺而走险。

不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和奖励机制是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体制原因。在现行的科学体制中,缺乏科学、公正的科研评价机制,科学奖励系统在运行中失范。上世纪80年代末,以量化为指标的学术成果考评体系从管理部门借鉴到了高校科研改革中来。由于这一方法改变了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的无秩序状态,因此受到了普遍欢迎。实事求是地说,此项改革对高校教学、科研的高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发展到今天量化指标考核体系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出来。现行的学术科研量化考核制度的核心是,根据的数量确认学术研究成果的大小,根据学术论文所发表报刊的行政级别来判定学术研究成果的质量,而且学术评估和科研考核的周期很短困。在这种轻质重量的量化评价机制下,数量成为科研人员追求的现实目标,由此造成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追求数量而不惜弄虚作假、抄袭剿窃,甚至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信誉。

奖励应是对科研工作者首创性工作的强化激励,是实现科学价值目标的手段。奖励重要的是精神性荣誉,而我国的奖励制度却侧重于功利性的物质奖励,且奖励与报酬挂钩,报酬产生派生效应,与个人的晋升、福利、分房等紧密结合在一起。这种奖励就失去了其以精神激励人们追求真理,进行科研创新的作用,而蜕变成为人们从事科研活动的目的。这种目的和手段的本末倒置,就有可能导致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正是由于评价机制和奖励机制的失灵使防范科研不端行为失去了外在的屏障,这是科研不端行为普遍发生的体制原因。

对科研不端行为处罚的透明度和力度不够,是造成科研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对很多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缺乏公开透明性,譬如对汉芯事件的处理不了了之,说明对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不够公开透明,尽管对陈进个人有了处分,但是对他能申请到巨额资助的幕后原因,以及责任负责人并未进行相应的处理。尽管某些人的科研不端行为经过了媒体曝光,但是处罚却没有达到同其实施科研不端行为相当的程度。1997年12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青岛某大学教授侵犯著作权案做出终审判决,要求侵权者向被剿窃者赔礼道歉。但是在结案一年时间里,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依然稳坐破格教授的交椅,并仍然保留“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的头衔。这种处罚结果所造成的后果不仅不会减少科研不端行为,相反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造成科研不端行为的大量出现、屡禁不止。

“官本位”的不良思想侵蚀了神圣的学术殿堂,污染了学术环境。在一些高校与科研院所,无论是校级课题,还是部级、部级课题的申请、审批、考核等诸多环节都难以摆脱“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结果是领导者科研课题多、科研成果多、奖励奖金多,“官大学问大”成为这种现象的经典解读。所以,不论学识高低,只要弄上一官半职,就可以凭借现有的官本位笼罩下的学术体制,轻而易举地搞到项目和经费,晋升高级职称,继而很快就成为“学术名流”。而且,官做得越大,越容易获得高层次的项目和奖励,越有人为之捧场。这种“官本位”思想对科学研究的侵蚀,污染了学术环境,衷读了学术形象,败坏了学术风气,成为某些当权者谋求个人利益的工具,同时也极大地挫伤了科研人员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阻碍了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出版与编辑环节存在的漏洞及某些新闻媒体的推波助澜,为科研不端行为摇旗呐喊,助长了学术造假之风。我国期刊、论著的出版与编辑环节缺乏制度管理。不少学报和期刊每年都编印增刊或专辑,花上几百元至上千元版面费,任何低劣论文都可以发表。交上个上万元,就可以出版一本专著,而论文审查人和责任编辑一般都不承担因发表的论文系抄袭剿窃之作而事后追究的责任,使得论文审查者和责任编辑的责任心大大降低。新闻媒体对某些不负责任或失实报道的行为缺乏法律监督与约束机制,在出错甚至违法而不受惩罚的背景下,有的新闻媒介为了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和时效,对一些虚假的科研成果甚至是伪科学及一些靠弄虚作假出名的“学者”进行报道和吹嘘,其中不乏有偿新闻。这些传媒在一定程度上对科研不端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摇旗呐喊的促进作用,助长了科研造假之风。

3科研不端行为的防范和治理

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防范和治理,可参照国外的一些制度和做法,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3.1重视对科研工作者的科学道德教育,重视科学道德的自觉培养

科研不端行为本质上是一个伦理问题,很难通过规范来防范所有的不端行为。因此,我们需要提倡道德自觉意识、加强舆论的引导,特别是要重视对年轻科研人员的道德规范教育。在极端功利主义盛行的今天,更应倡导求实、创新、自由、独立的科学精神,无私、诚实的科学道德。只有当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内化于科学共同体每个成员的思想和行为中,科学共同体获得了自身道德伦理的主体地位,才会使科学共同体对其成员产生道德上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才不会致使其成员由于道德上的迷茫、价值观的混乱而在金钱和权力的魔笛声中翩翩起舞。加强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应当加强正面教育,强调在学术研究中加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性,强调在学术活动中为人师表的重要性。同时,针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和人员,要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

3.2建立规范的学术管理机制,形成科学、透明的学术评价体系,加强与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中国现行的学术管理制度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行政式管理方法,过于量化和僵化。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改革,建立一套规范的学术管理机制,以法治、法律的力度从根本上遏制恶性竞争。另一方面,科研过程中的不端行为很大程度上是源于项目、课题经费分配的行政化,以及学术评价体系的形式化。所以,除了合理的学术管理制度之外,还要建立相关配套的透明、科学的学术评价体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严格、严肃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和检查的条例规定。以期严格、公平、公正地进行学术资源分配,从而杜绝学者、教师为了争取立项,分得高数额的科研经费而不惜违规甚至违法做出不端的科研行为。此外,还可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报纸杂志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曝光力度,倡导政府机构和民间机构,甚至个人对学术行为的监督和批评,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实行真正的自治与法治、大学微观管理与社会宏观监督相结合。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就于日前表示,科技部计划为学术造假者建立“污点”档案以遏制日益猖撅的学术不端行为。此举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荡涤学术氛围、提高学者的学术道德、加强学者自律有重要意义。

3.3加强编辑工作者的学术规范教育,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做好学术期刊的“守门人”

根治科研不端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作为学术期刊“守门人”的广大编辑最终决定着读者能够看到哪些内容。因此,他们的责任重大,更应该对各种科研不端行为提高警惕,不给学术不端者以可乘之机,守住学术领域的一方净土。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加强编辑工作者的学术规范教育,增强编辑职业道德意识。确实坚持双向匿名审稿制,杜绝关系稿、人情稿,树立诚信意识。对管理部门来说,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刊物扩版。此外,还应控制审批增刊数,加强编辑的道德建设。有些杂志学报的编辑不讲职业道德把办增刊当作创收的手段,只要交钱什么文章都敢发,甚至于出版盗版学报,从而导致学术质量下滑,平庸乃至劣质文章遍地。作为编辑不能为讲人情而不讲原则,应本着对读者、对刊物负责的态度,树立诚信意识,不发注水文章,切实提高刊物的学术水平。

4结语

学术道德论文第2篇

科学技术与道德应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科学技术是人类所积累的关于自然、社会、思维的知识体系,反映了客观世界的行为及其规律,而道德,则是反映人自身的行为规范以及人和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二者被赋予不同的社会功能,并存在于不同领域。科技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它使得人们的道德意识和观念得到提升,道德情感得到升华,并促成了良好的道德行为与规范。而进步的道德观,也在精神力和文化观上积极推动和支撑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互利共生。因此一方面,我们决不能因科技革命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而对社会的道德教育持悲观情绪,持无所作为的态度;另一方面,也不能认为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会自然改善和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准,这会导致对伦理道德教育的忽视。总之,我们不仅要瞩目于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而且还应当重视通过伦理道德教育使人们的思想和道德有长足的发展,使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科学技术对道德的影响

1.科学技术对道德产生的利处。

科学技术为促进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它的发展使人们传统而保守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得以改变,并逐步地渗透进道德情感中,使之得到升华,人们的价值观渐趋科学、合理,并促进了智慧的生成,进而带来了很多创新,又进一步带来了科技的更新与社会的发展。

2.科学技术对道德产生的危害。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物质文明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人类征服自然的力量。科学技术所表现出的工具理性转化为操纵人类一切生活的手段时,人自身也成为工具理性所任意摆布和支配的工具,人为物所奴役,失去了各种精神的追求。于是出现了以下一系列的问题。计算机的兴起与网络技术的繁盛,使得世界越来越虚拟化、隐蔽化,网络的不真实引发了很多道德伦理问题,如网络欺诈、网络色情……青少年更是整日沉迷在游戏与聊天中不能自拔,甚至出现亲情淡化冷漠现象,更有甚者走向自杀。网络像一根纽带,联系着人们的方方面面,但也像一堵墙,导致了人际关系的疏远。生物技术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伦理难题。基因技术使人类揭开了遗传的秘密,也为人类疾病的医治带来了希望,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相当多的问题。人们利用基金技术来“设计和制造后代”,克隆人的商品化、商业化,还有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和安全。人们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心灵的空虚、恐怖、焦虑和绝望成为了当代人的精神面貌。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它运用得是否得当合理,这是科学技术本身所无法解决的,因为它的工具理性价值必须有一个正确导向才能使自身优势实现最大化、最优化。而伦理道德正是这样一个人文精神工具,所以,我们应当用伦理道德去关怀科技,对它进行规范和导向,才能使其真正服务于人类,服务于社会。

三、如何进行人类伦理道德教育

1.从知识出发,形成哲学思维方式。

正确的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精神武器。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说过:“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这一点已为科学发展的事实所证明,我们应当努力使这种“最重要的思维形式”成为人们普遍掌握的思维形式。只有掌握辩证的思维方式,才能正确认识、说明和把握以空前速度向前发展的客观事物,才能认识任何事物都不是永久不变的,从而树立变革的观点和革新的精神。不能把任何一种知识奉为绝对真理和固定的信条,除按常规一点一滴积累以外,还要打破旧规范,树立新规范。我们应具备辩证法的独立性、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思想,使自身具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也要加强马克思主义道德研究,并对西方的道德思潮加以选择性地吸收,突破传统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

2.从情感出发,提高自身道德观。

学术道德论文第3篇

“技术”一词源于古希腊语techne,意指“技能、技艺”等。技术与科学(scientia)都是人类在实践生活中积累的经验和智慧,但techne指的是主观性因素,是人们主观推断和推理等的思维方法,而scientia指的则是反映客观事物的理性知识,是人们发现、挖掘的客观存在的但还没有被人类加以利用的知识。在我国古代,技术泛指“百工”,随着科技革命的到来,技术不断应用自然科学理论,使得技术本身成为一个理论系统,成为一门科学。所以技术不再是零散的、不连续的生活经验的总结,而变成了有内在联系的、相互融会贯通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首先从人类最基本的实际活动即物质生产劳动出发把握技术的本质,认为技术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发展起来的,劳动的进化史就是技术的进化史。而人的劳动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可以把技术定义为人类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和自身发展,把社会生产实践中的实践经验、工作原理汇总而成的理论体系,它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技术活动,二是技术成果。在技术和理论上阐述了人对自然的积极能动行为,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展示出来的精神观念,体现了人对自然的实践关系,是认识本质力量的展现,属于直接生产力。技术可以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和寿命,同时,技术还可以改善自然环境,创造出更适合人类生存的外界条件。但技术运用不当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这就需要人类在利用技术的同时,用科学道德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更好地利用科学技术。科技的进步直接依赖于科学家们的科学劳动,科学劳动塑造人们勇于追求真理、注重实践、崇尚科学、遵循客观规律、直面困难、乐于开拓创新、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和态度。科学家们在长期的科学劳动中还形成了一套与科学本身的要求相一致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这种科学精神、科学态度、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推动了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在科学精神构成道德观念重要内容的同时,科技知识也深化了人们对自然、社会和自身认识,人们道德视野的扩大,又为新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建立提出了新的课题,并推动了科学道德观念的更新与发展。

二、科技工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知识也需要不断地创新,但在创新的过程中,现有的科学伦理、道德会阻碍科技的进步。例如:在古代,我国的解剖学就已经萌芽了,但是由于封建礼教、道德思想观念的束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它的发展。我国古代有这样的认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这种落后的道德理念阻碍了解剖学的进步。清朝的王清任在舆论的压力下,对解剖学的探索异常艰难。当时的封建礼教维护者辱骂其为“教人于胳堆中杀人场上学医道”。而科学道德的建设没有和科技发展同步,也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例如:2009年,黑客入侵花旗计算机系统,向多台遭感染的电脑下达指令并攫取资料,窃取银行账户登录信息,造成花旗银行损失千万美元。这反映了在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道德建设相对落后,没有对人们使用网络的行为及时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致使人们在利益的诱导下,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置自己于法律禁地而不顾。所以,我们在分享科学技术带来益处的同时,要关注科技的负面作用,及时完善道德建设,解决社会问题,使科学技术能更好地造福人类。

三、科学道德和科学工作的辩证关系

在快速发展、变化的世界中,新的科学分支和前沿领域不断出现,对现有的科学伦理、道德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加强上层建筑才能有力地统筹管理社会的正常运行。科学道德和科学技术是一个矛盾统一体。科学技术要向前发展,在某些方面就要打破现有的落后的科学道德,从而建立新的科学道德体系。新的科学道德体系在形成的过程中,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对现实情况的否定和对自身发展中的问题的否定后,形成一套符合现在科学技术发展的相对先进的道德规范,从而更好地指导科学技术的运用和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两者是在运动中相互促进,同时又相互制约的。

四、恪守科学道德对科技工作的意义

学术道德论文第4篇

[关键词]研究生 学术诚信 学术道德 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 G64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07-0027-03 

研究生是当前高校科研的生力军,也是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力。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与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关系到道德品质养成和科学素养训练,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培养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使命,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并遵从学术共同体公认的学术规范是创新型人才必备的素质之一。随着科技竞争的日趋加剧以及网络搜索引擎、文献资源库、翻译软件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科学研究中的捏造、篡改、欺诈、剽窃以及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频繁,曝光率呈现不断上升之势。此种现象的存在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反差,既反映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复杂性,也表明了深入探讨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与学术道德培养的必要性。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影响因素 

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强烈的道德自觉性、充分了解相关学术规范并具有道德行为能力的学术新生力量。通过对国内外学界近十几年来有关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发现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研究生的个体特征、学风、研究生对学术道德建设的认知、导师指导、教学培养体系和内容、管理制度、社会复杂环境等。 

(一)研究生的个体特征 

性别、年级、学科专业以及入学方式等描述了研究生的个体特征。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归根到底是要激发研究生个体在学术规范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心理学,学术道德建设在实践中需要对个体特征予以考虑,以便更好地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 

(二)组织良好的学风 

学风反映在研究生所在的班级、导师团队学习习惯和学习氛围上。班级、团队是研究生在学校期间常见的组织形式。良好学风意味着研究生能自觉地在科学研究上进行时间投入。因此,组织良好的学风能促进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建设。 

(三)研究生对学术道德建设的认知 

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培养体系的一部分,需要广为研究生所认知。如果研究生入学后缺乏该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可能会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常识而产生学术失范行为。 

(四)导师指导 

研究生有别于本科生的培养模式,一般都是采用导师负责制。因此,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学习、科研、思想等方面都负有指导成才的责任。如果导师疏于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现制止及指导,那么对于研究生而言,学术道德建设只能是一句空话。 

(五)教学培养体系 

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内容以及培养任务的执行与学生的行为息息相关,培养目标的合理,培养内容能够满足学生学术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会产生影响。 

(六)管理制度 

学校或者二级学院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以及毕业环节管理上要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合理的制度能够有效对学生示范行为进行遏制,对学风进行引导。但现实是学术不端行为没有因管理制度的存在而减少。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制度本身的制定不够合理,另一方面是制度的执行存在漏洞,这些都会使得目的良好的制度失效。虽然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是思想层面的问题,但是限于人的行为选择,制度需要在学术道德建设中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 

(七)社会环境复杂 

现在大学生的学习环境与过去相比,处于一个与社会零距离接触的环境之中,社会环境的复杂会对研究生的个体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社会中就存在研究风气不正、的投机机构,这些机构能满足学生的毕业科研成果刊发需要。受这些因素的影响,研究生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动机。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发展趋势 

从趋势上看,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呈现四个发展趋势。 

(一)全过程培养与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从重视结果向重视教育过程转变是当代教育思想的新观念。在这一背景下,“全过程培养理念”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得到重视和实践,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被渗透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落实于课程教学、科研实践、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各主要环节,从而能在源头上杜绝研究生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全面质量观与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研究生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应该树立全面的质量观。以管理学科研究生为例,研究生存在着论文模型构建不合理、论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没有针对性等问题。有的研究生为了规避学术不端,体现自己的“创新”,擅自更改模型,使模型失去了分析意义;有部分研究生论文最后提出的政策建议只是生搬硬套别人的观点,没有针对自己的研究结论提出有意义的建议。全面质量观意味研究生教育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哲学基础,不仅要注重对研究生进行科研方法的训练、创新能力的培养,更要注重其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个人品质的提升,注重对其进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的熏陶,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创新人才。 

(三)建立健全导师负责制,完善培养机制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关注研究生的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导师不应只讲授必要的专业知识,还应传授科研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知识。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科研项目已成为导师招收和指导研究生的前提条件,如果导师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争取课题项目,会导致这部分导师忽视对研究生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的教育。 

(四)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

广义的防范机制包括学术道德课程教学、导师的言传身教、完善的制度环境。狭义的防范机制是指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在参加论文答辩、公开发表之前予以检测和筛查,从而避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和甄别,还需要发挥专家在论文送审、评阅、答辩等环节的把关作用。学院可以加强论文的双盲评关卡、充分利用学术不端网络检测系统,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审核。 

三、适应我国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路径选择 

学校应重视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维护者和良好学术规范的践行者。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注重培养研究生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探索系统化、规范化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以制度建设、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及配套机制等多个方面为切入点,推行一系列实际举措。 

(一)加强制度建设,使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有章可循 

学校可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存在的问题,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并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和审议。学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研究生教学管理和德育工作成员负责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具体事务管理。 

学校制定和与学术道德规范相关的规章制度,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各学院应在学校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学科特点的制度体系。 

(二)优化培养方案,将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列为必修环节 

各学院应倡导各系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适时调整学科培养方案,把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科学研究方法的相关课程列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并对学分设置、课程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提倡不同学科的资深教授、热心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教师开展本学科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类的学术讲座,引导研究生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规范、理论和方法,结合科学研究方法的讲授和指导,使研究生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培养其创新思维和研究能力。 

为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科学精神,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学习需要,开展“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研究生系列讲座,使研究生了解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及危害,充分认识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帮助其在科研过程中更好地遵守规范;开展“论文写作与指导”专题讲座,内容可包括学术研究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什么是学术研究的原创性、如何撰写学术论文、论文撰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如何获取和利用第一手资料研究问题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的良好环境 

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与教育,从基本规范入手,以正面引导为主,使研究生充分认识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在全校范围内建立起有效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体系。重视在研究生中开展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宣传,通过宣讲、报告会、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有效落实。高度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和学习的各项活动。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必将纳入研究生教育的必修环节。这不仅对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素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培养我国高质量、高层次创新人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就培养人才而言,“无才无德是废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有才有德是真品”。因此,加强对研究生学术规范养成的教育,将对研究生整体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具有深远的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1] 章仁彪,唐踔.关于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8):20-24. 

[2] 肖文英,胡晓艳.从研究生培养体系看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S1):68-70. 

[3] 傅立民,孙中华.部分在校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的原因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4(8):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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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论文第5篇

关键词: 艺术价值 道德价值 美善同源 价值综合

艺术的价值构成包含哪几方面?当一个艺术作品,受到肯定并被认为是优秀的时候,我们是依据什么作出判断?是因为它具有审美的功能还是因为它给我们提供了合乎道德标准的内容呢?换句话说,当我们在鉴赏、评价一个艺术品时,我们所用的是审美标准还是道德标准呢?哪一种标准更符合我们对艺术价值评判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这一问题上,一直是颇有争议的。就整个美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存在着两种对立的看法,一种认为文学的艺术价值来源于其道德价值,另一种则认为艺术价值存在于其审美价值,这两种观点都有各自合理的方面,因此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在今天还被各执一词的理论家们所认可。但是艺术价值道德论也好,艺术价值审美论也罢,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对文学的健康发展都存在着极为不利的影响。

一、艺术的目的就在于道德教化吗?

持艺术价值源于道德价值这一观点的一派,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柏拉图的观点可以说是反美学的。在早期他认为“诗歌的最大罪状”是“有一种能腐蚀最优秀人物(很少有例外)的力量”[1],这对城邦的健康是有害的,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将诗人逐出了理想国。到晚年,柏拉图文艺观有了很大变化,开始肯定艺术有教育和引导城邦人民的作用,他所理解的“真正的悲剧”是“模仿了最优美最高尚的生活”的,而且“最高尚的剧本只有凭真正的法律才能达到完善”[2]。到这时,柏拉图开始有限度地承认艺术的价值了,不过他是在功利主义的立场上来肯定艺术的价值的,即艺术具有道德教化的功能。

狄德罗也是一个极端的道德价值论者,和柏拉图不同的是,他承认了艺术存在的合理性,只是他的艺术价值观充满了道德功利主义的色彩,极度重视和强调文艺改善道德、移风移俗,从而改造社会的巨大作用,将文艺的道德价值提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认为观众在看“正派”的戏剧时,坏人的道德感会因受到教育而得以提升,当他们走出剧院时就会变得“比较不那么倾向于作恶了”,所以他充满自信地憧憬:“倘使一切模仿性艺术都树立起一个共同的目标,倘使有一天它们帮助法律引导我们热爱道德而憎恨罪恶,人们将会得到多大的好处!”[3]这是一幅充满自信的道德理想主义的乌托邦蓝图,不管后人如何评说,它确实对以后的文学价值论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康德虽然并没有直接谈论文艺的审美价值和道德价值的关系,但他的著名论断“美是道德的象征”却用十分抽象的语言为后来者们提供了理论资源。这一论断本身实际是在说,美的创造和欣赏是高度发展的道德水准的象征。他认为:“美使人愉快并提出人人同意的要求,在这场合人的心情同时自觉到一定程度的醇化和昂扬,超越着单纯对于感官印象的愉受,别的价值也按照着它的判断力的一类似的规准被评价着。”[4]这其实也就是断言对崇高和美的敏感意味着对道德观念的一种强烈感受性。虽然他在这里谈的并不是文艺作品的审美问题,但对文艺审美是同样有效的,从本质上讲这就如同狄德罗的看法,即阅读那些散发出一种伟大正直的道德光彩的作品时,可使灵魂受到一定程度的醇化和昂扬。

产业革命以来,工业社会给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灾难,越来越多的美学家、文艺理论家从道德主义理论那里来寻求理论援助,改造日渐颓败的世风,拯救日益沦丧的道德世界。罗斯金就寄希望于艺术来完善人的道德,改良社会的风气。在他看来,优秀的艺术有“完善人的伦理形态”[5]的功能。美国小说家亨利・詹姆斯认为道德观念和艺术观念是一对近亲,好的文艺作品光芒永存,可以“激发我们追求至善的愿望”[6],所以他也十分强调艺术的道德教化这一社会功能。托尔斯泰在艺术道德价值认同上带有强烈的阶级情感,他反对文艺作为娱乐工具只为统治阶级服务,而认为艺术是对感情的有意传达,只有当它传达的感情被认为是善的并和人生目的相一致时才值得提倡和肯定,因为“艺术所传达的感情价值是根据人们对生活意义的理解而加以评定的,是根据人们从中看到的生活中的善恶而加以评定的”[7]。

这些观点听来都是不无道理的,因为在艺术的价值构成中,道德价值确实占有着相当重要的位置。鲍桑葵认为这种用道德和实用标准来评判艺术的做法,是由于“美的世界同作为实际行动的手段和目的的对象还没有截然分开的”,所以用评价实际行动和目的的对象的方法来评价美也就是势所必然的了。[8]鲍氏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在艺术道德价值论者看来,道德的善是人生的主要目的,美只是一条通往善的家园的路而已。一旦对善的追求成为艺术的终极目的所在,那么美在善的面前也就失去了美之为美的必然价值。这样一来,艺术就仅仅成了一个用来装载、运输那些道德教条的工具。但整个美学发展史分明告诉我们,美之于人类,远不只是一种精神上的道德慰藉,在本质上讲,“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9],抛开审美价值而突出道德价值谈艺术是根本不完全的,也是不可能的。

二、艺术价值构成中可以没有道德价值吗?

艺术存在的目的确实不是充当宣传道德教条的工具。但是,直到十八世纪末“浪漫主义”复兴后,才开始有人对“艺术的实质在于其道德教化功能”这一理论假设提出质疑。雪莱认为诗歌并不直接促进道德的善的产生,只有通过想象才可以增进道德的善。他曾在《诗辩》中说:“实现道德善的伟大手段就是想象,诗通过作用于想象这一原因而有助于善这一效果。……因此,一个诗人如果把他的那些通常只产生于自己的时空条件的观念,体现到与自己的时空条件无关的诗的创作中去,那是不对的。由于承担了这种解释效果善的低级任务――他最终还很可能解释的并不完满――他便会丧失参与产生善的原因即想象的光荣。”[10]雪莱反对将诗当作直接的道德工具来使用,但他实际上却并没有像后来的反道德论者那样,完全摒弃传统的文艺道德观的影响,仍然比较隐蔽地留下了一条艺术道德功能论的尾巴――艺术间接地促进善的产生。

彻底具有反叛性的任务要到唯美主义的产生才真正完成。

唯美主义者们都十分厌恶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在他们看来,现实世界中根本没有美,相反到处都充斥着虚伪、狡诈、贪婪和罪恶,人们要想寻找美,只有远离现实到艺术品中。所以他们把美看成了是和社会相脱离的现象,美无关于道德,只存在于艺术形式中,只与人的主观精神世界有关。王尔德就竭力推崇张扬“艺术至上”、“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理论,认为通过感觉来获得美的享受是生活的最高目的,艺术在他看来因而也就具有了高于一切的地位。他认为:“艺术除了表现自己之外,不表现任何别的东西。艺术有独立的生命,正和思想有独立的生命一样,而且完全按照艺术自己的种种路线向前发展。在一个现实主义的时代,艺术不一定是现实的;在一个信仰的时代,艺术不一定是精神的。”[11]既然艺术只表现自己而和别的东西无关,那么也就和道德内容无关了。唯美主义者的这种艺术价值与道德价值无关论的立场是和传统立场完全对立的,在很大程度上揭示出了艺术存在的另一个目的。

进入20世纪,在现代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思潮的影响下,美学理论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型,这种转型可以说是非常之彻底的,因为美学的根基已不再是曾经给了人类无限自信的理性,而开始转向了非理性。被称为“20世纪西方第一位重要美学家”的克罗齐,在对“艺术即直觉”这一理论进行充分界定后认为,艺术的独立性是不言而喻的,“艺术就其为艺术而言,是离效用、道德以及一切实践的价值而独立的,如果没有这种独立性,艺术的内在价值就无从说起”[12]。他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唯美主义者的口号――“为艺术而艺术”的回归和肯定。艺术不是功利活动,艺术也不追求功利目的,因此艺术也就不含有道德内容和道德说教功能。克罗齐不但不承认艺术具有道德价值,反而悲观地认为,艺术根本无力把读者引向道德的善,使人避恶趋善。持这种艺术道德功能怀疑论的人并不在少数,安妮・谢泼德就十分怀疑艺术能改善人的道德品质,她认为:“艺术作品在审美方面出类拔萃,并不能保证它会产生好的道德效果。”并以德国为例,指出这个国家有出类拔萃的艺术、音乐及文学,但这并没有使该国在20世纪30至40年代避免全国性的集体道德堕落。所以最后她得出结论:具有好的道德内容的艺术作品就能够改善其观众的道德品质的理论是值得怀疑的[13]。

反道德价值的理论几乎都认为,美与善的作用和目的都是不一样的,审美需要是人类最高的精神享受,不带有任何功利目的,道德具有实用功利目的,和艺术的内容密切相关,因而真正的美只存在于形式之中,关注艺术内容对满足人类的审美需求无任何帮助。艺术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满足人的道德需求,它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丰富人类的审美经验,锻炼人类的想象力和智力,无论是艺术美还是自然美都只是为了满足人类的这些精神性的享受。但问题就在于艺术的形式和内容是不可分割的,在受众对艺术的形式进行审美时,能否保证不道德的内容不会影响人们,败坏他们的审美趣味呢?

三、对我们而言艺术的价值何在?

撇开西方美学传统,单就中国美学史来看,美与善也是不可分割的。据臧克和从字源学角度分析,“美”与“善”两字是同源的,而且“善”与“德”两字又是同义的。因此他认为:“我国古代一切文艺形式,具有明显的、程度不同的实用功能的特质;我国先秦时期关于艺术的品评,往往既是人生功利的,又是观照欣赏的,既有道德层面,又有审美层面。后来相沿的‘文道’之辩,仍然无一不是突出强调文艺的教化作用,直至今日,我们这个民族也是比较注重文艺的道德价值、社会效果。”[14]由此可见,艺术的价值既不单纯地体现于道德层面,又并非只体现于审美层面,而是存在于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的有机构成中。这两种价值构成成分并不是简单的机械相加,而是以审美价值为基础、道德价值为保障的一种有机并存的艺术价值综合构成体系。

审美活动从根本上看是为了满足人类要求完整而全面地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才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构筑起人类的精神家园,使人深刻地体悟到做人的价值、尊严和崇高的使命。但是,审美价值虽然可以满足人的审美欲求,但作为提高人的生存境界的途径,审美并不是唯一有效的,它并不能保证不道德的内容对美的破坏。清人叶燮《原诗・外篇》中有一个十分恰当的比喻:“又如波澜之义,风与水相遭成文而见者也。大之则江湖,小之则池沼,微风鼓动而为波为澜,此天地间自然之文也。然必水之质,空虚明净,坎止流行,而后波澜生焉,方美观耳。若莱之涿者,溷厕之沟渎,遇风而动,其波澜亦犹是也;但扬其秽,曾是云美乎?然则,波澜非能自美也,有江湖池沼之水以为之地,而后波澜为美也。”[15]可见只有以美的形式为基础、善的内容为保障的艺术价值体系才是完善的,就人类现实生存中对艺术的需求事实来看,审美欲望的满足固然是十分强烈的,但人的存在并不像动物那样仅仅是一种作为肉体欲望的存在,而是在肉体的存在之外另有目的,另求意义。海德格尔说人是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之上的,这诗意不只是审美的,它还包括“我存在的意义”和“我存在的目的”等内容。审美价值如果没有道德价值的保证,就会走向美的反面,我们在艺术发展史上可以找出不少这样的例子,这些艺术的审美价值最终都由于其道德价值的缺席而丧失了。这样的问题就是那些曾坚持艺术审美价值高于一切的理论家们也是无法回避的。克罗齐的理论就显出了对待艺术道德价值的巨大矛盾,他虽然否定了艺术具有道德责任,但他却无法否认艺术家具有道德责任,他承认:“在任何情形下,艺术独立那一个最高的原则,那一个美学的基础,总不能援引来为虎作伥。一个艺术家在外射他的思想时,如果像不道德的投机者,逢迎读者的不健康的趣味,或是像小贩子在公共场所出画淫像,都不能援引这最高原则来洗涮罪状,维护自由。”[16]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在艺术价值论中,道德价值的存在是客观的,不容轻视或者无视。

艺术的作用就在于它能照亮人类的精神家园,它应当关注人类的命运,重视人的生存价值,抵制物欲横流的精神堕落。美与善在艺术作品中不仅是并行不悖的,而且是可以相互促进的,美的艺术也就是道德的艺术,道德的艺术也才是美的艺术,没有道德价值保障的艺术就会显得很苍白,躲进象牙塔中成为一种无用的玩偶,甚至于走向颓废;而没有审美价值作基础的艺术就会变得很乏味,由于其功利目的太强而最终沦为道德(甚至是政治性道德)的工具。近些年来中国的文艺也正是由于忽视了对道德价值的肯定,才出现了艺术精神的疲软,虽有不少艺术家标榜着无功利或超功利的艺术,但实际上他们的作品却不可能从根本上超越功利,反倒陷入了消极功利主义的泥淖,他们没有把艺术当作提高人的生存境界的工具,借此来呼唤人对自身价值和命运的关注,而是将其变成了换取经济利益的工具。所以钱中文先生提出了“新理性精神文学论”,并呼吁:“当今的文学艺术,要高扬人文精神。要使人所以为人的羞耻感、同情与怜悯、血性与良知、诚实与公正,不光成为伦理学讨论的课题,同时也应成为文学艺术严重关注的方面。以审美的方式关心人的生存状态、人的发展,使人成为人,拯救人的灵魂,这也许是那些有着宽阔胸怀的艺术家忧虑的焦点与立足点。”[17]这一呼吁已引起了学界的高度重视,童庆炳先生的《中国当代文学的精神价值取向》[18]一文就是对此的一种回应,十分值得创作界和理论界深思。

“善”中包含着多层含义,但对于艺术来讲,善的实现主要是指整个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利益的实现。人类求善的目的是人的本体的现实的生成和丰富,为了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利益的实现。这在本质目的上是和审美目的相统一的,道德本身也具有审美的意义。屈原在《离骚》中所谈到的种种德行,从伦理的角度看是“善”,而从审美的角度看却是“美”,二者合在一起就是“美德”,它不仅是一种生存境界的体现,而且是一种审美的对象。对道德的认识和鉴赏也可以唤起人们一种美感享受。2002年3月16日,在春风文艺出版社和《上海文学》编辑部联合举行的朱文颖长篇作品研讨会上,王安忆、蔡翔、张新颖等一批与会的作家和批评家就对时下一些年轻作家作品所表现出的充满自恋、自虐的东西而缺乏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和拷问的现象提出了批评,并呼吁:“现在的文学作品不应该仅仅表现社会生活和人性中黑暗的一面,我们更需要的是发掘出人性中更美好、更光辉的一面。”[19]提倡文学道德价值,主张作家在道德约束下进行创作,塑造美好灵魂是值得肯定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强调文学道德价值时要注意保持文学独立的艺术品格,只能在艺术价值的基础上来强调艺术的道德价值,绝对不能使艺术沦为政治和道德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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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钱中文.新理性精神文学论[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4.

学术道德论文第6篇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学术失范现象较为普遍,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制定并下发了相应的文件和规定,许多高校也对教师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收效甚微,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屡屡发生。为此,本文认真分析学术道德缺失的原因,加强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做到惩防并举,共同打造一个学术规范、道德约束、法律惩罚的三层监督诚信体系。

一、学术研究中的三个层次

学术研究中有三个层次[1],如图1所示。本文把学术规范放第一个层次,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具体有: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如文献的合理使用规则,引证标注规则,立论阐述的逻辑规则等;高层次的规范,如学术制度规范、学风规范等。第二个层次是学术道德,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从事学术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学术研究者应遵循的道德底线。学术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失范则是学术人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文化目标。学术道德失范表现为种种学术腐败行为,体现于学术活动的各个环节。申报课题中以权谋私、投机钻营,研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独占合作者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著写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学术评价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术批评中的人身攻击、打击报复,一稿多投等都是学术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凡是学术不端行为触碰到法律规范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三个层次就如三个屏障,层层保护学术研究的纯洁性和科学性,在学术规范层一定要严格控制。依据科学研究的三个层次图,分别找出学术规范、道德约束、和法律防线三个方面没有很好地制约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

二、高校教师学术失范的三个主要原因

(一)社会转型期的价值标准唯物化

我国的社会转型大致可以划分为转型初期、中期及后期三个阶段,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贫困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变。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中期阶段,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等各个层面发生了急剧变化,这种剧烈的变化给社会结构产生激烈碰撞,衡量个人的价值标准由原来的多元变向单元的唯物化,这种评价的标准渗透到中国的各个高等学校。

1.好老师的标准打上唯物的标签

“搞了多少课题,国家自科基金吗?多少钱?你上了多少课?那课时费就多啊?你发了多少论文?学校奖励多少?”。搞到自科基金可以买房了买车了买黄金了啊,许多高校校园到处停满了名车,都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在拼搏,很少有人问“上课的学生认真吗?”“学生工作找的怎么样?”“学生喜欢你的课吗?”“用了什么新的教学方法?”许多老师花大量的时间去搞论文、搞课题、找发票套取国家的大量的科研经费,这种现象包括许多重点大学都存在。如关于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等。这种唯物化的观念使社会具有功利性,科学研究产生浮躁。致使大批博士教授忽视了学术研究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约束,甚至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2.教育唯物化

有些人把学术变成了可以转化为名利的产物,不择手段地用学术换取金钱、住房、职称、官位、奖品、名声……他们抛弃了社会科学改造社会、净化人格的崇高使命,把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仅仅转化为商品的价格。有些人就因为只看到了这种价格,便在出卖学术的同时也出卖了自己。”现在的教师还有几个能像孔子?为了金钱利禄,有人丧失做人准则,什么学生毕业20年不挣3 000万就不要来见我。我只把三分之一时间用在教学上……而这些教师却被封为“当代精英”“突出贡献者”。

3.权益筹码而非价值的体现

行业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内部之间工资差距相差比较大,职称与工资津贴挂钩,没有职称工资就比别人低,最高和最低收入相差几倍甚至几十百倍。致使许多教师因工资低生存压力大而去铤而走险。工资的高低与职称挂钩,职称的评定与论文课题的挂钩,教师的晋升和定岗考核也与职称以及论文课题挂钩,有一部分评上教授后什么都不做也拿教授的工资,实行教授终身制。而工资与教学水平和实际研究水平关系不大。致使许多没有科研能力的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论文和课题就可以评职称,对教师所写的论文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放任自由。

高校的实力与的情况挂钩,过分强调的数量影响了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助长了学术不端的风气,多数高校将科研成果与办学水平、领导政绩挂钩,有些学校在重点岗位聘任中,甚至明确要求教师发表文章和科研项目的数量。较少地审视自己在获得成果的过程中是否坚持诚信,是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二)自我道德约束和监管机制缺失

高校教师学术素养的形成须借助于求学期间的系统训练,使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内化为基本的学术信念,使学术诚信转化为具体的学术行为。大学生未来将在各行各业承担起建设社会的责任,特别是部分硕士和博士将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如果他们不能在求学阶段树立学术规范意识、形成学术诚信品质,就必定会对其今后的学术研究和社会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2]。教育部出台了诸多相关学术规范的法律法规,也成立诸多学术道德的监管机制,然而对学术不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无力,任其泛滥。

(三)互联网对学术的影响

互联网加速了高等学校及个人和外界的连接,政府教育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期刊和社会非法团体通过互联网很轻易地产生连接,从而轻易地产生制造学术不端的网络平台,形成所谓的论文制造产业链。非法团体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和邮箱等网络媒体手段渗透到高校学术领域,利用教师的功利思想从事非法的学术交易。

三、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三层次对策

(一)对学术规范的相关对策

首先,由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地区教育局相互协作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学术诚信管理平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都可以在网络公开公布,教育部、学术期刊、社会团体、课题部门及学校等课题和论文的审核与该网络关联,有不良记录的拒绝课题申请和,从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其次,成立独立的学术机构,其人事、经济和审核等权力不由高校领导层控制,直接由上一级学术机构控制,学术机构成员共同制定出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准则,编制成小册发给在职的教职员工,对学校教职工发表的课题、论文和书籍等科研项目进行定期和随时抽查审核,对审核有学术不端行为上报学校和上级部门,如果学术不端行为成立,将名单录入网络学术诚信管理平台,并开出相应的惩罚措施。这是杜绝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重要措施。最后,学校做到官学分离,我国学术机构、科研院所中行政权力不仅能控制各种行政资源,而且能控制各种学术研究资源。这就使得手中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和与之相关的人在申报课题、评奖、职称评审中出现“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甚至出现“权色”交易现象[3],管理和学术研究分离意味着管理学校的领导要充分给教职员工以学术自由,不限制学术的自由发展,现在大部分的课题都在学校管理层,只有少部分的课题由教师担任,而控制课题的领导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又交给其他的课题组成员,教师的积极性不能激发出来,课题和论文的质量得不到很好的提高,抄袭的现象就随之而来。

(二)对道德约束的相关对策

冯友兰说:人生的境界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一般人都处于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只有极少的人能达到天地境界,而道德境界又有三层,第一层,利己而不损人,二层是利己利人,三层是损己利人。一般能到道德境界第一层就很不错了,能达到第一层的基本满足了前面两个境界,根据马斯洛层次需要理论,满足下层要求后才能对上层要求提出要求,道德也是如此,一个天天为生活奔波、压力山大的教师哪有心情讲道德,当然影响道德还有许多因素。首先,政府要增加政府投入,提高教师待遇,在发达的西方诸多国家,政府对教育的投资资金非常大,教师待遇比较高,许多人愿意从事教师这个行业,从而乐意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其次,取消职称与经济利益挂钩,实现工资双轨制。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对目前水平的认定,但现实的教授基本是终身制,没有产出实际课题和论文等研究成果,工资却是高工资,所以取消职称与实际的工资水平挂钩,实现工资双轨制,依据教学和科研业绩,进行单独的教学和科研奖励。杜绝了部分人为了评教授而走关系或剽窃不端的学术行为,同时也断绝一部分评上教授不搞科研的行为,鼓励部分教师坚定地走自由和独立的科研道路,有教学能力的多去教学。第三,加强学术道德和师风师德建设,开展学术道德和师风师德建设,将道德他律行为变成道德自律行为,做到学术的利己而不损人及利人利己的学术道德层次[4]。树立师风师德榜样的丰碑,切实打造不同专业学科的师风师德团队,尤其是团队的领头人的学术道德,他的学术道德水平影响一个团队的学术道德水平,一个严于律己的道德高尚的人对自己团队同样也这么要求,这样学校就会容易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最后改善评价教师的标准,好老师不一定是那些科研学术做得好的教师,不一定是那些拿着几千万的课题经费开名车的教师,做到好教师评价的标准多元化,充分体现做老师的尊严和价值,使教师安心遵守学术规范,自由从事学术研究。

(三)对法律制裁的相关对策

学术道德论文第7篇

硕士研究生是我国进行科技创新,知识传播的重要人才,是我国科研队伍的新生力量,而且很有可能成为未来主力力量,以繁荣我国经济,科技和文化为历史使命,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大环境的变化,研究生的学术道德问题日益凸显。本文结合我国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现状,论述了硕士研究生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分析我国研究生学术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从学术制度建设方面进行研究,以求改善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

关键词:

研究生;学术文化建设;措施;学术制度

我国硕士研究生是建立在本科教育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它以培养对某一领域、某一学科有创造研究能力的专业人才为任务。高校的学术文化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作为学校立足之本的学术文化,直接决定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良好的学术文化,为我国培养出更多专业性人才,创造更多科研成果,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所以,研究生自身的学术修养和品格状况以及高校学术文化建设,直接影响着我国高校创新人才,新型学术性人才的培养,关系到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一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现状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表现形式

1.实验数据和报告进行伪造与篡改,论文严重失真,缺乏学术性、科学性、严谨性。

据调查,我国很多大学图书馆期刊网服务器在研究生开学交课程论文的前半个月,都会出现登陆不上,登陆拥堵的问题,这种情况反映了研究生论文完成时间都是集中在后期很短的时间。这种突击完成的论文,基本上都是图省事,学生进行东拼西凑,粗制滥造或盗用别人的数据。即便有的是自己完成的,我们发现这部分中很多论证不严谨,没有按论文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排版,甚至个别错字也会出现。

2.论文直接引用他人学术成果而不加注释,甚至有的在没有任何参与下,直接挂名。

现在社会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物质主义等思想泛滥,学术活动领域也深受影响,尤其对涉世未深的研究生,带来很大冲击,很多研究生在学术课题研究中出现了严重的物质倾向,对结果特别重视,忽略采用的方式是否可取,可行,甚至合法。比如,有的研究生非常清楚已经触犯了学术道德规范,仍然不标注释进行论文引用;有的研究生不重视理论研究和自己的思维拓展,急于求成,课题研究选择取决主要源于研究经费的多少和专业是否热门,很多选择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有的研究生丧失自身学术人格和尊严,对自己导师的学术观点,或者某些报刊的某些独到创新的论述,在没有得到原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就借题发挥,整理成自己作品进行发表。有的研究生严重丧失学术上的独立性,打亲情、友情牌,对导师或同学、亲友等的研究成果和文章,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参与情况下,急于追求学术上的名利,挂名逐利。

3.虚报成果,伪造学术经历。

有的研究生苦心钻营,为了自己未来应聘到好的职业,不惜造假以增强未来履历求职上的分量。如在提交有关学术情况时,虚写自己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虚报学术成果具体表现在多投稿或者一稿多投,增加数量;不独立完成论文,抄袭其他作者论文,或者同学之间互相署名;有的甚至在申报科研成果时,利用文字上的技巧,掩饰内幕交易等,不能沉下心来,努力专研专业课题,也就不可能学有所成,学以致用,而是做学钱交易,浪得虚名、做无用的学问,肤浅的学问。

(二)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原因

导致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原因有外因和也有内因,概括起来外因主要包含社会大环境影响——社会诚信缺失;学校和社会有关部门对研究生学术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因主要指研究生自身素质水平——个人的道德水平下降。

1.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但也带来了经济社会利益的诱惑,一切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导致社会诚信缺失,高校教育也深受其影响,重智轻德,学术诚信教育缺失。最近几年,高校研究生扩招规模不断加大,研究生教育看似空前繁荣,但是受社会环境影响,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学生考取研究生只是作为自己就业跳台,或者暂时可以不用找工作的理由。所以很多学生并不是由于喜欢研究学问继续深造的,在学校学习期间,对自己所要完成的课题以及论文,大都没有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学术规划,只能是匆匆完成,缺乏严密的思考和论证,论文也只是应付一下导师。很多人面对毕业和科研压力时不惜剽窃抄袭,进行,准确地说,其实质是在制造学术的垃圾,论文不仅没有任何学术意义,还浪费学术的生产资源和个人的时间和精力。

2.学校和社会有关部门对研究生学术监督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学术监督审查制度

高校学术道德规范制度不健全是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原因。很多高校的研究生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研究生培养评价机制,希望能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但是这些机制和制度并不健全也不合理,学术评价形式单一,标准片面,缺乏学术科学性和灵活性。如许多高校对研究生学术水平的评价主要以的数量为主,论文质量问题被忽视,有的只有发表相应论文才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这种学籍评价制度本身也不合理。很容易导致研究生炮制劣质论文,发表在一些学术性并不强的期刊上,论文内容及质量不堪入目。有的研究生为了追求学术上的名利,获得奖学金等,增加数量,以求达到学校奖学金申请的硬性要求,这种以利益为驱动,匆匆赶出来的论文,学术价值可想而知,也不会高。所以高校研究生培养机构要建立一种宽松和严格的学术环境,变“刚性”规定为“柔性”的激励可能更有利于学术道德的培养。建立有效的学术监督审查体制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科学的学术监督审查体系,除了包含学校的研究生管理机构的监督,还包含外界期刊出版社的监管,出版社编辑对于投稿论文要更多的重视论文质量和论文创新性,不能只是大略的审稿和只注重论文版面大小以及版面费,所以国家要制定相应的学术规范约束和监督相应的出版社。高校也要对制定出的各种学术规范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审查机制,增大学术失范行为的严惩力度,使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水平得到提高,将研究生存在的“浑水摸鱼”的侥幸心理扼杀在摇篮,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从源头上得到遏制。而且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制度可以引导学术方向,是促进研究生努力学习的动力和提高科研水平的有力保证。

3.研究生个人的道德素质下降比较严重

高校研究生扩招一方面增加了我国未来科研的后续力量,另一方面科研素质下降问题也非常突出。主要是由于扩招来的研究生道德素质的参差不齐,生源地区的差异性导致研究生道德素质培养难度增大;生源质量的差异性导致了研究生专业能力,自律能力的管理难度也增大。而且我国高校对研究生的管理上比较分散,从表象上看导师、研究生部、研究生辅导员和学位委员会都有监督和约束的功能,但是政出多头,难收实效,各个部门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管理和实践展开只是侧重宏观管理和方向性指导,并不能触及具体的问题。

二硕士研究生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我国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提高研究生学术道德水平,不仅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需要,也是落实我国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研究生是我国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为研究生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环境和提高他们的学术道德素质,对我国培养更多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具有重要重要意义。所以针对研究生中普遍存在的学术道德问题,作为研究生教育工作者,除了认识到有研究生自身和社会的原因外,还必须对自己的教育管理工作,做深刻的反思,积极探索问题发生的原因,以便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建立和完善学术规范,形成有效的学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措施

(一)加强学术规范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研究生为本,结合本校和专业特点,制定出符合本校学术发展的制度要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研究生管理者要设立专门的学术道德机构,并出台很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学术评价制度,完善的学术道德监管和惩治规范,借鉴发达国家的科研管理经验来防范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建立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档案制度。

(二)建立科学的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体系

改革当前的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体系,论文的考核可以检测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但是对数量和字数不在做硬性要求,而是鼓励研究生创新,进行有价值的科研创造活动,以保障论文质量,提高论文内容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同时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有的放矢的对学生进行学术成果鉴定。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评价除了论文的考核外,要更重视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独立创新能力的考核。

(三)开展诚信教育课程,提高研究生道德素质水平

对研究生进行入门培训,长效预防。由于高校研究生具有专业细化和分布分散化特点,所以研究生入学后,首先要对全体新生进行学术道德入门培训和教育,具体形式可以多样化,内容要涉及中国古代诚信文化的传统美德教育,马克思主义诚信理论教育以及学生学术评价制度、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学术失范惩戒制度的学习等,建立长效的预防机制,使学生学术失范行为能防患于未然,终身免疫。最重要的是学校要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师长以身作则,培养学生遵守学术道德的习惯。

作者:李振 杨超 王明静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参考文献

[1]刁承湘.研究生德育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44.

[2]崔月琴.加强学术规范化教育完善学术评价机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1):13-14.

[3]付波.我国研究生学术诚信现状及对策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4(21):382.

学术道德论文第8篇

关键字:研究生 学术道德 教育 路径

一、前言

二十一世纪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也是各类高级人才层出不穷的时代。近年来,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研究生数量在逐年增长,研究生招生规模从2001年的15.6万人增长到2012年的51.72万人,涨幅高达231.53%。一方面,研究生的扩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和储备了大量人才;另一方面,也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等研究生培养与教育的环节带来了一些挑战。有关调查结果显示,29.9%的研究生认为在他们的科研活动中存在着伪造实验数据的现象,46%的研究生承认在平时的论文写作中存在抄袭,46.5%的学生认为一稿多投的现象较普遍。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直接对研究生培养质量构成了一定的冲击。

媒体上屡见不鲜的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为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教育部于2009年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绝大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也出台了有关研究生学术道德方面的制度、规范或条例,这充分说明了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当前,伴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探索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问题仍然具有迫切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现状及失范原因分析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教育部2006年颁布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学术道德是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规范,是提高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保证,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学术繁荣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目前国内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表现,概括起来有如下七个方面:(1)抄袭、剽窃他人文章或研究成果;(2)科学研究弄虚作假,伪造或修改实验数据;(3)一稿多投,只讲数量,不讲质量;(4)金钱人情交易,“”操刀;(5)隐匿自己的学术论点的渊源,有意漏引他人的成果;(6)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学分或通过论文答辩;(7)论文署名中的“搭便车”现象等。对于这些学术道德失范的表现,一些专家学者也做了相关的原因分析,如社会风气的不纯正、科学教育的缺失、人文关怀意识的淡薄等,这些成果的发表为研究学术道德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现在,笔者尝试从“理性人”的视觉来分析当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理性人”的基本特征是:以自己的最小代价去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基于这一分析框架,笔者根据“理性人”的特征,来重新审视当前社会环境下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频发的原因。

(一)偏好学术成果背后的最大化利益

当前校内、校外的研究生各类评奖评优,主要以量化的学术成果为据,学术道德情况的考核无形中被弱化了,迫于毕业和就业压力下的研究生“急功近利”,易造成学术失范。如若达不到量化的目标指标,研究生就无法实现荣誉、奖励等“利益”的丰收,进而会影响到就业过程中良好工作机会的获取。而真正潜心学术、力求学术创新的研究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完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关乎到研究生学业事业、成长成才等方方面面的现实利益。因此,研究生在学术道德上出现的问题可以归结为偏好利益最大化的结果,是在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风险行为。

(二)学术惩戒执行力不足、监督不到位,研究生面临的风险成本较小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相关的监督机制还无法适应现阶段学术规范的整体需要,虽然目前已公开各类学术成果,学术道德问题很容易被发现,但是后续问题较难处理。据调查,大多数人都视而不见,一方面要联系原作者,还要举证,如若遇到被调查者的导师及其家庭背景复杂,则调查过程会面临很多干扰。这在某种程度上为滋生研究生学术道德风险问题提供了温床,也造成学术不公从而恶化学术规范秩序。与此同时,学术惩戒是一种有效手段,它可将研究生带出“道德风险和惰性思维”的怪圈,也是维护制度秩序的最小成本。从现行研究生学术道德激励机制来看,主要采取的是比较单一的正面激励法,效果显得有些差强人意。学校对于反面情况的处理方式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免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让学术道德不良行为拥有了可乘之机。

三、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可行路径

根据上述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现状及从“理性人”角度分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笔者现尝试提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四条可行路径。

(一)以制度建设为基,健全学术评价、奖惩、监督制度

1.科学的学术考核评价观学术研究能力的评价对研究生有一种激励和导向的作用,也影响着学术考核评价的价值取向、评价标准和道德标准。目前,以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与刊物级别来评价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的方式,并不能真正反应出研究生真实的学术研究能力。所以,在考核和评价研究生的学术水平时,首先要确立“以质量为主、数量为辅”的指导思想,同时综合考虑学术成果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评价。

2.完善的奖惩激励机制一方面,继续完善已有的奖励机制,突出强化学术质量指标;另一方面,合理加强惩戒机制建设,加大研究生面临的风险成本,才能真正遏制研究生在信息不对称下发生道德风险的动机。例如,发现有某些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存在学术道德问题,应及时清查该成果所带给当事人的荣誉及利益,并对其毕业后追溯惩戒,达到强有力的教育效果。

3.健全的监管制度有效的监控必须有健全的工作体系,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上述制度的决策、实施和结果进行监管,并保证学术评价的公开、公平、公正,将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如可建立“研究生学术奖惩制度监管专家组”,聘请有名望的老教授、校外教授和研究生院(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定期检查;还可以实行督导员制,若制度决策、实施存在问题,立即予以指正,为考核、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保驾护航。为了更好地进行监督,保证考核、奖惩制度的顺利执行,必须对包括工作流程、方式等监督工作任务进行明确规定,使监控人员有章可循,实行有效的监督。

(二)以思想建设为魂,开设行之有效的学术道德教育课程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的基础环节,也是研究生明确学术诚信的必要性、学术规范要求的基本途径。通过课程教学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是一种最直接、最常见的教育方式。尽管有些高校开设了科研方法和论文写作这样的课程,但是也仅局限于科学规律和学术论文写作方法等的讲解与传授,其内容并未深入到学术诚信的领域,没有上升到道德的高度。换言之,即目前已开设的学术诚信课程教学是失效的。

行之有效的学术道德课程有助于促成研究生遵守学术诚信要求,将学术道德思想转化为自己的学术信念,促进良好学术风气的形成。考虑开设专门的学术道德课程,直接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这可以使学生明确哪些行为是学术界倡导、允许,是符合学术研究、学术评审要求的,哪些行为是为学界禁止,是违反学术研究、学术评审、学术奖励基本要求的越轨行为的。一般来说,可以开设学术诚信、学术研究规范、学术论文写作规范与方法、著作权法等课程,让研究生了解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学术要求。

(三)以文化濡染为辅,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人是文化的载体,在校园里的每一位师生,不仅被校园文化所影响,同时也是校园文化传承者。校园文化不仅促使研究生刻苦学习、加强自身学术文化修养,还能影响其道德水平、思想情感,改造在校生的内心世界,促进其养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术道德教育是一种思想教育,同时也是校园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可以选择强化学术责任意识、弘扬学术诚信为主题,并开展相关的学术道德传播活动,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宣传网站、学术讲座、研究生自办刊物、辩论赛等平台和载体开展“研究生学术道德周”活动,就研究生学术道德相关话题进行深层思考,积极引导广大研究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培养研究生树立以“学术诚信为荣,学术失信为辱”的学术荣辱观。

(四)以良师身教为主,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培养模式在我国正逐步发展、完善,这种模式明确了导师的责任与权利,让导师对学生的学业、科研、道德修养、生活等全面负责,使得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充分发展和全面提高。

研究生培养是从学习到创造的一个过度阶段,从课程学习、文献综述写作、科研实验、开题、论文写作,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导师的悉心指导。导师在指导学生研究方向、方法时,还要为他们创造做学术、做学问的良好环境,更重要的是要倾注大量心血做道德教育工作,让研究生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科学的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克服浮躁,追求真理,矢志不渝。在研究生的课余生活和活动中,导师要做研究生的良师益友,通过与学生交流建立朋友关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早解决,使研究生乐于与导师交流,将治学的道理与做人的道理结合起来。

建立导师教书育人的奖惩机制,给予在研究生道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导师以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对导师学术、思想作风全面考核。加大宣传导师学术道德模范典型,适时推广他们成功的教书育人经验,同时力求在学术道德方面取得突出表现的导师同在学术研究做贡献的老师一样,在评称职等方面有所奖励,使学术道德作为导师评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以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去推动研究生道德教育工作的改进,使我们培养的研究生不仅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而且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最终实现研究生道德教育与建设状况的有效改善。当前,要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是刻不容缓的。但这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发扬中华民族优良的学术传统,恪守学术道德,端正学术风气,潜心钻研学术,积极开拓创新,倡导研究生学术道德新风尚。

参考文献:

[1] 中国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http:///

[2] 江新华.学术何以失范——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8

[3] 王正杰.论新时期研究生学术道德现状及教育对策[J].思想研究,2009(7)

[4] 李欢.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与高校的社会责任[J].黑河学刊,2010(2)

[5] 林洁,於建明,李学鹏.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途径思考[J].高教与经济,2010(9)

学术道德论文第9篇

(齐齐哈尔大学,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

摘要:近年来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主要是学术道德教育缺乏系统性,存在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研究生自身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与评价机制存在缺陷以及学术审查监督与惩治机制不够健全等。因此,着手建立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促进高校学术环境良性发展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

关键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失范;行为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9-0054-02

收稿日期:2014-12-01

作者简介:杨雷(1970—),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教授,主要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构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GXM_

HLJ_2014142)阶段性成果

学术道德是指从事学术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审)、学术奖励等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等关系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1]。学术道德是所有从事学术活动的参与者,包括高校的教师、各类学生等都应该严格遵守的道德规范。本文研究的研究生学术道德,侧重于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活动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指研究生在进行创新性研究学术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和正确处理的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是作为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2]。而学术道德失范是一种基于学术道德前提下对学术活动约定俗成或确定的规范的“失范”行为,学术道德失范可界定为从事学术研究的主体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学术目标[3]。因此,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就是指研究生在学习与学术研究过程中发生与学术道德规范不符的行为,用以实现学位授予、学术论文创作、在读期间学术相关评价评优评审等。当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缺乏规范的学术道德教育体系

当前,各高校都非常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相关文件制度的制定,也开设了一定数量的学术道德教育讲座,但是在制度的执行和学术道德系统教育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研究生入学后在学术道德养成方面缺乏系统、严格的指导和培训。学校管理者包括导师更多的是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在学术上指导其研究方向与内容,而忽视对研究生进行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教育,即使开设相应教育课程也是泛泛,没有从内心和道德层面引起研究生对学术道德的重视,没有将学术道德作为学术研究的底线固化到研究生的思想和学术行为中,很多研究生没有受到系统的学术规范指导,不清楚哪些行为属于学术失范和如何界定学术失范行为,导致学术道德没有固化到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层面形成自我约束,容易发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在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随意添加、伪造参考文献;盗用发表别人材料上的文字或概念,故意省略对他人成果引用的事实,剽窃他人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捏造事实,伪造调查数据;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等。

二、存在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

目前,国内高校为应对各种专家或机构排名,对教师和在读研究生在评职与申请学位(答辩)过程中都提出了较高的科研成果数量与影响因子,对研究生导师更是提出较多的项目要求,学校这种或多或少的学术功利现象,表现出来就是硬性规定研究生要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成果才能申请答辩,授予学位。巨大的学术压力,使得一些研究生在入学初期就不断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东拼西凑,投机取巧,目的就是以期能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很容易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或伪造、杜撰实验数据;未参加创作在他人成果上署名;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请人或为别人、买卖论文等。

三、研究生自身能力不足

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入学方式、个人创新能力、政治面貌以及学习目的等都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养成有一定影响。相同的学术要求,对不同的学科、不同的院校、不同层次和不同经历的研究生看来会有不同的压力,而个人的学习目的、创新能力、知识储备又决定了研究生自身对学业及学术研究积极探索与主动追求的能力。如果研究生个人对学术要求不高,学业基础不牢,对新知识的渴望不大,很难让其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就会有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做出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目前,大多数高校对研究生在学期间都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否则不能毕业获得学位。而且发表较高水平的期刊论文更是成为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硬性条件。过高的学术要求产生的巨大压力客观上容易造成研究生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发生学术失范和学术作假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杜撰实验数据;在自己未参与研究工作的论述中署名;未经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许可将集体研究成果私自发表;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以职谋私;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请人、买卖论文等。

四、管理制度与评价机制存在缺陷

在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过程中,虽然有相关的国家、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文件、制度和办法,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并没有体现出制度和规范的权威性,并且有些制度又不能完全覆盖和适用于所有的学科专业门类。对于不同的研究生教育层次、培养流程和学科结构缺乏有针对性的学术道德规范细则和失范行为情节描述。高校对研究生获取学位与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数量与质量挂钩的举措,虽然有积极的方面,但是也相应地促成了研究生为了获得学位而无心集中精力从事扎实有效的科研创新工作,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上。造成部分研究生盲目追求论文的发表,忽视了专业兴趣和专业精神的培养,忽视了学术道德的要求。

另外,在研究生培养教育过程中较为注重学术评价。对研究生的学术评价更多的是重视研究生在各种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忽视其基本品德与综合素质评价,经常用易于量化的学术评价标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各种评优以及保送更高层次学习的主要评价指标,造成部分研究生片面追求学术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学术道德,对违背学术规范后的不良后果没有深刻认识,不可避免地造成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未参加研究工作在他人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或者重复发表;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或买卖论文;伪造或涂改相关专家的推荐信、鉴定评阅意见;采取非正当手段影响和干预研究生学习研究过程中的成绩评定、评奖、论文评阅及答辩等。

五、缺乏完善的学术审查监督与惩治机制

学术审查的任务是“将学术活动与非学术活动分开,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与一般的宣传活动分开,将学术研究人员与非学术研究人员分开,并在此基础上评价人员、机构的学术研究水平”[4]。这就要求从事学术审查的组织或机构应当具有相当高的学术评价和学术鉴别能力。而目前高校中的学术审查与监督通常都是相关职能部门、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共同或单独进行,审查的重要性及其严肃性是否得到充分尊重,审查程序是否公正合理,监督是否缺位,直接影响到最终的结果是否能客观体现。体现在研究生教育层面更多的是对其所、研究项目和学位论文的审查与监督。审查中多数高校都采用了多人或匿名审查,在选择审查专家时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专家选择范围不够广泛,不同学科门类覆盖面不足;二是缺少对专家在学术审查与审查道德修养方面的有针对性的筛选,可能造成学术成果审查结果公正性的缺失。在监督方面以汇报和填表格的形式居多,对研究活动开展到什么情况,存在什么问题,及时进行监察和指导作用不大,存在形式化现象。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专门法规,对学术失范行为的惩处主要以行政处分为主,付诸相关法律处罚的微乎其微。加上绝大多数的惩治主体都是研究生或相关人员所学习或工作的学校与科研院所,其为“顾及声誉”与“教育为主”导致惩治的曝光率和惩治力度大为降低,造成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所承担的代价成本较低,客观上导致学术失范行为的产生。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骗取科研经费、装备和其他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滥用科研资源;伪造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中的信息,或在其他公开声明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等信息作假行为;伪造注释;未经本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隐瞒不利数据用于伪造创新成果;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追求、扩大个人利益等。

综上所述,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成因和表现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是究其实质还是与高校缺乏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规范体系密切相关。研究生作为高校科研的核心力量,其学术道德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因此,构建一个学校、学科、导师和研究生四位一体的多维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成为今后高校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Z].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1.

[2]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Z].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