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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文学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2:33

早期文学论文

早期文学论文第1篇

  如前所述,梁实秋宣扬的是普遍人性理论,认为人性是不变的,所以排斥左翼的阶级性理论。梁实秋在此方面的论战依旧是颂扬文学描写的是恒久不变的人性—“在资产上论,人有贫富之别,而在人性上论,根本没有多大差别。……喜怒哀乐的常情,并不限于阶级。文学的对象就是这超阶级而存在的常情,所以文学不必有阶级性,如其文学反映出多少阶级性,那也只是附带的一点色彩,其本质固在于人性之描写而不在于阶级性的表现。”②这时候,梁实秋己经不再把文学的普遍性与阶级性完全对立,而是把阶级性作为一个背景材料,处在不重要的地位。“‘阶级’云云,是历史方面背景方面的一部分研究,真正的批评是要发挥这剧中的人性。阶级性只是表面现象。文学的精髓是人性的描写。人性与阶级性可以同时并存的,但是我们要认清这轻重表里之别。”③梁实秋强调的是文学批评中的普遍人性,认为其他都是次要的。他的这些论述都是围绕文学批评的伦理价值判断来进行的,是其古典主义文学本体论的表现。他认为如果过分强调阶级性的作用只会丧失文学的本来面目,造成文学价值判断的偏离。尤其是左翼作家的乱贴标签、非此即彼的文学理论,梁实秋给予了批判:“‘普罗文学家’的方程式是非‘普罗文学’即‘资产阶级文学’或‘绅士阶级文学’,非‘马克思主义文学’即‘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非以文学为武器,即以文学为娱乐。其实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④在梁实秋看来,文学批评是严重的,是来表达普遍的人性的,并不仅仅是武器或者娱乐的二分法,认为文学可以既关注人生,又能脱离“教训主义”、“功利主义”的巢臼,实现一种非功利主义的道德价值。按照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人性有三个层次:人与动物性类同的自然属性、人区别于动物性的族类特性和包括阶级性在内的人的社会历史性。梁实秋这里所说的是人的族类特性,它脱离了人的具体社会历史环境,超越了人的阶级关系,仍是一种抽象的人性,只是归结为“喜怒哀乐”纯粹的形式。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所论及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的族“类”特性。⑤其实人性和阶级性是对立统一的,并不能单纯的切割开来分清孰轻孰重,必须结合当时的历史环境进行判断,诚然,在革命斗争时期,阶级性无疑是压倒了文学性,这样是有利于促进革命精神的高涨,配合革命形势的发展,所以本文在论述梁实秋文学批评的价值意义,从不忽略左翼文学特殊时期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3.3反科学思潮的文学批评

    随着接受西方文学思潮的进一步发展,加上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向西方学习,科学思潮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如胡适所言:“这三十年来,有一个名词在国内几乎做到了无上尊严的地位,勿论懂与不懂,勿论守旧和维新的人,都不敢公然对他表示轻视或者戏侮的态度,那个名词就是科学。”①科学已成为一种信仰,一种价值,一种主义,成为当时主流意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意识形态形式之一的文学及文学批评也就必然受到其影响。很多批评家便使用科学来进行文学作品的判断,如心理学批评、精神批评等等。在梁实秋眼,这完全是脱离了文学批评的本质,“文学批评可以是美学的,可以是道德的,但恰恰不能使用科学”。梁实秋所说的科学包含的比较广泛,主要是美学、心理学、唯物论的文学批评。我们在第一章已经详细论述了梁实秋文学批评体系中“文学的美”的伦理价值特征,他反对朱光潜所言的纯粹的美学。总体上说,梁实秋奉行的是“重善轻美”的审美旨趣,注重文学与道德的关系:“它(文字)能记载下作者的一段感情使读者起情感的共鸣,它能记载下人生的一段经验使读者加深对于人生的认识,它能记载下社会的一段现象使读者思索那里面蕴含着的问题,总之文学借着文字能发挥它的道德的任务,但是这与美无关。”②因此,在他看来,这类文学在价值取向上表现为把文学当作纯粹的艺术”,受这种文学价值观影响,“许多抱游戏态度的人 (dilettante)把文学当作了娱乐消闲之用,更有些人从而钻进‘美学’的歧途,误认为在那里可以建起文艺的哲学或心理学”。③梁实秋重“善”轻“美”的批评观暴露出了其儒家道德本位的偏颇。文学作为人学,应该以“真善美”为永恒追求,梁实秋把“真”界定为“忠于人性”,把“善”界定为“道德的”,把“美”界定为“形式的”,从而把能直接产生道德意义的“善”视为文学追求的最高目标。其实梁实秋的文学批评具有和他同时代人同样的局限性,往往把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来对待,而不是从审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考察。因为有了对于人性精神价值不朽的追求,梁实秋坚决反对“科学”地批评文学。他认为科学与文学根本就是两个领域的问题,不可混淆。因此对于由科学主义思潮所引发的“科学的批评”倾向,即把文学批评等同于科学方法,梁实秋予以强烈的反驳:“文学批评也不是科学。以科学方法(假如世界上有所谓‘科学方法’者)施于文学批评,有绝大之缺憾。文学批评根本的不是事实的归纳,而是伦理的选择,不是统计的研究,而是价值的估定。凡是价值问题以内的事务,科学不便过问。近代科学—或假科学—发达的结果,文学批评亦有变成科学之势。”④这里的关键点是“价值”。梁实秋强调,文学批评是属于价值论范畴的,它包括伦理的选择与取舍,情感的契合与排斥等。因此,它不能仅成为认识论范畴的事实归纳,或像统计学上的核算一般。梁实秋还列举了台恩 (taine)的英国文学史,只是从事实中抽出原理,来证明文学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而圣伯甫(sainte一beuve)的批评方法,亦只是从研究作家传记出发,来说明作品与作家的关系。他认为,这些只是归纳性的、考据性的工作而已,算不上真正的文学批评,因为这些机械、简单的梳理,并没有涉及人性与人生问题的探究。同时梁实秋对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学的批评方法和精神分析批评方法进行了评判。他认为社会学批评方法首先解决的是文学创造受社会的支配,故文学批评要解释其当时的社会状况。但是这不是批评的关键,不能算是评价其内容的价值。尤其是左翼作家引进的阶级批评、唯物论批评,更是遭到梁实秋的否定:“文艺的创作没有一个呆板的固定的公式。用‘唯物史观’‘经济的解释’‘阶级性’‘斗争的武器’……等等来作为文艺理论的基础,不是错误的使用科学方法,便是另有用意。所谓‘科学的’这个名词,至此已失掉原有的意义。”①所谓“别有用意”,梁实秋认为这是左翼作家为了革命斗争的需要机械运用科学的方法批评文学,只是为了阶级服务的需要而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梁实秋强调文学批评的严肃、纯正,所以他反对弗洛伊德的心理批评,认为那是一种变态。“精神分析学是解剖变态心理的一个利器,而对于一个身心健全不失常态的人完全没有用处。最伟大的作家几乎没有变态的,无论其情感是如何丰富,想象是如何发达,总不失其心理上的平衡。”他认为,第一流作家的心态都是健全的,“唯在第二流及以下的作者,或许有变态的心理,或许有供给精神分析学者研究的材料。”于是他认为“以‘心理分析’为文学批评的方法者,则更是假科学的批评之最下乘了。”②所以使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俄狄浦斯王》,被梁实秋认为是低劣的作品—因为其不符合常态的人性,且其批评方法也是不正确的。以反为建,梁实秋否定之后,很自然得出自己的结论:“文学批评根本的不是事实的归纳,而是伦理的选择;不是统计学的研究,而是价值的估定。凡是价值问题以内的事务,学便不能过问。因为文学批评的任务是在确定作品的价值,而不在说明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其对外之关系。所以说,文学批评不是科学。”

3.4小结

    有人指出:“梁实秋的文艺思想说‘不’充分,说‘是’不足。在中国现代文学历史进程中,他否定了一个主题,但是未能像胡适上述自由主义文学家那样应运创作一个时代说要求的主题,富有现代性的主题。”④这段评价很好地展现了梁实秋早期文学批评“以反为建”的特点,也透露了梁实秋的文学批评的宗旨与当时文学批评主流的矛盾冲突。梁实秋企图建立一个以西方文学批评理论为指导,适合中国本身文学批评的体系。首先他批判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家思想,多是“出世的思想与饭返自然的思想”而“儒家根本的就没有正经的有过文学思想,并且儒家的论调根本的不合于文学的发展”。①正因为如此,梁实秋为了求新知,在新人文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介绍了大量的西方的文学理论批评家和一些西方文学潮流,对于西方文学批评理论和文学史的书写也是梁实秋早期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在《文艺批评论》一书中,梁实秋详细地介绍并批评了从希腊的古典批评到近代批评,其中有亚里士多德、西塞罗、何瑞思、约翰孙、莎士比亚等文学批评家的批评;也有古典主义批评、浪漫主义批评等文学家潮流的批评,都显示了他积极介绍西方优秀的文学批评作品的努力。特别是梁实秋入台湾的《约翰逊》、《永恒的剧场—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集》译序、关于莎士比亚(轶文辑录)等,也显示了对于西方文学批评的引进及其人性理论的坚守。他着力编写了三卷本的《英国文学史》和《英国文学选》,可谓是这一生都在致力于介绍与传播西方的文学知识,借以实现中国自己文学批评体系的构成,虽然他后期由于人性论的原因而主要倾向于《雅舍小品》系列散文的创作,但是梁实秋对于介绍西方文学的努力是孜孜不倦的。高旭东曾经评价梁实秋为“穿着西装的孔夫子”,其实结合他的文学批评,尤其是早期的文学致力,梁实秋应该是“穿着长袍的西方人,’o梁实秋在构建自己文学批评理论的同时,有着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附带的政治批评。梁实秋的政治批评充分体现出其敏锐的政治感,和紧随时代步伐的时效感。从1929年的((新月))时期跟着胡适谈政治,到1948年在((世纪评论》上所发表的一束政论为止,梁实秋谈了二十年的政治,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中期在北京主办《自由评论》的时候,梁实秋和罗隆基搞在一起,谈政治的兴趣完全压倒了文学。②梁实秋的政治批评配合他的文学批评,主要是倡导政治自由、思想自由,赞赏资产阶级的文明与民主。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反对思想统一:“天下最专制的事无过于压迫思想。”③所以他既反对国民党的三民主义控制文学,“以任何文学批评上的主义来统一文艺,都是不可能的,何况是政治上的一种主义?”④也反对普罗文人的阶级性与宣传性,“俄国共产党颁布的文艺政策,里面并没有什么理论依据。只是几种卑下的心理之显明的表现而已:一种暴虐,以政治的手段来剥夺作者的思想自由;一种愚蠢,以政治的手段来求文学的清一色。”⑤于是,所有要求思想统一,认为文艺是宣传的工具,梁实秋都严词反对:“鼓吹阶级斗争的文艺作品,我是不赞成的,实在讲,凡是宣传任何主义的作品,我都不以为有多少文艺价值。文艺的价值,不在做某项的工具,文艺本身就是目的。”⑥梁实秋完美地把政治批评和文学批评结合起来,很好地建构了自己人文主义伦理批评的理想,反对限制自由的政治工具批评,而是要求伦理道德的有意义的文学批评,这样才能体现文学的价值,成就不朽的文学批评。总而言之,书写西方文学家与文学史及文学思潮和紧随时代感的政治批评都很好地配合了梁实秋早期文学批评“以反为建”的批评模式,而且增加了其文学批评的中西结合和理论基石,且对于时代政治的关注,使梁实秋的文学批评有了很强的时代效应,反映了他作为一个自由主义文人的特点,同时也透露了作为人文主义者对政治批评的态度,从而有力地支持了他的文学批评理念。

早期文学论文第2篇

摘要:早期清华大学(1926-1952)的外文系培养了大量的人文学科杰出人才,是西方博雅教育理念在中国现代教育史上的成功实践。它将西方博雅教育理念与中国传统教育思想相结合,旨在培养中西会通、全面发展的文化人,而非器物化的某一特定职业的从业人员。其重视基础、文理兼修的课程体系致力于培养受教育者的中西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并非语言技巧或职业技能训练。早期清华大学外文系在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两个层面对时下高等外语教育深具启示意义,对中国高校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弘扬人文精神以及提升受教育者的创新能力均有史鉴价值。

关键词:博雅教育;清华大学; 外文系;外语教育;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610(2014)04-0041-06

收稿日期:2014-01-17

作者简介:吴自选(1969-),男,山东临沂人,天津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从事翻译学、外语教育研究;天津,300384。黄忠廉( 1965-),男,湖北兴山人,文学博士,黑龙江大学翻译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翻译学、汉译语言研究;哈尔滨,150080。

一、引言

清华大学外文系始于1926年,初名“西洋文学系”,1928年易名为“外国语文学系”。抗战爆发后,1938年清华大学与北大、南开三校迁至昆明,建立“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迁回清华园复校,1952年院系调整,外文系建制撤销。外文系除培养出钱钟书、季羡林、曹禺等学贯中西的大师之外,尚有一大批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家、戏剧家、诗人、作家、翻译家等杰出人才,以毕业年份为序(含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时期):1927年朱湘;1928年陈嘉和陈诠;1928年杨业治和吴达元;1930年李健吾;1931年张骏祥;1936年吴景荣和刘世沐;1938年方钜成;1939年许国璋、王佐良、杨周翰和李赋宁;1940年穆旦(即查良铮)、赵瑞蕻、周珏良、黎锦扬和杨苡(即杨静如);1942年许渊冲;1943年巫宁坤、何兆武、林同端和郑敏;1945年金隄、刘承沛和杜运燮;1946年袁可嘉和卞之琳;1947年黄爱(即黄雨石);1949年杨德豫;1950年英若诚、吴云森(即江枫)和文洁若 ;1951年资中筠和冯钟璞(即宗璞)等 [1]。清华大学文科研究所外国文学部1935年共毕业四位研究生:赵萝蕤、田德望、曹葆华及杨绛,后来均成为学术大家[2]。

本文论及的清华大学外文系,指1926年至1952年间(含西南联大时期)以培养“博雅之士”,汇通中西之学为目标的早期清华大学外文系(以下简称“清华外文系”)。博雅教育是一个内涵丰富、多维度的教育理念,本文重点讨论清华外文系博雅外语教育理念与相应的课程体系,兼论清华外文系博雅教育对时下外语教育及整体大学教育的史鉴价值。

二、外语教育的博雅理念

作为博雅教育的一个重要里程碑,1828年耶鲁大学的《耶鲁报告》指出:博雅教育是一种全面的教育,一种开启全部心智的教育,或一种全面开启心智的教育。[3]它要求开设广博的课程,反对高等教育过早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要求以经典的和基础的科目训练学生的心智。“博雅教育是文化的教育或是以文化为依归的教育。博雅教育的最终产品是文化人。”[4]

(一)培养博雅之士

1926年,吴宓参照美国哈佛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比较文学系的培养方案,撰写《外国语文学系概况》,开宗明义提出了清华外文系如下五个培养目标[5]201:

本系课程编制之目的为使学生:(甲)成为博雅之士;(乙)了解西洋文明之精神;(丙)熟读西方文学之名著,谙悉西方思想之潮流, 因而在国内教授英、德、法各国语言文字及文学,足以胜任愉快;(丁)创造今日之中国文学;(戊)汇通东西之精神思想而互为介绍传布。

吴宓提出的清华外文系培养目标,浓缩了清华外文系的教育思想,为清华外文系的人才培养确立了基调。其第一个目标即为培养博雅之士,而博雅之士既不是一种职业,更不是一种职业技能。“博”是指融汇中西语言文化的广博,是提升人格境界、成就学问事业的基础,是知识的广度,而“雅”是在“博”的基础上形成的高雅志趣和学术涵养,是知识的高度。吴宓先生的“博雅”之说,简言之,是“希望学生能够吸收东西方古往今来的优秀文化,成为全面发展的人”[6]19-20。吴宓提倡博雅之士的教育模式, 深受其母校哈佛大学以及导师白璧德(Irving Babbitt)的影响, 其目的是造就具有深厚中西语言修养、宽广文化底蕴、具有批判性思维、“博而能约”、“圆通智慧”的中西文化、语言通才,其实质在于人格的塑造、文化的熏陶和精神的修养。

(二)西方理念与中国传统的结合

博雅教育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其实质是培养“通人”或“全人”;在中国,类似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先秦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育和汉朝以后偏重人格和人文素质的儒家教育。“六艺”虽有实用功能,但其实质是将受教育者培养成“君子”,即有德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高尚道德修养、全面发展的“人”。清华外文系培养的博雅之士,兼具中国文化传统中“君子”的理想人格的与西方现代知识分子的自由思想、独立人格与批判精神。作为人文学科的外国语文教育,其根本目的不是训练某一个职业领域的从业人员,而是通过中西语言文化的熏陶与教育,涵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体系,帮助学生形成全面的、均衡的知识结构,开阔其视野,提高其在融会贯通中西文化基础之上的创造力、适应力。吴宓认为,教育之理想,尤其是大学本科教育的理想,应是培养了解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全面发展之通才[7]24。

吴自选黄忠廉:论早期清华大学外文系的博雅教育

三、清华外文系博雅课程体系

清华外文系的课程体系体现文理兼修、通专兼顾、贯通文史哲的特点,是实现博雅教育理念的路径,也是吴宓提出的培养目标的具体实践。以清华外文系1936-1937学年度的课程设置为例[8]:

第一学年44或46学分:英文8,国文6,中国通史、西洋通史(择一)8,逻辑、高级算学、微积分(择一)6或8,物理、化学、地质、生物(择一)8,选习一种第二外国语8;

第二学年36学分:英文6,西洋哲学史 6,西洋文学概要8,英国浪漫诗人(专集研究)4,西洋小说(专集研究二)4,选习一种第二外国语8;

第三学年32学分:英文、德法文(择一)8,西洋文学分期研究:古代希腊罗马;中世;文艺复兴时代(每门4学分)12,英文文字学入门4,戏剧(专集研究三)4,文学批评(专集研究四)4;第四学年24学分:英文、德法文(择一)8,西洋文学分期研究:18世纪;19世纪(每门4学分)8;现代西洋文学:诗;戏剧;小说(任择二种)4,莎士比亚(专集研究五)4;

选修课:拉丁文8;第一二年日文8;第一二年俄文8;英语捷径4;研究课程若干6。

具体分析,清华外文系的课程设置有以下特点:

(一)重视基础,文理兼修

在清华外文系四个学年共136或138个学分中,语言类课程共44学分。清华外文系强调“本系教授语言文字之方法,注重熟练及勤习。读书谈话作文并重,使所学确能实用,足应世需”[5]199。学生通过“读书谈话作文”,训练扎实的语言基本功。但在清华外文系课程设置中找不到“精读”、“泛读”、“口语”和“听力”这样的把作为整体的英语语言文学肢解得支离破碎的课程,而是主要通过文史哲等课程来提高语言基本功。“西洋哲学史由贺麟先生讲授。他指定学生阅读西方哲学名著英译本(例如柏拉图《对话录》等书), 并让学生用英文写读书报告。”[9]3

早期清华大学贯彻梅贻琦校长提出的“通识为主,而专识为末”[10]的教育理念,要求学生在自然、人文、社会三个方面有综合的、广泛的知识,而“不贵乎有专技之长”[11]。由于全校一年级学生不分专业,清华外文系与其他各系学生所选课程为“共同必修课程”,涵盖文、史、哲、理等多个领域,重点在“博”。李赋宁先生言:“我在清华园渡过的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英文的听、说、读、写有了很大进步,法文的根基打得很牢靠,西方文学、哲学和历史也都有了一些入门知识。”[6]29

(二)以“文”为主,注重西方文化的整体性

如果不将大一的44学分计算在内,清华外文系的文学类课程占到其余三年总学分的61%。文学课程分文学史和文学体。文学史按时代进行分期研究, 即古代希腊罗马、中世纪、文艺复兴、18世纪和19世纪,分配于三年中。“文学体则强调分体详细研究,于三年的学习中全面涵盖了各种文体, 即小说、诗、戏剧、文学专题研究和文学批评等。”[12]174-175 西南联大时期,外文系开设的56门选修课程中,文学类课程更为丰富,涵盖国别文学史、断代文学史、类型(或体裁)文学史和作品选读、作家与作品研究及文学理论,共28门,占选修课总数的50%,其余为语言理论及“外语及其他”类课程。仅在“类型(或体裁)文学史和作品选读”类选修课中,即开设12门课程 [13]131。文学是博雅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学对学生品德、性情和境界的熏陶与提升起一定作用。早在20世纪30年代,吴宓就十分强调文学的教育功能,主张学生通过阅读、理解和比较研究中外经典文学作品,提高自身的素养和道德情操。他归纳出文学在启迪学生心智,涵养学生心性,增进学生人格塑造,了解西方文明流变乃至增强学生爱国心等十大功能[7]59-64。

吴宓视西方文学、文化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要求学生对其具有广博和全面的知识。清华外文系将英语语言文学置于西方语文的大背景下,有德、法、俄、拉丁等多种课程供学生修读,并配合以严格的教学制度,培养出一大批德、法、俄语言文学专家。西南联大时期,“在外文系的56门选修课程中,法语语言文学类选修课程即达11门。”[13]137这些课程覆盖面很广,“使学生的注意力不仅局限在某一种外语或某一国别文学上,而是把西方文学、哲学和文化看成一个整体,大大扩展了学生视野”[9]3。

(三)选课制与旁听制,贯通文史哲

吴宓从创造中国新文学和中外文化交流的高度,强调清华外文系学生中国文学功力的重要性[5]201:

本系对学生选修他系之学科,特重中国文学系。……目的在于:(1)创造中国之新文学,以西洋文学为源泉为圭臬;或(2)编译书籍,以西洋之文明精神及其文艺思想,介绍传布于中国;又或(3)以西文著述,而传布中国之文明精神及文艺于西洋,则中国文学史学之知识修养均不可不丰厚。故本系注重与中国文学系相辅以行者可也。

高度重视中国文学的清华外文系不仅造就了一大批学贯中西的学者、翻译家、戏剧家,同时也是中国诗歌史上著名的“中国新诗派”的诞生地,著名诗人穆旦、郑敏、杜运燮、袁可嘉、王佐良就是在清华外文系的培育下走向成熟的 [14]。

早期清华大学除了实行美国式的学分制,更以独具特色的选课制度,实现其造就通才的目标。“学生于每学年开学时,参照各系规定的课程表自行选定课程,中途亦可增选或退选,但大一应修课程不得中途退选”[12]119。清华外文系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选修、旁听其他学系的课程,特别是同属文学院的中国文学系、历史学系和哲学系的课程,学生可以一日横跨文史哲三大学科门类:“听了罗常培的语言学,入邻室钱穆的中国史课,晚间有金岳霖讲‘哲学中的时与空’,须早去占座”[15]。在清华外文系读书四年的季羡林先生曾言,真正对他产生了重要影响的只有两门课,就是陈寅恪先生的《佛经翻译》和朱光潜先生的《文艺心理学》。这两门课影响他的一生,而这两门课恰好都不是清华外文系的专业课[16]。清华外文系的选课制度给予学生很大自主性,允许、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自由选课,为学生以中西语言文化为根基,在人文学科领域的融会贯通以及个性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四、清华外文系作为外语教育的历史坐标

清华外文系作为博雅教育在中国的成功范例,至少在以下两个层面给外语教育界以启示:

(一)从外语教育的人文属性出发,造就外国语言文化通才

“外语专业教育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一直采用专才型培养模式,导致学生知识面偏窄,文化底蕴不深。”[17]20世纪80年代起,外语界开始进行外语与经贸、新闻、外交、法律乃至科技相结合的所谓“外语+X(培养方向或辅修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然而外语教育职业化、训练化、空洞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的遏止,其人文学科属性日渐淡化[18]244-245,外语院系沦为“语言培训中心”或“体制内的新东方”,时至今日其定性、定位问题仍未得解决。外语教育不能也不应简单地等同于职业教育、技能训练甚至是应试培训;如是,高等外语教育已然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必要。外语教育过于重视职业技能的训练而忽视人文素质的培养,其价值取向将趋向功利主义;以单纯的就业需求为导向,导致外语专业学生在思想的深度、知识的结构、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与其他文科专业产生较大差距[19]。

外语学科的基本要素是语言、文学和文化,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语言兼具人文性[20],因此,人文性是外语教育的一个根本属性,培养全面发展的“文化人”是外语教育的应然目标。外语教育只有明确了自身的人文学科属性,才能找到专业的学科定位,才能确立适当的培养目标,而“我国英语专业教学改革中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课题莫过于培养目标。”[18]243 从清华外文系的成功经验看,外语教育应注重与文学、历史、哲学等相关学科融会贯通的外国语言文化通才。许国璋先生在谈及外语院系培养目标时强调外语人才必须是文化人[21]。

(二)从博雅教育理念出发,改革课程体系

始自20世纪50年代苏联模式的外语教育课程体系偏重语言技能训练, 按照培养译员的“语言学校”模式开展教学[22],强调语言技能、忽视文化熏陶,重视机械训练、淡化文学教化,缺乏认识能力和思辨能力的系统培养。时至今日,外语专业基础阶段课程仍以语言技能训练为轴心,以大量机械操练为途径。以英语专业为例,依据《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英语专业基本上都以专业技能课“基础英语”、“高级英语”、“听力”、“口语”、“阅读”、“写作”、“翻译”为主干课程。主干课程不但所占学时数多, 而且持续时间长, 一般达到总学时67%左右[23];这些专业技能课程“分裂语言与文化,语言与知识,使语言教学沦为空洞语言与空洞交际,使学习者既无法习得语言能力与语言交际能力,又无法学习到知识”[24]。以训练学生语言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实际上并不能提高学生的说、写、译等语言产出能力。而在英语专业高年级所开设的“专业知识课”如语言学、词汇学、语法学等课程,更是冷知识传授多于文本研读,只能给学生们带来信息与知识压迫[25]。这样的课程体系无助于学生知识、技能的增长,更不能提升、陶冶其人格,因此不仅受教育者不能用外语获取信息与知识、传递思想与情感,最终造成学生“缺乏分析综合的能力,很少有自己的想法,很难有创新意识,出不了创造性的成果”[26]。

清华外文系课程内容宽泛, 涵盖自然、社会和人文三大学科。大一英文也指导英文阅读和练习英文写作。但英文阅读和写作的任务还由其它课程来分担。而在西南联大时期,外文系课程表中“单纯的英文课(相当于时下的精读、泛读、听力、写作等)只占学年总学分的15.8%-24.2%。语言水平的提高, 主要是通过学习其他课程来实现。”[27] 从外语教育的人文属性及其规律出发,须在课程设置上确立“语言”和“文化”平衡,以中西文史哲经典著作为主要教学内容,以助受教育者建立完整的知识架构,厚植其人文底蕴,提升其思想境界,在扎实的中西语言基础之上,培养其会通、思辨、适应和创新的能力。

五、清华外文系作为中国大学的历史镜鉴

清华外文系是早期清华大学全面实施博雅教育的在一个系科具体的、成功的实现。实际上博雅教育对当今教育的启示,不仅在外语教育,也在高等教育整体。博雅教育不应只是清华外文系追求,而应是高等教育系统整体之追求。吴宓认为,培养博而能约,圆通智慧的通才,不仅适用于文史哲学科,自然和社会学科亦如此[7]68。

(一)博雅教育是大学教育的本然追求

梅贻琦先生认为博雅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勿囿于一途, 而得旁涉他门, 以见知识之为物,原系综合贯通的,然其在理想上相关联相辅助之处,凡曾受大学教育者不可不知也”[28],以梅贻琦、蔡元培、竺可桢等为代表的中国早期大学主事者主张的是博雅教育理念中人格教化和知识教育的结合,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平衡。20世纪50年代以降,尤其是院系调整以后,专业教育成为高等教育主导思想。至今,过于狭窄的专业教育思想并没有烟消云散, 仍然制约着中国大学的发展。简言之,大学教育高度专业化、过分实用化乃至功利化取向弊端有二:首先,以职业为导向的高度功利化的大学教育造成人文精神缺失,导致受教者人格缺陷。受教育者蜕变成缺乏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的“器物”。如果受教育者普遍存在的自私狭隘、庸俗功利、寡廉鲜耻等诸多人格缺失,无疑是高等教育的失败,与大学的使命背道而驰。其次,造成学生日益被束缚于狭窄的学科划分之中,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大学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区别。大学长期局限于培养所谓“专业技术人才”,学生没有足够的知识宽度、学习能力和健全心智去适应未来职业发展的需求,造成受教育者创新动力不足。

狭隘专业教育颠倒大学教育的本然价值,难以完成“人之所以为人”的教育,相反,它是器物化、工具化的教育。而梅贻琦先生主校时期的清华外文系博雅教育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其重点在人格、修养、灵魂的教化和熏陶,其本质是人文教育,而“人文教育是一切大学的灵魂之所依”[29]。“博雅教育的定性与定位问题,更恰当地是则是大学教育的定性与定位问题”[30],也关乎大学教育的使命问题。从某种角度而言,清华外文系的成功源于它回归了大学教育的本质,作为历史镜鉴可以考察时下价值追求错乱、办学方向迷失的大学。

(二)博雅教育是应对大学挑战的必由路径之一

博雅教育是应对人文精神缺失和创新能力不足中国大学两大挑战的必由路径。其一,博雅教育是以与人类历史上积累沉淀下来的文明与文化遗产进行“对话”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大知识观教育,目的是打破传统学科领域的壁垒,通过对经典的深入研读,让学生领略人类优秀思想文化的魅力,籍此实现“人”的整体素质的提升。清华外文系的博雅之说,如果说“博”是一种学术追求,那么“雅”即是一种人文品质和人格境界,清华外文系的成功源于它“注重人格的全面发展,关注人的精神和道德的需要,重视人文教育”[31]。总之,清华外文系的博雅教育模式既是观照整个大学教育人文精神缺失的历史镜鉴,更是弘扬大学人文精神的路径。其二,创新型人才所必须具备的开阔的视野、丰富的想象力、强烈的使命感等素质,而博雅教育主张的文理兼通和跨学科综合性的课程有助于学生拓展视野,强化对知识整体性把握,使学生在融会贯通中汲取智慧,培养“学生独立思想和批判精神”[32],而这些正是创新的必要条件。清华外文系毕业生许渊冲称他:把生命科学的优质基因克隆问题,应用到中西文学互译的理论上来,提出了优化的创译论,使中国文学翻译理论走上了世界译坛的前列”[33]。

六、结语

清华外文系的博雅教育是一个完整而复杂的教育思想体系,也是一种办学风格。它将西方人文主义的博雅教育与中国教育传统相结合,以培养博雅之士为目标,致力于文史哲的贯通,着力于学生人文素质的养成,培养了大量人文学科杰出人才,确立了外语教育的“清华学派”,也为21世纪中国外语教育提供了启迪和借鉴。

进入21世纪,中国大学面临的是与清华外文系迥异的社会、教育和制度环境。清华外文系的成功是多种因素交汇的产物,然而外语教育的清华学派既是精神遗产更是镜鉴,值得从外语教育界同仁从多层次、多视角进行更深入的探究,包括外语教育乃至整个大学教育的本质、价值、过程与目标,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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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文学论文第3篇

关键词:苏联文学 犹太文化 帕斯捷尔纳克 巴别尔

世界性的流散导致了犹太人文化身份的多重性,也从根本上决定了其文化特征的多样性。虽然早期苏联犹太裔作家被打上了“苏联文学”的烙印,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均在不同程度上继承了犹太传统文化的特质,当我们重新回眸早期苏联文学的发展道路的时候,这些犹太作家以其对人性精湛剖析和多元的内涵赢得了当代读者与文学界的好评。在这其中极具影响力的代表人物有: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萨克・巴别尔、佩列茨・马尔基什、达・贝格尔森等人。

这种奇特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仔细研究不难发现,这些犹太裔作家无不是在认同苏联文化的大背景下,以各种方式对独特的犹太文化资源进行提炼融合,从而赋予个人创作或鲜明或隐晦的犹太文化色彩;在将犹太命题标本化的同时,特定的文化机制和社会处境又促使犹太裔作家将犹太性消解和升华为对道德、对人类终极价值的关注,并与社会主义现实命题相结合,从而获得超越犹太文化自身而放之世界皆宜的效果,成为苏联文学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犹太性在文学中的构成

对于当时的犹太文学而言,精神流浪意识、身份困惑与犹太宗教情结是构筑苏联犹太作家艺术创作的重要元素。这些作品中的精神流浪意识是千百年来犹太民族流浪在其作品中的映射,身份困惑是不同社会文化元素碰撞的产物,而救赎心理则是对犹太民族特有的宗教理论进行深刻探究的结果。

犹太民族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从公元前六世纪开始,犹太民族辗转于世界各地,“流浪”作为一种固有概念贯穿犹太民族的精神世界。在这期间,犹太人为了保留自己的文化传统,他们对社会与文化的躁动总是持一种冷眼观察的态度,尽量避免卷入其中,谨慎地与之保持一定的距离,维持着被马克・谢克纳称之为“精神孤儿”的身份。

基于这种流浪意识的映射,苏联早期犹太裔作家在各自的作品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出这种“精神孤儿”的处境。一个引人注目的创作倾向就是,他们笔下的人物多半属于各种各样异化了的“精神孤儿”――流浪汉,孤儿,被抛弃的人,精神上的孤独者,极度压抑而不被理解的作家、教授或其他知识分子。在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中,主人公属于那种带有古典痛苦的知识分子。在战争中,怜悯心不允许他瞄准他所欣赏并同情的年轻人,胡乱朝天射击又觉得太愚蠢,违背他的意愿。于是他选择在视线中没有任何进攻者的时刻,对准枯树开枪。但最终他仍旧没有逃脱战争的规则,为自己不得不枪杀一名少年而陷入痛苦的忏悔之中,在自我封闭中对人生价值的思索最终导致精神上的流浪。日瓦戈医生作为一个对生命意义锲而不舍探索的知识分子,显得与当时巨变的社会现实格格不入。他和拉拉就像“最初的两个人,亚当和夏娃,在世界创建的时候没有任何可以遮掩的,现在它的末日同样,无家可归”。[1]只有瓦雷金诺宁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才是他们心中的一线阳光,这当中包含了犹太教反本归源的思想,也反映出作者身为犹太人厌倦民族漂泊,对安静祥和生活向往的潜意识反映。日瓦戈的经历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也是以帕斯捷尔纳克为代表的一大批犹太作家的精神写照。

对于犹太人,尤其是年轻一代犹太人在传统与变革互相冲击下产生的种种困惑,体现出的强烈身份局外感和边缘感,犹太文学也有过不同程度的描写。实际上,犹太身份的困惑可以引申为人类自我本质困惑,苏联犹太人渴望与异质文化进一步融合,但又为犹太文化本源及自我身份的逐渐丧失而产生失落感。而早期苏联主体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接纳又并非一贯制,时常受政治、社会等因素的左右,呈现出冷热交替的发展轨迹,文化之外的力量常给它意外的欢乐和意外的悲伤。这种起伏不定的情况造成了许多早期苏联犹太作家对犹太身份的双重逆反心理。一方面,因回避原本身份感到丧失了精神支点,另一方面,试图与逝去的传统进行割裂,却又无法毫无顾忌地融入当前社会,彷徨之中又产生了回归犹太世界的愿望。在马尔基什的诗作《战争》中,女游击队员诺伊米忧伤地感叹:“森林(指她前往投奔的游击队)不希望犹太人心中有故国的深情……为什么甚至森林每前行一步都看见乌克兰人和犹太人之间的不同,为什么河川的条条水流都知道犹太人和白俄罗斯人、格鲁吉亚人和犹太人之间的不同,这有谁能对我说清……”[2]在这里,马尔基什就是以这样的咏叹表达其基本的主调,寄寓了他对犹太民族自身境遇的困惑。

苦难、救赎是犹太人生活中的一个永恒的精神因素,在“上帝特选子民”与“精神流浪”双重束缚下的犹太民族眼中,“濒临绝望”是对弥赛亚信仰的考验,也恰恰需要犹太人对于人性、爱与信仰的坚守。突出强调人们经历磨难可以获得人生真谛从而实现道德的升华,强调苦难中蕴藏着生命力,这也是苏联犹太作家小说中的另一个重要主题。

在《日瓦戈医生》中,帕斯捷尔纳克通过主人公的心理活动阐述了对人类苦难与宗教拯救的深刻理解:“真正伟大的作品是圣经”。社会的变革使得日瓦戈欢呼雀跃,但随之而来的流血、动乱又使得他像个流浪的使徒寻找人性的回归之路,寻求精神上的复活。帕斯捷尔纳克下意识地赋予主人公这样的品格:日瓦戈从不视岳父家在瓦雷金诺的林中别墅为什么财产,只把它当作一个临时栖身的地方;他视生命为牺牲,认为拯救世界的应是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传教士,而不是制造了死亡的各种暴力。牺牲的概念在作品中已完全不同于其他价值评估体系中的意义,而是一种救赎人类的艰难之途。日瓦戈医生的父亲抛弃了他,把家族财产挥霍一空,但日瓦戈医生还是愿意为自己那杳无音信的父亲祈祷,而不管他是不是自己眼中的“没有良心的人”、“没有道德的人”。正如作者所提示:这些爱的圣徒“已经是这个世界的最后奇迹,是亚当与夏娃,他们用拥抱来彼此取暖,来维持着这个世界的终极关怀。”同时书中运用了大量的宗教意象暗示。譬如,人在诞生的时候就已经复活了,当你死去的时候,你又在他人身上复活了,因为“一个人生存在别人之中,才是一个人的本性。您就是这样,您的意识永远是这样。您的灵魂,您的永生,您的生命,就是在别人之中,今后还永远在别人之中”[3]。 表达的恰恰是犹太作家对人性的解放、对生与死的理解,整个作品充满了对苦难的理解及悲苍的气息。

二、犹太性在文学中的表现方式

二三十年代的苏联处在脱胎换骨的阶段,犹太文化、宗教传统也受到新的挑战。犹太裔作家普遍感受到,甚至深刻认识到文化裂变带来的冲击,他们一方面试图拥抱新的文化思潮,跟随历史前进的步伐,投身于社会变革中;但另一方面,犹太生活殊的精神世界,使得他们在潜意识中存有一种内在的犹太情感积淀,继而产生游离于传统文化,而又不属于任何居住地文化的现象。这使得他们在文学表现手法上与同时代的其他苏联作家有着很大区别。

这当中,他们特有的犹太性体现为两种具体的运用方式:“一显一隐”,或者说是“一明一暗”。暗的轨迹从不着意渲染犹太素材,以隐寓的形式对犹太文化符号化、意象化,进而消融为文学中暗含的“犹太灵魂”。萨克・巴别尔的作品《我的第一只鹅》(骑兵军)体现的正是这种写作心理反映。架着眼镜的“我”为了融入骑兵军的生活,不被哥萨克战士歧视,猛地踩死了一只鹅以示自己与他们属于同类,但这种认同的仪式让“我”背离了自己,以至于“心里十分痛苦,我做了好多梦,……我的心……叫杀生染红了,一直在,在滴血”。作品中这种渴望得到认同的意识,深深地根植在犹太历史命运和现实境遇中,与犹太人在非常环境下的艰难,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同与平等对待有着惊人的相似。

而明的轨迹则是以直接以犹太生活为描述中心,从犹太人命运这个议题来进行的反思,体现对于人性的哲学关怀。譬如,萨克・巴别尔的《基大利》(骑兵军),达・贝格尔森的《列乌拜尼王子》就是这类的作品。在达・贝格尔森的《列乌拜尼王子》中,列乌拜尼为了帮助自己饱受苦难的民族,宣布在阿拉伯建立虚构的犹太人国家。他代表这个国家先到罗马教皇克那里寻求帮助,然后又向葡萄牙国王提议与东方犹太人联盟,它直接反映了几千年来犹太民族对试图解决犹太人问题的探索与渴望。

而巴别尔在《基大利》中描写的则是普通犹太人对社会变革的矛盾心理,一方面是旧制度给犹太人造成的锥心之痛,另一方面,却在忧虑战火对犹太文化和宗教造成的极度毁伤。在《基大利》中,作者借犹太老者的责问直接指向了内心中的痛处:革命我们对它说“行”,那么礼拜六呢,难道要我们对礼拜六说“不行”?这在读者听来就如同作家灵魂的,礼拜六同许多犹太传统一样,与犹太人的精神生活息息相关,是不可能随着社会的变革被一起埋葬,然而摧枯拉朽的哥萨克骑兵们不由分说地改变了整个世界。像很多其他人一样,巴别尔理解的革命是类似于“群众原始力量造成的断裂”,意图找到能代表当下革命和长期革命的形式,试图弄清楚个体、社会以及整个存在的关系。

除了这种惯用的明、暗写作笔法,这些作家的犹太性表现形式还体现在对文学形象的塑造方面。符・维・阿格诺索夫在谈到二十世纪的俄罗斯文学时曾说道:“20世纪的俄罗斯承传了自身的文化传统,而文学则形象地反映出俄罗斯复杂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这就是我们考察20世纪俄罗斯文学的基础。”[4]实际上,也正是犹太性造就了早期苏联犹太代表作中的文学形象有别于其他文学形象。如果说传统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品在歌颂英雄主义与表现人性时,更多的是从政治层面表现,疾风赤旗,钢枪铁马,注重战争改造人的精神力量。那么帕斯捷尔纳克、巴别尔等犹太作家则多是从道德、哲学、乃至宗教的层面切入,从人的终极价值入手来描写作品主要人物的形象。

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和他的同伴们的马刀代表了一种毋庸置疑的正义力量和红色激情,作为他们的对立面都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作品弥漫着显而易见的价值观和叙述角度。而犹太裔作家巴别尔的《骑兵军》在表现战争中的英雄主义和人性之间截取了独特的文化视角,比如,《家书》一章中,分属于红军与白军的哥萨克父子用马刀相互残杀,在平静的互相问答中相互残杀,冰冷中透着震撼。哥萨克骑兵被作家称为“一群有纪律的野兽”,某些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确定无疑的东西,在《骑兵军》中就显得模糊、躁动,是非之辨,变得异常困难。而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与那种力挽狂澜、叱咤风云的伟大人物相距甚远,他属于是软弱、无能甚至不堪一击的。他不同于我们所熟悉的保尔・柯察金那类的英雄人物,则是颠沛流离,家破人亡,既不能保护自己的亲人,也不能呵护自己的情人。不同于保尔・柯察金的以抗争而进入历史,日瓦戈医生是以亲历苦难而进入历史。

如果说苏联文学中的《母亲》、《铁流》和《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典型作品。那么《日瓦戈医生》、《骑兵军》等犹太文学中的文学形象不再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成长的苏联标本化文学形象。巴别尔等人作为苏联作家从苏联文学的角度歌颂了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但作为犹太裔作家,更多地描述了战争的残酷和对人性的思考,展示了人性中与生俱来的破坏性冲动,也决定了作家的多重价值取向,从而使作品成为了关于人性、人性的魅力和人性阴影的作品。

犹太性扎根于犹太民族精神的深层,是犹太知识分子对于犹太命运的思考。早期苏联犹太作家的文学创作多以实用为原则,在由犹太人作家渐变成为“一个有着犹太文化遗产的苏联作家”的同时,亦清醒地坚守着自我的犹太民族特性。这种身份的演变使得苏联早期犹太裔诗人和作家不断超越种族的局限性,在展现和探索人性的过程中有了更丰富和超前的选择,不仅反映了犹太民族在文化变迁和文化适应中所面临的难题,同时也揭示了犹太作家对社会特有的悟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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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文学论文第4篇

但长时间以来,孙本文作为中国社会学奠基人的学术身份,遮蔽了他在舆论研究领域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很少有学者注意到他作为中国现代舆论学重要奠基人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在舆论学已经日益繁荣的当下,重新系统地整理和挖掘孙本文著作中的舆论学术思想,对于我们重新认识中国早期舆论学以及传播学研究的历史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孙本文是我国舆论研究社会心理学传统最重要的奠基者,他从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视角上,对舆论学的主要议题做出了较为广泛而深人的论述,初步地建构了一个社会心理学的舆论理论体系。    

作为我国第一代社会学者的代表人物,孙本文是中国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的重要奠基者之一。

1918年他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C37crss},   

1921年孙本文赴美留学,就读于伊利诺伊大学,获得硕士学位;1922年至1924年孙本文追随吉丁斯(F. H. Uiddings )、美国文化学派开创者乌格朋( W. F. Ogburn)等人在哥伦比亚大学进行研究工作。1924年,他就读于纽约大学研究生院,师从美国早期社会学中心理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莱斯特·沃德(( L. F. Ward)的追随者彭德尔(R. M. Binder) o1925年他以美国报纸中有关中国的舆论形象作为研究对象完成了博士论文的撰写,并由此而获得纽约大学博士学位,这也是他的学术生涯中对社会舆论问题加以关注和研究的开端。    

(一)博士论文选题与社会学研究方法    

孙本文的博士论文《美国媒体上的中国》在中国舆论学与传播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它不仅开创了中国人以报刊舆论作为研究对象撰写博士论文的先例,而且也是最早由中国人撰写的有关外国媒体与中国国家形象建构问题的博士论文,在研究方法上也属于较早采用实证研究方法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孙本文运用统计学和内容分析方法,研究了从18世纪末期到19世纪20年代前后美国新闻报刊中的对华新闻报道以及舆论反映情况,以回答两个问题:“第一,美国人民从新闻媒体中知道了哪些关于中国的内容;第二,美国人民通过新闻媒体向中国表达了什么”川“月)。

孙本文在研究第一个问题时采用了当时新兴的统计方法,统计了从1865- 1922年间美国新闻媒体对中国的新闻报道数量。在分类体系上,孙本文采用了吉丁斯(F. H. Uiddings)对于复杂社会活动的分类方法,并结合坦尼(Tenney)对新闻事件的分类,将美国新闻中涉及中国的报道主要分为五大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人物和书评。在比较研究上,孙本文不仅把美国对华报道中各类项目的比例情况与美国本土的国内新闻相比较,同时还比较了样本报刊有关英、法、德、意、日等一流强国的新闻报道的情况。以这种分类比较为基础,孙本文展示了美国报刊舆论对于中国的认知:“从政治上来说,中国国家事务的70%都是政治事件,她用了过半精力去处理外交事务……国内动荡……;中国在文化上的投人不多,很需要美国在教育上的支持……从经济上来看,中国是一个常贫穷的国家……与欧洲国家相比,中国所要处理的外交问题更多……但她的国际地位与意大利和日本差不多”。孙本文在针对第二个问题进行研究时主要使用了内容分析法,即“文本细读+分析”的方式对样本报刊进行内容的解读,以此对美国的排华法案、义和团事件、辛亥革命以及华盛顿会议这四个重大事件中的美国对华舆论进行分析和梳理,归纳舆论的种类以及背后的动机,并统计对中国问题表示中立、反对还是友好的报刊舆论的比例。

最后,他总结了美国对华舆论的一般趋势:“美国对华舆论背后的唯一动机就是他的自我利益;}2)美国人民会认为中国是一个弱国,她根本无力获得她想要的;中国需要美国的帮助,并且不会破坏与美国的友谊’}Cn7cr}ss-}ss}。早在论文还未写成的1924年,孙本文就提出了研究社会问题的客观性与历史性原则,所谓客观性就是“摈弃个人主观偏见,确切考察客观事实,并提倡科学的社会调查,施行质与量的考察,以得到确实的社会状况”}so rso}。而历史性则要求通过历史文本的分析、理解和诊释来认识社会行动的性质与意义,内容分析事实上就是对历史文本所做的客观分析。由此出发,孙本文选择“自十九世纪后半黎伯勒((Le Play)以来至近时乌格朋(W. F. ()gburn)辈著名社会学家采用的统计方法”Cs}crzzs)及“乌格朋(W. F. ()gburn)所注重的历史研究法”C}7crs)作为自己搜集事实以研究和解释社会现象的重要方法。    

(二)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舆论思考    

从孙本文的教育背景来看,他主要受到了美国社会学中的心理学派(即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及文化学派的影响,这一点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已经初露端倪,我们在其中可以看出其中贯穿的“文化与心理”痕迹。    

恰如孙本文多次表示的那样:“著者个人见地,以受美国乌格朋(W. F. Ogburn)、汤麦史(W. I. Thomas)两教授的影响为最大”1926年,孙本文任教于复旦大学,后长期担任南京中央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并致力于引进西方社会学及建立符合中国现实的社会学理论体系。在其后至1949年前出版的大量社会学著作中,不论是《社会学ABC;  (1928)中申明的“人类行为的根本活动要素就是心理影响和文化影响”叫“翻),抑或是《社会学原理》(1935)中对文化和态度的讨论,还是他在2}世纪40年代将自己划为“既重视文化因素同时亦重视心理因素”的“注重社会整体或综合的观察者“文化和心理两大因素对人类社会行为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一观点几乎“支配着1949年前孙本文长达近30年的社会学学术生涯”。总的来说,孙本文认为,态度是行为的趋势,“态度一词虽然说明了心理的状态,但整个态度的养成和表现,还要靠后天文化环境的影响”。换句话说,“文化是由态度维持的,态度是由文化陶成的”。

这样的学术观点也恰恰反映着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及心理学之间难以割裂的联系。自1839年法国孔德(A " Comte)创立“社会学”及1875年德国谢夫策(A " Schaffle)首提“社会心理学”以来,尽管三门学科研究对象及范围各不相同,随着学科建设及不同社会学派观点的相互接近,其研究内容常常互相涉及,这三门学科的界限也越来越难以分清。孙本文在其著作中也特意讨论过三者的关系,他认为,“就社会心理学的本质说,它是介乎心理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种独立科学,但就发展历史和近时趋向而言,社会心理学应属于社会学领域以内的重要部门”。

按照他的观点,社会心理学是研究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科学,其研究范围是社会对于个人行为的影响及个人行为对于社会的影响。同时他又主张“社会情景是从心理和文化两方面影响于人的行为”。他认为,意见形成的过程有简单和复杂两个方面。他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舆论的形成过程:“意见通常是由那些具有聪明才智的领导人发起的,他们知道公众要什么,他们能够预见到当公众遇到问题时,公众将如何反应。

早期文学论文第5篇

有关乡土文学理论的分歧,根本点不在于对乡土文学这一概念中的“乡土”内涵的不同理解,而在对“乡土文学”这一概念的整体性把握上。中国文学传统中有浓厚的乡土意识,但没有乡土文学的概念和理论。新文学初期,对于美国local colour小说理论如何与中国文论对接与转换,在茅盾与周作人之间初步形成了中国乡土文学发展的两个向度。这两个向度后来被鲁迅整合成相对完整的乡土文学理论,即寓乡土思念、民生关怀和乡土批判于一体的乡土文学观。

【关键词】 乡土文学理论;鲁迅;周作人;茅盾

在对于中国现代“乡土文学”这一理论概念的理解上,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颇有各家自说自话的趋势。分歧的根本点不在于对“乡土文学”这一概念中的“乡土”内涵的不同理解,而在于对“乡土文学”这一概念的整体性把握上。历史上的分歧和政治语境的变化,使“乡土文学”这一融合了中国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复杂概念显得迷雾重重,本文试图追溯乡土文学理论从酝酿到形成的历史,缕析乡土文学的内涵,从而为被泛化、模糊化和狭义化而令人莫衷一是的乡土文学寻找理论支点。

对于中国本土文化和文学而言,“乡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语汇,其基本含义是明确的,其一是指“家乡”或“故乡”,《列子·天瑞》“有人去乡土,离六亲”中“乡土”,指的就是“家乡”、“故乡”;其二是指“地方”,曹操《土不同》“乡土不同,河朔隆寒”中“乡土”即指“地方”,直接与地域特色、气候景物相联系。乡土的这两个基本含义在中国文学传统中形成了悠久的乡土意识,不同于社会思想史研究中对乡土意识的理解:“把以农民为主体的,在乡里社会大多数成员中普遍流行的民众意识”称为乡土意识…’,中国文学中的乡土意识是指基于第一层含义的思乡情怀,和基于第二层含义的对地方景物的追怀,以及由这两者生发的对有关特定地域的风俗人情的抒写。历史上我们高度发达、幅员辽阔的农业社会形成了安土重迁的民族文化心理,而落后的交通条件,特定的考试、取士、游宦制度,又使许多人不得不离开故乡,因此思乡主题成为中国文学传统的鲜明特色。士子们经过十年寒窗苦读,考得秀才资格之后,就踏上了漫长的赶考、游宦之路,往往“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长时间离开家庭、离开故土,隔断了与亲人的信息沟通,年轻的妻子、年迈的慈母,还有手足情谊,构成了思乡的主要内涵。由对人的思念过渡到对地方景物的追怀,其源头可以追溯到《诗经·采薇》中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思乡主题在怀人念物中自然渗透到对能给人带来高度快乐的节日、风俗的怀恋中,如韦应物《寒食寄京师诸弟》、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些诗歌,就记述了寒食节不生火、重阳节佩插茱萸等风俗。虽然我们可以感觉、体会、领悟到古典文学传统中浓郁的乡土意识,但在西方文学与中国文学发生大规模的碰撞之前,我们的古典文论一直没有对之进行理论的梳理和概念的提炼。换言之,乡土文学理论是中国文学现代转型的产物,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宝贵成果之一。

与重感悟重印象的中国文学批评习惯有所不同,西方文学批评往往重视理论归纳、重视提炼概念术语。因此,西方许多国家都有较为成熟的关于乡土文学的理论。其中创作和理论成果最为突出的是肇始于南北战争时期的美国乡土文学,它成为战后美国文坛唯一延续近30年的文学形式。美国文学批评称之local colour或local coolrism,直译就是“地方色彩”文学。在引入“乡土文学”这一概念之初,当时两位重要的文艺批评家周作人和茅盾对其本土化的方向就存在不同的见解。周作人是五四文坛举足轻重的批评家,茅盾则在较长时间里执掌新文学的重要刊物《小说月报》。由于周氏的名望与地位,茅盾非常倚重周的文章,经常以显要位置予以发表,以至于发生过曾因周作人的译文未能及时交稿而将预定1921年3月出的“俄国文学专号”挪后之事,但两人对文学与社会、人生关系的理解殊异,周氏后来愈演愈烈的那套“炉火纯青的趣味主义”。文学观与茅盾的“为人生”的艺术观相距甚远,因而两人关系非常微妙。从他们当时的通信来看,茅盾对周氏是很敬重的,随着在文坛的影响日益扩大,周氏附逆之前,茅盾也从未有过与其针锋相对的驳难。但从1920年代开始,两人公开发表的文章就颇耐人寻味,明斗没有,暗争却是存在的。后来茅盾回忆说:“自己与大多数文学研究会同人并不赞同”周氏的意见,“步调并不相同”,还是可信的。

在乡土文学理论本土化的方向上,茅、周两人的“步调”就“不相同”。新文学初期,我们虽然没有关于乡土文学的理论,但出现了以鲁迅为代表的思念故乡、描摹地方景物风俗、反映民生疾苦的作品。而且,值得重视的是,与美国local colour不一样,中国作者群在深重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中寻求新的思想资源,无论是作者本人的思想还是作品流露的倾向都明显受到西方现代思想的影响。茅、周对这类作品都很关注,但对于如何为这类作品“正名”,它们该往哪个方向发展,是致力于“地方特色”还是反映民生疾苦,两人意见可谓大相径庭。

迄今为止,我们发现最早提出“乡土文学”概念的是周作人。1910年,在为自己翻译的匈牙利作家约卡伊·莫尔(周译:匈加利,育珂摩耳)的中篇小说《黄蔷薇》撰写的序里,周氏在两重意义上肯定《黄蔷薇》为“近世乡土文学之杰作”,其一为“多思乡怀古之情”,周氏这里所说的“思乡”与后来鲁迅概括的“乡愁”有所不同,而与古典文学中的“思乡”有更多的渊源;其二为“风俗物色,皆极瑰异,……诸平原为状,各各殊异。或皆田圃,植大麦烟草,荏粟成林,成为平芜下隰,间以池塘,且时或茂密,时或荒寒,时或苍凉,时或艳美”。这就是周氏后来所说的“特殊的土味和空气”、“乡土的色彩”、“乡土趣味”。在为刘大白的诗集《旧梦》撰写的序文里,周氏是这样解释“乡土趣味”的:写出“真的今昔的梦影,更明白的写出平水的山光,白马湖的水色,以及大路的市声”。

周作人有关乡土文学的言论,虽然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但对乡土文学的理论建构却有重要意义。他从中国古典文学传统中找到“乡土”文学来对应于local colour,local colour的另一个英文名称是re-gional novel,这两者都强调作品的地方性,站在当时文艺批评前沿的周作人当然不会简单地从字面意思来理解、介绍和倡导中国的乡土文学。他推崇《黄蔷薇》为乡土文学的杰作,首先强调的乃是思乡怀古之情,其次才是风俗物色。在这里,周氏涉及到故乡之思、地方景物、风俗人情,深合古典文学传统中的乡土意识,这说明周氏对local colour的文体特点与中国古典文学传统中的乡土意识是了然于心的。然而1923年前后,周作人先后抛出《在希腊诸岛》、《地方与文艺》、《旧梦》,大谈地方趣味和乡土趣味,而缄口不谈民生疾苦,就连乡土忧思也少见。因为在当时的语境中,谈乡土忧思自然会带出乡土启蒙与乡土批判的思想。

周氏以上所有言论都发表在1924年之前。其后,随着以文学研究会作家为创作主体的乡土小说越来越受到读者的欢迎和文坛的重视,尤其是鲁迅的乡土小说在国内外影响日益扩大,有关“乡土艺术”的提法得到广泛回应。首先是朱湘、张定璜在谈论鲁迅的《呐喊》时颇为推崇其“浓厚的地方色彩”、“满熏着中国的土气”;后来徐碧晖、苏雪林、汪华、沈从文等在各自的评论性文字中基本承袭了周说,但未能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值得一提的是,1931、1932连续两年都有日本批评家向日本文坛介绍鲁迅的评论性文章,两文都很快译成中文发表,文章或强调鲁迅作品的“田舍的情趣”、“地方色彩”,或称鲁迅为“优秀的乡土作家”。由此足见鲁迅作为乡土小说大师的地位早已得到广泛认可,同时也可见周氏的乡土文学理论影响很大,苏雪林甚至在1934年就断言周作人“一生以提倡乡土文艺为职志”。

在这样的语境中来看茅盾对乡土文学的用语方式和阐释方向,茅、周之间的分歧就昭然若揭了。由于周作人捷足先登,已按周氏的阐释方向形成了乡土文学的理论批评思路,其关键词是:地方色彩、风俗人情。尽管茅盾对这类作品有很强的理论兴趣,但他一直不愿落人周氏的窠臼,基本不使用“乡土文学”这样的术语,而以“农民小说”、“农村小说”、“农村生活的小说”言之。

与周氏不同,茅盾重视的不是“地方色彩”而是思想内涵。他一方面直接引用local colour,另一方面又强调“决不可误会‘地方色彩’即某地的风景之谓。风景只可算是造成地方色彩的表面而不重要的一部分。地方色彩是一地方的自然背景与社会背景之‘错综相’”。早在1921年,评论描写“农民生活”的小说时,他就说:“因为有了一个赞美‘自然美’的成见放在胸中,所以进了乡村便只见‘自然美’,不见农家苦了!我就不相信文学的使命是在赞美自然!”。这里对提倡“自然美”的指责应该不是针对周作人的,因为周作人把日本兼好法师的《(徒然草)抄》第九节题为《自然之美》在《语丝》上发表的时候已经是1925年了,但茅盾的文学观前后基本一致,所以当周作人及其追随者、呼应者大谈乡土文学、地方色彩的时候,茅盾则采用了另一套话语:乡村生活、农村生活、农民小说、农村小说、农家、田家、老中国的儿女们的灰色人生。于是,在批评同一位作家甚至同一部作品时,如鲁迅及其作品,王鲁彦及其作品,出现了两套互不相同的话语系统与评价体系。一方谈乡土、地方特色、风俗民情,另一方谈农民、乡村生活、(工业文明)打碎了乡村经济。如果把这两套话语系统放入二三十年代变化不居的文学主潮中加以考察,就不难看出茅、周之异趣。20年代乡土小说从启蒙主义的立场出发,致力于在地方生活与风俗的描写中揭示农民精神上麻木、愚昧、不觉醒的状态,其中又渗入了游子怀乡的温情,带有一定程度的乡土抒情色彩。周氏等对其地方色彩、风俗人情的阐发,也确实抓住了乡土小说的主要特色之一。但伴随着地方色彩、风俗人情的是无处不在的鲜明的启蒙意识与乡土忧思,并且,作家们普遍的启蒙意识与乡土忧思是如此强烈,以至在相当程度上遮蔽、挤压了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广袤国土上的无边风月和奇风异俗。鲁迅后来将其总结为“隐现着乡愁,很难有异域情调来开拓读者的心胸,或者炫耀他的眼界”,可以说是一语中的。茅盾20年代讨论这类小说的重要论文有《鲁迅论》、《王鲁彦论》、《小说研究ABC》、《评四五六月的创作》、《波兰的伟大农民小说家莱芒忒》,这一系列论文显示了其文艺思想的独特性和一贯性。20年代乡土小说对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思考方式和角度禀承了晚清自强运动以来探索解决中国问题的成果,其间种种,远非三言两语能穷源竟委的。但总体而言,经过长时间的多方探索、辩难,晚清思想界的认识渐渐趋于一致,即谋求国家的富强,既要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和科学技术,也要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梁启超将国与民的关系归结为:“国于天地,必有与立。国所与立者何?日民而矣。民所以立者何?日气而已。”梁启超所说的“气”即“国民之元气”,“是之谓精神之精神”。在梁启超看来,改变国民的精神状态是最为迫切的需要,所谓“辱莫大于心奴”。以鲁迅为代表的最初的乡土小说作者,延续了梁启超等晚清思想家对国人精神状态的关注,并把目光投向了人数最多、受教育程度最低的农民,“作品往往侧重于表现农村的思想关系,表现农民在封建主义压迫、奴役下的精神病态,以控诉、批判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对农民‘人性’的戕害”。即使面对这样的小说文本和认识倾向,茅盾对乡土小说主题及人物形象的分析,也主要不是从农民的精神状态,而是从农民的生存状况着手。在著名的《鲁迅论》中,茅盾对《呐喊》、《彷徨》中的乡土小说曾有集中的论述,将其概括为描写“‘老中国的儿女’的思想和生活”,并对其“思想和生活”作了如下阐述:“我们跟着单四嫂子悲哀,我们爱那个懒散苟活的孔乙己,我们忘记不了那负着生活的重担麻木着的闰土,我们的心为祥林嫂而沉重,我们以紧张的心情追随爱姑的冒险,我们鄙夷然而又怜悯又爱那阿Q……”茅盾这种注重人物的生存乃至生活状况,而不特别强调人物思想之愚昧的思路,贯穿在后来的《王鲁彦论》里,“原始的悲哀,和Humble生活着而仍又是极泰然自得的鲁迅的人物,为我们所热忱地同情而又忍痛地憎恨着的,在王鲁彦的作品里是没有的;他的是成了危疑扰乱的被物质欲望支配着的人物(虽然也只是浅淡的痕迹),似乎正是工业文明打碎了乡村经济时应有的人们的心理状况”。农民的生存和生活状态是茅盾对20年代乡土小说着力阐发的方向,精神愚昧只是作为农民全部生活的一个方面,而且并非主要的方面。后来,茅盾的文艺思想继续在左翼的道路上有所发展,但基本上保持了20年代的理论视角,即关注人物的全部现实生活,对刻意追求地方色彩、风俗民情等有可能滑入趣味主义的文学主张有很高的警惕。

由于左翼思潮的传播和阶级意识的普遍觉醒,30年代文学创作的语境较之于20年生了很大变化,“作家们开始转而从社会革命的角度去分析中国农村社会,甚至以阶级分析的方法,侧重于表现农村的经济关系,即农民所遭受的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文学批评语境也相应发生变化,立场、视角的分野更加明显。周作人本人虽然没有继续其有关乡土文学理论的探索,但周氏对30年代乡土文学理论批评的影响却很大,几近于美国文艺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所谓的“影响的焦虑”。苏雪林、徐碧晖、汪华、沈从文等写出了一批颇具学术价值的乡土文学研究论文,立论的基础都是周氏所阐发的地方特色、乡土气味。尤其是苏雪林的《沈从文论》、《王鲁彦与许钦文》,沈从文的《论冯文炳》、《边城·题记》,对民俗人情、地方意识的开掘都有明确的自觉,并达到了相当的深度。面对这样的批评思路,茅盾自然难以完全排除其“影响”。然而,即使在偶尔谈到地方色彩时,茅盾也特别留心“农民的无知,被播弄”。和“穷人们的眼泪”。在30年代大多数乡土小说受到阶级观点影响的创作格局下,茅盾的乡土小说批评既保持了与时代话语的总体一致,又是其20年代观点的延续和发展。

回顾这两套话语的历史影响,周氏的观点在二三十年代占有很大优势;茅盾从1921年写作《评四五六月的创作》开始,一直对以农村为背景的小说保持了强烈的理论兴趣,《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一集导言》集中表达了茅盾相关的理论思考。在《导言》中,茅盾依然没有使用“乡土文学”这一概念,而代之以“农民小说”“农村小说”等。茅盾当然不可能闭塞到对当时周氏所阐发的“乡土文学”一无所知,在他1927年发表的《鲁迅论》里就大量引用了张定璜那篇称鲁迅为“乡土艺术家”的论文《鲁迅先生》,直到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提出“乡土文学”之前,茅盾基本没有采用“乡土文学”的说法。这个已被周氏率先阐释的概念是茅盾不能认同的,但他又无法找个一个相当的概念来取而代之。中西文学理论如何对接和转换,如何为当时已经大量出现的以浙江、湖南、贵州乡村为背景的小说寻找一个相对应的中国语汇,并从这一语汇生发出相关的概念和理论,确实是一个理论难题。茅盾未能成功地从古典文学传统中找到恰如其分的表述,因而他对于西方尤其是美国local co1-our的真知灼见也只好散落在庞杂的论述中而无法系统化和理论化。终其一生,茅盾始终没有完成这一理论的对接和转化。

应该说,茅盾对美国乡土文学(local colour)的把握是准确的。美国乡土文学的艺术风格和思想倾向虽然是复杂多样的,但在总体上呈现一种大致相似的特征。首先,在描写地方生活时,“不避讳丑陋”;其次,在表现地方特色时,有些作家表现出浓厚的怀旧情调,出现浪漫主义的倾向,“描写的并不是眼前的现实,而是旧日的田园景色和风土人情,回忆家乡的亲情和幽默”。“不避讳丑陋”即是一种价值倾向,茅盾结合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强调在地方色彩中融入社会背景可谓深谙美国乡土小说的个中三昧。宏观地考察中国现代乡土小说的发展脉络,其大致形态与美国乡土小说惊人地相似。以鲁迅、萧红和文学研究会作家为主体的乡土小说在地方生活的描摹中不仅不避讳丑陋,而且大多致力于挖掘、展示丑陋。鲁迅曾对此作出明确的解释:“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而沈从文以湘西故乡为背景的乡土小说,也流露出类似于美国乡土小说的另一种温情怀旧倾向。然而中国现代乡土小说又不同于美国乡土小说,启蒙主义立场使之打上了特定时代现实和思想的烙印,其共同的价值取向就是现代性视野下的乡土批判。因而无论在审美经验领域还是在对现实人生的关怀上,中国现代乡土小说在世界文学中都有其独特的价值,这也是鲁迅的乡土小说在问世之初就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范围流传的主要原因。茅盾对乡土小说理论的重要贡献,在于他充分深入地了解美国名之为lo-cal colour影响深远的小说形式并不是单纯地追求“地方色彩”。后来中国乡土小说的走向,既体现了“文学为人生”的文艺思想,又与世界潮流一致,这与茅盾等的理论倡导之功不可分。

说到底,茅、周分歧的关键是趣味主义文学观与为人生的文学观在乡土文学内涵及发展方向上的对立与斗争。在鲁迅提出“乡土文学”的概念之后,茅盾曾及时作出回应,正式使用了“乡土文学”的概念: 关于“乡土文学”,我以为单有了特殊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只不过象看一幅异域的图画,虽能引起我们的惊异,然而给我们的,只是好奇心的餍足。因此在特殊的风土人情而外,应当还有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茅盾破例采用“乡土文学”这一说法,并不仅仅是对鲁迅的友谊与尊崇,更重要的是在鲁迅的分析中,茅盾找到了知音。茅盾在这里强调乡土文学应重视对于“命运的挣扎”,而不是对“风土人情的描写”,这是他与周氏的分歧所在,也是鲁迅所定义的乡土文学与周作人所阐发的乡土文学的主要区别。后来茅盾又很快转向了惯用的“农民小说”、“农村小说”、“农村题材的作品”一类的概念。那么,茅盾的“农民小说”、“农村题材的作品”与鲁迅的“乡土文学”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鲁迅正式界定“乡土文学”是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不过,此前周作人有关“乡土文学”的概念、理论虽然是零星的、不成系统的,但其基本观点和评价准则是非常明确的,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以茅盾为代表的左翼批评也发展了另一套概念、标准。从周作人到茅盾,中国现代乡土文学理论经过暗含争辩的酝酿期,初步形成了乡土文学发展的两个向度,其一是周作人所阐发的、以地方色彩、风土人情为特色的、趋于趣味主义的乡土文学;其二是茅盾所坚持的、以文学为人生为宗旨的、提倡反映农村经济破产和农民艰苦生活的农民文学。这两个向度被鲁迅在《小说二集导言》中整合成相对完整的乡土文学理论。鲁迅一方面采用了“乡土文学”这个在中国现代文坛有着杰出的创作实绩、并为国内外文学批评界广泛接受、认可的概念,另一方面又以自己启蒙主义的、改良人生的文学观为“乡土文学”注入了新的精神实质,而这种新的精神实质与茅盾一贯坚持的对农民生活、生存状况的关注是一致的。正是基于这种一致,茅盾暂时放弃了自己一直摇摆不定的“描写农民生活的作品”、“农民小说”、“农村小说”、“农村生活的小说”等概念、术语,以后随着政治语境的变化,茅盾又沿用了以前的术语,但基本观点却没有大的变化。

在《小说二集导言》里,鲁迅用了近2000字的篇幅,从题材范围、作品内容与视角、启蒙立场与乡土思念等几方面来谈论、界定乡土文学:“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就题材范围而言,乡土文学是侨寓在北京的作者,“叙述”“关心”自己的故乡。从鲁迅所谈论、引证的作品可以看出,“故乡”指的是当时偏远、落后、远离北京的农村、乡镇乃至城市,这种地域限定与今天的农村与城市的分野不同。因为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城市化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今天的城乡区别已远非一个世纪之前可比。那时整个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生存方式都不是“现代性”的,只有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市才得风气之先,以现代观念衡量中国,就不难得出“乡土中国”的结论。因此,鲁迅所说的“故乡”的地理意义在于它是偏远、落后的象征,贵州、榆关以及后文论及的《柚子》的背景长沙无不如此。换言之,在北京的作者以现代性的眼光回眸故乡,贵州、榆关、长沙都是“乡下”。因而,乡土小说在题材上就是离开故乡、侨寓在北京的作者讲述偏远、落后的故乡“乡下”的故事。在当前对乡土文学题材范围的讨论以及不同学者的实际研究中,各自设定的标准是不同。随着城乡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如果我们再把以长沙为背景的作品归入乡土文学,难免有刻舟求剑之嫌。但我以为,鲁迅划定乡土文学题材范围的标准和精神依然适用于今天的乡土文学:偏远、落后的地区,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思想观念、生存方式是非现代性的。

乡土文学的内容与视角问题,其实暗含着地方色彩论与民生疾苦论之争。前引鲁迅对乡土文学的界定,可以理解为乡土文学是来自四面八方的作者对故乡的“叙述”与“关心”的文本形式。“叙述”是对故乡的展示,展示的主要内容和方向有两方面:地方景物风貌②和人的生存状态,而后者则是作者“关心”的主要对象。在乡土文学的这两个重要向度上,周氏及其追随者与茅盾基本上是各执一词。这其实关系到乡土文学写什么、往哪里发展的问题。鲁迅把周作人所推崇的“地方特色”称为“异域情调”,并从总体上准确地判断当时的乡土小说因为“隐现着乡愁”,所以异域情调并不多见。正是“乡愁”——不仅源于作者的怀乡之愁,还源于作者因故乡经济萧条、思想愚昧而产生的忧愁——致使“异域情调”在作品中受到压抑。在鲁迅看来,这种被压抑的“异域情调”对乡土文学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产生“开拓读者的心胸”的良好艺术效果,也可能有“炫耀”作者“眼界”之虞。这就要靠作者掌握艺术表达的“度”了,而这个“度”无疑与作者的创作旨趣直接相关。如果作者情系故土、心系民生,异域情调自然会开拓读者的心胸;反之,如果作者漠视故乡民生现实而落人一己之趣味,异域情调就有可能成为作者炫耀眼界的资本。本质上,异域情调是乡土文学的内容和方向之一,也是一种视角和技巧。鲁迅以作家良好的艺术感,肯定了异域情调作为视角、技巧的意义,又以现代知识分子忧国忧民的情怀,警示性地批评了对异域情调的不当追求,其理论洞见是艺术素养与艺术观的完美统一。事实上,二三十年代的乡土小说在浓郁的乡愁笼罩下,确实普遍压抑了对异域情调的抒写,而被压抑的异域情调后来由于国情现实、时代潮流、艺术趣味以及读者阅读期待的相应变化,在80年代以降的乡土小说中得以舒展,乃至渲染。

乡土文学中所展示的人的生存状态,在鲁迅看来,远比异域情调重要。对于20年代中国乡村和农民,其生存状态又受制于三大因素:战争、贫困以及精神上的蒙昧。因而,它们成为鲁迅在《小说二集导言》里阐释乡土文学的主要内容和方向。有关以战争为衬托的小说,鲁迅赞许裴文中的《戎马声中》,写下了游学的青年“为了炮火下的故乡和父母而惊魂不定的实感”;有关以贫困为题材的小说,鲁迅评价许钦文的《石宕》“能活泼的写出民间生活来”。《石宕》全篇洋溢着对村民痛苦生存挣扎的同情,将乡村的贫困表现得入木三分。在对这些乡间生活的评述中,不难看出鲁迅对乡土文学的阐发是朝着关心民生疾苦、同情民生不幸的方向发展。这个方向是茅盾一贯坚持的,在几乎与鲁迅同时写就的《小说一集导言》中,茅盾用了更多的篇幅对战争与贫穷问题展开论述。鲁迅对“地方色彩”作了有条件的、谨慎的肯定,而对乡土小说反映乡村现实人生、关心民生疾苦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却作了有力的开拓。事实上,是否关心乡村现实、民生疾苦,是鲁迅臧否作品的一个最重要的尺度。《小说二集导言》所论乡土文学,都是以这个尺度来衡量的。许钦文、王鲁彦对乡土小说有自觉的创作兴趣,用力颇勤,与鲁迅的私人关系也很好,但鲁迅对两人的创作都是有批评有肯定。鲁迅肯定许钦文的《石宕》,而对其《父亲的花园》那样“包着愤激的冷静和诙谐”、“苦恼的是失去了地上的‘父亲的花园”’一类的作品却有委婉的批评;对王鲁彦抨击野蛮落后现实的《柚子》多有褒扬,但对其“烦冤的却是离开了天上的自由的乐土”之类的作品亦有善意的针砭。抑扬之间,不难见出鲁迅反对乡土文学中逃避现实的倾向,而对反映民生疾苦、鞭挞野蛮现实的作品情有独钟,地方色彩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是可取的。说到底,乡土文学应“将乡间的死生,泥土的气息,移在纸上”。鲁迅对地方色彩论与民生疾苦论的成功整合,尤其是整合中明确要求乡土文学反映现实人生,使茅盾终于接受了“乡土文学”这一概念。

对于乡土社会精神蒙昧的批判是以启蒙立场为基础的。作为五四新文学的杰出代表,鲁迅的卓越之处在于没有因同情民生疾苦而蒙蔽自己的理智。在探索乡村现实时,他以现性为参照,以人道主义为基础,表现出鲜明的乡土启蒙和乡土批判意识及立场。鲁迅以自己一系列乡土小说,剖析、批判了存在于乡村社会的愚昧和蒙昧,在一个个鲜活的典型人物的不幸人生中,挖掘出积淀在乡土社会深处的有悖于人道、民主、自由等现代精神的思想、观念、信仰,它们是导致主人公不幸人生的最深刻的原因。面对无处不在却又无影无踪的观念之网,任何个体都难以有冲破它的力量和可能,它决定着乡土社会男男女女的悲哀,而这些不幸的男女却身不由己地汇合成力量强大的庸众。因此,在鲁迅看来,构成庸众的个体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要改良社会和人生,“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因为蒙昧的精神状态决定了乡土社会的停滞与落后。如果说,鲁迅自己的乡土文学主要是对个体生存困境的艺术考察,并从中揭示出主人公以及整个乡土社会的精神面貌,那么,在《小说二集导言》中,鲁迅又特别留意直接表现群体精神状态的作品,而乡间习俗则是群体精神的最佳载体。他评蹇先艾的《水葬》“展示了‘老远的贵州’的乡间习俗的冷酷,和出于这冷酷中的母性之爱的伟大”。可以说,《水葬》主要是对被习俗制约着的庸众而不是小偷骆毛精神状态的一次绝妙展现,这种冷酷的、不人道的习俗是乡土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个性意识、现代化程度极其低下的表现。对于广大乡土世界而言,此类习俗虽然各异,但野蛮残酷的本质却是相同的。茅盾在《小说一集导言》中,也特别指出许杰的作品“描写了农村的原始性的丑恶”,并多次谈到《惨雾》,原因是其中写出了“农民们自己的原始性的强悍和传统的恶劣的风俗”。乡土文学呈现的蔓延于当时乡土世界的千奇百怪的冷酷、丑恶的习俗,大多以对生命的无情摧残证实了乡土社会的精神愚昧与蒙昧。然而,鲁迅并没有鄙弃内外交困的乡土社会,在他焦灼的故乡叙事中浸润着游子思乡的温情,但思乡的内涵已非古代游子可比。以人道主义、个性主义为内核的西方现代精神,使之将对故土之爱包含在启蒙与批判之中,其目标无疑是偏远、落后的乡村世界的现代化。而对于一个乡村人口和面积都占绝对多数的国家而言,乡村的现代化无疑是国家现代化的最重要最艰难的一环。因此,对于当时乡土文学中普遍交织着乡土思念与乡土启蒙的复杂情感的“乡愁”,鲁迅是以现代精神为尺度来加以品评的。故而他认为蹇先艾对落后故乡的叙述,写出了作者“心曲的哀愁”,对愚昧、冷酷、不人道行为的憎恨,对母爱的同情。如果中国现代文学的总特点可以概括为“感时忧国的精神”——其中的“时”应是以西方先进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为参照的时代危机,那么,鲁迅的乡土文学创作和理论就是感时忧国精神在艺术和理论上的完美结合。

综上所述,鲁迅的乡土文学理论以自己的创作为基础和出发点,既宏观概括了当时乡土文学的创作实际,又在品评作品、阐幽显微之间有批评有揄扬有选择,从而将其独特的文学观溶入乡土文学理论之中,形成兼容各家之长并与时代精神相一致的、成熟而完善的乡土文学理论,使之与周作人、茅盾的理论立场既有所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

回顾乡土文学理论酝酿、形成的历史,周作人是在理论上将美国local colour与乡土小说对接并加以阐发的第一人。作为五四新文学的弄潮儿,周作人处在西风东渐、人道主义盛行的时代的风口浪尖上,他的乡土意识和乡土理论为什么没有发展为对故乡落后的针砭以及对故土民生艰难的同情,而是走向了与时代中心话语相距较远的乡土气味、乡土趣味呢?

早期文学论文第6篇

关键词:女性问题,种族歧视,身份认同,早期澳大利亚女性文学

 

澳大利亚女作家们立足与男作家们不同的视角,聚焦被男性所忽视的问题,特别对性别、种族和身份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展示了她们独特的价值取向,创造了“她们自己的文学”,所以有人评论道:“澳大利亚拥有不寻常的杰出的女性文学传统,它应该得到国内读者的欣赏和国外读者的更好了解。” [1]XV

一、女性问题

身为男权社会中的“第二性”,澳大利亚女作家们与世界各地的妇女一样,对妇女依附于男性、屈从于男性的古老文化传统具有深刻的体会,因此,她们的作品必然会关注妇女生活,力图表达她们对妇女命运的追问与思考。

澳大利亚最早的女小说家安娜•玛丽亚•邦(Ann Maria Bunn)在1838年匿名发表的小说《监护人》中,就提出了一系列发人深省的妇女问题,如女人要不要结婚?婚姻的基础应该是什么?如果没有了爱情,婚姻是否应该被解除?小说中的朱莉亚小姐在恋爱中觉得爱人十全十美,婚后却大失所望。“她才做了三个月的纪德夫人,就感到自己是世上最可怜的女人,因为纪德先生在他俩独处时,从来不会挽着她的手一起去共进晚餐,早上看到她也只是‘恩’一声。无论她做什么,他都不会表示感谢;无论她说什么,他根本不会聆听。”[2]175小说中的屈福特夫人也只把婚姻当作女儿的归宿:“我并不在乎他是否爱她,我只要他娶她。爱来得快,去得也快。” [2]100

在1854年发表的澳洲第一部女性小说《克拉拉•莫里森》中,女作家凯瑟琳•海伦•斯彭斯(Catherine Helen Spence)笔下的韦塞琳小姐把婚姻作为获得自己一生安定生活的唯一出路。与之相反,小说主人公克拉拉坚持自立自强,为了养活自己,不惜降低中产阶级小姐的身份,给人做女仆。。她用自己的汗水和才智,为自己赢得了生存的空间,更赢得了甜蜜的爱情。小说中的玛格丽特小姐则是作者的化身,她与凯瑟琳•海伦•斯彭斯一样,积极投身社会改革,闯入了长期为男人独占的世界,把一身奉献给了人类的进步事业,甚至决定终身不嫁。

女作家艾达•坎布雷奇(Ada Cambridge)的小说《三位金氏小姐》讲述了三位希望通过婚姻改变自己贫穷卑微命运的女子的故事;《违反规则》记叙了一位遭丈夫虐待的女子在误以为丈夫去世的情况下改嫁,导致被前夫纠缠不休,直至难产而死;《家庭主妇》塑造了一个整日忙于相夫教子的传统女性珀丽。她的诗作“一位妻子的抗议”和“ 誓言”等,则反映了女性羞于成为男子发泄“兽欲”的工具,拒绝接受单纯的肉体结合。

罗莎•布立德(Rosa Praed )不仅根据母亲的经历塑造了《柳拉一家的运气》中的布伦达等女性形象,还把目光投向身陷婚姻暴力的妇女。她在小说《婚姻契约》中,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如“婚姻契约”适用于什么范围?女人是否有权离开暴力的男人?她的小说《纳丁:一个女人的研究》则提出:如果一个女人未婚先孕该怎么办?难道是她的错误吗?她在多大程度上有权背弃过去和获得自己的孩子?罗莎作品中对妇女和财产、家庭暴力、离婚、孩子监护权等问题的探讨,使她成为了一位女性主义的先驱。

二、种族歧视

在男权社会中,白人妇女与土著一样,都是白人男子征服的对象。白人妇女不会害怕黑人妇女,因为她们不相信黑人妇女会对她们的身体造成威胁。相反,白人男子对黑人妇女的压迫倒使白人妇女联想起女性的普遍经历。所以,在澳大利亚女性文学中,几乎找不到支持征服的主题,女作家们大多十分同情土著的遭遇。

早期最重要的女性日志作者安妮•巴克斯特(Annie Baxter)曾描述了一位奄奄一息的黑人土著妇女的悲惨生活状况,并写道:“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病弱的还是健康的——我们都是上帝创造的姐妹!”[3]38澳大利亚第一位最重要的女诗人伊莱扎•汉密尔顿•邓洛普(Eliza Hamilton Dunlop)曾根据报纸上关于麦奥河大屠杀事件的报道,创作了“土著母亲”一诗,以一个幸存土著母亲的口吻,描述了土著被白人捆绑、斩首和焚烧的情景,哀婉动人。伊莱扎认为,土著也是人,也有家庭,有情感,不应遭到非人道的对待。为了更好地了解土著,伊莱扎还学习了土著的语言和文化,尝试着翻译土著的歌谣。女作家珍妮•冈(Jeannie Gunn)在小说《小黑王子》中,也表现了她对土著的爱和尊重,她笔下的黑人土著“真实而可爱,被以一种幽默和同情的笔调展现在读者面前。”[4]699罗莎•布立德则在自传《我的澳大利亚童年》中,写到了她和黑人伙伴瑞戈的友谊。她的小说《逃亡的安娜:荒凉丛林中的罗曼史》通过一位从暴虐的丈夫身边逃到丛林中与土著共同生活的白人女子安娜的视角,赞扬了土著,批判了白人的残忍与严酷,特别是白人对黑人的杀戮。

凯瑟琳•马丁(Catherine Martin)创作的澳大利亚第一部以黑人土著为主人公的长篇小说《令人难以置信的旅程》讲述了土著女子伊利亚帕的经历:她目睹大批白人在原来土著居住的地方安营扎寨,开矿淘金,经常平白无辜地拘捕和关押黑人。她丈夫被逼远走他乡,她儿子又被白人抢走。为了找回儿子,她踏上了长路漫漫的旅程。小说由此展现了一位土著母亲的骨肉分离之痛,进而谴责当时白人为了同化黑人而普遍采取的将土著母子隔离、把孩子送到白人教会学校教养的非人道之举。小说还从土著的视角,批驳白人的价值观。例如,伊利亚帕的丈夫说:“我学会了骑马、赶牛、牧羊;我学会了挖井、清洗容器和修筑围墙。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我对白人和他们的生活方式就厌倦了,因为他们总是今天想着明天或下个月必须做什么,而我累了之后只想到丛林里去,去打猎、捕鱼或捉鸟,想睡就睡,想起就起。”[5]34

三、身份认同

早期的澳洲女作家大多是英国移民,她们远离故土和亲朋,对母国充满了眷念之情,为此她们努力在文学作品中确认并补偿背井离乡所造成的心理分裂;她们在澳大利亚定居后,又深深爱上了这片神奇的土地,试图在自己的作品中将澳洲真实、准确地呈现给欧洲读者,以免他们把澳洲看作荒蛮之地。

路易莎•梅瑞狄斯(Lousia Mererdith)在移居澳洲之前已在英国发表过若干作品,她最初在澳洲发表的作品不少仍以英国为背景,表现出对英国价值观的尊崇和对母国的思念,但她后来却越来越多地表现出对澳洲的喜爱和对澳大利亚的忠诚。她认为澳大利亚人不应该单纯模仿英国人,而应该根据自身环境的特点,形成自己的生活习惯。例如,她在《1839-1844年居住新南威尔士期间对该殖民地的记录》一书中写道:“这里出产一些很棒的鱼••••••但在悉尼的餐桌上,我却从未看到过当地的鱼。只有来自英格兰的鳕鱼和鲑鱼,价格极高,而依照我的口味来看,它们根本没有澳洲那些便宜的鲜鱼好吃。但人们总认为‘贵的”东西才有‘品位’,任何事情都要服从这种标准。”[6]43当然,她也批评澳大利亚人文化气息不浓:“先生们不是没时间看书,就是觉得看书没有抽烟带劲;女士们则如一位诙谐的朋友所说,‘更注重脑袋外部而不是内部的装饰’。”[6]49同样,艾达•坎布雷奇婚后一个月就随夫移居澳洲,她在《三十年》中仍忘不了当年与亲朋话别的场景,发出了思乡的感叹。但是,她又写道:“(澳大利亚)真是个好地方。虽然我有些思乡,却还要满怀真诚和感激地说,我在这儿比在任何其他地方更幸福。并且,我百分百地相信,澳大利亚迟早将迎来辉煌的解放和进步,并必然会变得美好而伟大。” [7]303-304

生长于澳洲而后却回英国定居的罗莎•布立德的作品也涉及到如何使新、旧世界的价值观一致的问题。。她曾在向英国读者介绍自己的小说时写道:“用几页书稿描述澳大利亚生活的不同层面是我长久的愿望。小说中人物的主要兴趣和热情与活跃在欧洲舞台上的社会名流完全一致,但是他们又受到了来自澳大利亚特殊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年轻而又充满活力的澳大利亚民族的影响。” [8]iii-iv她希望通过自己的作品让英国公众更多地了解澳洲。

至于在澳洲土生土长的女作家路易莎•阿特金森(Lousia Atkinson)和路易莎•阿尔布雷•劳森(Lousia Albury Lawson)等,她们没有新旧两个世界的情感交织问题,而全心全意地支持着澳大利亚。。路易莎•阿特金森的小说《移民格特鲁德:一则殖民生活故事》再现了澳大利亚人所经历的种种考验,如丛林、干旱、火灾、死婴等,表达了她对澳大利亚深厚的感情。路易莎•阿尔布雷•劳森则在作品中表达了更为强烈的民族主义激情。她在《澳大利亚的歌》一诗中写道:“我们在伟大而崇高的土地上欢呼,它是南海的骄傲。” [3] 226她在另一首诗《澳大利亚妇女》中则写道:“这个国家的女儿们,怀着宏伟而壮丽的理想,伴着无聊的寂寞孤独,来到这片土地,把自己奉献给国家,成为一个爱国的群体。” [3]226

[参考文献]

[1] Spender, Dale. Writing a New World: Two Centuries ofAustralian Women Writers [M]. London and New York: Pandora. 1988.

[2] Bunn , Ann Maria. The Guardian: ATale by an Australian [M]. Sydney: J.Spilsbury, 1838.

[3] Adelaide, Debra. A BrightAnd Fiery Troop:Australian Women Writers of the NineteenthCentury [C]. Penguin Books,1988.

[4] Green, H.M., History ofAustralian Literature [M]. Sydney:Angus & Robertson, 1984.

[5] Martin, Catherine. TheIncredible Journey. London:Pandora Press,1987.

[6] Mererdith, Mrs.Charles. Notesand Sketches of New South Wales during a Residence in That Colony from 1839 to1844[M]. London: John Murray, 1844.

[7] Cambridge, Ada .ThirtyYears in Australia [M]. London: Methuen, 1903.

[8] Praed, Rosa.Policy andPassion: A Novel of Australian Life [M]. London: Bentley, 1881.

早期文学论文第7篇

1.1一般资料

所选的100例急性脑梗死患者均经体格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确诊,为本院2010年2月~2014年2月期间病例。其中男63例,女37例,年龄50~79岁,平均年龄64.8岁。所选的100例急性脑梗死患者中,合并有高血压患者有27例(所占比例为27.0%)、合并有糖尿病患者6例(所占比例为6.0%)、合并有高脂血症共18例(所占比例为18.0%)。

1.2方法

所选的100例患者均在入院后立即实施CT检查,所有患者均在发病后的6h内实施CT检查。在本院CT室内,患者取仰卧位,对患者进行全颅脑扫描(层厚为10mm、层距为10mm),当扫描区域发现有异常影像学改变时,对异常区域实施增加5mm的薄层扫描。所选的100例患者均在发病24~48h后,重新进行全脑的CT扫描复查,并和入院时扫描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2结果

100例患者CT全脑CT扫描结果显示:提示为脑左侧病变患者55例、提示为脑右侧区域病变患者26例、基底节区域病变患者15例、小脑区域病变患者3例、桥脑病变患者1例,上述患者均为病变所在区域的脑血管阻塞而引起缺血缺氧相关症状和体征。在本组100例患者中,68例患者CT检查结果显示影像学异常(所占比例为68.0%),其余32例患者CT检查结果提示为阴性,没有影像学异常特征。CT检查影像学异常主要表现为灰白质的分界模糊,患者的脑沟出现轻度狭窄,脑回出现不对称表现,脑室可因为被挤压而出现变形征象。本组100例患者中,脑部出现3种以上的影像学异常特征患者共64例(所占比例为64.0%)。

3讨论

脑梗死发生后对脑梗死的诊断手段较多,特别是影像学方面的检测设备较多,如CT、核磁共振、血管造影(DSA)等,上述检查手段均可不同程度的获取脑梗死区域方面的影像学改变征象,但核磁共振、DSA等设备操作较为复杂,且检查成本较高,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而CT影像学检查具有操作简单、检查成本患者尚可接受等优点。急性脑梗死患者主要发生在老年人群中,而脑梗死是脑部血管阻塞或狭窄所致的脑组织缺血缺氧而引起的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当脑组织缺血1h后,细胞因为缺氧而出现能量代谢障碍,细胞内钠离子水平改变而导致脑细胞水肿,当脑部缺血6h后,脑部可出现血管源性的水肿,脑组织中的水会增多而导致肿胀程度提高。在本组100例脑梗死患者中,68例患者CT检查结果显示影像学异常,占68.0%,其余32例患者CT检查结果提示为阴性,没有影像学异常特征,占32.0%。所以在脑梗死发生的早期,对此类患者进行CT扫描检查,大部分患者能够在脑梗死早期发现脑部影像学改变,但要注意其影像学改变特点,如脑中的灰白质的分界模糊不清,患者的脑沟出现轻度狭窄,脑回出现不对称表现,脑室可因为被挤压而出现变形征象等,这些是影像学异常特征。在对患者进行早期脑梗死诊断中要注意上述特征。

4结语

早期文学论文第8篇

1.1研究对象

2010年10月~2011年7月期间,因为非意愿妊娠或者合并的高危因素早孕妇女来我院终止妊娠的200例,此对象全部符合以下条件:

①年龄19~41岁,都在月经规则期,身体健康,没有抽烟喝酒不良嗜好,没有使用宫内节育器,也没有对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不良反应记录;

②早孕时间都低于49天,经过检查确认是宫内妊娠,孕囊的大小都低于2.6厘米;

③导致终止妊娠的高危因素有:6个月以内有人工流产史或者多次人工流产史,子宫疤痕,;

④经检测,阴道里没有滴虫,也没有霉菌,出血和凝血时间都处于正常范围。为了研究的需要,把200例妇女全部随机分组,即为观察组100例和对照组100例,这两个小组妇女的年龄、产次、孕囊都没有明显的差异。

1.2用药方法

观察组服复方米非司酮上午9点时1片/d,2d(每片含米非司酮30mg+双炔失碳酯5mg,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对照组服米非司酮3片,上午9点给服用,每片含米非司酮25mg,两组均首次服药后48h到医院加服米索前列醇600μg(每片200μg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在服用这些药物时候,前后都进行两个小时的禁食和禁水。

1.3观察随访

本组所有的患者都服米索前列醇,并且在我院连续观察六个小时以上,观察项目为血压、脉搏、腹痛以及各种不良反应。对于孕囊的成功排出的时间,阴道出血情况包括出血量多少和出血时间的长短都作了细致的记录。如果六个小时以后还没有把孕囊排出来的而且没有明显的出血迹象的,一周以后到医院检查孕囊情况,如果确认需要妊娠停止的并进行人工流产。对所有的终止妊娠的妇女,二周以后都要了解其阴道出血情况,都要经过B超检查,如果发现出血量过大且多于月经量的或者有宫腔残留的,要对其进行清宫处理,以及继续观察。

1.4效果评价标准

①完全流产:经过服用药物以后,一个星期以内孕囊自行排出或者没有看到孕囊排出的,但是B超检查后孕囊自行消失,阴道也不出血了,可确认自行转经;

②不全流产:经过药物的服用,孕囊已经排出,或者没有看到孕囊排出的,以后的检查当中发阴道出血过多时间过长的,经检查发现宫内有积血从而进行清宫手术,后经确认妊娠绒毛或妊娠蜕膜组织;

③失败:经过用药,一个星期后没有看到任何妊娠物排出,经检查孕囊仍旧存在于宫腔内的,子宫的形状没有发生改变或者发现子宫在继续发展长大的,血HCG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最后用人工流产术来进行终止妊娠。

1.5统计学方法

统计资料采用SPSS软件处理,计数资料使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使用t检验。

2结果

2.1对象特征

两组研究对象服药前的临床特征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完全流产率

观察组5例、对照组10例行清宫术,其中各有2例失败行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观察组的完全流产率(96.8%)高于对照组(90%),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把两个研究组的孕囊排出时间和出时间,以及后来的转经时间进行比较

观察组的孕囊自行排出时间为(2.61±1.58)h,对照组孕囊自行排出时间为(3.43±1.87)h,出血时间分别(9.3±3.7),(14.4±5.7),经过比较发现对照组显然高于观察组(P<0.05)。流产后转经时间无统计学差异。

2.4不良反应

复方米非司酮和米非司酮的副反应主要为恶心、呕吐,腹泻,可忍受无需处理,复方米非司酮稍轻于米非司酮,但两组副反应率无统计学差异。

3讨论

比较早在临床上应用来终止早孕的是米非司酮,它的历史比复方米非司酮早,但是技术不成熟,会有很多的不良反应,如出血时间长,出血的量比较多。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出现这些不良反应的主要是米非司酮具有较强的抗雌激素特性,从而影响到子宫的修复;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这个药物会把子宫的敏感性降低,前列腺素对子宫的收缩作用明显减弱,最终会使蜕膜不容易被排出,留在宫腔时间较长,导致药流后出血时间延长。因此缩短流产后阴道出血的主要途径是促进妊娠产物和蜕膜的尽早排出,并促进子宫内膜的修复。

双炔失碳酯作为避孕的使用,早有历史,被很多的专家也证实了,同时最近研究人员发现这种药物在抗早孕方面的作用也非常明显,优点也很多,主要表现在其一能明显地把雌激素能力,以及抗孕酮活性;其二,能够把黄体溶解和把子宫内膜进行衰弱,可以把绒毛和蜕膜细胞直接进行损伤。现在不少的专家发现如果把双炔失碳酯和米非司酮配合用,则可以极大地把抗早孕的功能扩大,而两种药物合用的剂量也明显减少,且在把早孕蜕膜和让绒毛组织发生变化的作用也明显加强。复方米非司酮这种药物的成分是由米非司酮和双炔失碳酯共同组成,每一片含30mg米非司酮和5mg双炔失碳酯。相比较而言,这种药物中的米非司酮的成份明显减少了,而双炔失碳酯的用量加大了,这样的目的就是为把米非司酮对子宫内膜激素的负面影响减少,从而可以帮助受流产后激素受体水平的能够很快的恢复,也可以帮助蜕膜迅速剥落和子宫内膜的修复,也可以防止子宫内膜发生不规则的脱离现象,也可以把流产后的阴道出血时间大大地减少,也可以控制出血量多的不良现象。

早期文学论文第9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早期传播;研究综述;史学

中图分类号: 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2)01-0021-05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必备思想理论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从“源”上来考察马克思主义,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无法绕开的学术命题。因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问题始终是国内外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有关资料与研究成果异常丰富。对此,田子渝教授在2001年指出,近十年来,随着学界不断拓展视野,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研究,无论在内容还是方法上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1]。已有不少学者撰写过不同时段的研究综述,如李军林[2] ;陈云云、焦绍鑫[3]等人的研究。当然,在此基础上,还有必要对2001年以来的近十年学界研究状况进行梳理。

一、近十年来国内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主要研究热点

依据新史料,采用新视角,十年来,国内学界对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问题展开了全面的研究,涉及方方面面,一些传统的观点被重新审视。总结归纳,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社会环境

传统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之所以能在贫穷落后的中国得到广泛传播,主要原因是当时救亡图存成为时代要求。在救亡图存成为第一要义的情况下,革命或激进的理论更容易被接受与传播,不少学者持此观点。如汪晖[4],用“救亡图存”来解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原因,是有一定说服力的。不过,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原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从社会各个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探究。令人欣慰的是,不少研究成果开始突破已有的解释框架,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其它方面,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性来展开深入分析[5]。

李军林从社会文化因素来分析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他认为早期马克思主义能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并生根发芽,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有着某些契合点。如传统大同理想、民本思想、经世致用思想等等,这些都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些民主性精华,为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传播和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6]。

贺金莲的观点与李军林的看法类似,她指出,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能够在中国得到迅速广泛传播,从社会文化因素来看,除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为马克思主义传播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之外,中国当时面临的文化危机也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迅速广泛传播提供了历史契机[7]。

中国传统文化对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影响甚为复杂。李方祥在其专著中,利用丰富史料,较系统地论述了近代文化演变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内在关系[8]。

(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主体

关于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史,历来有“南陈北李”之说,学界的研究自然集中在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其实,除了研究陈独秀[9]、[10]之外,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早期人物李汉俊[11]、李达[12]、[13]、恽代英[14]等都有学者研究,甚至还有学者关注中国在外国的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在传播马克思主义上所起的作用,如在法国[15]、日本[16]的留学生。

不过,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早期传播是在非常复杂的思想土壤上进行的,是在各种社会思潮的碰撞中传播的。因而早期传播主体应该是多元的,涉及清末官僚、资产阶级维新派、革命派以及后来的无政府主义者等等。正如王刚所指出的,不管他们是出于何种目的,但都对马克思主义作了选择性的传播,并且这种传播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造成了一定影响,有时这种作用甚至不弱于早期马克思主义者[17]。

傅绍昌指出辛亥革命爆发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在宣传介绍马克思主义虽然尚不成熟,但为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打下了基础[18]。对于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中影响与作用,诸多学者都有类似的看法。如欧阳跃峰[19]、沈传亮[20]、李田贵、赵学琳[21]、陈明吾[22]等。

民粹主义作为20世纪初中国社会的一种重要社会思潮,也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此,聂长久认为民粹主义思潮对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起到推动作用。当然,民粹主义所含有的反智主义和农业社会主义错误思想则对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产生了负面影响[23]。如:张琳分析了无政府主义在当时中国流行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原因,认为无政府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其思想土壤之一,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传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24]。

(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内容及起始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的说法,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传播时间的认定产生了深入的影响,几乎成为定论。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的表达只是一种形象说法。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个复杂的理论体系,包括社会组织进化论、资本主义经济论和社会主义运动论等,这些内容不可能齐头并进地传入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传播经历了一个作为学说引入介绍到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思潮而广泛传播的过程。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识、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论。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故而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十分注重对唯物史观的传播,代表性人物就是。学界有关在传播唯物史观中作用可参见2007年康凤云、张艳国的研究综述[25]。近年来杨鹏、马婷婷指出20世纪初,唯物史观逐步移植到中国,、李达等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理解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构建,在此背景下最终促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萌发[26]。

社会进化论作为唯物史观的哲学根基,学界也多有研究。李波梳理了对进化论思想引入与传播的过程,阐释了进化论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影响[27]。孙建华则进一步指出进化论的传播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确立扫清了障碍、提供了思想前提[28]。

卫兴华研究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历程,指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梁启超、孙中山是传播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先驱,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面,也起了重要作用[29]。

十月革命开创了世界历史的新纪元,科学社会主义在前后开始传入中国。和陈独秀给予高度重视和热情宣传,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做出了巨大贡献。学界目前主要的研究也是如此[30]。

此外,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些学者的研究拓展了以上内容,如陈文联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31]、魏善玲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32]在中国早期传播的研究,无疑丰富和开拓了研究内容与视角。

(四)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媒介及路径

有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媒介及路径问题,近年来冯利花撰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渠道的研究综述》一文[33],进行了十分简短的综述。笔者,在此基础上,略作叙述。

田子渝认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途径问题,学界取得了共识,即从东、西、北三个方面传入中国。对此,彭继红在其专著中详细阐述了三种传入路径及其差异[34]。不过,对于何种路径才是最主要的,学界还有不同看法。田子渝认为在1923年前,这三个渠道中,日本是主渠道。国内持类似观点的学者很多,如吴汉全[35]、郑红娥、刘满飞[36]、刘晶芳[37]等。日本学者石川祯浩也认为“中共成立以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大部分是经日本人传进中国的。”[38]当然,也有学者表示反对,如朱成甲认为当时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首先是由俄国十月革命引发的,而不是日本的“渠满而溢”,把日本的作用说成是首要的、唯一的、决定性的,则有点夸大其词[39]。对此,王素莉也有类似的看法[40]。

(五)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区域差异

随着研究的细化和深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注重马克思主义在各地的早期传播研究。田子渝对马克思主义在武汉的早期传播有深入研究[41],近期,田子渝还与周行进一步指出,武汉是继上海、北京之后的第三个主阵地,成就了李汉俊、董必武、恽代英、陈潭秋、刘仁静、林育南等一批中坚人物,产生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著述,特别是《共产主义与知识阶级》的面世,彰显了当时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相结合的最高水平,是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的第一份政治“宣言”[42]。

邓寿民则指出王右木为马克思主义在四川传播的第一人[43]。1918年,王右木从日本归国,受聘于成都高等师范学堂,便以此为阵地,传播革命的火种,先后组织了马克思主义读书会,创建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成都支部,创办了《人声报》,有力地推动马克思主义在四川的传播。

凌燕萍提出的同学邱醒群是最早在贵州介绍马克思主义。1914年,邱醒群在贵阳法政学堂讲课时重点介绍了马克思主义。最早在贵州传播并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则是田君亮、李元,他们1917年从日本归来后就开始在贵州公开宣传马克思主义[44]。

此外,哈尔滨[45]、东北[46]、浙江[47]、河南[48]、陕北[49]等地的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也有人研究。这些研究进一步清晰地勾勒出了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路径地图。

二、主要问题:史学家缺席的马克思主义传播史研究

纵观近十年国内相关研究,其成果之丰富,恐怕很少有其它分支能与之匹敌。然而这其中也存在着隐忧,即文章虽然很多,但研究者水平参差不齐,重复性劳动较多。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宏观性的分析多,实证性论述少。这是一个突出缺陷。不少研究者从固有的政策理论出发,把政治命题与学术命题混同,缺乏理论研究的深度,对具体问题的研究缺乏兴趣。

第二,专题化论述多,问题意识创新少。学界的研究内容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传播起始、传播环境、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途径、产生影响等等。不可否认,专题性研究可以深化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但在专题研究中,如果忽略了问题的创新,专题研究往往很难有新意。

第三,通论性的论述多,专著性的研究少。有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研究,现在大多还保持在教材性的论述之中,大同小异,也不够深入。

分析国内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研究的不足,笔者有一个突出的感受:历史学家参与还太少,几乎处于缺席状态。一直以来,活跃在这个领域的学者,基本上可为归两类:马克思主义哲学背景出身的哲学家,思想教育背景出身的法学家。虽然,也有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知识背景的学者,但是他们的研究方法与思维大多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中获得,与史学的研究套路还是有所区别。由此导致目前学界的研究,重宏观,轻实证,不注重对史料的解读与运用等等一系列诟病。

2001年,日本学者石川祯浩出版了《中国共产党成立史》,在国内引起了极大的波澜,一些著名学者纷纷表达了自己看法,如湖北大学田子渝教授[50]、北京大学萧超然教授[51]、中国社科院杨奎松研究员[52]等等。石川祯浩的著作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原因在于他历时十年,搜集了中、日、俄等国大量文献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分析,提出了一系列与中国主流观点完全不同的新见解。在其专著“后记”中,石川祯浩批评了中国学者不注重史料研究等问题。他指出:在中国,“不关心散落世界各地的第一手资料,疏于考究某一记述的出自的渊源,取于代之的是回忆录资料受到重视”;同时,常识性的对国内外文献进行彻底的相互比较和对照的研究方法,在中国“极少被采用”。虽然石川祯浩有些见解是值得商榷,但他对中国学界的批评,应该是切中要害的。

历史学家的进入,应该会让当前的研究状况有所改观。发掘史料,考辨史料,这是史学研究的基本要求。如果史学家能完成这些工作,只要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凭着他们对史料的把握,应该不难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在研究过程中,以史学工作的独特视角,还有助于发现一些新的问题,开拓一些新的研究领域。

令人欣慰的是,也许受国外研究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开始从史学角度,注重文本考证,来展开史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不仅出现一些论文,如张琳[53]、陈明吾[54]等人的研究,而且还出现了一些研究专著,如王东等的合著[55],吴汉全[56]专著等。

三、结语

综上所述,近十年来,国内有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研究的成果可谓异常丰富,在相关领域都有突破,一些研究极具学术价值。不过,稍感遗憾的是研究者多为哲学或政治学领域的学者,也许囿于学科背景和知识结构,对史料的发掘、解读和运用还不够,存在一些重复研究现象。

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研究中,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史学家加入,运用治史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近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早期传播过程采取实证性分析,真正做到学术性和政治性的统一,真正做到史论结合,论从史出。如此,必将开辟马克思主义传播史研究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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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es of Marxism Communication with the Absence of Historian

――Focus on the Early Communic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 in Recent Ten Years

LIANG Zhiping

(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 Shanghai 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