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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业调查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3 11:24:56

纺织业调查报告

纺织业调查报告第1篇

生产平稳 58.6%的企业收入增长

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看,有超过一半(58.6%)的企业收入比2010年增加,其中大型企业中有77.7%的企业收入增长,小型企业只有39.3%的企业增长,表明大型企业经营状况好于中小型企业。从注册资本类型上看,外商控股企业收入增加、持平和减少的相当,增加的比重明显低于其他资本类型的企业。从细分行业上看,化纤和纺织机械行业企业增长的比重最高,家纺行业企业增长的比重相对较低。

对于下半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增长的比重达到60.7%,说明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下半年的经营有一定的信心。近7成的大型企业预期下半年增长。分行业看,只有37.5%的棉纺织行业企业预期下半年收入增长,表明多数棉纺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下半年经营状况没有把握,近几个月棉花价格持续快速下跌对该行业的影响仍然很大。纺织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企业预期增长的比重也只有40%。今年以来行业投资增速下滑,新开工项目负增长,对纺机产品的需求减退。

需求不旺 52.1%的棉纺企业订货量下降

调查显示,近半数企业(49.9%)订货量较2010年有所增长,其中大型企业订货量情况更好,较2010年订货有所增长的比例达56.4%。丝绢纺织、麻纺织行业企业订货量增长的比重较高,分别达到80%和60%。棉纺织行业企业订货增长的只占22.9%,订货量下降的占52.1%。这表明棉纺织市场景气度较低,企业销售出现了问题。

从上半年国外订单方面看,样本企业中,需求增长的只占36.3%,反映出国际市场需求不景气,竞争环境更加激烈。50%的外商控股企业、62.2%的棉纺织行业企业国外订单量减少。与此相反,样本企业中,60%的纺织专用设备制造企业和58%的产业用纺织品制造企业上半年国外订货量增长。从海关统计数据上看,这些行业的出口也呈较快增长趋势。

对于下半年订货需求情况的预期,54.9%的企业认为会比上半年有所增加,77.8%的外商控股企业和62.1%的港澳台控股企业预期下半年订货量增长。69.7%的麻纺企业和69%的印染企业预期下半年订单量增长。但企业经营者对国际市场需求预期更加谨慎,仅有42.3%的企业认为国外订货需求会比上半年有所增加。只有外商控股企业较为乐观,有75%的认为国际市场下半年订单增长。

分行业看,印染企业、丝绸企业和产业用纺织品企业预期增长的比重较高,分别达到64%、60%和58.1%。销价上涨59%的企业产品价格提高受原料价格、劳动力价格等综合要素成本价格上涨的影响,多数企业都采用提升产品价格来缓解成本压力。59%的样本企业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较2010年有所提高,大、中型企业采取提价方式的更多,分别为67%和60.5%。

大多数行业企业的销售价格上涨,只有棉纺织企业例外,销售价格下降的企业比重占53.3%。但受到市场需求及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影响,企业库存略有增加。38.2%的企业库存较2010年有所增加。尤其是小型企业库存增加更为明显,比重达51.2%。62.5%的受调查棉纺织企业库存增长。库存增长,销售价格下降,表明上半年棉纺织企业的营销问题突出。丝绸行业企业库存减少的比重较高。

纺织业调查报告第2篇

一、我市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现状据统计,我市有纺织服装企业33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0家。原创:2003年,全市纺织服装企业工业总产值103亿元,占全市总产值的52%,纺织服装业已经成为石狮这座纺织服装名城的主导产业。

为了推进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市政府提出了实施“1225”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即在全市实施一批应用示范企业、两个示范行业、两个示范领域、五个示范乡镇。服装cad(电脑辅助设计)做为信息化的典型得到了大力推广,依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了cad技术推广应用培训中心,成立了中国石狮服装高科技促进发展中心,较早地引进了当时较先进的cad技术与设备,大力进行服装cad/cam(电脑辅助制造)的推广与应用,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全市有100多家企业使用了服装cad/cam,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得到了改造升级,大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目前已拥有中国时高、美国格柏、加拿大派特、深圳丝绸之路等多种服装cad和纺织品cad、制鞋cad、平面设计等多种软件,为企业培训输送了不少合格的技术工人。据调查,全市大部分纺织服装企业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基础性信息管理系统,用计算机进行文书处理和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已比较普及,在设计、生产、管理、购、销、存及企业文化的建设上使用计算机的意识大大提高。70%以上企业实现了财务管理的信息化。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盖奇制衣有限公司、健健集团、大帝集团、鸿泰织造漂染有限公司、亿祥染整有限公司、爱登堡制衣有限公司等企业相继实施了cad和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应用工程,提高了产品的设计开发速度和制造加工精度。有的企业,已经建成局域网,有的正在建设之中。有些企业正在大力推行cad技术并与cam(计算机辅助制造)等计算机新技术进行集成;着手实施以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为核心并与企业供应链管理等相集成的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我市已有亿祥染整被省科技厅确定为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永信电脑绣花机械公司、野豹服装、盖奇制衣有限公司、鸿泰织造漂染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被泉州市科技局确定为泉州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

二、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整体规划滞后。到目前为止,我市尚未制订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整体规划,且未建立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因而在推动这项工作时,政府有关部门未能形成合力,影响了我市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

二是宣传不够有力。由于对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宣传不够有力,使企业家在思想上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想法,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思想认识存在片面性。有的企业家简单地认为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无非就是企业多买几台电脑,或者使用了服装cad,就已经实现了信息化。其次,存在等待观望心理。不少企业主认为信息化是一个很大的工程,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但不一定在较短时间内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因此要看看人家企业信息化的发展情况再说。第三,缺乏规范化管理理念。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是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前提和条件,没有规范化的管理,数据就不能得到有效的采集和存取,尽管我市有不少企业都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但真正实行规范化管理的企业并不多。第四,担心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有不少企业心存疑虑,担心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尤其是财务管理规范化,其利益将受到损害。由于存在上述问题,致使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进度缓慢。

三是人才资源匮乏。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和应用,关键在人才。调研中发现,我市纺织服装企业的信息化程度和使用普遍处于较低的层次,有些服装企业即使购进了cad,也通过一定形式引进、培养了人才,但由于人员不稳定,时进时出,机台闲置,使用率不高;有的企业即使花钱开发或购置安装了管理软件,但没有会使用、会维护、会二次开发的人才,使设备、软件闲置,造成了一定的浪费。四是资金投入不足。一个完备的信息化系统工程,一般要投入数十万元,大的要投入二、三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从我市3000多家纺织服装企业的情况看,目前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有10多家(主要在染整企业),投入50至60万元的企业有200多家(主要用于购置服装cad),其余企业投入在10万元左右,有些企业甚至尚未投入。上述问题的存在,形成了制约我市纺织服装业改造升级的瓶颈,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对我市纺织服装业的发展将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三、对实施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大力协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因此,市政府应成立制造业(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市制造业信息化的实施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在此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集成各项资源,统筹规划,确定总体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要营造信息化建设的良好环境。一是抓信息化建设的宣传。要在《石狮日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企业了解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意义、作用和内容,以及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能得到什么效益等。二是抓示范企业的带动。我们要对信息化工程建设搞得好的企业进行总结提高,培养一批示范企业。通过示范企业有效采用信息技术,引入先进管理方式,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事例来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道路。三是抓激励机制的建立。要按照国家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扶持政策与评估办法,对示范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并给予着力扶持。促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和我市信息产业的发展。

纺织业调查报告第3篇

4月9日,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达尔问、环友科技、南京绿石等5家环保组织联合讯绿色频道在京共同了《为时尚清污――绿色选择纺织品牌供应链污染》调研报告,指出一批大型纺织品牌和服装零售商的在华供应链存在严重环境违规,对中国的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环保组织呼吁大型品牌能够与政府和公众组织合作,共同推动纺织产业的节能减排。

报告直接将调研的48家品牌企业名称公诸于众。当调研机构通过调研指出品牌企业供应链存在违规污染情况后,品牌企业表现出非常大的不同。此次会明确描述了这些品牌企业的不同表现。

这样一份报告对于中国纺织业的影响将是巨大的。这种影响不仅是指公众对于48家品牌消费的影响,更体现在对纺织品牌前端的影响。简单说,它可能导致很多依靠订单的印染企业消失。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品牌企业对供应链企业展开深度调查,进行深度整改后依然不能达标的企业,品牌当然会考虑更换订单企业,而且他们此举具有非常大的可操作性――毕竟目前中国纺织产业的加工能力是过剩的。

进行调研的机构已经认识到了此举对于纺织行业的影响。在新闻会的现场提问中,有记者开玩笑说,调研人员应该雇保镖,因为接下来的调研会充满危险。调研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也回应说他们在调研中将非常谨慎。

主办方强调,其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为纺织行业的清污行动提供动力,并且一再说明,中国纺织行业污染治理不缺资金、不缺技术,就是缺少动力。但此举对于纺织行业的负面影响仍然不可低估。目前,中国纺织行业整体处于低迷状态,纺织服装的出口增速依然出现下滑,内销拓展也没有取得明显效果,这一行动显然是在其压力最大的时刻又加上了一块砖头,甚至给部分企业带来致命打击。

切中的是要害

NGO对于一个行业的调查如果仅仅是一个面上的污染调查并没有多大意义,事实上,这两年,从中央到地方,中国的环境污染治理已经被纳入了日程。无论是在固定资产投资审核,还是在企业上市申请中,都实行的是环境污染一票否决制。

问题的关键是本次调查的切入点是品牌产业链。品牌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又对其前端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展开品牌产业链污染调查要比别的调查更有影响力。当然,这些问题的前提是纺织行业对于环境的污染确实存在。

调查显示,中国纺织业的纤维加工量约占世界一半,纺织品服装出口额占世界的34%。纺织业“世界工厂”的地位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中国制造的价廉物美的时尚服装也装点了世界。然而,纺织业每年产生的近25亿吨废水和其他污染物,却污染了河流、湖泊、天空、海洋,甚至土壤和地下水。

调研中环保组织发现,中国的纺织业排污量大,用水效率低下。其中印染废水的排放量占整个纺织业废水排放总量的80%,成分复杂,可能含有多种有害物质。同时,纺织业在循环用水方面远远落后于多数其他产业,造成用水效率极低。

调研显示,大量纺织企业存在环境违规记录,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仅在中国污染地图数据库中收录的纺织企业就超过6000家,其中部分企业因私设暗管、污水直排、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等,受到处罚或被限期治理。而这些企业中,不乏大型国际、国内品牌的供应商。

纺织行业是中国最大的水污染源之一。其废水排放强度高,重复用水率很低。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占全球市场比例达30%以上 ,纺织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在纺织行业废水中染整废水约占80%,化纤生产废水约占12%,另外8%是其他纺织废水(2004 年行业估算数据)。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和福建5 省的染整废水总量约占全国染整废水排放总量的90%。

但是,水污染的罪魁祸首显然不是纺织。即使在工业废水排放领域,其中的大头也不是纺织。之所以选择纺织作为切入点,大概是看中了纺织中的供应链的特殊性。纺织行业是完全竞争性行业,品牌对于前端企业的影响力巨大。“品牌企业非常重视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揭示其产业链存在污染,品牌企业对于产业链前端企业污染改造的推力很大,而纺织污染治理缺少的恰恰是这种动力。”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品牌反应有差别

据调查者介绍,他们的调研方法是:初步梳理出超标违规的纺织产品制造商与知名品牌间的供货关系后,环保组织于2012年3月22日、26日和29日向46家企业的CEO发出信件。接下来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这些品牌企业对于提示信的反应非常不一样。

提示信发出后,部分品牌已经作出了答复。其中耐克、溢达、沃尔玛、H&M、Levi's、阿迪达斯、Burberry等已经开始采取积极行动,进行查询并推动解决。部分品牌除了对环保组织信中提到的具体问题作出回复外,还对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组织的参与表达了支持。

耐克在回复中写道:“作为绿色选择联盟的长期成员,我们(耐克公司)支持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相关中国环保组织推动中国企业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工作。”“耐克公司不仅仅自己在使用IPE所收集的公共信息数据库,还要求在华供应链伙伴关注自己的环境行为,在需要的情况下,还要求公布整改计划。”

Levi's公司在回复中写道:“我们相信,该数据库是一个有用的工具,以确定我们中国供应商的合规情况。它揭示了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并有助于将注意力集中在亟须整治和参与的供应商上。”

阿迪达斯写道:“我们欢迎近年来绿色选择联盟在促进中国企业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努力,也赞扬IPE在推动关于污染和环境违法信息公开方面所起到的领导力的作用。”“如果供应商违反法律,包括环境和污染控制法规,我们要求供应商采取纠正措施。如果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整改,我们会写警告信进行跟进,该情况(在最坏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终止业务关系。”

而C&A、Tesco、Gap、李宁、Target、Next、Uniqlo等品牌,之前虽然未有过交流,但此次依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展沟通,并有部分企业已经开始深度调研供应商违规情况,考虑建立供应商检索体系,也值得肯定。

但是,在48个品牌中,依然有32家没有作出答复。这其中既包括Marks & Spencer、Esprit、Calvin Klein、Armani、家乐福等国际品牌,也包括361˚、安踏、雅戈尔等国内知名品牌。调研机构对于未回复企业也作了某些正面的推断,他们说:“诚然,品牌未能回应也可能是缘于客观因素,例如回复时间有限、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多、语言和供应商名称的迷惑。”

在对于品牌的评价中,调研机构对于ZARA的评价最差。报告说:“一些品牌(ZARA)未予回应,是由于其对社会监督的抵触。”

对于ZARA的差评缘于ZARA的回信。调研机构看到ZARA的部分疑似供应商存在环境违规问题,包括被当地群众投诉,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被评为当地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之一,以及因清理废水池事故导致多人伤亡等。此番发信之后,调研机构收到了来自ZARA的回复,其中写道:“很遗憾我们不能回答来自学校、大学和专业人士等个体对于我们业务模式问题的回应。”

调研机构认为,“显然,ZARA的部分疑似供应商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同时,他们还认为ZARA违背了其公开承诺。因为ZARA作为全球最大的时装零售公司之一,在其网站宣称“真诚地与广泛的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建立联系;持续地与前面提到的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组织进行对话;最后,整体业务活动要透明性,尤其是可持续发展战略要透明。”调研机构呼吁ZARA停止以“业务模式”为借口,尽快对环保组织的质疑作出回应,推动其供应链解决污染问题。

对于ZARA的反应是否是因为其对社会监督的抵触,笔者不下定论。因为中间是否存在误会我们也不能得知。列举这些,笔者的目的仅仅是展示一下调研情况,至于其中的对错判断则由读者来作出。

是契机的几率有多大

对于这样一份报告,对于公众来说,可能会对其品牌消费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可能发生的,不好量化的。对于一部分品牌企业来说,有可能推动他们更加关注其供应链的环保问题,并有可能采取一些措施推动其前端产业链的污染治理。而对于印染企业来说,有些影响是立竿见影的。因为他们非常可能因此而失去订单。这种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印染企业来说是非常棘手的。

首先是印染企业的污染治理在技术上并没有完全成熟。发达国家的纺织业污染治理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但也不能说从根本上解决了这项难题。

面对一个没有现成解决方案的难题,印染企业显然非常困难。但调查方的一位负责人马军认为,这种活动恰恰为推动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动力。“当他们发现造成环境污染而生产的产品无法卖出时,环境污染的成本已经超过了企业的承受极限,置之死地而后生,接下来他们才会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创新。既然利益可以驱动他们进行技术创新,那么生死存亡的威胁更加可以驱动他们进行环保方面的创新。”

暂时或许是一个灾难,未来或许是一个契机

纺织产业链环保确实是一个趋势。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中国的污染困境需要多方参与解决。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公众需要予以更多关注,同时从中国纺织工厂采购商品的零售商和品牌商也需要采取行动,从确保供应商遵守环境法规开始,进而为供应商创造商业激励,鼓励他们不断改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能源的消耗和有毒化学品的使用。跨国买家不应利用监管漏洞,从中国工厂购买廉价但缺乏可持续性的产品。

近年来,基于对社会责任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零售商和品牌商认为,辨识其供应链中的相关工厂,并以遵守环境法律法规作为与工厂进行商业交易的一个必须条件是极其重要的。

纺织业调查报告第4篇

关键词:欧盟 纺织品服装贸易 特保措施

欧盟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欧纺织品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贸易摩擦。针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欧洲服装纺织品协会秘书长拉肯曾公开指出,欧盟有多种限制手段,“具体使用什么贸易保护手段,需要看具体的情况”。[1]欧盟对华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可以采取的贸易保障措施,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般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一般保障条款和特保条款都是WTO保障机制的组成部分,其目的都是通过限制进口以保障WTO成员国的产业安全。本文主要讨论的就是欧美正在频繁援引的对华纺织品服装贸易的特别保障条款。

一、特保条款的来源及比较

总体而言,特保条款是指WTO体制内除GATT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定》规定外的一般保障条款外的所有特殊保障条款的总称。特保条款是一种过渡性保障措施,特保条款分为适用于所有成员的“特殊保障措施条款”和适用于特定成员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与“纺织品过渡保障措施”条款。[2]

现在,欧盟可以援引用来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条款有两种途径:(1)依据《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下简称为《工作组报告书》)第241-242段的规定实施过渡性保障措施;(2)依据《中国入世议定书》(下简称为《入世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这两种条款都适用于原产地是中国的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其主要对比如下:

1.可以援引特保条款的截止期限

《入世议定书》第16条规定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实施特保措施应截止于中国入世后12年即2013年12月10日。《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中关于实施纺织品服装特保措施的截止期限是2008年12月31日。

2.采取特保措施的前提条件

《入世议定书》第16条规定了可以对中国产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两种情形——“市场扰乱”或“重大贸易转移”。《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只规定了“市场扰乱”作为实施限制措施的前提条件。这两种条款中所说的市场扰乱是指进口的快速增长,从而构成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①这里说的增长包括相对增长和绝对增长。从中可以看出,市场扰乱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何为‘实质损害’, 何为‘一个重要原因’, 很可能被有关主管机关以过去曾经采取的予以确定。从而为其他WTO 成员实施特保措施大开了方面之门。[3]这两种条款的援引有很大的随意性,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而言也更加困难。

3.采取限制措施的严厉程度

《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第(c)款规定:在收到磋商请求后,中国同意将所涉及的纺织品或纺织制成品的装运货物,“控制在不超过高于提出磋商请求的当月前的最近14个月中前12个月进入该成员数量的7.5%(羊毛产品类别为6%)的水平” 如果磋商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则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根据(c)款对磋商涉及的纺织品或纺织制成品实行限制。根据这项规定“采取的行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且不得重新实施,除非有关成员与中国之间另有议定”,而且,“不得根据本规定和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对同一产品同时适用措施。”也就是说,两种特保措施不能同时使用。[4]

《入世议定书》第16条第3款和第8款规定:受的WTO成员有权在防止或补救“市场扰乱”和“重大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显然,这是一项原则性的规定,有相当大的空间,似乎可以理解为如果WTO成员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特保措施条款使用期限内自行决定应当采取何种限制措施。[5]

4.中国采取报复的权利

《工作组报告书》没有规定被采取特别保障措施的成员方是否以及如何采取报复措施;《入世议定书》规定了相关的报复措施:如果市场扰乱是进口的相对增长造成的,且针对该相对增长采取的措施超过两年,则中国有权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如果市场扰乱是进口的绝对增长造成的,且实施的措施超过三年的,则中国有权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②二、欧盟采取特保措施的程序及其与美国的比较

1、欧盟特保措施的实施程序

2003年1月21日,欧盟根据的《工作组报告书》修改了第3030/93号条例,增加和“第十条a款,针对中国的特保条款”。 完成了把WTO协议转变成为可以实施的内部法的过程。2005年4月6日欧盟委员会又根据相关的和协议,了“对出口欧盟的中国纺织品采取保障措施的指导方针(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safeguards on Chinese textiles exports to the EU)”,作为对中国采取特保条款的实施细则。指导方针中详细地说明了欧盟对华的纺织品和服装实施特保措施的程序和依据。

(1) 特保调查的申请人

指导方针中规定的启动特保调查的申请人主要有三类:欧盟委员会,各国政府和利益相关者③(“parties are directly affected by market disruption”)。 决定是否进行特保调查的是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建立了一个监控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是否造成欧盟市场扰乱的预警系统(见表一)。如果某一类产品一旦超过警戒线,欧盟委员会就可以自行发起市场扰乱调查,成员国也可以请求欧委会发起市场扰乱调查。欧盟委员会也可基于请求特保调查的产业所提供的情况和可接受的证据发起市场扰乱调查。

表一 欧盟决定磋商的规则

2004年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占欧盟进口总量的份额(数量上) 2005年2005年比2004年增长量占2004年进口总量的百分比④ 2006年2006年比2005年增长量占2004年进口总量的百分比 2007年2007年比2006年增长量占2004年进口总量的百分比 2008年2008年比2007年增长量占2004年进口总量的百分比

≤7.5% 100% 100% 100% 100%

大于7.5%≤20% 50% 50% 50% 50%

大于20%≤35% 30% 30% 30% 30%

大于35% 10% 10% 10% 10%

资料来源:“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safeguards on Chinese textiles exports to the EU”,europa.eu.int/comm/trade/issues/sectoral/industry/textile/memo060405_en.htm

(2)适用的前提条件

欧盟特保条款的适用条件和第一部分中讨论的使用范围基本一致。欧盟在这次的特保调查公告中对《工作组报告书》的相关部分进行了解释⑤。在这个解释中欧盟认为,特保措施针对的产品必须是中国生产的而且必须是ATC覆盖范围之内的,确认中国生产采用的相关的原产地证明,而且不论这些产品的进口是否直接从中国进口,都作为中国的产品计入特保范围。另一方面,欧盟还强调了特保条款适用的条件的是对贸易有序的威胁,认为“阻止贸易有序发展”和“市场扰乱”都是采取特保措施的标准。这样做不仅使得特保条款的援引更加方便,而且还可以争取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3)程序

a 特保调查的申请

如果是成员国政府或利益相关者根据初步的数据(prima facie)要求对一种、多种或者个别(inpidual products)进行特保调查,欧盟委员会会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拒绝还是接受的决定,如果拒绝将给出相应的理由。

b 特保调查的开始及非正式磋商

欧盟委员会在展开特保调查时,将首先在欧盟的官方杂志(Official Journal,OJ)和贸易代表团(Directorate-General)的网站首页⑥上进行特保调查的公告(notice)。一般来说,该公告包括三个方面的:发起特保调查的基本原因的简要介绍;邀请相关方在21个工作日内表达他们的观点和相关的真实信息;详细确定相关方参加整个过程的程序和时间表。

公告之后欧盟委员会将在60天内展开调查,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调查还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在这个过程中,欧盟委员会将要求与中国进行非正式的磋商,并寻找所有其认为有用的信息,从而决定是否与中国进行正式的磋商。欧盟委员会也会把其发现通知相关的团体,并且会听取他们的意见。

特保调查中所依据的数据是成员国海关提交给欧盟委员会的实际进口数据。评估将基于一年期的平均单价和进口模式(import patterns),或者基于根据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的数据所确定的比例。

c 做出决定

根据最终获得的调查信息,欧盟委员会将会做出是否与中国进行正式磋商决定。假如欧盟委员会做出运用特保条款的决定,其将立即与纺织品委员会(Textiles Committee)召开会议,就是否与中国进行正式的磋商征求纺织品委员会的意见,并把相关资料提供给纺织品委员会。这些资料包括:详细的原因和理由陈述,数据显示的市场扰乱及其与进口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之间的关系。假如欧盟委员会做出不运用特保条款的决定,其将告知原告并给出作出这样决定的原因,这些同样要在官方杂志上公布。

d 正式磋商

根据特保条款规定,中国应该在接到正式的磋商请求之后,开始限制出口,以便将出口量控制在不超过高于发起调查当月前的最近14个月中前12个月的出口总量的7.5%(羊毛产品类别为6%)的水平。假如在接到请求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国仍然不能采取出口限制措施,那么欧盟委员会将立即通知纺织品委员会,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将进口量限制在上述水平之内。

如果在90天磋商期内,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此时,欧盟委员会可以对其认定的满足了实施特保前提条件的产品强制设限。在这种情况下,欧盟应立即与纺织品委员会进行协商,征求纺织品委员会关于对磋商涉及产品进行强制设限的看法。

相关产品的数量限制是“控制在不超过高于提出磋商请求的当月前的最近14个月中前12个月进入该成员数量的7.5%(羊毛产品类别为6%)的水平”。 这个限制⑦将执行期自提出正式磋商请求之日起至提出磋商请求当年12月31日,或如果提出请求时该年只余3个月或更少的时间,则在提出磋商请求后第12个月的月底。根据欧盟委员会和部长理事会的程序,所设的限制也会在欧盟的“官方杂志”上公布。特保措施到期之后,这些程序仍然适用于相同产品。⑧

e 紧急情况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在经过初步认定进口会妨碍贸易的有序发展之后,欧盟委员会有权在向纺织品委员会咨询过之后,不经过调查或者在调查结束之前,直接要求与中国进行正式磋商。例如,进口商品的数量非常大,可以明显地判断出贸易的有序发展受到了威胁,而且如果不采取果断的措施将对欧盟的产业形成严重的实质损害。

2、欧美特保措施的比较

欧盟继美国之后对中国展开特保调查,虽然欧美依据的协议都是相同的。但是又有各自不同的实施细则,表二对他们之间不同点进行一个比较。 两者的共同点基本上都是基于与中国签署的特保条款,而不同点则考虑了其运用特保条款的方便和平衡各自的内部势力。

由于欧盟是具有特殊性一体化组织,在一体化的过程中,既要维护集体的利益,又不能伤害到成员国的利益。为了维护这种平衡,欧盟在相应的领域都设置了相互之间的制衡。在对中国纺织品服装提起特保申请时,既可以是代表集体利益欧盟委员会,又可以是自身利益代表的成员国,就是这种制衡的一种反映。而美国则不会考虑让各个州提起特保调查的申请。

欧盟在实施特保措施之前先公布了决定磋商的规则,而美国则没有。可以说这是欧盟在美国实施特保措施之后的一个改进,为欧盟对中国进行纺织品服装贸易实施特保提供了明确的数量依据。

表二 欧美纺织品服装特保实施细则比较

欧盟 美国

特保调查的申请人 成员国政府;欧盟内的相关产业;欧盟委员会 美国任何实体,包括行业协会,个别厂商,工会,类似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者,相关零部件的生产者;纺织品执行委员会

调查、裁定和磋商机构 欧盟委员会 纺织品执行委员会

公众评论期 21个工作日 30天

用来评估的数据的来源 成员国海关 美国海关

的相关公告 欧盟委员会接受特保调查,则在欧盟的官方杂志和贸易代表团的网站首页上公告无论欧盟委员会是否援引特保条款,相关的原因或措施都会在官方杂志上公布如果中欧达成协议,则相关措施的实施也会在官方杂志公布 CITA接受特保调查的申请,则在联邦公报公布该申请;无论CITA决定是否与中国进行磋商,都要在联邦公报公告该决定、理由或者措施;如果中美双方达成协议,CITA也将在联邦公告上通知

是否公布决定磋商的规则 有 无

资料来源:根据欧美的特保措施条款整理三、相关事件评析及结论

1、相关事件

欧盟于2005年4月6日就出口欧盟纺织品服装数量激增出台了《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14日就与意大利纺织行业代表和欧洲纺织服装组织(Euratex)讨论运用针对中国出口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实施特保措施,4月22日曼德尔森建议欧委会就中国纺织品服装的激增展开调查,4月29日启动正式的调查,5月27日就要求与中国进行正式的磋商,6月1日中国取消了共81项纺织品服装的出口税,6月7日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意大利对纺织品服装的生产者发表演讲,6月10日到11日中欧双方在上海进行磋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署备忘录。欧盟承诺停止对原产于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十类纺织品的调查。中国则承诺进行自我出口限制,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期间内,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欧盟承诺在2008年底之前,克制援引《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提起特保,在2008年之后,完全对中国开放内部市场。至此中欧之间的这段纺织品贸易摩擦基本完结,取得双方满意的结果。(详见表三)

2、事件评析

中国早在2001年10月1日就签署了《工作组报告书》,欧盟也早于2003年1月21日根据《工作组报告书》修改了第3030/93号条例。但是,在欧盟内部就是否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使用特保措施产生过很激烈的争论,因为从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中获得利益的相关方认为这有悖于自由贸易的原则,所以欧盟迟迟没有使用特保措施。在美国使用过特保措施之后,欧盟内部另一部分在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中利益受损的相关方提出欧盟只是一个追随者,道义上的风险很低。同时又因为《欧盟宪法条约》相继在法国和荷兰受挫,为了向公众讨好,欧盟委员会最终决定使用对华纺织品特保措施。

表三 与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相关特保措施的事件

时间 事件

2003年1月21日 欧盟根据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修改了第3030/93号条例,增加了“第十条a款,针对中国的特保条款”。

2005年1月1日 中国对148项纺织品开始征收出口关税

2005年4月6日 欧委会《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澄清在何种情况下对中国出口的纺织品服装实施特保行动

2005年4月14日 欧委会调查(examined)欧洲纺织服装协会(Euratex)提请的采取特保措施的要求,并表示将在4月25日表明立场

2005年4月22日 曼德尔森建议欧委会就中国纺织品服装的激增展开调查

2005年4月24日 曼德尔森建议欧委会授权他对中国出口到欧盟的9种纺织品启动特保调查

2005年4月29日 欧盟委员会启动针对九种中国出口纺织品的特保调查

2005年5月12日 曼德尔森在欧洲议会的一个讨论上,表示欢迎中国将进一步采取行动控制向欧洲出口纺织品的水平的迹象

2005年5月17日 欧盟建议WTO与中国就T恤衫和亚麻纱进行磋商,磋商将紧急讨论如何更好地限制中国这两种产品的出口。

2005年5月23日 纺织品委员会正式批准,欧盟委员会将启动与中国正式磋商。

2005年5月24日 曼德尔森会见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寻求达到限制这两种纺织品出口的一致协议(agreement)

2005年5月27日 欧盟委员会决定对来自中国的T恤衫和亚麻纱提出正式磋商请求

2005年6月1日 中国对征收出口税的81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

2005年6月6日 曼德尔森在意大利发表演讲说,希望通过协商找到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方案。

2005年6月9日 欧盟了一个关于与中国进行正式磋商的原因和理由的声明

2005年6月10日-11日 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上海就中欧纺织品贸易举行磋商并签署了备忘录

2005年6月14日 中国商务部公布了2005-2007年输欧10类纺织品出口数量安排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网站mofcom.gov.cn/,欧盟对外贸易部门主页europa.eu.int/comm/trade

针对可能被提起的特保调查,中国也做出了相关的应对措施。在2005年1月1日《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到期之后,中国就开始实施出口税,但是欧盟并不认同这些措施,欧盟认为出口税对控制中国向欧盟出口纺织品的作用不大。

在开始特保调查之后,欧盟迅速进行了相关程序,在这之中不可否认有行业协会的作用,但是更加重要的是欧盟委员会的作用。欧盟认为这样不仅可以迎合成员国的人民,有助于《欧盟宪章条约》的通过,也有助于欧盟内的纺织产业应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的进口,而且,欧盟认为中国必然会采取妥协的政策。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欧盟就T恤衫和亚麻纱向中国提出正式磋商之后,中国政府采取了一项出人意料的强硬措施——取消了81项产品的出口税,以表明维护纺织品服装自由贸易的立场。欧盟面对这种情况,并没有立即表明态度。在经过一周的考虑之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意大利对纺织品服装的生产者发表了主题为“中欧纺织品:寻求改变和调整,而不是阻止贸易” ⑨的演讲,曼德尔森认为十年之内中国将会有两亿五千万欧盟高档纺织品服装的消费者,希望欧盟的生产者不仅看到挑战,也要看到机遇。预示着欧盟将采取积极的贸易政策,促进双方的贸易。最后备忘录的签署则是上述一系列调整和妥协的产物。

就这次谈判的结果而言,欧盟取得了实质性的数量限制,而且延长了限制的时间,节省了再次调查和谈判的费用,可以说是达到了其本来的目的。对中国而言,这次并没有按照《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要求的那样增长率控制在7.5%(羊毛产品类别为6%)的水平,虽然8-12.5%的增长率改善有限,但是表明纺织品服装贸易正朝着合理的方向发展,避免了中欧纺织品贸易的不确定性。

3、结论

纵观此次中欧之间的纺织品服装贸易摩擦,可以发现,欧盟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提起特保调查是相当随意的,这次提起特保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转移内部的矛盾。虽然欧盟已经承诺会克制援引特保条款,但这是一种没有一点效力的空头支票。今后,欧盟肯定还会以种种理由限制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根据这次的经验可以发现,欧盟也明白中欧之间自由贸易是主流是趋势,也不希望同中国展开贸易战,因为在贸易战中欧盟的损失同样巨大。而且,欧盟内部同样有从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中获得大量利益的集团,例如零售商,高档纺织品服装的生产者,这些团体也是特保调查中的相关方,只要合理运用他们的力量,中欧之间的纺织品服装的自由贸易是可以实现的。

在今后应对欧盟的贸易冲突中,中国不仅要仔细运用相关的法律条款,增加国内关于特保条款的立法,实施多元化的出口战略以应付特保条款;而且,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在相关事件中,政府机构要明确国际贸易规则的核心和基本原则,本着公平、透明、互利的原则积极维护本国的利益。,针对美国对我纺织品服装采取的特保措施,我国政府正在制定应对措施,并明确表示,中国绝不会接受美国的综合性安排意见。

中欧双方在纺织品贸易上的互补性大,互利性强,只要中国据理力争,一定会取得满意的结果。不能因为欧盟认为中国的纺织品服装贸易对欧盟的市场形成了扰乱,中方就一定要为此负责。欧盟没有严格按照ATC协议,分阶段开放内部市场也是造成这种结果的重要原因。此外特保条款的援引是有时效性的,不能无限期援引,如果欧盟希望尽量维护国内纺织品服装市场的合理发展,那么与中国的合作对话就不可避免。只要我们把握形势,在合理的范围内充分争取自己的利益,积极对话,中欧之间的纺织品服装贸易就会持续健康发展。

[1][ 5]李毅.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可能遭遇的保障措施和几种特保措施比较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4期:第105-108页.

[2]乔生.‘特保条款’及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评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5期,第102页.

纺织业调查报告第5篇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王天凯,名誉会长杜钰洲、许坤元,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勇,副会长孙瑞哲、陈树津、张延恺、徐文英、张莉、杨纪朝、夏令敏,党委副书记陈伟康,纪委书记王久新,以及各部门、各专业协会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稳步落实各项任务充分反映企业诉求

总结会上,中纺联各部门、各专业协会和成员单位分别对2013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14年的工作思路做了汇报,并对中纺联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王天凯在报告中全面回顾和总结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13年的工作。他指出,2013年中纺联结合行业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产业链联合,提供有价值服务,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推动行业继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并完成了《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于2013年5月开始启动,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目前评估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中期评估工作从开展的方式和推进步骤来看有广泛的代表性,目前要在此基础上,着手做好一些基础性工作,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做好准备。

二是扎实推进纺织科技、品牌、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工作,稳步落实纺织强国纲要战略任务。围绕这四个方面,各专业协会都开展了许多具体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前行。

三是围绕关键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全力做好服务。去年初,中纺联就围绕行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对节能减排、棉花问题、品牌与成本、科技创新、产业转移5个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同时,各部门、各专业协会也围绕自身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棉花工作小组积极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为棉花政策调整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是围绕稳增长、调结构,在市场开拓、信息化服务、产品结构调整、区域结构调整、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行业外交、行业政治思想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

五是抓好中纺联自身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心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品牌协会培育和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组织人事、财务工作;关注行业热点,充分发挥行业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和完善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重点关注突出问题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进入到2014年纺织行业面临的发展形势依然复杂,从总体上看,国内外市场环境较2013年逐步向好并提供相对有利的外部条件,但与此同时各种风险因素仍不容忽视。

王天凯指出,从国内形势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有序推进,城乡居民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步增长,将为纺织服装产品内需消费扩大提供重要基础。2014年随着各项以稳增长、调结构为主要目标的调控政策的效果显现,国内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以及内需市场消费能力逐步提高的条件存在,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进,也将对市场环境与信心产生正面影响。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消化期三期叠加的状况,在经济增长中稳中有忧,也有险,经济运行依然存在较大下行压力。

纺织业调查报告第6篇

为期一天的大会节奏紧凑、信息量大。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会长徐文英首先做《2009/2010年中国棉纺织行业状况与展望》报告,随后,中国色织行业协会会长、中国棉纺织行业副会长朱北娜做《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三届九次理事会、中国色织行业协会四届九次理事会工作报告》,获得与会代表的一致肯定并鼓掌通过。会议向会员单位通报了,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副会长变更情况、增补理事、会员名单以及2009年经济效益指标排名结果,并进行了2009/10年针织用纱“用户信得过产品”、2008全国纺纱知识大奖赛颁奖活动。

工作报告彰显协会公信力

此次会议的主办方中国棉纺、色织行业协会与企业关系密切,举办的各种活动已经成为企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被采访的企业都向记者表示,“协会组织的会议每次都会来,可以了解大家的情况,还可以把企业的想法共同探讨,而且,越是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越要来。”通过多年的努力,协会凝聚了一大批优秀企业及企业家,已经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和企业利益、向政府反映行业呼声、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升级方向、为政府提供专业参谋重要中介。

中棉行协工作报告显示,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的2009年,仅就棉花市场问题,中国棉纺协会就先后四次、分别于4月、6月、10月、11月份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应对的建议措施,起草了“关于要求尽快投放国储棉和发放进口棉花配额意见”、“关于棉花原料供应问题”、“关于请求协调棉花原料供应的紧急报告”、等文件。多次参加发改委关于棉花宏观调控(收储和抛储)的会商会,协助对企业和纺织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并协助全国交易市场起草了“关于对已达到竞买限量的纺织企业不再参与国储棉委托购买的公告”、等,协会还就棉花滑准税、增值税问题,组织座谈会,以详实的数据分析说明这些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为研讨行业发展方向,中棉行协以“落实纺织科技发展振兴纲要”、“棉纺织行业市场发展”、“金融危机下棉纺织产业的振兴――调整、升级与创新”等为主题召开大会,其中第六届(2009)小国国际棉纺织会议的成功举办更为全球棉纺织行业所瞩目。在技术服务方面,“中国棉纺织总工程师论坛”、“浆料和浆纱技术年会”、“全国棉纺织(色织)行业标准学习培训班”、“全国纺纱梳理技术应用研讨会”、“全国纺纱知识大赛”等等专业活动的举办极大推动了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中棉行协在为企业的长期服务中树立强大的公信力和号召力,协会自身机制也越来越完善,理事会也成为自由发言、民主集中的大会。此次大会的理事会换届思路就是在2009年11月的“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三届八次理事会”和“中国色织行业协会四届八次理事会”上确定的

由于会员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办会发起的各种调研和问卷调查,使得协会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企业现状和需要,分析行业的发展脉搏。2010年,中棉行协将在继续进行市场调研,召开市场分析会议、技术研讨会议、开办培训课程的基础上,重点完成中国棉纺织行业“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强国纲要的编写工作,并继续推动技术进步,节能减排,鼓励淘汰落后。

两化融合成果引人注目

在此次理事会议程当中,特别安排了棉纺织行业两化融合、棉纺织ERP与节能减排、棉纺厂空调节能改造等专题报告,这些主题鲜明的报告为棉纺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实施节能环保计划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也从侧面反映出行业关注的重点已经从装备、产品的改造升级扩大到产业信息化和环保领域。

棉纺行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工作的第一个试点子行业,工业总产值占纺织全行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以上的棉纺行业是我国出口创汇传统支柱产业,也是纺织行业中工业管理基础最好的子行业,对棉纺行业的两化融合评估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

此次会议公布的《棉纺织行业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显示,目前行业两化融合总体水平处于局部应用向综合应用发展的阶段。评估工作组组长翟燕驹主任表示,企业从信息化起步阶段向局部应用阶段发展的进程中,有几个生产流程具有相当高的信息化应用空间,其中,计算机辅助配棉和促进节能降耗仍然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据无锡一棉周晔总经理介绍,无锡一棉传感网系统利用分布在生产线上的传感器和执行装置,采集数据,发出指令,可以提量、质量、机械状态9类168个参数。在配棉环节,信息化可以完成自动监测棉花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并根据产品要求自动调配所需棉的品种。

节能环保课题浮出水面

在两化融合专题报告里也多次提到信息化在节能降耗中的应用。山东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两化融合,在节能降耗方面,实施了供电系统优化节电改造,全面细致地对公司供电系统进行监测分析,调整供电电压,及时调整负荷,保证三相符合平衡,提高系统功率因数,减少线路损耗,同时选择优良的系统节电器,实时监测电器负载变化的情况,节电率达到5%左右。企业还建立了能源管理中心,对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集中扁平化的动态监测和数字化管理,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的管控一体化。

纺织业调查报告第7篇

一、纺织行业的美丽与梦想

“美丽纺织,责任发展”,美丽是目标,责任是手段。在过去十年里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美丽中国也在去年的十以后变成社会关注的热点词汇。那么,这两者之间有哪些联系和纽带呢?

谈到美,可以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曾说,“美是不能制订规范的,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他的这句话放在当今也具有现实意义,“美丽中国”正是赶上了中国发展的大好机遇。经过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已经意识到在发展的同时也必须让所处的环境山清水秀,让消费者和老百姓享受健康而富有质量的生活。虽然“中国梦”已经承载着很多内容,同时大家仍然在为“中国梦”填充新的内容,但是“美丽中国”理应是“中国梦”的必然内涵。现在需要更加强调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是因为国家和人民到了追求并实现美丽中国梦想的时候。

应该说,从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都对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宏观战略。继而,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理念,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的小康社会,十则将“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写入了报告。

中国纺织行业的社会责任工作与这一战略发展过程高度契合,实际上,纺织行业的社会责任工作就开端于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后。到今天,将近十年过去了,纺织行业的发展越来越使业界认识到可持续发展对于行业的高度重要性,正在向着“美丽纺织”的梦想与目标,全面践行社会责任。

二、可持续发展愿景下的中国纺织行业面临的挑战

(一)出口市场

2013年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仍然保持了稳定的增长态势,这是一个可喜的情况。2013年1—7月,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1548.7亿美元,同比增长12.7%。但中国在美国、欧盟和日本三大主要出口市场所占份额均出现不同程度减少。一方面有出口市场不振、需求不旺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在提醒行业,出口市场份额降低不仅仅是一个成本要素增长的问题,它还有责任竞争力的问题。这对中国纺织服装企业提出了在产品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影响等领域实施更高标准的要求。

(二)国内市场

首先,国内市场与前几年相比形式并不乐观,2013年限额以上服装零售额同比增长一直低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其次,网购已经成为纺织服装产品销售最具成长性的渠道,2012年中国服装网络销售额达到3188.8亿元,占全部网购的24.45%,仅“双11”促销,天猫商城就有三个销售额过亿元的服饰品牌。估计到2016年,服装网购市场规模将达9200亿元。从社会责任角度来看,网购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就是,网购一族不仅非常关注买家的商业信誉,而且越来越关注产品的健康、安全和环境影响。第三,虽然网购规模成长迅速,但中国国内市场仍没有得到充分释放,我国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支出的差距从1980年的3.05倍上升到2012年的4.60倍,这说明我国超过一半的人口仍处于相对下降的需求曲线中。

(三)经济效益

虽然总体来看,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利润继续扩大(2013年1—5月,我国纺织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089.49亿元,同比增加18.05%),但是一项对企业家的调查问卷显示,企业家对下期行业运行预期总体较为谨慎。同时,国内劳动力价格继续上涨,估计2013年纺织行业人均工资涨幅为10%—15%。而国内外棉花价差依然存在,这对棉纺企业竞争力及效益的影响依然十分突出。

(四)劳动生产率

从劳动生产率角度来看,纺织行业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虽然今年以来,纺织工业实现生产力素质、产业规模结构与产业竞争力的快速提升。但是,中国劳动力规模正从无限供给向有限供给转变,同时,新生代工人就业理念和趋向导致纺织业的人力资源短缺。再有,中国的老龄化趋势非常明显。按照目前趋势预测,到2030年中国会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劳动力成本的挑战以及工人的就业趋向的挑战,让纺织行业只能通过提升劳动生产力来保持行业的竞争力。更令人担忧的是,2012年,我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约为0.43%,明显低于同期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0.71%)。可见,科技与产品、品牌价值与商业模式、人才素质、企业制度、科学管理等仍是行业创造人力资源新优势的主要矛盾。

(五)产业安全

近年来,纺织行业发展的另一个巨大挑战是行业安全问题。所谓行业安全,指三个构成要素:一是资源安全,也就是原料、人力资源、政策资源的有效供给和获得性问题;二是质量安全,也就是供应链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与消费者安全问题;第三是贸易安全,也就是公平的贸易环境与市场需求增长的问题。例如,产业原材料PX的供应问题。2012年,我国涤纶产量3057万吨,已占我国化纤产量的80.6%,约占我国纺织纤维加工总量的67.3%;2012年行业的PX需求量已达到1400万吨,PX产量775万吨,进口630万吨,对外依存度高达45%;预计到2015年,我国涤纶产量约为3900万吨,PTA产量约为3350万吨,需要PX约2200万吨。近年来,我国各地出现了群众抗议PX项目的事件,其中对行业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必须充分与民众等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提高其对有关产品和项目的科学认识。

(六)节能减排

2012年开始,纺织行业开始同时面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方面的三重压力:一是中国政府对于节能减排的重视,例如,环境保护部、质监总局联合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某些排放标准已经高于发达国家水平;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3年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名单,398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中有105项目事关纺织服装企业;工信部则公告第一批符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的企业名单。二是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和消费者,已经对行业的节能减排形成了非常严格的外部监督。三是不断趋严行业准入,包括融资限制越来越严格。此外,ISO14067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即将,极有可能将碳税征收纳入到WTO多边TBT体系框架内。这意味着,除了传统的产品检验、企业资质的验证外,未来碳足迹检验认证很可能会成为新的一项增加中国企业附加成本的工作。

(七)产业转移

纺织行业近年来还有一个重要的转变趋势,就是行业的区域转移,即从东南沿海地区向中西部的转移。通过对《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发现,产业转移已经是全行业的共识,但目前产业转移的形势并不乐观。规划预期到2015年中西部产值将占到全行业规模产值的28%,而到去年为止,中西部占全国产值的比例还不到20%,因此完成28%的目标压力非常大。究其原因,首先是产业转移并不能明显降低劳动力成本;其次是中西部地区产业配套的程度远不如东部沿海地区,在缺乏产业配套和社会支持系统的情况下,现有转移项目中的相当一部分经营情况不容乐观。因此,需要树立正常健康的产业转移的诉求,也就是说产业转移应该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而不仅仅是谋求单纯的成本的降低,甚至是社会责任标准的降低,这是产业转移需要考虑的问题。从社会责任角度看,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最近开展的一项调研也表明,产业转移不仅不能明显降低劳动力成本,也无助于劳动时间、员工流动率等核心问题的解决,而且转出地和转入地在环境、劳动力等领域的标准差距几近消失。调研表明,2011年,转入中西部的企业中有超过20%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将近60%的转移企业利润率不足9%。

(八)挑战带来的新思考

通过分析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可以触发新的思考:一是中国纺织行业正处于忍痛蜕变的历史节点,所有要素的变化都正在产生“正向择优”效应;二是未来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的发展机遇和核心竞争力将主要取决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能力;三是如何以创新行动履行对员工、客户、环境和消费者等相关方的责任将从根本上决定企业的生产效率、市场准入、品牌内涵和商业绩效;四是产业转移(国内转移和国际转移)的机会在于更大的市场和更多的发展空间,而绝非在于更低的社会责任标准或更小的利益相关方期望。

三、中国纺织行业的社会责任实践

中国纺织行业的社会责任工作经过八年时间,从一开始普及和提升社会责任理念,到现在已经进入到全面建设和创新责任机制的新阶段。这期间,中国纺织行业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工作包括行业、产业集群和企业三个层面。在行业层面上,早在2006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现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了中国首份行业层面的社会责任报告,开创了风气之先。到今年是连续第七年行业社会责任报告。这也是ISO26000所倡导的企业以外组织的社会责任在中国最早、最长期的制度化实践。

2006—2008年的三年间,中国每年只有一份非企业组织的社会责任报告,即纺织行业的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直到2009年,中国才有了5份非企业组织的社会责任报告,而其中的两份是来自纺织行业,一份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行业社会责任年报,另一份则是中国第一份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报告《2008浙江省平湖市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2012年,中国已经有181份非企业或者组织的社会责任报告。但这些报告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一种在政府部门推动之下的行为。2012年,我国非企业组织报告95%以上的增长主要是为了满足政府的要求,例如,上海市政府要求某些非企业组织必须社会责任报告。然而,政府推动固然重要,但是自觉自愿围绕自己的诉求报告更加重要。

从产业集群层面来看,应该说2009年平湖市经贸局和平湖市服装行业协会的《2008浙江省平湖市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在中国开创了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报告和地区行业组织社会责任报告的先河。今年,石狮、虎门、西樵、盛泽、海宁、萧山和王江泾七家纺织服装产业集群集体社会责任报告。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报告有着独特的优势:一是集思集益,能够集中、宏观地反映大量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使各方充分了解行业发展条件,理解行业发展路径,协助化解行业发展挑战;二是群策群力,超越企业,反映出政府、企业、当地社区和居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协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努力,展现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另外,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报告,对区域品牌建设非常有利,很多产业集群由于生产而闻名,下一步产业集群如何在整个社会层面获得更好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如何获得各级政府支持,在消费者层面获得理解和信任,集群社会责任报告都会是一个非常好的手段。

在企业层面,为了便于企业科学、规范地开展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于2008年和2009年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国的第一个社会责任报告指导体系和中国第一个社会责任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即《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纲要》(CSR-GATEs),和《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准则》(CSR-VRAI)等。这些体系一方面能够帮助企业在“写出报告”的同时“写好报告”,另一方面也能使企业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社会责任管理有机地联系起来,做到“管理出报告”、“报告促管理”。

2009—2013年间,70余家纺织服装企业了近180份社会责任报告,其中约半数报告通过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联合会平台,50余份报告通过独立第三方的验证或协会鉴证。经过六年的努力,纺织行业不仅成为中国社会责任报告份数最多的制造业行业,同时也是报告验证比例最高的行业,实现了数量和质量双高。

同样,六年的努力也证明,行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指南系统是必要而有效的,科学、系统的编制依据对于报告的质量至关重要。2012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对纺织行业的所有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表明,虽然行业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整体质量在各个维度上都比较均衡,但是按照《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CSR-GATEs)编写的报告在各个维度上质量都更高。而且,按照CSR-GAGEs编制的报告在指标覆盖率和内容实质性上都全面高于非CSR-GATEs报告。因此,一方面建议更多的企业应该参与到社会责任报告的行列中来,另一方面建议企业应该更加积极和深入地使用简便易行的行业性社会责任报告解决方案。

当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当必须与商业价值联系起来。为此,2012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推出了“负责任的生产”工作机制。这一机制旨在向全球供应链推介优秀纺织服装企业,引导供应链各利益相关方关注产品本身的同时认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责任表现。入选“负责任的生产”机制的企业均是近年来在社会责任能力建设与信息披露方面已有建树的纺织服装企业,其参与商业推介的产品须从“中国流行面料入围评审”的产品(面料)中核选。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于2013年推出的“责任资产”计划,将通过建立更广阔的平台,对接品牌和采购商以责任信息进行商业推广。

(二)能力提升

社会责任能力建设是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根本手段和长效措施。多年以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致力于将利益相关方的能力和资源引入行业,携手为行业企业开展社会责任能力建设。例如,2012年,通过引入国际劳工组织的SCORE项目,利用培训和现场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浙江省平湖市12家企业进行了培训,并对5家企业开展了两轮现场指导,使其环境表现和劳动生产率都明显提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与BSCI一起培训了200余家企业的700余名管理者,自2007年以来,联合会与BSCI的培训项目已经培训了超过10000名管理者和员工代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还与江西省新余市商务局、陕西省纺织工业协会等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合作,为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了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社会责任培训。

(三)专题研究

基础研究是纺织行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基石,也是所有其他工作的源泉,因此,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持续密切关注纺织行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针对性地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和提出解决方案。2012年,开展了两项专题调研活动:企业内部的申诉和沟通机制研究和产业的区域转移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申诉和沟通机制研究了不同申诉机制建立和运作的成本、效果,以及对企业文化的影响,总结出了一系列建议,以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国国情与行业特色的内部员工意见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

此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于2011年底启动了“中国制造业的区域转移及其对社会责任的影响”调研项目。2012年,项目组探访了东中西部11个省市自治区的近 50家企业,通过问卷和访谈对转入、转出地的当地政府、行业组织以及员工等利益相关方进行了深入调研。2012年底,项目组完成了调研报告的撰写。2013年4月9日和11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与瑞典驻华大使馆企业社会责任中心在北京和上海联合举办了两场调研报告会,4月23日,合作双方还与香港瑞典商会在香港举行了“中国制造业的区域转移及其对社会责任的影响”专题座谈会。

(四)跨界行动

纺织行业在社会责任领域内的跨界行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跨体系合作和跨行业共建。

就跨体系合作而言,不同体系间的集体行动,可以加强体系间的融合与合作,并整体提升全球社会责任体系和标准的运作效率、可信性及透明度。早在2008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就与欧洲BSCI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促进两个体系的合作。2010年,与BSCI和美国的SA8000就体系间进一步合作进行了多论洽谈。2011年,与SA8000签订了类似的协议,并且与WRAP和Solidaridad达成一致,最终5个体系协议同意在中国设立“社会责任体系合作中国顾问委员会”(MAC)。这个委员会的目的是促进各社会责任标准和体系在社会责任,领域的对话和共识,加强体系间的融合与合作。具体而言,5个体系希望通过上述委员会研究制定在劳动者保护领域指导各个标准体系的审核和认证实践的具体要求的通用指南,这些指南也将极大地便利工厂实施各有关标准,以最大程度减少实施不同标准体系时的重复性或冲突性工作。2012年,MAC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就社会保险、职业健康与安全等各个体系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研讨。2013年7月,第三次MAC会议召开,在这个会议上,SEDEX(供货商商业道德信息交流组织)加入了MAC,使得开展体系协同的标准和体系达到了六家。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继续努力推进跨行业协作,并以电子信息行业为重点,致力于将纺织行业的社会责任建设经验移植到其他行业。在2010年之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就协助中国工经联、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等行业和企业组织完成了它们的社会责任指南体系的编制。从2011年初开始,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全程参与了中电标协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和筹备,积极开展经验分享与跨行业合作。2011年下半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的专家与中国电子信息行业各利益相关方组成起草组,并作为起草组的主要协调人组织完成了《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讨论稿)的起草。2011年12月,在工信部的支持下,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子标准化协会签订了社会责任战略合作备忘录,建立了社会责任工作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2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专家作为起草组的主要成员,在广泛征询各个利益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继续修改和完善《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先后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和定稿。作为推进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基础性指导文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以CSC9000T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为主要参照依据,将为电子信息企业和相关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提供系统性的指引。

纺织业调查报告第8篇

罪魁祸首林少华

林少华是1979年偷渡到香港的一名“港商”,1991年至1996年间,打着“投资”的旗号,先后在广东、辽宁等地进行了一系列诈骗活动,涉及资金达数亿元之巨,后被司法机关抓捕归案。

五丰祥集团公司是林少华和其兄林少龙各出1港币在香港成立的公司。1992年,林少华以五丰祥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威成(香港)有限公司的名义,应成都市政府的招商引资之邀,来成都“发展”。为了替以后的诈骗铺平道路,他先后成立了四家由其一人担任总经理的合资公司,成都友谊商店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1993年3月,成都纺织品公司与林少华的威成公司签订合资成立友谊商场的合同,注册资本1328万美元,各占50%。合同约定,成纺公司以位于成都市核心商业中心的友谊商场大楼作投入,林少华则应以664万美元现金作投资。

在采取假投资方式成立公司后,林少华在友谊商场大楼上采取各种伎俩实施诈骗。

首先,他通过他其它几个合资公司,采用来回倒账,达到侵吞成都纺织品公司财产的目的。

仅林少华旗下合资的一家娱乐公司,多年来一直霸占友谊商场大楼7000余平方余米经营桑拿、夜总会及酒楼,为林少华腐蚀拉拢官员、编织巨大“关系网”,被称为“四川的红楼”。多年来这家娱乐公司拖欠的房租就上千万元。

另外,林少华等人采取伪造中方董事签名、董事会决议等形式,向多家银行骗取高达上亿元的贷款,也让成都纺织品公司这幢大楼由此背负了巨额不明债务。

1996年,阴谋败露后,林少华潜逃境外,1998年深圳市公安局将其抓获,2001年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5年9月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林少华有期徒刑15年。

诈骗犯林少华在合资经营的幌子下,几年时间下来,让成都纺织品公司这幢处在繁华闹市区商业大楼未带来一分收益,反而背负了巨额债务。虽然他阴谋窃取这幢大楼的图谋并未得逞,但在被捕前,林少华将其在所持合资公司股份转让他人,又为大楼被人非法侵占埋下隐患。

偷梁换柱骗取国土证

2004年4月,成纺公司向四川省人大代表张世昌的一则反映,揭开了一段国有土地离奇易主的幕后故事。

友谊商场大楼位于成都市上东大街1-17号、走马街57-73号,工程于1991年11月动工,1992年底竣工交成纺公司使用。2003年初成纺公司向成都市房管局申请办理了友谊商场大楼公有房屋产权证。

同年,当成纺公司按照规定程序更换国有土地使用证时,竟发现公司所属建筑物根基土地使用权已不翼而飞。成纺公司被告知,这宗土地早在1993年7月已全部出让给了成都友谊屋业公司。而该公司正是林少华控制的一家合资公司。

接到反映后,张世昌等旋即展开调查,结果发现,友谊屋业公司正式成立当日,即向成都市计委呈送《关于申报“综合商住楼”工程的立项报告》,其中写道:“我公司拟进行‘友谊商场’第二期‘综合商住楼’的开发建设……‘商住楼’是‘友谊商场’项目的第二期工程,位于上东大街17-37号范围,占地面积3735平米。”

随后,友谊屋业公司持成都市计委的“成计投资[1992]256号”批文,开展了向有关部门申请规划许可证、国土使用证、投资许可证的活动,一场“偷梁换柱”的文字游戏在此时悄然展开。

2004年,人大代表在调查时发现,1993年1月15日,成都市规划局大型建设定点汇报表中,本清楚填写友谊屋业公司的“项目选址”为“上东大街17―37号”,附交的“总平面图”,也清晰载明“成都友谊商场二期”的位置坐标为上东大街17―37号。然而,在1993年6月23日成都市规划局向屋业公司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把“综合商住楼”(“友谊商场”二期工程)变成了“友谊大厦广场”,同时将用地位置从“上东大街17―37号”变成了“上东大街1―37号”。这样就轻而易举地把完全由成纺公司建好的友谊商场大楼划进了友谊物业公司的工程。几乎与此同时,友谊屋业公司向成都市国土局提交报告,申请将上东大街1―37号的土地完全出让给成都友谊屋业公司,并在获批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7月12日,屋业公司顺利以低价获得上东大街1-37号、走马街57-37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限为70年。

就这样,原本由成纺公司独资修建好的友谊商场大楼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被友谊屋业公司收入囊中。

行政诉讼暗渡陈仓

2004年6月11日,张世昌等人大代表视察成都市规划局,发现规划局没有如实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证》,使得成纺公司的成都友谊商场大楼占用的6.5亩国有土地不翼而“飞”,而屋业公司的商住楼开发却由原来的占地5.6亩变成了占地12余亩,并给成纺公司为自己独立修建的友谊商场大楼办理公房产权证设置了障碍。

而友谊商场大楼6.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又是缘起于2003年3月,友谊屋业公司以“土地争议”为由向锦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友谊商场大楼的公有房屋产权证。

从成都市检察院的《查帐报告》和成都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可以看出,友谊屋业公司由洪挺任董事长、林少华任总经理。同是洪挺任董事长、林少华任总经理的成都娱乐公司,占用成纺公司友谊商场大楼7000平方米场地经营桑拿、夜总会及酒楼,十余年来从未付过一分房租,欠成纺公司房租数千万元。成纺公司于2003年3月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讼,要求法院判令娱乐公司支付巨额房租。于是友谊屋业公司随即向锦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使成纺公司诉娱乐公司支付巨额房租的诉讼被迫中止。

2004年3月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庭审后认定,成都市房管局为成纺公司办理公有房屋产权证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作出了驳回屋业公司诉求的一审判决。接着,屋业公司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5月1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该案需中止诉讼。此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成都市政府提交了司法建议书,请成都市政府查明两种用地证明文件孰是孰非。

2004年6月,张世昌、罗懋康、罗为群、张红英、齐继蓉、黄萍、刘万平、刘明英、赵兰等省市人大代表到成都市国土局、规划局、外经局、建委等部门调查,查阅了大量资料文件,写出了长达万言的《关于成都友谊屋业有限公司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视察报告及意见》,并于同年7月10日联名106名省市人大代表向省及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和省市两级政府递交。

《报告及意见》直指成都市规划局有关人员“违法行政”,同时,人大代表们对成都市国土局的“行政失误”问题也直言不讳。《报告及意见》最后建议,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收回友谊屋业开发公司在上东大街1-37号、走马街57-7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维持成都市纺织品公司对该地块土地的使用权。

风云突变再起波澜

多年来,成纺公司的广大干部职工为捍卫国有资产不致流失艰苦斗争,付出了极大的牺牲。他们的正义行为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人大代表的坚定支持。2004年7月,106位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向省人大常委会递交的“报告及意见”,还创下了共和国个案监督人大代表人数之最!

然而令张世昌等人大代表没有想到的是,这份意见在被送交到有关部门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石沉大海。

2005年春节前夕,人大代表开始酝酿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质询案。正在此时,成都市政府紧急约见张世昌等人大代表,并承诺在春节前给人大代表一个答复。随后,成都市成立由市政府、市检察院、市纪委组成的专案组,由副市长何华章具体负责,并商定每周约见一次人大代表,通报办理情况。

2005年3月24日,何华章再度约见人大代表,并向人大代表郑重通报调查后的决定:成都市政府将发文通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上东大街1-17号、走马街57-7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归成都市纺织品公司所有;此决定以书面形式回复提出《报告及意见》的人大代表;市纪委正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港商林少华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市检察院负责调查处理。

这是一个合情合理、同时也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法纪的处理方案,骗枭林少华及其同伙也将由此受到应有的惩罚。但这个方案至今没有得到实施,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05年下半年,成都市却抛出了一份与此完全不同的方案。

10月15日,成都市政府何华章副市长、张学爱副秘书长应约向张世昌、罗懋康等五位人大代表通报了市专案组2005年6月后重新制定的解决成纺公司合资纠纷及债权债务新方案。即:由市政府监察局向房管局发出书面意见,要房管局出面,撤消市房管局先前为成纺公司友谊商场大楼颁发的国有房屋初始登记产权证,解散成纺公司;市政府把成纺公司的合资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问题接下来,由市政府承担责任,进行国家赔偿……

对此,人大代表深感所通报的新方案与3月份方案完全相背,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成都市政府提出了如下建议意见:

(1)在一审中,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已判决明确成都市房管局为成纺公司A座大楼颁发的国有房屋初始产权证行政行为合法;现在,该案正处于二审司法程序中,从市法院答复人大代表的“成法督(2004)250号答复函”得知:因市法院在等待市政府就该大楼的土地使用权属做出认定,因此,市房管局是否违法行政及是否应撤消其颁发的证件问题,已进入司法审理程序而不应由市政府决定;

纺织业调查报告第9篇

“太惨了”,山东美达服饰有限公司的田小姐说。该公司是全国服装出口企业十强之一的绮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以美国为主要出口目的地。今年年初以来,以出口为主的该公司便遭遇寒冬。出口下降的不止美达服饰一家,继五月份服装出口继续减缓之后,海关总署本月10日公布数据显示,6月当月,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155.20亿美元,同比增长4.20%,其中服装产品单月出口98.72亿美元,同比增速下降14.97%。

“2007年以来,汇率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价格上涨、银行信贷紧缩等因素叠加影响,纺织服装行业景气度不断下滑。”安信证券纺织服装行业分析师赵梅玲表示。邱先生也持类似观点:“行业不景气是不争的事实”。在14年的行业从业经历中,邱先生供职过内资、港资、日资及美资各类企业,但近两年行业发展越来越艰难,跳槽也变得越来越难。田小姐说:“汇率升值和美国市场的需求疲软,是公司出口出现困境的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中国第一纺织网统计显示,今年1~5月,纺织行业完成销售收入1247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28亿元。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增速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7.24个百分点和32.03个百分点。行业内亏损企业10498家,亏损面22.85%,比去年同期增加1.57个百分点。

第一纺织网总编辑、资深行业分析师汪前进,更是用了“最艰难的日子”来形容当下纺企的处境。安信证券2008年服装行业中期投资策略统计显示,2007年下半年以来,服装行业整体的毛利率水平明显下滑,由之前的14%下滑到今年3月份13.4%左右的水平。并且,利润总额增速下降的幅度明显快于销售收入的增速,企业亏损加剧,今年3月份规模以上企业亏损数量占行业企业数量的比重上升到24%。

以纺织服装大省山东省为例,商务部青岛特派办今年上半年对山东纺织业进行了跟踪调查,并于4月份出具调研报告。该报告显示,山东省纺织服装出口中纱线和布匹等低端产品比重较高,原材料等价格的上涨使得此类产品几乎丧失国际竞争优势。而汇率升值“好像一场寒流”,山东纺织行业势必将重新洗牌。

行业两极分化

赵梅玲用“二八定律”来形容当下纺织行业的这种状况,约占行业公司数量20%的大中型企业,拥有先进技术、具有品牌优势和高附加值,牢牢占据80%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利润。而技术水平较低、严重依赖出口的纺织服装企业,处境则越来越艰难。

据统计,截至7月17日,上市公司修正业绩预报的已达58家,其中近半缩减了预期,纺织上市公司成为重灾区。主营服装成衣、服装面料、纺织印染的众和股份日前中期业绩修正报告,由预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小于50%,预修正为减少10%~20%:德棉股份将今年上半年的盈利预测从变化幅度不超过30%下调到减少盈利45%:传化股份亦将其盈利预期从预增30%下调至预减20%:ST迈亚将公司今年上半年的盈利状况从预期亏损4000万元增加到亏损5500万元;以粘胶短纤为主营业务的澳洋科技,同样下调了盈利预测。从各纺织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修正报告中可见,业绩下降的原因不外于汇率不断调整带来的国际业务重创、公司的资金成本不断增加、用工成本增加、主要原料价格上涨等。传化股份刚刚履新的董事会秘书朱江阴,将公司业绩预期下调归结为汇率变化带来的下游企业困境。她表示,纺织行业本来利润就很薄,下游企业生产销售、出口遭遇困难,“我们作为上游企业,自然会受到影响”。但她同时表示,公司将业绩预期从增加0~30%,下调到-20%,调整幅度不大,因为包括汇率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对公司的“直接影响”较小。

澳洋科技业绩修正公告中称,由于出口和内需疲软,粘胶短纤价格“下滑速度之快,幅度之大,都超过了公司经营层的预计。”此外,公司还预计,硫酸、二硫化碳等化工辅料以及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会对公司今后的效益继续产生不利影响。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丁光辉表示,汇率变化等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下游纺织出口企业“传导”而来。而其他受访的上市公司均表示要继续深化主业,“开源节流”。朱江阴表示,公司将通过产品提价来降低原材料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影响,同时加强内部的精细化管理。丁光辉也表示,在行业整体大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公司未来将在继续强化主业、实施产品结构差别化战略、满足不同客户多层次需求方面努力,走出困境。

民族品牌鹤立鸡群

“我们不敢说这是我们的春天,但在这个冬天,我们更容易活过去。”七匹狼董事会秘书杨鹏慧这么评价纺织行业大环境下的公司。同是中期业绩预告修正,7月15日,七匹狼将其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修正为150%~200%,超过之前预计的50%,被市场认为超预期。

尽管内外受压的纺织业仿佛已进入寒冬,但部分企业却迎来了发展之春。在近期纺织品出口退税传言的刺激下,股市中的纺织服装板块表现比较活跃,其中业绩预告交上满意答卷的公司成为市场的“兴奋点”。杨鹏慧表示,尽快整个纺织行业不景气,但其细分市场却很大,公司坚持走体育用品中端以上这一细分市场,增长情况较好。

与10亿元规模的销售基数相比,七匹狼的国际市场销售额只占1%~2%左右,而且“基本上作为产能短暂剩余”来处理,杨鹏慧称这对公司的整体销售和利润不会产生太多影响。得益于品牌提升和国内市场开发的不止七匹狼。近日中期业绩预告的报喜鸟,就得益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带来的产品附加值提高,预计净利润增长在60%到90%之间。据了解,报喜鸟上半年营销网点从年初的585家增加至630多家。而截至2007年末,该公司主营业务地区构成中,国内与国外分别为4.53亿元和340.96万元,国内市场销售占到99.25%。

冬天来临,很多以外销为主的企业可能掉头向内,重归国内市场。七匹狼们的日子还会继续好过吗?“我们感觉压力不大。”杨鹏慧对此表现轻松。她介绍说,2007年出口退税率下调后,就不断有企业从外转内,但“只是对我们的低端产品冲击较大,对我们主要的中端以上品牌暂时还冲击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