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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2 15:08:44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第1篇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强化市县联动、城乡互动,推动城乡环保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根据《关于开展XX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X考核委[**]1号)文件要求,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目标分60分,自查分60分)

1、市委常委会**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到环保牵头的工作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X发〔**〕13号)、《XX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X办发〔**〕26号)和《贯彻落实xxx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工作方案》(X政办秘〔**〕172号)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了《XX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年,我市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全市基本实现部级生态全覆盖,部级生态县数目占全省1/2。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是基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印发《XX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办〔**〕50号),明确了42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以“两办”名义出台《XX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办〔**〕2号),明确提出从**年开始,每2年一轮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不断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召开了XX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着力创新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X环函〔**〕35号)、《关于印发》(X环察〔**〕60号)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X环察〔**〕10号),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发布了第一期“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试点开展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完成了8家国控水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四是全面推进全流域跨界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完善了XX江全流域环境管理机制。XX市-旌德县、XX市-绩溪县分别签订了《XX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江上游水体跨界环境污染纠纷XX-xx联防联控工作方案》、《XX县—XX县XX河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开展XX河、XX河上游流域环境现状调研,组织国土、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河长制”。印发了《**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5号),制定了实施计划。

**年5月,印发《XX市环保局**年督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对全市秸秆禁烧、xxx、省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年,我局承担的“一单清”目标任务主要涉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重点流域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省定减排任务。以上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年,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主要有环保督察和环保“绿剑行动”。均完成任务。

**年1月,市环保局开展**年“绿剑行动”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在“绿剑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落实“绿剑行动”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察。4月份,我市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化工行业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x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次x余人次。12月,组织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集中执法检查,共设六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县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市重点信访件,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以及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案件,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共检查企业x家,存在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x家,违法率为23.6%,对56家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x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25%。根据检查结果,对8个县市区(含市开发区)内x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下发8份监察通知,对5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8个县市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绿剑行动通报。

省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XX市共移交x项问题线索及x项问题。截至**年2月中旬,x项问题线索已完成x项,正在整改中x项;反馈意见中的x项问题已经交办给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于3月10日前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年,我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荣获招商引资先进单位。(X招组[**]1号)

5、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制发《市环保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XX市环保局**年法治X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较好完成了**年度依法治理工作。

二、创新争先(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包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达标。据省环保厅初步反馈,**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考核结果均为满分,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x件,政协提案x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荣获市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三、服务基层(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直工委、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年,我局提供帮扶资金x万元,在去年的1月、4月、9月和12月开展集中走访帮扶4次,每名科级干部送去帮扶资金x元,了解帮扶对象生活、工作情况,点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x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2、**年,我局圆满完成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与社区和各段长单位配合,全力推进“联点共建”和路段管理工作。

3、制发《市环保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确定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年完成书面依申请公开1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x余条,发布数据x余万个,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总量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4、**年,市环保局共审批x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x个,报告表项目x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全市(含XX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x个,预计投资额约x亿元。

5、**年,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即“理论教育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环境文化行动”、“激发活力行动”、“防腐促廉行动”、“优化作风行动”,全年共组织“春节集中培训”1次、“环保讲坛”学习培训9次,全面推进干部调学和继续教育。**年由市人才办牵头我局引进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全面完成**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年我市秸秆焚烧火点数为x个(x县),根据XX市统计年鉴**版,我市耕地面积为x9公顷,平均每百万亩火点为x个,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年,各市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亩控制在x个以下”,**年我市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第2篇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市统计局认真执行党管武装的各项制度,全面做好本单位退役军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关于2019年度市直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局2019年有关工作自评如下:

一、对上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确保上级政策学深悟透、落地落实。

二、研究本单位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市统计局目前有退役军人15人,其中在职4人,退休11人。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先后2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

三、拥军优属工作开展情况

在建军节前夕,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并送去组织慰问;每年定期安排一次体检,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关爱;认真落实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对4名在职退役军人根据本人特点精准安排工作岗位,对11名退休职工定期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询问生活上是否存在需要解决的难题。

四、包联制度落实情况

及时根据省、市关于完善退役军人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完善信息台账,细化基础数据,确保本局退役军人情况更新及时。同时,认真落实本单位领导包联责任制,为每名退役军人确定1名包联责任人。

五、解决-信访问题情况

本局退役军人在2019年度无信访情况和诉求反映。不存在退役军人进京赴省上访情况。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第3篇

年度绩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高效、顺利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并切实运用员工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特制定本方案。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参与本考评。三、原则1.通过考评,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以及工作态度与年度奖金挂钩,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2.通过考评,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就公司发展、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3.考评对象与考评指标体系、考评形式相匹配,适应不同类别的员工。4.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四、职责1.人力资源部:(1)绩效考评方案的编制与报批;(2)绩效考评方案的培训与沟通,确保参与绩效考评的员工和管理者明确绩效考评的目标和意义,掌握绩效考评的标准和方法;(3)准备绩效考评所用的各种表格;(4)负责组织、协调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时间进度控制、答疑等;(5)撰写绩效考评的总结报告,就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建议向公司总经理报告。2.各部门经理(含主管):(1)负责指导下属进行自我评价,并客观公正地对下属的绩效进行评价;(2)与下属进行沟通,帮助下属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解决的问题,并与下属共同制定绩效改进计划;(3)针对绩效评价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3.所有员工:(1)认真进行自我评价,并与直接上司进行开放的交流沟通;(2)认真进行对相关同事的评价。五.考核目标(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业绩考评;(2)获得确定年度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业绩考评;(3)考核时间:20__年1月22日-27日六、考核内容、形式及方法(1)年度管理人员绩效考评采用自我评价、总经理评价、下级评价、同级代表评价相结合,按相应比重加权平均计算综合得分;(2)年度其他员工绩效考评采用自我评价、直接上级评价、间接上级(总经理评)评价,按相应比重加权平均计算综合得分;(3)全体员工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员工服务年限也作为考评的一部分;(4)评估按照管理人员和普通(文秘站:)员工工作性质的不同,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考评指标体系,管理人员共有3类15个指标,普通员工共有3类14个指标;(见《绩效评价表》)(5)本考评方案分别制表列出了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各项考评指标的评价标准。(见《绩效评价标准》)本考评方案所列《绩效考评项目构成表》及《各项绩效评价分数所占权重表》如下:绩效评价项目构成表绩效考评项目名称适用范围使用的评价工具备注自我评价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评价表主管级、经理级员工使用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评价表,其他员工使用普通员工年度绩效评价表直接上司评价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评价表间接上司评价一般员工年度绩效评价表同级代表、下级评价经理级员工(含主管)年度绩效评价表年度述职报告全体员工述职报告按100分制由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打分,平均数即为述职报告得分入职年限考评全体员工人力资源部评价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入职时间评分:试用期内2分;试用期后一年以内4分;一年以上三年以内6分;三年以上四年以内8分,四年以上10分。经理级员工(含主管)各项绩效评价分数所占权重表职位类型各项绩效评价分数所占权重自我评价直接上司评价下级评价与同级代表评述职报告服务年限经理级员工(含主管)105020155其它员工各项绩效评价分数所占权重表职位类型各项绩效评价分数所占权重自我评价直接上司评价间接上级评价述职报告服务年限其他员工103040155七、考评程序(1)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年度员工绩效考评活动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评进度安排;(2)人力资源部开展年度绩效考评相关会议,宣传绩效考评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传授绩效考评的开展技巧,指导绩效考评相关工具的应用;(3)各考评对象通过《绩效评价表》自我评价,其他有关的各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应权限通过《绩效评价表》对评估对象进行考评打分;撰写年度述职报告,一式两份分别上交部门经理(或主管)和总经理打分;(4)各绩效评价表、年度述职报告汇总集中到人力资源部;(5)人力资源部依考评办法统计出各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排名;(6)人力资源部对考评对象的得分在各部门进行公布,其中得分前5为一级,之后10为二级,再后20为三级,度绩效考评结果与年度 奖金挂钩;(7)人力资源部将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制表,并撰写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总结,一并提交总经理;(8)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经理批准通过,并在公司内公布;(9)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并解释,经总经理通过后颁布生效。八、结果与运用1.公司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挂钩:(1)一等奖:最高得分前5;(2)二等奖:最高得分前10;(3)三等奖:最高得分前20。2.年度考核不及格,该员工岗位工资在年度考核结束后下调一级。附件:《绩效考评流程》《绩效评价表》、《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考评流程相关部门/人绩效考评流程图相关说明人力资源部被考核人直接上司间接上司同级代表或下级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服务年限结果运用评分填写《绩效评价表》年度述职报告组织相关考评知识的培训考评计划1、管理人员填写《管理人员绩效评价表》2、全体员工附加《年度述职报告》3、普通员工填写《普通员工绩效评价表4、考评人:直接上司、间接上司(即总经理、部门经理或主管)、下级、同级代表。5、归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完成6、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入职时间评分:试用期内2分;试用期后一年以内4分;一年以上三年以内6分;三年以上四年以内8分,四年以上10分。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府加强大型活动绩效管理的要求,通过严密科学的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全市大型活动的谋划、组织、管理和创新水平,引导大型活动向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有效提升大型活动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群众评价、工作考评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探索、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大型活动绩效考核采取专业统计调查与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分值形式(百分制)体现考评结果。

(一)专业统计调查(40分)。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和跟踪调查的方法,主要调查活动的认知度、满意度、美誉度和创新度4方面情况。

(二)组织考核(40分)。由市大型活动办牵头组织,有关市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组成大型活动工作考核组,对主、承办部门和单位呈报的活动方案及工作总结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大体分为:1.活动主题及内容是否紧密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2.活动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严密性、创新性。3.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务实、节俭、顺畅、效能。4.活动取得的成效(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是否显著。5.活动的社会反响及获奖情况。

(三)专家评议(20分)。由市大型活动办牵头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议组,召开绩效考评会议,对活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专业性评价。

四、考核范围

在年度全市开展的大型活动中,选取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财政投入较多、具有一定品牌和较高知名度的活动,以及目前虽然规模不大、知名度不高,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发展前景广阔的活动。具体包括10项A类活动、7项B类活动、3项C类活动,共计20项活动(详见附件)。

五、考核时间及步骤

考核时间为年9月至12月。

(一)专业统计调查。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在9月中旬完成调查方案制定及问卷题目编制工作,经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即开展调查工作,并适时开展现场调查及跟踪调查工作,于12月底前形成调查报告并报送市大型活动办。

(二)组织考核。各单位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最迟在12月中旬前)对本单位年度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对照本考核方案写出自检报告。大型活动工作考核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自检报告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抽查、核对,于年底前确定组织考核分值。

(三)专家评议。12月上旬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自检报告进行专业评议,并打出专家评议分值。

(四)整理总结。市大型活动办于12月底前完成大型活动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形成后,将为以下工作提供依据:

(一)对年度大型活动进行A、B、C分类。

(二)对优秀大型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奖励。

(三)为市委、市政府就有关大型活动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提供参考。

七、组织领导

成立市大型活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姜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石嘉兴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大型活动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大型活动绩效考评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型活动办。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信息,协调处理绩效考核有关事项,撰写绩效考核综合报告,通报绩效考核结果等。

八、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绩效考核任务的部门要认真谋划,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收到实效。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第5篇

论文关键词:考核方法;实验教学;电工电子;开放模式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电工电子实验是实践性较强的电类技术基础课程,主要锻炼学生的基本动手能力与设计创新能力。传统的实验教学模式,由于受学时的限制,无论在实验内容上还是在实验时间上都不够灵活,无形中限制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学习的自主性。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传统的实验教学模式已经无法很好的满足学校和学生日益提高的实验教学的需求。采用开放式的实验教学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实验资源与公共时间的矛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专业、兴趣和学习风格等特点来选择实验内容和时间,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创新设计能力的培养提供了灵活、充裕的时间和空间,全面地提高了实验教学的质量。目前,开放的实验教学模式已经为很多高校实验室所采用。

新的实验教学模式的采用,必然带来新的教学理念与管理方式。实验考核是评定学生实验课程学习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新的教学模式下如何对学生进行实验考核是教学改革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长期以来,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的电工电子类实验课都是附属于理论课,实验都是在固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实验成绩只作为平时成绩,仅占整个课程成绩的很小一部分。随着实验课程的单独设课以及实验室的开放,如何为实验时间、内容都不尽相同的学生制定统一的评定标准与考核方式是新实验模式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本文结合我校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的实际情况,在开放的模式下实验独立设课的考核方法上进行了一些研究和探索,并对具体的做法和体会进行了论述。

一、实验教学过程与考核模式

1.实验教学过程

在全开放的实验环境下,每一次实验课时间段内形成的自然班级中,学生的年级、专业、班级、实验课程、课程的实验项目和内容可能都不相同,因此要求学生必须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同时也对实验指导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意义上的统一授课、辅导已经不再适用。

课内实验教学过程分三个环节:实验课前准备,课堂实验教学,课后实验总结。整个教学过程,坚持以学生自主学习为特色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具备独力思考,独力操作,独立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实验课前准备。每位学生每学期都有多个必修的实验项目,每个实验项目需要的器件也不相同。一般在学期初,将规定项目所必需的芯片统一发给学生,学生利用这些芯片完成该课程要求的规定实验项目。对于自己感兴趣的实验,学生还可以申请相应的芯片。到学期期末再回收这些芯片,对于一些电阻、电容等低价格元器件,完全面向学生开放,从而实现了元器件的开放。

实验指导教师进行实验仪器检查,对有故障的设备及时修复。实验教师统一进行备课,准备电子课件。检查教师机、PDA等是否工作正常。

学生进行网上预约选课,网上提供了所有电工电子实验的预习课件、实验仪器视频讲解课件和实验指导视频课件。近年来我们共制作视频教学课件40个、实验指导视频课件13个,所有的实验项目都有对应的多媒体课件,实验室的所有仪器仪表都有介绍其使用方法的视频课件。学生在进实验室做实验之前,必须观看该次实验项目的课件,并通过网络实验预习系统的考核,方可进行本次实验。对于设计综合型实验,要求学生根据实验内容,设计电路,撰写实验预习报告。

(2)课堂实验教学,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每个实验室都装有投影设备,以方便教师对实验内容的讲解和学生对实验内容的理解。实验主讲教师通过多媒体课件对本次实验的共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讲解时间不长。教师通过随机抽查考核系统,抽取若干学生,进行考核,以进一步检查学生预习的效果。

实验过程中,学生独立自主地完成实验内容,教师采用启发式,探究式方法指导学生,尽量做到多做少讲,并根据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的表现,在PDA上给出标识。安装在实验室墙上的大屏幕液晶显示器一直循环播放实验课件或指导使用仪器仪表的视频,使学生可以随时了解实验的相关内容。

实验完毕教师审核学生实验数据,并签字。学生整理实验台,离开实验室。教师检查学生整理实验台情况,根据学生实验数据、操作表现、实验台整理情况给出实验操作成绩。

(3)课后实验总结。学生撰写实验报告,思考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提交实验报告。教师批改实验报告,录入报告成绩。教师统一进行汇总,总结实验中学生经常出现的问题,注意事项,以及以后需要改进的地方。

2.实验考核的基本模式

实验考核作为实验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但要检验学生的实验结论,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的实验能力作客观评价,达到全面、客观检验学生实验水平的目的。每门实验课的实验成绩由各实验项目的成绩和期末的实验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实验项目的成绩由预习成绩、操作成绩、报告成绩通过加权换算得出,每学期所有实验项目成绩的总和占该门实验课程总成绩的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实验项目的操作成绩以及考试成绩的评分,通常通过对以下6方面进行考核来得出:

(1)考查实验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2)电路的理解与设计;(3)实验电路的搭建;(4)实验过程中所用到的仪器仪表的使用;(5)实验结果正确与否;(6)测试数据、实验结果的记录与整理。

各个评分点根据实验项目的不同,权值有所变化。

另外,为了鼓励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和各种电工电子竞赛,对于在创新项目和竞赛中获奖的同学,在其中选拔优秀的学生,期末允许免试,且实验成绩记为优秀。

二、实验教学考核的实践与效果

1.计划内课程采用跟踪式、多元化考核形式与方法

实验考核作为实验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但要检验学生的实验结果是否正确,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的实验能力作客观评价,以期达到全面提高素质的目的。然而,实验考核指标难以量化,一直是实验教学过程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为此,实验教学中心加强实验考核的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为了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实验技能,实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期末考核,根据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学生成绩。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占实验总成绩的50%,它包括3个方面:实验的预习成绩10%,实验操作成绩30%,实验报告成绩10%。

实验预习考核:考核每个实验项目课前是否进行有效的预习,对于涉及本次实验内容的理论知识掌握的情况,是否填写出完整的实验预习报告。实验预考核评定标准为通过或不通过。

实验操作考核:实验过程中,实验操作是否规范、正确,实验内容是否清楚,实验思路是否清晰,实验过程是否顺利,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实验,实验数据是否真实、科学合理,完成实验任务的总体表现等。实验操作考核评定标准为:给出每个操作者的操作分数。

实验报告考核:主要对学生撰写实验报告的完备性进行考核。实验报告中是否有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电路图;对实验数据的整理及误差的处理等是否科学合理;对思考题回答得是否正确,有无新见解或新思路;对现存的实验教学模式能否提出有益的建议等等。考核评定标准为:给出每个实验报告分数。

(2)期末考核。期末考核占总成绩的50%,并且期末考核具有一票否决的优先权,如期末成绩低于某一分值,则该门实验课为不通过。

教师根据不同的实验课程,拟出能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单元实验作为期末考核题目。同一门实验课程,有多个期末考核题目,学生随机抽取试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实验操作和考核试卷。监考教师根据学生的仪器仪表操作是否正确、电路连线是否正确、实验操作结果是否正确、电路原理图设计是否正确,实验数据处理和实验波形绘制是否正确等评分要点,给出该学生的最终期末考试成绩。

学生可以自主在网上预约实验考试的时间,规定课程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实验考试。在考试前实验室一直对学生开放,学生可以在任何时间到实验室进行考试前的复习和准备。

另外,为了鼓励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和参加各种电工电子竞赛,对于在创新项目和竞赛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奖的同学,期末实验免试,且实验成绩为优秀。

2.创新性的实践考核形式与方法

对于创新性的实践,由于完成一个项目的周期比较长,考核的指标主要是学生选题的全面性、先进性、创新性,通过对最后作品的验收,组织学生答辩,评阅最后的研究总结报告,综合给出结论。

“高级电子技术综合实验”(主要针对研究生开设)的考核内容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平时成绩主要是指实验报告成绩,期末考试采取学生一人一题抽签决定,学生根据实际题目,设计电路,进行调试,实现要求的功能,并撰写设计报告。教师根据电路实现的功能和设计报告,给出期末考试成绩。最后依据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给出该学生最终成绩。

3.实践取得的效果

通过以上考核模式的实践,取得了理想的教学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了学生实验的自主性。在全开放的管理模式下,实验时间、地点包括部分实验内容都是学生自由选择,实验前的预考核、实验报告的提交,甚至是期末考试的时间、地点都是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地选择。全开放、自主学习式实验教学与考核模式,树立了以人为本,为学生提供主动学习、自主设计学习过程的成才环境;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信息获取和选择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2)增加了学生成绩的客观性。以上实验考核模式的采用,使得实验课程中的每次实验都对最终的成绩产生影响,实验成绩不再是期末考试时的一张考卷或者一次操作决定。另外,学生进行每次实验时,一般都是不同的老师进行指导以及打分,因此,在成绩评定过程中,由教师的主观性因素带来的影响大幅度地减小。

采用以上实验考核模式后,学生的实验成绩不再只是以往的“及格”和“不及格”两种,每个学生都有自己单独的分数,可以很方便地对“优秀”、“良好”以及“及格”等分数段的人数进行统计。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第6篇

关键词:教育系统;绩效评价体系;学校会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预算绩效评价是一项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出分配体制改革,是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学校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改革工作[1]。长期以来,学校经费基本上都是靠政府拨给的,财务报表也主要是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因此学校会计信息的反映和提供也相对单一[2]。其中绩效模式是很重要的一环,但为学校绩效评价提供数据的会计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则更加重要[3]。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会计核算模式,离不开学校会计的改革和学校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本文为此具体探讨了学校教育系统会计的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现报告如下。

一、绩效会计的内涵

绩效会计的理论基础是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是对管理当局所应用的信息进行鉴定、计量、积累、分析、处理、解释和传播,以便在组织内部进行规划、评价和控制,保证其资源的利用并对它们承担管理责任。由此可见,财务会计是一个单纯提供会计信息的系统,而管理会计一方面要提供信息,另一方面要帮助管理当局制定计划,做出合理的决策,从这点来看管理会计人员要比财务会计人员更接近决策层。绩效会计是将管理会计思想与财务会计方法相结合。即在财务成果核算的同时,直接进行经营管理分析,努力做到经营成果和管理效率的同步核算。突出、强化了现代会计的管理意识,试图推动并完善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为此,绩效会计确立了会计管理论、收益目标论和要素功效论等基础理论[4]。

二、教育系统会计绩效评价的必要性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信息的提供必须真实、完整、及时、全面,既要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又要为财政相关部门提供科学参考,因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不言而喻。同时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校来自各方的压力增加,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的发展和运行要做出正确决策,也需要更深入地掌握学校的财务会计信息[5]。

三、教育会计的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

一是在评价工作时间安排上,按照制度化、程序化长效工作机制设定的时间节点;二是在技术质量的保证上,以我国教育支出绩效评价中心进行指导,教育机构与中介机构相结合组成的评价队伍,既有利于绩效指标研发,又有助于培养规范的绩效评价队伍。三是在评价机构的选定上,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开展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公正客观;四是在评价工作程序上,由教育部门组织重点评审会,先评审指标再评价项目,既保证了绩效评价工作有的放矢,又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五是在评价结果的应用上,首先教育部门将评价报告和整改要求反馈至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针对评价报告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书提交至教育委员会效能考核办验收通过,同时报财政备案。其次,对评价报告中涉及资金预算安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安排的重要依据。最后,项目单位将评价报告在教育部门网站上网进行公示,并将社会公众的意见收集整理后,报财政局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四、教育系统会计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配套措施

1.确立绩效评价为导向的原则

为配合单位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我国学校会计改革方向应主要从公共投入管理为主到以公共产出管理为主;从侧重单位财政、财务状况的短期流量分析到短期流量分析和长期存量分析并重,以防范财政风险。这就意味着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教育会计体系应是一个集财务会计建立的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为此我们应结合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在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同时,充分考虑政府会计的特殊性,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以充分满足各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6]。

2.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我们知道,在教育系统内部,各个部门一般都会有几个主要的目标,每一个主要目标下又会有许多分目标,这些分目标都可以用具体的量化指标来衡量,由于单位每个部门的工作、责任不同,所以各部门的评价指标不都是一样的。我们认为,学校在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要注重学习和创新指标。学校是否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决定了能否持续不断地提高影响力,能否在未来的竞争中取胜。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持续增长,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3.建立健全学校财务报告制度

首先应建立独立的外部审计制度,使审计机关或其他鉴证机构以公正中立的身份, 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其次应构建一个层次分明、内容完善的财务报告体系, 使之包括审计报告、学校财务报告、基金财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要求披露的补充信息五个部分。学校财务报告都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支出明细表这些主表及其附表组成;基金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和基金余额变动表等组成,并确立教育基金、权益基金和受托基金,各自作为独立的财务报告主体。最后应提高学校会计人员的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 并建立更高效的教育会计信息系统。

4.创新绩效会计核算监督评价体系

首先是要划分责任单元。责任单元是教育系统内部按责权统一的原则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能反映经济责任情况的内部单位。划分了责任单元后,还必须建立各部门、员工的信息沟通渠道,信息的收集、分享、交流是成功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保证,包括调整计划、提供帮助,及时激励、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在反馈、沟通过程中达到了绩效监督的目的。学校根据反馈的结果对数据进行合理调整后,再将绩效核算的结果即绩效工资分配至部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个人考核结果再发放至个人。其体现这一部分工资与员工个人的业绩、部门业绩以及单位业绩相结合,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分配的竞争和激励作用。

总之,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需要以新《学校会计制度》为依据,建立学校教育系统会计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现代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麟扁.学校会计信息披露系统改革的探索[J].教育财会研究,2008(01).

[2]罗辉.改善和提高公共部门绩效的会计使命[J].会计研究,2006(03):45-55.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第7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支农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农业综合考评相关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项目支出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合肥市支农项目绩效评价是指对市级农业项目资金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包括支农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全面衡量的办法。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第四条合肥市支农项目绩效评价依照客观公正、简明实用、并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支农项目安排挂钩的原则。

第五条绩效评价依据主要有:

1、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实用于农口部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3、农口部门有关行业规划、绩效目标;

4、农口部门项目实施有关技术要求的规范和准则;

5、项目申报规范性文本;

6、项目评审意见;

7、项目批复文件;

8、项目验收报告;

9、项目绩效报告;

10、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绩效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按项目实施阶段分为:实施过程项目评价和完成结果项目评价。

实施过程项目评价:对支农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后期预测、风险防范、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完成结果项目评价:对项目执行结果、可持续性发展性、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资金管理状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第七条按项目性质分为:业务评价和财务评价。

业务评价内容包括:立项目标合理性及完成情况、项目验收的有效性评估、项目组织管理水平评价、项目社会、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评估等。

财务评价内容包括: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财务信息等。

第八条评价指标的确定: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按6:4比例确定;二级指标为业务评价和财务评价所涵盖的具体内容。

第四章绩效评价的实施

第九条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分部门负责的管理办法。市级农口部门组织落实项目的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市财政局会同市级农口部门规定市级支农项目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加强对县区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县、区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出县区范围内的绩效评价办法,指导、监督、审查所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按有关要求开展支农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有关绩效报告、数据、材料,并对报送的相关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年市财政局会同农口主管部门根据支农项目安排情况选择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合肥市的绩效评价由市财政局、市农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项目单位按要求填写《合肥市支农项目绩效报告》),县、区应对此进行初步审核;市级经过复审,填写《合肥市支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章绩效评价的奖惩及结果的应用

第十四条绩效评价的结果由市财政局、市农口部门统一加以应用。县区财政部门、农口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

第十五条市级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制度,绩效评价的优劣作为市级预算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优秀单位给予重点支持;对县区绩效评价工作直接与市级农业财政综合考评挂钩;对项目单位重复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除限期纠正外,并采取终止项目,收回项目资金,取消其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第8篇

物理实验 考核方式 成绩

物理实验是大学物理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深学生对抽象的物理系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至关重要。为了提高物理实验的教学效果,往往采用一定的考核方法来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

以往的做法是将物理实验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个部分,对其进行综合即得到学生的最终实验成绩。平时成绩主要以实验报告的成绩为依据。期末考试成绩则是抽取某一个实验项目,根据学生现场完成情况来评定成绩。这种方法虽然省时省力,但是成绩的评定较为片面,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学生并不认同,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生实验的积极性。成绩失真的原因是成绩评定主要以实验报告为依据,可能存在很多不公正的因素。由此导致学生实验态度可能会不太端正,造成实验教学的效果的下降。

如果能够将学生实验学习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细分并量化,综合评定给出其实验成绩,使得成绩更加合理,更加真实,无疑将会提高学生进行实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

为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实验情况进行量化评定。

一、平时成绩的评定

平时实验成绩,即根据学生在整个学期的物理实验课中所表现出来的学习态度、实验能力和取得的成效所给出的评定。可以从实验纪律、预习、实验操作和实验报告等几个方面来分别进行考察,最后将各个部分的成绩综合起来,得到最终的平时实验成绩。

1.实验纪律

遵守实验纪律是完成实验教学的前提。为此,实验纪律必须在平时成绩评定里面占有一席之地,一般为平时成绩的15%。如果旷课,则该次实验成绩直接作零分处理。如有迟到则相应扣除该次实验的纪律部分成绩。

2.预习

预习是实验课上课之前学生必须要做的准备工作。要求学生通过研读教材、查阅资料等环节,熟悉仪器,知晓实验的目的、原理、实验过程、具体步骤、绘制数据记录表格等,并要求学生写出预习报告。预习是顺利完成实验的前提。教师应在上课前检查预习报告,但根据教学经验,有些学生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将教材中的内容依次抄好作为预习报告,之前并没有用心去领会其内容,没有达到预习要求。为促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切实达到预习目的,可以在实验之前以提问的形式抽查预习情况,并给出相应的预习成绩。这既能让所有学生在操作前加深对实验内容的理解,又能使得预习成绩趋于合理,促使学生做好预习。对于预习比较深入,对相关内容有独到见解的学生,可适当加分予以鼓励。

3.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是实验过程的核心,可以反映出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部分成绩占的比例可以大一些。这要求教师在实验课堂上加强巡视,密切观察学生的操作情况。重点注意学生实验态度是否端正,实验操作是否熟练,实验过程是否规范,实验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实验数据是否合理正确。观察学生对实验中发生的一些问题是否能积极主动地解决,对实验中出现的现象能否深入思考,做到对学生的实验情况心中有数。

实验结束之前,要求学生上交实验数据,根据实验数据的正确程度进行实验操作的成绩评定。这就要求实验教师事前要对实验进行预作,对实验数据大致走向做到心中有数。也可以在检查实验数据过程中向学生提一些实验所涉及的问题来考查学生,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学生在仪器上重复某一个简单实验步骤,以判定其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在确认无误后,首先要求学生在自己的实验数据单上签字认可,最后教师才在学生的实验原始数据单上签字确认。

由于实验课时有限,要求教师在一次实验课中准确地考查所有学生是有困难的,这就要求教师注意工作方法。对于实验态度端正的学生,可以加快检查的速度,快速评定成绩。而对于水平相对较低的学生,则可以进行详细的询问,考察数据的真实性。这样可以做到实验操作成绩的评定基本公平。

4.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的完成情况可以反映出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这部分可以重点考查学生对实验数据的处理是否规范准确,实验结果是否正确,实验误差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同时重点考查学生对于实验结果的分析是否确切合理,实验结论是否正确完整,是否能较准确地分析出通过数据或实验结果所反映出的问题,考查学生实验总结是否全面,是否有独到见解。凡此种种,都需要教师认真地批阅实验报告,正确判断通过实验报告所反映出的学生的学习情况,由此给出合理的实验报告成绩。

实验报告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学生实验报告上的原始数据单必须是学生自己交给老师签字的原始数据单,上面不仅应该有老师的签字,还应该有学生的签字。然后,再根据原始数据单来检查学生的数据处理是否与其原始实验数据相对应。数据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根据实验数据所作出的图线是否正确。这是判定学生实验报告成绩的关键,也是实验报告成绩的真实性和公正性的要求。

将上述部分的成绩按照实验纪律15%,预习15%,实验操作40%,实验报告30%的比例将各项成绩综合即得到该次实验的最终成绩。再将各次实验的最终成绩求平均值即得到本实验课程的平时成绩,占本门实验课程总成绩的70%。

二、考试成绩的评定

在学期的期末实验教学任务完成以后,可以进行实验考试。考试的形式有口试、笔试和操作能力考试三种形式。

1.口试

口试就是以2~3位教师以类似答辩的形式对学生进行逐一面试,每位教师可以提1~2个与实验相关的问题,根据学生回答的情况判定学生的实验水平,现场给出实验考试成绩。这种考核形式的优点是考核速度较快,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实验水平,成绩相对比较公正。缺点是,试题的量比较少,不同的同学需要回答的问题互不相同,因此成绩有一定的偶然性。

2.笔试

笔试可以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对于物理实验思想、实验方法的理解,对于常规仪器的认识,对于误差理论的掌握等,可考查学生处理数据、分析数据结果、理解相关资料等方面的能力。这种考核方法的特点是题目的量比较广,能够比较全面的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只要监考严格,成绩也比较公正。缺点是耗时较长,老师要改卷,工作量较大。

3.操作能力考试

操作能力考试,就是以实际操作形式全面考查学生的实验能力,可以用抽签的方式决定学生的考试内容(实验项目),让学生现场完成实验,根据学生完成的情况评定成绩。所选内容最好是设计性实验内容,可以给出实验题目、要求,给出可供选用的仪器,给出部分资料或不给资料,主要由学生自己查阅相关资料,自行设计实验方法,自行选用合适的仪器设备,整个实验过程独立操作,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实验并做出实验报告。这种形式的考试能比较全面地考查学生各方面能力,所占总成绩比例可以稍大一些。缺点是需要较长的时间,教师准备仪器的工作量非常大,因为不同的实验项目需要准备不同的仪器,而且抽签决定的实验项目是不确定的;教师需要根据抽签结果不停地将不同的仪器搬进搬出,而且实验考试过程中还要随时监控各个学生的完成情况,劳动强度非常大。另外,这种考核方式只能考核一个实验项目,成绩有一定的偶然性。例如,一个学生只有一个实验完成的比较好,而实验考试刚好就抽到这个实验,那他的成绩就会比较高,不能真实地反映他的实验水平。

4.选用

上述考核方式各有利弊,各自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当更加注重考核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时,可以选择操作能力考试的方式。当时间比较紧张时,可以选用口试的形式。当想更加全面地考核学生与实验相关的各方面能力时,可以选择笔试的形式。教师可以根据情况任选上述考核方式中的一种或两种对学生进行实验考核。期末实验考试的成绩,一般占到实验课程总成绩的30%。

三、综合评定成绩

通过平时情况和考试情况的多方面考查,就可以综合给出学生的实验总评成绩。鉴于平时实验比较多,教师考查比较细致、全面,这部分成绩可以相应占稍大比例。同时,在平时实验考核中也可以加入其他一些考核指标。例如,在学生合作完成实验的情况下,可考查学生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再如,环境卫生也可以算一项考核指标,可以考查学生学习态度和责任心等。综合成绩中各项考核内容所占比例可参阅表1。

上述成绩的评定和统计是比较繁琐的,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艰辛劳动。为了减轻教师的劳动强度,我们制作了标准的EXCEL格式实验成绩统计表格,把繁琐的实验成绩统计工作交给计算机去完成,提高了实验成绩统计的准确性,同时也使得教师摆脱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如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四、结语

大学物理实验课的考核评定,相对理论课来说要繁琐复杂得多,它既不能以一份试卷来代替,又不能单纯以一次实验操作考试作为最终成绩,这种片面的做法会影响教学效果。大学物理实验课的最终成绩评定,应综合考查学生在纪律,操作和实验报告等各方面的表现,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实际能力,给学生一个公正合理的真实分数。这种考核方式,势必要求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付出更多的心血,需要教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严格要求、严格把关,使大学物理实验课的考核起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的作用。实践证明,改进后的实验成绩评定方式提高了学生实验的积极性,改进了实验教学的效果,在省级基础实验室合格评估中受到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参考文献:

[1]金桂,姚敏,黄家敏.工科大学物理的教学改革与实践[J].湘南学院学报,2010,31(2):43-45.

[2]穆松梅,刘文成.大学物理实验课考核方法探析[J].考试周刊,2011,5(56):9.

[3]梁海生.改革实验考核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26(5):18-21.

[4],时丽冉.实验考核模式新探索[J].考试周刊,2009,3(31):5.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第9篇

关键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中国;美国;澳大利亚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人水和谐理念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研究”(1&ZD15)子课题之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法律保障关键措施研究”

作者简介:胡德胜,男,哲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 西安 710049);王涛,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6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013)03004908收稿日期:[F]013003

一、引言

与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水资源危机较为严重。一方面,水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正常年份全国年缺水量为500多亿立方米,近/3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可以说,用水总量居高不下甚至连年增长造成的供需矛盾突出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另一方面,我国用水方式粗放,用水效率较低,从而极大地阻碍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例如,“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只有050, 远远低于07~08 的世界先进水平”[1]。此外,“全国地表水总体状况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总的来说,在诸多因素的交织作用下,我国水资源情势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北少南多的水资源分布格局进一步加剧,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逐步加重,城镇频受雨洪灾害,雨季水多成灾且白白流失,旱季水少则过度开采利用而形成江河断流、地下水日趋枯竭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

公共行政学中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在市场化条件下,根据社会的发展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要提供公共服务成为政府最重要、最广泛的职能和最根本的任务;政府公共部门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和与社会相脱离的‘力量’”[3]。有学者将国家管理原则列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一项基本原则[4](P108-110)。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水问题,01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下称“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由政府为社会提供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水资源管理服务。该制度的核心在于确立水资源利用的“三条红线”。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的前提,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的基础,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的基点。确保“三条红线”不被突破,是成功实施我国水战略的关键性非工程性措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就是确保“三条红线”不被突破,并围绕这一核心构建内容清晰、规范严谨、程序缜密、制裁和救济设计科学的规则、规章和具体制度。水利部、国家统计局013年3月6日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所揭示出来的我国水资源现状与10年前、0年前状况之间的差异,进一步验证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急迫性。

根据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公众作为公共服务的消费者,是政府服务的对象。由此形成的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是:为了保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应当对政府在法律赋予的职责范围内实施的行为进行监督。在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指导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政府实施的水资源管理也是一种公共服务,为保证政府在制定水资源管理政策时能够充分考虑这种公共服务应当反映出社会公众的利益与需要,以及保证政府能够高效、充分地执行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对政府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就成了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指标进行考核,“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胡德胜,等:中美澳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的比较研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将我国刚刚建立和实施的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与国外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它们的内容和运行效果,不仅可以发现我国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还可以学习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从而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责任考核制度,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真正开展和实施。基于对全球5个法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初步综合考察,发现美国和澳大利亚在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方面不仅较为注重对政府水资源管理从决策、执行和成果三方面进行全程考核,而且大量采用信息披露的方式促进公众参与对政府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此外,美国是在经历较严重水问题后,不断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水质管理、专门的水资源管理项目,并强化对政府管理部门的考核;这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我国的情况。就澳大利亚而言,则基本上是未雨绸缪,各州和地区通过废除普通法上的沿岸水权制度,在全国性协议或统一政策的指导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实施一体化水资源管理措施[5](P17-4),并且实行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考核制度。因此,这里选择美国和澳大利亚作为比较对象。

二、我国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

[JP3]在水资源管理方面我国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其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尽管《水法》规定了水行政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责,但是过于原则且没有配套的具体规定、措施和程序予以保障和落实。在实践中,由于水资源管理的目标缺乏刚性规定,无论在中央层次还是在地方层次,基本上没有对政府的水资源管理责任进行过实质意义的考核。

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下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提出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由水行政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管理状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水量水质监测结果作为考核的技术手段。为了进一步落实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国务院于013年1月日印发并施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下称《考核办法》),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根据《考核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办法。主要考核目标包括附件1、和3分别详细给出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在考核周期方面,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的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考核期的第至5年上半年开展上年度考核,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上半年开展期末考核(第6条)。

在考核形式上,对于经国务院审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干部主管部门将之作为对各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11条)。有关部门对于考核优秀的省级政府在安排项目时予以优先安排,考核结果为不及格的省级政府要向国务院提出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时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1条)。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和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水利部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13条)。

关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责任主体,由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由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省级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第3条)。

在公众参与方面,水利部在每年6月底前将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告(第10条)。

这标志着我国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在形式上的真正建立。考核内容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在地方层次上,目前只有个别省市(广东、天津)、市、县级政府或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但基本上都是013年《考核办法》的模式。由于《考核办法》刚刚实施,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年度考核还没有开展,而且第一次5年考核期的考核在5年后才会进行,因此无法考察《考核办法》的实施效果特别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这里仅进行逻辑上的理论分析。

综合分析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和《考核办法》,考察有关省、市、县的有关考核办法或方案,我国的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将水资源管理责任的考核对象集中于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无疑,这对于强化地方各级政府领导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地方政府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水质控制工作大有裨益。然而,它的主要或重大缺陷在于:(1)在考核形式上,对于负有管理责任政府或其部门的管理过程缺乏必要的动态考核,比较注重结果,缺乏对各级政府或其水行政机构或流域治理机构进行水资源管理决策的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也无法对水资源管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加以科学的监督和评判。()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没有一个常设性机构予以负责,难以做到常抓不懈。(3)对于省级政府水资源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社会公众仅有对考核结果的知情权,基本上没有实际参与的机会。在省级层面的考核上,从个别制定有考核办法的省级行政区域来看,有的允许公众有一定程度的参与权,有的则没有01年月6日《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考核方法分为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种方法;公众评价标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络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重点调查公众对所在地级以上市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等工作的满意程度。而01年1月17日《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则仅规定由“考核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报送的自评情况和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综合自评、抽查和检查情况划定考核等级,编写考核报告”,没有公众参与的规定。

三、美国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的制度[3]及实施考察

(一)美国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

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在水资源管理方面,水量配置管理基本上属于各州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但是对于联邦根据各州水法而取得的水量或水权,联邦政府(主要是内政部和陆军工程兵团)享有进行再分配的权利。水质管理则主要是联邦政府的职责,主要负责部门是联邦环保署;此外,内政部、能源部、陆军工程兵团和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等联邦执行或行政机构也负有一定的职责。这些是讨论美国联邦政府的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的基础。美国国会制定了适用于联邦所有执行和行政机构的责任考核法律,这就是1993年《政府绩效与成果法》和010年《〈政府绩效与成果法〉现代化法》。它们适用于联邦政府有权管理的一切领域内的事务,因此,美国水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也实施联邦政府绩效管理的考核形式。

美国国会认为,包括水资源管理项目在内的联邦管理项目中存在的浪费和缺乏效率,减损了美国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削弱了美国政府恰当满足公共需求的能力;其主要原因在于联邦管理者没有对项目目标予以清晰的诠释、没有就项目绩效提供充分的信息1993年《政府绩效与成果法》(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 Act)第条第(a)(1)款。。为了提高联邦管理项目的执行效率、提高联邦机构的服务水平,美国国会于1993年制定了《政府绩效与成果法》,对所有联邦机构进行绩效管理。从内容上看,该法针对政府绩效管理规定了多项措施,其中最为核心的部分是要求联邦机构制定并向国会提交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其中,战略规划的规划期必须不少于未来5个财年,具体内容涉及部门职能和运作情况、为履行部门职能而制定的各项总体目标和目的、如何实现各项总体目标和目的、部门年度绩效计划中所提出的各项绩效目标与部门总体目标和目的之间的关系、阐述为制定或修改部门总体目标和目的所运用的一系列项目评估。此外,为了保证战略规划的科学性,该法还要求联邦各机构在制定战略规划时与国会协商,并与可能受规划影响或可能对此规划感兴趣的实体征求并考虑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了实现联邦各部门制定的总体目标和目的,从1999财年起,联邦管理和预算办公室要求联邦各机构准备一份年度绩效计划,计划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1)设定绩效目标,用以确定每个项目活动的绩效等级;(1)以一种客观的、可量化的方式表述这些绩效目标;(3)简要说明项目操作流程、所需技能和技术,以及为达到绩效目标所需要的人员、资金、信息和其他资源;(4)设定绩效指标,用于评估每个项目的相关成果和服务水平;(5)为实际项目成果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制定基准;(6)规定用于核实绩效测量值的方法。作为对联邦各机构绩效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和评估,《政府绩效与成果法》要求联邦各机构最晚于每年1月31日,完成并向国会和总统各提交一份关于上一财年实施有关工作和项目的绩效报告。每份绩效报告均应当运用绩效计划中设定的绩效指标将项目的实际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对是否已经达到绩效目标进行评估。如果未能达到绩效目标,报告必须解释和说明:(1)绩效目标未能完成的原因;()为完成绩效目标而制定的绩效计划和安排;(3)如果绩效目标不可行或不具有可执行性,是什么原因所导致,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011年1月9日,经总统奥巴马批准,010年《〈政府绩效与成果法〉现代化法》(PRA Modernization Act,简称PRAMA)生效。该法对1993年《政府绩效与成果法》进行了一些修改,涉及战略规划、绩效计划和绩效报告的相关内容。从修改的内容来看,010年《〈政府绩效与成果法〉现代化法》呈现出以下特点:(1)增加了对联邦政府的绩效考核。除了要求联邦各机构制定各该机构的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外,它还要求联邦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协调联邦各机构制定并向国会提交联邦政府的绩效计划。()提高了公众参与的程度。一方面保留了联邦各机构在制定战略规划时与国会协商并向可能受战略规划影响或对战略规划感兴趣的实体征询并考虑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另一方面规定绩效计划、每一财年各季度中绩效目标的进度报告,联邦各机构的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计划、绩效完成进度报告、年度绩效报告等文件都必须在联邦政府和各该机构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3)指定专人负责绩效目标的实现。它规定联邦各机构在制定联邦政府绩效计划时必须为联邦政府的每个绩效目标确定一位负责官员,负责协调各部门共同完成联邦绩效目标;联邦各机构在制定各该机构年度绩效计划时也必须为各该机构的每一项绩效目标确定一位负责官员,作为项目负责人。(4)加强对联邦机构绩效完成情况的过程监控。除沿用1993年《政府绩效与成果法》关于年度绩效报告中将实际完成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的规定外,它还规定了联邦政府每个季度必须一次绩效完成进度报告,联邦各机构也必须定期各该机构的绩效完成进度报告,以利于国会和公众对联邦政府和联邦各机构的绩效完成情况实施全过程监控。

(二)美国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实施考察

在经过4年的实施准备阶段后,1993年《政府绩效与成果法》共实施了13年(1998—010年)。在制定之时,该法被誉为“对联邦政府而言的一个分水岭”,因为它是美国历史上国会第一次要求联邦各机构设定目标、衡量绩效并将绩效成果向国会报告[6](P1)。考察该法的实施情况,由于它使用了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从而大大提高了美国联邦机构在履行职能和执行有关项目方面的效率和效果。而010年《〈政府绩效与成果法〉现代化法》于011年1月4日才生效,实施时间较短,其实际效果有待日后观察。

以环保署为例,其绩效管理结构是“战略规划年度规划和预算实施和执行结果核算、报告和评估每三年调整一次战略规划”。它有5类战略目标:清洁的空气和全球气候变化;清洁的和安全的水;土地保育和恢复;健康的社区和生态系统;遵从和环境管理。它们都与水资源管理有关,特别是“清洁的和安全的水”更是直接以水质为主题。环保署每一财年都需要向国会和总统提交一份绩效和责任报告。报告的起草过程通常是:各部门对其工作进行总结,综合部门进行汇总,财务部门进行核算,总核查官办公室进行核查,署领导同总核查官就未能完成工作的原因、存在问题以及后续工作建议进行讨论,完成报告。对于009财年,在它承诺完成的05项工作中,环保署有37项没有完成。在环保署《009财年绩效和责任报告》中,环保署不仅对其未能完成的原因进行了详细说明,而且还就总核查官提出和发现的问题、挑战和建议进行回应;特别是在附录A《009财年完成的项目评估》中,详细列举了总核查官办公室所评估的项目、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以促进环保署更好地完成后续工作[7]。

四、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3]制度及实施考察

[B](一)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

根据澳大利亚宪法,水资源管理原则上属于州管辖事项,联邦政府无权干预,各州形成了各自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为了形成全国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在联邦政府的促进下,以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COA)1994年《水事改革框架》为开端,以联邦、各州和地区均为缔约方的004年《关于国家水资源行动计划的政府间协议》(下称《行动计划协议》)为法律基础,澳大利亚全国范围内目前已经基本上形成了实体内容统一的水资源管理法律与政策[ZW(][BF]004年6月5日,在堪培拉召开的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会议上,澳大利亚联邦与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昆士兰、南澳大利亚、澳大利亚首都地区和北部地区政府之间签订了《关于国家水资源行动计划的政府间协议》;后来,塔斯马尼亚州于005年6月加入,西澳大利亚州于006年4月加入。它是澳大利亚在全国层面上最重要的、最全面的法律性水资源文件,指导着联邦和各州(地区)水资源管理法的制定和实施。[BFQ][ZW)]。尽管联邦和各州(地区)的水资源管理法律与政策近10年来变动比较大,但都是为了落实或实施004年协议而修改或完善已有的,或者制定新的法律与政策。各方在协议中指定或设立了独立的第三方对该协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其中,国家水事委员会是最主要的第三方。

为了落实《行动计划协议》,联邦政府制定了004年《国家水事委员会法》,据之设立了国家水事委员会。该法第7条()和(3)款规定,国家水事委员会在监督考核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5](P136-138):(1)对涉及水资源及水资源管理结构、管理和监管的事项进行初步评价;进行评价时应当考虑《行动计划协议》各方已经完成的工作,以及如果有要求的,为了进行评价而开展进一步的工作。()就其所进行的初步评价,向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3)就各方的具体实施计划是否与《行动计划协议》规定的目标、结果、行动和时间表相一致来作出决定,进而判断其是否符合《行动计划协议》。(4)就其所作出的决定或任何判断,向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5)就各方是否正在履行其承诺事项,向联邦政府或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6)监测墨累—达令流域南部地区水权跨州交易的影响,并就这些影响向《行动计划协议》有关各方提供咨询意见。(7)从006—007财年起,根据全国性标准,每年评价一次水事产业在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例如水价、水资源管理成本和灌溉效率)的情况,并就这些评价向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8)在006—007财年和008—009财年,评价《行动计划协议》各方在协议中所要求的时间表内实现它所规定的目标和成果的进展情况,就这些评价向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并就各方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和成果而可能采取的行动向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提出建议。(9)在010—011财年,对《国家水资源行动计划》进行综合审查,包括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部长理事会会同国家水事委员会所制定的实施情况评价指标、评价协议,评价根据协议所采取的行动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评价它们对国家利益的贡献程度,评价协议的实施对于地区、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影响,并就审查和评价的结果向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10)在005年,评价《行动计划协议》各方是否履行了它们在《水事改革框架》下的义务,并就评价情况向联邦政府提供咨询意见。(11)在005年,根据部长的要求,评价不是《行动计划协议》缔约方的州(地区)是否履行了它们在《水事改革框架》项下的义务,并就评价情况向联邦政府提供咨询意见。(1)在005年以后,根据部长的要求,根据《水事改革框架》规定仍然负有某一义务的某一州(地区)在履行该义务方面的进展情况,向联邦政府提供咨询意见。

为了促进公众参与,《国家水事委员会法》第44条就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公开问题作出了规定[5](P148):除非部长反对,国家水事委员会必须向公众公开其根据该法第7条(2)和(3)款所做出的评价和建议;如果部长表示反对,他必须说明反对理由,并由国家水事委员会向公众公开反对理由。

(二)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实施考察

[JP]根据《国家水事委员会法》的规定,011年底前必须由专门机构对国家水事委员会成立后所进行的水事监督工作进行评估。011年1月6日,澳大利亚可持续性、环境、水、人口和社区部公布《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关于国家水事委员会的评估报告》,对国家水事委员会的现行职责和作用进行了综合考察和评估[8]。其中,报告第5章中的监控、审计、评估和建议四节内容就是关于对国家水事委员会监督各州和地区实施《行动计划协议》的情况阐述和评价在报告中,“监控”(Monitor)一词被定义为“对各州和地区执行《行动计划协议》的行为进行实时跟踪,以确保获得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审计”(Audit)一词被定义为“将通过‘监控’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公布和报告”;“评估”(Assess)一词被定义为“在‘审计’的基础上对各州和地区执行《行动计划协议》的目标和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建议”(Advise)一词被定义为“就‘评估’结果向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提出建议”。[BFQ][ZW)]。国家水事委员会通过“监控”,对关于各州和地区实施《行动计划协议》过程中的各项水资源数据、实施水事计划产生的影响的信息进行了采集,并了一系列的监控报告;《评估报告》指出,“这些监控报告形成了公众了解《行动计划协议》的重要数据和信息来源。”国家水事委员会通过一系列单独的“审计”行动和进行其他评估活动时的“审计”行动,对“监控”活动中采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公布,了多份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认为,“国家水事委员会关于《行动计划协议》实施过程的透明度报告加大了各州和地区的公共责任,大大降低了公众无法获得相关信息而对政府失望的风险……促进了《行动计划协议》各项战略性目标的实现和推动水事改革对澳大利亚产生直接影响”。以“监控”报告 和“审计”报告为基础,在007年至011年的5年时间里,国家水事委员会共对《行动计划协议》进行了3次评估,并分别于007年、009年和011年了3份两年一度的评估报告,对《行动计划协议》在各阶段的执行成果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对这些评估的评价是,“提高了其所进行的审计程序的价值”,“为已经进行的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和未来进行的改革可能取得成果提供了证据”,“为澳大利亚如何实现从水事改革中获得最大利益指明了道路”。在公布《评估报告》之后,国家水事委员会还向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提出了如何更好实施《行动计划协议》的意见和建议。《评估报告》特别强调“澳大利亚水事改革中应当存在这样一种机构,通过报告向澳大利亚政府间理事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尤其是关于实施《行动计划协议》的意见和建议,而国家水事委员会无疑是堪当此任的最佳选择”。从《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价内容看来,国家水事委员会作为澳大利亚水事改革的监督和责任考核机构,为澳大利亚政府和公众了解《行动计划协议》的实施情况、敦促各州和地区继续进行水事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比较与启示

随着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的出台,我国已将水资源管理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为确保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这“三条红线”不被突破,科学的责任考核制度不可或缺。对比分析我国与美国、澳大利亚在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上的做法,不仅有利于增强我们对自己制度中好的做法的信心,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国制度中的不足之处,从而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其一,在考核周期方面,美国的涉水管理执行或行政机构需要根据《〈政府绩效与成果法〉现代化法》制定规划期不少于5个财年的战略规划,每个财年向国会和总统提交一份绩效和责任报告,并且最后就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予以报告。这实际上是每个财年考核一次与5个财年的同期考核相结合。在澳大利亚,国家水事委员会对联邦和各州(地区)落实《行动计划协议》和有关工作的情况一次评估报告,在周期上,根据不同事项,既有以1年为周期的,也有以年为周期的。我国《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周期是5年,并且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发现,中美两国在考核周期上有相似之处,而澳大利亚则在全国性政策与法律(主要是《行动计划协议》)的大目标下,根据具体事项或领域,或实行1年一考核,或实行年一考核。共性是避免单独的长周期一次性考核。从其他领域行政管理工作的实践上看,政府管理部门往往习惯在最后截止期限到来之前的较短时间内,突击完成工作任务;长周期一次性考核弊端在于,完成工作的质量不高,虚假成分较大,容易反弹。例如,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减排指标的任务,在最后一段时间内,让企业停产。对于水资源这种可再生自然资源来说,实现可持续利用,不减损其可再生能力,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够保证的。此外,如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领导人,责任难以明确,容易出现推诿现象。因此我国规定考核周期是5年,并且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是合理的。

其二,在考核形式上,美国的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包含了事前审查(联邦政府绩效计划以及联邦机构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计划均在网上公布并向国会和/或联邦政府提交)、事中公开(联邦政府每个季度在其网站上公布其绩效目标的完成进度,联邦机构定期在各该机构网站上公布其绩效目标的完成进度)和事后评价(联邦政府、联邦机构均应向国会提交并在网站上公布其绩效报告)。与美国相似,澳大利亚的制度包含了事前审查(由国家水事委员会对《行动计划协议》各方的实施计划进行审查)、事中审计(就各方是否正在履行他们在该计划项下承诺的事项以及履行效果进行审计)、事后评价(对与实现协议中规定的目标和成果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评价),监督范围覆盖了政府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各个阶段,从而能够有效地降低政府在实施管理行为过程中的风险。相比之下,我国在中央文件中规定的基本上是由国务院对省级层面主要领导人根据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的落实结果进行考核评估。这种考核评估方法往往难以有效促进政府或其部门在水资源管理全过程中的科学决策和切实实施。因此,需要修改《考核办法》,将单纯的事后评价改为由水资源规划审核、水资源管理过程不定期巡查、水资源管理定期评价相结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考核评价体系。如果能够将考核评价体系在其中予以落实或体现,将有助于形成更为科学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考核评价体系。

其三,考核组织机构方面,机构建设是落实制度的组织保障。美国各联邦机构中都设有类似于环保署的总核查官办公室一类的常设考核机构,澳大利亚在国家层面设有国家水事委员会这样的常设机构,对各州(地区)的水资源管理责任进行考核。相比之下,在我国,根据国务院《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省级政府的考核,由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则参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在地方层面上也采用这一做法。笔者认为,这种考核组织机构具有明显的临时性质,与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关于水资源战略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定位存在较大差距。

借鉴美国和澳大利亚做法,我国有必要建立负责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的常设专门机构,确保考核工作的日常性,以及事前、事中和事后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如果目前难以建立一个常设机构,可以考虑先设立一个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将之设在国家发改委或者水利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有关部委抽调一定人员组成。

其四,公众参与原则或类似原则被我国绝大多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类教材列为该部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社会公众对政府及其部门的有关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是社会公众参与的不可或缺内容之一[9](P43-44)。在社会公众参与方面,美国和澳大利亚在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中,十分注意公众参与。美国1993年《政府绩效和成果法》和010年《〈政府绩效和成果法〉现代化法》规定联邦机构在制定战略规划时要征求并考虑相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联邦政府和/或联邦机构的战略规划、绩效计划、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报告、绩效报告等文件及时向公众公布。在澳大利亚,从《行动计划协议》中关于“社区伙伴”这一部门的相关内容来看,在与水资源管理相关的事项决策前,政府特别重视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信息披露和充分协商;在执行阶段,政府也特别重视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公众提供准确而及时的信息,便于公众监督;国家水事委员会必须向公众公开其对各方执行协议情况所做出的评价和建议,在部长表示反对公开的情况下,国家水事委员会要向公众公开部长的反对理由。从实际情况来看,正是因为公众能够参与水资源管理决策,对政府的施政行为进行监督,才保证了美国和澳大利亚政府水资源管理工作及对其考核工作的有效率、有效果进行。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考核制度中,基本上是政府及其部门自定考核目标、自评目标落实情况、自定考核结果,缺乏其他能够促进公众参与考核的规定和机制。这表明我国尚没有将公众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理念真正贯彻到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中。笔者认为应当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考核制度中,增加有关规定,促进、鼓励和保障公众参与特别是利益相关者参与。例如,在考核目标确定过程中,应当征询社会公众的意见,以确保目标的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能够解决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和事项。又如,在评价目标落实情况和确定考核结果时,一方面,在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同级其他部门对下级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时,应当充分调查有关行政区域内公众对该地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情况的意见,并将该意见作为评判标准或参考依据之一;另一方面,应该增加一个程序,让人民群众对政府或其部门自评的目标落实情况和考核结果提出建议或意见。这既有利于防止弄虚作假,保证客观公正,还有利于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考核办法》第14条规定:“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瞒报或谎报行为通报批评、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并不是目的,而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瞒报和谎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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