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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制度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8 15:55:18

药物制度

药物制度第1篇

答:“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原则和目标是什么?

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遵循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国国情;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突出改革重点,积极稳妥实施;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参与的基本原则。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满足公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为总体目标。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要对涉及基本药物多个环节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提高群众基本药物可及性,促进合理用药。目前,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和实行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报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等方面内容。

问:我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近期我区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基本药物目录。在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蒙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兼顾我区用药水平、用药习惯、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蒙药基本药物遴选暂行办法》,筛选、补充和完善我区基本药物目录。二是核定并公布基本药物价格。三是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自治区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四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情况如何?

答:为使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好地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需要,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在确定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听取和吸收来自基层、各级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专家反复筛选论证,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形成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确定了包括中西药在内的307个品种,已经以卫生部部长令形式对外公布。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订出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建立基本药物成本效益经济评价制度,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

问: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广大群众在哪些方面可以得到实惠?

答: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具体表现在:国家统一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药品价格与以前相比将下降;在招标采购配送环节,各省(区、市)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减少中间环节;在基本药物使用环节,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须按规定使用并确定使用比例,必将促进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药物,规范用药行为,避免药物滥用。同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减少加成比例,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减轻人民群众不必要的用药负担;在支付报销环节,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支付比例;在药品质量环节,国家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定期抽检,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药物制度第2篇

与国际并不接轨

据介绍,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同其他国家有较大差异。简单讲,基本药物制度多被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用,而发达国家一般也采用形式各异的国家药物政策。

国际上的基本药物制度通常有独立的筹资体系,往往通过财政拨款、捐赠等筹集资金,药品免费使用,具有福利性质。发达国家的药物政策往往通过医疗保险筹资,药品由医保按比例报销,患者要自付一定比例的药费,但针对特殊人群则可能免除患者自付部分,患者免费获得药品。比如澳大利亚的药品福利计划(PBS)规定当特定患者一年的药品开支超过一定金额后,在此后的12个月内则免费获得PBS药品无需支付费用,通常退伍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可以获得上述资格。

我国虽然建立了基本药物目录,但既没有实行常用药物的免费供应,也没有实行长期用药的全额报销。中国的基本药物制度以“零差率”、“集中采购”和“报销比例明显提高”等为特点,但鉴于筹资水平有限,基本药物有限的“福利”也被大打折扣。

与其他药物差别少

调查发现,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越来越相似,扩容后的基本药物目录包含520种药物,而2009版医保甲类药品目录也只有503种药物。还发现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没有独立的筹资体系,与医保目录药品相同均依赖各类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筹集资金,如果未来实现“三保合一”,那么基本药物和医保用药的筹资将完全相同。

有专家反映,实行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本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标志,然而,正在推进的公立医院改革也同样采用“零加成”政策,基本药物与其他药物对医院的补偿机制也将趋同。

药物制度第3篇

从河南省内几个试点市场的政策运行情况来看,基于国家和省市机构为核心给基本药物制度落地实行的种种举措,在整个基层市场产生的影响却并不如参与其中的各个单位预期的那样,有喜亦有忧!或许,这个过程本身就与国家的预期相符,通过试点市场的政策执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为全国范围内的全面实行奠定基础。

四大主体,反应各不同

在基层市场,直接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息息相关的主体,笔者将其总结为如下四个方面。而这直接与基本药物对接的四个主体,对于基本药物的认识从狂热期待到悲喜交加,演绎的相当精彩。

1、 商业公司:强与弱的博弈

在此次基本药物政策实施过程中,首要的核心环节就是为基本药物进行渠道转移的商业公司。这其中,包括通过招投标中标的一级配送商,和广大的不具备基本药物配送销售权的县级商业企业。

比如,此次河南省内中标的基本药物一级配送企业有20家,既有生产企业自建的商业企业,也有如九州通般的传统商业企业大鳄,还有地政关系较好的地区强势企业。同时,这些企业根据自身传统优势区域,在省内划定的基本药物试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又进行了圈地,各地自主展开的配送企业招标,又让一些区域诸侯浮出水面。可以说,这些手握尚方宝剑的强势企业,必将成为基本药物实施下的最大受惠方。

而另一方面,常年盘踞县市区的商业企业,则可能面临着占据整个销售品种和规模相当大比例的基本药物不能销售的严峻局面。于是我们看到,各个县级商业公司都在积极与区域内的一级配送企业对接,希望可以成为本县区内的基本药物配送单位,保护住既得利益。当然,这样的结果并不是每个企业都得到的。一部分企业通过自己良好的关系与一级配送单位签了合同,虽然拥有了基本药物的销售权,可是又要承担向一级配送单位缴纳几个点的管理费用,无形中增加了经营成本,降低了收益。当然,那些没有获得二级配送权的县级商业企业,则只能等待着被收购或破产的命运。所以,无论有没有二级配送权,县级商业企业的日子都不好过,从这个意义上讲,为数众多的县市级商业企业对基本药物颇有怨言。

2、 乡镇卫生院:牛气冲天大赢家

此次新医改目的就是要加强基层医疗建设,其核心就是乡镇卫生院。于是我们看到这样的情况,原本冷冷清清的乡镇卫生院,现在人满为患,甚至患者都临时加床到走廊上。而各级政府也通过送救护车、诊疗设备、为乡镇卫生院投资建设病房等扶持,让乡镇卫生院的软件和硬件不断提升。

同时,还有一个更值得乡镇卫生院骄傲的举措:以后乡镇卫生院所属区域的基本药物,统一由乡镇卫生院向辖区门诊或村级诊所供应。门诊和诊所不得擅自从其他途径购进基本药物,否则一经核实予以处罚。由此不难预见,今后的乡镇卫生院在名正言顺的拥有了药品经营权后,将会何等的强盛。所以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乡镇卫生院才是最大赢家!

3、 农村诊所:在合并中煎熬

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试点地市所有乡村诊所进行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同时,对乡村诊所进行合并,实行一村一所。这些诊所大夫统一纳入政府财政补贴,由游击队变成正规军,实行月工资与效益分配制。

于是,我们又看到了这样的场面:合并的卫生所内,某一个大夫的就诊患者很多,其他的大夫很少。逐渐的,生意不好的大夫退出合并,或者转入暗中行医,或者干脆不干这个行业,或者通过审批药店进行诊疗;当然,也有很多地方,建设有漂亮的标准化卫生室,但是大夫依然选择自己原有的地方行医。只有在相关职能部门检查的时候,才会临时在一起演戏应付;

……

可以说凡此种种,证明这种不通过市场手段强制进行的合并,引起了乡村诊所的反对,并不符合市场实际。

4、 患者,由喜到悲

对患者而言,国家新医改的初衷是降低药价,真正惠民。可是,我们却发现以前还相当便宜的药品,现在价格却在上升。虽然有新农合的全面医保政策可以报销,但是扣除药品非理性提交后,患者不仅没有获利,反而多支出了钱。、

这个现象的出现,可能与基本药物在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基础差异而产生的价格差异导致的。目前在基本药物目录或各个省市的增补目录中的品种,很多在农村市场的售价已经相当低了,但是在招标过程中因为参考城市市场或临床市场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加价因素,最终的基本药物中标价格却高了。虽然国家也出台了基本药物最高零售限价,以及同一品种未中标厂家的灵活售价机制,但是在基层市场的执行过程中,较低的售价不被允许,必须无条件执行基本药物的中标价。富了某些单位,却无形中加重了患者负担。

几项变化,值得思考

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过程中,涉及相关主体和环节的几个变化,也颇有意义。

1、 基本药物招标

国家设定的307个基本药物品种,以及省市地方增补的品种已经陆续出台。参与这些品种招投标的企业和品种也随之产生。中标的企业自然皆大欢喜,未中标的企业则颇多无奈。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以及地方垄断的限制中,未中标企业的产品销售相当迷茫。

2、 配送单位变化

基本药物一级配送的单位的确定,区域独家配送单位的确定,二级配送单位的产生,乡镇卫生院加入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销售等等,围绕基本药物配送而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也会让终端市场经历前所未有的震荡。

3、 “零加价”销售

基本药物的“零加价”销售政策,原本处于高端价位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如何应对这个问题?而低端价位的品种,又该怎么利用好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呢?同时,从招标、配送整个环节,商业公司、卫生院如何调整应对最终获利也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药物制度第4篇

医药产业被誉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是我国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根据全球知名医药调研公司IMSHealth对医药市场的监测,1991年全球医药市场为2058亿美元,2011年达到8800亿美元,二十年间医药市场的平均年增长速度超过4.0%。目前,我国医药产业也呈高速增长,但总体上看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还处在比较“年轻”的阶段,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不够,产业竞争力不强等不足仍然存在于医药产业中。为了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需要制定与医药产业相关的一系列政策。但政策的制定并不是盲目的,相关政策的制定需要建立在对医药产业定位的基础上,在制定政策前需要对目标产业进行全面而正确的定位。因此,对医药产业进行定位对于相关政策的制定的意义非同小可。医药产业作为一种产业类别,具有一般产业的基本属性,医药产业作为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还有着这类产业的特点。同时,医药产业由于其产品——药品关系国计民生而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医药产业有别于其它产业的属性更加突出。因此,本文拟首先从市场调节的角度、国家变迁的角度对医药产业进行基本定位,再从医药产业的产品的出发,结合基本药物制度与医药产业的关系对医药产业的特殊属性进行分析,以达到对医药产业的全面定位。

1从市场调节的角度对医药产业的定位

医药产业作为一个正在逐步进入国家主导和核心产业的产业类别,与其它产业一样,必须接受市场的自发调节。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市场通常是通过该产业的投入、产出等方面的一些特性来发挥调节作用。从而一个产业的投入、产出方面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产业的市场结构,诸如进入壁垒条件、生产者规模和分布、产品差异、规模经济等。

1.1医药产业是高投入的产业医药产业本身是一种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技术的特征,而与此特征相联系,医药产业具有高投入的特点。医药产业的高投入主要体现在医药研发上。医药产业中,承担研发的是制药产业。制药产业在产品研发的早期和生产过程中严格的标准和质量控制,以及最终产品上市和市场开发的过程中都需要非常高的投入。尤其是新药的研究开发过程更是耗资巨大。国外通常开发一种新药需要2.5亿美元,有的甚至高达10亿美元。

1.2医药产业是高收益和高产出的产业众所周知,医药产业是一个高盈利产业,发达国家医药行业的销售利润率一般高达30%。而创新药物的利润回报率更高、更快。一般情况下,一种新药上市后2~3年就可收回所有投资。换言之,新药品一旦开发成功,投放市场后将获取暴利。

1.3医药产业具有相对垄断性医药产业在大多数国家都是由政府控制准入的行业,政府的严格监督和医药产业本身的高投入特性使得医药行业的进入壁垒很高。高进入壁垒进一步导致了企业一旦进入医药产业则可形成相对垄断的地位。这种相对垄断性不仅表现在区域方面,也表现在企业垄断方面。区域的相对垄断主要体现在发达国家是全球制药市场的主体。北美市场首屈一指,其次是欧盟地区和日本。医药产业中企业的相对垄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跨国公司通过大规模的联合兼并,对市场的垄断性越来越强,对世界医药经济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主要发达国家及其跨国企业垄断地占有着医药研发资源和医药技术创新的成果。医药产业的高投入、高产出及相对垄断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医药产业的诸如进入壁垒条件、生产者规模和分布、产品差异、规模经济等这些市场结构,而产业的发展状况往往受这些市场结构的制约并通过这些市场结构得以体现,从而该产业的发展也就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接受市场的自发调节。

2从国家变迁的角度对医药产业的定位

受市场调节是医药产业与其它产业的共同属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医药产业与一般产业并无差异。然而,随着国家发展的变迁,我国需做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选择。当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各部门和有关专家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医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被赋予了这类产业的新的属性和特征,这些属性和特征便成为我国对医药产业制定针对性政策的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基于新兴技术、科技含量高、出现时间短且发展速度快,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具有较大溢出作用,能带动一批产业兴起,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支撑作用,最终会成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业态形式,其产品质量要稳定并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要好,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经济技术效益显著。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和特征,医药产业可被定位为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1医药产业是刚兴起、渗透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我国医药产业规模较小,正处于产业生命周期快速成长期。医药产业作为一种基于新兴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极强的带动作用,对传统产业和支柱产业具有较强的辐射和渗透作用。医药产业结合了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它不仅能带动一批新兴产业的形成,也能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发展,并将最终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或支柱产业。

2.2医药产业是高科技含量、高产品价值的先导性产业医药产业需要坚实的科学知识基础和新技术的支撑,其产品蕴含大量的技术突破。在医药产业中知识产权密布。因此,医药产业往往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附加价值高,能够引导和发展市场需求,并因此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

2.3医药产业是综合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友好性产业医药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科技创新,不仅适应低碳经济条件下的产业选择,也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力手段。医药产业不以产生消耗大量资源为条件,更不以造成大量污染为代价,节约资源,排放少,强调环境保护是创新驱动的产业,也是环境友好型产业。

2.4医药产业是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的导向性产业目前,我国产业结构还处于低级阶段,现代服务业所占比例不高,农业人口比例仍很高,制造业主要依靠投资和资源消耗。医药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在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创新竞赛环境下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要战略机遇,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2.5医药产业是吸纳新就业、社会效益好的依靠性产业扩大就业是促进民生的一大主题。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我国制造业发展仍面临一系列瓶颈问题和制约因素。医药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在促进充分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从公共性质的角度对医药产业的定位

上述医药产业的特性是医药产业作为某一类产业的一些属性,然而,由于产品的特殊性,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公共政策,医药产业又有着自身的特殊属性。医药产业的产品——药品,与人民的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医药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产业。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医药产业的这种特殊属性更加显著,医药产业的公共性质也越发凸显。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是以实现基本药物的可及为主要目的的,而基本药物的产业部门就是医药产业。因此,医药产业是基本药物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直接相关产业。为此,笔者从基本药物及基本药物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的角度对医药产业的公共性质进行探讨和论述。

3.1公共产品理论分析经济学家大卫•休谟(Hume,1739)最早对公共产品进行了理论分析,他认为“某些对每个人都有益的事情,只能通过集体行动来完成”。此后,随着众多经济学家对公共产品相关理论进行了分析和讨论,该理论逐渐趋于完善。但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的定义对该理论的影响最大。依照萨缪尔森的分析,纯公共产品是指任何一个人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别人对其消费的物品。换言之,一定数量的纯公共产品只要被生产出来或被提供,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可以对其进行消费。后来的研究者根据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的定义,总结出区别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两个特性,即消费的非竞争性(Non-rivalness)和收益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对于同时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的消费品称之为公共产品(Publicgoods);而对于同时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收益的排他性的产品称之为私人产品(Privategoods)。这里的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任何一个消费者对某种产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消费者对该产品消费。因此,整个社会对于该产品的消费量就是每一个消费者的消费量。这表明:第一,从消费角度来看,任何一个消费者都可以支配公共产品的总量商品;第二,公共产品在个人之间是不可分的;第三,该类产品多分配给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而这里的收益的非排他性是指某种产品一旦被提供,就不能排斥该社会任何人消费该种产品,或者排他成本很高。可见,非排他性与外部性具有密切联系,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往往具有明显的外部性收益(ExternalBenefit)的特征。当然,外部性与非排他性是有区别的,外部性收益通常发生在有限个体之间;而收益的非排他性通常是指广泛的外部性收益,甚至涉及全社会的个体。对于公共产品的消费的非竞争性与收益的非排他性而言,前者是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是由公共产品自身的因素决定的。而后者则是由外部因素决定的。根据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可以将所有产品分为4类:纯私人产品,既不具消费的非竞争性也不具收益的非排他性;纯公共产品,既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又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俱乐部产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但不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共同资源,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而不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俱乐部产品和共同资源因只具有这两个竞争性和排他性两个特征中的一个,有时也被称为准公共产品。

3.2医药产业的公共性质分析

3.2.1基本药物的公共产品属性分析基于上述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笔者从是否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出发来判断基本药物是否属于纯公共产品。布朗和杰克森(BrawnandJackson,1990)曾以图示方式,给出判别公共产品的步骤,如图1所示。根据图1的流程进行判断,首先基本药物具有明显的消费竞争性:在所有的基本药物中,某一个单位的药品被某一个患者使用后,同一单位药品不可能同时被另外一个患者使用,也就是说,多分配给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不为零,即具有消费竞争性。进一步对收益的非排他性进行判断,可以发现绝大多数基本药物不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因为某一个患者用药治疗后,一般不会导致该患者以外的很多人的健康状况的改善。即使对于一小部分传染病防治的药品(如疫苗)而言,它们确实存在明显的外部性,但这种外部性并非是公共产品收益的非排他性意义上的外部性。因此,基本药物也不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由此得出,基本药物本身并不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

3.2.2基本药物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分析在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进行分析时,笔者仍然遵循图1的流程来进行分析。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国家制度,一旦建立,就意味着国家中的每一个居民都有权力享有,每一个居民都能从中获益。对于国家而言,收益的排他成本很高,当然,也不可能进行收益的排他。所以,基本药物制度具有明确的收益的非排他性。但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下,多一个人享受基本药物制度的待遇就会多消耗一份药品资源,也就是基本药物制度分配的边际成本不为零,即基本药物制度不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因此,基本药物制度应属于准公共产品。

3.2.3医药产业的公共性质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得以落实,根本的物质保障就是基本药物。而医药产业作为基本药物的产出部门,是基本药物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坚实后盾。通过上文分析得出基本药物制度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而基本药物制度的这种属性便赋予了与之密切相关的医药产业某些特性:医药产业关系到国民对准公共产品的消费;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与否与国民的基本用药息息相关等。总之,作为公共产品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使得医药产业在也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公共性质,从这个角度说,医药产业可以被看作一种公共产业。

药物制度第5篇

关键词:中药 中药制剂 微生物限度 灭菌方法 控制方法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3.08.550

【中图分类号】R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8-0473-01

在现代医疗活动中,中药制剂凭借着其疗效确切、毒副作用小、相对安全等特点,在临床上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中药制剂的剂型经过不断革新也逐渐适应了现代医疗的需要,但中药制剂都是经过原药材处理加工而来的,尤其对于一些提纯程度不高的常用剂型,如散剂、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等,有的含有生药原粉、有的需要加入蜂蜜、糖等辅料,生产工艺相对繁杂、工序多,这些因素都使中药制剂受微生物污染的风险加大。下面针对各个控制点如何防范逐一分析探讨。

1 中药材的预处理

中药原药材因其生长特性,在采收加工过程中不可能完全将附带的杂质和泥沙等除去,这就给微生物的存在和繁殖带来条件。同时中药材本身带有大量细菌、虫卵和泥沙,而且大部分药材含有糖类、蛋白质等营养成分,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微生物容易生长繁殖。在实际生产中,大部分的原药材都可以进行水洗,有资料表明,药材水洗一般除菌率可达50%以上。经过水洗的药材可除去大量泥沙和附着在药材表面的微生物及虫卵,用流动水来清洗,才会得到较好的效果,同时清洗前要将个别霉败品挑拣干净,但水洗时间不宜过长,以防有效成份流失,干燥温度在80℃以上,否则会造成微生物的再繁殖。

2 选择合适的中药材灭菌方法

大部分经过预处理的中药材,含菌量都会大大降低,但有一些产品仅经过预处理而加工得到的成品微生物限度仍会超标,这就需要对原药材采取适当的灭菌措施。

2.1 湿热灭菌法:现大多数企业采用了中药润药机,在温度(115±5)℃,蒸汽压力0.2-0.4Mpa条件下30-60min即可实现中药的浸润、灭菌过程,与传统方式相比药材的微生物菌落数明显下降。

2.2 干热灭菌法:干热灭菌法就是温度控制在110-130℃灭菌2-3h,主要适用于湿热方法灭菌无效的非水性物质,对热不稳定的含有挥发性成份药材不适用。

2.3 辐照灭菌法:主要针对花粉类及花类不能清洗而且不能湿热灭菌的药材可采用照射药材灭菌,用100万-300万伦琴射线辐照后能彻底灭菌且对其有效成份的影响很小,灭菌效果几乎达到100%。

3 中药材的粉碎后灭菌

中药材也可以经过预处理后粉碎成生药粉再进行灭菌,其常用方法有湿热灭菌、乙醇气体灭菌、臭氧灭菌和辐照灭菌,但在方法选择上一定要保障药效,考察其主要有效成份受影响程度,慎重选择灭菌方法。

4 制剂生产过程的工艺卫生控制

在中间体得到控制时,中药制剂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的核心就是工艺卫生控制,简单的说,就是防止外部微生物进入半成品中。

4.1 在实际生产中,清场不彻底往往是导致微生物超标的一个重要原因。设备死角或操作间的角落遗留的物料就会成为微生的的繁殖地,在下次生产前如不能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则加工出的半成品微生物限度很可能超标。

4.2 对于一些难于清洁的设备管路处及密闭的部位,要注意在清场后保持干燥,破坏微生物的生存环境,或在清洁后喷洒75%乙醇来进行消毒,乙醇挥发后也易于干燥。像一步制粒机、高效包衣机等设备,在清洁后可直接用热风烘干。

4.3 通过控制区的压差来防止非控制区或可能造成污染的区域对控制区造成污染也是一个很有效的方法。相对洁净的房间保持正压,易产生污染的房间保持负压,这样会大大降低污染的风险。

5 其它影响因素控制

5.1 人员:人体是最大的污染源,为了避免人体所带的细菌污染药品,进入洁净控制区的人员必须按程序更衣、洗手、消毒,按照“稳、准、轻”的原则来操作。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2 环境:空气可以说是微生物的世界,据统计,药品生产上的污染有20%是由空气系统带入的。因此必须保障空气净化系统的良好状态,按期清洗更换初、中效滤袋,并每周使用臭氧对空间环境进行灭菌。

5.3 辅料:生产中所用的蜂蜜、蔗糖、淀粉等各种辅料都带有一定数量的微生物,临用前也必须严格选择和适当处理。如蜂蜜必需炼制;蔗糖、淀粉等必要时应作微生物检查。

5.4 工艺用水:中药制剂使用的饮用水至少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而纯化水在制备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质并在使用部位取样监控微生物。应该注意的是纯化水管路的清洗和消毒,一般使用10%食用碱溶液来消毒,根据管网长度循环1-2小时,再用饮用水、纯化水中洗至PH呈中性即可。

6 严格执行GMP是对微生物限度控制的重要保障

中药口服固体制剂生产中的许多方面和许多环节都有被微生物污染的可能,而把微生物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是GMP的主要精髓之一。只有严格执行GMP,根据GMP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保证中药制剂的质量。实施GMP,硬件是基础,但关键是企业员工执行GMP意识的,只有认识到执行GMP对保障药品的质量的重要性,才能把被动的执行GMP转变到自觉的操作中去,这才是对药品质量的最好保障。

参考文献

[1] 杨工昶.中药口服固体制剂微生物污染防范措施,时珍国医国药,2000年第2期第11卷

[2] 林毅等.中药制剂微生物限度控制方法的研究,中国医药导报,2009年12月第六卷第36期

药物制度第6篇

关键词 应急管理 应急药品储备 基本药物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2)15-0040-03

Study on the reasonable linking-up

of emergency stockpile system with essential medicines system

KE Rong

(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Business School, 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Nanjing 211198, China)

ABSTRCT Objective: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emergency stockpile system. Method: Comparisons and analyses between lists and departments in charge related to the two systems were made. Result: It is feasible to link up the emergency stockpile system with the essential medicines system. Conclusion: Linking-up of the essential drug system with the drug emergency stockpile system can solv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emergency stockpile system and facilitate the stockpile of the essential medicines .

KEY WORDS emergency management; drug emergency stockpile; essential drugs

从1998年百年一遇的洪灾,到2003年的SARS,再到2009年的H1N1流感,频频发生的突发事件使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显得日益紧迫。目前,在应急救援药品储备、配送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应急药品储备过程中部分常规储备品种难以进行保值轮换、应急药品信息储备不完善、应急药品配送过程不及时等。笔者联系基本药物制度,意图衔接基本药物制度和应急药品储备制度,利用基本药物流通量大、使用面广、统一配送的特点解决应急药品储备和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1 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应急储备制度合理衔接的意义

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是提高药品的可及性,保证临床基本用药。应急常规品种指常规抢救治疗和防疫的必备品种,如常用抗感染药、大输液等,在一定时期内要求按比例动态轮储。基本药物制度和应急药品储备制度貌似风马牛不相及,但事实上却存在着很多可衔接之处。

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推广迅速,2011年全国已有超过4.2万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82.6%。对于部分既是应急药品储备品种,又是基本药物的品种,可以利用基本药物的广阔平台,进行保值轮换。另一方面,卫生部对《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进行细化时指出,自2011年4月1日起,各省的基本药物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线运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目前已基本达到全国覆盖,若充分利用现有的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应急药品储备的采购和调配,则可为应急药品的信息储备降低建设和管理的成本。此外,如果最大程度地利用基本药物的配送网络来进行应急药品的配送,则可保证药品的及时、安全配送。笔者认为,虽然基本药物储备和应急药品储备的目的不同,但基本药物目录和应急药品储备目录相重叠的部分,可以只进行应急药品的储备,即只需进行非重叠部分基本药物的储备。因此,两种制度的合理衔接,也会为基本药物的储备带来便利。

2 药品应急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合理衔接的可行性分析

药物制度第7篇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区为全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单位,年初辖区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中公立机构在省统一招标的基础上,以区为统一采购单位,统一签订购销合同、统一结算费用、统一确定配送企业;民营机构采取统一目录(品规)、统一价格、分别采购、政府补助的方式。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着力推进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要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群众公平享有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基本药物,促进健康公平。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通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在省级招标平台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中遴选药品和配送,并以区为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确定配送企业;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同步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品品规的基础上,由各民营机构自主采购。

(三)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国家和省规定基本药物目录共599种。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统一的药品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统一价格销售。

(四)完善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区财政部门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财社〔〕132号)和《市政府批转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府〔〕14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要按常住人口,核定任务、定编定岗,核定经常性收支,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五)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继续鼓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渡,引导参合人员首选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六)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省要求,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基本药物目录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双向转诊,由二、三级医院提供。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特殊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教育,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七)城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统一目录、统一品规、统一价格、自主采购、政府补贴”的原则,辖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物品规,自主采购药品,并按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的药品采购价格进行销售。政府对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三、进度安排

年1月20日起,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等多个体系建设,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根据省市的要求,我区成立实施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区政府办公室、卫生、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物价等部门组成,统筹组织实施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同时我区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小组,负责对基层医务人员和居民群众使用基本药物释疑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执行情况和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

(二)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影响大、环节多,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指导,各司其职。发改部门要分析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平稳过渡和衔接。卫生部门要牵头做好方案的制定,完善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采购配送和价格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规定,按常住人口核定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有关政策的调整和衔接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药物制度第8篇

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从年5月31日上午8时起,我县在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又一项重大惠民举措,投入巨大财力物力,全力以赴办成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的实事好事。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由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精心挑选一批效验实用、价廉物美的基本药物,实行全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销售,医疗机构不再加价,而只能按进价以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将大大降低现有药品价格,群众将进一步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按国家医改工作部署,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建立起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主体的、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最后形成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因此,我县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次只是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分院实行,下一步将试行到村卫生室。这次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录的是西成药,共有484种,中草药、中药饮片和医用耗材仍按现行价格,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政府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挤出资金,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机制,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对实行药品零差率而减少的收入进行财政补助,同时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个百分点。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卫生部门和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加深对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认识,着力推动基本药物的使用,使医院愿意配,医生愿意开,患者愿意用,真正成为看病首选药物,真正成为降低患者就医费用的强力手段。

接受和使用基本药物,患者能得到多方面实惠。一是节省费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价格比较低廉,而且新农合和医保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能够明显降低就医负担。二是用药合理。基本药物制度既能满足临床基本用药,又能减少医生以药谋利的大处方行为,避免过度用药;三是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抽检,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四是方便可及。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能获得,使用方便。

药物制度第9篇

关键词:基层医疗机构 国家补贴 药品安全 惠民政策

2009年,《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的政策正式颁布,这一制度也正式得到实施。到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的很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已经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接近90%。对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基层医疗机构的实施情况,我们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寻找有效的办法进行解决,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对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务必依照安全、稳定、有效的原则,从民众的实际利益和需求进行考虑,从而将药物目录进行完善。此外,对于该类药物的采购,各个事项均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展开,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所采购的药物符合规范,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在药物的控制与管理方面,需要借助相关的科学技术以及方法对药物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对药物合理定价,做到与民众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制定科学的药物目录:药物目录需根据民众的实际临床需求制定,这样才可以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真正为民众提供便利,同时也能对药物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在对这项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制定出科学的药物目录,既要照顾到城镇居民的需求,也要考虑乡镇居民的需求,这样才可以使药物目录具有合理性,满足民众的实际需要[1-2]。

建立起国家统一的药物分配体系:不同的医疗机构,对于药物的需求有所不同,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建立起统一的分配体系,由政府部门做好统一的规划与分配工作,将药物的采购渠道进行规范,制定标准化的价格,由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药物分配保障体系,这样就可以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通过建立统一的药物分配体系,就可以避免很多不便,更好地为民众服务。

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有效性:要想使该项制度的实施更具有实际效益,那么对于各种医疗卫生终端的使用,应该更加注重效果,这样可以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更加有效。对此,可以对广大民众进行基本药物的知识普及,让民众对于基本药物有明确的认识,引导民众合理地通过该项制度获取福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现状现阶段,该项制度需要适应医疗卫生的基本需要,这是基本药物需要满足的重要条件,基本药物在剂型、价格方面都比较科学合理。我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目标为规范基层临床用药,使患者的用药安全得到保障;对医疗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各级医疗机构各司其职;将基本药物的价格控制在较低的范围,以此对于民众“看病贵”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虽然医院药品的收入有所下降,但是那种滥用药品的现象得到了很好遏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要想建立起完善的用药制度,就必须从药品的源头做起,控制好生产与流通。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明确的药物制度,是很有必要的措施,对于民众安全用药有重要指导作用[3]。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为支撑:该项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对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能够使民众用药更加方便和实惠,由于受到现实因素的影响,即药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严重的缺陷,比如对药品的选择还缺乏科学有效的方法与手段等。根据现阶段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可以发现由于个人收入的差异导致药物使用的不均衡性,这表明个人的经济状况与其所用基本药物的价格是紧密联系的。但是在现阶段,该项制度的实施并无相应的法律进行保障,因此难以覆盖所有的普通民众,尤其是对于一部分乡镇的基础医疗卫生机构来说,对于这项制度实施面临的困境较为明显。

基本药物的品种较少,目前医共体实施,目录品种不断完善:对于一些基本药物补充的限定乡镇卫生院用的补充条件,并不能满足一些患者常见病以及多发病的用药。尤其是一些侧重于专科的乡镇卫生院,很多常见病的治疗药品都没有包含在其中。而且基层医院很多时候都仅限制在目录内开药,这就导致一些患者在买不到合适药物的情况下,只能去大医院看病买药,而这就使得在基层看病买药的人更少了。很多民众还是会选择进入大医院看病买药,这与基本药物制度所提倡的民众在基层看病买药的初衷完全不契合,使大医院面临的压力也加大。

临床用药仍然存在不合理的现象:用药不合乎规范的情况,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时有出现,而且临床滥用药现象也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面对这种现状,药源性疾病的发生率不减反增。另外,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对于疾病药物的使用制度以及监督制度,目前都缺乏保障和规范。这就导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颁布只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却无法对基本药物进行管理和控制,不能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在一些经济水平落后的乡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很多民众不清楚基本药物的相关使用信息,这就使得国家基本药物的实施很难在基层见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有效对策政府提供强力支持:面对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首先需要关注的就是,对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进行深化改革,密切关注该项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中的执行情况。根据实施情况可以选择对资金加大投入,这样就可以为该项制度的全面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在一些乡镇的公立医院,由于这些地区本身的经济水平较低,可以选择减少药品的加成或者尽可能取消一些药品的价格,通过补贴的形式实现,民众通过这些药用补贴基本都可以用得起药。我们绍兴市上虞区是第一批试点,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对于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言,只依靠市场的调节难以有效推动制度的推进,所以需要政府给予强力的支持,为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通过这种途径使基本药物的品种增多,经济能力较差的民众,也可以从中获得真切的福利。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药品: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既要求价格低廉又要求质量有所保障,所以需要通过科学的方法与手段对药物进行选择,这样正好可以满足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需求,以此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遏制。2015年,我们成立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工作小组,牵头负责实施,百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百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分析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医师用药监控月通报制度的相关数据并进行上报;负责对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超常使用限量药品情况进行分析;对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分析;负责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急救、供应紧张、精麻、临床必需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并处理其他相关日常事务。

建立必要的基本药物强制使用机制:原先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是70%,现在医共体实施,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参照医共体牵头单位。针对那些不规范的用药情况,应该制定相应的药物使用规定以及制度进行规范。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类型等因素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将需要强制执行的比例进行明确规定。对于基础临床药物的使用目录,应该充分考虑民众目前的实际需求与疾病特点,以此促进基层民众合理规范的使用基本药物。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级别的医院,都需要按照规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且对于各级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完善药物采购标准,降低流通成本:药物的采购标准同样需要重视,对于这方面的标准以及程序都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药品的质量,也会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对于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基层医务人员,要对他们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各个流程的执行一定要严格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和安排,如果不按照规范进行,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此外,对于药物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成本问题,也应该尽可能地减少,促进其集约化发展,两票制实施,使该项制度得到更好的实施。

结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普惠全面的福利政策,也是一项切切实实的惠民政策,它在我国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实施这项制度不但可以有效保障药物的质量[4-5],还可以确保民众所用药物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能够大幅度减轻医疗费用带给民众的经济负担,给民众带来切实的帮助。

参考文献

[1]赵黎.新医改与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十年经验、现实困境及善治推动[J].中国农村经济,2019(9):48-69.

[2]岳远雷.基本药物制度治理困境及法治化保障研究[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7,10(12):44-48.

[3]黄东红,任晓华,胡婧璇,等.我国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效果[J].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2015,40(2):222-227.